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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規范建設程序,提高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根據國家固定資產投資和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部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部機關及部屬事業單位。
第三條
基本建設項目由規劃財務司歸口管理,負責權限范圍內的基本建設項目申報審批工作。駐部紀檢監察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對基本建設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基本建設項目實行審批制,包括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投資估算在100萬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擴建、單純購置等國家規定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范圍的建設項目,應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
第五條
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經我部初審后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3000萬元以下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由部規劃財務司組織審批,其初步設計(概算)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
部屬事業單位辦公樓建設項目,經我部初審后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
第二章 項目申報審批
第六條
根據相關規劃,我部建立基本建設項目儲備庫。有基本建設任務的相關單位(以下簡稱“項目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基本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并申報納入我部基本建設項目儲備庫。
第七條
項目單位應委托具備乙級及以上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與申報文件一并報送我部。
(一)項目建議書:項目單位根據國家相關規劃、行業政策和自身發展需求,編制項目建議書。其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建設的必要性、擬建地點、擬建規模、投資估算、資金籌措以及經濟、社會、環境效益分析等。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批準后,項目單位應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其主要內容包括:項目概況、建設的必要性、選址及建設條件、規模及內容、工程技術方案、環境影響評價、消防、職業安全衛生和能源節約評價、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經濟和社會效益分析、建設周期和工程進度安排等。落實各項建設和運行保障條件,并按有關規定取得相關許可、審查意見。
(三)初步設計(含概算):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應對建設項目技術方案、工程方案的可靠性和投資規模的合理性進行優化和細化。初步設計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的有關要求。
第八條
投資概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的估算總投資百分之十,或建設單位、建設性質、建設地點、建設規模、技術方案等發生重大變更的項目,應重新編制和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九條
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和審批權限,規劃財務司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進行評審,根據評審意見,對項目進行初審或審批。
總投資估算在300萬元以下的項目,可直接編制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
第三章 項目實施和監管
第十條
基本建設項目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法人對項目建設的程序、質量、安全、進度、資金使用(結算)、決算和竣工等全過程負責。項目法人應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組建項目實施機構,建立項目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基本建設項目執行招投標制。項目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管理規定,對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材料設備采購等進行招標。
第十二條
基本建設項目執行工程監理制。按照有關規定,項目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進行監理。
第十三條
基本建設項目實行合同管理制。項目單位應與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單位及材料設備供應商等訂立書面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嚴格履行合同。
第十四條
項目單位應依法辦理相關開工手續。基本建設項目開工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按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完成施工圖設計;
(二)年度投資計劃和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三)項目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已確定;
(四)已取得屬地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第十五條
建立項目建設情況報告制度。項目單位應于每年6月和12月將項目進展情況報規劃財務司。
第十六條
項目單位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中應單獨建賬、獨立核算、專人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挪用項目建設資金。違反規定使用項目資金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單位及其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項目單位應根據工程項目簽訂的各項合同和工程洽商協議等,經委托中介機構審核確認后,及時與施工等單位進行工程結算。
第十八條
項目單位應在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工作,并報規劃財務司,或由規劃財務司轉報財政部門組織竣工財務決算審批。
第十九條
項目單位應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項目檔案管理工作。項目竣工驗收前,應進行項目檔案驗收。
第二十條
項目建成后,項目單位應及時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單項工程驗收,并按有關規定,辦理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項目單位在完成項目單項驗收后,應報請項目審批部門組織竣工驗收,或由項目審批部門委托組織竣工驗收。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單位應及時組織基建、財務、行政等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移交和落戶手續,交付使用。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除以上各項規定外,項目單位還應根據所在屬地有關管理規定,辦理各階段相關手續。
第二十二條
利用自籌資金建設的基本建設項目,適用本辦法。
部屬社會團體基本建設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環發〔1999〕266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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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建設工程管理過程中,時而會遇到法律法規體系規定得比較籠統,或各層次、各地方的規定不相統一的問題,界于法律法規體系邊沿,如何理解和執行,關系到具體工作的推進及是否有違法規體系,需要結合實際作各方面考慮。但作為長期在項目建設一線工作的我們,更希望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尋求更快達成項目建設目標實現的途徑,本文意于通過實際工作中類似情況的處理方法,探討能夠兩全的解決方式。
1對暫估價的理解和處理
1.1對暫估價的理解
暫估價為: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暫估價”一詞最早出現于2005七部委的27號令《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而2003國家計委等七部委的30號令《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及其2013年修訂版均沒有提暫估價。而后在清單計價規范2008及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3及2017版、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本省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評標辦法等標準及規范層面均針對施工招標提到暫估價,并具體明確為“專業工程、服務、材料、工程設備”四個方面范圍,而暫估價的出處27號令只針對貨物招標,貨物是指與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所以,涉及到“專業工程、服務”等施工招標的暫估價,并沒有政策法規層面的依據。
1.2暫估價的確定方式
七部委的27號令是唯一最早提及暫估價并規定確定方式的政策法規文件,第五條:以暫估價形式包括在總承包范圍內的貨物達到國家規定規模標準的,應當由總承包中標人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共同依法組織招標。而其他標準、規范、辦法等對達到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規定各不相同:(1)清單規范2013版的規定①發承包雙方以招標的方式選擇材料、工程設備供應商。②發承包雙方依法組織招標選擇專業分包人,接受有管轄權的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機構的監督,并符合下列要求:a.承包人不參與投標的專業工程發包,應由承包人作為招標人。b.承包人參加投標的專業工程發包,應由發包人作為招標人。(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7版規定①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優先采用由承包人招標的方式,但招標方案及控制價應經發包人批準。②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標。(3)本省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評標辦法2017版規定暫估價規模達到規定招標標準的,應依法組織招標,否則視為規避招標。
1.3對暫估價招標的疑問
以上各規定均要求對達到招標標準的暫估價進行招標,但招標的組織方式各不相同。鑒于對以上問題的思考,筆者疑問如下:(1)將包含在經招標確定的施工總承包范圍內的暫估價再行招標,存在重復招標的嫌疑,同時與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第五條(六)“建設單位將施工合同范圍內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又另行發包的”的違法發包的行為有相吻合之處。(2)招標組織方式中,發承包共同招標或承包人招標的方式,均限制了施工總承包人依法承包暫估價的權利,因為其施工總承包的行業資質必然涵蓋了暫估價包含的專業資質(如有)或材料設備的采購資格。而由發包人招標,如總承包人未中標,則相當于工程分包,可能不符合發包人可以分包的范圍,并增加總承包人協調分包商的難度;如總承包人中標,又因其對工程項目的了解而使招標的公平性受質疑。(3)施工招標中一般確定了工程計價方式,中標也有下浮率,所以筆者認為暫估價與變更簽證、暫列金額的計價方式可以完全相同,并不需要通過再次招標來確定,暫估價單位的選擇也應該給予施工總承包單位選擇的自主權。
1.4實際工作中暫估價的處理方法
綜上分析,實際工作中我們盡量避免暫估價的出現,對于在招標時還沒有深化圖紙的項目,如中水處理系統、外線電纜工程、弱電智能化工程等,我們采用固定價格的方法,即在工程量清單中直接列出招標控制價使用的分項綜合單價,要求投標人按招標人給出的單價填報以上分項價格,承擔不按規定報價的風險。同時在合同中明確此類項目的計價方式,并執行投標下浮率。這樣既能規避以上暫估價執行中的各種困難,又能保證計價水平跟施工合同相符,還能防止投標人的不平衡報價,起到較好的效果。
2招標后涉及實質性條款變更的公平性
招標投標法、合同法均明確要求投標人應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合同雙方不得訂立背離實質性內容的協議,實質性內容包括: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現實工作中,往往由于招標文件的編制質量、發包人對法律法規的掌握度欠缺、或承包人從自身的利益出發,雙方在合同談判中同意了某些實質性內容的變更而簽訂合同,這對未中標人或潛在投標人都是不公平并且有違法律的行為,因為未中標人可能正是為了響應實質性條件而使作出的投標文件未能中標,潛在投標人也可能因為某些實質性條件無法響應而放棄投標。根據法律規定內容的不同,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實體法是規定實體權利義務的法律,《合同法》是實體法;程序法是為實現實體權利義務而制定的關于程序方面的法律,《招標投標法》是程序法。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正確、恰當地為實現實體權利提供必要的規則、方式和秩序,只有通過合法、公開、不受質疑的招投標程序,所形成的合同關系才是有效的,合同的權利義務才能得以實現。因此程序先于權利,程序法優先于實體法。這也是為什么要強調招標投標過程所確定的實質性內容不能在合同中改變的依據所在。基于以上原因,我們堅持謹慎編制招標文件,明確規定各項實質性條款,并且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嚴格執行,無論中標人如何要求,一律不得改變招標合同中的實質性,保證了招標的公平性和嚴肅性,回避了審計的質疑,也為招標人后續的工程管理豎立了依法依規,不偏不倚的正面形象。
3對審計意見的不同看法及理解
某住宅項目,共58萬m2,兩層連通地下室,地上12棟獨立住宅樓,由于規模過大,建安工程分為六個施工標段,每個標段各承擔2棟住宅樓及相應范圍地下室,招標時圖紙未完善,無法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材料設備技術標準要求,采用了下浮率中標方式。為能有效控制招標形式所帶來的風險,并使各標段使用的材料設備標準統一,合同中對涉及外觀、使用標準、裝飾等材料工程采用了甲指乙供、指定分包的方式。以下是審計單位在結算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提出的意見及我們的不同看法:
3.1審計對甲指乙供材料的認定
審計對甲指乙供材料做法認為違反《建筑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意見)、《關于禁止在工程建設中壟斷市場和肢解發包工程的通知》(通知)等法律法規。但是,我們根據法律法規及招標要求、合同條件等,認為審計的意見有斷章取義之嫌,甲指乙供的做法雖然存有瑕疵,但并未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且不可否認它是發包人控制材料標準及價格的有效手段,以下就審計指出的問題一一反饋:(1)違反《建筑法》第二十五條“按照合同約定,建筑材料設備由工程總承包單位采購的,發包單位不得指定承包單位購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反饋:本條第一句話“按照合同約定…”引出了本條成立的前提條件,而本項目的《施工合同》多處約定了發包人在涉及外觀、使用標準、裝飾材料選定上有通過發包人程序確定材料及供應商的權利,所以,本條審計意見與事實不符,引用法律有誤。(2)違反《意見》第一條四款:“承包單位對其承包范圍內的部分專業工程依法進行分包時,建設單位不得指定分包單位,不得要求承包單位購入其指定的建筑材料和設備”。反饋:①《意見》日期在本項目施工合同簽訂之后,無追溯力;②招標文件及施工合同有明確約定在先,不符合以上條款前提條件;③所有的甲指乙供材料及供應商的選定均按照發包人事先確定并公開的流程,邀請承包人推薦,通過公開競價、內部議標等方式從中擇優選出供應商,由各承包人與公開選擇的供應商簽訂材料供應合同,以統一整個項目的品牌、質量、價格,此程序與上條款中“購入其指定的”實質不相符。(3)違反《通知》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強行要求承包單位購買其指定廠家生產的材料、設備”。反饋:①《通知》針對行業特權壟斷市場及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行為,與本項目中的材料供應不相符;②審計摘錄條款不全,本條款中另一句話:“建設單位需要自己定貨采購的,要在合同中明確其責任和要求”并未摘錄,而本句話是發包人采用甲指乙供方式的依據,審計存在以偏概全錯誤。
3.2審計對指定分包總承包服務費的審核
審計對指定分包總承包服務費由約定的8%核減為3%,理由為“不符合相關規定”,并參照《清單計價規范》(規范)(2008)4.2.6中參考范圍3%~5%確定。反饋:①“不符合相關規定”沒有具體法律條文,3%的審計審核數據按《規范》總承包服務費的參考范圍內的一個值作為依據,很不嚴謹;②《規范》中總承包服務費是定義“招標人進行發包”的范圍,而本項目是定義“發包人參與選定的由承包人發包”的范圍,兩種總包服務費的定義與實質完全不同;③《規范》第4.3.6中:“總承包服務費根據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內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確定”,我們按本項目總承包服務的內容確定為8%,并征得承包人的同意,經過嚴謹的審批程序;④確定程序通過“工程聯系單”往來于各參建單位,已形成了合同組成文件,審計的審核有違合同及審計要求。
3.3審計對總價合同的核減
本項目室外配套工程以固定總價合同形式簽訂,審計對總價合同擅自進行核減,并認為借總價合同逃避審計,使投資增加。反饋:①室外配套工程經公開招標流程簽訂固定總價合同,依法合規形成,受法律保護,審計審核沒有依據。②《最高法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不予支持。③本項目非屬須政府審計范圍,審計權利源于我們的委托而賦予,逃避審計的說法沒有依據。④固定總價合同在所有合同形式中,最能保護發包人利益,承包人承擔大部分的風險,所以不存在為此增加投資的說法。通過三個回合的意見反饋和調整,審計最終出具的報告均采納以上意見,使建安工程核減率從初稿的3.63%下降至終稿的0.64%,發包人的結算控制效果明顯。
4指定品牌標準的合法性
水利工程;規模化發展
中圖分類號:
F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21005401
1竹溪水利工程發展現狀
竹溪縣水能資源豐富,且屬北亞熱帶季風氣候,年均降雨量1200毫米左右。雨量充沛,儲水能力較強。竹溪地勢由西南向東北自高而低下降,海拔落差大,境內最高處是位于西南部的蔥坪,海拔2740米。最低處是位于東北部的爛泥灣,海拔276米,相對高差2664米。這特殊的地理環境與當地的水能資源,給水電事業帶來更好的發展。
“十一五”時期中,2006年的鄂坪電站,2007年的大峽電站,2010年的周家垸電站、馮家灣電站和岔河一級等電站逐步先后投產建站。使得“十一五”期間新增電站35座、新增裝機22.41萬千瓦。電站總數達到61座,裝機達到2698萬千瓦。僅裝機規模就比“十五”期間增長490%。逐步形成了以匯灣河、泉河為主的七大流域梯級開發格局,實現了水電產業發展的重大跨越。投資1.6億元的全縣農電電網改造工程的全面竣工,全縣農村供電覆蓋率大大增高,達到98%。農村人村用量上升,而用電價格大幅度下降,促進了工農業經濟,農民得到了實惠。
在2002年以前,農業經濟是全縣的主要財政收入,約占60%以上,而工業和第三產業占40%左右。隨著竹溪縣水利工程的建設步伐加快,工業經濟總量占全縣經濟的比重越來越多。2010年底,全縣工業生產總值占全縣經濟總值的70%左右,其中水電產業生產總值占工業生產總值的52%,完全改寫了農業生產總值占縣域經濟比重大的局面。
2水利工程的規模化發展進程
竹溪縣水利工程產業發展勢頭如此猛烈與當地政府提出的規模化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從最初的國家扶持階段,然后是招商引資開發階段,到最后的資產重組整合階段,一步一步地慢慢將水利工程滲透到全縣產業當中,使得水利工程經濟效益顯著提高。在水電產業沒有建成之前,竹溪的骨干稅源來源于農特二稅。在國家取消農特二稅后,水電成為第一大財源,從而使財政收入增長方式發生了重大改變。
在水利工程方面,竹溪縣進行了一個三部曲。第一步是國家扶持階段。在這個過程中,竹溪縣從最開始的民工建勤為主,國家補助為輔到接下來的股份制和民營為主地方投資為輔,建立了例如石廟子、太坪、秦坪石板河等水電站。由于國家給予一部分資金,緩解了當時民工資金短缺的問題,為竹溪民工開發水電工程創造了良好的條件。提高了民營、民工的積極性與動力,讓水電站事業順利地朝著第二步發展。第二部是招商引資開發。以2002年7月22日武漢宏林集團公司與竹溪縣政府簽訂了獨資開發鄂坪電站合同為起點和標志,竹溪的水電轉變為以招商引資為主渠道,進入快速開發階段。2002-2007年期間,竹溪建成投產裝機20萬kW。并且由于水電事業發展迅猛,竹溪縣政府將電網建設同步發展,先后建成了竹溪—竹山220kV輸變電工程和縣內2條110kV線路。這種以公司與政府聯合開發水電站的模式,不僅使得投資建水電站的資金相對穩定,能夠建設更加完善的設備,還能夠吸引更多更好的公司來竹溪縣開發水利工程,創造更多的財政收入。隨著水電開發的進一步擴大。縣政府面對水電開發的新形勢、新問題、新矛盾。進一步理清水電開發思路,整合資源,引進有實力、懂經營的國有大企業、大集團進入竹溪開發水電并收購電站,以確保竹溪水電開發有序推進并發揮最好效益。從而帶領了竹溪縣水電事業進入到資產重組整合階段。2009年8月6日鄂坪電站被省高院成功拍賣,主體資產由國電華中分公司以9.6億元競得。隨著泉河流域梯級電站的成功轉讓,國電公司進入竹溪水電開發領域,有力推動了該縣的水電產業建設。
建設工程法規是建筑施工專業一門重要課程,學習掌握相關建設工程法規知識,對于建筑業從業單位、從業人員依法從事建設活動,合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恰當履行應盡義務,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建設工程法規課程主要內容包括《建筑法》《招投標法》《安全生產法》《合同法》等法律規章知識,應用案例教學法將抽象、枯燥的建設工程法律法規條款知識、融入生動典型的建設活動實際案例中,有利于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學習積極性、主動性,從而有助于培養學生應用建設工程法規知識解決建設活動中實際問題的工作能力。
一、案例教學簡介
案例教學法又稱“個案法”,它緣于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通常是指教師在課堂上通過對典型案例的解剖分析,引導學生從個別到一般,進一步理解掌握教材中相關知識、原理。案例教學法是以案例作為主要教學素材,將學生引入到實際的案例背景中,通過學生之間、師生之間的多向互動、平等交流等形式,培養學生在面對實際工作情景的分析決策能力和行動能力。作為一種重要的教學方法與教學思想,目前在中等職業學校許多課程教學中得到較為廣泛的應用。采用案例教學法具有以下突出的優點:(一)案例教學法可以將抽象枯燥的知識具體化,使之處于形象生動的情景中,通過聯系實際工作,縮短教學與實際工作的差距,讓學生可以更清楚、更深刻地理解掌握相關知識原理。(二)案例教學可促使學生的創新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得到發展。在教學中教師鼓勵學生自主探索,大膽質疑,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見解,同時通過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發現成功與不足,進而針對不足之處尋求進一步完善的方法。(三)案例教學法可以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性、學生參與的主動性。案例教學改變了傳統教學中單純由教師講學生聽的狀況,把知識的傳授和能力的培養緊密地結合起來,使理論知識講授變得生動活潑,從而有助于學生掌握抽象的知識原理,并能達到靈活應用舉一反三的教學成效。
二、建設工程法規課程采用案例教學法的必要性
首先,建設工程法規課程的自身特點決定了采用案例教學法的必要性。建設工程法規課程主要內容包括《建筑法》《招投標法》《安全生產法》《合同法》等法律規章知識,這些法律規章知識本身顯得抽象,也比較枯燥乏味,采用傳統課堂教學難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不利于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而運用案例教學法可以將抽象的法律規章知識具體化,通過建設活動工作中實際案例情景,拉近教學與實際工作之間的距離,從而可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極大地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
其次,教學工程法規課程的教學目標決定了采用案例教學的必要性。學習建設工程法規知識目的在于應用,學生將來畢業后在建設活動工作中,能夠應用所學的法律規章知識,做到依法從事建設活動,合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恰當履行應盡義務。這就要求建設工程法規課程在確定教學目標時應結合建設活動實際工作情景,解決實際問題,突出實踐應用性。采用案例教學法是一條切實可行的有效途徑。
最后,學生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決定了采用案例教學法的必要性。目前,國家在各行各業廣泛推行執業資格制度,建設行業也不例外,學生將來畢業后參加各級各類建設執業資格考試時,建設工程法規是必考科目之一。從考試試卷考核的內容來看,主要通過一些實際工作情景或案例的形式來檢測考生對建設工程法規知識的掌握情況。因此,從學生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來看很有必要采用案例教學法。
三、建設工程法規案例教學的實施
(一)案例引入
在建設工程法規案例教學過程中,教師要根據相關建設活動中可能遇到的實際問題來確定相應教學目標,然后根據教學目標的需要選擇案例背景資料進行分析研究,以幫助學生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所以案例的選擇是案例教學的核心,離開案例,案例教學也就無從談起。選擇適當的案例對教學目標的實現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對于建設工程法規教學案例通常應滿足以下原則:一是實踐性,指建設工程法規教學案例應符合建設活動的實際,不能隨意主觀臆造脫離相關建設活動;二是相關性,指教學案例必須與建設工程法規知識緊密相關,能有效地實現相應教學目標;三是代表性,指教學案例能反映建設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一般情況,對學生能起到舉一反三、觸類旁通的作用;四是全面性,指教學案例背景資料應盡可能涵蓋建設工程法規的主要內容。例如,在學習《建設工程招投標法》時,在實際建設招投標活動中,由于施工單位一些不恰當的行為方式,可能導致投標文件被拒絕,或者成為廢標,情形嚴重的甚至可能被沒收投標保證金,給施工單位造成巨大損失。根據上述案例選擇原則,對于建設工程招投標法案例選擇時,則應盡量涵蓋什么樣的投標文件會被拒絕,或者成為廢標,甚至被沒收投標保證金情況方面的建設工程法規知識。教學案例具體內容如下。
【背景資料】
某建設工程項目依法進行招標,招標文件規定2011年3月15日為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最后時間,2011年3月16日上午9:00為投標截止時間。A、B、C三家公司在2011年3月14日提交了投標保證金,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A公司由于路上塞車趕到投標現場時已是9:01,但此時開標工作尚未開始,B公司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8:30遞交了投標文件,由于時間倉促投標文件密封簽上忘了加蓋單位公章,決定在開標時予以澄清說明,C公司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8:45遞交了投標文件,為了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在投標文件中偽造了一項工程業績證明資料。
【問題】
招標人是否應接收A公司遞交的投標文件?說明理由。
B公司遞交的投標文件是否應作廢標處理?說明理由。
招標人對C公司提交的投標文件及投標保證金可做怎樣的處理?說明理由。
(二)案例討論
建設工程法規案例教學目的在于配合課堂教學進度,通過教師教授有關建設工程法規條款知識,然后進行案例引入,組織案例討論。例如在講授完建設工程招投標法知識后,引入上述案例背景資料,并提出相關問題,引導和督促學生應用招投標法知識,經過調查研究、獨立思考、獨立決策、小組討論、集中交流,最終解決案例中提出的問題,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具體來說應遵循以下步驟:
學生熟悉案情,擬寫發言提綱。案例背景資料及問題一般提前一周左右印發給學生,學生課前預習熟悉案例,然后查閱資料,調查研究,解答問題,擬寫發言提綱。比如在組織建設工程招投標法教學時,我將上述背景資料及問題提前分發給學生,有的學生非常認真,上網搜索招投標法相關資料,有的走訪招標公司、施工企業,請教有關專家,深入調查研究,做好案例討論的各項工作。另一方面教師要做好學生課前準備的檢查督導工作,并將學生擬寫的發言提綱作為學生平時成績的一部分,以激勵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分組進行討論,推薦小組代表。為了便于案例討論順利開展,采用4-6人一個小組的形式進行。由于學生個體素質的差異性,在對班級學生進行分組時,一般遵循“異質分組”的原則,即各小組成員由不同層次學生組成,推選組織能力較強的學生擔任小組長。各小組長負責召集本組內學生進行組內案例交流,這一階段工作可安排在自習課或課余時間進行,小組討論后綜合各人不同意見的基礎上,修改補充,完善講話稿,推薦口頭表達能力強的優秀學生作為小組代表,準備參加全班的案例討論。
全班案例討論,各組代表發言。全班案例討論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各組代表逐個上臺發言,為保證公平性,發言順序采用抽簽方式確定,在各小組代表發言時,要求其他各組成員保持安靜,并做好記錄;第二階段各小組觀點相互辯論,目的是相互啟發、相互補充,最終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例如,在組織建設工程招投標法案例教學時,在案例討論階段,根據前述案例背景資料對問題1,有的小組認為招標人可接受A公司遞交的投標文件,理由是路上塞車屬于客觀原因而非主觀意愿,同時遲到僅1分鐘時間且開標工作尚未開始,不會影響到招投標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也有小組認為招標人應拒絕接收A公司遞交的投標文件,理由是A公司遞交投標文件時為9:01,而招標文件載明的投標截止時間是9:00,依據招投標法的有關規定,招標人應拒絕接受投標截止時間以后遞交的投標文件。對問題2,有的小組認為B公司遞交的投標文件應為有效標,原因是投標文件密封簽上未加蓋單位公章,顯然屬于一般性工作失誤,不影響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經過澄清說明之后不影響投標文件的有效性;但也有小組認為,B公司遞交的投標文件應作廢標處理,因為投標文件密封簽上未加蓋單位公章,可能會影響投標文件的法律效力,失去法律效力的投標文件應作為廢標處理。對問題3也引起了各組間的激烈討論,大家各執己見針鋒相對,可以說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在此階段,教師的主要工作是加以引導,為大家創造一個有序、自由的討論氛圍,不必參與討論和發表個人意見。
(三)案例評價總結
在學生對有關建設工程法規案例討論結束后,首先,教師應對各小組的情況給予恰如其分的評價,依據各小組表現情況評選出優秀、良好、一般三類等級,并記入平時考核成績,作為學生學期綜合成績評定的一部分,以此激勵學生學習積極性。其次,教師要根據案例背景資料及問題,并結合學生小組發言情況,進行歸納總結,闡明有關建設工程法規案例分析的要點,指出各小組發言討論中的優點和不足之處。例如,在前述招投標法案例教學時,根據背景資料對問題1的分析應主要圍繞“投標截止時間”這一要點進行,并結合招投標法有關規定展開論述,而不是從“情理”上去推論,情與法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對前面談到的各小組對問題1所持的兩種不同觀點,孰是孰非也就不言而喻了。最后,在教師評價總結結束后,要求學生進一步獨立撰寫案例分析的心得體會報告,由教師逐份批閱,評定作業成績,以此鍛煉學生運用建設工程法規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深對有關建設工程法規條款知識的理解。
實踐表明,建設工程法規課程采用案例教學法,將抽象、枯燥的法律法規條款知識融入生動形象的典型案例中,通過建設工程法規案例引入、案例討論及案例評價總結教學環節的實施,極大地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調動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提高了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能力,加深了學生對建設工程法規知識的理解掌握,從而最終有助于培養學生運用建設法規知識解決建設活動過程中實際問題的工作能力。
【參考文獻】
溪洛渡工程是繼三峽工程之后,我國在建的國內第二,世界第三大水電站,是國家西部大開發、“西電東送”和十一五規劃重要戰略工程。我項目部在工程中承擔著目前世界最大最復雜的右岸地下電站施工任務,該工程也是我局地下工程史上承建的規模最大、單項工程中標金額最高的工程。在工程一線從事施工作業任務的75%以上是農民工。如何做好農民工的日常管理和權益保護顯得尤為重要。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始終把加強農民工管理,保障農民工會合法權益的思想貫穿于施工管理整個過程中,并取得的了初步的成效,2008年12月,我單位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下面,結合我們的具體工作談談做好農民工工作的幾點體會:
1溪洛渡工程概況及農民工管理工作現狀及特點
1.1承建的工程任務概況
主要承建溪洛渡右岸地下電站工程,該工程由180多條總長50多公里洞室群組成,是水電十四局有限公司工程史上承建的最大地下電站工程項目。也是目前世界最大地下電站,其中主廠房長443.3m,寬31.9m,高75.6m,廠房內設計安裝9臺單機容量70萬kW水輪發電機組,是目前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地下廠房,主要實物工程量:石方洞挖362萬多立方米,混凝土澆筑143萬多立方米,噴混凝土8.3萬多立方米,工程中標金額24.8億元,工程于2006年5月開工,計劃于2013年完工。
1.2農民工人數與隊伍眾多,組成結構復雜
在溪洛渡工程上,水電十四局先后引進從事工序分包農民工協作隊伍30多家,加上以勞務派遣方式引進的當地農民工,現有1600多人,施工高峰期將達3000人,來自全國各省,從事的工種五花八門,涉及水電專業鉆爆、鋼筋、模板、混凝土及電焊、電工起重等30多個工種。即有從事管理崗位的,也有作業層面的。
1.3管理難度大
①農民工來自各地,思想文化理念不同,工種技能,綜合素質參差不齊。②我局承建的工程點多面廣戰線長,規模宏大,技術含量高,質量要求嚴,地下工程許多工種均為高危作業。③溪洛渡工程規模大,建設周期相應較長,參與單位眾多,農民工選擇就業的范圍大,可選性多,人員思想尤其活躍,出現雙向性,即我們在選擇農民工的同時,農民工也在選擇我們,因而農民工廣大人員流動性較大。
2溪洛渡工程農民工管理工作的探索與體會
溪洛渡工程是國家繼三峽工程后在建的國內第二、世界第三的水電工程,是國家西部大開發和“西電東送”的重要戰略工程。農民工是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民管理工作的好壞,事關工程建設的成敗。在溪洛渡工程上我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農民工的管理工作上做了探索。
①高度重視,準確定位。工程局及項目部始終對農民工管理工作重視。工程局及項目部始終對農民工管理工作高度重視。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定不移地認真貫徹和執行黨和國家關心農民工工作的政策和法規,工程開工伊始,項目部即對農民工的管理工作進行了認真研究,精心部署和安排。結合工程建設實際,在管理上確定了“四個有利于”的定位,即有利于工程建設施工,有利于企業穩定發展,有利于帶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有利于農民工整體素質的提高的管理定位。總的要求是,切實加強領導,把農民工管理工作納入企業的制度化、正規化、法制化建設,通過溪洛渡工程建設培養和鍛煉造就出一支,工種、技能、綜合素質與工程建設相配套、相適應的高素質的穩定的農民工隊伍。根據國家的相關管理規定及項目部和三峽總公司農民工管理的相關要求,項目部組織并制定了《勞務管理方法》、《勞務工工資管理方法》《工序分包管理方法》等等,使農民工的管理始終運行在制度化的軌道上。同時也使相關部門在日常工作中始終注重農民工的管理,并把加強農民工管理,保障農民工會合法權益的思想貫穿于實際工作中。
②規范操優,區別管理。2007年底《勞動合同法》頒布后,項目部三次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了三峽總公司,局自辦三次學習培訓班,并對項目部的農民管理進行了對照自查,規范管理。目前,項目部集合自身生產施工實際,把農民農民工分為兩大塊實施管理,一是實行工序分包的有獨立資源的農民工協作隊;二是輔助施工生產的農民工全部實行勞務派遣(從勞務市場聘用相應工種的員工)。在管理上按照“統一用工,統一食宿,統一培訓,統一勞保,統一工資支付”的“五統一”標準進行管理。對勞務用工嚴格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制定了相應的《外聘勞務管理辦法》和《勞務工工資管理辦法》,并按月工資,職工和外聘勞務工的工資最底檔為800元/人.月,加上各種考核,2008年外聘農民工的月收入平均達1200元/人.月。協作隊農民由于實行承包責任制,平均收入可達2000多元/人.月。同時對從事工序分包的協作隊伍監督其與聘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送當地勞動部門的鑒證。對從事工序分包的協作隊伍,更是強化了對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和制約,制定了相應的《農民工工資發放管理辦法》明確了由項目部其全部農民工的工資。具體辦法是;在每月工資發放支付制,由其上報《職工工資發放表》,經項目部專門部門逐人核實,財務部門審核通過任交由銀行直接在農民工本人工資卡上帳(注:農民工審核進廠后,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項目部代為辦理工資卡,到2008年10月項目部共發放外聘農民工工資352萬元;工序分包協作以農民工工資1080萬元
③工傷,醫療保險齊全,保障較多,基本養老保障正在逐步完善。客觀的說,社會保障目前仍未全部覆蓋農民工隊伍,水電十四局結合實際,在工傷和醫療上,為所有農民工辦理了兩個保險,一是最高賠付額為20萬元的雇主責任險,二是最高賠付額為13萬元的意外傷害和醫療保險。到2008年10月,共報入保費42.5萬元。對工傷事故,按照《云南省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處理。隨著國家社保體制的完善,上述保險將逐步轉為“社保”,農民工的基本養老制也隨之建立。
④大力開展安全、質量、特種工種等多工種多專業的農民工技能培訓,努力提高農民工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據統計,僅2007年,分局就先后進行農民工入場安全教育培訓35次,培訓人員887人。進行專業知識培訓8次,培訓人員285人,取證率100%。極大地提高了農民工的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能。
⑤充分動員和組織廣大農民工積極投身以安全生產、質量管理、節能降低、文明施工、技術創新、進度創優為主要內容的勞動競賽中。勞動競賽極大地激發和調動廣大農民工的勞動熱情和創造活力,有力地推動了工程建設又好又快發展。涌現出了云南省十佳農民工、云南省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李茂德,金沙江流域水電工程勞動競賽溪洛渡工程優秀建設者陳正雄等一批農民工優秀代表。
⑥大力開展以“構建和諧生產關系,打造和諧工區”為目標的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群眾文體活動、文明小區、文明樓棟、文明公寓評選活動,為農民工努力營造一個平等寬松和諧的生活環境、工作環境和政治環境。廣大農民工自強、自律、自愛,在努力生產工作的同時并積極投身于分局組織的各項文明建設活動中,表現出良好的個人素質和團隊精神,并在由業主組織的元旦長跑、乒乓球賽,文藝會演等多項活動中取得良好成績。項目部參加溪洛渡工程建設以來未發生一項影響項目改革發展和穩定及影響工程建設的突發事件。2006年、2007年連續兩年榮獲“溪洛渡工程文明建設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秀單位”稱號。
農民管理工作有利的促進了工程建設的又好又快發展,促進了項目部生產、經營,各項管理工作的全面,健康協調發展,使工程安全、質量、和文明施工即進度走在了同類工程的前列,而且創造出了被專家譽為“代表了我國目前水電站地下工程開挖最高水平”的精品巖錨梁工程及主變室直立墻等一批優質樣板工程,贏得了業主、設計、監理各界的一致好評。
工業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6年12月29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管理,規范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發展,提升行業發展水平,依據《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條件》(暫行)(以下簡稱《行業規范條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
第三條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及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符合《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實行動態管理,相關行業協會負責協助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請和核實
第四條申請公告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的要求;(三)符合《行業規范條件》中有關規定的要求;(四)企業建設項目相關手續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建設項目管理程序要求;(五)企業生產及產品銷售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節能環保要求;(六)安全生產條件符合有關標準、規定,依法履行各項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手續。
第五條符合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條件的現有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可自愿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公告申請,如實填報《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規范企業公告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及相關報表(附后)。《申請書》應對申請企業是否符合《行業規范條件》中企業布局、生產規模和管理、資源綜合利用和能源消耗、工藝與裝備、環境保護、產品質量與職業教育、安全生產等方面要求做出詳細說明。
第六條同一個企業法人擁有多個位于不同地址的廠區或生產車間的,每個廠區或生產車間需要單獨填寫《申請書》,并在申請規范企業審查時同時提交。
第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照第四條有關要求,對申請公告企業的相關情況進行核實并提出具體審核意見,于每年4月30日前將符合《行業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申請材料和審核意見報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第三章禿擻牘告
第八條收到申請材料后,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相關行業協會和專家,依據第四條有關要求,對各地報送的企業材料及審核意見進行復審和現場核實,確定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要求的企業名單。同一個企業法人擁有多個位于不同地址的廠區或生產車間,申請列入符合《行業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名單的,應當都達到第四條有關要求。
第九條經復核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要求的企業,在網站上進行公示。對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企業,將組織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對無異議的企業,以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方式予以。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條進入公告名單的企業要嚴格按照《行業規范條件》的要求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部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相關行業協會,對公告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結果于每年4月30日前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第十一條歡迎和鼓勵社會監督,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申請公告企業或已公告企業有不符合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可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舉報。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4有關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業,報請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撤銷其公告:
(一)不能保持《行業規范條件》要求的;(二)填報相關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三)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四)發生較大生產安全和環境污染事故,或有重大環境違法行為的;(五)有其他嚴重違法行為的。因前款規定被撤銷公告的企業,經整改合格2年后方可重新提出規范企業公告申請。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撤銷企業公告的,應提前告知有關企業,聽取其陳述和申辯。
為進一步規范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市場,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的管理,我部修訂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管理辦法》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原《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建[1996]396號)、《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管理辦法》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管理辦法》(水建[1996]397號)同時廢止。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水利工程建設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我國境內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實施建設監理,小型水利工程應根據具體情況逐步實施建設監理。
本規定中的“水利工程”包括由中央和地方獨資或合資、企事業單位投資以及其他投資方式(包括外商獨資、中外合資等)興建的防洪、除澇、灌溉、發電、供水、圍墾、水資源保護等水利工程(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加固、修復)以及配套和附屬工程。
第三條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受項目法人委托,依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批準的項目建設文件、建設工程合同以及建設監理合同,對工程建設實行的管理。
第四條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的主要內容是進行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工期和質量,并協調建設各方的工作關系。
第五條 項目法人應在施工招標投標前選擇監理單位介入工程建設。
第六條 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活動,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建設監理的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建設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的資格實行統一審批、分級管理。
第八條 水利部主管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其辦事機構為建設與管理司。主要職責為: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法規和規章,并監督實施;
二、審批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的資格;
三、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資格的考核、考試、審批和發證以及部直屬監理單位監理員的審批發證工作,歸口管理全國水利工程監理工程師的注冊工作;
四、指導、監督、協調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
五、指導、監督部直屬大中型水利工程實施建設監理,并協調建設各方的關系;
六、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培訓管理工作。
水利部設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和有關監理人員資格的審批工作。
第九條 各流域機構協助水利部管理本流域內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城市軌道交通的發展對緩解城市公共交通壓力有著重大的促進作用,是城市建設經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升促進城市環境改善的重要措施。但是在建設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時候風險較大,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較多,嚴重地威脅著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本文通過對軌道交通工程安全風險管理與遠程監控系統設計與開發進行相應的分析,在完善管理發展與技術人員專業技能基礎上,結合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設計開發出安全風險信息管理平臺。將遠程監控系統運用于城市軌道交通的風險管理之中。
1系統架構
基于軌道交通建設的實際并結合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在把握軌道交通信息系統架構設計過程中,我們采集和分析了計算機軟件發展的最新開發技術和主流架構設計技術,同時也考慮系統的可擴展性和易維護等要求。基于上述因素考慮,該系統采用了 Microsoft Silverlight 開發平臺。服務器終端平臺采用 Windows 2003 server 操作系統,數據庫采用 Microsoft SQL Server2005 技術,網站開發采用.NET 技術,WEB 采用 Win-dows IIS 服務。客戶端平臺采用支持 HTTP 協議的各種瀏覽器,客戶端采用支持 HTTP 協議的多種智能終端,包括各種 PC、PDA 及多種智能手機,軟件形式均采用獨立程序運行模式,也擬兼容 Web 方式運行。軟件開發平臺以 Microsoft Silverlight 4.0為主,底層核心控件擬采用 C++開發的 ActiveX控件。系統架構分服務器和客戶端兩部分,獨立程序采用 C/S 模式,Web 程序則采用 B/S 模式。在用戶角色上分為常規用戶和管理員用戶。該信息系統的軟件模塊應采用分層次開發的框架設計,力求應用界面層、業務邏輯層(該層又分為業務邏輯模塊和核心技術模塊)及驅動和平臺支持層。采用面向對象的開發理念,盡量做到模塊之間的耦合度降低,同時模塊詳細設計上務必考慮可擴展性。軟件結構如下:
2 系統功能
系統解決了傳統管理模式下工程信息傳遞和交流存在的問題,如:信息內容的缺失、信息扭曲、信息傳遞的延誤等,實現了工程信息存儲的數字化和相對集中化、信息整理和變換的程序化、信息傳輸的數字化、信息獲取的便捷和信息透明度的提高等。系統主要由我的關注、監測管理、風險控制、文檔管理和綜合管理等子系統組成。整套系統滿足當前基本的數據傳輸、匯總及分析以及主流的視頻監控技術。下圖系統整體組織結構
系統可以根據某個特定用戶要求進行圖形和報告編制的模板定制,輕松實現圖形繪制和報告編制。其靈活性就在于能滿足軌道交通所有參建單位的制圖及報告編制的需要。將專業人員從重復的工作中解放出來,有充分時間進行專業分析。軌道交通工程基本信息模塊該模塊為整個系統基礎的模塊,產生系統數據源"可以輸入軌道交通工程的基本信息:工程名稱!總長度!主管部門!負責人!施工單位!設計時速!總編組!預計總工期!工程項目總額!項目簡介等,實現工程的信息化管理"主要有4大塊功能:
(1).基本信息輸入
在工程建立初期,需要將工程名稱、總長度、主管部門、負責人、施工單位、設計時速、總編組、預計總工期、工程項目總額、項目簡介等數據錄入系統,以保證后續功能的使用,這是工程安全管理的基礎,在錄入時,各字段都有有效值合法性檢驗,當輸入不合法的數值時,系統自動提示,并不允許提交至數據庫。
(2).瀏覽工程項目
該子功能是顯示系統內所有的項目,并分頁顯示,管理員可以挑選自己關注或需要操作的工程項目,進行瀏覽詳細操作,可以看到該工程的所有詳細信息"同時管理員還可以對項目進行排序調整,可以把重要、緊急的工程調整到前面。
(3)修改工程信息
修改工程信息是必不可少的一步,當工程由于施工原因或者不可控的原因導致工程參數變化時,或者當初在錄入數據時由于粗心數據有誤時,這就需要對工程項目的部分參數進行修改,以保證下面的工作正常進行。
(4).工程信息檢索
當管理員要尋找確定的某個工程資料時,可以選擇工程的工程名稱,施工單位,項目簡介等其中一項進行模糊查詢,很快定位到需要的工程資料,從而進行相關的操作,方便快捷。
結束語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遠程監控系統設計與開發是安全風險管理的重要形式,此系統的運用和研發,拓展了安全風險信息管理平臺的功能和管理范圍。通過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遠程監控系統能夠在第一時間發現潛在風險并作出相應示警,能將潛在事故扼殺在襁褓中,有效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能夠實現各個分散項目部的集中管理,通過信息共享,管理干預,使得決策層領導能夠通觀全局,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遠程監控系統的使用能夠及時得到施工現場數據,并作出分析,給出有效的解決方案,提高了工程建設的決策水平和管理水平;系統的全面使用,充分整合資源,不僅降低了施工成本,保證了施工質量,提高了各單位的工作效率,而且從根本上形成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及時處理的風險管理鏈條,保障穩定的安全生產形勢,有效降低和消除安全風險。
參考文獻
1 引言
自1988年我國推行工程建設監理制以來,至今已近巧年。建設監理事業經歷了試點(探索起步)、穩步推行、全面發展等三個階段。我國監理行業從無到有,蓬勃發展,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監理隊伍也逐步發展擴大,現己具備一定的規模,全國已近有700家監理單位,其中不乏優秀的監理單位。由于在改革初期采取了“先開放,再規范”的方針,導致目前社會監理中出現了許多急待解決的問題。其中尤其是監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和素質問題,包括己經具備資格和注冊了的監理工程師,技能和素質仍然不高,問題突出而且刻不容緩,它已直接制約監理隊伍的生存與發展。
本論文主要結合監理工程師這個職業的特點,對監理工程師的職業道德及其職業素質素養進行分析討論,以期從中能夠找到合理有效的關于促進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和職業素質的建議與措施,并以此和廣大同行分享。
2 我國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現狀分析
監理工程師的職業道德現狀并不很令人樂觀。相對來說,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是經過資格認證并注冊的高層次管理人才,普遍能夠嚴格遵守執業道德,以“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執業準則來開展工作。總監理工程師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模范帶頭作用。但是,由于我國建筑領域還存在許多弊端,建設各參與主體都還存在法律意識淡薄的狀況,監理的公正、獨立執法也常常很難實現。由于總監理工程師在工程建設管理中所處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總監理工程師一旦在職業操守上出現問題,造成的影響很大,也很壞。然而這種情況時常出現。監理工程師在職業道德方面突出存在的問題有:為所監理項目介紹施工隊伍;推銷建筑構配件、設備和材料等;收受被監理單位的禮品,甚至主動吃、拿、卡、要;不能堅持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受單位領導或業主的意見左右,等等。
3 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培訓與提高措施分析
3.1 加強監理行業的職業道德教育
3.1.1 監理法規教育。所謂監理法規教育教育,是指對監理人員進行關于建設監理法律法規等方面的規范教育,幫助他們樹立法律觀念、依照法律規范行使監理職能的活動。進行監理法規教育的原因在于:法規和道德是現代社會調整體系中兩種最重要的調控手段,法律和道德既有根本目標和價值基礎上的一致性,又有調整方面和調整方式上的互補性,因此要進行監理職業道德教育,首先要進行監理法規教育。
3.1.2 道德情感教育。所謂道德情感教育,就是要把建設監理的職業道德內化為監理從業人員的情感需求,并體現在具體監理行為中的過程。加強監理職業道德建設是一項長期、復雜、艱巨的系統工程。
3.1.3 建設監理職業道德規范教育。所謂道德規范教育,以建設監理職業道德規范為內容,有計劃,有目的地對監理人員實施影響,幫助監理人員養成良好的道德習慣,自覺遵守監理道德規范,用監理職業道德規范來規范自己的一種教育活動。規范教育的具體內容就是對監理人員進行服務監理、誠信監理、公平監理、公開監理、文明監理、科學監理、獨立監理和率先垂范等道德規范教育,通過教育,促使監理人員明確為什么這些是建設監理的職業道德規范,把握它的基本要求,自覺地用它來規范自己的監理行為。
3.1.4 建設監理職業道德狀況教育。所謂建設監理職業道德狀況教育,就是通過調查研究,準確把握建設監理人員道德狀況,結合道德教育的目標,找出監理人員道德現狀與道德目標的差距,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理職業道德建設的活動,它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建設監理職業道德的先進事跡教育;一個是建設監理人員職業道德問題的教育。
3.2 加強和提高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的幾點建議
3.2.1 充分發揮建設監理的功能
良好的建設監理職業道德能促進其職能的更好發揮。因此,發揮建設監理功能是建設監理道德建設的目標之一。首先,有助于提高建設工程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水平。良好的職業道德或可以協助業主選擇適當的工程咨詢機構,或對咨詢結果進行評估,提出修改意見,因而有助于提高工程投資的決策化水平。其次,有利于規范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建設行為。建設監理根據監理委托合同對工程進行監理,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提高監理水平,從而更好地規范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建設行為。
3.2.2 不斷提高建設監理人員和企業的素質
監理人員和企業素質的提高,有助于監理工作的正常進行和監理業的健康發展,因而提高監理人員和企業素質是監理道德建設的又一目標。建設監理工作是一個知識密集型工作,監理人員的素質首先包括豐富的專業知識和施工管理設計經驗;其次要通曉法律法規和懂得經濟;第三要具備嚴格的質量標準意識和合同觀念;第四既要堅持原則,又要有靈活的工作方法。
3.2.3 協調建設監理關系
協調關系是監理職業的重要工作,協調建設監理關系是建設監理道德建設目標。首先,在監理組織內部有各種關系需要協調,如監理各層次、各專業的協調,工程項目的目標控制及對策的協調,調動監理組織內全體監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及群策群力地做好監理工作等,所有這些關系的協調都需要監理人員具備有較高的職業道德素質。
其次,協調監理與委托方的關系。監理是在業主的委托下從事服務性的工作,搞好和委托方的組織協調極為重要。要協調好與委托方的關系,具體來講,就是要協調好同委托方對建設工程質量控制、對工程進度的控制、對投資進度的控制等三方面的關系,監理人員既要盡職盡責,讓委托方滿意,同時又要向委托方宣傳監理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對委托方的不規則行為加以引導,力爭建立起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的和諧關系。
第三,促進監理人員與施工單位的聯系,做好工程協調工作。建設監理對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監督管理,目前主要是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活動進行目標控制,而施工單位的目標控制,往往由于處于自身的利益而產生偏差。監理單位應站在第三方公正的立場上,從保證總體目標的實現來維護工程各系統的正常運行。因此,監理人員只有具備較高的職業道德素質,才能做好協調與施工單位聯系的工作,做好對進度、質量、設計、資金使用方向等的協調。
4 結語
本論文客觀分析了當前我國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的實際狀況,提出了加強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教育的建議,并給出了進一步提高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的幾點措施和建議,對于進一步提高我國監理工程師的業務水平具有較好的借鑒意義。當然,本論文限于篇幅,對于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培訓方面的論述還有一定局限性,只有廣大監理工程師自發的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才能夠推動我國監理事業朝著健康的方向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988年,建設部《關于開展建設監理工作的通知》的出臺,標志著我國正式建立工程監理制度。1997年頒布的《建筑法》明確規定我國推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并授權國務院規定實行強制監理的范圍。目前,我國國有投資的工程項目基本上實施了工程監理,非國有投資項目尤其是外資項目大多也委托工程監理。推行建設監理制,是工程建設領域里的一項重大改革。它使我國工程建設管理體制逐步由傳統的小生產管理模式,向社會化、專業化、現代化的管理模式轉變,帶來了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項目業主、政府及全社會對工程監理行業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們必須認真研究工程監理行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形勢和新任務,才能合理地確定符合實際的發展思路,適應新的形勢,從而推動工程監理行業穩步發展。
1我國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的現狀
1.1法律法規體系框架初見雛形
自1997年頒布《建筑法》起,建設部先后頒布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房屋建設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試行)》、《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試行辦法》、《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與注冊試行辦法》等部門規章;建設部還與國家工商局聯合頒布了《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文本》,與國家物價局聯合頒布了《工程建設監理取費有關規定》,與國家計委聯合頒布了《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也為建設工程監理的開展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除此之外,絕大多數地方政府或人大以及各部門,也制定了本地區、本部門的建設監理法規和實施細則。初步形成的上下銜接的法規體系框架,使建設監理工作基本上做到了穩定、有序、健康發展。
1.2行業規模不斷擴大,從業人員素質不斷提高
我國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管理確定的原則是“分級管理、統分結合”,按中央和地方兩個層次進行管理。這種管理機制符合我國的基本國情,運行狀況良好,使我國建設工程監理行業得到迅速發展。截止2010年底,我國具有資質的建設工程監理企業10家,從業人員75397人,其中注冊監理工程師99073人,全年營業收入119.14億元。同時,我國逐步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建設工程監理教育體系,培養造就了一支初具規模的監理隊伍。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在上崗之前,需經過4~個月的監理短期培訓。工程監理人員從早期的主要由工程技術人員組成,發展到現階段的技術、管理并重的復合型人員。
1.3監理權限和范圍比較狹隘
目前我國的工程監理的絕大部分僅限于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使得工程監理僅在施工階段得到了部分發展。而設計階段監理工作開展不到位,使監理工作在工程建設的設計階段形同虛設,監理工程師僅有建議權,沒有出圖權和修改權;工程監理的作用在工程設計階段無法得到體現。在工程設計階段,由于沒有配套的設計階段監理規范,造成這一階段的監理工作無章可循,流于形式。
2我國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2.1建設工程監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盡管我國在立法方面有關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法律法規已經基本定型,但仍然存在立法質量不高以及與國際慣例有一定的差距等問題。與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相關的法律法規,僅僅對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宏觀原則進行了規定,并沒有深入建設工程監理實踐的各個環節。同時,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也加大了政府管理工作的難度。工程的建設過程分為幾個不同的階段,由不同的職能部門進行管理。從建設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到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的培訓、注冊,從建設工程的規劃立項到施工建設,政府又都要一管到底。這種管理方式導致不同的管理部門在職能上存在交叉和重疊,導致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和效率低下,不利于政策的制定和行業的統一管理。
2.2建設工程合同的條款尚不完備
我國目前各類建設工程合同的條款與國際上通用的工程合同條款相差較大;有關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一些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尚未形成定量化和定時化的標準。這就使得建設監理工程師無法對這些合同的履行從事更加具體的建設工程監理工作。也就是說,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條款的不健全,直接影響了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執行。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制度主要是參照國際慣例建立起來的。在各類合同制訂之時,建設工程監理仍處于摸索階段;合同的條款中關于權利、義務、責任等內容的規定,尚不能滿足我國目前建設工程監理事業快速發展的需要。
2.3建設工程監理法制理念有待強化
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是國家實行強制監理。社會上許多業主對監理認識不清,委托監理只是為了應付檢查。一些業主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在招標過程中明投暗定、逃避監督、肆意壓低工程監理的收費;在委托監理后認為監理僅僅應對工程質量控制全權負責,而對工程投資、進度方面的管理控制授權有限;對監理的性質、運作程序及工作方法一無所知,對監理機構任意指使或挑剔,干預監理人員的工作,從而干擾了監理有效地按照監理程序、監理計劃開展工作。承包商則更不習慣這種監管,抵觸情緒很大,使得監理工作的展開困難重重。因此提高業主、承包商對工程監理的認識,將工程監理變為業主自愿進行的行為,還有大量的宣傳教育工作要做。
2.4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培訓制度仍有待完善
我國目前建筑業的從業人數約占全世界建筑從業人數的25%,但對外承包額僅占國際建筑市場的13%左右。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國目前缺乏國際工程管理的人才。我國從實行建設工程監理行業的準入制度以來,建設工程監理隊伍的基礎素質已經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就整體素質方面而言,仍然不能適應建設工程監理市場快速發展的需要。現有的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大多都是半路出家,學歷相差懸殊,職稱差別更大。這就導致了我國建設工程監理人員的水平參差不齊,缺乏集技術和管理于一體的復合型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加之目前我國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的流動性相對較大,培養高素質的建設工程監理人才的難度就更大。
3我國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的完善對策
3.1完善現行的建設工程監理的相關法律法規
我國目前有關建設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是政府調控建設工程監理服務的有效手段,也是對外開放建設工程監理市場應當遵循的法律依據。不斷完善建設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體系,是規范各方利益主體在建設工程監理中行為的需要,更是我國建設工程監理行業保護的重要的法律保障。在《建筑法》的關于“建筑工程監理”的專章中,僅用個條文規定建設工程監理制度及監理企業的有關事項,顯然過于簡單。建議盡快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監理法》作為《建筑法》的特別法,以建設工程監理制度作為調整對象。主要調整在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產生的法律關系,明確各方主體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等問題;以統一的規定,來消除各法規、規章中的分歧和矛盾,從而為各類與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相關的法規、規章的修改和制定,提供法源性的法律依據。
3.2完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范本
為了完善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目前要著重修訂和完善的是《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范本。我國目前使用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經部分參照了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頒布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在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文本的編制中,也應當參照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頒布的《業主/咨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中的相關條款。同時,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建設工程監理企業的權利義務和安全責任、質量責任等內容,增加到合同中去;應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基本需要,增加關于建設工程保險和擔保的相關內容。專題與探討箍。為保持圓柱紙模在吊裝過程中不變形,需將圓柱紙模上下柱箍用鋼管和扣件連成整體。(2)圓柱紙模安裝時用塔吊將其垂直吊起,垂直套入綁扎好的柱鋼筋籠內。正式套入前應在柱鋼筋籠頂覆蓋厚塑料布或編織布,避免鋼筋損傷其內部,影響混凝土表面觀感。(3)圓柱紙模加固時,要先將底口與模板邊線對齊,用鋼管和扣件將柱箍與滿堂腳手架連接固定牢固,再調整模板垂直度,使上口達到設計位置。
3.3圓柱混凝土的澆筑
圓柱紙模是多層紙復合制成。為防止模板破裂,振搗棒不得直接觸碰內壁振搗。振搗棒應在距紙模大于100mm處振搗;澆筑時要分層進行,分層厚度不超過500mm。混凝土坍落度和澆筑速度應與設計計算時保持一致,禁止一次澆筑到位,以保證混凝土澆筑質量。
3.4圓柱紙模的拆除
確定合理拆模時間。拆模時間可根據混凝土配合比、施工溫度和構件特性確定。正常情況下拆模時間不宜超過3d,時間過長易形成粘模。拆模方法采用模板切割機,首先拆除柱箍等加固構件,然后將切割機的切割厚度調整到略小于模板厚度,過淺模板不易拆除,過深則破壞混凝土表面。圓柱紙模拆除后需要用塑料薄膜包裹起來澆水保濕養護。
4施工注意事項及質量監督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