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國海商法協會
主辦單位: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全年訂價:¥ 150.00
國內刊號:--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1990年
綜合影響因子:--
《中國商法年刊》雜志在全國影響力巨大,創刊于1990年,公開發行的年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主要欄目設置有: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該雜志的內容涵蓋了商法領域的各個方面,包括公司法、合同法、證券法、金融法、保險法等。該雜志都會組織專題研究,邀請國內外著名專家學者就某一商法領域進行深入探討,形成具有學術價值的文章和研究成果。同時,還會發表一些優秀的學術論文和研究報告,為推動中國商法的發展和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該雜志的特色在于其學術性和權威性。雜志作為一本致力于商法領域學術研究和交流的綜合性學術期刊,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該雜志為推動中國商法的發展和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為國內外學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的平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并結合本刊實際情況,凡網上投稿成功后3個月內未接到稿件處理通知者,系仍在審閱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請先與本刊聯系,切勿一稿兩投。一旦發現一稿兩投,將立即退稿。
(2)參考文獻列在文末,以中括號編碼,按照文中引文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不單獨分中外文。同一文獻只出現一次。禁止將一部參考文獻標注多個序列號。英文參考文獻中的書名用斜體。
(3)來稿子標題的層級序號。標題層次不宜太多,建議文內標題層次為四級:一、(一)、1.、(1)。
(4)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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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來稿應附3~8個關鍵詞。附200字左右的結構式摘要(理論研究不要寫成結構式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
(7)獲基金資助的論文,應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基金項目編號,應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獲多項基金資助的應依次列出。
(8)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序號從引言開始編。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法,一般用一、(一),1,(1)。
(9)主題明確:稿件應圍繞商法領域的相關議題進行探討,主題明確、具體,具有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
(10)研究深度:稿件應具備一定深度的研究內容,能夠對所選主題進行深入剖析和探討,展現作者的獨到見解和思考。
中國商法年刊是一本由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主辦的年刊,期刊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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