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復旦大學漢語言文字學科《語言研究集刊》編委會
主辦單位:復旦大學漢語言文字學科《語言研究集刊》編委會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全年訂價:¥ 296.00
國內刊號:--
審稿周期:1-3個月
創刊年份:1987年
綜合影響因子:0.17
《語言研究集刊》雜志在全國影響力巨大,創刊于1987年,公開發行的年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主要欄目設置有: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致力于發表語言學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學術動態。主要關注語言學領域的各個方面,包括語音、語法、語義、語用、社會語言學、心理語言學、歷史語言學等。雜志鼓勵跨學科、跨領域的研究,推動語言學與其他學科的交叉融合,為解決人類語言使用中的各種問題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和實踐指導。辦刊宗旨是推動語言學研究的發展,促進學術交流,為廣大學者和研究人員提供了一個發表研究成果、展示學術水平的平臺。
雜志一直秉持嚴謹的學術態度,注重論文的質量和創新性,發表了大量具有重要影響力的論文,為語言學界的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不僅在國內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國際上也享有很高的聲譽。該雜志與許多國際知名語言學期刊保持著緊密的合作關系,經常組織國際學術會議和研討會,為國內外學者提供了一個廣泛的學術交流平臺。是一本高度專業化的學術期刊,具有深厚的學術積淀和嚴謹的審稿制度,為推動語言學領域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對于從事語言學研究的專業人士和學生來說,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和學習意義。
(1)來稿力求理論聯系實際,具有行動導向意義;要求主題明確,立論新穎,論據充分,論證周密,文字精練。
(2)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在引文處按引用文獻在論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參考文獻置于文末,按國家標準GB/T 7714-2005規定的著錄規則。
(3)論文標題應言簡意賅,準確反映論文的內容,一般不應超過22個字(含正副標題),盡量避免出現標點符號及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代號等。
(4)注釋采用頁下注(腳注)的方式。頁下注(腳注)中引證文獻標注項目一般規則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書名、報紙名等用書名號標注;英文中,文章名用雙引號標注,書名以及刊物名用斜體標注。
(5)稿件刊登時作者署名及順序以稿件為準。稿件有多位作者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投稿后不再變動。
(6)摘要應在200字以內,摘要中不能使用評論性的詞語,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結論,也可寫明具有情報價值的其他重要信息。
(7)來稿若為課題研究成果,則凡被省級以上單位正式立項的課題,應在文中標明課題的立項單位、級別、時間和編號等信息。
(8)研究方向:主要關注語言學領域的各個方面,包括語音、語法、語義、語用、社會語言學、心理語言學、歷史語言學等。同時,也歡迎跨學科、跨領域的研究,推動語言學與其他學科的交叉融合。
(9)論文質量:投稿論文應具有創新性、學術性、規范性和實用性。論文應邏輯清晰、語言流暢、論證充分,能夠解決語言學領域的重要問題。
(10)審稿制度:投稿論文將經過嚴格的審稿程序,由編委會成員和外部專家進行評審。審稿周期一般為3-6個月,期間需要作者耐心等待并配合修改。
語言研究集刊是一本由復旦大學漢語言文字學科《語言研究集刊》編委會主辦的半年刊,期刊級別為CSSCI南大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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