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
主辦單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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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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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大·公報版》是一本雙月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該雜志將自身定位為以“匯聚時事焦點,弘揚法治精神,宣傳人大制度,反映社情民意”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性新聞期刊。在編輯方針上,它堅持政治性、學術性并重,力求做到風格清新、雅俗共賞。在內容上,它緊密圍繞人大制度的宣傳和民主法制建設的報道,重點做好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監督等方面的宣傳報道工作。
它將繼續秉承其宗旨和編輯方針,不斷創新和發展,為浙江省乃至全國的民主法制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特別報道”欄目主要報道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的重要會議、活動以及重大決策,展示人大制度在地方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法治聚焦”欄目則關注法治建設中的熱點問題,通過案例分析和專家解讀,提高讀者的法律意識和法治素養;“人大視野”欄目則邀請人大代表和專家學者就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設等話題進行深入探討和交流;“社會廣角”欄目則關注社會熱點問題,通過多角度的報道和分析,反映社情民意和社會動態;“人大新論”欄目則鼓勵年輕學者和研究生就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設等話題提出新的觀點和見解。
(1)論文章請提供內容提要和關鍵詞。內容提要請提供中英文版本,要求體現作者的主要觀點,行文流暢、簡潔、客觀、規范。
(2)題名:簡明、具體、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公式。
(3)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
(4)參考文獻著錄格式:執行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
(5)基金獲國家、省部級及直轄市級科學基金資助的稿件請在首頁頁腳注明基金來源及編號,重要文稿可優先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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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編號應頂格書寫。有標題時,在編號后空一字再寫標題,另起一行寫具體內容。無標題時,編號后空一字寫具體內容。
(9)注釋:要對文章內的特定內容(引用數據、觀點和結論)加以注釋。以腳注的形式,采用規范的標識與格式,在文章中的有關詞語、內容以及引文出處等的右上角等標識。
(10)論文應具有“科研性”和“創新性”,主題鮮明,論點明確,邏輯性強。尊重作者確定的署名方式,但作者須在原稿上注明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浙江人大·公報版是一本由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辦的雙月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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