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工作意見匯總十篇

時間:2022-02-03 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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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工作意見

篇(1)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發掘郊區多層次、多形式非農就業崗位,最大限度拓展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空間,在繼續推進二、三產業非農就業的同時,充分利用涉農企業與農戶在知識結構、年齡結構、崗位結構等方面的相融性,鼓勵引導涉農企業加大吸納本市以低收入農村富余勞動力為主的農村勞動力就業,促進農民收入增長。

二、涉農企業概念

本意見所指涉農企業是指獲得國家、市級、區(縣)級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經工商注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合作農場和農業生產基地。

三、吸納對象和方式

(一)對象:本市農業戶籍勞動力,重點是低收入農村富余勞動力。

(二)方式:以工資性收入獲得勞動報酬,企業(基地)與就業人員之間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包括一年勞動滿6個月季節工)。

四、推進方式和目標

通過宣傳發動、政策引導,提高涉農企業擴大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積極性;通過就業指導、崗位培訓,提高低收入農村富余勞動力基本就業能力。市、區(縣)農業部門與社保部門共同搭建涉農企業就業崗位與農戶就業需求信息平臺,目標在20**年確保實現涉農企業擴大本市農村勞動力非農就業崗位八千個,力爭一萬個。

五、工作要求

(一)組建工作網絡,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市、區(縣)推進涉農企業擴大非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由市農委有關部門會同市社保、稅務等職能部門實行定期工作研究。各區(縣)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開展跟蹤調查,掌握推進動態

每半年開展一次全市涉農企業非農就業情況統計,摸清本市涉農企業基本情況、企業勞動力使用情況和本市農村勞動力吸納狀況,并進行動態分析,提供決策參考。

(三)實施工作對接,聯手分步推進

市有關部門按各自工作職能提出工作意見或建議,各區(縣)明確工作目標,落實任務措施,分階段實施推進,并定期實行工作對接。市農委重點推進以下工作:(一)組織促進涉農企業擴大農村勞動力非農就業宣傳發動。(二)組織開展工作檢查和工作交流,有步驟推進面上工作。(三)組織開展相關部門工作協商和工作調研,總結典型,完善措施。

六、政策措施

對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吸納本市以低收入農村富余勞動力為重點的農村勞動力就業,經與市社保、市財稅部門共同研究,實施以下政策措施。

(一)涉農企業吸納經區(縣)政府認定的就業困難和家庭生活困難的“雙困”人員,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崗位補貼。各區(縣)可結合本地實際,制訂相應辦法實施鼓勵。

篇(2)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構建和諧*兩大任務,把擴大就業作為解決民生問題的頭等大事,按照“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和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再就業政策,堅持在發展中解決問題,統籌城鄉就業,擴大勞動力需求,增加勞動力有效供給,逐步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努力實現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

二、堅持發展促進就業,多渠道增加就業崗位

(二)大力發展就業性戰略產業。大力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技術密集與勞動密集復合型產業,以服務業和加工制造業為重點,在市場準入、發展用地、融資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在新增加的就業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3年。

(三)鼓勵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初次自主創業(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并參加創業培訓合格的,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自籌資金不足的,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不超過5萬元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

(四)鼓勵多種形式靈活就業。引導廣大勞動者轉變就業觀念,鼓勵以自由職業、非全日制就業、臨時就業、階段性就業等多種形式實現就業再就業。對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靈活就業的,按不超過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3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持《再就業優惠證》的非“4050人員”靈活就業的,按不高于上年度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的1/2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切實維護靈活就業人員合法權益,嚴禁各種形式的集資、攤派、亂收費和強制收費,為勞動者靈活就業創造良好環境。

三、建立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長效機制

(五)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以“4050”人員、“零就業家庭”、殘疾人為重點,建立困難群體就業援助長效機制。在公益性崗位上從業的就業困難對象,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計算年齡截止到2007年底)的,社會保險補貼延長到法定退休年齡。就業困難對象辦理退休后原則上不再享受補貼援助,本人愿意出資繳納醫療保險的,可按職工醫療保險標準參保,檔案保管部門應或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經辦機構應予接收。本人愿意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執行。

在公益性崗位和其他用人單位安置的就業困難對象,工作超過三年的,其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可以適當延長補貼期限。待有新的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六)加強對“零就業家庭”幫扶。在現有政策基礎上,將城鎮“零就業家庭”中在法定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一名成員,納入《再就業優惠證》發放范圍,享受相關就業再就業政策。

“零就業家庭”是指城鎮居民家庭成員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愿望的人員,連續30天以上均處于失業狀態,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家庭。

“零就業家庭”的認定,實行家庭申報、社區核實、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站認定的制度,由縣勞動保障部門為“零就業家庭”中的一名成員辦理《再就業優惠證》并加蓋“零就業家庭”印章;已辦理《再就業優惠證》的“零就業家庭”成員須補蓋“零就業家庭”印章。對被認定的“零就業家庭”要采取適當的方式向社區居民公示。

下列情形不列入“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范圍:一是家庭成員中已有辦理退休、單位內部退養手續的;二是家庭有其他收入且月平均收入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3次推薦上崗,本人不愿與用人單位洽談的;用人單位已決定聘用,本人不愿就業的;已確定為援助對象,但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連續兩個月無法與本人取得聯系的“零就業家庭”實行退出制度,不再繼續作為“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對象。

“零就業家庭”人員穩定就業的標準:被用人單位聘用,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人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月平均收入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靈活就業人員,月平均收入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繳納社會保險。

各街道(鎮)按照相關規定和認定程序,建立統一的登記臺帳和數據庫,建立月報表制度,及時調整、更新,實施動態監控。對已獲得就業援助的“零就業家庭”要依據個人就業檔案,進行跟蹤服務;對當年新增“零就業家庭”,出現一戶,幫扶一戶,確保自確認之日起30日內推薦上崗就業;對有參加培訓意愿的“零就業家庭”人員,根據本人培訓意愿,5個工作日內落實培訓單位,實行職業技能培訓。

開發就業崗位,拓寬就業援助途徑。進一步拓寬公益性崗位范圍,大力開發社區保潔、社區保安、社區配送、居家養老護理等就業崗位,多渠道安置“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建立部門幫扶制度,各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都要按照不低于人數1%的比例開發公益性崗位。對被安排在上述公益性崗位就業的“零就業家庭”成員,按照規定給予一定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援助服務。“零就業家庭”成員中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在享受各項促進就業政策就業1年后又失業的,仍可繼續享受相關的促進就業政策到期滿為止。

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面向就業困難群體的大型專場招工求職洽談活動,同時將崗位信息向街道辦事處、社區延伸。對已實現就業再就業人員進行跟蹤服務,每月組織人員至少走訪一次,做好走訪記錄,隨時掌握援助對象就業需求和變化情況,實施及時就業幫扶,為“零就業家庭”提供“一對一”式的人性化服務。

四、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提高勞動者就業技能

(七)大力發展職業教育。認真貫徹落實*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職業教育發展的意見》(奔政發[2007]50號)精神,發揮規模型職業技術培訓機構的作用,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訓模式,圍繞產業需求調整專業設置,建立人才供求對接機制。充分利用全社會教育培訓資源,為城鄉勞動者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形成“政府主導、充分發揮行業企業作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辦與民辦職業教育共同發展”的多元化辦學格局。

(八)積極推行創業培訓。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對有創業愿望和具備創業條件的城鄉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建立創業項目咨詢庫和免費創業項目推薦制度,為創業者提供政策咨詢、開業指導、項目開發、小額擔保貸款、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

(九)加大就業再就業培訓力度。在基本完成下崗失業人員培訓的基礎上,對2005年底前已享受免費培訓仍未就業的人員,可以再提供一次技能培訓。加大農民工就業技能培訓力度,繼續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圍繞機械加工、電子電氣、建筑裝潢、家政服務等打造一批技能培訓品牌項目。要把技能培訓與轉移就業結合起來,形成以“培訓促轉移,以轉移帶培訓”的培訓轉移就業機制。對于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失業人員,經培訓合格且就業的,將區分不同的專業按唐山市財政局、唐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唐財社[2006]26號),給予一定的培訓補貼。免費培訓的由組織者及培訓機構申領。

五、擴大勞務輸出,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

(十)加強勞務輸出協調服務。把發展勞務輸出作為促進就業和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舉措,加快農村勞動力向非農領域轉移。要建立以縣勞動就業服務局為主導,相關部門及各鎮為成員的統一的勞務輸出組織協調機構,做到信息共享、上下聯動、補貼掛鉤。圍繞培訓、輸出、管理、服務和維權做好協調工作,積極開展同北京、天津、唐山、曹妃甸等地區的勞務合作交流,真正讓“冀東奔城新人”這一省十佳勞務品牌打的響、叫的硬,并使之推向全國,走出國門。

(十一)鼓勵有組織的勞務輸出。職業中介機構和勞務派遣機構有組織地向縣外、境外輸出勞務,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工作每滿一年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勞務輸出補貼,省內縣外每人不超過50元,省外每人不超過100元,境外每人不超過150元。所需資金從就業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六、強化引導服務,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十二)積極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培訓、小額擔保貸款等相關支持;對到中小企業、非公有制單位就業和個體經營、靈活就業以及擇業期內的高校畢業生,政府設立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其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事務,并免收2年費;勞動保障部門要在勞動關系形式、社會保險繳納和保險關系接續等方面提供保障。人力資源市場要向高校畢業生免費開放,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需求信息和就業情況統計制度,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十三)實施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困難家庭應屆高校畢業生,當年年底未就業并已進行失業登記的,從第二年開始納入失業保險范圍,每月給予不低于當地城鎮低保標準的失業補助,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七、健全就業服務體系,強化公共服務功能

(十四)健全統一規范的公共就業服務組織體系。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充實力量,加大投入,形成覆蓋城鄉、上下一體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快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盡快建成布局合理、資源共享、運行規范、服務高效的市場體系。

(十五)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城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綜合場所功能手冊》及省市有關文件要求,完善就業服務功能。以街道(鎮)勞動保障平臺為基礎,建立健全免費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勞動保障事務和就業再就業培訓等方面的制度,積極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活動。

八、加強組織領導,形成推進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合力

篇(3)

1、工作思路。落實各項扶持政策,鼓勵七類創業主體圍繞五類產業發展,從事個體經營、創辦各類企業,推動全民創業;創建充分就業示范社區、示范村、示范企業,促進城鄉就業;加強創業基地、中介組織、信息平臺、創業指導、創業培訓五項服務,全面落實各項就業扶持政策,支持全民創業。形成政府出政策定目標,創業辦協調考核,部門包抓落實,勞動保障部門提供服務,財政部門落實政策的工作機制。

2、目標任務。從2007年起,通過充分落實就業扶持政策,年投入扶持資金1億元,發放小額貸款2億元,創建30個充分就業示范社區、100個充分就業示范村、50戶創業就業示范企業,培育2—3千名創業者,新增2—3萬人就業,到2010年,全市新增創業者6千—1萬名,帶動就業10—15萬人,實現全社會就業比較充分的目標。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一)、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示范社區、村、企業活動。

1、創建充分就業示范社區。以社區為平臺,大力發展社區經濟,開發就業崗位,建立幫扶機制,創建一批充分就業示范社區,使每個社區新創辦實體達到5個以上、自主創業者達到100人以上,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率達到90%以上,基本消除“零就業家庭”,確保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以內。由市勞動保障局牽頭,民政局配合,年創建充分就業示范社區30個,帶動就業3000人。

2、創建充分就業示范村。圍繞一村一品發展現代農業,建設農業生產科技園區,吸納農民創業就業;加強組織引導,開展技能培訓,發展壯大勞務經濟,促進農民轉移就業,創建一批充分就業示范村,使每個村新創辦園區(企業)達到3個以上、自主創業者達到50人以上,富余勞動力就業率達到90%以上。由市農業局包抓,年創建充分就業示范村100個,帶動就業5000人。

3、創建創業就業示范企業。通過政策扶持,鼓勵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增加就業崗位,吸納各類人員就業,新增一批吸納就業達到100人以上的創業就業示范企業。由市勞動保障局包抓,年創建50戶創業就業示范企業,帶動就業5000人。

(二)、落實部門包抓任務。

1、市農業局負責每年抓100個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帶動1000人就業;

2、市工交辦負責每年抓100戶為大中型企業配套企業,帶動2000人就業;

3、市中小企業局負責每年抓100戶勞動密集型企業,帶動5000人就業;

4、市科技局負責每年抓100戶民營科技型企業,帶動2000人就業;

5、市工商局負責每年抓800戶個體創業者,帶動2000人就業;

6、市工商聯負責每年抓100戶私營企業,帶動2000人就業;

7、市商務局負責每年抓50戶現代物流企業,帶動1000人就業;

8、市中介組織管理局負責每年抓50戶中介機構,帶動200人就業;

9、市人事局負責每年抓50名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和50名干部創業,帶動500人就業;

10、市民政局負責每年抓100名退役軍人創業,帶動300人就業;

11、市旅游局負責每年抓200戶“農家樂”創業者,帶動500人就業;

12、市總工會負責每年抓100名在崗(下崗)職工創業,帶動300人就業;

13、團市委負責每年抓300名青年創業,帶動800人就業;

14、市婦聯負責每年抓300名從事養殖和手工藝品制作的婦女創業,帶動800人就業;

15、市殘聯負責每年抓100名殘疾人創業,帶動200人就業。

(三)、明確扶持對象。

各部門按照包抓任務,將有創業愿望、創業能力和創業條件,積極興辦企業和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確定為包抓扶持對象,由市創業辦審定。部門包抓扶持對象不重復、不交叉,每年扶持一批(連續性強的產業除外),不斷擴大創業群體。

三、落實政策,分類扶持

1、全面落實扶持政策。經包抓扶持部門篩選申報為全民創業包抓扶持對象的社區、村、企業和個人,市創業辦認定,各業務主管部門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大力推進全民創業的若干意見》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規定,幫助落實各項扶持政策。

2、開展創業就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對所有確定的包抓扶持對象開展免費創業培訓,對從業人員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就業培訓工作由市級各包抓部門組織開展,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培訓機構認定,審核培訓計劃、統一調配師資、學大綱、統一培訓教材、統一發證管理。培訓結束后,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由財政部門按照每人800元和400元的標準,分別給培訓機構撥付創業、就業培訓補貼資金。對所有參加創業就業培訓的人員,由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開展免費職業技能鑒定,財政部門按每人100元的標準給鑒定機構予以補貼。

3、加大信貸扶持力度。對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企業資金不足的,由個人(企業)申請,鄉鎮或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推薦,縣區小額貸款擔保機構考察認可、提供擔保,商業銀行、信用社發放2—10萬元、期限不超過兩年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規定給予貼息;對信用村、信用社區誠信度高的創業者,商業銀行、信用社可按上述貸款額度和期限發放小額貸款,按照“先清后貼”的原則,由申貸人(企業)直接向銀行償還利息,憑貸款合同復印件、銀行清息原始憑據、個人身份證件(營業執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貼息申請,經審查認定由財政部門按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直接給予貼息;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由商業銀行、信用社可按規定給予50-100萬元貸款,按照“先清后貼”的原則,由申貸企業直接向銀行償還利息,憑貸款合同復印件、銀行清息原始憑據、當年職工花名冊、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有效證件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貼息申請,經審查認定由財政部門按銀行貸款基準利率50%貼息兩年。

4、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政策。對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創業者和企業從業人員,按照“先繳后補”的原則,由個人或企業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由財政部門按標準兌付補貼資金;對在農業生產園區就業的下崗失業人員的公益性崗位補貼,由園區按季申請,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由財政部門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兌付補貼資金。

四、搭建平臺,強化服務

1、加快創業基地建設。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方式,市勞動保障局(創業辦)在高新區及六個工業基地建設市級創業孵化中心,對入駐創辦企業的,給予免收1年辦公和生產用房租金,兩年租金減半收取的優惠;有條件的縣區要圍繞本地優勢產業和特色品牌,建設一批前店后廠的專業街區,對創辦專業市場、批發市場經營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免收1年工商管理費。

2、建設創業信息服務平臺。依托“金保工程”加快創業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實現市、縣、鄉信息聯網。開展創業項目征集活動,建立創業項目庫;定期舉辦創業項目招商活動,舉辦創業成果展,交流創業經驗,鼓勵創業項目有償轉讓,實現創業項目與創業者有效對接。

3、開展創業培訓。對所有創業者全面開展SYB(創辦你的企業)、SIYB(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創業培訓,培養創業理念,提升創業能力。對從業人員開展就業培訓,提高員工素質,提升技能水平。

4、搞好創業指導。充分發揮市創業指導中心的作用,各縣區也要在勞動保障部門設立創業指導中心,對所有創業者開展創業指導,提高創業成功率。要對創業者開展項目論證、項目推介、開業指導等服務活動,聘請工商、稅務、金融、法律等專家和創業成功人士組建創業指導專家志愿團,定期組織專家到創業企業調查研究、上門“會診”、答疑解難。對所有創業者開展跟蹤服務,提供全程幫扶。各部門要對創業對象定期走訪,包抓扶持,了解經營狀況,解決生產經營實際問題,幫助做大做強。

5、強化就業服務。加強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的建設,加快市民中心和縣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建設,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為創業就業人員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檔案托管、社會保險接續、勞動保障事務等“一條龍”服務。

五、加強領導,嚴格考核

篇(4)

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就業指導方針,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齊抓共管,促進我區被征地農民實現就業創業。

二、工作對象范圍及認定方法

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服務對象主要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因國家征地后失去全部或部分耕地,依法需進行補償安置,經區人民政府確定,列入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被征地農民花名冊”,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在法定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人員。

認定方法:由被征地農民所在村民委員會提供被征地農民花名冊,其中,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1畝、依法拆村建居人員花名冊由國土部門提供。由公安部門對被征地農民戶籍身份進行審核確認,農工部門對集體經濟成員身份進行審核確認。經公安、農工部門審核確認后,由區勞動部門對被征地農民開展就業登記,提供相應的就業創業服務。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公共就業服務,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

1、開展就業登記,建立被征地農民就業信息資源庫。符合就業登記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或鄉鎮勞動保障機構進行就業登記。其中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1畝、依法拆村建居的無業人員,由被征地農民自愿申請,憑相關材料到區勞動就業管理機構進行失業登記,領取《就業登記證》。被征地農民不愿領取《就業登記證》的,視同無就業要求。

領取《就業登記證》的就業困難人員符合《再就業優惠證》辦理條件的,按文件要求,發給《再就業優惠證》,享受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優惠政策。同時,建立被征地農民就業、失業、享受就業扶持政策情況信息資源庫,實行動態管理。

2、提供優質職業介紹服務。區人力資源市場及區各類合法職業中介機構要認真做好被征地農民求職登記工作,及時企業用工信息,對前來求職的被征地農民免收門票費、報名費、職介成功服務費、計算機查詢費,享受免費的職業指導服務。

3、建立企業空崗申報制度。區各類企業要按季向區勞動保障部門上報企業空崗信息。需在新聞媒體上招用人員信息,須經區勞動保障部門審查并按審定的內容招工廣告。

4、加大勞動監察力度。區勞動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企業勞動用工檢查、巡查制度,定期開展用工檢查,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加強技能培訓,提高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能力

培訓對象:凡年滿16周歲,男不滿40周歲,女不滿35周歲,尚未獲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暫未就業和有創業愿望的被征地農民均可參加。在此年齡段以外的被征地農民,本著自愿原則根據個人申請也可報名參加培訓。培訓形式主要有:崗前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學歷培訓四大類。

勞動部門要根據市場和企業的需求,按照不同行業、不同工種對從業人員的基本技能要求,安排培訓內容,積極組織被征地農民參加定向培訓。鼓勵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及用人單位開展對被征地農民的職業技能培訓。

被征地農民根據本人實際情況,自愿參加培訓,經區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同意后,可享受減免費的職業技能培訓。凡經過推薦3次不愿參加培訓或就業的被征地農民,視同放棄安置處理。培訓補貼經費以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補貼資金為主要渠道,區培訓券(卡)管理部門要優先向被征地農民發放省培訓券(卡)。不足部分從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培訓補貼參照省培訓券補貼標準執行。

(三)制定獎勵措施,多渠道安置被征地農民就業

1、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安置被征地農民就業。區各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崗位和面向居民生活服務的崗位,原則上優先安排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安排區內被征地農民就業,與其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到區勞動保障部門鑒證備案的,經區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由區財政按每安排1人且就業滿2年的,給予200元一次性獎勵。

2、鼓勵企業吸納被征地農民就業。區內企業當年新招用區內被征地農民,與其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到區勞動保障部門鑒證備案的,經區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由區財政按每招用1人且就業滿2年的,給予200元一次性獎勵。

3、鼓勵勞務中介、培訓機構轉移被征地農民就業。區各類合法勞務中介、培訓機構成功推薦被征地農民在區內企業就業的,與其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到勞動保障部門鑒證備案的,經區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由財政按每轉移1人且就業滿2年的,給予100元一次性獎勵。

(四)采取多種形式,引導被征地農民自主創業

各部門、各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鼓勵和引導被征地農民自主創業。要鼓勵、引導和支持被征地農民利用土地、房屋拆遷補償費用,以聯合、獨資等方式自主創業,使其成為被征地農民創業的主渠道。對于由被征地農民組建的經濟實體,一次性安置被征地農民就業超過10人的,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滿3年,且就業滿3年的,每安置1人給予300元一次性獎勵。

被征地農民通過創辦工業企業、服務業(除廣告、桑拿、網吧、氧吧等外)、商貿業、農副產品加工業企業等實現就業的,可享受稅收減免。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實行三免兩減半,先征后獎。

被征地農民從事經營微利項目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一般掌握在2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由財政給予50%的貼息。

上述獎勵、扶持資金申領程序按政府或相關部門已出臺的有關政策執行。

四、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安置就業工作,保障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決定成立區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由區長吉子俊任組長,常務副區長張志勇任副組長,成員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國土局、農業局、財政局、農工部、工商局、地稅局、教育局、扶貧辦等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為:統籌協調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工作;制定、調整和完善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政策;統籌協調就業服務對象認定工作;統籌協調促進就業創業專項資金籌集、落實工作;組織、指導、檢查、監督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政策的實施工作。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職,協調合作,通力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服務工作。區國土局負責提供征地后耕地不足0.1畝、依法拆村建居人員花名冊;區公安局負責被征地農民戶籍資格的審定及提供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區農工部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界定工作;區財政局負責相關資金測算、保障工作,確保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資金安全有效使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被征地農民轉移就業工作,負責就業培訓、職業介紹、就業登記管理、落實優惠政策、用工信息等工作;區工商局、地稅局、財政局負責落實被征地農民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區教育局、扶貧辦負責協助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工作。

各鄉鎮要參照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有專門的辦事機構和場所;被征地村(居)必須明確專人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組織被征地農民培訓報名和被征地農民就業情況調查、靈活就業流向統計等工作。

篇(5)

一、對政府促進就業責任的認識黨的、十對培育勞動力市場和發揮市場機制在勞動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都作了戰略性部署,十五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廣開就業門路,增加就業崗位。""積極發展和規范勞動力市場,形成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歷年來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培育市場機制和積極促進就業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實踐與探索,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強化促進就業責任的前提、空間和必要性,有了新的認識。

(一)政府促進就業責任的前提是:必須堅持就業市場化這一根本方向整個九十年代,深化再就業工程經歷了三個階段,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也朝著市場化的方向不斷演進。

第一個階段是"企業內下崗分流"階段。這一時期,企業內部的勞動力結構調整已經開始,但政府仍然沿襲計劃經濟時期的那種管理思路,把企業當作政府的附屬物、企業職工當作企業人,而僅僅制定一些優惠政策鼓勵企業自我消化冗員,將原本需要通過社會化方式來處理的勞動力調整問題限制在企業內部。這體現的是計劃經濟特點的政府責任形態。

第二個階段是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階段。政府開始思考責任方式的轉換,承擔起一種適應經濟轉軌期特點的促進就業責任。通過探索建立"行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為下崗職工從企業進入勞動力市場搭起了一座特殊形態的"橋"。這個中心的性質特征是非企業內設機構、非政府附屬機構和非社會化的獨立機構,在操作模式上具有三大特點:一是過渡性,再就業服務中心作為特定歷史階段解決特殊矛盾的方式,只是一種階段性措施;二是單向性,下崗職工進中心后只能走向市場,不能回原單位;三是有限性,通過中心分流下崗職工,只是解決困難企業和集中矛盾的一條主流通道,不是唯一通道,只能承受有限的分流功能,進中心的容量應當有所控制,要穩進穩出,快進快出。

第三個階段是"全面向勞動力市場過渡"階段。再就業服務中心基本完成歷史使命后,勞動力調整的任務始終存在。如果仍然采用第一個階段的辦法,則是一種倒退;用第二個階段的辦法,并不能完全解決市場化形態下的就業矛盾。如果繼續留戀于特殊形態下的促進就業責任,我們就完不成全面向勞動力市場過渡的目標。所以,必須堅持市場配置勞動力資源的原則不動搖,尋找一種適應全面市場化階段的一般意義上的政府責任形態,這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行使促進就業責任的重要前提。

當前,一個相對成熟的勞動力市場在已經基本成型,廣大市民初步接受了"市場化就業"的理念。

(二)政府促進就業責任的空間是:平衡經濟發展與就業結構的矛盾發展是社會的主線,也是政府職能的主線。經濟發展與促進就業在歷史的長河中根本方向是一致的。但在某一歷史階段或某個局部,經濟發展與促進就業的取向并不一致。

因此,政府必須結合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階段性勞動力結構特征,平衡經濟發展與就業結構的矛盾。這就是政府行使促進就業責任的空間。

近年來,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平衡這一矛盾:

在傳統產業結構調整的同時,實施"退二進三"戰略,大力發展第三產業,使第三產業在GDP中的比重從九十年代初期的34.6%上升到50%以上,從業人員增加了100多萬人。

大力推動小企業與非公經濟的發展。制定了《關于促進小企業發展的決定》及一系列配套政策,建立了市小企業服務中心,為小企業的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同時鼓勵發展非正規就業,形成適合特點的新就業形態。

大力開展職業培訓,有效推動了本市勞動力素質的提升。通過推行社會化的"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的機制,1998-年完成80多萬人的培訓量,培訓后就業率穩定在60%以上。為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十五"期間還將對100萬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其中,結合產業優化升級,提升勞動者技能素質培訓50萬人,二產轉三產人員的轉崗培訓20萬人,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培訓30萬人。

第三產業、小企業、非正規就業極大地發揮了擴展吸納就業容量的優勢,社會化的職業培訓有效地提高了勞動者就業競爭能力,從而有力地緩解了的就業總量和結構矛盾。

(三)政府促進就業責任的必要性是:保持社會的穩定度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與社會的穩定度不可能自然統一。因為改革、發展依據的主要是效率與競爭的原則,必然會淘汰弱者,它也是市場規則運行的必然結果。但是,弱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社會的穩定度就難以保證。

同時,還必須處理好效率與公平問題,一次分配關注效率,二次分配關注公平。

因此,政府對消除不公、保持社會穩定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弱者采取保護性就業措施是其中一個重要內容。通過人本化的調查,排摸出就業困難人員,采取雙向承諾、購買公益性崗位等措施,實施保護性安置,建立了對困難群體的就業托底機制。

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并不是對個人終身就業承擔無限責任,走計劃配置勞動力資源的老路,而應當要體現為政府對勞動力市場運行的全局性和終極意義上的責任。

二、促進就業的主要實踐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政府將創造就業崗位、促進就業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主要目標,并將政府的許多工作與全社會就業崗位數的增加緊緊聯系起來,增強社會成員對政府的信賴度和社會凝聚力。

從2000年起,致力于建立一個以凈增就業崗位為主要內容的政府責任體系,并且每年根據勞動力市場的突出矛盾確定一個執行主題,走出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落實政府促進就業責任的一條新路。

2000年,以"構建政府責任體系"本身為執行主題,重點強化區縣政府、委辦局和政府職能部門的促進就業責任。其意義并不僅限于增加了多少就業崗位,而是主要為了探索體現政府責任的途徑、方法和形態。現在市、區縣政府每年向各級黨委、人大匯報政府工作時,促進就業已經成為一項重要內容,各級政府都將凈增崗位工作列入考核范圍,形成責任體系。這一責任體系的形成,極大地推動了全社會促進就業的整體功能的發揮,為形成社會各方積極參與促進就業的局面奠定了基礎。

2001年,以開展"4050"工程為執行主題,重點解決再就業服務中心結束期間"4050"人員的就業困難,采取"五人運作體系"的模式,初步走出了一條市場化、社會化的道路,最大限度解決出中心人員的不穩定狀態,并為逐步培育市場就業理念夯實了基礎。

年,以實施"就業援助"行動為執行主題,主要面對進入WTO以后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引發的新一輪勞動力調整,我們將現實中引起失業率上升的群體細分為一般困難群體、就業特別困難群體、青年失業人員群體,并分別針對三個就業"瓶頸",采取有針對性的援助措施。

在這個過程中,的主要實踐是:

(一)在建設完善的社會保障基礎上,必須高舉就業優先旗幟在政府促進就業責任的前提方面,符合市場化導向的就業是最積極、最根本的保障,是治本之舉。社會保障從根本上看,只能放在積極的就業促進后面,只能作為促進就業工作的強大基石,不能為"保"而"保",必須堅持市場化就業,維護市場化就業、鼓勵市場化就業。只有這樣,社會保障才能有強大的生命力,才能有正面的積極的社會效應,才會有利于改革、發展、穩定,才能體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始終堅持把促進就業放到完善社會保障的大格局中,對不同階段下勞動力市場殊群體均采取"就業先導+保障托底"的解決思路。

如年為推動中年下崗職工進入市場就業,推出了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政策,既順應了中年下崗職工對企業的依戀心情,又使他們在獲得基本的社會保障之后,與國有企業實現了實質上的"脫鉤",用較小的代價、較大的保障手段,柔性地將這部分人引向了市場。在100萬進中心的人員中,有50萬人員通過這條渠道相對穩定地進入勞動力市場。

(二)堅持通過構筑服務平臺,形成市場化的運作機制政府在促進就業責任方面存在空間,即在堅持效率的基礎上,穩妥地解決好產業結構、企業規模結構、勞動力結構失衡等問題,但解決的方式不能僅靠政府"上項目"、"造崗位"、"辦培訓",而應該運用市場化的運作模式。推進運作的市場化,的著力點是,通過探索構筑服務平臺,運用市場機制調動各方的積極性,讓社會各方共同參與,實現"多贏"的格局。

因為政府沒有自身特殊利益,因此,可以通過構筑平臺,使其發揮信息最充分、整合資源最有效的優勢來促進就業。

一是構筑管理服務平臺,大力發展非正規就業非正規就業是國際勞工組織及其相關部門長期研究的就業形態,其本身存在著積極意義和負面效應。我們在認真研究分析的基礎上,大膽運用它在促進就業方面的積極意義,結合轉軌期特點,予以中國式的改造創新。

對非正規就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推動和扶持,主要包括:政府出資組建社區服務載體,對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加以統一管理,促進規范運作,抑制其負面效應;充分發揮社會力量搭建服務平臺,通過開展創業培訓、組建開業指導專家志愿團,為非正規組織業主提供開業計劃咨詢、技術援助等,增強非正規就業的活力;為非正規就業配套了相應的政策優惠,包括三年內免稅、社會保險繳費費率優惠、貸款擔保、免費培訓和綜合保險等。

這些措施有效地克服了國外非正規就業無組織、無保障、任其自生自滅的缺陷,既有助于體面就業,消除城市貧困,又具有孵化器的作用,成為拓寬就業渠道新形態。

到年底,非正規勞動組織已達1.69萬家,從業人員20萬余人。

二是構筑開業服務平臺,推行"五人運作"體系"4050"工程的核心是"五人運作體系",即項目開發運作鏈條上的設計人、招標人、出資人、執行人和評估監理人全部依靠社會資源,政府只是搭建一個服務平臺,讓社會各方人士出點子、出資金,讓專家定項目、定執行人,讓社會的中介機構提供專項服務。使政府從過去的直接提供就業崗位、直接管理轉變為組織、服務和協調。

到年底,本市共累計啟動"4050"項目1521個,幫助5萬多名"4050"人員實現就業。

三是構建網絡服務平臺,購買社會培訓成果購買培訓成果,是在職業培訓領域推出的市場化運作模式,實質也是構筑一個平臺,讓社會上400多家培訓機構進入平臺,目前已覆蓋職業(工種)近600個。網絡服務平臺根據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情況,每天培訓項目。培訓機構可以根據市場需求確定培訓方向,參與招投標,由中標的培訓機構實施培訓,政府購買其培訓成果。

這種運作方式徹底改變了政府自己投資辦培訓的模式,大大整合了培訓能力,也避免了培訓與市場需求脫節的盲目性。

四是搭建行業服務平臺,購買就業中介組織服務成果購買中介服務主要指政府就業服務采取部分外包的形式,鼓勵社會上個人或機構參與公共的就業服務。

正在探索的購買中介服務的內容有:購買職業介紹人的工作成果、購買社會專業機構對開業者的技術服務成果、購買咨詢公司參與"職業見習計劃"的成果等,目的就是使政府促進就業的功能通過中介組織得到延伸,提高服務的效率與效能。

(三)堅持構建對困難群體的就業托底機制政府為維護勞動力市場均衡和穩定,針對困難群體不可能靠競爭規則解決就業的問題,積極采取適度的托底措施。

近年來,陸續在各街道(鄉鎮)成立公益性勞動組織,通過購買公益性崗位(主要是社區內"保安"、"保綠"、"保潔"、"保養"等崗位),用于對一些依靠個人能力無法解決就業的困難人員的保護性安置。這些崗位的月收入水平略高于本市最低工資,就業困難人員必須承諾服從安排,政府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安排其從事力所能及的勞動,形成雙向承諾制度,并通過網絡系統,實施全過程的跟蹤服務和動態管理。

目前,政府已購買了10萬個崗位,至年底對全市城鎮范圍內參與"雙向承諾"的就業特困人員基本實現就業托底,由此構筑起一條有就業保障特征的底線,形成了就業托底機制,為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貫徹落實全國再就業工作會議情況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當前,還面臨著嚴峻的就業壓力:

勞動力供求總量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促進就業工作的力度有待進一步提高。近年來,城鎮登記失業人數和登記失業率持續上升,目前已達到歷史的高點。這其中固然有本市下崗、失業并軌的因素,但更與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密切相關。如90年代勞動力結構調整形成的各類困難人群尚未完全解決,本市國有單位的勞動力調整仍在繼續;在市場化、國際化、城市化進程中,本市新一輪大規模勞動力調整正在展開,青年和離土農民成為就業工作新的難點。這說明在促進就業方面還面臨許多亟待解決的難題,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勞動力結構性矛盾進一步凸現,勞動力整體素質有待提高。當前,失業人員中有60%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高級技能人員占技術性從業人員比重僅為6%,持有較高學歷和技能雙證書的勞動者更少。本市勞動力素質尚難以適應構建新型產業體系、實施"科教興市"戰略的要求。未來幾年,至少有100萬城鎮勞動力由于產業轉換、行業轉換甚至職業轉換,需要進行新一輪的職業技能培訓。

全國再就業工作會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根據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制定和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就業促進工作的通知》,并召開了全市性的促進就業工作會議專門作了部署。根據黨的十六大和全國再就業工作會議精神,年促進就業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全面貫徹中央關于做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戰略部署和政策措施按照中央關于做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的要求以及全國再就業工作會議精神,市委、市政府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就業促進工作的通知》。為貫徹《通知》要求,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了八個配套文件。這些文件涉及建立促進就業責任考核體系、政府出資形成的勞務項目與促進本市困難群體就業、都市型工業園區企業的房租補貼或開業貸款貼息、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落實促進就業稅費優惠政策、"低保"家庭中就業援助對象的就業促進、失業下崗協保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收費優惠政策以及就業促進宣傳等方面。

(二)努力構建促進就業的社會責任體系市委、市政府明確要求,"構筑促進就業的社會責任體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開辟就業門路,提高經濟增長對就業的拉動作用"。構筑促進就業的社會責任體系,就是要在強調黨委和政府在促進就業中的首要責任的同時,進一步動員社會各方力量,更加充分發揮各類人民團體和社會各界、各種經濟組織、各個新聞媒體以及各級各類社會管理層面的積極作用,在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和城市發展的過程中,為促進就業特別是創造就業崗位、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等方面作出他們各自的貢獻,由此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共同促進就業的良好氛圍,使本市已實施三年的政府責任體系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實施新增就業崗位計劃

在完成"三年三十萬"凈增就業崗位計劃后,為了將發展和就業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從年起開始實施新增就業崗位計劃,并且已經將完成新增40萬個就業崗位列入了與人民生活相關的市政府實事項目。

為了保證完成這一實事,各區縣和有關委辦局要按照市政府下達的新增崗位指標,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落實。加強對新增就業崗位的統計考核工作,新增崗位統計以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用工登記的實際人數為準。統計范圍包括年1月1號至10月31號期間辦理過用工登記手續,并且在12月底仍在崗工作的處于勞動年齡段的本市從業人員。在考核新增就業崗位的同時,仍應進一步加強對國有企業減員控制指標和地區失業人數控制指標的考核,作為完成新增就業崗位總體目標的重要附加內容。凈增就業崗位今年雖然不下達考核指標,但仍要定期統計匯總報市政府并向各區縣公布。

(四)努力控制城鎮登記失業率年,要采取有效措施,將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城鎮登記失業率居高不下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目前存在著相當一批依靠自身能力難以就業的特困人群。對他們實施就業托底,是本市促進就業、控制失業率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也是完善就業托底機制的一項重要措施。

為此,年仍要繼續保持政府購買10萬個公益性崗位的總量,用于對特困人員的就業托底;同時,還要騰出10萬個由政府出資形成的城市維護業崗位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后勤服務崗位,鼓勵其他就業比較困難的人員進入。要通過不定期檢查、改進崗位補貼方式等手段加強對公益性崗位的管理,確保"人崗合一",保證這些公益性崗位真正用于對特困人員的就業托底。就業托底的重點要放在特困家庭就業特困人員身上。所謂特困家庭,就是享受"低保"政策的家庭。對這些家庭中找不到工作的就業特困人員,要通過加大政府和社會的支持援助力度,促進他們就業,以降低失業率,改善失業人員結構,減少長期失業人員數量。

(五)建立城鄉一體化的促進就業體制建立城鄉一體化的促進就業體制,也列入了年的市政府實事項目,要通過"兩個相同"的措施,構建這一體現特點的全新體制。

第一個"相同",就是農村富余勞動力享受與城鎮勞動力相同的就業服務。要在所有鄉(鎮)普遍建立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并與區(縣)級就業服務機構聯網,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農村富余勞動力需要非農就業的,可到戶籍所在的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進行求職登記,同城鎮失業、下崗協保人員一樣,享受免費的職業指導、職業培訓、非正規就業、開業指導以及開業貸款擔保、貼息等服務。

第二個"相同",就是農村富余勞動力享受與城鎮勞動力基本相同的就業優惠政策。即農村富余勞動力從事個體經營的,可以同失業、下崗協保人員一樣,享受有關稅費優惠政策;企業招用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可視為招用失業、下崗協保人員,按照規定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六)完善積極的靈活就業方式要積極推動非全日制就業、階段性就業、小時就業等靈活就業方式,在真正形成一種更具彈性的勞動力市場形態。

要扶持發展一大批職業經紀服務機構,為非全日制就業提供規范的專項中介服務。要重點發揮行業協會、勞動保障咨詢機構和民營職業介紹機構的作用,鼓勵它們成立規范的專門中介機構,從事非全日制職業經紀活動。

要突破當前本市靈活就業發展的"瓶頸",全方位改善現有的政府管理服務工作模式,以更加優質、便捷的服務推動靈活就業的發展。

(七)營造具有特點的小型、微型企業創業環境年,要結合促進就業的實際,在全面系統地營造具有特色的小型、微型企業創業環境上取得新的突破,走出一條政府對小型、微型企業成長進行扶持的路子。

在項目產生方式上,要繼續運用"4050"項目的運作模式,動員社會各種利益主體用市場化的方式共同參與。在企業孵化方式上,要充分運用非正規就業模式,使更多的非正規勞動組織通過孵化,脫胎為小型、微型企業。在企業成長方式上,要充分運用開業指導服務平臺模式,開展開業指導,實施創業培訓,發動社會力量及時幫助解決創業中遇到的問題,支持非正規組織和小型、微型企業的健康成長。在完善上述三種方式的同時,特別要結合貫徹中央和本市的有關文件精神,實施稅費減免、擔保貼息、房租補貼等優惠政策,并組織更多的志愿者隊伍和專業指導機構,為勞動者創業提供全過程的扶助。

(八)全面提升勞動者的職業素質從年開始,根據市委、市政府"科教興市"戰略的要求,將通過三年"技能振興計劃"的實施,大力培育與各種新型產業鏈相匹配的復合型人才鏈,為走通"華山天險一條路"培養一大批高素質的勞動者隊伍,力爭到年使本市高級技能人員占技術性從業人員的比重由目前的6%提高到15%左右。

職業培訓的重點對象,要從以"4050"人員為主體的下崗協保人員轉向青年;職業培訓的層次,從以下崗失業人員上崗培訓為主轉向以中高層次技能提升為主;職業培訓的產業方向,從以傳統制造業為主轉向以新興技術產業及現代服務業為主。要構建水平更高、輻射更廣的培訓服務平臺。引進國外著名的職業培訓和技能認證機構,推動建立由這些高資質專業機構聚集的培訓服務園區。要擴建開放式職業實訓基地,全面跟蹤國內外新產業、新職業在的發展趨勢,不斷更新實訓手段,及時配置最新的實訓設施,拓展實訓領域,切實提高職業實訓水準。要實施職業資格鑒定的"品牌戰略",推行實訓和理論知識融為一體的模塊式鑒定方式,實施現代化的網絡考核鑒定管理流程。要試行"簽證式"證書,動態反映職業技能水準的提升。要與代表國際先進水平的認證鑒定機構開展聯合鑒定,提升職業資格鑒定有別于其他地區鑒定水準的"品牌效應"。

(九)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要遵循社會保險"覆蓋面寬廣一點,網絡嚴密一點,支撐牢固一點,水平適度一點"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本市社會保障體系。當前工作的重點,一是要進一步確立個人的參保主體地位,強化個人的參保意識和責任。二是要進一步拓展勞動者參保渠道,特別是要依托新開通的勞動保障管理信息系統,有效支持多頭參保、靈活參保的方式,以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就業形式多樣化、用工形式多樣化以及勞動關系多樣化的客觀要求。三是要探索研究將過渡時期實行的城鎮社會保險不同的繳費費率、不同的待遇計發方式逐步統一,以保證勞動者在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社會保險模式下參與市場就業。此外,要采取多種措施,進一步擴大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的覆蓋面,并積極穩妥地做好小城鎮社會保險的試點工作。

(十)完善勞動力市場的監控、管理和服務要進一步完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推進勞動爭議多種調解機制,規范企業裁員行為。要嚴格按照標準勞動關系、特殊勞動關系及民事勞務關系的界定,積極規范某些特殊勞動關系形態下的從業人員,如協保、退休返聘以及外來從業人員等的用工和從業行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的正常秩序。

從年下半年開始,本市取消勞動保障監察年檢制度,轉而依托勞動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對用人單位的網上勞動保障監察。要充分發揮社區保安隊的作用,在中心城區開展網格化勞動保障監察。要在本市大型經濟開發區設立勞動保障監察網點,派駐監察員,規范開發區的勞動用工行為。

要充分發揮勞動力價格在勞動力資源配置中的杠桿作用,細化勞動力價格信息的調查、收集、分析、體系。同時,要進一步強化單位用工的登記備案制度,加強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對勞動力市場信息的管理,全面掌握勞動力市場的流向、流量等基本情況。要研究建立外來勞動力的中介模式,探索外來勞動力進入本市新的規范性渠道。要與市場化的勞動力配置相適應,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管理信息系統,以實現對每一個具體的"社會人""記錄一生、服務一生、管理一生、受益一生"的功能要求。

要進一步完善"六個一"(即一張免費發行的《勞動保障》報、一個勞動保障服務網、一個電話咨詢中心、一套宣傳資料、一批社區服務中心、一支就業援助員隊伍)的政府服務方式,實現政府與市民多層次溝通、多形態對話。進一步完善市、區(縣)、街道(鎮),直至居委社區的四級公共就業保障服務體系,按照免費、無償的原則開展就業服務工作。開通專業人員職業介紹網站,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開展職業介紹提供更加便捷和低成本的服務平臺。

四、思考和對策

(一)要正確了解和反映當前失業現狀公布的失業率與調查的失業率由于統計口徑等原因,會有一定差異,但實際的失業率比統計的失業率要高得多。因此,要改進統計辦法,使失業率能正確反映實際失業現狀,使有關部門據此進行科學決策,更好地完善就業政策。

(二)要進一步從法規政策上限制減人和裁員進入新的發展期,企業也應從"減員增效"期轉向"發展增效"期。同時,要進一步從政策與法規上對企業減人與裁員加以必要的條件限制,防止經濟效益好的企業隨意減人,不要一方面提倡減員增效,一方面用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企業減員過多,致使失業率高的社會問題始終解決不了。

(三)對有些以解決就業為主的企業,不能一概以效率來要求對有些企業來說,雖沒有很高的利潤,但能吸納眾多的勞動力,也是對社會的貢獻,不能一概以"增效"去要求企業。在的發展過程中,既要發展科技含量高的企業,也要支持發展勞動密集型企業。

(四)要防止"虛假就業"現象目前全黨、全社會都非常重視促進勞動就業。在這種情況下,有些部門為顯示工作成績,將"半年、三個月"短期勞務工也計入就業指標,還有重復計算等,包含了一定的"虛假就業"情況。這應盡量予以防止。

(五)企業改制過程中的大量減人現象應引起重視在公有制企業轉為股份制企業或民營企業過程中,勞動用工制度改革也在所難免。但我們要防止兩種情況,一是借轉制隨意裁員,企業增效,將負擔全部推向社會;二是一方面減員,另一方面以外來勞務工取代。如果不在政策與法規上予以規范,社會將不堪重負。

篇(6)

一、充分認識推進農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統一思想認識。全面深入推進農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不斷擴大轉移就業規模、提高轉移就業質量,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解決好“三農”問題的具體措施;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的基本要求;是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增加農牧民收入的有效途徑;是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推進我省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任務。廣大農牧民在轉移就業過程中既更新了觀念、提高了技能、開闊了思路,又增加了收入。組織引導廣大農牧區富余勞動者轉移就業,對于統籌做好城鄉就業工作,加快城鎮化建設步伐,全面推進小康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全局高度,進一步增強緊迫感、責任感,認真總結以往成功的經驗做法,積極主動地做好農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各項工作。

(二)明確形勢任務。近年來,我省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有力推動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隨著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的深入開展,當前又顯現出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一些地方對發展勞務經濟的認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總體上看外出務工人員的技能素質偏低、就業穩定性差、勞務收入不高,有的農牧民創業意識和能力不強,就業服務體系不健全,就業信息不及時、傳遞不到位,創業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等。尤其是受當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對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帶來更加嚴峻的挑戰。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省委、省政府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廣開農民工就業門路,保發展、保穩定、保就業,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對我省就業帶來的影響,堅持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健全機制、完善措施、抓好落實,繼續推動農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向縱深發展,取得更好的成效。

(三)突出工作重點。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統籌城鄉勞動就業,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引導農牧民有序外出就業,鼓勵農牧民就近就地轉移就業,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在抓好農牧區富余勞動力臨時性、季節性和體力型轉移就業的同時,更加注重長期性、穩定性和體力與技能結合型的轉移就業;在擴大農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規模的同時,更加注重轉移就業的質量,增加勞務收入;在做好職業介紹和轉移就業信息服務的同時,更加注重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實現農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由松散型向更加有序轉變,由體力型向體力技能結合型轉變,由數量型向規模與質量并重型轉變,不斷促進轉移就業工作的健康發展。

二、增強轉移就業技能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抓好技能培訓。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企業都要加大投入,大規模開展針對性、實用性較強的農民工技能培訓。技能培訓工作要以政府推進為主導,以農牧民自愿為原則,以提高技能為重點,以實現就業為目標,從農牧區富余勞動力實際需求出發,整合培訓資源,發揮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的作用,開展訂單定向式培訓。一是分類開展培訓。對初高中畢業未升學的回鄉青年勞動力,以開展學制職業教育或一年期的職業培訓為主;對其他勞動年齡內的農牧民,根據技能復雜程度和就業崗位需求,相應開展一年期的培訓、*個月的培訓或引導性培訓,幫助農牧民通過提高技能實現轉移就業。要因地制宜開展生態移民的轉移就業培訓工作,適當提高培訓標準和延長培訓時間,從提高講普通話能力、城市生活能力和職業技能入手,促使其轉移就業,實現“培訓一人、就業一人、穩定安置一戶”的目標。針對農牧區年齡偏大女性勞動力離家離鄉務工難的實際,圍繞適應就近就地發展的二、三產業開展專項技能培訓,如:藏毯編織、刺繡、工藝品制作等民族特色工藝和開辦“農家樂”餐飲服務等項目,培訓后以公司加農戶方式與企業簽訂加工收購協議或開辦“農家樂”,通過轉移就業增加勞務收入。二是整合培訓資源。引導、鼓勵和規范省內各類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充分發揮培訓職能作用,面向城鄉勞動者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教育。要依托現有具備條件的技工學校、職業院校和企業,加強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要針對農牧區職業培訓機構力量不足的實際,合理安排,支持有資質的職業培訓機構深入農牧區招收農牧民培訓職業技能,使省內培訓資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同時,還要堅持省內省外“兩條腿”走路的培訓方式,積極協調聯系,充分利用省外職業培訓資源優勢,做好對我省農牧民的培訓,并幫助指導實現就業。轉移性培訓上逐步統一歸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協調管理。要統籌協調并組織實施好“陽光工程”、“雨露計劃”和“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各相關部門要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各專項培訓計劃的效能,滿足農牧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需求,避免重復浪費。三是因地制宜開展多種方式的培訓。要圍繞實效性,采取更加靈活的培訓方式對農牧民進行職業技能培訓。根據從業工種崗位的需要,適宜由培訓機構集中開展培訓的,一般以職業培訓機構進行技能培訓為主;企業對擬招用人員可以委托職業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可以由企業和培訓機構聯合組織培訓,也可以結合生產工藝實際自行組織開展技能培訓。培訓要與生產實際相結合,對我省特色產業定向招用人員技能水平的培訓提高,可據工藝難易程度適當調整培訓時間。各種方式的培訓,都必須落實培訓時間,明確培訓師資和內容,保證培訓質量。

(五)推進創業培訓。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對進城或回鄉創業的農牧民開展以“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為主的創業培訓。要加強創業培訓機構建設,完善管理,強化培訓課程設置和師資培養,提高培訓后的創業成功率。要圍繞農牧民創業環境和當地經濟特色開展培訓,把創業培訓與一定的生產加工、經營管理知識相結合,突出培養農牧民專項創業能力。在拉面經濟發展較好的地區,要把創業知識與拉面技能結合起來,培訓拉面館老板;在“農家樂”、“茶園”經濟較好的地區,要把創業知識與餐飲經營管理知識結合在一起,培訓“農家樂”、“茶園”的老板;在冬蟲夏草等中藏藥資源比較富集的地區,要把創業與特色資源加工技能結合在一起,培養特色農牧產品加工生產的老板,等等。通過依托當地經濟資源、市場優勢,培養一批能夠創辦企業、辦好企業的農牧民企業經營者。

(六)強化監管職責。建立健全培訓績效評價和統計監測機制,落實對培訓質量的監管。在嚴格培訓資質審查、培訓能力評估的基礎上,堅持以就業、創業結果考核培訓的質量和效益。各有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認真開展培訓質量的監管工作,勞動保障等部門負責監管承擔培訓機構的資質,培訓的基本條件、技能鑒定、就業率等培訓效果的綜合評估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審核補貼資金是否符合標準,申請補貼的機構與實施培訓的機構是否一致,補貼資金是否完整及時地撥付到位。“陽光工程”、“雨露計劃”等農牧民轉移就業培訓專項活動,繼續按項目有關要求,采取定單定向的方式認真開展好培訓工作。對培訓的審批在嚴格審核的前提下,盡量做到快捷、簡化,有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各負其責,提高培訓審核效率和質量,保證培訓工作順利開展,整個的培訓評估監管工作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牽頭組織實施。

(七)完善培訓資金補貼辦法。要認真落實政府對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切實發揮培訓補貼資金促進農牧民提高職業技能的作用。同時,結合實際適當調整補貼辦法。按公平就業原則,調整農牧民技能培訓補貼標準,“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培訓補貼統一按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培訓補貼標準執行;鼓勵省內外技工學校、職業院校定向招收省內農牧區低保家庭和生態移民中未就業的青少年進行職業技能的學制教育,政府給予培訓補貼。

三、積極鼓勵農牧民自主創業

(八)優化自主創業環境。各級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在政策引導、創業服務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夯實創業基礎、營造支持農牧民創業的良好氛圍,制定具體的措施辦法,扶持推動農牧民創業。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支持農牧民創業。發展改革、經委、商貿部門要向農牧民提供相關產業發展趨勢、行業發展規劃、產品市場前景、項目開發建議等信息,引導農牧民在有一定發展基礎和市場前景的行業、項目中進行創業;工商、稅務部門要加強農牧民創業的開業指導和政策咨詢,降低開業門檻、簡化手續,幫助創業的農牧民盡快開業;勞動保障部門要組織好創業培訓工作;金融部門要積極落實小額擔保貸款;財政部門要做好擔保貸款擔保金和貼息資金的審核撥付工作;建設(城管)、衛生等部門要結合部門職能,在經營場地、開業扶持、手續辦理等方面積極主動地承擔相應的服務。各級政府要設立投訴電話,暢通農民工創業信息反饋渠道。

(九)扎實做好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政府資金引導作用,增加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安排,利用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引導幫助各地搭建融資平臺,支持和幫助農牧民創業。要不斷增加大、小額擔保貸款資金的投入,把進城創業或返鄉創業的農牧民全部納入小額擔保貸款范圍。農牧民進城或返鄉創業,可申請5萬元以內的小額擔保貸款,按城鎮失業人員就業扶持政策,對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貸款貼息。擴大勞務周轉金使用范圍,對有創業能力和創業意愿的農牧民給予借款支持,數額每人在3萬元以內,期限為一年,扶持農牧民進城或返鄉創業。積極引導小額貸款公司開展農牧民企業貸款。

(十)健全完善農牧民創業優惠政策。全面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扶持政策,在貸款發放、稅費減免、工商登記、信息咨詢等方面提供支持。將農牧民進城或返鄉創辦的經濟實體納入各地招商引資范圍,享受與外地客商同等優惠政策。對從事特色種養、鄉村旅游、農副產品加工的農牧民,在技能培訓、技術服務、品牌培育、市場開拓等方面加大財政扶持力度。農牧民到集貿市場或政府指定區域內擺攤設點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的,免予工商登記。對依托農家院落創辦“農家樂”的,免收證照類、管理類、登記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對農牧民初創的小企業,由工商部門制定放寬注冊資本額度和注冊資本分期到位的辦法。對農牧民創業者按期納稅的,營業稅起征點為月營業額4000元;按次納稅的營業額起征點為每次(每日)100元。個體工商戶銷售貨物和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起征點認真執行《關于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有關問題的通知》,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3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每日)150元。對從事農、林、牧、漁項目的,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對農牧區流動性小商販,一律免予稅務登記。對農牧民創辦的企業,給予適當的電價優惠。

四、健全轉移就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增強省內轉移就業服務機構能力。各級政府要把縣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財政預算,突出重點,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一是建立和完善服務體系及功能,逐步實現就業信息化管理,提高求職招聘信息交流互通的服務效率;二是提高工作人員素質,保證就業服務人員熟練掌握就業政策和工作要求,提高服務水平;三是規范工作流程,公示服務要求,明確工作環節,方便求職招聘,通過就業指導、信息服務等引導農牧民有序外出就業。

(十二)規范駐省外轉移就業服務機構管理。各地要合理制定駐外轉移就業服務機構的設置規劃,科學布局,避免重復。省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省際間勞務合作,不斷擴展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空間。按照誰批準派駐、誰負責管理的原則,結合當地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實際,積極選擇在省外務工人員相對集中的地區設置服務站點,并加強對駐外服務站點人員和工作的規范管理。各地要對每個派駐機構明確具體的目標任務,并由同級財政保證必要的日常工作經費。各駐省外服務站點之間要加強聯系,溝通信息,相互支持,溝通配合。省就業服務局要與各地駐省外服務站點建立聯系、加強指導,簽訂信息共享、為農民工提供一體化服務的協議,形成省內外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工作合力。

(十三)加大鄉、村級轉移就業服務力度。各級政府要切實強化鄉、村級勞動力轉移就業信息傳遞和就業服務工作。要在當地電視等媒體中及時求職和用工信息,讓企業和廣大農牧民可以便利、及時地了解最新的求職和用工信息;要在鄉(鎮)政府設立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窗口,安排專門人員為用人單位和求職人員提供中介服務;要把開展農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的宣傳和傳遞用工信息作為鄉(鎮)干部包村進社的重要工作任務嚴格考核;要在各村和有條件的牧委會設立勞務信息員,及時在鄉村勞動用工信息。

(十四)大力發展勞務經紀人隊伍。各級政府要把通過勞務經紀人帶領農牧民外出務工作為提高農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組織化程度的重要措施,制定相關政策,認真抓好。一是要加強當地勞務經紀人的培養。通過政府引導、扶持、鼓勵勞務經紀人成長,提高勞務經紀人的素質,組織勞務經紀人學習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政策和勞務管理知識;積極鼓勵縣鄉機關干部和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帶領農牧民進城務工,不斷擴大勞務經紀人組織轉移就業的規模,促進勞務經紀人發揮更大作用。二是有條件的縣、鄉政府要鼓勵引導勞務經紀人成立協會組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幫助、指導協會開展工作;要制定管理制度,開展考核評比,鼓勵和規范勞務經紀人帶領更多農牧民外出務工。三是要支持符合條件的勞務經紀人開辦勞務公司,對農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進行企業化運作。四是要從實際出發,制定相關政策,支持勞務經濟組織健康發展。

(十五)加強勞務輸出基地建設。要結合我省實際和勞務輸入地生產用工特點,注重在我省農民工相對集中的地區和企業建立勞務輸出基地,提高轉移輸出的針對性,使我省農民工外出就業相對穩定。各地要充分利用省際間的勞務協作關系,在鞏固現有勞務輸出基地的基礎上,培育和發展更多適合我省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的輸出基地。要通過勞務輸出基地建設,不斷壯大勞務經濟,促進農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更加有序,就業更加穩定,就業環境不斷改善。

(十六)鼓勵支持我省企業吸納當地農牧民轉移就業。各級政府要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支持企業多留用農民工,督促企業及時足額發放工資。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實擴大內需、減輕企業負擔、促進經濟增長的政策措施,幫助企業解困。把引導農牧民轉移就業與調整農牧區產業發展結構,以及推進小城鎮建設結合起來,在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中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引導農牧民在當地轉移就業、創業。積極扶持中小企業、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服務業,增強吸納農民工就業的能力。對生產經營遇到暫時困難的企業,引導其采取靈活用工、彈性工時、在崗培訓等多種措施穩定就業崗位。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新增公益性就業崗位,要盡量多使用農民工。省發改委、經委等相關部門要統籌規劃,確定重點工程和項目時,同時提出用人需求計劃。勞動保障部門要提前介入,根據工程項目用人需求,提前與用人單位協商組織開展培訓,確保建設工程項目的用工需求。省內由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施工單位除管理人員、特需技工等我省不具備的外,原則上要招用當地的農牧民,并將此列入到招投標條款中。“以工代賑”項目必須組織當地群眾參加建設。省內企業要盡可能地安排符合崗位條件的當地勞動力就業。支持企業吸納和新招用當地農牧民,簽訂勞動合同的,可由企業直接對招用人員進行培訓,政府給予相應補貼。各地要通過合法職業中介機構介紹、勞務經紀人帶領等多種方式,搞好就業服務,引導農牧民在省內企業就業,在增加勞務收入的同時,解決省內企業結構性用工問題。同時,要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就業潛力,拓展農村非農就業空間,鼓勵農民就近就地創業。

(十七)積極打造勞務品牌。在繼續發展“化隆牛肉拉面”、“黃南熱貢藝術”、“貴南民族歌舞”等影響較大的勞務品牌基礎上,鼓勵各地發展勞務經濟,精心打造一批經得起市場考驗、在全省乃至全國知名的勞務品牌。各級政府要把勞務品牌建設作為促進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的重要環節,落實責任、明確任務,重視勞務品牌培養。要組織相關部門和有關專家,緊密結合當地文化特色和轉移就業的優勢,搞好勞務品牌的規劃,并分步實施,努力打造優秀的勞務品牌;要加大對勞務品牌的宣傳推介,用品牌的良好聲譽帶動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質量的提高;要加大財政投入,扶持勞務品牌建設,對全省、全國知名的勞務品牌,財政給予必要投入用于推介宣傳。

(十八)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繼續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進一步規范企業用工,完善和健全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勞動保障、建設、公安、工商、金融、工會等有關部門對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聯動防控機制,確保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嚴格執行工時、休息、休假法律法規;要繼續落實農民工子女入學、衛生防疫,以及其他城市社會生活服務的相關規定;加大對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力度。各縣、鄉政府要關注勞動力轉移就業后農牧區留守老人、兒童的生活,制定措施、落實責任,妥善解決留守老人、兒童在生活、學習等方面的困難,使外出務工人員能夠安心就業。完善農村土地制度,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所有權和農牧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推進農牧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解除外出務工人員的后顧之憂。

(十九)進一步做好農民工社會保障工作。要結合實際,完善并落實社會保障的各項政策措施。對參加失業保險并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農民工,要按規定及時核發一次性生活補助。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全部納入工傷保險范圍,督促企業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做好農民工工傷的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確保工傷農民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對在輸入地受工傷的農民工,農民工輸出地勞動保障部門要主動與輸入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協商,保障返鄉農民工工傷保險權益。繼續做好農民工醫療保險擴面工作,解決農民工務工期間的醫療保障問題。按照國家規定,探索制定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逐步將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城鎮社會保險。

五、加強對轉移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

篇(7)

對當年吸納籍高校畢業生達到該企業新增崗位20%的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優先安排貸款貼息資金。高校畢業生通過培訓在該企業實現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區政府按照每人1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企業持就業學生勞動合同、身份證和《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培訓卡》等有關資料向區勞動保障部門申請獎勵資金。

區非公中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確定15—20家“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培訓基地”,并簽訂就業培訓協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印制《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培訓卡》,并按照企業崗位需求,對持《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培訓卡》的高校畢業生統一開展免費的“訂單式”培訓。區人事局、各街道辦事處要做好籍應往屆高校畢業生調查摸底工作,分類統計建檔,并負責發放《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培訓卡》,積極組織有就業愿望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免費“訂單式”培訓。

二、建立“區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技能

在轄區選擇20—30家用人單位作為“區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簽訂見習協議并授牌。每家用人單位結合行業性質、經營規模和崗位設置情況,每年提供一定數量的高校畢業生見習崗位,為持《區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卡》的籍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一次3—6個月的見習培訓,并按照不低于當年全市最低工資的標準給見習人員發放生活補貼。

見習期間,區政府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給予見習基地見習補貼。見習期滿,見習人員與見習基地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達到5人以上的,區政府一次性給予該見習基地5000元獎勵;達到10人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0000元獎勵;達到15人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5000元獎勵,達到30人以上的,一次性給予20000元獎勵(所需資金從就業資金中列支)。見習基地持見習人員花名冊、身份證、《區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卡》和勞動合同等有關資料向區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見習補貼或獎勵資金。

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在轄區內選擇區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并簽訂見習協議;印制《區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卡》,并做好見習人員見習補貼的發放工作。區人事局、各街道辦事處要做好籍應屆高校畢業生調查摸底工作,分類統計建檔,并負責發放《區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卡》,積極組織有見習愿望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

三、建立“區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在大、小寨路、長延堡和電子城街道辦事處各選擇1—2家運營模式較為成熟的商貿經營型企業作為“區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由該企業提供一定數量的門店或攤位吸納大學生創業者入駐。入駐孵化基地自主創業的籍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請“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基金”,也可向區就業服務機構申請不超過8萬元的小額擔保貼息貸款,享受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創業孵化基地應結合實際,采取相應的優惠措施,完善服務機制,幫扶高校畢業生創業成功。

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高校畢業生自開展經營活動之日起自主創業不少于6個月、且每創業成功1人,區政府一次性給予該基地2000元獎勵(所需資金從就業資金中列支)。創業孵化基地持創業成功人員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產負債表等有關資料向區創業辦、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獎勵資金。

區創業辦負責聯系相關街辦,在轄區內確定4—8家地段好、人氣旺、對于高校畢業生較有吸引力且適合集中開展創業活動的商貿型企業作為“區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制定“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完善運營機制;負責對創業成功人員進行認定,審核孵化基地上報的獎勵資金申請資料。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高校畢業生開展創業培訓,積極為自籌資金不足的創業者提供小額擔保貼息貸款及后續跟蹤服務。區人事局、各街道辦事處要做好籍應往屆高校畢業生調查摸底工作,分類統計建檔,積極組織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入駐“創業孵化基地”。工商分局要按規定及時辦理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有關證照。地稅分局要認真落實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各項稅收減免政策。

篇(8)

一、工作目標

通過政府引導和市場調節,到2018年,逐步形成以編織、刺繡、鉤線、花(陶)藝和其它來料加工為重點的全市婦女手工特色產業,直接從業婦女達到10萬人以上,年加工及銷售收入達到15億元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轉變就業觀念。手工產業具有投資少、見效快、勞動強度小、就業方式靈活等特點,廣大婦女通過手工產業靈活就業,既能照顧家庭又能增加收入,有著廣泛的群眾基礎和廣闊的發展前景。市婦聯和各區縣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婦女轉變就業觀念,發展特色手工產業實現居家靈活就業,鼓勵廣大婦女勇于創業就業。

(二)加大培訓力度。各級婦聯要統籌協調婦女特色手工技能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林業、扶貧移民、商務和工商等部門要結合實際,把婦女特色手工技能培訓納入各自的培訓內容。要充分利用遠程培訓、在線培訓等高科技手段,擴大婦女手工培訓覆蓋面。依托全市村(社區)“婦女之家”,采取靈活方式開展創業培訓和訂單培訓、定向培訓,提高婦女參與市場活動的能力。每年培訓人數不少于3000人,其中帶頭人提升培訓不少于400人。

(三)建立產業基地。各區縣要根據產業發展實際和群眾需求,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產業布局,在市場優勢突出,產業基礎較好,群眾需求強烈的區域確立2-3個鄉鎮試點建設婦女特色手工藝產業基地,并逐步推廣。要整合好資源,協調村(社區)用房及閑置的校舍等場所,建立鄉鎮或村(社區)婦女手工居家靈活就業服務站點。

(四)創新產業模式。充分發揮企業和致富帶頭人的引領作用,利用“公司+農戶”、“公司+專合組織+農戶”、“能人+基地十農戶”等模式,逐步提升婦女手工產業產業化、規模化、市場化發展水平。支持發展婦女手工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以及其他形式的聯合體,發展壯大特色手工產品集中加工點、經營戶、采購戶。

(五)鼓勵產品研發。鼓勵和支持龍頭企業建立研發隊伍,促進開發適宜婦女手工產業發展的藝術品、日用品、家居品等多類別創新產品。市文廣新局、市旅游局要注重發揮旅游市場優勢,將全市獨特的文化資源和旅游資源轉化為具有豐富元素的手工旅游商品。市科技局對手工中小微企業科技創新給予貸款貼息,對發明專利給予專項獎勵。

(六)注重市場開發。各級旅游部門要指導重點旅游景區設置購物區,健全完善服務機制,引導婦女特色手工藝產品進景區展示銷售。商務部門要指導建立婦女手工產品營銷網站,并幫助在大型商場、超市等區域設立產品展銷點。積極開展婦女特色手工藝品評選,對評為省、市級特色旅游商品購物點的給予獎勵。市博覽事務局要在國內外展會中為婦女龍頭企業和專合組織爭取、提供參展機會。

(七)加大資金支持。市財政設立發展手工產業促進婦女居家靈活就業專項資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參加手工培訓合格且符合享受職業培訓補貼人員給予培訓補貼,對靈活就業的困難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符合政策規定的,按其實際繳費額的2/3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發展手工產業促進婦女居家靈活就業的企業和個人,要從勞動密集型企業貸款和貼息小額擔保貸款等優惠政策方面給予傾斜。宣傳、旅游、商務部門要從文化產業、旅游發展、外貿發展、服務業發展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扶持婦女手工帶動主體的培育。

篇(9)

一、第一階段:做好組織宣傳,打好創建工作基礎。(5月底前)

(一)健全相應組織,完善工作方案。各行政村根據創建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及實干班子,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擬定完善實施方案,嚴格按照上級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創建工作,鄉鎮把創建工作納入考核機制。

(二)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服務質量。鄉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村創建工作人員開展創建業務培訓,學習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特別是創建充分就業市有關的政策規定,講解充分就業鄉鎮創建工作基本臺帳制作及電子臺帳錄入等。

(三)廣泛宣傳動員,形成創建氛圍。為順利推進創建工作,各社區村(居委)要召開專題動員會議,并通過橫幅、黑板報、宣傳窗等宣傳工具進行廣泛宣傳,使創建工作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二、第二階段:落實各項措施,全面開展創建工作。(6月至10月底)

(一)調查摸底。各村開展人力資源調查摸底工作,充分掌握轄區內失業人員及富余勞動力的基本情況,建立“四簿”、“六冊”登記臺帳,制訂創建工作方案,為開展活動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做到“四簿”包括《農村失業人員登記簿》、《求職意向登記簿》、《培訓人員登記簿》、《用工單位登記簿》等;“六冊”為《農村失業人員基本情況花名冊》、《登記失業人員就業花名冊》、《“4050”人員及特殊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花名冊》、《零就業家庭人員就業花名冊》、《未就業人員花名冊》和《暫無就業愿望人員花名冊》等。鄉鎮勞動保障中心要進行督促指導。

(二)建立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種工作制度,具體做到:“五清、四送、三上墻”,并對失業人員實行“貼近服務、跟蹤管理”。“五清”是指對失業人員的失業原因清、個人特長清、家庭狀況清、擇業愿望清、就業動態清;“四送”是指送政策、送信息、送崗位、送培訓;“三上墻”則是指工作制度、辦事程序、服務項目上墻。

(三)平臺建設。鄉鎮、村(居委)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按照市政府的總體規劃和目標管理內容,基層勞動保障機構必須按照市文件規定做到“六個到位”。

1、機構到位。鄉鎮成立勞動保障綜合服務中心,村成立勞動保障服務站。

2、人員到位。鄉鎮勞動保障中心按文件配好工作人員;每個行政村配備1名兼職勞動保障協理員從事勞動保障服務工作;專(兼)職人員經過業務培訓、鑒定考試,取得勞動保障協理員職業資格證書。

3、經費到位。鄉鎮勞動保障中心所需經費納入鄉鎮財政預算。行政村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經費,按現有村工作人員相同渠道列支。

4、場地到位。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立綜合場所,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村工作站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服務場所,配有電話、計算機、打印機、文件柜等辦公設備。

5、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制、服務承諾制、跟蹤走訪制等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服務標準,完善工作流程等,并予以公布。

6、工作到位。開展就業政策法規咨詢;職業供求信息;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勞動力資源管理;就業援助;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失業人員管理以及社會保險、勞動爭議調解等工作。

(四)健全臺帳。鄉鎮勞動保障綜合服務中心根據市創建辦要求做好各項臺帳,并督促指導各村分類建立各項基礎臺帳、電子臺帳,各單位把相關數據及時錄入計算機數據庫,對各類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五)開展活動。

1、開展就業援助專項活動。各社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積極開展“四送”活動即:一送政策。在接待失業人員及登門走訪時,傳達就業再就業政策,提供就業咨詢服務;平時利用村宣傳欄、黑板報等宣傳載體張貼促進就業相關優惠政策。對特困家庭和援助對象,實行上門服務,跟蹤幫扶。二送信息。鄉鎮勞保中心及各勞動保障服務站要通過各種途徑,廣泛采集招聘、培訓、用工信息,并通過村墻報、宣傳欄、電話等形式,及時提供給有就業愿望和能力的失業人員。三送崗位。勞動保障工作人員要主動出擊,通過走訪企業實現村企對接,想方設法收集用工信息,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同時,要積極開發適合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各類公益性崗位,并根據失業人員自身條件和就業愿望進行合理匹配,實現就業再就業。動態消除“零就業家庭”,做到出現一戶、發現一戶、幫扶一戶、穩定一戶。四送培訓。為提高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競爭力,鄉鎮將免費為有培訓愿望的各類失業人員進行職業技能培訓,根據區域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用工的需求,有針對性地開設一批適合城鄉勞動力就業的培訓項目,特別要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新增勞動力素質培訓、有創業條件和創業愿望人員的創業培訓。要堅持培訓與就業相結合的原則,積極開展“訂單式、定向型、創業型”等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的技能培訓,使培訓具有針對性、有效性和實用性,實現培訓與就業的有效對接,努力提高參訓人員就業率。

2、根據市創建工作活動安排組織開展相關活動。市創建辦擬組織開展的活動有“實現就業你我他”征文、“創充分就業、建和諧”(暫定名)知識競賽及“創優爭先促創建”等活動。屆時將組織各村發動轄區內各類人員參加活動。通過舉辦活動使各勞動保障工作人員政策業務水平更加過硬,使各類企事業單位相關人員對政策法規更加了解,努力把創建工作提高到一個新境界。

三、第三階段:開展自我評估,迎接市創建驗收。(11月至12月底)

(一)組織相關材料,做好申報準備。鄉鎮本級、村在11月底之前,要寫好創建工作總結,完善各類臺帳、卡表、冊等硬件和軟件資料,重點裝訂好紙質臺帳,要求外表整潔內容齊全。

(二)進行自我評估,逐級實施考評。鄉鎮本級、村對照創建標準和要求,組織自評。自評要實事求是,不掩蓋問題。對自評中發現的問題,各創建單位要抓緊時間,制訂措施,做好查漏補缺、限期整改工作。自評認為符合標準后,將自評結果在本轄區內公示一周,在公示確無異議的情況下,鄉鎮勞動保障中心填寫《市充分就業鄉鎮(街道)申報表》,報請市創建辦考評。村填寫《市充分村申報表》,報鄉鎮勞動保障中心考評,同時做好迎接市創建辦抽檢準備工作。

篇(10)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為先導,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以促進全鎮勞動者充分就業為目標,強化政府在促進就業中的主導作用,發揮鎮、村(居)在創建工作中的基礎作用,全面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具有咸祥特色的就業工作機制,促進就業服務和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實現全鎮充分就業。

二、創建目標

2013年8月底,全鎮充分就業村(居)創建率達到100%;動態消除“零就業家庭”,切實幫扶轄區內農村低保勞動力、“4050”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全面落實促進就業工作的各項政策,勞動者得到有效就業服務,實現我鎮戶籍勞動力充分就業、高質量就業的目標,創建成為充分就業鎮。

三、創建內容

制訂和落實我鎮促進就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進一步完善就業服務,提供就業援助;全面落實各項促進就業政策;進一步做好就業專項資金安排和規范資金使用;大力開展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完善和做好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尤其是村(居)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的建設;做好全鎮充分就業村(居)的創建工作。

四、工作步驟

按照《區充分就業鎮鄉(街道)創建目標和考核驗收辦法的通知》的總體要求和我鎮創建工作的總體安排,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6月份)。對照創建標準對我鎮創建充分就業鎮工作現狀進行調查摸底,制訂創建實施意見,成立充分就業鎮創建領導小組,分解創建責任,形成多部門聯動推進格局。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3年7月份。)

1、印發咸祥鎮創建充分就業鎮工作實施意見,組織召開鎮充分就業鎮領導小組會議和全鎮創建充分就業鎮動員大會,動員部署創建工作;開展第二批創建充分就業村活動;開展創建充分就業鎮活動;組織開展創建充分就業鎮工作的業務培訓;加強鎮、村(居)勞動保障服務站(室)和隊伍建設,發揮村(居)在創建中的的基礎作用;完善就業服務管理機制,發揮村(居)在創建中的基礎作用;完善就業服務管理機制,確保充分就業;進一步完善公益性崗位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管理和資金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2、根據組織實施階段的工作情況,對照《區充分就業鎮鄉(街道)創建目標和考核驗收辦法的通知》要求,進行查漏補缺和自查自評,并由創建充分就業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村(居)進行檢查。

(三)申報迎檢階段(2013年8月份)。由鎮創建充分就業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在規定時間內向區充分就業鎮鄉(街道)評價小組進行申報。鎮、村(居)做好創建工作總結,做好迎檢準備工作。

五、工作職責

(一)鎮黨政辦:把促進就業工作列入政府中長期規劃。廣泛宣傳創建充分就業鎮的重大意義,深入宣傳我鎮就業工作新經驗、新做法,形成創建充分就業鎮的良好輿論氛圍。

(二)鎮財政所:做好就業資金安排到位,協助做好就業資金規范使用工作。

(三)鎮勞動服務站:按照區政府創建充分就業區的工作要求,結合《區充分就業鎮鄉(街道)考核評估表》,統籌協調創建充分就業鎮工作。

(四)鎮工貿辦:協助做好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就業工作,被征地人員的充分就業;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為充分就業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

(五)鎮團委:協助做好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工作,發揮基層共青團組織在創建工作中的作用。

(六)鎮婦聯:協助做好婦女創業、就業工作,發揮基層婦聯組織在創建中的作用。

(七)鎮綜治辦:做好職業中介機構違法職業介紹的打擊工作。

(八)鎮民政:協助做好殘疾人創業就業工作。

(九)各村(居):確保村(居)達到充分就業驗收評估標準,創建出就業村(居)。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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