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1-24 10: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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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隨著我國法學教育國際化的日益加深,法學英語學習的重要性不容小覷。但是現有教學模式還沒有徹底解決如何切實提高法科學生專用英語能力的問題,這主要體現在英語和法學的教學各成一體,缺乏整體性。同時現行的教學也出現了和實踐脫軌的情況,不僅不利于帶動學生學習法學英語的積極性也不利于對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本文旨在評述如何改革現有的法學英語教學模式,探索出一條使法學學科和英語學科完美融合的創新之路。
2、雙分級制度探索——分級教學,因材施教
所謂的雙分級制度即先根據年級將學生群體分級,在此基礎之上再根據學生的英語的能力做第二次分級。
低年級的本科生往往在這兩個方面都有所欠缺,他們的法律基本概念掌握不清,容易混淆,同時英文水平也未達到能夠流暢使用的階段,因此建議低年級的法學英語類教學的設置側重于閱讀和介紹各國法律制度的文章及新聞材料。這樣不僅可以擴展學生的視野,能夠更多地了解其他國家的法律制度甚至法律思想,也可以加深對其他法律科目背景之理解。另外,在本科低年級學生中開設英語時事導讀課程對拓寬法學院學生思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高年級學生可開設時事分析課程,提高其透過現象看本質的能力。(各年級法學英語課程設置實例見附件Ⅰ)
針對本科生的法學英語教學和對研究生的法學英語教學還應有不同的側重目標。本科學生涉及較多的法學英語知識可能多為實用性法律文件或文本,如民商事方面的合同文本、公司文件等。教學可以更多地圍繞這些內容而開展,如可以將國際貿易合同、公司章程等英文文件作為學習材料發給學生,逐字逐句講解這些文件中所涉及的語言知識和習慣用法,要求學生在掌握所學知識的基礎上翻譯和寫作相應的法律文件,從而鍛煉和提高學生對這些實用文件的翻譯和寫作能力。①
分級教學在實務中遇到的最大問題是對教學資源的整合。研究者認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每個層級劃分的班級數量,有條件的學校甚至可以自行細化適合學生發展的復合層級,增加數量和班級。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為例,每屆招收法學院本科生的人數大約為120人,根據入學的英語考試分數將學生分為4個層級,即除留學生以外每個班級的人數在25人左右。遺憾的是,目前國內多數法學院尚不具備如此的學生規模和師資力量,難以實現較多層級劃分的教學管理方式。
系統化的法學英語學習僅僅依靠課堂教學是不夠的。應該努力為學生提供參與課外法學英語活動的機會。積極參與各種課外法學英語活動,不僅能夠為學生彌補課堂教學內容單一化的不足,也能通過各種比賽激起學生濃厚的學習興趣。因此按照學生的年級劃分和英語基礎可以合理地安排學生參與法學英語課外活動,并應保持其參與的常規化和連續性。以法學院二年級學生為例,通過幾個學期的法學理論學習,他們已經對民法,刑法,法制史學,法理學等科目的基本內容有所掌握,此時可以組織在課余時間觀看法律題材的英文影片,適時地開展一些主題法學英語演講比賽。
法學院三年級學生,不僅對法律概念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也開始主動地對各學科之間的內在聯系進行思考,對一些社會問題有了自我思辨的能力。此時,若開展模擬法庭和圍繞某種法學價值進行法學英語辯論賽,學生的學習能力和學習的興趣將得到進一步的提高。
3、教學素材甄選
時代在進步,無論是法學還是英文的學科都在不停的演進著,華爾街的金融衍生品甚至以一周一種或幾種的方式不斷翻新。我們的教學不能止步不前,而是應該順應社會發展的步伐逐年革新,這不僅僅是對于我們提高教學質量的基本要求,更是能培養出跨時代的合格人才的應有之義?,F代的大學生應該有成熟的價值觀和思想觀,對于所有的新事物不僅要有寬容的接納態度,還要懷有客觀的批評主義精神。但是這一切的實現的基礎是由作為靈魂工程師的教師及時地為學生打開面向世界的窗戶。
筆者觀察國內很多高校的法學英語教學材料還停留在多年前的閱讀理解素材上,即學生集體閱讀關于普通法國家的司法體系說明和講解,以及美國的憲法、刑法介紹等等。學生聽之無味,實用價值也不高(普通高校法學英語教學課時規劃示例見附件二)。以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及商學院開設的課程為例②,教師往往在課堂開始之前,通過電子信息薄向學生需要閱讀的電子版本材料,對于上課需要著重提及的材料還會打印出來分發。這些材料往往來源于一個月之內的權威法律評論網站及華爾街日報等媒體,這些媒體的報道僅僅作為課堂教學內容所涉及的參考資料,教師會用以開放性的方式進行稍加評論,而更多的內容是等待和同學在課堂上下進行探討,從而形成一種非常開明活躍的學術氛圍。由此,象牙塔不再是禁錮之地,而是流向國內社會乃至全球的活水之源!學期末,教師還會將本學期所的全部有價值的文件進行匯總,然后刻錄成光盤供學生保存,令人印象深刻。
4、全英文案例教學方式的推廣
現在國內已經有許多有條件的法學院已逐步開展以全英文的方式進行案例教學。隨著越來越多海外歸國學者不斷加入教學梯隊,全英文案例式教學法的普及程度將成為衡量一個法學院是否國際化的重要指標。
全英文案例教學屬于浸泡教學法的一種形式。所謂的浸泡式教學法是依托語言的媒介來傳導出相關專業科目的知識以達到在知識和語言的雙重層面上融會貫通的目的。教師對語言形式的教學只能占據次要的地位,在教與學過程中,學習者系統掌握了英美基本法律制度與原則,同時附帶提高法律英語的聽、說、讀、寫、譯的能力,這也是其與傳統的法律英語教學方法的根本區別之處。③然而,縱觀現有的全英文案例教學課堂會發現存在兩個突出的問題:第一,部分英文程度差的學生上課非常吃力,因此喪失學習興趣。第二,學生學習過后的主要收獲體現在語言能力的提高,而對法學理論及內涵的掌握卻相對不樂觀??茖W的課程編排方法是將全英文的案例課程設置在高年級學生的課堂,與法學英語寫作課程同時展開,二者相互配合,相輔相成。
同時,現代化遠程同步教學法也是非常有益的嘗試。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多次與國外著名法學院即時連線,兩地學生可以在同一時間(考慮到時差問題,有部分學校課程開設的時間可能不適合與中國法學院學生開展遠程同步教學)通過視頻一起學習課程,身臨其境地體驗身處國外著名法學院的課堂,聆聽各位法學界的泰斗的精妙智慧之言。本法學院學生的現場提問也受到了相當的重視,得到了著名教授的細心解答。甚至課堂上還會以比較法為視角開拓出專門的法學問題討論,讓兩地的學生就自己國家法律體系中出現的類似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觀點交流碰撞出思想的火花。這樣的嘗試不僅為學生們開拓了一個展望世界的窗口,也為他們提供了一個展示自我的舞臺。成功的交流讓學生燃起了更為高漲的學習熱情,參與過遠程同步教學的學生在本院開展的其他全英文教學課堂上均有更為突出的優異表現。
5、法學英語寫作的本土化嘗試 IARC
IRAC方法是當代法律方法論中最重要的方法之一,主要幫助大學法律專業學生掌握演繹推理方法④。多年以來我們的法學英語寫作都是以英美寫作方式為導向,無論是聘請的外教還是法學院聘請的曾經有過海外背景的專職教師都是以傳統的IRAC(問題-規則-應用-結論)⑤ 的方式來教導學生進行法律英文寫作,更有甚者會教授學生最繁復的英美法注釋法(一般美國的法學院學生會有幾個學期的課程專門研習法學注釋法)。由于IRAC的優勢在于對英美法中頗有爭議的法律現象用引入相似案例或相關判決的方式來推理出可能的結論,這樣的寫作教學法更多的是強調對法條的歸納總結以及對案例的同類化推理式思維模式。對于中國學生而言,缺乏對英美案例的學習和薄弱的檢索基本技能都是推進此寫作模式的巨大障礙。同時無論是國內法學院的教學還是考試,最終的重點都會落腳在對重點法條的研習和應用上。
如此一來,無論是在教師的教學過程中還是在學生的學習過程中都會產生與我國現實的法律體制和法學思想相逆的現象,最終會讓學生從功利的角度摒棄對類似課程的學習。
實際上,將傳統的英美法寫作的模式加以改進便可為我所用,變為以法條內涵分析為主的寫作模式。在實踐中,將IRAC中Reasoning理由論述部分對于從案例中的提取和總結法條(案例法為主的國家有時并無對某種法律現象的成文規定)變為對法條各要素的直接分析,并將對法條中各要素的分析引入到要解決的現實問題中去,最后得出結論。由于這樣的教學思路和英美法律寫作教學法的順序不同我們暫將其稱為IARC(如下圖)
IRAC (英美法律寫作教學思路)
案件基本陳述問題(找出要解決的法律問題)(規則)引入相關的案例或判決(應用)從各要素分析引入的案件與本案的相似程度 得出結論(或者預測案件可能的結果)
IARC(特色法學英語教學思路)
案件基本陳述問題(找出要解決的法律問題)分析案件中的基本元素由基本元素找到對應的法條(規則的單一適用或多重適用) 得出結論(或者預測案件可能的結果)
在教學過程中,筆者常常適用司法考試中考察頻率較高的法條,給予學生一定法律場景(案例),讓學生扮演職業法律人(律師或者法律顧問)按照筆者的課堂教學IARC的方式出具獨立的法律意見書。這不僅要求學生對模擬案件有深入、全面、感性的認識,同時要用理性的思維模式對題目所提示的眾多法條進行篩選,選擇適合本案件的法條進行分析最終得出合理結論,并且就此結論對客戶進行說明。
6、法學英語翻譯職業化培養之路
法學英語翻譯作為一門針對所有法學院學生所開設的課程具有一定的難度。首先,未來并無志向從事法律翻譯職業的同學會在心理上先入為主地產生功利性抗拒思想。多年以來法學英語翻譯一直被認為是一種職業化精英化的科目,被大多數法學院學生視同工具而束之高閣。筆者在開設課程之時努力為學生創造積極的心理氛圍,從而使之脫離工具化評價,讓學生意識到法學英語翻譯從本質上來說,并不僅僅只是一種工具性的存在,而是一種高級法學英語學習的輸出方式,也是進入國際法律職業圈的基礎性要求,讓學生從心理抗拒過渡到主動積極地學習本科目。
其次法學英語翻譯缺乏一種體系性教學。在課程教授的時所遇到的最大問題就是,雖然材料是一個整體但是知識點卻非常零碎,缺乏體系性串聯。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能夠比較好地掌握,但是學完之后也容易遺忘,并且在課程復習的時候也遇到類似的問題。問題的關鍵在于,目前的法學英語翻譯課程試圖解決學生在從象牙塔到真實社會過渡的過程中所遇到的所有現實問題,整體法學英語教學規劃的缺失是這種零散現象的根源。如學生在法學英語翻譯的課堂上不再糾結于基本法學英語單詞的記憶和近義詞的區分,將會使得本課程內容的安排更加緊湊。
法學英語翻譯課程教學的另一個問題是平衡輸入和輸出的關系。按照高年級法科學生對于法律英文的掌握規律,應將重“輸入”的基礎階段法學英語材料閱讀理解課程升級到法學英語翻譯、寫作等“輸出”性課程。因此,以教師講授為主的授課方式是不足以借鑒的,也是無法讓學生能力有本質提高的。此類課程還是應該以對學生練習的講解或小組協作等綜合方式開展。
法學英語翻譯課程最重要的意義不應僅局限在在對詞匯的選擇,更重要的是借助語言的媒介實現對法學概念的內涵的完整反映?,F以對某一中文法條的翻譯為例:
第六條【保證的定義】⑥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學生在對于本條中文法條的理解上沒有出現太多的分歧,但是一旦將其翻譯為英文法條即刻出現了幾種不同版本。
學生作業:
Article 6 [Definition of Guarantee]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law, guarantee refers to the act of a guarantor to pay the debts or assume the obligation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between the guarantor and the creditor, in case the debtor fails to pay the debts.
Article 6 [Definition of Guarantee]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law, guarantee refers to the act of making an agreement between the guarantor and the creditor, where the guarantor shall pay the debts or assume the obligation accordingly, in case the debtor fails to pay the debts.
Article 6 The suretyship,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law, refers to the act tha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greement concluded between surety and creditor, the surety shall fulfill obligations and be liable when the creditor fail to fulfill his obligations.
從學生的作業看來,純粹技術性語言翻譯對于他們來說已經不再是主要的障礙,但明顯的是學生們對于《擔保法》中“保證”定義的理解是不同的。第一種觀點認為“保證的行為”是指保證人實際對債權人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行為,第二種觀點認為“保證的行為”是指雙方之間就擔保事項訂立保證協議的行為。第三種觀點明確提及保證協議的存在,但是強調保證是根據保證協議使得保證人承擔相應的責任的行為。
在此,由于中文語言上的模糊性,三種定義的字面理解都可以被接受。但是當需要翻譯成為英文的時候,對于賓語的選擇就成為一個重要的爭議。而這種爭議的產生是由于語言上的模糊性造成,實際上從法理的角度來理解本條文其含義卻是是唯一并且確定的。這就需要翻譯者更多地從“保證”的法律內涵上去把握定義的準確內容。當學生們明確“保證”只可以保證合同(協議)的方式作出并且在特定的保證類型中有可能僅由債務人履行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情形時,就不看出對于“保證”此處立法者的原意是指訂立保證合同,即第二種觀點才是對法條唯一正確的理解。
7、時間安排的考量
價值觀導向主要體現在學校對于自己優勢課程和教學資源的配設上。有的學校在某一領域之內擁有豐沛的教學資源和師資力量,因此在此方向上開設的課程可以更加細化。如對于大部分的法學院來說,經濟法類的相關課程一般開設到經濟法為止,尚有余力的法學院會進一步開設票據法和證券法等課程,有的法學院還會在高年級開設比較證券法等課程。因此,對于針對本科的法律教學,每個法學院的課程都是根據自身的優勢資源進行配置的結果,除了幾門司法考試分值較重的部門法學,其他的課程設置并不可能整齊劃一。就法學英語教學課程設置而言,對于僅僅開設幾門部門法的法學院從理論上講,展開法學英語教學或進行全英文案例教學更為便利。對于課程設置較為細化的法學院可以考慮將部分學科改為選修或雙語課程。在有限的時間之間能將資源整合的重要方式就是實現體系化教學。所謂的體系化教學,就是要合理分配出法學課程,英語課程和法學英語復合課程的時間比例。
三種課程的比例沒有一個絕對的參考數值,應當根據生源的質量和校方的培養目標以及師資力量等進行量化計算得出。但是作為專業的法學院來說,較為理想的教學體系應當設置為:
法學課程(2):英語課程(1):法學英語復合型課程(1)
法學英語復合型課程包括:法學英語技術性課程如法學英語寫作、法學英語翻譯、法學英語閱讀以及雙語課程或全英文案例教學課程等。當然這些課程的分類并不具有絕對性,如在法學課程中也會適當加入英文材料的閱讀,在英語課程中也會貫穿對法學現象的探討。
8、結語
雖然國內有許多法學院已經意識到法學英語教學的重要性,甚至和英語學院強強聯手開展相應的課程,但由于制度上和經驗上的不足導致專業教學與英語教學依舊沒能徹底融合。法學院教師已經開始在教學中嵌入外文資料和案例,但受專業所限,對于學生提出的外語方面的基礎問題難以系統地給出解答。英文老師在教學中針對法學院學生布置一些有關社會與法律的熱點問題的英語討論,也由于學科壁壘的存在而缺乏深入的可能性。只有實現整體全方位的教學資源整合才能達到培養真正具有綜合素質的復合型法科人才的重要目標。在現有的教學條件之下,對教學資源做出整體的整合并非沒有可能。通過對于課程設置和新穎教學材料的引進以及課堂教學思路的改進終可達成培養和提高學生對于外文法律文本的專業理解能力,對涉外法律服務對象的專業回應能力,對外文法律文書的專業寫作能力,對涉外社會問題的法律追問能力的目標。
①黃振中夏揚《法學英語教學的困境與改革》《中國大學教學》2010年4期
②文中示例為2007年春季度紐約大學法學院及斯登商學院聯合培養項目之投資銀行學課程
③何新榮 2012(1)《法律英語全英文教學模式的探索》,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152頁
中圖分類號:FO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0892(2009)07-0011-09
一、前言
現代主流經濟學往往傾向于把經濟學視為純技術性的、無關乎價值觀的科學,它只關心方法手段而不關心基本目的。為此,現代主流經濟學將人在社會中的相互作用被抽象為“一般均衡”這一概念,而個人選擇則被約化為以謀私利為目標的極大化原理。不過,這種觀點是將本來非常復雜的社會事實過于簡化了。由人類互動形成的經濟現象不是一個簡單的理性選擇問題,因而這種分析注定是要脫離實際的。事實上,即使從增進福利水平這一狹義經濟目的上理解,經濟學也必須關注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工具行為和交往行為,即工程學和倫理學是經濟學研究中必須關涉到的兩個內容。正如森指出:“經濟學與倫理學、政治學中有關倫理觀念的聯系,為經濟學規定了不能逃避的任務?!薄0褌惱韺W內容包含在經濟學對象之內,就意味著對經濟學的特性應該有一個更為廣泛的理解:它不僅與其他社會科學之間存在密切聯系,而且包含了人類在社會持久方面的動機和批判的問題。
其實,盡管現代主流經濟學強調經濟學的實證性質,并主張舍棄經濟學中的倫理因素,但實際上,這是難以做到的。正如哈丁指出:“倫理學就是對資源分配的研究?!倍遥瑢τ诂F代主流經濟學本身,它也會不由自主地由“是什么”的命題滑向“應該是什么”的命題。譬如,作為經濟學三大研究內容的“生產什么”、“如何生產”和“為誰生產”,其本身就已經包含了應然性內容:一方面,人畢竟是社會性的動物,在研究生產什么、如何生產的同時,也必須考慮為誰生產。而為誰生產,則已經涉及到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了。另一方面,決定生產什么的因素是人的效用,而效用是主觀、不可比的,因而也必然會涉及到效用的取舍問題。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顯然,由于經濟學所內含的這兩方面內容具有不同的特點,因此,所對應的研究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差異:在研究人與人之間的生產關系中,主要涉及財富應該如何分配以及貧困、異化等問題,它基本上都存在一定的價值判斷,因而更偏向于規范的分析,需要考慮具體的社會關系;在研究生產力的技術關系方面,主要涉及資源如何更好地配置,它更偏好于基于效率的實證研究,從而比較適合抽象研究。
一般地,我們可以把不涉及價值判斷的資源配置問題看成是依賴于一種有效的手段和工具,而涉及價值判斷的分配等問題則反映了人類社會的發展目的。顯然,工具的使用往往離不開目的的設定,因而這兩方面的內容是不可分割的。譬如,現代主流經濟學的一個基本信條認為,公司的基本目標是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但實際上,這個信條本身也是一個關于商業活動應該如何行事的規范性命題,它規定了企業治理的基本方式。盡管如此,現代主流經濟學卻刻意地要把這兩方面內容割裂開來,并將其研究內容內縮于工程學這一個方面,以便采取抽象的邏輯處理分析:在一種十分簡單的行為假設下,探尋最有效的達到外界給定目標的手段。然而,無論是在解釋、預測,還是指導社會實踐方面,現代主流經濟學都產生了相當多的問題。究其原因,影響經濟現象的因素是復雜多變的,人類行為的動機也是豐富多樣的。這包括個體心理因素、社會歷史因素、國家政治因素、文化倫理因素,乃至自然地理因素等。因此,基于抽象的理性分析,根本無法揭示真實的世界;相反,它依賴于研究者非常廣博的知識素養。
二、經濟學研究所包含的兩方面內容
經濟學要對經濟現象進行解釋并揭示其產生的原因,而這又是服務于提高人類福利這一根本目的。顯然,經濟學要探究如何實現福利增進的途徑,其研究就必須包含這樣兩方面的基本內容:一是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方面,即技術關系方面。主要是探究如何更有效地配置稀缺性資源,以創造更多的財富,它關涉到社會整體福利的提高問題。二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方面,即社會關系方面。主要是探究如何更有效地分配創造出來的財富,以實現效用的最大化,它關涉到特定個體福利的提高問題。
關于經濟學的這兩方面研究內容,實際上在經濟學出現之初就有學者提出了,并一直受到經濟學大師們的強調。例如,新古典經濟學的開創者馬歇爾就曾指出:“經濟學是一門研究財富的學問,同時也是一門研究人的學問”、“也是研究人類在社會中活動的社會科學的一部分”。而早期制度經濟學的代表人物康芒斯,則把這兩方面的內容區分得更為明確:“制度學是人和人的關系,而工程學是人與自然的關系。工程師關于財富的概念派生出了所有有關所有權經濟的東西,而所有權經濟是關于各種權力、義務、自由以及承受風險的演化之歷史和制度的經濟?!?/p>
正因如此,雷斯曼曾指出,經濟學是關于人與自然的研究,但也是關于人和人的研究;兩者一起,而不只是絕對的配置,劃定了可以被經濟學家正確地稱為自己的領域。事實上,基于這兩個方面內容的考慮,博學的經濟學大師森將經濟學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倫理學,二是工程學。關于經濟學內涵的這兩方面內容及其相互關系,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加以說明。
(一)任何經濟學分支都不能舍棄倫理學內容
事實上,盡管現代學科已經高度分裂了,但是,無論哪一個具體學科分支都不能完全忽視這兩方面內容的任何一方的。尤其是,經濟學要探究人的經濟行為以及衍生的社會經濟現象,從而必然涉及到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內容。按照白暴力等人的看法,整個世界可以區分為自然世界和人本位世界,其中,自然科學所探究的世界是自然世界,這里沒有“主體”,一切都是物質及其運動的形式;相反,經濟學等社會科學所面對的世界是人本位世界,即在人類看來,這個世界中的人是主體,是這個世界的中心,人之外的物則是客體,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條件,是為人類生存和發展服務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以研究人類生存為目的的經濟學所無法回避的,這一點也得到眾多學者的認同。例如,生物學家哈丁強調:“倫理學就是對資源分配的研究。”而布隆克則指出:“經濟學家的任務是在道德上可接受的那些方法的限制下來促進目標的設定?!?/p>
顯然,涉及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價值判斷就是
倫理問題,如梁漱溟所說:“是關系,皆倫理?!笔聦嵣?,《說文》中就寫道:“倫,輩也。”也就是倫理關系,古代的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五倫”就反映了五種基本的倫理關系。因此,既然人類的經濟行為無論如何都離不開一定的倫理價值,那么,經濟學也必然包含了倫理學內容。而且,從某種意義上講,經濟學作為“研究人的學科的一個部分”是更重要的方面。
(二)現代主流經濟學也包含了倫理學內容
雖然現代主流經濟學專注于自然資源配置問題的研究,主張撇開倫理因素而強調所謂的價值中立,但是,“在某種程度上,這只不過是實證經濟學勝過規范經濟學的老生常談的主張。然而在某種程度上,它也僅僅是一種天真的主張”。布倫南和布坎南就指出,主流經濟學喜歡拿魯濱遜的故事切入他們所要討論的主題。因為,魯濱遜所面臨的經濟問題是決定在各種競爭性的用途中如何分配自己稀缺性資源(包括時間)。但是,這種分析思路用到社會問題上時,就忽略了構成社會的個人之間的互動關系。而且,現實中的人所要面臨的各種制度的約束要比自然界的物質約束重要得多。
另外,現代主流經濟學家幾乎都不否認,經濟學研究的一個重要價值就在于它的應用。盡管一些學者把應用政策經濟學視為實證經濟學的一個分支,但是,根本上就沒有純粹的實證分析和純客觀的應用研究。因為,純粹的實證分析僅僅告訴“是什么”,而根本無法提供政策建議。相反,任何政策建議都是實證和規范相結合的產物,都滲透了研究者的價值觀。如,“那些主張特殊的經濟政策(例如,私有化、解除管制,等等)的人,就是在主張并宣揚特定的社會價值觀念”。事實上,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學者認為,應用政策經濟學本質上更傾向于屬于福利經濟學,是規范經濟學的一個分支。例如,科蘭德就強調,應用政策經濟學家的一個基本要求就是,要公開他的“社會目標、現存制度的價值以及政府以何種方式實現這些目標的判斷”。因此,經濟學的實踐性也離不開價值判斷。正如森指出:“這些事實是判斷經濟學本質的傳統實例?!?/p>
(三)經濟學與倫理學之間的關系源遠流長
經濟學與倫理學的聯系至少可以追溯到亞里士多德的《尼各馬科倫理學》一書,該書將經濟學科和人類行為的目的聯系起來了。后來,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經濟學科被認為是倫理學的一個分支,甚至直到亞當?斯密時代,經濟學還是劍橋大學道德科學榮譽考試中的一門課程。例如,亞當?斯密就從沒有學習過經濟學課程,也沒有教過經濟學課程;相反,他是大學的道德哲學教授,所寫的第一部重要著作也是《道德情操論》。大河內一男就寫道:“當斯密執筆時,必有人在社會上從事各種活動,如果不以這種社會人和由他們構成的人類社會為前提,經濟理論的形成是根本不可想象的,經濟理論與經濟倫理――雖然斯密本人使用這一概念――二者是不可分的,對于斯密來說,這是不言而喻的,因為經濟理論離開經濟倫理不可能得以形成,而經濟倫理離開經濟理論所指示的方向,則根本不能產生任何力量?!?/p>
此外,以后的經濟學說發展史也明確無誤地表明,工程學和倫理學這兩方面的內容都是那些經濟學大師所長期關注的。哈耶克就指出:“在英國這個經濟學長期領先的國家,幾乎所有偉大的經濟學家同時也是哲學家,而且至少在過去,所有偉大的哲學家也是經濟學家。”當然,哈耶克把李嘉圖和馬歇爾視為僅有的兩個例外,但實際上,他們并不能算是例外:第一,盡管李嘉圖開創了經濟學抽象分析的路徑,但他也非常關注分配問題,因而在他的學術中也暗含了對人的關注,這體現在他的制度改良主義態度上。第二,馬歇爾本人也是非常關注人的福利,其理論也是與實踐密切相關,并一直強調生物學是經濟學的麥加。因此,隨著新古典經濟學的崛起及其演變,現代經濟學家才最終把自己的精力限制在理論的精煉上,以致現代主流經濟學所研究的內容已經越來越狹窄,經濟學家的視野也越來越狹隘。但是,這既非經濟學的原本特色,也非經濟學的發展趨勢,而是特定階段的一種異化狀態。如森所說,與經濟學家相關的事物,其范圍十分狹窄,這一觀點實際上是針對當代經濟學家的。
(四)倫理學與工程學相輔相成,共同構建了整個經濟學的理論大廈
盡管基于個人的理論素養、偏好,以及社會環境的要求的差異,那些偉大經濟學家們的研究重點往往各有不同。如亞當?斯密、施穆勒、約翰?穆勒、馬克思等比較重視經濟學中的倫理問題,而威廉?配第、魁奈、李嘉圖、瓦爾拉斯、古諾等則更重視經濟學中的邏輯和工程問題,但是,他們幾乎都同時關注倫理學和工程學兩方面的內容,并在此基礎上構建出了他們的理論體系。究其原因,作為社會科學的一個分支領域,經濟學畢竟涉及到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問題,人類的現實經濟行為都是在特定的社會制度下進行。
另外,人與人相互之間的社會互動又不斷地推動制度的變遷。因此,人類的社會制度無不包含倫理的因素。事實上,制度反映的就是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正因如此,亞里士多德早就指出,一個社會的政治組織取決于它的倫理觀念,而經濟制度甚至比其他人類制度更多地受制于驚人的文化多樣性。顯然,這種文化多樣性也就是倫理的差異性。而且,自斯密率先探究內化了社會倫理的人類行為之后,盡管繼承了李嘉圖路線的主流經濟學家逐漸撇開了行為中的倫理關系,但是,仍然有其他經濟學家或流派不斷地對經濟倫理的重要性加以強調。例如,施穆勒就指出:我們稱作“經濟”的是指由相互聯屬的個人所構成的或大或小的集體,構成這種聯屬的因素是心理的、道德的或者是法律的因素,其中,尤其是倫理道德因素應該成為經濟學的基礎。其實,在歷史學派看來,生產、分配、消費、交換等都不僅是技術范疇,而且也是道德范疇;經濟組織不過是為倫理道德規范所制約的一種秩序,經濟問題也只有和倫理道德聯系在一起才能得到說明和解決,如工資就是一種體現了工人與資本家之間倫理關系的道德范疇。
可見,無論是從過去、現在還是未來來看,經濟學的研究內容都包含了倫理學和工程學這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那些試圖割裂兩者的努力本身是不現實的,也是注定要失敗的。事實上,如果淡化了經濟學中工程領域的研究,往往就會造成在實際問題處理上的無能,而使經濟學理論流于道德的說教;相反,如果忽視經濟學中的倫理因素,常常會使得工程技術的實際效果低下,甚至出現諸多無效和反效的結果,從而造成理論和實踐之間的背離。斯密德曾指出,任何一種市場價格體系都體現著人們對某一倫理關系的起碼認同,改變流行的倫理價值,將有可能帶來價格結構的變化;缺少了倫理價值,交換不是變壞,而是無交換可言。同樣,陳惠雄也指出:“經濟學如果離開其他學科,尤其是有關人類行為問題科學的幫助,把人情、倫理統統疏忽,于自身的經濟天地,或僅僅借助于數學邏輯而使自己變得更加‘經濟’,它將被事實證實是最不經濟的?!币虼?,正如盧茲和勒克斯所說:“只進行純客觀的描述聽起來令人敬佩,在物理學這樣
的學科也許是可能的,但是研究人的科學與研究事物的科學有著本質的區別。如果把兩者混淆起來,就往往會把人看成物,而這實際上就成了第一個價值判斷。如果社會科學真的離不開價值判斷的話,那么潛在的危險就不是來自于價值判斷,而是來自于對那些真正發揮作用的價值觀的忽略?!?/p>
三、經濟學理論研究的知識要求
經濟學的研究內容是全面的,不僅包括如何更理智地利用自然以滿足物質的、生理的需求,而且包括如何更好地促進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以滿足精神的需求。因此,經濟學的研究就不僅僅在于解釋“客觀”經濟現象,更重要的是要揭示促成經濟現象發生的人類行動;不僅僅要解釋行動的結果,更重要的是揭示人類行為的內在機理。奧地利學派就一直強調,經濟理論就應當以有目的的人類行為為基礎,只有基于真實人性進行邏輯演繹所得出的經濟理論,才是可信的。而且,這一點在古典經濟學家中得到了高度的認同,如經濟學之父斯密就特別指出,任何市場經濟只有在共享的道德觀的基礎上才能正常運行。正是由于經濟學的研究內容包含了倫理學和工程學這兩個方面,因此,它對研究者也提出了非常高的知識要求。例如,科蘭德就指出,在把經濟學應用到實際中時,“經濟學家必須考慮模型的所有假設,這些假設是在模型被提出時做出的……應用政策經濟學關注的問題是:怎樣把實證經濟學理論的認識轉化成能夠實現社會目標的真實世界的政策,并考慮到真實世界的制度因素,以及政策的社會學和政治學層面”。關于這一點,也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加以說明。
(一)社會科學的知識要求要遠高于自然科學
任何學科所要求的知識類型往往與其研究對象有關,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研究對象――社會現象與自然現象存在很大的不同,因而兩者的要求也很不一樣。一般地,自然科學要求的專業基礎知識比較多,從而要求更扎實和嚴格的訓練;相反,社會科學需要更廣泛而全面的知識,這不是僅僅從課堂上學習就能獲得的,更重要的是需要自己的觀察和思考,需要建立在自身博學所形成的個別知識之上。正如哈耶克指出:“自然科學家的興趣是集中在一般規律上,而我們(社會科學者)所感興趣的,說到底主要是那些特殊的、個別的和獨特的事件,從一定意義上講,我們的理論距現實更加遙遠――我們的理論在能夠應用于具體的事例之前,需要更多額外的知識”,而“在把我們的知識應用于幾乎任何具體事例時,我們能夠用來研究這一題目的某一門學科中的知識,甚至所有的科學知識,都僅僅是我們思想基礎的很小一部分。”這意味著,社會科學注重充分地利用自己不知道的知識來實現自己的目的。顯然,這體現了知識之間互補和協調的要求,要求不能局限于狹隘的“已知”知識領域。哈耶克寫道:“科學家們喜歡強調我們知道的東西,這只是在自然領域,而在社會領域,經常是我們不知道的東西更重要,若繼續強調我們知道的東西,便可能使我們誤入歧途。”
(二)經濟學的知識要求尤其廣博
盡管政治學、法學、人類學、心理學和歷史學等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需要廣博的知識,但經濟學對其理論研究者本身所具有知識的廣度和深度往往有更高的要求。究其原因,經濟學是一門涉及人類根本利益――物質利益的學科,它與社會實踐更為密切相關,經濟政策會引發整個社會結構的深刻變革。哈耶克就強調:“經濟學家發現,如果他試圖從其技術性的知識中推出我們這個時代的公共事務相關的一般性結論,他就必須試圖去理解許多經濟學無法提供答案的問題?!倍遥绻狈Y博的知識而熱衷于現實分析,甚至開出治療藥方,那么,往往會帶來或反道德的結果。哈耶克特地告誡說:“化學家和生理學家大可斷定,如果他犧牲自己的一般教育,專注于自己的學科,他會成為更出色的化學家或生理學家。但是在社會研究中,專注于一個專業卻會造成特別有害的后果:它不僅妨礙我們成為有吸引力的伙伴或良好的公民,并且可能有損于我們在自己領域中的能力。一名物理學家即使僅僅是物理學家,仍然可以是一流的物理學家和社會最有價值的成員,但是如果一個經濟學家僅僅是經濟學家,他即使算不上個危險人物,也很可能是個非常令人討厭的家伙?!蓖瑯?,主流經濟學的提倡者羅賓斯也強調:“經濟學家若僅僅是經濟學家,在自己的研究領域碰巧不是天才(誰要是認為自己是天才,那才愚蠢呢),便是個可憐蟲……僅僅包含經濟學的教育是很不完善的教育?!?/p>
(三)經濟學大師大都具有淵博的知識
縱觀經濟思想發展史,凡是對人類社會的關懷傾注很大熱情的大師,無不具有廣泛的知識。例如,哈耶克就指出:“今天我所接觸的大多數問題,既表現為經濟學問題,也表現為哲學問題”,而且,“只提到那些最重要的名字:洛克、貝克萊、休謨、斯密和邊沁、貝利和穆勒父子、熱旺斯和西季威克,最后還有凱恩斯父子,這份名單在哲學家看來會是一份重要的哲學家和邏輯學家的名單,而經濟學家也會把它看作是一份主要經濟學家的名單?!蓖瑯樱鼙颂匾仓赋觯骸皝喞锸慷嗟屡c經院哲學家們的社會科學是一個單元……自然法哲學的情況也是如此。休謨、斯密、杜爾閣、貝卡里亞等人將社會學、經濟學以及其他一些學科熔于一爐是很自然的?!笔聦嵣?,這些經濟學大師不但廣泛吸收當時盛行的理論,而且從思想發展史中吸收營養。更重要的是,他們的思想往往建基于具體的社會環境之中,與特定的社會倫理聯系在一起。例如,經濟學方法論大師布勞格就指出:“當代的理論解決了過去遺留的問題、更正了過去的錯誤。如果沒有繼承過去的理論,當代的理論將是不可能被完全理解的。”究其原因,這些經濟學大師大多數都關注現實問題,希望將經濟理論付諸社會實踐,積極為國家和社會的治理提供有效思路和方案。從某種意義上講,這些學者都是“知行合一”的哲人王。這不僅體現在西方的哲人身上,而且中國古代的“博士們”也必須具有“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的淵博知識。
(四)知識的狹隘嚴重傷害了現代經濟學
約翰?穆勒很早就指出:“對其他事物一竅不通的人多半不是一個好的經濟學家,各種社會現象都在彼此交互作用著,如孤立起來,則不能加以正確地理解?!钡?,由于現代經濟學為追求所謂的客觀和科學而逐漸把自己當成了應用數學的一個分支,從而越來越拋棄了其他人文社科的知識,反而抑制了現代經濟學的生命力。關于這一點,在當前國內經濟學界可以找到了明顯的證據。例如,一些經濟學者機械地照搬現代主流經濟學的分析思維和相應理論,在市場機制非常不完善的情況下大肆鼓吹由供求決定的社會現象的合理性,甚至把已經到達危險界限的收入差距擴大也視為市場機制運行的結果,從而都是合理的。但殊不知,在現實生活中,財富分配本身僅僅是特定分配制度以及相關法律規章的產物,而根本不是體現貢獻的分配正義。
一般地,盡管任何法律往往都反映了特定社會的文化習俗,但特定時期的具體法律條文往往是由社會強勢者的意志決定,法律體現了他們的利益和意志,
從而規定了有利于他們利益的分配制度。正因如此,如果一個國家的權力越集中,那么,社會成員的應得權利與社會財富的增長之間的偏差就越大。顯然,國內收入差距不斷拉大也正是由于權力日益集中的結果。又如,基于工資不斷上升這類數據的簡單統計,一些經濟學者熱衷于為曾被定性為“羊吃人”的圈地運動翻案,甚至重新把它稱為農業革命。但殊不知,即使工資有了提高,也并不一定意味著生活水平得到相應改善。原因為這些工人失去了傳統賴以生存的物質資料,即以前有很多不需要購買的生活資料,而現在一切都需要支付貨幣了。正是因為生活的惡化,當時幾乎所有的經濟學家都信奉“工資基金說”或“最低生活費說”。
可見,由于影響經濟現象的因素如此復雜又聯系在一起,經濟學研究內容遠不止是稀缺性資源的配置問題,因而經濟學的研究往往需要非常廣博的知識素養。從某種意義上講,僅僅把經濟學當作一門工程學的經濟學家,根本就不可能成為杰出的經濟學家。例如,哈耶克寫道:“在理想世界里,難以想象會有不了解法學的經濟學家、不了解經濟學的人類學家、不懂哲學的心理學家或對其他課題一無所知的史學家。”事實上,從經濟思想史的發展來看,為經濟學的發展打下深刻烙印的經濟學大師無不具有淵博的知識,如亞里士多德、斯密、穆勒、西斯蒙第、馬克思、霍布森、馬歇爾、加爾布雷斯、凡勃倫、哈耶克、森等。而且,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學術界都只是把經濟學當成社會學的一個分支。例如,孔德及其追隨者就堅持認為,社會現象作為一切現象中最為復雜的現象,其主題的不同方面在科學上是一個不可分離的整體,因而任何把經濟科學從一般社會哲學中分離出來的企圖都是注定要失敗的。因此,經濟學的發展有賴于社會科學的重新契合,尤其是在對社會科學其他分支領域所積累知識的借鑒和吸收方面。
四、現代主流經濟學的狹隘性
上面的分析指出,經濟學的研究內容包含了倫理學和工程學兩個方面。但遺憾的是,現代主流經濟學家卻傾向于認為,他們的作品是對已經邏輯性的問題進行思維加工的產物。例如,人們的真實行為中總是摻雜著這樣或那樣的倫理因素和價值觀,但是,現代主流經濟學卻逐漸無視人性中的社會性以及行為中的利他心,并偏重于從自然和技術的觀點來研究經濟。這樣,不但逐漸忽略了經濟現象中的倫理因素,而且還進一步地將兩者割裂開來。為此,早期制度主義的代表人物米切爾就嘆息道:“他們很少意識到:他們成長的環境塑造了他們的思維,他們的意識是社會的產物,以及無論從何種意義上說他們都無法超越他們所處的環境?!蹦敲矗F代主流經濟學為什么會產生這種傾向呢?
首先,從思維基礎上看,工程學與倫理學相分離是與“事實和價值相分離”的二元論相適應的。正是基于這種二元論,現代主流經濟學強調:“經濟學涉及的是可以確定的事實;倫理學涉及的是估價和義務。這兩個領域風馬牛不相及。在實證研究和規范研究的法則之間有一條明確無誤的邏輯鴻溝,任何聰明才智都無法掩蓋它,任何空間或時間上的并列也無法跨越它?!崩?,基于這種二元論,主流經濟學認為,只要不違法,企業任何的逐利行為都是無可厚非的,而在企業經營活動中進行倫理道德的考慮則是不合時宜的。例如,弗里德曼就曾宣稱,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唯一社會責任是在現行游戲規則內提高其利潤,而對于其行為給社會帶來的不良作用和弊端,則最終由法律和法院來負責解決。事實上,在他看來,法律構成了自由企業行為的前提與限制,而經濟和倫理往往被當作人類生活中兩個根本不相干的領域。然而,正是由于工程學和倫理學之間的割裂,現代主流經濟學逐漸拋棄了涉及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倫理學內容,從而走上了畸型的發展道路:一是它妨礙了經濟理論的實質性進展。如新古典經濟學就將其研究對象內縮在稀缺性資源配置這一工程學內容,從而導致它越來越難以解釋現實經濟現象。二是它所指導的社會實踐也表現出越來越嚴重的困境,如近年來頻繁出現的企業誠信危機就是一個證據,它不但損害了單個企業的利益,而且對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危害。
其次,從社會環境上看,工程學與倫理學相分離是與西方學術的革命性轉折相適應的。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19世紀70年代邊際革命引發的經濟學研究對象的轉向,使得研究內容局限于工程學一隅。二是自然科學的發展和影響使得數量分析特別是邊際增量分析、統計方法和均衡概念等逐漸被應用到經濟學研究中,從而使研究方法日益形式化。其結果是,經濟學的發展被打上了明顯的“印記”:一是由于這些復雜的技術日益代替了以前那種簡單的技術,經濟學家日益專注于狹窄的技術性工作,以致經濟學日益成為一種專門的、為一般讀者所不易懂的學問,而從斯密到穆勒的經濟學則是每一個受過教育的人不需要經過特別訓練就可以掌握的。二是研究范圍的擴展與工作質量的提高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大,探究諸如社會自身問題的作者以及追尋諸如社會結構因素這一類問題的學者,與研究諸如貨幣、利息、就業之類問題的學者越來越分道揚鑣了。這意味著從今以后,經濟學和其他學科越來越分離了。所以,由于這種趨勢的持續演變,現代主流經濟學越來越傾向于對“工程學”的研究,越來越忽視了倫理學的內容。這種“工程學”的特點就是,“只關心最基本的邏輯問題,而不關心人類的最終目的是什么……在這里,人類的目標被直接假定,接下來的任務只是尋求實現這些假設目標的最適手段。較為典型的假設是,人類行為動機總是被看作簡單的和易于描述的”。
顯然,由于研究對象的內縮,現代主流經濟學所要求的知識結構也逐漸單一化,并最終蛻化為一個我向思考的邏輯游戲。因此,一方面,它割裂了與過去思想的聯系,把過去的思想都看成是錯誤的、天真的、無知的、甚至是愚蠢的,而自認為只有當代經濟學才發現了真理。例如,薩伊就質疑:“研究那些很久以前已經被并且應該被的荒謬的觀點和教條有何用途?只有那些迂腐的人才會嘗試去復活它們。一門科學越完美,其歷史也就短暫?!绷硪环矫妫絹碓礁盍蚜伺c現實的聯系,把經濟學的理論發展看成是純粹邏輯的產物,把對尚未解決的悖論的發現和解釋視為理論進步的主要原因。例如,斯蒂格勒就宣稱:“環境對經濟理論的發展僅起微乎其微的、甚至是偶然的作用,這已經成為了一個學術共識。即使在某些情形下,最初的環境因素對特定理論具有明顯的激發作用,如李嘉圖的地租理論,但很快專業化的重新表述方式使之遠離了當時的情況,直到最后最初情形與理論的本質或使用已經沒有任何明顯的關系?!逼鋵崳髁鹘洕鷮W家之所以宣稱,為了建立一個普適性的經濟理論,就應該與歷史和社會環境相脫離。顯然,這恰恰是源于這些學者狹隘的知識結構所致。關于這一點,只要對比一下經濟思想發展史中那些代表人物的理論主張與其知識背景就明白了。
目前基于高度專業化的主流經濟學往往局限于非
常狹窄的工程學領域,絕大多數的主流經濟學家也缺少其他社會科學領域的知識,深知對經濟學本身的作用和意義的了解也越來越模糊不清。然而,他們卻往往不愿承認其研究的有限性。究其原因,如阿克洛夫所說:“經濟學家們傾向于太把自己當回事了。他們認為,經濟學能涵蓋所有的問題?!闭腔谶@種狂妄的意識,主流經濟學往往以社會科學的“皇后”自居。布魯金斯研究所的高級研究員、美國經濟學會主席查爾斯?舒爾茨就指出:“如果你仔細研究,你會發現經濟學家最怕變成社會學家?!倍?,正是基于這種狂妄的意識,現代主流經濟學的教育模式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經濟學教育越來越專業化,而很少強調它與哲學、法律、歷史學的關系,而僅僅賦予了數學以決定性的角色。更有甚者,經濟學教育也拋棄了自身的歷史,或至多將思想史作為較進步理論的前身而提供在教學上的意義,以致阿克洛夫所說,目前“事實上已經找不到通讀經濟學經典著作的學生了”。正因如此,現代經濟學的一個重要偏向就是:越來越強調數理模型的構建,而越來越忽視了經濟理論的真正目的。同時,那些偏重社會科學交叉研究的經濟學家則越來越被視為異端而為主流所拋棄。所以,科斯感慨說:“一種對真實世界中發生具體事件的蔑視態度,已成為經濟學家們的習慣,且他們自己也并沒有覺得有什么不合適的……主流經濟學向來重理論而輕事實?!?/p>
事實上,科斯之所以能夠跳出教條主義的窠臼而獨辟蹊徑地提出交易費用學說,就在于他的學術背景起到非常重要的影響。因此,凡是有志于學問的真正追求者,都應該努力從經濟學以及其他更為廣泛領域的學習中挖掘到真正有價值的思想,而不是把自己異化成為了獲得別人“認可”而陷入狹小的模型擺弄之中。一般說,社會科學的研究及對社會現象的理解不同于自然科學及自然現象,它需要不斷積累起豐富的知識;相應地,社會科學中成就的取得也往往比較漫長。但是,現代主流經濟學的發展趨勢卻是,越來越多的成果主要來自年輕學者,尤其是年輕學者所建立的數理模型,如阿羅、薩繆爾森、貝克爾、喬根森、克萊茵、盧卡斯、斯彭斯、格羅斯曼、克魯格曼、斯蒂格利茨、曼昆等都不到“不惑之年”就名揚寰宇了。顯然,如果我們回顧歷史,就會發現這種現象充滿了嘲諷。一百多年前,經濟學家在反對歷史學的“帝國主義”,當時經濟學著作如果不討論歷史問題就要遭受非議。但現在,一些人文學科都在反對經濟學“帝國主義”,經濟學著作如果沒有模型和數據,就不成為真正的經濟學著作了。在以前,斯密因為博大精深,擁有廣泛的倫理學、歷史學的知識而備受尊重;相反,李嘉圖由于知識短淺,他的抽象演繹法也就廣受攻擊。但現在,那些進行交叉學科研究的不再稱為正統主流經濟學家,而那些畢生在搞幾個模型的人被吹捧為大經濟學家。顯然,在某種程度上,現代主流經濟學之所以盛行數理模型化的研究方式,也正反映了現代學者自身知識素養的狹窄性。
可見,要理解和解決復雜的經濟現象和社會問題,這必然不是一個基于幾個數理模型的理性計算就可以的;相反,它需要用到非常廣泛的社會的、心理的、倫理的以及政治的等學科知識。但不幸的是,現代主流經濟學由于日益局限于工程學一隅而熱衷于數理模型的構建,從而忽視了其他心理的、文化的、社會的、政治的等因素,因而導致理論與現實之間產生了越來越大的脫節。關于這一點,阿克洛夫就寫道:“從某種意義上說,經濟理論的不幸之處就在于,只有少數結果能使用各種有意思的數學研究。我早先提到的增長理論是另一個例子。出于某種原因,人們竟然寫出了上百萬篇關于增長理論的文章。其中寫得最好的當然很有意思?,F在,理性與其理論的情況也有些類似,研究這些東西你幾乎用不著數學。這里面惟一有一點點意思的地方主要是它可以作為練習之用。然而,重要的研究和有意思的習作恐怕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情?!?/p>
事實上,即使是應用政策研究,也不能局限于數據之間關系的分析??铺m德就對應用經濟學和注重檢驗的實證經濟學進行了區分:“應用政策經濟學不是對一個理論的檢驗,而是將對該理論的認識運用到具體的案例當中”,這就涉及到理性的個人對具體事例的不同判斷;而“為了使學生掌握一般化的模型,從形式上對一般化的模型進行修整以適合特殊的案例,對于學生來說可能是個有益的練習,但是對于從事應用政策經濟學研究的經濟學家來說,它不是一個好方法。同樣地,一旦一般化的模型被發展了,對該模型的具體含義進行檢驗就幾乎沒有什么意義了,還不如把它當作教學的練習”。
五、簡短結語
經濟學所要研究的經濟行為及其產生的經濟現象,根本上就與倫理學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凱恩斯甚至指出:
“我認為經濟學在本質上是一門道德科學,而不是自然科學。這也就是說,它必須運用內省和價值判斷。”但不幸的是,在功能主義和科學至上主義的支配下,現代主流經濟學卻逐漸將倫理排斥在經濟活動的分析之外,以致越來越無法回答自身的問題。古萊曾寫道:“當今的經濟學說在工作方式與產品分類方面并不像遙遠的過去那樣,幾乎總是與道德準則密切相關;相反,在所有的社會科學之中,經濟學已變成了最抽象的數理科學以及最實際的應用學科。在方式與方法上,它的成就最大,但在評估目標與理想方面,它卻顯得無能為力。然而,不管怎樣,由發展所帶來的新目的問題喚醒了經濟學家,使他們又重新注意到已經被遺忘的與道德哲學家之間的血緣聯系。”特別是,隨著數學開始在經濟學中大行其道,其他社會科學領域的知識越來越被拋棄在一旁,以致經濟學說越來越不能整體性地考慮社會問題,甚至不能抓住問題的癥結,從而在解決問題的能力上越來越下降。斯蒂格勒寫道:“隨著專業經濟學變得越來越復雜,經濟學家們越來越多地采用令人畏懼的數學技術,結果,經濟學家與其他知識分子進行交流的能力,似乎還不如以前的?!憋@然,這種狀況使得經濟學的思想受到越來越嚴重的窒息。如阿克洛夫指出:“對最大化的研究引出了一些不足道的習作,當人們用數學等方法來表述這種習作時,它看起來是那樣簡潔明了,但它不會使人更加聰明,我們總想在分析中有某種能讓人稍稍聰明一點的東西?!?/p>
正因如此,要求改革經濟學思維和糾正經濟學發展方向的呼聲也日益高漲。盧茲和勒克斯就寫道:價值觀“總是以這樣或者那樣的方式與大多數人發生著聯系,因而最不該忽略這個問題的經濟學家竟然把它排斥在該學科之外達一個世紀之久……如果社會科學真的離不開價值判斷的話,那么潛在的危險就不是來自價值判斷,而是來自于對那些真正發揮作用的價值觀的忽略”。顯然,重新將倫理因素納入考慮,就是經濟學健康發展的合理方向。事實上,巴斯夏很早就指出:“政治經濟學和倫理學之間存在著難以勝數的接觸點。鑒于兩個真理不可互相對立,因而如果政治經濟學家認為某個現象將產生可怕的后果,而倫理學家卻認為效果將會更好,這時我們可以肯定,他們二位
之中必有一位錯了。各門科學就是這樣互為印證?!蓖瑯?,亞瑟?里奇在其2卷本《經濟倫理學》中就指出:“經濟上不合理的東西不可能真正是人道主義的,而與人類正義相沖突的東西也不可能真正是經濟上合理的。”
在實踐中,當前美國凡是想要得到正式認可的商學院,即想要從AACSB(美國批準、認可大學教學大綱的機構)獲得合法性的學院,都必須把經濟倫理學列入它們的課程;而“經濟倫理學首先必須努力面對的問題是作為(未來的)雇員和經理人我們應做什么,而不是我們如何才能‘認識世界’?!标P于兩者的重新結合,凱恩斯在70年前(1930年)就有了深刻的預言:“我認為,我們將自由地回到和傳統美德的那些最確切的原則上來――貪婪是一種罪惡,高利盤剝是一種不端行為……我們將再次把目的看得高于手段,寧愿取善而不為實用?!眳⒖嘉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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