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
主辦單位:廣州仲裁委員會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國內刊號:--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04年
綜合影響因子:0.17
《仲裁研究》雜志在全國影響力巨大,創刊于2004年,公開發行的季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主要欄目設置有:簡報、研究報告、文獻綜述、專題研究等。以“傳播仲裁理念,促進仲裁事業發展”為宗旨,主要刊登涉及仲裁制度、仲裁實踐、仲裁文化等方面的學術論文、案例分析、研究成果等。內容涵蓋仲裁理論、仲裁程序、仲裁法律、仲裁管理等方面,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推動國際仲裁交流與合作。
該刊主要讀者對象為法學、國際關系學、國際貿易學等領域的專家學者、從業人員及關注仲裁事業的各界人士。通過深入研究和探討,為推動中國仲裁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益的參考和借鑒。雜志是一份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專業仲裁期刊,為推動中國仲裁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有益的智力支持和實踐指導。
(1)主題內容:來稿應圍繞仲裁制度、仲裁實踐、仲裁文化、國際仲裁等方面的主題進行探討,要求觀點鮮明、論據充分、文字流暢,具有一定的學術性和創新性。同時,來稿應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能夠為相關領域的從業人員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2)研究方法:來稿應采用規范的研究方法,如文獻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實證研究法等。同時,來稿應具備嚴謹的學術態度和科學的研究方法,確保所引用的觀點和資料來源準確可靠。
(3)論文結構:來稿應具有合理的論文結構,包括引言、正文和結論三個部分。引言應簡要介紹研究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現狀;正文應展開論述研究問題、分析原因和提出對策;結論應總結研究成果并展望未來研究方向。
(4)語言表達:來稿應使用規范、簡潔、準確的語言,避免使用口語化、夸張和不嚴謹的表述。同時,來稿應注意語法和拼寫錯誤,以及標點符號的使用。
(5)各級基金項目應在文章首頁以頁下注形式標注,例如“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6)正文部分小標題一般單獨占一行;段首小標題,前空兩格,后空一格。層次編碼依次使用一、二、三…;1.2.3.…;1)、2)…。也可使用1.1、1.2、1.3…的格式。
(7)如圖表下有標注補充說明或資料來源,格式為:先標注補充說明,再另起一段標注資料來源,具體為:“注”須標注于圖表的下方,以句號結尾;“資料來源”須標注于“注”的下方,并按正文引用格式標注文獻。
(8)來稿一經接受刊登,由作者親筆簽署《論文著作權專有許可使用授權書》,專有使用權即歸本刊所有。本刊有權以光盤版、網絡版等其他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論文,未經本刊同意,該論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轉載他處。
(9)參考文獻:作者根據來稿的情況,可以列出參考文獻(不包括注釋中已經出現的文獻),但本刊一般在所刊發的文章后面不另開列“參考文獻”。
(10)論文英文題名與中文題名內容上應一致,但不等于說詞語要一一對應。在許多情況下,個別非實質性的詞可以省略或變動。
仲裁研究是一本由廣州仲裁委員會主辦的季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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