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法律思維的途徑匯總十篇

時間:2023-10-07 08:39:53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培養法律思維的途徑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培養法律思維的途徑

篇(1)

1法制媒體從業者遭遇“兩張皮”

對法制媒體從業者來說,面臨著兩道門坎――法律知識和新聞知識。新聞學院培養的具備新聞知識的人才,不懂法律知識;而法律院校培養的法律人才,不能順利地用新聞的手法和技能采寫新聞;而目前開設法制新聞專業的高等院校培養的法制新聞人才,也經常遇到法律和新聞兩張皮的現象。

法律和新聞脫節的現象,在新疆法制報社表現得非常明顯。有一名法律院校的本科畢業生,在新疆法制報社見習了6個月,法律知識拿捏得尚可,但新聞稿件寫得一塌糊涂,因不能順利轉正,該畢業生最終不得不離開報社。而新疆法制報社有幾個做了快十年新聞的記者,經常在稿子中把“起訴”寫成“上訴”,把“裁定”寫成“判決”,分不清一審和二審等基本程序,基礎性法律知識錯誤經常出現。

法制媒體的從業人員中,法律和新聞脫節的現象不是孤立的,無論是專業新聞人還是專業法律人,都會覺得非常尷尬。有法律知識背景的從業者缺少新聞表述的基本功,具備新聞知識背景的從業者顯然又缺乏法律基礎知識。其實,好的法制新聞作品,應該是充滿濃郁的法律味,又讀來有趣生動。

沒有接受過法律科班教育的新聞人,無論年長還是年輕,其實都面對同一個挑戰,專業知識的缺乏會使記者在采訪一線缺少準確掌握報道要領的能力,缺少與法律人士對話的能力,也缺少對報道內容的足夠判斷力。這些記者寫出來的法制新聞稿件,有時可能因為侵權或片面,為供職媒體惹來官司。

而法律科班的人,有很多不合新聞規律的習慣,缺乏基本的新聞專業知識和技能,即便經過一段時間的培養勉強上路,也缺少在更大范圍內發現更具張力新聞點的能力。因為受法律思維的限制,有些記者時間長了又出現學究氣,滿篇的法律概念、法學原理,寫出來的文章生硬難懂,儼然一個老學究,他也經常會以法律專家自詡,而所寫稿件有時會缺少最根本的新聞要素。

因此,就目前的狀況看,新聞媒體尤其是法制新聞媒體,缺乏法制新聞人才的問題依然存在,并且隨著社會發展的新要求,這種問題將越來越嚴重。

2要求能采能寫并且熟悉法律

法律的主要內容是規定權利和義務關系,要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法制新聞應具有新聞本身的真實、新鮮和及時的特點,有別于社會新聞、經濟新聞、體育新聞,有著自身鮮明的特點。

法制新聞人才是指對新近發生的具有新聞價值的法治活動進行報道的人,應掌握以法律與新聞為主的多學科知識背景的表述能力,是一般新聞知識與法律知識相銜接的人才。法制新聞人才首要身份應當是新聞人。只有具備了新聞人的新聞敏感,才能具備對法制新聞線索的識別能力、對法治現象的觀察能力,以及對法治進程發展變化的反應能力;只有具備新聞人的業務素質和基本理論,才能在工作中遵循新聞傳播的基本規律,客觀、理性、平衡地報道法制新聞事實。法制新聞人才同時也應該是“法律人”,我們通常所說的法律人,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學教授等。他們共有一個思維方式――法律思維。法律思維的特點是,思維過程是圍繞合法不合法、法律有沒有規定以及是怎樣規定的來進行,法律思維的本質特征就在于“規范性”。

顯然,培養法制新聞人才是個非常復雜的課題,筆者認為,培養法制新聞人才的關鍵,不在于他原來所學專業是什么,而是如何引導他盡快實現法律與新聞知識在自身的兼容并蓄。一方面,必須讓他們具備系統的新聞理論知識與技能、寬廣的文化知識和科學知識,掌握比較系統的法治知識;另一方面,他們應具備新聞知識、技能和視野,這也正是法制新聞人才的標準。無論是什么專業背景的記者,應該通過自身努力和實踐的錘煉,較快彌補法學專業知識和新聞專業知識上的不足,進而在更深厚的法制新聞報道戰場上,贏得更大的業績。

具體而言,法制新聞人才是培養懂法(具備法律知識、法律思維和法治理念)的新聞人,還是懂新聞(熟悉新聞傳媒相關實務和功能)的法律人;要求具有全面扎實的新聞采編評等新聞基礎知識和法律知識,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社會活動能力。

3“兩手抓”培養法制新聞人才

基于從業者不同的知識背景,法制媒體應有針對性培養出真正的法制新聞人才,既懂法律理論、了解法律實務,同時也了解新聞業務,掌握采寫技能。

篇(2)

中圖分類號:G64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4月23日

一、引言

黨的十報告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確立為推進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而大學生肩負著歷史重任,是社會主義建設強大的接班人,是社會經濟發展的棟梁,全面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素質是實現“依法治國”宏偉目標的有力保障,是各個高校的重要任務,也是重要目標。

二、法律素質的內涵

法律素質是指作為社會個體應當具備的職業素質,其要素包括:法律思維能力、法律表達能力和對法律事實的探索能力。在以上三個方面的能力中,法律思維能力是法律素質的核心。

三、當前大學生法律素質培養現狀

(一)對法律教育認識不足。我國是一個缺乏法律意識的國家,大部分高校的老師及學生普遍認為,非法律專業的學生只要學好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為社會所用就可以,而法律教育就是開一門選修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而已,當然,法律素質教育更是可有可無。大學生在法律素質教育方面認識很模糊,各個高校也不是很清楚如何開展法律素質教育,很多《思想道德修養法律基礎》教師多半是半路出家或者兼職任教,繁重的工作任務,使他們無法深入研究法律專業知識,專業水平參差不齊,更談不上建立法律素質教育體系,想要提高學生的法律素質談何容易。

(二)教學內容安排不合理。很多高校的非法律專業的學生只是在一門選修課《思想道德修養法律基礎》中學習關于法律素質培養的內容,當然,這些內容也局限于課堂教學,老師教,學生學,枯燥的法律條文,教條的教學方法,爭分奪秒的滿足學生對實用性法律知識的需求,但是這些教育只是法律知識教育而非法律素質教育。

(三)輕視《思想道德修養法律基礎》課中法律基礎部分的教學。在僅有的法律教育課程《思想道德修養法律基礎》中,很多高校在實際教學中,并沒有把法律基礎部分放在一個重要的位置,這與我們要建立一個法制國家的目標是不相符的,大學生作為未來的建設者,國家的棟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素質決定著國家的未來。

四、加強大學生法律素質培養的基本途徑

(一)構建合理的法律教育體系。重視課堂教學的主渠道作用,讓學生對于學習法律素質教育產生積極性,逐步培養法律素質。首先,應該增加法律基礎知識教育的課時,使學生的理論知識系統起來,使學生明白在全球化的今天,僅僅熟悉法律條文是遠遠不夠的,應該開闊自己的視野。其次,應該開展多種多樣的上課形式,采取案例教學等方法,改變傳統的教學模式,讓學生參與到教學活動中去。拓寬培養渠道,讓學生參與到各種形式的法律普及活動中去,增強學生的社會責任感。也可以開展診所式法律教育活動,讓學生參與到真實的案例中去,深入了解委托人的困難,并為他們提供援助,進而提高學生運用法律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建立專業師資隊伍。法律素質教育是一項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的教育活動,需要一支有深厚理論知識和強大的實踐經驗的高素質教師隊伍,是實現大學生法律素質教育的重要保障。根據實際出發,讓現有的教師通過學術交流,參觀考察等形式提高自身素質,并定期進行培訓,深入研究法律專業知識,提高自己的實踐教學能力,同時,也可以聘請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法官、檢察官等來負責學生的法律實踐課程,這樣才能使教學效果不斷提高,才能提高學生的法律素質。

(三)培養大學生法律素養。培養學生法律至上的信仰,知曉任何人和組織都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提高學生的法律觀念,使學生能夠提出問題,并且可以運用分析問題、解決問題,這樣才能激起學生學習的熱情,同時可以觸類旁通,解決類似的法律問題,使學生的思維處于活躍的狀態。

(四)建立科學的法律素質教育評價體系。改變傳統的以試卷考試為唯一的考核評價形式,增加實踐能力分數,采取理論成績和實踐成績相結合的考評辦法。在課堂上,提高學生的法律語言表達能力,讓學生多記、多用,教師評析,并記錄為平時成績,進而提高學生口頭表達的準確性。同時,把學生平時的品行、能力等測評也納入最終的分數中去,引導學生用學到的理論知識去聯系實踐,去約束自身并能幫助他人解決簡單的法律問題,切實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的水平。

(五)營造良好的法律教育校園環境。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國方略在校園中的具體體現。首先,應該建立各項規章制度,使學生在學校有法可依,這既是對學生行為的約束,也是對其合法權益的保護;其次,應該實行民主管理,反對,充分調動廣大師生的積極性,參與到學校管理中去,形成一個民主和諧的校園氛圍,讓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受到法制的熏陶,從而提高法律素質。

五、結束語

時代在進步,社會對人才的要求也在提高,人才的競爭即是教育的競爭,全面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素質是高校的重要任務,是全面實現“依法治國”偉大目標的重要前提,通過各種途徑促進大學生法律素質的不斷完善,更進一步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法制進程。

主要參考文獻:

篇(3)

關鍵詞:中等職業;法律意識;途徑和方法

【中圖分類號】G71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2095-3089(2016)34-0294-01

近年來,中職學生違法犯罪行為呈現上升趨勢,日常生活中學生法律意識薄弱,不能有效運用法律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因此,提高中職學生的法律意識已刻不容緩。

一、中職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

中職學生受到家庭、教育、社會等因素影響,重視個人利益,缺乏責任意識,法律觀念淡薄、法律信仰缺失,侵犯財產、人身權益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不僅嚴重妨礙學校管理秩序,給家長帶來困擾,也給社會帶來不穩定的因素。

學校教育中,受教學計劃的限制,不能系統講授法律知識,導致學生法律知識匱乏;法制課教學形式單一,學生被動接受法律知識,導致學習法律的熱情不高;法制教育成效不明顯;使得學生不能準確定義自身行為性質,無法對行為進行法律評價,以致學生法律意識無法得到提升。

二、培養法律意識的必要性

中職生普遍年齡偏小,心智不成熟,易受不良行為的誤導,易沖動,閱歷淺、經歷少,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法律意識淡薄是導致其走向違法犯罪道路最根本原因。因此,只有加強法律信仰教育,樹立法律權威,培養起良好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才能從根本上改變其思想狀態,進而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三、提高中職學生法律意識的途徑和方法

中職學校通過法制教育使學生具有了一定法律認識,但并沒有真正形成法律思維、法律意識和信仰。學校提高學生法律意識,必須從提高學生心理素質,加大法律知識普及,培養法律思維等綜合教育入手。

1.從信仰法律中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法律意識應當學會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信仰法律開始,只有對法律有了尊重、敬畏的意識,才會從心里下意識的學好法律、遵守法律,才會以法律為準繩去規范和制約自己的行為。生活中,存在著少數不符合法律規范的事情發生,從側面反映了法制的不健全和國人法律意識的淡薄,法制教育應從國情出發,引導學生正確認識不合法的現象,運用法律知識去分析和評價不合法的現象,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和價值觀,讓學生樹立起對法律的尊重、敬畏和信仰,在潛移默化中完成法律意識的培養。

2. 加強法制教育,提高法律認知能力。法律知識影響個人行為。通過法制教育,讓學生明白哪些行為是法律允許的,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利用“案例教學”方法,直觀形象的把法律的規定用簡單明了的方式傳遞給學生,通過行為對比,幫助學生鑒定行為的合法性;使他們把所學的法律知識變成自己行為規范的一部分,從而提高自身行為標準,約束外在行為,從整體上提高學生知法、守法的水平。

3.創設情境模式,加強學生對于法律知識的了解。學習法律知識就是要讓學生合理地運用法律知識。然而,法律條文抽象乏味,學生理解較為困難,學習相關內容提不起興趣,嚴重影響課堂教學質量。教師應從學生實際狀況和認知規律出發,創設教學情景,組織相關活動,讓學生在參與活動的過程中,通過親身觀察、感受,體驗違法犯罪行為對他人、自身、家庭及社會所造成的傷害,最終使學生認識到學習法律知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轉變學校法律課教學理念。要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必須先改變教育教學理念。實踐中,大多數學校認為學生最重要的是專業技能的學習,將促進學生就業視為教學的最高目標,反向指導教學,法律課程流于形式。相反,學校應當堅持立德樹人的教學理念,重視學生的品行和規范意識,加大法律教育的力度。學校也應不定期的聘請律師、司法人員、法學專家來給教師做培訓,讓其接受先進的法律理念,學習如何把法律理念融入到教學中,轉變教學方式使學生能夠輕松的接受法律知識。

5.營造校園法治文化,創設法律學習氛圍。學校應當積極加大法律知識的宣傳,在校園中營造出良好的學法氛圍。利用文化專欄、校園網、校園電視臺、組織法律社團等,定期宣傳法律知識,進行普法教育工作,使學生能夠在潛移默化中受到影響,促進自身法律意識的提升。將社會生活作為法律知識學習的教材,定期組織師生對身邊典型案例進行討論、辯論,讓學生按照自己的理解去思辨法律問題,使學生受到積極的影響與啟迪,更好的理解法律知識、運用法律知識。將法治理念逐漸融入到現實生活中,學會用法律知識解決社會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逐步形成法律思維,提高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

綜上,中職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和法律素養的提高,需要學校在法律教育、教學理念、課程設置、創設法制文化氛圍、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作出努力,以幫助學生學會尊重、敬畏、信仰法律,學會利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篇(4)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400/ki.kjdkx.2017.02.076

Abstract The professional orientation of legal personnel training is the basic orientation and direction of law education. The position and advantages of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in the training of "compound and applied talents" have become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As the ultimate goal and the organic component of legal education and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professional ethics education is the basic quality and character of excellent legal person. In this paper, the origin of the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analysis of the purpose of the clinical education model, combined with the legal law education tasks and objectives to explore the path of legal professional ethics.

Keywords legal clinic; legal person; professional ethics

多年的實踐讓我們看到,作為舶來品的法律診所式教學方法在我國的法學實踐教學中取得了不菲的成績。法律診所式教育的引進從根本上改變了法學教育的教學模式,它改變了教師的觀念,進一步激發了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但是,診所法律教育的實踐讓我們認識到職業倫理和職業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與法律知識和法律技能相比,學生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培養更為突出和重要。誠然,診所式教育的實踐及其實踐教學中的法律診所模式越來越發揮了理論聯系實際,在法學實踐中培養高素養法律人的價值和功能。尤其作為職業教育導向的法學教育,診所法律教育在“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培養中的優勢愈加明顯,并且經過多年實踐已然成為比較成熟的法學實踐教學模式。在今后的法學教育與法學教學過程中,有必要進一步推廣和推行法律診所教學方式,同時應在實踐人才培養中加強法律職業共同體的職業道德與職業素養教育。

1 診所式法律教育的興起

作為以民權運動為背景發展起來的法律診所教育,在不斷的探索和實踐中,診所課程已成為所有美國法律院校的必修課程。民權主義者意識到國家頒布的法律并沒有起到保護公民權利的作用,窮人因為沒有錢打官司而無法接近法律。于是,法學院的學生通過提供免費服務的方式為窮人提供法律援助,成為他們的代言人。毫無疑問,法律診所這樣一種新型的教學模式取得的雙贏的功效:一方面,窮人開始接近法律,其權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護;另一方面,法學院的學生通過法律援助服務,實現了抽象、靜態的法律與實踐法律的銜接與轉換,學生也在實踐中培養了自己的責任感和責任意識。由于認識到司法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在提供法律服務上的不力,在診所教育發展的過程中,實務界認識到法學院系的不僅僅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更應當培養學生為處于不利地位或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診所”固然與醫院聯系起來,診所法律教育借鑒和引入醫學院診所教育的模式,讓學生從實踐中學會診斷和治療,學會面對實際問題和解決具體問題的基本技巧。但是,從診所法律教育興起開始,培養學生的職業精神即是其教育的重要目的和內容。法律人是具備重視法學專業知識,同時兼具職業倫理和職業道德精神的法律群體或個人。作為職業教育定位法學教育,實踐能力的培養一直是法學教育的首要目標,而法律診所又是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必要手段和有效途徑。發端于美國的診所法律教育,因其“實踐導向”與“能力導向”的目標定位而成為被眾多法學院校認可和推行的實踐教學模式和手段,并且在發展中影響不斷擴大。

2 診所法律教育的培養目標

教育的功能是培養人,任何歷史發展階段和任何類型的社會無一例外。培養什么樣的人,在不同時代和社會是不同的。因為人是社會中的人,不同時代對人的需要不同,不同時代和社會的人具有不同的素質,體現不同時代和社會發展階段的價值觀和思維方式。因此,培養目標成為教育的出發點和教育工作者努力的方向,培養目標一定程度上決定人才培養的方式和手段。培養系統掌握法律知識,勝任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或復合型法律人才幾乎成為所有法學院校的專業培養目標。事實上,法學教育最終培養的是法律人。正如霍姆斯所言:“法學院是要教法律,要培養法律人,但它要以一種宏大的方式教法律,它要培養的是偉大的法律人?!弊鳛榉扇耍环矫鎽哂芯康膶I技能和扎實的法律知識,另一方面更應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這是具備責任意識的法律職業共同體人員應有的特質。

“良好的法律秩序的確立,不但需要良性的法律規則,更需要與之相配套的法律人的存在?!盵1]法學教育的業化傾向使其體現著對法律基本價值與理念的追求,要求法律人秉持公平、正義、秩序、自由和效率的價值觀,具備高尚的情操,寬容而理性的精神,關注社會現實的品格和情懷。法學教育應以培養法律人為目標,從課程設置和課程講授內容都可以看到,我們更關注于對學生法律技能的培訓,而對法科學生職業道德與素養的培養遠遠不夠。事實上,法學專業的學生不應因精通法律而危害社會,或成為社會秩序的破壞者,相反,他們應成為時代的聲音,成為千萬人利益的代表,成為新的時代精神的呼喊者與領跑者。

診所法律教育是一種教學模式,其教學目標在于:第一,教授學生學會如何去做律師所做的事情,即律師的基本技能;第二,教授學生遵守律師的基本準則,樹立律師的職業責任心;第三,提供法律服務;第四,推動法律教育改革。[2]“法律診所教育事實上成為對法律人的公民教育,然而,我們正在進行的診所法律教育偏重于強調學生操作法律的能力,而不是法律人的社會責任感和道德責任感。我們的法律診所教育更主要的是一種職業教育,強化職業技能,而不是公民教育”[3]

對一個僅僅掌握了法律知識和法律技能的法科學生而言,還算不上真正的法律人;重要的是要具有高尚的法律道德。所謂法律道德,第一點應當時守剛正不阿的精神,不徇私情,抱有不屈不撓的大無畏精神;第二是有犧牲小己的精神,所謂犧牲小己,便是什么議案或法律,既經合法的手續以產生,那么無論如何應當犧牲個人的意見,來擁護這法案之實行,不應當固執成見,做出陽奉陰違的事來。[4]從法學教育的目標和任務看,實踐是培養法律職業倫理道德和倫理精神的最佳途徑。診所法律教育恰恰提供了一個培養學生職業精神的實踐平臺,法律診所與當事人的實際接觸,學生不僅直面真實的法律事實,而且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采用邏輯推理的方法,將個人的價值觀、處事原則和知識背景綜合考量的基礎上分析和解決問題。法律診所式教學方式正是以實例、案例為載體,將法律知識、原理、價值觀、價值判斷融于鮮活的個案,使學生在處理具體案件中學會運用法律知識的同時,強化法律人的道德意識和責任感,堅守法律人的職業良知,培養法律人的職業情懷。由此可見,法W教育除法律技能的養成外,還包括法律人品格的形成。診所法律教育這一新型教學模式,其目標在于通過實踐的方式,培養學生的職業倫理觀念和職業精神。

3 法律人職業倫理的塑造

就我們現有的法學教育而言,職業倫理道德教育是法學教育中的薄弱環節。盡管通過開設法律職業道德課程的辦法,教學中注入倫理道德的課程內容,但法學專業畢業生面對具體問題時的態度與做法讓我們看到職業倫理道德教育的捉襟見肘。“法學教育的功能就是:根據理性的和認知的需要傳授嚴謹的道德作風?!盵5]從法學教育早期的學徒制度到哈佛式教學方法,從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發展不同歷史時期的爭論到最終達成通過實踐(實驗)找尋更多有效的辦法來加強律師公共責任感之共識的努力,職業倫理道德教育成為法學教育無法回避且尚需深刻思考的重要問題。特別是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形勢,面對轉型時期積累的多元矛盾和多元主體的利益沖突,面臨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各種問題,面臨思想文化和價值觀的激蕩,面對傳統文化和道德建設的繁重任務,特別是法治國家建設和新發展理念下,重塑道德建設尤為重要,而職業道德是道德建設的切入點和關鍵環節。法律診所應成為培養法律人職業道德和精神的舞臺。

3.1 從教的視角,教師轉換觀念

教師的職責一是教書,二是育人,育人是重心。育什么樣的人則是教師首先需要思考的問題,即育人與一定的專業培養目標緊密相聯。診所教師以培養學生的開拓性思維,創造性能力和實際運用法律的能力為目標,這固然與現代法學教育的目標相一致。同時,診所教師也在朝著培養目標多元化的方向努力,培養的學生可能成為法官、檢察官、律師,但任何一個職業都有其作為職業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法學教育的目的是培養法律人,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法律人,而診所教學法正是通過一種特殊的“望、聞、問、切”的特殊方式在培養法律人,教師首先應改變診所教育主要是培養律師職業技能的錯位觀念,充分認識到職業道德教育的地位,并把職業倫理教育滲透在診所教學的各個環節,貫徹教學活動的始終,從教書的角度提高學生對職業倫理教育的認識。

3.2 從學的視角,學生提高認識

學生不僅是教學的對象,而且是教學活動中的主角。職業倫理道德的培養是教學活動的主要目標之一,學生作為教學活動的主體具有主動性、自覺性和創造性,而多樣的教學環節為主體主動性、自覺性和創造性的培養和發揮提供了平臺,為職業道德觀念的培養提供了實踐的舞臺。因為“現在普遍認為,法律道德規范最好利用法律實踐中產生的問題和難題來教學”。[6]學生通過診所教學中的模擬演練法、案例教學法、角色體驗的活動(包括真實客戶和虛擬客戶)認識到面對鮮活的個案和復雜多變的具體情況時,所學書本上的法律知識并不能完全解決問題或處于失靈狀態,而個人的價值觀、處事原則和道德觀念往往成為解決問題的決定性因素,也就是說,多樣的社會問題要求一個法律職業者要超越法律。診所法律教育為學生提供的實踐方式,恰好滿足了學生的要求,使其真正學會如何超越法律,在虛擬場景的模擬和真實辦案的職業能力培養中,潛移默化地培養自己的職業責任感,把自己塑造成一個真正的法律人。

課題項目:本文為吉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復合型、應用性”地方高校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創新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GH14053)

參考文獻

[1] 包萬平.培養什么樣的法律人.中國教育研究論叢.中國言實出版社,2005:124.

[2] 甄貞.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國.法律出版社,2002:11-12.

篇(5)

法律思維方式不同于其他思維方式,其是一種專業性很強的思維方式。德國學者卡爾·恩吉施認為:“誰打算讓初學者或外行了解法學和法律思維,誰就會感到,相比其他科學,自己遭受到各式各樣的阻力和疑惑”豍。因此,法律思維方式的養成需要經過法學教育的專門訓練。大多數人認為,法學教育的主要目標在于傳遞知識,但實際上傳遞知識只是法學教育培養法律人的途徑之一。換言之,傳遞法學知識是法學教育的初級目標,而訓練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進而養成法律思維方式則是更高層次的目標。因此,法學教育不僅在于知識的教授,更在于將獨特的法律思維方式沉淀于學生的心智之中。

 

一、我國民法學教育的現狀

 

(一)我國民法學教育的教學理念及目標定位

 

美國法學家龐德在20世紀初就曾經指出,法學教育不是教授法學知識,而是涵養法律思維,無論教授了多少實定法的知識,也無法追趕上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廢除的速度。我國大學的法學院在培養法科學生時,只注重理論灌輸。產生此種理念的原因在于:首先,教師們認為學生們只要掌握了法律概念、理論框架就會自然而然地學會如何將法律概念、理論知識貫徹到具體案例中解決案件。其次,我國的法學教師自身注重理論研究,忽視法律實務。關注理論問題的法學教師更多的希望培養出同其一樣的理論型人才,能夠在理論知識上深入探究;同時,由于教師本身忽視法律實務,也難以傳授給學生其本身亦缺乏的法律運用能力。只注重理論灌輸就會導致教與學各自為營,互不溝通,學生也難以真正的理解、消化理論知識。學生只需熟記要領和結論即可,法律課程最終淪為背背法條、背背理論知識的純理論學科。這種現狀導致我國的法學教育與實踐嚴重脫離,難以培養學的法學思維能力和實踐能力。最近幾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的數據顯示就業率最低的專業都是法學。法科學生何以面臨就業難?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法學畢業生難以將理論付諸于實踐,將理論與實踐結合。很多在校學習優異的學生一踏上工作崗位就會發現自身存在的弊端——理論與實際之間隔閡太深,難以跨越。

 

在此種教學理念之下,教師努力培養學生成為能夠進行法學研究、寫作、的學術型人才,而非具有較強法律思維及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實用人才。

 

(二)我國民法學教育的教學方法

 

我國的法律教育方法以講授為主,教師在臺上講課,學生在臺下聽講。雖然,近些年來教師開始關注案例教學法,但很多都是流于形式。很多教師在課堂上用幾個案例填充枯燥的法學知識,一來是為求課堂氛圍的輕松,二來將案例作為理論教學的點綴品。由于法學教師并未真正理解案例教學的精髓,他們只是對案例作出簡單的介紹或者將案例作為例子,并未對案例進行深入的法學理論的分析。在課堂上,教師仍然是主要通過講授的方式給學生傳遞法學原理。很明顯,傳統傳授式的教學方法并不利于訓練學生的法律思維。

 

(三)我國民法學教育的教學內容

 

首先,從教材的更新角度看,我國的民法學教育存在很大的弊端。我國教材的撰寫、出版、更新難以跟上我國立法和法學研究的腳步,很多法律條文或法律理論知識已經更新,而法學院學生們手上的教材卻并未更換。即使根據法律的修改或理論的發展,教科書得以及時修改,也只是簡單的替換,并未從整體的角度修改教科書。

 

其次,從教材的內容方面看,我國很多民法教材都是介紹民法的體系、基本概念、特征、構成要件以及法律效果等基本理論,很少涉及民法的核心精神、價值理念等。

 

再次,我國現行考試方式的主要目的在于考察學生是否掌握教科書或老師上課講解的內容,這些內容都是一些“死”的東西,學生想要得高分,只需要在考試前一個月或半個月認真背誦教科書上的重點知識、筆記本上老師講解的知識點,而無須深入了解,就可以獲得高分。這樣一來,容易使學生的視野變得狹窄,難以調動學生積極性——深入分析問題和全面觀察問題。更重要的是會造成學生理論與實踐的嚴重脫節,難以在踏入工作崗位后立即上手。

 

二、以培養法律思維為目標完善我國法學教育

 

(一)樹立以養成法律思維為目標的教育理念

 

對于法律人而言,“思維能力是一個人所有能力的基礎,集中反映一個人的綜合素質,如果不具備一定的法律思維能力,就無法有效率地探知法律事實;無法合乎邏輯地闡釋法律文本規則,按照法律規則或原則來解釋法律現象;無法進行適當的法律推理;無法根據案件事實展開合乎法律邏輯的論辯。法律思維的形成要比法律知識更為重要,法律知識可能隨著社會形勢等客觀情況的變化而變化,可以隨時學習、隨時補充,但是,法律思維方式作為特定的思維習慣,卻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它靠的是長期、專門的訓練才能養成”豎。因此,需要轉變我國陳舊的教學理念,轉而確定法學教育的真正目標——培養法學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王澤鑒在其《民法思維: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一書中,開篇就談到學習法律不僅僅是要獲取相關的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培養自己的法律思維和解決爭議的能力。因此,我國高等法學教育應摒棄以培養具有法學研究能力、能力強的學生的教育目標,而應秉著“授人以魚,莫若授人以漁”的觀念,樹立一種注重知識的輸送更注重法律思維的培養的新教學理念。

 

三、改善以養成法律思維為目標的課程設置教學方法

 

法學院系的畢業生大都不能很快地上手法律工作,究其根源在于我國法學教育長期以來片面地強調法學知識,而忽略了思維訓練。近幾年來,我國法學教育意識到了法律思維訓練的重要性,積極借鑒國外有關法律思維培養的方法,如“案例分析課”就是以“訓練學生像律師那樣思考”為目的的實踐性課程。案例教學“能夠為學生提供逼真的法律環境,提供獨立思考、理論聯系實際的機會,這既可以加深對理論的理解,又能夠培養實戰的感覺和能力”豏。

 

案例教學法是19世紀中后期,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代爾大力推廣下確立起來的,并從此成為美國法學院最主要的教學方法。這種方法中所謂的“案例”實際上指的就是上訴法院的司法意見。雖然近些年來我國一直在呼吁引進美國的“案例教學法”(casemethod),但真正了解“案例教學法”的人并不多,很多人以為“案例教學法”就是“以案說法”,即在講授法條的時候增加一些具體的案例,在增加課堂趣味性的同時加深對法條的理解。但事實并非如此,案例教學的實質是通過實例演練以使學生掌握相應的案例分析方法,進而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即統一的法律適用方法。

 

王澤鑒先生也指出,實例最能訓練、測試法律人的思考方法及能力。“學習法律的最佳方法是,先讀一本簡明教科書,期能通盤初步了解該法律(如《民法總則》)的體系結構及基本概念。然后再以實例作為出發點,研讀各家教科書、專題研究、論文及判例評釋等,作成解題的報告”,若法律學習只注重理論,其效果“甚屬有限,因為缺少一個具體的,引導著你去分析法律的規定、去整理判例學說,去觸發思考,去創造靈感”豐。

 

以特定的請求權基礎(完全的法條)為基礎,將案件事實歸入請求權基礎的構成要件中,也就是,用請求權基礎的構成要件去涵攝案件的事實,從而判斷請求權的成立與否。這種法律適用方法有利于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也有利于法律職業共同體具有統一的法律思維,形成法律職業共同體。

 

四、改善以養成法律思維為目標的課程設置

 

“從民法科學和法律教育上說,每一個受過德國民法的嚴格訓練的人,沒有不對請求權基礎的思考方法耳熟能詳的……這是德國民法科學成熟發達和法律教育質量較高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培養了無數法律家的法律思維,意義非同小可”豑。我國可以學習德國法學院的課程設置,在新生入學時便開設專門課程講授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以便學生對該法律適用方法有一個大致的掌握;同時,在主要課程的安排上,不僅有以掌握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為目標的講授課,而且還應配有訓練案例分析方法的練習課。德國法學院低年級學生的主要考核方法是案例分析。由任課教師給學生布置一些復雜的案例,學生按照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分析案例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最后推導出答案。若學生在分析案例時遇到一些有學術爭議的問題,也只需大致地將各家觀點陳述出來,然后選擇一個自己認可的觀點。學生選擇任何一種觀點都不會對其成績產生影響,因為評價的主要標準在于學生案件的分析思路而非觀點。也就是說,德國的案例分析是沒有什么標準答案的,這不會將學生的思維遏制住,反觀中國的案例分析題都是有標準答案的,學生的思維永遠被狹隘地限制在一種觀點之下,很難有所進步。當然,案例教學必須與理論教學同時進行:首先,在傳統理論教學過程中增加案例教學的比重;其次,在學生已掌握某一學科的基礎理論知識的前提下,開設單獨的案例教學課程;最后,在師資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可以考慮開設不受目前法學各學科格局限制的案例教學課程。

 

在德國,待法學學生進入高年級以后,就要通過開設討論課以著重培養其學術素養。在討論課上,教授事先分配幾個討論題目給學生,然后學生獨立完成論文。完成后還需在課堂上向其他同學與教授報告自己的論文,再由同學與教授點評。值得注意的是,討論課論文的題目一般都是描述性的,學生在寫作的時候需要查找大量的文獻資料,進行整理匯編,如此一來,學生對該問題就能有全面的認識,收益良多。

 

五、結語

 

篇(6)

高等法學教育的目標是培養法律人才。法律人才應當是系統掌握法律知識、法學理論和操作技能,具有社會認知、知行統一能力和具有獨立思考、解決法律新問題的智慧,品質高尚,能夠從事法律工作的人。法律不僅是一門學科,而且也是一項職業,這就要求,法學本科教育不能脫離法律職業,脫離法律職業的法學本科教育不僅達不到目的,而且將迷失正確的發展方向。

法學教育價值觀,是指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主體對法學教育與自身需要和利益的關系所形成的穩定看法。法學教育價值觀在本質上是客體――法學教育在人的頭腦中的能動反映,表現為主體通過法學教育這一客體的屬性、功能,同自身的需要和利益聯系起來認識而形成的觀念模式,反映了主體對法學教育價值的不同態度和評價。在我國社會法治化進程逐步推進的今天,有必要借鑒國外法學教育先進的模式,對我國法學教育價值觀進行一些嘗試性的研究與探索。

一、法律職業技能培養中存在的問題

1.1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脫節

法律職業技能欠缺在中國,狹義上的法律職業是指律師、法官和檢察官,就從事這一職業的專業要求來說,他們必須具備3個層面的基本要求:應當掌握和了解法學學科體系的基本知識;具備法律職業的基本素養:掌握從事這一職業的基本技能。這3個層面的基本要求構成法律職業成員的基本資質。是法律人的法律職業技能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多年來法學教育主要停留于法是什么的知識傳授層面。法律職業教育內容大面積缺失。例如,學生實習“走過場”,模擬法庭開庭少之又少,觀摩法院開庭審判更是空白。法官、律師親臨授課也沒有兌現,課程設計與課堂教學很少涉及法律思維與法律語言、法律職業倫理與職業規則、職業道德等內容。結果學生畢業后大多無法取得專門法律職業“入場券”。因此無緣于律師、法官、檢察官的法律職業,這不能不說是法學教育的一大缺陷。

1.2實習、實踐流于形式,沒有貫穿于法學教育教學的始終

理工科院校法學專業的設立背景決定了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主要是通識教育與職業教育的結合,培養動手能力強的應用型人才。然而。現實中卻經常看到,在傳統法學教育模式下培養的畢業生。雖然有高深的法學理論知識.但是面對社會生活中眾多具體的法律業務卻一籌莫展,甚至對一個非常簡單的案件也往往無從下手。這與法學教育教學嚴重缺少實踐課程,專業實習、實踐流于形式,收效甚微有很大關系。

此外,在師資配置、課程設置、教學方法、教育教學的軟硬件環境、實習經費投入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也是影響法學教育實現的不利因素。

二、我國法學教育價值觀重構的必要性

2.1法學教育人才培養的多層次性與法學教育目標定位的模糊性

在人才培養層次方面,我國的法學教育存在層次過多的問題。我國不僅有法學本科、碩士、博士三個基本層次的學歷和學位教育,而且還有法學大專、中專教育,另有大量五花八門的法學成人教育,如夜大、函授、試驗班、專本連讀,等等。正如有的學者所言,“在談論法學教育本身的時候有一些基本的問題是我們所無法回避的:我們要培養我們的法科學生?我們依據什么樣的標準來培養我們的法科學生?我們有沒有什么固定的標準可以拿來培養法科學生”如此眾多層次的法學教育,貌似繁榮,實際上不利于法律人才“共同體”的“同質化”。一方面,人才培養的多層次會帶來法學教育目標如何準確定位的問題,也會削弱法學教育作為培養法學精英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事實上我國法學教育目標定位比較模糊,缺乏針對性。法學教育目標基本上定位于“高層次的專門法律應用人才”。因此,法學教育必須區分不同層次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

2.2職業素養價值觀與理論素養法學教育價值觀的融合、趨同態勢

法學教育具有雙重性。一方面,法學教育作為高等教育的分支,是以高深的法律知識為教學、研究對象的,具有學術性;另一方面,法學教育作為一種專業教育,又是與法律職業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具有職業性。因此,在歷史上形成了職業素養價值觀與理論素養法學教育價值觀。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多是以職業素養價值觀為主導,主要定位于滿足法律職業的需求。換言之,法學教育主要是培養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所需要的專門人才,法學教育側重實用技能的訓練。大陸法系以理論素養價值觀為主導,主要表現為重學生理論素養的教育,致力于培養法律、政治、經濟、行政管理等多方面通用的人才的培養目標。職業素養價值觀與理論素養價值觀主導的法學教育模式具有互補性,隨著兩大法系教育改革的實施,兩者之間的差異大大縮小,兩大法系的法學教育價值觀出現融合和趨同的態勢。我國法學教育繼承了大陸法系的理論素養法學教育價值觀,強調理論知識的傳授,缺乏法學職業技能的培養。

三、我國法學教育對學生職業素養培養的基本途徑

3.1因材施教――培養學生發現、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課堂教學畢竟是“紙上談兵”,要真正發展學生的能。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讓學生多接觸真實案例,將書本上的法律轉化為實踐。具體措施包括,組織學生不定期開展法律咨詢活動:結合學生在對外進行的法律咨詢和從事兼職律師教師接手的案件,由學生參與辦案。在這個過程中,教師可以“因材施教”。幫助學生準備角色,評價學生的表現,進而幫助學生從其擔任的角色中學習。另外,在委托人允許的情況下,還可鼓勵學生參與開庭,使其在分析案件、法庭辯論、起草法律文書等技能方面的訓練得到強化。此外,還可以組織學生參與立法討論,凡全國重要的立法法案和重要的地方性、部門性法規的立法,法律修訂(如民航法的修訂)都可以組織學生進行課堂或書面討論。也可以結合社會重大法律活動或在節假日開展法律服務活動等。

3.2建立專門的法律職業教育培訓機構

法學教育中的理論素養教育統一是由法學高等院校來進行,這點無可爭議,但職業素養教育是否在學校的課堂上進行,大學法學教育是否應該擔當法律技能訓練的任務,這個問胚是當下各國法學教育改革關注的重點問題之一。尤其對于中國這樣一個既無法律技能培訓的專門機構,在法學教育中又缺少對法律技能培訓理念與方法的國度來說更是重中之重。

參考文獻:

篇(7)

法學專業主要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國家所需要的法律專業人才,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的法學教育發生了巨大的變革,對法律人才的培養要求也越來越高。法學專業學生的創新能力是法學專業學生創新思維能力和智力化能力在內在的綜合體現,法學專業教育只有致力于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增強學生的綜合素養,才能夠培養出未來適應社會發展的法律人才。因此在培養法學專業學生的創新能力時應用系統的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影響,使得法學專業的學生獲得創新的價值觀念,促使他們能夠提高自身對新問題的法律認識,掌握法律規律,進而創新的解決法律新問題,實現自身價值。

一、法學專業學生法律創新能力培養的必要性

法學專業學生的創新能力是法學專業學生具有能夠適應社會發展,創新的解決社會出現的新的法律問題,能夠自覺、創新的引進法律文化而具有的一種綜合能力。培養法學專業學生的創新能力需要通過系統的教育和實踐教學來完善學生法律問題和實踐相結合的能力,能夠獨立的發展有意義、有價值的法律新知識和新思想,掌握法律規律,進而創造性的提出解決的方案。創新的關鍵在于人才的培養,而人才培養的主要途徑依靠教育。創新教育作為高等院校實現面向未來的必然選擇和主要的發展途徑。為了實現培養創新型人才就必須實施創新教育。法學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出具有高尚職業道德,知識面廣闊,能力強,且素質高的能夠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復合型人才。法學專業實踐性較強,需要學生運用準確熟練的法律知識應對經濟社會的千變萬化,同時也需要通過法律的運用使得法律更加完善和合理化。要想培養創新實踐型的法律人才就必須讓學生在學校的學習中除了掌握扎實的法律理論基礎,學習法律價值觀、法學理論、法條和立法等方面的內容外,還要豐富學生的實踐和實際工作的能力。法學專業的學生走向社會會從事律師、檢察官、法官等工作,在實務操作過程中,不是法律條文的生搬硬套,而是用自己的理智分析案情,有力的說服法官,這些都需要學生具備創新能力。

而現有的法學專業傳統的教學模式重理論和法律條文,輕實踐和創新能力的培養。由于多種原因法學專業的學生在社會上實習往往表現出能力的很大不足,嚴重阻礙了學生未來的發展,不利于培養創新型人才。隨著近年來教學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國的法學教育為各行各業培養出一批批高質量的人才,并在新的歷史時期,不斷的為我國依法治國做出重要的貢獻。社會的發展對法律人才的需求也越來越大,質量要求也越來越高。為了滿足社會多元化和高質量的人才需求,強化法學專業學生的創新實踐能力已經成為法學教育必經之路。法學專業屬于應用型社會科學,目的是為了解決現實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其實踐性也決定了法學專業的培養應當注重學生的創新實踐能力。法學專業的學生畢業后需要從事法律事務相關的工作,需要具備系統的法學知識,良好的法律職業素養和扎實的法律技能,進而為立法、司法等部門貢獻自己的力量。因此法學專業學生的培養必須以實踐為基礎,提高學生的基本素養和職業道德,真正讓法學專業的學生全面的適應社會的變化要求。

二、法學專業學生創新能力和素質教育的培養途徑

(一)更新教育觀念更新教育觀念

作為創新教育的前提和基礎。創新教育是以新型的教育觀念為先導的。更新教育觀念首先要明確創新教育的重要性,突破傳統教育的羈絆,倡導創新教育和創新能力培養教育。創新教育主張敢實踐、敢想,針對新的問題和新的情況能夠具有獨特的思維能力,提出新的方法和思路。創新教育不僅是一種人才培養的方式,更是一種全新的教育觀念。因此創新教育必須牢固樹立創新教育觀念。創新教育不是對原有教育的一種拋棄和徹底顛覆,而是在傳統教育的基礎上不斷的改進和完善。法學專業學生的創新教育需要更新傳統的教育觀念,改變傳統的教學體制和教學觀念,進行教學理論的創新,改變傳統教學中知識灌輸的方式,轉變學生在教育教學中的主體地位,變被動學習為主動接受和積極參與,讓法學教育真正變為學生成才的教育,變應試教育為素質教育,變知識接受型教育為知識主動發現型教育,提高學生的創新能力。

(二)重構法學專業學生實踐能力培養體系

創新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超前性和新穎性。但現行的許多法學專業課程內容明顯滯后,不利于學生接受新的信息,嚴重影響了學生開拓新的領域的意識和能力。特別是對于法學專業來說,隨著知識經濟發展帶來的是各種高新技術的不斷出現,規范這些技術的各種法律法規也相繼出現,這促使我們在培養法學專業人才時要培養法律人才廣博的知識面,只有懂得各種知識才能理解和運用由這些知識凝結的法律。首先,在課程體系上分階段實施課程目標。法學專業一二年級,主要致力于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信念,形成良好的法律價值觀。將傳統的法學理論知識作為教學的基礎,適當的根據學生的興趣和愛好增加一些法學專業的選修課,設計實驗研究有關的課程,并且注重該課程體系內法律問題的創新性解決。針對高年級的法學專業學生,教學方式上選用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實踐教學方式,為學生提供可供實踐的案例資料和基礎平臺,培養學生的實踐和思考能力。同時通過實踐教學和畢業實習來讓學生參與到法律問題的解決當中,鍛煉學生的思維能力,提高團隊合作和語言的表達能力。通過實踐鍛煉增強學生的責任感。在實踐教學中,做到校內外資源的綜合利用,加強專業學習和業務能力相結合的程度。其次,實現校內外師資力量的相互配合。動員不同學科的教學參與到實踐教學當中,完善校外實踐的基礎教學和教學指導。例如可以聘請一些專業技術人員作為學生實習和實踐的指導教師,在具體的實踐中為了保障教學質量可以實施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案,對教學實踐進行管理。確定每個教師負責學生實習目標的完成,督促檢查學生。加強校內外教師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另外引進和培養復合型的創新教師人才隊伍,提高指導教師的實踐和創新能力。最后,在教學方法和手段上重視推陳出新。創造性主要包括豐富的想象力,獨立實踐和思考的能力。培養學生的創造性也是教學的根本目標。在課堂教學中改變傳統的教學方式,以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中心,以創新為核心,啟發調動學生自覺的參與到法律問題的解決當中,重視教學中的實踐環節。在教學的重要環節注重法學實踐案例的引入,通過案例培養學生邏輯思維和分析能力。案例的引入要以當前經濟社會中出現的新的法律問題為依據,重視法律的思想以及法律的訓練等,借助案例提高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重塑法學專業學生實踐能力培養途徑

為了改變法學專業傳統教學中理論條文多,講得多,實踐實訓少的現狀,需要對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環節進行改革,將實踐教學氛圍理論加實訓,綜合應用加實踐的方式,開展法律實驗室和法律診所,設計不同形式的實踐形式,提高學生的實踐創新能力。在教師統一指導下選擇與當代經濟社會生活息息相關的經典案例,由學生分擔不同的橘色,精心準備,針對不同的案件開展模擬發硬,讓學生將學到的法律知識創新性的運用到課堂之上。這種實踐案例的教學模式能夠通過實戰演練的方式讓學生在課堂中既是法律的實踐者,又是法律的觀摩者和評價者,能夠運用自身學習到的知識通過認真觀摩課堂演練進而提高自身的綜合分析能力。模擬實踐的方式能夠讓學生更加注重解決法律問題當中的細節問題,有意識的去發現自己學習上存在的缺陷,進而形成教學和實踐的雙向互動,實現法律知識的實踐化。法律診所優勢課堂實踐教學內容的重要環節。法律診所作為一種全新的法學教學方式,是美國法學院在20世紀60年代興起的一種教學方法。主要是與讓學生參與到法律的實際運用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來,通過模擬的法律診所中,針對法律中出現的疑難問題讓學生充當組織者,大家一起集思廣益,針對出現的法律問題共同商討,進而為這些疑難問題開出自己的“藥方”。另外,還可以運用法律咨詢的方式,利用學生的業余時間通過現場、熱點電話、網絡等方式向社會提供法律咨詢,通過自己獲取的知識回報社會。參加各類的競賽是檢驗學生學習能力的有效手段,在教師的指導下組織學生成立競賽小組,參與到各種司法競賽活動中,讓學生運用法律知識提升領會法律的內在含義,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

(四)構建法學專業學生實踐能力考評機制

構建完善評價機制是法學專業教育推動培養學生創新實踐能力的重要工具。如果實踐能力的培養缺乏有效的評價機制,會造成這種培養方式只是流于形式,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因此需要制定一個完善的具體可操作的評價機制。法學專業學生創新實踐能力和素質的培養是分階段進行的,因此學生創新實踐能力的評價機制需要從大一時期開始分階段考評。由專門的考評小組依據學生的學習態度、學習習慣、實踐報告成果等多方面的內容進行綜合的評價,設置相應的學分。另外還可以通過學生的自我評價、互評以及實習評價等相結合的評價方式提高對自我的認識。

三、結語

創新實踐能力和綜合素養作為法學專業培養的基本目標,在培養的過程中需要從課程內容、教學方法、實踐內容等各個方面入手,注重學生實踐能力的提高,提高創新思維能力,進而為社會培養出更多高素質的法學人才。

參考文獻:

[1]張晉紅、幸紅、彭虹.論法學專業學生的素質及創新能力培養.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2,19(3).

篇(8)

中圖分類號:G655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報告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將“依法治國”方略提到了一個更新的高度。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新世紀,具有良好的法律素養是現代公民的基本素質,是大學生順利就業的必要條件, 也是法治國家對師范生的必然要求,然而法律素養的缺失說明必須提升師范生法律素養。

1師范生法律素養缺失

1.1師范生法律知識缺乏

有學者對杭州師范大學師范專業的本科學生作過調查,調查數據顯示,25%的師范生認為教育法律與學習、工作、生活關系關系不大,12%的人不清楚教育法律與自己的生活、學習還有工作是否有關系,還有2%的覺得與自己沒有任何關系;在遇到侵權行為時,師范生想到使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權益的人只有13%,且在19 個人中,只有一個人想到使用訴訟救濟;32%的師范生對教育法律知識一點也不了解;在“對教師權利的認知”中,只有14%能正確選出所有選項,58%的回答中包含了錯誤答案;“對教師義務的認知”中,35%的師范生沒有選對;師范生認為學校、教師和學生之間是監護關系的人數高達50%以上,尤以大三學生為甚,為57%;判斷學生傷害事故責任承擔的正確率的只有42%,錯誤率達45%,還有13%的人不知道該如何選擇。調查者隨意地挑選了選擇“不需要承擔責任”(正確答案)的被調查者進行訪談,發現有的同學是憑直覺認為不需要承擔責任,有的同學是碰巧猜對。也就是說其實真正清楚這一法律規定,明確這一法律事實的人并不足42%。 可見師范生法律意識不強、法律知識缺乏。

1.2師范生法律責任意識淡薄

新世紀的師范生自我意識強,但法律責任意識淡薄。如2015年11月8日《華商報》就有《銅川女大學生考場偷手機居然是突發奇想》的報道:一名21歲銅川籍的西安某高校大三學生,“到教室門口的桌上放包的時候,突然想起自己曾經考試時,包這么放著也被別人偷走過手機,便突發其想,就試著去偷拿別人的了……”,該學生盜竊了兩部手機價值上萬元,已屬盜竊數額較大,其一時興起的行為結果已構成盜竊罪,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梢?,該大三學生沒有一點法律責任意識。

2提升師范生法律素養的措施

法律素養就是一個人認識和運用法律的能力,是一個現代教師必備的基本素質。一個具有法律素養的人,他不僅知道法律規定即具有法律知識;而且他會尊崇、敬畏法律,自覺守法、自覺用法;更為重要的是,他個人內心會將法律尊為其行為的最高規則,形成法律信仰。因此,提升師范生法律素養,理當從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律意識,培養法律能力三方面入手。

2.1學習法律知識

師范生提升法律素養,首要措施是學法、知法、懂法。一定的法律知識是提高法律素養的前提,如果沒有一定的法律知識作保證,提高法律素養只能成為一句空話。師范生或多或少地具備一些法律基本常識,并不是完全的法盲,但是,這些知識在日常生活中的運用是遠遠不夠的。各高校必須優化師范生培養方案,開設法制課程,加強法制教育,讓師范生在走出校門前深刻體會到自己的職責是“立德樹人”,做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表率,培養師范生的法律信仰意識。通過學習, 使未來的教師樹立尊重學生權利意識,具備法律至上觀念的法學理論知識;懂得公民應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應該履行的義務, 如公民的人格尊嚴權、 生命權、健康權、通信秘密權、受教育權等權利,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與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及依照法律納稅等義務的憲法知識;嚴重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 有可能會觸犯刑法, 涉嫌故意傷害罪、侮辱罪、誹謗罪等刑法知識;明白教師和學生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與法律救濟途徑的教育法學知識,系統學習《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法律,使得師范生具備比較豐富的教育法律知識,促使師范生認識到禁止體罰學生是教師的禁止性法律義務, 惡性毆打學生是體罰,超過身體能力極限的跑步、“ 勞動改造” 、罰抄過量作業、放學不讓回家、不讓吃飯或諷刺挖苦等變相體罰行為也同樣是體罰之列;對于經常違紀、頂撞老師、毆打同學的“ 小霸王” 學生, “ 勸退”(逼其退學), 這是變相的開除,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七條“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的規定,屬于違法行為,將被追究法律責任。因為師范生的教育法律知識沒有得到充實、教育法律意識沒有得到形成,以至于教育法律素養得不到提升,所以師范生必須努力學習法律知識。

2.2樹立法律意識

法律意識,它是社會意識的一種形式,“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它是人類在法律方面的實踐活動的精神成果,包含著人類在認識法律現象方面的世界觀、方法論、思維方式、觀念模式、情感、思想和期望。法律意識不是自發形成的,它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學習和自覺培養的結果,也是法律文化傳統潛移默化的影響的結果,它是法律素養的主觀方面; 我們常常提及的一般意義上的學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條文,同時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適用的法律原理,這是法律素養的客觀方面。師范生只有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識,才能更好地掌握教育法律知識,注重教育法律行為,運用教育法律武器,才能驅動他們積極守法,使其守法行為由國家力量的外在強制轉化為師范生對法律的權威以及法律所內含的價值要素的認同,從而就會嚴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權利和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就會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權利和自由;就會積極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和爭議,自覺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就會主動抵制破壞法律和秩序的行為,因此,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是提升師范生法律素養的重要舉措。

2.3培養法律能力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 2010―2020年) 》強調,堅持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適應社會需要作為衡量人才培養水平的根本標準,培養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這就要求師范生必須培養法律能力,因為“依法治?!?、 “依法執教”是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學校必須依法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教師必須依法進行教育教學,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境,提升學校管理者、教師、學生的法律素質,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糾紛的能力,依法保障學校、舉辦者、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在學生管理中,學校應當正確認識和處理學校與學生的法律關系,重視學生在教育法律關系中的權利主體地位,尊重和保護學生的合法權利,督促學生依法履行義務。因此,師范生不僅需要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律意識,更重要的是要培養法律能力即法律實踐能力,也就是完成各項具體法律任務的能力,主要表現在探知法律事實的能力、證據操作能力、法律表達和論辯能力、運用法律程序的能力等??梢圆扇∏捎脤W校規章制度的“滲透功能”、發揮師范生法律社團的“蝴蝶效應”、 敦促師范生在社會實踐中感悟法律、弘揚浸潤了法治理念的校園文化等方法,以培養師范生的法律能力。

篇(9)

二、正文 ┉┉┉┉┉┉┉┉┉┉┉┉┉┉┉┉┉┉┉┉┉┉┉┉┉┉┉2

收養的程序 ┉┉┉┉┉┉┉┉┉┉┉┉┉┉┉┉┉┉┉┉┉┉┉┉┉┉3

收養的實質要件 ┉┉┉┉┉┉┉┉┉┉┉┉┉┉┉┉┉┉┉┉┉┉┉┉5

收養的無效與撤消 ┉┉┉┉┉┉┉┉┉┉┉┉┉┉┉┉┉┉┉┉┉┉┉6

收養的效力 ┉┉┉┉┉┉┉┉┉┉┉┉┉┉┉┉┉┉┉┉┉┉┉┉┉┉8

收養的解除 ┉┉┉┉┉┉┉┉┉┉┉┉┉┉┉┉┉┉┉┉┉┉┉┉┉┉9

三、 ┉┉┉┉┉┉┉┉┉┉┉┉┉┉┉┉┉┉┉┉┉┉┉┉┉12

摘要:

隨著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回歸祖國懷抱,我國成為了一個“一國兩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典型的多元法制國家,不同制度的存在會勢必出現區際法律。收養是根據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領養他人子女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為。收養行為是一種設定和變更民事權利、義務的重要法律行為,它涉及對未成年人的撫養、對老年人的贍養扶助以及財產繼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關系,不僅涉及當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關系到利益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收養制度作為家庭關系產生一種方式,在現實生活中發揮著積極的作用,收養制度作為一項古老的社會制度,是親屬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收養制度作為親屬制度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屬于社會的上層建筑之一,必然受、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和。內地與香港、澳門等地區由于各自的傳統、現實社會、經濟生活需要和思維觀念的不同,四法域的收養制度在許多方面都呈現出很大的差異。文章擬通過對我國四法域中收養制度的收養的程序、收養的實質要件、收養的無效與撤消、收養的效力以及收養的終止等五個方面進行比較,綜合,全面闡釋其利弊優略,以期為完善我國大陸的收養制度,加快我國的法制化建設進程提出一些建議和思考,提供一些參考。

關鍵詞:法域 完全收養 收養的撤消 不完全收養 國家監督

中國的區際(大陸與、香港、澳門),大陸有中華法系、社會主義法系的傳統,臺灣地區和澳門地區有大陸法系的傳統,香港地區有著英美法系的傳統。近年來,隨著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相繼回歸祖國懷抱,我國已經成為了一個“一國兩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典型的多元法制國家。在我國這樣一個“一國兩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典型的多元法制國家內部,不同法律制度的存在會勢必出現一系列在單一法制國家不會產生的法律問題,也就是區際法律問題。中國內地與香港、澳門由于各自的歷史傳統、現實社會、經濟生活需要和思維觀念的不同,四法域的收養制度在許多方面都呈現出很大的差異。

收養制度作為一項古老的社會制度,是親屬制度不可或缺的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屬于社會的上層建筑之一,必然受經濟、政治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和影響。作為法律意義上的收養(adoption)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規定領養原來出生于某于家庭或家族的人為自己子女的要式民事法律行為,使本無父母子女關系的人之間產生法律擬制的父母子女關系,而與他原出生家庭或家族的關系則部分或全部終止。收養制度自其產生以來,便因其獨特的社會功能而相繼被各個歷史時期所沿用。在當今的中國,收養制度對社會的穩定和以及社會福利的分擔都產生了積極的效果。隨著人類社會形態的更替,特別是家庭觀念、家庭模式的轉變,收養制度也完成了其社會功能的變遷,從而為社會繼續接受,并得到進一步發展完善?!斗▏穹ǖ洹烽_啟了現代收養制度育幼功能之先河。一戰造成大量家庭離散或父母雙亡,大批流浪孤兒的出現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各國不得不修改相應的立法,其目的“僅在于對無子女的人予以父母的權利,對無父母或父母無養育能力的人予以父母的保護。[1]二戰后,這一功能得到進—步的強化?,F代世界各國都將“有利于子女”原則置于收養制度首位。如瑞士民法典第264條“…收養人對養子女最少已撫育兩年,并且可推定建立子女關系有利于養子女,…”[2]德國民法典第1741條第1款“收養有利于子女的最佳利益…”[3]聯合國1989年《兒童權利公約》明確規定:“凡承認或(和)許可收養制度的國家就確保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首要考慮…”這是現代國際社會的發展趨勢。當然我國也不例外,但由于特殊的歷史原因,使得出現了四個法域,而隨著越來越多涉外事件(我國將大陸與港澳臺事件按涉外事件處理)的增多,不可避免的會產生沖突。作為國際社會中的熱門話題,并且隨著國內收養子女和跨國收養子女的現象越來越普遍,收養制度研究越來越來顯示出其重要意義,從客觀上要求比較研究我國不同法域收養法的立法及學說,弄清它們收養法的具體規定,消除或避免收養法的沖突,健全和完善我國收養制度,保證我國收養的順利進行。

收養制度作為家庭關系產生一種方式,在我國的社會發展的進程和現實生活中越來越發揮出積極的作用。,由于我國經濟尚不夠發達,社會福利機構相對有限,因此,公民間的收養行為,可以使那些沒有子女或喪失子女的人,在感情上得到慰藉,心理上得到滿足,使養父母在晚年時老有所養,充分享受天倫之樂。同時,公民之間的收養行為,可以減輕國家的經濟負擔,使社會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通過收養,可以宏揚社會成員間相互扶助的道德風尚,實現幼有所育,老有所養,完善家庭關系,對促進社會主義的安定團結和精神文明建設有著積極的作用。1、可以使喪失父母的孤兒、因特殊原因不能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在養父母的培養教育之下,享受家庭的溫暖,得到健康的成長。

因此,筆者擬從收養的程序、收養的實質要件、收養的無效與撤消、收養的效力以及收養的終止等五個方面對我國四法域的收養制度進行比較,以期為完善我國大陸的收養制度,為加快我國的法制化建設進程提出一些建議和思考,提供一些參考。

一、收養的程序

收養的程序即收養的形式要件。收養行為成立,不僅要求當事人符合收養法規定的實質要件,同時,還必須履行一定的收養程序。在我國,成立收養的法定必經程序是收養登記,而收養協議與收養公證是當事人可以自愿選擇的程序,是對收養登記的必要補充。

我國在1992年4月1日前無收養法可依,自1992年4月1日起才開始施行第一部收養法,1999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收養法。有收養法之后,收養行為只有符合法定的條件并履行了法定的程序才能夠有效。

篇(10)

我國高校法學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法治固然取決于一系列復雜的條件,然而就其最直接的條件而言,必須存在一種與之相適應的社會思想方式,即只有當人們能夠自覺地而不是被動地、經常地而不是偶然地按照法治的理念來思考問題時,才會有與法治理念相一致的普遍行為方式”,因此,“法治實質上是一種思維方式”。[6]據此看出法律思維在法治建設的重要性,這也對高校法學教育提出了要求——培養具有較為豐厚的法律知識、較高的運用法律知識解決涉法性社會紛爭的實踐性能力的高素質法律人才。而我國高校法學教育重點強調傳授系統法律專業知識,忽視了學生實踐性能力的培養和法律思維的養成。

1、高校法學教育目的的偏離高校法學教育目的直接影響著我國法學人才的培養模式和法治現代化進程。我國高校法學教育是素質教育還是職業教育,學界一般認為是兩者并重,此種觀點其實是偏離了高校法學教育目的。富勒說過:“教授法律知識的院校,除了對學生進行實體和程序法律方面的訓練外,還必須教導他們象法律工作者一樣去思考問題和掌握法律論證與推理的復雜藝術”[7]法學專業畢業的學生,無論將來他們是否從事與法律相關的工作,都必須具有“法律頭腦”,即能夠被內化為一種與法相關聯的社會實踐方式。這種內化為社會實踐方式的法律思維方式比專業知識更為重要,因為沒有法律思維的力量,這些法學專業知識只能是存在于人的頭腦之中并漸漸枯萎以致消失,永遠不會轉化為推動法制發展的力量。因此,法學教育所承擔的任務必然要求法學教育的最終目標是引導學生形成法律思維方式。然而,在我國高校法學教育長期以來偏離了法學教育的目的,重視法學知識的傳授和理論的灌輸,缺少對法科學生法律思維能力的培養,其結果是大多數法學專業的畢業生離開校園之后,對于具體的案件無所適從、無從著手。

2、高校法學教育方法的單一目前,高校法學教育方法仍然沿襲傳統的教學方法——講授法。講授法可以說是一種填鴨式教育方法。講臺是教師一個人的舞臺,老師講,學生聽,從概念到概念,從原理到原理,從法條到法條,沒有師生之間的互動,課堂氣氛枯燥乏味,學生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這種教學模式只注重法律理論的傳授,可以保證法學理論的系統性和完整性,使學生能系統完整的把握所學內容,最大的弊端是忽視了學生實際應用法學的能力和法律思維的培養。案例教學法最早起源于美國,現在已經廣泛應用于我國法學本科教育中。在現實的法學教育中,我們高校大部分教師在運用案例教學法的時候是把案例作為宣講解釋某一法學理論或法律規范的工具,即把案例教學法當做是印證當下學習的理論或法律條文的一種教學方法。這并不是真正的案例教學法,因為其沒有體現出其本來的目的:通過案例教學法提高學生法律思維能力。“案例分析并不是一種科學原理法學教育方法,而是作為法學的問題解決過程的教育方法來界定的,其主要目的是培養法律人在解決實踐問題時所運用的特有的思考方式。案例分析的性質在于,它是作為現實中發生的實踐問題的理解及其問題解決中的專家所固有的思考方式的一種教育方法。”[8]由此可見,我們高校法學教育中現行的傳授教學法和案例教學法很難達到培養學生思維能力的教學效果。

3、教育實習的形式化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各大高校也很重視法學實踐。實踐的主要方式就是教育實習,即在學生完成全部課程之后(一般是在大四第一學期結束之后),將學生派往法院、檢察院或者律師事務處實習,這種實習方式可以說是收效甚微。一方面,學生在此期間或者忙于考研,或者奔波于找工作,基本上沒有經歷實習或者是無法保證實習時間,為了應付學校的實習要求,實習演變成“蓋章”,公章一蓋,“實習”結束。另外一方面,法院、檢察院或者律師事務處處理案件需要與外界接觸,而且需要豐富的社會經驗,實習單位不會將如此重大的事情交給一個只有理論知識而沒有實戰經驗的實習學生,實習演變成見習或者打雜。這樣的一種實習根本無法完成預定的訓練計劃,效果自然不好。法律思維是一種習慣思維,是一種生活方式,是一種在法律實踐中訓練、培養和應用的思維方式,脫離具體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實踐,不可能養成法律思維方式。法律形式可以在短期內移植,法律思維卻很難移植。所以,如此形式化的教育實習無助于法律思維的養成。

法科學生法律思維培養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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