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仲裁研究所
主辦單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仲裁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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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chuàng)刊年份:2002年
綜合影響因子:--
《仲裁與法律》雜志創(chuàng)刊于2002年,創(chuàng)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雜志始終秉持著緊跟學術前沿、緊貼讀者的原則,堅持指導性與實用性相結合。作為仲裁領域的權威期刊,始終堅守仲裁的基本原則,如公正、獨立、保密等,這些原則是仲裁制度得以有效運行并贏得廣泛信任的基礎。雜志不僅深入解讀這些原則的內涵與外延,還通過實際案例分析,展示這些原則在具體仲裁實踐中的應用與體現(xiàn),為仲裁從業(yè)人員提供了寶貴的實踐指導。
在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方面,雜志既關注仲裁理論的最新發(fā)展,如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優(yōu)化、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zhí)行等,又注重將這些理論成果轉化為可操作的實踐指南。通過邀請國內外知名仲裁專家、學者以及資深仲裁員撰寫論文,雜志不僅為讀者提供了豐富的學術資源,還促進了仲裁理論與實踐的深度融合,推動了仲裁制度的不斷完善與發(fā)展。
追求學術創(chuàng)新是雜志的另一大特色。雜志鼓勵學者和從業(yè)者對仲裁領域的傳統(tǒng)問題進行新視角的探討,同時也積極關注新興仲裁議題,如跨境仲裁、互聯(lián)網仲裁等,為仲裁制度的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智力支持。
(1)稿件主題請圍繞仲裁法學、仲裁法律實踐或研究工作,亦包括仲裁案件中經常涉及的民商事法律問題。稿件中英文均可,字數不限,投稿者可自定文章選題。
(2)來稿請參照注釋規(guī)范,論文稿件一般須有兩百字左右的“摘要”及3-5個關鍵詞,并應以腳注形式注明作者姓名、職務、職稱、所在單位名稱及詳細聯(lián)系方式等。
(3)稿件應未在出版物上公開發(fā)表過,請嚴格遵守學術規(guī)范,嚴禁抄襲、剽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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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參引的內容和語言須與正文之后所列參考文獻的內容和語言一致。
(8)本刊統(tǒng)一采用頁底腳注的形式,每頁注釋重新編號,注釋序號用①,②……標識。注碼置于引文結束的標點符號之后右上方。
(9)評審結果將返回作者進行修改,并按要求修改之后再出版。
(10)基金項目(有則加項):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仲裁與法律是一本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仲裁研究所主辦的季刊,期刊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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