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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根據上式,在既定的審計風險下,檢查風險可計算如下:
檢查風險=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
根據上述模型,審計主體在確定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時,首先要評估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在此基礎上推算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該審計風險模型存在如下缺陷:
1.1只定性分析審計風險該審計風險模型只是定性地分析了客觀存在的風險。該模型考慮的風險只考慮了有關審計風險控制的環節,并用公式來描述審計風險的概率,無法直觀地進行定量分析,即計量審計風險給審計主體帶來的損失金額的可能性。
1.2審計風險因素不全面該模型考慮的風險只與審計過程和審計順序有關,即只從審計主體的審計檢查方法和審計對象的經營、內部控制方面考慮審計風險因素,未充分考慮審計風險產生的其他主要原因,如報表使用者的訴訟請求因素、社會宏觀法律環境因素等。
1.3無法描述道德風險審計案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非完全是由于技術上或程序上的失誤造成的,審計主體的日常行為和工作態度有時也會成為問題的癥結所在。因此,人們除了關注審計技術和程序的發展外,亦開始關注審計主體的自身行為,由此產生了審計主體的道德問題。但是,傳統的審計模型無法描述由于不道德行為所產生的風險,包括:企業與審計主體串通舞弊,出具不恰當的審計報告;審計主體接受賄賂;審計主體為了經濟利益壓低價格有損同業等。
1.4對審計風險的表述不完整隨著審計風險含義的擴大,審計風險控制就不能只局限于審計過程和所審計的對象,必須把審計風險的控制放在一個系統中全面把握,還應考慮審計環境影響、人員因素及后果等。審計風險范圍也應擴大為審計主體風險、會計師事務所風險和會計行業風險,還包括審計結論利用中產生的法律風險以及賠償風險。
2現代審計風險模型的發展
現代審計風險模型在傳統審計風險模型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進,形式上有所簡化,但審計風險的內涵和外延卻擴大了。
2.1認定層次風險認定層次風險指交易類別、賬戶余額、披露和其他相關具體認定層次的風險,包括傳統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認定層次的錯報主要指經濟交易的事項本身的性質和復雜程度發生的錯報,企業管理當局由于本身的認識和技術水平造成的錯報,以及企業管理當局局部和個別人員舞弊和造假造成的錯報。
2.2會計報表整體層次風險會計報表整體層次風險主要指戰略經營風險(簡稱戰略風險)。把戰略風險融入現代審計模型,可建立一個更全面的審計風險分析框架。
2.2.1從戰略風險的定義來看:戰略風險是審計風險的一個高層次構成要素,是會計報表整體不能反映企業經營實際情況的風險。這種風險源自于企業客觀的經營風險或企業高層通同舞弊、虛構交易。傳統審計風險模型解決的是企業的交易和事項在本身真實的基礎上,怎樣發現會計報表存在的錯報,將審計重點放在各類交易和賬戶余額層次,而不從宏觀層面考慮會計報表可能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這很可能只發現企業小的錯誤,卻忽略大的問題;現代審計風險模型解決的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管理層通同舞弊、虛構交易或事項而導致會計報表存在錯報怎樣進行審計的問題。
2.2.2從審計戰略來看:現代審計風險模型是在系統論和戰略管理理論基礎上的重大創新。從戰略角度入手,通過經營環境—經營產品—經營模式—剩余風險分析的基本思路,可將會計報表錯報風險從戰略上與企業的經營環境、經營模式緊密聯系起來,從而在源頭上和宏觀上分析和發現會計報表錯報,把握審計風險。而將環境變量引入模型的同時,也將審計引入并創立了戰略審計觀。
2.2.3從審計的方法程序來看:現代審計風險模型注重運用分析性程序,既包括財務數據分析,也包括非財務數據的分析;且分析工具多樣化,如戰略分析、績效分析等。例如畢馬威國際(KPMG)為應用現代審計風險模型的理念與方法,研究制定了經營計量程序(BusinessMeasurementProcess,BMP),專門分析企業在復雜的市場環境和產業環境下的經營情況,以確定關鍵經營風險如何影響財務結果。BMP提供了一個審查影響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流的分析框架。
2.2.4從審計的目標來看:現代審計是為了消除會計報表的重大錯報,增強會計報表的可信性。為達到此目標,注冊會計師應當假定會計報表整體是不可信的,從而引進全方位的職業懷疑態度,在審計過程中把質疑一一排除。而該模型充分體現了這種觀念。
3現代審計風險模型的分析應用框架
3.1確定總體審計風險概率審計風險可按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分為基本確定、很可能、可能和極小可能。可能性一般按概率來進行表述,如極小可能的概率為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的期望值很高,獨立審計存在的價值就在于消除會計報表的錯誤和不確定性;縮小或消除社會公眾合理的期望差距。獨立性原則的要旨是使注冊會計師免于利益沖突,從而奠定正直與客觀的執業基礎,但獨立性最終體現在注冊會計師獨立承擔審計風險責任方面,因而降低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的“靈魂”。審計風險就是審計失敗的可能性,它只能控制在極小可能程度以下,用數學概率表示應不超過5%。
3.2分析戰略風險在確立了總體審計風險概率應該控制在5%以下之后,應全面分析戰略風險。以企業的經營模式為核心,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式了解企業的內外部經營環境、經營產品,并在此基礎上分析確定企業經營有效性和會計報表的關鍵認定是否合理、合法。新的國際審計準則列舉了28種可能暗示存在舞弊風險的環境和事項(IAASB,2003)。
農村審計風險是指農村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在農村審計過程中,對被審計單位或相關人員所承擔的經濟責任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評價意見或者下達了不正確的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給被審計單位或相關人員造成損失應承擔責任的可能性。造成農村審計風險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制定審計項目不確定重點。現行農村審計項目有日常財務收支、收益分配等定期審計,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集體資產和資源、農民負擔、村級債權債務等專項審計。隨著城鎮化建設和各項涉農補貼資金的逐年增多,對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和涉農財政資金的審計已成為審計重點。由于審計人員有限,如果對審計項目不分輕重緩急,則項目的實施結果就容易疏漏出現較大違法違規問題或案件,形成審計風險。
(二)審計對象的責任區分難度較大。如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由于其所處位置特殊,上下人際關系等原因,加之任職時間較長或財務人員頻繁更換,期間經濟業務數量多,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客觀、準確認定帶來困難;又因歷史與現實、自主決策與集體決策以及環境等因素,使其應負的主要責任和直接責任難以區分、界定不準,存在一定的審計風險。
(三)審計人員的素質和能力不適應。目前部分審計人員的知識水平、業務素質以及對計算機輔助審計的應用能力等,還不能適應工作需要,嚴重制約著審計工作的深入,影響審計評價的客觀性和準確性,也容易形成審計風險。
(四)農村審計法規、規章可操作性不強。相關法規對涉及農民負擔部門及涉農資金的審計沒有明確規定,很多內容過時、缺失。因此,在具體操作中會出現一些難以預料、評價沒有統一標準、處理依據不足的情況。如果僅憑經驗或習慣做法,則很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現一些問題,使農村審計有一定的潛在風險。
二、規避農村審計風險的措施
農村審計風險的存在,不僅會使農村審計機構可能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還會對農村干部經濟責任作出不恰當的評價,更嚴重的是對落實黨和國家在農村的各項政策造成影響。因此,應采取有效措施,規避農村審計風險。
(一)適應形勢,確定審計工作重點。農村審計立項,必須適應現階段農村經濟發展形勢,按照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重點審計項目,編制審計工作方案,并依據現有農村審計法規和規章組織和實施審計。
審計是專業人員依據審計準則的要求向社會提供的專業服務,其主要目的是對財務報表的公允性發表一個專家意見,以提高財務報表的可信性。分析現代審計環境和審計技術方法,我們可發現,導致審計人員未能有效發現財務報表中存在的重大錯報漏報情況、以致發表錯誤審計意見的技術原因,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一)被審計單位經營業務活動日趨復雜,對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
隨著現代經濟的迅速發展,現代企業的經營規模越來越大,經營活動也越來越復雜。各種高新技術的產業化、各種金融創新工具的廣泛運用,使得企業的經營活動和財務報表編報和披露的復雜程度遠遠超出了人們傳統的認識程度。特別是當企業跨地區跨國家經營時,其復雜程度就更高。這些發展不僅大大提高了審計的難度,而且對傳統意義上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因此,要求審計人員必須與時俱進,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包括知識結構和行業經驗,以不斷滿足被審計企業經營活動日益發展的要求。然而,由于受事務所規模和管理體制等的影響,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缺乏適當的培訓制度,專業知識更新較慢,特別是對像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房地產公司等特殊行業以及各種高新技術企業和新經濟知識的研究較少,且大都仍還沿用傳統的審計方法;加之因審計收費較低,安排的審計時間不充裕,就很難有效地控制審計質量和發現這些企業財務報表中存在的問題。因此,被審計單位經營業務活動的日趨復雜對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提出的挑戰是導致審計風險產生的首要技術原因。
(二)審計質量控制制度未能有效落實
鑒于現代審計業務的復雜性,國際審計準則委員會和各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都制定了審計質量控制準則,要求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制定和遵循有關內部質量控制的要求,從每一個具體審計項目和事務所整體上控制審計質量。但是,由于我國的注冊會計師職業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加之行業內的激烈競爭和審計收費的偏低,大部分事務所的質量控制制度很不完善。有些事務所即使實施了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其措施仍停留在最基本的審計工作底稿的審核上,還沒有建立起從接受審計客戶的評估到審計報告發出的全過程、全方位的質量監控體系。因此,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特別是具有證券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其提供的審計服務大都處于一種走鋼絲狀態,充滿著審計風險。有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工作離審計準則的基本要求還有相當差距;有的甚至對審計準則的要求還缺乏最起碼的理解;更有甚者,為了低價招睞生意,竟無視審計準則的最起碼要求。所有這些,無疑又提高了審計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三)審計準則的相對滯后
從審計質量控制的角度來說,嚴格遵照審計準則的要求來實施審計,就做到了職業謹慎的要求,履行了審計人員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但由于社會發展總是處于領先地位,而相應的審計準則的制定或完善常常處于一種滯后狀態,因而使得審計人員常常處于這樣一種尷尬境地:即使遵循了審計準則的要求,但由于現存審計準則與現時社會發展要求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在涉及法律訴訟案件時仍處于相當被動的地位。這是因為,當現存的審計準則與現時的社會發展要求之間存在差距時,法庭的判案常常傾向于現時的社會發展要求。因此,審計準則的相對滯后性也導致了審計風險的產生。二、審計風險產生的社會原因
(一)從西方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所經歷的發展過程來看,對審計人員審計責任的追究是導致審計風險產生的社會原因
審計風險的產生除了有前述討論的技術原因外,還有其社會原因。考察西方民間審計發展的歷史,我們可以看到審計風險的誕生與審計的誕生不是同步的。雖然民間審計在世界上已有200多年的發展歷史,但人們對審計風險的真正認識則一直到20世紀60年代西方“訴訟爆炸”發生后才逐漸加深的。在這之前,雖然也有審計風險,但對其認識一直是很模糊的,其中很重的原因是審計人員很少對社會公眾承擔法制責任,包括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正如1968年6月15日美國《論壇》報道的:“在1965年以前,由第三者提起的聲稱因注冊會計師而蒙受損失的訴訟一般是難以成立的。”而20世紀60年代開始,由于人類社會開始邁向信息化社會,使信息成為重要的經濟資源,因而信息像一切有形商品一樣具有商業價值,而提供信息的服務也成了商業服務。同時,20世紀60年代西方商品市場迅速發展,但其中也不乏偽劣商品。為保護消費者利益,引導商品市場向健康的方向發展,保護消費者利益主義得以盛行。這些環境的變化使大量依據信息進行決策的投資者、債權人有了相應的法律保障。于是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后,投資者因在財務信息消費中遭受損失而引起的控告審計人員失責的訴訟案便劇增,達到“訴訟爆炸”的局面。這一情況的發展,使審計人員的審計責任不斷加重,審計風險也不斷加大。因此,從西方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所經歷的發展過程來看,對審計人員審計責任的追究是導致審計風險產生的社會原因。
樣本中的114個A股上市公司共支付審計費和相關差旅費等15572.51萬元,平均136.6萬元。在上述所謂的審計費用中,包括部分審計人員差旅費、募集資金驗資費、咨詢費、顧問費、培訓費,以及年報中沒有說明具體用途的"其他費用",這些費用共為915萬元,占15572.51萬元的5.88%。其中,明確說明上市公司支付差旅費金額,或是明確說明差旅費由審計單位自付的,僅占25%。
2001年,公司之間的審計費用差距巨大。從基本情況看,公司規模越大,審計費用就越高。審計費用最高的是中國石化,達6000萬港元,相當于人民幣6400萬元左右。這還不包括其下屬的鎮海煉化審計費37萬美元、北京燕化人民幣300萬元。華能國際的審計費也較高,達1266萬元,還有49萬元的培訓費。審計費用最低的是華潤錦華、新華百貨,均為12萬元。所以,如果扣除中國石化和華能國際的各項費用,那么剩余的112個上市公司的審計費總額為7894.51萬元,平均審計費僅為70.48萬元。
在調查樣本中,屬于2001年以前上市的66家公司,審計費用總額為5735.25萬元,平均86.90萬元。在2001年上市的48家公司,審計費總額為10214.26萬元,平均212.80萬元,平均水平是老公司的2倍多。不過,如果扣除中國石化和華能國際的審計費,那么剩余的46個上市公司的審計費總額為2536.26萬元,平均審計費僅為55.14萬元,反而明顯低于老股。
其次,66家老公司還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非ST類公司,共47個,其審計費用總額為4087.35萬元,平均86.96萬元。另一類是ST公司,共19個,其審計費用總額為1647.9萬元,平均86.73萬元。兩類基本相等。在ST公司中,ST科龍支付的審計費出奇的高:直接審計費408.1萬元,咨詢費395萬元,共803.1萬元。如果扣除ST科龍的803.1萬元,剩余18個ST公司的平均審計費用公為46.93萬元,就比非ST公司低多了。
另外,從公司的角度看,沿海上市公司支付的審計費用高于內地上市公司,更高于邊遠地區公司。如中國石化(注冊地:北京)、華能國際(注冊地:北京)、ST科龍(注冊地:廣東)均在沿海地區。而上述審計費均為12萬元的華潤錦華(注冊地:四川)、新華百貨(注冊地:銀川),都在西部。
最后,從注冊會計師的角度看,外資和中外合資的注冊會計師的出審費高于沿海地區注會,沿海地區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費又高于內地。上述幾個支付高額審計費的公司,均是聘用外資或者中外合資的注冊會計師。2001年支付審計費用超過百萬元的上市公司(不含新股上市審計費),都是聘用了外資或者中外合資的注冊會計師,或者在聘用境內注冊會計師的同時,又聘用了外資或者中外合資的注冊會計師。如:洛陽玻璃,聘請畢馬威(外資)、畢馬威華振會計(中外合資)事務所,支付220萬元。還有小天鵝A、民生銀行、晨鳴紙業、萬科A,等等。
為了節省費用和便于溝通,有50%的公司聘用本地會計師。有許多上市公司是不得不聘用外地會計師,因為目前我國某些省、區還不存在有資格審計上市公司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費過低有風險
在統計分析中,筆者還發現一些與審計費有關的問題值得思考。首先,審計費到底應該是多少?雖然這是一個難以明確回答的問題。不過,比較肯定的是,由于注會行業的惡性競爭,一方面導致審計費過低,可能造成審計師敷衍了事,三天的活兒兩天完成;也可能造成會計師參與作假。據中國國家審計署在對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2001年完成的審計業務質量檢查中,發現14家會計事務所出具了嚴重失實的審計報告,造成財務會計信息虛假71.43億元人民幣,涉及41名注冊會計師。檢查結果表明,一些會計師事務所沒有查出上市公司財務會計信息存在的虛假問題。據悉,中國國家審計署已將上述14家會計師事務所和41名注冊會計師,以及信息披露嚴重不實的上市公司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處罰。
作為企業來說,要降低審計費用,主要還是應當做到賬目清晰,減少審計中的麻煩。而這正是中國企業的一大弱點。有業內人士指出,如果企業內部架構穩定、賬目清晰,起碼可以節省財務審計費用30%到50%。
一、問題的提出
一百多年來,雖然審計的根本目標沒有發生重大變化,但審計環境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注冊會計師為了實現審計目標,一直隨著審計環境的變化調整著審計方法。審計方法從賬項基礎審計、制度基礎審計發展到風險導向審計,都是注冊會計師為了適應審計環境的變化而作出的調整。現代審計實際上始終是圍繞著會計師提高效益與降低風險兩方面的考慮來發展的。早期的審計所面對的公司賬務比較簡單,會計師還可以負擔詳細審計的成本。而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張、業務種類的增加、業務性質的日趨復雜,詳細審計的時間成本已經變得讓會計師無法承擔,會計師必須尋找一種在時間成本可以承擔的前提下,能夠有效控制風險的審計手段。面對控制時間成本和控制審計風險這對看似矛盾的要求,不同的會計師事務所找到了不同的解決方案。有些會計師事務所通過采用以電腦技術為核心的現代收集手段,大幅提高審計現場和后期復核效率,從而保證在審計測試時間不減少的情況下,明顯降低審計的總時間成本;有些會計師事務所則提出了圍繞重點風險領域加大審計測試,而對風險較低的領域減少甚至不作測試,從而降低審計時間成本。這種思路逐步發展,形成了風險控制導向的審計策略。2007年1月1日起已全面施行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標志著我國以風險導向審計為基礎并順應國際趨同大勢的中國審計準則體系的確立。
二、風險導向審計內涵辨析:傳統與現代之比較
廈門大學吳水澎教授認為,所謂風險導向審計,是指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自始至終都以企業風險分析評估為導向,根據量化的分析水平排定審計項目優先次序,依據風險確定審計范圍與重點,對企業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治理程序進行評價,進而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協助企業管理風險,實現企業價值增值的審計活動。廈門大學薛祖云教授認為,風險導向審計作為在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上發展起來的一種審計模式,立足于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并以此作為出發點,制定審計策略和與企業狀況相適應的多樣化審計計劃,將風險考慮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把審計的指導思想建立在“合理的職業懷疑假設”的基礎上。在實踐中,這一模式逐漸為世界各國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和采用。
由此看來,風險導向審計是指注冊會計師通過對被審計單位進行風險職業判斷,評價被審計單位的風險控制,確定剩余風險,執行追加審計程序,將剩余風險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其內在思想是:任何審計業務都必須將審計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風險水平內。或者,通過內部控制測試等方法,確定風險最高的環節與部門,以便重點審計。
而傳統風險導向審計主要是通過對會計報表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定量評估,從而確定檢查風險,進而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但傳統風險導向審計由于對固有風險的判斷缺乏指引,因此注冊會計師往往簡單將其定義為高風險,而將主要精力放在對控制風險的評估上。由于對審計風險公式的僵化運用,對控制風險的評估往往淪為減少實質性測試的工具。
(一)與傳統審計方法相比,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有助于提高審計質量,更適應全球經濟發展形勢對審計的要求
在市場經濟全球化趨勢下,企業經營環境越來越復雜和多變,企業管理層舞弊的動機和壓力日益增大,會計準則和制度需要企業進行更多的專業估計和判斷,傳統審計方法的效果不斷受到質疑和挑戰。在傳統風險審計模型下,注冊會計師往往不注重從宏觀層面上了解企業及其所處的環境,而僅從內部控制層面上評估風險,很難形成對財務報表以及各類交易、賬戶余額的合理期望。同時,由于注冊會計師僅關注與內部控制有關的風險評估,很難發現因企業管理層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導致的內部控制失效,以及因此引起的重大錯報和舞弊行為。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要求注冊會計師通過各種角度了解企業內部經營風險及與企業經營密切相關的外部風險因素,使注冊會計師能全面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并據此確定總體審計策略和進一步的審計程序。而且,風險評估程序中包含了對管理層舞弊動機的分析,能幫助注冊會計師合理確定財務報表是否存在重大錯弊,尤其是管理層舞弊。
(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能更有效地分配審計資源
注冊會計師通過運用新審計風險模型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作出相應的審計策略,并將識別和評估后的風險與審計程序緊密地聯系起來。同時,能據此做到有的放矢,將審計資源恰當地集中到重大錯報領域,促進審計資源的有效分配和利用,提高審計效率。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產生可以理解為:審計師需要有一個框架或者模型來幫助其在整個審計過程中對重大錯報風險進行主觀的評估,也就是幫助其更有效地控制非抽樣風險。注冊會計師的報告可以有效地說明企業管理當局的受托經濟責任,降低會計報表使用人進行決策所面臨的信息失真風險。審計目標是證實財務報表的公允性,同時考慮審計風險,將審計風險降低至可接受水平。以評價審計風險為導向性目標并指導審計的全過程,審計風險模式不等于風險導向審計,只有在其運用于審計全過程時,才是風險導向審計。
風險導向審計具有以下特點:
1.風險導向審計提供了一種既能保持審計效果,又能提高審計效率的新思路。首先,它要求評價客戶的控制環境,并鑒別會計報表的重要組成項目,考慮會計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風險。然后,在此基礎上建立審計目標。最后,根據審計目標確定擬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它克服了制度基礎審計的明顯不足之處——審計資源在低風險和高風險審計領域的分配不當,防止造成低風險審計項目的審計過量和高風險審計領域的審計不足。
2.風險導向審計具有雙重披露模式的特點,不僅要確定公允性,還要證實可信性,即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分析和決策的重大舞弊和錯報。從審計目標看,賬項審計模式和制度基礎審計的指向均為一元論,即會計報表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客戶所審計期間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3.風險導向審計方法有利于審計人員全面認識被審計單位。
審計過程是審計人員不斷加深對被審計單位財務管理情況的認識過程。審計人員通過調查了解、收集證據,從各個角度逐步驗證某項認定,最終合理地保證某項認定是否正確,形成審計意見。審計人員的認識過程是一個逐步深入的過程,風險審計模型合理地體現了這個過程。制度基礎審計關于控制風險的評估,意在確定內部控制的信賴程度,從而減少實質性測試的工作量,對固有風險的評估常流于形式。而風險導向審計則將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結合考慮,特別是固有風險,通過對企業環境、公司治理結構等方面的評估做出規避、轉移、減少、接受和利用的策略,以使審計風險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4.風險導向審計方法有助于合理確定重要性水平。根據審計風險模型可知,在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一定的條件下,檢查風險和期望的審計風險成正比關系。如果期望的審計風險較低,那么就必須接受較低的檢查風險水平,以便擴大實質性測試的樣本規模或追加審計程序,收集更多的審計證據。重要性與審計風險成正向關系。重要性與審計證據成反比關系,審計風險與審計證據成反比關系,則重要性與審計風險成正比關系。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的關系要求審計人員在確定重要性水平時,不僅要考慮實際的或評估的審計風險以確保審計質量,也要考慮可接受的審計風險以提高審計效率。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是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科學地運用風險導向審計就是指在對企業環境和經營活動進行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制定審計策略,運用審計風險模型,積極而有效地采用分析性審計程序,以規避風險,提高審計效率。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具體運用過程中,具有很多與傳統審計模式不同的特性,這些特性必將對完善我國審計技術方法起到積極的作用。
三、風險導向審計問題分析
按照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的建議,我國于2002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將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推向了風險審計的軌道。這一系統性的改變,必將使內部審計更好地發揮作用,以滿足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我國內部審計準則的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也充分考慮了這一新動向。2004年,我國內部審計協會了《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6號——風險管理審計》的征求意見稿,對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中的應用進行了探討。
2005年,我國內部審計協會第三批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將風險管理審計納入內部審計準則體系中,并要求于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從該批準則的和實施中,足見我國的內部審計已發展到了風險導向階段。由于我國風險導向審計尚處于起步階段,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務界,均開始對其進行關注和探索,但尚未成熟;企業往往是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被動地進行這項工作,并非出于企業自身考慮主動進行,而且企業的這種風險管理活動往往只是采取“亡羊補牢”式的風險應對措施,顯現出我國風險管理體系尚不完善;單一的內部審計人員結構導致內部審計范圍過窄,審計效率低下,且難以實現對企業風險的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難以進行全面、綜合的評價;風險管理缺乏成熟的理論指導,而落后的風險管理方法直接導致企業不能恰當地預測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和應對風險,進而影響到企業目標的順利實現;審計人員對風險管理還不甚了解,缺乏風險管理意識,尚未認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使審計未能在風險管理中充分發揮作用。
(一)成本與效益配比性差
會計師事務所執行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后,普遍增加了審計工作量和審計成本,但審計收費卻沒有得到同步增加。新的審計模式擴大了注冊會計師關注的范圍,注冊會計師在審計計劃階段和執行控制測試階段均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工作量,審計成本不可避免地有所增加。但由于現實市場競爭的激烈和行業環境的限制,實際情況是該部分成本無法轉為審計收費的同步增加。
(二)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的程序流于形式,無法鑒別出風險點
注冊會計師在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的過程中,由于審計人員經驗不足和時間緊迫,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在行業數據庫建設、各種統計數據和分析報告收集方面的欠缺,導致該評估程序的執行缺乏目的性,存在為了完成審計程序而完成的現象。
(三)識別的重大錯報風險無法與實質性程序相聯系
由于沒有建立一套科學的審計模型和規程,注冊會計師在設計實質性程序時,很大部分沒有確立審計目標與認定的對應關系表,沒有針對評估的認定層次及重大錯報風險,按照既定的審計模型和規程來設計控制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在設計細節性測試時亦沒有考慮樣本量及選樣方法的有效性。
(四)面對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程序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
注冊會計師在實施評估和識別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程序時,很少有從舞弊的動機和壓力、機會和借口入手進行評估,亦沒有重點關注最容易發生舞弊的幾個方面。在無法識別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的情況下,更談不上有應對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的措施。
(五)審計發現的內控弱點可能產生的錯報風險沒有進行重新評估
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部分事務所在實施控制測試中發現了一些內控弱點的情況下,沒有就該內控弱點可能產生的錯報風險進行重新評估。由于這些程序執行的不到位,導致本來需要特別考慮的重大錯報風險沒有得到充分的關注。
(六)控制測試形式化,導致無法鑒別內控弱點
在實施控制測試過程中,注冊會計師大部分沒有書面記錄針對了解的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情況而確定的控制測試審計策略,控制測試程序在識別特征的記錄、樣本量的選取和測試的方法上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完善,未能就控制在相關期間或時點的運行有效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四、對策研究
(一)借鑒國際經驗,積極開展風險導向審計準則和方法的研究
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委員會通過修訂審計風險模型,強調從宏觀上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國際內部審計協會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內容較為全面,自始至終都貫穿著風險審計的主導思想,可資借鑒。因此,在引入風險導向審計之前,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標準部或專業技術部首先應對新準則中風險導向準則的內容進行細致、深入的研究,制訂符合準則且操作性強的風險導向審計程序,開發能正確引導注冊會計師執行和判斷的風險評估技術和方法。
(二)加強風險導向審計的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建立客戶分類服務體系
會計師事務所可考慮建立與客戶內外經營環境尤其是與行業相關的信息數據庫,為注冊會計師進行被審計單位的風險評估提供及時、必要的信息,減少其收集相關信息的時間成本。同時,風險導向審計中需要實施大量分析性測試程序,事務所可開發便于各種數據加工、分析的軟件,注冊會計師可利用軟件對數據進行快速檢驗、核對、計算和比較,提高審計效率。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準則下,對客戶的外部環境和內部因素的分析與風險判斷需要注冊會計師對客戶所在行業和性質有充分了解,行業分類服務越來越成為必要。隨著事務所規模的不斷擴大,加上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帶來更高的專業化要求,事務所應逐步建立客戶分類服務體系,通過對客戶行業和業務性質的劃分,配備具有相關行業經驗及同類項目經驗的小組成員,并在事務所層面統一調配人力資源,為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質量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利用客戶持續跟蹤制度降低風險
在新審計準則實施以前,國內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業務的實施往往僅集中在審計報告出具之前的一到三個月,審計業務一結束,即很少繼續關注客戶及其環境的變化,直到下一次審計業務開始。在新準則風險導向審計方法下,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工作均需在審計期間完成,時間和人員方面的壓力通常會影響風險導向審計的質量。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在一次審計業務結束后持續跟蹤了解客戶所在行業和經營形勢的變化,與管理層建立坦誠的日常溝通和聯系,及時防范風險。對特別復雜的審計項目,最好在一次審計業務結束后即開始下一次連續審計的預審,其作用不言而喻。
(四)改進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結構,培養審計人員的職業素養,提高職業判斷力
現有審計人員專業結構不合理,基本上都是財會專業,在經營管理方面有所欠缺,無法適應現代審計發展的要求。應結合企業生產技術的特點,增加具備經濟學和企業管理學知識的專家以及其他專業人員,包括項目控制專家、風險管理專家、公司治理專家和信息系統專家,以組成有各方面綜合能力的審計項目組,逐步改善審計隊伍的專業結構,使審計人員的專業結構趨向合理。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程序下,注冊會計師不僅應具備足夠的會計審計知識,還需具備被審計單位行業狀況、法律與監管環境、財務業績的衡量和評價、經營目標和戰略及其相關經營風險和內部控制等方面的知識結構。因此,必須對員工現有的知識體系進行全面提升和拓展。
(五)加強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教育
風險導向審計準則在很多方面都需要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判斷。注冊會計師除了具備判斷所需的專業知識外,其是否在執業過程中堅持勤勉盡責、保持合理的職業懷疑態度和應有的關注,對風險導向審計的效果至關重要。會計師事務所應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教育,要求注冊會計師堅持職業道德規范,維護社會公眾利益。
(六)會計師事務所應建立審計資料庫,盡可能地借助專家的工作
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都有較完善的資料庫,并聘有很多行業專家。在了解客戶控制環境時,審計人員可以很方便地查找相應的資料,以判斷客戶經營情況是否合理;在缺乏相關資料的情況下,則較多地利用專家的工作。而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目前普遍缺乏資料庫,審計人員無法判斷企業經營的合理性,以致于中天勤的審計人員無法判斷銀廣廈的二氧化碳項目的利潤情況。而且,我國準則中雖然規定了利用專家的工作,但審計實務卻很少采用。因此,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應盡快建立自己的資料庫,并在需要時利用專家的工作。
(七)繼續推行法律體系的演進與變革,完善準則體系
必須建立起一套完備、健全的法律規范體系,法令的制度與配合必然更能帶動一種新方法的運作和發展,對于風險導向審計也是如此。因此,完善我國現有的法律制度環境,是推行風險導向審計的必要前提。
五、結語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符合現代審計目標多樣化的要求,縮小了審計期望差距,突破了會計信息系統的局限,風險導向的思想體現了審計活動目的與手段的統一,制度層面與技術層面的統一。從西方發達國家審計職業的發展規律看,經濟發展要求審計職業同步發展。審計會促進經濟的發展,經濟發達的地區,勢必對審計業務需求旺盛,因而注冊會計師的經濟與法律責任隨之增加,職業風險加大,客觀上有開展風險導向審計的基礎。市場經濟和經濟全球化趨勢使企業的經營環境越來越難以預測,面臨的不確定性與多變性大為增加,經營風險相應增大。市場經濟的高度不確定性使人們對審計的期望值不斷提高,而風險導向審計正好適應了公眾對審計期望值不斷提高的要求。風險導向審計在我國仍處于起步階段,風險管理又迫切需要內部審計的參與,因此,完善我國內部審計、積極推進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中的應用,已成為我國內部審計發展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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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根據上式,在既定的審計風險下,檢查風險可計算如下:
檢查風險=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
根據上述模型,審計主體在確定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時,首先要評估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在此基礎上推算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該審計風險模型存在如下缺陷:
1.1只定性分析審計風險該審計風險模型只是定性地分析了客觀存在的風險。該模型考慮的風險只考慮了有關審計風險控制的環節,并用公式來描述審計風險的概率,無法直觀地進行定量分析,即計量審計風險給審計主體帶來的損失金額的可能性。
1.2審計風險因素不全面該模型考慮的風險只與審計過程和審計順序有關,即只從審計主體的審計檢查方法和審計對象的經營、內部控制方面考慮審計風險因素,未充分考慮審計風險產生的其他主要原因,如報表使用者的訴訟請求因素、社會宏觀法律環境因素等。
1.3無法描述道德風險審計案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非完全是由于技術上或程序上的失誤造成的,審計主體的日常行為和工作態度有時也會成為問題的癥結所在。因此,人們除了關注審計技術和程序的發展外,亦開始關注審計主體的自身行為,由此產生了審計主體的道德問題。但是,傳統的審計模型無法描述由于不道德行為所產生的風險,包括:企業與審計主體串通舞弊,出具不恰當的審計報告;審計主體接受賄賂;審計主體為了經濟利益壓低價格有損同業等。
1.4對審計風險的表述不完整隨著審計風險含義的擴大,審計風險控制就不能只局限于審計過程和所審計的對象,必須把審計風險的控制放在一個系統中全面把握,還應考慮審計環境影響、人員因素及后果等。審計風險范圍也應擴大為審計主體風險、會計師事務所風險和會計行業風險,還包括審計結論利用中產生的法律風險以及賠償風險。
2現代審計風險模型的發展
現代審計風險模型在傳統審計風險模型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進,形式上有所簡化,但審計風險的內涵和外延卻擴大了。
2.1認定層次風險認定層次風險指交易類別、賬戶余額、披露和其他相關具體認定層次的風險,包括傳統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認定層次的錯報主要指經濟交易的事項本身的性質和復雜程度發生的錯報,企業管理當局由于本身的認識和技術水平造成的錯報,以及企業管理當局局部和個別人員舞弊和造假造成的錯報。2.2會計報表整體層次風險會計報表整體層次風險主要指戰略經營風險(簡稱戰略風險)。把戰略風險融入現代審計模型,可建立一個更全面的審計風險分析框架。
2.2.1從戰略風險的定義來看:戰略風險是審計風險的一個高層次構成要素,是會計報表整體不能反映企業經營實際情況的風險。這種風險源自于企業客觀的經營風險或企業高層通同舞弊、虛構交易。傳統審計風險模型解決的是企業的交易和事項在本身真實的基礎上,怎樣發現會計報表存在的錯報,將審計重點放在各類交易和賬戶余額層次,而不從宏觀層面考慮會計報表可能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這很可能只發現企業小的錯誤,卻忽略大的問題;現代審計風險模型解決的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管理層通同舞弊、虛構交易或事項而導致會計報表存在錯報怎樣進行審計的問題。
2.2.2從審計戰略來看:現代審計風險模型是在系統論和戰略管理理論基礎上的重大創新。從戰略角度入手,通過經營環境—經營產品—經營模式—剩余風險分析的基本思路,可將會計報表錯報風險從戰略上與企業的經營環境、經營模式緊密聯系起來,從而在源頭上和宏觀上分析和發現會計報表錯報,把握審計風險。而將環境變量引入模型的同時,也將審計引入并創立了戰略審計觀。
2.2.3從審計的方法程序來看:現代審計風險模型注重運用分析性程序,既包括財務數據分析,也包括非財務數據的分析;且分析工具多樣化,如戰略分析、績效分析等。例如畢馬威國際(KPMG)為應用現代審計風險模型的理念與方法,研究制定了經營計量程序(BusinessMeasurementProcess,BMP),專門分析企業在復雜的市場環境和產業環境下的經營情況,以確定關鍵經營風險如何影響財務結果。BMP提供了一個審查影響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流的分析框架。
2.2.4從審計的目標來看:現代審計是為了消除會計報表的重大錯報,增強會計報表的可信性。為達到此目標,注冊會計師應當假定會計報表整體是不可信的,從而引進全方位的職業懷疑態度,在審計過程中把質疑一一排除。而該模型充分體現了這種觀念。
3現代審計風險模型的分析應用框架
3.1確定總體審計風險概率審計風險可按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分為基本確定、很可能、可能和極小可能。可能性一般按概率來進行表述,如極小可能的概率為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的期望值很高,獨立審計存在的價值就在于消除會計報表的錯誤和不確定性;縮小或消除社會公眾合理的期望差距。獨立性原則的要旨是使注冊會計師免于利益沖突,從而奠定正直與客觀的執業基礎,但獨立性最終體現在注冊會計師獨立承擔審計風險責任方面,因而降低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的“靈魂”。審計風險就是審計失敗的可能性,它只能控制在極小可能程度以下,用數學概率表示應不超過5%。
3.2分析戰略風險在確立了總體審計風險概率應該控制在5%以下之后,應全面分析戰略風險。以企業的經營模式為核心,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式了解企業的內外部經營環境、經營產品,并在此基礎上分析確定企業經營有效性和會計報表的關鍵認定是否合理、合法。新的國際審計準則列舉了28種可能暗示存在舞弊風險的環境和事項(IAASB,2003)。
0引言
從2001年利潤神話造就銀廣夏的特大造假騙局,美國安然公司破產,被譽為經濟警察的注冊會計師開始如履薄冰,到2005年偷梁換柱之科龍電器,顧雛軍被刑事拘留。到2008年波及全球的“金融颶風”逐步使全球經濟活動遭受空前的考驗。至2008年底,美國第五大投資銀行貝爾斯登、第三大投資銀行美林證券被美國銀行收購、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破產,華爾街排名前五名的投資銀行垮掉了三家。同時,中國東南沿海出口型生產制造型企業在嚴峻的經濟形勢下倒閉潮。各產業鏈結構面臨重構并整合。中國
這使得基于真實、完整性的公司經營環境面臨巨大沖擊。對舞弊的審計已經引起國際及中國審計理論界和實務界的極大關注,因此,在此嚴峻的形勢下,我們需要對舞弊及審計風險防范進行更加有效的控制和防范。
1舞弊的概念及分類
1.1舞弊的概念在定義舞弊時,舞弊是一種以欺騙性手段,故意違反法律法規,從而獲取某種利益的行為舞弊的行為。主體具有獲得自身某種利益的特定目的。采取篡改、偽裝、粉飾、仿造等特定手段,屬于一種不法行為,且表現比較隱蔽,可能使公司或其股東、債權人遭受較大損失。凡涉及公司內部有關人員的故意欺騙行為,如提供欺詐性的財務報告以及職員欺詐等,稱之為舞弊。
1.2舞弊的分類
1.2.1對公司不利的內部人員舞弊:包括現金轉移、非法占用和偷竊、前端舞弊、增加支票票面價值和偽造簽字或背書、操縱處理應收款(如截留挪用和偽造信用證操縱處理應付款);
1.2.2有利于公司的舞弊:包括通過使銷售收入、利潤和資產價值上漲、少報支出損失和負債、不記或推遲記錄退貨情況、早記銷售收入和使期末庫存價值上漲等手段使利潤趨于平衡、虛假做賬、提現、挪用、價格壟斷、通過一些計謀(如缺斤短兩、以次品充當好品和用、虛假廣告來欺騙顧客)、違反政府法規(如環境保護法或稅法、違反行業準則、腐蝕客戶人員、政治腐敗、虛報政府合同的成本)
2我國公司舞弊性財務報告的現狀和舞弊手法
我國公司舞弊性財務報告的典型例證和特點
我國上市公司存在舞弊性財務報告的現象非常嚴重,具有以下一些特點:①舞弊金額巨大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對利潤的人為操縱動輒幾百萬甚至多達幾個億;②舞弊方向多為虛增利潤、高報業績關于我國上市公司舞弊性財務報告的方向除了少數公司虛減利潤外,一般均為虛增利潤;③采用直接虛構交易等多種手段舞弊;④舞弊性財務報告經常涉及子公司或其關聯方。
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通常有其子公司或其關聯方協同作弊,包括如下舞弊項目內容:①虛假或提前確認銷售收入;②非經常損益;③虛列存貨;④費用的任意遞延和資本化;⑤漏列負債;⑥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歪曲和濫用。
因此,舞弊帶來的防范和檢查非常關鍵,審計人員應該在2008年帶來的金融風險浪潮下,采取更加警惕、敏感的態度,應該認清:①任何一個組織的管理當局都可能有動機錯報或不披露;②公司治理結構的缺失和管理當局的不誠實品質可能滋生舞弊;③對于舞弊性財務報告風險的測試可能發現舞弊的征兆。
并采取應有的職業判斷和應有的審計程序、思維方式:
審計職業判斷是指審計師從多種可能的工作方案中,運用審計及相關學科的知識與經驗作出取舍的決策。
在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和職業懷疑的基礎上,積極主動地運用職業判斷,這樣才是真正的勤勉盡職,才能合理保證發現影響財務報告的重大舞弊。
考慮舞弊性財務報告的風險是否存在,評價舞弊性財務報告的風險,確定重要性水平。判斷管理當局聲明是否可信,針對分析性復核的結果設計細節測試選擇抽樣樣本及評價抽樣結果。判斷審計證據的真假和證明力。發現舞弊信號后應追加哪些程序等等。
問號思維:對舞弊性財務報告的審計理念中有一種非常重要的思維方式即問號思維,善于打破常規從會計資料中敏銳地捕捉到不同尋常之處比舞弊者更聰明要想能識別舞弊性財務報告就意味著要學習舞弊者的思維方法像舞弊者一樣想問題公司存在財務危機嗎是否有必要提供虛假財務信息。
3舞弊性財務報告的重要審計技術
3.1分析性復核分析性復核的重要性分析性復核是指分析被審計公司重要的比率或趨勢包括調查這些比率或趨勢的異常變動及其與預期數額和相關信息的差異,在進行分析性復核之后,舞弊性財務報告疑點就很可能被發現一種新的分析工具利潤操縱預警指標體系,如果一個會計期間的資產增值率比前一會計期間高則可能暗含管理當局對利潤的操縱。
3.2函證函證是指為印證被審計會計記錄所載事項,防止被審計單位弄虛作假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方法,這是對付舞弊性財務報告的銳利武器。
3.3存貨監盤存貨監盤應格外小心。所謂存貨監盤是指現場監督被審計公司存貨的盤點并進行適當的抽查。
3.4詢問很可能發現線索在很多審計失敗的案例中為什么沒有人揭發舞弊因為沒有人問
3.4.1詢問的對象和時機由于大多數舞弊性財務報告的舞弊者是被審計公司的單位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因此當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告進行審計時至少應詢問三個人公司總經理或CEO理財務經理或CFO和總經理助理,還應詢問公司的法律顧問,以查找有無未列示的負債,詢問負責應付賬款的會計人員,了解是否將未支付的發票隱藏起來。至下一會計期初,詢問工程師、倉庫保管人員裝運人員等,了解有關固定資產、存貨的情況,詢問剛離職的職員,了解公司以前有無舞弊等等。
由于舞弊性財務報告是個敏感的話題,因此應把握好詢問的時機,應和有關人員建立了一定程度的熟悉和友善關系之后,開始運用詢問程序,一開始問輕松的問題,然后逐漸詢問敏感問題,并將詢問過程和結果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
3.4.2提問的設計應在詢問前事先準備好關于舞弊性財務報告的問題,提問由一般到具體、由容易到艱難、由輕松到敏感。
對舞弊性財務報告的提問設計是值得學習的專門技術。比如對財務經理,可詢問如下問題:
你知道如今的獨立審計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在每個公司的財務報告審計中都要評價由于舞弊所致的財務報告重大錯報風險我們需要向你了解這方面的問題你能理解嗎應得到肯定的反應?
我們知道通常在大多數公司都有不同程度舞弊,即便金額很小,你認為同其他公司相比,你們公司的情況如何?
公司以前發生過舞弊嗎?個公司是否有正直的企業文化,這個問題將從一定程度上了解公司賬簿記錄中,哪個賬戶最容易受到舞弊?為什么?
在我們的審計中應檢查什么具體項目來確定你們公司沒有舞弊問題。大多數舞弊性財務報告由公司總經理策劃而由財務經理執行,有沒有任何可能讓別人說你們公司高層管理當局有歪曲賬簿記錄的動機?
你們公司的總經理或其他人曾要求你做不合法或不符合職業道德的事情嗎?
有人要求你向注冊會計師隱瞞資料更改某些文件或在賬簿中作虛假會計分錄嗎?
在一些情況下,公司總經理進行舞弊性財務報告緣于其個人的財務困境你是否意識到有什么情況可能促使你們總經理舞弊嗎?
我需要問的最后一個問題是,你是否有對公司的舞弊行為,該問題直截了當,放在最后但有必要問該問題。
再比如,對于虛增存貨的詭計,可向存貨保管人員詢問:首先設法打消被詢問人的心理障礙,然后提問:公司里有人要求你不如實填寫發出或收到貨物的數量嗎?你是否意識到公司里有人要求你涂改入庫單、出庫單的日期?公司里有人要求其他員工做你認為不合法、不符合職業道德的事情嗎?
3.4.3運用審計心理學獲得更多有用信息對于未經確實的回答,應當心。不要完全相信。當感到迷惑時,應大膽地說出并作進一步了解。在進行勤勉的詢問時,應充分應用審計心理學。從被詢問人的口頭語言和身體語言進行合理的推斷。①語言反應、②非語言反應。
3.4.5有效利用專家的工作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可以根據需要,利用專家協助工作。在決定是否需要利用專家協助工作時,應當考慮相關項目的重要性;相關事項的性質、復雜程度及其風險;可以獲取的證據數量和質量。應當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以確信專家的工作能夠實現特定的目標。
可以在以下方面利用專家的工作,如特定資產的估價、特定資產數量和物質狀況的測定、需用特殊技術或方法的金額測算、未完成合同中已完成和未完成工作的計量、涉及合約、訴訟和法律糾紛等的法律意見,以及其他需要利用專家工作的方面等。
4評估管理層逾越內部控制的程序:
4.1檢查特殊分錄和其他調整分錄,以收集舞弊可能導致財務報告重大錯報的證據。不少的管理舞弊往往是通過不當會計分錄或調整分錄的方式來操縱的,審計人員不但應該注意復核非正常或非標準的分錄,還需要了解財務報表的手工或自動編制過程及有關信息的披露過程,特別關注重大錯報可能會怎樣發生。應根據專業判斷評估舞弊風險,不是先考慮內部控制在有關財務報告的哪個或哪些方面能夠得到有效實施,而是依據財務報告及賬戶的性質和復雜性,驗證各種證據;
4.2對會計估計進行復核以檢查其傾向性,包括對重要的管理層判斷和假設進行追溯復核,以發現導致重大錯報的舞弊偏差。審計人員不但應該關注管理層蓄意用于不當盈余的會計估計偏差,還需要對以前年度的重大會計估計實施再復核程序,以發現任何潛在的可能單個出現時卻屬適當盈余管理行為的舞弊情況;
4.3對大筆非正常交易業務的合理性進行評估。復雜的經營結構及交易安排,特別是涉及特定目的個體或關聯方的惡意交易安排,是管理舞弊的慣用伎倆,審計人員應該具備評價這些重大交易的相關知識。另外,SASNO.99強調要求清楚了解重大非正常交易的實質,評價其內在合理性,并將其作為審計重點。如果審計人員認為錯報是由于舞弊造成的,審計人員應該進行評估,尤其要考慮誰參與了舞弊。如果高層管理人員涉嫌舞弊,它可能說明另外一些問題,如管理層的品質、忠誠。在這種情況下,應該重新評估管理舞弊的風險以及它的影響。
5風險評估結果作出回應
審計人員應該考慮舞弊風險的評估結果是否表明需要全面回應或針對特定賬戶余額或交易類型予以特定回應,或兩者同時回應。
一般來講審計人員要保持專業懷疑態度,根據評估結果修正原來的審計程序。但有時,盡管存在舞弊風險因子,審計人員仍然認為原來的審計程序已經能夠回應舞弊風險。或者審計人員也可能認為原來的審計程序無法有效的加以修正,在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應該退出審計合約,并與適當的管理層交流。
6總結與分析
國內違規成本低,是頻頻出事的重要原因。在美國一旦出現會計審計問題,有關監管機構按法規進行嚴懲,股民也
利用法律武器討回損失。但自次級債危機爆發時刻起,國際商業信貸銀行倒閉案及現階段投資銀行倒閉并購案,使包括美國在內的各國均蒙受了巨大的損失。在中國,由于相關法律的不很健全,我國有關部門對違法行為所進行的裁決和處理,偏重于行政處罰。此外,投資者的法律索賠成本十分高昂。
誠信制度建設面前“人人平等”,應廢除“超國民待遇”的相關文件,完善平等競爭的平臺。同時,有針對性地強化懲戒措施。健全國家法律等措施。同時,運用好審計方法及審計技巧,將審計職業人員風險規避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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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蕊編著.舞弊甄別與訴訟.會計經濟管理出版社.2000年.
重要性是審計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0號————審計重要性》對重要性的定義是:“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可見,重要性實質上強調的是錯報與漏報的“程度”,而且這一“程度”是從會計報表使用者的角度來考慮的。如果會計報表中存在的錯報或漏報能夠使會計報表使用者改變其原有的決策,則這種錯報或漏報就是重要的;反之,則是不重要的。實際上,重要性可以解釋為可容忍錯報或漏報的最高界限,超過這個界限的錯、漏報是不能容忍的,而低于這一界限的錯、漏報是可以接受的。
審計過程中必須運用重要性原則,其運用的情形有二:一是在編制審計計劃時對重要性的水平做出初步評估,以確定擬執行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借以提高審計效率;二是在評價審計結果時,對重要性進行判斷,以確定已執行的審計程序是否充分,借以保證審計質量。就第一種情形來看,審計人員之所以要對重要性水平做出初步判斷,其目的就是要確定審計證據的數量,因為重要性是影響審計證據充分性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由于重要性是一種可容忍錯報或漏報的最高界限,因此,如果重要性水平定得越低,說明可容忍的錯報或漏報程度越小,就要求執行越充分的審計程序,從而獲取越多的審計證據;反之,如果重要性水平定得越高,說明可容忍的錯報或漏報程度越大,則可執行有限的審計程序,從而所需要的審計證據就可以少些。
例如,為合理保證應收賬款賬戶的錯報或漏報不超過l萬元所需收集的審計證據,比為了合理保證該賬戶錯報或漏報不超過2萬元所需收集的審計證據要多。由此可見,重要性與審計證據之間成反向關系。
二、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的關系
《獨立審計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可見,審計風險實質上強調的是會計報表中未被查出的重大錯報或漏報對審計意見的影響,由于審計測試和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審計人員不可能將所審計報表中所有的錯報或漏報都審查出來,所以審計風險始終存在,但審計人員在審計測試過程中,又總是希望通過執行合理必要的審計程序,盡可能將審計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同時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這就需要充分考慮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二者之間的關系。
在審計中,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成相互作用的反向關系。首先,重要性水平越高,審計風險就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審計風險就越高。重要性是決定審計風險水平高低的關鍵因素,審計人員對重要性水平的判斷直接影響審計風險水平的確定。如果審計人員確定的重要性水平較低,則審計風險就會增加;所以審計人員必須通過執行有關審計程序來降低審計風險。這里,重要性水平指的是金額的大小,而且是從會計報表使用者的角度來判斷的。比如,一般來說4萬元的重要性水平比2萬元的重要性水平高,如果重要性水平是4萬元,則意味著低于4萬元的錯報與漏報不會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與決策,審計人員僅僅需要通過執行有關審計程序查出高于4萬元的錯報或漏報。如果重要性水平是2萬元,則意味著金額在2萬元到4萬元之間的錯報或漏報仍然會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決策與判斷,審計人員不僅需要執行有關審計程序查出金額在4萬元以上的錯報或漏報,而且還要通過執行有關審計程序查出金額在2萬元至4萬元之間的錯報或漏報。可見,重要性水平是4萬元的審計風險比重要性水平是2萬元的審計風險低。其次,在一定程度上,審計風險水平的高低又反作用于重要性水平。審計人員在對重要性水平進行初步判斷時,應當考慮審計風險這一因素。《獨立審計準則第10號——審計重要性》第ll條就指出了審計人員對重要性水平做出初步判斷時,應當綜合考慮的重要因素,其中第3款就是考慮“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評估的結果”,如果內部控制越差,評估的審計風險越高,確定的重要性水平就應越低;反之,如果內部控制行之有效,審計風險綜合評估水平較低,則重要性水平可以確定得高一些。
由于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存在相互作用的反向關系,所以重要性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審計人員對其將要執行的審計程序的確定,進而影響審計工作效率和所面臨的審計風險。如前例,如果原本是4萬元的錯報或漏報才會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決策,而審計人員將重要性水平評估為2萬元,顯然,重要性水平偏低,這樣會使審計人員誤認為審計風險較高,為了降低較高的審計風險,就會擴大審計程序的范圍或追加審計程序,而實際上沒有必要,只能是浪費時間和人力,降低了審計效率。相反,如果原本2萬元的錯報或漏報就會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而審計人員卻將重要性水平確定為4萬元,重要性水平偏高,這樣會使審計人員誤認為審計風險較低,所執行的審計程序要比原本應當執行的審計程序少,審計范圍小,收集的審計證據不充分,必然導致錯誤的審計結論,其結果是審計人員承受的審計風險增加。由此可見,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之間成反向關系,這種關系對審計人員將要執行的審計程序的時間、性質、范圍有著直接影響,審計人員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合理確定重要性水平。
(一)工程項目準備階段可能存在的審計風險
決策、設計、招標這三個步驟,都是工程項目準備階段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而這三個細分環節也是審計風險廣泛潛伏的地方。首先,在工程項目的決策階段,審計的重點主要在于審查工程項目是否按照工程要求開展設計規劃、方案甄選,是否滿足技術規范規定、份額以及工程前期自我評估的技術參考值等,由于這一階段的審計對工程知識要有一定程度的理解,很多審計人員缺乏這方面的經驗,因此,審計的難度和風險不小。其次,在工程項目的設計階段,審計的核心主要是對工程預算與計劃的工程量是否做到基本準確,預算的指標是否能順利且按時的完成等。在這個階段中,需要審核的數據資料較多,業務量大,稍有分心,就會影響后續審計的開展,招來審計風險。最后,招標階段審計的重點在于審查招投標程序的合法性及操作的規范性,同時還應該審計投標單位工程建設資質是否滿足工程招標的要求,防止施工單位不滿足資質等級的前來承包工程。與此同時,需要審計的還有招標小組評標的規則的合理性和客觀性,對標底工程量的計量、費用的劃取、材料的調配等,審計人員最好要嚴格把關,以此來防止招投標過程中風險的產生。
(二)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的審計風險
工程項目實施階段一般包括物資采購、土建施工、電氣裝配等,該階段應要確保的重點在于進度款的劃撥是否和施工合同中計劃的付款要求相符,套用的計價項目和數目是否準確,工程量核定的最終結果要和真實的施工進度相符。還有些工作,如工程項目的變更,現場簽證的依據,計價方式的選擇,實施合同的執行力度,如果不進行嚴格的要求和監督,都是審計的風險源。當然,預防外部失敗成本的產生,如索賠事件等例外情況的發生,同樣需要監督審查。
(三)檢查和改進階段的審計風險
工程項目檢查和改進階段一般指的是工程的竣工驗收和投產運行這一過程,在這一階段,我們在審計中需要關注的是工程項目的結算,檢查結算是否依據合同上的條款計價執行的。對工程量需要精確的計量,有關聯的費用需要仔細的核查,工程簽證的手續是否符合齊全性的要求等,都需要進行嚴密審核,確保準確計量、萬無一失,符合合同規定。計價程序、結算方法等內容都是容易出錯的地方,是工程審計風險的“高危地帶”。
二、工程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剖析
所謂工程審計風險,可以理解為審計主體在對一個建設項目的全過程進行審計監督時,因無意得出有誤差的審計結論以及建設項目風險轉化為現實時,需要承擔責任的可能性。也可以理解為,造成審計風險的原因基本可分為以下兩大類。
(一)工程建設項目本身的風險加劇了工程審計的風險
1.管理體制指向不明
決策、設計、招標、施工、竣工結算以及評估等階段的組合就是工程實施,這是一個連貫而又系統的過程,必須要進行全方位對角度的監督和管理。而我國現行的管理體制卻或多或少存在著一些問題,如不互通有無,各自為政,雙重管理,權責不清的問題,由此造成的工程項目各環節脫節,內在聯系失調,違背了工程項目施工的內在規則的問題。這些工程項目大多沒有經過專家的可行性分析討論,有的項目都沒有充分估計需要落實的項目資金,隨意盲目,導致投資資源的嚴重浪費損毀。我國現行工程項目決策和管理體制缺乏必要的剛性在這些現象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應,說明在制度方面還是有所缺失的。
2.工程建設項目專業性強
由于,工程項目從決策化到項目決算存在眾多復雜環節,且建設項目不可能在短期內完成,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法律、法規,尤其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施工所在地的市場變化等等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工程審計所處的環境不斷變化。再加上天然的因素、建設者的主觀能動性以及其他各種各樣容易引發變故的不穩定因素,給工程的價格和成本帶來變動,加大了工程項目審計的難度和作業量,審計師對其中的任何一個環節把握失誤,就會給審計結果帶來災難性的威脅,審計質量和效率大大降低。
3.工程項目舞弊行為在所難免
工程項目大多是一個利益比較分散的地方,從項目開始到結束,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利益主體,而利益主體的趨利動機,都會導致他們一方或者多方聯合,以便在工程項目的一個活多個環節中非法舞弊來謀取高額利益。以行為主體為標準來看,舞弊有三種:一是工程招標單位內部員工非法舞弊,以便獲取不正當利益。二是中標單位機構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以次充好等方法非法獲利。三是內外部單位機構員工互相勾結,弄虛作假,編制虛假信息,簽署虛假合同等等。
(二)審計風險延伸了工程審計的風險
1.審計方法的固有風險
總體說來,審計人員所采用的審計方法、審計標準、審計軟件都會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審計風險點。例如,使用不同的審計軟件,對不同審計重點的關注,采用不同的審計方法等等,都會引發一定誤差,而這種誤差極有可能引發審計風險。
2.審計的要求發生了變化
極強的不穩定行事市場經濟體制比較顯著的特征,而要應對這樣的體制,工程市場和審計要求一樣也在不斷的變化,審計的職能日益延展。國家及有關部門從不同的出發點考慮,針對建設工程審計,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規,以至于在日常的審計過程中,各部門對工程審計的著力點都有所偏差、不盡相同,從而對審計結論和風險影響也不太相同。但是所有類型的審計單位的審計,都必須接受相關部門的檢驗調查,而他們檢查的目的和標準也相差甚遠,所以,最后大多把問題都推到審計人員身上,這就引發了最突出卻又無法防控的風險。
3.審計人員在審計能力和審計素質上缺乏火候
工程審計的涉獵的內容很多,包括一些政策性的東西,有很大技術難度的東西。不同的性質,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建設工程特點也必然不同,而對工程項目進行必要的審計時,想要把審計風險降低在可接受的范圍內,那么對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要求必然是比較高的,審計質量的高低與審計水平的高低是成正比的,而審計水平的高低卻是與審計風險的大小成反比的。這樣一來審計人員的個人素質和能力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審計人員是否敬業,是否有責任感,是否有職業道德,是否能出具客觀公正、客觀、真實的審計報告,這些都會對工程審計的風險造成影響。
三、應對工程審計中的風險可以采用的防范措施
(一)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審計
實行對工程項目進行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全過程審計監督控制,包括從項目前期決策、招議標、立項規劃、變更簽證、項目實施造價控制、材料認質認價、決算審計、項目后期結算審核和評估等審計活動。工程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可以由單位審計部門來單獨實施,也可以委托專門的中介機構來實施,還可以研究采取內審和社會審計相結合的方法,從而使審計部門從源頭上控制工程的年度預算,從項目招投標、項目立項、材料資質認證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隱蔽工程驗收、結算審核等全方位進行審計。
(二)充分了解被審計工程項目的基本情況
在對工程項目實施審計之前,審計人員必須要對被審計項目的基本情況有客觀、全面的了解。例如工程項目的工程量有多少,計劃資金有多少,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是哪天,施工地點在哪,是否有施工圖紙,有無設計變更單、聯絡單,是否有驗收記錄、合同、竣工驗交證書,有無發票等相關的資料。而且還要對工程單位的財務狀況、管理制度、人事制度、人員配備等情況有個總體的認識。此外,還要對工程單位以前的工程項目審計的報告有重點的關注,以便完整的認識該單位工程項目的審計情況,以此來選定合適的審計形式方法和制定預防風險的措施,使工程審計得到完美的實施。
二、防范審計風險的措施
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對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具有一定個監督作用,對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也能夠起到一定規范作用。而審計工作中的風險,卻是對于審計作用有效發揮的極大的阻礙。面對審計工作中的風險因素,我們也采取有效的針對性的措施,將審計中的風險降到最低,保證審計工作的有效性以及準確性,以便于審計工作能夠更好的為企業的發展服務。我們在實踐的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為企業管理建立高效模式,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1.進行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提升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的便是各行各業的改革的深化,而對于審計工作來說,人們對于審計工作的期望值是越來越高,希望進行的審計工作能夠更加有效以及準確。而這隨著而來的便是對于審計的工作人員的要求在不斷的提高,所以說,對于從業人員的的素質要求以及培訓工作的開展,是提升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是社會的需求。首先對于審計人員的培訓應該從思想上幫助他們建立一種風險意識,只有從思想上建立了,才有可能更好的指導實際中的工作,在實際的工作中始終保持一種高危意識,仔細全面的開展審計工作,確保審計工作的有效性以及準確性。其次,便是對于相關專業素質的培訓,而這其中也包括了職業道德、專業能力以及職責范圍等等,幫助審計人員進行一個全方位的培訓,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在經濟的不斷發展的過程中,我們審計內容也在不斷的變化,而這也要求審計人員對于期工作內容能夠有一個積極的了解,全方位的素質培訓能夠有效的幫助審計人員勝任由于時代變化而產生的工作內容。最后我們還應該進行相應法律的學習工作。審計人員便是在這些法律的基礎上進行一些審計工作,而這些工作的開展便是利用這些法律對于收集到的一些信息做出一定的判斷,而判斷的準確性,一方面是取決于審計人員的專業能力,即一種經驗上的準備,而另一方面便是相關信息的更新的速度,而落后的法律知識對于審計結構會產生致命的影響。所以說,審計人員不僅僅需要相關的知識以及經驗準備,同時還需要會計、法律企業管理等等全方面的知識作為輔助。
2.收集全面的信息,確保審計工作開展的準確性。不同的行業所進行的審計的內容是不同的,而這也意味著所進行的信息收集是不同的,而企業內部管理方式的不同,也代表了進行信息收集的方式是不一樣的。所以說,在進行有效的審計的時候,要了解全面的信息資源以及確定信息的有效性,以便于能夠根據一個企業的特殊性來進行相應審計工作的高效開展,針對可能出現的審計風險進行有效的規避,審計工作的開展做到有備無患,在充分收集信息的基礎上,對于收集到的信息做好分析總結工作,提高審計工作的準確性,從而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以及科學性。
3.建立相應的審計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對于審計部門來說,我們不僅僅為審計工作的開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與此同時審計部門還要為創造一個有利的內部環境,以促進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所以,審計部門自身建立一個高效的管理制度,同時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保證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審計工作的責任意識。在進行審計的過程中嚴格按照審計程序進行,對于審計工作開展時的審計報告、結論、建議等等都要進行一定的控制,減少人為造成的審計的誤差,從而保證審計工作的準確性。與此同時,還應該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讓審計人員明確自己的責任意識,避免為了完成工作而敷衍了事的情況的出現,讓每一位審計人員在工作中都能夠明確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激勵機制的出現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調動審計人員的工作熱情,有效的避免人為因素造成的審計風險。
4.建立規范的審計程序,保證審計結果的科學性。每一個行業都有自己相應的工作程序,或者是工作標準。當然了,審計工作也不例外。在長期的審計工作中都形成了一定的工作技巧,對于審計風險的降低具有一定的作用,而我們需要的便是面對這些經驗進行有效的總結,建立規范的審計程序,確定出每一次審計工作的重點,并且針對審計工作中的重點進行有效的程序規劃,同時明確每一位審計人員的工作內容以及采用的方式,同時建立相應的問責機制,確保出現問題的時候能夠有效的追源,能夠將審計錯誤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保證審計工作人員盡心盡職的工作。有效的經驗的總結,能夠為下一次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提供經驗以及一定的審計程序,而這是實踐給與我們的重要的知識,是理論所給與不了的,我們有效的總結能夠不斷提高審計工作的科學性,對于審計風險的規避奠定了一定的制度基礎。
5.選擇審計方法的正確性,降低審計的風險。不同的方法對于審計的風險是有著不同的影響的,而這對于審計結果也會產生不同的影響的,而審計結果便會影響到一個企業的長遠發展。所以說,審計人員要善于根據企業行業的特殊性,以及企業管理模式的特點進行科學、準確方式的確定,保證審計結果的有效性。對于可能對于審計工作產生一定影響的因素要格外重視,適當的加大樣本的容量,或者是有目的的擴大審計范圍,盡量的避免這些因素對于審計結果的影響。同時開展靈活多變的審計方式,為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基礎,從而減低審計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