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匯總十篇

時間:2024-01-11 10:49:13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

篇(1)

一、留守兒童行為失范問題的法律對策

(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是黨和國家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預防和治理留守兒童行為失范問題,不僅關系到兒童自身的健康成長和家庭的幸福,更關系到我國的社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此進行普法宣傳必須從兒童抓起,不斷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才能不斷提高我國國民法律素質。對于兒童的健康成長和國家的長治久安都具有重要的意義。預防治理留守兒童行為失范問題,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全面有針對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對政府、家庭、學校、社會都要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各地政府相關部門根據當地的具體實際情況,制定出臺《關于切實加強留守兒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通過突出重點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使人們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未成年人保護行動”。 婦聯等相關服務機構部門要深入到留守兒童家庭,送去法律的關懷和教育,開通留守兒童權益保護公益服務熱線,幫助留守兒童家庭依法解決留守兒童法律問題。在學校方面大力開展“法律進課堂”活動,將法制宣傳教育納入課堂教學,編印《中小學法制課教材參考》,組織律師、司法干部深入學校開展送法活動。積極探索建立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法治實踐與道德實踐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大力開展有關兒童權益保護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留守兒童的法制意識、權益觀念和自護能力,彌補家庭法制教育的缺失。

2、重點加強留守兒童的法制教育。

加強留守兒童的法制教育就是要使留守兒童知法、懂法從而最終遵守良性的社會規范。

第一、建立以政府為領導的留守兒童法制教育網絡。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根據青少年教育的特殊性,建立以教育部門、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司法部門、村民委員會和居委會參加的實施機構,加強同新聞出版社、廣播電影電視、工商、民政、文化等單位密切聯系配合,形成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三結合板塊網絡,制定以“留守兒童”為重點的管理方案,責任到人;建立三方共同承擔的管理模式。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起來,使青少年在一個比較純潔的學校環境、家庭環境、社會環境下成長。

第二、發揮學校主體教育的作用,加強校內留守兒童的法制教育。留守兒童的法制教育的重點應在學校。學校的法制教育應從總體進行規劃,首先,從小學做起,按照學生的年齡、知識水平、行為能力、責任能力編輯一套分年級、有層次、系統化、階梯式、相互銜接的能引起留守兒童學習興趣的法制教材和課外讀物,納入教育大綱,確保法制教育課時,并進行階段性考核。在材的基礎上教育部門會同司法部門,制作與教材相匹配的“以案說法”之類的視頻短片,以生動形象的畫面進行法制教育,提高學生的法制意識。其次,組織教師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師資隊伍的法制素質,確保教育者先受到法制教育。配備受過正規培訓、具有一定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的教師擔任法制課。班主任教師要在自己的崗位上主動與家長、村委會或居委會密切聯系,建立聯絡制度,互通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留守兒童的法制教育。

第三、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應設立留守兒童法制教育機構。該機構與家長、學校緊密合作,聯合開設家長學校,可以以村委會或者居委員會為主,學校參與協助。組織在校的學生的家長進行法制教育和如何“做好一個好家長”的教育,提高家長們的法制意識、增強對自己子女教育責任感,增強配合學校教育的自覺,共同為學生創造一個健康成長的環境,使他們養成遵紀守法的良性社會規范。

(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

1、完善刑事實體法立法。

第一、緩刑制度的完善。在未成人犯罪案件中,對未成年人適用緩刑難以為被害人所接受,難以平息、化解社會矛盾,另一方面難以對未成年人起到在社會上矯治的作用,因此未成年人的緩刑制度應該重構。首先是可放寬緩刑的適用條件,適用的對象可以是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對于司法解釋未成年人緩刑適用條件的基礎上增設“家庭有監護條件或者社會幫教措施能夠落實”的限制條件應當廢止,對于刑法規定的從輕或減輕的情節應當通過司法解釋分別具體化;其次對未成年人適用緩刑遵守的規定應作具有懲戒作用的義務規定,如責令參加公益勞動等。豐富緩刑機構的立法;規定設立專門的緩刑機構。充分發揮緩刑制度經濟高效的優勢。

第二、非刑罰方法的完善。本文主要研究留守兒童行為失范問題的法律對策,因此在完善刑罰方法主要針對的未成年人。從我國現行刑法的規定看,可以適用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非刑罰處罰措施還有以下幾種:訓誡、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建議予以行政處分。我國刑法這方面的規定在種類上過于單一且較為零散,從而難以在司法實踐中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因此,為了更有利于末成年罪犯的矯正和身心健康成長。

我國現行刑法有必要建立專門適用于未成年罪犯的非刑罰方法。一方面是確定關于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罰處理方法的適用范圍。非刑罰處理方法作為司法機關通過案件審理而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因故不予刑罰處罰而另行決定的一種處分措施。由于留守兒童行為失范問題的嚴重性和普遍性的發生,留守兒童的大多年齡結構還不滿14周歲,如果不及時得到控制矯治,后果將很嚴重因此,對于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非刑罰處罰也可適用一部分。從我國留守兒童犯罪實際情況出發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司法警告、善行保證、責令家長加強管教、管教協助、保護觀察處分、社區公益勞動、強制醫療等懲罰措施。

2、完善刑事訴訟程序立法。

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訴訟程序的立法進行完善,這是由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點決定了刑事訴訟程序的特殊性。特別是留守兒童,在生理方面,生理變化明顯,未成年人正值青春時期,身體發育快,智力增長迅速,精力旺盛;在心理上正處于由幼稚向成熟的過渡,有較強的模仿欲和好奇心,對事物反應敏感,自尊、好強,凡事要求獨立,不依賴別人;在身體、智力方面正處于發展中。思想天真幼稚,是非辨別能力差,情緒不穩定易沖動,缺乏自控能力,行為帶有盲門性和突發性。

更重要的是留守兒童缺乏父母的教育引導,行為得不到規范,失范行為得不到及時的糾正。正是基于未成年人的身心方面的特征,要求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訴訟程序應同成年人有所區別。一要更加突出教育改造的方針,寓教育、感化、挽救于各個訴訟階段;二要更加注意維護與保障未成年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國家立法不僅要賦予未成年被告人更多的訴訟權利,而且還要有更多的保障措施;三要對證據的運用,有較高的證明要求,要求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四要設置特殊的審判組織和審判程序;五要在整個刑事訴訟的過程中和訴訟終結后,落實繼續教育的措施,防止再犯罪。因此,專門規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訴訟程序勢在必行。

二、制定我國《家庭教育法》

(一)制定《家庭教育法》的意義。目前我國家庭教育的立法狀況與我國義務教育體系不相適應,有關家庭教育的條款散見于各部法律之中,缺乏系統性,與我國社會立法和教育體系的不斷完善相比,家庭教育的法制建設滯后。因此,通過制定家庭教育法來確認家庭教育的立法宗旨和法律地位,明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明確各部門機構的教育職能,對保障未成年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學校教育只有與家庭教育共同發展、相互配合,才能切實促進兒童的健康成長。留守兒童群體恰恰缺少了這一環節。留守兒童的父母將子女委托給老人,而這些老人只是照顧留守兒童的吃、穿,對于其他的生活方面卻很少照顧到。施行教育改革之后,教育方式趨于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相互合作,增加了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動的教學內容。顯然留守兒童這方面的教育缺少了家長的參與、配合、互動,學校單方面的教育則顯得力不從心,不能很好地完成這些教學內容。加上留守兒童正處于性格成長的關鍵年齡段,容易受到外界的影響,一些學習成績差的留守兒童感覺學習漸漸成為一種負擔。最終導致散漫的學習態度,厭惡學習,成為教師“頭疼”的學生。

在學習上的差距還會對留守兒童的心理造成不良影響,容易產生不良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從上面可以看出家庭教育在留守兒童教育中的缺失有著重要的影響。如何使所有的兒童都能得到真正的家庭教育?從法律角度講,我國實施依法治國方略以來,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為家庭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據,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對教育的注重力度不斷加強,當前的教育制度不斷的完善,使得家庭教育在整個教育體系中出現脫節。目前我國有關家庭教育的立法現狀與我國不斷發展的教育制度體系不相適應。家庭教育的相關法制建設明顯滯后于國家教育和社會教育。因此,有必要通過制定《家庭教育法》來提高其在整個教育體系中的法律地位。制定一部專門的家庭教育法勢在必行。通過制定家庭教育法,首先要明確家庭教育的含義和內容,確立家庭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并提高家庭教育在整個國民教育中的地位,完善教育體系的同時,完善我國法制建設,最終為保障兒童權益提供更完善更明確的法律依據。

(二)《家庭教育法》的建構。綜合我國現階段的國情, 建立健全我國《家庭教育法》,并從以下幾點進行框架建構:

1、《家庭教育法》總則。

第一、明確《家庭教育法》的含義。家庭教育法是一部以規范家庭教育為主要內容,同時明確相關法律責任的法律。

第二、《家庭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目的。《家庭教育法》應旨在增強家庭團結,健全個人身心健康發展,營造幸福家庭,以建立和諧社會。個人作為組成國家和社會的基本元素,家庭作為組成國家和社會的基本單位。個人的身心健康發展和家庭的幸福都關系到整個國家和社會的和諧發展。《家庭教育法》的立法目的,首先是要確立家庭教育在我國國民教育中的法律地位,其次是將家庭教育的內容給予明確的規定,并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最終是要通過立法將家庭教育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促進社會的和諧進歩和國家的長久發展。

第三、家庭教育的內容。家庭教育應涉及以下范圍:親等教育、子女教育、婚姻教育、夫妻教育、兩性教育、倫理教育、家庭財產、管理教育以及其他教育事項等。

2、《家庭教育法》分則。分則的主要內容是對家庭教育范圍內的各個事項給予具體的法律規定。明確家庭成員的權利和義務、政府機構的責任、社會機構的作用以及學校與家庭的教育責任?!都彝ソ逃ā分忻鞔_家庭成員的權利與義務,關鍵是增強父母對子女權利的認識。把兒童看作積極主動的權利主體,是通過家庭教育來保護兒童的基點。只有在充分尊重兒童權利主體地位的前提下,才能使教育和保護有利于他們的發展。

政府機構責任主要在于,中央教育部應統籌管轄,各省、直轄市政府及各級地方政府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予以密切配合。政府機構必須給予足夠的財政支持。各級地方政府在密切配合實施家庭教育計劃的同時,針對實施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總結,不斷完善家庭教育的內容,促進家庭教育法的順利施行。我國婦女兒童聯合會等各種社會機構,在不同程度上都與家庭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明確各種社會機構的作用就是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確這些關系,以促進家庭教育的良性發展。

篇(2)

條例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子女進行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為習慣和身心健康等教育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教育。

婦聯副主席謝曉曦表示,每年5月第三周周一為我市家庭教育日。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職責,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應根據有關人員或單位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條例規定,父母如果不能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機構教育未成年子女,同時通過各種方式與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監護人和學校聯系交流,定期團聚。

條例規定,中小學、幼兒園應當成立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向家長提供家庭教育咨詢和輔導。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參加學校家庭教育活動,其所在單位應當支持。

條例還規定,市、區縣政府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務工地就近入(托)學、參加考試、居住等。

下面是條例全文

《重慶市家庭教育促進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推進家庭教育發展,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增進家庭幸福、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行政區域內家庭教育的實施、指導和服務,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影響。

第四條家庭教育遵循家庭盡責、學校指導、社會參與、政府推進的原則。

第五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責任主體,依法承擔家庭教育義務。

第六條推進家庭教育健康發展是政府、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村(居)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應當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

第七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家庭教育事業發展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家庭教育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八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家庭教育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婦聯)負責家庭教育議事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

市、區縣(自治縣)婦聯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推進家庭教育工作。

民政、衛生和計生、公安等部門,以及關心下一代工作組織,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家庭教育相關工作。

第九條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為本市家庭教育日。

第二章家庭實施

第十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子女進行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為習慣和身心健康教育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教育,促進未成年人全面發展。

第十一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第十二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言傳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家庭成員應當共同培育積極健康的家庭文化,傳承良好家風,構建平等和諧的家庭教育環境。

第十三條父母應當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依法履行監護職責。

父母未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委托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者機構教育未成年子女;

(二)通過各種方式與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監護人和學校聯系交流,了解掌握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定期與未成年子女團聚;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配合有關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依法開展的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第十五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接受學校的家庭教育指導,參加學校的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組織開展的家庭教育活動。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主動與學校溝通未成年子女學習、生活情況,配合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對未成年子女進行教育。

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父母離異的,雙方應當繼續共同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義務。一方履行家庭教育義務時,另一方應當予以配合。

養父母、與繼子女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的繼父母,應當履行對未成年養子女、繼子女的家庭教育義務。

第十七條未成年子女應當接受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教育,參加學校和社區(村)家庭教育指導機構開展的家庭教育活動。

第十八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可以向學校、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婦聯、民政部門、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反映、投訴、求助,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相關單位和組織應當及時處理: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職責,使未成年子女置于無人照看或者危險狀態的;

(二)采用暴力、侮辱等方式實施家庭教育的;

(三)因父母死亡、失蹤、重病、重度殘疾,或者父母雙方服刑、強制戒毒及其他情形不能履行家庭教育職責的。

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現前款所列情形,或者未成年子女認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教育有損自己身心健康的,可以向相關單位和組織反映。

第三章學校指導

第十九條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將家庭教育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

第二十條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將家庭教育工作納入教職工業務培訓內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隊伍。

第二十一條教師進修培訓機構應當將家庭教育課程納入師資培訓計劃。

鼓勵師范院校和其他有條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機構設置家庭教育專業或者課程,開展家庭教育研究。

第二十二條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定期開展家庭教育指導與交流活動。

中小學、幼兒園應當成立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向家長提供家庭教育咨詢和輔導。

中小學的家長學校每學期應當開展兩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動。幼兒園的家長學校每學期應當開展三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動。

第二十三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按照要求參加學校家庭教育活動的,學校應當及時與其聯系和溝通。

未成年人在學校有違紀、違法或者其他不良、不當行為的,學校應當及時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無法告知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或者告知后仍不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學校應當向其所在的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通報情況。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家庭教育職責有困難的,學校應當及時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和幫助。

第二十四條中小學、幼兒園及師范院校應當協助當地家庭教育指導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第四章社會參與

第二十五條辦理結婚、離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構應當對申請人進行家庭教育宣傳指導。

第二十六條婦幼保健院等醫療服務機構應當組織開展家庭教育宣傳指導。

鼓勵醫療服務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建立孕婦學校、新生兒父母學校,開展公益性早期家庭教育指導。

第二十七條履行監護責任的寄養、助養機構或者家庭,應當履行家庭教育義務。

兒童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對寄養孤兒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未成年人流浪乞討或者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臨時照料,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導、情感撫慰等服務。其戶籍所在地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應當對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并將其履行家庭教育義務的情況納入監護評估內容。

第二十八條鼓勵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將家庭教育納入單位文化建設,把家庭教育情況作為評選文明職工、文明家庭和文明單位的重要內容,為職工實施家庭教育創造條件,提供支持。

父母、其他監護人參加學校家庭教育活動,其所在單位應當支持。

鼓勵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為職工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第二十九條為婦女、兒童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和組織,應當開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

第三十條設立經營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或者提供經營性家庭教育服務的,應當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登記。

第三十一條鼓勵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服務組織開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務。

第三十二條鼓勵依法設立家庭教育基金會或者家庭教育基金,支持家庭教育事業發展。

鼓勵單位、個人向家庭教育基金會、家庭教育基金和家庭教育社會組織捐贈。捐贈人的捐贈支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稅前扣除。

第五章保障激勵

第三十三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建立城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

第三十四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并優先向孤殘、留守、流動、遺棄、流浪、單親或者父母服刑、強制戒毒等未成年人家庭和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救助和指導服務。

第三十五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家庭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家庭教育人才培訓計劃,組織編制家庭教育培訓教材,培養家庭教育專門人才。

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家庭教育大綱,根據未成年子女的年齡階段、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以及生活環境等情況,分別確定家庭教育的重點內容,指導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

第三十六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部門可以向社會組織購買家庭教育公共服務。購買家庭教育公共服務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服務組織作為承接主體。

第三十七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運用各種媒體和宣傳手段,普及家庭教育知識,營造家庭教育文化氛圍。

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應當以專題節目、專題報道、專欄、公益廣告等多種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識,開展經常性、公益性宣傳。

第三十八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完善進城務工人員未成年子女入學、招生、住房等政策措施,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務工地就近入(托)學、參加考試、居住。

第三十九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家庭教育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將家庭教育工作納入教育督導事項,建立家庭教育工作督查評估制度,對家庭教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家庭教育納入社區教育工作體系,每年開展四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推進家庭教育工作,處理家庭教育求助申請。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家庭教育職責,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相關單位和組織依法予以勸誡、批評教育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及時處理,并根據情節依法予以訓誡、告誡或者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職責,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第四十二條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未依法登記,或者在教育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第四十三條負有家庭教育指導、管理職責的部門、機構和組織有以下情形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職責,不落實家庭教育政策和措施的;

(二)截留、擠占、挪用或者虛報、冒領家庭教育經費的;

(三)因工作失職致使家庭教育經費被騙取的;

(四)未成年人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向有關單位或者組織求助,有關單位或者組織怠于行使職權或者互相推諉,造成嚴重后果的;

篇(3)

2.認識不清。曾幾何時,一句“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的廣告語,讓無數家長失去理智,幾近“瘋狂”。對孩子成長教育缺乏足夠的耐心和正確的認識,重智輕德、重養輕教,加上受社會上一些不正確的教育觀、成才論的影響,家庭教育最核心和最根本的東西———培養孩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道德文明習慣正處于游離狀態。

3.體制不全。一是家庭教育邊緣化。家庭教育作為國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實質性地納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政府管理職能中也缺少家庭教育的成分,家庭教育甚至沒有明確的行政主管部門。二是家庭教育工作領導機制不順,培訓、管理無章可循。政府本應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責任人,而現實是由婦聯牽頭,幾個社會群團監管,問題重重。三是法律體系不健全。雖然《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婚姻法》涉及到家庭教育的相關內容和職責,可是缺乏可操作性,難以執行。另外對沒有履行監護人責任的家長,缺乏有效制約。從世界范圍來看,家庭教育立法的價值已經受到了越來越多國家和地區的重視:臺灣早在2003年就通過并實施了《家庭教育法》;日本2006年修訂了《教育基本法》,將家庭教育納入教育系統;美國、德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則更早地實施了相關法律,把家庭教育納入政府工作范疇,建立了完備的家庭教育體系。因此,通過家庭教育立法,有效指導、管理和促進家庭教育不斷壯大乃當務之急。為此,建議:

一、提高重視程度,明確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將家庭教育立法上升到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和國家繁榮富強的戰略高度、政治高度加以重視。從家庭的角度來講,教育好孩子是家庭幸福工程;從孩子角度來講,健康成長學本領是將來安身立命的希望工程;從社會角度來講,培養合格公民是社會和諧工程;從國家層面來講,是關系到民族興旺、國家富強接班人的戰略工程。

二、加快立法進程,保障家庭教育工作規范有序地開展。充分借鑒先進國家(地區)關于家庭教育的相關法律規定,重點借鑒我國臺灣地區家庭教育立法工作的經驗,并結合我國社會發展實際,盡快出臺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家庭教育法》。具體應明確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確定家庭教育法律地位

家庭教育立法進程中,應重點確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將其提升到關乎國家命運、社會進步和個人發展的高度;各級政府要把家庭教育放在戰略發展的地位,把家庭教育作為教育事業、精神文明建設工程、社會事業發展的一個重要部分,列入社會總體發展規劃,

2.明確政府責任主體及主管機構

當前立法應明確政府是家庭教育管理與實施中的責任主體,通過相關條文的剛性規定,明確家庭教育的各級管理機構及其相應的職責范圍,賦予相應的行政權力,并從物質、資金、制度、人員等方面給予保障。

3.突出法律條款的可操作性

法律是公民社會行為的基本準則?!都彝ソ逃ā返闹朴?,應具有可操作性,以倡導性、鼓勵性、獎勵性條款為主,從寬到嚴漸進發展。4.重在服務而非懲戒如何把握好法律介入的“度”,是家庭教育立法能否起到實效的關鍵。家庭教育立法應重在事前預防,而非事后矯正,因此其立法重點不應在懲戒,而應在指導和服務。比如應明確家長、社會和政府責任等問題應有剛性規定。

三、加強宣傳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家庭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1.利用各類媒體進行宣傳引導。要通過各類媒體宣傳正確的家庭教育觀,科學引導各類家長論壇、家長QQ群、微信等家長群體聚集的特殊網絡平臺,傳遞正能量。

篇(4)

《條例》經過21次易稿,結合修改后的《憲法》關于“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把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到保障婦女兒童人權的高度,并增加了相應條款。同時,突出了預防為主,特別強調了基層組織的職責;鑒于家庭暴力受害者舉證困難的實際情況,對基層組織和基層公安分別做了提供相關證明和做好調查取證的規定;強化了對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救助措施,尤其是加大了各級政府對家庭暴力的干預力度,如在法律援助、醫療救助、對受害人的庇護方面都做了可操作性的規定,并且增加了媒體和教育等部門職責,為全社會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法律依據。

啟動“雙合格”家庭教育工程

秦皇島市婦聯在港口俱樂部舉行“雙合格”家庭教育工程啟動儀式及“共同成長”報告會,揭開了“爭做合格父母,培養合格人才”家庭教育活動序幕,同時為“秦皇島市家庭教育培訓指導中心”揭牌。

啟動“雙合格”家庭教育工程是為了切實擔負起牽頭家庭教育、配合學校教育、參與社會教育職責的重要舉措,目的是向家長宣傳普及家庭教育知識,幫助家長樹立“以德育人、為國教子”的教育觀,促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

本次報告會特別聘請了全國教子有方好家長、被譽為“平凡而偉大的母親”吳章鴻女士做了“共同成長”的報告,她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印證了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并用自己的體會講述如何做合格父母、培養合格人才。

(秦皇島市婦聯)

創建“零家庭暴力社區”,構建婦女維權平臺

裕華區婦聯在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關部門的積極配合下,積極實行預防為主、調解為先、綜合治理的方針,將可能發生的家庭暴力化解在萌芽狀態,及時介入干預,制止家庭暴力的持續和升級,實現了介入率為100%、介入的盲區為零的目標。

一、把創建零家庭暴力社區與構建維權服務體系結合在一起,不斷優化婦女維權環境

與司法局、公安分局等有關部門聯合,先后成立了區婦女法律服務中心、婦女維權崗、家庭暴力傷殘鑒定中心等維權服務機構,開通了家庭暴力維權熱線,各街道(鎮)、居(村)委會也相應成立了婦女法律服務站和分站等。

二、創建零家庭暴力社區與提高婦女法律素質結合在一起,建立協調聯動的預防機制

由于社會公眾對它的認識不足、婦女的維權意識不強等原因,使家庭暴力現象的預防和家庭暴力案件的處理遇到種種困難和阻礙。為此,我們將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列入“四五”普法規劃,與各級政府及公、檢、法、司等開展了有關法律宣傳活動,并開展了為期三年的創建“零家庭暴力社區(村)”活動。我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實施后,我們投資30萬元建起了100個婦女維權宣傳欄,并印制了20萬冊精美的反家暴宣傳手冊發放到全區居民手中。

三、把創建零家庭暴力社區與解決受害婦女實際問題結合在一起,建立有效的司法保護與社會監督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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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展調查研究

在城市化進程中,留守兒童現象不僅會長期存在,而且其數量也會逐漸增加。要深入基層,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他們的呼聲和意愿,推進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和問題。深入學習和研究相關政策,積極爭取資源,為留守兒童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導和服務。從實際出發,在已開展的各項工作基礎上,不斷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充分發揮典型的指導和示范作用。注重研究留守兒童成長中的問題,力爭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提出有效的對策建議,爭取相應的政策支持,為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提供理論依據和實踐指導。全國婦聯正在開展12省市農村留守兒童狀況調查及對策分析,將聯合有關部委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專項調研,召開推進農村留守兒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各地也可結合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工作,不斷增強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納入家庭教育"十一五"規劃

關愛農村留守兒童是一項長期而重要的工作,各地要從本地區的實際出發,根據留守兒童的發展需求和實際問題,制定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行動計劃,并將其納入家庭教育"十一五"規劃,作為開展農村兒童工作,發展農村家庭教育的重點內容之一。結合工作開展,制定切實可行的中長期目標、具體落實措施和監測評估辦法,使這項工作目標明確、任務清晰、措施得力、富有成效。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加大對這項工作的投入,加大力量,推動家庭教育“十一五”規劃有效實施,推進關愛留守兒童行動取得實質性進展。

(三)發展一批示范家長學校

家長學校是指導和服務家庭教育的主陣地,也是開展留守兒童工作的主要渠道。要進一步規范對家長學校的建設和管理,完善教學方法,創新活動載體,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組織編寫適合農村家長和兒童特點的家庭教育輔導材料,培訓一批家庭教育骨干。要通過家長學校積極向留守兒童家長或第二監護人宣傳普及科學的家庭教育觀念、知識和方法,使他們能真正承擔起教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

(四)加強關愛留守兒童的社會宣傳

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大眾傳媒優勢,利用宣傳櫥窗、標語畫冊、公益廣告等宣傳載體功能,精心組織開展關愛留守兒童行動宣傳教育。緊緊圍繞關愛留守兒童的主題,積極宣傳“以人為本”“兒童優先”“尊重兒童、支持兒童”“為國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觀念、新風尚,宣傳國家保護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宣傳留守兒童及家長的先進典型事跡,宣傳各地開展關愛留守兒童行動的好經驗、好做法。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形成關愛留守兒童、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 六是為留守兒童辦好事實事。要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協調、維權職能,加強源頭參與,推動出臺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相關政策和規定,不斷優化農村留守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的法制環境。

二、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

(一)完善相關法律政策,加大農村留守兒童保護力度

解決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促進公平,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憲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兒童權益的保護,使留守兒童享有和其他兒童一樣的受教育權、健康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等。社會協調機構、法制服務機構應發揮自身作用,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自我保護教育,依法維護留守兒童的合法權益,為留守兒童創造健康成長的良好法律環境。

(二)加強學校教育,充分發揮學校在留守兒童教育中的主體作用

學校要定期與留守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進行溝通,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和管理工作。通過開辦家長學校、舉辦留守兒童監護人學習培訓班或其他形式的專題講座,加強對教育者或監護人的培訓,努力提高教育者或監護人的水平。要建立齊抓共管、師生參與的留守兒童工作機制,探索實行班主任責任制,對留守兒童學習、生活、心理上進行有效的指導。學校要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對留守兒童基本情況、留守兒童監護人情況、留守兒童父母外出務工去向及聯系方式等要登記造冊,全面掌握留守兒童的情況,有針對性地實施教育。

(三)強化家庭教育功能,營造溫馨生活環境

家庭教育對人一生所產生的影響,是學校教育、社會教育所無法替代的。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課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孩子走向社會前的大多數時間是在家庭里度過的,孩子的基本生活技能、社會行為規范、個人生活理想等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父母要重視家庭教育的作用,正確處理生產、創收與子女教育的關系,不能以犧牲孩子的成長為代價來換取眼前暫時的利益。要學會了解孩子,不僅要了解孩子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了解孩子生理和心理的發展情況,掌握每一時期孩子不同的心理、智力和情感的變化,對他們進行及時的引導教育,真正負起教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要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以及正確的親子觀和育人觀,學習掌握科學的教子理念和方法。學會運用科學的鼓勵方式,把精神鼓勵和親情關懷相結合,使留守兒童感受到更多的父母關愛,體會到更多的濃濃親情。家長要營造良好溫馨的家庭教育氛圍,使孩子充分感受到父母的愛,健康、快樂地成長和生活。

開展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行動,促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意義深遠,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是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全社會的關心和關注。要廣泛動員全社會的力量,調動做好留守兒童教育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齊抓共管、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營造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和氛圍。

篇(6)

家庭教育是人類社會產生以來就存在的一種教育形式,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三者構成了我國的教育體系,共同培育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高素質人才。在“三育一體”的教育構架中,家庭作為個別化教育,具有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無法比擬的優勢,但是其基礎性地位決定了家庭教育是三大教育中最薄弱的環節,影響著其他教育的質量和水平,導致了家庭教育在兒童發展中的錯位現象越來越嚴重。

一、家庭教育的內涵

家庭教育的定義通常是指父母對子女的培養和教育。但是,不同的專家學者對家庭教育的概念作了本質上基本一致,但表述上有所不同的解釋?!吨袊蟀倏迫珪?#8226;教育》的定義為:“父母或其他年長者在家庭內自覺地、有意識地對子女進行的教育?!保?]140顧明遠定義為:“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影響與教育,通常是指父母對子女輩進行的教育?!保?]381趙忠心指出:“狹義的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長,即由家庭里的長者(其中主要是父母)對其子女及其他年幼者實施的教育和影響,廣義的家庭教育應當是家庭成員之間相互實施的一種教育?!保?]5根據對以上定義可知,家庭教育是指父母及其他年長者在家庭生活中對子女施加的自覺的、有意識的教育影響活動。實際上,現代家庭教育主要是父母對孩子的一種影響,而這種影響主要是教會孩子如何做人,促進其人格形成和個體社會化的發展,科學的教育內容不僅有知識的教育,也包含愛的教育、生命的教育、道德的教育、價值觀的教育等非智力因素的培養。正常情況下,家庭教育應發揮這些功能,但是,隨著時代的進步,家庭教育在“三育一體”的教育體系中的作用出現了嚴重的錯位。

二、家庭教育錯位的表現

家庭作為社會的細胞,在社會的發展和延續中發揮著諸多功能。臺灣學者高淑貴在《家庭社會學》中概括為:生物的功能、社會的功能、心理的功能、保護的功能、經濟的功能、宗教的功能、娛樂的功能、教育的功能,特別是家庭的教育功能關系著家庭其他各種功能是否得以充分發揮。[4]23-24家庭的教育功能是教育的諸多功能之一,其良好發揮關乎家庭的發展及社會的穩定。家庭是兒童自出生后接觸的第一環境,父母對兒童的保育和教育是先于學校教育的,在兒童的發展中居于基礎地位,在兒童的教育中屬于奠基性教育。但是在“三位一體”的教育構架中,學校教育處于絕對的優勢地位,而家庭教育則處于劣勢地位,這種地位的落差直接導致了家庭教育在兒童發展中的錯位,其總體表現形式是學校教育家庭化和家庭教育學校化,具體的表現形式從主觀上來看,主要是家庭教育自身的教育內容縮小和教育目標的功利性變大,從客觀上來看,主要是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淡化及教育功能的失調。

(一)家庭教育內容唯智化

家庭教育的內容包括知識教育在內的思想品德教育、價值觀的教育、生命的教育、愛的教育等。縱觀現代家庭教育普遍存在著知識教育過度而思想教育不足的狀況,家庭教育的內容呈現一種課程化的傾向,教育內容從全面的教育逐漸變成單一的知識性教育,沒有把握好家庭教育輔助功能的“度”,把本應在學校掌握的知識一味地在家庭中對兒童進行補習,而忽略了德行及其他的教育,家庭教育的內容逐漸唯智化。

(二)家庭教育目標功利化

家庭對兒童的培養目標定位應該是怎樣“做人”和“做事”,而不是所謂的“天才”“優等生”。可是,受傳統教育思想和應試教育的影響以及當代社會大轉型時期價值觀的轉變,為了使孩子成為“優等生”,家庭教育變成了學歷教育和特長教育,家庭儼然成為“第二學?!焙汀把a課班”。父母熱衷于對孩子高額的教育投入,根據自己的喜好為孩子選擇特長班,而不關心孩子的興趣和理想,家庭教育的目標功利性變得愈加嚴重。

(三)家庭教育作用邊緣化

學校教育源自于統治階級及上層社會人士對子女的教育,而家庭教育是平民百姓子弟受教育至關重要的途徑,一定時期內也可以說是唯一的途徑。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學校教育按年級授課制的教育形式擴大了教育對象的范圍,提高了受教育的程度,教育的內容更具有針對性,并且具有專業的教師授課,種種優勢使得學校教育逐漸被“神話”,幾乎包攬全部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的職能,家庭教育則棄“本職”于不顧而過度依賴于輔助學校教育,造成了學校教育“統領天下”的局面,家庭教育慢慢地被“異化”了,家庭教育的奠基性作用也逐漸被邊緣化了。[5]123-125

(四)家庭教育功能縮小化

家長對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是由法律確認并加以保護的,家庭教育的教育功能隨著教育地位的邊緣化也逐漸縮小了,特別是寄宿制學校的出現,教育功能逐漸擴大,變的無所不能,除了對兒童進行知識教育之外,越俎代庖取代了家庭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保育功能以及包辦其他本屬于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孩子和父母之間聚少離多缺乏交流,孩子也享受不到家庭中父母的溫暖,家庭的教育功能逐漸縮小。

三、家庭教育錯位的原因及危害

(一)家庭教育錯位原因解析

1.國家宏觀政策的負面效應

20世紀70年代開始實行的計劃生育政策,對我國的人口問題和發展問題的積極作用不可忽視,緩解了人口眾多的壓力,促進了經濟的快速發展。但是,隨著家庭中獨生子女的數量逐漸增多,家庭教育問題隨之產生,因為絕大多數家庭中只有一個子女,父母把全部的希望都放在一個孩子身上,對其抱有過高的期望,父母為孩子的教育傾其所有,家庭教育便像是一個“賭注”。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需要選拔和培養大量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優秀人才,但是,資源的有限性決定應試教育體制將是長期的。應試教育主要是通過知識的掌握程度選拔人才,家庭教育的輔助作用雖然也十分重要,但是,總體而言,家庭教育輔助作用的“度”沒有掌握好,家庭教育的內容受應試教育導向逐漸偏于知識化,出現了唯智化傾向。

2.社會變遷的負作用

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社會在政治、經濟、文化思想方面都進行著大變革,人們的思想意識和價值觀念變得日益多元化。中國教育隨著改革開放也吸收了許多先進的教育思想,對傳統式家庭教育的許多弊端有一定程度的沖擊,但是,許多利己和拜金思想也逐漸滲透到人們的頭腦中,特別是功利主義使得家長對子女的教育平添了許多功利性色彩。在社會轉型期,各種競爭變得愈加激烈,出于功利性的角度考慮,父母為了子女在人才濟濟的大環境下爭取“加分項”,家庭教育逐漸變成了另一種形式的“學歷教育”“特長教育”。隨著社會變遷加劇,家庭教育的變遷也在加速,主要指家庭教育的革新和變革。變革要求家長要正視自己的義務和責任,擔負起撫養和教育子女的任務,配合學校和社會從而達到教育的一體化作用,但是,家長卻對家庭教育變遷產生了錯誤的解讀,在教育行為上與學校教育亦步亦趨,家庭教育逐漸淪為學校教育的附庸,兩者在追求一致的“高分數”和“高升學率”的目標上不謀而合,使得家庭教育變成了“社會本位教育”。[6]加之社會輿論對學校教育優勢地位的認可度不斷提高,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逐漸被邊緣化。

3.家長不正確的家庭教育觀以及家長角色缺位

中國傳統的“望子成龍,望女成鳳”以及“學而優則仕”的教育思想使得家長對于家庭教育的目標定位存在很大的問題,就家庭教育的出發點而言,到底是為國教子還是為己教子之間矛盾至今也沒有一個定論。許多家長認為子女是其私有財產,在確立教育目標時一方面從利益的角度出發,把孩子培養成一個賺錢的工具;另一方面,忽視孩子的興趣把個人的意愿強加于孩子,把自己未實現的愿望或理想寄托于孩子身上,把孩子視為自己生命的延續和生活的主要目標與中心,即親子一體化。我國桑標等有關父母意識調查分析表明:中國父母有著較強的親子一體化意識,在親子一體化方面,58.7%的父親和59%的母親認為“我覺得子女如同自己身體的一部分”。[7]142-143另外,有些父母自身的責任意識比較薄弱,或者出于經濟的壓力和謀生的需要,無暇對孩子進行正確和有效的家庭教育,加之沒有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缺乏專業的家庭教育知識,教育意識比較單薄,過分依賴學校教育,認為把孩子送進學校就像是送進了“保險箱”,逃避了對子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隨著我國城鎮化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口結構也發生了變化,人口從農村流向城鎮,從三線城市流向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父母外出務工的數量逐漸增加,家庭的結構也隨之發生了變化,出現了一些單親家庭、再建家庭、隔代家庭、寄養家庭等,甚至還有兄弟姐妹獨立生活的家庭,父母“被迫”放棄了教育子女的責任,沒有在身體和情感上給予足夠的關懷和保護,家長角色缺位現象比較嚴重,家庭教育功能的發揮更是無稽之談。

(二)家庭教育錯位對兒童發展的危害

英國教育家洛克曾說:“家庭教育,給孩子深入骨髓的影響,是任何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永遠代替不了的。”可見,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缺失的危害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家庭教育的唯智化傾向及過多的知識灌輸,使孩子在接受學校教育時缺乏新鮮感,產生厭學的情緒,同時忽略兒童自身的興趣愛好,也容易造成孩子個性上的扭曲。教育界有句名言:德育不合格是危險品,智育不合格是次品,體育不合格是廢品,心理不健全是易碎品。這種重智力發展而忽略非智力因素的培養,致使在孩子智力發展的背后隱藏著品行不端、心理極端、情感淡漠等危機。其次,過高的家庭教育投入,使得家庭教育生活化、平民化變得逐漸貴族化,父母變成了“孩奴”,“學校將家庭化”則為一些不負責任的父母推卸教育責任提供了契機和途徑。最后,家庭教育承擔了過度的教育義務,導致學校的教育難度反而加大,大大增加了教育成本。[8]92-94

四、家庭教育錯位的對策

通過對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出,家庭教育錯位的問題并不是單一因素導致的,國家、社會以及家庭教育自身都存在問題,想要解決需要三方的共同努力。

(一)國家制定家庭教育法規及相關政策支持

1.制定家庭教育專項法規

教育權,依法理分為三類:家庭教育權、國家教育權、社會教育權,學校教育和民辦教育分別是國家教育權和社會教育權的代表。從我國教育法體系的橫向結構來看,我國已經頒布了《教育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成人教育法》等保護學校教育正常運行的法律法規,2002年通過的《民辦教育促進法》確立了民辦教育的地位,但是家庭教育至今還沒有專項法規予以保護。[9]24-28我國約有3~5億個家庭,為家庭教育制定一部專門的法律是時展的必然要求,無專門的法律保護,嚴重阻礙了家庭教育的科學化、正規化、專業化發展,因此家庭教育立法應提上議事議程。我國自古代就有為家庭教育立法的先例,如1903年頒布的《蒙養院及家庭教育法》和民國時期頒布的《推行家庭教育辦法》?!秶抑虚L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要求“制定有關考試、學校、終身學習、學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全國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規劃》更是進一步強調“推進有關家庭教育法律法規的完善,使家庭教育工作走上科學化、社會化、法制化軌道”,可見,國家已意識到制定家庭教育法規的重要性。我國人口眾多,家庭情況復雜,加之家庭教育的私人性和教育公共性的矛盾,決定我國家庭教育的立法工作只能是一個從下到上,從地方到全國的逐步推動的過程,通過對地方家庭教育立法的調研,進行全國家庭教育立法的可行性分析。2003年初,我國臺灣地區頒布了《家庭教育法》,這些理論和實踐也為我國的家庭教育立法起到了奠基和示范作用。家庭教育立法應該更多強調的是家長的責任,通過立法可以約束家長的行為,對未盡家庭教育義務的父母追究法律責任,讓家長認識到不能把教育子女的責任全部推給學校和政府,兩者應平攤教育責任,對缺乏正確家庭教育觀或缺乏教育能力的家長,可以在立法中制定相關的輔導和幫助的措施。例如要求父母為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強制家長參與家長學校的培訓提高家長的素質,杜絕將未滿16歲的兒童以各種形式在學校或他人處寄宿等。

2.相關政策支持以及應試教育改革

自2014年“兩會”后各省嘗試推行的“單獨二胎”政策將有力地緩解獨生子女的“賭注”教育,緩解家長過高的期望給兒童帶來的心理壓力,同時也會促進親子關系的和睦。針對應試教育存在的諸多弊端應該逐步進行改革,改革這種過度的教育導致家長的“過度”家庭教育,減輕學生的壓力,減少單純知識的灌輸,形成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綜合素質提升的素質教育模式。

(二)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協調

教育是個系統工程,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作為重要組成部分,共同目標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在具體的教育目標上,家庭教育注重培育的是孩子的思想品德、社會性的發展以及良好的生活習慣,體現在“育”上,致力于孩子的健康成長,使其成人,而學校教育主要是教授科學文化知識和學習技能,體現在“教”上,致力于孩子知識的增長,使其成才,由此可見,只有兩者結合,才能培養出高素質的人才。[10]114-117蘇聯著名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經說過:“只有這樣的條件下,才能實現和諧的全面發展:兩個教育者———學校和家庭不僅要一致行動,向兒童提出同樣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著一致的信念,始終從同樣的原則出發,都不要發生分歧。”這就要求一方面家庭教育不要過度地透支,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輔助學校搞好素質教育,另一方面要打破教育廣義和狹義的界限,把家庭教育作為一個事業,建立“家庭教育事業”的概念,樹立父母的責任意識和主體意識,多與學校溝通,了解孩子的情況,從而密切配合學校的工作。此外,學校也應解放家庭教育,把屬于家庭教育的時間還給家庭,嘗試取消書面的家庭作業,布置一些具有教育意義的實踐作業,例如讓家長和孩子一起繪制“家庭樹”,為父母洗一次腳,和父母同讀一本書共同寫讀后感,等等,不僅發揮了家庭教育潛移默化的作用,也加強了親子關系。

(三)繼續推進家長學校,嘗試建立家庭學校

以往的家庭教育僅僅只是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或者家庭中的人際間的事,很少從家長教育的角度透視家庭教育中的問題。隨著家庭與社會關系的發展以及終身教育觀念的普及,家庭教育的主要內容也包括所有家庭成員適應社會的學習與成長活動。臺灣通過的《家庭教育法》中指出,家庭教育的內容也包括父母的親職教育。親職教育概念是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西方國家所倡導的,這種教育在德國稱為“雙親”教育,美國稱之“parentaleduca-tion”,其含義為對家長進行的如何成為一個合格稱職的好家長的專門化教育。[11]118-121在我國,這種親職教育的載體便是家長學校,1981年在上海市創辦了第一所家長學校,是改革開放以來以提高家長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形式,也是教育改革中具有中國特色的重大創舉。以色列有一句教育名言:一個好母親勝過100所學校。所以說合格的父母,對于一個孩子的發展來說非常重要,對于一個國家和民族來說則更為重要。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對家庭教育的逐漸重視,父母是否具備家庭教育資格以及教育能力如何變成人們關心的一個社會問題。孩子的出生證并不代表父母具有教育子女的合格證,家長的素質是決定家庭教育是否能夠成功的重要條件,家庭教育的水平通常與家長素質成正比。家長學校通過對家長的教育和培訓,可以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獲得教育子女的相關技能技巧,重塑家長在家庭中教育子女的角色,提升家長的家庭教育素質,幫助家長確立正確的家庭教育價值取向?!凹彝W?!笔钱a生于美國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并流行至今的一種教育方式,不同于傳統的家庭教育,它是指適齡兒童少年不在公立或私立學校接受教育,而是在自己的家中接受符合教師條件的父母或專門的教育人員有計劃有目的的教育,在家中完成初等教育的學習課程。[12]103-106“家庭學校”這種教育形式可以提高家長參與教育的積極性,推進了家庭和學校的合作,因此我們鼓勵受過專門教育和訓練的父母通過“家庭學?!迸囵B子女。同時,“家庭學?!毙柘嚓P的制度和政策予以保護和支持,還要有相關部門對其進行監督和評估,并且需要社區教育提供圖書館、宣傳欄、健身房等輔助設施。家庭教育是一門藝術更是一門科學,父母要深刻領會家庭教育的真諦,以正確的心態科學地開展家庭教育。針對家庭教育愈加嚴重的錯位現象,要正視并且積極地尋找對策,通過國家、社會以及家長三方的共同努力,讓家庭教育回歸正常,進入健康發展的軌道,為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培養更多優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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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一、農村小學家庭教育的現狀與問題

1、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結合不夠,相互脫節。比如:行之有效的“家長學校”名存實亡,“家長聯系卡”不復存在,每學期至少一次的家長會很少召開,家長開放日、接待日早已放棄,老師家訪越來越少,學校與家庭之間的信息交流不多,由此,教育的一致性和針對性難以實現,在所難免。

2、家庭教育的現狀和自身存在的問題:通過調查了解,我們不難發現,家長教子有方,教子成才的,也不乏其例。但是,由于客觀環境的影響,農村學生家長普遍素質不高的原因,也不乏其有違身心特點和教育規律的教育事例。據我們的調查歸納為溺愛型、放縱型、粗暴型、特權型、重智型等幾類。

二、問題產生的原因

1、認識不深,重視不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雖然逐步形成了人們的共識,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獨生子女時代的到來,人們在家庭教育的問題上,自覺或不自覺的步入了許多誤區。有的雖然看到了其重要性,但行動上不是嚴格的按其特點和規律去教育后代。更多的是,出于素質或認識上的差異,盲目從教,任其發展。各級黨政和有關部門在抓教育工作的同時,對家庭教育工作而不力,家庭教育究竟由誰管,如何抓,質量標準如何,沒有明確的要求。就學校而言,不少的學校領導、教師認為,抓家庭教育工作不是份內工作,不直接、不現實,誤時間,見效少。由此,只抓內部,關門辦學,把學校視為“世外桃源”。

2、家長自身素質不高。目前,農村小學學生家長普遍年齡輕,雖然較多的具有小學或初中文化學歷,但是,他們普遍缺乏心理學,教育學方面的知識;而且,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知識的更新,有小學、初中學歷的也漸漸感到無所適從。更不必說,在農村學校,還存在著一定數量的文盲或半文盲的學生家長。因此,提高家長教子育人的能力,教給家長必要的育人方法非常重要。

3、升學、就業政策宣傳不夠。目前,新的“讀書無用論”和“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兩種錯誤思想,在不少的家長中同時存在,一方面,不少家長目光短淺,他們認為,不上學、不讀書,知識少,照樣可以掙錢甚至掙大錢,花錢讀書有何用,沒關系、沒門路又找不了工作,不如現實一點,花點錢學手藝、學技術或者務工經商,給孩子早一點謀出路。因此,在校學生流失逐步增多,青少年、兒童道德滑坡日益突出。另一方面,雖然升學、就業體制正在不斷進行改革,但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現象依然存在,絕大多數的父母仍然期望值高,望子成才心切,把子女的前途唯一的寄托于讀書升學上,由此,重智輕德輕體等現象就在所難免。

三、提高農村小學家庭教育的對策、措施和建議

1、學校要充分發揮教育的主體性、主導性作用。教育質量的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增強,僅靠學校教育是不能實現的,必須充分地發揮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作用。學校是教育的主體,起著先導性作用,學校領導、廣大教師必須以主人翁的姿態,主動抓好家庭教育工作,堅持做好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

2、堅持不懈地辦好家長學校。開辦家長學校,定期對家長進行培訓,是提高家長育人能力和家庭教育水平的根本措施。①通過家長學校,組織家長學習“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其他法律法規,以及其他有關正確樹立人生觀、世界觀等方面的知識,提高家長的育人責任感。②組織家長學習一些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知識,讓他們從中學到一些教子育人的方法,知道如何與孩子相溝通,交朋友,幫助孩子走向成功的彼岸。③向家長介紹一些古今中外教子育人成功的事跡經驗,推薦一些這方面的書籍,使其取人之長,補己之短。④系統學習“家長學校教材‘全面的了解教子育人的知識。⑤組織家長交流家教工作經驗,互相學習、互相借鑒。

3、密切學校與家庭之間的聯系。①制作“家長聯系卡”的書面形式,加強學校與家庭之間定期與不定期的信息交流。②定期與不定期的召開家長會或家長座談會?;ネㄇ閳蟆⒒ヌ嵋螅_到教育的一致性。③舉辦好家長開放日、接待日活動。通過這些活動,展示學校素質教育的成果,充分展示學生的技能、特長及學校教育的卓著成績,贏得家長的信賴和支持。④搞好家訪、接待家長來訪,切記冷淡、訓斥和粗暴,要做到熱情、耐心、細心。

4、搞好特殊家庭子女教育的研究。隨著單親、離異、寄養等特殊家庭的日益增多,這些家庭的子女大多缺乏溫馨的關愛,導致這些孩子性格怪異,行為放蕩,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因此,要特別關注這些孩子的健康成長,學校、家庭包括社會應當共同研究,尋求一條有效的教育途徑和方法,共同探索、研究教育的對策。

篇(8)

    家庭、學校、社會都是青少年生活的環境,三者在預防青少年犯罪方面都發揮著作用,但是我們必須承認家庭教育是任何其他環境都不能比擬的。

    (一)新生兒的啟蒙教育大多是在家庭之中,剛剛出生時只接觸父母,所以家庭生活幾乎是其生活的全部,家庭教育是孩子接受的最早教育,而父母則是孩子的啟蒙老師,家庭教育奠定了孩子以后發展的基礎,因此父母教育對孩子以后的成長會產生不可磨滅的影響,同時孩子的模仿能力極強,父母的一言一行都起著“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的作用。

    (二)天生鑄就的親和性。父母與子女是以血緣關是為基礎的,是天然聯系的紐帶。這種關系使其父母對子女無私的保護和愛成為可能,也使子女在父母的保護下,對父母產生一種天生的信賴和崇敬之情,這樣子女就會對父母產生一種更加自然的親和性,如當父母對子女的教育與學校、社會發生沖突時,子女從感情上更能接受父母的教育,并在父母的影響下樹立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

    (三)共同生活產生的熟知性。家庭是孩子的生活場所,孩子大部分時間是在家庭中度過的,家庭生活能夠反映出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父母只要稍加注意就可以了解自己孩子的特點,所謂知子莫若父母也,長期的共同生活使得子女的能力、智趣、性格等都在父母的視野之中,這樣建立在了解的基礎上的父母教育便具有針對性,能夠有的放矢,減少盲目性,教育更加有效。

    二、家庭教育缺陷是影響青少年犯罪的相關因素

    青少年犯罪與家庭結構有關,尤其是父母離異家庭。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結構的變化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家庭結構的不健全和家庭功能的缺陷對青少年的影響極大,因此,呼吁父母為子女考慮,主張維持家庭穩定,以保證家庭結構不變,并希望因此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可能性。家庭不和諧對青少年造成的影響,主要不是父母一方缺失,而是父母感情不和、爭吵,乃至離異的過程中的傷害。在這個過程中,家庭沒有發揮應有的教育、情感溝通、保護的功能,孩子看到的不是父母親社會的行為,相反卻向青少年提供了一個反映社會的典型,從而使青少年社會化。

    三、家庭功能缺陷是預防青少年犯罪的著手點

    (一)行為上。青少年正處于成長時期,模仿性強,辨別是非能力差,還不知道社會的行為準則,父母作為青少年的初任教師,其言行對青少年有很大影響。若家長缺乏社會責任感,為獲取個人利益不擇手段,對子女的教育與自己的行為不一致,孩子自然就會在潛移默化中受到影響,在難以辨別是非的情況下,沾染惡習,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父母對孩子起著身教的作用,父母反社會的行為也是青少年行為出現差異的一個來源。

    (二)情感上。滿足情感需要是家庭的重要功能,家庭不僅為青少年提供物質條件,而且是滿足情感需要的重要場所。家庭是否和諧,家庭成員之間相處得是否融洽,關鍵在家庭成員之間的感情溝通良好與否,青少年有愛的需要,父母子女良好的感情互動是滿足青少年愛的需要的重要途徑。一旦愛的需要在家庭中無法滿足,青少年就會向家庭外擴張。在父母子女間充滿深沉而純潔的愛,青少年也只是基于這種愛才得以健康成長、發展,他們之間的關系直接影響著青少年的行為,好的父母子女關系能加強心理聯系,使父母子女間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青少年和諧的心理狀態,有助于青少年人格的形成。

    四、以法律規范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所產生的問題的關鍵在于家長,現在的不少家庭正在“生產”著問題青少年,從父母入手,規范父母的行為,是治本之舉。而現在對父母進行家庭法制培訓僅僅停留在口頭上,家庭工作憑的是對社會的責任感,而沒有法律依據,因此必須明確父母不履行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深入家庭,發揮家庭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功能勢在必行。

    五、增強家庭教育功能、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建議

    (一)加強對青少年的家庭保護。家庭保護具體表現為父母對教育、保護青少年享有一定權利并承擔一定的義務,我國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了家庭在預防未成年人不良行為中的主要責任。為了保證青少年健康成長,在社會形形的誘惑面前不致走向歧途,父母必須行使法律賦予的某些保護青少年的權利。主要有以下兩方面:

    1.履行監護和撫養職能。在家庭中,父母不能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也不能實行家庭暴力,而應保護好其人身與財產權利不受侵犯?!额A防未成年人犯罪法》49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嚴重不良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嚴加管教?!?/p>

    2.保證青少年受教育的權利。讓青少年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是法律規定父母必須履行的義務。

    (二)建立家庭、學校與社會互動的預防體系。青少年的人生起點在家庭,知識基礎在學校,健康成長在社會,家庭的作用只是一方面。要真正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需要通過法律的形式調動家庭、學校、社會和國家各方面的力量,幫助青少年樹立法制觀念,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要建立起家庭、學校與社會互動的防范體系,構筑起“三道”防線,形成家庭、學校、社會的聯動和互動,各方參與,各司其職,各負其職,保證孩子在家庭中受到家長的呵護,而且得到學校和社會的關心和關注,隨時處于家庭、學校和社會的全方位監控之下。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篇(9)

中圖分類號:C913.5 文獻標識碼:A

0前言

在法治社會環境中,青少年對社會法律安全現象的認識、評價、情感與體驗等統稱為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識。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識的培養是一個系統過程,需要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相互整合與互動才能提升培育實效。

1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識的家庭培育

家庭是公民的誕生地,是青少年的第一課堂,正確的家庭教育對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極其重要。一個家庭的法律安全教育是家庭成員在長期的共同生活中形成法律安全共識并采用各種方式讓全體成員共同遵循過程的總和,它影響著家庭成員的安全生活方式和安全生活態度。由于家庭法律安全教育具有親緣性、情感性、傳統性的特點,對青少年的影響足以構成其社會意識的基礎。因此,在培養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識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場所――家庭中,家庭法律安全教育可以通過特定的家庭氛圍,以不明確的、間接的、內隱的方式,讓青少年獲得初步法律安全生活經驗的內容和要素,以促進其法律安全意識的逐步提升。要使這一整體過程取得較好的實效,在對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識進行培育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首先,家長應提高法律安全認知水平,增強青少年家庭安全責任感的繼承。法律安全認知是社會成員對法律安全理念、常識和行為準則的總體認識,它對全體成員有一種內在的規定性和號召力。只有在全面的法律安全認知的指導下,家庭成員才會樹立正確的家庭安全責任感。一個法律安全認知較高的家庭,可以讓青少年在溫馨和愉快愉快的家庭氛圍中,受到家長的言傳身教,積累法律安全常識和安全生活經驗,提升家庭生活的安全責任感和自我保護的綜合能力。

其次,家長應提高法律安全素質,增強青少年社會安全責任感的傳遞。法律安全素質是社會成員具備的法律安全思維、法律安全知識和法律安全技能的總和,它直接表現了法律安全意識的水平,包括了了解生活安全、公共安全、職業衛生、自然災害等方面的法律安全知識,知道危險因素及預防和應對方法,并能通過現代生活的法律安全技能處理危險和事故等問題。

再次,充分發揮家庭教育職能,適時提升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識。家庭教育具有親和作用,是心靈默契融合的一種教育。青少年從他出生之時起,就會受到家庭教育的影響。于是可塑的個體就逐漸接受了作為一個家庭成員所能感觸到的知識和行為準則,也包括了家長的法律安全認知和素質。青少年會隨著家庭教育的經歷逐漸提升法律安全意識。

2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識的學校培育

2.1學校應該重視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識的培育

目前我國學校數量眾多,龐大的青少年群體也是弱勢群體,他們正處在長身體、學知識的重要時期,辨別是非能力不強,容易受到意外事故和不良行為的侵害。作為學生,大部分時間都在學校度過,校園安全管理和教育如何,將直接影響到青少年的安危。近年來,校園發生的安全事故有很多。比如:學生在課間造成傷害;放學和下課時在樓道造成傷害;在勞動或社會實踐中安全意識差造成傷害等,都與青少年缺乏法律安全意識的因素有關聯。

2.2學校宜采用多種方式提升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識

目前,青少年的法律安全意識培育主要采用課堂教育的循序漸進形式來完成。雖然課堂教育有利于青少年完整法律安全知識體系的建構,但容易忽視青少年的主體參與意識,難以激發與調動青少年積極主動地提升法律安全意識。為切實提高法律安全意識培養的實效,在堅持課堂教育的同時,還宜運用靈活多樣的教育形式來培育青少年的法律安全意識。

2.3學校應該重視教師法律安全素質整體水平的提升

教師在學校教育中居于主導地位,是法律安全教育的主體,教師法律安全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中學法律安全意識培育的成效。為此,要對青少年進行法律安全意識的培育,教師、班主任、校長等所有在校執教人員應該具備較高的法律安全素質,為青少年法律安全意識的校園培育打下良好的基礎。

篇(10)

團中央聯合多個單位制作播出家庭教育系列講座 中國青年報

本報訊(記者李立紅)在今年上半年由團中央舉辦的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研討會上,有關部委代表和專家建議針對當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制作具有指導性、權威性的家庭教育教學片,探索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進家庭的實現途徑。為此,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辦公室、團中央權益部聯合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央電視臺社會與法頻道,組織國內知名專家學者研究并錄制了家庭教育系列講座,先期在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河南5省市的1300多名中小學教育工作者、學生家長中試播,并配合開展了問卷調查和座談討論。

從試播和調查的效果看,參看教師、家長普遍對教學片表示認可。問卷調查顯示,82.9%的教師和家長感覺很有收獲;92.1%的教師和家長表示愿意觀看在中央電視臺播出的家庭教育系列講座,并收集相關資料。大家普遍認為,通過播放專家講座的形式來傳播家庭教育知識是非常有效和便捷的途徑,便于教師和家長及時了解和掌握科學、權威的教育知識,幫助他們增進與孩子的溝通和交流,幫助孩子健康成長。

該講座分7集,為《愛的誤區》、《好關系勝過好教育》、《決定成功的好習慣》、《家里有危險:注意》、《讓孩子遠離傷害》、《數字時代的“趨利避害”》和《游戲與成長》,分別由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授陸士楨、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員孫云曉等主講。講座8月13日至19日在中央電視臺社會與法頻道《法律講堂》欄目播出,每天重復播出4遍。

家庭教育5年規劃8成城市社區或建家長學校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6月27日電《關于指導推進家庭教育的五年規劃(2011——2015年)》日前。規劃要求,80%的城市社區和60%的行政村建立家長學?;蚣彝ソ逃笇Х拯c,有條件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創辦家長學校,為家長提供及時便利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省、市、縣及鄉鎮普遍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陣地。

規劃提出,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應對新形勢下家庭教育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特點,依托各級家庭教育學(研究)會開展家庭教育理論研究、應用研究和工作研究,強化研究成果的轉化,建立全國家庭教育文庫,為決策和實踐提供指導服務。國家級和有條件的省區市依據《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結合實際研制開發多層次的家庭教育輔導資料,形成科學的家庭教育指導內容體系。

規劃指出,要拓展家庭教育工作陣地,夯實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基礎。鞏固發展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家長學校,規范化、常態化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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