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主辦單位:中國人民警察大學
國際刊號:2097-0900
復合影響因子:0.62
全年訂價:¥ 220.00
國內刊號:13-1434/G4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1985年
綜合影響因子:0.88
《中國人民警察大學學報》是一本月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該雜志主要致力于法學、刑事學和警察學等領域的研究與探討。其內容涵蓋了公安學科的前沿理論與實踐問題,重點關注公安工作中的實際操作、法律制度及其創新。不僅是公安學科研究的重要刊物,也是推動公安理論與實踐發展的重要力量。
該期刊設有多個欄目,如研究論文、案例分析、政策評論等,旨在為公安系統的研究人員、政策制定者和實務工作者提供深入的學術討論和最新的研究成果。通過發表高質量的學術文章,不僅推動了學術界對公安問題的深入理解,也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提供了理論支持和解決方案。它通過嚴格的審稿制度,確保了刊物內容的學術性和權威性,為公安學術研究和實際應用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平臺。
(1)論文須提供中文的標題、內容提要、關鍵詞及作者簡介。請勿一稿兩投;請遵循學術規范,如出現剽竊,文責自負。
(2)文題一般不宜超過30個字,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內容。避免用副標題。文題不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或符號。
(3)正文:文稿應具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層次清晰,文字精練,用詞規范。正文中的一級、二級、三級標題均要求單獨一行,用阿拉伯數字編排序號,如:1,1.1,1.1.1。
(4)相應的參考文獻表中,各篇文獻先按文種依中文、外文的順序分列,后按作者姓名 (采用漢語拼音字順法) 依次編排。
(5)基金項目:如果論文是項目成果,請按“項目名稱(項目號)”的形式寫出。項目名稱與項目號兩者都要有。
(6)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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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書寫規范,物理量和單位符號的使用要符合國家標準,稿中外文字母、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及白,黑體;上、下角標的位置應區別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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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警察大學學報是一本由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主辦的月刊,期刊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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