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四川大學法學院
主辦單位:四川大學法學院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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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1999年
綜合影響因子:--
《四川大學法律評論》雜志在全國影響力巨大,創刊于1999年,公開發行的半年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主要欄目設置有:專題:民法典與中國民法學、論文、評論、人物等。旨在推動法學研究,提高法學教育的質量,為法律工作者、學者和學生提供一個交流和學習的平臺,促進了不同學科之間的交流和理解。
該雜志主要發表法學領域的學術論文、案例分析、法律評論等,涵蓋了法學各個學科,包括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經濟法、國際法等。論文質量要求高,注重理論聯系實際,關注社會現實問題,強調研究成果的實踐應用價值。該雜志還注重對新興法律問題的探討和研究,鼓勵學者們提出新的理論觀點和實踐策略,推動法學研究的創新和發展。
(1)原創性聲明:作者應保證稿件的原創性,對稿件的內容和數據負責。若稿件中使用了他人研究成果或數據,應注明出處并征得原作者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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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參考文獻僅限于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期公開出版發行的主要文獻,按照文中首次出現的次序編號,在文中對應處的右上角用方括號標注。
(4)正文中表示標題級別的序號形式,一般從大到小依次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據標題的實有級別,跳過某些形式的序號。
(5)本刊統一采用頁底腳注的形式,每頁注釋重新編號,注釋序號用①,②……標識。注碼置于引文結束的標點符號之后右上方。
(6)文稿按版式順序須包括以下內容: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中國圖書資料分類號(簡稱分類號)、英文摘要、正文、參考文獻。
(7)每篇論文需撰寫中、英文摘要。系統地闡述實驗的目的、方法、結果、結論,但以上詞語不以小標題的方式出現。
(8)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9)正文中的文獻號碼,請寫于引用處的右上角,用方括號。引用文獻一般不超過20篇。引文必須準確,與原始書刊資料核對無訛誤。
(10)圖表注于文中相應位置,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全文只有1幅圖時圖序寫作附圖,只有1個表時表序寫作附表。
四川大學法律評論是一本由四川大學法學院主辦的半年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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