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法治思維的前提匯總十篇

時間:2023-09-27 09:15:29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培養法治思維的前提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培養法治思維的前提

篇(1)

從依法治國到依法治教,必須加強法治教育。加強法治教育,全社會有責,而學校教育具有最直接、最集中,最系統、最有效的作用,在加強法治教育中扮演著無可比擬的重要角色。

學校在教育工作中如何加強法治教育?

一方面是要對學校管理者加強法治教育,做到依法治校,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綜合改革,推動內涵發展。依法治校是在學校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實現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要求各個行業、領域都要實現依法治理。學校作為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社會組織,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權利、制約權力的原則,實行依法治校。依法治校是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構建新型政校關系的根本保證。建設現代學校制度要求實現政府與學校之間、學校與社會之間,以及學校內部的依法治理。切實轉變辦學和管理的理念、思路、方式與手段,為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奠定堅實基礎。依法治校是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提高管理水平與效益,辦人民滿意教育的迫切需要。當前,學校管理活動的自主性、復雜性、權利義務關系的多樣性顯著增強,法律問題、管理漏洞與矛盾糾紛日漸突出,給學校管理帶來了許多新的問題與挑戰。學校必須通過依法治校,實現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法治化,必須在管理中重視對自身法定義務的遵守,依法實現與公民、社會其他組織的對話與合作,獲得人民群眾的認可與支持。依法治校是學校推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保障。加強青少年的公民意識教育,培養青少年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各級各類學校把培養具有現代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的社會主義合格公民,作為教育的重要任務和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目標。依法治校是構建符合法治理念的育人環境,培養學生學法明理、樹立公民意識的重要保障。

另一方面是對教育工作者和學習者的法治教育,培養現代法治人才。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認識到依法執教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依法治校在學校教育中的具體體現。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全面加強依法執教,對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促進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構建和諧校園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教師,落實依法執教,最根本的就是學法、守法、用法,注重師德修養、增強法制觀念。實行依法執教的前提是學法、懂法。不懂法律知識,沒有掌握教育法規,就不可能有運用法規的能力,也就談不上做到依法執教。作為教師,既是社會公民,又是教育工作者,因此既要學習憲法、民法、刑法等國家層面的法律,也要學習教師法、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行業法規,還要學習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通過學習,知道哪些可為、哪些不可為,增強法治意識,樹立法治觀念,嚴格依法辦事,依法執教,把教育辦成公平正義的教育。

教師要自覺學習《憲法》《刑法》《民法通則》《行政處罰法》等法律知識,要具備起碼的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基本知識。教師尤其要注意學習有關教育工作的各種法律法規,如《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職業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規,通過對教育法律法規基本知識的學習來系統掌握教育法的本質特征、法律規范、權利和義務,以及如何實施教育法規。還要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地方性教育政策、文件,能夠從總體上把握它的基本精神和主要條款的要求。在法律法規的學習過程中,要注意法條注釋與法理分析相結合,通過案例釋法、學法,儲備知識,規范行動,不斷提高依法執教的能力與水平。這樣才能肩負起培養合格法治人才的重任。堅持立德樹人、德育為先導向,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和模式,培養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備力量。

讓法治成為人民的信仰、國家的信仰,是法治教育的核心。要實現從法治意識到法治思維、再到法治信仰的法治教育目標,全面提高全體人民的法治素質,必須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從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在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中納入法治教育的內容,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學科體系、課程體系,形成以學校教育為主體,社會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法治機構共同參與的全面的法治教育體系。

進行法治教育,要從培養法治意識開始。法治意識是對法律法規和法治制度等的理性認識和把握,是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行為動力。培養法治意識,一方面靠學習,一方面靠行動鍛煉,做到知行結合。為此,認真落實教育普法規劃的要求,開展好法律進課堂活動,做到學生法制教育計劃、課時、教材、師資“四落實”。中小學校要將學生法治意識、法律素養,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考核。要深入開展學生法制教育的理論與實踐研究,不斷豐富法制教育的形式與內容,讓學生通過課堂教學、主題活動、社會實踐等多種方式,了解法律知識,培養法治理念。要把法治文化作為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利用各種校園宣傳媒體與形式,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宣講法律原則和知識,將平等自由意識、權利義務觀念、規則意識、契約精神等理念,滲透到學生行為規則、日常教學要求當中,凝練到學校校訓或者辦學傳統、教育理念當中,營造體現法治精神的校園文化氛圍。

篇(2)

中圖分類號:D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4)02-0335-01

黨的十報告強調指出要“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也重申要“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些都對領導干部基本素質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領導干部學會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職用權是當務之急。

一、法治是領導干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治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征。法治是法律發展歷史上一個激動人心的概念,承載著千百年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期盼。在我國,盡管依法治國早已寫入基本國策,但大多數人仍不能準確理解法治的真正含義。

現代意義上的法治即“法的統治”,是指根據法律治理國家,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涵。首先,法治的基本特征是“法律至上”。這是現代法治的基本原則。在觀念上,它意味著法律的權威、地位高于一切,是神圣不可侵犯;在實踐上,法律在最高的、終極的意義上具有規制和裁決人們行為的力量。任何人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法治的核心價值是“保障權利”和“制約權力”。法治的精髓就在于限制權力、保護權利。對于權力而言,“法無授權即禁止”;對于權利而言,“法無禁止即自由”。第一,法治保障個人的財產權、生命權、自由言論權、信仰權等基本權利。第二,法治制約公權力。法治就是要制約國家、制約政府、制約掌握權力機關的人。所以,法治不是治民,而是治權、治官。第三,法治需要獨立的司法。司法權必須是中立的,不受任何外力的干擾。

法治是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統一體。法治思維是指執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礎上,運用法律規范、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和法律邏輯對所遇到或所要處理的問題進行分析、綜合、判斷、推理和形成結論、決定的思想認識活動與過程,是法治價值在人們頭腦的思維形態中形成思維定勢,并由此產生指導人們行為的思想、觀念和理論;而法治方式是在法治思維的指導下的行為表現,是法治思維在實踐中的具體體現,是在執行層面提出的明確要求,是方法論和行為準則。法治思維支配法治方式。一個人如果有了法治思維,就會在遇到問題時自覺地運用法律知識進行決策,運用法治方式進行工作。反之,就會下意識地運用人治的方式去決策、去行事。法治方式表現法治思維。一個人的法治思維只有外化為法治方式等才能發揮法治的積極作用。

法治是人類文明的共識,運用法治方式治國理政也是我們黨經驗教訓的深刻總結。在現實條件下,法治對于深化改革、推進發展、維護穩定、構建和諧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目前部分領導干部法治素質不容樂觀,法治觀念錯位,法治意識淡薄,缺乏法治思維和法治頭腦,更有甚者缺乏對法律的尊重和敬畏,不但影響了領導工作的成效,而且破壞了黨群干群關系,影響國家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長治久安。可以說,提升領導干部的法治素質是當務之急。

二、自覺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履職用權

篇(3)

中圖分類號:G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132(2016)12-0350-112

隨著我國黨校教育的深入開展,領導干部的素質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具備了一定的法律素養。黨的十明確要求領導干部要有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去解決問題的能力,并提出了建設法治強國的目標。隨著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提出,領導干部對法治有了更加本質的認識,要求領導干部在執政理念和方式及行為準則上更加貼近依法治國的要求。現階段,領導干部的執政能力需要運用法律武器去解決問題、深化改革、推進發展等。隨著時展,黨校法治教育不能照搬以往的培訓方式和內容,應該要有所創新和突破。

一、黨校法制教育要以培養領導干部的法治信仰為前提

領導干部在形成法治思維和法律方式之前一定要先形成法律理念,因為理念對思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社會主義條件下的法律理念是指在依法治國前提下的與此相關的觀念、信念、價值觀的總和,它對立法、守法、用法起著指導和調節的作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公民和領導干部,培養其法律理念是進行依法治國的基本目標;實現這個目標的前提是要形成強大的法律信仰,要使公民從內心對法律的效力和解決問題的效果產生信仰,尊重法律,切實地將法律當做法治國家的靈魂和支撐。法律信仰是形成法律思維和法律方式的重要前提,是領導干部重要的精神動力和精神支柱,是形成法治社會、長治久安的基石。

近些年來,我國的法治建設取得了一系列驕人的成果,極大地促進了我國政治與經濟健康的發展,但是各級政府干部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時候與人民的期待和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還存在著差距。極少數領導干部經常無視法律的存在,堅持個人主義和特權主義,利用非法律手段參與政治和經濟事務的管理,甚至干涉正常的司法活動,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詆毀了領導干部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探究其根本原因,是因為領導干部沒有形成法律信仰,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效力和功能價值。因此,黨校法治教育作為一項重要教學內容,在很大程度上能夠促進領導干部形成法律信仰,能夠是領導干部通過法治思維充分發揮其執政作用。在黨校法治教育中要幫助領導干部樹立起以人為本、以法為尊的價值觀念,在追求公平正義的基礎之上能夠自覺運用以憲法為主要內容的法律體系當做行為規范,能夠運用法律頭腦和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前進,自覺擁護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權威,做遵守法律的領頭人。

二、黨校法治教育要以培養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為基礎

領導干部法律思維形成的標志是指能夠自覺地遵守法律法規,能夠善于運用法律的手段維護國家的尊嚴、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能夠將法律作為判斷是非和處理事務的標準。對于領導干部來說,只有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結合起來,才能夠不斷地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之上,深刻把握執政規律,在執政能力能夠做到高級自覺性。同時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結合的強弱直接影響黨的國家的長治久安。

在黨校的法治教育中,法治思維具有一定的特征:首先,法治思維具有一定的規則性,它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眾人的意志和社會認可的行為規范。規則性思維強調了普遍性要優于特殊性,同樣的法治思維要求運用法律規則來處理事務,要求眾人服從明確的行為規范和行為底線。其次,法治思維要求執行者具有權利義務思維,要求執行者要站在權利和義務的角度去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最后,法治思維是一種程序性思維,要求處理事務的過程中要符合公開透明的規則和程序,以保證在程序規則上能夠最大程度的維護公平正義。

領導干部通過黨校法治教育的培訓,能夠做到在實際工作中有效地運用法律武器和進一步培養法律思維的能力。對于廣大領導干部來說通過黨校的法治教育學校首先要做到依法行政,自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擁護法律制度的權威,保證做到公平正義。另外,領導干部要以實際行動維護法律和行為規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堅決守法護法,不搞特權和專制。最后,領導干部要帶頭普法學法,努力弘揚我國的法治建設。

三、黨校法治教育要以培養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為內容

黨校法治教育要明確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結合起來作為提高領導干部法制性的平臺,黨校的法治教育在擴展其廣度的同時還有賦予法治教育的內涵,從而進行深度地法治推廣。黨校法治教育要以培養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為內容,一是注重黨校法治教育的總體設計,注重教學內容、方式方法的科學性和系統性,確定工作制度保障,形成法治教育的常態化,同時要形成失效理念,避免培訓的形式化和過程化。二是優化黨校法治教育的內容,注重其時代性的提高,著重介紹當前的相關法治領域的發展趨勢,擴充領導干部的發散式思維。三是進行教育模式的創新,針對領導干部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層次的不同有針對性地設計課程內容,要注重導向型、參與型和滲透型課程的設計。四是強化黨校法治教育師資隊伍的建設,發揮黨校專制法學教師的作用,加大教師的政治意識和發展意識的培養,加強與高校的合作,不斷充實教師隊伍,同時可以建設專門的法律顧問團,發揮將其作為領導干部助手的作用。

總之,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不斷加強,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的法律素養是必然性的要求。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得到社會重視和推行的潮流中,我國黨校法治教育應該要與時俱進,通過法治教育培養領導干部的法治信仰,促進領導干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有效結合。因此,我國黨校的法治教育必須嚴抓教學內容、創新教學方式、提升師資水平,只有這樣才能夠更好地建設法治強國。

參考文獻:

[1] 趙越.領導干部法治思維能力提高探析[J].沈陽干部學刊,2013(4):37-38.

篇(4)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以下簡稱“基礎”課)法治教育是培養大學生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的重要內容。這就需要我們“基礎”課教育者正確把握法治教育的教學目標,積極探索教學方法,使“基礎”課中的法治理念內修于心,外顯于行,切實實現培養大學生法治意識的教學效果。

一、“基礎”課法治教育中運用案例教學法的意義

案例教學法又稱個案教學法,是指在教師的指導下,根據教學目標和內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組織學生進行學習、研究、鍛煉的方法。案例教學法最早在 20 世紀初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管理課程的教學中采用,我國于 20 世紀 80 年代開始引入并運用于經濟、管理等實踐性和應用性較強的學科教學。在法學教育中,案例教學法歷來被認為是最有效的教學方法之一。所謂案例,就是現實生活中某個真實發生的典型事件的實際情境的描述,在這個情境中,包含有一個或多個疑難問題, 同時也可能包含有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只有當案例所蘊含的理論問題與教學目標相關聯或相一致時, 才能稱之為教學案例[1]。

“基礎”課注重理論知識和現實生活的緊密聯系,有較強的實踐性。在“基礎”課法治教育教學中運用案例教學法,具有很好的現實意義。

第一,“基礎”課法治教育中運用案例教學法,能激發學生對法治知識點的學習興趣,啟發學生深入思考法治精神。

案例把“基礎”課程中法治知識點的抽象內容具體化,把真實、典型問題形象生動地展現在學生面前。因此,通過案例教學,能增進學生對法治知識點的學習興趣和動力,去思考和分析案例背后的法律問題,從而培養學生運用法治理念提升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而啟發學生深入思考法治精神。

第二,“基礎”課法治教育中運用案例教學法,容易使學生將法治的理論知識與現實社會的法治生活密切聯系起來,從而實現培養法治理念的教學效果。

“基礎”課法治教育的教學目標,一方面強調學生在法治方面理論知識的提升和知識結構的完善,另一方面更強調學生運用法治思維的能力培養,讓法治思維成為學生的一種生活習慣。而案例教學法,正是培養學生運用理論知識與現實實際緊密結合的有效教學方法。案例教學的過程就是學生主動運用理論知識與實際案例中的現實問題密切聯系的過程。在“基礎”課案例教學中,學生能設身處地地感受一種教學實踐情景。這種實踐情景能使學生清楚地認識法治在實際生活中的運用,學生運用所掌握的理論知識解決了現實實際問題,也培養了自身的法治理念。

二、“基礎”課法治教育案例的遞進式教學組織

以典型的案例為導入,展開“基礎”課法治教育案例的遞進式教學組織,能實現案例教學法在“基礎”課法治教育的有效運用。具體來說,就是用典型的案例中基本案情反映的法律事件,為學生提供一種虛擬的教學情境,將案例情境帶入課堂,讓學生通過自己對案件的欣賞、解讀和分析,在小組討論中充分展開論證和思辨,在模擬法庭中扮演特定的法律角色,通過訓練學生的法治思維,培養其解決問題的能力。

在遞進式教學組織中,展開“基礎”課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學,應合理設計案例教學的具體環節。

第一,學生查詢資料環節。

學生查詢資料環節是案例教學是否成功展開的前提。教師通過以多媒體或網絡平臺等形式給出案例的基本案情后,應注重引導學生關注案情的積極性,并結合法治的基本知識點,給出幾個大方向的問題啟發引導,如案例背后的法治思維問題,要求每位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查詢案例中的法律知識點,探知案例中的法律問題,找出相關法律知識點,如人權保障和正當程序等,記錄疑惑之處,為下一個環節的討論和庭審做好應對的準備。這種做法可以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激發學生的興趣,讓學生獨立思考問題和分析問題。

第二,課堂案例討論環節。

課堂案例討論環節能充分調動學生積極參與課堂活動,并提高學生法律表達能力、論證能力和法律推理能力。在這個環節,教師要先根據學生自主學習中總結的法律問題的相似性,將學生進行分組,一般以8-10人為一個小組,采用小組研討的教學方式,讓學生們暢所欲言,在充分討論交流中發現和解決法律問題。如針對案例中的法律至上、權力制約、公平正義、人權保障和正當程序等知識點進行思考的同學,分別組合成小組。學生要利用自己查詢搜集到的有關案情和法律知識材料來進行論證問題,說服其他同學,并提出自己的法律觀點。這個環節教師主要起到組織者的作用,在分組后教師要巡視各個小組,鼓勵學生結合案情進行推理與提問,引導學生在合理的課堂時間內給出一定的交流討論結果,并最終聽取各個分組代表的案例討論匯報。

第三,模擬法庭審理環節。

在小組案例討論的基礎上,由各組選出代表,扮演模擬法庭中的各個法律角色,如法官、公訴人、被告、證人等,展開模擬法庭的調查、辯論和裁決等審理實踐環節。這個環節對學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學生自主學習法庭審理中的程序規則,準備法庭審理中的訴訟文書、辯護詞等法律文書,并展開課余的模擬法庭審理演練,在課堂模擬法庭中充分展示其法律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邏輯推理能力和法律論證能力。尤其在法庭辯論階段,能激發學生的創造性靈感,鍛煉學生的思維能力。結合案例的播放過程,教師可以情景假設某一庭審過程,引導學生代表圍繞案例中的法律問題展開模擬法庭審理的設計和演練,運用“公平正義” “正當程序”等法治理念進行法律推理,最終實現在課堂上展現一場精彩的模擬法庭。

第四,教師總結點評環節。

通過課堂案例討論環節和模擬法庭審理環節,同學們基本上對案例中的主要法律問題有了比較清晰的認識,這時就需要教師及時進行總結和點評,這也是案例教學的關鍵環節。教師要指出學生在資料搜集、案例討論和模擬法庭審理等環節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值得表揚的地方,做好對學生培養法治思維的講解,引導學生積極掌握“基礎”課法治教育的教學內容。同時,針對社會輿情的各種正負面的信息,教師應從正能量的效果加以正確積極的引導。

三、“基礎”課法治教育案例教學組織中的注意要點

選用典型的案例,展開“基礎”課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學,應注意以下幾個要點。

第一,在教學培養目標方面,“基礎”課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學應實現培養學生知識、情感和行為“三位一體”的法治理念。

一切教學法包括案例教學法在內,都是實現教學目標所采取的手段和途徑。方法服務于內容,案例是為了揭示理論,它是提升課堂效果的手段而不是目的,不能舍本逐末,以手段代目的,為了方法而方法[2]。因此,在“基礎”課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學中,不能為了案例而講案例,而要實現培養學生法治理念的知識、情感和行為三位一體的教學目標。

從知識層面上看,教師在案例教學中要進行對法治知識點的法理解析。如2015年修訂版“基礎”教材從法律至上、權力制約、公平正義、人權保障和正當程序五個方面來概括法治思維的基本特征,其學理基礎是將法律、權力、價值、權利和程序視為治國理政的五個基本要素。因此,“基礎”課教師要在案例教學中積極引導學生充分挖掘案例中有關法律、權力、價值、權利和程序等五個要素上的法治知識點問題。

從情感層面上看,教師在案例教學中要激發學生在案例交流、辯論和分析法律問題的興趣,培養學生“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情感,堅定學生深層次的“認同法治、尊重法治”的法治態度,最終實現以法治信仰作為培養學生法治理念的高境界要求。

從行為層面上看,教師在案例教學中要著重培養學生發現法律問題能力、進行法律辯論和推理能力、表達和溝通能力以及解決案例中法律問題的能力等,并在法治實踐能力的培養中,真正使“基礎”課法治教育中的法治理念知識內修于心,外顯于行。

第二,在教學原則方面,“基礎”課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學組織中應堅持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原則。

教師在 “基礎”課法治教育的整個案例教學過程中,主要是組織、引導學生圍繞教學目的開展案例分析、討論活動。而學生在這個過程中要自主學習,查閱相關法律法規,搜集并整理有關材料,針對案例所涉及的法律問題,設計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并充分論證其合理合法性和操作可行性。這將加深學生對相關法治知識的理解和掌握,并有助于學生法治理念的培養。

第三,在教學導向方面,“基礎”課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學中老師應正確解讀案例,實現正能量價值觀的教學導向。

如果說,在案例教學法的運用中,典型案例的正確選擇是前提,那么,案例的正面解讀則是關鍵。案例中或多或少都存在著正面或負面的信息,只有正確地進行價值觀的解讀,才真正實現案例教學的教育效果。“基礎”課法治教育中,教師應結合案例案情因素和社會輿情,給學生進行正能量的說理和引導,及時消除負面信息帶給學生的負能量感受,從而引導學生以積極、正確的態度看待司法公正和培育法治理念。

總之,以典型案例導入,通過查詢資料、案例討論和模擬法庭審理等遞進式教學組織活動,激發學生的自主學習興趣,在靈活生動的案例教學中實現“基礎”課法治教育的教學目標,使典型案例與法治課程的基本知識點融為一體,使案例相關人員與學生的法治情感融為一體,使案例解析與學生法治理念融為一體,從知識、情感和行為三個層面實現“基礎”課法治教育的知識理解、法治情感的體驗和法治理念的培養。在建設“法治中國”的大背景下,“基礎”課法治教育也要與時俱進,積極培育學生學會用法治思維來思考問題、解決問題,把法治理念融入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進而提升其自身的法律修養。

篇(5)

通過問卷調查與走訪調研,并梳理部分高校關于“三嚴三實”方面存在的問題,我們發現,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并不盡如人意,表現如下:

1、高校法規、制度傳達與落實力度不夠

近年來,隨著我國有關教育發展、學校管理的各項規定、制度的出臺, 為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提供了基本的依據。然而廣大師生員工對學校相關法規、制度的知曉程度并不盡如人意,多數師生對法的學習僅限于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法規、制度, 而且了解不深,大家對從何種渠道獲取相關法規、制度也不甚了解。一條法規、一項制度出臺往往是只有上級知曉,師生員工并不知情,上傳下達力度不夠,普法教育工作有待加強。

2、“依法辦事”意識淡薄

高校中少數領導干部依法辦事意識不強,對法律及高校中的各種法規制度的認識與理解有待進一步加強。在調查中發現,雖然當前高校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能力正在逐步提高,但是對法治的認知仍然存在一定偏差,沒有認識到現代法治中“依法控權”、“依法治官”的法治精髓。對于權力邊界的認知不清,甚至將“上級明確要求”作為權力的界定范圍,在實際工作中,存在上級指示高于法規制度的情況。對于辦事流程,存在決策忽視程序的問題,黨員領導干部缺乏規則意識。

3、校務公開力度不足,維權困難

部分高校校務公開機制不完善,解決問題的處理流程存在漏洞,領導干部依法辦事困難,造成高校內部紛爭與矛盾。在徐德剛(2005.3)的調查中發現,高校中出現糾紛,僅有39.43%的學生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更有部分學生選擇“打個新聞熱線,讓媒體保護我來得方便”。造成這一情況的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高校缺乏專門維護高校師生合法權益的法律服務部門。二是通過正規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成本高、時間長。

二、導致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不強的原因

1、傳統“人治”觀念根深蒂固

“重人治,輕法治”是中國封建社會兩千年來的治國方略,更是作為一種社會文化現象沉淀下來。這也是影響提高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的問題根源。

2、高校法規、制度的不完善加大了依法辦事的難度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深入發展,社會關系愈加復雜。高校黨員領導干部的管理范圍逐步擴大,管理難度逐漸加深,造成原有管理機制不能滿足當前需要,導致高校的管理不到位。同時,高校教育行政部門放權不夠,不能徹底實現從人的管理轉變為法的管理。而在發生糾紛時,更多選擇行政手段來解決,而不是法律手段。對于高校內師生的違紀問題,仍缺乏有效的監管部門進行監督,處理結果缺乏合法性。

3、對于法規、制度的學習、宣傳力度不足

高校黨員領導干部知法、懂法才是依法辦事的前提。而讓高校師生了解本校法規、制度及問題的處理、解決流程才能真正的讓“依法辦事”落到實處。因此,加強高校法規制度的宣傳,加大高校黨員領導干部學習力度、轉變法治思維才是高校提倡依法辦事的重點。

三、提高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的途徑與對策

1、完善高校管理規章制度與流程

進一步完善“權責”劃分,細化各部門之間的工作內容及責任。用科學的方法對各種常見事件進行分析與分類,明確其產生的根源及本質,最終明確權責所屬部門,確立處理事件及問題的解決方法及流程。組織專人對事件的當事人進行回訪,了解具體辦事流程,針對辦事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了解與記錄,并建立相關問題檔案。同時,針對高校法規制度進行定期審議,結合相關實際案例,對法規在實際應用中出現的問題與漏洞進行探討并加以改善。

2、嚴以修身,提高法治思維

高校黨員領導干部要嚴以修身,加強黨性修養,提高法治思維與法律意識。只有樹立法治思維與法律意識,才能夠真正提高依法辦事的能力。培養法治思維習慣是提高依法辦事能力的內在因素,通過組織高校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常態化的學習,將法律知識作為高校學習培訓的必修內容,為提高依法辦事能力奠定基礎。

3、嚴以律己,嚴格依法辦事

在實際工作中合理運用法治思維,逐步提高高校黨員領導干部的依法辦事能力。要做到辦事要依法,執法要嚴格。以高校法規制度為依據,建立科學合理的處理方法與流程,并對處理流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進行嚴格審查,杜絕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

其次,提高黨員領導干部的依法辦事能力也需要外在環境的推動。建立對高校黨員領導干部做出較為重大決策的責任追究機制,同時,將依法辦事狀況納入考核機制。利用必要手段強化黨員領導干部學習、提高法治思維,從而提升依法辦事能力。

4、嚴以用權,加強監管力度

篇(6)

建設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我們將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探索民間資本進入特許經營權領域,支持外資、民資參與國企重組和股權多元化改革,促進各類營商主體公平競爭。推進公共資源高效公平配置,按照“應進必進”的原則,政府所有公共資源進入交易中心交易;探索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支出的前提下,對科技研發、技術改造、對外貿易、產業扶持等領域的財政扶持資金,推行競爭性安排制度。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推進新區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建設的創新示范。探索市場監管新機制和監管新方式,出臺政策大力培育發展經濟類、公益服務類社會組織,推進行業組織自律體系建設,逐步推進政府向行業協會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并探索逐步建立社會組織參政議政平臺。

篇(7)

第一,涉農專業知識結構及專業培養目標導向;

第二,涉農專業人才培育可以簡單直觀地理解為服務農村;

第三,涉農專業要求掌握農村發展理論。因此,在經濟法教學中應適當引入國際經濟法的內容,讓學生了解經濟法的國別性(區域性);適當引入經濟發展水平與經濟法發展的關系,讓學生認知經濟法隨經濟發展程度的變動性。第一層目標解決了傳達“法律規范”是什么的問題,但若停留在“規范是什么”的層面,教學效果不會理想。因為知識學習與知識本身具有異質性,前者是將知識本身整合入已有的知識結構中,建構新知識,生成新價值與意義的過程,而非知識的簡單記憶和機械訓練。[1]換言之,學習在于尋求“獲取什么”、“怎樣獲取”及“獲取后要怎樣”,而非知識本身。因此,需要適時修正與拓展子教學目標。

2經濟法教學目標的修正與拓展

翁史烈認為存在一部分很難用公式、圖標和文字方式表達,甚至不能言傳的知識。它們可以通過實踐和參與學習來意會或者領會,并對學習者產生較強的激發力和啟示力。[2]這類知識就是隱性知識,蘊含著大量的個人經驗和見解,但并未包含在教學內容的文字表述中,如何獲取這部分有價值的、更高境界的知識是教學中應該積極予以探討的。筆者以部分經濟法內容的第二、三層次目標設置及達成為例,探索通過第二、三層次目標,使涉農專業學生在獲取顯性知識的同時,能夠獲取隱性知識的可行性。

2.1第二層目標———“法律規范”產生及變動的原因

第一,結合法源。社會法學派代表人物霍姆斯曾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這意味著法律根源于生活經驗,每套法律規則都有與之對應的“法律事實”,法律事實是感性的;法律規則重新塑造著社會生活,以規范社會關系為目的,自然也只能以社會為依歸。一旦偏離社會生活的常規和經驗,勢必導致自身定位的高遠。學生體會、掌握二者間的辯證關系,明白“法定為何如此”,能夠有效地消除神秘感和陌生感,激發其主動思考熱情,開啟探索式學習模式。

第二,結合法律精神。發掘法律規范背后的法律精神,有助于引導學生積極思考現實法律問題,這是形成法律思維,鍛煉法律操作能力的必要條件。

第三,明確不同法系的功能。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在法律淵源、法律結構、法官權限、訴訟程序及法律分類和術語等方面存在差異。中國經濟法師從德國、日本、蘇聯、其概念范疇、理論體系深具大陸法系色彩。學生在學習經濟法時需要有“大視野”,因此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就不同法系的不同功能向學生作介紹,使其能夠更深刻地理解“規范”產生的相對性和地域性特點。

2.2第三層目標———“規范”發生效力的條件

第一,提升法律信仰和意識。法治意識反映社會成員對法律的認知程度以及對法律效用和功能的信任和依賴程度,能夠體現出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的文明、民主、進步程度。法治是社會各階層、各行業的共同事業,而不僅僅是法律人的工作。[3]作為公民主體之一的學生群體,其法治意識和法律信仰的狀況直接關系著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步伐和實現程度。經濟法作為本科學生重點學習的法律部門,其課程教學主要使學生形成國家干預經濟權力法定、社會公共利益本位、弱勢群體利益傾斜保護、實質公平、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等法律意識;使學生形成通過經濟法律來保護市場主體公平競爭權利、自主營業權利、公平分配權利、社會保障權利等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識。

第二,形成經濟法律思維。著名法學家E.博登海默曾提出,法律知識的教授,除了實在法規和法律程序方面的基礎訓練,還必須教導學生像法律人一樣思考問題和掌握法律論證與推理的復雜藝術。[4]換言之,法學教育的核心目標是培養法律思維能力。該思維的核心是“規范性”。經濟法律思維是法律思維在經濟法領域中的實現,本身蘊含較強的政策取向,具有多變性及不確定性。經濟法律思維主要包括國家干預市場法治化、宏觀調控規范化、市場競爭規范化、社會保障運行規范化等方式。

第三,鍛煉法律操作技藝。如果說信仰法律、具有法律思維能力是法律“規范”產生效用的潛在前提,那么法律操作技藝則是工具條件,是使“潛在”變現的一種綜合素質能力。這種能力是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的目標和關鍵,但是經濟法課程作為法學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有責任提出“培養法律操作能力”的命題,并且可以通過企業、公司、合同、反不正當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案件處理來踐行該命題。

3經濟法課程多元考核模式設計

經濟法課程分層教學目標的實現還須依賴科學的考核模式。喬納森提出對學生的評價應該關注其如何解決問題,而不僅僅看其能不能為程序化的任務提供一個已知答案。教師應注重考核分析能力及過程,而非標準答案。[5]所以,經濟法課程考試的內容和方式應以測試解決問題的能力為核心。具體地可選用以下方式:

第一,仿真模擬。比如仿真模擬企業設立。可以讓學生在同學中自由尋找合伙人或發起人組成團隊,每個團隊成立一家企業或者公司,形成《合伙協議》或者《公司章程》。從而能夠使學生感性體會企業創建應遵循的法律規范。涉農專業以服務農村為主要就業方向,可適當設置一些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構建中的經濟法律行為作為分析素材。

第二,視頻題目。通過向學生展示一些經濟行為題材的視頻資料,讓學生綜合體會經濟法律運用的奧妙。觀后能就具體案例清晰地分析法律的運用手段及運用效果。比如,評論“互聯網+”模式下農村居民網絡購物權益保障問題等。農村市場較城市市場弱勢,假冒偽劣等產品進入成本很低,是進行不正當競爭行為分析的主要對象。

第三,農村社會實踐及觀摩。觀摩教學是經濟法教學中應該予以大量引入的。具體到課程考查環節,可以分兩部分設置:一是自身參與農村市場活動,包括主要以消費者身份和以生產者身份,思考合同法、企業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二是對國家相關機關的經濟管理行為進行觀摩、思考,評價其法律性。

參考文獻:

篇(8)

論文關鍵詞:法學本科教育;改革;司法考試

一、法學本科教育性質辨析:通識教育抑或職業教育

(一)通識教育是法學本科教育的基礎

法學本科教育是衡量現代社會文明程度和法治建設進程的重要標準,擔負著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依法治國方略的雙重歷史使命。法學本科教育性質是我國法學教育長期爭論的問題。準確定位法學本科教育的性質,對于優化教學體系、確立學科目標有著重要的意義。

關于法學本科教育的性質的定位,學術界有不同的觀點,其中爭議的焦點是:法學本科教育究竟是通識教育,還是職業教育?辨清這個問題,需要從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著手。法律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無論是法律通才還是特定法律職業人才都應是法律專業人才。所謂法律專業人才,就要具有基本的法律精神、深厚的法律知識和靈活的法律能力,都應該具有人文素質和法律專業知識。我國法學本科教育是法學基礎層次教育,著眼于學生法學理論體系的構建和法律知識的全面掌握,為中國基礎法律市場提供充分的“法律職業人”和為這門人文社會科學本身以充分的研究型人才。法學本科教育屬于學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就要求了法學本科階段,要注意學術能力的培養和人文理性的養成。法學院的目標應該是使畢業生“能夠在無須課堂教授的情況下,也能依靠自身的通過法學教育培養起來的素質和基本知識,迅速理解和運用新法律”。而這一切只能由通識教育來完成。只有注重法學本科教育的通識性,才能在教學環節中真正貫徹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才能為后繼的本科法學教育和法律職業培訓提供優質的生源。

(二)通識教育和職業教育相結合是法學本科教育發展的方向

強調法學本科教育的通識性質,并不是說其不應含有職業教育的內容,恰恰相反,法律本身的社會性和實踐性,要求高等法學教育應該重視社會對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司法考試制度建立之后,尤其是允許在校本科生參加司法考試以后,本科法學教育就不僅僅限于對法學理論人才的培養,還要滿足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因此,本科法學教育負擔著培養法學研究型人員以及為司法機關(包括公、檢、法、司)培養人才的雙重任務。另外,鑒于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全面推進,國家機構對法學人才的需求大量增加,即使在民營單位和企業,也需要大量的法律工作者。因此,如果把法學教育局限在掌握理論知識之內,顯然不符合中國的實際情況。

另外,我國尚未建立法律職業資格準入前在“司法研修所”學習的職業教育制度,本科法學教育也在實際承擔著法律職業訓練的一部分職能。“法律同時是科學和技能,是一種哲學也是一種職業”。法學教育不應該只重視知識的傳遞和學術的研究,而忽略職業的思維訓練和能力培養。

既然通過司法考試是進入法律職業最重要的常規性渠道,法學教育就應當考慮適應司法考試的要求,在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上注重同法律職業相結合。在法學教育中開展案例教學、模擬法庭、法律診所、職業訓練等活動,不僅不與通識教育相矛盾,而且是必要的有益的補充。司法考試體現法官、檢察官和律師這些特定法律職業的要求,法學教育在保留其通識性的基礎上,應當增加職業教育的成份,以消除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相脫節的弊端。因此,法學本科教育的定位應當以通識教育為基礎,并且與職業教育相結合。

通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不能把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簡單地定位成職業教育或通識教育。法學本科教育應以通識教育為基礎,并與職業教育相結合。這是因為,法學教育的性質是多維而非單一的。一方面,法學教育應當注重法律職業知識和技能的傳授,使學生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基本素質;另一方面,法學教育不能只限定于法學知識的講授,而應當向學生提供經濟學、社會學、歷史學、語言學等人文社會科學乃至自然科學的知識講解和學術訓練,使學生養成“多知識角度的觀點”,并進而培養學生的批判精神和公正氣質。

二、法學本科教育與司法考試:互相支持下的良性互動

(一)本科法學教育是司法考試與法律職業的基礎與前提

司法考試制度的建立產生于高等教育規模化和行業準入正軌化的歷史背景之下,而統一司法考試制度本身就是高等法學教育規模化的一個產物。司法考試與法學教育的連接點在于本科教育。本科教育是司法考試的起點,為司法考試提供了一個基本的規格。例如,我國本科法學教育由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依據教育部和司法部的要求,確定了14門核心課程。這些核心課程是我國大學培養法律專業人才的基本課程,所涵蓋的內容與司法考試的內容基本一致。這種課程體系對法學教育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對提高法學院學生的素質起到了引導作用,司法考試也正是以大學法學教育為基礎,它的主要考試范圍突出了大學本科的核心課程。

另一方面,大學法學教育以講授法律原理,培養法律精神為主,承擔著培養法律職業的人文素質、法律專業知識的任務。大學法學教育在法律職業的選任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共同的法律教育為構筑法律共同體提供了知識平臺,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法律職業者的法律意識、法律信仰、法治水平。大學法學教育的成熟和完善,能夠培養出更多的“法治秩序構建所依賴的法律人”,這是法律職業的正規化的要求,也是司法考試選拔人才的主要目的。

(二)司法考試是法學本科教育的檢驗器

統一司法考試雖然只是一種資格考試,不能代替法學本科教育的評價機制,但是卻可以用來檢驗法學教育的產品是否可以順利地走向法律職業市場,從而影響著法學教育一定程度上的未來走向,并且在實踐中必然要經歷與法學教育之間的互動,最終形成一種構建良好的制度關系。這種互動關系的建立不僅僅屬于內向緯度的,而且還會必然要求向外輻射到與之相配套的法律職業遴選體制。所以,雖然司法考試只是法律職業遴選體制的一個環節,但在當前中國語境中,它已然成為了實質的首要環節。

同時,由于司法考試具有強烈的職業性目的,法學本科教育雖然不能以其作為教學指揮棒,但司法考試通過學生的個體選擇會對法學教育施加影響。例如有志于從事司法實務工作的法學專業學生必然會參加司法考試;沒有從事司法實務工作意愿的學生,通常也會把參加司法考試當作一次自我檢驗的機會,把通過司法考試作為一種能力的證明。司法考試的考查內容會通過這種間接方式微妙地影響到法學教育的實施。

而且,司法考試在題型和內容的設計上,逐漸側重對理論的分析運用,重點考察學生的基本分析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這有助于法學教育培養目標的確立,有助于法律教育結構模式的選擇,有助于完善法學教育的管理模式。

三、法學本科教育的改革思路:理論和實踐有機結合

(一)重新定位教學目標

傳統法學教學忽視了法學本科教育的職業性,從法律實務部門對法學院校畢業學生的反映來看,普遍認為正規法學院校畢業的法律專業學生法學理論有余,法律實踐能力不足。司法考試制度建立之后,法學本科教育必須密切關注法律職業,并作出積極的回應,革除種種弊端,這是法學本科教育獲得活力和競爭力的契機。

在人才培養目標上,法學本科教育應堅持以通識教育為主,通識教育與職業教育相結合的模式。“培養基礎扎實、專業面寬、心理素質過硬和適應能力強的,能夠從事與法律有關的實際工作和具有法學研究的初步能力的通用型法律人才。”人才素質方面,在傳授法律基本理論知識的同時,還應當注重培養法律人的倫理價值、人文情懷、社會責任感和傳播法律的精神。質言之,法學專業學生不但要具有堅定的職業信仰和縝密的思維方式,還要具有高超的處理實務問題的職業能力。

(二)改良教學方法

從具體教學方法上來看,適應司法考試重視司法實踐的遴選方式,法學本科教育應當對傳統的重理論輕實踐的教學方式進行改革,將法律思維和實踐技能訓練滲透到教學的各個環節。這樣既可以提高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也可以使學生更加符合司法考試對學生的考核標準。

目前在法學本科教育實踐教學課程主要有模擬法庭、案例教學、法律診所等形式,很多法學院開設這些實踐課程時由于經驗不足,課程流于形式化和劇場化,并不能達到這些課程要求的效果。所以,我們要強化“實踐教學育人”的理念。實踐課程的核心是強調以學生為中心,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通過真實或高度仿真的案例,有目的、有選擇地把司法實踐中的客觀實際提供給學生,讓學生學會思考、分析、研究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從而培養學生法學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和提高學生的法學素質。

另外,還要使實踐教學多樣化。結合不同課程、不同教學內容的自身特點,根據教學目的分別采用不同的教學方法。這樣既滿足了學生強烈的好奇心,又有效地激發學生的求知欲望,可以幫助學生牢固掌握各種部門法知識。

(三)改革教學考評方式

評價體系關系到法學教學的質量控制與質量保障問題,關系到教學秩序的穩定和教學質量的提高問題。[5]傳統的法學教學考評方式通常是筆試。在筆試方面,客觀題考查學生對法條和基本理論知識的記憶能力、對案例的分析判斷能力。主觀題則考查學生對理論和制度的理解能力、邏輯歸納推理能力、語言組織和表達能力。雖然兩類試題的結合,能夠測試學生的多方面能力,但傳統考評方式缺乏對學生口語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的考量。而在司法實踐中,說服當事人,表達委托人觀點,法庭辯論,說服法官都需要犀利而準確的言辭表達,傳統考評方式受到挑戰。

因此,除傳統的考評方式外,應考慮增加口試考核方式。教師可以根據課程內容和特點,設計具有代表性的題目,根據學生答題的表現進行評價。這種方式除有助于考查學生掌握知識的程度外,還有助于學生鍛煉抽象思維能力、環境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從教學評價實踐來看,法學教育的考評方式改革和司法考試由一次筆試到筆試口試兩次考核的趨勢不謀而合。

(四)加強法科學生素質教育

篇(9)

【中圖分類號】 C93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2095-5103(2013)08-0038-02

提高各級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對于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全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保持國家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法治思維的內涵及基本要求

(一)法治思維的內涵

法治是相對人治而言,是指法的統治,或者說法的規則。法治強調依據法律治理國家和社會,或者說,用法的精神治理國家。法治是衡量一個國家文明進步的重要參數。法治思維是相對于人治思維、權力思維來講的,是指思考問題要有法律意識、規則意識,強調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法治思維是建立在法治理念的基礎上,是運用法律規范、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對所遇到或所要處理的問題進行分析、判斷并作出結論的過程。法治思維有豐富的內涵,主要包含四個方面的內容,即合法性思維、權利義務思維、公平正義思維、責任后果思維等。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能力和水平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

(二)法治思維的基本要求

提高領導干部法治思維能力,是我們黨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形勢下,對領導干部提出的一項新要求。法治思維要求領導干部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必須遵循法治原則,以法為據,以法為尺。領導干部在行使國家公權力或實施社會管理乃至單位內部管理時,無論是決策,還是執行,或者是解決社會矛盾、爭議,基于法治思維,應遵循以下五個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目的合法。領導干部行使公權力,作決策,應符合法律、法規的目的和宗旨。二是權限合法。即職權法定,越權無效。這一原則要求領導干部必須依據法律法規的授權行使權力,作出決策,實施行為。做到法無授權不得行使公權力,否則行為無效。三是內容合法。領導干部作決策,實施某一行為,其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四是手段合法。領導干部行使公權力,作出決策,實施某一行為,其運用的方式方法、采取的措施應符合法律法規。五是程序合法。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程序正義是看得見的正義,也是實現實體正義的根本保障。程序合法、正當,要求領導干部行使權力,作決策,實施某一行為,其過程、步驟、方式以及時限等應符合法定的程序。程序合法要求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要求公權力的行使者對相對人做出不利行為應說明理由、聽取申辯,不得自己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等。對于程序合法、正當的要求,一些領導干部往往不夠重視,不按法定的程序辦事,結果導致許多違法決策、違法行為的出現,給國家、社會的公共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權益造成了損害。總之,領導干部在行使公權力時,無論是決策,還是執行,或者是解決社會矛盾、糾紛,都應不斷審視其行為目的的合法性、權限的合法性、內容的合法性、手段的合法性以及程序的合法性。若在行為過程中發現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地方,應及時主動糾偏。

二、提高領導干部法治思維能力的路徑

(一)加強法治教育培訓

法治理念是法治思維的基礎,而法治思維又是自覺、主動和善于運用法律手段的前提。因此,要加強法治教育培訓,增強國家公職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斷提高國家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治國理政的能力。近年來,隨著六五普法活動的開展,法治教育培訓已經在國家機關逐步走向制度化。但是,很多普法限于基層和執法機關,還沒有擴展到所有黨政機關,尤其是主要領導干部。當前加強領導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訓應從二方面努力:一是加強憲法和法律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增強領導干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職責等法治觀念,使領導干部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涵,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即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個方面相輔相成,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二是積極參與法治實踐活動,不斷強化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領導干部要積極參與法治實踐活動,如出庭應訴、主持復議案件審理、旁聽法院庭審、調查研究分析案例、談判等實踐活動。通過參與法治實踐活動,使他們樹立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等理念,培養公平、公正意識,使法律知識、法治意識、法治精神融入腦海,內化為領導干部的自覺意識和精神素養,外化為領導干部依法辦事的能力。通過法治教育培訓,增強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不斷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

(二)納入考核用人機制

把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的能力納入考核機制,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為推動我國法治建設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在領導干部的考評中設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等相關法治指標,用法治的標準來規范領導干部的的執政行為。二是大力選拔任用有法律背景的人擔任領導干部,充分發揮具有法治思維能力的領導干部的作用,形成正向激勵引導機制。同時,對于堅持人治思維,在決策、執法以及其他行使公權力過程中有法不依、、違法執政,違法行政等,給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害和損失的,要依法問責、依法追責。堅持給人治亮“紅燈”,給法治開“綠燈”,促使國家公職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自覺培養法治思維習慣,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治國理政的能力。

(三)改善法治環境

法治環境與法治思維以及法律手段的運用是辯證、互動的關系。一方面法治思維增強了,會促進法律手段的運用,而法律手段運用多了和運用有效了,會改善法治環境;另一面法治環境改善了,又會反過來影響和促進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這是法治的良性循環。當前改善法治環境,應從以下二方面努力:一是要注重制度建設。首先要進一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尤其是要加快程序方面的立法,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同時要建立健全保障法律執行、運作、實施的各項具體制度。二是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要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增強公民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培育公民的法治信仰,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圍,為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國理政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四)強化社會監督

當前對領導干部行使公權力行為的監督,除了要加強黨內監督、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外,尤其要強化群眾監督和輿論媒體的監督,促使領導干部養成法治思維習慣,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國理政,化解社會矛盾,解決社會糾紛。

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習慣的養成和法治思維能力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在全社會樹立法治的權威,有助于增強公眾的法治觀念和法治信仰。因此,建設法治政府、法治國家、法治社會,關鍵在于領導干部要尊崇法治,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治國理政,進而帶動廣大群眾去信法、尊法、守法、用法,最終法治中國的夢想才能實現。

參考文獻:

篇(10)

一、法律方法在我國的形成與發展

研究法律方法,首先是討論法律方法論和法學方法論之間的關系,首先這體現出學界在學習和接受國外一些法學理念和法學知識過程中的具體理解出現差異,其次,從一個法制欠發達的國家來進行法學方法的談論,主要是由于缺少一種理性的建設法治,談論法治的思想難免會出現一些理論和實踐方面的問題。國外很多著作在我國傳播之后,引起了學者討論法學方法論和法律方法論之間的用詞問題,主要的爭論的焦點在于我國部分學者從德國法律文化背景方面研究整套理論,他們發現法學方法主要是對法律知識進行研究的方法,所以我們應該稱其為法學方法論。但是法律方法主要是法律人在進行案件裁決的過程中,所使用的一些法律手段,這時候法律人不單單需要查找正確的適用的法律,還需要將法律背后的一些理念和方法尋找出來,在研究的過程中我們稱其為法律方法論。

伴隨當前法治研究和法治建設進一步的深入,法治理念逐步朝法治新常態進行研究,在此條件下,我國在法律方法論方面的研究也逐步進入一個嶄新的階段,前期的教義法學和社科法學之間的爭論出現了一定的延續,法學方法在研究的過程中逐步向法理方面進行演進,逐步轉變為部門法學。部門法學在進一步研究法律方法論的過程中提出了很多的貢獻,新常態是現在一種比較熱門的叫法。法學理念在司法研究的過程中,主要是在法治新常態的條件下,進行法律方法論的研究,推動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全民守法和公正司法,讓國家處于快速法治化的階段,讓良法善治得以實現。

二、法律思維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律思維主要指的是通過法律邏輯的運用,觀察、分析、解決社會問題的一種思維手段。思維手段不同,思考社會問題的過程中權衡利弊的重點也會不同,一般人們關注的重點主要是在成本和收益的比較,然而法律的重點在于對事物合法性的分析和判斷,也就是圍繞著是否合法來對相關問題進行合理的判斷和思考。只有形成獨立的法律規范體系,才可以確保人們趨利避害的正常思維在法律的規范下,對某一事件進行理解和判斷。法律規范一般情況下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為了達到某一目的的手段,依照法律思維進行思考,從法律的角度把問題解決掉,確保合理的推理技術和手段得到正確的使用,如果脫離了法律規范,那么法律思維就會變得非常空洞。法律思維是很專業的東西,相關法律術語是一些基本的要素,通過法律語言把問題法律化,然后來作出合理的判斷和分析,最簡單的問題需要使用最純粹的法律問題來進行解決,處理社會政治經濟問題也是如此。

三、法律方法與法律思維之間的相互作用

盡管法律思維在法律領域中得到了很大的應用,主要是從主觀上進行法律分析思維,在信息方面進行加工取得一些認知,并且能夠通過這種認知來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指導,所以法律思維主要重點在于法律人通過對法律思維的應用來處理問題,并且得到相應的結論。目前來看,法律思維在研究的過程中,主要側重于法律思維的特征,而沒有很好的研究和分析法律思維在運用過程中的方法。另外我國學者在研究法律思維的過程中,沒有像法官、律師等專業法律人研究的那么深入。在社會實踐活動中,法官是最主要的法律思維和法律方法結合的運用者,他們在審判案件的過程中,都會使用到法律思維,在運用法律思維的過程中,一定要結合其他方面的思維,比如說法律方法的思維進行結合。通過法律思維,配合一些其他的法律解釋和法律理論更好的解決問題,從法律思維的研究方面來說,就是需要如何通過法律思維、法律理論來解決相應的法律問題。

從當前法治實踐來看,法律思維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在法治建設的過程中。在司法實踐的過程中,學者最需要分析法官在實際審理案件過程中使用的法律思維,但是,由于我國的法官僅僅是使用法條來做出相應的判斷,而沒有分析作出判斷的整個過程,這就造成了判決理由的缺乏。這與我國當前的法學教育有著重要關系,目前,我國的法學教育不單是在本科階段,就是在研究生階段,也沒有進行法律思維課程方面的開設,法學教育沒有培養法學生的法律思維,造成很多畢業生在這方面的能力缺乏。國家除了要制定法律,并且研究法律的使用以外,還需要進一步普及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維,但是這方面的培養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經過一個非常長的過程。以前有學者曾經說過,法律制度是能夠很好的移植的,但是,法律思想卻是很難的。

四、法律方法、法律思維對我國法治建設的意義

(一)法律方法對我國法治建設的意義

在案件判決的時候,法官會通過一些法律方法的使用來將法律結論尋找出來,要想讓案件的真實情況和法律規范進行比較,那么法律工作者一定要找出相應的法律規范語句來,在案件判決的時候,我們一定要將小前提的案件事實確立起來,然后根據這些案件事實查找相應的法律,接著是通過這些法律推理來將法律結論得出來,在法律推理的時候,法律人的或許可能會遭到很多法律規范模糊不清的情況,法律解釋的手段就需要使用起來,所以我國在法制建設的時候,法律方法一定要得到很好的使用,如果沒有很好的運用法律方法,就會產生一些錯誤的法律適用情況,而對法司法權威產生一定的損害,對我國的法治發展是有阻礙作用的。

法律方法主要指的是法律操作人員在執行法律的過程中的一種基本技能和操作手段,是對法律進行維護和實現的基本技藝,法律方法在運用的過程中,往往是對一些案件的使用,法律操作者需要依照之前所講述的一些基本步驟來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相應的裁決,所以通過法律方法來對案件進行裁決可以讓我國的法治建設進程進一步加快,在案件判決的過程中,應用法律方法需要進一步的結合法律思維,在法律方法的使用過程中,一定要使用到法律思維。法律思維在法律操作者進行司法裁判的過程中是非常重要的。

(二)法律思維對我國法治建設的意義

我國發展法治和諧民主等一系列價值觀慢慢的要被體現出來,我國在進行法制理論建設的過程中,通過了多年的研究。我國的法律思維、法律方法逐步在進行深化,法律思維主要是讓人們通過一些法律邏輯和法律方法來對問題進行思考和處理,所以法律人員以及普通公民在法律思維層面水平的高低,對法治建設有著非常大的影響。我國是一個熟人社會,很多公民還是希望通過法律手段之外的方法來把日常糾紛解決掉,因此,法律權威的建立、法律的信仰養成還需要很長的時間,這需要相關的法律職業者以及普通公民更好的通過法律思維來對問題進行思考和處理,然而從目前來看,我們很多法律職業者雖然懂得法律知識,但是也不一定能全部使用法律思維處理解決問題,所以我國在司法實踐中需要加強對這方面能力的培養。

法律思維在使用的過程中,最重要的一點就在于如何讓法律人駕馭法律方法,使用法律思維在案件當中進行具體使用,在法治建設的過程中,法律人一定要依照法律思維進行各種其他特性的延伸,司法和執法的公正在法治理念建設的過程中是最基本的要求,在辦理具體案件的時候,執法和司法都是一種法律思維的體現,不能沒有法律依據和法律邏輯胡亂進行,執法和司法一定要尊重法律、尊重司法的相應流程和規律,在法治建設的過程中,一定要通過法律思維和法律方法共同解決案件。

五、結語

研究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維,提升運用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維的能力,不單單是法學界的一個問題,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過程中,確保執法和司法的公正性,確保法律可以深入人心的重要方法,從而讓我國的法治進程進一步的加快。

參考文獻:

[1]梁開銀.法律思維: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的契合點[J].法學評論,2011.

[2]孫光寧,焦寶乾. 邁向法治新常態下的法律方法論研究2015年中國法律方法論研究報告[J].山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

上一篇: 土地產權管理 下一篇: 項目一體化管理
相關精選
相關期刊
久久久噜噜噜久久中文,精品五月精品婷婷,久久精品国产自清天天线,久久国产一区视频
免费A∨一区二区三区AV | 亚洲欧洲卡通动漫精品 | 亚洲人成电影在线播放 | 亚洲国产精品国自产拍久久 | 在线观看免费不打码片 | 日韩二区三区久久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