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畢業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3-01-30 19:58:06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消費者權益畢業論文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篇(1)

一、預付費消費的性質及消費者的法律地位

預付費消費也稱提前消費,指消費者為了特定的商品或服務向經營者預先交付一定的費用,從經營者處獲取會員卡(內部成員卡),并依會員(內部成員)資格按次或按期享受商品或服務的一種新型消費方式。

預付費消費中消費者既可享用便利,省卻每次交付現金的麻煩,又能得到價格上的優惠,而經營者可以一次性收取大額資金,能較快回籠經營成本并可長期擁有固定客戶,這種共贏的特征正是其得到迅速發展的最大原因。通過現有的司法實務經驗以及市場的具體情況來看,常見的預付費消費可分為三類:一為定點式消費,如美容美發店、洗車場所、網絡會所、球會等;二為定時式消費,如上述案例中王先生的健身活動,健身休閑中心通常是在固定的時間段安排健身活動,以保障有效的成果;三為定額式消費,如各種商場或超市發放的購物卡,購物卡的面額價值即為消費者的消費限度。

預付費消費是眾多的新型消費方式中的一種,具有不同于其他消費方式的特征:其一,從會員(或成員,以下統一為會員)資格的取得上看,消費者欲取得預付費消費中的權利須以會員資格的取得為標準,而會員資格是在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直接產生的,不需要媒介機構如銀行、證券機構等,會員資格的形成通常也需考慮消費者的民事行為能力,對于一些特殊的行業,為了保障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和發展需求,可基于消費者的民事行為能力考慮是否給予消費者會員資格,如網絡會所對未成年兒童的合理限制;其二,從消費者權利實現的限度來看,預付費消費的消費者權利并不是一次全部獲得,而具有部分期待權的性質;其三,預付費消費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為,消費者與經營者只有在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方可進入預付費消費的實質性階段;其四,預付費消費具有單方風險性,經營者集中獲取了權利而分散地承擔義務,處于極為優勢的地位,而消費者是以分散的方式獲得權利,存在著很多不穩定的因素。[1]

預付費消費是在服務行業中產生的一種消費,消費者作為客戶,為特定的服務目的而向經營者支付一定的金錢,購買經營者的商品、勞務,經營者則向消費者出售自己的商品項目,兩者之間的這種關系已構成服務消費合同,在這層意義上,雙方是一種相互平等地支付對價并相應獲取權利的契約關系。另外,預付費消費是一種預付款合同,亦可稱為非即時履行格式合同,由于此種消費的先交費后消費的特征,決定了經營者不可能一次性履行完其所有的義務,而是根據行業的具體情況按次或按期履行。嚴格意義上講,預付費消費是一種單方非即時履行合同,消費者作為其中的一方提前履行其應承擔的義務,在與經營者的對抗中處于明顯不利,兩者之間存在著地位的懸殊。同時,預付費消費亦是一種格式合同,其合同條款和內容通常表現和記載在會員卡中。會員卡是由經營者單方預先創設并重復使用的,是經營者為了吸引不特定多數的消費者,而以優惠條件發放會員卡的方式來與消費者達成協議,通常會做出一些利于己方而不利于對方的規定。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經營者會與消費者單獨訂立一個格式合同或載有格式條款的合同,而不是以會員卡的形式出現。此外,從經濟學意義上講,預付費消費是一種不完全合同,是在交易市場中信息不完全的情況下,合同雙方在將來各種狀態下的權利義務不可能完全規定在雙方協議中的合同。市場信息是瞬息萬變的,尤其是在權利享受還未確定的期待交易中,消費者被先天性地套上弱勢的標牌,故而,經營者往往憑借自身的優勢凌駕于消費者之上,消費者信息的貧乏與權利意識的淡薄也使得消費者疲于自嘆: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在預付費消費中,消費者的法律地位應該是清晰的,當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中的消費者,享受《消法》賦予的各種權利,承擔其基本義務。然而作為一種特殊的消費模式,消費者在其中的法律地位亦有特殊之處,基于以上對預付費消費性質的分析,首先,預付費消費中的消費者是服務消費合同中的買受人,消費者以金錢作價的方式(這也是消費者在服務消費合同中最為重要的義務)換取經營者相應的給付行為,通常情況下消費者的這種行為可視為債務人的行為,然而,消費者在預付費中卻實施了先予行為,從而具有了債權人的某些權利和地位,即請求經營者提供特定的商品或服務的權利。其次,消費者是格式合同中的被提供方,提前交納費用而分段地享受權利,承擔著權利落空的風險,不但如此,作為格式合同的被提供方還被限制了作為一般消費者應有的基本權利,而不知不覺成為經營者通過格式合同制定霸王條款欺壓的對象。[2]

二、消費者在預付費消費中的權利困境及其原因之探析

預付費消費興起的同時也給消費者帶來了困惑,消費者基于信賴利益而預先履行自己之義務,而這種信賴利益又完全被經營者所掌控,由此給消費者帶來了極大的單方風險。根據調查,經營者收取消費者價款后消失的案件發生率極高,此類案例對消費者的損失最大的也最難以維權。甘肅省消費者協會于2008年4月16日至5月7日期間,以問卷調查和網上調查結合的形式開展的預付費消費調查活動的結果顯示:有75.3%的消費者使用過消費卡進行消費,但使用的滿意率僅為15.4%,其中最不滿意的集中在美容美發、電信業務、網絡等行業領域。(注:參見甘肅315維權網(http://gs315.org.cn/)。)筆者認為,消費者權利在預付費消費中遭受扼殺或限制的主要表現有:

其一,經營者利用拖與跑的方式損害消費者權益。在實踐生活中經常看到有經營者在收取大量的會員費后就遁跡而無影無蹤,筆者也曾遇到過這樣的經歷,筆者花了60元在一理發店辦了一張會員卡,可享受十次的服務機會并可節省十多元錢和以后每次單付費用的時間與精力。筆者在享受服務之前就一次性將十次的服務費預先交給了理發店,因而也就產生了十次的服務期待權,然而就在筆者辦理會員卡不到5個月時,該理發店消失一空,筆者自身的權益無處可保。經營者的消失讓消費者的期待權落空,嚴重地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理性地分析,經營者的跑有兩種:一種是故意的跑,即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而另一種是被迫的跑,即無害人之心卻實有害人之果。因而,筆者所經歷的該理發店可能是為了非法獲取消費者的錢財而成立的,也可能是在成立之后而專以會員卡的形式騙取消費者的錢財,還可能是由于某種客觀的原因如經營不善、租期屆滿、拆遷等原因而造成的,但這在事實上都給消費者帶來了損失。此外,經營者利用拖的方式,即在企業或某個經濟體成立之前,以各種優惠條件吸引消費者,在消費者交了錢之后,卻以各種理由搪塞而遲遲不開業,造成消費者權利的中空,在定時的預付費消費中,這段期限的權利是否可以順延,很多經營者是持否定態度的,中空也就成了真空。經營者還有一種策略為虛假承諾,即承諾消費者在入會后能夠享受多么盈實的服務、多么實惠的價格,待消費者入會之后,得到的卻是經營者的擅自提價,致使消費者上當受騙,后悔莫及。[3]

其二,經營者使用四變的方式侵害消費者的利益。例如:2009年3月王先生在某健身中心辦理了一張健身卡,后來王先生發現該中心器材差,服務態度惡劣,要求退費被拒絕,后來該中心以裝飾為由將所有會員轉讓他人,而新老板不承認轉讓之前的會員資格。一變為經營者服務質量變差了,王先生參與健身休閑中心的活動的目的在于依靠中心的健身器材與工作人員的指導來強身健體,但中心的健身器材與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讓王先生感覺被忽悠,第一次健身的效益值100元,第二次就值70元,第三次就只值40元了,服務質量的下降迫使王先生作出了退會的要求;二變為錢變沒了,即經營者利用霸王條款拒絕退還消費者的余額,就等于直接把消費者的錢沒收了,王先生在要求退會退款時,健身休閑中心卻主張當初達成的格式合同中的規定會員一旦繳費,概不退還,對此王先生無可奈何,卻只能空悲切,亦長恨三變為經營者主體變了,之前的會員資格也變沒了。案例中健身休閑中心在變更經營主體后,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新經營主體卻否認了之前所有的會員資格,因而王先生等人也失去了其應享受的權利,消費者權利憑空被剝奪更加凸顯了其在市場交易中的劣勢地位;四變為消費者的選擇權變沒了,《消法》第9條第1款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和服務的權利。但實際情況是,經營者雖以優惠條件吸引消費者參與會員制度,然而又極大地限制優惠的范圍與消費的時間段與服務類型。中國甘肅移動在2009年年未針對學生開展了一次預存60元送60元話費活動,但是參加這次活動的所有人都被要求開通某一特定的業務并扣取5元的該業務第一個月的費用,中國甘肅移動捆綁其業務并強制消費的行為嚴重地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侵害了消費者的財產權。

其三,經營者肆意泄露消費者的隱私。在預付費消費的領域中,有些行業如電信部門、球會、大商場均會要求登記消費者的個人信息,這些企業為了經營與審查身份的需要可以登記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但個人信息作為消費者最基本的隱私,經營者有義務保障個人信息的安全,但近些年來,消費者個人信息外泄問題日趨嚴重,甚有愈演愈烈之趨勢,經營者為了獲取大量利益也肆無忌憚地利用或擅自使用消費者的個人信息的現象廣為存在。為了打擊這種行為,立法從刑法上對此進行了規制,在《刑法修正案七》中,電信、金融、國家機關等單位的工作人員若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給他人,情節嚴重的將受到刑事處罰(注: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第7條。),而在剛通過不久并于2010年7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注: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2條。),隱私已作為公民的一項基本民事權益列入其中。[4]

其四,消費者維權難。無救濟則無權利,在我國許多法律中都規定了救濟的途徑、方式與程序。但在預付費消費中,消費者如何維權于法無據。如經營者在騙取錢財后就蒸發了,侵權者跑了,未有明確的被告何以立案?又如前案例中的王先生,有什么證據能夠證明自己是健身休閑中心的會員?法院會承認會員卡的證據效力嗎?即使承認,僅僅依靠會員卡就能證明消費者的會員資格,就能證明消費者所享有的特殊權利嗎?還有一個很客觀的問題在于,面對如此龐大的消費者群,而我國司法資源卻有限的情況下,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例全交由法院處理不僅消耗了司法的有限資源,而且增加了消費者解決權益糾紛案件的成本,而這又成為消費者是否選擇訴訟救濟的困擾。

篇(2)

一、概念分析

公益訴訟包括民事公益訴訟、行政公益訴訟和刑事公益訴訟。關于民事訴訟中的公益訴訟的概念定義,學界觀點并不統一,大致有以下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民事公益訴訟就是指人民檢察院認為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的行為觸犯了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損害了國家或社會公眾的民事合法權益,基于其法律監督職能,代表國家或社會公眾向法院提訟,追究違法者民事責任。這種觀點認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主體只能是檢察機關,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只有檢察院才能代表國家和社會公眾提訟,同時也只有檢察機關能夠擔當起保護公共利益的重任,公民個人和民間組織不能成為民事公益訴訟的提起主體。第二種觀點認為,民事公益訴訟是指國家特定機關、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人,對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違法行為,可以代表國家或社會,直接以原告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該觀點認為民事公益訴訟的提起主體應該包括:特定的國家機關(人民檢察院)、民間組織和公民個人。這種觀點最大的不同是,能夠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主體不是單一的,而是多元的、開放的,民間組織和公民個人理所當然成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合法主體。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訟。”從具體的法條可以看出,我國目前的立法是屬于第二種觀點的,事公益訴訟的原告資格目前僅限于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例如具體到環境公益訴訟就可以由環保行政機關和合法環保組織提訟。

二、適用案件范圍

梁慧星教授對“公共利益”的范圍的表述,“包括公共道路、交通、公共衛生、災害防治、科學及文化教育事業、環境保護、文物古跡及風景名勝區保護、公共水源及飲水排水用地區域保護、森林保護事業等事項。第二,排除性規定。公共利益的范圍應排除下列情況:公共權力機關自身的經濟利益,如政府用于改善辦公條件和職工福利各項費用等;借公共利益之名干預市場所得的商業利益;如政府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進行干預所實現的利益等。”可見法理意義上的公共利益相當寬泛,而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可以適用公益訴訟的范圍是“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條列舉的只有兩項,而其他有損公共利益的行為是否適用公益訴訟,就給了法官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就近十年的典型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件類型上來看,仍然幾乎全部是環境污染案件,這并不表示在侵犯眾多消費者權益方面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就不存在,而是目前理論界和實務界對于哪些侵犯眾多消費者權益的民事案件屬于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存在著較大爭議,所以仍然需要法律對公益訴訟的范圍做出具體的規定以便更多的有關公共利益的案件可以納入到公益訴訟的范圍中來。

三、管轄法院

從各地法院現有的內部規定和實踐操作來看,絕大部分都是由基層人民法院負責管轄,只有個別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才由中級人民管轄。這一現實情況是符合司法資源合理分配的現實性和可操作性的,因為公益訴訟在本質上仍然是民事訴訟,因此應當在顧及其特殊性的同時盡可能保持其與整個民事訴訟制度的協調一致。第二,從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件性質、繁簡程度、影響范圍和爭議標的金額等因素考量,也宜由基層法院管轄。根據已有的案例顯示,很多案件之所以耗時長、難判決的根本原因在于以往的實踐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有法官造法和突破現有法律框架之嫌,因此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層層上報并只能在獲得最高院和相應司法部門的默許后才能正式進入訴訟程序。但這些因素都不能作為提升法院管轄級別所應當考慮的內容。第三,從民事公益訴訟的長遠發展來看,隨著實踐上的豐富和立法上的完善,進入法院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必然是一個增長的趨勢,因此由中級法院管轄的可能性不大。最重要的是,社會公共利益在內容和主體上的寬泛并不代表著民事公益訴訟就一定是影響范圍較大的案件。地域管轄方面,民事公益訴訟也應當遵循一般民事案件管轄規則,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而針對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案件,例如因船舶排放、泄漏、傾倒油類或其他有害物質,海上生產、修船作業造成海域污染損害而提起的海洋環境公益訴訟,則由污染發生地或者損害結果地、采取預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專門管轄。

篇(3)

1引言

國外汽車工業發展已有百年歷史,論文在消費信貸方面已呈多元化的發展趨勢,適應當前汽車工業發展的步伐。而我國汽車工業發展起步較晚,國內汽車消費信貸在貸款主體、風險管理水平、市場秩序等各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我國在汽車消費信貸領域的落后現狀,嚴重制約了汽車產業的發展,汽車市場的迅速發展對我國工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又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改善汽車消費信貸市場,從而帶動汽車工業的發展,并推動經濟的發展。

2國外汽車消費信貸的特點

國外汽車工業經過百年的歷史發展,在汽車消費信貸方面,由最初的全款支付方式,轉化為一個完整的“融資—信貸—信用管理”的運行過程,這為汽車工業的迅猛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目前,國外汽車消費信貸已經比較成熟。本文以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汽車消費信貸為研究背景,得出了其消費信貸的特點。

2.1汽車金融服務主體多樣化

國外汽車金融服務的機構主要有:汽車金融公司、銀行、信貸聯盟、信托公司等。在汽車融資銷售方面,以美國為例,汽車金融公司占39%,銀行占26%,其他機構占35%。在國外,銀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面的優勢已逐步被其他金融機構所取代,因為其他機構相較于商業銀行在這方面具有更明顯的競爭優勢。它們更多的是與汽車公司的利益緊密相關,在汽車行業不景氣時,銀行往往出于風險的考慮,會逐步收縮汽車消費信貸的規模;相反,其他機構由于與汽車公司的利益休戚相關,不但不會減少信貸規模,還會以零利率的汽車貸款換取汽車銷售的增長。其次,在經營的專業化程度方面,其他機構也比銀行具有更多的優勢。風險控制、業務營運等方面,其他金融機構都形成了一套獨立和標準的業務系統,不僅降低了交易費用,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2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全面

隨著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擴張和競爭的加劇,畢業論文金融服務公司的業務范圍也逐步擴大,應消費者的要求,設立了產品咨詢、融資、租賃、保險、零部件供應、維修保養、新車抵押和舊車處理等領域,從而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產業鏈,對汽車生產銷售的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輔助作用。在德國,大眾汽車公司為客戶提供信用卡,使其在保險、維修、燃油的同時也享受了低利率透支的待遇。在美國,客戶不僅可以獲得汽車貸款服務,也可銷售各種形式的汽車租賃服務。

2.3風險管理比較完善

目前,國外在汽車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方面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備的體系,不僅降低了信貸的風險,而且也擴大了汽車消費信貸的規模,從而促進了汽車銷售的增長。為降低汽車信貸的風險,國外已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汽車信貸社會服務體系: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調查機構、抵押登摘要:我國在汽車消費信貸領域的落后現狀嚴重制約了汽車產業的發展,開展個人汽車消費信貸是促進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提高整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通過比較分析中外汽車消費信貸發展狀況,找出影響我國汽車消費信貸發展的制約因素,最后,結合我國實際提出一些相關的政策性建議。

關鍵詞:汽車金融;消費信貸;風險管理

1引言

國外汽車工業發展已有百年歷史,論文在消費信貸方面已呈多元化的發展趨勢,適應當前汽車工業發展的步伐。而我國汽車工業發展起步較晚,國內汽車消費信貸在貸款主體、風險管理水平、市場秩序等各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我國在汽車消費信貸領域的落后現狀,嚴重制約了汽車產業的發展,汽車市場的迅速發展對我國工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又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改善汽車消費信貸市場,從而帶動汽車工業的發展,并推動經濟的發展。

2國外汽車消費信貸的特點

國外汽車工業經過百年的歷史發展,在汽車消費信貸方面,由最初的全款支付方式,轉化為一個完整的“融資—信貸—信用管理”的運行過程,這為汽車工業的迅猛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目前,國外汽車消費信貸已經比較成熟。本文以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汽車消費信貸為研究背景,得出了其消費信貸的特點。

2.1汽車金融服務主體多樣化

國外汽車金融服務的機構主要有:汽車金融公司、銀行、信貸聯盟、信托公司等。在汽車融資銷售方面,以美國為例,汽車金融公司占39%,銀行占26%,其他機構占35%。在國外,銀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面的優勢已逐步被其他金融機構所取代,因為其他機構相較于商業銀行在這方面具有更明顯的競爭優勢。它們更多的是與汽車公司的利益緊密相關,在汽車行業不景氣時,銀行往往出于風險的考慮,會逐步收縮汽車消費信貸的規模;相反,其他機構由于與汽車公司的利益休戚相關,不但不會減少信貸規模,還會以零利率的汽車貸款換取汽車銷售的增長。其次,在經營的專業化程度方面,其他機構也比銀行具有更多的優勢。風險控制、業務營運等方面,其他金融機構都形成了一套獨立和標準的業務系統,不僅降低了交易費用,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2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全面

隨著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擴張和競爭的加劇,畢業論文金融服務公司的業務范圍也逐步擴大,應消費者的要求,設立了產品咨詢、融資、租賃、保險、零部件供應、維修保養、新車抵押和舊車處理等領域,從而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產業鏈,對汽車生產銷售的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輔助作用。在德國,大眾汽車公司為客戶提供信用卡,使其在保險、維修、燃油的同時也享受了低利率透支的待遇。在美國,客戶不僅可以獲得汽車貸款服務,也可銷售各種形式的汽車租賃服務。

2.3風險管理比較完善

目前,國外在汽車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方面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備的體系,不僅降低了信貸的風險,而且也擴大了汽車消費信貸的規模,從而促進了汽車銷售的增長。為降低汽車信貸的風險,國外已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汽車信貸社會服務體系: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調查機構、抵押登為了降低汽車消費信貸違約所帶來的風險,往往會要求保險公司開辦履約保證保險[2]。然而,保險公司這時既要承擔車貸保險的風險,又要承擔道德風險,巨大的風險則是保險公司難以承受的。這種情況下,銀行極有可能失去有效保障銀行信貸資產安全的重要手段,從而延緩了汽車銷售速度。

3.4法律制度不健全

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起步較晚,還未形成比較完善的法律制度。盡管《貸款通則》、《擔保法》針對消費信貸有一些介紹,但還沒有形成汽車消費信貸的相關立法、司法、執法成套的法規。這就造成了商業銀行開展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的無章可循,而且一旦借款人違約,會出現耗時耗力、執行難的局面。相對于汽車消費者的權益盡管受到現行《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的保護,但是與上述法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還是不完善,執行過程中也存在著一定的困難。

4我國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發展的對策分析

(1)在汽車消費貸款方面,應該打破銀行一家獨汽車市場也得到了迅猛的發展。有關統計顯示,從發達大的現狀,當然單純采用國外的措施(商業銀行退出大部分市場份額,讓汽車專業金融公司占居主導地位)也是不明智的。我國應根據現實國情采取適當可行的方法。銀行和汽車金融公司合作打開市場,利用銀行資金充足的優勢,把資金貸給汽車金融公司,由汽車金融公司做貸款零售,銀行與其共同分享利益。在汽車信貸服務質量方面,應盡量涵蓋汽車售前、售中、售后的全過程,同時還要開展購車儲蓄、融資租賃、汽車消費保險、信用卡、汽車旅游信貸等業務[3]。這些舉措不僅推動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也有利于汽車銷售的迅猛發展。

(2)汽車消費信貸必須建立在以個人信用管理為業務核心的基礎之上,要具備一套完整的、有效的個人信用管理技術和辦法,從而保障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安全性。信用管理體系應分為貸前、貸中、貸后三部分。貸前的工作主要是針對個人資信水平、財產狀況、收支狀況調查與評價;貸中的工作主要是個人信用狀況監控,觀察是否及時的償還貸款,財產狀況有無重大變故等;貸后工作則是對個人信用風險處置,并對其結果利用網絡實現資源共享。

(3)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車貸險的風險廣泛復雜,單憑保險公司的能力是遠遠不足的,而由于貸款銀行的業務比較多,在這方面的專業人才也較少,其力量也是不足的,所以更科學的方法是加強多方合作。貸款銀行、保險公司、汽車經銷商三者形成一個聯盟,共同擬訂合作協議,共同承擔風險,共享利益。這樣就可以借助銀行資金的優勢、保險公司人員的專業、經銷商的擔保,減少風險,化解危機,維護汽車金融市場的繁榮與穩定[4]。

(4)應進一步建立與汽車消費信貸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使得銀行和保險公司在貸款人發生違約行為時,能夠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英語論文健全的法律制度應該對個人的信用制度、銀行等相關金融機構的貸款行為等進行嚴格的規范,對消費者的還款行為的監控責任也應進行明確。

5結語

汽車消費信貸作為一種重要的經濟手段已經越來越受到關注。它不僅可以調節汽車供求矛盾,而且可以提高居民購買力、擴大內需,對國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對于我國汽車市場而言,我國己經形成一個巨大的買方市場,發展個人汽車消費信貸對于有效地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汽車消費信貸制度,對我國經濟發展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1]李玉泉,卞江生.論保證保險[J].保險研究,2004(5):1-6.

篇(4)

1引言

國外汽車工業發展已有百年歷史,論文在消費信貸方面已呈多元化的發展趨勢,適應當前汽車工業發展的步伐。而我國汽車工業發展起步較晚,國內汽車消費信貸在貸款主體、風險管理水平、市場秩序等各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我國在汽車消費信貸領域的落后現狀,嚴重制約了汽車產業的發展,汽車市場的迅速發展對我國工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又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改善汽車消費信貸市場,從而帶動汽車工業的發展,并推動經濟的發展。

2國外汽車消費信貸的特點

國外汽車工業經過百年的歷史發展,在汽車消費信貸方面,由最初的全款支付方式,轉化為一個完整的“融資—信貸—信用管理”的運行過程,這為汽車工業的迅猛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目前,國外汽車消費信貸已經比較成熟。本文以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汽車消費信貸為研究背景,得出了其消費信貸的特點。

2.1汽車金融服務主體多樣化

國外汽車金融服務的機構主要有:汽車金融公司、銀行、信貸聯盟、信托公司等。在汽車融資銷售方面,以美國為例,汽車金融公司占39%,銀行占26%,其他機構占35%。在國外,銀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面的優勢已逐步被其他金融機構所取代,因為其他機構相較于商業銀行在這方面具有更明顯的競爭優勢。它們更多的是與汽車公司的利益緊密相關,在汽車行業不景氣時,銀行往往出于風險的考慮,會逐步收縮汽車消費信貸的規模;相反,其他機構由于與汽車公司的利益休戚相關,不但不會減少信貸規模,還會以零利率的汽車貸款換取汽車銷售的增長。其次,在經營的專業化程度方面,其他機構也比銀行具有更多的優勢。風險控制、業務營運等方面,其他金融機構都形成了一套獨立和標準的業務系統,不僅降低了交易費用,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2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全面

隨著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擴張和競爭的加劇,畢業論文金融服務公司的業務范圍也逐步擴大,應消費者的要求,設立了產品咨詢、融資、租賃、保險、零部件供應、維修保養、新車抵押和舊車處理等領域,從而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產業鏈,對汽車生產銷售的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輔助作用。在德國,大眾汽車公司為客戶提供信用卡,使其在保險、維修、燃油的同時也享受了低利率透支的待遇。在美國,客戶不僅可以獲得汽車貸款服務,也可銷售各種形式的汽車租賃服務。

2.3風險管理比較完善

目前,國外在汽車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方面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備的體系,不僅降低了信貸的風險,而且也擴大了汽車消費信貸的規模,從而促進了汽車銷售的增長。為降低汽車信貸的風險,國外已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汽車信貸社會服務體系: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調查機構、抵押登記部門、催收和追繳部門、舊車拍賣中心等,這些機構大大降低了汽車消費信貸的成本,減少了汽車信貸風險。健全科學的資信評價體系,是保證汽車消費信貸的關鍵,是促使汽車公司正常運作的重要環節。國外的信用機構采用的是高度的貨幣電子化將個人消費信用檔案、個人收支狀況等重要信息通過信息網絡反映出來,銀行及其他相關機構可以通過互聯網獲得比較全面的資料[1]。為了進一步降低信貸的風險,對融資的車輛要求設定抵押權或取得所有權,要求購買者對融資車輛購買保險,要求經銷商及主要股東對融資合同做連帶保證,并對逾期未繳款客戶進行催收,并且通過健全的網絡系統對有效追蹤催收后客戶付款情況進行及時記錄,以便以最快方式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債權。

2.4具有健全的法律保證

完備的法律體系是汽車消費信貸、汽車工業發展的關鍵。在美國,統一的《商法典》、《貸款條件表示法》和《公平交易委員會法》等相關法律,對買方與賣方的權利義務、擔保責任等問題都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如汽車消費信貸的流動抵押權、分期付款融資與汽車消費信貸相關問題均做出了明確的法律界定。在日本,《分期付款銷售法》則對通商產業省的責任進行詳細周全的介紹,著重于對分期付款銷售的監控與調節,保護購買者的利益。這些法律的制定與實施大大提高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運轉效率,減少了貸款呆帳的風險,避免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秩序的混亂。

3我國汽車消費信貸存在的問題

隨著生活水平提高,人們對高級消費用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強,尤其是近年來,隨著消費信貸的興起,國家比較成熟的金融市場來看,汽車消費金額的60%~70%都依賴于貸款。然而,我國汽車工業發展比較晚,汽車市場還不能與發達國家的相比,特別是中國汽車金融市場起步不過10年,還存在著包括市場主體、服務產品單一以及風險防范機制不夠完善和不規范等問題。

3.1汽車金融服務主體比較單一

在我國;商業銀行是目前開辦汽車消費信貸的主要機構,約占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95%。醫學論文而其他相關的金融機構由于受資金來源限制較大,所占的比例很小不到5%。這些都不適應汽車工業發展的要求。

3.2汽車消費信貸服務質量低

消費信貸其實是一種金融服務,所以服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該市場的發展。所以,汽車消費信貸并不是單指將車賣出,還必須將售后服務納入這一過程中。目前,多數提供消費信貸的機構已清楚認識這一問題的重要性,均以自營或聯合等不同的形式提供汽車銷售一條龍服務和售后服務。然而售后服務的深度與細致度方面,國內與國外之間還是有一定差距的。

3.3風險防范機制不規范

金融機構從事消費信貸業務都把防范風險、保證安全放在首位。金融機構貸款與否,首先要考慮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狀況。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個人征信制度,因此金融機構對借款者的償債能力及資信狀況都難以及時準確地把握。這就極大的縮減了信貸的規模及范圍,從而影響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也不利于汽車工業的發展與壯大。在信用制度不完善而消費者可提供的抵押物有限的情況下,銀行為了降低汽車消費信貸違約所帶來的風險,往往會要求保險公司開辦履約保證保險[2]。然而,保險公司這時既要承擔車貸保險的風險,又要承擔道德風險,巨大的風險則是保險公司難以承受的。這種情況下,銀行極有可能失去有效保障銀行信貸資產安全的重要手段,從而延緩了汽車銷售速度。

3.4法律制度不健全

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起步較晚,還未形成比較完善的法律制度。盡管《貸款通則》、《擔保法》針對消費信貸有一些介紹,但還沒有形成汽車消費信貸的相關立法、司法、執法成套的法規。這就造成了商業銀行開展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的無章可循,而且一旦借款人違約,會出現耗時耗力、執行難的局面。相對于汽車消費者的權益盡管受到現行《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的保護,但是與上述法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還是不完善,執行過程中也存在著一定的困難。

4我國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發展的對策分析

(1)在汽車消費貸款方面,應該打破銀行一家獨汽車市場也得到了迅猛的發展。有關統計顯示,從發達大的現狀,當然單純采用國外的措施(商業銀行退出大部分市場份額,讓汽車專業金融公司占居主導地位)也是不明智的。我國應根據現實國情采取適當可行的方法。銀行和汽車金融公司合作打開市場,利用銀行資金充足的優勢,把資金貸給汽車金融公司,由汽車金融公司做貸款零售,銀行與其共同分享利益。在汽車信貸服務質量方面,應盡量涵蓋汽車售前、售中、售后的全過程,同時還要開展購車儲蓄、融資租賃、汽車消費保險、信用卡、汽車旅游信貸等業務[3]。這些舉措不僅推動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也有利于汽車銷售的迅猛發展。

(2)汽車消費信貸必須建立在以個人信用管理為業務核心的基礎之上,要具備一套完整的、有效的個人信用管理技術和辦法,從而保障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安全性。信用管理體系應分為貸前、貸中、貸后三部分。貸前的工作主要是針對個人資信水平、財產狀況、收支狀況調查與評價;貸中的工作主要是個人信用狀況監控,觀察是否及時的償還貸款,財產狀況有無重大變故等;貸后工作則是對個人信用風險處置,并對其結果利用網絡實現資源共享。

(3)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車貸險的風險廣泛復雜,單憑保險公司的能力是遠遠不足的,而由于貸款銀行的業務比較多,在這方面的專業人才也較少,其力量也是不足的,所以更科學的方法是加強多方合作。貸款銀行、保險公司、汽車經銷商三者形成一個聯盟,共同擬訂合作協議,共同承擔風險,共享利益。這樣就可以借助銀行資金的優勢、保險公司人員的專業、經銷商的擔保,減少風險,化解危機,維護汽車金融市場的繁榮與穩定[4]。

(4)應進一步建立與汽車消費信貸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使得銀行和保險公司在貸款人發生違約行為時,能夠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英語論文健全的法律制度應該對個人的信用制度、銀行等相關金融機構的貸款行為等進行嚴格的規范,對消費者的還款行為的監控責任也應進行明確。

5結語

汽車消費信貸作為一種重要的經濟手段已經越來越受到關注。它不僅可以調節汽車供求矛盾,而且可以提高居民購買力、擴大內需,對國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對于我國汽車市場而言,我國己經形成一個巨大的買方市場,發展個人汽車消費信貸對于有效地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汽車消費信貸制度,對我國經濟發展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1]李玉泉,卞江生.論保證保險[J].保險研究,2004(5):1-6.

篇(5)

工商管理能夠極大地規范我國的市場經濟環境,并促使社會經濟得到快速的發展。從工商管理職能上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更好地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并維護社會市場經濟秩序,而具備的職責與功能,也是工商管理各部門活動的總和。工商管理通過對市場主體準入標準的規范,強化市場監管,來促使市場體系得到進一步的完善,并加強自身的權威性,強化法律監督體系,進而最大限度地維護消費者權益,讓市場經濟秩序更加有序而完善,從而推動經濟的不斷發展[1]。

一、工商管理概述

(一)工商管理的概念

工商管理屬于市場經濟中常見的一種管理專業,其研究的內容主要為工商企業經濟管理的方法與理論。工商管理具有較強的應用性特征,涵蓋了管理學、經濟學等知識,通常可將其分為行政管理與企業管理兩大類,兩者間在研究的內容與策略上有著較大的區別。其中,工商企業管理又可細分為內部行政與戰略部門;而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標,則是為了維護并建立市場秩序,通過有效的管理手段,來對經濟活動的主體予以監督和管理。

(二)工商管理的特征分析

工商管理較為系統繁雜,涉及的事務較多,幾乎涵蓋了與商業活動相關的所有經濟活動。依據工商管理的目標與任務,大致可將其特征概括為以下幾點:其一為綜合性,由于工商管理涉及到市場經濟的各個環節,需要對經濟活動的主體進行監督與管理,并對各項交易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審核,這種多元化的市場經濟,決定了工商管理的綜合性特征;其二為程序化,由于工廠行政管理為國家政府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在實施管理干預過程中,需要從國家利益出發,且法律法規要體現出國家的利益以及經濟發展需求。這就要求工商管理依法監督,按照規范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避免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其三為權威性,由于工商管理部門隸屬于國家行政機關,其管理活動體現出國家的意志,所以,其與經濟主體并不存在直接的利益關系,當然也不會參與到市場經濟活動中,而是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市場秩序進行管理,以維護國家與民眾的利益;其四為關聯性,由于工商管理主要是通過行政監管的手段進行市場秩序的構建,這種方法間接參與到國家的宏觀調控中來,以保持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得以正常的執行,而在經濟活動主體出現違規行為時,工商管理部門需要依法對其進行監督與管理,這種關聯性使得市場秩序能夠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2]。

(三)工商管理的職能作用

工商管理的功能旨在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并維護市場秩序。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對于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從工商管理的基本職能作用上看,其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內容:

1.宏觀調控的手段

工商管理為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一種主要手段之一,通過有效的工商管理,能夠確保經濟主體的穩定。而若是工商管理部門在市場經濟管理中,沒有按照國家的宏觀政策高效執行,也沒有發揮自身應有的職能,就會影響到政府宏觀經濟調控的效果,同時阻礙到國民經濟的發展。由于工商管理的經濟調控作用不能在短時間內反映出來,需要循序漸進的過程,所以,新的政策制定與不同的管理手段都會對市場的發展造成影響。

2.管理市場經濟的方法

工商管理部門在整個社會經濟市場中都占據著重要的位置。所以,在維持市場秩序,促使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還需要對市場經濟活動的有序性、公平性進行監督與管理,并以市場發展規律為基礎,調整管理手段,特別在社會經濟市場極不穩定的狀態下,要及時解決絕大多數企業面臨的問題,并讓消費者通過合法程序正確維護自身的權益。

3.培養良好的市場主體

工商管理還需有意識地培養良好的市場主體,對其積極引導,以進一步完善市場體系,增加各企業之間的合作關系,并促使企業與行政部門之間的關系得以協調。需注意的是,健康良好的市場主體,是社會經濟發展與經濟體系建立的基礎,同時也是確保執法正常進行的前提。

二、工商管理對于經濟發展的主要促進作用

(一)構建市場主體的準入規范

工商管理部門主要對市場經濟主體的合規經營狀況進行監管,在規范市場主體的行為與維護正常市場秩序方面發揮著異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說,沒有工商管理,今天我國的經濟就不會得到如此飛速的發展,且市場經濟主體的準入機制也就不會如此的合理與規范[3]。在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中,工商管理部門首先要對其準入條件進行嚴格地審查,并通過層層的審批、登記之后,才能夠進入市場。近些年來,隨著我國市場準入體系的不斷完善,企業進入市場的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升。而在這種環境下,工商管理企業也需要提高甄別能力,并強化市場準入標準,對市場主體進行嚴格的審查,按照審批程序,來培育具有良好發展潛力的市場主體,構建一個規范化的注入機制,以維護我國的經濟秩序,推動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

(二)促進市場經濟體系的完善

培育與監管市場主體,能夠有效促進各行業市場的健康發展。而在這種發展中,還需要以完善的經濟體系作為支撐。市場體系是經濟運行的關鍵環節,也是商品正常貿易的支撐,其完善程度直接影響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工商管理能夠促進市場經濟體系得以完善,并主要體現在兩方面。其一為資源配置方面。合理的配置經濟資源,可以避免有效資源的浪費,并確保經濟的健康與穩定發展,讓市場體系的建立更加的完善。通常來講,合理有效的資源分配體制,是指引稀缺資源進入亟需部門,調節市場秩序的主要手段,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經濟運行質量,讓有限的資源轉變為產品,以推動市場經濟的發展。其二為國家政策的落實方面。要貫徹落實國家的宏觀經濟調控政策,還需要以市場的實施與傳導機制作為支撐,對商品的供求關系予以調節,進而形成相對合理的價格調控體制,引導企業有效生產與經營,以達到間接宏觀調控目的[4]。

(三)強化市場的監督管理作用

工商管理要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進行有效的市場監管,讓市場主體合理、合法經營,打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從當前我國的市場經濟整體狀況來看,還存在較多的違法亂紀行為,使得市場經濟的發展受到了較大的阻礙。在這個過程中,就需要充分發揮工商管理的作用。尤其在不良競爭與壟斷行為中,工商管理更要充分發揮市場監管的作用,來穩定投資運營環境,讓更多誠信、健康、具有發展潛能的投資商進入市場競爭,為經濟發展注入新鮮的血液[5]。同時,工商管理部門還要注意結合市場的實際狀況,對壟斷行為進行干預,以免市場經濟規律與秩序受到影響。而在企業的商標權維護中,工商管理部門要對違法仿冒企業進行嚴厲的打擊,以保護合法企業的商標權,以免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降低其核心競爭力,并使其發展信心受挫而對市場經濟造成沖擊。(四)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工商管理部門在對市場經濟主體進行管理時,還要注意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堅決擁護法律的權威性。由于我國的法律法規賦予了工商管理較大的職權空間,其管轄范圍較廣,監管的事項較多[6]。所以,在進行市場經濟體制管理時,工商管理部門要嚴格地依照法律法規進行工作執行,增加執法力度,在提升自身權威性的同時,讓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據可循,保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需要注意的是,工商管理不僅僅是對市場主體的監督與處罰,更要對其進行引導,必要時進行行政教育,使其合法經營、有效經營,以推動市場經濟的發展。

三、結束語

工商管理能夠促進經濟得以全局、持續的發展。當前,工商管理部門的職能發生了一定的轉變,對于我國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也更加的顯著。工商管理不僅加強了各方的協助,也讓行政部門與企業關系變得更加的協調,同時也完善了行政管理機制,讓市場競爭環境更公平、有序。在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之下,工業化、信息化進程不斷地加深。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對于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需求,就需要工商管理部門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并規范市場主體的準入門檻,構建完善的市場經濟體系,對市場加強監督與管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以推進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

作者:張強 單位:山西國際商務職業學院

參考文獻:

[1]姚濤.現代遠程教育經濟管理類專業畢業論文的現狀與對策——以遠程開放教育工商管理專業為例[J].陜西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5,15(1):23-27.

[2]劉艷.淺談經濟發展及工商管理的關聯性[J].現代商業,2015,15(35):94-95.

[3]領才讓加.市場經濟背景下我國工商管理的發展情況分析[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6,13(1):220-221.

篇(6)

摘要:高等院校涉農專業經濟法教學目標建構應契合涉農專業特點,同時需要拓展傳達法律規范這一目標,通過結合法源、法律精神及不同法系等內容深究法律規范產生及變動的原因;并且有責任提出法律規范效用發揮的前置命題,即法律信仰、經濟法律思維、和法律操作技藝等法學培養目標。這些目標需借助以能力測試為核心的多元考核方式來實現。

關鍵詞:經濟法;法律精神;法律思維

1經濟法教學目標的專業限定性

傳統法律觀點指出,法律規則體系的存在形式是獨立的,若能正確理解和運用,即可解決復雜社會問題。于是,中國法學教育較多地遵循法條+法律解釋+案例分析的教學方式。經濟法教學亦多數如此。教師對于經濟法的教授,重視傳達法律規范本身,忽視挖掘法律規范產生及變動的原因、忽視鍛煉規范的思維意識,更不會涉及尋找規范不足的深度。美國法學家龐德提出,法學教育目的不在于教授法學知識,而應在于涵養法律思維,因為無論教授了多少實定法知識,總也無法趕上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廢除等的變化。所以傳達規范本身,是經濟法教學的第一層目標;挖掘規范產生及變動原因是經濟法教學的第二層目標;強化規范思維意識是第三層目標,尋找規范的真空地帶是第四層目標。第一層目標層次最低,教授最為普遍,也最為容易達到。這在法學專業和非法學專業區別不大,但鑒于學時及培養目標的差異,二者學習范圍存在差異。第四層目標是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但不限定于法學專業。第二、三層目標在經濟法教學中應該合理設置,并且能夠通過教師適度引導和學生的積極探索,予以實現。針對第一層目標,由于經濟法課程涉及法律、法規眾多,教學中不能全部覆蓋。因此必須立足涉農專業特點,思索其對經濟法律知識的個性需求,有選擇地設置教學內容。這種限定性來自以下三方面:

第一,涉農專業知識結構及專業培養目標導向;

第二,涉農專業人才培育可以簡單直觀地理解為服務農村;

第三,涉農專業要求掌握農村發展理論。因此,在經濟法教學中應適當引入國際經濟法的內容,讓學生了解經濟法的國別性(區域性);適當引入經濟發展水平與經濟法發展的關系,讓學生認知經濟法隨經濟發展程度的變動性。第一層目標解決了傳達法律規范是什么的問題,但若停留在規范是什么的層面,教學效果不會理想。因為知識學習與知識本身具有異質性,前者是將知識本身整合入已有的知識結構中,建構新知識,生成新價值與意義的過程,而非知識的簡單記憶和機械訓練。[1]換言之,學習在于尋求獲取什么、怎樣獲取及獲取后要怎樣,而非知識本身。因此,需要適時修正與拓展子教學目標。

2經濟法教學目標的修正與拓展

翁史烈認為存在一部分很難用公式、圖標和文字方式表達,甚至不能言傳的知識。它們可以通過實踐和參與學習來意會或者領會,并對學習者產生較強的激發力和啟示力。[2]這類知識就是隱性知識,蘊含著大量的個人經驗和見解,但并未包含在教學內容的文字表述中,如何獲取這部分有價值的、更高境界的知識是教學中應該積極予以探討的。筆者以部分經濟法內容的第二、三層次目標設置及達成為例,探索通過第二、三層次目標,使涉農專業學生在獲取顯性知識的同時,能夠獲取隱性知識的可行性。

2.1第二層目標法律規范產生及變動的原因

第一,結合法源。社會法學派代表人物霍姆斯曾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這意味著法律根源于生活經驗,每套法律規則都有與之對應的法律事實,法律事實是感性的;法律規則重新塑造著社會生活,以規范社會關系為目的,自然也只能以社會為依歸。一旦偏離社會生活的常規和經驗,勢必導致自身定位的高遠。學生體會、掌握二者間的辯證關系,明白法定為何如此,能夠有效地消除神秘感和陌生感,激發其主動思考熱情,開啟探索式學習模式。

第二,結合法律精神。發掘法律規范背后的法律精神,有助于引導學生積極思考現實法律問題,這是形成法律思維,鍛煉法律操作能力的必要條件。

第三,明確不同法系的功能。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在法律淵源、法律結構、法官權限、訴訟程序及法律分類和術語等方面存在差異。中國經濟法師從德國、日本、蘇聯、其概念范疇、理論體系深具大陸法系色彩。學生在學習經濟法時需要有大視野,因此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就不同法系的不同功能向學生作介紹,使其能夠更深刻地理解規范產生的相對性和地域性特點。

2.2第三層目標規范發生效力的條件

第一,提升法律信仰和意識。法治意識反映社會成員對法律的認知程度以及對法律效用和功能的信任和依賴程度,能夠體現出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的文明、民主、進步程度。法治是社會各階層、各行業的共同事業,而不僅僅是法律人的工作。[3]作為公民主體之一的學生群體,其法治意識和法律信仰的狀況直接關系著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步伐和實現程度。經濟法作為本科學生重點學習的法律部門,其課程教學主要使學生形成國家干預經濟權力法定、社會公共利益本位、弱勢群體利益傾斜保護、實質公平、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等法律意識;使學生形成通過經濟法律來保護市場主體公平競爭權利、自主營業權利、公平分配權利、社會保障權利等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識。

第二,形成經濟法律思維。著名法學家E.博登海默曾提出,法律知識的教授,除了實在法規和法律程序方面的基礎訓練,還必須教導學生像法律人一樣思考問題和掌握法律論證與推理的復雜藝術。[4]換言之,法學教育的核心目標是培養法律思維能力。該思維的核心是規范性。經濟法律思維是法律思維在經濟法領域中的實現,本身蘊含較強的政策取向,具有多變性及不確定性。經濟法律思維主要包括國家干預市場法治化、宏觀調控規范化、市場競爭規范化、社會保障運行規范化等方式。

第三,鍛煉法律操作技藝。如果說信仰法律、具有法律思維能力是法律規范產生效用的潛在前提,那么法律操作技藝則是工具條件,是使潛在變現的一種綜合素質能力。這種能力是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的目標和關鍵,但是經濟法課程作為法學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有責任提出培養法律操作能力的命題,并且可以通過企業、公司、合同、反不正當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案件處理來踐行該命題。

3經濟法課程多元考核模式設計

經濟法課程分層教學目標的實現還須依賴科學的考核模式。喬納森提出對學生的評價應該關注其如何解決問題,而不僅僅看其能不能為程序化的任務提供一個已知答案。教師應注重考核分析能力及過程,而非標準答案。[5]所以,經濟法課程考試的內容和方式應以測試解決問題的能力為核心。具體地可選用以下方式:

第一,仿真模擬。比如仿真模擬企業設立。可以讓學生在同學中自由尋找合伙人或發起人組成團隊,每個團隊成立一家企業或者公司,形成《合伙協議》或者《公司章程》。從而能夠使學生感性體會企業創建應遵循的法律規范。涉農專業以服務農村為主要就業方向,可適當設置一些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構建中的經濟法律行為作為分析素材。

第二,視頻題目。通過向學生展示一些經濟行為題材的視頻資料,讓學生綜合體會經濟法律運用的奧妙。觀后能就具體案例清晰地分析法律的運用手段及運用效果。比如,評論互聯網+模式下農村居民網絡購物權益保障問題等。農村市場較城市市場弱勢,假冒偽劣等產品進入成本很低,是進行不正當競爭行為分析的主要對象。

第三,農村社會實踐及觀摩。觀摩教學是經濟法教學中應該予以大量引入的。具體到課程考查環節,可以分兩部分設置:一是自身參與農村市場活動,包括主要以消費者身份和以生產者身份,思考合同法、企業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二是對國家相關機關的經濟管理行為進行觀摩、思考,評價其法律性。

參考文獻:

[1]潘洪建.當代知識轉型及其對教學改革的啟示[J].教育科學論壇,2007(6).

[2]翁史烈.轉變人才觀、教育觀與深化高等教育改革[J].高等教育研究,2001,22(1).

[3]陳駿業.法律思維能力在法律高等教育中的核心定位及培養[J].河北法學,2008,26(2).

經濟法畢業論文范文二:市場經濟法律觀念研究

摘要:在市場經濟研究框架中,法律觀念、體制以及理論的調整與變革對市場經濟的發展起著積極的促進作用,權力的運行是法律觀念下市場經濟有效運行的基礎和前提,市場經濟競爭下公平、公正是其法則要求。本文主要是從法律保護與市場經濟理論研究方面著手,對市場經濟法律觀念進行深入化探究,以安全、信用的法律觀念來保障市場經濟安全運行。

關鍵詞:市場經濟;法律觀念;改革研究

一、法律保護與市場經濟理論研究

(一)市場經濟概述及我國市場經濟法律保護的必要性分析

市場規律是一雙看不見的手,對市場經濟發展起著調節作用,有效的實現資源配置。市場經濟是自由、平等的經濟發展模式,但是市場經濟的發展也受到了諸多方面的影響,市場經濟具有雙重性的特征,它既能起到利益競爭機制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還能有效的利用價值規律進行自我調節,但由于市場經濟自發性、盲目性且滯后性的特征,又會對經濟社會的發展起到阻礙作用。因此,國家必須對市場經濟制定相應的法律保障制度,法律的調控與政府行政管理的結合,能有效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正處于經濟制度的轉型時期,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度,傳統的經濟發展管理模式已不能很好的適應當前社會發展的需要,而更好的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市場經濟發展的新型管理模式還有待開發,在這種情況下,市場經濟秩序面臨著一定混亂的局面。這些混亂現象給國家和人民的經濟財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損失,不利于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規范的市場秩序和有序的市場行為關系到我國的根本利益,是擺在我國面前的一項重要且緊迫的任務。

(二)加強法律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保護

1.完善立法。進一步完善行政立法和民事立法,對促進經濟社會規范化運轉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根據不完全統計,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制定關于經濟發展的民法已達40多部,立法的目的主要是為規范市場主體、維護市場發展秩序以及調整市場化行為,為建立更加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提供法律保障。雖然我國已制定了較多的法律,但迄今為止還沒有一部系統化的民法法律,這限制了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發展。經濟行政法對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發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國制定的行政法在實踐的過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法律也存在著可操作性差、不規范、不公開等方面的缺陷。努力提高立法質量,完善立法規范,轉變政府行政機關的職能,制定真正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發展的法律規范。

2.加強行政執法。行政機關對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起著巨大的影響作用,是主要的執法機構,市場交易秩序的完善能有效的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發展以及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在當前的社會發展中,應用法律手段來規范行政,加強行政機關的執法對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義,行政機關嚴格加強執法,能促進良好的執法環境建設。

二、市場經濟法律觀念探析

(一)市場經濟有序運行的條件以權力為本的法律觀念

權力是在相對自由的法律情況下運行的,以獲得合法權益為可能的,權利的運行主要以利益為核心,以自由為本質,保障權利能為市場經濟獲得更大的利潤,市場經濟法律要首先確定以權利為根本的法律觀念。市場經濟體制與計劃經濟體制有著本質上是區別,市場經濟并不是僅僅受到行政權利的控制,更重要的是受到商品的供求關系和價格的影響,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市場經濟主體要不斷建立健全現代化企業制度,讓企業真正的享有自主運營的權力,減少對國家的依賴,通過優勝劣汰的競爭形勢和競爭規律,有效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律要求市場主體具有相對的獨立自主權,確立以權利為本的觀念,著力完善民事立法與經濟立法體系建設,為市場經濟良好運行創造條件。

(二)市場經濟競爭法則要求公平、公正的法律觀念

市場經濟競爭的基礎是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進行的,主要包括:競爭參與的全面化、競爭規則的公正性以及競爭過程的透明化、競爭結果的有效性。計劃經濟體制是對上級要求的絕對服從,對個體則會在一定程度上產生排斥,計劃經濟在我國的發展,其公平性、公正性受到了一定的影響,市場經濟中的一些問題是由供求關系和價格變化來決定的,生產者與消費者的生產消費活動也受到供求關系及價格的影響,市場經濟中不公平、不公平的競爭導致市場經濟不能平穩的發展。

三、結語

在市場經濟中的法律與計劃經濟相比較而言,是對質和量兩個方面的要求,這就要求我們不斷更新和增加市場經濟法律觀念,提高法律意識。總結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在經濟建設中所取得的成就,分析經濟建設中的不足,借鑒其他國家在經濟建設中法律觀念的建設,并將其中優秀、成功的經驗融入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市場經濟建設中,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識,建立健全法律規范,保障市場經濟平穩、快速的發展。

[參考文獻]

篇(7)

一、法律援助的產生

據相關材料調查顯示,我國最早出現的從事法律援助方面的組織是武漢大學的“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它是一家民間的法律援助組織。由此可見,法律援助并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近幾年才產生的,還是個新生兒。7月16日國務院第15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于9月1日頒布施行《法律援助條例》后,我國法律援助事業進入了嶄新的階段,進入了法律化的階段。那么怎樣來給法律援助定義呢?

廣義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為經濟困難的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提供減收或者完全免費的法律幫助的一種制度。服務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提供刑事、民事、行政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和公正。狹義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訴訟中提供代表律師(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務,目的是確保任何具備充分理由提出訴訟或答辯的人,不會因為缺乏經濟能力或出于弱勢群體地為而無法打官司,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法律援助市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第八條規定,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的資源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61546;由此可見,社會各界法律援助組織的成立是有法律依據的。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依靠法學專業的法律知識資源優勢,經院團委同意,報校團委批準成立的。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長歷程

(一)、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內部組織結構

“大學生法律援助組織,是一個以大學生為主體,面向社會,無償為公眾服務的公益性組織,它有著先天的優越性,對于培養法律后備人才和解決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61547;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正是本著“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而成立的。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前身為石河子大學學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1月,它是一個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為主要成員,并聘請校內外教師,律師為指導老師和顧問,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

該中心以理論聯系實際為工作原則,以義務法律咨詢、宣傳法律法規為其基本的工作內容;以論壇、講座等方式學習法律法規,總結實踐經驗;組織其成員深入社會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活動,并且積極開展同國內各法律院校同類社團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成立之初,中心下設團支部,主任,秘書處,事務部一部,事務部二部,事務部三部。秘書處(下設網絡組、刊物組、外聯組)的主要工作是辦公室日常事務,值班、負責接待來訪等。事務一部的主要工作為行政復議,勞動糾紛,婦女,兒童權益來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事務二部的主要工作為一部以外的民

事類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事務三部的主要工作為刑事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有其自己完整的章程,法律援助服務范圍,法律援助審核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守則,以確保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切工作能順利開展。

事物總在不斷發展中壯大,作為石河子大學學生面向社會開展的法律援助的專業性公益性社團,該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師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

石河子大學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發展到今天的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工作的需要,精簡了一些部門,其內部組織結構為委員會,團支部,主任,副主任,事務部,檔案部,外聯部和宣傳部部門。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動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待咨詢為日常工作。同時舉辦自成立以來的每年的重大法制宣傳日活動。例如,舉辦每年的“3&61590;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每年的“五&61590;一”、“六&61590;一”、“十&61590;一”校園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每年的“12&61590;4憲法宣傳日”普法宣傳活 動;并成功舉辦了首屆“十&61590;一物權法宣傳”活動,承辦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大學生暑期三下鄉”送法下鄉活動,以及協辦每年的“西域法學高峰論壇”。

在活動中,我們組織學生參加,邀請指導老師帶隊,接受相關的新聞媒的采訪報道。我們發放各種法制宣傳單,接待來訪咨詢,現場為他們解決疑難問答,提供解決辦法,若遇有重大案件,則有專門人員負責接待,并給予滿意答復。在三下鄉中,我們送出了法律咨詢,普法宣傳,法律援助,不僅發放法律法規傳單,接待咨詢,還進行了問卷調查,深入群眾,知群眾之所難,給群眾之所需,真正地做到了學以致用,服務群眾,并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來,共接待來訪咨詢上萬次,接待案例上千個,并案件近十余起,真正地幫助了經濟困難的公民,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9月2日,我校成功舉辦了“第三屆西域法學高峰論壇”。我國著名法學家,刑法學泰斗,武漢大學博士生導師,資深法學教授馬克昌來我校作專題講座,并高興地給法律援助中心題詞:“維護弱者權利,保護公平正義”。馬克昌教授治學嚴謹,學貫中西,享譽學界,與中國人民大學高銘暄教授合成為我國刑法學界的“北高南馬”。馬老對法律援助中心給予厚望,他希望我們能夠運用所學知識為弱勢群體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普法宣傳工作,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真正做到保護弱者權益,維護公平正義,我們將繼續努力,不辜負馬老厚望。

10月13日,我校再次成功地舉辦了“第四屆西域法學高峰論壇”。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朱蘇力,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室主任姜明安,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室副主任兼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院長王磊,刑法學研究室主任陳興良一行四人來到我校,分別作了專題講座,并分別高興地給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題詞,對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予了厚望。

三、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重要意義

從以上的論述可知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有著多方面的意義,下面筆者結合以上論述來具體分析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義。

(一)、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存在對學生的重要意義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個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為主要成員,并聘請校內外教師,律師為指導老師和顧問,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該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學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

根據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宗旨,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事務及開展的活動,(這些已在上文中論述過了,這里不在贅述)組織學生開展案例分析討論,論壇及模擬法庭等內部活動,提高了學生的基礎理論水平,使學生的專業技能更加堅實,還為對外援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由此可見,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首先為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法學專業學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學習,實踐平臺,有利于自身理論的提高,真正體現了“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61548;

其次,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學生提供了解社會法律需求的窗口,促進學生良好法律職業道德素質的形成。法援通過對外開展普法宣傳,法律咨詢與援助活動,幫助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為他們提供無償的法律咨詢,案件等,在很大程度上鍛煉了我們自己的專業技能,真正地做到了邊學習邊實踐,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效果。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能夠為貧困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創造一種很好的法律援助模式。“法援所承辦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貧困者的案件,這有助于學生了解社會最普通民眾的法律需求,使學生在承辦具體的案件中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在這樣的案件中進行律師職業道德教育所達到的效果是學生在課堂上不可能達到的。這有利于培養承辦案件的學生對于全社會特別是當事人的責任心,培養學生對于實現司法公正目標的奮斗、獻身精神。學生在辦案中能夠培養社會正義感和職業道德,從而使法律援助案件有質量上的保證。”&61549;

總之,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存在不僅可以使法援的成員學到法律方面的知識,更能學到社會實踐的本領。我們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服務于社會,不僅把我們所學的理論得到了應用,還鍛煉的我們的溝通交際等綜合能力。

(二)、大學法律援助對社會的重要意義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個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學生法律援助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學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從該中心的性質就能看出它的成立對社會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利用節假日和法制宣傳日開展的法律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法律法規,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知識,增強了他們的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使廣大群眾受益。另一放方面也為國家普法,進行法制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篇(8)

Abstract:The paper studi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rceived loss degree of products injuries incidents and brand loyalty ,as well as regulatory role that brand trust, brand feelings, consumer gender role play to it from the angle of perceived loss arising from the products injuries incidents.It is found that negative correlation relationships exist between perceived loss degree of products injuries incidents and brand loyalty ,and brand trust can positively moderate the relationship, the moderate effect of gender difference and brand emotion fails to be confirmed.

Key words:products injuries incidents; brand loyalty; brand trust; brand emotion

近年來,隨著消費者權益意識的覺醒,以及政府對于產品安全的重視,越來越多的產品出現以質量危機為核心的產品傷害事件,從SKII、汰漬、品客、雀巢、亨氏、可口可樂等曾經高高在上的國際品牌到巨能鈣、匯源果汁、光明牛奶、龍口粉絲等,可謂產品傷害事件更加頻繁,關于產品傷害事件的相關研究越來越成為研究的熱點。品牌的忠誠度是消費者實現持續購買,企業實現持續營銷的關鍵因素,也是企業品牌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指出品牌忠誠會給企業帶來諸多的營銷優勢,比如降低營銷成本、獲得更多的新顧客、積極的口碑傳播和顧客對競爭對手策略的抗拒制等。產品傷害事件的發生必然會對消費者的品牌忠誠度產生明顯的影響,現有的相關研究都集中在品牌忠誠度的相關領域,比如品牌資產、消費者的選擇集、購買意愿、感知風險等,本文以產品傷害事件的感知損失程度入手,研究其與品牌忠誠度變化之間的關系以及相關因素對這種關系的影響,以便為企業的產品傷害事件以及品牌管理實踐提供一定的基本理論支持。

一、文獻綜述

品牌忠誠度發展至今已有超過70年的歷史了,其淵源最早是從Copeland利用品牌一致性來了解并預測消費者購買行為起,目前至少有超過50種以上不同的品牌忠誠度定義。有學者認為品牌忠誠度是指消費者很有規則性的購買同一個品牌的產品,和有人提出消費者的品牌忠誠度應該包含行為及態度的忠誠。Oliver (1999) 將品牌忠誠定義為“始終如一地重復購買某偏好的產品或服務的一種深深秉持的心理承諾(commitment),即使發生有可能引發轉換行為的環境變化或營銷活動,還是會引發相同品牌或相同品牌系列的反復購買”[1]。Harris和Goode(2004)進一步將品牌忠度劃分為截然不同但又相互聯系的四個部分,即認知忠誠、情感忠誠、意動忠誠與行為忠誠四個構面。劉禮、周庭銳(2006)[2]研究了中國文化背景下的品牌忠誠度緯度,認為包括認知忠誠、態度忠誠與行為忠誠三個方面。

對于品牌忠誠度的影響因素,基于認知理論的觀點認為品牌忠誠可以看作經典“認知態度行為”模式的典型代表[3]。消費者的風險認知(Ratchford、Erdem、Andrew、Manraj等)是影響品牌忠誠度的重要因素,消費者的品牌忠誠可以降低消費過程中的選擇風險。Chaudhuri、Holbrook(2001)[4]認為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程度、滿意程度、消費時的情感、心境等都對忠誠度有明顯的影響作用。Jacoby等人人為他人的推薦行為也會影響被推薦人的品牌忠誠度,Gommans(2001)[5]基于網絡技術的發展,提出價值主張(value propositions)、品牌建設(brand building)、安全信任(trust andsecurity)、網絡技術(website technology)和客戶服務對電子商務過程中的品牌忠誠度的影響。鄒德強、王高、趙平(2006)[6]等認為品牌象征意義對品牌忠誠有顯著的影響作用。品牌象征意義對于品牌忠誠的影響存在性別差異,其作用女性強于男性。形象風險會調節品牌象征意義對品牌忠誠的作用,形象風險越高,品牌象征意義的作用越強。Odin Y,Odin N(2001)[7]研究了品牌敏感性對忠誠度的影響,認為品牌敏感性高情境下的重復購買,也是品牌忠誠的表現,反之則為習慣性購買。現有的研究成果還沒有涉及產品傷害危機與品牌忠誠度之間的關系。

產品傷害危機是專指企業營銷中的產品傷害危機事件。企業營銷中的產品傷害危機事件是指偶爾出現并被廣泛宣傳的關于某產品是有缺陷的或是對消費者有危險的事件(Siomkos, George J, Kurzbard, Gary, 1994)。產品傷害事件的種類很多,在產品責任危機的研究中,Smith, Larry(2003)對產品責任危機進行了分類[8]:(1)可辯解型(defensible):公司可以在媒體或法庭上澄清和證明產品是無害的、沒有缺陷的;(2)不可辯解型(indefensible):公司無法澄清和證明產品是無害的、沒有缺陷的,產品面臨召回或退出市場,公司可能遭受大量的民事訴訟。在此基礎上,方正(2006)[9]提出了將產品傷害事件分為可辯解型與不可辯解型,兩類產品傷害危機的分類依據是產品缺陷或傷害是否違反相關產品法規或安全標準。

關于產品傷害事件對消費行為的研究,崔金歡、符國群(2002)[10]認為產品傷害事件對品牌資產有明顯的影響,出現產品危害事件時,不管公司采用何種反應措施,強預期條件下較弱預期條件下造成的品牌資產損失小王曉玉、晁鋼令、吳紀元(2006)認為產品傷害事件會對消費者的選擇集的產生影響。方正(2007)認為可辯解性的產品傷害事件對消費者的風險認知、購買意愿具有明顯的影響,其中性別與感知風險具有顯著的調節作用。從現有的研究成果來看,對品牌忠誠度的研究主要集中一般營銷刺激活動所產生的品牌認知、識別因素以及在此基礎上產生的滿意度、信任度以及口碑、消費情景等因素上。對產品事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產品的選擇集、風險認知、購買意愿、品牌資產等相關領域。從推理的角度來看,對產品傷害事件、品牌忠誠度現有的研究成果均能表明兩者之間必然存在某種關系,但對此進行驗證的研究成果仍然非常薄弱,兩者之間的關系到底如何,中間存在什么影響因素,作用機制如何等都是研究機會點,也是本文的研究價值所在。

二、研究假設

Erdem(1998)的研究表明,當消費者知覺到購買新產品的風險很高時,會更多地選擇所熟悉的產品,即風險降低了多樣化選擇的傾向,鞏固了品牌忠誠[11]。Andrews和Manrai的研究得到類似結果,因此消費者的風險認知(Ratchford、Erdem、Andrew、Manraj等)是影響品牌忠誠度的重要因素。方正(2007)認為在可辯解型產品傷害危機中,顧客年齡差異會影響顧客感知危險強度;媒體對產品涉嫌存在危險的報道”和“媒體對公眾采取防范措施的報道”兩類媒體報道內容越多,顧客的感知危險越強。根據以上研究成果以及生活常識可以判斷,消費者認為產品傷害事件越嚴重,在該事件中受到的損失越大,其對該產品的感知風險將越大,消費者的感知風險越大越容易影響品牌忠誠度,因此,提出第一個假設。

H1:消費者對產品傷害事件可能造成的感知損失程度與品牌忠誠度呈負相關,即對潛在損失評價越高,品牌忠誠度下降越明顯。Chaudhuri、Holbrook(2001)為品牌信任可以促進消費者對特定品牌的忠誠,而以態度測量的觀點看,品牌忠誠也包含著信任的成分。在產品傷害事件當中,消費者對品牌的長期信任程度會明顯影響消費者對風險的認知,繼而影響消費者的品牌忠誠度。因此,提出第二個假設。

H2:品牌信任程度對產品傷害事件中的品牌忠誠度改變有明顯的調節作用,在高信任度情況下,產品傷害事件感知損失程度與品牌忠誠度改變低相關,反之則高相關。

Chaudhuri、Holbrook(2001)等的研究還發現,對品牌的正性情感反應,與品牌忠誠存在著較高的正相關,并且降低消費者對價格的敏感性很明顯。因此,消費者對品牌的喜歡程度以及好感程度對產品傷害事件中的品牌忠誠度改變有明顯影響。因此,提出第三個假設。

H3:品牌的喜愛程度對產品傷害事件中的品牌忠誠度改變有明顯的調節作用,在高喜愛程度情況下,產品傷害事件感知損失程度與品牌忠誠度改變低相關,反之則高相關。動因性行為策略指出男性與女性在信息處理上存在差異,人們在環境中對問題的解決更多是手段性的,以任務和目標為導向。這種行為在男性中較在女性中更強。社群性行為則更加以社會關系為導向,在女性中更強這從一個側面體現了人們與他人之間關系的導向在性別間存在差異,這種差異也有可能存在于消費者—品牌關系中。因此,消費者的性別特征會對產品傷害事件中的品牌忠誠度改變有明顯的影響,因此提出第四個假設。

H4:消費者的性別特征對產品傷害事件中的品牌忠誠度改變有明顯的調節作用,女性消費者的品牌忠誠度下降可能更大。

三、實證研究

(一)研究方法

對于因果關系的探索,使用最多的方法是實驗法,也就是通過虛擬的刺激去測試被試的反應,這種方法不可避免地存在虛擬刺激與真實刺激之間的差異導致外部有效性的降低的問題。另一類方法為通過對現實世界中發生的類似事件進行調查,通過受訪者回憶當初的情況以及針對現有的情況進行回答來探查消費者的反應,這種方法也存在受訪者通過回憶進行回答時,其回答的結果可能已經受到相應的產品傷害事件的影響以及回憶結果的不準確性等負面影響的問題。考慮到產品傷害事件經常都在頻繁發生,有條件對剛剛發生不久的產品傷害事件進行調研,因為間隔時間很短,因此,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該方法的效度。因此,本文采用調查法的形式來進行研究,以剛剛發生不久的麥當勞反式脂肪酸事件作為調查研究的對象。麥當勞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而且作為“洋快餐”的代表,消費者對它的喜好程度存在明顯的差異,能夠有效測試品牌喜好程度的調節作用,因而使合適的研究對象。

(二)預先研究

1.測項發展

自變量:產品傷害事件的感知損失程度,Keller(1998)認為品牌包含功能性利益、象征性利益與情感性利益。產品傷害事件發生后,消費者所感受到的必然是利益的損失,因此,產品傷害事件發生后的感知損失程度能夠代表產品傷害事件的大小,也必然包含以上三個測項,即產品質量、性能滿足需求的程度、使用該產品個人形象受到的負面影響程度以及消費過程中的愉悅程度。

因變量:品牌忠誠度,采用Harris和Goode(2004)的觀點,即分為認知忠誠、情感忠誠、意動忠誠與行為忠誠四個構面,以此為基礎,吸收Jacoby、Chestnut(1978)等提出的量表,發展出下列的測項。即:下次我會重復購買該品牌、我愿意花更高的價格購買該品牌、我仍然喜歡該品牌、我愿意向他人推薦該品牌。

調節變量:品牌情感采用一個測項,即對品牌的喜歡程度。品牌信任采用一個測項,即該品牌值得信賴。

所有的測項都采用7級利克特量表的形式測量:“1”代表“完全不贊同”或“完全不可能”;“7”代表“完全贊同”或“完全可能”。

2.測項優化

為進行問卷的效度與信度分析,事先發放了50份初步設計的問卷進行試填。調查對象為對麥當勞產品比較熟悉的大中學生。運用SPSS13.0統計軟件對嘗試性訪問的數據進行了可靠性分析,所有測項的Item to Total 大于0.4的指標。通探索性的因子分析(EFA)來驗證問卷的因子結構,KMO值為0.638。采用主成分法提取4個因子后,累計可以解釋的方差為71.70,第五個因子能夠解釋的方差降到0.719。對這3個因子的載荷進行斜交旋轉。每個變量在相對應的因子上的因子載荷都大于0.50,在其它因子上的載荷都小于0.5,表明問卷的因子結構與預先的假設基本一致。在探索性研究當中,Cronbach a 值0.691,每個因子的Cronbach a 值均大于0.5,結果表明量表是可靠的。

(三)正式研究

1.樣本結構

采用便利抽樣法,在成都市的大學、中學以及公共場所總共發出問卷250份,有效問卷194份,回收率為77.6%,本量表測項數為8個,樣本數量大于測項數的10倍,樣本量足夠。受訪者結構為:男性為52.1%,初中生為29.2%,本科生為26.6%,研究生為31.3%,20歲以下的比例為31.1%,20-30歲之間的比例為26.4%,30-40歲之間為34.7%,40-50歲為6.7%,50歲以上為1%。

2.假設檢驗

問卷測項之間高度相關,具有共同的因子結構,因此取傷害事件感知損失的3個測項得平均值為總體感知損失程度(PH),取品牌忠誠度中的四個測項的平均值作為總體的品牌忠誠度(BL)。

H1假設: 以感知損失程度為自變量,品牌忠誠度為因變量,建立一元線形回歸方程進行回歸分析。結果如下。產品傷害事件的感知損失程度對品牌忠誠度有明顯的負面影響,H1假設得到驗證。

H2假設:為驗證品牌信任程度對感知損失與品牌忠誠度之間關系的調節作用,以感知損失與品牌信任度為自變量,以品牌忠誠度為因變量,建立多元線形回歸模型,結果如下,假設得到驗證。品牌信任程度對品牌忠誠度與感知損失之間有明顯的調節作用。

H3假設:為驗證品牌喜愛程度對感知損失與品牌忠誠度之間關系的調節作用,以感知損失與品牌喜愛度為自變量,以品牌忠誠度為因變量,建立多元線形回歸模型,結果如下,假設沒有得到驗證。

H4假設:為驗證消費者的性別對感知損失對品牌忠誠度兩者之間關系的調節作用。我們需要比較感知傷害損失程度的回歸系數在男性樣本和女性樣本之間是否存在顯著差異。我們采用多層線性模型(HLM,軟件版本6.02a)來分析這個問題,以受訪者個體作為模型中的第一層,其中感知傷害損失(PH)程度為自變量,品牌忠誠(BL)為因變量;以性別作為模型中的第二層,第二層方程不包括預測變量。模型為:

Level-1 Model:

BL=B0+B1+B1*(PH)+R

Level-2 Model:

B0=G00+U0

B1=G10

分析結果如下,結果顯示,回歸系數隨機效應χ2檢驗的結果顯示:回歸模型的截距在性別之間不存在顯著差異(p=0.298),即男性和女性品牌忠誠的平均水平不存在顯著差異;感知損失程度的回歸系數在性別之間不存在顯著差異(p=0.353),即對于相同的感知損失水平,品牌忠誠度的下降在男女之間不存在顯著的差別,H4假設沒有得到驗證。

四、結果討論

本文以麥當勞快餐在不久前爆發的反式脂肪酸事件為例,通過問卷調查詢問受訪者在事件爆發前后對該品牌的忠誠度變化來研究產品傷害事件對品牌忠誠度的影響。研究發現,消費者對產品傷害事件可能導致的損失感知程度與品牌忠誠度呈明顯的負相關關系,感知損失越大,品牌忠誠度越明顯,假設1得到驗證。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度對產品傷害事件感知損失程度與品牌忠誠度的改變有明顯的調節作用且呈現明顯的正向調節關系,假設2得到驗證。根據Chaudhuri、Holbrook(2001)等人的研究成果推斷,消費者對品牌的喜愛程度對產品傷害事件感知損失程度對品牌忠誠度的影響應該有正向的調節作用,即假設3。但本次調查的結果對假設3沒有能夠驗證。沒有能夠得到驗證的原因應該是在產品傷害事件主要都是產品質量、性能方面的缺陷,這類產品本身的質量、性能缺陷可能直接影響到消費者對品牌的功能性利益感知,而功能性利益又是情感性利益的基礎。因此,相對于功能性利益而言,代表品牌情感性利益的品牌喜愛在產品傷害事件中相對而言已經微不足道。縱然以前對品牌有好感,但在產品傷害事件當中,對于品牌的重復購買、高價購買以及推薦購買意愿仍然會出現明顯下降的趨勢,因此調節作用不顯著。對于假設4,基于男、女性在信息處理等方面的差異推導出男、女性在產品傷害事件中品牌忠誠度的改變程度應該存在差別,但本次研究沒有能驗證該假設,理由同上,即相對于在產品傷害事件中非常明顯的品牌功能性利益損失,基本自我保護機制的作用,男、女性在產品傷害事件中的反應模式沒有顯著的差異。

對于營銷實踐工作者而言,通過本次研究能夠非常清楚地知道產品傷害事件對品牌忠誠度有非常明顯的負面影響,因此,必須在企業的營銷管理體系中應該建立、健全企業營銷安全控制系統,盡力避免產品傷害事件的發生。同時,還必須注重公司與企業品牌的建設,承擔企業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遵守對消費者的各項諾言,妥善處理消費者的各投訴,提升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感,這樣才能確保,即使在發生產品傷害事件的情況下,才能盡可能避免消費者忠誠度的改變。

本文研究的不足之處在于研究的對象僅有麥當勞,其它產品在這方面的特殊性是否一致還需要進一步通過對不同層次、不同消費行為類型的品牌的研究來消除顧慮。進一步提升研究的外部有效性。此外,對于產品傷害事件對消費滿意度、感知風險等與品牌忠誠度改變密切相關的變量在其中的作用機制還需要做進一步的探索與研究。

參考文獻

[1] Oliver, Richard L. “Whence Consumer Loyalty?” Journal of Marketing, 63 (Special Issue), 1999:33-44.

[2] 劉禮,周庭銳.國內消費者品牌忠誠構面研究[J].統計與決策,2006(8):172-174.

[3] 丁夏齊,馬謀超,王詠.品牌忠誠:概念、測量與相關因素[J].心理科學進展,2004(12):594-600.

[4] Chaudhuri A,Holbrook M.The Chain Effects from Brand Trust and Brand Affect to Brand Performance:The Role of Brand Loyalty.Journal of Marketing,2001,65(2):81-94.

[5] Gommans M,Krishnan K S,Scheffold K B.From Brand Loyalty to E-Loyalty:A Conceptual Framework.Journal of Economic andSocial Research,2001,3(1):43-58.

[6] 鄒德強,王高,趙平.品牌象征性利益對品牌忠誠度的影響——感知風險與性別差異的調節作用[Z].優秀論文交流稿.

[7] Odin Y,Odin N and Valette-Florence P.Conceptual and operational aspects of brand loyalty: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Journal ofBusiness Research,2001(53):75-84.

[8] Smith, Larry.“Media Strategies in Product Liability Crises”, Of Counsel, Sep, 2003,22(9):6-11.

篇(9)

一、發展電子商務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

電子商務是建立在計算機網絡基礎上的極具變革性的商業運營模式。隨著Internet的發展,Internet已成為全世界規模最大、信息資源最豐富的計算機網絡。Internet本身具有的開放性、全球性、虛擬性、自由性的特點,也成為電子商務的內在特征。電子商務的本身屬性決定了它必然會沖擊原有的法律體系,出現一系列新的法律問題。

1.電子交易的安全性問題

電子交易的安全性問題是阻礙電子商務發展的最大問題。國內不少專家學者認為,電子商務是Internet技術應用的全新方向,是建立在技術性的網絡系統基礎上,它源于技術,因此,電子商務發展中出現的問題也只有技術的提高才能解決,即通過防火墻、加密技術、數字簽名、身份認證等技術,來確保網上信息流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賴性。但是,就目前而言,技術的提高并沒有解決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應用比較廣泛的由Netscape公司于1994年推出的安全套接層技術(SSL:SecuritySocketLayer)有明顯的安全隱患。而于1996年2月,由VISA與MASTERCARD兩大信用卡國際組織共同發起的保障在Internet上進行安全電子交易的Scr協議(SecurityElectronicTransation)雖然比較好地解決了現階段的電子商務交易的安全問題。但是,實踐證明,純技術性的防范手段不能對各種惡意攻擊和網絡犯罪起永久性的制約作用。只有法律和技術的雙管齊下,才能維護和保障電子商務的穩健發展。

2.電子合同的法律問題

電子合同是數字化的,根本不同于傳統的書面合同,這使得電子合同效力的認定及操作問題變得非常復雜。

我國電子商務立法中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11條關于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及第33條關于當事人采用數據電文訂立合同可以“要求簽訂確認書”的規定。前者承認了電子合同的合法性,后者涉及電子合同生效的要求,是對電子合同法律效力實現方式的一種有益探索。另外,《合同法》第16條、第26條規定了電子合同的生效時間、承諾的生效時間及合同成立地點,但是僅有以上幾點,電子合同仍無法操作。

為解決電子合同的法律問題,中央有關部門及地方如上海、廣州等城市紛紛頒布了一些法律法規。這固然是對電子合同法律問題的探索和嘗試,然而,法出多門,必然與電子商務的無界性和自由性相沖突,最終還是阻礙電子商務的發展。

3.電子商務認證的法律問題

數據資訊的商業化應用,使得認證機構(CA:CertificateAuthority)的服務成為電子商務的必需,否則,電子商務交易形式就可能因為缺乏中介信用而無法發展。

認證機構的核心職能是發放和管理用戶的數字證書,它提出的是經過核實的、交易雙方都關心的基本信息和信用證明,通常包括交易人是誰、在何處、以何種方式電子簽名、其信用狀況如何等。

目前,有不少地區、部門甚至企業都建立起認證中心,存在不少的隱患:一、認證機構是一種專業化的信息服務機構,并非一般的實現某種商業利潤的機構。它對交易各方負有特殊的職業義務,這種義務是一種社會責任,是一種倫理道德。一旦出現認證機構偏袒交易一方或出賣交易方的信用信息等不公現象,法律有何規定?二、從營業目的來看,認證機構屬于公共企業,以向全社會提供電子商務交易信用為已任,并非追求單純的經濟利潤為已任。它的利潤來自其規模化的業務服務。

國內許多專家學者認為,目前,司法公證應介入電子商務,充當認證機構的角色,以避免電子商務法未出臺前發生認證機構的法律糾紛。但這對司法公證部門的信息化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知識產權問題

電子商務的無形化使知識產權保護更加艱難。

網絡上的諸如域名、網頁上各種各樣的文章、圖像、聲音、軟件及網頁的商標所涉及的商業秘密等都會牽涉到專利權、商標權、版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問題。因此,保護知識產權與發展電子商務有著密切的聯系。

國際組織包括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和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紛紛制定了有關的條約,來保護知識產權。如1996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通過的《版權條約》,1996年6月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通過的《電子商務示范法》(ModelLawonElectronicCommerce)。

5.隱私問題

最近,美國《商業周刊》進行了一項有關電子商務的隱私權方面的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人擔心個人隱私外泄,而且很多人把拒絕電子商務歸究于個人隱私的無法保障。因此,在個人隱私問題上,各國政府應相互配合,在法律層次上和技術層次上進行廣泛合作,尋找出現尊重個人隱私,又允許個人自由,同時也允許政府以恰當方式進行管理的最佳方式。

6.電子商務的管轄權問題

因電于商務具有全球性和開放性的特點,使各國政府都非常關心電子商務的管轄權。各國政府都希望本國法院擴大管轄權,以維護本國利益。如果管轄權問題處理不當,定會引來各國問不必要的糾紛。因此,各國應相互協調,以國際法的形式確立電子商務管轄權的操作規則。

當然,電子商務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遠不止上面幾個問題,還有如電子商務運營模式的法律保護、電子商務的稅收等問題,這都需要人們以務實的態度逐一加以克服。

二、借鑒國外電子商務的立法經驗

國外的電子商務的法律建設伴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已經走過多年的路程。

如果沒有一個成熟的、統一的法律系統來仲裁電子商務的各種糾紛,人們對電子商務就會望而卻步。世界各國多年的立法實踐經驗成果相當豐富,我們應充分借鑒和吸收成功經驗,服務于中國的電子商務立法。

三、電子商務立法的基本原則

1.立足于國際立法趨同的取向

力爭與國際立法趨同是由電子商務的無界性和自由性決定的。中國電子商務立法只有爭取與國際立法接軌,才能參與全球性的經濟競爭。新加坡的《電子交易法案》幾乎全部吸收了《電子商務示范法》的有關規定,同時根據《電子商務示范法》的精神增加了一些內容,如網絡服務提供者責任、認證機構及數字簽名的法律標準和驗證、電子記錄和簽名的政府作用等;像《美國電子商務綱要》第四原則所述,政府應該承認Internet的獨一無二的特征,現有的法律規章凡屬可能妨礙電子商務發展者均應修訂。

2.研究《電子商務示范法》尚未涉及的問題

《電子商務示范法》尚未涉及的法律問題,一般指未發出通知或通知錯誤的責任問題、電子提單問題、合同訂立的時間和地點、要約和承諾問題,還有稅收、金融、信息安全、市場準入、知識產權、司法管轄和國際協助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等。

此外,中國的電子商務立法還應遵守以下原則:

1.體現國家意志,把國家利益放在第一位;

2、有利于電子商務發展,而不是制約和阻礙;

篇(10)

進入21 世紀以來,我國高等法學教育快速發展,體系不斷完善,培養了一大批優秀法律人才,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貢獻。但我國高等法學教育還不能完全適應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需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還不夠深入,培養模式相對單一,學生實踐能力不強,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不足。實際是法學畢業生對法院、檢察院和律師事務所的實際運作方式缺乏了解,缺乏對具體案件進行分析和解決案件實際問題的能力,缺少必要的法律職業技能訓練,教學實踐不到位。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2011 年出臺了《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指出“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成為我國高等法學教育改革發展最核心最緊迫的任務”,“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是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重點”,強調要適應多樣化法律職業要求,強化學生法律實務技能培養,提高學生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教育部部長袁貴仁也指出,“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將深入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堅持‘寬口徑、厚基礎、提能力、多樣化、強協同’,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模式,著力增強法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社會責任感”。[1]

一以職業能力為導向的實踐教學能夠更好地實現法律碩士培養目標

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具有職業性的本質屬性,是一種高層次的職業教育。[2]法律碩士是專業學位之一。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學、學術、實務多方面為指向,而法律碩士則是以致用、實務為指向。專業型碩士相對于學術碩士培養最大的特色是培養現在市場緊缺的應用型人才,職業實踐技能培養是專業碩士培養過程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3]關于法律碩士教育,國務院學位辦對各類法碩設定的培養目標分別是:全日制非法本法碩———“為法律職業部門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高層次的復合型、實務型法律人才”;全日制法本法碩———“為法律職業部門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高層次的專門型、實務型法律人才”。首先,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與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與專業實踐的基本功能天然地吻合。法律碩士教育在于培養高層次、復合型、實踐型的法律人才,具有顯著的職業教育特點,實踐教學的內容要求高,時間長,而專業實踐產生的原因之一,正是出于對傳統學院式教育難以滿足法律職業的需要而創新的結果,它是職業性法律教育的典型。專業實習的實踐性,吻合了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實踐教學是法學教學的重要環節,在法學教學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僅有利于提高學生對法律理論和法律制度的理解與掌握程度,而且有利于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能力和創新能力,適應法學教育目標和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4]其次,法律碩士生源背景有利于開展專業實踐。法律碩士生在學習法律前已經獲得了法學或法學之外的本科學位,而且在本科階段已經進行過專業實習和見習,具備了一定的實踐基礎,積累了實習經驗,他們的認知能力、學習能力和社會常識都大大提高,能動性和活動能力要比本科生更強。相比較于法學本科生和法學碩士研究生,法律碩士生在開展專業實習方面具有相當明顯的優勢。第三,具有法律碩士招生資格的高校一般都有較強的法學實力,普遍建立了專業實習和實踐基地,為開展法律碩士專業教學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專業實踐平臺建設與專業實踐價值

法律碩士培養目標和要求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具有內在的一致性,而且兩者都強調法律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有機結合,法律碩士教育是體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目標和要求的主要載體。建設法學教育實踐平臺,加強與實際工作部門的密切聯系,是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的著力點和突破口。專業實踐教學基地是學生了解社會、參與實踐的重要途徑,是第一課堂的有效延伸,建設好校內外實踐基地,完善實踐教學平臺,是培養法學專業學生實踐素養、提高他們實踐能力、實現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保障。[5]首先,校內實踐平臺是實踐教學的基礎。校內實踐教學場所,如模擬法庭、法律診所、法學援助中心可以確保案例研習、法律談判、模擬法庭演練、法律援助開展具有模擬化場景和現實空間。其次,積極拓展校外實踐教學基地。校外實踐基地能夠使學生的法律實踐具有一個真實的環境狀態,使得學生們在這樣的環境中去理解法律、運用法律,培養初步的具有運用法律和知識的技能。第三,落實雙師互聘舉措,推動法學理論與法律實務深度對接,形成合力協同培養機制。“卓越培養計劃”提出要探索“高校———實務部門聯合培養”機制,加強高校與實務部門的合作。培養單位與法律實務工作部門之間應緊密合作,密切配合,著力增強實踐能力,推動專業學位與職業資格有機銜接,努力在提高法律碩士教育質量和人才培養使用效益方面邁上新臺階。體現在實踐教學中就是要組建專兼職結合的“雙師型”實踐教學隊伍,共同制定實踐教學方案,共同承擔實踐教學課程,共同指導學生實習實訓。學校定期選派教師到實務部門掛職鍛煉,實務部門定期選派有經驗的業務骨干來學校指導,使學生在真實的司法實踐活動中學習。

實踐基地能夠為法律碩士提供獲取直接的、第一手經驗,演練解決社會問題所必要的技能的實戰機會;為學生如何從經驗中學習和如何獲得技巧提供了理想平臺。專業實習涵蓋的實踐性、技能性以及真實的辦案環境十分符合法律碩士培養目標的要求,法律碩士教育的目標和特點有利于開展專業實踐,法律碩士教育的發展歷程和特色決定了開展專業實踐具有先天的優勢條件,因此,專業實踐具有課堂學習不可替代的作用。彌合法學院理論教育與實踐間的差距,彌補課堂教學偏重理論講授的不足。對學生所學的各種實體法和程序法進行融會貫通,較好地體現理論教學與職業訓練相結合,彌補法學教育存在的職業訓練不足的缺陷。激發學生專業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對教師改進教學方式,提高教學水平和能力產生促進作用。

三法律碩士專業實踐的目標、規劃與方案

(一)專業實踐目標

法律碩士專業實踐旨在按照法律碩士培養目標對高素質法律人才的要求,結合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的項目任務,把法律碩士的實踐教學貫穿于法律人才分類培養、高校實務部門聯合培養、強化法學實踐教學環節、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等全過程進行規劃、設計和管理,并在實踐過程中注重過程管理,加強學生職業意識、職業倫理教育,增強學生服務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通過專業實踐,使學生在法律職業思維、職業語言、法律知識、法律方法、職業技術等方面達到法律職業從業技能的要求,確保法律碩士在實踐過程中切實增強實務能力:面對社會現象和案件,能夠運用職業思維和法律原理來觀察、分析、判斷和解決;較熟練地運用法律術語;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與法學知識;較熟練地掌握和運用非訴訟法律事務以及法律事務的組織與管理;有起草規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經驗。

(二)實踐規劃、方案與具體內容

1 實踐教學與專業實習實務融通,校內校外相結合。法律碩士的實踐教學時間為1 年,遠遠長于本科生,有利于機動靈活地安排實踐教學。由于實踐教學內容的復合性,可考慮不嚴格劃分法律文書、法律談判訓練與專業實習的過程,而是將不同階段有機融入到整個實踐過程中。同時充分利用學校現有資源,加強校內實踐環節,搞好案例教學,辦好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嘗試引入“個案全過程教學法”,即教師精選案例,分階段將個案的相關材料全部發給學生。學生根據這些案件材料,去了解研究案件事實,并在此基礎上查找和研究相關法律規定甚至類似案件的處理,確定案件的訴訟策略,撰寫相關法律文書,參與小組和課堂討論甚至模擬法庭的辯論、教師的點評等活動的授課方式。其目的是讓學生以職業律師的思維方式,對案件進行全局性、整體性、綜合性的分析與思考,從而加深學生對整個部門法理論和法律問題的理解與運用。[6]

2 實習地點的選擇與輪換。實習地點不固定,安排學生在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機構、公證處或司法等實務單位或政府法制部門、企事業單位法律工作部門實習定期輪崗,幫助學生自覺實現角色轉換,熟悉不同司法部門和不同法律工作部門的工作流程、方式方法、任職要求,提高法律碩士的職業素養。

3 校內外導師的具體安排。在實踐教學中,不斷加強與深化高校與實務部門的合作,共同制定培養目標,共同設計課程體系,共同組織教學團隊,共同建設實踐基地。校外實習單位指導教師與校內的學業導師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以法明案,以案釋法,促進實踐能力與理論水平共同提高。在實踐過程中有的放矢,指導和幫助學生發現和提煉學位論文素材。法律碩士論文內容應著眼實際問題、面向法律實務,重在反映學生運用一定的理論與知識綜合解決法律實務中的理論與實踐問題的能力。提倡學生在實踐過程中發現與提煉問題,采用案例深度分析、研究報告、專項調查等形式完成畢業論文。

4 實踐教學的具體內容。我們在安排法律碩士實踐的具體內容方面,主要有以下幾點:⑴頂崗上班。安排實踐的法律碩士生必須按照各實踐單位的要求準時上班下班,并遵守各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各單位指導教師的要求。主要讓學生了解實務部門的工作狀況、工作環境和工作流程。⑵擔任書記員或律師助理的部分工作。在實習單位指導教師的帶領下工作,如整理案卷,歸納案件的爭議點,歸納證據疑點,參加提審或者會見被告等。主要讓學生親力親為,親身體會辦理案件的過程,而不再是辦理案件的旁觀者。⑶觀摩開庭、旁聽或參加法官、檢察官、仲裁員或律師的案件討論。在法院、檢察院、仲裁委和律師事務所實習的學生,隨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多輪次觀摩、旁聽開庭,了解案件審理的全過程;隨檢察官提審犯罪嫌疑人,或者隨律師會見被告、會見當事人。實習過程中學生與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密切接觸和交流。讓學生了解案件辦理的真實過程,體會將學過的法律綜合運用于實踐的法律操作技能,并獲得指導教師的寶貴經驗。⑷記實習日記和交流。要求學生記實習日記,將實習的所見所聞所想寫成書面日記。實習日記與最終的實習報告一起,作為評判實習成績的主要依據。

鼓勵同學間對實習中遇到的問題發表意見,暢談實習的感受。在實習、交流、暢談中,深化對法律的理解,對法律實踐活動的感受得到提升。⑸實習鑒定和實習報告。實習結束時,各實習單位要給每位實習的學生出具實習鑒定,對學生實習期間的表現,包括態度、責任心、專業水平和能力等方面作出評價。實習結束回校后,每個學生要提交一份不少于5000 字的實習報告,對自己的實習進行總結。⑹實習成績評判。由學校指派的帶隊教師,根據實習日記、實習單位的鑒定和實習報告的綜合評定,給出每位實習學生的實習成績。⑺模擬法庭。在校內,以法律碩士為主體,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吸收廣大本科生參與,由法律碩士加以具體安排和指導。⑻診所教育和法律援助。具體由兼職從事律師的指導教師負責,課堂教學圍繞相關案件,采取提問、討論、模擬、反饋等方式,在互動交流中,讓學生自己獲得事實和法律上的認識和判斷。課堂外,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為弱勢群體提供實實在在的法律幫助,自主完成案件的任務,對案件的全過程負責。⑼法制宣傳。組織法律碩士,在3·15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12·4 國家憲法日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活動,解答廣大同學和社會群眾的法律問題,宣傳普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常識,弘揚法治精神,同時也培養法律碩士熱心公益、服務社會、以所學所知所能回饋社會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法律碩士全面適應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需求的素質能力。

參考文獻

[1]袁貴仁.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R].人民日報,2014-12-12.

[2]高鴻.改革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完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J].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14(21).

[3]李祥,何月順.基于校企結合的專業碩士職業實踐技能評估體系與平臺構建研究[J].職教論壇,20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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