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監督員監督匯總十篇

時間:2022-05-16 10:54:15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質量監督員監督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質量監督員監督

篇(1)

(2)與管理體系相關的內外部因素的變化:由質量負責人匯報。

(3)客戶滿意度、投訴和相關方的反饋:由質量負責人負責匯報。匯報要點:年度收集或受理了多少申訴、投訴及客戶反饋、多少正面的、多少負面的。申訴、投訴及客戶負面反饋如何分析、糾正、反饋、并獲得客戶認證的。哪些方面是最好或問題嚴重的、是否借此對體系哪些環節進行了改進的。

(4)質量目標實現程度:由質量負責人負責匯報。匯報要點:提交質量目標的核算記錄,質量目標是否達到文件規定要求的結論描述,是否需要對質量目標進行調整的建議。

(5)政策和程序的適用性:由管理者或其授權人負責匯報。匯報要點:外部法律法規、認證機構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要求變化情況;內部組織結構、發展方向的變化情況;現行的體系文件對這些變化的要求的覆蓋和細化情況;是否需要對體系文件描述進行調整的建議。

(6)管理和監督人員的報告:由管理層人員和質量監督員匯報。匯報要點:管理層人員針對體系文件中規定的職責對履行這些職責的情況、履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問題的解決情況、職責范圍內改進的建議。質量監督的范圍、頻次、發現的問題、糾正完成情況、糾正后活動的持續有效性、監督環節的調整、合理化建議。

(7)內外部審核結果:近期內部審核的結果總結:由內審組長匯報。匯報要點:內審的時間、內審的實施整體情況、內審中發現的不符合項完成情況、因不符合項的糾正實施了哪些方面的改進、內審合理化的建議。由外部機構進行的評審總結:由質量負責人負責匯報。匯報要點:有無外部機構的評審、哪些外部機構(認證管理部門、行業管理部門、行政管理部門)開展了評審、評審的情況及結論、評審的整改完成情況、評審活動對那些環節進行的改進。

(8)糾正措施:由質量負責人負責匯報。匯報要點:年度各項活動中發現的不符合項采取的糾正措施的總結數量、完成情況、改進的環節。

(9)比對和能力驗證結果:由技術負責人負責匯報。匯報要點:哪些項目開展了實驗室間比對和能力驗證,為什么開展、開展的結果如何、如何應用這些結果、有無對存在的不符合或不滿意結果進行的分析和糾正、糾正是否獲得認證。

(10)工作量和工作類型的變化:由技術負責人負責匯報。匯報要點:現有的工作量和工作類型是否滿足組織發展要求,是否需要增加或減少工作量和工作類型、為什么需要調整工作量和工作類型、調整哪些工作量和工作類型、需要什么支持、什么時間調整到位或執行、執行后如何驗證、何時開展評審。

(11)資源的充分性:技術負責人負責匯報,人員、設備、環境等資源是否充分,更新、購置需求等。

篇(2)

眾所周知,質量監督是質量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質量檢驗機構所從事的檢測活動與產品質量、人的生命健康、社會穩定息息相關,檢測工作的質量是質檢機構的生命線,因此質量管理是永恒的主題。要實施質量管理,關鍵是全員參與,而質量監督員是實施全面質量管理的重要力量,在加強檢測工作過程的質量監督,強化職工的質量意識及防范差錯事故的發生質量監督員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何謂質量監督即是為了確保滿足實驗室檢測規定的要求,對檢測工作的狀況進行連續的監視和驗證并對記錄進行分析。質量監督不是一種個人行為,它是在一個單位最高管理者的授權下開展的,是代表最高管理者實施質量監督的,是檢測工作全過程有效運行的保證。何謂質量監督人員即是負責監控檢測過程、對檢驗報告的規范性和準確性實施監督的人員。其職責:一是督促檢驗人員嚴格按檢測工作程序進行檢測;二是在檢測過程中,對檢測的項目、參數、檢驗方法進行檢查,確認其正確性、合理性;三是對可能存在質量問題的檢測結果進行復檢,或要求有關人員進行重新檢測;四是發現不符合時可要求停止相關檢測工作;五是對檢測過程中的情況進行質疑,并及時處理影響判斷結果的問題,發現偏離方針、程序的現象及時報告授權簽字人。

監督主要是對“人、機、料、法、環、抽、測”的監督,人員是實驗室的第一資源和關鍵因素,只有對人員控制好了,才能確保數據的正確、可靠。質量監督員由熟悉檢測方法、掌握工作程序、實踐經驗相對豐富的人員擔任,并對檢驗環節進行足夠的監督。為確保質量體系運行的有效性和持續性,監督員應充分發揮日常監督作用,定期從八個方面對體系的運行情況進行內部質量監督,形成質量監督網,有效地監督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對發現的問題當場指出,責令立即改正,以便對不良實驗習慣和不規范操作行為及時進行糾正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一、人員及操作

監督員要對檢驗環節中的檢測人員進行監督,監督的目的在于確保其具有所從事的檢測工作的能力。監督有動態的和靜態的,動態是指隨時隨地的、預先不通知的、對檢測過程中人員及操作實施現場監督;靜態是指有計劃的對人員的檢測過程實施監督,特別是對新項目開展過程人員的監督,對在培人員的操作和原始記錄的監查。質量監督員監督內容為人員培訓情況,有無上崗證、上機證(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是否按檢驗標準操作規范和檢驗儀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有無及時、準確、完整地做好各類記錄;應加強對新進人員的監督。

二、設施及環境條件

為了保證檢測結果的準確有效,對檢測的設施和環境條件實施控制,保證符合檢測工作的要求。監督內容為實驗室配備的相應設施和環境條件是否滿足檢驗檢測工作的技術要求及安全環保要求;實驗室對環境有無有效監控記錄、廢棄物處理記錄。

三、檢測方法

為對法定檢驗標準和方法進行控制,對非法定標準方法進行評審和確認,以保證檢驗工作的科學性和檢驗結果的準確性。監督內容為檢測流程及過程的控制與監控;是否選擇滿足客戶要求并適用于進行檢測的方法,對非標方法進行驗證和確認;標準應為現行有效版本并受控;含量測定結果在邊緣的,應進行不確定度的評定。

四、儀器設備

為使儀器設備始終處于受控的完好狀態,以保證檢測結果的有效性、準確性。監督內容為儀器設備(計量器具)管理臺帳是否及時更新;有無儀器設備購置、驗收資料;儀器設備標識是否準確;是否按時開展期間核查;儀器設備使用、維護保養記錄是否規范;新購置儀器設備是否及時編寫作業指導書。

五、測量溯源性

為使測量儀器和設備量值能溯源到國家計量基準、標準,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可靠,且具有可比性。監督內容為有無儀器設備周期檢定資料(證書或報告);儀器設備自檢自校資料是否符合要求;有無儀器設備期間核查資料;有無標準物質的使用、配制、標定記錄及管理有效期記錄

六、樣品管理

檢驗樣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將直接影響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因此必須對樣品的接收、流轉、貯存、處理以及樣品的識別、保密等各個環節實施有效的質量監控。監督內容為樣品狀態標識是否正確;樣品的交接、保管是否符合要求,剩余樣品處置有無按規定處理;樣品的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七、結果報告

檢驗報告書是對檢品質量作出的技術鑒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件。檢驗報告書必須做到依據準確,數據無誤,結論明確,文字簡潔,書寫清晰,格式規范。為保證檢驗報告完整性、準確性以及能夠真實地反映檢驗結果的全部信息,

隨機按比例抽查檢測報告:監督內容為是否按規定記錄;是否按格式要求書寫;原始記錄中所用儀器設備信息與使用記錄是否相符;原始記錄或檢驗卡結論是否符合要求。

八、其他

對影響檢測結果的其他因素進行監督,內容包括:比對、能力驗證和內部質量監控活動、新方法(新測量設備)首次正式使用、重要的檢測任務(如仲裁檢驗)、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和投訴處理的驗證等。

綜上,監督員作為體系運行質量控制的第一道防線,其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實驗室的質量監督,關鍵在于質量監督員的監督作用,監督員工作在檢測第一現場,利于掌握最新動態,了解技術操作環節中的重點、難點,及時發現過程控制中的問題并予以糾正,對連續的檢測活動實施有效的質量監督。監督員在質量體系運行中承擔著發現問題、收集信息、傳遞信息、解決問題的重要職責。日常監督對提升實驗室檢測水平、提高質量水平等方面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應充分發揮質量監督員的作用,提高質量監督工作的有效性,不斷提升實驗室的管理水平和整體素質,從而提高工作質量,使質量體系不斷完善。

篇(3)

中圖分類號:U472.32

文獻標識碼:A

地市級計量技術機構建立符合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后,檢測實驗室的質量活動是由各職能部門的相關人員去開展,雖然各職能部門明確了職責分工,也有一套質量控制的辦法、程序,但是相關人員是否嚴格按照程序辦事,這些程序是否確實有效,實驗室的管理者需要組織一部分獨立的人員,對直接影響產品質量的主要活動或人員實施內部體系審核、技術核驗、質量監督,以便及時發現質量控制中的薄弱環節,促進質量控制的有效實施,使體系得以持續改進。質量監督是實驗室質量體系運行不可或缺的質量活動。但是實際工作中由于專職質量管理人員往往只有一二人,對實驗室質量體系有效運行的監督管理會造成困難,質量監督往往是實驗室質量管理的難點。為此,我們建立了由專職質量管理人員和兼職質量監督員組成的質量監督網,以便有效地監督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本文就筆者工作中的實際經驗談幾點看法。

一、充分認識質量監督的意義

質量監督是指為了確保滿足規定要求,對實體狀況進行連續的監視和驗證并對記錄進行分析的質量活動。質量監督是反映和衡量實驗室體系要素是否完善。運行是否正確、有效的一個重要標志。質量監督和內部體系審核不同.內部體系審核時針對實驗室管理體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也就是針對實驗室實現產品(數據和結果)并使其滿足要求的本領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而質量監督是針對實驗室人員的能力,人員經證實的應用知識和技能的本領以及實現產品并滿足要求的本領有沒有,能否持續保持。

二、明確質量監督的項目和內容

實施對從事檢定、校準和檢測的人員(包括在培員工)的有效監督,既包括對檢定、校準和檢測工作過程的監督,又包括對檢定、校準和檢測結果的監督。為便于操作,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我們明確了必須監督和日常例行監督的項目和內容。

一般來說,質量監督活動包含以下內容:

(一)抽樣活動(包括封樣作業)是否符合程序文件的規定,是否符合規定的抽樣方案;

(二)樣品的準備或準備活動及試劑和消耗性材料的配置情況是否符合規定;

(三)樣品的標識、實驗狀態標識情況是否符合規定;

(四)所選用的檢定規程/校準規范是否正確、是否現行有效;

(五)所選用的儀器設備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滿足檢測活動要求;

(六)所用儀器設備是否在有效周期內,其校準狀態標識是否正確;

(七)所使用的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維護保養和使用是否符合規定,是否符合操作規程和有關作業指導書;

(八)實驗室、工作場所的環境設施條件,安全防護措施,以及內務管理情況是否符合規定;

(九)所使用的測試軟件是否正確且符合規定(在自動化測試時對此尤應注意);

(十)檢測操作是否正確,是否符合規定(例如檢測項目的先后順序、檢測方法、測試條件的確定、測試部位的選擇等);

(十一)檢測人員的資格及資格保持;

(十二)檢測數據的采集、記錄及數據的處理情況是否完整,是否準確無誤;

(十三)不確定度評定情況;

(十四)證書/報告的出具是否正確、是否符合規定等。

三、聘任符合條件的質量監督員

ISO/IEC17025:200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4.1組織”和JJF1069-2007《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中“4.3基本條件”的有關條款都明確提出了質量監督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監督的對象,即“由熟悉檢定、校準或檢測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結果評價的人員對從事檢定、校準和檢測的人員(包括在培員工)實施有效的監督”。

質量監督員由所在室(組)推薦、質量負責人審查、機構負責人負責質量監督員的培訓、指導、業務管理和考核。

(一)擔任質量監督員的條件

1.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檢測的方法和程序;

2.了解檢測工作的業務;

3.知道如何評價檢測結果。

(二)對質量監督員的要求

1.質量監督既是一項技術工作,又是一項質量管理工作。因此,對質量監督員來說,首先要熟悉有關法律,要了解技術,尤其要了解監督職責范圍內的技術,要熟悉檢測的技術依據及作業指導書,還要熟悉檢測結果的不確定度分析;其次,要了解質量管理。要熟悉檢測的全過程和各階段的具體質量要求,要了解質量體系文件對質量監督員崗位職責的具體要求,并一絲不茍地執行。

2.質量監督員的職責是對檢測的過程及這一過程的產品――檢測報告的質量進行監督,這是一項工作量大、責任大的工作。

四、做好質量監督的記錄

每次質量監督都應該實時做好工作記錄。記錄的內容包括監督的時間、地點、項目,觀察的情況以及評價和處理建議。

對觀察情況的描述不應概括和籠統,尤其發現問題時,更應把問題的具體情況描述清楚,以便進行有針對性的糾正。

應對監督工作記錄和必要的糾正見證材料,應建檔保存,以便年度管理評審時使用。

五、完成質量監督中提出問題的糾正

有關室(組)負責人需對質量監督員提出的問題以及評價和處理建議進行認真研究,在核實和確認問題后,落實所提出問題的糾正,必要時組織實施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質量監督員應對糾正或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實施的有效性進行跟蹤驗證。

參考文獻:

篇(4)

中心實驗室質量監督員分別對砷、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總氮、總磷、氨氮、化學需氧量、硒、可溶性磷酸鹽、硫酸根、硫化物、氟化物、硝酸鹽氮、總銅、氯化物等監測項目進行全程監督,并按照要求填寫“監測工作監督情況記錄表”,監督總體情況為:檢測人員對檢測工作程序比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過程順利,分析人員均持證上崗,儀器設備均經過檢定,工作環境符合要求,樣品準備符合規范要求,監測方法正確,監測記錄基本規范,符合有關標準、方法及作業指導書的要求。4月份何苗在總氮監督工作中發現,監測記錄樣品名稱不全,立即向分析人員提出,分析人員及時改正,已發出不符合工作處理報告。

2.自動化監測室監督情況

自動化監測室質量監督員分別對試劑配制、風速、二氧化硫、PM10、氨氮等監測項目進行全程監督,并按照要求填寫“監測工作監督情況記錄表”,監督總體情況為:檢測人員對檢測工作程序比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過程順利,分析人員均持證上崗,儀器設備均經過自校驗,工作環境符合要求,樣品準備符合規范要求,監測方法正確,監測記錄基本規范,符合有關標準、方法及作業指導書的要求。

羅華君在高新技術開發區自動站監督工作中發現,異常風速數據未作處理,即令當事人現場對異常數據進行重新處理。5月份馮文波對試劑配置過程進行監督,發現監測記錄改錯處未蓋改錯章,即令當事人現場蓋改錯章,并提醒今后注意。6月份關上站監測報告未說明數據未報出的原因,即令當事人補充原因,并提醒今后注意。已發出不符合工作處理報告。

3. 機動車污染監測室監督情況

機動車污染監測室質量監督員對機動車尾氣監測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按照要求填寫“監測工作監督情況記錄表”,監督總體情況為:檢測人員對檢測工作程序比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過程順利,分析人員均持證上崗,儀器設備均經過檢定,工作環境符合要求,監測方法正確,監測記錄基本規范,符合有關標準、方法及作業指導書的要求。在3月份監督工作中發現,九檢站監測儀器和計算機連接的通訊線不能正常工作,即令當事人立即停止計算機自動取樣,改為人工取樣,更換通訊線后,計算機數據采集恢復正常。6月份監督工作中發現,一檢站監測儀器在使用時未及時填寫儀器使用記錄,監督現場即要求監測人員補填,并宣貫填寫儀器使用記錄的必要性,提醒今后不能再發生類似情況。已發出不符合工作處理報告。

4. 現場監測室監督情況

現場監測室質量監督員分別對廠界噪聲、廢水采集、區域環境噪聲、煙氣監測等監測項目進行全程監督,并按照要求填寫“監測工作監督情況記錄表”,監督總體情況為:檢測人員對檢測工作程序比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過程順利,分析人員均持證上崗,儀器設備均經過檢定,工作環境符合要求,樣品準備符合規范要求,監測方法正確,監測記錄較完整,符合有關規范及作業指導書的要求。

篇(5)

中心實驗室質量監督員分別對砷、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總氮、總磷、氨氮、化學需氧量、硒、可溶性磷酸鹽、硫酸根、硫化物、氟化物、硝酸鹽氮、總銅、氯化物等監測項目進行全程監督,并按照要求填寫“監測工作監督情況記錄表”,監督總體情況為:檢測人員對檢測工作程序比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過程順利,分析人員均持證上崗,儀器設備均經過檢定,工作環境符合要求,樣品準備符合規范要求,監測方法正確,監測記錄基本規范,符合有關標準、方法及作業指導書的要求。4月份何苗在總氮監督工作中發現,監測記錄樣品名稱不全,立即向分析人員提出,分析人員及時改正,已發出不符合工作處理報告。

2.自動化監測室監督情況

自動化監測室質量監督員分別對試劑配制、風速、二氧化硫、pm10、氨氮等監測項目進行全程監督,并按照要求填寫“監測工作監督情況記錄表”,監督總體情況為:檢測人員對檢測工作程序比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過程順利,分析人員均持證上崗,儀器設備均經過自校驗,工作環境符合要求,樣品準備符合規范要求,監測方法正確,監測記錄基本規范,符合有關標準、方法及作業指導書的要求。

羅華君在高新技術開發區自動站監督工作中發現,異常風速數據未作處理,即令當事人現場對異常數據進行重新處理。5月份馮文波對試劑配置過程進行監督,發現監測記錄改錯處未蓋改錯章,即令當事人現場蓋改錯章,并提醒今后注意。6月份關上站監測報告未說明數據未報出的原因,即令當事人補充原因,并提醒今后注意。已發出不符合工作處理報告。

3.機動車污染監測室監督情況

機動車污染監測室質量監督員對機動車尾氣監測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按照要求填寫“監測工作監督情況記錄表”,監督總體情況為:檢測人員對檢測工作程序比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過程順利,分析人員均持證上崗,儀器設備均經過檢定,工作環境符合要求,監測方法正確,監測記錄基本規范,符合有關標準、方法及作業指導書的要求。在3月份監督工作中發現,九檢站監測儀器和計算機連接的通訊線不能正常工作,即令當事人立即停止計算機自動取樣,改為人工取樣,更換通訊線后,計算機數據采集恢復正常。6月份監督工作中發現,一檢站監測儀器在使用時未及時填寫儀器使用記錄,監督現場即要求監測人員補填,并宣貫填寫儀器使用記錄的必要性,提醒今后不能再發生類似情況。已發出不符合工作處理報告。

4.現場監測室監督情況

現場監測室質量監督員分別對廠界噪聲、廢水采集、區域環境噪聲、煙氣監測等監測項目進行全程監督,并按照要求填寫“監測工作監督情況記錄表”,監督總體情況為:檢測人員對檢測工作程序比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過程順利,分析人員均持證上崗,儀器設備均經過檢定,工作環境符合要求,樣品準備符合規范要求,監測方法正確,監測記錄較完整,符合有關規范及作業指導書的要求。

篇(6)

中圖分類號: TU198 文獻標識碼: A

一、工程質量監督現狀:

目前建筑行業市場較為混亂,不同程度地存在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承包現象,致使現場質量保證體系不能建立健全;各方責任主體的市場、質量行為不規范,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率低,具體作業人員技術水平差、素質低,有些項目為追求利益最大化,存在偷工減料的違法違規行為,工程質量安全難以得到有效控制,甚至個別工程出現嚴重結構安全隱患。與此同時,工程質量監督人員工作質量不高:一是工作缺乏主動性、敏感性、預見性,一味被動地進行監督,等定點到位監督,等單位組織集中巡查,不及時掌握工程動態,對現場工程質量狀況不清楚;二是監督人員自身素質參差不齊,個別人員不求上進,平時不注重理論和實踐經驗的學習、不檢查、發現問題不匯報;三是工作責任心不強,檢查深度不足,現場只是采取層面上、簡單的、聽匯報的檢查方式,不能及時的核查出質量問題。四是監督執法不嚴,個別人員對查處的問題未徹底跟蹤督辦整改落實,或督辦不力不采取進一步處理措施、不上報、講人情、怕得罪人,不堅持原則。

二、工程質量監督人員的工作目標:

鑒于目前建筑行業的具體情況,作為行業主管部門為確保所負責監督的工程質量處于受控狀態,不發生較大質量事故和因工程質量問題出現的群體性投訴事件,影響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爭取建筑工程竣工合格率100%,最大限度地消除工程質量通病的發生,減少工程質量問題的投訴,多鼓勵并引導工程項目參與評獎評優,打造精品工程。

三、工程質量監督員的工作內容:

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員工作的主要依據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及涉及建筑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具體工作內容為:

1、受理工程質量監督注冊手續;2、開工前的監督準備工作;3、對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進行監督;4、對建設工程的實體質量進行監督;5、對工程質量(事故)問題進行監督處理;6、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7、編制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歸檔資料,協調辦理工程竣工備案;8、受理并協調處理工程質量投訴。

四、實現目標需提高工程質量監督效率,具體措施如下:

1、不斷加強建筑理論知識學習,豐富現場經驗

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崗位,作為一個技術性非常強的管理崗位,需要不斷加強建筑理論知識的學習,包括學習國家有關建設工程的法律、法規;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規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工程建筑及結構專業相關圖集以及不斷加深對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理解程度,不斷健全自身建筑理論知識體系。同時要不斷豐富自身的現場經驗,這包括現場施工質量控制經驗,質量問題(事故)處理及預防經驗。

2、不斷調整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

(1)科學、規范地編制《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方案》:為提高監督工作質量,增加監督工作透明度,使監督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根據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工程設計圖紙等,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采用差別化管理模式,在項目實施監督前,有針對性地編制監督方案,明確工程質量監督的內容、重點、方式、監督頻率等相關要求。

(2)及時做好工程質量監督交底工作:在工程辦理質量監督注冊手續后,及時通知建設單位組織召開工程質量監督交底會,將編制并審批的《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方案》交底并抄送至各方責任主體,并填寫交底記錄。此后嚴格執行方案內容,減少工作的隨意性,保證工程質量監督資源能合理、公正、有效地得到運用。

(3)嚴格按照《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方案》做好工程監督抽查工作:在第一次巡查時,重點巡查工程基建程序方面的的文件,在以后每次抽查中,重點抽查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抽查工程實體質量,同時對施工管理資料、質量控制資料以及監理資料等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進行監督抽查。

(4)加強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嚴格執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與備案管理規定》和住宅工程的分戶驗收細則規定,加強分戶驗收程序控制和監督抽查力度。重點監督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強化責任落實,對弄虛做假,不認真履行責任的單位或個人提出處罰建議。

(5)加強對工程質量問題(事故)處理監督檢查力度:對在監督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要及時簽發書面整改通知書,責成相關單位按照質量問題處理程序限期進行處理。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對其調查處理的書面資料認真審查,必要時到現場核實。調查報告資料審查的重點是需要參與調查處理有關人員是否參與了調查處理?對出現的問題是否進行了全面的調查?調查報告對質量問題所出現的部位、大小、多少是否描述清楚?產生的原因是否經過調查與分析?處理意見和簽證(項目經理,公司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是否明確齊全?確定的處理方案是否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可行性怎樣?是否有防范整改措施?

篇(7)

第三條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對全國計量檢定人員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省級及市、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行政區域內計量檢定人員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計量檢定人員從事計量檢定活動,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并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準,取得計量檢定員資格。

第五條申請計量檢定員資格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中專(含高中)或相當于中專(含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二)連續從事計量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并具備6個月以上本項目工作經歷;

(三)具備相應的計量法律法規以及計量專業知識;

(四)熟練掌握所從事項目的計量檢定規程等有關知識和操作技能;

(五)經有關組織機構依照計量檢定員考核規則等要求考核合格。

第六條申請計量檢定員資格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格申請書;

(二)考核合格證明。

ianc下簡稱計量檢定證件第七條申請計量檢定員資格的,應當按照規定向其主管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即時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第八條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查,并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作出核準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計量檢定員證》;作出不予核準決定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計量檢定員從事新的檢定項目,應當另行申請新增項目考核和許可。

第十條《計量檢定員證》有效期為5年。

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事計量檢定活動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向原頒發《計量檢定員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復核換證申請。原頒發《計量檢定員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復核換證。

第十一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申請和核準等有關資料整理歸檔。

前款規定的檔案保存期限為自作出核準決定之日起7年。

第十二條具備相應條件,并按規定要求取得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注冊計量師注冊證》的,可以從事計量檢定活動。

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依照注冊計量師制度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計量檢定員證》或者《注冊計量師注冊證》。

第十四條計量檢定人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從事計量檢定活動;

(二)依法使用計量檢定設施,并獲得相關技術文件;

(三)參加本專業繼續教育。

第十五條計量檢定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依照有關規定和計量檢定規程開展計量檢定活動,恪守職業道德;

(二)保證計量檢定數據和有關技術資料的真實完整;

(三)正確保存、維護、使用計量基準和計量標準,使其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

(四)承擔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委托的與計量檢定有關的任務;

(五)保守在計量檢定活動中所知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十六條計量檢定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偽造、篡改數據、報告、證書或技術檔案等資料;

(二)違反計量檢定規程開展計量檢定;

(三)使用未經考核合格的計量標準開展計量檢定;

(四)變造、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計量檢定員證》或《注冊計量師注冊證》。

第十七條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計量檢定人員的監督管理,建立計量檢定人員管理檔案,并將計量檢定人員有關情況逐級上報國家質檢總局備案。

第十八條計量檢定人員出具的計量檢定數據,用于量值傳遞、裁決計量糾紛和實施計量監督等,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要求計量檢定人員違反計量檢定規程或者使用未經考核合格的計量標準開展計量檢定;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脅的方法阻礙計量檢定人員依法執行任務。

第二十條未取得計量檢定人員資格,擅自在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等技術機構中從事計量檢定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警告,并處1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未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未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警告,并處1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所稱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等技術機構,是指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授權的其他技術機構。

篇(8)

第三條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對全國計量檢定人員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省級及市、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行政區域內計量檢定人員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計量檢定人員從事計量檢定活動,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并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準,取得計量檢定員資格。

第五條申請計量檢定員資格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中專(含高中)或相當于中專(含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二)連續從事計量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并具備6個月以上本項目工作經歷;

(三)具備相應的計量法律法規以及計量專業知識;

(四)熟練掌握所從事項目的計量檢定規程等有關知識和操作技能;

(五)經有關組織機構依照計量檢定員考核規則等要求考核合格。

第六條申請計量檢定員資格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格申請書;

(二)考核合格證明。

第七條申請計量檢定員資格的,應當按照規定向其主管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即時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第八條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查,并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作出核準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計量檢定員證》;作出不予核準決定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計量檢定員從事新的檢定項目,應當另行申請新增項目考核和許可。

第十條《計量檢定員證》有效期為5年。

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事計量檢定活動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向原頒發《計量檢定員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復核換證申請。原頒發《計量檢定員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復核換證。

第十一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申請和核準等有關資料整理歸檔。

前款規定的檔案保存期限為自作出核準決定之日起7年。

第十二條具備相應條件,并按規定要求取得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注冊計量師注冊證》的,可以從事計量檢定活動。

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依照注冊計量師制度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計量檢定員證》或者《注冊計量師注冊證》。

第十四條計量檢定人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從事計量檢定活動;

(二)依法使用計量檢定設施,并獲得相關技術文件;

(三)參加本專業繼續教育。

第十五條計量檢定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依照有關規定和計量檢定規程開展計量檢定活動,恪守職業道德;

(二)保證計量檢定數據和有關技術資料的真實完整;

(三)正確保存、維護、使用計量基準和計量標準,使其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

(四)承擔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委托的與計量檢定有關的任務;

(五)保守在計量檢定活動中所知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十六條計量檢定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偽造、篡改數據、報告、證書或技術檔案等資料;

(二)違反計量檢定規程開展計量檢定;

(三)使用未經考核合格的計量標準開展計量檢定;

(四)變造、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計量檢定員證》或《注冊計量師注冊證》。

第十七條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計量檢定人員的監督管理,建立計量檢定人員管理檔案,并將計量檢定人員有關情況逐級上報國家質檢總局備案。

第十八條計量檢定人員出具的計量檢定數據,用于量值傳遞、裁決計量糾紛和實施計量監督等,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要求計量檢定人員違反計量檢定規程或者使用未經考核合格的計量標準開展計量檢定;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脅的方法阻礙計量檢定人員依法執行任務。

第二十條未取得計量檢定人員資格,擅自在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等技術機構中從事計量檢定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警告,并處1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未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未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警告,并處1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所稱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等技術機構,是指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授權的其他技術機構。

本辦法所稱計量檢定活動,是指法律規定的或者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的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活動。

篇(9)

2.監督人員必須堅持"公正、誠信、科學、求實"的宗旨。主動積極、勤奮刻苦、虛心謹慎地全心全意為工程建設服務。

3.監督人員應加強自身思想建設,廉潔奉公,不謀私利。嚴禁以任何方式收受第三方任何形式的饋贈,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確保自身公正地位。

4.監督人員不得向第三方推薦分包隊伍和推銷設備材料,更不準兼任第三方的實職或虛職(顧問)。

5.監督人員應明確職責,擺正位置,顧全大局,實事求是。正確處理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等各方的關系。

6.監督人員應加強業務學習,熟讀圖紙規范及合同。常駐現場,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施工過程中的各項監督工作,確保監督工程優質、高效、安全及造價合理。凡因監督人員失職、失誤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責任。

7.監督人員必須堅持科學的工作態度,嚴格按國家規范、標準實施監督,以檢查、試驗、測量的數據為監督的主要依據。

8.監督人員應加強組織紀律性,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內外有別,保守公司及建設單位的秘密

9.監督人員應接受質監部門的指導,按照業主單位的要求,虛心聽取受監督單位的意見,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監督水平。

10.監督人員有責任將本守則以文字方式傳達各受監方,并請業主和各受監方配合監督。

二、監督人員工作細則

1.監督進場各施工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施工機械、試驗和檢測儀器設備是否與標書承諾一致。

2.審核各施工單位編織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合理性。

3.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規范要求控制施工,對施工過程中施行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現場監控,對不合格工程要堅決做返工處理。

4.底基層施工

4.1底基層施工前對路基進行處理并壓實,要求表面平整、堅實、無彈簧,無大的坑槽、高的土坎,底基層是一個結構層也是一個整平層,保證此層灰土最小厚度不小于15CM,整平后路拱基本達到路面設計要求,底基層石灰穩定土壓實度要符合規范要求不小于93%。

4.2底基層施工控制有高程、寬度、松鋪厚度、含灰量、含水量、平整度、壓實度,每一控制都需要測量或試驗。

4.2.1高程由松鋪厚度來推算,寬度要用尺丈量,不小于設計寬度底基層寬8米,基層寬7.5米,下封層寬7米。

4.2.2含灰量要依試驗室檢測數據為準,石灰劑量不足要及時加灰;含水量要求在碾壓時不能太大或太小,試驗室要經常檢測含水量,碾壓時的含水量應為最佳含水量略大于1%左右。

4.2.3底基層的平整度要符合規范要求,對平整度達不到要求的不準終壓,要在初壓時觀測平整度;壓實度必須達到規范要求,碾壓要一次碾壓到位,不能壓壓停停,對壓實度不符合要求的,要一直碾壓到合格為止,對實在達不到規范要求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壓實度滿足規范要求。

4.2.4土塊要經粉碎,石灰要經過充分消解才能使用,未消解石灰必須剔除,配和比要按設計要求控制準確,路拌深度要達到底層,不準有夾層現象。

5.基層施工

5.1基層施工與底基層施工相同,要特別注意平整度、路拱和基層的養生工作,養生期一般為七天,養生期間表面要保持濕潤,水量又不能太大,盡量禁止車輛通行。

5.2其余各項要求與底基層相同。

6.下封層施工

6.1基層養生期滿后,應盡快鋪灑下封層,施工時先對基層表面進行清掃,灑少量水,避免表面起揚塵。

6.2下封層施工必須在氣溫不低于15℃,且穩定上升,風速不大時進行噴灑,有霧或下雨不能施工,施工過程中注意油溫,控制在130-1700C灑布在均勻,用油量相對較準確,灑布過程中發現有空白、缺邊時,應立即補灑,有積聚時應予刮除,灑布后及時用碎石覆蓋,碾壓。

7.施工時的進度控制

7.1根據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每月(旬)計劃完成量與實際完成量與以比較,對計劃沒有完成的,要找明原因,寫出處理意見,如何在以后的時間內給補上來。

7.2對施工不利的環節,要想辦法解決,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上報組長。

8.資金控制

8.1施工過程當中,如有變更發生,現場監督人員要平等、公正的配合進行變更設計,即不讓施工單位吃虧,又不讓公路建設的資金用在不該用的地方。

8.2認真進行對待計量工作,要真實反映工程實際發生的工程量及工程的進展情況。不準以任何不正當理由給施工單位少計量,計量要真實準確,如發現工程中有少計量要說明理由,如發現多計量或重復計量立即做嚴肅處理。

9.合同管理

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合同辦事,對不按合同要求辦事的,一律不與計量支付。

10.安全生產

10.1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把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保障的責任制落到實處,避免只有文字沒有行動的形式主義。

10.2監督人員要定期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進行抽查,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11.實驗檢測

11.1加強試驗工作,認真填寫實驗數據,要求施工單位的試驗要真實、準確,滿足規范要求的頻率;

11.2作為監督人員要以實驗數據為依據,不能只憑直觀、直覺,要親自動手去做,檢查頻率要符合監督檢查的要求。

11.3對完成的結構層要認真檢測,檢查是否滿足設計標準要求,如不合格,責令返工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

12.內業

12.1現場監督人員,要經常檢查施工單位的內業資料,雙方的內業資料要同步、齊全、準確、規范。

12.2不合格工程的返工,內業上也要反映出來。合格的內業資料才是計量的依據。

篇(10)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09-023

[文章編號] 1671- 5918(2015)09-0049-02

[本刊網址] http://hbxb.net

教學質量是獨立學院的生命線,建立完善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對于保證獨立學院的教學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教學質量監控系統有效運行是獨立學院教育創新和發展的根本保證。為了對學院教學管理實施有效地保障、監督、評價,根據教育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7]2號)文件精神,結合學院教學工作實際,逐漸開始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建設工作。

一、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的構建

學院自2006年開始就致力于教學質量監控的建設與探索,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在實踐中日臻完善,逐漸形成了一個相對獨立完整的體系,主要由教學規范、監控運行、組織保障、信息反饋、成果應用5個子系統構成。

(一)教學規范子系統。該系統把首先建立教學質量標準,把標準作為規范教學、保證質量、提升水平的主要依據和實施教學質量監控的基本前提。依據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的要求,對學籍管理、教學環節管理、教學質量保障和教學與教學管理等方面,相應制定并完善了有關標準和規范文件。這些標準的制定既反映時代需要,又切合學院的人才培養目標和發展定位,作為規范組織教學、實施質量評價的基礎性依據。各系(部)、部門嚴格按照教學質量標準和規定進行管理,確保了教學秩序正常運行。

(二)監控運行子系統。該系統由教學檢查、學生評教、課程評估、聽課制度、教學考核、畢業論文指導與檢查、教學督導7個環節構成。其功能是提供教學質量監控的手段,確保監控過程有效運行。

(三)組織保障子系統。該系統包括由院長和分管教學院長、系(部)主任構成的領導系統,負責學院重大教學決策,突出目標管理;由院辦、教務處、學生處等職能部門組成的職能系統,具體落實、執行學院的教學任務和教學管理,工作重心在過程管理和組織落實;由學術委員會、教學指導委員會、教學督導組組成的指導和監督系統,負責教學質量檢查、評估,提出意見和建議。其功能是為實施和加強監控教學質量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把提高教學質量工作為基本核心,把培養高素質人才為最高目標,將教學過程的各個環節合理組織起來,形成一個職責明確、相互促進的保障體系。

(四)信息反饋子系統。該系統由教學例會、師生座談會、教學信息員反饋、教學督導反饋、畢業生跟蹤調查及用人單位信息反饋等多種要素構成。其功能是收集、加工、傳輸各種與教學質量有關的信息,并對監控運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反應,為教學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學院教學管理部門收集教師、學生反饋的信息進行整理、分析、反饋給教學管理部門或相關系部。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反饋的信息,了解情況,制定相應整改措施,及時反饋給教師和學生。

(五)成果應用子系統。該系統把優秀教師的教學經驗加以評比展示,對教學中的問題加以改進;根據監控的結果對相關人員作出評價、獎懲,評選年度教學能手、院教壇新秀和院教學名師。其功能是充分利用監控過程中獲得的信息,對教學管理進行科學決策,對有關教學工作人員進行科學評價。

“青年教師教學大獎賽”是鼓勵教學資歷淺的青年教師參加比賽;“優秀主講教師”評選活動則主要鼓勵具有豐富教學經驗,資歷深的教師參加比賽。這兩個評選活動是同期進行,因此同時符合這兩個比賽條件的教師只能擇其一參加。“青年教師教學大獎賽”和“優秀主講教師”評選活動后,開展“院教壇新秀”和“院教學名師”的評選活動。青年教師教學大獎賽的獲得者具備“院教壇新秀”評選資格;獲得“優秀主講教師”稱號的教師具備“院教學名師”評選資格。參加省級教學評比人員都從院級評比優勝者中推薦。

二、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的實施

(一)堅持教學檢查,保證教學活動良性循環。教學檢查包括常規檢查、隨機檢查和專項檢查。常規教學檢查在學期初、學期中和學期末進行,學院領導和系主任,教務處、學生處、督導組等有關人員深入課堂,檢查教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以及日常教學過程突發的狀況和教學設施運作情況,并及時予以解決。學期初教學檢查以教學設施準備、教學秩序、師生到課率情況為重點;學期中教學檢查以教學進度、教學內容和效果等為重點;學期末教學檢查以考試管理、考風、考紀等為重點的。隨機檢查主要對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師授課情況、學生上課出勤率以及學生畢業論文進展和完成質量等教學情況進行檢查。根據不同時期教學活動中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如教風、學風等進行隨機檢查,檢查結果通報全校。

(二)開展學生評教,促進教師的教學能力提升。學院自2006年起對所有課程全面實施學生評教活動,自2009年起評教開始在網上進行。開展學生評教,由學生參與評定人才培養目標實現程度、教師教學效果,促進了師生之間的教學信息交流,激發了教師的責任感和積極性,促使教師改進教學方法、提升教學能力和提高教學質量。評教結果,還為課程評估、職務聘任、崗位考評、先進評比以及教學決策提供了參考。

(三)定期進行課程評估、專業評估,提升教學質量。學院根據商學院課程體系建設的共同特點,強調基礎課程教學和建設,重視經濟學、管理學平臺課程建設,狠抓專業核心課程的建設。目前學院基礎課程、經濟學、管理學平臺課程體系的建設逐步形成。以課程建設為載體,建成了一支優質的課程教學和科研團隊,這些優質的教學和科研團隊形成了以點帶面的良好氛圍,推進了非精品課程的建設,課程建設呈健康發展態勢。學院借鑒母體學校的人才培養方案,根據獨立學院生源特點,取其所長,結合我院人才培養定位和目標,認真組織修訂專業教學計劃,大力改革課程體系,使教學計劃和教學模式更加符合學院人才培養要求。

(四)完善聽課制度,隨時掌握課堂教學質量。我院辦學開始就制定和實施了《聽課制度(試行)》。學院各級領導、系主任、任課教師、輔導員等全員參與聽課,及時了解教學情況。收集在教學過程中的教學信息,及時解決各種問題。教務處及時將聽課情況進行匯總,與相關部門聯系采取措施解決。聽課制度有效提高了課堂教學效果,對形成良好的教風學風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五)進行教學考核,形成激勵與約束機制。學院建立以教學單位和教師為對象的綜合考評制度,使考核結果與分配、校內定崗及職務聘任等直接掛鉤,形成比較完整的激勵與約束機制,進一步激發教師提高教學質量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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