主管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
主辦單位:中華全國專利師協會;中國知識產權報社
國際刊號:2096-0549
復合影響因子:0.14
全年訂價:¥ 160.00
國內刊號:10-1332/TB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15年
綜合影響因子:0.22
《專利代理》是一本季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主要讀者群體包括專利代理人、律師、企業法務、學術研究者及相關的政策制定者。雜志致力于為這些讀者提供全面、深入的專利代理知識,幫助他們更好地理解和應對知識產權保護中的各種挑戰與機遇。及時報道國內外知識產權領域的重要新聞和政策變動,分析這些變化對專利代理行業的影響。
雜志精選經典專利案例,通過深入剖析,為讀者提供實踐經驗和法律啟示,幫助專利代理人在實際工作中更好地應對復雜情況。邀請行業專家撰寫關于專利申請、審查、爭議解決等方面的實務文章,為讀者提供實用的操作建議和技巧。刊登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學術論文,推動學術界與實務界的交流與合作,促進專利代理行業的理論發展。定期邀請行業內知名專家、學者及成功的專利代理人分享他們的見解與經驗,為讀者提供不同的視角和思考。
(1)稿件需附作者單位推薦信,注明單位對稿件的審評意見以及無一稿兩投、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項。編輯部自收到稿件起3個月內向作者反饋審錄結果。
(2)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字,英文題名一般不超過10~12個實詞。盡量不用縮寫同、代號、括號。
(3)引文標示應全文統一,采用方括號上標的形式置于所引內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編號用阿拉伯數字置于半角方括號中,如:“……模式[3]”。
(4)遵照GB/T7714—201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中文參考文獻須有對應的英文列于其上。
(5)基金項目有則加。格式為“基金項目:基金名稱(編號)”。論文若系省部級以上基金項目,本刊將酌情優先發表。
(6)摘要應全面概括論文的主要內容,明確反映作者的主要觀點,不能僅僅籠統地介紹論文的思路和結構,避免使用“本文主張”“筆者認為”等評價方式。關鍵詞應為反映論文核心內容的專業術語,一般3至5個。
(7)稿件應在首頁以腳注形式注明作者中文姓名、工作單位、學位、職務或職稱、研究方向、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宅電、單位電話、手機)、電子郵箱等。
(8)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形式,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表格內的各項標目除計量單位符號外一律用中文書寫。
(9)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詮釋和說明,用數字加圓圈在右上角標注,如①②……,注釋內容排在頁腳。
(10)來稿文責自負。根據《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修辭等文字修改、刪節,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需征求作者意見。
專利代理是一本由中華全國專利師協會;中國知識產權報社主辦的季刊,期刊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高梁橋斜街11號中國專利大廈10層,郵編: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