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3-07 14:39:50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法治營商環境的建議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1、強化政法機關職能。積極參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促進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切實增強“三服務”意識,把支持企業發展、穩定企業生產經營放在突出位置,幫助和指導企業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內部監督管理和風險控制等制度,依法防范和化解企業法律風險。妥善處理因經濟發展而引發的涉企訴訟案件,充分運用法律手段為企業提供服務,幫助企業應對危機,真正做到為政府分憂,為企業解難,為發展護航。
2、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健全和完善預測預警機制、排查調處機制、應急處置機制、責任追究機制和風險評估機制,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和隱患,加強分析研判,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掌握工作主動權。切實加強“三級”調解組織建設,拓寬矛盾糾紛調解渠道,提升矛盾糾紛調處能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發生。繼續開展黨政干部大下訪、矛盾糾紛大調處的活動,著力推進陳年積案、重點問題的處理,妥善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二、規范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型街道
1、加快職能轉變。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群眾參與、專家咨詢的依法決策機制、科學合理的政府績效評估機制。努力建設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高效精干、公開透明的服務型政府。
2、規范政府行為。完善政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備案率達100%。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清理規范性文件。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性審查制度,完善執法人員上崗法律知識、任職資格培訓考試機制,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3、完善監督機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推行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和電子監察。建立行政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完善依法行政考核結果分析、應用、處理機制,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行政訴訟裁決、行政復議決定100%得到履行。
三、推進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1、規范法律服務市場。加大對法律服務市場的監管,加強法律服務機構自身建設,提高其自律性、誠信度和公信力,創造良好的法律服務環境。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質量監督機制和經費保障機制,繼續加強針對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工作機構建設,確保經濟困難的群眾獲得公正平等的法律服務和司法保障。
2、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強政法領導干部和執法人員的培訓和執法考評,嚴格司法人員職業準入條件和程序,推進政法隊伍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加強司法人員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建設,實施執法績效考核工程,大力開展執法績效、辦案質量等考評考核。
四、強化法制宣傳教育,營造法治創建氛圍
1、深化“七五”普法教育。進一步健全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加強公務員在職法律輪訓,并將培訓考核結果納入實績考核。加大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廣泛開展“法律六進(進機關、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認真組織年度“百場法制宣講”、“12.4”法制宣傳日等活動,著力提升廣大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
2、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堅持法治與文化的高度融合,充分發揮街人文資源優勢,整合新聞媒體、科研等社會力量,創作一批有質量的法治文藝作品,組織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匯演,繁榮法治文化,樹立法治文化品牌,使法治文化成為我街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織部分,提升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知曉率和認同度,營造街道濃厚的法治建設氛圍。
五、加強組織領導,提升法治創建整體水平
1、健全法治建設工作機制。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進一步整合法治建設資源,創新工作思路,加強工作指導,積極履行法治建設工作領導、統籌和監督的職能。明確工作任務,完善工作制度,準確定位,有針對性地進行分類指導,切實提高各成員單位法治建設的工作成效。
2、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強化法治建設領導責任,將法治建設納入黨政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及時調整和充實九里法治聯絡員隊伍,加強對法治聯絡員的培訓和管理,定期召開聯絡員工作會議,及時交流信息、反饋情況,確保法治建設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中圖分類號:D64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7)012-0-01
一、當前我國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成效
1.公開、透明、高效
隨著我國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的不斷發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職能轉變,激發市場活力,著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務環境,更加有力地促進經濟平穩快速發展。立法方面完善了電子商務法律法規,使得國內外企業在經營過程匯總,有法可依,完善制定商品流通法,使得執法部門在行使職能時能夠做到依法行政,使得政府這只“有形的手”在市場失靈時起到輔助作用,而不是直接干預市場這只“無形的手”。
2.自由、平等、效率
在打造營商環境的過程中,政府逐步降低了市場準入門檻,使得更多的企業能夠參與進來,公平性變得更為明顯,建設自由、平等、效率的競爭環境。推動市場交易規范化進程,保障參與的公平,推進一系列的保障民生的的惠民政策能夠落到實處,積極推動相關制度改革,轉變人才培養模式,使得就業人才能夠平等的參與進來,促進人才自由流動。
3.開放、效率、包容
在營商環境國際化、法治化的建設過程中,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注重對知識產權的法律保障,禁止權力尋租,推進市場交易朝著更加規范化的方向進行發展,促進企業的轉型升級,相關部門完善行政管理水平,進而有利于開放、效率、包容的市場環境建立。
二、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1.立法方面,相關法規規章不健全
立法方面對于營商環境的保護不夠,立法監督、司法監督不到位,相關的法規規章未能達到統一標準,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業在市場經濟過程中處于不公平競爭的狀態。立法的制定過程中,沒能廣泛聽取社會、企業意見和建議,群眾的參與度不夠,對于群眾的意見沒能有效進行整理、分析和采用。
2.審批事項改革進展緩慢
行政審批程序繁瑣,審批事項種類繁多,行政權力下放等重點改革事項進展緩慢,相關法律制度沒能進行有效的銜接,各部門的責任邊界尚不明確,責任追究機制也尚不健全。
3.政務服務水平有待提高
政務相關部門在工作中,辦理流程復雜,審批環節繁瑣,審批時間較長,在審批效率和質量上有待于進一步提高。我國不同省份、不同地區在審批環節上標準也不統一,導致了在一些地區的工作流程在其他地區也不適用。這樣使得企業在拓展自身發展過程中遭受到很多束縛,需要了解當地的法規、規則和工作模式,使得效率大大降低。政府這只“有形的手”不能在市場這只“無形的手”失靈時提供有力的幫助和保障,反而起到了反作用。在加強政府績效管理,規范和健全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等方面尚缺少制度設計,對行政服務行為缺少效能監察,在接受群眾監督和評價方面機制仍不健全。
4.社會活力未有效釋放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市場這只“無形的手”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通過自身行業協會的發展來促進企業的聯動,更好地發揮行業自律的職能。政府這只“有形的手”需要放手,釋放市場活力,當前,政府職能部門與行業自律組織還沒能形成功能對接,能力互補,這就使得行業本身的社會組織沒能有效的發揮作用維護自身權益,同時政府職能部門的執法和監管力度又不夠,社會治理機制不健全,公眾在獲取相關信息時沒有有效的查詢和咨詢途徑。
三、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完善
1.健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立法方面要加強對營商環境的保護力度,加強立法監督、完善司法監督。
2.加快審批事項改革
政府應下大力氣精簡行政審批的事項,大力推動簡政放權,依托服務型政府的建設,逐步廢除相關行政審批項目。
3.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政府職能部門在執行政務工作中,需要簡化辦理流程,簡便審批環節,提升審批效率,縮短審批時間,提升服務質量。
4.釋放市場活力
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建設,需要政府釋放市場活力,讓市場這只“無形的手”充分發揮其作用,積極推動市場經濟的發展,達成與行業自律組織的有效對接。政府這只“有形的手”只做市場的堅強后盾。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縣委十二屆十次全會精神,堅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以服務園區改革為重點,以提高涉企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能力為關鍵,扎實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進園區、進企業,進一步建立完善服務機制,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以更有力的法治舉措推動營商環境不斷優化,為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貢獻力量。
二、主要目標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整合法律服務資源,建立多元化、專業化、常態化服務機制,幫助企業完善治理結構,維護合法權益,防范法律風險,促進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維權,營造全省最優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三、工作原則
(一)為企服務原則。圍繞園區和企業最關心、最需要的法律服務,找準企業經營管理的“堵點”和“難點”,豐富法律服務產品,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化解經濟發展中的矛盾,幫助企業從源頭上有效減少和預防風險的發生,確保企業健康發展。
(二)部門協同原則。在縣委和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發揮司法行政機關職能作用,強化和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加強與園區管委會溝通協調,注重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充分調動法律服務機構、法律從業人員和園區企業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創新務實原則。加強體制機制創新,通過設立服務機構、集聚服務資源、結對服務等方式不斷豐富進駐園區模式,根據園區規模和產業特點,以及本地區法律服務資源情況,建立符合當地實際的進駐園區方式,努力打造簡約高效、精準便民的園區公共法律服務新模式。
四、服務形式
(一)明確進駐對象
為發揮法律服務的聚集效應,優化法律服務資源,根據我縣實際,公共法律服務進駐縣經濟開發區。
(二)確定進駐模式
1.設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在園區建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分中心,中心要根據園區法律服務特點主動提供專業法律服務,定期牽頭組織企業“法治體檢”,建立完善園區企業法律風險數據庫,通過風險報告等形式,及時向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園區管理部門反饋。
2.組建法律服務團。根據園區規模和產業特點,選聘一批社會知名度較高、專業能力較強的律師、公證員等組建園區法律服務團,與園區開展結對服務,為企業重大經營活動提供周密細致的法律論證,對企業重大法律問題提供“集體會診”,進行案件、法治宣傳、法治體檢、培訓研討等,辦理由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受理并指派的其他法律服務事項。
五、主要任務
積極利用園區的載體平臺,廣泛組織開展法律服務活動,在積極為園區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司法行政服務指引等服務的同時,重點開展好以下工作。
1.加大企業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務產品供給。圍繞企業全生命周期,研發企業“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務產品,提供適合園區企業特點的全方位法律服務產品,打造企業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務模式。圍繞企業設立、發展、成長、成熟、破產等不同階段以及投資融資、產權保護、勞動用工等不同領域,分門別類提供針對。推動“人工智能+”公共法律服務產品,編制標準化、通用型的制度模板,供企業自主選擇使用。鼓勵律師、公證、仲裁等法律服務機構提升“不見面”辦事服務能力,讓企業和廣大人民群眾通過移動終端即可享受面對面的公共法律服務。
2.加強經濟開發區公共法律服務。結合公共法律進園區工作,加快推進縣法治化園區建設,通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相關配套措施,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法治保障,為園區、企業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著力將經濟開發區建設成為法治建設引領區。
3.護航企業防范經營發展風險。組建專業法律服務團隊,為企業開展內部制度合規體檢,找準企業法律風險和矛盾糾紛,及時發現企業發展中苗頭性、趨勢性風險,幫助企業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規定。每年為園區企業開展不少于1次的“法治體檢”,通過調查問卷、上門問診、集體會診等方式,分析企業法律需求和風險點,幫助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環節,健全法律風險預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機制,為企業在法人治理結構、民商事合同、勞動雇傭關系等領域提供全面專業的法律建議。加強對體檢結果的運用,對普遍性問題,要研究防控舉措和法律建議,形成一般性風險防范指導。對個性化問題,通過編制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服務手冊等方式,為企業提供定制和特色服務。做好涉企案件糾紛的咨詢、協調和處理工作,打通企業疑難法律糾紛解決指導通道,及時響應企業重大疑難法律糾紛的服務需求,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切實為企業安全運營發展保駕護航。
4.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加強政企溝通,全面公開與園區事項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辦事指南、審查細則等信息,方便企業了解政策、獲取信息。主動深入企業開展企業服務日活動,了解企業、職工的生產生活困難,做到按需分類施策,精準貼心服務。通過開展政策性文件解讀、政策咨詢會等方式,保障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5.組織法治宣傳。定期開展為企業職工普法宣傳教育講座、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通過舉辦講座、座談研討、以案釋法等形式,定期為園區企業及員工進行法治宣傳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針對企業生產經營中涉及的權益保護、風險防控、內部管理等常見法律問題,針對性開展政策和法律法規解讀,增強企業管理者和職工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合規發展、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要加大公共法律服務宣傳推廣,積極向園區企業和員工推介12348熱線、“法潤民生”微信群、遠程視頻公證平臺等線上服務平臺,方便企業職工辦理各類法律服務事項。
六、推進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6月底前)。選定園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辦公地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實現司法局與園區初步接洽。
(二)實施推進階段(2020年8月底前)。對各項任務進行細化部署,完善對接機制,落實進駐人員及服務功能定位。中心初步建成,掛牌入駐,法律服務團組建并有效運轉。
(三)完善提升階段(2020年10月底前)。各類服務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常態化開展各項法律服務,縣局對園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進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提升服務實效。
(四)檢查考核階段(2020年11月底前)。參照學習其他先進經驗,提升服務質效,組織座談,表彰先進工作經驗,并進行推廣。
七、工作要求
按照**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支隊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貫徹實施《河南省社會信用條例》,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今年上半年,我科室向“信用中國”“信用交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共上傳408條行政處罰信息,主動協助9家失信企業修復了12條失信信息。提高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用“服務執法”為企業保駕護航。3月18日我科室向省廳、省司法廳報送的《主動服務企業助推信用修復》服務型執法典型案例榮獲全省服務型執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動二等獎,并在“法治政府建設看河南”公眾號上進行推廣。
二、完善法治規定,修定相關制度
1.根據市局工作安排,結合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和《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的規定,起草了《行政處罰案件主辦人制度》、《行政處罰案例指導制度》、《行政處罰裁量權告知制度》、《行政處罰裁量權適時評估修訂制度》、《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制度》共5項制度。
2.按照《關于提高行政處罰信用信息公示數據及時率和準確率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重新修訂了《**交通運輸綜合行政**支隊錯案追究制度》。
3.為全面貫徹落實部、省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動員部署會議精神,按照省交通運輸廳安排,結合實際起草了《**交通運輸執法機構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細則》開展交通運輸執法機構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三、梳理權責清單,清理“土政策、土規定”
1.由于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出臺,今年5月,按照市編辦工作要求,我科室重新梳理了《******支隊權責清單》并對檢查事項進行了歸類梳理,共提出建議取消6項行政處罰事項,建議修改6項行政處罰事項(含高速罰款額度),建議增加26項行政處罰事項。
2.根據《**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我科室針對成立以來的以本單位名義出臺的文件、制度、通知等進行了認真排查,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上級規范性文件要求的土政策土規定全面予以清理,共涉及五項內容,并及時要求各縣(市)執法大隊,支隊各超限檢測站、執法大隊、違章處理室即日起停止執行。此項工作結果被省廳點名表揚,并報送到交通部得到了好評。
四、按期報送“典型案例”
根據省廳《關于定期報關安全監管執法典型案例的通》要求,今年上半年共報送兩期典型案例,分別為“****公司使用衛星定位裝置出現故障不能保持在線的運輸車輛從事經營活動案”和“****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案”
五、及時處理外省抄告的督辦案件
根據省廳轉發的外省抄告我市“道路運輸重點營運車輛違法行為抄告信息”和“兩客一危重點車輛抄告信息”及時分析案件案情,查詢本市違法車輛信息,督辦處罰并將結果按要求及時反饋。
六、做好法治宣傳,開展誠信專項工作
利用“誠信交通”專題宣傳活動,通過制作展板、懸掛宣傳條幅、LED屏播放滾動字幕、發放宣傳頁、微信轉發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并制作宣傳展板2塊在火車站、高鐵站、超限場所、**廣場開展展板宣傳活動,共發放宣傳頁3000余份,利用超限站3塊LED屏進行滾動屏幕大力宣傳,深入貨運源頭企業6家,宣傳法律法規。
七、制定培訓計劃,提升執法素質
今年6月份我科室制定了2021年度*****培訓計劃,并于7月5號、9號、13號分三批開展執法人員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民法典、道路危險品運輸及企業檢查、道路旅客運輸及企業檢查、公文寫作、信息宣傳、為民情懷與服務型執法等相關內容。
八、組織執法案卷評比
按照工作計劃,今年上半年共進行了兩次市**支隊執法案卷評比工作,第一季度評比案卷來源為抽檢日常報批案卷,第二季度評比案卷來源為自行選報案卷。同時7月4-5日在******進行了******的案卷評比工作,由各縣執法大隊法制科科長參與互評,評比結果在執法監督通報上進行公布。
九、加強執法監督,加大監督頻次
在推進工商管理行政政執法現代化的過程中,一個比較明確的目標就是逐漸轉變政府職能,逐漸使全能政府成為有限政府,把政府管制變成政府管理。這一理念打破了傳統行政法制中我國政府職能無所不包的局面,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更好更有效地成為服務型行政部門起到了有力的推動作用。但是,現實中,過度簡化后的政府職能在現代社會日趨復雜的社會關系中并不能應對自如,作為行政機關,其執法手段有被一味弱化之嫌。我國的工商行政執法,由于相關制度不健全,公眾法律素質普遍不高,在行政機關沒有相應的強硬執法手段的情況下,毀滅證據、轉移財產、逃避制裁、抗拒處罰的情況時有發生,不考慮國情和實際,對行政執法手段一味弱化,必然導致執法的疲軟。我國在近年來不斷借鑒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法律和文化,特別是對行政執法手段和執法保障的削弱,體現了西方立法技術中減弱國家干預,限制行政職權的理論。這為我國的法律制度盡快和國際接軌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在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善,公眾的法律素質、執法環境和法律體系均不完善情況下,將西方經過幾百年的法制建設后才相對完善的執法制度,搬到市場經濟初級階段的中國,不可能帶來預期的效果。從歷史上看,只有《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兩個行政法授權工商部門在監督檢查時可以行使凍結、劃撥、封存、暫扣等專項行政強制性手段。但是后來《商業銀行法》規定:只有法律規定凍結的才能凍結,沒有法律規定就不能凍結。這就致使工商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時候常常處于尷尬處境,對某些違法經營行為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賦予了工商部門主動監督檢查權、調查檢查權、強制措施權??梢詫`法行為及物品加以限制,可責令被檢查的經營者說明商品來源時,相對人往往拒絕回答,要求其暫停銷售不得轉移時,相對人往往拒絕簽字,事后商品不知道去向?!斗床徽敻偁幏ā芬幎吮O督檢查部門在調查取證中的詢問、查詢、復制、檢查等權力,但未明確授予查封、扣押財產等強制措施權。行政處罰權與行政強制執行權相分離,工商部門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后,不具備強制執行的權力,削弱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法的嚴肅性、權威性,無形之中放縱和助長了違法經營行為。
1.2工商行政管理執法受地方保護主義干預嚴重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由于諸多原因,受到“地方保護主義”干預嚴重。“地方保護主義”是當今中國比較流行的一種風氣。雖然地方保護主義弊端重重,但在實踐操作中,但凡在任的地方官員,都會自覺不自覺地投入到地方保護的實際行動中。目前地方各級政府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采取各種優惠政策,改善投資環境,吸引外來投資。地方保護主義者認為,工商行政管理對外來投資企業的檢查,對企業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會影響投資人的積極性,破壞投資環境。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認為,發展是硬道理,只要有產值、有稅收,不管是什么企業都可以投資興辦,甚至不顧中央的政令,想方設法地變通處理,把一些對環境、資源破壞嚴重的項目都放行準辦。為此,他們認為工商行政管理是阻礙地方經濟發展的絆腳石,私自決定未經政府允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律不得到企業進行檢查和實施處罰,企業違法一般不罰或按下限處罰。
1.3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導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行政指導指的是行政主體在其職責任務和管轄的事務范圍內,為實現一定的行政目的,采用說服、教育、示范、勸告、告誡、鼓勵、建議、指示等不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方法促使相對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非強制。20世紀60年代以來,行政指導在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就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運用,成為對傳統的行政執法的重要補充。
行政指導屬于不具備法律強制力的柔性行政行為,主要以示范、勸告、建議、鼓勵等非強制性方式,行政指導作為一種新型的行政手段,廣泛運用于各個行政領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施政的中心,在現代行政中具有重要地位。行政指導還屬于“積極行政”的范疇。古典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行政是消極行政,政府管得越少越好。由于社會經濟生活日益復雜化和多樣化,公益和私益需要兼顧,效率和公平要平衡,社會成本需要降低,社會福利需要增進,凡此種種都需要行政行為由消極轉為積極。現代社會生活需要行政指導以靈活多樣的方式,有效地對經營行為進行干預指導。工商行政部門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出現了各種新情況和新問題,有些復雜情況無論是行政立法還是人大立法都難以完全適應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的客觀要求。這就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有針對性地給經營者下達提醒、建議、勸告、警示等“行政指導書”,幫助他們改善經營管理,改正不當行為,提高經濟效益。當然,行政機關應當嚴格監管市場主體,對違法者要依法予以懲處。通過嚴格的依法管理和執法,促使市場主體遵循法律道德,做到誠信經營。維護消費者利益。但真正有效的管理并不是一味的“管”。執法也不是單純的“執罰”。更主要的是根據具體情況實事求是的處理好市場行為中的一些具體問題。能給予經營者正確的指導,能促進法制社會的建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為服務型行政部門出現,應該借助他們對法律法規掌握理解的優勢,對市場主體多些耐心的疏導,善意的提醒,幫助他們少出問題,少走彎路,防患于未然,這樣同時也減輕了行政管理的任務。行政指導作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方式,更多的應該以不自覺的方式被運用,但在我國實際中,這一先進理念的貫徹落實還有很大一段距離。行政指導的作用還遠未充分發揮。
2優化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執法的對策
行政的法治化和現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漫長而漸進的過程,工商行政管理的法治化之路也是如此。通過對我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執法的缺陷分析,立足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法治建設的現狀,借鑒國外市場監管的先進經驗,現將對工商管理依法有效行政的建議提示如下。
第一,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體系。
我國目前在政府職能地位和機構配置的法律依據存在有不便于操作,條文不細、規定過于原則,靈活性差等不足之處。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體系,加強行政管理組織發建設,加強市場體系監管立法,解決各類市場監管無法運用工商行政管理綜合性職能,發揮職能合力作用迫在眉急。應該以《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合同法》等為重點,加快實施細則或單項配套法規的制定,解決工商行政基本法操作性不強的問題。加快舊法的修改完善步伐,解決掉新舊法規自相矛盾、執法依據不統一的問題。
第二,加強工商行政管理執法。
從上文分析,我們發現,工商行政管理執法存在很多缺陷。改進工商行政管理主要要加強化執法保障,改善執法環境、完善執法程序、加強行政指導等。
市場經濟發達國家對市場監督機構賦予了較強的執法手段,工商行政機關除在監督檢查時可以行使凍結、劃撥、封存、暫扣等專項強制手段和詢問、查詢、復制、檢查等權力外,可以明確授予查封、扣押財產等強制措施權,把行政處罰權與行政強制權結合起來,提高工商機關執法的權威和嚴肅性。
在改善執法環境方面,除了解決法規滯后和法規矛盾問題。要多加取得各級黨委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化解地方保護主義和工商行政管理之間的對立情緒矛盾。應該采取措施“對各級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明確要求,要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國家要把依法行政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作為地方政府考核指標、公正評價政府的工作政績。要把維護市場秩序和經濟保障的責任落實到相關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也要按照轉變政府職能、建立服務型工商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要通過自身行為的規范來贏得政府對執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地方保護主義的主要目的是發展地方經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首先要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樹立服務觀念。“運用工商行政管理職能,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指導思想不能變;在地方黨委領導下的領導關系不能變;積極參與完成地方政府交辦的工作任務不能變;與地方黨委政領導的工作聯系職能和感情不能變”。
第三,加強行政指導。
為切實查擺營商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提高我局的服務質量和水平,積極打造扶商安商富商的發展環境,為促進我縣農牧業健康有序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根據《x縣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方案》,制定我局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縣政府對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要求,以進一步改善提升營商環境作為長期戰略任務,充分釋放各方面的工作潛能,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為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二、整治方向
(一)圍繞落實各級政策方面開展整治活動。主要是要消滅政策落實的死角,打通落實政策通道。集中整治對中央、省、市、縣改善營商環境、支持扶持種養企業或農戶發展的政策文件宣傳解讀不及時、落實不到位、執行打折扣、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開,致使一些優企惠民政策實效不理想的問題。
(二)圍繞項目落地方面開展整治活動。解決項目落地的困難和問題,集中整治對投資項目盯得不緊、服務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對項目進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不能及時協調解決,致使項目落地難、落地慢問題。
(三)圍繞政府誠信方面開展整治活動。打造法治誠信農牧系統,集中整治招商引資時承諾事項不兌現,隨意承諾,
“新官不理舊事”;合同協議履行不到位,不按事先約定執行;誠信體系不健全,對失信人懲戒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甚至不到位。
(四)圍繞企農服務方面開展整治活動。整治履職缺位、不到位,職能作用發揮不充分;作分建設水平低,形象差;窗口工作人員服務態度生硬,辦事過程不夠透明、不按流程標準辦事;需要跨部門、上下協調處理時相互推拖、費時費力;服務對象反映多次的老問題、難問題解決不到位;隨意自設門檻、辦事手續繁瑣。
(五)圍繞工作作風開展整治活動。解決“吃拿卡要”等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對上市農畜產品行政執法不規范,打擊侵權、制假售假力度不夠,干擾種養企業農戶正常生產經營,以及仍然存在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的問題。
三、方法步驟
按照縣整改方案方法步驟,整治行動分五個階段展開。
(一)動員部署階段(xx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
x、集中學習討論。開展以優化營商環境為主題的大討論,深入學習中央、省、市、縣改善營商環境作出的決策部署、出臺的改革舉措,在討論交流中深化認識、統一思想、明確任務,細化措施,確保集中整治行動全面落實。
x、制定工作方案。結合自身實際,按照問題導向原則,制定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整治工作方案,細化整治措施,落實整治責任,接受社會監督。
(二)查擺問題階段(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x、自查自糾。針對整治內容,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形成問題清單,查找問題根源,主動開展問題自糾,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x、全面排查。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來對農牧系統中反映過多次、協調過多次,仍然沒有得到解決的老問題、難問題。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拉出清單,明確責任主體和解決時限。
x、廣泛征集意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營商環境的“痛點”“堵點”和“難點”問題,拉出單子,根據問題產生的原因和層級,第一時間明確責任主體,實行分類、分責整改,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針對整治內容,通過發放調查問卷、召開服務對象座談會和設立意見征集電子郵箱等形式,廣泛征集具體問題和意見建議。
(三)集中整治階段(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x、專項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逐一明確責任股室和責任人,制訂整治臺賬,開展限期治理,對問題清單上的問題做到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突破、一件一件銷號。對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具體問題,采取領導分包、限時辦結等方式千方百計加以解決。
x、交辦整改。對收集的突出問題進行分類匯總,交由各責任股室整改,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逐一跟蹤落實。
x、督促檢查。要結合整治工作,采取明查暗訪、群眾舉報等方式,開展督導檢查,督促落實到位。
(四)建章立制階段(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
在總結集中整治典型經驗和突出成果的基礎上,按照整治成果具體化、制度化的要求,制定出臺建立常態化為種養企業、農戶解決問題的機制等一批規范化、制度化的政策措施,進一步鞏固和擴大集中整治成效。
(五)總結鞏固階段(xxxx年xx月x日至xx月xx日)。
對全局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進行全面深入總結,對集中整治行動中涌現出來的典型經驗和成功模式進行總結推廣,對達不到目標任務要求、整治效果不明顯、群眾不滿意的,開展“回頭看”、再整治,切實保證整治工作成效。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狠抓落實。成立局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局長田曉利任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股站室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各股站室要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切實抓好本股室目標任務的執行落實。
1、以落實四中全會精神為契機,省政府和省直部門帶頭,教育和引導各級增強法制意識、法治習慣,增強以法治思維開展工作的能力。
2、加強重點領域地方立法工作。抓住節能減排、大氣污染治理、揚塵治理、生態功能區保護、重大應急管理、城市交通管理、基層社會管理等關系群眾生產生活的實際問題,加強地方立法。
思考之二,推動經濟轉調創,可選擇重點實施突破。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工作重點向結構、質量、效益和可持續發展轉變。要用好倒逼機制,在產業升級、區域協調發展、節能減排、能源結構調整等方面重點突破。建議:
1、探討從產業支持向集群策動轉變。制定促進產業集群的政策,實施政府引導、協會參與、企業與研究機構為主體的模式,推進集群品牌建設。推動與德國產業集群的合作,借助其技術、人才、管理模式,提升我省產業集群在全球產業鏈中的位置。
2、研究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指標體系。應研究建立區域分類指標體系,以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能力均等化為目標,建立針對性的配套政策,既維護統一市場體系、公平競爭,又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探索建立規范的區域橫向合作、轉移支付制度。
3、下更大決心推動節能減排。著眼長遠發展,加大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技術改造、能源結構調整力度。推動“外電入魯”、煤改氣等工作突破。
4、有序發展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產業。利用法律和政策引導等間接方式,創造自由競爭的市場環境。制定風能、太陽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計劃,加大對新能源產業領域的技術創新投入力度。加強統籌規劃,避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鏈盲目集中于技術含量不高的環節,防止局部產能過剩。
5、推廣電動汽車要避免直接刺激市場需求。借鑒德國做法,不直接補貼汽車購買,而是通過推動技術研發進步,降低購買使用成本,引導產業健康發展。德國專家認為,我國電動汽車發展,特別是電池研發生產走在了前面。山東在這方面有自己的優勢。
思考之三,山東發展有活力,民營經濟須更強。近年來,我省重視中小企業發展,理念上有實質性進步,簡化登記注冊、稅費減免、改善融資等政策措施力度不斷加大。這次培訓,使我們進一步深刻理解民營經濟是我省經濟發展新的重要源泉。建議:
1、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堅持降低準入門檻,簡化注冊程序,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加強事中事后管理。統籌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的協調發展,健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維護中小企業市場平等競爭的地位,營造尊重、激勵中小企業發展的社會氛圍。
2、積極探索推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社會化。小微企業融資難是世界各國普遍存在的問題。我國金融業發展滯后,商業性金融競爭不足,政策性金融不完善,加之中小企業缺乏家族傳承,管理不規范,自身信用基礎差,對銀行金融服務依賴大,融資難問題更加突出。應推動政府部門、開發銀行、商業銀行、擔保機構分工合作,健全政府引導、市場配置、利益共享、良性運行的中小企業融資社會化服務體系。如,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提供利息補貼,鼓勵銀行為中小企業發放中長期貸款;鼓勵股權投資、風險投資基金,參與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加大村鎮銀行、民營銀行發展;促進小貸公司、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發展;拓寬中小企業小額、便捷、靈活、多元的資本市場投融資渠道。
3、實行中小企業創新計劃。允許稅前扣除中小企業研發投入費用,鼓勵與大企業建立密切協作關系等。
4、對省內設定的稅費項目,如水利建設基金等,可研究對中小企業的減免措施。
思考之四,加快建設高素質勞動力富集地帶,既是當務之急,又是長遠之計。專家分析山東發展模式認為,過去10年山東經濟增長率主要依賴不斷增加的投資,勞動力對于GDP增長的貢獻率遠未發揮,高技能勞動力對GDP增長的貢獻更低。資本密集型增長模式導致就業水平低,主要依靠低技能勞動力,導致高等教育的高技能勞動力被閑置。勞動力的質量將是決定山東實現經濟轉型與創新的關鍵因素。近年來,省政府把現代職業教育發展作為重要改革突破,率先制定出臺政策措施,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應用型、復合型人才,在全國走在前面。建議:
1、加大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改革。選擇幾個企業開展試點,支持行業、企業與院校組建職業教育集團、專業教學聯盟,實現職業教育與產業發展的緊密融合。
2、推進高技能人才培養國際化合作。據了解,廣東格力集團與德國達姆士達特工業大學共建“格力學院”。我省也引進了惠普國際軟件人才及產業基地項目、甲骨文人才產業基地項目。應利用青島中德生態園等平臺,加強與德國職業教育的合作。
一、法治環境的評價體系
據研究表明,整個城市法治環境水平的高低從總體上看,受立法、執法與司法、政府投入、公民權利保障四個方面因素的影響,當然也受到其他很多要素的影響,諸如政治、軍事、經濟等因素,還有社會突發性事件、災害等的影響。而它的評價體系具體包括法治觀念、法律制度、司法和執法組織建設、依法行政、法律教育與研究、法律宣傳、法律監督、公民權利保障等十幾個方面,而每一個方面的發展變化,又由許多不同的部門從不同的角度設計指標進行描述和評價。①通俗地講,比如社會治安狀況的變化,由公安機關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率和破案率、治安案件的受案率和查處率,人民檢察院的年批捕數和刑事公訴數,人民法院的判決數等來反映。可見,檢察工作對于創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
二、創造公正高效法治環境的必要性
當前,番禺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經濟的快速增長,引發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如刑事犯罪和治安違法現象增多、征地拆遷工作困難重重、勞資糾紛層出不窮等等,轉型時期的各種社會矛盾激化,相應的社會不穩定因素比較突出。創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將為廣州“南拓”戰略提供最有力的保障。首先,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有利于從制度上保障廣州“南拓”戰略的實施,使得番禺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法律的權威和法制的保障,使得各項決策具有穩定性和連續性;也有利于依法規范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形成統一領導、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其次,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是改善番禺投資環境,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的保障。法律是市場交易的準則,是投資安全的保障,是政府行為的依據。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能夠給投資者明確的利益預期,從而增強投資者的信心,是引進資金、技術和人才的信用保證。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法治環境本身就是重要的投資環境。
再次,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有利于政府有效實施廣州“南拓”新形勢下番禺發展的規劃,發揮政府在調動資金、技術、人才和克服各種障礙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行政效率,防止權力的濫用。
三、基層檢察院面臨著嚴峻的考驗
檢察機關作為創造公正高效法治環境的關鍵力量,面臨著嚴峻的考驗:
第一,如何處理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的關系。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的關系密切,上層建筑直接反映和服務于經濟基礎。近年來番禺經濟持續迅猛發展,生產總值和某些經濟指標位居廣州各區、縣的前列。廣州“南拓”戰略和南沙經濟大開發實施后,番禺的經濟社會更是處于全面發展的攻堅階段。作為政治上層建筑的檢察機關,更多地必須考慮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以便更好地服務于經濟。
第二,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多,社會治安管理面臨巨大的壓力。番禺撤市設區,帶動舊城鎮進行重新的改造,大學城、快速干線、外資辦廠等項目工程的建設也推動了征地拆遷工作,利益沖突加劇,致使隱藏的社會矛盾進一步激化,群體性集體上訪事件和暴力沖突不斷增多,對社會秩序造成一定的影響。同時,隨著地鐵三、四號線的開通和廣州新火車站的建立,人流、物流量將不斷增加,社會治安正面臨巨大的壓力。近年來番禺區的刑事案發率和案發總量已經表明我院在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方面遭遇的嚴峻形勢。
第三,廣州南拓后,項目工程和外來投資辦企業不斷增多,如何打擊和預防職務犯罪、為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保駕護航,已成為檢察機關的重要任務。特別是在建筑、水利、規劃、醫療等領域,檢察機關如何查處和預防,如何發揮反腐倡廉的作用就顯得尤為關鍵。四、基層檢察院如何創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參照法治環境的評價體系,針對當前面臨的新形勢,檢察機關應立足本職,發揮法律監督的職能,服務于經濟大局。具體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一是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為番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隨著番禺外來人口的不斷增加,刑事犯罪發案率居高不下,我院堅持從嚴治檢的方針,相應加大了打擊刑事犯罪的力度,重點打擊嚴重的和新型的刑事犯罪,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
(一)加強領導,廣泛動員,確?!傲濉逼辗樌麑嵤┙⒔∪ぷ鳈C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農業局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42個。在全縣進一步落實了縣、鄉鎮、村三級普法組織網絡體系。各鄉鎮農技站普遍調整充實了普法工作專職人員,各村以村委辦公室為陣地,設有宣傳專欄。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六五”普法工作組織體系。
落實經費保障機制,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傲濉逼陂g的普法經費由原來的“五五”普法期間的人均0.1元上調為0.2元。積極征訂各種普法教材,目前共計征訂300余本。還拿出普法經費0.2萬余元,編輯印刷了《“六五”普法宣傳提綱》等10余種法制宣傳資料,免費向群眾發放。深化主題,創新載體,廣泛營造濃郁的普法氛圍突出重點,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活動。認真按照“每月一法”的活動安排,緊緊圍繞“12.4”全國法制日等各種紀念日開展活動。突出抓好平安開江宣傳月、農業安全生產宣傳月等主題宣傳月活動。兩年來,共組織開展大型集中法制宣20多場次,發放各種法制宣傳材料1.5萬份,為群眾解答法律咨詢6400人次。
充分利用網絡媒介特點,積極創新宣傳形式。在開江縣政府門戶網站農業局網頁開設了法制宣傳教育網頁。與網絡運營商協調,開辟了《農情信息平臺》,定期向廣大的手機用戶發送有關涉農法律知識。目前,網頁更新普法宣傳內容50余次,發送各種法律信息1000多條。
積極營造普法教育氛圍,不斷強化陣地建設。五年來年投資2.5萬元,對單位樓道有關標語、標牌進行了更新補充,共更新“六五”普法宣傳標語25塊,補充完善村級普法宣傳標語260塊。在全縣廣泛營造了濃厚的“六五”普法宣傳氛圍。
(二)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力求“六五”普法取得實效強化機制建設,切實增強領導干部、公務員學法用法的實效性。堅持和完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每年達到12次以上;把法律知識學習納入公務員繼續教育管理體系,依托縣委黨校,組織全縣中層以上領導干部開展教育培訓共計38次,達320人次;對行政執法人員專項法律知識培訓15次,共計166人次。
整合資源優勢,不斷增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教育的實用性。堅持以開展“誠信守法企業”為抓手,堅持每年對規模以上農業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至少進行2次輪訓,每年對個體、業主進行學習培訓不少于3次,規定企業經營管理者每年學法時間不少于10小時。
“法律進鄉村、進企業”活動實現多樣化。近年來我局開展了“法進鄉村、法律護農”活動,共發放法制宣傳資料1.5萬份,解答群眾法律咨詢6400人次。每年組織農產品投入經營商、涉農企業法人等150余人進行普法考試,參考率達到了90%以上,合格率達到95%以上。
(三)普治結合,治建并舉,大力推進“法治農業”建設以加強法治機關建設為核心,扎實推進依法行政。?農業局聘請了1名律師常年擔任機關法律顧問,多次參與機關重大決策,每年提出各類法律法規建議近十條。在全縣積極開展行政審批“一站式”服務,充分發揮縣行政服務中心和各鎮農技站為民服務機構的作用,實行各種項目規范化辦理,扎實推進項目審批提速。
以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為重點,扎實開展“民主法治單位”創建活動。局屬各單位認真按照民主法治示范單位的創建標準,落實“四民主、兩公開”制度。凡是單位的重大決策事項,單位收入、支出等情況都予以公開,讓干部職工享有知情權、監督權,增加單位的透明度。
四年多來,我局“六五”普法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五年規劃》確定的目標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
行政執法人員對專業法律學習還不夠系統全面;執法活動與法律宣傳不夠密切;農村法治宣傳教育還不夠深入;資料收集不全,
長期以來,企業欠稅一直是稅收工作的一大難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一些小型國有、集體、私人企業因經營不善,破產、倒閉,一旦造成欠稅,往往轉變為陳欠,死欠,使稅款流失,難以追繳。影響了稅法的嚴肅性,造成稅務行政執法操作難,不利于稅務部門依法治稅和提高征管質量。 企業欠稅的特點和原因主要 1、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開放,企業競爭更為激烈。部分企業生產工藝和產品陳舊,企業為了自身發展的需要,擴大經營規模,加快產品技改,投入了大量資金,使自有資金相對減少,難以及時繳納稅款。企業資金的匱乏是產生欠稅的重要因素之一。 2、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形成的欠稅轉移。企業倒閉、破產、兼并、聯營等經營行為極不規范,造成欠稅責任不明。 3、一些納稅人稅法觀念淡薄,納稅意識較差,有意拖欠稅款。一些企業誤認為欠稅不同偷稅、抗稅、騙稅,不屬違法行為,在概念上將欠稅等同一般債務。 4、稅收法規執行不到位,征管不力、執法不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企業欠稅的治理。 清理和控制欠稅的方法和建議 1、認真學習新《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欠稅的清繳措施,是稅務機關在欠稅管理上的重大突破,它不僅進一步嚴格控制緩繳稅款的審批權限,確定稅款優先原則,還建立欠稅清繳制度。清理欠稅措施和欠稅管理制度,不僅要嚴格執行《征管法》,同時還涉及《破產法》《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 2、加大清繳欠~度,建立管理目標責任制。欠稅頑癥需要標本兼治,國家稅務總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時期治稅思想,“法治”是首位,依法治稅是新時期稅收工作的客觀需要。種種欠稅的存在,有主觀因素,又有客觀因素,稅務機關通過稅收計劃把欠稅列入任務、對欠稅實行“以票管稅”、稅務內部欠稅率考核、有轉移逃避嫌疑可凍結帳戶、扣押變賣貨物,能從根本上杜絕欠稅現象的發生。 3、明確征收、管理、稽查的職責,正確實施新《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的權力。稅務機關是國家行政機關,行使行政執法權,實施行政措施時享有優先權,在職務上有優先處置權,可以依法對欠稅人進行處理,還可以獲得社會協助權。強化滯納金制度,對于納稅人新欠、舊欠、死欠,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處理。實施行政預防、行政制止、行政執行“三位一體”體制,建立全天候預警系統。 4、加大宣傳力度,建立欠稅公告機制。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工具,通過互聯網,創建稅收網站網頁,對欠稅人的情況公開曝光;一方面有利于公開曝光和各種欠稅違法現象,宣傳稅法,弘揚納稅光榮正氣;另一方面有利于稅務機關及工作人員忠于職守,廉潔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征管法》對欠稅實行定期公告制度,既是稅務機關的職權,又是稅務機關職責,采取定期公告制度,是稅務機關對欠稅的納稅人采取法律措施的前提。通過定期公告,稅務機關拓寬與工商、公安、銀行、司法機關等部門的信息情況交流渠道,為共同制定護稅協稅措施和辦法提供了法律依據。 5、建立健全內部目標責任制,實行過錯責任追究制。設置專門管理欠稅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協調辦理延緩稅款、清理欠稅工作。對欠稅管理,長期是稅務機關征管中最薄弱環節,由于受稅收任務型的影響,在緩繳審批和欠稅清繳上,管理不嚴,措施不力,責任不明。應以新《征管法》為契機,建立健全各項目標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崗位職責;對欠稅管理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檢查、事后有監督”的規范程序和方法,實行個人過錯追究。如在緩繳申請審批中,是否對緩繳后的納稅人應稅能力的預測、調查;是否對不符合條件予以上報審批;年度欠稅率過高是否管理造成;清欠措施不當或侵權,造成侵權賠償是否是行政管理不善造成;在追究領導責任的同時也應當追究當事人的過錯責任。 6、實行綜合治理、飽和式監督。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與各級政府息息相關,不僅要取得政府支持,還應當在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參與下,制定由各職能部門參加的相關辦法措施,使欠稅清繳工作有根本性的改觀,如用人、用地、資金信貸、商務考查、投資環境優惠上,從嚴把關,督促納稅人清繳稅款,同時稅務征、管、查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計算機信息管理技術,及時掌握欠稅動態,全方位的對欠稅采取“票上管、網上查、下戶摸、上門催”的態勢,使欠稅人意識到欠稅對企業帶來不是政策的優惠,而會帶來負面影響。 長期以來,企業欠稅一直是稅收工作的一大難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一些小型國有、集體、私人企業因經營不善,破產、倒閉,一旦造成欠稅,往往轉變為陳欠,死欠,使稅款流失,難以追繳。影響了稅法的嚴肅性,造成稅務行政執法操作難,不利于稅務部門依法治稅和提高征管質量。 企業欠稅的特點和原因主要 1、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開放,企業競爭更為激烈。部分企業生產工藝和產品陳舊,企業為了自身發展的需要,擴大經營規模,加快產品技改,投入了大量資金,使自有資金相對減少,難以及時繳納稅款。企業資金的匱乏是產生欠稅的重要因素之一。 2、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形成的欠稅轉移。企業倒閉、破產、兼并、聯營等經營行為極不規范,造成欠稅責任不明。 3、一些納稅人稅法觀念淡薄,納稅意識較差,有意拖欠稅款。一些企業誤認為欠稅不同偷稅、抗稅、騙稅,不屬違法行為,在概念上將欠稅等同一般債務。 4、稅收法規執行不到位,征管不力、執法不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企業欠稅的治理。 清理和控制欠稅的方法和建議 1、認真學習新《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欠稅的清繳措施,是稅務機關在欠稅管理上的重大突破,它不僅進一步嚴格控制緩繳稅款的審批權限,確定稅款優先原則,還建立欠稅清繳制度。清理欠稅措施和欠稅管理制度,不僅要嚴格執行《征管法》,同時還涉及《破產法》《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 2、加大清繳欠~度,建立管理目標責任制。欠稅頑癥需要標本兼治,國家稅務總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時期治稅思想,“法治”是首位,依法治稅是新時期稅收工作的客觀需要。種種欠稅
的存在,有主觀因素,又有客觀因素,稅務機關通過稅收計劃把欠稅列入任務、對欠稅實行“以票管稅”、稅務內部欠稅率考核、有轉移逃避嫌疑可凍結帳戶、扣押變賣貨物,能從根本上杜絕欠稅現象的發生。 3、明確征收、管理、稽查的職責,正確實施新《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的權力。稅務機關是國家行政機關,行使行政執法權,實施行政措施時享有優先權,在職務上有優先處置權,可以依法對欠稅人進行處理,還可以獲得社會協助權。強化滯納金制度,對于納稅人新欠、舊欠、死欠,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處理。實施行政預防、行政制止、行政執行“三位一體”體制,建立全天候預警系統。 4、加大宣傳力度,建立欠稅公告機制。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工具,通過互聯網,創建稅收網站網頁,對欠稅人的情況公開曝光;一方面有利于公開曝光和各種欠稅違法現象,宣傳稅法,弘揚納稅光榮正氣;另一方面有利于稅務機關及工作人員忠于職守,廉潔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征管法》對欠稅實行定期公告制度,既是稅務機關的職權,又是稅務機關職責,采取定期公告制度,是稅務機關對欠稅的納稅人采取法律措施的前提。通過定期公告,稅務機關拓寬與工商、公安、銀行、司法機關等部門的信息情況交流渠道,為共同制定護稅協稅措施和辦法提供了法律依據。 5、建立健全內部目標責任制,實行過錯責任追究制。設置專門管理欠稅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協調辦理延緩稅款、清理欠稅工作。對欠稅管理,長期是稅務機關征管中最薄弱環節,由于受稅收任務型的影響,在緩繳審批和欠稅清繳上,管理不嚴,措施不力,責任不明。應以新《征管法》為契機,建立健全各項目標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崗位職責;對欠稅管理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檢查、事后有監督”的規范程序和方法,實行個人過錯追究。如在緩繳申請審批中,是否對緩繳后的納稅人應稅能力的預測、調查;是否對不符合條件予以上報審批;年度欠稅率過高是否管理造成;清欠措施不當或侵權,造成侵權賠償是否是行政管理不善造成;在追究領導責任的同時也應當追究當事人的過錯責任。 6、實行綜合治理、飽和式監督。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與各級政府息息相關,不僅要取得政府支持,還應當在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參與下,制定由各職能部門參加的相關辦法措施,使欠稅清繳工作有根本性的改觀,如用人、用地、資金信貸、商務考查、投資環境優惠上,從嚴把關,督促納稅人清繳稅款,同時稅務征、管、查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計算機信息管理技術,及時掌握欠稅動態,全方位的對欠稅采取“票上管、網上查、下戶摸、上門催”的態勢,使欠稅人意識到欠稅對企業帶來不是政策的優惠,而會帶來負面影響。 長期以來,企業欠稅一直是稅收工作的一大難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一些小型國有、集體、私人企業因經營不善,破產、倒閉,一旦造成欠稅,往往轉變為陳欠,死欠,使稅款流失,難以追繳。影響了稅法的嚴肅性,造成稅務行政執法操作難,不利于稅務部門依法治稅和提高征管質量。 企業欠稅的特點和原因主要 1、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開放,企業競爭更為激烈。部分企業生產工藝和產品陳舊,企業為了自身發展的需要,擴大經營規模,加快產品技改,投入了大量資金,使自有資金相對減少,難以及時繳納稅款。企業資金的匱乏是產生欠稅的重要因素之一。 2、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形成的欠稅轉移。企業倒閉、破產、兼并、聯營等經營行為極不規范,造成欠稅責任不明。 3、一些納稅人稅法觀念淡薄,納稅意識較差,有意拖欠稅款。一些企業誤認為欠稅不同偷稅、抗稅、騙稅,不屬違法行為,在概念上將欠稅等同一般債務。 4、稅收法規執行不到位,征管不力、執法不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企業欠稅的治理。 清理和控制欠稅的方法和建議 1、認真學習新《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欠稅的清繳措施,是稅務機關在欠稅管理上的重大突破,它不僅進一步嚴格控制緩繳稅款的審批權限,確定稅款優先原則,還建立欠稅清繳制度。清理欠稅措施和欠稅管理制度,不僅要嚴格執行《征管法》,同時還涉及《破產法》《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 2、加大清繳欠~度,建立管理目標責任制。欠稅頑癥需要標本兼治,國家稅務總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時期治稅思想,“法治”是首位,依法治稅是新時期稅收工作的客觀需要。種種欠稅的存在,有主觀因素,又有客觀因素,稅務機關通過稅收計劃把欠稅列入任務、對欠稅實行“以票管稅”、稅務內部欠稅率考核、有轉移逃避嫌疑可凍結帳戶、扣押變賣貨物,能從根本上杜絕欠稅現象的發生。 3、明確征收、管理、稽查的職責,正確實施新《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的權力。稅務機關是國家行政機關,行使行政執法權,實施行政措施時享有優先權,在職務上有優先處置權,可以依法對欠稅人進行處理,還可以獲得社會協助權。強化滯納金制度,對于納稅人新欠、舊欠、死欠,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處理。實施行政預防、行政制止、行政執行“三位一體”體制,建立全天候預警系統。 4、加大宣傳力度,建立欠稅公告機制。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工具,通過互聯網,創建稅收網站網頁,對欠稅人的情況公開曝光;一方面有利于公開曝光和各種欠稅違法現象,宣傳稅法,弘揚納稅光榮正氣;另一方面有利于稅務機關及工作人員忠于職守,廉潔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墩鞴芊ā穼η范悓嵭卸ㄆ诠嬷贫?,既是稅務機關的職權,又是稅務機關職責,采取定期公告制度,是稅務機關對欠稅的納稅人采取法律措施的前提。通過定期公告,稅務機關拓寬與工商、公安、銀行、司法機關等部門的信息情況交流渠道,為共同制定護稅協稅措施和辦法提供了法律依據。 5、建立健全內部目標責任制,實行過錯責任追究制。設置專門管理欠稅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協調辦理延緩稅款、清理欠稅工作。對欠稅管理,長期是稅務機關征管中最薄弱環節,由于受稅收任務型的影響,在緩繳審批和欠稅清繳上,管理不嚴,措施不力,責任不明。應以新《征管法》為契機,建立健全各項目標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崗位職責;對欠稅管理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檢查、事后有監督”的規范程序和方法,實行個人
過錯追究。如在緩繳申請審批中,是否對緩繳后的納稅人應稅能力的預測、調查;是否對不符合條件予以上報審批;年度欠稅率過高是否管理造成;清欠措施不當或侵權,造成侵權賠償是否是行政管理不善造成;在追究領導責任的同時也應當追究當事人的過錯責任。 6、實行綜合治理、飽和式監督。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與各級政府息息相關,不僅要取得政府支持,還應當在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參與下,制定由各職能部門參加的相關辦法措施,使欠稅清繳工作有根本性的改觀,如用人、用地、資金信貸、商務考查、投資環境優惠上,從嚴把關,督促納稅人清繳稅款,同時稅務征、管、查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計算機信息管理技術,及時掌握欠稅動態,全方位的對欠稅采取“票上管、網上查、下戶摸、上門催”的態勢,使欠稅人意識到欠稅對企業帶來不是政策的優惠,而會帶來負面影響。 長期以來,企業欠稅一直是稅收工作的一大難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一些小型國有、集體、私人企業因經營不善,破產、倒閉,一旦造成欠稅,往往轉變為陳欠,死欠,使稅款流失,難以追繳。影響了稅法的嚴肅性,造成稅務行政執法操作難,不利于稅務部門依法治稅和提高征管質量。 企業欠稅的特點和原因主要 1、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開放,企業競爭更為激烈。部分企業生產工藝和產品陳舊,企業為了自身發展的需要,擴大經營規模,加快產品技改,投入了大量資金,使自有資金相對減少,難以及時繳納稅款。企業資金的匱乏是產生欠稅的重要因素之一。 2、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形成的欠稅轉移。企業倒閉、破產、兼并、聯營等經營行為極不規范,造成欠稅責任不明。 3、一些納稅人稅法觀念淡薄,納稅意識較差,有意拖欠稅款。一些企業誤認為欠稅不同偷稅、抗稅、騙稅,不屬違法行為,在概念上將欠稅等同一般債務。 4、稅收法規執行不到位,征管不力、執法不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企業欠稅的治理。 清理和控制欠稅的方法和建議 1、認真學習新《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欠稅的清繳措施,是稅務機關在欠稅管理上的重大突破,它不僅進一步嚴格控制緩繳稅款的審批權限,確定稅款優先原則,還建立欠稅清繳制度。清理欠稅措施和欠稅管理制度,不僅要嚴格執行《征管法》,同時還涉及《破產法》《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 2、加大清繳欠~度,建立管理目標責任制。欠稅頑癥需要標本兼治,國家稅務總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時期治稅思想,“法治”是首位,依法治稅是新時期稅收工作的客觀需要。種種欠稅的存在,有主觀因素,又有客觀因素,稅務機關通過稅收計劃把欠稅列入任務、對欠稅實行“以票管稅”、稅務內部欠稅率考核、有轉移逃避嫌疑可凍結帳戶、扣押變賣貨物,能從根本上杜絕欠稅現象的發生。 3、明確征收、管理、稽查的職責,正確實施新《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的權力。稅務機關是國家行政機關,行使行政執法權,實施行政措施時享有優先權,在職務上有優先處置權,可以依法對欠稅人進行處理,還可以獲得社會協助權。強化滯納金制度,對于納稅人新欠、舊欠、死欠,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處理。實施行政預防、行政制止、行政執行“三位一體”體制,建立全天候預警系統。 4、加大宣傳力度,建立欠稅公告機制。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工具,通過互聯網,創建稅收網站網頁,對欠稅人的情況公開曝光;一方面有利于公開曝光和各種欠稅違法現象,宣傳稅法,弘揚納稅光榮正氣;另一方面有利于稅務機關及工作人員忠于職守,廉潔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墩鞴芊ā穼η范悓嵭卸ㄆ诠嬷贫?,既是稅務機關的職權,又是稅務機關職責,采取定期公告制度,是稅務機關對欠稅的納稅人采取法律措施的前提。通過定期公告,稅務機關拓寬與工商、公安、銀行、司法機關等部門的信息情況交流渠道,為共同制定護稅協稅措施和辦法提供了法律依據。 5、建立健全內部目標責任制,實行過錯責任追究制。設置專門管理欠稅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協調辦理延緩稅款、清理欠稅工作。對欠稅管理,長期是稅務機關征管中最薄弱環節,由于受稅收任務型的影響,在緩繳審批和欠稅清繳上,管理不嚴,措施不力,責任不明。應以新《征管法》為契機,建立健全各項目標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崗位職責;對欠稅管理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檢查、事后有監督”的規范程序和方法,實行個人過錯追究。如在緩繳申請審批中,是否對緩繳后的納稅人應稅能力的預測、調查;是否對不符合條件予以上報審批;年度欠稅率過高是否管理造成;清欠措施不當或侵權,造成侵權賠償是否是行政管理不善造成;在追究領導責任的同時也應當追究當事人的過錯責任。 6、實行綜合治理、飽和式監督。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與各級政府息息相關,不僅要取得政府支持,還應當在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參與下,制定由各職能部門參加的相關辦法措施,使欠稅清繳工作有根本性的改觀,如用人、用地、資金信貸、商務考查、投資環境優惠上,從嚴把關,督促納稅人清繳稅款,同時稅務征、管、查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計算機信息管理技術,及時掌握欠稅動態,全方位的對欠稅采取“票上管、網上查、下戶摸、上門催”的態勢,使欠稅人意識到欠稅對企業帶來不是政策的優惠,而會帶來負面影響。 長期以來,企業欠稅一直是稅收工作的一大難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一些小型國有、集體、私人企業因經營不善,破產、倒閉,一旦造成欠稅,往往轉變為陳欠,死欠,使稅款流失,難以追繳。影響了稅法的嚴肅性,造成稅務行政執法操作難,不利于稅務部門依法治稅和提高征管質量。 企業欠稅的特點和原因主要 1、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開放,企業競爭更為激烈。部分企業生產工藝和產品陳舊,企業為了自身發展的需要,擴大經營規模,加快產品技改,投入了大量資金,使自有資金相對減少,難以及時繳納稅款。企業資金的匱乏是產生欠稅的重要因素之一。 2、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形成的欠稅轉移。企業倒閉、破產、兼并、聯營等經營行為極不規范,造成欠稅責任不明。 3、一些納稅人稅法觀念淡薄,納稅意識較差,有意拖欠稅款。一些企業誤認為欠稅不同偷稅、抗稅
、騙稅,不屬違法行為,在概念上將欠稅等同一般債務。 4、稅收法規執行不到位,征管不力、執法不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企業欠稅的治理。 清理和控制欠稅的方法和建議 1、認真學習新《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欠稅的清繳措施,是稅務機關在欠稅管理上的重大突破,它不僅進一步嚴格控制緩繳稅款的審批權限,確定稅款優先原則,還建立欠稅清繳制度。清理欠稅措施和欠稅管理制度,不僅要嚴格執行《征管法》,同時還涉及《破產法》《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 2、加大清繳欠~度,建立管理目標責任制。欠稅頑癥需要標本兼治,國家稅務總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時期治稅思想,“法治”是首位,依法治稅是新時期稅收工作的客觀需要。種種欠稅的存在,有主觀因素,又有客觀因素,稅務機關通過稅收計劃把欠稅列入任務、對欠稅實行“以票管稅”、稅務內部欠稅率考核、有轉移逃避嫌疑可凍結帳戶、扣押變賣貨物,能從根本上杜絕欠稅現象的發生。 3、明確征收、管理、稽查的職責,正確實施新《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的權力。稅務機關是國家行政機關,行使行政執法權,實施行政措施時享有優先權,在職務上有優先處置權,可以依法對欠稅人進行處理,還可以獲得社會協助權。強化滯納金制度,對于納稅人新欠、舊欠、死欠,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處理。實施行政預防、行政制止、行政執行“三位一體”體制,建立全天候預警系統。 4、加大宣傳力度,建立欠稅公告機制。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工具,通過互聯網,創建稅收網站網頁,對欠稅人的情況公開曝光;一方面有利于公開曝光和各種欠稅違法現象,宣傳稅法,弘揚納稅光榮正氣;另一方面有利于稅務機關及工作人員忠于職守,廉潔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墩鞴芊ā穼η范悓嵭卸ㄆ诠嬷贫?,既是稅務機關的職權,又是稅務機關職責,采取定期公告制度,是稅務機關對欠稅的納稅人采取法律措施的前提。通過定期公告,稅務機關拓寬與工商、公安、銀行、司法機關等部門的信息情況交流渠道,為共同制定護稅協稅措施和辦法提供了法律依據。 5、建立健全內部目標責任制,實行過錯責任追究制。設置專門管理欠稅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協調辦理延緩稅款、清理欠稅工作。對欠稅管理,長期是稅務機關征管中最薄弱環節,由于受稅收任務型的影響,在緩繳審批和欠稅清繳上,管理不嚴,措施不力,責任不明。應以新《征管法》為契機,建立健全各項目標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崗位職責;對欠稅管理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檢查、事后有監督”的規范程序和方法,實行個人過錯追究。如在緩繳申請審批中,是否對緩繳后的納稅人應稅能力的預測、調查;是否對不符合條件予以上報審批;年度欠稅率過高是否管理造成;清欠措施不當或侵權,造成侵權賠償是否是行政管理不善造成;在追究領導責任的同時也應當追究當事人的過錯責任。 6、實行綜合治理、飽和式監督。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與各級政府息息相關,不僅要取得政府支持,還應當在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參與下,制定由各職能部門參加的相關辦法措施,使欠稅清繳工作有根本性的改觀,如用人、用地、資金信貸、商務考查、投資環境優惠上,從嚴把關,督促納稅人清繳稅款,同時稅務征、管、查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計算機信息管理技術,及時掌握欠稅動態,全方位的對欠稅采取“票上管、網上查、下戶摸、上門催”的態勢,使欠稅人意識到欠稅對企業帶來不是政策的優惠,而會帶來負面影響。 長期以來,企業欠稅一直是稅收工作的一大難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一些小型國有、集體、私人企業因經營不善,破產、倒閉,一旦造成欠稅,往往轉變為陳欠,死欠,使稅款流失,難以追繳。影響了稅法的嚴肅性,造成稅務行政執法操作難,不利于稅務部門依法治稅和提高征管質量。 企業欠稅的特點和原因主要 1、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開放,企業競爭更為激烈。部分企業生產工藝和產品陳舊,企業為了自身發展的需要,擴大經營規模,加快產品技改,投入了大量資金,使自有資金相對減少,難以及時繳納稅款。企業資金的匱乏是產生欠稅的重要因素之一。 2、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形成的欠稅轉移。企業倒閉、破產、兼并、聯營等經營行為極不規范,造成欠稅責任不明。 3、一些納稅人稅法觀念淡薄,納稅意識較差,有意拖欠稅款。一些企業誤認為欠稅不同偷稅、抗稅、騙稅,不屬違法行為,在概念上將欠稅等同一般債務。 4、稅收法規執行不到位,征管不力、執法不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企業欠稅的治理。 清理和控制欠稅的方法和建議 1、認真學習新《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欠稅的清繳措施,是稅務機關在欠稅管理上的重大突破,它不僅進一步嚴格控制緩繳稅款的審批權限,確定稅款優先原則,還建立欠稅清繳制度。清理欠稅措施和欠稅管理制度,不僅要嚴格執行《征管法》,同時還涉及《破產法》《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 2、加大清繳欠~度,建立管理目標責任制。欠稅頑癥需要標本兼治,國家稅務總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時期治稅思想,“法治”是首位,依法治稅是新時期稅收工作的客觀需要。種種欠稅的存在,有主觀因素,又有客觀因素,稅務機關通過稅收計劃把欠稅列入任務、對欠稅實行“以票管稅”、稅務內部欠稅率考核、有轉移逃避嫌疑可凍結帳戶、扣押變賣貨物,能從根本上杜絕欠稅現象的發生。 3、明確征收、管理、稽查的職責,正確實施新《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的權力。稅務機關是國家行政機關,行使行政執法權,實施行政措施時享有優先權,在職務上有優先處置權,可以依法對欠稅人進行處理,還可以獲得社會協助權。強化滯納金制度,對于納稅人新欠、舊欠、死欠,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處理。實施行政預防、行政制止、行政執行“三位一體”體制,建立全天候預警系統。 4、加大宣傳力度,建立欠稅公告機制。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工具,通過互聯網,創建稅收網站網頁,對欠稅人的情況公開曝光;一方面有利于公開曝光和各種欠稅違法現象,宣傳稅法,弘揚納稅光榮正氣;另一方面有利于稅務機關及工作人員忠于職守,廉潔高
效,提高工作效率。《征管法》對欠稅實行定期公告制度,既是稅務機關的職權,又是稅務機關職責,采取定期公告制度,是稅務機關對欠稅的納稅人采取法律措施的前提。通過定期公告,稅務機關拓寬與工商、公安、銀行、司法機關等部門的信息情況交流渠道,為共同制定護稅協稅措施和辦法提供了法律依據。 5、建立健全內部目標責任制,實行過錯責任追究制。設置專門管理欠稅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協調辦理延緩稅款、清理欠稅工作。對欠稅管理,長期是稅務機關征管中最薄弱環節,由于受稅收任務型的影響,在緩繳審批和欠稅清繳上,管理不嚴,措施不力,責任不明。應以新《征管法》為契機,建立健全各項目標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崗位職責;對欠稅管理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檢查、事后有監督”的規范程序和方法,實行個人過錯追究。如在緩繳申請審批中,是否對緩繳后的納稅人應稅能力的預測、調查;是否對不符合條件予以上報審批;年度欠稅率過高是否管理造成;清欠措施不當或侵權,造成侵權賠償是否是行政管理不善造成;在追究領導責任的同時也應當追究當事人的過錯責任。 6、實行綜合治理、飽和式監督。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與各級政府息息相關,不僅要取得政府支持,還應當在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參與下,制定由各職能部門參加的相關辦法措施,使欠稅清繳工作有根本性的改觀,如用人、用地、資金信貸、商務考查、投資環境優惠上,從嚴把關,督促納稅人清繳稅款,同時稅務征、管、查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計算機信息管理技術,及時掌握欠稅動態,全方位的對欠稅采取“票上管、網上查、下戶摸、上門催”的態勢,使欠稅人意識到欠稅對企業帶來不是政策的優惠,而會帶來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