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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掃黑辦:
在縣委、縣政府和縣掃黑辦的領導下,易縣住建局立足職能特點,重點打擊了住建領域影響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涉黑涉惡問題,按照《關于做好市紀委督導組反饋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有關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掃黑辦[2018]17號)要求,現將我局整改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針對反饋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還需要進一步深化、細化、量化,提高整體工作水平的問題
1、定期召開黨組專題會、班子會、領導小組等會議,對本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進行分析研究,建立黨組、班子成員常態化研究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工作機制;
2、結合我局實際和職能特點,對工作部署進行重新梳理,搞好“回頭看”,對本單位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進行調整,有針對性的進行再安排、再部署,確保專項斗爭真用心、真用力;
3、定期開展掃黑除惡專項督查和日常檢查,著力提升機關、基層股室、站兩級專項斗爭思想認識,強化基層工作部署和落實;
4、進一步細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做到層層有人抓,件件有落實。增強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培訓力度,提高整體工作水平。
二、針對反饋的涉黑線索摸排還不夠深入,只有上報情況,相關處置情況沒有及時跟進和體現的問題
1、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查找宣傳死角,對宣傳工作再動員、再部署。利用以會代訓、會訓結合,形式多樣的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工作;
2、結合掃黑除惡網格化責任分工,對轄區進行全方位、全領域認真摸排,局掃黑辦加強指導、督導,嚴格落實《易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涉黑涉惡線索處理辦法》,依據處理辦法和有關規章制度做好線索的分類、報送、移交、核查、上報,及時跟進,做到條條線索有跟進,條條線索有回音。
三、針對反饋的檔案管理還欠規范,檔案登記不夠及時,需要進一步整理并及時更新的問題
1、嚴格落實住建局掃黑除惡檔案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掃黑除惡專項檔案,充實檔案內容。
2、積極與縣掃黑辦溝通,按照縣掃黑辦的標準進行檔案的填報、登記、存檔。
3.局掃黑辦加強指導各股室、站建立完善掃黑除惡專項檔案的力度,各股室、站要安排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做好檔案整理和保密工作。
四、針對反饋的領導班子分工里沒有體現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研究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相關會議記錄簡單的問題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脫貧攻堅各項決策部署,確保扎實做好問題整改清零,問題全面清零、整改見底見效,根據督查反饋問題,鎮上高度重視,真抓真改、立行立改,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建立臺賬,逐一整改落實,對賬銷號,確保各項整改任務落實到位。
(一)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鎮上成立脫貧攻堅督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進度安排和督查落實;科級領導負責指導分管部門和所包村的整改工作;各村各單位是落實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建立整改報告機制,定期上報整改情況。建立巡視整改督查機制,鎮紀委、鎮黨建辦要把督促整改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
(二)突出目標導向,深化問題整改。鎮上對存在的問題要全面認領,主動對號入座,認真分析研究,逐項整改落實,把嚴字當頭、實字托底貫穿整改工作全過程。
(三)靠實工作責任,從嚴督查問責。鎮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負責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查落實,鎮級責任領導負責組織指導分管中心站所和單位開展整改工作,各村是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鎮上不定時督促檢查各村整改情況,對問題整改不力、敷衍應付和虛假整改的村和個人進行從嚴追責問責,務求整改工作實效。
二、問題整改情況
問題:部分群眾存在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仍然認為“合作醫療”的問題,部分群眾對異地就醫備案政策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報銷政策不了解。
2020年5月7至12日,為扎實開展問題整改工作,確保問題整改清理,我縣財政局、扶貧開發局及縣脫貧辦深入一線,聯合開展問題整改督導工作,由相關分管領導及業務人員共計6名,分兩組對全縣19個鄉(鎮)進行全覆蓋督導。一是對項目實施進度及公示公告存在問題情況進行了督促指導,對存在的問題督促整改;二是對全縣所有行政村的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情況和檔案資料規范情況進行了督查梳理;三是對歷年各級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實地核查督導,面對面交流交辦問題整改工作。督導成效:促進了項目實施進度,加快了項目資金撥付力度,規范了項目公示公告內容及程序,明白了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相關要求,壓實了問題整改責任。
2020年5月14至20日,為認真落實全省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工作推進會和全省脫貧攻堅問題整改清零行動電視電話會要求,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提高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質量,縣縣長朱銳同志、縣委副書記田長新及縣政府副縣長盧永波同志實地到全縣19個鄉(鎮)開展脫貧攻堅問題整改清零行動督查工作;縣扶貧開發局、林草局、國土局、水務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全面梳理復核了脫貧攻堅以來各類督查、考核、巡視、審計等發現的問題,對問題整改成效再次檢驗,逐個補齊短板弱項,確保脫貧攻堅戰收官之戰取得圓滿勝利。一是督查鄉(鎮)“五定”工作法落實情況,要求各鄉(鎮)務必把握時間節點,逐一核定措施、確定效果、議定成果、審定結果、認定銷號,確保做到問題整改真認賬不推諉、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走過場。二是督查“三精準”“三落實”“三保障”工作落實情況,就全縣急需補短的農戶家庭情況一一核實,縣長、副書記和副縣長實地走訪,親自算賬,摸準農戶“底數”,現場落實“補短”措施,確保排查發現的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并銷號。
二、整改內容
(一)在“三落實”“三保障”“三精準”回頭看排查中發現,縣項目資金撥付低于序時進度。
經過加大項目推進、資金撥付力度。截止2019年12月30日,我縣2019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出13238.17萬元,支出進度達96.3%,2019年財政涉農整合資金支出17791.95萬元,支出進度達84.79%,2018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出12513.81萬元,支出進度98.38%,支出全部達到序時進度。
整改結果:已經完成整改。
一、存在的問題:王文生女兒患嚴重腎炎,需長期治療、透析
整改措施:2017年10月村里幫助申請王文生家為低保貧困戶,享受低保金供養。幫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讓王靜如看病有保障。幫助申請了光伏收益補貼,村集體經濟收入光伏金補貼了3000元。幫助王靜如享受教育扶貧。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補助以及寄宿補助。
整改結果:已整改
二、存在的問題:李林杰妻子王素芳長期有病,兩個孩子上大學。生活困難。
整改措施:村里幫助他申請了低保救助,幫助李林杰家兩個孩子李曉雨和李曉燕申請雨露計劃職業教育扶貧政策。幫助李林杰在家附近找工作,方便他照顧家里有病的妻子。村光伏集體經濟收入補貼了3000元。
整改結果:已整改
三、存在的問題:廉利妻子陳玉殘疾,兒子廉邦白血病,生活困難
整改措施:2017年村里幫助廉利家申請為低保貧困戶,享受低保金供養。廉利妻子陳玉殘疾幫助她辦理了殘疾人證,有殘疾救助金。幫助他申請了光伏收益補貼,另外村光伏集體經濟收入補貼該戶2000元。幫助他申請產業扶貧(特色養殖、入股村集體股份制專業合作社)。幫助免費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大病保險。使廉邦看病有保障。幫助陳玉安排了公益性崗位。
整改結果:已整改
四、存在的問題:吳秀云覺得雙基廣場文化活動少
整改措施:村里組織村民積極開展文化活動,舉辦象棋,圍棋以及打籃球、跳繩一系列活動比賽;建立圖書室,開設農業技術培訓一角,豐富村民的業余文化生活,增長村民的文化知識水平。
整改結果:已整改。
五、存在的問題:于秋蘭覺得高廟-廉廟-府廟村路破爛需要維修
整改結果:未整改,原因,今年村里通過一事一議向縣里面申報此路需要維修,暫時未通過。
以上問題整改照片附在后面
2019年10月11號
廉廟村村委會
“四項活動”第二批反饋問題
整改報告
為了更好將鎮“四項活動”中反饋的問題整改到實處。我村迅速對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認真剖析發現的問題。將存在的問題逐項核查,嚴格按照整改標準并及時進行整改,具體情況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王美家廁所無門、無頂、無排氣孔
整改措施:王美家中的廁所門已安排人安裝。屋頂和排氣孔已修繕。
整改結果:已整改.
二、存在的問題:王文生家中無扶貧手冊、2019年的幫扶計劃、危改協議。
整改措施:扶貧手冊,2019年幫扶計劃以及危改協議都已放回王文生家中檔案袋。
整改結果:已整改
三、存在的問題:王省生種植經濟作物,天旱時無法澆灌
整改措施:已申報打井,暫時未實施。
整改結果:已整改
四、存在的問題:李良坤要求享受低保
整改結果:未整改,原因李良坤兒子在外地有房,自己在外地做生意,收入不錯,不符合低保申請要求。
五、存在的問題:李善中患慢性病,還需要照顧生病的兒子,缺資金
整改措施:幫助他申請了光伏收益補貼。幫助他安排了協管員工作。申請了產業扶貧特色種養,村集體光伏收益補貼。幫助免費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看病有保障。
整改結果:已整改,
六、存在的問題:李良軍妻子殘疾,需了解殘補到位情況
整改結果:已整改,經核實殘疾補助金已到位
七、存在的問題:李林杰患病,收入銳減,需增加收入
整改措施:村里幫助他申請了低保救助,幫助李林杰家兩個孩子李曉雨和李曉燕申請雨露計劃職業教育扶貧政策。幫助李林杰在家附近找工作,方便他照顧家里有病的妻子。村集體光伏收益補貼了她3000元。
整改結果:已整改
八、存在的問題:李善同家中一人,哮喘,高血壓
整改措施:已聯系李善同兒子照料。
整改結果:已整改,
九、存在的問題:廉全杭家庭困難,要求享受低保
整改結果:未整改,原因:查無此人
十、存在的問題:廉利兒子生病,障礙性貧血,生活困難,需增加收入
整改措施:2017年村里幫助廉利家申請為低保貧困戶,享受低保金供養。廉利妻子陳玉殘疾幫助她辦理了殘疾人證,有殘疾救助金。幫助他申請了光伏收益補貼,另外村光伏集體經濟收入補貼該戶2000元。幫助他申請產業扶貧(特色養殖、入股村集體股份制專業合作社)。幫助免費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大病保險。使廉邦看病有保障。幫助陳玉安排了公益性崗位。
整改結果:已整改
十一、存在的問題:廉悅文因病致貧,房屋有裂縫。
整改措施:幫助他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看病有保障。房屋裂縫已安排人修繕。
整改結果:已整改
3、關于反映××、××糧食收購站壓低群眾售糧價格,缺斤少兩,所長賴糧按好級別賣、低收高賣問題:市糧食局將上述問題反饋到縣糧食局后,縣糧食局對此問題進行了調查,由于反映的問題不具體、太籠統,在調查中沒有發現上述問題的發生。今年承擔小麥最低價收購任務的單位,已改變過去靠化驗員感官判定小麥等級的做法,普遍使用了容重器確定等級的方法,并依級論價,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價格標準,不存在壓低價格,缺斤少兩的現象。
4、關于反映××縣糧價時高時低、導致群眾不滿意,要求全年公開糧價,敞開收糧的問題。小麥最低收購價格是由國務院主管部門確定的。國家確定當年收購價格之后,國家、省、市主要媒體都進行了大力的宣傳,市糧食局在××日報專版進行了宣傳,各縣區糧食局和收儲單位也都進行了廣泛的宣傳,糧價是全年公開的。在此情況下,群眾仍有要求,說明各級糧食部門在宣傳、執行國家糧價方面,仍然有工作要做。9月30日全市最低價小麥收購工作結束之后,將會對2009年的最低價小麥收購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在明年的宣傳工作中,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售糧群眾家喻戶曉。
我省小麥最低價收購預案規定,收購的時間為:每年6月1日開始,9月30日結束。在此期間是敞開收購的,我市各收購單位據此實施小麥最低價收購。近幾年國家為增加農民收入,小麥最低收購價格每年確定一次,每年都在提高。執行小麥最低收購價格進行收購的單位,價格不會有時高時低的現象。但這一現象出現在糧食交易市場中是正常的價值規律現象。
5、關于反映××糧食夏糧收購有待進一步加強服務質量的問題:××縣糧食局表示:今年9月30日小麥最低收購價結束之后,他們將總結今年的夏收工作,查找、分析工作中的不足,虛心接受群眾的合理意見,進一步改進服務質量,做到公開、公正、公平,為售糧群眾提供更多的售糧便利條件。
6、關于××、××群眾提出糧食價格應提高的問題:我市是農業大市,夏糧主產區。農民群眾對糧食生產的積極性高,投入的各項成本大,獲得合理的價格回報是應該的。多年來市糧食局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我市種糧農民的合理要求。目前,國家加大了對黃淮農業區的投入,國家每年提高小麥的最低保護性收購價格。從投入效益比值上看,糧價生產的效益仍不高,市糧食局和各縣區糧食局一道將為爭取提高小麥最低收購價做進一步的努力。
群眾反映意見建議:
1.糧食局,存在拖欠職工集資款,原欠工資款問題,建議糧食系統研究,解決。(××市:××縣)
2.各級糧食收購站,對群眾售糧壓低價格,缺斤少兩,有意刁難,售糧群眾。(××市:××縣)
3.糧食:鄉里糧里收糧壓級價,有的所長獻糧按好級別賣,低收高賣,撈外快。(××市:××縣)
4.糧食:希望對老干部盡量照顧到,特別是石?鋪糧所的領導。(××市:××縣)
5.糧食價格應該提高。(××市:××縣)
6.糧食夏糧收購有待進一步加強服務質量。(××市:××縣)
7.糧食部門全年公開糧價,敞開收糧。(××市:××縣)
8.糧食局不能為老百姓辦實事。(××市:××縣)
關于省委第九巡視組巡視反饋整改涉及我處2015年至2018年6月私建違建共計129 戶,我處黨委高度重視,成立整改專班,明確整改任務,落實整改責任,積極整改銷號,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查核實情況
省委巡視組巡視反饋整改涉及我處2015年至2018年6月私建違建共計129戶,經過調查核實,
經核實:
2015年新建35戶、翻建12戶;基礎2戶、在建1戶、建成44戶;是本村村民46戶,非本村村民1戶;違建占地面積4600平方米,建筑面積18995.295平方米;
2016年新建24戶、翻建3戶;基礎2戶、在建0戶、建成25戶;是本村村民25戶,非本村村民2戶;違建占地面積3235.3平方米,建筑面積9476.7平方米;
2017年新建19戶、翻建3戶;基礎1戶、在建0戶、建成21戶;是本村村民21戶,非本村村民1戶;違建占地面積2310平方米,建筑面積10532.9平方米;
2018年新建19戶、翻建10戶;基礎0戶、在建0戶、建成29戶;是本村村民22戶,非本村村民7戶;違建占地面積3536.73平方米,建筑面積17266.33平方米;
2015年至2018年合計新建97戶、翻建28戶;是本村村民120戶;基礎5戶、在建1戶、建成119戶,是本村村民114戶、非本村村民11戶;違建占地總面積13682.03平方米,建筑總面積56271.225平方米。
二、產生違建的原因分析
( 一)違法建設監管難。我處管轄范圍地處城鄉結合部,個別村(社區)對違法建設現象不夠重視,村民法律意識淡薄,加之違法違章建筑面積小、搭建快、隱蔽性強,在節假日或者夜間的短時間內便搭建完成,致使新增違法建設行為仍然存在,且未及時得到整治,執法部門與各村(社區)對接監管中,存在管理責任不明晰,村級相關責任人監管不嚴,控違合力不夠。
(二)執法力量相對薄弱。違法建設治理工作雖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注重,但基層執法部門人員、裝備配備不全,執法隊員工作能力、水平參差不齊等因素,導致執法力量薄弱,而且刊江辦事處轄13個村(社區),點多面廣,執法人員管理中疲于奔命,因此管轄地域的覆蓋面也存在盲點,以上原因嚴重影響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自收到反饋意見以來,我處抓動員發動、責任分解、方案制定、舉措謀劃、統籌協調、督查調度,推動各項整改工作按期按質按量推進,取得了一定階段性成效。
(一)認真組織落實巡視整改工作 ,在傳達巡視反饋意見會議精神后、我處迅速成立巡視整改領導小組、制定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臺賬。動員部署整改工作,統一思想、上下聯動,落實相關部門和單位責任,確保按時整改到位。
(二)詳細分解落實責任、細化任務,制定出臺《刊江辦事處關于落實省委第九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按照整改內容,整改措施、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四明確”的要求,明確分管領導牽頭負責,并將整改內容具體落實到相關部門和村組,對整改工作實行條塊化,對照時間節點嚴格抓好整改落實工作。
(三)全程督查督辦整改任務。辦事處聽取各責任單位整改進展匯報,具體督導屬地管理執法部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區三分局,各村(社區)配合,對反饋違建逐一摸底調查、核實,并依法立案查處,嚴格實行臺賬管理,整改一戶,銷號一戶,并對巡視反饋問題中移交的問題線索提出嚴格查實、嚴厲問責的要求。按照四種整改方式,截至目前,129戶整改任務已全部完成,其中三違查處3戶、補辦手續2戶、拆除3戶、回填2戶、凍結1戶、立案查處114戶。
(四)明確各級各部門防控新增違建職責,層層落實責任,消除職責不清、責任不明的問題,對違建管控工作不力的相關責任人依紀依規予以嚴肅追責。按照處《“三違”管控責任追究辦法》,現以對團山村呂久亭、呂樹聲、郭茂章、泉塘社區呂樹剛、呂浩乾、呂樹彪、黃九妹等人違紀違規問題移送至紀檢監察機關,并分別給予嚴重警告、留黨察看、免職等黨紀政紀處分。
四、建立長效管控機制
按照巡視反饋整改總體要求,我處高度重視,積極行動,及時安排部署,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營造輿論氛圍,形成工作合力,深入細致地完成整改任務。我處在違法建設治理中將繼續堅持抓關鍵環節、重點區域、敏感時間節點,走防、控、治綜合治理之路,及時遏制偷建、搶建的苗頭,確保轄區違建只減不增。
(一)領導重視,思想統一。辦事處專門成立了違法建設治理工作專班,負責違法建設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日常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對照上級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處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專門制定了《刊江辦事處“三違”管控責任追究辦法》;并制發了《刊江辦事處違法建設專項治理工作三年專項行動方案》,明確了治理范圍和目標任務,落實了違法建設屬地主體責任。探索建立了違法建設治理聯席會議制、工作信息報送制、考核通報和責任追究等系列工作制度。成立了違法建設工作領導機構,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保了違法建設治理工作開好局、起好步。
(二)聯防共治,嚴控新增。辦事處及各村(社區)、屬地執法部門共同建立了違法建設巡查機制和舉報處理機制,大力推行網格化管理,根據區域地形、布局等情況,細致巡查,不留盲區,確保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建設。
( 三)執法引領,源頭管控。在確保反饋問題整改按期落實到位的基礎上,要求轄區各職能部門,各村(社區)對所有在建違建全部叫停,鎖定現狀,對頂風搶建、偷建的行為,依法查處,并對轄區內所有違建再一次進行摸底、再排查,確保不留盲區、不留死角,組織開展拆遷區域、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地區集中拆違行動,做到發現一起,拆除一起,不斷鞏固擴大整改成果。
五、下一步打算
【正文】
南陽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根據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對桐柏縣專題暗訪調研發現問題交辦的通知》要求,現將我縣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安排情況
對市脫貧攻堅專題暗訪調研反饋的問題,我縣照單全收,誠懇接受,堅決整改,并切實把抓好問題整改作為政治任務,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實。一是迅速安排部署。組織各鄉鎮(集聚區)、縣直相關單位深入研究問題原因,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時限,對整改工作進行安排部署。二是全面查擺問題。對照問題清單,嚴格要求各鄉鎮(集聚區)、縣直相關單位對本地本部門問題進行認真排查,深入分析,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滿意認可類(1條)
1、算賬收入不認可。回龍鄉楊集村脫貧戶楊某某對收入算賬不認可,認為對其2019年收入算賬過高。
整改情況:回龍鄉楊集村脫貧攻堅責任組通過對2019年度該戶的逐筆收入核對后細心、細致講解,目前楊某某及其家屬已對2019年度算賬收入認可。該問題已整改。
(二)行業政策類(5條)
1、慢性病病種鑒定不全。平氏鎮小河塘村脫貧戶楊某某,患冠心病、高血壓二十余年,僅鑒定了冠心病慢性病,未鑒定高血壓。平氏鎮小河塘村脫貧戶張某某,患類風濕性關節炎、高血壓,僅鑒定了高血壓慢性病,未進行類風濕性關節炎慢性病鑒定。
整改情況:平氏鎮小河塘村脫貧攻堅責任組組織對楊某某、張某某進行補充病種鑒定。經鑒定,楊某某符合高血壓慢性病條件,慢性病卡已增加高血壓病種,張某某不符合風濕性慢性病條件,已發放告知書。該問題已整改。
2、殘疾鑒定不全。程灣鎮和灣村脫貧戶姚某某,其子一級聽力殘疾,還疑似先天智障,未進行智力殘疾鑒定。
整改情況:程灣鎮河灣村脫貧攻堅責任組組織人員陪同姚某某兒子去縣人民醫院進行智力殘疾鑒定,經鑒定不符合智力殘疾標準,已告知鑒定結果。該問題已整改。
3、殘疾人無障礙改造政策落實不到位。月河鎮彭坎村脫貧戶唐某某,二級肢體殘疾,身體自腰部以下失去知覺,無行走能力,未實施殘疾人無障礙改造。
整改情況:月河鎮彭坎村脫貧攻堅責任組已對唐某某實施“四集中”入住月河鎮敬老院并免費配發了輪椅。該問題已整改。
4、危房改造建新未拆舊。月河鎮彭坎村脫貧戶唐某某,2017年實施D級危房改造,其土坯舊房未拆除,至今仍作為堆放雜物和生產器具的房間使用。
整改情況:月河鎮彭坎村脫貧攻堅責任組已對唐某某舊房進行了拆除,該問題已整改。
(三)產業就業類(1條)
我鎮根據你委《關于禁毒工作專項督導情況的通報》〔開禁毒委〔2020〕17號〕文件要求,結合反饋問題,迅速安排部署,制定了整改措施,細化整改任務,明確了整改責任和整改時限,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為切實加強禁毒工作的領導,鎮黨委、政府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單位部門、各村(社區)負責人為成員的禁毒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配備了7名精干人員負責整改任務落實的日常跟著督辦。
二、細化工作,落實措施
1. 動員部署,責任落實。鎮黨委、政府及時召開了全鎮各部門、企事業單位、村負責人參加的會議,把禁毒工作進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落實了任務,責任到人。
2. 認真排查,摸清情況。鎮禁毒領導小組組織力量積極配合派出所、企事業單位、村社進行全面的拉網式排查。通過分組包干,逐人逐戶逐單位的全面排查,建立相關臺賬,尤其針對中風險吸毒人員做到全面排查,切實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并做好管控措施。共排查閑置房18處、出租房29處、快遞點4處、奶茶店3處、旅店4處、網吧2處,通過排查,我鎮轄區內未發現制、販毒窩點和吸毒人員。
3. 大力宣傳,提高防御。分別利用有線廣播、微信群、QQ群、標語、墻報、會議等形式對的社會危害性進行廣泛宣傳。在“6.26”國際禁毒日、“12.4”憲法宣傳日活動期間,由領導帶隊,司法所、禁毒辦工作人員等組成宣傳教育隊伍,開展以“禁絕,人人有責”為主題的宣傳活動。整個活動過程中,LED宣傳和橫幅標語27條,發放宣傳資料5000余份。同時,針對我鎮外出務工人員較多這一特點,充分利用春節前后返鄉期間進行禁毒宣傳,增強抵御的能力和遠離的自覺性;與派出所、學校密切配合,深入推進“警校共育”,大力開展“不讓進我家”、“不讓進校園”、“青少年遠離” 等禁毒宣傳教育活動。在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過程中,教育和引導廣大師性及青少年珍愛生命,遠離,確保了我鎮師生和青少年無涉毒人員、案件的發生。
4. 加強對精神類藥品、麻醉品、易制毒化學藥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今年,鎮禁毒辦、綜治辦配合有關部門對鎮衛生院、中學實驗室的上述藥品實施檢查,從源頭上防止了這些藥品流入吸、販毒人員手中。
5. 加強對重點區域的控制和管理力度。鎮禁毒辦、綜治辦配合派出所不定期對流入人口進行排查,防止了涉毒案件的發生。同時,充分發揮鎮村兩級巡邏隊、協管員、聯絡員的作用,配合派出所對轄區內有吸毒史的人員和可能存在有涉毒的區域進行不定期巡查,使我鎮有效地杜絕了“涉毒”案件的發生。
6. 發揮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站作用,進一步完善對吸毒人員的動態管控機制。通過充分利用吸毒人員動態管理數據庫,密切關注各類吸毒人員的動向,嚴格落實了管制措施,與上級相關部門建立了無縫街接,做好后續管理;配合公安機關加大對流動吸毒人員的查控力度。對戒毒人員定期進行尿檢,提高了對在冊吸販毒人員的發現和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們將繼續按照“抓早、 抓小、抓實”的禁毒工作思路,以深入推進“禁毒人民戰爭”為目標,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全面加強各項禁毒工作。
針對市級脫貧驗收過程中,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反饋出的問題,東泉鄉組織專題會議研究,確定責任人,限期進行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匯總如下:
一、反饋出的共性問題共計7條,分別為:
1.低保對象入戶核查審核審批表內容填寫不完整,不準確、不規范,有缺項、漏項、錯項。收入核算不夠準確,填寫比較隨意。審核審批表中有的沒審批類別標準,有的沒有審核審批時間。
2.低保對象家庭人均純收入與低保標準,保障類別以及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單人戶保障的殘疾等級,收入等條件不能相互印證保障類別。
整改措施:針對上述第1、2項問題,在縣局組織檔案資料整理過程中,對檔案內容不全,缺項漏項,附件資料缺失等問題進行了認真梳理,并要求相關村社在近期內進行補充完善。
3.個別農村三四類低保戶,因學,因病,因殘等原因,剛性支出較大,嚴重入不敷出,可因主要勞動力健康,落實公益性崗位、當護林員、事實殘疾人沒有殘疾證等原因,未納入農村一二類保障對象范圍,殘疾人兩項補貼范圍,存在低保應兜未兜風險,事實殘疾應補未補現象。
整改措施:針對上述第3項問題,組織各村再次進行核實摸底,除公益性崗位及護林員外,計劃對符合一、二類低保對象的農戶,在動態調整過程中進行類別調整。對事實殘疾未辦理殘疾證的聯系協調縣殘聯再次進行鑒定,并辦理殘疾證,及時納入殘疾人兩項補貼。
4.個別特困供養人員監護人常年外出務工,監護責任落實未落實;個別監護人為村干部,但與特困供養對象沒在一個社,距離較遠;還有個別居住環境衛生臟亂差,存在視覺貧困現象。
整改措施:針對第4項問題,在落實監護人責任上,再次核實監護人與特困供養戶關系,對與特困供養戶有親屬關系,盡量以有親屬關系的為監護人,對確無近親屬關系的,堅持就近原則,選擇最近的村社干部擔任特困供養戶監護人。針對個別特困供養戶居住環境衛生臟亂差的問題,用好用活冬季取暖資金,再次對居住環境進行整理完善。
5.單人戶施保的審核審批表中,人均純收入低于低保標準,按農村低保條件,應整戶納入農村低保,可實施了單人戶保障。
整改措施:針對第5項問題,再次核實單人戶施保,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農戶,由單人戶調整為整戶施保。在動態調整時,予以調整。
6.個別鄉縝駐村干部怕麻煩,怕擔責,存在“寧漏勿錯”的現象,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三四類對象“一刀切”,沒有納入三四類低保范圍,存在應保未保的問題。
整改措施:針對第6項問題,組織鄉村兩級人員,再次對轄區符合三、四類低保對象進行摸底,對符合條件的三四類應保未保對象,在動態調整時予以新納入。確保應保盡保。
7.救助對象縣區民政局審批后,部分村級沒有長期公示,部分鄉鎮戶上沒有公示單,部分群眾不知道本村民小組救助對象。
整改措施:針對第7項問題,統一制作村級公示欄,進行長期公示,并確定對新納入低保對象和臨時救助對象及時在村級進行公示,并在檔案資料中附公示影像資料,以備查考。
二、反饋東泉鄉問題共計2條,分別為:
1.村級無長期公示欄。
為改善邵伯湖水環境質量,加強水污染防治,2017年,邗江區編制了《邵伯湖心區斷面水體達標方案》,排出了19項重點工程,截至2020年所有工程都按序時進度完成。
“十四五”期間,由于古運河邗江河叉口南斷面、生資碼頭斷面兩斷面相距較近,經省生態環境廳確認,古運河邗江叉口南斷面已被取消。
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1、委托科研單位對水質超標原因分析。2018年委托科研單位編制了《揚州市邵伯湖湖心斷面水質分析報告》,分析指出:邵伯湖屬于典型的過水湖泊,受上游水質影響較大。邵伯湖上游主為高郵湖。根據水質現狀監測數據,高郵湖水質主要污染特征因子為總磷污染,總磷濃度介于Ⅲ-Ⅳ類。而邵伯湖主要承接高郵湖來水,污染物隨著高郵湖泄洪水一起進入邵伯湖,影響邵伯湖水質。
2、開展邵伯湖及入湖支流的排口排查。2020年月1月對入邵伯湖17條河流(方巷2條、楊壽2條、公道13條)入湖排口進行調查,共發現河流排口4個,其中方巷3個:黃玨污水處理廠北側碼頭橋西側、方巷污水處理廠北側60米處廠房、方巷小學雨水口),楊壽1個(永雙線與楊壽澗交叉口東側350米處北側),已經要求屬地核查、整改到位。另外對 49個入河閘站進行調查,定位。
3、開展11條支流的清淤綜合整治。區水利局自2019年對 入湖胡11條支流開展清淤、駁岸等綜合整治工程,截至2020年6月所有工程都竣工驗收。
4、開展湖心區季節性水草清除。通過多次現場調查,結合漁政部門和當地政府意見,湖心區麥黃草生長、腐爛影響水質,我區每年兩次對斷面附近季節性生長水草的進行清除,去年5月已對八千多畝水面的麥黃草進行清除, 10月初將對菱角等水草進行第二次清除。今年5月水草清除已完成。
5、對斷面支流開展常規監測。對22條支流開展每月1次的監測,要求各支流按照低于斷面考核標準1個等級的標準進行水質管控。對水質異常、超標等現象以水聯辦名義下發督辦單,督促各地查找原因,加強管控。
6、編制斷面達標提優攻堅方案。根據市水聯辦《關于編制國省考斷面達標提升攻堅方案的通知》,委托科研單位在深入細致開展斷面超標原因排查的基礎上,編制邵伯湖心斷面攻堅方案,進一步細化工程措施,進行生態治理等達標措施的探索。
7、古運河邗江叉口南斷面情況 邗江叉口南斷面匯水區為揚州主城區,主城區的河流大部分匯入古運河。邗江區考核占比為20%。根據年度環境質量公報,2018年邗江叉口南水質為Ⅳ類、2019年邗江叉口南水質為Ⅳ類、2020年邗江叉口南水質為Ⅳ類。達到“十三五”期間省考Ⅳ類標準要求。2021年經省生態環境廳確認,古運河邗江叉口南斷面已被取消,但我局持續做好原古運河邗江叉口南斷面水環境工作,管控好閘站,下達《關于加強泵站(閘站)管理的通知》及預警,做好啟閉記錄,不得隨意開閘放水,水質異常禁止排水作業。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通過各項工程的實施、長效的管理及邗江區各方面的努力,邵伯湖心達標月份從2018年開始水質逐年向好,2021年1-4月邵伯湖心斷面水質能穩定達到Ⅲ類。同時,“十四五”期間邵伯湖湖心斷面考核標準已經調整為Ⅳ類,根據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揚州中心數據,今年1-4月邵伯湖湖心斷面監測結果均值達到Ⅲ類,滿足Ⅳ類水質考核要求。
四、向社會公開情況
整改情況已在揚州市邗江生態環境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后未收到意見建議。
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政府
20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