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2-26 10:32:33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司法制度體系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從1980年市場經濟提出并迅速發展以來,我國的社會經濟各方面都得到了明顯的提高和發展,這使得社會中的各種關系也間接的發生著變化,為了調整這些變化了的社會關系,使相應的法律法規能夠適應時代的變化發展,就必須對我國的法律制度進行必要的改革。在改革的過程中,和人們生活利益關系最緊密的就是司法制度的改革,原有的司法制度已經不能滿足現代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的需求,因此司法制度的改革就顯得尤為重要。司法改革主要就是在司法組織中,對民事審判和人事管理等制度進行改革創新。司法制度的改革必然對我國的監獄管理有一定的影響,在司法制度的改革下,我國的監獄管理就必須要走上創新的道路。
一、現行監獄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分析
(一)法律體系的不完善
現行的監獄管理想要取得更進一步的改革發展,首要的阻礙就是目前的監獄法律體制還不夠健全。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監獄法律體系還沒有從國家法律中獨立出來,并且缺乏相應的配套法規作為后臂支撐。正是由于監獄法律體系的不完善,才導致我國監獄的刑罰執行監督力度不夠,造成執法腐敗的現象。雖然監獄實行的是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雙重監督體系,但是監督方式都很單一,缺乏執行監督手段,并且為了獲得基本執法條件和監獄企業的經濟來源和效益,執法者放棄公正執法,像監獄中的犯罪分子進行妥協讓步,這直接降低了我國監獄管理的執法力度,造成執法腐敗現象。
(二)管理手段的落后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市場競爭也在日益加劇,為了更好的開拓市場、研發新產品、進行生產經營業務等,各個監獄都把大量的警力用在這上面,甚至有的邊遠地區還開辦各種后勤管理服務機構,占用了大量的警力,使得監獄的一線警力嚴重缺乏,從而影響了監獄的權威性,導致監獄管理不到位。再加上現在的犯罪分子越來越趨向于高學歷、高智商等特點,如果一味的采用傳統高壓式監獄管理手段,是沒辦法真正的遏止服刑罪犯的行為,也不適應現在的監獄管理需求。監獄管理手段的落后,對罪犯缺乏強有力的打擊和管理。
(三)監獄企業資產的流失
監獄的資金很大一部分是來源于依附在監獄中的監獄企業。作為企業,隨著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強,企業面臨的風險和壓力也在不斷的加重。如果沒有強大的銷售市場作為企業的支撐,企業就會在激烈的市場競爭面前敗下陣來,甚至是倒閉關門,而目前我國的監獄企業正面臨著這樣的瓶頸。由于監獄企業的發展前景不明朗,導致監獄企業運營不暢,步履唯艱,造成監獄企業的資產大量流失。
(四)思想教育的缺乏
我國監獄的目標是通過勞動改造和思想教育,改造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改變罪犯的不良行為習慣和思想觀念。監獄法規定,必須要對罪犯實行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方法改造人。然而在監獄實際的執行中,思想教育內容和社會實際無法聯系在一起,還僅僅只是停留在口號式和說教式的方法上,缺乏實際可操作性,導致監獄的思想教育工作沒有落實到位現象。
二、現行監獄管理中出現問題的原因分析
由于我國監獄具有經濟和社會這雙重的職能,承擔著生產和改造的雙重任務,使得監獄企業必須背負著監獄經費不足的壓力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拼搏,再加上監獄企業自身就存在著先天不足等問題,這無疑更加重了監獄企業的壓力和負擔,使得監獄的資金不足,資產流失現象嚴重。再者,監獄沒有完善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撐,人事管理體制就不健全,有能力的人都想著繼續往更高的職位奮斗,造成監獄人才匱乏的同時人力資源浪費現象也十分嚴重。沒有專業的人才來管理監獄,使得監獄的管理方式仍局限在傳統的手段上,導致管理手段的落后,缺乏強有力的打擊作用,因此監獄的實際價值就沒有得到真正有效的發揮。
三、司法制度改革下監獄管理創新的路徑分析
(一)監獄管理理念的創新
監獄要想加強自身的管理,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樹立正確的管理理念,順應社會時代的發展變化。在監獄的管理中,要始終堅持以改造人為管理工作原則,通過文明的制度和管理方法,讓罪犯在有利于改造的氛圍下重新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和行為習慣,同時還要關注罪犯在思想和行為上的變化,運用靈活的教育方法,以理服人。另一方面,監獄管理工作還牽涉到其他的領域的工作。在司法制度改革的前提下,監獄管理工作要找準自身的管理創新方向,轉變監獄的管理理念,改革管理的方法,以人為本,保證執法的清正廉潔,維護罪犯的人格和合法權益。
(二)監獄管理機制的創新
目前管理機制的改革主要包括硬件改革和軟件改革兩個方面。軟件改革主要指的就是要加強警察的職業精神和自身素質,真正做到嚴格執法、科學管理。在教育工作上也要加大力度,開辦針對監獄的特殊教育學校,讓監獄的教育工作得到更好的發展平臺。在監獄的管理制度上,首先是國家必須要完善監獄相關的法律法規,給監獄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監獄自身也要加強制度建設,比如監獄企業的產權制度、組織制度、管理制度和財務會計制度等,完善了這些監獄的各項制度,才能實現制度的創新目標,最終實現監獄管理的有效性。
(三)監獄管理手段的創新
在監獄創新了管理理念和機制的前提下,還要對監獄的管理手段進行創新。要借鑒傳統管理手段的可行之處,加強信息化的建設工作,不斷完善監獄信息系統的研發建設工作,搭建好監獄信息化系統的網絡平臺,使其具有可擴展性和靈活性,為監獄管理中運用手提電腦等先進技術埋下穩定的基礎。同時還要注重監獄管理的基礎業務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有了良好的基礎設備,才能更好的推進監獄的業務建設,拓寬信息渠道,招攬更多的專業人才,提高監獄的管理水平,創新監獄的管理手段。
四、結語
從我國對監獄的管理歷史上來看,由于受到傳統計劃經濟和長期歷史的影響,我國監獄由先前的監企社三者合一的管理體系變化為實行統購統銷的生產方式。隨著新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提出,原先的監獄管理制度已經無法適應時代的變化發展,導致監獄管理的負擔明顯加重,各種弊端和問題也隨著時間的推進而不斷顯現出來,針對出現的這些問題就必須找到切實有效的途徑來解決。在本研究中,筆者加入了自身的一些主觀看法,對我國司法制度改革下的監獄管理創新問題提出了一些解決方法,希望能給國家相關部門和人員一定的啟發,能幫助我國的監獄管理水平更上一層樓,從而維護好國家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
參考文獻
[1] 魯嘉微.與時俱進的江蘇監獄工作――訪江蘇省監獄管理局局長于愛榮[J].中國司法,2012,36(12):245-246.
[2] 郝佩韋.對我國監獄管理模式的一點思考[J].哈爾濱市委黨校學報,2013,66(02):896-897.
中圖分類號:F407.4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22-0337-01
引言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在船舶制造精度方面具有的要求也有所提高,與日、韓等國相比,我國在船舶制造方面存在最明顯的不足在于無法保證對船體分段精度進行控制的準確性。對船體的分段精度進行控制對船舶制造具有重要意義,該項技術不僅可以降低船舶制造的成本,還能夠提高船舶的整體質量。因此,對分段精度控制的相關內容進行研究,對提升我國船舶制造行業的綜合競爭力是非常重要的。
1 船體分段精度控制的標準
在對船體建造的精度標準進行確定時,工作人員應當明確該標準不僅需要對船舶應當具有的設計性能加以滿足,還需要與船體建造過程中所應用的各項工藝相配合,保證精度控制工作的順利進行,對作為船體精度標準的構成部分的分段精度標準而言亦是如此[1]。因此,在確定精度控制標準的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當視情況將標準公差進行劃分,即標準范圍和極限范圍,在對分段精度標準進行確定時,工作人員可以根據不同的類型,將其分為位置、形狀、尺寸以及重點部分等幾個方面,再以此為基礎對精度控制標準加以明確。
2 船體分段精度控制的體系與方法
2.1 分段精度的設計
作為對分段精度進行控制的基礎,分段精度設計涉及到了船體設計的各個階段。負責分段制造和精度管理的人員,可以根據建造現場對精度控制具有的實際需求,對精度設計的要求進行適當調整。在詳細設計的階段,設計人員不僅需要保證設計圖紙能夠與基本設計具有的要求相契合,還需要在最大限度上對船體線形的變化進行減少,這樣可以降低對船體分段精度進行控制的難度,并且提高船體的分段精度。另外,對于由詳細設計逐步轉向生產設計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分段劃分圖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對船體的分段精度控制產生影響。分段劃分過程中,工作人員需要對下文敘述的內容引起重視:其一,想要保證對分段端面結構的長短具有精準控制,應當將“一刀切”的劃分形式作為首選;其二,在分段劃分的過程中,應當盡最大努力將分段重量向車間最大起重量進行靠攏,以此來減少分段的個數,為后期合攏工作提供方便;其三,在分段劃分時,工作人員需要將關注的重點放在對分段整體具有的剛性進行保證方面,減少不必要的焊接工序。
2.2 分段生產的過程
分段生產的過程對分段的精度水平具有直接影響,想要對分段精度進行高效控制,重點就是保證針對制造過程所開展控制工作的系統性和科學性,也就是說,工作人員需要根據建造流程對分段精度的控制目標加以確定,然后再對分段制造的過程進行分析,在最大程度上保證對精度目標的實現[2]。
以過程控制法為切入點,對船體分段精度的形成工程進行大致劃分,共分為以下幾個不同的階段:第一階段,根據船舶具有的要求,對鋼板、能源、焊材以及計量等工具進行準備;第二階段,鋼材預處理、彎曲加工、切割加工等船舶建造環節;第三階段,船體分段并測量數據。總的來說,在對分段精度控制所對應體系進行構建時合理應用過程控制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不同建造環節的控制精度,使其處于標準的范圍之內,保證分段精度與行業標準相符合。
2.3 其他方面的要求
2.3.1 人員
作為在對分段精度進行控制的體系中占據著主導地位的部分,在對體系內部人員需要滿足的條件進行確定時,需要以船舶制造行業和各造船企業具有的實際要求作為主要參考依據。下文就以不同部門人員需要具備的資質為主要內容,將其進行展開敘述。
第一部分是部門管理人員,負責精度管理的人員需要就讀于相關專業并且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對船體分段建造所涉及的流程與要求具有系統了解;能夠結合實際情況對分段精度控制的計劃、目標和措施進行制定;對分段精度控制過程中需要應用的工藝措施以及原理加以掌握;可以獨立完成分段精度控制所遵循管理制度的制訂工作[3]。第二部分是基層檢查人員,復雜基層檢察的人員首先應當是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技師;其次具有高度的責任心以及飽滿的工作熱情;最后是對船體分段建造所涉及的流程以及工藝具有準確了解。第三部分是小組操作人員,這部分人員包括電焊、裝配、起重和加工等多個不同的工種。
2.3.2 設備
對船體進行分段精度控制時,主要依靠的就是各類船舶建造設備,下面就針對分段精度控制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設備展開敘述。
2.3.2.1 彎曲加工
對分段精度控制工作而言,彎曲加工設備通常指的是單臂和框式油壓機,以及型鋼冷彎機。
2.3.2.2 切割
常見的切割設備共有三種,分別是板條切割機、光電切割機以及數控切割機,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為數控切割機,該類切割機的出F在極大程度上提升了分段精度控制的效率。
2.3.2.3 焊接
對于焊接設備而言,在對船體分段的精度進行控制時,應當將自動化和機械化作為挑選焊接設備的標準,這樣做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由于人為原因而導致焊接變形問題的出現幾率。
結論:綜上所述,現階段,各行各業所面對市場的競爭形勢與之前相比都變得更為激烈,對于船舶制造行業而言,想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必然需要降低建造成本、提高建造效率。本文主要針對船體分段建造過程中的精度控制體系與方法展開了討論,希望相關人員可以將本文的研究成果作為參考,對分段精度控制所應用的體系和方法進行更加深入的探索,為我國船舶制造行業的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參考文獻
二、何為司法鑒定主體資格
我國的眾多學者對何為司法鑒定主體資格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有人認為“司法鑒定主體的資格即司法鑒定主體從事鑒定活動所應具備的條件、身份。”還有學者認為“鑒定人資格不僅代表著鑒定人的從事鑒定業務的職業憑證,還應包含各種與鑒定人實際鑒定能力密切相關的信息資料———鑒定人的專業領域、知識與技能水平、從業經歷、獎懲記錄等。”綜合起來看,司法鑒定主體資格應該是指一個自然人從其可以申請成為司法鑒定人起一直到其成為影響訴訟進程的司法鑒定主體的全部過程中所需的全部規則秩序的集合體。在英美等國,鑒定人應當“基于通過專業學習或特殊培訓而獲得的知識和經驗提供證據”,正如《聯邦證據規則》702所規定的,人們可以給予“知識、技能、經驗、培訓”以及教育而獲得作為專家的資格。大陸法系如法國和意大利等國都通過設立鑒定人名冊制建立了鑒定人資格制度。我國司法部于2005年9月30日公布施行《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而《決定》則將司法鑒定人的資格及其管理納入了統一管理的軌道。對司法鑒定人資格條件的主要方面都在《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的第12條和13條以及《決定》的第4條進行了規定。
What does the Indiana University study show? (2011年12月第59題)
Why does Facebook make changes to its rules according to Elliot Schrage? (2012年6月第64題)
從歷年真題的難度來看,細節信息題難度不大,但考生卻特別容易丟分。究其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考生對做題時間的把控能力不強,定位尋找答案的速度太慢,導致做題時太倉促;二是考生即使能把控好做題時間,卻找錯了定位點或找不到定位點,導致做題純粹靠“蒙”。鑒于此,筆者在本文簡要介紹三種高效的定位方法,希望能對考生有所幫助。
定位法解題三部曲
凡解題,皆有基本套路,或曰解題步驟。下面筆者就來為各位考生介紹細節信息題的解題步驟。
第一步:判斷
拿到題后,考生首先要做的就是根據題干內容和題干中出現的關鍵詞對題目進行“定性判斷”,即判斷出題目是否屬于細節信息題。
第二步:定位
細節信息題的解題關鍵在于定位,即根據題干中提供的關鍵信息回原文搜索答案區域,一旦發現文章某處出現了與題干相關的信息,就算完成了定位。根據關鍵詞回原文定位的方法是最基本的定位方法,較常用的定位關鍵詞通常是專有名詞和具體數字。但有時候單憑一兩個關鍵詞還不能成功定位,或者題干中沒有出現明顯的關鍵詞,這個時候就要用其他定位法了,下文中筆者將做詳細講解。
第三步:對比
完成定位后,考生接下來要把定位到的答案區域的相關信息與選項內容逐一作對比,然后確定答案。如果不能直接確定答案,則可以采取排除法,在排除了無關選項或“偷換概念”“顛倒是非”的選項后,正確答案自然就會顯現。
實例剖析
下面筆者結合例題來為考生介紹在考試中較常用的幾種快速定位法以及如何用這些定位法解題。
方法一:關鍵詞直接定位法
所謂關鍵詞直接定位法,是指考生利用題干中提供的專有名詞、數字信息等典型的關鍵詞回原文直接定位答案區域。
例1:Since money is known to be one of the things most likely to bring a relationship to its knees, we should be grateful. For many families the recession means more than not booking a holiday. A YouGov poll of 2,000 people found 22% said they were arguing more with their partners because of concerns about money. What’s less clear is whether divorce and separation rates rise in a recession—financial pressures mean couples argue more but make splitting up less affordable. A recent research shows arguments about money were especially damaging to couples. Disputes were characterized by intense verbal (言語上的) aggression, tended to be repeated and not resolved, and made men, more than women, extremely angry. (2011年12月四級傳統閱讀理解真題第二篇第二段)
64. The YouGov poll of 2,000 people indicates that in a recession _________________.
A) conflicts between couples tend to rise
B) it is more expensive for couples to split up
C) couples show more concern for each other
D) divorce and separation rates increase
解析:
第一步:判斷。題干的意思顯然是在問具體的調查結果,題干中出現了專有名詞YouGov和數字2,000,本題屬于對細節內容的考查。
第二步:定位。根據題干中的YouGov和數字2,000這兩個提示性極強的關鍵詞,考生可以將答案信息定位至全文第二段第三句話。
第三步:對比。我們來具體分析第二段第三句話:“A YouGov poll of 2,000 people found 22% said they were arguing more with their partners because of concerns about money.”這句話的意思是說YouGov調查發現因為錢的關系,伴侶之間的爭吵會更多。在四個選項中與之相符的選項是A,所以選項A為正確答案。
方法二:多重關鍵詞定位法
所謂多重關鍵詞定位法,是指考生根據題干中的多個詞或短語回原文定位答案區域,如果其中一個詞定位不準確,還可以用另一個詞確定答案區域。
例2:Global warming is causing more than 300,000 deaths and about $125 billion in economic losses each year, according to a report by the Global Humanitarian Forum, an organization led by Kofi Annan, the former United Nations Secretary-General.
The report, to be released Friday, analyzed data and existing studies of health, disaster, population and economic trends. It found that human-influenced climate change was raising the global death rates from illnesses including malnutrition (營養不良) and heat-related health problems. (2011年6月四級傳統閱讀理解真題第二篇第一、二段)
62. What is the finding of the Global Humanitarian Forum?
A) Global temperatures affect the rat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B) Rates of death from illnesses have risen due to global warming.
C) Malnutrition has caused serious health problems in poor countries.
D) Economic trends have to do with population and natural disasters.
解析:
第一步:判斷。該題題干的意思是“全球人道主義論壇有什么發現?”,并且題干中出現了專有名詞Global Humanitarian Forum,由這兩點考生可以判斷出這道題屬于細節信息題。
第二步:定位。本題題干中出現了專有名詞Global Humanitarian Forum,考生似乎可以據此將答題區域定位至文章第一段。但大致瀏覽全文后考生會發現,文章中多處出現了Forum一詞,指的都是Global Humanitarian Forum。所以,答案可能并不在第一段。這也說明有時只選擇一個詞或短語作為關鍵詞來定位答案區域可能會出現問題。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考生在利用題干關鍵詞定位答案區域時,要學會一次性鎖定多個關鍵詞同步定位。就本題而言,考生還可以使用另一個關鍵詞finding來定位。如果用該詞定位的話,考生會發現文中與之對應的詞是found,從而據此將答案區域定位至文章第二段第二句話。
第三步:對比。考生接下來具體分析第二段第二句話:“It found that human-influenced climate change was raising the global death rates from illnesses including malnutrition (營養不良) and heat-related health problems.”這句話大意是說,報告發現由人類活動造成的氣候變化增加了全球各種疾病引發的死亡率。對比四個選項,與之相符的只有選項B,所以本題正確答案是選項B。
方法三:“三明治”定位法
所謂“三明治”定位法,是指當利用題干關鍵詞在原文中不易確定答案區域時,或者題干中沒有明顯的關鍵詞時,考生可以不用關鍵詞定位,而是先確定該題的前一道題和后一道題在原文中的答案區域。確定之后,根據四級閱讀理解“依次而下”的出題原則,這兩道題的答案區域中間所“夾”的部分就是該題的答案區域。也就是說,假設原文共有A、B、C三段,如果目標題目的前一道題的答案區域在A段,后一道題的答案區域在C段,那么該題的答案區域就在中間的B段。
例3:People are being lured (引誘) onto Facebook with the promise of a fun, free service, without realizing they’re paying for it by giving up loads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Facebook then attempts to make money by selling their data to advertisers that want to send targeted messages.
Most Facebook users don’t realize this is happening. Even if they know what the company is up to, they still have no idea what they’re paying for Facebook, because people don’t really know what their personal data is worth.
The biggest problem, however, is that the company keeps changing the rules. Early on, you keep everything private. That was the great thing about Facebook—you could create your own little private network. Last year, the company changed its privacy rules so that many things—your city, your photo, your friends’ names—were set, by default (默認), to be shared with everyone on the Internet.
According to Facebook’s vice-president Elliot Schrage, the company is simply making changes to improve its service, and if people don’t share information they have a “less satisfying experience.” (2012年6月四級傳統閱讀理解真題第二篇第一至四段)
63. What does the author say about most Facebook users?
A) They are reluctant to give up their personal information.
B) They don’t know their personal data enriches Facebook.
C) They don’t identify themselves when using the website.
D) They care very little about their personal information.
解析:
二、影響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的法律問題
(一)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地位不明確
雖然在《指導意見》中明確說明,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和《貸款通則》第二十一條比較可以看出,小貸公司的主要業務是提供貸款,但是《公司法》中并沒有對涉及貸款類業務的規定,而且小貸公司不是銀行,《商業銀行法》又無法約束,導致即使有《指導意見》來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身份,但是依舊讓其處在一個尷尬地位。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地位不明,也引出了另外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即監管主體和內容不明確,很難發揮出監管作用。其一,多個監管部門的存在實際上削弱了監管的力度,使得風險承擔不能落到實處。其二,人民銀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檢測,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征信系統。但是,從銀監會成立之后,金融業的監管職責主要是銀監會,而不是人民銀行,人民銀行是中央銀行,其職能是宏觀調控和貨幣政策的制定,在已經有銀監會的情況下,人民銀行也不宜介入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中來,加之小額貸款公司的尷尬地位,也導致監管混亂。其三,經營審批權、監管權、風險處置權分離,使得各個部門責任不明,容易出現誰都要管或者誰都不管的現象,不利于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
(二)發起人承諾制度的問題發起人
承諾制度對于《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有出入,《公司法》中沒有明確提出存在發起人承諾這一概念,只有公司章程這一概念。如果說在公司財產無法清償到期債務,需要股東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財產清償公司債務的話,顯然違背了《公司法》規定,不符合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性質;如果說是當公司發起人存在損害小額貸款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時需要承擔的風險的話,其他股東或者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揭開公司面紗,讓存在損害事實的股東直接對債權人負責,保護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股東的有限責任正是公司最具魅力的發明,其可以保證股東不會因為公司虧損而傾家蕩產,也能為分身乏術卻欲坐享其成的投資者消除后顧之憂。而《指導意見》中也并未明確發起人具體承擔的風險指的是什么以及在什么情況下需要承擔風險,同樣在地方的規定中也并沒明確出現。
(三)關于經營資金的問題
由于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不允許吸收外來資本、只貸不存的原則,所以小額貸款公司對外貸款所使用的金額也只有公司設立時所儲備的資本。很多小額貸款公司為了保證資金的正常運轉,公司對申請貸款的當事人一般會進行嚴格審查,當無法償還貸款時,及時的行使抵押權、質押權或者拍賣擔保物來保護自己的利益,減少受到的損失。但是即便如此,很多的小額貸款公司面對小額、大量的貸款申請,仍然容易造成資本短缺,資金流轉受阻的情況發生。其一,小額貸款公司這非金融機構的身份導致其不能享受金融機構間同行業的拆借和再貸款業務。因此,出資人投入的越多,小額貸款公司的實力和抗風險能力就越強。其二,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皆為貨幣資本,一旦資金流短缺,也無不動產向銀行抵押進行貸款。這樣看來,要想小額貸款公司長遠的發展下去,公司設立時注冊資本不一定要充分考察當地的經濟情況,保證資本充足。
三、完善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建議
(一)制訂與小額貸款相適應的法律法規
隨著新《公司法》的施行,《指導意見》必將不會滿足將來小額貸款發展的需求。明確制定了相應的法律之后,可以徹底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特點、設立變更和取消、組織形式,風險處理,債權訴訟、破產管理等一系列的法律問題。這樣就不會造成多種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效力沖突問題,讓小額貸款公司有專門的法律規制。另外,當遇到高位階的法律法規時,《指導意見》就無法有效的發揮作用,而且《指導意見》沒有相應的針對相應違法問題作出處理,不能有效地約束小額貸款公司。很多的小額貸款基本上處于試點狀態,對于新興的業務,經驗不算豐富,會有一些疏漏,加上新《公司法》施行在即,在沒有專門規制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法規出臺前,修改《指導意見》是非常必要的。第一,在《指導意見》中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性質,由各個省的政府金融辦進行統一管理,各市政府金融辦配合工作展開,有效緩解各部門交叉管理的摩擦,規定小額貸款機構的準入、運營、退出等條款。第二,取消發起人承諾制度。以小額貸款公司自有財產對外承擔責任,保護發起人利益,減少因需要他們承擔風險帶來的不安。這樣做有利于為新法的制訂創造條件,使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目標更加明確。
(二)適當增加銀行在融資過程中的比例
為了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我們可以擴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打破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的這一規定。2011 年,浙江省在《深入推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率先做出改變,《意見》規定,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小額貸款公司開展資金批發與零售業務的合作。對堅持服務三農和中小企業的小額貸款公司,其融資比例可以放寬到凈資本的100%。增加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金融入,可以緩解資金短缺的問題,充實了公司資本,使貸款業務在數量、金額上都可以得到提高和改善。
(三)暫不實行從只貸不存到貸存兼營的過渡
我國反壟斷法責任體系的缺陷
反壟斷法民事責任制度的缺陷。民事責任,指違反私法之義務,侵害或損害他人權利或法益,因致必須承擔私法關系之不利益之謂。①我國反壟斷法對違法者的民事責任規定主要體現在第五十條: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從此條規定可以看出,我國反壟斷的民事責任規定過于籠統,操作性很差,急需國家出臺反壟斷法的實施細則。
反壟斷法有關刑事責任制度的不足。我國《反壟斷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對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法實施的審查和調查,拒絕提供有關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四條規定:“反壟斷法執法機構工作人員、、或者泄露執法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首先,從上述法條規定可以看出,我國反壟斷法對責任主體的追責極其寬松,反壟斷執法機構有構成犯罪的,才追究刑事責任,對經營者違反反壟斷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卻沒有規定,責任主體過于狹窄。同時,對反壟斷執法機構的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對他人造成傷害的構成犯罪的,也沒有規定,無疑是法律極大的漏洞。其次,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只要經營者實施了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就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盡管本條規定了壟斷行為應該允許追究刑事責任,但在犯罪構成要件上的規定沒有明確,有關犯罪主體、客體、行為等要件的規定不明確也直接導致了實踐中操作的困難:一方面會造成過度威懾,一方面又會帶來威懾不足的現象,造成反壟斷刑事責任的虛置。②再次,由于我國刑法分則中沒有對違反反壟斷法的刑罰加以規定,而且,我國反壟斷法也沒有把“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一原則寫入法條,造成現實案件只有串通投標才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反壟斷法行政責任制度的缺陷。根據其是否有行政權利的干預,壟斷行為可以劃分為經濟性壟斷與行政性壟斷。我國《反壟斷法》對這兩個責任都做了規定,但在實踐過程中,仍然存在許多缺陷。首先,我國現行《反壟斷法》對經營者尚未達成壟斷協議的、行業協會組織同一行業的經營者達成協議的、經營者非法集中的,罰款的上限都是50萬元,罰款責任太低。其次,我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實施集中的,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實施集中、限制處分股份或者資產、限期轉讓營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規定又太過原則性和單一性,不利于實踐中的操作。再次,我國對反壟斷法執法機構工作人員違反《反壟斷法》,沒有相應的行政處分,難以造成威懾,也起不到規制壟斷的效果。
國外發達國家反壟斷法責任體系的構建
國外發達國家規制壟斷行為的民事責任的規定。美國《謝爾曼法》第七條規定,任何因違反反托拉斯法所禁止的事項而遭受財產或營業損害的人,可以在被告居住的、被發現的或有機構的區向美國區法院提訟,不論損害大小。一律給予其損害額的三倍賠償及訴訟費和合理的律師費。日本《禁止壟斷法》在其第七章“損害賠償”中對違法行為的民事賠償責任作出了專章規定。
國外發達國家規制有關制裁壟斷行為在刑事責任方面的制度。反壟斷的刑事化模式始于美國,最早可以追溯到1890年的《謝爾曼法》,在該法出臺之時,其第一條和第二條中就規定,任何壟斷行為如果違背本法規定,就構成輕罪,可以處最高5000美元的罰金,1年以下的監禁,或二者并處。美國反托拉斯制度自確立起,任何自然人和法人的刑事責任隨之形成,并成為該制度的一部分。依照2004年的《反托拉斯刑罰提高及改革法》,該法對于公司違法者的罰金大幅度的漲到1億美元,自然人的刑事罰金也相應地漲到100萬美元,其中關于最高監禁期從過去的3年增加到現在的10年。此外,美國半數以上的州基本上都有反托拉斯刑事立法制度。可以說,美國有關壟斷刑事制度中,刑事訴訟是美國司法部制定的重要制度。日本和韓國等國家都引進了刑事責任這一制度,而且連歐洲沒有刑事責任制度的一些國家也認為應該增加刑事制裁。
公司資本制度作為整個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石范疇和核心內容,它貫穿于公司設立、運營和終止的整個過程。從全球范圍來審視公司資本制度的產生和發展歷程,我們發現公司資本制度的立法理念與具體資本制之間有著內在的邏輯關聯性。一方面公司資本制度的立法理念趨導和決定著具體資本制的創設與生成;另一方面,具體資本制的演進軌跡不僅映射著公司資本制度法律規范寬嚴程度的不同,而且還關涉著公司資本制度立法理念和設計功能的深刻變革。
一、我國公司資本制度的立法理念分析
任何一種法律制度都有其特定的價值取向,背后也都滲透著立法者的價值理念和目標追求。公司資本制度作為我國整個公司法律制度的核心范疇,也有其自身的立法基本理念,也都是基于一定的立法基本理念而展開安排設計的。
(一)公平
公平、正義是人類和法律自誕生以來所孜孜追求的理念和目標。公司法自身以“法”作為后綴,其旨在通過法律系統的良性規制來平衡與協調公司內部之間、公司與外部之間的利益沖突,并為權利受損一方提供相應的司法救濟途徑。公平原則不僅是我國民商法的立法宗旨、執法理念和行為人的守法指針,也是民商法活的靈魂。而公司法作為我國整個民商法的一個主要分支,理應體現公平這一“法”本身應有的基本價值理念。
(二)安全
維護交易安全是整個民商法體系中的一個極為重要的基本原則,也是法律重要的價值功能。正如霍布斯所言,人的安全是至高無上的法律。保障交易安全就是要減少和消除商事交易活動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交易行為的法律效用和法律后果的可預見性。公司資本作為公司的責任財產是公司債權人的最好擔保,公司的信用基礎與公司債權人的擔保皆系于公司資本。所以,避免公司資本的隨意增減變化以及確定和維持公司一定的資本數額是保障公司履行其基本的債務清償能力和保護公司、股東及其債權人利益的有效途徑。這樣一來,“安全”就成了我國公司資本制度的一個重要立法理念。
(三)自由
自由是商法天生的價值取向,也是市場經濟的本質之一。就法律意義上而言,自由就是可以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或者說是可以做法律所不禁止的事情的權利。自由與權利屬于同質的東西,自由是權利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公司的契約本質在當下社會經濟領域中已經得到充分的彰顯,公司法也應更多的體現契約的內涵和權利本位的理念。公司法應當充分尊重股東的自由意志,賦予其更多的授權性規范,使公司及其股東享有更大的意思自治空間。
(四)效率
自從法律經濟學誕生以來,效率觀念幾乎成為了與公平、正義并駕齊驅的法律價值目標,這也就要求商法確認交易便捷原則(注重效率),要求商法的各項具體規則反映商事活動不同于一般民事活動的特征。在現代的商事交易活動中,重在簡便,貴在迅速。效率是衡量一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發展程度的重要因素。而作為現代公司法律制度重要組成部分的公司資本制度,不僅擔負著維護社會公平和交易安全的重任,而且也應在最大限度地利用社會資源獲取最大效益方面體現其重大的立法理念。
(五)兼顧社會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
保護公司、股東、債權人等社會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是我國公司資本制度重要的立法理念。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社會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兩者以各自不同的行為激勵機制促使著公司之間以及公司與其外部之間的交易與合作。但在這一交易與合作的過程當中,社會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之間時常發生分裂、矛盾與沖突。面對這一現實問題,在我國公司資本制度立法理念的設計與安排上,首先應兼顧社會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建立健全中小股東的利益保護體系,多方位、多角度地為社會提供權利救濟渠道,促使社會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相關矛盾沖突的順利解決。其次,在公司資本制度的立法理念上不僅要對社會個體利益進行正當合理地規范,也應對公共利益進行嚴格的規制,防止其肆意侵犯社會個體利益,從而保障公司、股東、債權人等社會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最大程度的實現。
二、我國公司三大資本制的價值分析
“三大資本制”是法定資本制、授權資本制和折衷資本制的合稱,它蘊含著各自不同的立法理念和價值訴求,對公司、股東、債權人等社會主體的行為選擇和各自的利益保障力有著不同的影響模式。
(一)法定資本制——偏好“公平”與“安全”的選擇
法定資本制又稱資本確定制,它是指公司在設立時,必須在章程中對公司的資本總額作出明確規定,并一次性發行、全部認足或募足,否則公司不得成立。法定資本制對公司的運作經營、社會的經濟發展和交易合作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價值功能:(1)法定資本制有利于公司資本的穩定性、確定性和真實性,在商事交易活動中使交易相對方獲取利益保障的信任力。特別是在經濟轉軌階段社會經濟秩序較為不穩定和市場調整機制較為不完善的狀態下,法定資本制能夠促使整個商事交易活動有序進行,提高市場交易的安全性。(2)法定資本制框架下的特殊信任和合作關系能夠有效降低公司運作實施中的欺詐行為所帶來的交易成本和道德風險,保障社會經濟交往合作的順利進行,避免了機會主義的欺詐和背叛行為。(3)法定資本制為“社會本位”理念的擴散和溢出提供了有效的輸出渠道,是反映社會整體利益和公共利益價值取向的主要平臺。
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融資渠道的多樣化,法定資本制的弊端也日益得到暴露,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法定資本制雖然在社會經濟秩序不穩定的交易環境中作為一種債權人利益的保障機制,但它卻并不是一個良好的資本制度模式,它往往給公司的自由發展空間和社會的經濟發展帶來高成本、低效率等各種損失。(2)法定資本制通過嚴格的管制程序維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和整個社會交易秩序的安全,長期以來由于利益的驅使必會形成一種反饋機制使公司債權人的利益保護系統和整個社會的集體利益保護系統不斷自我強化,即便存在具有更高經濟效率的新型資本制度模式,公司債權人和整個社會成員的既得利益群體也會阻止向新型資本制度模式的轉變。(3)法定資本制將強制性義務規則分配給公司及其股東以及增資、減資必須履行繁雜程序,從而加大了公司及其股東的負擔。
(二)授權資本制——偏好“效率”與“自由”的選擇
授權資本制是指公司設立時盡管要求在章程中載明公司資本總額,但不必發行全部資本,只要認足或繳足資本總額的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對于其余部分,授權董事會在認為必要時,一次或分次發行或募集。授權資本制的價值功能主要體現在:(1)授權資本制符合現代公司的經濟發展理念,沒有繁雜程序的規制以及公司設立成本較低,有利于刺激社會公眾的投資熱情,促使股東投資尋求其利益最大化。(2)授權資本制不僅擴大了公司的自由發展空間,也增強了公司的自由商業判斷能力。董事會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發行資本,既適應了公司經營活動的需要,又避免了大量資金在公司中的凍結和閑置,能充分發揮財產的效益。(3)授權資本制秉承“個人本位”或“權利本位”理念,是尋求公司效率化運營和切實保障債權人利益的主要途徑。
然而,授權資本制也有其缺陷和局限性:(1)授權資本制由于對公司資本的發行數額、期限等缺乏程序上的有效規制,常常導致公司資本不實和商業交易關系的扭曲發展,滋生欺詐性的商業行為,給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帶來風險性沖擊,以致危及整個商事交易活動的安全性。(2)授權資本制模式彰顯“自由”,過于偏重和追求“效率”和公司及其股東利益的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與“公平”和“安全”立法理念發生了疏離。(3)授權資本制有其特定的社會生存土壤,適用于發達的信用經濟社會,對誠實信用欠發達的社會有著一定程度上的危害和沖擊,也可能削弱公司資本的擔保功能。
(三)折衷資本制——公平、安全、自由與效率的兼顧
折衷資本制是法定資本制與授權資本制的有機結合,是在法定資本制和授權資本制的基礎上演變而成的一種新的資本制模式。折衷資本制框架下的公司資本是法定資本制與授權資本制的精華結合:(1)折衷資本制既保障了公司設立時資本的確定,也適當放開了公司增資、減資等程序上的嚴格管制,有一定的靈活性和自由空間。(2)折衷資本制整合和平衡了公平、安全、自由與效率之間的矛盾沖突,兼顧了公司、股東、債權人等社會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但是,一種制度模式必須有與其相適應的社會生存環境,折衷資本制畢竟有一部分屬于“舶來品”,這一部分的生存與發展還須依賴于本土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和法治等諸多因素的支持和配合,否則折衷資本制模式的推行也必將會在一個特定的具有濃厚本土特色文化的場域中受到阻礙甚至失去其應有的價值功能。
一、 現有會計法律體系形成過程的歷史回顧及格局分析
以《企業會計制度》的頒布實施為標志,我國會計法規建設目前基本已形成了以《會計法》為中心、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為基礎的相對比較完整的法規體系。縱向分析,我國的企業會計法規體系包括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會計法律,主要是指會計法。第二個層次是會計行政法規。第三個層次是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由《會計法》授權、財政部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規范。橫向分析來看,企業會計法規體系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會計核算方面的法規;二是會計監督方面的法規;三是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方面的法規;四是會計工作管理方面的法規。
二、現有企業會計法律體系運行過程中所面臨的問題
(一)行業會計制度的具體行為規范不適應企業改革的要求
目前各企業所執行的具體會計規范是在《企業會計準則》指導下的行業會計制度,這套規范體系存在著諸多不合理之處:(1)不能適應企業經營多元化發展的要求。隨著市場機制的日益完善和風險機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經營將成為企業經營的必然趨勢和戰略選擇。多元化經營必然使企業涉足于各不同行業、不同性質的經營業務,而執行現行會計規范要求企業對不同行業、不同性質的經營業務分別設置賬戶,并采用不同的會計程序與方法進行會計處理,這不僅增加了多元化經營企業會計核算的工作量,影響核算效率和質量,而且難以保持口徑一致,反映綜合的財務會計信息。(2)不利于會計信息的行業比較和分析。執行行業會計制度,使得不同行業、不同企業會計處理所依據的原則、程序、方法各不相同,這就必然導致會計信息在行業、企業之間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資主體對潛在投資對象的比較、分析和選擇,最終不利于資金的合理流向和資源的優化配置。(3)不便于投資主體對企業實施有效的財務監督。企業各投資主體對企業實施財務監督的主要依據是財務會計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資主體出于增加投資收益、回避投資風險的考慮,會不斷的改變投資對象,使資金經常性地從一個行業轉向另一個行業,或同時分布于若干不同行業;另一方面不同行業又執行不同的財務會計制度,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主體要實施財務監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業的會計處理原則、程序和方法,這無疑加大了財務監督的難度,影響財務監督效率。
(二)現行會計制度在構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統性
完整性和系統性是現代會計制度應具備的基本特征。所謂“完整性”是指會計制度應包括和覆蓋全部會計實務,使每一會計行為,每一會計事項都有相應的制度予以規范。所謂“系統性”是指現代會計制度應是在會計目標統一約束下,由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層次的會計制度構成的有機體系。然而,我國現行的會計制度基本上是圍繞企業常規會計事項由國家統一制定,在構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統性,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1)一些現代會計分支尚未納入會計規范體系; (2)許多企業缺乏健全、完善的內部核算制度。然而,目前許多企業只執行統一層次的會計規范,而無完善的內部核算制度與辦法,這一方面損害了會計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統性,另一方面則往往導致企業成本不實、賬目不清、數據不真。
(三)會計制度改革的國際化進程緩慢
《企業會計準則》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會計在國際化進程中邁出了關鍵的一步,但其進展不盡如人意。現行會計規范在許多方面與國際會計準則尚未協調,甚至差異較大,例如有關固定資產折舊、存貨計價等會計方法,國際會計準則規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業可以自行選擇;而在我國的會計準則和制度中,有關這些方法的選擇作了較嚴格的限制。因此,一些在國外被廣泛使用的會計程序和方法,如加速折舊法、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等在我國尚未獲得用武之地,或在應用的范圍上受到嚴格限制。再如,國際會計準則對企業集團分部業績報告的編制、通貨膨脹條件下的財務報告等均制定了相應的會計準則;而我國尚缺乏這方面的準則規范。由于這些差異的存在,一方面要求我國的會計信息缺乏國際可比性,不能充分發揮其“國際性商業語言”的功能,這正如我國的涉外企業需要按照我國會計準則與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會計準則編制兩套口徑不同的會計報表,并分別由不同國別的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這充分表明,由于會計規范的差異,一方面使我國涉外企業的會計工作量增大,會計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這些企業的國際性競爭;另一方面有礙于我國市場經濟的國際化發展和企業經營的國際化拓展。
(四)現行會計規范的協調性差
在我國,自《企業會計準則》出臺后,分行業、分所有制頒布了一系列會計制度,對相關事項的核算與報告作了許多規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對公司制企業的財務會計作了一系列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第三章對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的編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規定。這些規定從基本面看,與會計制度的規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諸多不協調的方面。由于相關法律規定不一致,導致企業會計人員在實務操作中無所適從,比如一個從事產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應執行《工業企業會計制度》還是按《公司法》規定處理,是無從明確的,結果可能導致同一類型企業按照不同的規定進行處理,損害會計信息性。
(五)會計制度的嚴肅性受到損害
會計制度作為指導各企業進行會計處理的規范,具有強制性和嚴肅性,也即各企業會計人員均應自覺地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和報告。但在現實中,一方面,由于監督措施不力,導致一些企業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會計處理上“各盡所需”。主要表現在一些企業的會計人員置會計制度規定不顧,完全按廠長、經理的意圖進行會計處理,導致核算不實、數據不真,或設置“兩套賬”以應付財政、稅務等機關的審查。更為甚者,一些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時,為了不得罪客戶,不顧執業規范而按客戶意圖進行審計,提供虛 假審計報告。另一方面,由于執法不嚴,縱容了違規違紀行為。比如一些企業雖然在審計或財務檢查中查出了不少問題,但在處理上大多是“限期糾正”“下不為例”,對負責人從輕處理或不予處理,這就縱容了會計上的違規違紀行為,致使一些企業違規行為屢查屢犯,屢禁不止。
三、深化我國會計制度改革的思路
(一)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構建企業會計制度
改革會計制度是建立和發展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市場經濟的發展是一個從不完善到完善、從不規范到規范的動態過程。因此,從理論上說,會計制度應隨市場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地進行改革和完善,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各不同階段企業經營的特點。但事實上,會計制度變革與市場經濟發展具有不同的特征。首先,市場經濟發展作為客觀環境的變化,具有其內在的規律性,而會計制度變革是從屬于市場經濟的一種行政行為,缺乏內在必然性的因素;其次,市場經濟發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具有動態性和連續性,會計制度變革則是依據一定時期市場經濟運行的相對穩定特征,對原制度進行修正和革新,其變化具有間歇性和相對穩定性。以上兩個方面表明,會計制度的改革不僅要考慮當前的市場環境,而且要能體現市場經濟發展的未來趨勢及其規范化的要求(即具有前瞻性),以便能指導和規范不斷出現的新業務、新事項的會計處理。
(二)加快我國會計規范的國際化進程
會計規范作為一種上層建筑,必須要隨客觀經濟環境的變化而不斷地修正和完善。由于基本經濟制度的差異,我國的宏觀經濟環境有別于西方國家,但就發展市場、規范市場體系這一點而言,各國的目標是一致的。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及健全、完善的市場體系的日益形成,我國市場必然要融于世界市場體系,加入國際性的商業交易網絡,適應這種市場體系國際化的要求,作為“國際性商業語言”的會計必然要走向世界,融于統一的國際會計體系之中。針對我國會計國際化的現狀,加快會計國際化的進程是深化我國會計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會計國際化所包含的內容很多,但其核心在于會計規范的國際化。
(三)廣泛推行和實施《企業會計制度》,應以企業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具備完善、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為前提
如果對這一問題認識不足,必將引起新情況下的會計信息失真,如濫用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規定來蓄意調節利潤,從而造成不同會計期間的損益大起大落的可能性,既是具有代表性的、潛在危機的表現所在。我國市場經濟改革的實踐證明,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一種有效組織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公司制的核心。而國有企業的公司制改革,最重要的是要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形成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公司治理的本質是解決由所有權和控制權相分離而產生的問題,因此,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核心是處理好作為委托人的董事會和作為人的經理之間的關系,包括董事會如何有效地激勵和監督約束經理人員。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則必然難以依法進行會計核算。
(四)適應網絡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出臺相應的會計法律法規時應注重其內容的前瞻性
信息化技術在財務會計領域中的發展與運用,尤其是網絡財務或電子商務會計的出現,必將對現行的一系列會計法規的建設與完善產生深遠的影響,致使相應的法律法規需及時出臺。現行的會計法律法規在修訂過程中也要認識到這一問題,并增加其內容的前瞻性。當世界經濟從工業經濟時代向網絡數字經濟時代邁進的時候,一方面,能迅速適應配套需要的敏捷制造方式,即以“零庫存”為特征的適時生產與管理系統―――虛擬企業的出現成為可能;另一方面,分散于各地的不同市場將聯成一個整體,在一個超越了時間限制的、全天候的交易循環體內,企業可以通過網絡及時獲取各種商品與服務的市場公允價格信息。在信息傳播速度有了新的衡量標準后,這一切都使得會計以市價為基礎的計量屬性的推廣和應用成為可能,進而為提高會計信息同決策的相關性和有用性提供了條件,使得現行成本的計量方法和屬性受到了挑戰。
(五)重視會計人員業務素質的提高及職業道德的加強是確保會計法律體系有效運行的前提條件
反映與計量經濟活動的會計工作是為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服務的,經濟能否發展、經濟增長的預期能否實現,會計法律體系的健全與否只是一個方面。而確保法律體系的有效運行,并真正地發揮出自身的效能,需有兩個條件:一是會計人員的自身業務素質;二是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加強會計監督,一方面是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以在運行機制上確保結果不偏離基本的道德水準;另一方面是加強外部監督,即建立健全注冊會計師的相關法規,加強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建設,在明確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上下功夫。
(六)進一步明確會計核算制度與會計準則、稅法與財務制度的相互關系
1.會計核算制度與會計準則的關系。適應我國的國情和對外開放的要求,會計準則和會計核算且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不可相互代替。在這種情況下,需要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會計核算制度應與會計準則的規定,應保持一致性,即對同樣的經濟業務所允許采用的會計政策應保持一致,不能出現“兩張皮”現象。二是在新的會計核算制度中應繼續保持原有的結合會計科目的使用和會計報表的編制闡述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和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的做法,而不是將會計核算制度變成簡單的會計科目匯總會計報表及其使用說明。
2.會計核算制度與稅法的關系。會計核算制度為稅法的實施提供了基礎性的會計資料,是納稅的主要依據。制定會計核算制度時,在不違背會計核算一般原則的前提下,應盡量與稅法保持一致,減少調整事項,以便于企業納稅。但由于會計核算制度與稅法的目的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必將會導致會計核算制度與稅法不一致的情況,這也是國際慣例。
3.會計核算制度與財務制度的關系。財務制度是政府為強化對企業的財務管理而制定的,與企業所在的國家的所有制相關。隨著我國企業公司化改造粒度的加大政府對企業的管理方式也由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相應的國家財務制度內容。也將作較大的調整,現行的財務制度中所包括的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內容,將由會計核算制度來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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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少年司法制度概述
所謂少年司法制度,就是對規定少年不良行為和保護處分及對少年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檢控、審理、處罰、矯治、教育的原則,以及程序,大法等的總稱。具體到我國包括社會、家庭、學校依據法律規定,實行綜合治理,配合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關少年犯罪案件,教育與保護未成健康成長的制度。
二、我國少年司法制度的不足
(1)在規則系統方面,表現為獨立的、完善的少年司法法律體系的缺失。立法落后于司法實踐需要。縱覽現有的立法,雖然對少年司法制度有所規范,但無論是數量還是內容都與社會現實的需要不相適應。(2)在組織體系方面,表現為未成年人司法專門機構的不健全。我國目前沒有專門性的少年警察機構、少年檢察機構、少年審判機構、少年矯正機構、少年律師機構等。由于系統功能的整體性,少年司法機構的不健全使得少年司法制度的整體優勢無法發揮,不能很好地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等對少年犯罪人進行特別保護的刑事政策。(3)在概念系統上,表現為對少年司法制度獨立價值認識不足。時至今日,在許多人觀念中,對未成年人的刑罰觀不是站在社會發展之于未成年人特殊保護價值取向上看待,而是以成年人之于未成年人弱勢群體的天然同情、憐憫的感性認識來看待未成年犯罪人的處遇,把制度上的要求視為司法者情感上的恩賜,雖然一般而言并無不可,但因社會治安不好開展嚴打時,此種價值觀往往會導致對未成年人待遇的忽視。
三、完善我國少年司法制度的建議
(1)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鋪的原則。《預防法》第44條和《保護法》第38條均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懲罰、挽救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鋪的原則,有針對性地完成監管教育和適度勞動,以用造的方法對其進行矯治,使其脫胎換骨”重新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當然,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這是問題的主要方面。但是,懲罰為輔并不意味著不要懲罰,對那些罪行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屢教不改的也應輔以懲罰,才能使他們受到的震動,改惡從善,重新做人。(2)完善我國少年司法制度的規則體系。首先,構建獨立于成年人的少年法律體系。我國現有不少學者業已提出了建立我國少年法律體系的見解。有的學者主張制定一部綜合性的少年法典;有的學者主張為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配套,可以分別制定《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程序法》和《未成年人犯罪處罰法》,構建一個有中國特色的少年法律體系。上述觀點表明我國學者關于應該完善少年立法已取得了共識,存在分歧的只是采用何種法律表現形式。筆者以為第一種主張是妥當的,第三種主張存在的缺陷和我國目前少年法律體系存在的缺陷未有二致,故不足取。在具體制定我國綜合性的少年法典時,可借鑒德國少年法院法的立法模式。其次,完善少年法律對少年權益的保護規定。在刑事實體方面,應明確規定少年司法工作的基本原則、宗旨與目的,強調保護處分為主,刑事處罰為輔,奉行優先保護少年原則;根據未成年人自身特點,明確規定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管制、拘役刑罰及過于嚴厲的死刑(包括死刑緩期執行)、無期徒刑對未成年人不適用。最后,擴大少年法庭對少年案件的受理范圍。少年司法制度的管轄范圍是寬泛的,不僅包括違法犯罪少年,而且包括“需要監督的少年”和“需要照管保護的少年”,我國有必要借鑒發達國家在少年司法制度建設方面所積累的成功經驗,將少年嚴重不良行為和違法行為納入到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圍之中,加強對少年人教育、感化、挽救,避免行政機關處理過程中的隨意性。(3)完善我國少年司法制度的組織體系。少年審判機構是少年司法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國最早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建立也是從法院系統開始的。可以說,法院系統的建設是少年司法制度的重中之重,其創設的意義是為我國少年司法制度的發展與完善提供契機和動力。對于少年法院的創設也是近年少年司法制度建設討論的熱點,理論和實務界對在我國建立少年法院問題的探討,無疑將大大推動我國少年司法制度建設的進程。筆者認為,少年司法制度要從成人司法制度中獨立出來,建立少年法院正是少年司法制度獨立性的進一步展開。
參 考 文 獻
[1]姚建龍.少年司法制度概念論[J].當代青年研究.2002(5)
1、現行司法制度的弊端隨著法治的逐步推進和政治民主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杜會組織的權利意識、法治意識逐步增強,我國司法制度中與社會經濟墓礎不相適應的一面日益突顯出來。有人將現行司法制度的弊端歸納為四個方面:一是司法的隨意性和不可預見性;二是司法地方保護主義盛行;三是司法官員腐敗現象嚴重;四是司法機關權威不足、效率低下。¹因此,推進司法改革,消除司法弊端,增強司法職能,實現司法公正,已經成為我國法治建設的關鍵之舉。
2、行政司法制度存在的異端在司法制度改革的呼吁中,行政司法制度改革的呼聲較高,主要原因是司法地方保護主義的盛行,使司法的公正性和權威性受到嚴重挑戰。根據目前的司法制度,司法機關依行政區域設置,司法機關在組織人事、經費開支等涉及司法活動命脈的人、財、物方面受制于同級政府,造成了司法機關對地方政府的高度依賴,地方利益在客觀上成為當地司法機關利益的一部分,一些地方的司法機關及其司法人員成了地方利益的忠實代表。而地方行政機關在展行職能過程中需要司法權的「保駕護航,司法機關往往被要求協助當地行政機構完成難以單獨完成的任務。因此,司法與行政結成的利益共同體,使統一的司法體制幾乎成了司法的地方自治,嚴重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公正與權威。
3、司法制度改革的思路司法制度應該任何改革?有人提出:司法制度改革的思路有兩種:一是以不改變現有法律制度為前提,對司法制度實行技術性改進的‘功能化”改革思路;二是以與司法相關的社會政治制度通盤改革為前提,對司法制度進行合理重組的“結構化’改革思路。就前者來說,司法制度的合理性程度如何,更重要的還要依賴于現代政治制度的安排。就后者而言,司法改革遠不是一個部門內部的改革,在根本上是政治制度的改革,其涵義也就超出了司法制度改革的本身。
4、行政司法制度改革的思路我國國內的公法制度,主要是憲法和行政法制度,就行政司法的憲法背景而言,需要加強的是整個行政司法制度的權威性、公開性和可預測性,以及行政司法制度的統一性。地方行政機構利用和依賴司法機構來完成行政管理的任務,使司法成為地方行政機構向下推行政策和實現杜會控制的一部分,在這種情形下,行政訴訟難以為繼,行政訴訟制度形同虛設。從法治的角度看,政府行為模式的變革需要通過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來進行,因此,規范和引導政府行為模式變革的行政司法制度改革必將成為司法制度改革的中心問題.從上述意義上講,行政司法制度的改革,必將涉及“功能化,和“結構化”二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