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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性別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 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 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月工資 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公司住所: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電話:
公司住所:郵編: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企業內損安保工作人員及有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派遣人數、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及工作調整。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為下列地點,派遣約定人數的企業內損安保工作人員,為甲方提供24小時不間斷保安服務.
1、工廠一:地點:上海閔行莘莊工業區申富路318號。人數:32名。
2、工廠二:地點:上海松江申立路155號。人數:13名
3、工廠三:地點:上海閔行莘莊工業區春光路588號。人數13名、另:犬2條。
(二)、工作內容:
負責維持甲方廠區范圍內的生產經營及工作秩序;
負責保護甲方財產及甲方人員的人身安全;
負責甲方廠區內的消防措施的日常檢查和管理;
負責甲方廠區人員的進出檢查管理;
負責甲方廠區貨物及物品進出的檢查和核對;
負責甲方廠區內巡邏和治安防范;
(三)、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企業內損安保人員6名,為甲方元江路工廠提供每天夜間(17:00-8:00)以及節假日的保安服務。
1、 乙方派遣人員的工作內容為:
負責保護工作期間甲方的財產安全;
負責甲方廠區內的消防措施的檢查與管理;
負責甲方廠區巡邏和治安防范;
(四)、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調度和安排乙方派遣人員的工作,并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安排或調整乙方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場所。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服務費用:
1、服務費總額: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為:人民幣十四萬八千八百元整。其中:
工廠一:服務費為人民幣七萬四千八百元/月;
工廠二:服務費為人民幣二萬八千二百元/月;
工廠三:服務費為人民幣三萬三千二百元/月;
工廠四:服務費為人民幣一萬二千六百元/月;
扣除乙方同意給與甲方按合同總價5%的折扣,甲方實際應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十四萬一千三百六十元整。2、費用的結算方式、支付時間:
服務費用按月結算:甲方應于當月的前,將約定實際應支付的服務費用,按乙方的付款通知要求,足額劃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3、上列服務費用包含乙方的管理費用及乙方派遣人員的勞務費、社保福利、保險費、培訓費、安家費、交通費、制服費、器械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監督管理乙方派遣人員的日常工作,并對乙方雇員在工作中所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及建議。
(2) 甲方應向乙方派遣人員告知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崗位操作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
(3)甲方如發現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員有不能勝任保安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調換。
(4)甲方應認真聽取乙方在安全管理與保護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及時協助乙方完善安全保衛制度與措施。
(5)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做好人員及廠區安全防范有關事宜的交接工作。
(6)由于乙方派遣人員的失職、瀆職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對于按甲方要求或安排的加班加點乙方派遣人員,甲方應按按¥12元/人/小時人民幣的標準支付乙方加班費用。加班費用與每月服務費用一并支付。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派遣人員負責對甲方區域內的夜間巡邏,進行防火防盜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做詳細記錄。如發現火警及其他安全隱患,除應及時采取合理的應急措施外,應立即報告相關部門;對于管理區域內發生的治安案件,應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甲方有關領導,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對于發現的現行犯罪嫌疑分子,應及時報告甲方有關領導或扭送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2) 乙方派駐的保安人員,受甲乙雙方的雙重領導。乙方按協議約定派遣保安人員,開展保安服務工作,并負責對保安人員做好教育培訓、獎懲等管理工作。甲方按協議檢查監督乙主派遣人員的工作。
(3) 乙方有責任做好派遣人員的招、錄、退等工作。在選聘過程中嚴格審核,做好派遣人員的個人背景調查,給甲方選派符合條件的派遣人員。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 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 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月工資 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 名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__________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休息____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班_____ 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____________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____日為發薪日,月工資_________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___________.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
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
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二、問:勞動合同應以什么形式訂立?應具有什么內容?
答: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三、問:哪些合同書無效合同?由哪些部門確定其無效?
答: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勞動合同;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四、問:勞動者符合哪些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答: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問:用人單位符合哪些情形,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問:勞動合同什么時候終止?
答: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七、問:勞動合同的期限有哪些類型?
答: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八、問: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有什么規定?
答: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
具體規定如下表:
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
6個月以下
不超過15天
6個月以上1年以下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 _____區(縣) 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_________元。
中圖分類號:D922.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6-0-01
一、勞務派遣的內涵與發展現狀
自《勞動合同法》將“勞務派遣”寫入法律條文以來,勞務派遣作為一種新型的用工模式被越來越多的企業采用。勞務派遣又稱勞動力派遣,其在法律關系中涉及三方主體,即勞務派遣機構,實際用工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它們的關系為:勞務派遣機構受實際用人單位委托,為其選拔、派遣勞動者;被派遣勞動者直接向實際用工單位給付勞務;而勞動合同關系則存在于勞動派遣機構和被派遣勞動者之間,勞動派遣機構為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工資和辦理社會保險;實際用工單位要向勞務派遣單位支付服務費用。
勞務派遣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人才市場化的產物,最早產生于美國,成長于歐美、日本。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勞務派遣已成為較普遍的勞務方式,且主要針對專業技能型人才,這樣能節省企業在人才招聘、管理和培訓等方面的成本。我國勞務派遣起步較晚,最早出現于20世紀80年代特殊就業領域,比如外企,后來出現在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安置中。近年來由于政策條件放寬,社會性勞務派遣機構不斷發展,企業則更多地采用這種用工模式,通過勞務派遣方式就業的人員數量也快速增長。但總體我國勞務派遣仍處在起步發展階段,發展過程中難免出現一系列問題。
二、勞務派遣的優勢
1.提高用工效率。用人機制比較靈活,用人單位與派遣員工只存在有償服務關系,對其只用不管,符合“不求有所有,但求有所用”的理念,被派遣勞動者則有更多的就業選擇機會。根據勞動力層次的不同,采用正式、和派遣幾種用工形式使其在不同層次上合理流動,大大提高了用工效率。
2.節省用工單位的用人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用工單位可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增減派員,提高了用人靈活性,且涉及員工的全部管理風險均由勞務派遣機構承擔,降低了企業用工風險;使用權和管理權的分離,使用人單位從繁雜的勞動保障事務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抓好生產經營,提高綜合管理效益。
3.有助于協調三方關系,合理規避勞動糾紛。勞務派遣公司一手托兩家的獨特用人機制,能保障勞務供需雙方進行雙向選擇和各方責權。派遣機構對派遣員工實施專業化管理,可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勞動糾紛的發生,即便出現勞動糾紛,也是由相應的派遣機構處理,用人單位只需給予協助。
4.有利于實現充分就業。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實行勞務派遣不僅可以促進體制內就業機制轉換,且可幫助下崗職工、失業人員進行創業和再就業;隨著新行業、新職位的不斷出現,部分追求個性的年輕人已不愿被固定工作束縛,間歇性的短期就業成為他們的選擇,一些流動性較強的崗位能夠幫助這部分人就業。
三、勞務派遣存在的弊端及規范措施
(一)勞務派遣存在的弊端
1.勞務派遣單位資質良莠不齊,缺乏配套保障制度。《勞動合同法》對勞動派遣單位的資格限制上,只規定了最低注冊資本條件,沒有考慮到其清償能力及經營資質和業務范圍,且缺乏相應的監管、評估和汰換機制,又無配套的保障措施,導致目前國內非法派遣問題突出,混營現象嚴重,使得勞務派遣行業發展的總體水平較低。
2.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的行為失范。法律規定的不完善,使得勞務派遣已被很多用工單位廣泛用于可能的崗位,非法勞務派遣現象普遍存在。一些企業為降低成本、規避勞動合同法,與勞務派遣公司合作或單獨成立勞務派遣公司,將自身正式員工轉成派遣員工,企圖以此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避勞動法律規定的用工單位義務。
3.勞動者權益無法得到完全保障。由于與勞動合同法配套的管理制度還不健全,勞務派遣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諸多問題,比如同工不同酬、討薪難、工傷獲賠難,用工單位拒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和支付加班費等。由于維權成本較大和工會組織的不完善,勞動者維權十分困難,利用勞務派遣侵犯勞動者權益的情況時有發生。
(二)規范措施
1.嚴格控制勞務派遣市場準入門檻。為保障勞務派遣業健康發展,應對勞務派遣公司的注冊資格、許可制度嚴格要求,并規定從事勞務派遣業務的管理制度及人員資質,對其準入門檻嚴格控制。在程序設立方面,必須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在工商部門登記備案,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2.明確勞務派遣適用范圍。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并未明確定義。針對我國當前勞動力過剩且整體專業技能不高的情況,應當借鑒國外的做法,對勞務派遣不限制其行業和工作崗位,一切有利于就業的形式都可以采用。另外,應當結合各行業具體情況,明確勞務派遣試用期及最長期限,以促使勞動關系穩定。
3.加強對勞動者的跟蹤服務和管理。勞務派遣中三方收益都取決于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所創造的價值,勞務派遣單位必須對勞動者進行跟蹤服務與管理,有針對性地給與培訓以提高其素質,實現三方共贏。勞務派遣機構還應與用工單位加強溝通,建立規范制度,切實做好相關工作,保證勞務派遣長遠發展。
4.建立工會組織,加強執法監督。由于勞動糾紛解決程序繁瑣,勞務派遣機構應積極構建工會組織,從源頭吸納勞動者入會,保障勞動者民主訴求。工會組織要督促用工單位及時發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同時應反向對勞務派遣機構和用工單位加強監督,規制其行為,切實保障被派遣勞動者利益。
四、結論
勞務派遣用工模式具有很好的優勢,但在我國正處于起步階段,發展過程中由于相關配套管理制度尚未跟上,暴露出一些弊端,造成了不好的影響。為促進勞務派遣業健康成熟地發展,應當進一步完善勞動派遣法律法規,加強對勞務派遣機構和用工單位的執法監督,加強對勞動者的跟蹤服務管理,并切實保障勞動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