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2-28 17:00:38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道德與法治概念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現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高等職業教育的重點是為社會培養技能實用型人才,學生學好《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課程有利于畢業生走上會計崗位時,能掌握會計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還要熟悉我國的財經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的人才,才能夠依法做好會計工作,做到廉潔自律,遵守財經紀律。
同時,《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相關專業的基礎課程,也是會計從畢業資格證考試的必考科目之一。從目前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的統計數據分析,這門課程的過關率一直是最低的,這就意味著能否學好與能否順利通過這門課程直接決定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通過。
由此,要求高等職業教育學校對該課程的教學提出了更好的要求,對該課程的改革也就成為必然。但就目前的教學現狀來看,依然存在以下問題:
(一)課程本身的特殊性
該課程內容枯燥、難記;知識點多、考試內容多等,讓學生難以堅持,導致考試失敗。特別是現在的無紙化考試環境,隨機抽題,讓每個知識點都成為考試的可能,這要求學生的學習應該更全面,更深入。
(二)教學對象的特殊性
學生學習自覺性不高,不太愛看書,理解力不強。大多數學生認為財經法規要考死記硬背,學習方法不科學,特別是本院學校的學生主觀能動性差,更不利于從業者考證的通過。
(三)教學方法單一、課堂氛圍沉悶
任課老師在教學過程中,仍注重理論教學,可能存在照本宣科,即使利用多媒體,也不注意與學生的溝通,對課堂的氣氛調動不充分,導致課堂氛圍沉悶,學生了無興趣。
(四)考試題庫的缺失,學生練習少
隨著無紙化考試環境的引入,更加要求學生多加練習相關知識點,但由于考試題庫的缺失,學生在線練習得比較少,對其考試系統更加不熟悉,導致學生對考試大綱把握不準,對知識點掌握不牢。
(五)考核監督機制不健全
雖然培養方案中有會計證置換學分的設置,即使會計證是從事會計崗位的敲門磚,但仍然有學生不以為然,或者過關的決心不夠,部分原因來源于該課程的考核機制不健全,不能引起學生的足夠重視;另外,來源于學生外部的監督機制缺失,學生的動力和壓力不足。
二、基于CDIO理念進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改革
(一)改革理念與思路
該課程的改革主要圍繞課堂教學改革與題庫建設兩方面進行展開,首先結合該課程的特點和學生的特殊性,通過改革傳統的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歸納總結等教學方法;同時,根據當年的考試大綱,通過分析歷年的考試真題,建立練習題庫,給學生提供練習資料;最后,為了更好地監管學生,教師應進行有效地課后監督,讓教師能及時跟蹤學生的練考情況,及時調整教學思路和方式,做到有的放矢,師生相互了解,相互促進和提高。
(二)改革目標
針對以上提出的問題,通過課堂教學方法的改革和題庫的建立,旨在達到以下目標:一方面提高課堂教學的效果,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讓學生真正找到學習的樂趣;另一方面,使學生通過題庫練習,達到“學中練”、“練中學”,提高從業資格證考試的通過率。
(三)改革內容
1.改革課堂組織方式:課堂上,可以利用“1+1+1”模式,三分之一的時間引導學生,并做理論講解;三分之一的時間布置任務,學生完成;三分之一的時間討論與總結。同時,可以采用競答的做題方式等提高學生的興趣。
2.積極推行案例式教學法,同時引導學生收集相關案例,課堂上進行分析總結(如:在會計法律制度相關內容中,可以用有關違法案件進行分析;在稅收征管法律制度中,引入典型企業違反稅收征管調理的案例進行講解)
3.引導學生建立科學的學習方法,梳理相關知識,巧用對比記憶法,對相似的知識點進行總結歸納式教學(比如,涉及到匯票、本票、支票的提示承兌期和提示付款期,可以用流程圖與列表的形式進行講解。)
4.構建練習題庫。組織專業教師根據歷年考試真題和當年考試大綱建立豐富的題庫,并根據考試大綱的變化,及時更新相關知識點和完善題庫。
5.考核監督機制的建立:一方面,課程考核方式的設計,可以將課程最終成績=課程成績*40%(包括平時成績、階段成績、期末成績)+會計證考試該科成績*60%,可以督促學生認為不僅要學知識,同時通過以從業資格證的通過作為學習的動力。另一方面,需要專業老師,及時跟蹤學生練考情況,進行管理與考評,做到及時監督和調控。
(四)該教學改革模式的特色與創新之處
1.提出“1+1+1”課堂教學模式,可以改變現有枯燥的學習氛圍,提高學生的參與度。
2.以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大綱為依據,設置課程教學內容,及時更新題庫,做到教學有的放矢,同時,增強學生的學習動力。
3.以學生練習為主,講解為輔的思路,建設練習題庫,讓學生“學中練”“練中學”,提高從業資格證考試的通過率。
4.通過課后有效的管理監督機制,促進師生在教與學之間相互了解,能夠真正起到教學相輔相成的作用。
通過該課程教學方法的改革和題庫的構建,不僅可以提高教師的教學效果,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還可以提高會計從業資格證的通過率,增加學生就業的砝碼。
參考文獻:
[1]蔣小蘭.《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教學模式改革初探[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0,(33)
[2]姜東模.熟悉記憶法介紹及在《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中的應用舉例[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2,(06)
[3]任玉梅.案例教學法在《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教學中的運用[J].財經界,2011,(12)
創新不僅是一個民族的靈魂,更是一個國家進行發展的不竭動力。在整個初中教學領域當中,道德與法治課教學在其中占有極其重要的位置,道德與法治課對于學生們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和世界觀以及人生觀有著直接的影響,那么學生們就要好好學習道德與法治課這門課程。如果想要在道德與法治課教學中培養學生們的創新意識,那么就必須要對以往非常傳統的教學方式進行改變,在新課改的條件之下,然后對學生們的創新意識進一步進行培養。
一、道德與法治課教學中培養學生創新意識的重要性
從道德與法治課教學的特點來看,需要在培養學生們的創新意識方面進行加強。由于在道德與法治課課本當中,豐富的人文內涵對于培養初中學生的創新意識的影響是相當廣泛的,我們如果把道德與法治課這門課程和其他課程相互進行作比較的話,從中就可以看出,道德與法治課這門課程的教學內容所具有的特點是包含了個人感彩與主觀色彩。因此說,道德與法治課教學內容與教學方式對于培養學生們的創新意識具有極其重要的影響。除此之外,道德與法治課課本當中豐富的人文內涵對于培養學生們的創新意識的影響也是深入的,在生活中,人與人之間能夠進行交流溝通,這是由于對于同一件事物的理解是具有相同點的,但是,多數情況下,其實是表現為差異性,因為人與人之間的知識程度、生活經驗以及體驗的角度是不同的,所以在道德與法治課教學中應該加強培養學生們的創新意識。
二、道德與法治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一)在道德與法治課課堂上,道德與法治課老師和學生之間所進行交流的問題的深度不夠,無法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在道德與法治課教學過程當中,道德與法治課交流內容相對來說比較簡單與交流深度不夠是非常常見的問題。比如,教師在與學生們進行交流互動的這一過程當中,其中許多教師在過程當中還是起著主導位置,并沒有把學生們當成是交流互動環節的主角,這樣學生們就不會有自己的思維,而會隨時隨刻跟隨教師的思維,在活動中沒有自己的想法,就會使得學生們對于道德與法治課方面的知識不能夠進行進一步的探索,從而不能夠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
(二)教師的教學方法與初中學生的實際不是非常符合。當前,大多數道德與法治課老師一味的求新求異,以便可以跟上時展的步伐,從而保住自己的地位,可是卻往往忽視了對于所教授的學生的具體情況進行全面了解。舉個例子來說,有一部分老師在道德與法治課教學當中引入了多媒體教學手段,但是有很多的學生卻不能夠很快去適應這種教學手段的變換,這樣就造成一些學生在上道德與法治課課的時候總是走神,長期這樣下去就會使得學生出現厭學現象,更不用說在道德與法治課教學中對學生們的創新意識進行培養了,這樣不僅達不到改革的效果,甚至還有可能會適得其反。
(三)道德與法治課教學形式比較單一化。大多數道德與法治課教師在傳統形式制度的影響之下,在給學生上課的時候與學生之間很少進行互動,從而不能夠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雖然有些教師和學生之間進行了互動,可是互動的過程確實非常的簡單。作為一名優秀的教師,所需要做到的應當給學生們進行傳輸道德與法治課知識以外,最關鍵的是要對學生們的創新意識與創新能力進行培養。可是在當前階段下,大多數教師都是在上課之前給學生們布置一些學習任務,然后在課堂上對學生們進行提問,但是他們在進行提問的過程中總是選擇學習成績比較好的學生,并沒有給其他學生發言的機會,即使他們有自己的想法也沒有機會回答。而他們的交流也僅僅局限于這種學生被動回答的形式,而忽略了與學生進行情感以及思想方面的交流互動,從而不能夠培養學生們的創新意識。
三、道德與法治課教學中培養中學生創新意識的策略
(一)在道德與法治課教學中要想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首先教師應當具備良好的教學情境意識。曾經一位著名的美國心理學家布魯納指出:學習的最好刺激乃是對所學知識的興趣。如果學生對于東西產生了極高的興趣,那么將會有利于培養他們的創新意識。任何人在生活中或者是學習中,如果想把事情做好或者是把一件事情學習好,那么就必須要在一定程度上對事情產生興趣,在產生了濃厚興趣的前提下才有足夠的把握把事情做到最滿意。在道德與法治課教學中,如果想要使得學生們創新意識與能力得到提高,那么教師就應當盡最大努力給學生打造充滿寬容和理解以及愛的心理環境,使得學生心理的自由與安全有了保障之后,學生才會對知識大膽的進行學習。而且教師在課堂上還要隨時隨刻的鼓勵學生們,讓他們能夠大膽的說出自己的想法。長期下去,能夠培養學生良好的創新意識。
(二)把網絡技術應用到道德與法治課教學中,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在道德與法治課教學中,一般書面上的知識都是比較抽象化的,學生在進行學習道德與法治課知識的時候,會感到非常的枯燥無味,然后再加上教師傳統的教學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把信息技術運用到道德與法治課教學上就會有不同的效果,網絡技術能夠把書面上的一些比較抽象的概念來進行非常具體化與形象化動態展示,從而增強學生對于概念的直觀印象,讓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培養他們的創新能力。比如在對學生進行講解“法律常識”這個內容的時候,身為老師的我會提前在網上搜集一些有教育意義的法律節目,當給學生上課的時候播放給學生看,然后再在課堂上和學生共同對法律節目進行分析和探討,最后,要不斷地鼓勵學生要應用網絡技術和網友之間共同討論與法律相關的問題等等,這樣做會達到更好的效果。
(三)教師在課堂上要巧設疑問,鼓勵參與,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著名的哲學家波普爾說過一句話:“正是問題激發我們去學習,去發展知識,去觀察,去實踐。”所以要想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教師在道德與法治課教學中就需要鼓勵學生們大膽提問題,并且說出他們自己的想法。例如:在“法律常識”這一章節中,學習法律的益處的時候,教就可以設置這樣一個教學情境:張紅與吳夢是同班同學,下課由于打籃球產生了矛盾,于是吳夢就特別恨張紅,一直想找個機會教訓張紅,于是寫了一封恐嚇信報復張紅,當張紅看到信后每天不管做啥事都提心吊膽,過了幾天以后,吳夢路過張紅家,看見張紅正在寫作業,就把一塊石頭從窗戶扔進去,于是張紅的媽媽馬上就報了警。警察經過調查之后不僅讓吳夢家長對張紅家的玻璃進行了賠償,而且還對吳夢拘留了三天。然后再對學生進行提問:故事情節中吳夢處理矛盾的時候存在哪些問題或者是以后如何正確處理與同學之間的矛盾?然后學生們會處于思考探索的氛圍當中,相互進行討論,這樣會讓整個道德與法治課課堂充滿創新的氣氛,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
四、結束語
總而言之,當前教學要求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要盡量的去發揮他們的主體性,教師只需要去加以引導,那么對于道德與法治課教學中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更是如此,教師要做的就是積極的去培養學生學習道德與法治課的主動性,讓他們在課堂中對道德與法治課知識提出自己的觀點,對于提升現在道德與法治課學習素養也是有很大的幫助的。
參考文獻:
一、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應用白板案例教學的意義
(一)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引發學生積極思考
白板案例教學是指在教學過程中,利用新媒體形式,將教材中出現的文字案例,以及學生日常生活中與其相關的案例,生動形象的呈現出來。對于學生而言,這不僅是一種全新的教學手段,還是一種充滿趣味的教學方式。運用該教學方式對初中《道德與法治》進行教學,可以提高學生的學生興趣,避免學生因課堂乏味或教學內容晦澀難懂,而對該學科產生排斥情緒。而興趣是學習最好的老師,在積極主動吸收學習內容的同時,學生會不自覺的進行思考,從而進一步加深對學習內容的理解,在提高學習成績的同時,不斷提升個人道德修養。例如,教師在教導學生學會控制情緒時,通過白板向學生展示,兩位同學不小心撞在了一起,因為不懂得控制情緒,從而大打出手,最終從好朋友變成死對頭的案例,可以引發學生積極的討論,確保學生專注于課堂,不會走現走神等狀況,還可以引發學生主動思考,如果自己遇上這種情況會怎么做,從而有意識的控制情緒。
(二)構建和諧課堂氛圍,提高學習效率
傳統的教學模式,一般采用“填鴨式”教學,即教師依據教材進行講解,學生被動學習,這種教學方案不僅會影響學生的學習興趣,還導致學生失去了學習過程中的主體地位,不利于學生對知識的吸收。在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中應用白板案例教學,可以幫助教育工作者構建和諧的課堂氛圍,確保學生的主體地位,使學生主動學習,并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使教師能夠針對學生的不同需求進行因材施材,最終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
(三)創建教學情境,提升學生學習認知
《道德與法治》是一門抽象的學科,初中階段的學生對新鮮事物勇于嘗試,一旦遇到挫折卻很容易一蹶不振,因此提高其認知能力,避免其學習積極性受到打擊,是非常必要的。白板案例教學可以通過創設教學情境等方式,將抽象的教學內容具體化,幫助學生快速且輕松的理解教材,并聯系自身,從而提高學習認知,塑造正確的道德觀念與法治觀念。例如,在教導學生認識法律重要性的時候,如果單純的講解法律的概念和意義,學生很難理解,而通過白板呈現校園霸凌案例,并引導學生思考,如果被欺負的小孩忍氣吞聲,會發生什么樣的后果,以暴制暴以會產生什么后果,則可以讓學生很快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并堅定他們做知法、守法之人的決心,同時還可以讓學生學會運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可謂一舉多得。
二、白板案例在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中的應用形式
(一)白板案例應用于初中《道德與法治》課堂教學
初中《道德與法治》應用白板案例進行教學,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應用于課堂教學。相關教育工作者,在實施教學的過程中,可通過白板案例進行課堂導入,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學生的問題意識和思考能力;然后根據教學內容和教學任務,穿插相關案例,保持學生學習興趣的同時,加深學生對學習內容的理解,提高其學習認知;課堂結束前,則可以展示相關案例,讓學生在課下進行思考和討論,鞏固學習內容,促進學生正確價值觀念的形成。另外,在初中《道德與法治》課堂教學中,還可通過白板案例組織辯論賽等活動,讓學生通過交流和思維碰撞,進一步加深對教材內容的認知,并學會將從課本上學習的內容應用于日常生活,真正實現《道德與法治》學科培養學生道德觀念與法治觀念的教學目標。
(二)白板案例參與構建校園文化
教育的廣義概念為,凡是增進人們知識和技能、影響人們思想觀念的活動,都具有教育作用,同樣學科的教學,也不僅局限在課堂教學中。因此,白板案例教學在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中的應用,不僅可以幫助教育工作者完成課堂上的教學任務,還可以通過其他形式發揮其作用。在創建校園文化時,通過白板案例加入初中《道德與法治》的內容,就是其中最適用的一種形式。例如,在校園人流量較大的路邊,或最醒目的地方安裝白板,并將與該學科有關的合適案例制作成漫畫、動漫等形式,反復播放,從而潛移默化的對學生造成影響,幫助學生理解《道德與法治》的精髓;還可以組織全校學生一起觀看相關題材的電影,以課外活動的形式,利用白板案例進行《道德與法治》教學。
三、白板案例應于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的注意事項
為落實素質教育,真正發揮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培養學生正確價值觀念的作用,必須打破傳統教學模式,白板案例教學的應用勢在必行,但是該教學模式的應用尚在起步階段,因此相關教育工作者在使用和推廣該白板案例教學時,必須嚴格遵守注意事項,以免無法達到預期目標,甚至對學生道德修養的提高造成阻礙作用。
(一)教師對白板案例教學保持積極態度
受傳統教學模式影響,部分教師習慣“填鴨式”教學,可能會對白板案例教學產生排斥情緒,甚至在應用該教學模式時,抱有敷衍的態度。作為教學過程的主導者,教師負責案例的選取和穿插,如果其態度不端正,很可能出現案例選取與教學內容關聯不大,或在教學過程中匆匆帶過等狀況,甚至可能出現教師因不排斥該教學模式,不會操作白板的現象。這些情況一旦發生,不僅無法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提高其學習認知,還會影響學習效率,結果適得其反。因此,初中《道德與法治》教育工作者,必須意識到該教學模式的優勢與意義,對應用該教學方式保持積極態度。
(二)把握案例尺度,形成正確引導
初中階段,學生的心理發展還未完全成熟,對事物的判斷和分析能力較弱,思考方式比較偏激,很容易受到誤導,因此教師在運用白板案例進行《道德與法治》教學時,必須注重案例選取,盡量選擇正面案例,對學生進行正面引導,少用負面案例,以免學生進行錯誤嘗試甚至誤入歧途。另外,初中階段的學生,正處于青春期,情緒起伏較大,而且很容易因挫折產生失望、消極等負面情緒,如果在教學過程中,需要通過負面案例對學生進行震懾,也要把握好案例的尺度,以免學生對自己、對社會,甚至對國家失望,從而嚴重影響其三觀的塑造。
(三)合理應用白板案例教學
萬事皆有度,在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過程中,如果忽視對白板案例的應用,會影響學生學習興趣,導致學習效率低下等一系列問題;但是如果過于重視對白板案例的應用,則會導致學生的思考缺乏理論支持,從而出現事倍功半的狀況。因此相關教育工作者在教學過程中,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合理應用這一教學模式。
四、白板案例在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中的有效應用策略
(一)提高師資水平,優化教學模式
應用白板案例對初中《道德與法治》進行教學,首先要通過集體培訓、開展教研會議等方式,提高教師水平,幫助教師脫離傳統教學模式的影響,從而確保教師理智對待白板案例教學,并通過這一教學方式,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導作用,提高學生學習成績的同時,引導學生形成正確觀念,將素質教育落到實處。可見提高師資水平,優化教學模式,是白板案例應用于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并發揮應有作用的基礎。
(二)注重教學設計,重視案例選取
2.凝練了五個方面的核心素養
政治認同、道德修養、法治觀念、健全人格、責任意識這五個方面的核心素養既突出了道德與法治課程在培養時代新人方面的獨特貢獻,符合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發展特征,又與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核心素養保持銜接與一體化,同時為道德與法治課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找到了可以落地即與學習內容直接關聯的目標,從而能夠圍繞核心素養重組課程內容。同時,我們還研制了基于核心素養的學業質量標準,有利于改進教學方式,突出活動和議題式教學,開展綜合性評價,注重過程評價。可以預期,圍繞培育核心素養的教學,能夠提升道德與法治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3.實現了課程目標的綜合性表述與分學段闡述的有機統一
新標準在描述基于核心素養的課程目標時采用了一些具有統攝性的大概念。這些目標是核心素養在課程中的轉化和落實,是對學生學習本課程之后應達成的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的綜合性表述,整合了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是對2011年版課程標準三維目標的傳承與超越。這樣,課程目標側重在學生發展上,落實到具體的問題解決和實踐過程中,不再是相互割裂的知識、能力和情感態度價值觀。與此同時,修訂后的課程標準按照四個學段,即“二二二三制”(1—2年級、3—4年級、5—6年級、7—9年級),根據每個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征,分別闡述了課程的學段目標,使學段目標之間體現出較好的連續性和進階性。這是課程標準研制的一大突破,尤其是對道德與法治這門政治性比較強的課程,能夠分段進行系統全面的量的刻畫,可以說是政治教育史上的一次重大創新。
在黑格爾法哲學體系中,自由意志是法的出發點,法的概念邏輯地涵涉著道德、法律與倫理。法是理念的自由,是意志的現實的形式或具體化,是自由意志的定在。黑格爾以自由意志的辯證發展過程為主線,在對法的理念及其現實化的研究過程中,展現出其法哲學體系的豐富內容。黑格爾的法哲學思想為我們研究道德與法律的關系、實現道德規范與法律規范的協調,提供了形上基礎和理論依據。在文明的進程中,道德-法律、德治-法治的生態整合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
一、自由意志:德-法整合的形上基礎
黑格爾在《法哲學原理》中,將自由意志作為法哲學體系的理論起點和精神實質。
(一)意志是客觀精神領域內運動的主體
在客觀精神領域內,運動的主體是意志。意志作為主體不是空洞的、毫無內容的抽象形式,而是一個具有豐富內容的實體。意志是法的出發點,是自由的現實形式和具體概念,意志就是指自由的意志,自由也指意志的自由;自由是意志的基本性質和實體,也是法的基本性質和實體;法是意志的具體形式,也是理念的自由,是“自我意識著的自由的定在”[1]37,法的不同形式就是意志發展的不同階段,同時也體現了自由在其發展中的不同規定。
(二)自由意志通過三個辯證發展階段來展現法的本質
(1)主觀性階段。“意志包含純無規定性(pure indeterminacy)或自我在自身中純反思的要素。”[1]13這時的意志只具有任性和任意目的的偶然內容,是形式的特殊性而不是自在自為的普遍性。這種有限的、特殊的、片面的意志不是真實的、自由的意志。(2)客觀性階段。在這一階段,意志“從無差別的無規定性過渡到區分、規定、和設定一個規定性作為一種內容和對象。”[1]16這樣,意志通過設定一個對象而對內在的沖動加以規定,進入到一般的定在。但是這種客觀性并不是真正的完全意義上的客觀性,它并未完成向自身無限返回的過程,仍然是一種有限性。(3)主客觀統一性階段。這是意志發展的最高階段,即意志的主觀性和客觀性達到了辯證的統一。這一階段的意志是一種單一性,即經過在自身中反思而返回到普遍性的特殊性。這時,意志揚棄了純主觀目的和它的實現之間的對立,使自己的目的由主觀性轉變為客觀性,達到主觀意志和客觀意志的統一。
(三)自由意志并非任性
通常的觀點認為,既然自由意味著任意選擇,意味著可以這樣或那樣地規定自己,那么自由就是可以為所欲為,自由意志就是任性。但是黑格爾指出,自由意志與任性是不可同一的兩個概念。任性指的是“內容不是通過我的意志的本性而是通過偶然性被規定成為我的”
[1]27 ,而我卻依賴于這個內容,因此,任性不是合乎真理的意志,而是由自然沖動達到理念自由的中間物,是“矛盾的意志”,其矛盾在于:我希求理性的東西,我不是作為特異的個人而是依據一般的倫理概念而行動的,而在任性的行動中,我實現的不是普遍性的事物,而是我個人的特異性。因此,“如果人們在考察時只停留在任性上面,即人可以希求這個或那個,當然他的自由就在于他可以這樣做。但是,如果人們堅持下述見解,即內容是外方所給予,那末人也就因而受到了規定,正是在這一方面他就不再是自由的了”[1]27。可見,任性只是自由意志表現出來的偶然性和特異性,而不自由恰好就在這種任性中。真正的自由不是誘發的任意性,也不是沖動的隨意性,而是在理性的支配下的有意志的行為,人們可以自覺地對之進行規導和駕馭。所以,自由意志不是任性,必須在理性而不是個人的偶然任性意義上去理解。
二、法:自由意志的定在
黑格爾認為,法是作為理念的自由,整個法的體系都是從精神中產生出來,是實現了的自由的王國,它作為精神的第二天性構成客觀精神的世界。法的基地是精神性的東西,它的展現遵循著理念運動的基本原則,“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叫做法”[1]36。
自由意志在客觀精神領域內通過表現為法的三個環節而實現自身,即抽象法、道德和倫理。每一個環節都是自由意志在一種特殊形式下的體現,較高的階段比前一階段更具體、更真實、更豐富。
(1)抽象法。自由意志借助外物得以實現其自身,即自由意志達到外在化和客觀化,這就是抽象法或形式法的領域,其特點是直接性、實在性和排他的單一性。在抽象法中,自由意志只是作為占有所有物或財產的人格而存在,容易受到外來的侵犯和外物的強制,其所體現的自由只是抽象的或形式的自由。
(2)道德。抽象法對直接性的揚棄形成了道德意志的體系。道德是自由意志向主體內心的深入,這時,自由意志超越借助外物實現自身的狀態而在內心中獲得實現,也就是說,意志不再是體現于物而是體現于主體之中。雖然道德揚棄了抽象法的單純客觀性,但是,這一階段的行為主體不是普遍的客觀性的意志,只是個別的內部主觀意志,因而往往陷入主觀性和片面性,體現的仍然是一種缺乏現實性的主觀的自由。
(3)倫理。倫理是自由意志通過外物和內心兩個方面達到充分的現實性,展現了個人特殊意志與普遍客觀意志相結合的主體性。倫理的發展運動經歷了“家庭”、“市民社會”和“國家”三個階段。在這個過程中,意志完成了它的現實化運動,成為自在自為地自由的意志。由于倫理既揚棄了抽象法的單純客觀性,又揚棄了道德的單純主觀性,使主觀和客觀、內部與外部達到了真正統一,因而成為自由的理念。在倫理的領域中,普遍的、真正的自由得以實現。
三、法律、道德與法的精神
人們通常將“法”與“法律”相等同,這種觀點是不科學的,它忽略了二者統一的基礎,往往導致道德與法律的分離,阻礙道德效力和法律效力的發揮。在黑格爾看來,抽象法、道德、倫理都是法,只不過是法的不同發展階段,顯然,這里的法就不同于通常意義上的法律的概念。二者的主要區別是:哲學意義上的法是“自由意志的定在”或理念的自由,是法的概念和法的定在的統一。道德、倫理以及國家等都是自由意志的定在,本質上都是精神的顯現,具有普遍性,因而都是特種的法,都是法的不同形式;而法律則是法的定在形態之一,它必須采取在某個國家有效的形式而存在,是經思想明確規定并作為有效的東西予以公布的法的形式,因而是國家的一種規范體系,其實定要素來源于特殊的民族性,適用上的必然性和判決的權威性。[1]4可見,法是根本性的東西,而法律只是法的外在形式,是暫時性的東西,其內容和性質是可變的。從這種意義上來說,法是法律的本質,法律應該以法為其真理性的依據,從而能夠反映客觀事物的內在規律。但是,由于法律只是法的外在表現形式,便存在法律的制定偏離法的理念的可能性,因為在制定法律的過程中,“當觀察者不是觀察事物的本質,不是把法當作獨立的對象而是離開法,將人們的注意力引到自己的理性中去時,就會產生違背法的本性的不合理的后果”[2]。
可見,黑格爾從自由意志來談法,認為在抽象法的階段,只是客觀的、形式的法,只有抽象的形式的自由;在道德階段就有了主觀的自由,即自由意志在內心中獲得實現;倫理階段是前兩個環節的真理和統一,自由意志既通過外物又通過內心得到充分的現實性。道德、法律、倫理都是自由意志定在的不同形態和不同階段,它們的辯證運動構成了一個有機整體和辯證過程。據此,道德和法律都是“法”,都是法的定在表現,二者在法的精神的層面相統一。
四、德-法整合: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
在黑格爾法哲學的視野下,法的精神的自我運動、自我發展,展現了德與法互動整合的辯證過程,揭示出法的概念自身的辯證法,將道德和法律整合、統攝為一個有機體。當然,黑格爾的法哲學體系無疑是思辨的和頭足倒置的,但是如果拋開其唯心主義的基地,著眼于法的理念的辯證演繹,則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當前,我國正在進行和諧社會的建設,正確處理道德與法律、德治與法治的關系對于促進文明進程至關重要。法哲學理論中德、法的辯證統一思想,對于實現社會和諧、文明進步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
(一)道德與法律并重、德治與法治相結合
法哲學以自由意志為邏輯起點,深刻揭示了法的精神與形上本質。法哲學邏輯地與法律和道德這兩大領域緊密相關。法律可以視為法的定在形式,法與法律的相似之處在于:道德是二者獲得合理性詮釋的重要內容。無論是法的理念還是作為其定在形態的法律,都與道德密切關聯。沒有道德,法和法律都難以實現其合理性。在文明體系中,法的精神的根本指向,是追求人的意志行為的正當性,由此追求整個社會秩序的合理性。人的行為具有“應當”與“必須”的邏輯與要求。在總體上道德體現“應當”,法律體現“必須”,但從根本上說,道德和法律都同樣內在“應當”與“必須”的雙重價值邏輯。在社會的文明發展進程中,不能將道德與法律相分離,不應該走泛法制主義的道路,因為“從黑格爾法哲學體系中,很自然地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法治是必需的,但法治主義、泛法制主義是不合理的。法治可以直接與效力相聯系,但卻難以直接與正義相關聯”[3] 。據此,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必須將道德與法律有機結合,堅持德、法并重,德治與法治相結合。德治的人文價值在于,它是基于對人的自由意志中的信念、信仰的啟示而調節人的意志行為,體現人文精神的要求。法治通過一定的制度安排,對人的自由意志的主觀性和隨意性進行現實的約束,體現政治精神的內在邏輯。一般而言,善與惡都是內在于人的自由意志中的現實可能性,無論以性善還是性惡為原點,都不能把握人性的真理,因而無論德治還是法治,都只具有相對的真理性和合理性。只有德與法的有機結合,才能從根本上實現社會的和諧有序和健康發展。
(二)在道德與法律中,道德先于法律
“道德在邏輯上先于法律,沒有法律可能有道德,但沒有道德就不會有法律。這是因為,法律可以創設特定的義務,但卻無法創設服從法律的一般義務。”[4]35道德既然對于法律具有如此重要的意義,這就要求法律制度必須展示出與道德或正義的某些一致性。可以說,在抽象的意義上,法律對道德價值具有天然的需求性,法律的意義來自道德的賦予,道德是法律價值的重要基礎。法律制度效力的真正發揮,依靠我們對服從法律制度的道德義務的認同和堅持。“一個按照原則行事的人,必須能夠在任何特定的場合下決定什么是那種場合下適當的原則。”[4]28這種正確抉擇的品質和能力就是美德。美德不是對規則的遵循,而是遵循規則的品質,它使人的意志行為不斷獲得價值合理性和現實合理性。美德不僅是道德的特征,而且也是法治的前提。“當代西方許多國家的實在法,攝取大量的道德內容,以整肅社會風紀,不止是西方國家道德建設治理路徑的一種選擇方式,更是道德理念融入法律體系的一種必然。總之,無論是法律條文直接顯現道德還是以間接的形式反映道德的要求,法律都絕不僅是一種技術性和抽象性的規范,在一定程度上,它是一定道德觀的外化,是顯落的道德。”[5]因此,社會的和諧發展,必須在德法并重的前提下,強調道德精神、倫理精神的文化價值,將道德融入法律的內涵,并構成法律運行的宗旨與目的。道德精神和倫理精神的失落,最終會導致信念、信仰和信任的缺失,以及法律現實效力的喪失。
五、結語
正確處理道德與法律、德治與法治的關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條件。而長期以來德、法分離的根源在于未找到二者內在同一性和相互結合的基礎。從黑格爾的法哲學體系可知,法的精神基地和出發點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向自身辯證復歸的過程,就是法的理念由抽象法——道德——倫理的發展而達現實化的過程,因而倫理道德與法律內在統一于法的精神之中。據此,社會治理的合理性,不是抽象的德治或抽象的法治的合理性,而是道德-法律、德治-法治的生態整合。只有將自由意志的善與惡、道德與法律辯證整合,才能在文化精神的意義上實現社會秩序的穩定和社會整體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1]黑格爾.法哲學原理[M].范揚,張企泰,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61.
[2]林喆.黑格爾的法權哲學[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9:367.
多元智能理論是由美國哈佛大學教育研究院的心理發展學家霍華德加德納(Howard Gardner)在1983年提出[1]。隨著多元智能理論的提出以來就一直受到各方的歡迎,現在我國教育工作者們都深深被之吸引,甚至掀起了一股“多元智能熱”。那么要如何在多元智能理論的基礎下進行七年級的道德與法治差異化教學呢?首先要解決的是差異化教學問題。教育的目的是為了讓每一個個體都能夠得到充分的全面發展。差異化教育的優點在于能夠使得社會和學校不再僅僅關注于學生的學習成績,而是開始轉而關注學生健全的人格、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學生的社會責任感以及學生的興趣發展程度[2]。就當前的教育形式來看,差異化教育會成為以后的教育趨勢,但是目前差異化教學還沒有被大規模的推行,因為道德與法治本身就是一個帶有差異甚至某些情況下還有對立的詞匯,所以推行道德與法治的差異化教學其實是有利于教學的順利進行的。
二、如何運用多元智能理論進行道德與法治的差異化教學
多元智能理論所提倡的“為理解而教”、“個別化教育”等理論。
首先是“為理解而教”意在啟示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該更多地注重學生的理解,而不是簡單的死記硬背。如果只是將課本上的知識大聲地朗讀一遍,那么教學就變得毫無意義。理解的教學更有意義,明確什么是“道德”什么是“法治”、所謂道德就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與規范。道德是一個相對比較“軟”的詞匯,它沒有什么條例的硬性規定,但也是人們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的行為準則,因為德多在人心,道德的標準也在人心,有這么一種說法“罪莫大于無道,怨莫大于無德。”;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約束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框架。人們常說的一句話“現在是法治社會。”要依法治國、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實現真正的法治國家。法治是硬性的條文規定,是一個有著強制規定需要的遵守的準則,法治是一個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教師需要在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實際案例、分組討論等不同的教學方式讓學生真正理解“道德”與“法治”這兩個詞匯的真正意義,教學的目的不是教而是學,真正學到了才是教學。
再次是“個別化教育”,個別化教育是一個類似于差別化教學的詞匯。它關注學生的個性發展,在一個目前還是應試教育的教育體系中提倡個性化教育,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對于道德與法治來說,因為是兩個既對立又統一的詞匯,所以就有了實現差異化教學的可能,在教學中有針對性地進行對比講述,從概念到授課方式,從授課方式到討論分析,從討論分析到提高總結。在不同的教學環節中結合實際進行分析,針對學生的個性,以及學生不同的學習理解情況進行教學,合理配置教學資源、加強學生與教師之間的溝通交流,以期達到一個氛圍良好的教學環境,達到了一個各方都滿意的教學情況。
三、結果和建議
無論是多元智能理論還是差異化教學都是幫助學生接受教育,幫助老師進行教育教學的一個重要手段,要學會合理利用,將理論與現實實際情況相融合,真正實現教學方法的重要作用,真正實現一個良好的智能教學。但是凡事都有兩面性,在利用教學方法進行教學的同時也要警惕過度使用或者濫用造成的不利影響。
(一)真正將多元智能理論融入教學之中
教學的輔助方法有很多,真正實現價值是要將其徹底融入教學之中。多元智能理論是一個相對而言其實比較復雜的理論,在教學之中一定要正確理解并真正將其融入其中才能達到實現多元智力理論的重要作用。無論是“為理解而教”還是“個別化教育”對于七年級道德與法治差異化教學都有重要的參考意義,七年級是初中教學的開始,是中學生的一個階段,是樹立正確人生觀價值觀的重要時期,在這個關鍵時期,要幫助學生打下堅實的基礎,為了他們以后更好的發展,所以要將多元智能理論真正融入教學之中,學會融會貫通,無論是學生還是老師都要一樣,學習不是簡單的相加的過程,更重要的是理解,是一種學會學習的能力,學海無涯,學習這條路沒有盡頭,所以只有學習的方法才是茫茫學海上的一葉扁舟。
一、關于提升學生素養的一些思考
1、加強學生基礎知識及備中考范圍的廣度,注重勤奮及理解技能、基本方法和綜合運用能力的提升,改變以往道德與法治只要理解就能打高分的理念。
2、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讓學生掌握考點,將這些知識點均回歸到教材。
3、從死記硬背,著重考查學生對所學知識的理解、分析、歸納、概括、及識記能力。
4、注重從學生的生活實際出發,考查學生理論聯系實際以及對所學知識的運用能力。
二、關于學生存在問題的一點思考
1、學生回答問題不能結合材料,不能按照題目的要求答題。理解意思能表達出來但是沒有按照題目運用標準的語句要求去結合材料來談。
2、基礎知識不扎實,一些基本知識點不過關,沒有認真地熟讀教材,基本概念不清。
3、答題不夠規范,語言表達不明確,條理不清。
三、關于今后努力方向的一點思考
1、引導學生關注時事,特別是一些重點、熱點時事。關注自己成長中的一些問題,要能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中去。
作者簡介 薛桂波,南京林業大學人文學院社科系講師,哲學博士,江蘇南京210037
中圖分類號 B516.3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2―2728(200s)08―0019―03
在法哲學體系中,黑格爾以意志自由作為法的出發點,認為法是理念的自由,是意志的現實的形式或具體化,是意志自由的定在。意志自由的肯定一否定一否定之否定向自身辯證復歸的過程,就是法的理念由抽象法一道德一倫理的發展而達現實化的辯證過程。黑格爾的法哲學思想為我們研究道德與法律的關系、實現道德規范與法律規范的協調。提供了形上基礎和理論依據。在文明的進程中,社會治理的合理性,不是抽象的德治或抽象的法治的合理性,而是道德一法律、德治一法治的生態整合。
一、意志自由:法的精神基地
黑格爾在《法哲學原理》中,將意志自由作為法哲學體系的理論起點和精神實質。
(一)意志是客觀精神領域內運動的主體。在客觀精神領域內,運動的主體是意志。意志作為主體不是空洞的、毫無內容的抽象形式,而是一個具有豐富內容的實體。意志是法的出發點,是自由的現實形式和具體概念,意志就是指自由的意志,自由也指意志的自由;自由是意志的基本性質和實體,也是法的基本性質和實體;法是意志的具體形式,也是理念的自由,是“自我意識著的自由的定在”,法的不同形式就是意志發展的不同階段,同時也體現了自由在其發展中的不同規定。
(二)意志自由通過三個辯證發展階段來展現法的本質。1主觀性階段。這時“意志包含純無規定性(pure indeterminacy)或自我在自身中純反思的要素”。這時的意志只具有任性和任意目的的偶然內容,是形式的特殊性而不是自在自為的普遍性。同時它也只是一種片面的東西,是未能獲得實現自己的目的。這種有限的、特殊的、片面的意志不是真實的、自由的意志。
2 客觀性階段。在這一階段,意志“從無差別的無規定性過渡到區分、規定、和設定一個規定性作為一種內容和對象”。這樣,意志通過設定一個對象而對內在的沖動加以規定,進入到一般的定在。但是這種客觀性并不是真正的完全意義上的客觀性,它并未完成向自身無限返回的過程,仍然是一種有限性。
3 主、客觀統一性階段。這是意志發展的最高階段,即意志的主觀性和客觀性達到了辯證的統一。這一階段的意志是一種單一性,即經過在自身中反思而返回到普遍性的特殊性。這時,意志揚棄了純主觀目的和它的實現之間的對立,使自己的目的由主觀性轉變為客觀性,達到主觀意志和客觀意志的統一。這種主、客觀同一性的意志是真正的無限性和具體的普遍性,因而就是“自由意志的概念,它作為普遍物覆蓋于它的對象之上。把它的規定貫穿滲入,而在其中保持著與自己的同一”。
(三)意志自由并非任性。通常的觀點認為,既然自由意味著任意選擇,意味著可以這樣或那樣地規定自己,那么意志自由就是可以為所欲為,就是任性。但是黑格爾指出,意志自由與任性是不可同一的兩個概念。任性指的是“內容不是通過我的意志的本性而是通過偶然性被規定成為我的”,而我卻依賴于這個內容,因此,任性不是合乎真理的意志,而是由自然沖動達到理念自由的中間物,是“矛盾的意志”,其矛盾在于:我希求理性的東西,我不是作為特異的個人而是依據一般的倫理概念而行動的,而在任性的行動中,我實現的不是普遍性的事物,而是我個人的特異性。因此,“如果人們在考察時只停留在任性上面,即人可以希求這個或那個,當然他的自由就在于他可以這樣做。但是。如果人們堅持下述見解,即內容是外方所給予,那末人也就因而受到了規定,正是在這一方面他就不再是自由的了”。可見,任性只是意志自由表現出來的偶然性和特異性,而不自由恰好就在這種任性中。真正的自由不是誘發的任意性,也不是沖動的隨意性,而是在理性的支配下的有意志的行為,人們可以自覺地對之進行規導和駕馭。因為“在理性的行為中。我所實現的不是我自己而是事物……理性東西是人所共走的康莊大道,在這條大道上誰也不顯得突出”。
二、法:自由意志的定在
黑格爾認為,法是作為理念的自由,整個法的體系都是從精神中產生出來,是實現了的自由的王國,它作為精神的第二天性構成客觀精神的世界。法的基地是精神性的東西,它的展現遵循著理念運動的基本原則,“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叫做法”。
自由意志在客觀精神領域內通過表現為法的三個環節而實現自身,即抽象法、道德和倫理。每一個環節都是自由意志在一種特殊形式下的體現,較高的階段比前一階段更具體、更真實、更豐富。
(一)抽象法。自由意志借助外物得以實現其自身,即自由意志達到外在化和客觀化,這就是抽象法或形式法的領域,其特點是直接性、實在性和排他的單一性。作為自由的直接體現,抽象法包含“所有權”、“契約”和“不法”三個環節。在抽象法中,自由意志只是作為占有所有物或財產的人格而存在,容易受到外來的侵犯和外物的強制,其所體現的自由只是抽象的或形式的自由。
(二)道德。抽象法對直接性的揚棄形成了道德意志的體系。道德是自由意志向主體內心的深入,這時,自由意志超越借助外物實現自身的狀態而在內心中獲得實現,也就是說。意志不再是體現于物而是體現于主體之中。道德在三個發展階段層層遞進,即由“故意和責任”經由“意圖和福利”而達到“善和良心”。雖然道德揚棄了抽象法的單純客觀性,但是,這一階段的行為主體不是普遍的客觀性的意志,而只是個別人的內部主觀意志,因而往往陷入主觀性和片面性。所以與抽象法一樣。道德也不能自為地實存,其所體現的自由雖然比抽象法的階段有了更高的基礎,但仍然是一種缺乏現實性的主觀的自由。
(三)倫理。倫理是自由意志通過外物和內心兩個方面達到充分的現實性,展現了個人特殊意志與普遍客觀意志相結合的主體性。倫理的發展運動經歷了“家庭”、“市民社會”和“國家”三個階段。家庭是精神的直接實體性規定,是直接或自然的倫理,它將獨立的個人結合成為一個整體。這種倫理通過市民社會的中介,將家庭的整體分解為外在地聯系在一起的差別性和特殊性的原子式的個人,最后達到了倫理的最高形態――國家,使原子式的個人重新結合為一個有機的整體,意志完成了
它的現實化運動,成為絕對自在自為地自由的意志。這是倫理從未經分化的普遍性經過特殊性而完成普遍與特殊的有機統一的辯證過程。由于倫理既揚棄了抽象法的單純客觀性,又揚棄了道德的單純主觀性,使主觀和客觀、內部與外部達到了真正統一,因而成為自由的理念。在倫理領域中,普遍的、真正的自由得以實現。
三、法律、道德統一于法的精神
人們通常將“法”與“法律”相等同,這種觀點是不科學的,它難以找到二者統一的基礎,往往導致道德與法律的分離,阻礙道德效力和法律效力的發揮。在黑格爾看來,抽象法、道德、倫理都是法,只不過是法的不同發展階段,那么顯然,這里的法就不同于通常意義上的法律的概念。二者的主要區別是:哲學意義上的法是“自由意志的定在”或理念的自由,是法的概念和法的定在的統一。道德、倫理以及國家等都是自由意志的定在,本質上都是精神的顯現,具有普遍性,因而都是特種的法,都是法的不同形式;而法律則是法的定在形態之一,它必須采取在某個國家有效的形式而存在,是經思想明確規定并作為有效的東西予以公布的法的形式,因而是國家的一種規范體系,其實它的要素來源于特殊的民族性,適用上的必然性和判決的權威性。可見,法是根本性的、生發性的東西,而法律只是法的外在形式,是暫時性的東西,其內容和性質是可變的。從這種意義上來說,法是法律的本質,法律應該以法為其真理性的依據,從而能夠反映客觀事物的內在規律。但是,由于法律只是法的外在表現形式,便存在法律的制定偏離法的理念的可能性,因為在制定法律的過程中,“當觀察者不是觀察事物的本質,不是把法當作獨立的對象而是離開法,將人們的注意力引到自己的理性中去時,就會產生違背法的本性的不合理的后果。”
可見,黑格爾從自由意志來談法,認為在抽象法的階段,只是客觀的、形式的法,只有抽象的形式的自由;在道德階段就有了主觀的自由,即自由意志在內心中獲得實現;倫理階段是前兩個環節的真理和統一,自由意志既通過外物,又通過內心,得到充分的現實性。道德、法律、倫理都是自由意志定在的不同形態和不同階段,它們的辯證運動構成了一個有機整體和辯證過程。據此,道德和法律都是“法”。都是法的定在表現,二者在法的精神的層面上相統一。
四、德一法整合
中圖分類號:G63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992-7711(2017)01-0126
如何在初中道德與法治課教學中培養學生核心素養,幫助他們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為其終身發展奠基呢?下面,作為一名一線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師的筆者,就結合自己的教學實際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轉變教育觀念,提高自身素質
要提高道德與法治課的德育實效,必須解決教育觀念的問題,觀念的更新才能引起方法的變革。現代德育觀念強調發展人的潛能,煥發學生的主體性、能動性、積極性,注重學生的自我發展、自我完善、自我經驗。為此,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應做到:首先,堅決拋棄“應試教育”下忽視學生主體作用的“滿堂灌”,從以教師為中心的課堂教學向以學生為中心的課堂教學轉變。其次,明確學生道德與法治的形成和發展是錯綜復雜的心理過程和實踐過程。教師應以自身的素質力量選擇最適合學生發展需要的內容,采取最合理的方式手段,創造學生最樂于接受的教育氛圍,從而正確引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
同時,打鐵先要自身硬,要在教學中滲透素質教育,首先要提高教師的自身素質。教師的素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自身的專業知識要扎實、要更新,業務能力要提高;二是教師的言行修養、道德覺悟要提高。這是素質教育的基礎,也是推行素質教育的先決條件。要提高教師素質,必須堅持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水平。勇于實踐,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為人師表,不斷提高自己的道德、覺悟水平。正人先正己,教師必須以高尚的師德為學生的楷模,用高尚的言行舉止帶動學生修心立品。
二、制定恰當目標,明確培養方向
教學目標既是教學活動的出發點,又是教學活動的達成點。因此,制定一個合理的教學目標,關系到整個課程的設定與進行。科學合理的教學目標會幫助教學走出一條清晰的軌跡,不會在知識傳授、能力培養上偏離核心。為此,目標的制定要兼顧知識的傳授、過程與方法的設計、情感態度價值觀的培養,只有這樣,目標才不會出現方向性的錯誤。
教學目標的制定要結合新課程的理念、學科目標、單元目標和學生的實際情況,不能是泛泛而談,必須是具體而細致的。比如九年級的《在旋轉的世界舞臺上》這一課,從題目來看,外眼光,內涵深,概念籠統,難以入手。因此,要對課文的內容進行深入的分析,將本課所涵蓋的知識點進行梳理和歸納,最終確定課程的三維目標:1. 情感、態度、價值觀:培養熱愛和平、厭惡戰爭的情感,增強憂患意識,為國家和民族的振興貢獻力量。2. 能力:培養用辯證、發展的觀點分析問題。3. 知識:掌握當今時代的主題,當今世界的發展趨勢以及我國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三維目標的設定從表及里,形成的是對學生綜合素養的培養體系,學生可以從身邊的事、自己的事理解這一宏偉的概念,從而樹立并形成真正的技能與情感。
三、創設生活情境,構建思維平臺
認知理論與建構理論都強調學習是主動而積極的過程,學習者知識的獲得需要在一定的情境下,通過教師的指導、同學間的交流來實現。這也是新課程理念中所倡導的自主、合作、探究學習方式。教師在這個過程中扮演的角色是為學生創設提供生活化的情景,學生在這一情境中解決遇到的問題,由此判斷學生的行為動機、觀察學生的思維養成,最終引領學生實現學科所要達到的核心素養。比如,最近在網上頻頻出現的老人跌倒扶不扶的社會新聞引發了大量網民的討論,從中可以看出價值觀的不同,甚至是兩極分化。教師可以針對這一現象創設情境,讓學生進行角色扮演,在表演和觀看的過程中,分析老人跌倒扶不扶現象的成因,對于這些現象可能引起的社會影響進行討論,并從中得到啟示。學生會在一系列鞭辟入里的學習過程中,逐漸形成自己的道德意識和道德觀念,增強了法制觀念,提高了公民素質。
四、運用現代手段,提高德育功能
在教學手段上要緊跟時代步伐,盡可能地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能增強教學直觀性、新穎性、趣味性和吸引力。實踐證明:新穎的現代化教學手段不僅節省了時間,增大了課堂信息量,豐富了課堂內容,而且也全面調動學生的視聽等感覺器官,激發學生的思維想象力和創造能力,幫助學生理解教學內容,擴大學生的知識面,提高學習興趣,促進知識的消化,活躍課堂氣氛,提高德育功能。
五、建立有效評價,激發學習動力
中學生最大的特點就是學習、模仿能力強,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期,同時也是法律意識培養的重要時期,自身缺乏自制力也很容易受到不法行為的誘惑,走上違法的道路。所以培養中學生良好的法律意識,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礎,對他們自身今后的發展將產生深遠的影響,他們的素質直接關系到祖國的未來,關系到中華民族的振興。
這個階段錯誤或者產生誤導,將會對他們今后的人生造成很大的隱患。另一個角度來看,普法、用法是法治社會的必須條件,學生懂法,社會的法律氛圍和法律的威懾力都會逐漸提高。
但是中學生的優點也是他們的薄弱之處,初中生認識水平、能力都比較低,各種問題層出不窮。其實問題的發生都是有長期隱患的,等待問題造成重大負面影響后就為時已晚了。這與中學生法律意的培養沒有受到學校、家庭、社會的重視有著直接關系。中學生的健康成長,必須加強中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使中學生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得到全面的發展
一、當前在課程中出現的法治意識問題
第一,時代性不強。我國中學教育中關于法律方面的知識都是穿插在《道德與法治》的課本當中的,由于升學壓力沒有專門的法治教育課,專職的法律老師也沒有,學生、學校對這門課程的重視程度就決定著法律知識的傳授效果。一系列因素導致中學生法治意識薄弱,學法氛圍不夠濃厚等現狀,還好目前新更改的教材已經在教學內容上進行了改進,許多法律知識不僅明確而且實用。只是教師的教授方式還有待改進,目前來看許多教師并沒有真正讓學生感受對法律的需求,更沒有了解什么樣的形式才是當前學生喜聞樂見的教育形式。這久要求教師要跟上時代的變化,跟進教材的變化,設身處地的站在學生的角度去思考,才能讓法治意識培育有明顯的效果。
第二,過于單一的培育途徑。傳統的教育方式導致對于法律知識的傳授還是停留在理論灌輸為主,形式化的東西過多,法律意識的培養不能只是簡單的普法教育,不能停留在單純的告訴學生有哪些法、哪種法,沒有辦法讓學生參與或模擬參與到某種法的運用。真正的了解到法律的作用,法律的知識。學校的應試考試使得《道德與法治》中法律知識的傳授比較零碎,缺乏實踐的檢驗途徑,學生單純的背會某個法律條例,并不會在乎他有沒有深入理解并且知道在哪可以運用的到。內心有沒有形成對法律的信仰。
第三,應試化教育影響嚴重。新課程改革后,《道德與法治》課程要求在教c學的關系中,學生是主體,教師是引導者,一切的理論知識要讓學生能夠切身體驗到,感受到。教學應當回歸學生活,從學生身心發展出發,培養學生全面發展。然而當今學校教育教學深受應試教育的消極影響,一味地關注升學率,忽略了學生這個主體,忽略了學生是否需要法律常識,忽略了學生是否需要掌握法律運用能力,忽略了中學生的法律修養。法治教育本身在應試教育中的地位不高,有些法律常識不是必考點就被忽略。許多學校不管這些內容是否對學生的身心發展有多么的重要,完全毫無道理的放松了對學生法治觀念方面的培養,認為學生當前在學校學習,法律的應用、法律意識的培養都是大學之后的事情,目前還顧不上這些知識的學習。
另一個客觀存在的問題就是《道德與法治》的教師大部分不是法學專業出身。入職之前的專業把控不嚴格,沒有特殊專業要求,許多初中教師從沒有接受過專業的法學教育,只是憑借自己對法律的理解進行授課所以對中學生進行法律概念、原則、制度等基本知識的解讀就會略顯淺薄。這樣有著很大的風險,如果教師本人法律知識豐富,那還可以彌補,如果教師自身就對初中學生法律意識培養沒有重視起來,教學效果一定會很差。教育教學實踐中就會發現雖然有些教師意識到了法治教育不容小覷,但自身水平有限,在進行法律案例分析教學時,品德課教師描述案件本身浪費太多時間,反而將違法者所承擔的法律懲罰以及對社會造成的損害一帶而過,教師自己對法律知識卻是一知半解,更無法對學生引起深刻的自我反省。
二、培養學生法治意識的建議
首先,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在全面建設法治社會的浪潮下,教師的責任也越來越重要,學校在招聘教師時應適當選擇法學專業,一方面彌補法律人才的確實,另一方面可以培訓之前不是法學專業的教師,一舉兩得。對于法律意識的培養,教師是培養學生法律意識的重要承擔者,是第一責任人和直接推動者。只有緊跟時代要求,對于在職教師進行法律教學進修,從教師內心重視法律的作用,讓教師認識到法律意識對于中學生的重要性。提升師生共同的法治文化意識努力創造為校園中每位教職員工學習法律規章制度的機會并貫穿教師學習培訓始終,幫助教師知法、懂法,樹立高尚的師德與法治意識相結合。每年的新晉教師中一定要有法學專業方面的畢業生,使學校教師隊伍更專業化。
再次,建設高素質的法治教師隊伍。法治意識培育是一項集理論與實踐以及必要的政治、法律學知識于一體的涵蓋范圍廣且具有一定綜合性的工程。所以從教學承擔者上下功夫是關鍵。第一,實行嚴格準入制度。在教師招聘入職環節就應當從源頭上做好把關,適當加入一些有關法治意識考核的內容;第二,加強培訓。不同學校應該根據自身情況,擁有一支規模相匹配的以法學為主體的教師隊伍,在能夠教學的同時還可以了解外界相應的法律規定變化和案例情況,對于其他教師和學生學習都有促進作用。第三,強化持續學習。教師應充分利用好課余時間不斷學習法律知識,研究對初中生進行法治意識培育的有效策略,加強自身法學素養,從而更好地將已有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學生法治意識培育的實際中去。
參考文獻:
[1]左勇.淺談初中政治教學中學生法治意識培養[J].新西部(理論版),20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