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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性是完成督學任務的前提,是提高督學工作實效的保證。制定督學工作計劃既是督學督導規程要求,更是做好督學工作的有效舉措。俗話說“有原則不亂,有預算不窮,有技術不拍,有計劃不忙”,凡事預則立。責任督學應根據教育督導部門的年度安排,針對教育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督學所負責的學校實情,制定好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計劃,并報教育督導部門備案。責任督學根據計劃實施督學工作時,每次應制定具體方案,明確督導任務和督導重點,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督導工作。制定督學工作計劃時,還要考慮工作的臨時變化,要能及時調整計劃,掌控可變計劃,確保督導工作有實效。
二、原則性
督學工作復雜而艱巨,責任重大,責任督學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按原則辦事,按規定做事。
1.發展性原則。在督學工作中,遵循“督學為主、指導為主、過程性評價為主”的工作方針,做到堅持發展性評價為核心理念,使督導評價的過程為引導學生、教師與學校發展的過程。
2.科學性原則。督學應樹立先進的教育理念,借鑒前沿的國內外督導評價研究結果,運用現代教育測量技術,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客觀、公正、科學的評價學校。
3.差異性原則。在對學校的督導工作中,應尊重學校的原有基礎與歷史性差異,做到既整體把握學校發展全局,幫助、指導學校準確定位,又差別化對待每一所學校,引導學校向創新型、特色化方向拓展,促進學校不斷形成辦學特色。
4.合作性原則。督學應與學校建立互相信任、密切合作的伙伴關系,以平等的身份與學校進行溝通與交流,引領學校不斷增強反思、調控、改進與發展的能力,使得督導評價的過程成為多邊合作的過程。
5.可行性原則。在督學工作中,力求簡明實效,突出重點工作的落實,取消不具實效性的評價程序,為學校提供更加廣闊的自主發展空間。
三、服務性
督學的工作應以服務為本,做到幫忙不添亂,監督不添堵。責任督學在督學工作中,應以《教育督導條例》為指南,遵循《中小學校責任督學工作守則》,不斷強化自己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服務督學學校,建立起督學的專業倫理精神。要樹立以服務為核心,以權力、責任、服務三者有機統一為主要內容的服務觀,為學校服務,為教師服務,為學生服務,為培養人才服務。在督學工作中,要關心督學學校的校長、主任、教師和學生的思想、工作、學習和身體健康,了解他們的需要和困難,盡力為他們創造良好的條件,為他們排憂解難;支持他們的工作,給他們創設一個寬松的工作環境,使其能發揮潛力,施展才華,搞好本職工作;在督學工作中,責任督學不能以“欽差大臣”自居,把自己看成是專“挑刺”、“找茬兒”的“教育警察”,而要從一個冷冰冰的評價打分者,變成熱情的吶喊加油者,做教育的“保健大夫”、學校健康發展的護航員。
責任督學要學會寬容學校的每一個過失,期待學校的每一點進步,贊許學校的每一點成功。責任督學還要有“為民請命”責任和勇氣,要把學校的困難、家長的呼聲、師生的疾苦放在心頭,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解決或反映。這樣才能贏得服務學校的信任和尊重,才能更好的完成督學工作。
四、公正性
督學的公正性是做好督學工作的保證。教育督導的任務之一就是教育評估,教育評估由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結合而成。事實判斷主要回答“是不是”,價值判斷主要回答“應該不應該”。前者不依賴于人的意志而存在;后者既依賴于事實,又依賴于主體的客觀愿望,就是說事實判斷的科學性需要得到價值判斷的支撐。所以,教育評估要在較大的范圍內形成公認、一致的評估標準是有難度的,這不僅由于多元文化、多元價值觀的因素,而且價值判斷自身有著多樣的類型,如道德、審美、功利評價等。因此,在多元化的社會里價值標準也是多元的,公認一致的標準也是相對的,我們的教育評估標準只能在一定的時空內得到認同。由此,督學既要具有實事求是的作風,要在教育評估中努力做到客觀公正,又要對在評估活動中出現的爭議、頂牛現象正確認識,和風細雨,平等協商,做到以理服人。一要堅持正確的督導思想,做到激勵引領。二要堅持評估標準,做到求真務實。對于分歧,既要堅持原則,又要實事求是,針對不同學校的發展狀況,采取不同的工作方略。三要把督導評估的過程看作是為被督導評估者提供有效幫助的過程,設身處地地站在對方的立場考慮,與他們共謀工作思路,研討發展大計,促進學校發展。四要態度上不能簡單粗暴,應該本著與人為善的出發點,循循善誘,求大同,存小異,以達到認識上的基本一致。從而在教育評估的過程中打造我們督學公正良好形象,形成較高的社會聲譽。
五、專業性
督學的專業性是做好督學工作的基礎。教育部《關于加強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的意見》指出:“要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專業化督學隊伍”。加強督學隊伍專業化建設,既是教育部的要求,也是督學的基本素質。全面提升督學的專業化水平和能力,首先,應著力提高督學勤學、善思、勇于創新的能力。新時期的督學必須養成勤學善思的習慣,不僅要熟悉教育及其有關的法律、法規,而且還要熟悉教育方針、政策,熟悉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各種文件,掌握先進的管理理論和經驗,又要懂得教育教學的理論和規律,精通和熟悉一至二門的學科教學,并有真知灼見。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化,迫切需要督學具有開拓進取的意識、勇于創新的能力,以促進學校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第二,要提高溝通與協調能力。督學在履行自己崗位職務的過程中,要經常扮演不同“協調者”角色。因此,督學要善于和各層面領導進行溝通互動,善于和校長、教師、學生、家長、社會及政府進行溝通互動。這種溝通與協調的互動能力是一個督學的關鍵能力,必須在實際工作中切實加以提高。第三,提高監督、評估與指導能力。責任督學要對教育機關和各級學校執行教育法規、政策、方針、任務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履行好崗位職務;要學習和掌握評估技術和方法,提高學會選擇和運用教育評估技術和方法的能力;責任督學要提高研究與反思的能力,要具有發現問題的能力,又要有經過反思,善于把發現的問題轉化為研究課題的能力,通過研究透過現象看本質,從而找到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和對策,指導學校的工作。
六、規范性
規范性是責任督學順利完成督學工作的保證。責任督學要按照“依法監督、正確指導、及時反饋、深入調研、合理建議”的工作方針,在教育督導部門的指導下,實行規范督學。首先,學校要依據國家、省、市、縣教育督導要求,嚴格實施《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按照統一規格制作標牌,標明責任督學的姓名、照片、聯系方式和督導事項,在學校門口顯著位置公布;其次,責任督學進校督導應出示督學證,掛牌以保督學規范;第三,責任督學要依法依規督導,采取隨機聽課、查閱資料、列席會議、座談走訪、問卷調查、校園巡視等方式開展督導工作,履行督學職責;第四,責任督學要認真記錄督導結果,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反饋給學校,并書面報告教育督導部門,由教育督導部門向學校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任督學負責督促整改;第五,責任督學按要求做好總結匯報工作。做到每月應以書面形式向教育督導部門報告工作情況,每年應對督導工作進行總結,撰寫報告,確保督學規范而行之有效。
七、指導性
督導工作,不只在“督”,更重在“導”。指導性是責任督學義不容辭的職責和任務。責任督學有著獨特的教育地位,在督學過程中。通過理論傳播、言傳身教或典型示范等方法對督導學校、校長、教師進行指導、啟發和引領,使其端正教育教學思想,掌握正確的教育、教學方法,積極探索教育規律,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有所發現,有所前進。責任督學要充分利用專業特長,充當好教育行政機關的“智囊團”與“思想庫”,充當好基層學校以及教師、學生的“專家”與“顧問”,切實發揮好教育督導引領的導向功能和指導作用。責任督學在指導過程中應做到:指導而不說教,幫助而不替代,引導而不強加,批評而不抑制。
八、主動性
(二)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領導班子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調配、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導中小學校長、在職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學習、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和管理校長及教職工的學年崗位考核和任期目標考核;組織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評審和聘任工作。
(三)研究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教育工作計劃,擬定全區教育改革、實施素質教育的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意見,管理指導并檢查學校教育教學實施工作;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
(四)負責教育、體育事業經費的預算管理和使用、檢查、審核,組織協調全區各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監督、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計劃管理;負責學校的基建和固定資產的管理。
(五)制定幼兒園、小學、初中的招生計劃并組織實施;協調和配合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普高、職高等各級各類學校的有關招生工作和自學考試工作;規劃并指導全區中小學、幼兒園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區中小學少先隊共青團工作;統籌管理、指導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等工作。
(六)指導學校電化教育、圖書、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的配備工作;指導與管理全區校辦企業、勤工儉學工作;組織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進行教育教學質量評估。
(七)統一規劃全區運動項目的布局,指導體育訓練,組織競賽,培養、選拔優秀體育人才,研究制定競技體育有關獎勵政策,提高體育運動技術水平。
(八)加強群眾體育工作,組織指導體育宣傳,科研和教育工作,協調、組織全區重大性體育活動,不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今后凡涉及到政府部門審批事項取消的,以區政府文件為準。
二、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教育體育局內設6個科室:
(一)辦公室
做好機關內部及有關單位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調研、信息、機關學習、會務、文書、收發、檔案、、提案辦理、保密、保衛、衛生及局機關政事務工作;負責起草工作計劃、總結和有關重要報告。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學校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工作;負責學校領導班子的考察、管理、選拔、交流、任免和獎懲工作;指導全區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負責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區教師職務評審、聘任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教職工調配、人才流動和師范院校大中專畢業生的考核錄用和派遣工作;負責局機關干部和學校教職工的年度考核、工資晉升工作;辦理本系統人員退休手續和負責日常管理;負責中小學校長崗位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干部年報和區直屬學校黨員年報工作;管理本系統的人事檔案和計劃生育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負責中小學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的調整;編制本系統經費收支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和決算;指導學校年度經費計劃的編制、實施,審核其會計報表;負責校長離任經濟審計工作;監督教育體育經費實施情況;負責檢查本系統收費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對教育費附加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檢查指導;負責培訓本系統財務人員;負責校舍情況的調查規劃與基建項目的安排監督和驗收;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辦理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房改公積金等業務;負責教育年報工作。
(四)教育科(招生辦公室)
負責制定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和指導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實施;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負責管理幼兒園、學前班,管理中小學學籍,審核驗發義務教育證書;協調配合普高招生,組織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招生;指導中小學少先隊、共青團工作;組織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范化工作,負責學校安全教育。
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職業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職業教育管理工作;制訂并實施全區的師訓規劃,負責在職教師業務進修和繼續教育工作。
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區成人教育發展規劃,負責農村成人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和業務指導;協同有關部門抓好職工教育并負責職工教育統計;制定并組織全區青壯年掃除盲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燎原計劃”,推進“農科教”結合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實驗,組織實施“農民培訓”計劃;指導鄉鎮成人學校建設,負責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審批、管理。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招生政策規定及實施意見;承辦中專(技)在本區招生的報名、考試、體檢、政審、組檔工作;負責有關試卷的接送和保密工作;負責組織普通高的報名、考試工作;負責自學考試工作;協助市招生辦做好大、中專招生錄取工作。
(五)教育督導室
制定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規劃和督導評估方案,組織實施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區級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及其中小學依法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具體指導開展創建教育強鄉(鎮)工作和“兩基”的鞏固提高工作;負責對中小學、幼兒園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及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辦學效益等情況進行督導。對教育的重大問題和熱點問題進行調研,向本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制訂全區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實施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對學校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六)體育科
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民健身計劃的實施;指導鄉鎮(街道)及各部門、行業、社會團體和學校積極開展體育活動;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和宏觀管理各運動項目的訓練工作和后備人才的培養,指導、組織開展競技體育活動;組織、指導體育宣傳和科研工作,培訓體育專業人才。
三、人員編制
區教育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9名(含工勤人員編制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股)級職數6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置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事項
第三條教育督導工作必須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重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公正廉潔,實行督導評估與改進教育工作相結合,促進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的提高。
第四條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縣教育督導工作。縣人民政府在縣教育文化局內設教育督導室(以下簡稱督導室),代表縣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導職權,由縣教育文化局領導,并接受上級教育督導機構的指導。
第五條教育督導室負責人由教育文化局的主要負責人兼任。
第六條設專職督學。
第七條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聘請兼職督學。
兼職督學根據縣督導室的委托進行工作,與專職督學具有同等職權。
第八條專職督學和兼職督學由縣人民政府頒發督學證。
第九條督學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忠誠于社會主義教育事業。
(二)熟悉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有較高的政策水平。
(三)具有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從事教育工作十年以上,熟悉教育教學工作業務,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經驗和寫作水平。
(四)堅持原則、公正廉潔、遵紀守法、敢說真話。
(五)身體健康。
專職督學應當接受規定的專業培訓,并經考試、考核合格。
第十條縣教育督導室負責本縣的教育督導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教育督導工作計劃和實施意見。
(二)督導鄉鎮、街道、行政村的教育工作,并組織對縣屬以下的學校進行督導評估。
(三)培訓評估人員。
(四)完成縣政府、縣教育文化局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下達的專項督導任務。
(五)完成有關教育督導的課題研究任務。
第十一條縣督導室和督學具有以下職權:
(一)督學可列席被督導單位有關教育的會議。
(二)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要求被督導單位匯報工作,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三)對被督導單位進行現場調查,發現明顯違反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或建議有關部門處理。
(四)督導室有權向被督導單位提出改進工作、糾正錯誤的意見和建議。
(五)督導室應向縣人民政府、教育文化局及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報告督導結果,經縣人民政府或教育文化局的同意,可向社會公布。
(六)可以對被督導單位或有關人員提出表彰獎勵,批評處分的意見或建議。
第十二條教育督導分綜合督導、專項督導和經常性檢查。督導室應根據縣人民政府、教育文化局或上級督導機構的決定制定督導計劃,并組織實施。
綜合督導指按照督導方案進行全面督導、評估。
專項督導指按督導提綱進行的單項或多項督導檢查。
第十三條綜合督導和專項督導應遵守以下程序:
(一)督導室應當下達綜合督導方案或專項督導提綱,并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被督導單位。
(二)被督導單位應按計劃方案、提綱進行自查,準備相應的資料。
(三)督導人員須持督學證或督導通知,按照督導方案或督導提綱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研究、督導檢查。
(四)充分聽取被督導單位和有關人員的意見并記錄在案,下達書面督導意見。
凡不符合前款第(一)、(三)項規定的,被督導單位有權拒絕檢查,并可向督導室或縣人民政府、教育文化局反映。
第十四條督學和被督導單位存在可能影響依法督導的情況,被督導單位可以提出回避請求,經縣督導室同意,督學應當回避。
第十五條被督導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應當主動配合督導室和督學依法從事督導工作,被督導單位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不得拒絕和阻撓,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打擊報復。
被督導單位對督導意見或建議,應當采納執行,并將執行情況報告督導室。
第十六條被督導單位對督導意見有異議的,可在收到督導意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督導意見的督導室申請復查,督導室應在十五天內作出復查決定;對復查意見仍有異議的,可在收到復查意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級教育機構提出申訴。
第十七條對貫徹執行本辦法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縣人民政府或教育文化局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八條被督導單位及有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督導機構責令改正或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一)阻撓、抗拒督導室和督學依法行使職權的;
(二)弄虛作假、逃避督導檢查的;
(三)對教育督導機構提出的正確意見和建議不采取改進措施的;
(四)阻撓他人向教育督導機構和督導人員反映情況或者打擊報復有關人員的。
(五)其他嚴重影響督導工作的。
第十九條督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督導機構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取消督學資格,并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一)、的;
(二)絢私舞弊、影響公正督導的;
(三)違反國家有關廉政規定的;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求真務實、公平公正和針對性、實效性原則,力求通過督查評估對全區教育工作做出客觀、真實、公正的評價,促進解決全區教育所面臨的突出問題,盡快實現“農村教育求突破,城區教育上水平,隊伍建設樹形象,整體工作創一流”的工作目標,全力打造“薛城教育”名片,促進全區教育健康快速協調發展。
二、教育督查工作的范圍
教育督查指對區局所屬區直學校(幼兒園)、鎮街教育辦及所屬學校(幼兒園)、民辦學校(幼兒園)所進行的督導、檢查、評估、驗收等活動。
三、教育督查工作的重點
2009年著重做好對教育五項重點工作的督查:
一是隊伍建設。重點督查三支隊伍的建設,加強對校長、教育辦主任和中層干部的履職考核,強化民主監督,注重工作政績評價。
二是素質教育。重點督查素質教育推進工作,有效避免違反省規40條行為發生,維護好我區教育質量提升的良好環境。
三是教學管理。重點督查課堂教學效益年活動,深化教師專業發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四是農村學校內涵提升。重點督查“五美校園”創建工作,結合校舍改造、“三亮三改”、布局調整,確保三年內全區農村辦學層次有較大提升。
五是安全穩定。鞏固好安全穩定工作成果,維護好全區教育良好形象。
四、教育督查工作的形式和方法
教育督查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形式進行。定期督查將依據區局制定的督查工作計劃實施,提前下發督查細則,明確督查要求,并提前通知;不定期督查依據工作實際隨時進行,不向被督查單位下發通知。
一是上級各類督查活動根據上級有關安排進行;二是教學常規檢查由教研室單獨安排;三是教育臨時重點工作根據局主要領導安排進行;四是教育五項重點工作和教育其它督查活動全部歸口督導室統一安排,年初統一制定并印發督查計劃。
教育定期督查工作要明確分工,明確責任股室和配合股室,報請分管領導同意,然后組織實施。部分不定期教育督查工作報請局主要領導批準后,由督導室負責實施。
五、教育督查工作的制度
一是繼續堅持實行局黨委成員和科級干部聯系點制度。按照分管工作及聯系單位,抓好工作推進;繼續實行分管領導下的股室責任制。
二是建立工作實名通報制度。凡教育局對工作的通報,一律按檢查情況,通報到具體單位,并下達整改通知。
三是強化過程考核和量化考核。2009年對全區教育系統崗位目標考核的方式注重過程考核,二分之一以上的指標直接使用過程考核結果,二分之一以上的股室不再參與年底統一組織的考核活動。
二、主要工作
1、全力推進我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試點工作。一是督查鄉鎮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責任和落實情況,看是否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和日常工作議程,并對落實情況定期開展督查,其結果納入鄉鎮教育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二是根據文件安排和要求,對五個工作專班工作進程及落實情況開展督查,看是否認真落實方案的相關內容和要求。三是督查各學校對教育局安排工作的落實情況以及資料信息庫建設情況。四是加大力度籌建基層學校、鄉鎮中心和教育督導室三級信息庫,每學期進行一次匯總,了解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狀況,為市政府、教育局為學校投入、師資調配、下達招生計劃等提供第一手資料,通過督查,為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初步、基本標準的實現和穩步推進取到積極的保障作用。
2、繼續鞏固提高“普九”成果。深入貫徹落實《省義務教育條例》,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修建完善“普九”年檢和復查工作制度,嚴格“普九”工作復查程序,突出“普及程度”這一工作重點,規范“普九”檔案資料。上半年,重點抽查相關學校文化戶口冊更新和異動手續是否完備、真實。下半年,在各學校自查基礎上,重點抽查3-5個鄉鎮,檢查結果在全市進行通報,并上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接受上級對我市“普九”工作的抽查。
3、加大學校現代化創建力度。一是制定下發現代化學校創建工作方案和基本標準。二是組織督學開展調研,摸清第一批創建學校目前現狀、現有條件與標準的差距,形成調研報告,報送教育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三是幫助指導學校學習現代化學校創建方案,研究標準、組織實施。四是按照現代化學校項目建設規劃安排,組織督學進行評估驗收。
4、進一步堅持和完善鄉鎮教育工作責任目標考核制度。一是在市委、政府兩辦的領導下,對各鄉鎮進行全面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送兩辦和效能考核辦公室。二是抓好上級部門對我市教育工作目標考核的籌備工作,確保進入市各縣市區前列,達到優秀等獎。
5、加強隨訪性督導和專項督查。圍繞全市教育工作中心,積極開展熱點、難點問題的督導,重點開展初中學校落實課程計劃及執行情況,學校辦實驗班、重點班的情況,學生營養工程實施及寄宿制學生生活設施改造等,及時發現問題,及時下達整改意見書,督促學校進一步落實課程計劃,規范辦學行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升育人質量。
6、進一步加強督導隊伍的自身建設,提升督導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定期組織相關業務學習和培訓,定期組織督學參與相關督政督學活動,進一步完善督導責任區制度。
三、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業務學習。采用請進來、走出去,集中學習和分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引導專兼職督學加強業務理論及政策法規學習,不斷提高督導水準和執法能力。
(一)熱心于教育督導工作;
(二)熟悉基礎教育;
(三)曾擔任副廳(局)級或相當于副廳(局)級以上領導職務的;
(四)在職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60歲,退(離)休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
第三條國家教育委員會聘任的督學具有以下工作職責:
(一)參加國家教育委員會組織的對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工作的督導;
(二)參與國家教育委員會教育督導工作計劃和有關文件的擬定工作;
(三)對我國基礎教育事業的發展與改革提出建議;
(四)可接受邀請,參加當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督導活動;
(五)完成國家教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從省、部級干部中聘任督學由國家教育委員會提名商中央組織部,征得所在單位及本人同意后,由國家教育委員會選聘。從廳(局)級干部中聘任督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與當地黨委組織部門商議后,向國家教育委員會推薦,由國家教育委員會選聘。
第五條國家教育委員會聘任的督學的任期為兩年。期滿后根據個人情況及工作需要,可連續聘任。
第六條聘任的督學具有與專職督學同等的職權。
第七條國家教育委員會和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邀請國家教育委員會聘任的督學參加有關會議,提供有關文件、信息和資料。
第八條國家教育委員會聘任的督學參加由國家教育委員會組織的督導活動,所需的費用以及在京所需的必要工作條件,由國家教育委員會提供。國家教育委員會聘任的督學參加當地組織的督導活動所需費用,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承擔。
第九條各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支持國家教育委員會聘任的督學的工作,為其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以黨的十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市教育工作的總體思路和我區教育工作核心任務,以創建“教育強區”為目標,以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學校特色文化建設為抓手,以促進學校自主發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為重點,堅持依法督導,服務基層、服務發展,認真履行監督、指導職能,為促進我區教育內涵發展、提升教育品質發揮積極作用。
二、工作目標
1.不斷鞏固提高“兩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扎實開展“教育強區”創建工作,確保高質量通過自治區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對我區創建“教育強區”工作過程性預檢和正式督導評估驗收。
2.認真落實《區督學責任區制度》和《區督學責任區制度實施方案》,按照督學責任區劃分安排,責任區督學對所轄學校、幼兒園開展經常性隨機督導工作,強化對學校、幼兒園工作的監督和指導,規范辦學行為,提高教育質量。
3.依據《學校特色文化建設督導評估實施方案》,督促各學校、幼兒園繼續開展特色學校文化建設的創建工作,并積極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特色學校文化建設展示活動,不斷促進學校、幼兒園特色發展和內涵發展。
4.積極推進各校園依法辦學,不斷完善“自主發展性督導評估指標體系”,促進校園自主發展、科學發展。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適應教育發展的新形勢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區四屆六次全委(擴大)會議、區七屆人民政府第三次全體會議精神,樹立“依法督導”意識,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政策和教育管理理論,及時了解當前教育發展的新形勢、任務及教育督導評估新機制,并積極參加各類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督導水平,為推動我區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做出貢獻。
(二)科學部署,積極籌備,推進“教育強區”創建工作
繼高質量、高標準迎接完自治區、國家對我區“兩基”、“義務教育均衡”工作的評估驗收后,我區將全面推進創建“教育強區”的各項迎檢準備工作。依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創建教育強縣活動意見》的通知精神和《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強縣(市、區)督導評估實施方案(暫行)》,2015年上半年將根據創建“教育強區”的申報程序完成申請、上報相關材料、公示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完成各指標檔案資料的準備工作,做好迎接自治區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對我區創建“教育強區”工作的過程性預檢;下半年將進一步做好查漏補缺和整改工作,確保高質量通過自治區創建“教育強區”工作正式督導評估驗收。
(三)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加強督學責任區制度建設
認真貫徹教育部《關于加強督學責任區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印發市督學責任區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克教督發〔2013〕2號)文件精神,落實《區督學責任區制度》和《區督學責任區制度實施方案》,認真籌備第二屆責任督學換屆工作,并精心組織離退休教育督導專家、校長、書記等成立責任督學隊伍,提高隨訪督導的質量。同時,區教育督導室將結合我區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務和實際特點,根據學校、幼兒園辦學性質的不同,每月制定出有針對性的督導重點內容,組織安排責任督學按照督學責任區劃分,對校園開展經常性的隨機督導工作,以增強督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規范學校、幼兒園辦學(園)行為,促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四)明確主題,突出文化,提升校園文化特色建設
各校(園)要以特色學校建設為抓手,不斷深化教育改革,深化學校發展內涵,以學校文化建設為核心,突出課程文化和學校特色建設,逐步形成具有鮮明辦學個性和風格的現代化特色學校。2015年,區教育督導室將組織各學校、幼兒園繼續開展特色學校文化建設的創建工作,按計劃抓好落實,認真開展自檢自查,做好申報和迎檢工作,確保各校(園)創建目標順利實現。
(五)展示成果,彰顯特色,深化特色校園品牌建設
2.教育督導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教育督導是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實施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的重要環節,是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重要手段,是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方式。進一步強化教育督導在現代教育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將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改進管理方式,做到教育行政管理體系中“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
3.教育督導是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有力保障。教育督導對落實基礎教育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戰略地位,堅持基礎教育優先發展,實現基礎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監督、激勵和保障作用。我市進一步深化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教育教學改革,繼續推動教育健康持續發展,需要教育督導的監督和指導。
各鎮(鄉)政府和教育行政及其他有關單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必須高度重視教育督導工作,自覺接受“督政”、“督教”、“督學”,重視督導建議,充分發揮教育督導在推動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和依法治教中的作用,特別是要發揮教育督導在推進實施素質教育、建設教育名市、實現更高水平教育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開創我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新局面。
二、進一步健全教育督導制度和工作機制
4.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市教育督導的基本任務是:認真履行教育督導“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的職能,圍繞基礎教育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實行督政與督教、督學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指導服務相結合。堅持“以縣為主”、“分級負責”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保障農村義務教育優先發展;堅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平等接受優質教育的權利;堅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保障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堅持基礎教育的改革創新、提升內涵,保障基礎教育整體水平的提升;堅持“三教統籌”,保障農村教育服務“三農”職能。
5.健全并完善對鎮(鄉)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和考核制度。根據上級督導部門的工作意見和市委、市政府對鎮(鄉)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要求,健全并完善對鎮(鄉)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和考核制度,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地位。
6.建立健全對鎮(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督導制度。根據教育規劃和年度教育工作計劃,對鎮(鄉)教育管理辦公室完成年度教育改革和發展目標、任務,解決當前教育發展過程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督導,提高鎮(鄉)教育行政機構的工作水平,推進鎮(鄉)教育行政機構進一步規范教育資源配置,規范辦學行為,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7.健全并完善素質教育督導制度。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把規范學校辦學、實施素質教育作為教育督導的中心任務。要制定以素質教育為核心、以教育教學質量為主要內容的學校、教師評價標準。要把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開齊開足課程,貫徹落實“健康第一”的思想,執行《省中小學管理規范》等作為督導的重要內容,促進學校認真貫徹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建立現代學校制度,提升學校辦學水平。
要建立縣域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質量督導監測制度,制定縣域義務教育階段教育質量監測標準,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加強督導監測的針對性,加大對影響教育教學質量提高的薄弱環節的督導。要認真做好中小學綜合督導工作,積極開展中小學發展性督導的實踐和研究。
8.加強專項督導檢查和專項督導調研。教育督導部門要緊緊圍繞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教育重點工作,年度中心工作和教育改革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和專項督導調研,分析工作態勢,提出工作建議,為推動這些問題的逐步解決發揮積極作用。
當前,教育督導部門要根據國家和省關于發展學前教育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經費投入與籌措、幼兒園保教質量和管理水平、幼兒教師待遇等進行專項督導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要加強對職業教育戰略地位的落實、事業發展、布局結構、技能人才培養、實訓基地建設、校企合作、落實職教經費等情況的專項督導調研,促進我市中等職業教育水平和層次的提高。
9.建立市督學責任區制度。根據學段和行政區劃確定市督學教育督導責任區,市督學對責任區內的學校日常教育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調查研究,及時了解情況,并按照工作職責,提出處理意見和工作建議。
10.建立并健全基礎教育督導的導向、制約和激勵機制,強化獎懲制度。各鎮(鄉)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進行教育決策時,要充分聽取教育督導部門的意見。要重視督導結果的運用,將督導結果作為政績考核、評先評優、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要建立督導結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問責制度。教育督導機構組織的督導活動,要按規定程序進行,并反饋督導結果,下發整改意見書。重要督導活動要向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報告督導結果,提出改進教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經市政府同意,督導結果向社會公布。對問題較多的單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實施跟蹤督查和回訪督導,形成化解重點、難點問題的工作機制。對于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個別單位和當事人要追究責任,依法處罰。對于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11.不斷創新教育督導工作運行機制,探索教育督導工作新方法。認真總結督導工作經驗,制定符合實際、操作性強的各類各項教育督導工作規程,將教育督導工作納入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軌道。緊緊圍繞教育改革發展的大局,注重聯系教育改革發展實際,突出重點,增強預見性,注重過程督導和提前督導,堅持督政與督教、督學相結合,堅持監督與指導相結合,堅持督查與整改相結合。建立和健全教育重大問題報告制度,督促和引導下級政府、教育行政管理機構和各級各類學校認真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增強教育督導工作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實效性。
三、進一步加強教育督導機構和隊伍建設
教學督導工作計劃【1】
一、督導工作主要內容
1、督促檢查減負增效工作。切實做到一科一輔,杜絕一科多輔。
2、與教務處共同做好教學常規檢查、教學質量評價等項工作。督促檢查備課、上課、作業布置與批改情況。杜絕不備課上課、非特殊情況坐著上課,上課時接聽手機,在課堂上玩游戲等現象發生。
3、繼續關注課堂教學改革和課堂教學質量。繼續學習新課標,開展期中質量抽測活動等。
4、加強對青年教師和教學骨干的培養工作。
5、督促、檢查教研組、備課組活動開展情況。
6、督促、檢查學生社團活動開展情況。
7、關注畢業班教學、復習迎考工作,做好模考分析、反饋等工作。
8、配合區督學來校聽課、指導教學工作。
二、督導工作主要措施
1、進一步落實教育部《關于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意見》精神,“作業的分量和難度要適當。小學一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二、三年級每日課外作業量不超過30分鐘,四年級不超過45分鐘,五、六年級不超過1小時。”
2、按照區《課堂教學常規實施辦法》意見精神,開學初、期中、期末檢查備課、作業布置與批改等,希望老師們及時認真批改作業,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提高課堂教學效率。
3、配合校長室、教導處開展推門聽課活動,深入課堂了解授課情況,及時開展評課議課活動。
4、教研組、備課組、學生社團要做到“四定”,即:定時間、定地點、定內容、定主講人或主持人,活動前要有計劃、出通知,活動后要有總結,并及時上傳有關資料。社團活動將作為本學期重點檢查的內容。
5、畢業班新課應于5月上旬結束,中旬將舉行一模,六月上旬舉行二模。
三、督導工作行事歷
二月份:
1、超周課與學科計劃制定情況檢查;
2、了解教研組、備課組計劃制定情況。
三月份:
1、督促開展語文學科青年教師開展白板運用課堂教學評比活動;
2、督促社團活動正常開展;
3、了解教輔資料使用與星月書屋開放情況;
4、迎接區督學組來校檢查。
四月份:
1、督促做好第17屆家長開放周活動;
2、期中抽測與總結反饋;
3、期中教學常規檢查;
4、督促開展數學學科青年教師開展白板運用課堂教學評比活動。
五月份:
1、督促開展綜合學科青年教師開展白板運用課堂教學評比活動;
2、畢業班一模;
3、督促、指導藝術節活動正常開展;
六月份:
1、畢業班二模;
2、開展復習研討活動;
3、期末教學常規檢查;
4、配合教導處、教研組做好期末質量檢測與總結反饋活動;
七月份:
1、配合做好招生工作;
2、配合做好暑期校本研修工作。
教學督導工作計劃【2】
一、本學期教學督導工作
1、全面落實了對教師課堂教學檢查。每個督導組成員通過課堂聽、看、查、導方式,檢查了教師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輔導等工作。
2、開展了期初、期中、期末階段性教學檢查。初期教學檢查了教師選聘、教材、教學大綱到位情況,資源準備情況,教學秩序正常情況,以上情況一切正常;從期中檢查教學計劃、教學進度執行情況上看,老師教學認真,作業布置批改到位,學生對教師的評價良好;期末檢查中,各教師按時完成教學任務,學生考試、實訓正常,技能競賽周工作順利完成,教學工作全過程正常,學生民主測評情況良好。
3、執行了常規工作檢查。全學期落實人員,每天檢查教師如下常規工作:是否提前到班,有無遲到、早退、接聽手機、隨意調停課等現象,并將各專業課堂上課出勤情況張榜公布,既督教又督學。
4、檢查實驗、實習、課程設計等實踐性教學環節的落實情況,查看實驗課教師、學生是否到位,教學內容是否有針對性,能力培養是否體現應用性等,從檢查情況看,教師工作認真負責,實驗開出率很高,學生實習反映良好,課程設計基本合理,個別科組提出調整教學科目,有些科目教材已經過時,落后時展要求。
5、檢查了畢業設計、畢業作業工作。特別要從課題選題、過程指導、答辯、考核等環節著手,防止課題來源陳舊,設計(作業)內容雷同,答辯考核走過場,完成質量不高等現象。保證畢業設計質量,促進學生綜合能力的提高。
二、督導組檢查建議
1、加強對教師的培訓。通過以老帶新、主題講座、短期培訓班等對新任課教師進行崗前培訓。
2、加快本校重點專業和教師隊伍的建設。如學習培訓、轉專業學習、重點專業設立專業帶頭人和教學骨干等。
3、加強“一體化教學模式”的學習與推廣,同時建議學校配足相應的教學設施設備。
4、讓教師“走出去”,到兄弟學校學習和交流。
5、各科組教師認真研究教學用書,更換或調整過時落后的教材。 教學督導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教學督導成員缺乏對職業教育管理和督導的理論和實踐的理解和認識,在處理督導工作上做得不到位。望今后加強學習與各方交流和溝通,不斷提高督導工作業務水平。
教學督導工作計劃【3】
一、指導思想
本學期教學督導工作以升本改建迎評估工作要求為指導,以學院十二五發展規劃和工作重點為目標,以加強常規教學檢查、強化內涵建設、提高教學質量為核心,堅持以督促導,以導為主,督導結合的原則,在認真總結過去教學督導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教學督導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斷推進教學督導工作的深度和廣度,推動良好教風和學風建設,促進我院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內容與要求
1、以升本改建工作評估實施方案為工作指南,做好迎接升本改建評估的專項督導工作。
(1)按要求完成學院升本改建工作評估實施方案中教學督導承擔的工作任務。
(2)認真做好師資隊伍建設、特色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實踐教學、教學管理等專項督導工作,按照評估指標體系要求,作出客觀評價,提供合理意見和建議。
2、深入教學一線,督導教學全過程,抓好教風、教學管理與教學服務保障的督導。
(1)加強日常教學秩序和教師課堂教學常規執行情況的督查。
(2)分期初、期中、期末對教學院部教學管理和教學督導工作情況、教學計劃與教學進度執行情況、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情況進行階段性重點督查。
(3)隨機聽課與重點聽課有機結合,加強對教師課堂教學、實踐教學的指導。從教學內容的取舍、教學過程的設計、教學方法和手段的運用及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評價,宣傳推廣先進的教學經驗,推動工學結合教學模式在我院的推廣和我院雙師型教師的成長。
(4)做好院領導、教學院部、處室負責人隨堂聽課、評課制度的督導工作。
(5)做好教師課堂教學和系部教學管理評價。開展學生評教、教師評學活動。通過召開學生座談會,發放教學質量問卷調查表等形式了解學生對教師課堂教學的評價以及對院部教學管理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抽查學生作業、實訓報告、考試試卷等形式了解學生學習情況和教學效果。
(6)加強教師業務學習、教科研活動環節的督查,提高學習和活動的質量及效果。
(7)加強教學管理與教學服務保障的督導。督促教學管理部門嚴格履行教學管理職責;督促教學院部認真做好日常教學管理工作,使督導與教學管理有機結合;督促服務保障部門按照學院要求切實做好教學服務,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3、加強教學督導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1)修訂教學督導工作條例和工作職責,成立學院教學督導委員會,進一步明確院系兩級管理;制訂教學院部教學督導工作條例和工作職責,建立健全的院系兩級互相協調、互相配合的教學督導體系。
(2)召開學院教學督導工作會議,部署教學督導工作要求,總結交流教學督導工作經驗,表彰優秀院部教學督導組和優秀教學督導員。
(3)規范教學督導文書、報表的格式,學督導評價標準,及時歸檔教學督導資料。
(4)將教學督導納入院系績效考核工作中。
三、工作進度安排
20_年9月:期初教學準備與督導工作檢查,督查課程表安排、教材與師資到位;督查學生到課率,督查教師教學日歷、備課本、課件以及調停課等情況。
20_年10月:升本改建評估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自評整改;課堂教學、實踐教學隨機抽查聽課;督查組織學生技能大賽情況。
20_年11月:升本改建評估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自評整改;督查教師參加教案、課件、板書、說課等比賽情況;期中教學管理與督導工作檢查。
20_年12月:升本改建工作評估;教師課堂教學和系部教學管理評價;召開學院教學督導工作會議,總結交流教學督導工作經驗,表彰優秀教學督導員。
20_年1月:期末教學管理與督導工作檢查,督查按時結課、安排考試、組織閱卷等。
教學督導工作計劃【4】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全區教育改革發展的中心工作,以“四個轉變”切實加強對學校的監督、指導、評估和服務,全面規范學校辦學行為,提升學校現代化管理水準,為推動我區教育事業規范、內涵、科學、優質均衡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二、目標任務
1.做好迎接“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國家監測、復查工作,確保指標、數據達標。
2.積極申報“省級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改革發展示范區”創建工作,確保申報成功,順利通過評估驗收。
3.做好迎接“新一輪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考核”省級抽查工作。
4.深入推進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責任督學進校開展“一日督導”。
5.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完善第三方評價實施方案;積極探索向第三方評價機構購買服務,分別選擇1所小學、1所中學進行試點。
6.探索建立學校發展性評價制度,扎實開展綜合性、專題性、需求性、隨機性督導評估,嚴格執行“五嚴”規定,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促進學校內涵發展。
三、工作措施
1.堅持“四個”轉變
(1)推動督導職能由“重督查”向“重指導”轉變,以優質的督導服務助力學校科學發展。
(2)推動督導內容由“全面”向“局部”轉變,由關注規范辦學行為的全面督查,轉向制約學校發展的重要因素和學校急需解決的問題,聚焦學校發展,解決實際訴求。
(3)推動督導對象的主觀參與度由“被動”向“主動”轉變,探索建立學校主動申報制度,量身定制個性化督導方案,按需督導,柔性調控,切實提高督導工作的實效性。指導學校在客觀分析學校現有基礎上,抓住關鍵、
突出重點、自主制定學校發展規劃,督導室要把握好規劃的方向性、發展性、可行性。
(4)推動督導主體構成由“單主體”向“多主體”轉變,逐步引入第三方社會機構,委托社會組織共同參與開展教育評估監測,切實提高督導工作的客觀公正和生命力。
2.創新“三個”機制
(1)科學重組督學隊伍,進一步提升督導效能。推進督導機構建設和督導人員配備,成立區督導委員會,調整充實專、兼職督學隊伍,擬聘任專職督學3人、特約督學5人、兼職督學28人、掛牌督導責任督學4人,建立符合新形勢下督政與督學需要的較為完備的督學隊伍。
(2)創新推出培訓模塊,進一步豐實督學底蘊。督導工作事在人為,但打鐵還需自身硬。深化督學培訓工作,計劃邀請無錫督導專家集中培訓1次,分別赴上海閘北區、無錫崇安區、成都青羊區考察學習發展性督導評價、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第三方督導評價經驗。采取集中培訓和自主學習相結合,學習上要努力做到“先一步、快一拍、深一層”,要成為“教師的教師、校長的教練”,不斷提升督學的學習力、督導力、執行力。
(3)切實聚焦教育現場,進一步推進督導研究。教育督導注重“研”字,主要從三方面入手:一是從課題研究入手,提升教育督導研究力。二是從問題研究入手,提升教育督導效能性。三是從制定“規程”入手,提升“一日督導”規范性。“一日督導”堅持做到“一、二、三、四”,即堅持“一個標準”,客觀公正,服務學校發展;把握“兩個尺度”,嚴而有格,實而不虛;發揮“三個優勢”,信息優勢,經驗優勢,智力優勢;實現“四個公開”,文件公告督查內容,集體公示督學名單,投訴電話實行公開,三級責任人全區公布(省、市、區督學三級組成的專兼職互補的督學責任區督查網絡)。
3.推進“四大”工程
(1)推進辦學行為督查工程。以規范辦學行為為重點,以提高教師專業發展水平為抓手,以促進學校提升辦學內涵、打造特色亮點為關鍵,認真開展教育重點工作“八無”的督查評估。八無:課程計劃落實無擠占,無體罰和變相體罰,無教育亂收費,作業量無過重,在校時間無過長,考試無
排名,無重點班、特色班。加大隨機督導的頻次,建立隨機督導的常態機制,重視常態,反對突擊,促進學校規范發展、科學發展,全面提升學校的辦學品質。實施學校發展性評價,扎實開展綜合性督導、專題性督導、隨機性督導和需求性督導,確保學校辦學行為規范。
(2)推進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程。爭取區委區政府的支持,將督學責任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責任區工作有序開展。認真落實《清河區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實施方案》,適當調整責任區督學,進一步明確職責任務與要求。扎實開展隨訪督導工作,以省、市中小學素質教育督導評估方案為基本依據,緊緊圍繞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方位落實素質教育這一中心,開展對學校管理、招生收費、課程開設、教育教學、師德師風、課業負擔、安全衛生等情況進行督導,全面落實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力求做到督學工作“月通報、年考核”,接受責任區學校和社會的監督。
(3)推進中小學素質教育督導工程。根據市督導室部署,整合引導發展,建構中小學素質教育督導考核評價體系。根據《省教育廳省政府教育督導團關于印發〈江蘇省中小學校素質教育督導考核實施細則〉和〈江蘇省中小學校素質教育督導考核標準〉的通知》[蘇教督(201_)4號]文件精神,積極整合中小學素質教育考核和綜合督導體系,啟動2所中小學素質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4)推進第三方評價工程。加強與專業機構的合作,開展第三方教育評價制度的研究,在部分項目上試點第三方督導評價,確保教育評價更加科學、客觀、公正。完善教育教學評價制度,重點是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和學校發展性評價制度,切實增強每個學生的進取自信心、每所學校的發展自信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堅持記實、民主、公開原則,做到客觀真實、公開透明,探索推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考試招生的更緊密掛鉤。學校發展性評價要引進“增值評價”方法,重在考核學校在促進不同情況學生進步方面的努力程度和實績。
4.完成“兩個”創建
(1)積極做好“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改革發展示范區”創建。認真釋讀
文件精神,細心研讀文件,把握指標內涵,突出關鍵環節,會同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建立創建監測責任、監督和問責機制。認真核查各項年報數據,對照指標,分析現狀,逐條核查,做到每個數據有來源,每項材料“零誤差”。認真部署滿意度調查,第一時間制定方案,第一時間明確職責,強調紀律,確保調查結果的可信性。認真調研區情,按照“辦實事、務真功、求實效”的原則,進行全方位調研,對優質均衡發展的現實基礎、存在問題及路徑進行深入思考和系統規劃。
(2)扎實做好“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年度監測復核工作。繼續圍繞義務教育均衡主題,根據教育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年度監測要求及督導評估整改要求和教育現代化建設要求,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薄弱環節整改情況專項督導,重點督導“國檢”中各校存在的薄弱環節、規劃項目的整改實施情況,進一步推動政府落實教育責任,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為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奠定更為堅實的基礎。
5.建立“一個”體系
圍繞“教師幸福、學生快樂、群眾滿意”三個維度,努力建立以目標考核、績效考核、辦學滿意度考核為主的綠色評價體系。探索督導工作與其他科室相關工作的融合和結果共用的有效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力爭統籌“同工作不同部門的評價一致性”。每次督導評估結果按比例納入第三方評價體系中,對學校年度工作目標考核、辦學績效考核、評優、驗收等合為一項工程,一次完成。
教學督導工作計劃【5】
一、指導思想
本學期教學督導工作以升本改建迎評估工作要求為指導,以學院_發展規劃和工作重點為目標,以加強常規教學檢查、強化內涵建設、提高教學質量為核心,堅持以督促導,以導為主,督導結合的原則,在認真總結過去教學督導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教學督導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斷推進教學督導工作的深度和廣度,推動良好教風和學風建設,促進我院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內容與要求
1、以升本改建工作評估實施方案為工作指南,做好迎接升本改建評估的專項督導工作。
(1)按要求完成學院升本改建工作評估實施方案中教學督導承擔的工作任務。
(2)認真做好師資隊伍建設、特色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實踐教學、教學管理等專項督導工作,按照評估指標體系要求,作出客觀評價,提供合理意見和建議。
2、深入教學一線,督導教學全過程,抓好教風、教學管理與教學服務保障的督導。
(1)加強日常教學秩序和教師課堂教學常規執行情況的督查。
(2)分期初、期中、期末對教學院部教學管理和教學督導工作情況、教學計劃與教學進度執行情況、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情況進行階段性重點督查。
(3)隨機聽課與重點聽課有機結合,加強對教師課堂教學、實踐教學的指導。從教學內容的取舍、教學過程的設計、教學方法和手段的運用及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評價,宣傳推廣先進的教學經驗,推動工學結合教學模式在我院的推廣和我院雙師型教師的成長。
(4)做好院領導、教學院部、處室負責人隨堂聽課、評課制度的督導工作。
(5)做好教師課堂教學和系部教學管理評價。開展學生評教、教師評學活動。通過召開學生座談會,發放教學質量問卷調查表等形式了解學生對教師課堂教學的評價以及對院部教學管理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抽查學生作業、實訓報告、考試試卷等形式了解學生學習情況和教學效果。
(6)加強教師業務學習、教科研活動環節的督查,提高學習和活動的質量及效果。
(7)加強教學管理與教學服務保障的督導。督促教學管理部門嚴格履行教學管理職責;督促教學院部認真做好日常教學管理工作,使督導與教學管理有機結合;督促服務保障部門按照學院要求切實做好教學服務,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3、加強教學督導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1)修訂教學督導工作條例和工作職責,成立學院教學督導委員會,進一步明確院系兩級管理;制訂教學院部教學督導工作條例和工作職責,建立健全的院系兩級互相協調、互相配合的教學督導體系。
(2)召開學院教學督導工作會議,部署教學督導工作要求,總結交流教學督導工作經驗,表彰優秀院部教學督導組和優秀教學督導員。
(3)規范教學督導文書、報表的格式,學督導評價標準,及時歸檔教學督導資料。
(4)將教學督導納入院系績效考核工作中。
三、工作進度安排
20_年_月:期初教學準備與督導工作檢查,督查課程表安排、教材與師資到位;督查學生到課率,督查教師教學日歷、備課本、課件以及調停課等情況。
20_年_月:升本改建評估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自評整改;課堂教學、實踐教學隨機抽查聽課;督查組織學生技能大賽情況。
20_年_月:升本改建評估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自評整改;督查教師參加教案、課件、板書、說課等比賽情況;期中教學管理與督導工作檢查。
工作中,我們堅持“督學為本”的原則,不斷健全完善教育督導機制,積極開展教育督導工作,促進了學校實施素質教育和依法自主辦學的積極性、創造性,拓寬了學校的辦學思路,提高了學校的科學管理和“精細化”管理水平,保證了全區教育事業沿著科學法治的軌道健康持續發展。
1.完善制度建設,規范評估方案
根據省、市《中小學幼兒園辦學水平督導評估方案》,并借鑒外省、市的先進經驗,我們先后制定了《福山區中小學幼兒園督導評估工作制度》,完善了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等5個督導評估方案,對評估內容、方法、評估基本程序以及各項標準的記分方法和權重體系、督導評估結果處理與運用等做了明確的規定。特別是在制定評價標準時,我們強調了四個方面:各項指標必須有可操作性,既有定量評價,又有定性評價;評價標準既要反映現實,又要適度超前;評價標準既重結果,又重過程;評價標準要與時俱進。各項制度、方案和標準的制定,為規范督導行為,推動督導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奠定了基礎。
2.創新評估理念,完善運作模式
科學的評估過程和方法不但使評估結果的真實性、公正性有了保障,而且還具體承載著我們的評估理念以及對評估的理性思維。
(1)強化自評的自我認識和自我發展
學校既是評估的對象,又是評估的主體,學校有權對自己的工作績效做出客觀的評判。在每一次評估之前,我們都向學校下發中小學督導評估紀實,督促學校根據評估標準、記分方法、權重體系進行認真自評,并把自評結果上報督導室。對學校的自評,我們重點強調客觀公正、認識自我,規范行為,查漏補缺,自主發展。在學校自評的基礎上,我們再根據評估標準對學校的各項工作進行復評,并把復評結果與學校的自評結果進行比較,把差異信息及時地反饋給學校,讓學校獲得再認識、再發展的機會。
(2)讓學校多渠道獲得發展信息
讓學校多渠道獲得發展信息,促進工作進步是我們評估理念的核心。因此,在評估過程中,我們詳盡地向學校介紹每一項工作好在什么地方,差距在什么地方,存在問題的解決方法是什么,充分發揮了“督”和“導”的雙項功能。在評估工作結束后,我們又匯總全區的信息,向學校下發督導評估通報,讓學校了解其他學校有什么好的做法、好的經驗以及全區工作面上存在的問題,再次從宏觀上獲得信息,并根據多渠道獲得的信息調整工作思路,制定學校今后的發展策略。
(3)讓學校撰寫督導報告
督導過程中,我們讓學校圍繞現實、面向發展,寫出督導評估報告,對教育發展進行積極建言獻策。即把全區教育工作的意見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客觀地向教體局做出匯報,使教體局對全區學校工作有真實的了解,對制訂今后的工作計劃、發展策略有了可靠的事實基礎。
(4)重視評估結果的運用
督導評估的結果采用千分制量化。其中,基礎性指標、發展性指標、特色性指標和基礎性指標反映規范,發展性指標反映創新,規范加創新就是學校的工作績效。督導結果形成后,我們把結果運用到對校長的評價以及校長的聘任、教師評先樹優的名額分配等方面,既保證了督導評估的權威性,又促使學校積極迎對壓力與工作發展的雙重挑戰。
(5)對存在問題跟蹤解決
為確保督導評估取得成效,我們采取三項措施跟蹤解決問題:制定《教育教學督導抽查實施辦法》,對學校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采取不通知、不定時的督查辦法,督促學校解決問題;把存在的問題與教體局相關的職能部門對接,屬于誰的問題誰去幫助解決;將存在的問題確定為下輪督導評估的重點,對問題進行專項督查,直到問題解決為止。
3.明晰價值取向,促進特色發展
以往的督導評估,學校既恐懼又厭煩,恐懼的是給學校排隊排名次,厭煩的是到處找毛病。我們經過反復思考、學習和借鑒國內外先進的評價理念,調整了督導思想,把促進學校發展、教師發展以及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作為評價的核心和本質的價值取向。為此,在督導評估方案中,我們制定了學校發展性指標,不斷完善中小學、幼兒園辦學水平評估方案。在進行了三年基礎性、發展性辦學水平評估的基礎上,我們又引進了重點性、特色性辦學指標,按重點性、發展性和特色性辦學水平評估模式,以加大對重點性工作的推進,給學校提供充分自主的發展空間,促進辦學特色的形成。調整了思路后,學校不僅消除了對教育督導評估的恐懼和厭煩,而且從中獲得了很多發展的信息,不但自我認識更加明確,而且對存在問題也給出了可行性的解決辦法。
4.關注重點熱點,加強專項督導
工作中,我們把現階段的重要工作以及社會非常關注的難點、熱點問題作為專項督導評估的重點,并及時調整到督導評估方案中,細化評估標準,加大評估權重,使督導評估與教體局的整體工作協調一致,取得了較好成效。近年來,我們多次會同區安監局、公安、衛生、科技等部門,先后開展了校園安保、校車安全、校舍質量、食堂衛生、防震減災等多項專項督導檢查,有效維護了教育和社會穩定大局。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1.部分學校對督導評估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主動參與的意識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目前,我區教育督導評估主要是行政評估,評估的目的或明或隱地表現為分等評優,這種評估所起的作用多是一種選拔、鑒定、評比的作用,所表現的只是教育評估的總結,而為改進工作服務、為決策服務的形成發揮得并不好。因此,被評估者對評估沒有積極的參與意識,有的甚至有抵制和厭倦情緒,認為“評估無用”“評估擾民”,主要表現在每年一度的自查自評工作不力,個別單位存在“材料基本都靠百度,記錄基本都靠現補”的現象。
2.部分評估內容不盡合理,評估辦法還需要進一步改善
(1)評估內容主次不分
我國基礎教育中的評估內容包括教學評估、德育評估、學生質量評估、管理工作評估、辦學效益評估、后勤評估等,基本上覆蓋了基礎教育的方方面面。在實際操作中,評估往往不能突出重點,使得評估內容主次不分。
(2)評估項目單一
對于基礎教育有些內容的評估,評估項目還略顯單一。如教學評估中,通常是通過聽課、檢查教師教案、看畢業生升學率和學生考試成績。而素質教育對人的素質要求是多方面的,包括思想品德素質、文化科學智能素質、身體健康素質、審美情操素質、勞動技術素質、個性心理素質和社會適應素質等。評估項目的不全面使得評估結論的可靠性受到置疑,也不符合教育發展的需要。
(3)容易形成造假形象
評估、檢查主要通過看資料來評定工作的好壞,容易形成造假形象,因此評比、檢查的手段和方式有待改進。
(4)評估辦法一刀切
城鄉間學校千差萬別,各有各的優勢和劣勢,而這些學校往往都是用同一套評估方案去進行評估,其科學性、合理性、針對性值得商榷。
(5)只講數量,不重質量
部分評估方案對數量的規定較死板,如規定生均圖書占有量不得少于幾十本。為此,有的學校為了生均圖書達標,動員學生捐過期不用的書,也不處理已廢棄的圖書。
3.督導隊伍整體素質不高,督導的能力和水平還需要進一步提升
隨著教育發展,校長的能力、教師的專業水平在不斷提高,新的教育理念也在不斷影響學校的辦學思想、教育教學行為,所以客觀上要求督導室工作人員專業水平要與時俱進,不斷更新。做不到這一點,督導評估就要落后于落后于學校和教師的發展,起不到應有的監督指導作用。目前,由于督導工作范圍大、人員不足、督導人員缺乏業務學習進修等原因,導致全區督導隊伍視野狹窄,創新意識不強,往往憑經驗工作,按常規辦事,督導工作打不開新的局面。
三、進一步加強督導工作的對策建議
為切實強化教育督導考核工作,必須要繼續堅持“督學為本”的原則,確立校本發展理念,使督導考核的內容、方法和手段適應教育現代化發展需要,并不斷實現督導評估體系的發展與創新。
1.加強教育督導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運行機制
適應建立“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的新要求,以服務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為根本出發點,不斷完善督導結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探索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建立教育督導暗訪機制。同時,重視網絡熱點和熱點,拓寬教育督導評估信息采集渠道,將暗訪結果作為認定督導評估結果的重要內容,保證督導評估結果客觀公正,努力建立體系更加健全、機制更富活力、功能更顯完備的教育督導運行機制。
2.構建發展性教育督導評估新模式,進一步增強督導服務意識
發展性教育督導評估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滲透全新的教育理念,具有時代特征、體現學校文化特色的現代管理模式,它評估的標準堅持以規劃為導向、以進步為核心、以發展為根本,以提高學校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為目標,充分考慮學校的主體地位,從督導評估工作方案設計到督導評估過程、結果反饋及整改措施落實,都體現對學校自主辦學的尊重和學校在督導評估過程中的主體性。為此,工作中必須要樹立合作性督導的理念,不斷增強“合作伙伴”的意識,不斷落實發展性教育督導評估,通過強化指導功能,與學校建立和諧、民主、協作的督導關系,真誠為學校排擾解難,為學校發展提出積極的意見和建議。這樣,必然會對促進學校自主發展、持續發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起到積極的導向作用。
3.建立專業化的評估隊伍,進一步提高督導隊伍的能力和水平
《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中指出,“要逐步形成對學校辦學行為和教育質量的社會監督機制以及評價體系”,“鼓勵社會各界、家長和學生以適當方式參與對學校工作的評價”。為此,要從三個方面不斷加強督導隊伍建設。一是要逐步建立教育評估的理論研究、評估專家和管理人員三支隊伍。這些人員要經過嚴格選拔和聘任錄用,在職的要不斷學習、培訓和提高,培訓的重點是現代教育測量的基本思想和技術,以及當代最新的教育思想、觀念和評估理論與方法。特別是對于目前的教育評估隊伍,要從教育行政干部型逐步向專家型轉變。二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資源,把那些有著多年教育教學工作經驗、能力強、身體好、作風正的同志吸納到教育評估隊伍中來。在擇優發展的基礎上,也應注重保持教育評估專家隊伍成員的相對穩定,注意政府、學校、社會人員三者之間的比例,特別要注意不斷吸收社會各行業參與評估,提高評估的權威性和社會影響力,并逐步形成專家庫。三要建立教育評估專家資格認證制度。條件成熟的時候,可以建立基礎教育評估的專家資格認證制度,對評估專家的資格進行制度的統一和規范。
4.完善評估方案,進一步活化評估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