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與貿易概念匯總十篇

時間:2024-04-04 10: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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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與貿易概念

篇(1)

“貿易”一詞由古繁衍至今,由傳統的商業交換行為轉變為現代的社會易行為,它在全球經濟和科技的推動下,聯結了各地域、各疆界之間的聯系,呈現出繁榮的“地球村”的景象,催生出了大范圍的、全球性的國際貿易,其主要貿易內容是基于商品和勞務兩方面的交換,體現了國際之間相互依賴、相互依存的關系和格局,它分為出口貿易、進口貿易和過境貿易;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直接貿易、間接貿易、轉口貿易;陸路貿易、海路貿易、空運貿易和郵購貿易等基本類型。

1.2全球國際經濟的概念

這是一個曲折的、發展的過程,是在時代的車輪中、科學技術的助推下,各國的經濟相互滲透、相互補充的過程,它牽涉到所有參與其中的國家、地域、部門的命脈,使之成為不可分割、不可或缺的整體,體現在國際之間全方位的統一,涵蓋和包括了資本、市場、金融、生產和銷售各領域的規則統一。全球國際經濟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其一,是國家生產力高度發展的產物;其二,跨國公司組建而成的全球性網絡經濟的推動作用;其三,國際范圍內的科學技術的革命提供了物質基礎和可行性;其四,全球化共同面臨的嚴重的問題的客觀要求。

2國際經濟與貿易發展的相互關系分析

2.1國際貿易是現代國際經濟增長的基本形式

在現代形勢下,各國之間在國際貿易的形態下形成了貨幣信貸關系、科技合作關系等,這些不同領域、不同專業的貿易關系,都是以經濟基礎中的商品作為其運動基礎的,它由傳統、單一的體制轉為了全球化、多維度的體系,在各國間貿易規模的不斷拓展前提下,對現代國際事務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同時,由于國際貿易的通暢交往形態,也促成了各國經濟的增長,它通過“技術外溢”的刺激手段帶動了各國的經濟增長。

2.2國際經濟與貿易以創新科技為基石

科學技術的全球化進步無疑是國際經濟與貿易發展的基石和助力,由于各國科學技術的不斷創新和研發,應用于各國經濟發展和國民建設之中,推動了各國經濟的前行與發展。另一方面,國際經濟與貿易的增長必然存在強烈的競爭,這種競爭意識的存在和沖突又成為了科技創新的動力源泉,促使了科技的投資與開發。

3現代新視域下的國際經濟與貿易發展方向和趨勢展望

3.1現代國際經濟與貿易的全球化

當代國際社會需要的是全球化的眼光和全球化的能力,只有具備這兩個前提,才能扭轉其國際經濟和貿易新模式和新格局,企業要在全球化的范圍里延伸,必須具有全球化的、前瞻性的、預見性的眼光和膽識,通過自身與國際經濟和貿易之間的適應,改變傳統的企業經濟和貿易模式,以國際市場為軸,提升自身的企業適應能力和創新帷幄的能力。在全球化的經濟和貿易形勢中,我國企業唯有應對挑戰和機遇,面對無法遏止、無法逃避的全球化潮流,積極融入,從企業定位、企業模式架構、企業宏觀戰略、企業生產運營等方面,進行適應和調整,實行跨國經營,使之成為我國企業經濟發展的引擎,在盡快完善跨國公司經營機制、制定跨國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之下,采用本地化的競爭戰略,搶奪國際市場份額和市場開拓機遇,例如:我國的寶潔公司就是成功的范例,它在多年的經濟貿易策略調整過程中,使寶潔公司融入我國的經濟和生活,使知名的名牌飄柔、潘婷、海飛絲、沙宣等產品成為了正式的中國產品,獲得了出人意料的成功。

3.2現代國際經濟與貿易的信息多元化

在全球一體化的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其最為顯著的特征呈現出:貿易的自由化、資源與市場的一體化、信息與國際結算的一體化,這些特征都必須基于信息和網絡技術的支持之下,才能使國際經濟與貿易呈現出多元化的特點,也只有在信息和網絡技術的支撐下,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的全球簽單、備貨、研發、生產、配送、結算等,才能進行高效而準確的異地操作,國際經濟與貿易的重要方式———電子商務以其信息量大、儲存時間長、客戶多、傳遞快的特點,促進了國際經濟與貿易的快速發展,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在基于互聯網的電子商務之下,各國企業的業務洽談、簽訂合約、交易、結算等都更為快捷而實用;同時,在網絡“空間變平面”的電子商務下,國際經濟與貿易的銷售進程和運營速度更為頻繁而高效,它使得商業化的傳遞速度增高、交易環節更為清晰、互動交流更為頻繁。

3.3現代國際經濟與貿易的知識性

知識經濟是未來社會的支柱性力量,現代國際經濟與貿易發展必然要以知識化為方向和發展趨勢,在各個貿易環節,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貿易壁壘、貿易糾紛等方面,都要加快實現知識化的進程,知識產權已滲透到國際經濟與貿易的各個領域,并發展成為國際經濟與貿易的新形式。我國更應當以“創新強貿”為戰略切入點,大力提倡和發展知識服務型貿易,用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性措施,提升我國在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的競爭力。

篇(2)

中圖分類號:D922.29;D996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01-000329-01

一、國際經濟法概念概述

關于國際經濟法的概念敘述以及適用范圍,在國際上和國內存在多種學說,比如美國法學家針對國際法的多元主體,提出了“跨國法”的新概念,這種理論的核心點在于探討國際經濟交往中,國家與國民的關系,以及各國國民之間的貿易關系;但是國內有學者則認為國際經濟法只能從外部約束國家對經濟的管理行為,而不是在于調整社會關系。但是從這些學說中,可以將國際經濟法分為廣義和狹義兩個方面。

(一)廣義的國際經濟法

廣義的國際經濟法就是指一切國際經濟貿易中的法律,它的范圍超越了過節,認為它包括任何涉及經濟利益的交易的法律制度,并且它的主體不僅僅限于國家,還包括國際組織、金融機構、跨國公司、法人甚至還有個人。主張這一概念的學者認為,國際經濟法就是調整國際社會經濟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它們大批了法律部門之間的界限,強調法律的絕對權威。因此從目前的國際情況來看,這一理念包括的國際經濟法內容就相當廣泛,這在實際的生活中,這種大而全的國際經濟法比較切合實用;

(二)狹義的國際經濟法

狹義的國際經濟法概念認為,國際經濟法是獨立于各國私法之外的公法部門,所以凡是在國際的經濟貿易中涉及到的私法問題或者是國家內部法律問題,都不能納入到國際經濟法的范疇。主張這一理念的學者認為,國際經濟法也要有自己的理論體系,以保證國際公法的嚴肅性。

二、國際經濟法與國內經濟法的割裂理論

國際經濟法作為一種調整國家管理經濟行為的工具,它與國內的經濟法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所以關于二者之間聯系的討論也是甚多,但是在眾多的學說中,割裂理論卻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注意。割裂理論主要包括“一元論”和“二元論”,前者的代表人物是美國法學派凱爾森教授,他認為無論是國際經濟法還是國內經濟法,都應該處在統一的規范體系下,并且兩者之間存在效力差別,也就是說效力低的法律規范可以從效力高的法律中推導出來。所以對于兩者關系而言,國際經濟法的規范如果適用于國內經濟法,那么就相當于國際經濟法提供給了國內經濟法荊楚行的法律規范,也就是說各個國家的經濟法律秩序都是以國際經濟法為基礎的,這就是典型的一元論,這種學說的癥結在于忽略了一個最基本的事實,那就是在目前的國際經濟活動中,國家仍然是主要的活動主導者,所以國際經濟法的存在是以國內經濟法為前提的。相對于一元論的國際經濟法的“唯我獨尊”,二元論則認為國際經濟法和國內經濟法是兩個完全獨立的法律體系,并且由于法律體系的不同,所以兩者之間并無效力高低的差別。也就是說不同體系的法律規范不能相互使用,并且不能相互影響。由此出現的情況就是,一個經濟關系適應的法律屬于國際經濟法時,那么必須將國際經濟法轉化成國內經濟法才能進行適用,在這種二元論的理論中,國際經濟法完全處在弱勢一方,不能從根本上對締約國產生法律效力,并且對其的約束力也存在諸多的限制,這顯然不適應經濟全球化的要求。在割裂理論中,無論是一元論還是二元論,它們的弊病都在于片面的將一方法律人為的拔高,并試圖置于另一方法律之上。比如一元論強調國際經濟法的優越性,弱化國內經濟法的重要性;而二元論則恰恰相反,看似將兩種法律放在同一地位,卻對國際經濟法的適用進行諸多限制,形成國內經濟法的強勢地位。

三、國際經濟法和國內經濟法之間的相關性

(一)研究對象的相關性

國際經濟法研究的主要對象是國際經濟的發展情況和經濟環境的變化,它不僅僅局限于國家的法律進程,更關系到國家間的經濟貿易趨勢,所以國際經濟法的研究對象具有國際廣泛性。即使如此,在討論國際經濟法的研究對象時,還是要從本國的實際情況出發,也就是不能拋開國家問題而只是舍近求遠的研究國際法則。所以在我國,國內經濟法除了要符合國際經濟大環境的理念之外,更要了解中國特色,制定出出適合本國國情的經濟法,并且以國際視角對國內經濟法加以完善和補充,以確定國內經濟法的科學合理性;

(二)研究視角的相關性

在對國際經濟法的研究中中,國際視角和國家視角似乎總是存在著沖突和矛盾。因為國際經濟法是通過各國的協商產生的法律規范,這其中當然少不了各個國家對自身利益的權衡考量,而強國和弱國之間,在國際經濟法中的話語權必然存在差異。但是,國際經濟法的目的并不是為強國服務,它的本質是要為各個國家的經濟活動提供規范的法律保護,所以以強權和利益建立國際經濟法體系是國際社會不能認同的。因此,如何做到國內經濟法與國際經濟法相協調,需要從國際、國內的研究視角全面出發,這樣才能協調國家與國際的相關利益關系;

(三)研究成果的相關性

國際經濟法的研究成果是為了對國際經濟貿易進行規范,并且建立更加完善法律體系,使其能夠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保證各國的經貿安全,所以對于世界各國的法律學者來說,研究本國經濟法的同時,結合國際形勢進行分析,所得到的法律成果可以成為國際經濟法的研究范例,而國際經濟法的研究成果對于各個國家而言,也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

四、結束語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對于相關的經濟法律也在進一步的完善之中,并且國內經濟與國際經濟的關系日益密切,如何保障國內經濟貿易安全,法律制度保障必須到位,除此之外,積極進行國際經濟法的成果研究,也是掌握國際話語權的途徑之一。

參考文獻:

[1]賀加力.國際經濟法的內涵及其和國內經濟法相關性[J].法制博覽,2015,27:140+139.

[2]張國元.博弈與協調—WTO體系下國際經濟法律體系的重構[D].華東政法學院,2004.

篇(3)

國際經濟法是二戰之后新興的年輕的法律領域,也是一個存在著概念爭議的領域,但是,這個領域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里并未形成繁榮的學術景觀和多元的理論爭鳴。這大概與國際經濟法領域的制度實踐在當時不夠活躍、不夠成熟或不夠發達有關,也可以說與國際經濟法學界的理論研究在當時不夠自覺、不夠開放和不夠沉潛有關。國際經濟法理論在當代經濟全球化的時代終于因緣各種契機(尤其是WTO的建立及其法理和實踐)而開始形成了理論上的探索和學術上的爭鳴、走出總體理論上的幼稚和貧困并進而出現了多元的理論視角和各種視角之間的對話和交流。

一、全球變革——國際經濟法學術的語境變遷和話語轉型

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以來,全球經濟制度實踐出現了重大的制度轉型。英美新自由主義的經濟政策、拉美嚴重的債務危機、東亞“四小龍”經濟的起飛、蘇聯解體和巨變,促成了自由市場體制在全球范圍內開始復興,各國經濟和國際經濟越來越強調市場化和自由化,全球經濟越來越結成了復雜的相互依賴的統一網絡體系。這種全球大轉型在法律和制度層面表現為各國和國際經濟法律制度正經歷著自由化、全球化和一體化的大變革,在國際層面,WTO、IMF和世界銀行這戰后國際經濟法律秩序的三大支柱也發生了巨大的變遷。這種經濟領域及其法律制度的全球化大變革也帶動著政治、社會、文化、環境、教育、衛生、人權等等其他領域的全球化,經濟發展和資源開發所導致的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緊張即生態系統的失衡,以及這種天人矛盾所引起的南北矛盾的復雜化導致發展問題和可持續發展問題成為全球經濟及其法律體制所必須面對和處理的重大問題,國際經濟法律制度越來越走向復雜、多樣,同時也孕育了變革的契機和因素。

語境變遷促動了國際經濟法學術話語的轉型。全球化既促成了傳統的一般人文社會學科開始越來越自覺的把經濟全球化和可持續發展問題納入自己的理論視域,也促使國際經濟法學術開始思考人類社會制度和秩序的一般秩序原理,以及人文社會學科、理論和學術的理論資源。在這種背景下,國際經濟法學術終于開始逐漸走出傳統的,初級的議題和論爭,例如,國際經濟法是否存在?國際經濟法是否有效?國際經濟法如何定義?等等。如今,國際經濟法學術已經開始超越了這種初期的國際經濟法理論與實踐的門類定位和定義之爭,廣泛深入

到國際經濟法的更加深層次的理論基礎和更加專門性的具體問題的思考和研究。國際經濟法學術也越來越具有法理自覺和理論意識,甚至越來越回歸到一般人文社會科學學術,開始努力嘗試走出傳統上沒有理論和不成體系的狀況。這種國際經濟法學術的話語轉型可以概括為“從概念之爭到理論之爭”。

二、法理思考——國際經濟法學術的視角多元和復雜進路

自從20世紀80年代末期至今的十幾年來,國際經濟法學術開始呈現出前所未有的理論研究熱潮和學術爭鳴現象。英國國際經濟法學者夸爾希(Asif。Querish)在其1999年出版的《國際經濟法》之中首先意識到并強調了國際經濟法學術的語境變遷及其多元進路??錉栂V赋?,“可以從多種多樣的角度來洞察國際經濟秩序:法律的,經濟的,政治的,情境的,哲學的(例如分配正義),目標導向的(例如比較優勢模型),國家中心論的,個人的(例如人權),機構的,南/北的,可持續發展的,新國際經濟秩序的,女性主義的,文化的,或者歷史的。有一點是非常清楚的:國際經濟秩序不可能僅僅從一個單一視角來理解,同樣清楚的是,它需要從每個單獨視角來更好的理解?!盵①]隨后,夸爾希教授推動了2001年5月4日曼徹斯特大學國際經濟法多元視角的研討會,并主編了《國際經濟法諸視角》的研討會文集,旨在薈萃國際經濟法諸多視角各自的優點和旨趣,這些視角包括法律分析的綜合視角、治理全球化的機構視角、國際機構沖突與協調視角、民族國家及其國民身份的視角、爭端解決的發展中國家視角、多邊貿易談判的發展中國家視角、區域經濟一體化視角、人權視角、女性主義視角、新葛蘭西政治經濟學視角、弗蘭克國際法正義論視角、伊斯蘭文明視角、可持續發展視角、經濟分析視角、歷史分析視角等等,被劃分為9大類16種視角。[②]不過,正如夸爾希所指出的,這些視角并沒有窮盡國際經濟法的所有視角,它們只是提供了一種觀察國際經濟法的模糊的大綱,而且,即使這些視角本身也并沒有深入展開而僅僅是考察的起點。[③]除了以上這些視角之外,國際經濟法的法理視角還廣泛包括民主視角、視角、科學視角、視角、非政府組織視角、規制競爭視角、機制沖突視角、公共健康視角、經濟制裁視角、域外管轄視角、國際倫理視角以及其他各種不斷涌現的理論視角,等等。

在各種視角之中,Thompson闡釋了治理全球化的機構視角,認為所謂全球化和國家自治空間的消失是夸大其辭的,國際體系的治理機制不應該被塑造成一個單一的全球治理機構,也不應該像全球激進抗議者所主張的那樣被激進的加以徹底摧毀,歐美日三邊治理機制的作用也不必被過分夸大,民族國家、國家治理及其適當的國際協調仍然是最重要治理機制,同時,也可以考慮各種可能的區域一體化治理機制甚至可以考慮適當的各種私人市場治理機制和公民社會治理機制。Kwakwa指出,國際經濟組織的不斷擴展出現了職能、權限和管轄的沖突與重疊的現象和問題,認為需要保持既有國際組織的多樣性,發揮不同國際組織各自的專業化和分工的比較優勢,加強不同國際組織之間的有效協調,加強不同國際組織的程序和過程方面的有效治理,并且需要創建世界經濟安全理事會作為全球經濟治理的總體戰略協調。Carty強調“國民”(TheNational)應該是國際經濟法的元概念,他認為當代國際經濟法的意識形態基礎在于自由主義的方法論個人主義和消費主義的拜物教,政治與市場的簡單二元劃分及其隱含的政府消極不干預的意識形態在現實實踐中遇到了政治合法性的危機,在認識論上則存在著巨大的困境,“國民”概念提供了一種相對更好(盡管其力量很微弱)避免消費主義的方法,這種方法無法在北方國家主導的國際經濟秩序之內實施,只能在國家或區域機構的層面實施,然后,在此基礎上,立足“國民”概念而在國際經濟法的全球聯邦框架之中適當界定“國際”的概念地位,進而,達致必要的全球政治均衡。Sornarajah認為,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支配了當代國際經濟法爭端解決機制,為此,發展中國家需要采取各種可能的戰略來質疑目前的國際經濟爭端解決機制,例如在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訴諸國家豁免原則和國家行為學說,在涉及環境、腐敗、文化保護和世界遺產保護等全球公益問題的情況下,要考慮地方共同體乃至國際共同體的政策和價值,最好由國際法院來解決這樣的案件,貿易和投資國際爭端解決機構只能用來解決比較單純的貿易和投資爭端。Page認為,發展中國家應該積極參加多邊貿易談判,這樣可以維護自己的利益,發展中國家在談判之中可以結成新型的靈活利益聯盟,多邊貿易談判的程序尤其是僵化的非正式程序缺乏合法性,應該作出調整,以便更多的更靈活的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參與。Pomfret考察多邊貿易體制下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幾次浪潮,分析了區域一體化對于多邊貿易體系的影響,認為目前的第三次區域一體化浪潮本身對多邊貿易體制沒有大的負面沖擊,卻又一定的積極效果,而且,多邊貿易體制的發展仍然是處于領先地位的。Addo認為,人是國際經濟法的價值所在和存在理由,經濟活動的目的在于人的自由、尊嚴和福利,國際經濟法中的國家應該遵守它們簽署的國際人權條約義務,非國家行為者的活動同樣影響到人權,爭端解決機制如果限制利害相關的國家提訟也不利于保障人權,因此,必須把人權與國際經濟法相互結合起來,必須認識到,所有國際法的基礎都在于人,國際經濟法必須兼容人權價值,必須具有人性化的面孔。

Childs與Beveridge則強調國際經濟法具有性別屬性,在全球化和國際經濟一體化過程之中,婦女的地位、價值、利益和聲音在很大程度上是“缺席的”,更是“被排除的”,必須反思國際經濟法的機構、規則和過程中的這些問題。Wilkinson將葛蘭西的理論和概念分析工具運用到國際關系和國際經濟法領域,指出,國際經濟法最好被理解為一種跨國統治精英和全球資本主義借以行使霸權的媒介,為此,在當代全球化語境之中,應該在新的霸權秩序尚未形成之前,尋求各種替代的可能性。Rehman闡釋了伊斯蘭宗教法律傳統對于當代法律文明和國際經濟法的貢獻,指出了當代伊斯蘭國家面臨的追求政治獨立和經濟繁榮的挑戰以及走向伊斯蘭國家區域一體化的前景。Subedi闡釋了國際經濟法的可持續發展視角,分析了國際經濟法與環境法、人權法中的可持續發展原則的歷史與實踐,認為可持續發展原則整合了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環境法,有助于實現更高的國際共同體目標。Cass把規范經濟學的效率分析、實證經濟學的效果分析、博弈論合公共選擇理論運用于國際經濟法,對國際經濟法進行了經濟分析,認為各種經濟分析工具有助于我們豐富對于國際經濟法的理解、解釋乃至預測。Botchway從歷史視角分析了國際經濟法的理論與實踐的演進和發展,認為歷史分析有助于我們對于國際經濟法律現象及其發展規律的把握。Cryer運用弗蘭克的國際法正義論分析了國際經濟法中的合法性和正義話語問題,尤其強調了分配正義和程序正義以及羅爾斯正義論的“最大最小”原則在國際經濟法中的運用。[④]

三、管中窺豹——國際經濟法學術的視角選擇與學術采擷

在國際經濟法的多元法理視角之中,我們選取三種基本視角加以概括介紹和初步分析。

(一)杰克遜實用主義政策視角、憲法理論與制度分析

杰克遜教授的國際經濟法研究視角和理論風格都頗為獨特,可以說是一種實用主義的憲法、政策和制度分析視角。

杰克遜的國際經濟法研究特別強調國際經濟法的規則導向、政策考量和便利功能。首先,杰克遜對于國際經濟法的界定體現出了典型的實用主義風格。杰克遜一方面認為國際經濟法是一個范圍非常廣闊的領域,既包括了跨國經濟關系的“交易法”,又包括了跨國經濟關系的“規制法”,還包括了跨國經濟關系的“國際(公)法”。同時又強調避免把許多不同的主題堆在一起的“大雜燴”(smorgasbord)方式。杰克遜屏棄了傳統的概念主義的法律分科模式,采用了實用主義的跨國法方法。其次,杰克遜對GATT/WTO研究在總體風格和具體內容上都體現出明顯的實用主義和政策導向。正如DavidKennedy指出的,杰克遜教授的研究風格超越了傳統上簡單的公法與私法、經濟與法律、法律與政治、外交與貿易、國際與國內的區分,盡管仍然可以看出經濟更勝于法律、法律更勝于政治、私法更勝于公法、國際更勝于國內,但比之于傳統上國際公法學者而言,杰克遜對于這些問題的處理更加自如,能夠信手拈來的把各種理論、材料和歷史融合在一起。杰克遜沒有抽象的探討國際法的存在、性質和效力問題以及市場經濟和自由貿易理論的哲理問題,而是把國際法的存在和效力、自由貿易促進人類福利的好處以及國際法能夠促進自由貿易直接作為一種事實、一種歷史和一種背景。杰克遜強調世界貿易體制的“規則導向”,強調自由貿易和人類福利的世界主義和國際主義精神,但是,又并不急于倡導建立一種嚴格的、明確的、肯定的、剛性的國際公法秩序和機制,他對各種宏大的理論和計劃一般都持有一種實用主義的經驗主義的懷疑。杰克遜強調的是如何通過一種分散化的、多元性的互惠、交易、協調、界面、調適的機制和過程來說服各國決策者支持自由貿易及其法律規則。這是一種管理相互依賴的政策過程和治理技術。第三,關于GATT/WTO法,杰克遜不僅強調一般的規則導向和各種具體的規則和程序,更強調GATT/WTO乃至一般國際經濟關系的基本體制(system)即憲法問題。杰克遜的國際經濟法憲法視角既體現了一般的精神,即強調規則導向而非權力導向,強調通過國際規則和國際組織的“SIFT”過濾功能來篩選出各國的合法的國內政策目標,削減跨國自由的國內障礙特別是國內特殊利益集團和尋租活動對自由貿易的扭曲作用。但是,他卻并不贊成過于理想主義的古典自由主義民主理論,他認為GATT/WTO法的“自動執行”或“直接效力”并不可行,因為這會違背國內民主代議制,會限制政府的靈活選擇乃至輕微違反國際協定的空間,各國一般不會支持這種直接適用的制度安排。第五,關于問題。杰克遜的理論也明顯體現出了實用主義政策導向的風格。杰克遜也否棄傳統絕對主義的神話和鬼迷心竅的觀念,甚至也贊成廢棄這個詞匯,不過,他還是認為可以保留這個詞匯而重新理解其含義,認為問題的關鍵在于就特定事務的治理權力究竟應該配置在國家還是國際、民間還是政府這樣一個權力資源的配置及其決策問題,在這里,就成為一種事務性的和技術性的制度安排及政策過程。[⑤]

(二)彼德斯曼的自由主義理想視角、理論和人權分析

彼德斯曼是德國人,著名的國際經濟法學家,他開創了國際經濟法的自由主義民主理論。

彼德斯曼結合國際經濟法尤其是GATT/WTO法的理論與實踐、歷史與現實指出,個人是知識和價值的最終源泉,只有通過個人在國內市場以及跨國市場上自由行使財產權利,才能夠實現國際范圍的有效的專業化和社會分工,最終促進各國國民財富的持續增長和世界經濟的長久繁榮,這就需要各國國內的民主法律規則。但是,在國際經濟交往層面,各國歷來都深受形形重商主義和貿易保護主義的思想和政策的影響,進而在對外(經濟)事務領域公共權力不能受到有效制約的國家全權主義問題,結果,往往都是維護國內特定產業部門和特殊利益集團的利益,而損害了國民總體財富和利益。

為此,需要借助于國際法律規則機制予以幫助解決國內層面自由貿易和體制的失靈和失效問題。WBG、IMF尤其是GATT/WTO的國際組織和國際制度安排正是起到了限制和約束各國政府在經濟事務尤其是對外經濟事務領域的公共權力從而使之不被任意濫用的作用。彼德斯曼認為,WTO調整范圍的不斷擴展、法律規則的不斷明確、監督機制尤其是爭端解決機制的不斷強化,表明國際經濟法能夠通過有效的機制來保障跨國私人財產權利和經濟自由,能夠有效約束各國的貿易保護主義權力濫用。但是,彼德斯曼也同時指出,通過國際組織和國際機制來約束各國公共權力濫用和保障跨國經濟自由客觀上存在許多局限,為此,需要把直接約束政府權力行為而間接保護私人權利利益的自由國際經濟規則有效地轉化為國內法上針對政府權力的私人權利,并通過國內法院訴訟機制直接予以保護。這樣,就可以把個人的跨國財產權利和經濟自由提升到一項基本人權的地位,可以通過國際法的直接效力原則抵制國內法層面上固有的貿易保護主義和特殊利益集團問題,減少國家間談判和交易層面上的公共權力濫用現象,克服國際談判過程之中的權力、利益和信息不對稱問題尤其是生產商利益偏向的問題。

彼德斯曼指出,在全球化與復合相互依賴語境中,國際組織的數量擴展和職能擴張在民主的授權、權力和責任鏈條上拉得過長,確實引起了國際機制的合法性危機問題。為此,

國際組織本身必須同樣遵循和良治的一般原則。同時,這種危機也表現為經濟領域與社會、文化、環境、健康等等其他領域之間的緊張關系問題。為此,需要加強各國國內立法的民主,或者可以設立一個多邊議會監督機制參與國際貿易談判過程,需要加強非政府組織的參與和國際經濟立法過程的公開和透明,需要各國和國際組織在決策和行為之中遵守或尊重國際人權義務,尤其是需要在國際爭端解決過程之中比較靈活的解釋國際經濟條約,從而,真正實現財產權利、經濟自由——公民權利、政治權利——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之間的不可分割和相互促進,需要特別考慮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問題尤其是有效參與國際經濟法的立法、實施和爭端解決過程及發展援助和能力建設問題。但是,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最終仍然要立足于國內的民主機制。

彼德斯曼運用古典的自由主義的啟蒙思想、個人主義的方法論、秩序自由主義的構成原則與調節原則、民主與經濟學乃至國際、政府規制與公共選擇理論等等這些古典的、個人主義的、自由主義的理論進路及其當展,闡釋了國際經濟法的自由主義理論。論述了從國內民主秩序到國際自發經濟秩序,從對外事務失靈到需要自由國際經濟規則,從各國分散實施失靈到國際組織實施機制,從國際法律機制的困境到國內秩序的回歸的國際經濟自由秩序原理。[⑥]

(三)夸爾希的綜合折衷視角、全球視野和復雜進路

夸爾希是著名的英國國際經濟法學者,他特別具有國際經濟法的學術自覺和理論意識,提出了追求、理解和從事國際經濟法研究和實踐的獨特的多元綜合折衷視角(aproactiveeclecticapproach),這種方法或者視角能激活現有的研究,使其深化或提高其水平。

夸爾希認為,國際經濟法的視角可以指稱某種追求的理念、觀察的角度或者努力的方法,無論如何理解,“視角”必須具有規范品格和分析意義。國際經濟法是一個內容紛繁復雜、圖景極其廣闊且論述多種多樣的法律領域,因此,需要采取一種全球的、開放的、復雜的、折衷的過程和進路來追求、理解和從事國際經濟法,而不適合追求一種單一的、獨特的、清晰的特定或唯一視角。這是因為,對于國際經濟法來說,各種視角與其說是幫助人們理解和解釋國際經濟法的照明燈(illuminators),還不如說是經常成為教條主義的蒙眼罩(blinkers)。

夸爾希認為,利益驅動了不同的視角。為了理解國際經濟法及其法理視角,必須思考國際經濟關系之中存在的不同利益及其承載主體。國家、國際經濟組織、非政府組織和個人分別具有不同的身份、利益和要求,它們分別具有各種經濟的或非經濟的利益,例如出口利益、生產利益、發展利益、環境保護、人權保障、公共健康,等等。為此,需要尋找各種方法、途徑、進路來識別、認定和澄清各種利益。這可能包括從各國國內的善治和民主過程以及國際組織的法律過程來分析和思考。這樣,不同的利益及其識別過程就提供了國際經濟法的不同法理視角。法律在國際經濟法中的地位可以包括便利基本憲法框架的確立、促成立法的變化和提供行動守則以及通過爭端解決機制解決沖突。在國際經濟法的不同領域,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存在差異的。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國家、法律、制度(包括國際經濟法制度)本身存在的差異,由于國際經濟法之中公正話語的差異,導致了國際經濟法的法律分析本身存在各種不同視角,通過采取一種綜合折衷的靈活視角,可以包容和審視各種法律視角,可以更好的理解國際經濟秩序和從事國際經濟事務。例如,有的強調國家管轄權,有的強調跨國私人經濟人權,有的強調實證主義法學,有的強調自然法,有的將國際經濟法僅僅理解為一套規則,有的則將國際經濟法理解為一種過程。有的強調國際經濟法就是經濟領域的國際公法,有的則強調國際經濟法幾乎無所不包,有的認為國際經濟法是國際公法的一個分支,但有的則認為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是具有不同理論假定因而是不同并且可能相互沖突的兩個領域。這些都體現了國際經濟法的不同視角。國際經濟法領域的公正話語(fairnessdiscourse)也體現出法律視角的差異。這里的正義既包括實體維度即分配正義,也包括程序維度即正當程序,這意味著,國際經濟領域的成本——收益分配及其影響的配置標準必須是公正的,而且,實施和執行這種配置標準的形式過程也必須是公正的。正義話語的法理分析要求具有一種共同體感,在國際經濟法領域,國家、國際組織、區域組織、個人和非政府組織都是我們這個共同追求經濟發展的相互依賴的共同體的參加者。正義話語也要求區分集中總和意義上國家間公正,也要考察分散個體意義上的國家內部以及代語境之中個人之間的公正。國際經濟法公正話語的核心在于遵循羅爾斯正義論中的“最大最小”原則(“maximin”principle),即只有當處于分配水平最底部的每個其他國家都得到適當的或者不只是適當的利益和好處之時,不平等才可以說是正當的。就國際經濟法和國際經濟爭端解決機制而言,夸爾希認為,國際法院具有一種獨特的、根本的、起決定性作用的和首要的憲法性的地位。這種地位既保障了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和程序,又包容和便利了國際經濟法的多元視角即不同的理論和實踐方法。

夸爾希認為,國際經濟法的多元綜合視角與其說提供了一個清晰的視角,不如說是體現了一種從事(engaging)國際經濟法研究和實踐的方法論,這種方法論本質上是開放的、包容的和分析性的,因為,這種多元綜合視角更多的集中于如何從事國際經濟法而非集中于國際經濟法的實體內容應該是什么,這保證了國際經濟關系中的國際話語不走向某種極端的主張。國際經濟法的多元綜合視角首先有助于識別和澄清國際經濟法各種可能的視角淵源,包括各種經濟或非經濟的利益以及表達這種利益的各種人格者;它提供了國際經濟法發展的各種可能方向和各種理解向度;它既考察了國際經濟法的各種利益驅動,同時也分析了各種理論和哲學基礎;它提供了一種能夠最大程度上包容和匯合各種國內和國際經濟“意識”(consciousness)的必要過程和思路;它也提供了從各種視角來分析國際經濟法的公平與效率問題的思路。總之,國際經濟法的多元綜合視角作為一種從事國際經濟法的方法論,在嚴格的方法論意義上,必須是明晰的和深入的,在實體內容層面,則必須是一種既能夠反映人類狀況,又能夠以一種公正和有效率的方式來實施的包容性的進路。

四、中國學術——國際經濟法學術的中國視角和中國問題

中國學界曾經長期爭論國際經濟法的概念、對象、范圍和體系及其與國際公法、國際私法乃至國際商法之間的邊界關系問題,無論是教材、專著還是論文往往都用大量的篇幅來介紹國際經濟法的定義之爭問題。[⑦]這既與國際經濟法作為一個新興領域的自身定位存在模糊之處有關,與國外學界對于國際經濟法的主題、內容和范圍的爭論有關,也與國際經濟法律實踐之中所需解決的各種不同但緊密相連的法律問題有關。此外,這還與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發展自身的兩個重要因素密不可分。這里首先涉及到中國法律教育和研究中國際經濟法學、國際私法學、國際公法學乃至國際商法學相互之間的學術論爭和資源配置有關。[⑧]同時,中國之所以對于國際經濟法的定義問題存在長期論爭且迄今尚未取得基本共識,也與中國法學尤其是法學基礎理論(理論法學、法理學)受到蘇聯法學的深刻影響有關,法律部門的概念、劃分及其標準是從蘇聯學界學習過來的,法律部門這個概念是一個非常重要也非常有價值的分析工具,但是,中國學界(以及蘇聯學界)對于法律部門的論爭本身卻存在一些未能很好解決的問題,尤其是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不符合基本的形式邏輯要求。這與其他西方學界形成了明顯的對比,西方學界探討國際經濟法的范圍問題但卻并不爭論國際經濟法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及其獨占調整對象的問題。[⑨]

中國國際經濟法學術目前需要深化,進而超越國際經濟法的定義問題和概念之爭,走向多元視角和理論之爭。晚近,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界也已經開始關注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的秩序變遷及其對于國際經濟法學術的影響,開始自覺關注國際經濟法的多元視角和理論發展,[⑩]開始調動各種理論資源尤其是國際關系理論資源和分析工具,[11]進而拓展國際經濟法問題視域,加強國際經濟法學術交流[12]。在經濟全球化、國際經濟法大發展和國際經濟法學術多元視角的語境之中,中國學界應該加強譯介和研究當代西方國際經濟法學術熱點和學術前沿,發現和思考國際經濟法的中國問題,開啟當代中國國際經濟法學術成長和學術繁榮之路,進而,為中國也為世界作出既具中國問題意識又有全球視野的學術貢獻。

可以預期,隨著國際經濟法的不斷發展和國際經濟法學的不斷成熟,國際經濟法的觀察視角必然越來越多,而且,每一種觀察視角也必將走向縱深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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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See,AsifH.Qureshi,InternationalEconomicLaw,London:Sweet&Maxwell,1999,pp.3-4.

[②]See,AsifH.Qureshi,ed.,PerspectivesInInternationalEconomicLaw,TheHague:KluwerLawInternational,2002.

[③]Ibid.p.vii.

[④]這些視角的綜述均依據夸爾希編著的論文集。See,AsifH.Qureshi,ed.,PerspectivesInInternationalEconomicLaw,TheHague:KluwerLawInternational,2002.

[⑤]關于杰克遜的國際經濟法視角的分析,主要參見:JohnH.Jackson,GlobalEconomicsAndInternationalEconomicLaw,Journal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Issue1,Vol.1,1998;JohnH.Jackson,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ConstitutionandJurisprudence,London:RoyalInstituteofInternationalAffairs,1998;JohnH.Jackson,TheWorldTradingSystem:LawandPolicyofInternationalEconomicRelations.2ded.Cambridge:MITPress,1997;Jackson,JohnH.,TheGreat1994SovereigntyDebate:UnitedStatesAcceptanceandImplementationoftheUruguayRoundResults,ColumbiaJournalofTransnationalLaw,Issue1-2,Vol.36,1997;DavidKennedy,TheInternationalStyleinPostwarLawandPolicy:JohnJacksonandTheField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Am.U.J.Int’lL.&Pol’y,Issue2,Vol.10,1995.

[⑥]關于彼德斯曼國際經濟法視角的分析,主要參見:Ernst-UlrichPetersmann,ConstitutionalFunctionsandConstitutionalProblems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UniversityPressFribourgSwitzerland,1991;Ernst-UlrichPetersmann,TheWTOConstitutionandHumanRights,JournalofInternationalEcomomicLaw,Issue1,Vol.3,2000;Ernst-UlrichPetersmann,TheoriesofJustice,HumanRights,andtheConstitutionofInternationalMarkets,LoyolaofLosAngelesLawReview,Issue2,Vol.37,2003;王彥志:《國際經濟法的進路》,《當代法學》2004年第4期。

[⑦]其中關于國際經濟法性質、范圍及其與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商法之間關系的比較集中的討論至少有3次,參見王鐵崖、陳體強主編:《中國國際法年刊》(1983),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1983年版,第359-397頁;王鐵崖主編:《中國國際法年刊》(1996),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09-439頁;沈四寶主編:《國際商法論叢》,第6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580-587頁。值得指出的是,晚近中國學者對于國際經濟法概念及其定位已經開始了深入反思,并且提出了比較合理的解釋方式和解決方法,參見左海聰:《國際經濟法的理論與實踐》,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頁;徐崇利:《走出誤區的“第三條道路”:“跨國經濟法”范式》,《政法論壇(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05年第4期。

[⑧]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學研究會的成立(2005年7月6日)過程也體現出中國對于國際經濟法的定位以及對于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商法之間關系的學術認知視角的矛盾和學術治理體制的問題。

[⑨]這種強調或者爭論法律部門的獨特對象和獨立地位的現象不獨存在于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界,也存在于中國其他所有部門法學界,不過,在中國國際法學界這種爭論更加突出而且迄今未能有效解決,這種現象似乎也可以說是中國法學包括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的蘇聯傳統和中國特色。

篇(4)

一、國際經濟學課程的基本特點

1、課程的理論體系涵蓋面寬廣。國際經濟學的研究內容比較廣泛,并且涉及到很多當前國際經濟中的現實問題。國際貿易部分涉及到貿易利益、貿易結構、貿易保護、貿易收支、資本跨國流動、生產要素流動、區域經濟一體化等方面的內容;金融部分涉及到了國際收支、匯率決定、匯率政策、國際資本市場、國際政策協調等方面的內容。它們各自都有獨立的理論體系,但在理論假設、理論推導、結論之中又隱含著時間上、邏輯上的關聯。從教學內容的分量來說,教學的任務量較大,需要合理安排教學進度,教學內容的選擇也要有詳有略;在教學層次上,應有效地與國際貿易學、國際金融學的教學內容形成立體的層次性以及互補性。

2、與一般經濟學的研究方法相同。國際經濟學理論在分析上分為實證分析和規范分析兩種。前者主要針對某一與國際貿易有關的現象,提供理論本文由收集整理分析框架,旨在解釋諸如國際貿易發生的原因、貿易形態的決定、貿易政策措施對國內經濟活動的影響等問題;后者則就某一與貿易金融有關的現象,進行價值判斷,即說明其好壞,例如就一國貿易金融政策的制定提出依據。在分析框架上,各種理論模型往往以兩國、兩種商品、兩種生產要素為主,主要是滿足幾何形式或者圖示方法講解的需要。這種二維圖示的方法優點在于直觀明了,便于學生理解,而且論證過程也較為嚴密。但其缺點也較為明顯,即經濟模型不得不加以簡化,且限定在二維范圍內。

3、國際經濟學課程理論較抽象,要求有一定的數學功底。這門課程的很多理論,涉及到一定量的數學推導和二維圖形分析,但都是基于一定高等數學功底為基礎的。特別是古典貿易理論均衡價格的推導、特定要素模型收入分配分析、國際生產方式選擇、國際資本流動、匯率的貨幣分析等核心理論,對學生的數學邏輯思維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國際經濟學之所以能夠形成關系密切且相互支持的理論體系,是因為它體現了數學的基本特點,即概念、方法的抽象性和邏輯的嚴密性。這就要求教師在理論授課之初,對于一些必要的數學知識進行回顧和溫習,對于一些基礎差的學生,尤其要求進行課前的預習,對涉及到的數學知識做到心中有底,并做好相關的準備。

二、以往教學評價中反饋出來的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1、課件形式不夠多樣化,內容不夠豐富,未能利用好現代多媒體技術多角度傳授知識。根據筆者利用谷歌搜索引擎對國內各類高校國際經濟學課件的收集和分析,發現這類問題實際上是普遍存在的,不僅在一般院校存在,很多名牌院校的課件也只注重知識的更新和理論體系的完備,卻往往忽視了多媒體技術的充分應用。存在的主要問題:不少課件基本是用文字呈現教學內容,與傳統教學模式(黑板教學)無異甚至效果更差;媒體形式單一,未能充分發揮多媒體教學設備的作用;教學設計和版面設計不合理,視覺效果差;章節之間課件質量參差不齊、排版不美觀、文字圖片清晰度差;內容呈現無先后順序、整體色調不和諧、幻燈片前后風格不一致等問題。

2、教學形式單一,存在滿堂灌的現象,忽視了與學生的交流和討論。筆者從事國際經濟學的教學工作實踐的體會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固然重要,但應該在保障學生準確理解的基礎上,更強調一種思維方式的培養,不僅要讓學生認真掌握理論大師們的觀點,當好聽眾,還需要在此基礎上,充分調動他們的知識儲備信息,通過師生交流、相互討論,激活其思維,培養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在課堂上訓練出來的思維獨立性和挑戰性,以及理論聯系實際的做法,卻可以讓學生在日后學習、生活、實踐過程中受益無窮。另外,知識和理論,也只有在不斷從頭腦中調取并運用,才能長期持久地掌握。

3、理論講解要細致,循序漸進,理論分析要結合實際,特別是要結合中國的實際。不少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專業學生反饋,由于剛剛學完微觀、宏觀經濟學課程,對于經濟學的基本概念和分析方法掌握尚不熟練,對于國際經濟學課程中不少理論的推導部分感覺理解困難,跟不上授課節奏,要求適當地放慢教學的節奏。特別是對于課程中的一些理論難點,由于多媒體的圖形展示往往沒有進行步驟分解,學生不容易掌握。對于這些理論,筆者基本采取了黑板分步驟圖解與多媒體形式相結合的方式,講解完成后要求學生當堂提出疑問,再就疑問點詳細講解的辦法。另外,一些學生也反應,課堂上提出的案例中,有關美國、歐洲的案例分析較多,而中國的案例較少,學生更加渴望獲得一些處于經濟轉型的特殊階段的中國經濟現象的理論解讀,從而更好的了解中國的宏觀經濟狀況、我國政府的貿易金融政策的導向、重要產業的發展趨勢。

4、國際經濟學課本幾乎以純理論為主,形式比較枯燥。筆者比較了不少國內編寫的國際經濟學教材,發現普遍以理論介紹為主,案例及專欄分析較少,抽象性較強,考慮到大學階段學生的抽象思維能力尚在形成過程中,造成了很多理論理解的困難,課堂的氣氛也不容易調動起來。國際經濟學作為大學階段的理論教學,應該更強調讓學生掌握廣博的知識,并通過生動豐富的案例分析來幫助其更容易地理解和掌握,從而充分調動起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而現有的國內教材很少有適應這一需求的。

三、關于改善國際經濟學教學效果的幾點建議

篇(5)

(一)條約的定義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在說明用語的第二條中把“條約”(treaty)一詞說明為:“國家間所締結并受國際法支配的國際書面協定,不論其載于一項單獨文書或兩項以上相互有關的文書內,也不論其特定的名稱是什么”。[1]這是通過國際條約的方式對條約做出的準確定義,但是在《條約法概論》中李浩培先生對這一定義作了這樣的評述,他認為《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二條并非是對條約的定義,因為,這一定義只看到了“國家間締結的國際書面協定”是條約,而否定了國際組織間所締結的條約是條約,這顯然與事實是矛盾的,國際組織當然是國際法上十分重要的主體,其當然享有締結條約的資格,而這一定義顯然否定了國際組織的這一資格,也在一定程度上質疑了國際組織的國際法地位;其次,把條約定義為國際書面協議是使用一個同義詞作為條約的定義,同一語反復當然無助于人們理解條約的本質;最后,條約文書的數目,是條約的一個無關重要的因素,根本無需列入他的定義,這一理由當然也被后來的實踐所證實,因為條約的分類紛繁復雜,并不是簡單的劃分就能將條約界定清楚的。李浩培先生給條約作了如下的定義:條約是至少兩個國際法主體意在原則上按照國際法產生、改變或廢止相互間權利義務的意思表示的一致。[2]按照這個定義,條約的主體必須是至少兩個的國際法主體;他們必須意思表示一致才能達成條約;同時他們的意思表示必須意在產生、改變或廢止在原則上按照國際法的相互權利義務。簡單的說,可以將條約比之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當然條約無論是在主體還是在執行上,都比合同來的復雜的多。對于國際經濟條約概念的界定我們完全可以仿造條約的定義來限定,但是隨著國際私法與國際經濟法的部門劃分之爭,讓國際經濟法這一概念顯得有些撲朔迷離。有人認為國際經濟法不能成為一個獨立的部門法,而應該成為國際私法的一部分,也有人認為隨著當今世界經濟一體化的到來,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具有其獨特的一面,應該成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因此,對于《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這類條約,作為國際私法統一化的典范,歐洲大陸國際私法學者一般都將其看作國際私法的范疇,但是,也有國際經濟法學者認定其為調整跨國經濟關系而把它歸入國際經濟法的范圍,而國際法學者則把它列入國際法的范圍。這類國際經濟條約到底應屬于哪個法律部門,各個學科的學者固執己見,互不割舍。這種爭論的產生是由于國際經濟法的地位至今沒有形成一個準確的定論,我們不必要糾纏在一個沒有定論的爭議中來討論國際經濟條約的概念,而應當果斷的跳出部門劃分的爭論,從整體的高度加以把握國際經濟條約的概念。在此,我們將國際經濟條約定義如下,所謂國際經濟條約,就是有關國家或國際經濟組織為規范相互間在國際經濟活動中的行為和權利義務關系而簽訂的對締約方具有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國際經濟條約是國際經濟法的淵源之一。[3]

二、國際經濟條約的特征

國際經濟條約作為國際條約的一種,它涵蓋了國際條約的一切特征,但作為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一種法律規范,它又具有其獨特的一面,歸納起來,其主要特征有:

第一,國際經濟條約既調整國際經濟關系中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系,也調整國家與私主體之間、私主體(自然人和公司等)之間的關系。這一點是區別于一般的國際條約的重要特征。國際經濟法的主體與國際公法的主體不同,傳統的國際法不承認個人可以成為國際法上的主體,按照國際公法的學者的理論,條約是兩個國際法的主體簽訂的,當然由國際法的主體承擔責任和義務,個人不能當然享有國際法上的權利,國際法規則如果涉及個人,一般必須被轉變為國內法,才能使個人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我們熟知國際公法的主體同樣也是國際經濟法的主體,然而不屬于傳統意義上的國際公法主體的一些私主體卻也能成為國際經濟法的主體,這就是國際經濟法不同于國際公法的部分,也就是說國際經濟條約既調整國際經濟關系中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系,也調整國家與私主體之間、私主體(自然人和公司等)之間的關系,隨著戰后國際經濟關系的迅速發展,統一實體規范性質的條約,尤其是與國際貿易、投資有關的國際經濟條約日益增多,促成了私主體在國際法(特別是國際經濟法)中主體地位的日益凸現。

第二,國際經濟條約已經成為國際經濟法的主導性淵源,這是相對于國際慣例而言的。應該說在傳統的國際經貿活動中,國際慣例成為調整跨國經濟關系中的重要手段,最初的經貿活動都是通過商人之間的慣例來調整的,條約只是一種作為慣例未能觸及的輔手段。[4]隨著國際經濟關系的發展,特別是二戰后,國際經濟的迅猛發展,國際慣例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其需要。為順應這種經貿關系的發展趨勢,各國競相簽訂國際經濟條約來適應國際經濟關系的變化。首先,表現在其不斷增長的數量上。無論是雙邊條約,還是多邊條約,現在正以多于以往數倍的規模處于不斷制定和通過之中。僅以國際投資領域為例,至1996年6月,國際上的投資保護協定已達1160項,而近2/3是90年代簽訂的。僅1995年,就簽訂了投資保護協定172項,比80年代之前20年簽訂的此類協定的總數還多。[5]與不斷增長的條約數量相呼應的是:締約方的數量越來越多,幾乎囊括了世界上每一個國家和地區。其次,就國際經濟條約的涉及范圍來看,已突破了傳統的貨物貿易領域,擴大到服務貿易、技術轉讓、國際金融等眾多領域。如在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基礎上,1997年世貿組織又主持通過了全球基礎電信協議、信息技術協議和金融協議,對這些領域的國際開放和合作起了重要的促進作用。[6]再次,就國際經濟條約的力度來看,也表現出不斷增強的趨勢。國際經濟條約已突破了原先程序性、結構性規范的局面,轉而具有了更多的實體性、操作性。如果說80年代以前的條約尚只具備“通則”的地位的話,那么,80年代以后的條約更多地具備了“法典”的結構和內涵。這集中體現在烏拉圭回合達成的一系列協議和歐盟的眾多法律文件中。在這些文件中,內涵更為豐富,規定更為詳盡、明確,保護的力度也更趨強大。

第三,國際經濟條約的執行程序較一般條約更為具體。條約約束締約國雙方,一旦一方違反條約所承擔的義務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產生國家責任問題,在國際公法上一國承擔國際法上的國家責任執行比較復雜,由于國際公法的主體地位平等,又享有國際社會公認的豁免權,由誰來執行,如何執行,單單憑借條約上賦予的救濟保障措施是根本起不到實質上的作用,但是,由于國際經濟法的主體呈現多元化、多層次化,給國際經濟條約的執行創造了相應的環境,一國可以通過國內立法規制國際經濟私主體,國際法層面通過建立的國際組織之執行機構來負責監督執行,最為典型的是WTO機制下的DSU和專家工作組,負責處理國際經濟爭端,其執行力度和執行原理比一般的國際條約更加的合理和完善。

三、國際經濟條約晚近的發展趨勢

(一)經濟全球化導致國際經濟條約的多元化

這種多元化首先表現在國際經濟條約的數量上。隨著國與國之間經濟交往的密切聯系,各國在經濟上的相互依賴性日益增強,這種依賴性和密切的經濟活動迫切要求大量的國際經濟條約,截至2000年底世界各國共簽訂了1941個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其中70%是在進入20世紀90年代之后締結的;[7]其次,多元化表現在國際經濟條約調整范圍的日益擴大,國際經濟條約突破了傳統的貿易領域,范圍擴展至投資、服務、金融、稅收等領域,這些領域的發展皆是在經濟全球化的推動下促成的;最后,這種多元化表現在國際經濟條約的多邊化,隨著國際組織和區域經濟組織的大量建立,國際經濟條約不滿足于雙邊化而向多邊、多元化方式轉變。

(二)經濟全球化導致國際經濟條約執行力度增強

執行力度的增強首先表現在國際經濟條約的調整力度上。為了建立一個穩定的、具有可預見性和透明度國際經濟法律秩序,需要制定更多的國際經濟條約,加強對外經濟利益的保護,提高國際經濟自由化水平,同時隨著國際經濟條約調整范圍的擴大,也要求完善相應的國際經濟法律體系,例如,在烏拉圭回合談判過程中,應廣大發展中國家的要求,將長期游離于關貿總協定之外的《紡織品與服裝協議》納入了法律體系;[8]其次,經濟全球化要求國際經濟條約的程序保障力度更加有力,條約的實施如果沒有強有力的執行和監督措施,便成一紙空文,為了保障國際經濟條約的有效實施,國際社會確立了更為有效的爭端解決方式,一旦爭端產生,不僅僅只依靠協商、談判、斡旋等傳統國際法意義上的爭端解決方式了,由于世界貿易組織DSB的建立和專家工作組的成立,以及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的建立,大大增強了國際經濟爭端的司法性質的解決方式。在經濟全球化的促使之下,爭端解決方式呈現多樣化的發展趨勢。

(三)經濟全球化導致國際經濟條約談判方式的創新

篇(6)

伴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各國(地區)之間的國際經濟關系也越來越密切,國際經濟學在經濟學中的地位也得以不斷提高,且已成為經濟學類各專業的一門核心課程。因此,結合國際經濟學的自身特點,不斷探索該學科的教學改革,對提高國際經濟學的教學質量以及學生運用該課程分析和解決國際經濟問題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國際經濟學學科的主要特點

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起,中國部分高等院校才開設國際經濟學這門課程,之后越來越多的高校也陸續引入這門課程。作為一門在中國發展時間仍不長的經濟類專業基礎課程,國際經濟學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1.以西方經濟學的研究方法為基礎。國際經濟學以經濟學的一般理論為基礎,研究國際經濟活動和國際經濟關系,是一般經濟理論在國際經濟活動范圍中的應用與延伸,是經濟學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研究方法上,國際經濟學主要是以西方經濟學的研究方法為基礎。從研究內容來看,國際經濟學主要包括微觀部分(國際貿易部分)和宏觀部分(國際金融部分)兩大塊。其中,國際貿易部分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微觀經濟分析為基本工具,屬于實物面研究;而國際金融理論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宏觀經濟分析為主要工具,屬于貨幣面研究。

2.理論體系比較龐大。國際經濟學的研究內容比較廣泛,并且涉及到很多當前國際經濟中的現實問題。微觀部分主要研究國際貿易純理論、貿易政策、貿易與經濟增長、要素國際流動等問題,側重于解釋國際貿易的起因與利益分配以及國際貿易政策的影響及其依據等。宏觀部分主要研究國際收支理論與政策、匯率理論與政策、開放經濟下的宏觀經濟政策和國際貨幣制度等問題。從國際經濟學所涉及到的理論派系來看,微觀部分主要涉及到絕對優勢理論、比較優勢理論、要素稟賦理論、重疊需求理論、產品生命周期理論、規模經濟理論等,宏觀部分主要涉及到貨幣模型、資產組合平衡模型、蒙代爾—弗萊明模型等,可謂是理論派別林立。此外,國際經濟學是一門發展的學科,如克魯格曼等人仍致力于國際經濟學體系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

3.與其他專業課程互為依托。國際經濟學和經濟類專業的其他專業課程,如西方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等課程互為依托。在本科專業的課程體系中,國際經濟學作為一門理論性較強的專業基礎課,一般都是安排在其他專業課程之前或者與其同時開設。在國際經濟學教學過程中,將會涉及到一些財政、金融、投資和貿易等學科的基礎知識,因此以前所學習的西方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投資學等基礎課程是國際經濟學學習的基礎。與此同時,國際經濟學的學習也將為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國際投資學、國際金融學等專業課程的學習奠定了基礎,并有利于學生以更為開闊的國際視野來學習和研究理論和現實中所涉及的財政、金融、投資和貿易等方面的問題。

4.對數學能力的要求較高。國際經濟學是一門邏輯性非常強的學科,其內容涉及到比較多的經濟數量關系。國際經濟學之所以能夠形成關系密切且相互支持的理論體系,是因為它體現了數學的基本特點,即概念、方法的抽象性和邏輯的嚴密性。一般來說,經濟學的學習和研究都需要一定的數學知識作為支撐。而在其中大量采用數學模型進行論述的國際經濟學,更是要求學生具有比較扎實的數學基礎。

二、國際經濟學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國際經濟學同西方經濟學一樣,都是從西方發達國家引入的經濟類課程,這些西方經濟理論在解釋或應用到中國經濟發展實際的過程中仍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當然,在國際經濟學的教學實踐中,也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為:

1.學生的專業基礎較為薄弱。作為經濟學類專業的基礎學科,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等也是國際經濟學學習的基礎和前提。盡管這些課程在教學計劃中都有所安排,但學習效果并不理想,這一問題在國內大多高等院校的教學實踐中都是存在的。再加上受應試教育這一傳統思維的影響,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很難將所學的理論同經濟發展實際聯系起來并加以理解和記憶,致使專業基礎不夠牢固。而這勢必會影響到國際經濟學的教學效果,難以提高學生的專業素養。

2.學生的數學思維能力較弱。數學是經濟學的重要分析工具。在國際經濟學的理論體系中,更是涉及到了較多的數學模型和邏輯分析。在教學的過程中明顯發現,學生對數學工具的運用還不夠熟練,數學思維能力較弱,對邏輯推導、數學證明等比較生疏,尤其是難以理解理論模型的經濟意義,不能將數學模型與其經濟含義聯系起來。因而,學生的數學基礎和邏輯思維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3.教學方式比較傳統。目前,很多國內高等院校在國際經濟學的教學過程中仍普遍采用“滿堂灌”這種較為傳統的教學方法?!皾M堂灌”式的教學方法將講授知識作為主要的教學目標,而忽視了學習方法的引導,更忽視了“教”和“學”的互動,這種教學方式難以提高教學質量。在教學實踐中也發現大多學生仍傾向于“被動”學習,缺乏“主動”的思考。

4.理論與實際脫節較為嚴重。在國際經濟學的教學實踐中,大多高校仍傾向于由教師選取相應的教材并以該教材為中心進行教學,這有利于教師完成備課、講授等教學環節,也有利于學生對該課程理論體系的理解和掌握,但這也使得教師和學生過分依賴教材,進而忽視了國際經濟理論與經濟發展實際之間的關系,難以將理論應用于實踐。眾所周知,理論來源于實踐并要接受實踐的檢驗,因而以教材為中心開展教學可能會導致“教”、“學”雙方思維僵化,難以引導學生進行批判性學習并調動他們學習的主動性,更難以增強學生用所學理論來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國際經濟學教學改革的對策和建議

作為發展中國家,國際經濟學課程的定位應立足我國實際,借鑒發達國家(地區)的經驗教訓,不斷完善該課程的教學方法,提高其教學質量,進而增強學生用所學的國際經濟理論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并致力于中國經濟的改革和發展。

2.引入比較先進的教學方式。針對目前國際經濟學的教學實踐,目前國內有很多高校已經在國際經濟與貿易等專業開展雙語教學。因此,在我校國際經濟學的教學方面,可先嘗試在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實行雙語教學,然后逐步推廣到經貿學院的其他經濟類專業。此外,可以采取諸如課堂討論、案例分析、實驗教學等先進的教學方式,有意識地培養并提高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國際經濟學的教學過程中,可嘗試將所涉及的理論同現實熱點問題結合起來,這樣不但能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活躍課堂氣氛,更能通過理論聯系實際,不斷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注重充實新內容。當前,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國際經濟發展中的新現象層出不窮,國際經濟理論也在不斷發展,而教材里面知識的更新卻顯得有些滯后。因此,在結合教材講授國際經濟學的過程中,一定要密切關注國際經濟的發展動向,并及時充實新內容和引入新數據。如在講授國際貿易理論的時候,要引入當前國際貿易研究領域中出現的新思想和新理論;在講授歐盟區域經濟一體化實踐的時候,要引入新數據并介紹歐盟發展的最新動向等等。此外,還應將中國經濟發展的實際同課程教學結合起來,堅持學以致用,并立足于為中國經濟發展作貢獻。

篇(7)

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起,中國部分高等院校才開設國際經濟學這門課程,之后越來越多的高校也陸續引入這門課程。作為一門在中國發展時間仍不長的經濟類專業基礎課程,國際經濟學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1.以西方經濟學的研究方法為基礎。國際經濟學以經濟學的一般理論為基礎,研究國際經濟活動和國際經濟關系,是一般經濟理論在國際經濟活動范圍中的應用與延伸,是經濟學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研究方法上,國際經濟學主要是以西方經濟學的研究方法為基礎。從研究內容來看,國際經濟學主要包括微觀部分(國際貿易部分)和宏觀部分(國際金融部分)兩大塊。其中,國際貿易部分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微觀經濟分析為基本工具,屬于實物面研究;而國際金融理論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宏觀經濟分析為主要工具,屬于貨幣面研究。

2.理論體系比較龐大。國際經濟學的研究內容比較廣泛,并且涉及到很多當前國際經濟中的現實問題。微觀部分主要研究國際貿易純理論、貿易政策、貿易與經濟增長、要素國際流動等問題,側重于解釋國際貿易的起因與利益分配以及國際貿易政策的影響及其依據等。宏觀部分主要研究國際收支理論與政策、匯率理論與政策、開放經濟下的宏觀經濟政策和國際貨幣制度等問題。從國際經濟學所涉及到的理論派系來看,微觀部分主要涉及到絕對優勢理論、比較優勢理論、要素稟賦理論、重疊需求理論、產品生命周期理論、規模經濟理論等,宏觀部分主要涉及到貨幣模型、資產組合平衡模型、蒙代爾—弗萊明模型等,可謂是理論派別林立。此外,國際經濟學是一門發展的學科,如克魯格曼等人仍致力于國際經濟學體系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

3.與其他專業課程互為依托。國際經濟學和經濟類專業的其他專業課程,如西方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等課程互為依托。在本科專業的課程體系中,國際經濟學作為一門理論性較強的專業基礎課,一般都是安排在其他專業課程之前或者與其同時開設。在國際經濟學教學過程中,將會涉及到一些財政、金融、投資和貿易等學科的基礎知識,因此以前所學習的西方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投資學等基礎課程是國際經濟學學習的基礎。與此同時,國際經濟學的學習也將為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國際投資學、國際金融學等專業課程的學習奠定了基礎,并有利于學生以更為開闊的國際視野來學習和研究理論和現實中所涉及的財政、金融、投資和貿易等方面的問題。

4.對數學能力的要求較高。國際經濟學是一門邏輯性非常強的學科,其內容涉及到比較多的經濟數量關系。國際經濟學之所以能夠形成關系密切且相互支持的理論體系,是因為它體現了數學的基本特點,即概念、方法的抽象性和邏輯的嚴密性。一般來說,經濟學的學習和研究都需要一定的數學知識作為支撐。而在其中大量采用數學模型進行論述的國際經濟學,更是要求學生具有比較扎實的數學基礎。

二、國際經濟學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國際經濟學同西方經濟學一樣,都是從西方發達國家引入的經濟類課程,這些西方經濟理論在解釋或應用到中國經濟發展實際的過程中仍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當然,在國際經濟學的教學實踐中,也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為:

1.學生的專業基礎較為薄弱。作為經濟學類專業的基礎學科,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等也是國際經濟學學習的基礎和前提。盡管這些課程在教學計劃中都有所安排,但學習效果并不理想,這一問題在國內大多高等院校的教學實踐中都是存在的。再加上受應試教育這一傳統思維的影響,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很難將所學的理論同經濟發展實際聯系起來并加以理解和記憶,致使專業基礎不夠牢固。而這勢必會影響到國際經濟學的教學效果,難以提高學生的專業素養。

2.學生的數學思維能力較弱。數學是經濟學的重要分析工具。在國際經濟學的理論體系中,更是涉及到了較多的數學模型和邏輯分析。在教學的過程中明顯發現,學生對數學工具的運用還不夠熟練,數學思維能力較弱,對邏輯推導、數學證明等比較生疏,尤其是難以理解理論模型的經濟意義,不能將數學模型與其經濟含義聯系起來。因而,學生的數學基礎和邏輯思維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3.教學方式比較傳統。目前,很多國內高等院校在國際經濟學的教學過程中仍普遍采用“滿堂灌”這種較為傳統的教學方法?!皾M堂灌”式的教學方法將講授知識作為主要的教學目標,而忽視了學習方法的引導,更忽視了“教”和“學”的互動,這種教學方式難以提高教學質量。在教學實踐中也發現大多學生仍傾向于“被動”學習,缺乏“主動”的思考。

4.理論與實際脫節較為嚴重。在國際經濟學的教學實踐中,大多高校仍傾向于由教師選取相應的教材并以該教材為中心進行教學,這有利于教師完成備課、講授等教學環節,也有利于學生對該課程理論體系的理解和掌握,但這也使得教師和學生過分依賴教材,進而忽視了國際經濟理論與經濟發展實際之間的關系,難以將理論應用于實踐。眾所周知,理論來源于實踐并要接受實踐的檢驗,因而以教材為中心開展教學可能會導致“教”、“學”雙方思維僵化,難以引導學生進行批判性學習并調動他們學習的主動性,更難以增強學生用所學理論來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國際經濟學教學改革的對策和建議

作為發展中國家,國際經濟學課程的定位應立足我國實際,借鑒發達國家(地區)的經驗教訓,不斷完善該課程的教學方法,提高其教學質量,進而增強學生用所學的國際經濟理論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并致力于中國經濟的改革和發展。

1.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的綜合素質。為有效提高國際經濟學的教學質量,必然需要一支科研和教學能力較強的師資隊伍。而建設好國際經濟學師資隊伍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加強學科內任課教師的定期交流,不斷提高團隊意識,此外還要積極同兄弟院校的相關師資隊伍進行溝通和交流;(2)鼓勵任課教師到國內外其他高等院校進修和深造,不斷提高師資隊伍的知識層次;(3)鼓勵任課教師進行科學研究,不斷提高師資隊伍的科研水平;(4)加強師資隊伍的培訓,使之能夠熟練運用各種教學方法,并將其有效地應用于國際經濟學的教學實踐。

2.引入比較先進的教學方式。針對目前國際經濟學的教學實踐,目前國內有很多高校已經在國際經濟與貿易等專業開展雙語教學。因此,在我校國際經濟學的教學方面,可先嘗試在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實行雙語教學,然后逐步推廣到經貿學院的其他經濟類專業。此外,可以采取諸如課堂討論、案例分析、實驗教學等先進的教學方式,有意識地培養并提高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國際經濟學的教學過程中,可嘗試將所涉及的理論同現實熱點問題結合起來,這樣不但能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活躍課堂氣氛,更能通過理論聯系實際,不斷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篇(8)

伴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各國(地區)之間的國際經濟關系也越來越密切,《國際經濟學》在經濟學中的地位也得以不斷提高,且已成為經濟學類各專業的一門核心課程。因此,結合《國際經濟學》的自身特點,不斷探索該學科的教學改革,對提高《國際經濟學》的教學質量以及學生運用該課程分析和解決國際經濟問題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1 《國際經濟學》學科的主要特點

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起,我國部分高等院校才開設《國際經濟學》這門課程,之后越來越多的高校也陸續引入這門課程。作為一門在我國發展時間仍不長的經濟類專業基礎課程,《國際經濟學》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1.1 以《西方經濟學》的研究方法為基礎:《國際經濟學》以經濟學的一般理論為基礎,研究國際經濟活動和國際經濟關系,是一般經濟理論在國際經濟活動范圍中的應用與延伸,是經濟學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研究方法上,《國際經濟學》主要是以《西方經濟學》的研究方法為基礎。從研究內容來看,《國際經濟學》主要包括微觀部分(國際貿易部分)和宏觀部分(國際金融部分)兩大塊。其中,國際貿易部分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微觀經濟分析為基本工具,屬于實物面研究;而國際金融理論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宏觀經濟分析為主要工具,屬于貨幣面研究。

1.2 理論體系比較龐大:《國際經濟學》的研究內容比較廣泛,并且涉及到很多當前國際經濟中的現實問題。微觀部分主要研究國際貿易純理論、貿易政策、貿易與經濟增長、要素國際流動等問題,側重于解釋國際貿易的起因與利益分配以及國際貿易政策的影響及其依據等。宏觀部分主要研究國際收支理論與政策、匯率理論與政策、開放經濟下的宏觀經濟政策和國際貨幣制度等問題。從《國際經濟學》所涉及到的理論派系來看,微觀部分主要涉及到絕對優勢理論、比較優勢理論、要素稟賦理論、重疊需求理論、產品生命周期理論、規模經濟理論等,宏觀部分主要涉及到貨幣模型、資產組合平衡模型、蒙代爾-弗萊明模型等,可謂是理論派別林立。此外,《國際經濟學》是一門發展的學科,如克魯格曼等人仍致力于國際經濟學體系的發展和完善。

1.3 與其他專業課程互為依托:《國際經濟學》和經濟類專業的其他專業課程,如《西方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等課程互為依托。在本科專業的課程體系中,《國際經濟學》作為一門理論性較強的專業基礎課,一般都是安排在其他專業課程之前或者與其同時開設。在《國際經濟學》教學過程中,將會涉及到一些財政、金融、投資和貿易等學科的基礎知識,因此以前所學習的《西方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投資學》基礎課程是《國際經濟學》學習的基礎。與此同時,《國際經濟學》的學習也將為《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國際投資》、《國際金融》等專業課程的學習奠定了基礎,并有利于學生以更為開闊的國際視野來學習和研究理論和現實中所涉及的財政、金融、投資和貿易等方面的問題。

1.4 對數學能力的要求較高:《國際經濟學》是一門邏輯性非常強的學科,其內容涉及到比較多的經濟數量關系。《國際經濟學》之所以能夠形成關系密切且相互支持的理論體系,是因為它體現了數學的基本特點,即概念、方法的抽象性和邏輯的嚴密性。一般來說,經濟學的學習和研究都需要一定的數學知識作為支撐。而在其中大量采用數學模型進行論述的《國際經濟學》,更是要求學生具有比較扎實的數學基礎。

2 《國際經濟學》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國際經濟學》同《西方經濟學》一樣,都是從西方發達國家引入的經濟類課程,這些西方經濟理論在解釋或應用到我國經濟發展實際的過程中仍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當然,在《國際經濟學》的教學實踐中,也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為:

2.1 學生的專業基礎較為薄弱:作為經濟學類專業的基礎學科,《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等也是《國際經濟學》學習的基礎和前提。盡管這些課程在教學計劃中都有所安排,但學習效果并不理想,這一問題在國內大多高等院校的教學實踐中都是存在的。再加上受應試教育這一傳統思維的影響,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很難將所學的理論同經濟發展實際聯系起來并加以理解和記憶,致使專業基礎不夠牢固。而這勢必會影響到《國際經濟學》的教學效果,難以提高學生的專業素養。

  2.2 學生的數學思維能力較弱:數學是經濟學的重要分析工具。在《國際經濟學》的理論體系中,更是涉及到了較多的數學模型和邏輯分析。在教學的過程中明顯發現,學生對數學工具的運用還不夠熟練,數學思維能力較弱,對邏輯推導、數學證明等比較生疏,尤其是難以理解理論模型的經濟意義,不能將數學模型與其經濟涵義聯系起來。因而,學生的數學基礎和邏輯思維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2.3 教學方式比較傳統:目前,很多國內高等院校在《國際經濟學》的教學過程中仍普遍采用“滿堂灌”這種較為傳統的教學方法。“滿堂灌”式的教學方法將講授知識作為主要的教學目標,而忽視了學習方法的引導,更忽視了“教”和“學”的互動,這種教學方式難以提高教學質量。在教學實踐中也發現大多學生仍傾向于“被動”學習,缺乏“主動”的思考。

2.4 理論與實際脫節較為嚴重:在《國際經濟學》的教學實踐中,大多高校仍傾向于由教師選取相應的教材并以該教材為中心進行教學,這有利于教師完成備課、講授等教學環節,也有利于學生對該課程理論體系的理解和掌握,但這也使得教師和學生過分依賴教材,進而忽視了國際經濟理論與經濟發展實際之間的關系,難以將理論應用于實踐。眾所周知,理論來源于實踐并要接受實踐的檢驗,因而以教材為中心開展教學可能會導致“教”、“學”雙方思維僵化,難以引導學生進行批判性學習并調動他們學習的主動性,更難以增強學生用所學理論來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

3 《國際經濟學》教學改革的對策和建議

作為發展中國家,《國際經濟學》課程的定位應立足我國實際,借鑒發達國家(地區)的經驗教訓,不斷完善該課程的教學方法,提高其教學質量,進而增強學生用所學的國際經濟理論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并致力于中國經濟的改革和發展。

3.1 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的綜合素質:為有效提高《國際經濟學》的教學質量,必然需要一支科研和教學能力較強的師資隊伍。而建設好《國際經濟學》師資隊伍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加強學科內任課教師的定期交流,不斷提高團隊意識,此外還要積極同兄弟院校的相關師資隊伍進行溝通和交流;(2)鼓勵任課教師到國內外其他高等院校進修和深造,不斷提高師資隊伍的知識層次;(3)鼓勵任課教師進行科學研究,不斷提高師資隊伍的科研水平;(4)加強師資隊伍的培訓,使之能夠熟練運用各種教學方法,并將其有效地應用于《國際經濟學》的教學實踐。

篇(9)

中圖分類號:D99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4379-(2016)14-0106-02

現階段,全球經濟已經得到了非常快速穩定的發展,世界上各個國家為了尋找更好的發展來對資源進行過度利用,人們面臨著逐漸嚴峻的環境方面的問題?,F階段,在二十一世紀當中,各個國家開始慢慢認識到環境與國際貿易這兩者之間所存在的關系,應該對可持續發展戰略進行嚴格遵循,對經濟、環境以及資源三者之間所存在的關系進行更好的協調,在該問題方面,所有國家都應該參與其中,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需要運用積極主動的態度以及實際行動,真正的參與到全球的可持續發展當中。所以,站在環境與貿易的視角,探討以及研究國際經濟法當中可持續發展原則,存在著一定的必要性。

一、對可持續發展原則和國際經濟法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

(一)分析可持續發展原則在國際經濟法當中的體現

通常來講,國際經濟法在二戰之后所得到發展的重點處理跨國商品的自由流動和資源利用等都與國際法有關聯的一些問題,主要的目的是對國際經濟關系進行協調,在該框架之下所制定出的有著普遍遵循意義的相關法律規范以及法律制度的總和[1]。在最近幾年當中,可持續發展屬于受到全球關注的一個全新概念,這個理論主要建立在人類的保護環境意識覺醒的前提之下,該理論的具體實施,一定會為人類的實際生存以及發展所處在的生態環境帶來了非常大的改觀,對經濟和環境之間的協調發展進行有效促進,推進人類的快速穩定進步[1]。站在國際經濟法實施的目的角度,本質是利用對國際經濟關系進行一定的調整,進而來有效促進全球經濟的繁榮富強,有效實現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和可持續發展原則需要吻合,國際經濟法在之后的具體實施過程當中需要對可持續發展原則進行嚴格遵循,結合其他原則來對發展進行有效的指引[1]。

(二)分析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以及可持續發展原則之間的關系

通常來講,國際經濟法需要嚴格遵循幾個主要的原則,主要包括原則、平等互利原則以及共同發展原則,這是被國際社會所公認的,屬于是對國際經濟有著非常重要遵循意義以及指導意義的原則,上面所提到的三條基本原則已經構成了國際經濟法的基礎,屬于國際經濟法內涵的重要體現,具體的內容和可持續發展原則的相關內容有著內在的聯系,存在著互動性[2]。通常來講,國家經濟一開始的倡導是由發展中國家開始的,對于國際法當中的原則基本符合,對于世界當中各個國家的經濟共同發展進行強調,站在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若世界經濟當中不存在發展中國家的積極參與,根本就不能夠有效實現世界經濟的共同發展繁榮[2]。一般情況下,國際經濟貿易應該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之上進行,在地位方面,不管是大國還是小國,強國或者弱國都是平等的,然而,現階段的國際經濟法的框架之下依然有著非常多形式方面的不平等,可持續發展原則為了追求本質上的平等,屬于是平等互利原則的一個全新的發展方向。國際合作求共同發展的原則深入表明各個國家之間增強合作的重要性,南南合作以及南北合作是現階段國際合作的一個重要方式,可持續發展原則重點強調全球經濟發展方面,所有的國家都需要積極參與其中,不可以獨善其身,本質是共同發展原則的一個深化性的發展[2]。所以,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和可持續發展原則這兩者之間屬于是互動關系。

二、對可持續發展原則的基本特征進行分析

現階段,可持續發展是全球性的一個發展全新概念,已經深入到人心當中,已經得到了各個國家的共識以及政策。可持續發展原則完全不同于那些相對比較傳統的發展觀念,存在著獨特的屬性以及特征[3]。

(一)分析可持續發展原則所具有的發展性

在所有的國家以及地區,發展都是令人心動的一個字眼。從古代到現在,發展有著非常多的含義,在各個領域當中,人們對于發展存在著不同的理解。哲學家覺得發展是純粹思維所規定的辯證演進,也就是將社會發展懶成是和辯證進展一致的發展。而社會家覺得發展指的主要是社會進步,經濟家覺得發展在根本上來講指的主要是國家、民族、地區怎樣實現現代化的一個問題,也就是,發展屬于研究尋找國家、民族以及地區的現代化過程當中遇到的理論以及實踐方面的問題,主要有發展目標、模式、途徑以及方式等所存在的聯系[3]。可持續發展屬于全新的一種發展戰略,發展是最終的一種歸屬。可持續發展原則的發展性屬于根本性屬性,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特征。

(二)分析可持續發展原則所具有的可持續性

通常來講,可持續性是一種不同于相對比較傳統的發展觀的一個全新發展策略,主要的原因是可持續發展追求的是可持續性的發展,對于可持續發展原則來講,可持續性是非常顯著的一個特征,可持續發展覺得發展和環境保護是存在著緊密的聯系的,構成了有機整體,重點強調發展持續性。通常來講,可持續發展觀念是在環境資源危機問題解決前提下發展的全新的一種發展理念,然而,它不僅僅局限于此,重點是尋找生態環境和社會經濟因素間所存在的聯系以及協調??沙掷m發展所追求的是社會持續性、經濟持續性以及生態持續性,同時還追求這三種持續性間的和諧以及統一。除此之外,可持續發展是人們在社會發展過程當中的一個長期目標,有著一定的持久性與延續性[4]??沙掷m發展核心是能夠有效滿足人們的實際需要同時還不能夠損害后代的實際需要的一種能力。

(三)分析可持續發展原則所具有的整體性

眾所周知,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發展來源是人類解決環境資源的危機,然而,它不是單純的局限在此,經過長期發展,可持續發展理念有著非常廣泛的涉及范圍,是一個綜合性的理論范疇,有著經濟、人口、社會、環境等各個方面的屬性,該原則重點強調將這些存在著比較大關聯的方面在一個相對比較大的系統當中進行有效的協調,實現和諧統一??沙掷m發展整體性指的是把資源環境的利用以及保護和相關的方面發展進行有機結合,實現環境和發展人與自然之間的協調發展,實現各個相關方面的綜合發展??沙掷m發展不會單純片面的強調單一的方面,追求所有方面之間的結合以及協調,不可以用保護環境而對發展進行全盤否定,可持續發展所追求是的整體和諧發展,整體性在可持續發展當中屬于是空間方面的要求,是其內在的一種屬性。

三、對環境與貿易關系視角之下的可持續發展原則進行分析

(一)分析可持續發展原則對于國際經濟法造成的影響

站在環境與貿易的角度,若把環境保護和開展自由貿易進行協調,本質就是有效促進資源利用,保證存在良好的利用率,保護環境和開展自由貿易本質上就變為了有效推進國際經濟法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手電,可以非常明顯的發現,環境與貿易在本質上屬于是相輔相成以及協調統一的,這兩者屬于國際經濟法當中非常關注的一個重要性內容,而可持續發展原則對于環境與貿易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協調有著非常關鍵的指導意義[5]。因此,可持續發展原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國際經濟法?,F階段,世界貿易組織已經把可持續發展當作指導貿易自由的一項非常關鍵的原則,隨著可持續發展的深入發展,國際經濟法一定會當作一項非常重要的原則,對于國際經濟關系進行有效的指導。

(二)分析可持續發展原則指導之下的國際經濟法的發展

通常來講,在環境與貿易之間存在的關系當中,過分片面的強度單獨一方的均不可能實現全球經濟和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對環境與貿易兩者間最佳的結合點進行準確的尋找是國際社會需要面對以及解決的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所以,存在著下面的幾點建議:第一點建議是,在國際層面有效建立以及處理環境以及貿易之間關系的基本框架,按照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對國際經濟法的內容進行一定的豐富,并制定出具有遵循意義的法律規范以及法律制度,進而來對國際經濟關系進行有效的指導,保證全球資源可以實現優化性配置,經過可持續經濟發展,進而來有效實現全球貿易的自由化,在該過程當中,應該始終堅持環境成本內化更加的符合各個國家經濟長遠發展的相關要求[6]。第二點建議是在國家層面上對共同發展以及有差別對待的原則進行嚴格遵循,因為發展中國家以及發達國家的經濟有著不同的起點,同時還存在著不同的經濟發展狀況,發展中國家在實際的國際貿易當中處于劣勢的地位,在共同發展的實際過程當中理所應當的需要對發展中國家的實際利益進行照顧,需要在國際經濟法當中有充分體現[7]。第三點建議是應該有效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盡可能增強環境方面的立法,在本質上有效解決現在所存在的不平等的一些現象,對環境和貿易之間的關系進行更好的協調,對于全球的可持續發展,發展中國家經濟得到科學合理的發展,才能夠有效解決環境保護和自由貿易之間的關系,實現全球經濟的繁榮富強,進而來實現全人類的可持續發展。

四、結語

總的來講,在現在和平與發展的時代背景之下,應該對國際經濟關系進行良好的處理,各個國家應該對國際經濟法進行普遍的遵循,要想對全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進行有效促進,需要把可持續發展原則向國際經濟法當中進行有效的滲透,目前,站在環境與貿易的視角,探討以及研究國際經濟法當中可持續發展原則所具有的現實性意義。

[參考文獻]

[1]劉媛.試論可持續發展原則對國際經濟法的影響[J].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10,03:85-87+123.

[2]劉宏.以國際經濟法的角度討論全球化下的可持續發展[J].經營管理者,2010,09:69.

[3]劉媛.經濟全球化下的可持續發展原則———以國際經濟法為視角[J].法制與社會,2009,28:135-136.

[4]李屹東.國際經濟法中的可持續發展原則研究———從環境與貿易的視角[J].現代經濟信息,2014,21:345.

[5]曾婷.國際經濟法中的可持續發展原則研究[J].品牌,2014,12:25.

篇(10)

二、國際經濟法淵源的價值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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