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01 17:35:08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喪葬禮儀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孝”道是儒家倫理的核心,孝文化是儒家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深受儒家文化影響的沂蒙文化對儒家“孝”道觀尤其重視。在很多人眼里,喪禮也是衡量子女對父母是否盡孝的一個標準 如孔子認為,“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先進》)荀子也認為,“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終始也。”(《荀子?禮論》)按照孔子與荀子的觀點,父母活著要對其盡孝,死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禮儀為其辦喪禮。通過調查研究我們發現沂蒙大部分地區喪禮都是嚴格按照當地流傳下來的喪葬習俗進行的。而這種喪俗文化則是圍繞“孝敬”和“尊禮”進行的,喪禮程序十分復雜。
一、死者將要逝世時的喪葬習俗
在沂蒙地區老人病篤彌留之際,在家的兒女要日夜侍奉,不離左右,并要給在外的兒女捎話傳信,催其速返。兒女在接到消息后,日夜兼程,往回趕。如果見不上,不但老人不會瞑目,就連兒女也是終生遺憾,還會被人們指為不孝。
未咽氣之前,家人把將去世之人背到“明屋”。明屋,也稱為“堂屋”或“正屋”。這是對古代“壽終正寢”思想的繼承,如《儀禮?士喪禮》就曾說:“死于適室,用殮衾”。在給將死之人穿壽衣之前,兒、女兒媳需為死者凈身。咽氣之前必須把壽衣(俗稱“老衣”)穿上。穿戴過程中要呼喚“爹(娘)給你穿衣裳,穿上衣裳再上路”,以示生者對死者的孝順。
二、死者逝世后的喪葬習俗
首先,全家舉哀痛哭。以黃表紙(也叫火紙,稱作蒙臉紙)蒙在死者臉上。其次,在死者遺體正對著正門的地方放一張小桌,將死者牌位立在桌上,供上酒菜、茶等,除此之外,在死者庭院里也需放一張桌子,點上香火,擺上菜、酒,立上死者牌位。再次,還要在逝者的頭前點上一盞燈,沂蒙人稱“指路燈”。《施燈功德經》指出,人死后會進入可怕的黑暗境地,此時有一盞燈的話,則是一種西天之路上的引路明燈,起到超度亡魂的作用。
三、圍繞死者的喪葬習俗
潑湯、辭靈、送盤纏、送殯、喪宴、燒七、五七送靈、上墳、請家堂等這些都是死者的喪葬依禮而產生的各個環節。這些環節的進行離不開指客。指客即喪事總管,在筆者走訪過程中發現沂蒙地區幾乎每個村里都有指客,一般為分為男指客和女指客。以上所有的環節幾乎都是在指客的領導和指揮下完成的。指客指揮孝子孝女“尊禮”而行,如果違背即被視為不孝,遭全村人唾罵。
各個環節數出殯最為繁瑣。出殯時,兒子抱著死者的牌位,后面跟著死者的親朋好友,去往土地廟拜別土地爺,進行“拉魂”。“拉魂”完成后,親朋跪在一個比較寬敞的地方,眾男賓客輪流行禮,大禮行路祭等,把牌位放在扎好的“馬”上,(男騎馬,女騎牛)點燃,預示亡靈乘馬而走。舉行摔老盆儀式。在棺材的前面,有主事人在死者長子頭上繞一圈摔碎,這一特殊的喪儀將摔盆者與死者的關系一舉拉近,甚至確立了繼承的關系。盆摔碎后,就如一聲號令,杠夫迅速起棺,摔盆者扛起引魂幡,駕靈而走。上林入葬。
在各個環節中 “哭喪”,顯的尤為重要。它既體現了依禮而行的特點,也透露出死者親屬的悲痛之情。哭喪,顧名思義就是以哭的形式寄托親人去世的哀思,以唱的形式紀念長輩的生平事跡。哭喪儀式貫穿在喪儀的始終,大的場面多達數次,而出殯時的哭喪儀式是最受重視的。出殯的時候必須有全體后代尤其是男人們唱哭,否則按照民間舊俗就會被視為不孝。另外,哭的音量大小也非常重要,如果哪家死者在黃泉路上沒有響徹天地的哭聲相伴,便在方圓數十里傳為笑柄,其子孫后代也要被人們視為不孝,大逆不道。
在守喪期間,死者的兒子見到村里的老人后都要下跪磕頭,俗稱為“賠罪”。沂蒙地區的人民認為自己的親人死去,是因為自己沒有好好孝順的原因,所以見到老人之后都下跪磕頭,希望可以減輕自己的罪責。
在喪禮一百天之后,由死者的子女帶著酒菜茶紙錢等去墳墓前祭拜死者,俗稱燒百日。 “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禮。禮有五經,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禮。是故,唯賢者能盡祭之義。” 【1】因此以后每逢春節、清明、家有重大事情(如喜事上“喜墳”)、以及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等節日親人都要來上墳以示孝心。
至此,所有的喪禮儀式全部完成。在此之后的三年,死者的家人過年不得貼對聯,貼也只能貼綠色的,不得放鞭炮,門前不放攔門棍,家里有人結婚也不是能貼紅對聯等等。三年之后才可按照正常情況進行。
四、沂蒙喪葬文化評價
喪葬中的諸多環節是人類一種寄托哀思的外在表現形式。在任何社會,作為一個家庭組織來說,父母內心深處是渴望子女孝敬的,正所謂:“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2】 喪葬文化本身除了表達對親人逝去的懷念和哀傷,向社會和下一代傳輸孝的意識外,還是對親友精神的撫慰,更是一個地方文化的傳承。但是從沂蒙地區的喪葬習俗可以看出,沂蒙老區的喪葬文化十分繁瑣,攀比浪費十分嚴重,甚至出現擾民現象。對于其中的優點我們要繼承,而糟粕我們也必須摒棄。
首先,沂蒙喪葬文化中所反映出的孝道、崇禮、感恩思想值得我們繼續傳承和發揚。喪葬儀式的進行不僅可以增強家庭內部團結、傳承中華傳統美德,還可以以敬后人,改變社會上不尊老孝老的不良現象,增強尊老愛幼的良好的社會風氣等。這些是我們需要繼承和發展的。現在社會的忙碌使親戚的距離越來越遠,作為一種儀式的葬禮,平常不聯系的人聚在一起,群策群力,在葬禮的過程中,長幼有序,加強了宗族觀念,產生了家族凝聚力。同時,在喪葬的過程中,協調矛盾,處理事務,協調關系,并通過以后的上墳等活動增加了血親之間的融合。并且在儀式中,長輩和晚輩之間,晚輩之間互相認識,確立了人倫關系,對日漸渙散的社會關系是一種改善。因此我們要善于“揚”,取其精華。
其次,喪禮儀式過于繁瑣,喪禮過程浪費嚴重,很多人為博一個孝名和顯示自家富裕,講排場、比富裕,導致了經濟負擔。準備的棺木、“五七”時所燒的用品、死者衣物的焚燒等則導致了環境污染。喪禮過程中五服之內很多人請假多天參加;中間鼓手奏樂連續幾天通宵達旦吹奏,影響了很多人的工作和生活。對于這些鋪張浪費、損害公共環境、影響了很多人的工作和生活等陋習,我們也要善于“棄”。改變這些封建陋習,沂蒙老區的喪葬文化才會呈現健康發展的道路。
沂蒙老區的喪葬習俗文化只是我國喪葬文化的一個縮影,它所反映的問題也較具普遍性,通過建立現代喪葬制度、進行民眾宣傳教育、反對封建迷信、倡導節儉治喪等措施,進一步的改進喪葬文化中與現代化發展不相適應的部分,在保留良好思想的同時摒棄糟粕,我國的喪葬文化才能健康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禮記 作者: 崔高維 出版社: 遼寧教育出版社
【2】汪受寬,孝經譯注?喪親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第一條 契約之標的
一、本契約之標的以乙方在附件一所指定的項目為范圍。
二、乙方就其所指定之項目,必要時亦可增減,甲方不得拒絕。甲方對于乙方所指定喪葬服務之請求,應積極配合并按其專業為乙方完成喪葬禮儀服務。
三、如因法院命令或法令規定,無法依乙方選擇之火葬或土葬方式處理時,乙方得更改之。
第二條 契約之對價
雙方同意本契約之服務或商品之價格,如有增減應按附件所列價目表所定之價格計算之。如另行議價,甲方不得任意哄抬,亦不得巧立名目索取任何額外費用。
第三條 服務質量之擔保
甲方應擔保履行本契約勞務之人應具有專業之技能、倫理與敬業精神。必不得提供妨害善良風氣之商品。
第四條 契約之終止或解除
一、乙方得隨時終止或解除本契約全部或部分,但應給付甲方已完成服務之報酬,或已發生之必要、合理之交通費用。
二、終止時甲方未提供之勞務,甲方不得索取報酬。但因該項勞務所需之鮮花、時果或其它易腐敗之商品,如已購買且放置于靈堂或乙方處所者,乙方應依附件一之價目表支付價款。
三、前二項之費用,均不得逾越本契約約定之總價額。
第五條 乙方協助事項
乙方于甲方履行遺體接運服務時,應協助甲方完成,如因非可歸責于甲方之事由,致使甲方無法履行遺體接運的服務時,乙方應自行完成。如因非可歸責于乙方時,乙方得終止或解除本契約,但應給付甲方因遺體接運所發生之交通與人事費用,該交通與人事費用,不得超過約定價格。
第六條 日程或程序
雙方得于簽訂合約后,共同訂定儀式之具體日程或程序等,以利甲方履行本契約。訂定后乙方不得無故變更,如須變更而其變更增加額外費用時,乙方應自行負擔外,甲方不得要求任何其它費用。
第七條 疑義之處理
本契約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有利于乙方之解釋。
第八條 仲裁或合意管轄法院
一、關于本契約或因本契約發生之一切糾紛,如雙方合意于爭訟前以仲裁方式解決者,得由__________仲裁。由雙方各選一仲裁人,再由兩選出之仲裁人,共推另一仲裁人,如不能共推時,雙方得申請法院為之選定。
二、雙方未以前項方式解決糾紛者,因本契約發生之訴訟,合意以乙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九條 未盡事宜之處理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立契約書人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統一編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分證號:__________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19-0208-02
德昂族是中國西南邊疆最古老的民族,具有悠久的文化歷史,是中國人口較少、云南獨有的民族之一。居住地域廣闊,典型的小聚居大分散,是個跨境而居的民族。據2000年人口普查統計,中國境內人口20 556人,主要聚居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境內,芒市三臺山德昂族鄉為國內唯一一個德昂族聚居鄉。
一、德昂族傳統喪葬儀式
(一)入殮
凡德昂族的老人或成年人屬正常死亡,在快斷氣之時,家屬會立即將其從臥室移至火塘邊靠通道地方,并將竹壁拆除一部分,身體下墊竹席,平臥、四肢伸直,頭朝東方,腳朝西方。當人斷氣后,家人馬上用蒿枝葉浸水浴尸,剃頭,換著新裝,纏新黑布包頭,穿戴完畢后,還要放少許碎銀于死者口中含著,稱為“喂銀器”,意為死者到陰間時作渡船的費用。然后用白線或黑線(忌用紅線)將死者兩手拇指拴攏,雙手合掌于胸部,兩腳大拇趾亦用黑線或白線捆緊,其意是不讓死者的靈魂再回到家中來。放置碎銀者口中要念祝禱詞。尸體安置妥當后,家屬朝天鳴槍三響,向親戚朋友和鄰里報喪,親戚和村寨鄰里聞訊后帶來些菜米油鹽和蔬菜、肉之類,有的還拿著紙、香、蠟燭,并且適當送點錢,近親還供送不同類別的經書和必要的祭品。棺木有木棺和竹篾棺兩種。過去木棺只有少數富裕之家才能使用,多數貧苦人家使用竹篾棺,現在已普遍使用木棺入殮。停柩時間一般不超過三五日,每天請佛爺或者安長誦經超度亡魂。在這期間,全寨群眾不能下地勞動、舂米等,以表示對死者的哀悼。
死者親戚在吊唁期間,要請佛爺前來誦經,若無佛爺,亦可請安長誦經,以超度亡魂。佛爺誦經,應從人死后至送葬前二三日內念完以下四本經書:第一本念《考當》經。經文是給死者指明所經道路,叫死者不能走上路,也不能走下路,要走中路。凡是盜匪出沒之地不能走。有河過河,有橋過橋,給你的銀子是作渡船的費用等等。第二本念《伙攤》經。經文內容是要求死者到陰間后,要好好過日子,不能存心害人。否則,將來轉世時,會投生為牛馬。第三本念《葉籠》經,第四本念《克干》經。這兩本經是在送葬期間念,意思是要求死者安心地去。主要內容是:你所需要的財物、家具、穿戴、糧食都給你受用了。牲畜、鋤頭、鐮刀和砍刀等工具也給你了,希望你好好地前去過日子,今后不要變成惡鬼回到家中傷害人畜,要保佑家中老幼平安,人畜興旺等。
(二)墓地選擇
墓地的選擇是采取占卜方式,通常由本族中的年長者手持一枚雞蛋拋擲在地上,如雞蛋不破,則再選地方另擲;若雞蛋打破了,則在該地開挖墓穴。潞西邦外德昂族的墓地選擇方式與此基本相同,但占卜用具略有不同,不是用雞蛋,而是用一只碗。碗中裝滿白米,上插一朵鮮花,然后將碗拋于地上,若碗破,表示該地吉利,可挖墓穴;若未破,則另選一地,直至碗破為止。
(三)出殯
出殯時,棺材小頭朝前,大頭朝后(即死人的腳朝前,頭朝后),意為要亡魂向前走,不能倒回來。送葬隊伍從寨子出發直到墓地,一路上要連續不斷地嗚槍,意思是通知土地神,有亡魂來了。棺木抬到墓地后,由一男子點著火把在墓穴邊繞三圈,表示燒去穴內邪惡,接著將棺材放入,死者家屬各捧一把土撤在棺木上,然后培土壘墳。
(四)七七超度
死者葬后7天,家人要為其超度亡靈,讓其安心前往陰間,不要再留戀世俗,來危害人和畜。葬后的第6天的晚上,家人就要請佛爺或安長前往家中誦經,村寨遠近的諸親友亦前來參加憑吊,向亡靈告別。午夜,主人煮湯圓接待參加追悼活動的親友,以表示喪葬活動圓滿完成。第二天早晨,死者親屬抬著各種貢品、紙幡旗、小竹樓之類,前往佛寺燒化紙錢,再次聽佛爺誦經超度亡靈。誦經畢,便將小竹樓焚燒于佛寺邊叢林里,表示送別之意。從此不再上墳掃墓。
二、德昂族傳統喪葬的類型
德昂族傳統喪葬根據死者年齡分為三種類型:出殯前寨子的男女老少須根據死者的年齡為其搭建一幢用竹片編的,用紙剪出來的花樣,貼上五顏六色畫紙的篾片小樓閣(長2米,寬1米,高不等)。30歲以下的帶一層以下的樓閣,德昂語稱:“出海”;30歲以上至60歲之間帶兩層樓閣,德昂語稱:“棉彭”;60歲以上的帶三層以上最高級的樓閣,德昂語稱:“盤山”。還制作許多觸棍,讓死者一路走好。并通過和尚為死者超度后才能出殯。
出殯時,竹篾片編制的彩樓閣套在棺木上面。“死人的腳朝前,頭朝后,面向墳地” 即(棺材小頭朝前、大頭朝后)表示死者亡魂向前走,不能倒回來,永遠離開人間。有和尚的村寨,由和尚用繩子牽著死者的棺材往墳山走,無和尚的村寨由死者后親牽著走。長者還將取上一些房子上的茅草或瓦片、取走一根著火的柴桶上墳山。起棺時,死者的子女及后代一排鋪地而跪讓棺材從上而過,表示謝罪。送葬隊伍從寨子出發直到山上的公共墓地,一路上連續不斷的鳴槍、放鞭炮,意思是通知土地神,有死者要入土埋葬,并走入陰間。到了墳地先歇下棺材由和尚再進行超度后,再由長者用火把朝墳坑念:“死者進,活者出”三次,才能下棺埋葬。先由死者的子女或者親屬把零錢舉在頭上三次后丟進坑內,再抓起一把土向頭頂舉三次后撒在死者棺材上,緊接著其他親屬再進行,表示送終埋葬,入土為安。再接著大家一起下土埋葬,埋葬完后,由佛爺或長老念禱詞,說明死者和活人走的是兩條路,死了的去陰間找歸宿,活著的好好回家生活,長老念完禱詞之后,參加安葬的人各自拿一樹枝拂身,表示掃除身上的邪氣,再轉身回寨子,返回時一般不能向后看,避免陰魂不散而帶來不幸。葬后7日內,死者家中需每天念經超度,通過佛經傳遞后人為死者祭送的葬品及佛經,表明陰間和陽間是兩個世界,讓死者帶足到陰間所需的財物,避免成為餓鬼。7日后,找1~2人到墳山把死者的東西全部燒掉,讓死者的靈魂領取,避免牽掛。再找適當的日子請先生或佛爺再念一次經,即超度死者及早轉世投身,并吩咐死者來世要變好人。
三、德昂族獻佛不獻墳
古時候,德昂族對死者舉行厚葬,平時認墳,死去的人當活人一樣對待,祭禮非常復雜,而且比獻墳還要突出,不分季節和時間的上墳,到后來才變得不上墳了。德昂族為什么獻佛不獻墳呢?相傳,很久以前,有一對生活富有德昂族夫婦倆,到40多歲才生了一個兒子,故十分珍愛。當兒子長滿10歲那年,不幸病死了。夫妻倆哭得死去活來,遂請工匠,蓋了一幢太陽曬不著,雨水淋不濕,螞蟻都鉆不進的大房子,把兒子放進去,每天不斷派長工將三餐飯送到墳上。一天傍晚,長工又去送飯時,途中突發狂風暴雨,山洪大發,長工過不了河。長工等啊等,突然對面迎來了三個釋迦牟尼佛化齋弟子,便問:你在等什么?長工答道:給死去的少爺送飯,過不去。和尚說:不如送給我們,我們幫你傳遞。長工便把飯菜虔誠地獻給了佛家弟子,拎著空提籃回家了。
晚上,這對夫婦作了一個夢,夢見兒子回到家里說:“我走了三年,天天挨餓,直到今天晚上才吃到家里送來的飯菜!”責問父母為什么把他忘記了。夫婦倆非常奇怪,把長工叫來又罵又問:叫你一日三餐為兒子送飯,你往哪里送了?長工如實地告訴夫婦倆,一日三餐沒少送過。但夫婦還是不相信,便要長工一起到墳墓去檢查,果然,三年來,長工所送的飯菜堆積如山。夫婦倆又問昨晚是怎么送的?長工只好將昨晚的經過告訴了他們。夫婦倆深有感慨地說:“獻墳不如獻佛”。這消息傳遍了整個德昂山,德昂族就再也不獻墳了,需要為死去的人獻禮和表達對祖先情感祭祀活動,統統歸于佛教活動之中,寄托佛祖傳遞。人死后,要請佛爺來超度亡魂。葬后不壘墳,不祭墳,認為:“獻墳不如獻佛”。
四、喪葬習俗中的生態意識
受宗教道德的影響,在德昂族的觀念中,世界上有上天、人間、地獄之界,拜佛敬佛是洗刷人的罪過,只有成為佛的愛徒,將來靈魂才能再生。德昂族村寨都有自己的佛寺、佛爺、和尚。這些僧侶的生活,除宗教節日的布施外,平時由寨內各戶輪流供飯食;即便自家沒有吃的,也要向別人借來供給佛爺、和尚吃。他們認為這是神圣的天職。人們去拜佛,每次都要敬獻香蠟紙燭、鮮花和食物;有的還要捐功德,少則幾角,多則幾元。他們還喜歡買佛經,價錢越高越喜歡買,有的十幾元,貴的達一二百元,出手從不吝嗇。
德昂族認為凡是墓地,均有惡鬼棲息,那些鬼魂會傷害生靈和家畜,故平常不敢擅自闖入墓地,也不敢砍伐周圍的樹木,死者家屬亦不再上墳地掃墓祭祀。待若干年后,墓地雜草叢生,已難以辨識。
德昂族喪葬習俗中的蘊含著生態意識。德昂族各寨子均有一塊大小不等的公共墓地,一般設在半山坡上,德昂族人稱其為邪樹林或是墳山森林。寨中人死后集中埋葬于此處,不得占用耕地。死人埋葬后家人及親友再也不去上墳祭祀,二三年后家人便很難記得原先的墳址。四五十年過去,便可在公共墓地上開荒、造林。這種喪葬習俗對于提高土地利用率、節約資源意義重大。另外,在德昂族群眾的傳統意識中,邪樹林中的樹木是不能任意砍伐的,否則,會被認為是很不吉利的。因而,墳山森林植被在這種傳統意識的制約下,得到了有效的保護,這對防止水土流失、維護生態平衡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趙家祥.德昂族歷史文化研究[M].德宏:德宏民族出版社,2008.
中圖分類號:K892.98 文獻標識碼:A
民俗是一種生活文化,鐘敬文主編的《民俗學概論》,認為民俗大略可以分為四部分:物質民俗,社會民俗,精神民俗,語言民俗。其中的精神民俗主要包括民間信仰、民間巫術、民間哲學倫理觀念以及民間藝術。然而,民俗是整體的,不是部分的、碎片的。鑒于此,我們如何展示“民俗”這種“生活文化”?通過對民俗的某一角度的關注,就能夠透視整個區域的文化生活。下面就將通過對魯東南的ZJZH村落共同的祭祀與喪葬儀式的描述來展現當地村民的信仰與生活傳統。
本村主要有臧、魯、韓、趙、張幾個姓氏,村里各姓基本上是在戰亂或荒年逃荒來的。每個姓氏都是一個大家族,是一個祖宗留下來的。村落中的家族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在具體的“事件”上,家族成員之間的協同與聯合更充分地表現在村里紅白喜事的操辦上,如:韓家遇有紅白喜事,所有姓韓的都到場,都來幫忙,隨禮錢看關系遠近給多給少,血親遠的干活,如出喪時抬棺材,刨墳,炒菜,伺候來的客人,血緣近的就跟著陪靈哭。此地與孔子故鄉、東方圣城曲阜相距百余公里,儒教文化將祖先當作神靈一樣崇拜,因此受儒家文化影響,這里的喪葬程序頗為繁瑣,先后有停靈、報喪、戴孝、送湯、吊孝、打墳、入殮、出殯、圓墳、一七、五七、百日、祭日等內容。
1 報喪與服喪
老人去世后,家人先將老人穿好壽衣,停靈于堂屋正廳處,自家的子女便不再過問太多事情,只是在老人旁守靈,一般是三天三夜。然后派本家侄、孫,分別到老人的娘家以及其他至親家報喪。這時,由家族中的長者出面組成一個臨時班子主持辦理喪事,人數根據家族大小、兒女多少、親戚多少而定,多少不等。負責辦理設靈棚,雇用喪樂班、修墳、買棺、報喪等一切事宜。孝子帶孝,子女、內眷持服,現在都是白大褂,從頭到腳,五代以內晚輩以及至親,均穿白衣服喪。
2 喪樂與喪禮
一般喪家雇一個喪樂班,分兩幫:一幫在內,負責賓客祭奠時奏樂,一幫在外,負責主賓回禮時奏樂。吹吹打打,孝子及老人的三代子侄披麻帶孝,子跪于老人靈旁,侄、孫等跪于靈棚兩側。隨著鼓樂迎客、謝客,給女婿、外甥更衣、謝座。至親均迎于門口、陪同靈棚前行禮、叩頭。有親朋至內廳最后瞻仰老人的,孝子均先叩頭致謝。賓朋至,一般是靈棚前奏樂、行禮。送殯之日早飯后,死者的長子托著疊好的燒紙,由人帶領,吹著喇叭,到了祖林,確定具體地點,插好木樁,叫“點穴”,前、中、后挖土三锨,叫“破土”。
3 送湯
三次送湯,都是到村頭的土地廟前。本村是全村共用一個土地廟。第一次是出殯前的傍晚,叫做送倒頭湯,送湯時,兒子必須赤腳、光頭,現在好些了,可以穿草鞋。送湯隊伍男的在前,女的隨后,男女哭著先在靈前叩頭,然后手拉哀杖,到土地廟,燒紙、潑湯、叩頭。第二遍是出殯早上,人員與第一遍一樣,只是穿了孝衣。第三遍是午前,人員增多了,主要是至親家的女眷持孝服參加進來。這兩遍前后均有喪樂班奏樂,前面依然有抬水的、拿紙的在前引路,速度一般是很慢的。其意大概是于此悲痛時刻,多想想死者的恩德,多想想自己的不足等等。下午的三四點鐘,是最后一次到土地廟,所有服喪者均參加,這次叫“送盤纏”。
4 出殯
送過“盤纏”回來,接著是“看棺”和“鋪棺”,即由子女看看新做的棺材,再鋪上火紙、被褥,一般都是子女、內眷完成。這時也是看喪禮的人比較多的。再有孝子,一起到大門外,叩頭謝天、謝地、謝大指、謝司芒等近十次。再回靈前,也是最后一次見老人,先不許哭,待執事的將棺蓋移到一邊,拿開“蒙臉紙”,用新碗盛少許水,棉花蘸水在面上示意幾下,叫“靜面”。蓋上“蒙臉紙”,把棺材蓋移回,此時親人痛哭。執事的用釘剎好材口。然后是“出棺”,先是由數人將棺材抬到大門外,棺材托泥板處穿兩根大繩,一聲號令,棺材抬起。前面的人背棺頭,兩側的人用手托,一直到架子上放穩。待架子工用繩穩好棺,架子頭詳細觀察后,一聲“前后搭肩,起——”,棺材平穩升起,長子將盆子摔碎,叫“摔老盆”。之后是行“路祭”。在死者棺前,設祭桌擺有供品,桌前鋪席,至親每家按辭靈的順序依次分別行禮,父親去世時,行禮是“三拜九叩”大禮,母親是“一拜三叩”禮(男尊女卑)。每次禮畢,孝子要還禮,叩頭致謝,也叫“謝客”。待“孝子”最后行過禮后,起棺上路,叫“上林”。至祖墳,吹起喇叭,架子頭一聲號令,架子工小步慢跑到墳框旁,“孝子”跪拜,隨后落棺。待查看墳框的深度、長度后,移棺入框,調好方位,將水泥板蓋好,把土堆起成墳頭。然后送葬的人集體向墳頭行禮,客人先行禮,“孝子”后行禮。老人于此才算入土為安。孝子們第二天一早還要圓墳,隨后就是一七、五七、百日、祭日、出服等,三年之后,才算服完喪。
中圖分類號: C95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8631(2011)08-0094-01
黎平縣位于貴州省東南部,與湖南、廣西接壤,屬于云貴高原向江南丘陵過渡地帶,亞熱帶季風濕潤氣候區。在黎平縣北部山區,散落著該縣十余個鄉鎮,人口約二十余萬人;由于這一帶屬于南、北侗族的結合部地帶,居住的民族主要為侗族,約占70%以上,其中夾雜著少量的漢族和苗族。該區域歷史上曾因水系交通便捷而物產豐富、商賈云集,雖然后來由于各種歷史的原因而逐漸衰敗,但卻因此而形成了當地侗、苗、漢多民族雜居的格局;當地民俗民風、文化特征均表現出侗、苗、漢等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點。其喪葬儀式就深刻體現了當地獨特的文化特征,在整個儀式過程中,至始至終伴隨著嗩吶吹奏,嗩吶吹奏儼然被當地村民所看重,在歷史的演進中,逐步形成這一區域獨特的風格和特點。筆者擬從伴隨儀式過程的嗩吶及嗩吶吹奏作為切入點,試圖從一個側面窺探這一社區獨具特色的民風民俗。
一、儀式中的嗩吶樂班
在黎平北部山區侗族的喪葬儀式過程中,離不開嗩吶的伴隨,整個喪葬儀式至始至終都有嗩吶吹奏。當人離世后,主家要請一隊樂班到家坐鎮吹奏,當地稱為“坐班”,樂班由兩名男性組成,多數為同村村民,年齡大小不等,大的可至七十多歲,小的可二十多歲,他們多為師父帶徒弟的組合,每個樂班所持嗩吶一模一樣,吹奏的樂曲是一致的,每間隔一定時間吹奏一首曲子,他們的吹奏將至亡者下葬為止,屆時主家付給一定報酬。另外每個直系女婿以及關系較近的親戚每家另請一班,到“進客”的那一天隨客人一起入寨,當地稱這些樂班為“走班”,他們將至第二天出殯為止,他們的吹奏主要是入寨以及第二天出殯時,其他時間都是坐班吹奏,當地將以亡者家請來多少樂班來看待亡者家的人緣關系,所以,黎平北部山區侗族的喪葬儀式過程中“請樂班”被視為一件非常慎重且重要的事情,嗩吶吹奏者在當地得到很高的尊重。
出殯時,隊伍浩浩蕩蕩,嗩吶樂班要全體出動,一路奏樂,夾雜著鞭炮聲、哭聲、嗩吶聲以及人的嘈雜聲等熱鬧異常,送葬隊伍龐大,嗩吶聲聲、鼓炮齊鳴,涌現,這時所有樂班都要吹奏出殯調,出殯調每班吹奏曲目都不一樣,一直護送著出到村外,樂班的多少體現出死者家一家的在世為人。
二、嗩吶的制作
黎平北部山區侗族喪葬儀式中的嗩吶,均由樂手自備,兩只為一對,大小、長短、顏色、形狀、音色等均要求一致。由于當地沒有專業的嗩吶制作企業及制作師,嗩吶均由樂手自制,整個嗩吶的長度約為30-50厘米,音色低沉渾厚,與喪葬悲涼的氛圍極為吻合;嗩吶由上、中、下三部分組成,上部包括哨嘴、銅制直管和擋嘴;中部為木制按音管,取至當地生長的一種空心木,經樂手精心加工而成,木筒一側挫七個按音孔,由有經驗的樂手挫制,兩孔間的距離是經過精心計算的;下部為一銅制喇叭口,直徑約為10-15厘米,作用主要是擴音。據調查了解,當地能制作嗩吶的樂師已寥寥無幾,這無疑對當地的喪葬文化將產生較大影響。
三、嗩吶吹奏
嗩吶,直吹管樂器,又名喇叭。嗩吶在我國歷史悠久、流行廣泛、技巧豐富,既有聲音高亢洪亮和表現力極強的特點,又有表達粗獷奔放、細膩委婉于一身的優勢,成為廣大人民喜聞樂見的一種典型的民族民間吹管樂器,在我國民間多用于紅白喜事的伴樂。但在黎平北部山區侗族喪葬儀式中的嗩吶,僅用于喪葬儀式,按照當地的風俗,除白事外,其他時間、場合均不可隨便吹奏嗩吶,每一首曲子中間不能斷開,要求一氣呵成,吹奏技巧要求較高。因此,樂手在學習吹奏時,必須首先學會“循環換氣”, 其吹奏的方法是:利用口腔呼氣的同時,鼻腔急速吸氣,以此來補充口腔氣息之不足。此時的腮肌要盡量控制不要向外鼓起,頸前部肌肉放松,咽部向后擴張,舌向后收縮。使口腔空間向后、向下擴大,讓口腔儲備足夠的氣息。利用口腔氣息的擠壓力量,保持哨片的振動幅度。與此同時,橫隔膜收縮,增大腹腔容積使肺組織擴張,以協助鼻腔吸氣。鼻腔吸氣不宜過猛,要和口腔儲存的氣息在力度上保持平衡。據當地樂手說,練習循環換氣難度較大,師傅在教徒弟學習時,第一步要求徒弟必須先學會循環換氣的吹奏技巧,他們的方法是對著煤油燈的焰火吹氣,既不能吹熄,也不能讓其垂直,始終保持一定的傾斜度,若在一定時間內保持較為平穩即為合格,接下來師傅開始教授指法和曲目,曲目是通過師傅手把手一句一句的教會,徒弟要經過兩到三年的學習、操練,才可以跟隨師傅外出伴樂。
四、嗩吶吹奏曲目
黎平北部山區侗族喪葬儀式中嗩吶演奏的曲目內容涉及面較廣,“坐班”必須具備相當廣泛的曲目量,否則不能擔當“坐班”的重任。因為根據當地的習俗,死者必須看日子下葬,在家停留日數不等,有的可能在家停留十天以上,且每天內間隔半小時或一小時要吹一首(一般不能重復),因此,“坐班”必須是訓練有素的樂班。
從演奏的曲目來看,雖然內容涉及面較廣,但風格較為統一,沒有明確的曲目名稱,樂手是依據現場場景來選擇吹奏哪首曲子,并且樂手根據曲調的用途把它稱為迎客調、送客調、出殯調、上山調、下葬調以及一般場合吹奏的普通調等,樂手內部明白什么場合吹奏的是什么曲調,切不可以隨便吹奏,否則要被明白人譴責的。
從曲調方面來看,嗩吶曲音色渾厚、聲音低沉,具有悲傷感,音域不寬,大體在九度以內,旋律優美,多為級進,偶有五八度的跳進,哀怨委婉,每首曲子均較長,約6---8分鐘,并且一氣呵成,采用循環換氣法中間不間斷;從調式調性來看,屬于宮徵交替調式,色彩明亮,中等速度,節奏舒緩,四二拍子,音符多為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絕對不用十六分以上速度較快的音符,與現場悲傷的氛圍十分吻合,完好的表達了當地侗民悲泣的心情。
五、結語
總之,黎平北部山區侗族喪葬儀式中離不開嗩吶吹奏,并且,嗩吶也僅用于喪葬儀式過程中,這是一種獨特的表演事項,其樂班的組成、表演技巧、樂曲的演奏風格等都具有明顯的地域特點,它是多民族文化交融的結晶,深刻體現當地村民的美學觀念與審美選擇,是鑲嵌在貴州民族民間藝術百花園中的一株奇葩。
參考文獻:
喪葬禮儀是中國古代“五禮”之中的兇禮。民俗研究者認為,喪禮是人生四大禮儀之一。中國喪葬禮儀體現了古人對人牛的思考,它反映了一個時代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狀況,是一種社會文化的積淀。
中國的喪葬禮俗起源于何時呢?據資料顯示,最遲在舊石器晚期,小國出現了喪葬禮俗。考古發現表明,當時最為常見的習俗便是在死者身上或身邊撒些赤鐵礦粉,希望死者重生。這種風俗成為當時最重要的葬禮之一。新石器時代,墓葬中出現了許多生產工具,人們希望死后的人能夠繼續使用,靈魂不滅的思想進一步發展。
夏商周時期,喪葬中的孝道觀念逐漸發展起來。這一時期,出現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厚葬,人殉、人牲習俗登峰造極。喪葬禮節的系統化和完整化,大致在周代已經完成。有學者指出,“喪葬之禮節,皆整頓于周。”喪禮成為古代“五禮”之一。
春秋戰國時期,中國傳統的儒家喪葬禮儀逐漸形成。這種儒家喪葬禮儀形式隆重繁瑣,等級森嚴,其基本程序有32項。此一時期,墳丘墓和“陵”逐漸興起,棺槨制度進一步發展,墓上建筑和陵園規劃制度進一步完善,更加豐富了喪葬禮儀的內涵。自此,中國喪葬禮儀隨著社會的發展而逐漸確立下來,成為中國歷史上一個歷代王朝都很重視的制度。
厚葬之風盛行時代
人體而言,中國古代歷經了幾次厚葬之風盛行的階段:秦漢、隋唐、明清。
中國山現第一次厚葬是在秦漢時期,該時期是中國歷史上厚葬最為盛行的時期,帝王陵墓最為壯觀。秦始皇陵依山而建,氣勢磅礴。這個開帝王陵墓之先河的皇陵占地約2.5平方千米,墳丘呈方形,邊長350米,高43米,陵園兩側,有秦始皇諸公子、公主的殉葬墓,埋葬陶俑、活馬的從葬坑,以及摹擬軍陣的兵馬俑坑等,更有上百座的刑徒墓陪葬。至兩漢時期,喪葬禮儀有了進一步發展。墓穴中增添了藝術色彩。漢代,燒窯技術特別發達,磚或石頭代替了先前的木料,成為墓室修建的主要材料。權貴之家,多在墳墓前堅立墓碑,上刻墓主生平事跡。隨葬品中有實物,也有仿制品的“明器”,少數財閥也把大量的金銀、藝術品(如金縷玉衣等)埋入地下。馬王堆長沙國丞相車大侯利倉墓和滿城中山靖王劉勝墓便是典型。秦漢時期,隨著儒學地位的確立,儒家提倡的3年之喪制度也得到推廣,隨后各代基本沿襲這一制度。
隋唐時期,民間盛行厚葬之風,七七齋、風水、歸葬等習俗流行。喪葬禮儀在這一時期逐漸被制度化、等級化、法制化,趨于完備和成熟。隋唐墓葬的高貴等級往往與墓主身份貴賤高低成正比。這一時期的墓葬中往往放有彩繪陶俑,墓壁上繪青龍白虎,墓穹頂上繪口月星辰。唐后期,隨著戰爭與社會動亂,這種豪華排場的墓葬便消失了,墓道改為豎穴,墓室規模縮小。唐代的社會思想、社會文化雜糅周邊民族文化,兼容并納,形成“大唐精神”。少數民族的喪葬受唐風俗的影響,有漢族的喪葬禮儀模式,但也不乏有自身的禮儀風俗,如葉蕃的大葬,回紇、南詔的火葬等。
明清時期的喪葬禮俗基本沿襲了唐宋的風格。據史料記載,明代喪葬禮儀的制定依據《儀禮?士喪禮》,參考了唐代的《開元禮》和南宋的《朱子家禮》,確定了官吏和庶民的喪禮程序,頒行天下。清代喪葬禮儀與明代相仿,沒有大的變化與起伏。但滿族保留著某些本族葬俗,至清末,隨著民族融和,滿漢喪制基本趨向一致。這一時期,自帝王至民間,喪葬中都透露出一種奢靡之風。明萬歷帝定陵耗銀800萬兩,清雍正帝的泰陵耗銀240萬兩,慈禧太后的定東陵耗銀227萬兩。隨葬品更是不計其數。民間喪葬亦有奢靡之風。清乾隆時,楊錫跋在《陳明米貴之由疏》中講到喪葬之風,鋪張現象不僅出現在通都人邑,連荒郊僻山的農民也染上此習。民間厚葬、堪輿風水、佛事等大為盛行。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儒家孝道觀的加深,明清時期的喪葬禮儀逐漸從注重地下設施轉為注重地上裝飾,追求美觀的效果。有學者指出,明清時期,“民間普通百姓的隨葬品,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均要超過唐宋時期。”
薄葬思想的推廣時期
俗話說:物極必反。在厚葬風氣盛行時代的空隙中,還穿插了那些反對厚葬禮俗、注重社會實際的思想。薄葬思想在戰亂的歲月里尤為突出。
魏晉時期,社會動亂,戰爭頻繁,經濟遭到破壞。厚葬之風止,薄葬盛行。曹操和曹丕成為薄葬之風的先行者。據《三國志?武帝紀》記載,曹后,遺令: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畢皆除服,其將兵屯戍者,皆不得離屯部。有司各率乃職,斂以時服,無藏金玉珍寶。曹不死后,皆按照曹操的遺令進行薄葬。晉沿襲曹魏之風,崇尚薄葬。據史書記載,東晉時期,皇室的葬禮基本實行薄葬。在帝王的帶動下,士大夫間遺命薄葬蔚然成風。
魏晉時代的薄葬風氣和當時的社會經濟有關。頻仍的戰爭和政權的短暫性導致了社會經濟的不穩定。從一定意義上講,薄葬風氣是當時的世人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薄葬風尚還與當時的薄葬思想有關。魏晉時期,道教和佛教的思想流行于世,形成了典型的魏晉風度。許多名人雅士想超脫世俗,表現出與常人不同的風范。人們的思想異于以往,力求通脫。薄葬思想是對先前厚葬思想的一種“反叛”。隨著薄葬的盛行,相墓術、佛事、虛葬、招魂葬、歸葬習俗盛行于世。
據有關學者考證,在社會經濟相當繁榮的宋代也出現了薄葬的社會風氣。宋代的喪葬習俗,在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相對快速發展的基礎上,受到佛教、道教和民間迷信習俗的影響,再加上正在形成體系的理學以及周邊少數民族的影響,與前朝有所不同。雖然處在太平盛世,社會財富相對富足,但“薄葬”之風成為時人倡導的士流風俗。宋朝士大大,如宰相王旦、范仲淹、宋祁、歐陽修、司馬光、程頤等,均極力反對厚葬。南宋官府制定的“喪葬令”,規定棺槨內不得安放金寶珠玉,不準用石板作為棺槨和建造墓室。
宋代薄葬思想也促進了“火葬”這一喪葬形式的發展,據史料記載,有宋一代是我國火葬最為盛行的時期。北宋的汴京及河東、南宋的兩浙路等地都是火葬流行的地區。火葬的流行與當時佛教世俗化、貧民少地或無地的社會現象有關,也與當時的佛、道思想及周邊少數民族思想有很大關系。火葬形式省錢、省時,省力。雖火葬對于儒家喪葬禮儀有很大沖擊,但始終沒有超越土葬的程度。大量的紙幣和紙質的明器在宋代喪葬和祭祀儀式中山現,代替了部分實錢和陶瓷明器。
喪葬禮儀的淡化
1引言
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有一套自己的生死觀,他們把養生與送死等量齊觀,甚至重視送死的程度超過了養生。因為有時只要是活著就好,無關質量,于是就有了“好死不如賴活著”。相應的人們對于徹底離開這個世界的最后一次儀式—喪葬儀式就有了較為繁瑣的規定。當然,這些喪葬儀式的背后,也深深隱藏著中國傳統的法律文化。
2中國傳統喪葬儀式的主要過程
本人長期生活在北方,所以我對中國傳統的喪葬儀式的了解主要是針對于北方。通過本人親身的經驗以及查閱一些資料,中國傳統喪葬儀式的主要過程有:
小鹼:為尸體凈身整容,穿上壽衣。這個步驟要盡早,甚至有時在斷氣之前就進行。因為過幾個小時,由于肌肉細胞死亡,會出現稱為尸僵的四肢僵硬現象,影響穿壽衣。壽衣不能用皮質,因傳統認為這樣死者會轉世成動物。
報喪:正式通知遠近各處的親友死亡時間、情況和葬禮安排.經常有嚴格的形勢和順序規定.
奔喪:親友攜帶禮品、禮金、挽聯、花圈等從外地來參加葬豐。
停靈:即將尸體在靈堂停放若干天,等待前來奔喪的親友;同時有助于確定死亡而不是昏迷假死。靈堂可為家中房間、臨時搭制的靈棚、或殯儀館的專用房間。靈堂內設悼念條幅、死者遺像、供奉死者的食品(供品)、香、蠟燭、紙錢等。另外,在暫時不能正式安葬死者的情況下,將棺材寄放在寺廟等地,等待未來下葬,也可稱作停靈。
守靈:停靈期間,已在場的親友,特別是死者的晚輩在靈堂輪流守護死者,接受奔喪者的吊唁。在整個葬禮期間,死者親近的晚輩(稱為孝子/孝女)穿不縫邊的白色粗麻布衣服或褂子,腰系草繩或麻繩,腳穿草鞋,稱為孝服。
大鹼:當著家屬的面,將死者移人鋪有褥子的棺材,蓋上被子,釘上釘子封棺.富裕的人家可能用內棺和放置隨葬品的外棺兩層。
出殯和下葬:把棺材送到墓地埋葬。出殯開始的標志是孝子將一個瓦盆摔碎,稱為“摔盆兒”.由孝子執“引魂播”帶隊,有樂隊吹打,沿途散發紙錢到墓地。下葬儀式有風水師協助。
燒七:下葬后,親友每七天去墓地看望并燒紙錢,一共去七次共四十九天。還有類似的叫魂、燒紙錢等活動,稱為“做七”。第四十九天的儀式稱為“斷七”,為正式葬禮部分的結束。
守孝:按儒教的傳統,孝子應該守護在父母墓的周圍三年,期間避免娛樂、飲酒食肉、夫妻同房等.
牌位:家人用香燭祭品供奉寫有死者名字的牌位。
掃墓:親友于清明節期間修理、打掃墓地.
以上這些是具體的程序,但是從這些程序中的一些細節中可以看出一些傳統的法律文化。
3喪葬儀式背后的法律文化
3. 1懊孟追遠的儒家孝道觀
孝道觀念是中國法律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數千年以來,中國人無論貴賤貧富,都深深地受到這種禮教的熏陶和影響。儒家孝道觀十分重視死,把送死看成是盡孝的主要標志之一。《中庸》說: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仁智備矣。《孝經》里面說;“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優,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后能事親。《論語》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儒家的孝道觀在宗教觀上表現為尊祖,在倫理觀上表現為孝祖,在喪葬觀上表現為厚葬。孔子在回答弟子樊遲時說:生,事之以札;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倫語為政》)。當弟子宰我認為三年之喪太久時,孔子批評日: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于其父母乎!(《論語陽貿》)。在喪葬上,孔子雖然不主張厚葬,主張崇尚精神性的悼念,但他倡導的孝道觀,客觀上對后世的厚葬之風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故《淮南子祀論訓》曰:厚葬久喪以送死,孔子之立也。死者斷氣之前,要由其近親屬親自為其凈身整容,穿上壽衣;在葬禮上,死者的晚輩要在靈堂輪流守護死者,無論白天或是黑夜,尤其是晚上不能斷了人;下葬后,親友每七天去墓地看望并燒紙錢,一共去七次共四十九天;以及以后的守孝和掃墓等活動。
“孝”是一種血緣倫理觀念。先秦儒家認為,悲哀之情是人的孝梯道德本性在喪禮中的外顯形式,是真情的流露,正如《禮記正義》孔穎達疏說的:“本謂心也……孝子親喪,痛由心發,故啼號哭泣,不待外告而哀自至,是反本還其孝性之本心也。”儒家把孝道從此岸世界運用到了彼岸世界,喪葬儀式作為孝道在彼岸世界運用的載體,維系著以血緣為紐帶的家族關系。
3. 2禮制下的宗法等級觀念
傳統等級觀念脫胎于奴隸社會,完善于封建社會,反映等級制度,并為思想家所論證、為法律所強化,因而成為一種傳統法律文化。中國古代歷來重視以“禮”為基礎的宗法等級觀念。儒家學說不僅強調外在儀禮的種種規則,而且更為重視其表現的思想和觀念,并且把他們上升到了社會秩序的層次,強調等級觀念。這一點也深深地表現在了喪葬儀式中。其中在喪服上就很有講究。按照《儀禮·喪服》的規定,喪服分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紹麻五種,從表面上看,守喪是一個純血緣親情問題,其實五個不同的等級都表現出君臣、父子、夫婦之間的差異,是等級觀念的體現。比如,喪葬禮儀中反映出男女社會地位的等級差異,據《儀禮·喪服》中記載,兒子給父親服斬衰,為母親只服齊衰,若父親已去世,服齊衰三年,未去世只服一年。妻子為丈夫服斬衰三年,丈夫則只為妻子服齊衰一年。其次,墓葬制度反映出社會等級的差別。陵墓的大小、高低、形制反映出死者生前的地位、權力和財富。比如西漢時代對各種不同身份地位人的墳丘的高低大小有較明確的禮制規定,墳丘禮制趨于完備。
孔子所謂的“禮”的主要作用是為了區分貴賤等級,維護社會秩序,是適應統治者的需要而提出的。由于中國古代的國家是在戰爭中氏族族長權力的不斷擴大而建立起來的,是一只家國一體的國家制度。相應的國家的各個機構和權力分配基本上是由氏族的血緣關系決定的,所以封建統治者正式通過“孝”來維系宗法血緣的紐帶,從而達到“以孝治天下”的政治目的,為鞏固“家天下”的統治而服務。
3. 3以“和”為墓礎的法律文化觀念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識碼:A
The Evolution of Modern China's Funeral Custom
——Taking the Suburb of Wuhan in 1980s and 1990s as an example
DONG Furong
(The History Department of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3)
Abstract The burial form, funeral consumption and sacrificial rituals have taken great changes in the suburb of Wuhan in 1980s and 1990s, which are due to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progress of technology and the adjustment of the government's policy and so on. However, how to make the evaluation coordinate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is what we should consider.
Key words modern; funeral custom; the suburb of Wuhan
1 20世紀80、90年代武漢市郊喪葬習俗的演變
1.1 入葬方式
武漢市郊傳統的入葬方式以土葬為主,也就是把逝者裝在棺材里下葬,但自上世紀80年代 尤其是90 年代中期以后,這種入葬方式發生了很大變化,土葬改成了盒葬或套葬。這兩種方式都屬于火葬,這是80、90年代武漢市郊喪葬習俗的第一個顯著變化,即由土葬變成火葬。
如武漢市“新洲區一自然村在2000-2006 上半年間共死亡77 人,從2000-2003 年,歷年土葬的的人數分別為8 人、6 人、3 人和2 人,2004 年后土葬消失,從2000-2005 年實行套葬的人數分別為3人、3 人、2 人、1 人、1 人、1 人, 實行盒葬地人數分別為2 人、4 人、6 人、8 人、11人、12 人,2006 年上半年死亡4 人,全部實行盒葬。”①這些數據充分說明了近代武漢市郊入葬方式由土葬到火葬的巨大變化。
1.2 喪葬消費
除了在入葬方式上的變化外,80、90年代的武漢市郊在喪葬消費上也有了很大的變化。首先是在禮儀消費方面,以前,親友主要是贈送禮品,如大批紙錢、花圈、靈幄等,而到了80、90年代,更多的人們直接送錢;主人的喪儀料理消費也大幅增加,大部分是用于殯儀館各項服務。然后在情感消費方面,以前的嗩吶在一些地方被淘汰,改為雇用新式的小樂隊。最后是在信息消費方面,報喪不再是使用人力,主要是電話通知。
1.3 殯葬、祭祀禮儀
第三是在殯葬禮儀上,傳統的土葬需要8 或16 人抬棺入葬,而火化盒葬不需要抬棺,很多傳統程式隨之省去。其次,傳統的吊喪禮節也變了:在傳統土葬的情況下,親戚一般以在入殮甚至出殯之前來吊喪為合禮,實行火葬后,親戚一般以遺體火化之前來吊喪為合禮。
最后,在祭祀上,人們不再嚴格地遵守傳統的祭祀禮儀,傳統的有七七的各期祭、百日祭、頭周年等,到了80、90年代,祭祀的次數大幅減少,祭品除了鮮花、水果這些傳統祭品,紙扎的電器如電視、電扇、冰箱等現代生活用品都已經出現。
2 演變的原因
2.1 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
物質決定意識,喪葬習俗的演變與社會經濟的發展與進步是分不開的。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相應的喪葬消費較之過去也就增加了許多。同時科技的進步特別是信息技術的進步,也有很大影響,如前面提到的報喪方式由人力改為電話。紙扎的電視、冰箱等家用電器成為祭品,也從某個角度反映了這一影響。
2.2 國家政策的調整
國家對喪葬制度也進行了一些政策上的調整,1985年國務院了《國務院關于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這是我國殯葬工作的第一個行政法規,第二條規定:“在火葬區,要提倡骨灰深埋、撒放等一次性處理,也可經批準有計劃地建立骨灰公墓。在土葬改革區,應有計劃地建立遺體公墓或骨灰公墓。”②這時國家還是允許進行土葬的,只是要規范相應的措施。
到1997年國家頒布了《殯葬管理條例》,代替之前的《暫行規定》,其中《條例》的第四條規定:“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應當實行火葬;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火葬的地區,允許土葬。”③武漢市郊則被劃為應當實行火葬的地區。這一政策在當地的確立,以及當地干部的堅定執行,對促使村民實行火葬有很大的作用。
2.3 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
除了以上兩個因素外,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也對喪葬制度的演變有一定影響。在農村,由于受傳統觀念影響較深,很多村民還固守人死要留全尸,入土為安的思想。但隨著社會風氣的轉變,特別是信息的傳播,許多新式的思想開始被人們接受,人們的眼界和思維更加開闊,法律意識有所增強,火葬以及葬禮的簡化等被人們所接受。這都促使了喪葬習俗的演變。
2.4 傳統喪葬禮儀傳承的斷層
最后,傳統喪葬禮儀傳承的斷層也是一個因素。在傳統農耕社會里,農村年輕人都在村里從事農業活動,愿意從上輩中繼承傳統的喪葬禮儀。而到了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代,越來越多的農村青年選擇到城市打工,在村中生活的時間大大減少,在城市中也接觸到了更多的開放思想,造成了他們對傳統喪葬禮儀所知甚少,在思想上也不那么重視。隨著熟知這些禮儀的老人的去世,傳統喪葬禮儀的傳承自然就發生了斷層,促使了武漢市郊喪葬禮儀的簡化與演變。
3 一些思考
20世紀八、九十年代武漢市郊喪葬習俗的演變雖然只是個案,但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國近代社會喪葬習俗的演變。這種社會習俗的演變是否與當今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這是值得深思的一個問題。
傳統喪葬習俗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發生相應的變化,但同時也會與經濟發展產生重大沖突。一個很典型的事件是去年發生在河南省周口市的平墳事件。2012年3月,周口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聲稱為了更好地節約和利用土地,推進殯葬改革的進程,必須要進行平墳。他們采取各種手段,甚至是強制性地進行,平了200多萬座墳。這一粗暴的行為遭到很多村民的抵抗,一夜之間很多平了的墳頭又被圓起。
這一事件充分地顯示了傳統喪葬習俗與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雖然經濟的發展對社會的進步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傳統社會習俗是人們經過長久的歷史發展積淀下來的,它已經成為了人們的一種信仰,墳頭并不只是一個隆起的土丘而已,它寄托的更多的是人們尊祖盡孝的道德操守,是人們對逝去親人思念的寄托。周口市政府利用行政職權強制性地鏟平墳頭,是對人們傳統信仰的粗暴踐踏,是不利于社會的穩定與發展。
當然怎么樣循序漸進地改革我們的傳統喪葬習俗,使之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這還有待我們的進一步思考與探索。
注釋
① 方秋梅.變易中的武漢市郊鄉村喪葬習俗.學習月刊,2009(8):35.
②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務院關于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1985年2月8日,第二條.
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1997年7月21日,第四條.
1、婚姻習俗:我國婚姻習俗有幾千年悠久歷史,特別經過封建時代的演變與豐富,形成一整套婚俗規范。就我國民族的婚俗現狀來看,我國婚姻目前至少有以下幾種禮儀,即求婚、合婚、相親、訂婚(過小節)、完聘(過大節)、定婚期、迎聚、拜堂、婚宴、合巹、鬧房、歸寧。這些程序聯系起來構成了完整的婚禮。
2、喪葬習俗:人死為喪,為死者舉行一定的安葬儀式稱為葬。不以禮儀的葬叫做埋。喪葬禮簡稱喪禮、葬禮。喪禮的程序一般有停、奔喪、掛孝、坐夜(守靈)、入殮、吊孝、出殯。現代喪葬禮儀有下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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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J6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2172(2012)02
中國禮樂文明三千年的歷史進程,以吉嘉軍賓兇五禮用樂為基本標志,從國家到地方官府再到民間,禮樂文化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坐標,甚至以傳統文化基因方式存在。在發展過程中,應該講孔夫子之儒學對禮樂文化的持續性實施與貫穿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孔子崇周禮,后世崇禮制的同時亦崇孔子。伴隨著中國社會的進程,統治者愈加認識到孔子之儒學思想對于禮樂文明之重要,對孔子的推崇也逐漸提升,從孔宣父到文宣王,從至圣先師再到至圣先師文宣王,唐宋以降更是在全國縣治以上普設文廟,孔子之祀逐漸走向鼎盛。在祀孔提升的過程中,孔子的后人也備受優渥,明代規定孔家享受親王級待遇,所謂衍圣公依制擁有26戶樂戶 (比親王少一戶),用以應對多種禮儀用樂需求。
文廟祭禮樂屬于國家專用的禮樂,但作為孔府屬于親王級別,作為國家制度規定性下五禮用樂都會在此使用,包括歷代衍圣公在內的家廟祭祀以及嘉賓兇諸禮、日常出行所使用的鹵簿樂應該由樂戶承擔,樂戶所使用的是鼓吹樂類型,而且每種禮制儀式與用樂有相應的制度規定性,這些禮制儀式并非僅僅用于王府,地方官府中的樂人亦應明確,這也就是國家制度下禮制儀式及其用樂的意義。
清代雍正皇帝禁處樂籍制度,官屬樂人轉而將其承載的國家禮制儀式和儀式中的用樂轉而服務于民間,這也就是民間禮俗接衍國家禮制儀式用樂的意義。遍布全國各地曾經的官屬樂人們承擔起禮俗用樂的重任。雖然傳統國家制度解體,但作為孔府的特殊性,無論是承載孔廟祭禮的樂舞生還是樂戶都在孔府延續下來,直到20世紀初仍存在,因此,作為傳統用樂的普適性以及祭孔用樂的特殊性在這里得到了承繼。也使得當地脫離了樂籍而生存的樂人們在實施禮儀用樂之時能夠持續性地有所依憑,這也就是我們對孔家后裔葬禮儀式刻意關注的道理所在。
先生講到:“鄉土社會是‘禮治’的社會。” 我們以為,這種禮治是歷史上傳統的國家禮制被鄉土社會接衍的俗化過程。雖然中國施行千百年的禮樂制度隨封建國家的解體而消解,但禮及禮中用樂的觀念早已根深蒂固,通過文化下移進入到民間禮俗中,實現文化自覺,真正達到了禮治的目的。鄉土社會依然沿著禮治軌跡發展,其中社會生活中常見的祭祖、喪葬、婚禮等禮俗儀式活動,即為歷史上傳統國家禮制的俗化顯現。本文以山東省滕州市孔家喪葬為研究對象,該喪葬儀式既具有當地喪葬儀式的普遍特點,又因其獨特的地緣與血緣背景,具有典型性意義。
喪葬儀式是最為常見的禮俗之一。孟子提倡“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 ,喪葬在中國人傳統社會理念中被視為“大事”。中國“五禮” 制度中喪葬屬于兇禮,當下喪葬既為禮俗,則是既接衍傳統禮制,又有時代元素的融入吸收。
項陽《親緣關系與音樂禮俗的承繼》一文論述了禮俗何以具有區域穩定性:
在同一區域范圍之內,人們生活在同一地理、氣候、方言、經濟社會形態之中,其生產、生活方式、習俗有著較多一致性,在許多層面上長此以往地積累,形成相當廣泛意義上的文化認同,這是所謂地緣的存在意義;在鄉間社會之中,一個或周邊幾個村莊之間可能是有幾個占據絕對多數的、具有相同宗族血緣的群體存在,這種宗族血緣是構成區域文化認同的決定性因素之一;在同一區域之內,相當數量的家庭有著親緣關系,加之各自的友朋,構成文化圈。以上三個層面形成了一個區域性的、巨大的網狀結構。這種親緣關系,使一些民間禮俗有著相當寬廣的生存空間,或稱有著禮俗生存的土壤環境。
首先是對傳統禮制的接衍,然后是在一定區域范圍內由于親緣、地緣、血緣關系的穩定而在文化認同意義上得以積淀與延續。滕州市級索鎮大官莊村(上圖A位置),毗鄰孔子故里曲阜與孟子故里鄒城,孔氏家族因其顯赫而獨特的地位在當地倍受尊崇,孔氏子孫及依附于孔家的樂戶、禮樂戶、禮生等以闕里為中心向周邊擴展生息繁衍,對宗族血緣的認同交織地緣因素影響,該地區禮儀繁瑣厚重,形成對禮樂文化強烈的文化認同。
孔家認為應當依照祖先的傳統儀式樣態來承辦,這種文化認同是群體性的,參與者都知禮懂禮,構成孔家喪葬儀式的大文化背景,禮樂文化在這場喪葬儀式中得以淋漓盡致的展現,因此本文選擇該喪葬儀式作為研究對象。
一、喪葬儀式相關背景介紹
2010年9月,筆者有幸參加中國音樂學院一行組織的對山東省滕州市孔家喪葬儀式的調查活動,促成了本論文的田野調查契機。
1.時間:2010年9月18日、19日;2.地點:山東省滕州市級索鎮大官莊村;3.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