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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生態資源保護中的弊端
1.水土流失
在水土流失中表現出來的土地退化、地力消退的重要原因。在土地管理中我國的土地主要表現在濫砍濫伐、過渡墾植是導致水土流失的重要的人為原因,這樣在應對水土流失中我國的水土流失的主要面積占國土面積的36.8%,建國以來,我國為水土流失的應對策略也提出了一定的調整和控制,造成經濟損失嚴重。
2.土地污染
在積極推進的地質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的同時,由于設備不齊全,環保意識差,對于工程實施中的一些重要的問題控制沒有得到及時的解決,因此,在完善礦產資源生態建設上,不能真正的針對整體的情況進行分析,這樣造成了有長礦區的地方的土體污染的情況存在。
3.可持續發展緩慢
在經濟快速發展中,由于對環保工作做得不夠充分,在整體的可持續發展中存在著對生態建設發展的不足,這樣對整體的經濟發展與建設是不利的,因此,在發展的同時,針對整體的情況進行綜合性調控中的緩慢問題,將整體的情況進行綜合性控制,這樣整體的進行綜合性調控,阻礙了可持續發展的步伐。
二、對土地資源的保護中的思考
1.轉變土地利用方式
調整經濟的增長模式,對于產業化政策的控制,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并把整體的產業結構進行綜合性控制,最終調整一系列的產業技術政策和產業的布局政策的控制,這樣在三大產業調整中,一般都是加強整體的控制上進行綜合性控制,推行產業調整的政策與產業的布局政策的都應向資源的調控,向集約的產業轉化,并從整體的技術結構進行調控并鼓勵各地區集約的技術與項目。
2.在土地利用中提高土地集約化水平
中國的城市化進程主要受到了土地資源的約束,在整體的城市化進程中主要提供一定的主體性控制,來確保土地征用的問題的解決。在土地利用中主要是著眼于現有的土地管理中存在整體性問題進行分析,這樣在加強土地利用中的其他的土地管理控制記性合理的安排,最終將整體的資源調控進行合理的安排。因此,不僅要考慮當地的發展的需要,還要對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處于主導地位。
(1)控制建設用地,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在城市化進程中不僅要合理的安排勞動力,將投入的勞動以及資金技術等進行合理的調控,這樣將整體的資源進行相應的調配,最終保障資金的合理控制性。因此,在土地利用穩定的基礎上提高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率,最終將整體的資源進行相應的調控,達到對城市化水平中的耕地數量壓力的緩解,這樣在科學規劃土地資源的利用上,不僅將整體的資源進行再控制,還能提高土地的集約利用水平,從根本上進行相應的調整,保證高度的內涵以及外延式的控制工作,保證整體的建設用地的調整工作,最終從整體上提高土地的集約化水平。
(2)依據土地的開發,挖掘城市土地潛力。在土地的開發中發展以內涵為主體的土地資源管理,發揮其城市土地的利用潛力,將整體的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合理性控制,這樣在城市的利用中的土地的機構控制進行綜合性的調整,并最終完善土地的開發利用工作。
3.加強對土地使用方式的管理,保護耕地資源的數量穩定
(1)加強耕地的平衡性建設。在耕地利用上實施耕地的利用狀況的調整工作,加強國家的糧食安全的管理,這樣不僅能夠維護我國要求的“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這一基本國策的貫徹落實。一直以來,對于各地的數量保護的要求比較模糊,更沒有考慮到區域人地的調整工作,加強人地協調,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該政策的實施效果。在土地的利用的基礎上,不僅需要調控整體的資源平衡性,還需要加強整體的資源控制,這樣在調整資源利用上進行綜合性控制,保障資源的相應的控制與調整工作。
(2)嚴把用地審批關。對土地的利用上不僅要保證對土地的耕地加強后的監督工作,保障土地的糾正的各種違規土地的項目用地工作,將整體的城市中的建設用地進行再次的復核工作,并將備案進行的檢查工作落實到位,建立整體的資源控制中存在的一些其他的問題進行相應的溝通與管理,最終保證土地利用中的信息評價的機制。
(3)全面實施國土資源管理聽證制度。對整體的擬定的整體的基準的造價調整,對整體的土地利用情況進行總體的規劃控制,對有些地域的調整分析進行綜合的實施方案,保證農田水利的實施方案,在實施中舉行聽證會的建設,這樣從整體中進行的國土資源管理中存在得出問題踐行,保證依法進行綜合性調整工作,這樣在加強整體的土地管理實施工作中,不僅需要控制整體的政府職能,還能依據一定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轉變進行聽證權利,全面推進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完善性發展的整體過程要求。
4.加強對土地資源質量保護
(1)實行土地保護策略,保護土地質量。在土地利用中不僅要保護整體的土地利用,加強以耕地為基準的土地的質量保護,減少水土流失,保障整體的水土流失中的土地控制,這樣在整體中的水土流失的建設中,不僅能夠維護糧食建設,還能從根本上進行綜合性調控,提高經濟作物的實用能力,保證農田的整體的控制措施,最終要求退耕還林、退耕還草、休耕,達到長遠控制土地資源的利用方式。并最終進行綜合性調整工作,保證生態環境的建設。
(2)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隨著經濟的不斷增長,我國的耕地處于明顯的下滑趨勢,為了滿足不斷增長的人口的需要,在整體的生態退耕建設中,集約利用土地,提高耕地的生產水平,這樣加大農田的生產建設,提高高質量農田的比例,進行投入使用。改造那些低的農田質量,挖掘土地的生產能力,并將耕地的再使用以及廢棄的土地的合理開發等進行綜合性的調整工作。
5.加大環境保護力度
農藥以及化學藥品是對整體農業發展的破壞,在看到農藥使用中,帶來巨大的生產效益的同時,還要改善農田的生產水平,保證農田利用中的生態環境平衡。對于殺蟲劑的大劑量使用,也使得害蟲也具有了抗藥性,造成了農藥的破壞性污染,這對天然的生態系統也造成了一定的威脅。
三、結語
綜上所述,加強土地管理不僅僅是要調整整體的土地集約的利用現狀,還需要調整土地保護策略,加強對土地資源的管理,將經濟的發展與農村耕地的利用進行綜合性調整,保證對土地的合理化利用。
參考文獻
生態環境保護直接關系到我國生態文明的建設,影響到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是提升生態環境質量的重要策略,尤其是在產業結構調整升級進程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力度,有利于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有利于企業走上生態文明之路。生態環境保護不僅指的是改善當前的環境質量,還包括提升人們的生活品質,為人類的生活、企業的發展、產業的升級創造有利的發展環境。企業作為我國社會經濟建設的主體,應主動承擔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社會責任。
一、企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循環經濟發展滯后
當前很多企業在發展進程中只重視經濟效益,忽略生態環保工作,一直沿用粗放的生產方式,缺少完整的生態環保意識,導致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的工業污染,并未經有效處理直接排放到生態環境中,直接造成生態環境的水質、空氣以及固體廢物的污染,直接暴漏出企業對資源利用及生態環境保護的理念不足。
(二)企業產能持續過剩
當前很多傳統的工業企業依舊是過分依賴能源資源,“三高”型企業依舊很多,近年來企業出現產能過剩、資源浪費的情況逐漸惡化,從而導致加劇生態環境的破壞。尤其是我國的重工業企業,能耗大,貢獻低,產能過剩現象嚴重,不僅造成了資源的極大浪費,也對生態環境的發展帶來了嚴重的破壞,工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污染排放不達標且產能的過剩造成資源能源的過度開發等也直接影響到生態環境的良性發展。
(三)企業“三廢”污染失控
就企業而言,工業“三廢”的處理不當,特別是其中的廢氣還容易造成溫室效應,對生物的多樣性造成危害,同時部分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流中造成河流的水質富營養化,甚至直接影響到居民的飲用水安全,直接或間接影響人類健康。“工業三廢”中含有多種有毒、有害物質,若不經妥善處理,如未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而排放到環境中,就對環境產生了污染,破壞生態平衡和自然資源,影響工農業生產和人民健康。
(四)企業發展與環境共生的保障機制尚未建立
當前隨著我國企業生產經營方式的不斷變革,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保障機制尚未建立。在企業生產經營發展的過程中,主要施行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主體,并不斷建立我國及個地方的生態環境保護的標準體系,但是這些標準體系在具體的環境問題中多處被虛置或者扭曲執行,導致很多的生態環境污染或者破壞的的個人或者組織得不到應有的懲處,嚴重影響了生態環境。
二、企業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提高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意識
一是,企業在尋求產業經濟發展的同時做好生態設計和規劃,提高資源循環利用的意R,通過出現創新生產污染處理技術,提高產業發展的科技水平,開展區域間的產業合作,發揮各個區域的產業優勢,形成資源利用的綠色生態產業鏈,推動循環經濟的不斷發展,推動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二是,建立資源集約利用、環境安全預警機制,促進企業與環境的協調發展。構建全面的生態環境安全預警與管理體系,完善生態環境突發事故應急指揮系統和生態污染事故處理應急體系,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創新環境管理制度,從不同的層次推進清潔生產工作,定期考核污染嚴重的企業,實施一定的懲罰制度,提高企業環保意識。
(二)發展企業環保產業
大力發展環保產業,環保產業主要是指在生產進程中,采用清潔的節能技術、生產技術以及在產品的回收、再利用和安置處理上等,對產品從原料到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的全程的綠色呵護,還包括提高企業生產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對環境污染的控制以及污染的清理,并不斷提高節能減排方面的處理技術和相配套的服務,鼓勵進行循環生產,對工業生產產生的垃圾及廢棄物進行循環利用,提高企業的資源利用率,降低能耗型企業對環境的污染。
(三)企業要嚴控“三廢”污染
企業加大環保資金投資力度,更新環保技術設備,加大對治理“三廢”污染的資力度,改善當前的生態環境質量。針對工業企業產生的工業“三廢”問題的治理,要嚴把技術關,加大企業在環保科技方面的投入,同時對企業“三廢”污染要嚴格制度規范,定期進行檢查,鼓勵發展環保企業,對于設備技術更新緩慢的企業嚴格督促,并制定懲罰措施。依靠科技減少資源能源消耗,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也能減輕對生態環境的污染和破壞。更新企業生產經營的環保技術設備,同時也可以利用環保技術將生產出的廢棄物進行循環利用。
(四)完善企業發展與環保共生的保障機制
前言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城市建設的步伐加快,城市建筑的數量不斷增加,城市發展的規模不斷擴大,城市化水平不斷提升。城市是人口聚居地與貨物集散地,對國家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說,一個城市的發展水平代表著國家的發展水平。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如住房緊缺、交通擁擠、環境質量下降等。如果在城市建設過程中不重視環境問題,那么會導致城市環境質量下降,降低城市發展水平。因此我們必須認識到生態環境保護是城市規劃的重要基礎,是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加以重視與改善。
1 城市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
城市建設過程中必然會涉及到對城市土地的利用與改造,對城市生態環境或多或少都有影響。一個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的高低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與城市發展水平。而城市的發展水平對城市建設的規模與技術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城市建設的目的是為了向居民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確保市民的正常生活秩序。由此可知,城市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互為因果,二者密切聯系,不可分割。因此要重視對城市生態環境的保護,使生態環境發揮應有的功能,為城市的經濟發展服務。
2 城市建設中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我國城市建設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的生態環境問題如城市熱島效應、環境污染等,對居民的工作、生活產生了不利的影響。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2.1 土地占用問題
在城市建設過程中無論是城市住房還是交通方面,都需要大量的土地。其中城市規模擴大,城市機動車輛大量增加,交通建設迅速發展,道路向外蔓延。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對農田用地的占用。同時由于人們生活理念的轉變,對生活質量有更高的要求,有相當一部分人從市區的高層建筑搬到底層的帶有園地的宅院里居住。這必然會占去大量的土地。
2.2 大氣污染問題
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與工業的發展,汽車尾氣、工業生產、日常發電向自然界排放了大量的空氣污染,超過了自然界的負荷,給人類的身體、生產與生活帶來了嚴重的危害。如今大氣污染已經成為城市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根據相關研究表明,與其他污染相比,大氣污染對城市居民的身體健康有著更直接的危害。再加上工業發展、尾氣大量排放、綠色植被減少,城市大氣污染進一步加劇。
2.3 水污染問題
在地球上,水資源是十分有限且不可再生的資源。近些年來隨著城市建設步伐加快,工業用水、生活用水的數量增加。同時由于人們節水意識較為薄弱,浪費水的現象十分嚴重。此外,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對節水資源的工程建設并沒有引起重視。在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下,城市的淡水缺乏與水污染問題已相當嚴重。
3 城市建設中生態環境保護的策略
近些年來,許多專家、學者對城市建設過程中已經對城市建設中生態環境保護的開展策略已經提出了具體的意見與建議。城市建設生態保護是一項系統、長期的工作,要好這項工作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3.1 加強生態環境法律建設
加強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和建設,為環境保護提供法律依據。法律作為一種國家的強制力量,在環境保護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社會的發展,黨和國家對于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在我國環境保護已經作為一種基本國策存在于法律中。然而我國的環境保護法在打擊環境破壞行為上,力度還有待加強。加強環境保護立法工作已經表現出了重要性和急迫性。環境保護相關法律,一方面是保護環境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也是促進城市建設的重要保障。
3.2 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城市生態環境保護是城市項目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政府與各級部門要督促項目承包企業把這項工作納入到其建設目標之中。同時,以責任的形式把環境保護的責任分配到每個施工單位,具體落實到城市建設項目的每個環節。此外,還要建立城市環境保護的考核機制,完善對各級環境工作的評價體系,促進城市生態環境的保護,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提升城市的環境質量。
3.3 發展先進生態科學技術
依靠先進的科學技術來處理好城市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大力發展、建設一批和城市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科研單位,加大對城市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的科學研究,從而為城市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2)在制定城市發展計劃時,應該將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到發展計劃中,具體落實可續發展觀,并大力鼓勵和支持科技創新。(3)進一步加大城市生態環境保護的經費投入,提高對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工作的重視度。(4)科學培養生態環境保護專業人才,進一步提高環保人員的各項能力。
3.4 加強城市生態規劃建設
城市生態環境保護是城市生態規劃建設的重要基礎。建立新型社區住宅區是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與信息化時代的到來,人們對住宅區的智能化、信息化與節能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相關部門要把建設新型住宅區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加強新型住宅區的規劃建設,加強居住環境與基礎配套設施的建設,不斷滿足人們的居住需求與生活需求,適應信息化時代社區與社區場所建設的需求。這與城市建設的現代化要求是相一致的。
3.5 加大生態保護資金投入
資金投入是城市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的根本保障。只有具備雄厚的資金,才能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加大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資金投入,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政府要加大對城市生態環境保護的資金投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2)政府通過多種渠道推廣環境保護建設,間接引導生態環境保護建設。(3)對于一些項目采取補償措施,如交通運輸、油氣開發等實行資金補償制度,通過這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規范與約束相關項目的發展,使對環境污染降到最低。
3.6 提高城市居民環保意識
城市環境保護工作是一項全民參與的工作,僅僅依靠政府和項目承包商是遠遠不夠的。因此政府只有加大對城市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提高城市居民的環境保護意識,才能從根本上提高城市的環境保護水平。在環境保護宣傳時,可以從以下幾個途徑入手;(1)充分利用大眾媒體的宣傳功能,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等方式進行城市環境保護宣傳,提高城市居民的環保意識。(2)通過網絡進行宣傳。當今社會互聯網快速發展,人民對互聯網的應用已經擴展到生活的每一個角落,廣大民眾接觸互聯網的時間和范圍不斷擴大,政府應該建立相關的環境保護網站進項環保宣傳。(3)大力開展相關的城市環境保護活動,向社會普及城市環保的相關知識,從根本上提高城市居民的環保意識,提高全民環保的自覺性和參與性。
4 結束語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對城市規劃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生態環境保護是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是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為此政府必須加以重視,并采取相關舉措,加強城市建設中的生態環境保護。
參考文獻
[1]郭兆紅.推動我國低碳城市建設的關鍵[J].南京林業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1(2).
前言
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民人口比重較大。所以,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與農村建設密切相關。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步伐不斷加快,農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有利于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在此基礎上,我國有必要加強新農村建設,以推動農村經濟更好更快發展,帶動國家經濟水平的整體提升。現階段,新農村建設中,存在著一定的生態環境問題,既影響新農村建設,又不利于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所以,必須采取有效保護對策。
一、新農村建設中生態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新農村建設中存在著一定的生態環境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水污染現象十分嚴重。根據相關調查顯示,我國農村人口中約有3億人未能引用符合標準的安全水,其中生態環境污染造成飲用水不達標的不安全人口占30%以上。由此可見,農村水污染現象較為嚴重。其次,土壤污染現象較為嚴重。土壤是農民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的基礎條件,由于農藥污染造成的生態環境污染比重較大。土壤污染直接導致農產品不符合安全標準,進而威脅人類生命健康。例如:有關部門對典型區域土壤污染調查可知,蔬菜鉛含量超標率高達60%,而稻米鉛含量也超標46%。由此可見,土壤污染現象較為嚴重。最后,固體廢棄物污染越來越嚴重。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生活垃圾量不斷增多,對農村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由此可見,新農村建設中存在較多生態環境問題,亟需得到治理和保護。
二、農村生態環境破壞的成因
造成農村生態環境破壞的原因相對較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許多污染較大的產業逐漸向農村轉移。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一些污染大的產業負責人給予農民許多優惠條件,使農村實現招商引資,雖然帶動了農村經濟發展,卻對農村生態環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壞。有的農村區域中,產業負責人考慮到國家對土地資源的管制問題,采取租賃方式進行;有的產業負責人完全不考慮國家環保等相關政策,而加大產業建設力度,對農村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破壞。其次,農民在從事農業生產活動中,農藥、化肥等化學品使用量過大,對土壤、水資源造成嚴重污染,使農村生態環境遭受破壞。根據相關調查顯示,我國農業生產活動中,對化肥農藥等化學品的使用量居世界首位,遠超于西方等發達國家,對土地資源、水資源等污染嚴重,既危害生態環境,又不利于人們的生命健康。除此之外,超量化學品的使用,引發立體污染,不僅影響農村品質量,而且產生溫室氣體,加劇了全球變暖。最后,農村工業化發展進程不斷加快,雖然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但卻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使農村生態環境受到嚴重污染和破壞。在新農村建設中,加快了工業化發展進程,雖然帶動了農村經濟增長,但是對農村生態環境的破壞影響是巨大的。例如:小型造紙廠、加工廠等企業的發展,增加了農村廢水、固體廢棄物等污染排放量,且治污能力不強,對農村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三、加強新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建議
在新農村建設中,存在著諸多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對生態平衡產生不良影響。隨著全球環境問題的日益凸顯,有關部門有必要加強新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的研究和分析,并提出相關建議或意見,既推動新農村建設的發展進程,又加強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
(一)完善相關保護政策
隨著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生態環境問題日益突出,有關部門應完善相關保護政策,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重要依據。首先,保證相關保護政策與法律法規相適應,實現綜合協調,適度對現有法律法規加以完善。其次,建立完善的預防體系,增強農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并制定相應的法律責任制度,確保生態環境保護的有效落實。再次,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制度宣傳,以明文形式規定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及生態環境破壞的危害性,鼓勵農民積極參與到生態環境保護活動中。最后,建立或完善污染整治基金制度,為農村生態環境污染治理提供資金基礎。
(二)加強政府管理
政府既在新農村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又在生態環境污染治理和保護工作中占據重要地位。所以,政府必須采取措施以加強管理。首先,政府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建立或完善環境執法監管機制,獎懲分明,做到違法必究,確保生態環境保護機制的長效性、高效性。其次,完善綜合決策機制。政府在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中,應對各因素進行綜合考慮,以生態環境承載力和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為衡量指標,進而制定環境保護政策。最后,政府加強管理,建立或完善環境資源的補償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將生態環境破壞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三)建立或完善新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為更好解決新農村建設中生態環境的問題,有關部門有必要建立或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確保保護工作有效開展。首先,完善農村環境監測體系。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合理確定監測指標,以加強對村民飲用水、畜禽養殖等農產品的監測,確保質量過關。其次,加強環境監督,對違法排污的造紙廠等小型工廠給予法律責任追究,堅決杜絕超標排污現象,加大執法力度。再次,加強對農村各企業的檢查,對不符合規定或生產能力相對較弱的企業,應給與停產停建處理,確保小型企業興建發展符合相關標準。最后,加強對農村自然環境的監測,避免生態環境破壞行為。
(四)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在新農村建設中生態環境保護中,應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首先,加強科技創新,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以研發符合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技術,促進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開展。其次,針對農業生產污染問題而加強科學治理,實現土壤修復、水體等自然生態環境修復等,降低或避免農業生產活動中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再次,針對農村污水、垃圾等生態環境問題而施以技術,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保障,尤其對于礦區的農村地區而言,有關部門應注重生態環境的修復。最后,加強對技術人員的培訓,以提高農村技術人員的技能水平,促進科技推廣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為新農村建設提供環保適用技術。
四、結論
隨著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加強新農村建設是必然趨勢。面對新農村建設中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其成因的分析,進而提出有效對策加以保護,確保新農村建設的有效性,實現可持續發展。總而言之,生態環境問題導致的環境污染,不僅影響農產品質量,而且威脅人類的生命健康。所以,有關部門必須對其生態環境問題給予有效治理,確保新農村生態環境良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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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文明是指人類遵循自然生態規律和社會經濟發展規律,為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及以環境為中介的人與人和諧相處,而取得的物質成果、精神成果和其他有益成果的總和[1]。生態文明以尊重和維護自然生態環境為前提,以協調和諧為宗旨,以人類可持續發展為著眼點,它追求人與自然生態環境的相互依存而共進共榮,強調人類的自覺和自律。黨的十報告中提出建設生態文明社會,把生態文明建設同等于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一個重要部分。生態文明建設的最終目標是實現人與自然、社會的和諧共處,實現人類的永續發展。
1.2生態文明建設必須協調好環境利益與經濟利益的關系
環境利益與經濟利益的協調是生態文明建設無法回避的核心問題。在生態文明的理念下,要求我們發展經濟的同時要注重環境保護,協調好環境利益與經濟利益。農業生產如何實現資源節約與環境友好以及農業經濟發展與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是生態文明的要求,同時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業的生產發展依賴大氣、水、土地等自然資源環境以及國家政策、農業技術等社會資源環境。農業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生態環境的制約,自然生態環境對農業生產影響最大。農業生態環境實質是指農業生產及其可持續發展密切相關的水資源、大氣資源、土地資源、氣候資源以及生物資源等要素的總和[2]。同時農業生產過程中也會對生態環境造成不同程度污染破壞,并且農業生態環境受到污染破壞不能及時的發現,一旦遭受破壞并且很難恢復。因此,在發展農業的同時必須保護農業生態環境,如何協調好二者的關系是農業良性發展的需要也是生態文明的內在要求。
1.3農業生態環境保護關乎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的實現
農業是與自然聯系最密切的產業,如何發展好農業是生態文明建設一項重要內容。生態環境是人類生存所依賴的基本條件,農業生態環境是生態環境的一部分,農業生態環境的狀況直接影響到整個生態環境系統的變化發展。農業生態環境與農業生產發展之間關系十分密切,農業生態環境破壞則導致農業發展受阻,農業生態環境優良,農業就可以得到可持續發展。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不可動搖,農業的發展狀況關系到國計民生。然而農業生態環境的改善與否關系到我國糧食安全、農村經濟社會和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進而影響到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的實現。
2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的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社會都得到了空前的發展,生態環境破壞也愈演愈烈,環境利益與經濟利益關系失衡。一方面,我國的農業發展成就巨大,糧食首次實現了“十連增”,滿足了十幾億中華兒女的物質需求;另一方面,發展帶來的代價也頗為巨大,對于農業資源的過度開發,我國農業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農業生態環境狀況令人堪憂。
2.1我國農村環境污染日益嚴重和農業生態環境破壞不斷加劇
我國農業生態破壞不斷加劇主要表現在: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嚴重,人均耕地逐年減少,草場退化等方面。我國是土地荒漠化較為嚴重的國家,人均耕地水平不到世界水平的一半。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干杰表示,全國環境質量狀況總體來看有所改善,但生態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土地環境形勢依然嚴峻。耕地土壤環境堪憂,區域性退化問題較為嚴重。全國年內減少耕地面積8.02萬hm2。全國現有土壤侵蝕總面積2.95億hm2,占國土面積的30.7%[3]。我國農業供需矛盾突出,對農業資源的需求不斷增加,但農業人均資源有限,加之在市場經濟下,農業要增強競爭力,于是就不斷利用各種手段的開發農業資源,導致農業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加劇。根據第二次土地調查結果,截止2013年,我國有333.3萬hm2左右的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全國因草原退化、建設占用等因素導致草地減少1067萬hm2,具有生態涵養功能的灘涂、沼澤減少10.7%[4]。
2.2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破壞的主要原因
造成我國農業生態環境污染問題的原因主要有幾個方面:(1)農業生產過程中化學物質的使用導致土壤污染,我國的化肥使用量大約是5800萬t,是目前世界上化肥施用量最大的國家。還有我國農藥使用量是180萬t,農膜240萬t,加之農村畜禽養殖濫用藥物,這些化學物質的使用導致土壤污染加劇和地力的下降[5]。(2)工業“三廢”污染,我國每年排放的工業廢水、廢氣和固體物排量逐年增加,使得農業的水源、農田、農村大氣受到嚴重污染,給農業生態環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壞。近年來,農村鄉鎮企業的迅速發展,其中某些企業技術含量低,環境保護意識差,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發展,對于農業生態環境的破壞更是雪上加霜。(3)農村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隨意排放導致水體和土壤的污染,農村畜禽養殖業逐漸走上了規模化道路,其產生的畜禽糞便等污染物隨意排放,沒有得到科學的處理,對大氣、水體、農田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壞,嚴重破壞了農業生態環境。此外,我國農業生產結構不合理、資源開發方式粗放、農民環境保護意識淡薄且法律在農村地區適用弱是導致我國農業生態環境惡化的又一方面的因素,而且我國現價段的技術水平也限制了農村與農業環境污染治理力度。
2.3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破壞的實質———利益沖突
我國已經形成了以《環境保護法》為主體的環境法律保護體系,在保護生態環境預防和制止環境污染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法律在協調環境利益與經濟利益方面不夠完善,不能適應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不能有效的防治生態環境污染。在農業生態環境保護領域,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涉及到多方利益關系,利益沖突是導致農業生態環境破壞的關鍵所在。利益沖突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管理機構自身利益與環境利益沖突,政府部門對經濟利益的追求不能有效得到遏制,進而還是出現了一邊治理、一邊破壞的惡性循環,最終還是使環境利益受到損害。第二,環境保護者與受益人之間的利益沖突,我國的生態補償制度并不完善,缺乏有效促進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優惠政策。第三,排污企業與受害者的利益沖突,企業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進行治理排放的污染物,守法的成本大大高于違法的成本,大都企業都寧愿排污受罰而不進行污染治理,甚至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稅收而對于排污企業的放任行為導致農業生態環境污染加劇。這些沖突的存在是因為缺乏有效的法律調整規制手段。
3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法治現狀
我國農業生態環境日趨惡劣,這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目標背道而馳。面對日益嚴重的農業生態環境污染問題,歸根結底還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手段是解決農業生態環境問題的核心手段。我國法律在平衡農業發展與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3.1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立法缺失
一方面相關立法規定過于原則化,缺乏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某些領域存在立法空白。在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我國已經制定了環境保護法、農業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環境影響評價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等法律法規,涉及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行政法規規章和地方性法規也有許多。但是農業生態環境是整體的內在系統化的,需要一部綜合性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目前這些有關立法是分散的且規定都過于原則化,不適應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需求。例如,《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防治沙化等生態失衡現象和第四十九條規定防治農業污染等,這兩條原則性的規定,實際操作很難,并且把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與農業環境割裂開了。《農業法》第八章農業資源與農業就保護,其內容基本上是對環境保護法中兩個條文的再次表述,缺乏措施性的規定,在發生農業生態環境污染事件時很難適用到具體問題中去。我國一些地方也制定的一系列農業環境保護的法規,但是這些地方性環境立法過于原則,缺乏應有的規范性,可操作作性不強,沒有體現地方農業生態環境的特殊性,以致有些空泛的規定和政策式的規定無法執行,難以達到預期的法律效果。在一些重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立法領域還存在立法空白的現象,在生態農業、水污染、土壤污染、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還很欠缺。缺乏專門針對于農業生態環境特別的法律規范。在我國的現行法律體系中沒有建立公眾參與、行政指導、行政強制以及有利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機制等方面,不利于調動公眾參與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積極性。由于我國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存在的這些問題,導致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許多方面不能有效的開展起來,不利于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3.2現有法律制度體系與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缺乏適應性
我國已經建立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三同時”制度、排污收費制度、農業生態補償制度等一系列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制度,但制度與制度間的協調性和配套性較差。這些制度主要針對大城市的污染,對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規定較少。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基本制度主要包括耕地制度,劃區輪牧、休牧和禁牧制度,捕撈限額和禁漁、休漁制度,與農業生產有關的物種資源保護制度以及農業安全生產安全使用制度,這些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具體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與缺陷。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有關立法,禁止性規范較多,鼓勵性規定較少,缺乏激勵機制。在保護農業生態環境的同時,重視政府的作用,賦予政府的權力較多,沒有發揮農民的主動性去保護農業生態環境。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責任制度不完善,有關破壞生態環境的法律責任的規定不全,許多法律都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禁止性規定,但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規定,從而使禁止性規定與法律責任的承擔沒有相互呼應,屬于法律責任的缺位。另一方面,法律責任的規定在對生態功能保護的違法行為處罰較輕,還有一些社會危害性大、破壞性強的環境違法行為,僅僅設置了行政責任追究機制,沒有相應的刑事責任條款的規定。由于法律責任制度的不完善,使得環境保護相關法律無法發揮其應有的威懾和制裁作用,不利于促進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改善。
3.3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體系存在缺陷
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存在“體制不夠嚴密”和“相應程序缺乏”兩大方面的體系性缺陷。就執法體制而言,首先執法主體林立,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管理體制是統管與分管相結合的多部門分層次執法體制,實踐中,這種體制導致農業環境執法主體林立,各個執法主體之間相互扯皮或推諉的現象產生;其次,行政執法權分散,行政執法權分散于植物保護、種子、土肥、環境保護等各個機構中,這種分散的行政執法權力很容易導致執法不一、相互沖突等現象,農業執法秩序處于混亂的局面。就執法程序而言,實踐中,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缺乏程序的控制和保障,過于強化環境管理機構的權利,缺乏對環境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應有的程序性保障機制。在現行有關農業環境立法的相關法律法規中,管理者與被管理者,行政部門與公民的權利義務關系在法律上具有不平衡性,過多的確立和保護的是政府的權利和利益。一方面,它賦予環境管理機構很多的權利,但缺乏對其環境管理行為有效的監督機制。另一方面,它賦予環境管理相對人很多的義務,卻很少規定保障環境管理相對人權益實現的程序機制,導致環境管理相對人的合法環境權益得不到保障[6]。
4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完善建議
4.1強化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立法
首先,根據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的客觀規律,盡快制定出一部綜合性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以解決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立法過于分散的問題,為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提供更直接有效的法律依據。地方性立法應該更加注重地方農業生態環境的特殊性,因地制宜的制定可行性與可操作性強的相關法律保護措施。其次,建立健全與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規定的可操作性,盡快制定《沙漠化法治法》等與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對現行的《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等農業生態保護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適當的修改。再次,填補農業生態環境立法空白,目前我國國務院已經于制定并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對于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有著重要的意義,鑒于此,還應加強生態農業、土壤污染、水污染、面源污染等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填補在這些領域的空白。同時農業環境標準體系也可適時的做些調整,以符合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最后,建立公眾參與以及有利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激勵機制,同時政府部門應加強行政強制、行政指導等手段,調動和鼓勵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主體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建立經濟激勵機制,對于保護農業生態環境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或者其它方面的經濟優惠,調動各階層的積極性,參與到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上來。
4.2健全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制度,優化制度配套環境
完善我國現行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在相關生態環境保護制度中增設保護農業生態環境的條款。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是黨在十報告中的要求。為了使生態恢復補償制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建議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加強政府財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實施綠色國內生產總值制度等[7]。健全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責任制度,一是,明確法律責任,對于破壞和污染農業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的處罰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為追究農業生態環境違法的法律責任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二是,嚴格法律責任,對于破壞農業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不僅要規定罰款這樣行政處罰,還應當規定限期治理與修復、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措施,并調高罰款數額標準。對于構成犯罪的農業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應明確規定其刑事責任追究,使得法律發揮威懾和制裁作用,為做好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4.3健全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體系
一方面,變革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統分結合的執法體制,建立專門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綜合執法主體,規范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執法主體,明確執法主體職能。這樣便可以集中行政執法職能,把執法人員的指揮管理、安排執法經費的安排、調配執法力量的調配統一起來,解決了行政職能過于分散的問題,同時也避免了行政主體之間相互推諉等弊端的出現。另一方面,強化行政程序的控制和保障作用,規范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執法程序。加強農業生態環境綜合執法的外部行政程序建設和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程序權益。建立諸如告知公示制度、聽證制度等制度,確保公眾能夠參與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工作中來,確保農業生態環境執法主體依法執政,防止濫用自由裁量權的現象出現。同時強化司法手段,通過司法審判懲罰和制止重大污染環境犯罪、環境失職犯罪,以增強法律的威懾力。
1 我國環境保護制度存在的問題及現狀
1.1 生態環境破壞者違法成本低,警示效果難以提升
現階段,環境法治制度難以完全適應當前環境保護工作的需求和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的要求,沒有對生態環境破壞者形成嚴重的打擊,生態環境破壞者累教不改,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和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質量難以得到提高。缺乏完善的環境保護制度,現行環境法律處罰力度偏輕,生態環境破壞者違法成本低,難以遏制他們的破壞行為,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的體制、職能以及相應部分的管理制度在環境法律中并未得到明確的細化,由于違法懲罰力度偏輕,一些企業為了節約生產成本,就會在建設過程中進行環境評估報告,環境保護評估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也助長了部分企業違法環境保護制度氣焰,部分企業污水排放并為達到排放標準,這對生態環境形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作用。另一方面,目前我國司法手段并未與環境保護制度有效結合,環境民事賠償法律制度并不完善,在生態環境遭受到破壞之后難以獲得相應的賠償,環境保護工作難以順利開展。
1.2 環境保護制度執行效率低
目前我國環境保護工作中,唯GDP的政績考核機制普遍存在,資源消耗、環境損害以及生態效應尚未納入到經濟社會評價體系和績效考核體系,還未形成科學有效的績效評估機制和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在這種情況下,導致很多地方政府缺乏足夠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感,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標準形同虛設,環境保護工作和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質量低,另一方面,環境保護領域利用市場手段不足,難以體現生態服務和自然資源價值的市場機制和制度的重要組員,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難以解決,這導致很多企業對環境保護工作形成了錯誤的意識,公民環境權益缺乏有效的保障。
2 建立最嚴格環境保護制度的國內外經驗
由于西方發達國家工業化歷史比較長,隨著工業化進程環境保護問題逐步顯現,西方國家為實現可持續發展,提出并優化了環境保護制度,公眾對環境保護的意識也不斷提高,環境問題在不同階段通過制度都得到了有效解決。因此,我國開展環境保護工作和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必須根據國家實際情況,借鑒西方國家優秀的生態環境保護經驗。
2.1 以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導向
從西方國家生態環境問題制度經驗可以看出,污染物控制是環境保護部門基礎工作,也是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核心手段,在生態環境制度過程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而開展污染物控制工作,必須重視污染控制與質量改善的對應關系,將污染控制的各項制度與環境質量聯系起來,對影響環境質量的因素進行全面控制,進而真正解決生態環境問題,實現環境質量控制的全面改善。
2.2 環境信息公開、社會公眾參與和監督
西方國家環境保護工作中,對公眾參與度極為重視,公眾積極參與到環境保護工作中,公眾意識覺醒和公眾有效參與,充分展現公眾的監督的重要作用,維護自身的環境和健康權益。通過信息公開,可以有效提高信息透明度,能夠為公眾環境知情權、環境監督權以及環境健康權提供充分的保障。將公眾參與作為改善國家生態環境和提高生態文明建設質量的重要手段和核心,有效提高了環境保護工作的質量,對解決環境問題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3 建立我國最嚴格環境保護制度的政策性建議
3.1 源頭嚴防制度
首先,建立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環境保護目標體系、統計體系以及核算制度,將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資源消耗、環境損失以及環境效益納入到國民經濟統計核算體系,加強國民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聯系,增強人們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從而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質量。其次,建立嚴格的環境準入制度,對于一些不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企業要及時叫停,對污染嚴重的企業進行停產處理、淘汰和推出,修訂完善的高耗能、高排放以及資源型企業市場準入條件,促使企業能夠嚴格遵守環境保護制度,并按照相應標準進行生產,從而最大限度解決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問題。最后,改革和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立完善的社會風險評估制度,建立健全社會風險民意溝通以及利益訴求機制,對生態環境進行實時監控,增強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使人們能夠意識到破壞環境的社會風險,增強社會公眾參與度,通過公眾參與最大限度解決環境問題,在環境保護工作開展工作過程中建立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
3.2 過程嚴管制度
第一,建立科學有效的績效考核機制,通過績效考核機制,增強地方政府環境保護意識,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加強環境保護力度。第二,建立統一公平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企業生產排放必須嚴格按照相應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通過制度約束進一步減少污染物不合理培養對生態環境形成的不利影響,從而提高環境保護工作質量。建立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監管以及行政執法制度,對工業源點排放的所有污染物進行統一監管,整合不同領域、不同部門以及不同層次的監管力量,探索出符合標準的環境保護機制,推動建設隊伍的工作積極性,最大限度提高環境保護工作質量。
3.3 后果嚴懲制度
建立完善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刑事責任追究制,強化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追究,對于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企業和個人,必須加大違法違規成本,明確環境權益機制,準確確認環境污染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確保環境侵權受害人能夠及時得到賠償,使責任人付出更加高昂的代價,通過懲罰提高自身環境保護意識,將這種意識貫穿到生產生活,可以有效降低生態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
4 結束語
綜上所述,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經濟建設速度的加快,環境問題受到越來越的關注,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目標是國家經濟發展中關注的焦點,在社會建設過程中,必須充分意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嚴格貫徹落實環境保護制度,規范社會生產行為,結合我國國情對環境保護制度不斷改革和創新,從根本上解決環境保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為生態系統保護和環境質量改善提供充分的保障,從而實現生態文明建設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目標。
參考文獻:
[1]張永亮,俞海,夏光.等.最嚴格環境保護制度:現狀、經驗與政策建議[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5(2).
[2]盧現祥,許晶.不同環境保護制度的績效比較研究――基于省級動態面板數據[J].貴州社會科學,2012(5).
1.1我國農村環境污染日益嚴重和農業生態環境破壞不斷加劇我國農業生態破壞不斷加劇主要表現在: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嚴重,人均耕地逐年減少,草場退化等方面。我國是土地荒漠化較為嚴重的國家,人均耕地水平不到世界水平的一半。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干杰表示,全國環境質量狀況總體來看有所改善,但生態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土地環境形勢依然嚴峻。耕地土壤環境堪憂,區域性退化問題較為嚴重。全國年內減少耕地面積8.02萬hm2。全國現有土壤侵蝕總面積2.95億hm2,占國土面積的30.7%[3]。我國農業供需矛盾突出,對農業資源的需求不斷增加,但農業人均資源有限,加之在市場經濟下,農業要增強競爭力,于是就不斷利用各種手段的開發農業資源,導致農業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加劇。根據第二次土地調查結果,截止2013年,我國有333.3萬hm2左右的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全國因草原退化、建設占用等因素導致草地減少1067萬hm2,具有生態涵養功能的灘涂、沼澤減少10.7%[4]。
1.2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破壞的主要原因造成我國農業生態環境污染問題的原因主要有幾個方面:(1)農業生產過程中化學物質的使用導致土壤污染,我國的化肥使用量大約是5800萬t,是目前世界上化肥施用量最大的國家。還有我國農藥使用量是180萬t,農膜240萬t,加之農村畜禽養殖濫用藥物,這些化學物質的使用導致土壤污染加劇和地力的下降。(2)工業“三廢”污染,我國每年排放的工業廢水、廢氣和固體物排量逐年增加,使得農業的水源、農田、農村大氣受到嚴重污染,給農業生態環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壞。近年來,農村鄉鎮企業的迅速發展,其中某些企業技術含量低,環境保護意識差,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發展,對于農業生態環境的破壞更是雪上加霜。(3)農村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隨意排放導致水體和土壤的污染,農村畜禽養殖業逐漸走上了規模化道路,其產生的畜禽糞便等污染物隨意排放,沒有得到科學的處理,對大氣、水體、農田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壞,嚴重破壞了農業生態環境。此外,我國農業生產結構不合理、資源開發方式粗放、農民環境保護意識淡薄且法律在農村地區適用弱是導致我國農業生態環境惡化的又一方面的因素,而且我國現價段的技術水平也限制了農村與農業環境污染治理力度。
1.3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破壞的實質———利益沖突我國已經形成了以《環境保護法》為主體的環境法律保護體系,在保護生態環境預防和制止環境污染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法律在協調環境利益與經濟利益方面不夠完善,不能適應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不能有效的防治生態環境污染。在農業生態環境保護領域,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涉及到多方利益關系,利益沖突是導致農業生態環境破壞的關鍵所在。利益沖突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管理機構自身利益與環境利益沖突,政府部門對經濟利益的追求不能有效得到遏制,進而還是出現了一邊治理、一邊破壞的惡性循環,最終還是使環境利益受到損害。第二,環境保護者與受益人之間的利益沖突,我國的生態補償制度并不完善,缺乏有效促進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優惠政策。第三,排污企業與受害者的利益沖突,企業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進行治理排放的污染物,守法的成本大大高于違法的成本,大都企業都寧愿排污受罰而不進行污染治理,甚至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稅收而對于排污企業的放任行為導致農業生態環境污染加劇。這些沖突的存在是因為缺乏有效的法律調整規制手段。
2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法治現狀
我國農業生態環境日趨惡劣,這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目標背道而馳。面對日益嚴重的農業生態環境污染問題,歸根結底還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手段是解決農業生態環境問題的核心手段。我國法律在平衡農業發展與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1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立法缺失一方面相關立法規定過于原則化,缺乏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某些領域存在立法空白。在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我國已經制定了環境保護法、農業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環境影響評價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等法律法規,涉及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行政法規規章和地方性法規也有許多。但是農業生態環境是整體的內在系統化的,需要一部綜合性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目前這些有關立法是分散的且規定都過于原則化,不適應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需求。例如,《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防治沙化等生態失衡現象和第四十九條規定防治農業污染等,這兩條原則性的規定,實際操作很難,并且把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與農業環境割裂開了。《農業法》第八章農業資源與農業就保護,其內容基本上是對環境保護法中兩個條文的再次表述,缺乏措施性的規定,在發生農業生態環境污染事件時很難適用到具體問題中去。我國一些地方也制定的一系列農業環境保護的法規,但是這些地方性環境立法過于原則,缺乏應有的規范性,可操作作性不強,沒有體現地方農業生態環境的特殊性,以致有些空泛的規定和政策式的規定無法執行,難以達到預期的法律效果。在一些重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立法領域還存在立法空白的現象,在生態農業、水污染、土壤污染、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還很欠缺。缺乏專門針對于農業生態環境特別的法律規范。在我國的現行法律體系中沒有建立公眾參與、行政指導、行政強制以及有利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機制等方面,不利于調動公眾參與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積極性。由于我國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存在的這些問題,導致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許多方面不能有效的開展起來,不利于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2.2現有法律制度體系與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缺乏適應性我國已經建立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三同時”制度、排污收費制度、農業生態補償制度等一系列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制度,但制度與制度間的協調性和配套性較差。這些制度主要針對大城市的污染,對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規定較少。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基本制度主要包括耕地制度,劃區輪牧、休牧和禁牧制度,捕撈限額和禁漁、休漁制度,與農業生產有關的物種資源保護制度以及農業安全生產安全使用制度,這些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具體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與缺陷。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有關立法,禁止性規范較多,鼓勵性規定較少,缺乏激勵機制。在保護農業生態環境的同時,重視政府的作用,賦予政府的權力較多,沒有發揮農民的主動性去保護農業生態環境。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責任制度不完善,有關破壞生態環境的法律責任的規定不全,許多法律都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禁止性規定,但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規定,從而使禁止性規定與法律責任的承擔沒有相互呼應,屬于法律責任的缺位。另一方面,法律責任的規定在對生態功能保護的違法行為處罰較輕,還有一些社會危害性大、破壞性強的環境違法行為,僅僅設置了行政責任追究機制,沒有相應的刑事責任條款的規定。由于法律責任制度的不完善,使得環境保護相關法律無法發揮其應有的威懾和制裁作用,不利于促進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改善。
2.3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體系存在缺陷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存在“體制不夠嚴密”和“相應程序缺乏”兩大方面的體系性缺陷。就執法體制而言,首先執法主體林立,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管理體制是統管與分管相結合的多部門分層次執法體制,實踐中,這種體制導致農業環境執法主體林立,各個執法主體之間相互扯皮或推諉的現象產生;其次,行政執法權分散,行政執法權分散于植物保護、種子、土肥、環境保護等各個機構中,這種分散的行政執法權力很容易導致執法不一、相互沖突等現象,農業執法秩序處于混亂的局面。就執法程序而言,實踐中,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缺乏程序的控制和保障,過于強化環境管理機構的權利,缺乏對環境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應有的程序性保障機制。在現行有關農業環境立法的相關法律法規中,管理者與被管理者,行政部門與公民的權利義務關系在法律上具有不平衡性,過多的確立和保護的是政府的權利和利益。一方面,它賦予環境管理機構很多的權利,但缺乏對其環境管理行為有效的監督機制。另一方面,它賦予環境管理相對人很多的義務,卻很少規定保障環境管理相對人權益實現的程序機制,導致環境管理相對人的合法環境權益得不到保障。
3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完善建議
3.1強化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立法首先,根據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的客觀規律,盡快制定出一部綜合性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以解決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立法過于分散的問題,為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提供更直接有效的法律依據。地方性立法應該更加注重地方農業生態環境的特殊性,因地制宜的制定可行性與可操作性強的相關法律保護措施。其次,建立健全與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規定的可操作性,盡快制定《沙漠化法治法》等與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對現行的《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等農業生態保護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適當的修改。再次,填補農業生態環境立法空白,目前我國國務院已經于制定并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對于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有著重要的意義,鑒于此,還應加強生態農業、土壤污染、水污染、面源污染等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填補在這些領域的空白。同時農業環境標準體系也可適時的做些調整,以符合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最后,建立公眾參與以及有利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激勵機制,同時政府部門應加強行政強制、行政指導等手段,調動和鼓勵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主體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建立經濟激勵機制,對于保護農業生態環境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或者其它方面的經濟優惠,調動各階層的積極性,參與到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上來。
3.2健全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制度,優化制度配套環境完善我國現行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在相關生態環境保護制度中增設保護農業生態環境的條款。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是黨在十報告中的要求。為了使生態恢復補償制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建議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加強政府財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實施綠色國內生產總值制度等。健全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責任制度,一是,明確法律責任,對于破壞和污染農業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的處罰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為追究農業生態環境違法的法律責任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二是,嚴格法律責任,對于破壞農業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不僅要規定罰款這樣行政處罰,還應當規定限期治理與修復、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措施,并調高罰款數額標準。對于構成犯罪的農業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應明確規定其刑事責任追究,使得法律發揮威懾和制裁作用,為做好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嚴重的水土流失,造成土壤肥力下降,莊稼減產,影響農村經濟的發展。112資源狀況惡化近幾年,通化市的森林、植被遭到嚴重破壞。由于亂砍濫伐、過度砍伐、毀林開荒等使森林資源和植被遭到嚴重破壞,大大降低其蓄水保土、涵養水源、凈化空氣等功能。全市原始森林極少,人工林、次生林多,且人工林多為純針葉林,結構單一,異質性差,難以形成生物群落的穩定生態系統,林下枯枝落葉層薄,郁閉度小,森林生態功能降低。113環境污染日趨嚴重畜禽養殖污染。
隨著人們對肉、蛋、奶消費需求的不斷增長,規模化畜禽養殖得以迅速發展,大量的糞便、污水相對集中,并就近排放江河湖泊,造成土壤和地表、地下水污染,導致水體富營養化,規模化畜禽養殖業污染中COD、氨氮、磷等污染物排放量占第
一、
二、三產業的比重逐年上升。畜禽養殖還會排放NH3、H2S、甲基硫醇、二甲胺和多種低級脂肪酸等惡臭氣體,使附近居民生活環境惡化,嚴重影響了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據2002年的通化市農村生態環境調查,規模畜禽養殖糞便產生量是同期工業固體廢棄物的88166倍。化肥和農藥的使用,使土壤、水體受到污染。據調查,通化市農藥的使用量由1990年的1862t上升到2000年的1901t。2000年,全市化肥用量63564t,比1990年的51623t增加了11941t。地膜殘留對土壤的污染。地膜埋入土壤之中,難以降解,降低耕地土層透氣性,阻礙土壤水分輸送,影響種子萌芽,降低根系生長,對農田生態系統產生破壞作用。地膜殘留農田使作物產量下降,入水體造成河道堵塞,成為“白色污染”。據調查,通化市農膜用量從1990年的2234t,上升到2000年的2929t,增加了595t。露天燃燒秸桿帶來環境污染。一是造成農村嚴重的空氣污染,直接影響鐵路、公路的正常運營;二是造成大量寶貴資源的浪費;三是破壞土壤結構,造成土壤板結、蓄水和保肥能力降低。
2影響通化市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的主要因素
211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不強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人們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不強,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只顧眼前利益,片面追求經濟效益,沒有認真考慮其生態效益,當經濟價值與生態功能使用價值發生矛盾時,總是犧牲生態環境,讓位于經濟。在農村鄉鎮企業迅速發展的過程中,也給當地的環境帶來了嚴重污染,破壞了農村的生態環境。
212對生態規律缺乏認識沒有充分認識農村生態環境的特點,未能從環境的區域性、整體性和生物資源的潛在價值出發,因地制宜、全面規劃、統籌安排,忽視農村農業生態規律。通化市是吉林省重點林區,有很多特異的生態環境和資源特點,不認識這種特異性,亂砍濫伐,是造成水土流失和資源破壞的重要原因之一。
213資源不合理開發利用資源的掠奪式、粗放型開發利用超過了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如森林采伐技術落后,使一些地方資源枯竭,而在造林方面,對造林技術和造林成活率重視不夠,輕視管護,從而使成活率、保存率、成材率都不高,給國家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在林木加工上,一些小企業多是初加工,賣原料,資源浪費驚人。
214環境資源過度消耗與浪費近幾年,通化市以長白山藥物資源為優勢發展起來的醫藥工業很多,全市大大小小藥廠有84家,而且大部分建在郊區,甚至是農村,占用了部分農田,破壞了植被,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影響。此外,長期以來,對農村生態環境監管薄弱,管理不力,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投入不足,也是造成農村生態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
3對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的幾點建議
311加強宣傳教育,提高民眾的生態環境意識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要像宣傳計劃生育一樣,向農村干部群眾普及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知識,特別要重視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的宣傳,增強干部群眾特別是農民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緊迫感和危機感的認識,提高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和自覺性,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制教育,使農村廣大干部群眾自覺執行環境保護和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自覺同亂砍濫伐、偷捕盜獵等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作斗爭。
312建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決策機制加強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和協調,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各有關部門要以對農村和農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心協力做好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二是要建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綜合決策機制,凡是制定重大決策,如經濟技術政策、社會發展規劃、經濟發展計劃等都要充分考慮生態環境影響問題,都應對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三是環保部門要承擔起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業務指導,建立行之有效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管體系。對新上項目必須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做到“三同步”,對可能造成農村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的,堅決禁止。
313調整農村經濟結構走可持續發展之路認真編制好農村生態功能區劃,以指導農村自然資源開發和產業合理布局,推動農村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健康發展。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要結合本地的環境資源和生態優勢及特點,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注意調整和優化農村經濟結構,積極發展生態產業。合理利用通化市得天獨厚的生態環境和生態資源優勢,因地制宜地發展綠色農業,建設生態工業園區,走循環經濟之路,提高鄉鎮企業的集約程度和技術含量,確保資源的合理和永續利用。
314提升城鎮規劃層次提高建設的品位和檔次。城鎮規劃是一個地方一定時期城鎮發展的藍圖,對城鎮發展的方向與質量起著決定性作用。一份規劃是否具有前瞻性,重要因素就在于是否融入了生態環保理念。生態規劃是以生態學原理和城鄉規劃原理為指導,應用系統科學、環境科學等多學科手段辨識、模擬和設計人工復合生態系統內的各種關系,確定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生態的適宜度,探討改善系統結構和功能的生態建設對策,促進人與環境持續協調發展的一種規劃方法。其特點是充分體現以人為本與持續發展,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
因此應逐步提升農村城鎮規劃的層次、范圍、方法,拓展規劃思路,運用生態學原理,科學謀劃區域發展。
315采取綜合措施,治理環境污染采用先進的農業生產措施,降低農藥、化肥、農膜污染。發展以蟲治蟲,以菌治蟲及發揮“天敵”對病蟲害的控制作用,推廣有利于減少病蟲害發生率的耕作方式,禁止生產和使用劇毒和殘留期長的農藥,防止和減少農藥污染。大力推廣增施有機肥、氮、磷、鉀復合肥,科學配方施肥,以控制化肥用量的過快增長。加速研究既能降解又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的降解膜,研究便于回收的地膜覆蓋栽培方式和短期早揭膜技術,降低農膜殘留率。重視畜禽糞便的綜合治理。畜禽糞便是土壤肥力的重要來源,應堅持畜禽糞便與化肥并重的原則。養殖場必須采取綜合治理措施,包括建設沼氣池,大力發展生態農業,開辟畜禽糞便資源化的新路子。
抓好秸桿綜合利用工作。一是玉米秸桿可直接還田或經高溫堆肥還田,增加土壤有機質,增加土壤透氣性和蓄水保肥的能力;二是玉米秸桿除直接飼喂牛羊,還可加工成青貯飼料、氨化飼料、堿性顆粒飼料等,這是發展畜牧業低成本、高效益的優良飼料;三是可氣化后集中供氣。加強對鄉鎮企業的環境管理。首先,制定出符合當地鄉鎮企業特點的環境政策和法規,促進鄉鎮企業的健康發展。其次,將已成熟的環境管理制度應用于鄉鎮企業管理。
如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排污收費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等。調整鄉鎮的產業、產品結構,擴大企業規模。鄉鎮企業的發展,可因地制宜地向
一、三產業調整,大力發展無污染的鄉鎮企業。可利用通化市氣候宜人、水資源充足、森林密布、動植物資源豐富、總體環境質量和生態環境尚好的有利條件,大力推廣有機農業和生態農業,提高農業生態系統的異質性。嚴格資源開發管理,大搞生態建設。對江河源頭、重要湖泊、生物多樣性豐富區等特殊功能區及各類自然保護區,禁止開發利用。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防止資源開發型生態破壞。堅持不懈地開展植樹造林活動,恢復森林植被,治理水土流失。堅持不懈地開展改良土壤,抑制荒漠化。
316加強法制建設,依法保護和整治農村生態環境要廣泛深入地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全民的法制觀念,形成全社會自覺保護環境、美化環境的強大輿論。還要嚴格執法,強化法律監督,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行為。317加強引導,建立文明的生活方式
(1)大力推廣沼氣的應用,既可清除農業廢棄物、生活污水和畜禽糞便的污染,又能解決農戶生活用能,減少對森林資源的破壞。
(2)開發利用太陽能、水電等可再生無污染的能源,建立可持續的消費方式。
一、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意義
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偉大歷史使命之一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能否達到這一目標和農村生態環境好壞有著重要的聯系。農村生態環境是以農村居民為中心的鄉村區域范圍內一切經過人工改造的或天然的自然因素的總和,包括該區域范圍內的大氣、土地、交通、道路、構筑物、動植物、設施等等。農村生態環境是農村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和生活服務的場所,是農村經濟社會穩定、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物質條件。所以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提升農村環保質量,是做好“三農”工作、保障農村社會、經濟穩定持續協調發展的要求,是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目標的重要保障。
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
(1)環境保護意識不足。農村廣大群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認識不足,加之廣大干部、群眾對農村環境建設的重要性不了解,認識不高,對進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熱情不高。同時農民收入水平較低、整體素質還不高,接受新生事物速度較慢,建設農村生態環境的意識比較淡薄。再有對社會公眾的教育和宣傳不夠深入,公眾對加強農村環保的意義關注不夠,沒有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和支持建設農村生態環境的局面。(2)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法制建設不健全。我國長期存在城鄉二元結構,一些問題往往優先考慮城市地區,在環境保護方面也是這樣。我國農村在環境保護方面還沒有一部相對獨立的農村環境法律法規,和城市較為完善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相比,農村仍是空白。由于長期缺乏環境污染的資金,導致我國農村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嚴重缺乏。(3)農業生產技術較為落后。我國大多數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較低,不按規范使用肥料和農藥的情況比較常見,同時施藥施肥的配套技術不夠完備,不但造成農用化學品浪費,還對土壤和環境造成污了染,讓農業生態環境不斷變差。農村農膜帶來的污染造成農田土壤結構破壞,焚燒秸稈造成大氣污染,生活污水、垃圾和人畜糞便未經處理直接入河造成河道水體污染嚴重。這些情況嚴重影響了農村的生態環境。(4)工業生產的污染。城市工業“三廢”污染向農村蔓延的同時,許多設備簡陋、技術落后、污染重的電鍍、農藥、化肥、造紙等企業,產生的“三廢”任意排放,使得農村生態環境呈現逐步惡化的趨勢。
三、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建議與對策
(1)提高農村環境保護意識。我國農村居民的環境保護意識還比較低,廣大農村居民還認識不到保護生態環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積極主動參加環境保護,這也是我國環境保護事業在許多方面缺乏群眾基礎的主要原因之一。保護農村環境是一項偉大事業,它需要廣大農民不斷提升環保意識。所以要充分利用宣傳、教育媒體,采取報紙、網絡、電視等一切宣傳形式,大力宣傳農村環境保護的政策、方針、知識及法規,讓環境保護深入人心。(2)健全法律法規保障機制。目前我國的法律法規保障體系在農村生態環境管理中的不足已經表現出來,《環境保護法》還不能滿足農村環境保護的要求。所以應健全符合新農村建設實際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并積極制定有關實施條例和法規配套措施。此外還可以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編制適合我國農村實際的法律保障體系,從而實現資源環境和農村社會經濟的協調健康發展。(3)發揮鄉鎮企業的環保責任。企業是經濟目標的完成者,更是生態環境的影響者。由于企業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環境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影響廣大群眾的身心健康。目前對于廣大鄉鎮企業,要將環保納入鄉鎮企業發展規劃中,確保項目建成后具有明顯的環保優勢。再有要建立健全鄉鎮企業內部環保激勵機制,動員所有員工參與環保活動,鄉鎮企業還要建立健全有利于環保的決策體系。(4)實施規模綠色農業生態建設。努力推動推農民向城鎮集中、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的農業生態發展模式,有效地控制農業污染。引導農民逐漸向現代農業轉化,積極推動污染土地的治理修復、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病蟲害綜合防治、農田綜合管理等農村實用技術。指導農民科學使用高效低毒農藥、多功能農業機械、新型肥料和可降解農膜等,提倡推廣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的生產。
參 考 文 獻
Key words: urbanizati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problems; Solutions
中圖分類號:S68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碼
作為發展中大國,城鎮化是實現社會發展的重要手段,但是城鎮化不是單純的將農村的人口轉移,而是需要采用科學的手段實現農村社會發展結構的根本變革,還需要在發展的過程中兼顧好生態環境的保護。健康的城鎮化發展過程中,需要明確,城鎮化是城鎮人口比重不斷提高的過程,也是城鎮產業結構不斷變革的過程,更是城鎮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過程,城鎮化是將城市文明不斷想鄉村傳播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正確的處理好這種文明的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通過不斷地發展,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素質也有明顯的改善,但是城鎮化對于生態環境保護的負面影響也在不斷地凸顯,下面本文就進行詳細的論述。
一 城鎮化進程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
城鎮化過程帶動了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但是也不可避免的造成了環境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城鎮化過程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污染和浪費
城鎮化是一個涉及面較廣且綜合性較強的過程,城鎮化的核心就是土地,要合理的利用土地資源,提高其使用效率,又不能夠造成土地資源的污染和浪費。但是實際情況中,由于城鎮化的規劃管理者錯誤的理解了城鎮化進程的真正含義,片面的追求土地的轉化和城鎮景觀的規劃設計,使得大量的農田土地受到威脅,出現了浪費嚴重的現象。同時,由于城鎮化中用地結構的不合理,建設布局出現混亂的局面,加之一些形象工程的大搞亂搞,威脅了土地的自然生態環境,出現了污染嚴重的現象,而用污水灌溉農田,田地周圍堆積廢棄物等污染物,也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土地的污染,破壞了環境的生態平衡。
(二)城鎮化過程中人口大規模集中加大了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程度
城鎮化的發展帶動了經濟的進步,也使得大量的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由于城鎮的恢復能力和自凈能力是有限的,而人口的過度集中增加了人口密度,超越了城鎮能夠容納的最大人口限度,這樣將會增加城鎮的環境負荷,造成生態環境的惡化。另一方面,城鎮人口大規模集中,還會造成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等的排放,加劇環境污染的程度。生活污水是人民日常生活中所產生的具有惡臭味的弱堿性水,其除了有各種化學危害物外,還會伴隨著細菌和病毒等,如果不能夠及時有效的處理,生活污水將會排到江河湖泊,造成更大范圍的影響,加劇城鎮的環境破壞程度。城鎮化發展必然離不開工業的發展,一些污染較為嚴重的工業會產生“三廢”,處理不當也會造成環境的污染。由于城鎮化建設中領導者片面的追求工業發展帶來的經濟效益,所以忽視了對于工業“三廢”的處理,威脅到了生態環境的安全性。城鎮的固體廢棄物對于生態環境的威脅也很大,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推進,城鎮人口不斷集中,固體廢棄物的排放將會更多,成為制約城市環境的一個重大隱患。
(三)城鎮化過程中的熱島效應明顯
熱島效應是城鎮化發展中不能夠避免的,是人們活動對于城鎮氣候影響最為突出的特征。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鎮中的建筑物增多,建筑物、道路以及各種設施等會在夏季產生聚熱效應,加上工業中排放的廢棄、生活中產生的熱量等都會使得城鎮的氣溫總體上生,和城鎮外的氣溫產生一定的差異。城鎮的熱島效應將會產生環流,在城鎮中心氣流將會輻合上升并在空中向四周擴散,造成大面積的污染。
二 城鎮化進程中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對策分析
城鎮化在帶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過程中也造成了環境的污染,上文中從三個大方面對這種不利影響進行了論述,下面本文就針對問題提出幾點解決措施。
(一)城鎮化進程需要遵循生態發展的規律
城鎮化的發展要在遵循生態發展規律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規劃,要能夠從城鎮環境的容載量以及資源的保證能力角度考慮,在城鎮化進程中要確定好城鎮的規模、發展方向,合理的調整城鎮的產業布局,使其能夠適應生態發展的規律,能夠和生態規律協調發展。生態規律的遵循不能夠停留在書面上,要真正做到貫徹落實,為此需要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使得城市化發展過程中的環境保護工作能夠有規章的保護,能夠更切合實際的遵循生態發展規律。除此之外,對生態發展規律的遵循還需要合理的進行生態景觀的配置,調節城鎮的生態平衡。
(二)城鎮化進程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向,樹立好正確的環境保護觀念
任何工作的開展都需要有正確的意識作為保證,城鎮化發展進程要想和環境和諧發展,最大限度的保證生態環境,則需要在遵循生態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向,樹立起環保觀念,并且將這種觀念傳遞到每個人的心中,做好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實現城鎮化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同步進行。為此,作為城鎮化進程的管理部門,尤其是管理干部和決策者,需要加強對科學發展觀理念的學習,并加強對每個城鎮化建設者環保意識的培養,使得其在進行城鎮規劃時能夠處處以發展和自然生態的和諧為準則。其次需要加強對城鎮企業負責人的環境保護理念的宣傳和教育,促使他們改變目前企業發展嚴重污染城鎮環境的現狀,實現城鎮企業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和諧。最后需要加強對普通民眾環保意識的宣傳,并通過各種媒介手段完善這種宣傳,使得環保理念逐漸深入人心。民眾環保意識的提高對于城鎮化進程中生態環境的保護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環保思想和環保理念宣傳的過程中,需要健全輿論的監督機制,充分發揮大家的參與意識,這樣能夠為生態環境保護如何與城鎮化發展相協調提供更多更完善的建議,也能夠利用全民的力量促進環保理念的提升。
(三)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用法律強制力保證城鎮化進程和環境保護的和諧相處
為了保護環境,我國相繼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國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律的貫徹落實對于保護環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各種問題凸顯,已經制定的法律法規有些相關規定已經不能夠滿足當前的需求,因此說需要不斷地完善法律法規,相關部門需要對其進行細致的修訂,對于城鎮化發展中凸顯的實際問題在法律中能夠找到相關的解決措施,使得城鎮化進程中的環境保護工作有法可依。
結束語: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帶動了城鎮化的發展,反之城鎮化也促進了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對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文章中也從三個大方面進行了論述,同時也指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希望通過本文的論述能夠對今后城鎮化進程中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有所幫助,實現城鎮化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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