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
主辦單位:敦煌研究院
國際刊號:2097-1370
復合影響因子:--
全年訂價:¥ 200.00
國內刊號:62-1222/K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22年
綜合影響因子:--
《石窟與土遺址保護研究》雜志創刊于(2022)年,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是一本專注于石窟寺和土遺址保護及相關領域的中文科技類學術期刊,辦刊宗旨在于堅持正確的辦刊方向和輿論導向,圍繞石窟寺和土遺址保護這一核心主題,刊載最新的研究成果、保護技術和實踐經驗,涵蓋科技考古、文物數字化、保護材料與工藝等多個方面。期刊的目標是促進文化遺產保護科學研究,推動文化遺產保護的創新發展,并加強國際間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本刊的創立不僅填補了我國在石窟與土遺址保護領域學術期刊的空白,也為敦煌研究院——這個長期致力于石窟寺與壁畫保護的科研機構——增添了新的學術交流窗口。通過該刊,可以分享敦煌研究院及其他國內外相關機構在石窟寺與土遺址保護方面的先進經驗和技術成果,對于提升我國乃至世界范圍內文化遺產保護水平具有重要意義。期刊注重稿件質量,實行嚴格的同行評審機制,確保所發表內容的科學性和實用性。此外,石窟與土遺址保護研究也致力于國際化發展,歡迎全球范圍內的專家學者投稿,共同推動石窟與土遺址保護事業的進步。
(1)稿件注釋著作類包括作者、著作名稱、出版社、出版時間、頁碼;古文獻可在作者前加時代;譯著可在作者前加國別;論文類包括作者、論文名稱、期刊號。來稿請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2)來稿應注重保密工作,涉及國家機密或單位內部信息的部分應進行適當的處理和保密審查。
(3)請在文末注明第一作者出生年份、性別、民族(漢族可不注)、籍貫、職稱或職務、學位或學歷、主要研究方向、詳細通信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及E-mail地址。
(4)參考文獻的引文或出處應以方括號上標的形式標注序號。在句末標注的,應置于句末標點之前。例:……學生畢業后很難適應激烈的人才競爭[1]。
(5)題名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用標點符號。一般不設副題名,確有必要時,用冒號將副題名與主題名分開。
(6)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7)稿件應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社會意義,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能夠為相關領域的研究和實踐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啟示。
(8)來稿請寫明詳細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并附作者簡介,內容如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學位、職稱和最高學術職務及研究方向。
(9)提供第一作者簡介,內容包括: 姓名、出生年、性別、職稱(職務)、主要從事的工作及詳細的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子信箱、聯系電話。
(10)經審核初步擬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見修改后,請通過本刊稿件處理系統發回修改稿。超過編輯部規定時間未修回者按自動撤稿處理。
石窟與土遺址保護研究是一本由敦煌研究院主辦的季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南濱河東路522號敦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