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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筑業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凈資產、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資質分類和分級
第五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
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或者對主體工程實行施工承包。承擔施工總承包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非主體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者勞務分包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
獲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或者建設單位按照規定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獲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
第六條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勞務分包資質序列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別劃分為若干資質類別。
各資質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劃分為若干等級。
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有關部門制定。
資質申請和審批
第七條建筑業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
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其所屬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由中央管理的企業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同時,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新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并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方可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資質申請手續。
新設立的企業申請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企業章程;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
(五)企業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身份證;
(六)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九條建筑業企業申請資質升級,除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本規定第八條所列資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二)企業的財務決算年報表;
(三)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第十條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企業、專業承包序列一級企業(不含本規定第七條第二款所列企業)資質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同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審核部門應當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條件和申請資質提供的資料審查核實。
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征得同級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審批。
勞務分包序列企業資質由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審批,應當從受理建筑業企業的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
由有關部門負責初審的,初審部門應當從收到建筑業企業的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初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批,并將審批結果通知初審部門。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公眾媒體上公告。
第十二條新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最低等級核定,并設一年的暫定期。由于企業改制,或者企業分立、合并后組建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根據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按照本規定的審批程序核定。
第十三條申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應當在總承包序列內選擇一類資質作為本企業的主項資質,并可以在總承包序列內再申請其他類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資質,也可以申請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專業承包資質。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總承包項目范圍內的專業工程可以不再申請相應專業承包資質。
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可以在本資質序列內申請類別相近的資質。
第十四條建筑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主項資質以外的資質,在申請之日前一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批準: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五條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偽造、出借、轉讓《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不得非法扣壓、沒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十七條建筑業企業在領取新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同時,應當將原資質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建筑業企業因破產、倒閉、撤銷、歇業的,應當將資質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
禁止任何部門采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外的其他資信、許可等建筑市場準入限制。
第十九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業企業資質實行年檢制度。
施工總承包特級企業資質和一級企業資質、專業承包一級企業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年檢;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年檢。
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資質、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年檢;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聯合年檢。
第二十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并交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收到企業年檢資料后40日內對企業資質年檢作出結論,并記錄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的年檢記錄欄內。
第二十一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的內容是檢查企業資質條件是否符合資質等級標準,是否存在質量、安全、市場行為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建筑業企業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種。
第二十二條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在過去一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合格。
第二十三條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中,凈資產、人員和經營規模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但不低于資質等級標準的80%,其他各項均達到標準要求,且過去一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年檢結論為不合格:
(一)資質條件中凈資產、人員和經營規模任何一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80%,或者其他任何一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
(二)有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之一的。
已經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降低資質等級處罰的行為,年檢中不再重復追究。
第二十五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不合格或者連續兩年基本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新核定其資質等級。新核定的資質等級應當低于原資質等級,達不到最低資質等級標準的,取消資質。
第二十六條建筑業企業連續三年年檢合格,方可申請晉升上一個資質等級。
第二十七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由企業在資質年檢結束后兩個月內提出申請,分批集中辦理;建筑業企業資質其他變更事項,應當隨時辦理。
第二十八條降級的建筑業企業,經過一年以上時間的整改,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查確認,達到規定的資質標準,且在此期間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可以按照本規定重新申請原資質等級。
第二十九條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參加資質年檢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證書自行失效,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資質。
第三十條建筑業企業遺失《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應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
第三十一條理筑業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應當在變更后的一個月內,到原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其中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企業除企業名稱變更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外,企業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的變更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辦理結果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罰則
第三十二條涂改、偽造或者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吊銷資質證書,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三十三條未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并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四條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三十五條轉讓、出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三十六條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資質變更手續的,責令限期辦理,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工程合同價款0.5%以上1%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一)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
(二)未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或者未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
(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第四十條資質審批部門未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審批資質的,由上級資質審批部門責令改正,已審批的資質無效。
第四十一條從事資質管理的工作人員在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中、、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資質管理思想僵化。第一,管理思想落后,還遵循計劃經濟時的那些方法,用行政指令來進行管理,在市場經濟高度發展的今天,技術進步和生產效率不斷提高,以人為對經濟形勢的預期判斷很難在全國范圍內用政策手段找到平衡。而實際上,在完善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競爭使各種資源得到優化配置,從而達到在動態中平衡。第二,不合理地限制企業的升級。這樣的后果是有良好發展潛力和穩定市場的企業不能得到較好的發展,而已評定為高資質等級的建筑企業由于缺乏動力和壓力,喪失了活力,以至于使少數企業不重視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用其資質允許其他單位掛靠來獲得不當收入。第三,市場化程度不高。行業壁壘把不少企業排除在外。應加大削弱政策壁壘的力度,適當引入競爭,防止行業內的壟斷。
2)資質管理標準滯后于當前建筑業發展狀況。根據我國建筑法規的規定,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下的各級別資質,也可以申請不超過五項的專業承包類別資質。獲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或者建設單位按照規定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獲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當前,許多施工企業采用不正當手段來提升其承包資質。在建筑市場準入制度下,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特別是一些新開設的企業、中小企業就利用向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給予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工程,或者采用掛靠在具有較高資質的施工企業的方法來攬業務。這些現象,都嚴重擾亂了我們建筑業的健康發展。
3)資質管理的措施不能實現優勝劣汰的市場規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業企業資質實行年度檢查制度。建筑企業資質管理措施的核心內容是動態管理法,即由嚴格的資質標準和規定來辦理,其資質該升的就升,該降的就一定要降。但在當前資質管理實際執行過程中,企業資質升級困難,降級也比較少見。規模較小的建筑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主項資質以外的資質,即使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不一定能夠升級。在年檢中,有些施工企業的資質條件不符合資質等級標準,存在質量、安全、市場行為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有及時降低其資質的現象很常見。所以,現狀基本是高級別施工企業降級難,低級別施工企業及中小企業降級易。造成這種現狀的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建筑行業主管部門為了維護地區利益、行業利益和部分企業,偏袒一些企業。資質管理定級等操作中,考慮地區、部門平衡,也使得一些企業實際上達不到相應的資質等級標準。
2資質管理應堅持的原則
資質分類管理宜粗不宜細,要減少內部障礙,給企業發展留有較大的空間,使之能夠充分發揮優勢和企業潛力,最終通過競爭來誕生一批建筑業的航空母艦龍頭企業。首先,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要大力引進資金、人才和新技術及先進的管理制度。我國工程建設領域與國際慣例接軌,適應對外開放的需要。當前世界大多數發達國家對從事涉及公眾生命和財產的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都制定了嚴格的執業資格制度,如美國、英國、日本、加拿大等。我國已經加入WTO,我國的建筑企業要走向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建筑企業也要進入中國建筑市場,要在與國際接軌中加快我國建筑業的發展,使我國的資質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化和制度化。其次,政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資質管理的監管,資質審查部門應當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條件和申請資質提供的資料審查核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禁止任何部門采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外的其他資信、許可等建筑市場準入限制。
3比較與建議
經濟市場化程度和政府對經濟的介入程度有關。歐美國家側重自由競爭,沒有政府定級制度,主要靠市場交易主體的相互制約。日本是發達國家中政府對經濟介入程度最深的國家,所以有了相對簡單的建筑業資質管理制度。新加坡、韓國及中國臺灣地區等長期以來是政府主導型經濟,建筑業資質管理更為復雜和嚴格。對我國的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管理,有以下建議:
1)加強建筑法規的實施和政府監管力度。市場監管應改進政府必須構筑以質量責任制為核心的由直接責任主體組成的質量體系,構筑以三項許可證制度(從業許可、施工許可、使用許可)為依托,以質量監督機構為主要承擔者的質量體系。
中圖分類號:F27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1
資金管理的好壞不僅是衡量一個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而且直接影響到一個企業的經濟效益,甚至關系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近年來,由于建筑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資金緊張的矛盾日益突出,嚴重制約了施工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削弱了施工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如何擺脫這種窘境,加強資金管理,減少財務風險?因此,建筑施工企業應當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和營利能力,加強資金的控制和管理的能力,將資金作為企業經營的重點進行管理,促進企業穩健發展。
一、施工企業資金管理的重要意義
資金是企業運營和發展的“血液”,如果企業資金缺乏,會致使企業不能及時償還貸款、不能及時支付購買施工設備和材料的價款,從而降低了該企業的信譽,帶來了許多有形或無形的損失。強化建筑施工企業資金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施工成本,提高企業的管理能力、市場競爭力以及盈利能力。
(一)提高建筑施工企業管理能力。在建筑施工企業,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內容,而資金管理又是財務管理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可以說,資金管理是建筑施工企業的核心內容,加強資金控制和管理可以實現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目的。換一個角度來說,一個企業價值可以分為資金流和物質流,加強資金流控制能夠提高企業經營管理能力,對企業整體經營進程進行科學、有效的控制。
(二)降低企業財務風險。企業償還到期債務需要有充足的資金,如果企業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會引起財務風險的產生,作為企業“血液”的資金出現“斷流”,會給企業帶來嚴重的影響,會遭受罰款、影響企業的信用。加強建筑施工企業的資金控制和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企業財務風險,增強企業現金流的穩定性。
(三)提高企業盈利能力和市場競爭力。資金是施工企業生產經營的必要的、也是重要的價值基礎。合理分配資金可以提高企業價值,尤其是在目前市場經濟環境下,建筑施工企業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企業要想提高經營獲利能力,只能從自身努力提高。然而,在施工企業中,資金管理可以有效地代表其自身的經營管理能力,建筑施工企業對資金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可以有效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減少企業資金浪費,從而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增強企業的獲利能力和水平。
二、施工企業實施資金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資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建筑施工企業的特點是:涉及到的項目范圍廣、投資大、周期長,同時又因為施工企業沒有形成統一的系統管理,沒有形成健全的資金管理制度,導致項目施工資金管理分散。并且沒有健全的崗位責任制,資金管理的權責不夠明確,推卸責任的現象屢有發生。使用效率低下是資金分散管理的直接后果,從而無法合理地分配資金的使用,不能實現有效的成本控制與管理。
(二)管理方式和手段落后。對多數建筑施工企業來說,資金管理手段與方式落實是普遍存在的問題。一些施工單位沒有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資金信息管理體系,也就不可能對資金管理進行主動監管。并且,采用分散的資金管理方法,資金的內部審計制度落后,資金出現賬外循環,開戶多并且分散的現象,沒有對資金進行動態的統一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強化施工企業資金管理的措施
(一)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在建筑施工企業實施資金預算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幾個程序:第一,編制資金預算計劃需要自下而上逐級進行;第二,審批預算時同樣需要自上而下通過一定的方式進行;第三,預算調整程序需要嚴密執行;第四,建立嚴格的考核和監督制度。通過反復審核的各種預算,最終應當提交到上級機關進行審核,預算一經審定并下發后,各單位必須執行。在沒有遇到特殊情況時,原則上是每半年調整一次,從而可以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企業的用款及籌資計劃。
(二)建立統一的資金管理結算中心。建筑施工企業資金結算中心的建立應當按照企業自身管理層的設置以及項目的分布情況來設置,其將作為專門的負責管理資金的部門。在該部門中,需要設立統一的風險預警機制、資金預算機制、資金使用監督機制、資金劃撥審批機制。通過這種途徑,施工企業可以對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從而可以對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進行整體的評價,并及時做出調配。
(三)強化對投標項目的審查。在建筑施工企業,設備和工程物資占據大量的資金量,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如果出現失誤,將導致項目進度無法保障、設備難以撤出、資金無法周轉。因此,建筑施工企業在進行項目投標選擇時,應結合自身的資金情況,對工程項目進行詳盡的調查,防止出現不墊資無法施工的情況。在施工項目正常進行過程中也必須對資金的劃撥進行及時的審查,在發現問題后,應當及時進行解決,盡量消除非理性的盲目投入。
(四)進一步加強資金周轉各環節的可控性。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高度重視企業資產流動性風險和支付風險,將現金流量貫穿于企業管理的各個環節,并樹立這樣一種觀念:“錢流到哪里,管理、監控就緊跟到哪里”,嚴把現金流量的出入關口,對籌資活動、投資活動以及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產生的現金流量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在建筑施工企業,監控的重點應當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是資金收入方面,在建項目資金是否及時回籠;處置資產的審批及款項收回;應收款項是否緩收或應收未收等。二是資金支付方面,大額資金的立項、審批、支付是否合規;應付款項是否存在支付風險;當期的實際資金支出與預算是否存在差異及其原因分析。
總之,企業要適應市場競爭,就必須不斷提升自身的實力,保證企業資金流的良性循環。強化全員參與的成本管理,降低材料損耗。及時清理備用金,以減少資金占用;嚴格控制項目資金在非生產性消費方面的支出。貫徹落實“以財務管理為中心,以現金流量為核心,以項目成本為重點,以會計核算監控考核為基礎,以信息網絡電算化為手段”的財務管理總體要求,在資金管理上必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從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入手,努力使資金運動的各個環節處于可控狀態,優化資金結構,盤活沉淀資金,加大監控力度,規避資金風險,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 建筑業企業資質及其特點
1.1 建筑企業資質的概念 資質是國家為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維護建筑市場秩序、準許施工企業依法進行建設工程承包與經營活動的一種資格。建筑業企業資質(以下簡稱“資質”)是指建筑業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結構、管理水平、資金數量、承包能力和施工業績、技術設備等水平,是建筑業進入建筑市場的準入證,承包工程的憑證和參與競爭的依據。
1.2 資質管理的特點
1)統一由建設部歸口管理。2001年3月14日,建設部以第87號令公布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以建筑[2001]24號文件公布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文件,使全國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得到了統一歸口管理。
2)資質有了更細、更規范的分類。資質按專業性質可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各資質序列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包劃分為若干資質類別。各資質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又劃分為若干資質等級。如施工總承包序列,按專業性質分為公路工程施工施工總承包、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等12項施工總承包資質;其中每一項施工總承包資質又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等不同的級別。
3)資質實行動態管理,動態管理是資質管理的核心內容,任何企業的資質都不是一成不變的,企業可以通過資質升級或增項來提高自身的資質等級或增加資質覆蓋范圍。企業連續三年年檢合格的,均可以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資質升級或資質增項。
4)資質管理有了明確的懲罰規定。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企業申報、年檢、變更資質的工程中發現企業有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第十四條規定的諸如串通投標取得施工任務、違反轉包/分包工程、發生過三級以上質量安全事故等違法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停工、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2 市場行為對資質的影響
企業資質反映了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水平、資金數量、承包能力和施工業績、技術裝備等水平,同時,為了加強對建筑業資質的管理,建設部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等級評定和年檢中增加了市場行為的考核,市場行為是否規范,直接影響到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等級評定和年檢。另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政策的不完善對資質也存在較大的影響。因此,以上這些對企業資質的增項、升級以及正常使用等管理均存在或多或少的影響,但市場行為對資質的影響是所有影響資質因素中最關鍵、最重要的影響因素。對市場行為的管理也就成了資質管理最重要的內容,下面將重點就市場行為對資質的影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政策的不完善對資質的影響以及如何規范建筑業企業自己的市場行為,從而降低市場行為對資質影響的風險談談自己的看法。
建筑業企業的市場行為是否規范,不僅直接影響到企業的資質等級評定或資質年檢,而且一旦企業出現違法違規的行為,將受到相關部門嚴厲的經濟制裁和行政處罰。建設部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對屬于違規的市場行為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并指出只要企業違反其中之一,企業資質將受到嚴重影響,甚至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建筑業企業要想通過資質增項或資質升級來增加資質的覆蓋范圍或提高自身的資質等級,就要在最近的三年中連續年檢合格,如果出現一項違法違規的市場行為,不僅增項和升級不會獲得批準,同時還要受到相應的經濟處罰。
3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政策的不完善對資質的影響
建設部于2001年7月1日實施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規定進入投標市場的建筑業企業必須具有相應資質等級,建設部也對全國建筑業企業資質進行了重新就位,希望通過資質的重新“洗牌”淘汰一部分不符合資質等級標準的企業,規范建筑市場,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優勝劣汰的作用。但是,與政策制定初衷相背離的是,《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對企業申報資質設置的一些硬性規定不完全符合市場的現狀,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造成了很多不便。以至于某些不完全符合申報條件的建筑業企業,為了獲得某項資質,進入該市場、不惜一切代價采取了虛假注冊、編造業績、商務攻關等非法手段。而另外一些依法經營的建筑業企業,本來具有某類工程的施工水平,卻因為業績不完全達標或改制重組等原因暫時無法獲得相應資質,被無情的擋在了該類工程的市場外。要申請資質就要先有施工過某類達到一定規模的工程業績,而要有工程業績必須要有市場的準入證―資質,通過招投標取得工程任務,從而獲得施工業績。但是沒有工程任務,沒有業績,哪來的資質呢?因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政策的不完善對企業資質的影響也是不容忽視的事實。
4 如何規范建筑業的市場行為,降低資質管理風險
4.1 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和危機感。建筑業企業作為國家社會經濟中的一個市場主體,必須遵守歸家的法律法規,尤其是要認真遵守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緊密相關的《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在思想上充分認識到市場行為不規范將會對企業、對社會、對人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后果,時時增強危機感,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預防違法、違紀市場行為的發生。
4.2 建立合法的工程承包制度,禁止將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凡分包工程為在承包合同約定或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單位沒有自行完成建筑工程主體結構施工,分包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以及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均為違法分包行為。因此,建筑業企業應建立可行的工程承包制度,工程的某些部分若要分包給其他單位施工,也得確保該分包單位具有相應的資質,同時應報請建設單位批準同意后再行分包。
4.3 建立安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在建工程管理,確保工程安全質量。目前,很多建筑業企業都取得了安全、質量體系認證,但僅停留在取證上,對本身的安全、質量管理卻始終存在“兩張皮”現象(即寫和做不一致)。在工程施工中,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貫徹的也不夠,沒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要求去規范操作,導致質量事故不斷。為了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就必須在施工生產中,嚴格按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施工,推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執行國家的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筑業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凈資產、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資質分類和分級
第五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
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或者對主體工程實行施工承包。承擔施工總承包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非主體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者勞務分包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
獲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或者建設單位按照規定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獲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
第六條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勞務分包資質序列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別劃分為若干資質類別。
各資質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劃分為若干等級。
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第三章資質申請與審批
第七條建筑業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
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其所屬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由中央管理的企業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同時,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新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并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方可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資質申請手續。
新設立的企業申請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企業章程;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
(五)企業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身份證;
(六)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九條建筑業企業申請資質升級,除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本規定第八條所列資料外,還需提供下列資料:
(一)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二)企業的財務決算年報表;
(三)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第十條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企業、專業承包序列一級企業資質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同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審核部門應當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條件和申請資質提供的資料審查核實。
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經同級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勞務分包序列企業資質由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審批,應當從受理建筑業企業的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
由有關部門負責初審的,初審部門應當從收到建筑業企業的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初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批,并將審批結果通知初審部門。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公眾媒體上公告。
第十二條新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最低等級核定,并設一年的暫定期。
由于企業改制,或者企業分立、合并后組建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根據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按照本規定的審批程序核定。
第十三條申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應當在總承包序列內選擇一類資質作為本企業的主項資質,并可以在總承包序列內再申請其他類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資質,也可以申請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專業承包資質。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總承包項目范圍內的專業工程可以不再申請相應專業承包資質。
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可以在本資質序列內申請類別相近的資質。
第十四條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在申請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未發生本條第二款所列行為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但在申請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其資質條件的下一個等級核定其資質等級: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四)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的;
(五)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六)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七)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
(八)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九)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五條《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偽造、出借、轉讓《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不得非法扣壓、沒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十七條建筑業企業在領取新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同時,應當將原資質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建筑業企業因破產、倒閉、撤銷、歇業的,應當將資質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
禁止任何部門采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外的其他資信、許可等建筑市場準入限制。
第十九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業企業資質實行年檢制度。
施工總承包特級和一級企業、專業承包一級企業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年檢;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年檢。
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資質、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年檢;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聯合年檢。
第二十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并交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收到企業年檢資料后40日內對企業資質年檢做出結論,并記錄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的年檢記錄欄內。
第二十一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的內容是檢查企業資質條件是否符合資質等級標準,是否存在質量、安全、市場行為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建筑業企業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種。
第二十二條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在過去一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合格。
第二十三條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中,凈資產、人員和經營規模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但不低于資質標準的80%,其他各項均達到標準要求,且過去一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年檢結論為不合格:
(一)資質條件中凈資產、人員和經營規模任何一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80%,或者其他任何一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
(二)有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列行為之一的。
已經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降低資質等級處罰的行為,年檢中不再重復追究。
第二十五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不合格或者連續兩年基本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新核定其資質等級。
第二十六條建筑業企業連續三年年檢合格,方可申請晉升上一個資質等級。
第二十七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由企業在資質年檢結束后兩個月內提出申請,分批集中辦理;企業違反有關規定需要降低資質等級的,以及其他變更事項,應當隨時辦理。
第二十八條降級的建筑業企業,經過一年以上的整改,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查確認,達到規定的資質標準,且在此期間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列行為的,可以按照本規定重新申請原資質等級。
第二十九條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參加資質年檢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證書自行失效,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資質。
第三十條建筑業企業遺失《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應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辦。
第三十一條理筑業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應當在變更后的一個月內,到原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其中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企業除企業名稱變更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外,企業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的變更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辦理結果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二條建筑業企業在申請資質時,采取涂改、偽造有關資料和其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虛報資質條件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三十三條未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并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四條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三十五條轉讓、出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三十六條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資質變更手續的,責令其限期辦理外,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責令改正,處以罰款;視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一)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二)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
(三)未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或者未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
(四)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第三十九條資質審批部門未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審批資質的,由上級資質審批部門責令改正,已審批的資質無效。
第四十條從事資質管理的工作人員在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中、、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一、資質對建筑業企業的影響
資質即資格與素質。資質制度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從事建筑經營活動的施工、勘察、設計和監理企業的人員素質、管理水平、資金數量、業務能力等進行審查,以確認其承擔任務的范圍并發相應的資格證書的一種制度。企業資質管理是對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企業進入市場的準入性審查,屬于行政許可法的調整范圍,是一種準入性的行政許可制度,屬于政府管制行為。
(一)對企業競爭戰略的影響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中國經濟市場化的變革時代,作為建筑業企業,若繼續維持僵化的經營理念、單一的產權結構和陳舊的運行機制,則無法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技術創新能力和抵御風險的能力,必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敗北。通過資質管理,可以更明確企業的競爭戰略目標,如盈利能力、生產效率、市場競爭地位、產品結構、財務狀況、企業技術水平、人力資源開發、企業的建設和發展等等。
(二)對企業組織機構的影響
目前產業結構單一造成建筑業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不強,綜合實力較弱。由于投資導向及行業壁壘等歷史原因,建筑企業的產業結構是平板型的,僅是在比較簡單的土建工程中進行低層次的重復競爭。大家都是以相同的組織形式、相似的管理方式及相近的生產水平,僅是以價格差異作為主要手段進行非有效競爭,甚至惡性競爭,導致經營規模做得再大,經濟效益亦無法上升,企業的綜合實力亦很難提高。 企業可以通過資質管理,按不同的資質類別設立分公司或專業公司或區域公司或子公司,理順母子公司關系,優化資源要素配置,組織優勢單位、優質資產及優秀人才進行重點突圍,形成合理的產業結構,從而形成多角化經營、國際化經營、戰略化經營。
(三)對企業經營活動的影響
目前企業要承攬建設工程的施工任務就要到建設項目交易中心,既“有形”建筑市場去收集信息、去展示企業的形象、去參與投標競爭活動。資質成為競標活動的入場券,只有擁有它,才能在其允許的行業、范圍內從事相關活動,進行項目競標。資質的等級、類別、范圍直接關系到企業在建筑市場中的競爭地位和能力,進而影響企業的經營績效,從而對企業的生存、發展產生重大影響。要提高企業經營開發、生產產值、營業利潤等指標,就要針對企業實力(如企業綜合管理能力、注冊資本金、技術裝備、經營業績、科技進步、項目實戰能力等)和社會需求(如水利水電、電力、裝飾裝修、城市軌道交通等)等方面加強資質管理。
二、掌握資質準入性搞好企業經營活動
(一)提高生產能力
在資質管理中,對不同級別、不同專業的工程都規定了最低標準,企業施工生產能力是重點考核指標之一,生產能力的強弱直接影響了資質的等級。對生產能力較強,達到一定業績的資質等級標準,可以申請晉升一個資質等級。而在施工中發生質量、安全等事故的,企業就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限制投標或資質降級等的處罰。資質管理給企業在生產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業企業要努力提升生產實戰能力與綜合管理水平,要擁有自己的技術優勢與專業特長,要提高市場競爭能力與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傳統產業的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提升企業和項目管理水平,掌握國內外現代經營管理方法和發展趨勢,企業還要制定具有自身特點的企業技術標準和施工工法以及管理制度,不斷增加企業的核心技術與管理經驗的儲備,只有這樣才能在激烈競爭中有硬底牌,才能打敗對手,才能發展壯大。
(二)加強財務管理
眾所周知,企業是以創造經濟效益為中心的商業組織,企業管理的核心是財務管理,必須集合資金這一最基本的優勢,才能有效參與競爭。在資質管理中,對企業的注冊資金、凈資產、營業稅、銀行授信額度、現金流量、資金周轉率、贏利水平、融資能力等方面進行重點考核,企業財務能力、資信情況直接決定資質等級的高低。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應有更新轉變觀念,盡快建立起一套補充、積累管理流動資金的長效穩定機制,提高自籌資金的能力。加強風險意識和成本觀念,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由粗放型的增長方式轉向節約型經濟,將成本優勢戰略轉向技術優勢戰略,調整產業結構,推動自身產業升級,深化改革,在改革中提高效率。并充分利用資本市場,開拓新型融資方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三)做好人力資源工作
人是組成企業的最基本單元,企業的競爭力源自人的活力,無人則止。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提高企業的競爭力,離不開一大批高素質人才的強有力支撐。在資質管理中,對企業管理人員的專業、學歷、職稱、業績、執業資格及其數量、級別等均提出了具體要求,企業管理人員只有達到這些指標,才能獲得相應級別的資質等級。資質管理中對人的要求促使我們深刻認識到人才資源是企業第一資源,堅持把人才資源管理作為企業發展最根本的、最重要的戰略支持。目前企業競爭的關鍵是人才的競爭,人才競爭的本質是人才機制的競爭。企業人才采用培養與引進相結合的辦法,加強人才培養,建立人才激勵與儲備機制,高度重視人才的培養和使用,積極創造有利于人才成長的環境,促進形成穩定的企業管理與技術骨干隊伍。人才培養與引進以高、中、低相結合,企業要造就一批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的復合型領軍人才,以及引進與培養生產一線操作人才,以滿足企業發展需要和提高企業整體管理水平。
(四)提高企業誠信度
信譽是一個企業的生命,是其重要的無形資產和戰略資源。對一個企業來講,其經營宗旨和管理法則必須遵循“誠信”兩個字,如果失去了商業道德基礎上的責任感和美譽度,這家企業無疑是短命的。資質管理規定中對企業的誠信情況(如工程質量、安全、業績、被投訴舉報和合同履行等)均做了詳細要求。作為建筑施工企業不能為社會創造出優質的工程、不能提供優質的服務,那么就沒有良好的企業形象和信譽,就不能給資質升級創造良好的條件,企業的資質水平正是企業誠信度的良好體現。企業要想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及長遠發展,就要對信譽予以足夠的重視,要破除只重經濟效益而輕視信譽的思想,在信譽的創立、保護、提高上下功夫。要切實抓好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確保信譽的創立。要積極開展宣傳報道,促進信譽的提高。要充分重視企業人文建設,擴大信譽的內涵基礎。
三、依據社會需求做好資質擴充與晉升
企業根據社會需求和發展規劃,進行資質增項與晉升,促進企業擴大經營,真正把企業做強做優做大。
(一) 申報資質的具備條件
1、 綜合指標:電子文檔、辦公場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章程、注冊資金、技術裝備、統計報表、財務報表、驗資報告等。若晉升特級資質的,還應具備授信額度和上繳營業稅等。
2、人員指標:企業經理和技術負責人以及財務負責人,專業技術和經濟人員、注冊執業資格人員等。若晉升特級資質的,還應具備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準的專業技術人員等。
3、 業績指標:代表工程的合同、中標通知書、施工圖紙、結算書、工程照片、竣工驗收備案表等業績。
4、 誠信記錄:安全、質量情況,是否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是否串通招投標和行賄現象,是否越級承包、轉包或違法分包,是否涂改與偽造資質證書行為等。
5、 科技進步水平:晉升特級資質的應具備企業技術中心、科技活動經費、國家級工法、發明專利、國家級科技進步獎或主編行業標準、管理信息平臺等。
(二) 申報資質的工作要點
1、 提高認識,抓住機遇。企業主要領導及資質管理人員應提高認識,充分認識資質對企業的重要性,在新的形勢下,理解國家政策對建筑業企業的引導方向,順應潮流,抓住機遇,做大做強,實現企業質的飛躍。
2、 準確定位,仔細策劃。資質管理部門應根據企業的戰略規劃, 結合實際情況,在現有資源基礎上準確定位,仔細策劃,確定合理的目標,制定詳細的資質申報計劃。
一、明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自主、強化服務、政策推動”原則,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扶持企業做大做強為宗旨,以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為重點,把助推企業上市擺在與招商引資同等重要的位置,鼓勵和引導一批成長性好、發展潛力大的企業加快實現上市。
分階段培育新區上市企業梯隊,全力推動我區上市企業在數量和規模上達到全市領先水平。十二五”期間,力爭實現15-20家區內企業上市。針對新區企業實際情況,突出重點。
二、加強組織領導
負責制定企業改制上市規劃和政策措施,成立新區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遇到重大問題。領導小組組長由管委會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管委會分管科技創新和金融工作的領導擔任,成員由科技創新局、財政局、商務局、產業局、投資促進局、工商分局、國稅分局和地稅分局等部門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科技創新局。
三、完善工作機制
根據推進上市工作的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工作會議,研究企業改制上市工作有關事宜,協調解決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遇到問題。
共同為企業提供高效的一站式”服務,形成聯動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長期、穩定的協調協商機制。為企業改制上市工作的進行創造便利、縮短時間和降低成本,合力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工作順利開展。
四、強化宣傳輔導
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進一步加大對企業改制上市工作的宣傳和輔導力度。使企業了解掌握相關的制度和規范。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以印發簡報、宣傳手冊和網上等多種形式,向各部門及區內企業通報推進上市工作進展情況;通過舉辦上市專題講座、投融資研討會和論壇等活動,讓企業及時了解國內外資本市場的最新發展動態和國家政策要求;加強企業、金融服務機構和政府三方的聯系,研究解決企業在投融資過程遇到熱點難點問題;積極牽線搭橋,幫助企業引入各種投融資機構,優化企業股權結構;主動邀請證券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及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讓企業了解改制上市流程,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提高資本運營意識和能力。
五、建立上市后備企業數據庫
解企業經營狀況與發展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問卷調查、統計調查、實地走訪和召開座談會等各種形式深入企業調研。篩選經營狀況良好,管理運行規范,具有上市潛力的企業,采取“一企一檔”方式登記造冊和分類建檔,建立上市后備企業數據庫。數據庫應實行動態管理,隨企業改制上市的進度定期更新,保持數據的時效性與準確度,為搞好上市后備企業梯隊提供有力支撐。
六、協調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本著“一企一議”原則,各部門要緊密合作。不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前提下,及時、靈活和穩妥地幫助企業解決在改制上市過程中遇到土地房產確權,資產評估,稅費繳納,股權糾紛,社保、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證照補辦等歷史遺留問題,以及改制上市前3年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規范的問題。加強政策指導與服務,凡企業在改制上市過程中涉及的審批事項,有關部門要開辟“綠色通道”特事特辦,對其中需要工商、稅務登記原所在地政府或市級主管部門解決的問題,要主動出面積極配合企業協調解決。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對符合條件的擬上市企業,加大對改制上市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針對其在改制、備案和上市各階段的具體情況,給予以下優惠政策扶持:
1 引言
建筑行業的資質管理是指政府對建筑市場實行的一項準入制度,其最終目的在于根據市場需要以及企業的實際能力來劃定企業在市場中的活動范圍,以此保證市場運作的主體,完全勝任其承擔的建筑活動,從而保證市場的秩序[1]。基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性質,我國規定:任何建筑施工企業,無論其規模大小,要想承包施工任務,必須首先取得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并接受國家相關部門的監督與管理。這一規定的頒布與實施,標志著資質不再僅僅是可有可無的,而是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具備的,資質管理的重要性由此也可見一斑。
2 資質對建筑施工企業的重要作用
2.1 對企業競爭戰略的影響
21世紀可以說是一個競爭極為激烈的時代,在這樣的特殊競爭環境中,建筑施工企業要想求得更好的生存和發展,必須改變傳統的、單一的運行機制。資質管理制度的實施為企業的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契機,不僅有助于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技術創新力和有效抵御風險的能力,同時也可以讓企業更加明確自己的努力方向,如盈利能力能力、生產效率以及競爭地位等。
2.2 對企業組織機構的影響
目前,廣大施工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就是企業的綜合實力較為薄弱,尤其是缺乏極為重要的核心競爭能力。由于一些歷史因素和投資因素的影響,我國的大部分建筑施工企業都將自己的主要業務局限在單一的土木工程方面,這就直接導致了較低水平層面的惡性低價競爭,具體表現為:由于我國的建筑施工企業大多屬于極為相似的組織形式、相同的管理模式和同等的生產水平,為了維護自身的生存,不惜采用低價打擊對手的惡性競爭方式來達成目的。這樣的手段也許在較短的時間內可以為建筑施工企業帶來一定的收益,但是,從企業的長遠發展來看,這樣的競爭方式既不利于企業的成長,也很難最終實現企業綜合競爭實力的提高。
但是,通過資質管理可以較好地解決廣大建筑施工企業目前正在面臨的發展瓶頸。通過建筑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可以使企業依據不同的類別設立相應的分公司或者附屬公司,進而理順母子公司關系,實現企業現有資源的合理優化,并最終全面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2],為建筑施工企業的持續、健康和快速發展奠定堅實、有力的基礎。
2.3 對企業經營活動的影響
伴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我國的建筑行業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在這樣良好宏觀環境的影響下,逐漸涌現出越來越多的中小規模的建筑施工企業。由于這些新興的中小企業無法在綜合實力上與一些大型的施工企業相抗衡,為了求得一席生存之地,往往會借助于自己的社會關系或者一些不正當的手段來獲得一些施工任務,這樣不僅不利于行業內部的正常競爭,也無法有效保證建筑施工企業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
但是隨著資質管理制度的產生與完善,無論施工企業規模的大小,也無論其競爭實力有多么雄厚,要想承接各類建設工程的施工任務,必須到建設項目中心,借助一些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去充分展示企業的形象,進而通過競標、投標的方式成功獲取施工任務,而這些都是以企業的資質為基本前提的。只有企業的資質符合了一定的條件,才可以在其允許的行業、范圍內從事相關活動,進行項目競標。在這樣的現實背景下,企業為了保證自身的正常發展,必須以各級資質的有關條件為依托,進而針對自身存在的不足之處進行整改,力求符合各級資質等級的相關標準。事實上,我國目前的建筑施工資質共有四級,劃分的標準不僅僅是企業的資金和資信能力,同時也有關于企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要求。此外,由于資質的等級、類別和范圍是直接關系企業在建筑市場中的競爭地位和能力的重要因素,不僅會影響企業的經營績效,也會對企業的生存、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建筑施工企業為了保證自身的生存、發展,必須以《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3]為有力依托,盡快達到規定中的各項標準,取得一定的資質,為維護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奠定有力的基礎。
3 結語
在社會競爭極為激烈的今天,能否取得一定的資質是關系到廣大建筑施工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問題。因此,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說,必須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努力:
第一,在思想認識層面給予資質管理以充分的重視。對于從事建筑施工行業的個體來說,尤其是上級領導層,應該充分認識到資質對于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作用和積極意義,進而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實現企業發展的創新與突破;
第二,在實踐層面不僅要注重資信能力的提高,同時也要加強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是唯一具有主觀能動作用的因素。與此同時,在資質管理中,對企業管理人員的專業、學歷、職稱、業績、執業資格及其數量、級別等均提出了具體要求[4],企業管理人員只有達到這些指標,才能獲得相應級別的資質等級。
綜上所述,資質管理對于施工企業的影響和作用越來越為廣泛和深刻,廣大建筑施工企業應該抓住這一有利機遇,積極采取多種有效措施,盡快實現企業發展的新突破。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建筑施工 資金管理 措施
一、建筑施工企業資金管理現狀
隨著建筑市場的競爭日趨白日化,傳統的粗放式管理已經日漸拖累企業的發展壯大,傳統的分散式資金管理也慢慢擴大了財務風險。財務管理制度如不能適應發展快速的市場,成本居高不下,沉淀資金嚴重,難以盤活資金,等等存在的問題導致了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二、建筑施工企業資金管理存在問題原因分析
(一)建筑施工企業的話語權漸失,收款比率下降嚴重
建筑市場競爭激烈,普遍存在僧多粥少的現象,導致了施工企業惡性競爭,發包方的話語權漸漸占主導地位,加之資本市場不景氣,資金到位不理想,收款比率下降嚴重,企業資金緊張的現象普片存在。
(二)企業性質決定了資金分散,集中度弱的現狀
建筑施工企業以項目施工為根基,該企業性質決定了其資金分散的局面,且現在業主方為控制監管資金,往往要求在當地銀行開具異地施工臨時監管專戶,使得資金難以為企業通盤使用,資金有較大幅度沉淀。
(三)各類墊支資金及保證金期限長、占比大
現在很多項目前有履約保證金后又質保金,且占比大,期限長,外加由于業主方資金緊缺現象普遍,施工企業為保證項目推進順利,不得不自我墊資或者銀行貸款以保證項目不停工,為的是搶工期趕進度,使得完工后資金能順利收回。
三、建筑施工企業加強資金管理、防范財務風險措施
(一)源頭上控制風險
不要盲目投標,對風險預判大的項目,要敢于果斷放棄,避免施工環節及結算環節出現較大財務風險。
(二)完善內控制度,并加強執行力
1、建筑施工企業項目分散,管理人員權利不集中,所以可以采納落實“領導監督制度”,即相應的領導負責、監督制,定期盤查應收賬款余額,分析原因并及時上報,提高催收的能動性;
2、制定有針對性的現金及資金控制管理辦法,并嚴格遵照執行。
(三)采納各類有針對性的措施,并與制度有效結合,使制度落實到實處,增強執行力
1、收款環節的措施:
①加緊催收應收賬款,針對不同的項目、不同的業主、不同的地區特點,結合相對應的催收方式,減少應收賬款余額,增加經營性現金流:
②加強應收賬款源頭管理,對預判風險大的項目原則上不承接或者遞交總經辦決策,在過程中嚴控付款比率,使得壓力有效傳遞,防范過度支付引發的財務風險;
③定期協同業務部門清理其他應收賬款中“投標保證金”,敦促項目部清理“履約保證金”,做到及時回收及時入賬、查找未收回保證金原因,做到資金不沉淀;
④定期對“已完工未結算”項目進行匯總分析,敦促項目部及時結算,定期梳理并予以清算,降低存貨并獲取催討工程款憑據;
⑤創新收付款方式,統籌安排好籌融資工作,實現高效率低成本融資,保障企業運營資金充足;
2、付款環節的措施:
可按照各項目為分類,制定每月的資金計劃,嚴控付款比率,做到支付有度、支付有數;對特殊資金的使用,必須提交資金申請報告,獲審批后方可付款,保障企業經濟健康運行提供堅實的基礎;
3、加強財務基礎工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
①加大財務監督力度,從細節上、源頭上落實管控,將風險防范工作前移,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早發現早防范早彌補;
②合法使用資金、確保資金安全、嚴控資金流轉每一個環節,以保障公司健康發展作為財務監管的核心工作;
4、進一步規范財務核算,提高資產質量;
每月清理保證金、預收預付款項、其他應收其他應付款項,每半年重點檢查,年末進行全面徹查,并依據事實出具專題報告,并報相關領導。
上述工作可結合賬齡分析法,對多年未清帳的予以重點關注,并在增加企業資金的流動性同時引入了投入產出比的管理理念,運用各類經濟杠桿,以求用較少的資源獲得較大的收益,力求提高資產質量,增強企業內實力。
5、注重項目過程審計,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改善,保障項目成本控制目標的實現;
建立符合本公司自身特點及行業特色的財務風險預警機制,加強財務人員以及項目管理層在現金流及資金控制各環節的風險意識,保障資金安全。
①根據新形勢新情況新項目中發現的各種新問題,及時完善我應對風險的意識及能力,制定財務風險預警機制,并對其進行進一步細化。
部分建筑企業往往重視工程任務承攬、技術、質量、安全及進度,對物資成本控制還沒有形成規范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物資管理不嚴,把控不到位的現象比較普遍,物資效益流失比較嚴重。企業管理層對物資管理和成本管理意識薄弱、對物資管理與成本控制的緊密聯系認識不深。
(二)物資成本管理粗放
有些建筑企業雖然建立了成本控制體系,但體系還不健全,物資管理方式粗放落后,物資的集中招標、統一采購、統一供應等對物資管理成本管理行之有效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物資質量把關不到位,虛列物資成本等,都大大增加了物資成本開支,造成項目效益流失。
二、建筑企業強化物資成本控制的基本對策
(一)健全完善物資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
建筑企業要建立健全物資管理機構,集團公司、子公司、分公司、項目部都要設立專門的物資管理部門,各級公司及項目部都要配備物資設備總管理師并進入領導班子系列,加強對物資管理的領導,從體制上進行保障。
(二)平抑材料價格,降低采購成本
1.優選優質供應廠商
建筑企業專業雜,施工材料種類也繁多,為保證材料質量,滿足施工設計要求,在選擇材料廠商時要考察供應商資質、生產技術、產品質量、銷售業績、售后服務、信譽好價格合適的與之簽訂采購合同。
2.開展集中招標采購降低材料成本
建筑企業要嚴格規定項目工程材料單品種預算在30萬元及以上的必須集中招標采購。項目部要提前45天在企業電子商務平臺中報送采購計劃并且層層上報業務部門審批,實現統一招標采購。招標采購要至少達到三家以上廠家投標,招標采購過程保證公開、公平、公正。
(三)強化項目管理,降低物資成本
1.加強計劃管理,避免閑置浪費
物資管理部門結合資源、資金、交通運輸等影響供應的因素,根據消耗定額、儲備定額、庫存數量及合理的損耗確定材料需用計劃、材料采購計劃、材料供應計劃等。科學準確詳細地計劃管理,不但緩解倉庫存儲的空間,減少資金的占用,而且可以避免浪費材料,降低成本。
2.嚴格控制項目物資消耗
施工過程中要積極進行技術方案優化與創新。要大力采用各種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大力開展自制加工和修舊利廢的活動。合理節約材料使用量,減少價格較高材料的使用量,減少返工浪費。以上各項嚴格控制材料消耗,厲行節約的管理措施,使材料成本達到最小限度,最終結果就是項目工程總成本的降低,項目利潤增加。
(四)嚴格核銷制度
及時填寫材料點驗單、發料單,手續要齊全,收集供應商辦理結算時提供的材料驗收單、正規發票等,票據要齊全,發票上物資名稱、數量、金額與材料驗收單要相符,驗收、保管人員簽字要完整,做到帳帳相符。材料款金額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并及時進行糾正,財務部門填寫對賬結果,并簽字。企業各級物資部門應及時把簽訂的物資設備采購合同報送財務部備案,并及時催要供應商發票,保證賬務的真實性。
(五)加強物資節超分析
物資部門要根據對材料使用情況進行節超分析,找出材料使用超支、節約的原因,分析的方法有多種,可以是比較分析法、差額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比率分析法等。影響材料價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所以形成差異的原因要逐條分析,找到原因,便于整改。通過節超分析可以找出成本管理的薄弱環節,并采取相應的增收、節支措施,為今后的成本管理提供經驗和教訓,防止今后再超支。
(六)加強倉儲管理
1.由于建筑企業施工材料種類繁多,為減少保管費用,合理選擇存放材料場所顯得尤為重要。所有物資要分別掛標識牌,上面注明產品名稱,數量、規格型號、購買日期、購買廠家等信息。便于管理,驗收與發料不會混淆,一目了然。
2.加強材料驗收工作是保障工程質量、降低工程成本的一項重要的業務工作。任何物資的驗收工作都要2人以上共同進行,并在驗收記錄表上共同簽字,共同負責。
3.為了保證材料供應不中斷,確保工程順利施工,合理確定某種材料庫存量是企業控制成本,采用材料儲備定額來確定庫存量,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方法之一。
4.定期對倉庫物資進行盤點。盤點內容主要是實物的數量、質量,核對保存的物資是否與賬面所記載的一致,即賬實相符。
(七)強化人才隊伍、信息系統和激勵約束機制建設,為降本增效提供保障
1.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對于從事物資管理的人員,在項目上場前要進行物資管理的專業培訓,培訓合格取得材料員證方才允許上崗。
2.使用物資信息化管理系統
信息化管理是實現物資管理現代化的重要手段,只有更快更好的實施信息化管理,促進企業系統化、科學化管理,才能提高企業管理水平,提升企業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