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山東大學人權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山東大學人權研究中心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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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稿周期:1-3個月
創刊年份:2001年
綜合影響因子:--
《人權研究·輯刊》雜志創刊于(2001)年,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是一本專注于人權領域學術研究的輯刊,創刊以來,它已成為中國在人權研究方面的重要學術平臺。它匯集了國內外眾多學者關于人權問題的理論探討、實證研究以及政策建議,內容涵蓋人權的歷史研究、比較研究、跨學科研究等多個方面。此外,輯刊還特別關注人權與刑事法、行政法、國際法、環境法等具體法律領域的交叉研究,以及對實際案例的評析和書評。
本刊堅守學術立場,強調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致力于構建一個兼容并蓄的學術交流空間。輯刊不僅刊登了大量在學術界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高質量論文,而且還通過舉辦各類學術會議、研討會等活動,促進了國內外人權研究者的互動與合作。它的編委會由一批在人權及相關領域有著深厚造詣的專家學者組成,其中包括現任主編齊延平教授和執行主編鄭智航教授等。他們共同確保了輯刊內容的質量,并不斷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人權研究路徑。以其高水平的學術貢獻和廣泛的社會影響,為中國乃至全球的人權研究做出了積極貢獻,成為了這一領域不可或缺的參考資料之一。
(1)參考文獻:將參考文獻按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編號,并用數字加方括號標注并集中排列在注釋后。
(2)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列于當頁腳注,用①②……標注。(注意:注釋不是引文的參考文獻,引文引用文獻應放在文后參考文獻中)
(3)基金項目:論文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注于文章首頁,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編號:30271269)”。
(4)作者署名:作者署名置于標題正下方。作者的工作單位應標明單位全稱,連同所在省、市(縣)名及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的下方。
(5)所投稿件必須是作者獨立研究完成的原創性作品,不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其中引用的觀點、內容需要做明確標注。否則,因抄襲等原因引發知識產權糾紛,作者將負全責,編輯部保留追究作者責任的權利。
(6)來稿請附200字以內的文章摘要,摘要應客觀地反映文章的主要信息,不需評論、解釋,關鍵詞不超過5個詞。
(7)題目、內容提要、關鍵詞來稿題目限20個字以內,副標題不超過18個字;內容提要字數在300字以內;關鍵詞一般為3至5個,以分號隔開。英文標題需注意大小寫問題,英文關鍵詞統一小寫(本當大寫的單詞除外)。
(8)文中圖表要精選,應有圖序、圖題和表序、表題。插圖要求內容真實且標注明確,數據要與文中表述一致。表格要求表述簡潔,一般采用三線表。
(9)本刊編輯部人員較少,恕不退稿,作者在三個月內未接到錄用通知,可自行處理。
(10)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人權研究·輯刊是一本由山東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辦的半年刊,期刊級別為CSSCI南大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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