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經濟分類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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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經濟分類

篇(1)

中圖分類號:x3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1-6248(2012)02-006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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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公共物品是公共物品的組成部分,但與一般公共物品相比來說,環境作為公共物品具有特殊性。環境公共物品不但是維持正常生產、生活必不可少的基本條件,也是社會經濟正常運行、持續發展的基礎。環境公共物品不是單一的純公共物品,由于其自然性質多種多樣、各種環境要素所涵蓋的地理范圍不同,而且人為參與的力度不斷加強,環境的性質與現代社會緊密結合并且發生著深刻變化。因此,對這樣一個特殊公共物品的認識以及科學地對環境公共物品進行分類研究,是公共物品理論和實踐研究領域的一個重要內容。

一、公共物品與環境公共物品的分類

(一)公共物品及其分類

美國經濟學家保羅?薩繆爾森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純理論》一書中定義公共物品時指出:“每個人對這種物品的消費,都不會導致其他人對該物品消費的減少。”[1]以此為基礎,美國經濟倫理學家喬治?恩德勒在《面向行動的經濟倫理學》一書中提出:“甚至可更廣義地理解公共物品,即把它理解為社會和個人生活及追求經濟活動的可能性的條件。”[2]與公共物品相對應的物品為私人物品,它是指一種物品能夠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夠分別按競爭價格賣給不同的個人,而且對其他人沒有產生外部效果。公共物品有2個基本特征,即消費的非競爭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所謂非競爭性,是指公共物品在需求方面,人與人之間無須為爭奪公共物品的消費權而競爭,即一個商品在給定的生產水平下,向一個額外消費者提供商品的邊際成本為零。所謂非排他性,是指人們不能被排除在使用一種公共物品之外,任何一位公民都可按既定的法律程序消費該物品,任何人包括公共物品的提供者都不可能阻止他人享用公共物品。

關于公共物品的分類,美國經濟學家james指出,根據保羅?薩繆爾森的定義所導出的公共物品是“純公共物品”,而完全由市場來決定的產品是“純私人產品”[3]。在此基礎上,根據競爭性和排他性的有無可以將物品分為4類,見表1。而在現實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是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間的一種物品,稱作準公共物品或混合物品。因此,一些學者認為公共物品進一步可以分為以下3類:第一類是純公共物品,即同時具有非排他險和非競爭性,如國防、環境保護等;第二類公共物品的特點是消費上具有非競爭性,但是可以比較輕易地做到排他,如公共圖書館、公共電影院等,有學者將這類物品稱為俱樂部產品;第三類公共物品與俱樂部產品恰好相反,即在消費上具有競爭性,但是無法有效地排他,如公共漁場、牧場等,有學者將這類物品稱為公共資源。俱樂部產品和公共資源產品通稱為“準公共物品”,即不同時具備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

(二)環境公共物品及其分類

環境公共物品通常是指各種環境物品以及環境服務。環境是人類生產、生活的基本條件,是人類共同的財產,因而環境是公共物品。環境物品作為公共物品,同樣也具有2個基本特征:第一,環境公共物品存在消費的非排他性,是指己消費不能阻止任何其他人免費享受該環境物品的消費。例如,即使某人自己出資治理了城市的大氣污染,他也不可能阻止其他居民免費“搭車”。第二,環境公共物品存在消費的非競爭性,是指某人對某環境物品的消費完全不會減少或干擾他人對此物品的消費。如大氣環境,某人呼吸新鮮空氣不會影響他人對新鮮空氣的吸收[4]。

對于環境公共物品的分類,一般是按照它作為一種特殊公共物品所包含的2個基本特征進行分類,即根據競爭性和排他性的有無把環境公共物品分為3類:第一類是純環境公共物品,即同時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如大氣、生物多樣性、臭氧層等;第二類是指消費上具有非競爭性,但是卻可以較輕易地做到排他,如公園、公共體育設施等;第三類是指在消費上具有競爭性,但是無法有效地做到排他,如公共漁場、牧場等。這種分類方法雖然是以公共物品分類作為依

據,但是環境公共物品與一般公共物品在一些方面存在著差異,所以關于環境公共物品的分類也要考慮到這些不同。環境作為一種具有特殊性質和特殊形式的自然和社會的存在,涉及到人類社會的方方面面,是整個人類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隨著人類開發自然能力的提高和環境本身所具有的各種自然性質,環境公共物品呈現出包括自然和社會方面的多種特性。因此,對環境作為公共物品的分類還需進一步的研究。

(三)環境公共物品分類的意義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對環境物品的需求不斷增加,而環境狀況不斷惡化和生態破壞日益嚴重,給人類安全有效地使用環境造成了更為嚴峻的威脅。如何合理地使用環境,在滿足時人使用環境公共物品的同時,保障子孫后代的生存環境是當前人類面臨的共同課題。對環境公共物品的價值分析和分類分析是可持續發展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內容。環境公共物品分類分析是研究環境公共物品的基礎,也是研究公共物品的基礎之一。

1.充實公共物品理論的內容

公共物品理論是現代經濟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環境公共物品是公共物品的重要內容之一。加強對環境公共物品分類以及相關方面的研究,對于充實公共物品理論體系具有重要的意義。

2.科學有效地使用環境公共物品

對環境公共物品分類進行研究,有利于科學有效地使用環境公共物品,減少不可再生環境公共物品的消耗,促進可再生環境公共物品的循環利用,科學有效地使用和保護環境公共物品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3.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于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的分類分析

(一)環境的屬性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一章第二條中指出:“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也就是說,環境是指人們周圍的境況以及可以直接和間接影響人類生活和發展的各種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的總體,包括自然因素中的各種物體、現象和過程以及人類發展中的社會和經濟的因素、成分等。按照環境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分類,環境可分為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自然環境是社會環境的基礎,社會環境是自然環境的發展。

1.自然環境

自然環境是環繞人們周圍的各種自然要素的總和。人類是自然的產物,自然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自然環境影響著人類的活動,所以自然環境也是指可以直接和間接地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一切自然形成的物質和能量的總體。自然環境的分類比較多,按照其主要的環境組成要素,可分為空氣環境、水環境、土壤環境、聲環境等。

2.社會環境

社會環境是人類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環境中創造出來的人工環境和人類在生活和生產活動中所形成的人與人之間關系的總體。社會環境是人類活動的必然產物,社會環境是在自然環境的基礎上,人類通過長期有意識的社會勞動,加工和改造了的自然物質、創造的物質生產體系、積累的物質文化等所形成的環境體系,是與自然環境相對的概念。社會環境一方面是人類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發展的標志,另一方面又隨著人類文明的演進而不斷地豐富和發展。社會環境所包含的內容是廣泛的,可以說自然環境所包含內容之外的東西均是社會環境所包含的內容。社會環境涉及經濟、政治、文化、道德、宗教、風俗以及人類建造的各種建筑物、構筑物、其他形態和作用的人工物品等要素。社會環境包括如自然條件的利用、土地使用、建設設施、社會結構、經濟發展、文化宗教、醫療教育、生活條件、文物古跡、旅游景觀、環境美學和環境經濟等眾多內容[5]。

(二)環境公共物品屬性分類

基于環境的屬性分類,環境公共物品可以分為自然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和社會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自然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有清新的空氣、潔凈的水體、宜人的生態景觀、舒適的旅游環境等天然的自然物。社會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包含關于環境的社會、經濟、文化的各個方面,它的生產主要由社會完成,具體地說是由政府、企業及社會公眾來完成的。

1.自然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

自然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包括自然界自然存在的一切,如陽光、空氣等,它們的產生變化和消亡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更不能靠市場機制隨意進行生產和

費。但是人類在對這些物品使用的過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對這些物品產生了一些影響,如人類活動所產生的溫室效應使全球氣候變暖,人類活動對空氣、水的直接污染也不同程度地改變了其原始特征。

盡管自然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大部分是由自然界提供的,不同于經濟學所闡明的公共物品大部分是由政府提供的概念,但是從客觀方面來講它們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即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因此,可以根據自然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的基本特性對其進一步分類,自然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可以分為3類:第一類是純環境公共物品,同時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如陽光、大氣、生物多樣性等;第二類是消費上具有非競爭性,但是可以做到排他,如原始森林公園、海濱沙灘等;第三類在消費上具有競爭性,但是無法有效地排他,如水資源、草原等。第二類與第三類可以稱為準環境公共物品。這3類自然屬性的環境物品對于人類和其他生物的生存和發展非常重要,所以保護好它們是十分重要的。

2.社會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

社會屬性的公共物品不同于自然屬性的公共物品。首先它不完全是由大自然提供的,主要是由政府、企業和一些非政府組織提供,其供給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環境、利用環境、創造環境,以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社會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包括社群環境、經濟與生活環境、社會外觀環境3個方面的基本內容,它們反映了社會環境的結構、功能和外貌。社群環境主要包括社會構成、社會狀況、社會約束與控制系統,以此反映社會群體的特征和結構;經濟與生活環境主要包括由第一、第二、第三產業所反映出來的生活環境、生產環境和市場環境及其結構和功能;社會外觀環境包括自然與人文景觀,即自然與人文的有形體與環境氛圍配合的系統。從狹義角度說,社會屬性的公共物品指的是人類的生活環境條件,是與人類基本生活條件有關的環境,如居住、交通、綠地、噪聲、飲食、娛樂、文化教育、商業和服務業等。許多社會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也體現出公共物品消費的非競爭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特征。通過為城鄉居民提供舒適、清潔和便利的公共物品,從而提高社會環境質量[6]。因此,可以根據環境公共物品的不同表現形態進一步分類,社會屬性環境公共物品可以分為3類:第一類是實體性的環境公共物品,如人文景觀、綠化工程、城市環保設施等;第二類是文化性的環境公共物品,如環保活動、綠色文化等;第三類是服務性的環境公共物品,如文體教育、商業服務、交通運輸、醫療居住條件等。

三、結語

根據以上對環境公共物品分類的分析可知,環境公共物品對于人類生存和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本文提出了基于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分類的概念,在分析和總結公共物品分類的基礎上,提出了按環境屬性分類的方法,把環境公共物品分為自然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和社會屬性的環境公共物品,并對這兩類環境公共物品的組成進行了探討。環境公共物品及其分類的分析有助于對公共物品理論更全面的認識、對環境公共物品更深入的思考,從而指導社會、經濟和環境發展的實踐。

參考文獻:

篇(2)

【中圖分類號】G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810(2014)14-0022-02

一 高職院校社會服務的含義

高職院校的社會服務功能的含義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社會服務,是指高校具有的培養人才、發展科學技術以及直接為社會服務等功能。狹義的社會服務,是指高校在完成國家下達的教學任務之外,在各種教育活動和教學過程中以各種形式為社會發展所做的經常的、具體的、具有服務性質的活動。本文所談及的警察類高職院校實驗實訓機構開展的社會服務屬狹義范圍的社會服務。

二 警察類高職院校實驗實訓機構的現狀

目前,我國警察類高職院校均設有實驗實訓機構,但做法不盡相同。有的建有“實驗實訓中心”;有的建有“實驗中心”;有的沒有一個冠以“實驗實訓”名稱的統一機構,而是將涉及實驗實訓的相關部門各自分散獨立建設。

1.建有“實驗實訓中心”的情況

在學院建立命名為“實驗實訓中心”的教輔機構,這種做法在警察類高職院校中比較普遍。實踐中,“實驗實訓中心”的建設也有兩種模式。一種是校內實驗實訓基地與校外實訓基地兩者兼顧。如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該學院實驗實訓中心建設有院內實訓基地33個,實訓面積6575平方米,儀器設備總資產1100多萬;院外實習實訓基地27個,涵蓋監獄、勞教所、法院、司法局、律師實務中心、公安局、企業等單位。其中,校內實訓基地包括模擬訊問室、網絡聯合實訓室、模擬現場、計算機組裝與維護實訓室、速錄實訓室、圖像技術實驗室、司法鑒定實訓室、痕跡檢驗實訓室、心理咨詢室、電子政務實訓室、秘書職業化綜合實訓室、安全防范技術實訓室、語音室、汽駕培訓室、心理測評中心、團體咨詢活動室、鑒別室、攝影實訓室、模擬法庭、戰術訓練場、射擊場、暗室。校外實訓基地包括湖南省赤山監獄、湖南省少年教養管教所、長沙市戒毒勞教所、北京趙湘寧律師事務所長沙分公司、沅江市公安局巡警大隊、長沙宜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國之源軟件技術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長沙市仲裁委員會、長沙縣司法局、廣東珠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等。

警察類高職院校“實驗實訓中心”的另一種建設模式是僅在校內建設實訓基地,而不延伸到校外。如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該學院實驗實訓中心下設駕訓科和電教科,承擔學院學員汽車駕駛技能培訓的教學任務和學院電教設備的購置以及校園網絡、實驗室、多媒體室、微機室等教學設備的維護維修管理工作的兩大職能。

2.建有“實驗中心”的情況

有部分警察類高職院校僅在校內建設“實驗中心”,職能上不涵蓋校內外實訓基地建設,僅著眼于實驗室建設。如貴州警官職業學院,該學院實驗中心下設刑事技術實驗室、偵察實驗室、公安應用技術實驗室、計算機技術實驗室、警務實戰技能駕駛實驗室,以及成立了實驗室管理科、電教科、計算機設備管理科和網絡管理科等職能部門。

3.分散獨立建立實驗實訓機構的情況

有的警察類高職院校沒有一個以“實驗實訓”冠名的統一機構,涉及實驗實訓的相關機構各自獨立,或隸屬相關教學部門。如寧夏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該學院沒有“實驗實訓”機構,但建有駕培中心、實踐教學部,而實驗室的建設則劃歸相應的教學系部,如該學院的司法信息系擁有各種實驗設備800臺(套),總價值近1000萬元,主要建有圖形圖像處理實驗室、微機組裝與維護實驗室、網絡組建與維護實驗室、多媒體實驗室、計算機機房、速錄室、語音室、刑偵實驗室等。

三 警察類高職院校實驗實訓中心開展社會服務的可行性分析

1.高職院校服務社會的功能決定了警察類高職院校實驗實訓機構開展社會服務是其具有的天然屬性

高等職業教育從根本上講,其目的還是在于服務社會。從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歷史過程來看,開展社會服務是高職教育無可回避的必然選擇,也是其不斷前行的必然方向。我國自開展高職教育以來就一直強調其社會服務的功能。經過多年的發展,經歷不同時代的需求,我國高職教育一直在如何立足自身特點開展社會服務上不斷探索和實踐。警察職業教育在我國高等職業教育中獨樹一幟,在對社會的服務方面發揮著獨特的作用。

2.警察類高職院校實驗實訓機構的教育資源決定了其具有服務社會的能力

從警察高等職業教育的實踐中不難看出,警察類高職院校的實驗實訓機構完全具備服務社會的硬件設施和人力資源。

首先,從前述中可以看到,警察類高職院校的實驗實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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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陜西警官職業學院院級科研項目“警察類高職院校社會服務功能研究――關于提升我院實驗實訓中心社會服務能力的構想”的階段性研究成果(編號:YJ1306)

機構基本都建有一批比較現代化的實驗室和電教設備,甚至有些學校的實驗室建設在國內還處于領先地位。這些實驗設備為服務社會奠定了堅實的硬件基礎。

其次,警察類高職院校作為教育機構,人才、知識較為密集,已形成了一支能夠適應教學要求和提供技術服務的實驗實訓技術隊伍。開展社會服務,始終離不開人的積極投入。高職院校知識密集,高校實驗實訓機構擁有較為雄厚的師資力量和層次合理的學術梯隊,從事專業的教學和科研。這些專業技術人員在專業領域有著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經驗。從實踐來看,我國警察類高職院校在實驗實訓專門隊伍建設水平上已經有了顯著的提升。如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其實驗中心就擁有一支學風嚴謹、結構合理的學術隊伍和雄厚的師資力量,教職員工21人,其中副教授3人,講師6人,助教12人。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1人,具有碩士學位的3人。又以筆者所在學院為例,學院實驗實訓中心現有工作人員9人,外聘教師15人,外聘技師2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管理人員9人,專兼職教師、技術人員19人;中心成員中現有工程師1人、講師2人、管理員5人。其余人員也大多具有助教和助理實驗師職稱,主要由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從事電子技術、自動化、計算機、法律、管理等方面教學科研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從此可以看出,警察類高職院校實驗實訓機構擁有具有較高研究創新能力的專業技術隊伍,這是其開展社會服務的人力保障。

四 警察類高職院校開展社會服務的路徑分析

我國高職院校均具有明顯的產業、行業或區域特點,進行社會服務需要根據院校自身特點和優勢,選擇性地滿足社會需求,充分考慮自身的專業、師資、設施設備等方面的優勢,將社會對服務的需求與自身所能提供服務的可能有機結合起來。警察類高職院校在專業設置上不同于普通高職院校,既有專業特色明顯的警察類專業,又有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而設的非警察類專業。這導致學院的實驗實訓機構的設置上也存在這種特點,即既有普通高職院校均會建設的實驗實訓機構,又有針對警察類專業建設的實驗實訓機構。警察類高職院校實驗實訓機構對外服務社會大體可從以下幾方面開展。

第一,院校的非警察類專業實驗實訓機構,可以全面向社會開放,以資源共享的方式服務社會。警察類高職院校與普通高職院校一樣,基本都會設置電教中心、計算機中心等服務于校內一般教學的實驗實訓機構,還會根據自身設置的非警察類專業設立專業實驗室。如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在其實驗實訓中心設有心理學綜合實驗室、心理咨詢實驗室、新聞采編與制作實驗室、物流實驗室、網絡安全實驗室、綜合布線實驗室、速錄實驗室、綜合文秘實驗室、電子政務實驗室、網球場、普通話測試站。而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的實訓中心的測謊實訓室、心理測評中心、汽駕實訓室等已有效地實現了與社會接軌。這些實驗實訓機構和相應設施可直接面向社會,以有償或無償的方式提供服務。

第二,院校的警察類專業實驗實訓機構,如刑事技術實驗室、偵查實驗室、警務實戰技能實驗室等,由于其特殊功用,不宜面向所有公眾開放,但可面向公安、檢察、法院、司法機關,甚至可以面向民間鑒定機構開放。警務實戰部門,特別是基層的實務部門往往會由于資金不足,無法配齊所需的所有儀器設備及其他資源,而警察類高職院校基于教學的需要,在實驗室的硬件配備上比較充足,這恰好能解決實務部門硬件不足的困境。實驗實訓機構依托自身的硬件資源服務公、檢、法、司,可以提高設備的利用率,節約社會資源,增進整體效益。

第三,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基于自身的專業優勢建立司法鑒定中心服務社會。根據2005年10月1日起實施的《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文件的精神,警察類高職院校可以成立司法鑒定中心,為社會提供司法鑒定服務。警察類高職院校的司法鑒定機構相比一般社會鑒定機構,有其自身的優勢:(1)人才與設備優勢,警察類高職院校作為教育機構,對人才和設備的投入是其自身發展的必然要求,這種自我發展的內動力使得其必然具有人才和設備上的天然優勢;(2)目標優勢,警察類高職院校開展司法鑒定,其根本目的在于服務教學、服務社會,就算是有償服務,但盈利并非其終極所需,這使得其鑒定的結論更具客觀性和穩定性;(3)公信力優勢,由于警察院校是獨立的教育機構,其社會的公益性以及學術的權威性決定了其鑒定結論更具公信力;(4)規范管理的優勢,警察院校的鑒定機構依托的是專業的實驗室,在管理上更加規范,可以保證鑒定結論的科學性、準確性和穩定性。目前,已有部分警察類的高職院校依托自身的實驗室硬件及人才的優勢建立了服務社會的司法鑒定中心。如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在其原有的貴州警官職業學院爆炸物品司法鑒定所的基礎上成立了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司法鑒定中心,在為全院各相關專業的學生和教師提供教學和科研的實驗服務的同時,面向社會承接各種試樣的法醫臨床、法醫物證、法醫病理和法醫化學等鑒定工作。

五 結束語

現代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百余年,不論是國外還是國內,社會取向的價值觀念已逐漸深入人心,為社會服務的辦學目標已成為人們的共識。我國的警察高等職業教育,也脫離不了服務社會的使命。作為警察類高職院校不可或缺的實驗實訓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和優勢,有能力也有條件實現其服務社會的職能。

篇(3)

構筑社會經濟統計學學科體系,決不是簡單地將社會經濟統計學的許多分支任意增減排列,而是探索社會經濟統計學各rl科學之間科學的有機構成。研究社會經濟統計學學科體系,在某種意義上就是社會經濟統計學科體系分類研究。分類本身就是科學研究中的一項重要工作,許多學科本身就是分類學,分類是這些學科的主要目標,如動物分類學,植物分類學等。大多數學科,在某個層次上完成分也是一項重要的成果或突破,如作為19世紀化學最大成就的元素(或原子)的分類及晶體的分類,20世紀基本粒子的分類等。在三結‘構數學中,主要目標也是分類,例如,1981年有限單群分類的完成是抽象代數的最大成就之一。

社會經濟統計學已經發展成為一個門類繁多,結構復雜的知識系統,在這個知:識系統中,學科之間、知識單元之間、方法之間將呈現一種結構關系,形成不同層次的結構系統,具有不同的功能。對這種復雜的知識系統進行科學的歸類,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是必要的。

二、研究杜會經濟統計學學科休系的原則

本課題研究社會經濟統計學學科體系的原則是:

1.整體性。建立的學科體系以“研究社會經濟現象的統計方法”這一屬性為r標準劃定的全部對象為總體范圍。

2.層次性。社會經濟統計學是多層次的交叉學科,劃分層次使得社會經濟統計學作為方法論滿足不同層次的需要,為課程設置提供依據。

3.統一性。社會經濟統計學是一門完整的科學,有別于一門科學或兩t1科學的觀點。

4。排斤性和吸納性。社會經濟統計學學科體系既能明確劃分各學科的差異,又能融合各學科的共性。

三、杜會經濟統計科學與學科、學派三者之間的關系。

1.社會經濟統計科學。社會經濟統計學的矛盾的特殊性本p其研究對象、性質等是長期發展確定的,形成對數量特征進行觀察研究的方法論科學。

2.社會經濟統計學科。社會經濟統計學科也有兩層涵義:第一是長期的發展中形成的社會經濟統計學的分支,這是通常意義上的社會經濟統計學科觀,第二是指圍繞某一培養目標形成的統計課程,如工業統計學,農業統計學等。所謂體系則是由若干有關事物互相聯系,互相制約而構成的一個整體,相應的,社會經濟統計學科體系是社會經濟統計學科分支體系和課程體系的共同體,兩者之間也有互柑制約和聯系。

3.社會經濟統計學派。學派是指一門學間中由于師承不同而形成的派別:學派對科學的發展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統計歷史上政治算術學派與國勢學派之間的學術爭論確立了統計學的科學命名和統計學是關于現象數量關系的內涵規定。同時,統計學派的學術爭論使得統計學科不斷地發生分立和合并。社會經濟統計學派與數理統計學派、社會統計學派是現代稱化統計時期的三大派別。

社會經濟統計學科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內外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其內因是統計科學的自身發展規律和不同學派的爭論,其外因是統計活動包括統計工作和統計教學,它們為統計學科的發展提出客觀要求,推動學科的分立與合并。為了科學建立我國社會經濟統計學科體系,有必要回顧國外統計學學科體系和我國統計學學科體系的發展。

四、國外統計學科體系的演進

統計實踐活動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早己存在,而統計科學和學科體系的創立則始于資本主義社會。十七世紀中葉,資本主義在歐洲主要國家有所發展,對統計工作提誰出了新要求。一些學者紛紛著書立說對此進行研究,進而形成不同的學派。統計實踐的發展和統計學派之間的爭論,推動了統計學科體系的逐步建立。按照發展階段不同,我們將統計學分為古典統計學、近代統計學和現代統計學,在每個階段,由于研究的對象和方法各異,統計學由不同的學科體系構成。

1.古典統計學學科體系

古典統計學,系指十七世紀中葉至十八世紀中葉的統計學,是統計學的初創階段,由于它尚未從一些實質性科學(如政治學、經濟學、人口學等)獨立出來,因此它在內容體系和啟研究方法上不甚完善。其學科體系由不完善的古典經濟統計學、古典人口統計學和國勢學等學科所構成。

古典經濟統計學由政治算未派中的經濟統計學派所創立,主要人物為英國的配第、金氏和達芬南,并以配第的《政治算術》為代表作。在此書中,配第最先提出采用數字、重量和尺度來分析社會經濟現象及其相關關系,同時還提出了兒乎與現代統計相同的計量方法、分組方法和推算方法。但這部著作把對社會經濟現象的抽象分析和從數量上的實證研究交織在一起,是政治經濟與統計學尚未分化前的狀態,因此,《政治算術》還不能視為一部完整意義的經濟統計學著作。受配第的影響,金氏進一步研究了分組法和估計法,編制了英國各社會集團的收入平衡表,達芬特提出了根據社會經濟現象的相似性和內在聯系進行估計和推斷的思想,這些為古典統計學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古典人口統計學為政治算術學派中的人口統計學派所建立,代表人物格朗特、哈利和蘇斯密爾希。格朗特在《關于死亡表的自然與政治觀察》一書中,提出了至今仍有重要影響的有關人口統計的概念、分組方法、估計方法等,證實了出生、死亡、男女性比例等現象的變動存有一定的規律性,編制了第一張生命統計表。受格朗特的影響,哈利編制了著名的“哈利生命統計表”,用以人口推算人壽保險金。蘇斯密爾希首次提出了大量觀察法在社會經濟研究中的應用,證實了大數定律的存在。這些人口統計理論與方法,構成了古典人口統計學的內容。

國勢學為十七世紀中葉的德國國勢學派所創建。早期的國勢學派(記述學派)代表人物有康令、阿亨瓦爾、施廖采爾等,‘他們的國勢學,僅采用記述的方式,羅列各國的重要社會經濟情況,不具有現代統計學的特點,他們的貢獻,僅在于阿亨瓦爾將國勢學改名為統計學,確定統計學這門科學的名稱。后期的國勢學派(表式學派)代表人物,有安杰生、克羅姆、海伯納等人,他們的國勢學從政治算術中吸取營養,以計量為主,采用數列或圖表表示國家的顯著事項。顯示了國勢學派與政治算術學派的綜合,并成為各國政府統計的代表。

綜上所述,.古典統計學實際上是萌芽階段的社會經濟統計學,或者說,統計學產生是以社會經濟統計學的面目出現的。它從數量方面研究社會經濟現象,學科發展以合為主,學科體系層次簡單。

2.近代統計學學科體系

近代統計學,系指十八世紀中葉至十九世紀中葉的統計學。在這一時期,資產階級政府統計機關和民間調查機構紛紛建立,定期公布統計數字,統計工作從一般的政治管理擴展到社會經濟活動各個領域,出現了各-種專業統計,統計學派的爭論和統計刊物的出版,共同促使了統計學科發生分化。近代統計學學科體系由近代經濟統計學、近代人口統計學和道德統計學科構成,學科發展以分化為主要特征。

近代經濟統計學是沿著配第一達芬特開拓的道路發展起來的,由于研究范圍的擴大和研究問題的專門化,使經濟統計學發生分化。十九世紀末,重農主義思潮的興起,對農業的高度重視,使農業統計得以建立,拉瓦錫的《農產量統計》就是其代表作。十九世紀初,資本主義工商業迅速發展,為解決工商業中出現的間題,需要收集資料從數量方面加以研究,工商業統計也應運而生。同時航運業和國際貿易的發展、工人運動的興起使得航運統計、貿易統計和勞工統計有不同程度的發展。一十招九世紀以后,人們對物價的變動甚為關心,一些學者不僅編制出各種物價指數,而對物價指數的計算方法進行了深入研究,創立了物價統計。

近代人口統計學是沿著格朗特一哈利開拓的道路發展起來的,并由最初的生命統計向保險統計、衛生統計或醫療統計方向發展。隨著人壽保險事業.的發展,對科學的生命表的需要日益迫切,哈利生命表雖為當時保險機構所惜重,但仍存在許多缺點,引起了一些學者對生命統計和保險統計原理的進一步研究,貢獻最大者首推英國的米爾思,他著《論年金和人壽保險價值及生存者》,編出了著名的生命的統計表一一“卡萊爾表”,奠定了保險統計學的基礎。由于生命的長短與醫療或衛生有一定的關系,所以生命統計向衛生或醫療統計發展是合乎邏輯的。路易斯、格里芬、維勒米和蓋伊等人對此作出了顯著貢獻。隨著研究問題的深入和新的統計方法的出現,人口統計學在分化的同時,一也由靜態向動態方向發展,凱特勒就通過靜態的研究,揭示了“人的出生、發展和死亡是服從一定規律的”(統計規律)從而使人口統計學趨于完整。“道德統計”和“道德統計學”之名最早由法國的格雷提出并使用,但在此間題上最有成就的當數比利時的凱特勒。他在《犯罪傾向》、《社會物理學》等著作中,研究犯罪統計、犯罪動態及其原因并認為犯罪現象同人口現象一樣,存在著某種規律性(統計規律性),馬克思對他的成就曾予以肯定。

需要指出的是,在凱特勒之前,無論是人口統計還是經濟統計,嚴格意義上講,還不能算為“學”。凱特勒把概率論廣泛地引入社會經濟研究之中,實現了政治算術學意義的統計學和國勢學中表式學派的統計思想與概率論的綜合,才使統計學真正成為科學意義上的統計學。凱特勒被視為“近代統計學之父”。

3。現代統計學學科體系

現代統計學,是指十九世紀中葉至二十世紀中葉的統計學,由于概率論的引入,使統計學發展進入一個新階段,統計學科進一步分化與綜合、學科體系日益健全和完善,現代統計學已成為一種多門類、多層次的科學。

(1)數理統計學及其分支學科體系。自凱特勒將概率論正式引入統計學以后,一些學者遵循他的《論數學與統計的關系》和《社會物理學》等著作的觀點,側重吸收他的研究方法,使概率論在自然和社會現象研究中得到進一步應用,并發展為一門通用方法論學科,即數理統計學,這門學科的命名最早由威梯斯坦確定并推廣使用。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數理統計表現為描述統計學,由舊數理統計學派所創建。本世紀二十年代至四十年代的數理統計表現為推斷統計學,由新數理統計學派所創建。需要指出的是,新數理統計學派,不承認社會統計學是一門現代統計學科,認為社會經濟統計學是政府統計工作的總結或者說數理統計學在社會經濟研究中的應用,同時他們“計量不計質”觀點,也是今天“通用方論法”的來源之一,成為研究社會經濟現象的一大弊端。

(2)西方社會統計學學科體系。十九世紀中葉至本世紀二十年代的西方社會統計學(簡稱社會統計學)由舊社會統計學派所創建,代表人物有克尼斯、恩格爾、梅爾等人。這門學科的產生先于數理統計學,而正式命名則遲于后者。因為早期的統計學都是研究社會現象的,沒有必要在“統計學”前面冠以“社會”字樣,正是由于數理統計學的出現,為了以示區別,才給原有各統計學科加上一個概括性的名稱一一“社會統計學”。這一名詞由納普最先提出,由凱爾作為專用書名使用。社會統計學的的研究對象為國家、社會動靜集團現象的數量方面,研究法限于大量觀察法,研究的目的在于通過數量關系探索國家、社會動靜集團現象的統計規律性,包括狀態規律、頻率規律、發展規律和相關規律等,研究范圍包括政治統計、經濟統計、人口統計、道德統計、消費統計等,實現對近代統計學各學科的綜合,在本世紀二十年代以前,與數理統計學相比,社會統計學在統計學學科體系中居優勢地位。

(3)社會經濟統計學學科體系。社會經濟統計學是十月革命勝利以后,在哲學和政治經濟學指導下,經過列寧和斯大林對國家的統計組織和統計實踐作出重大變革后,在對社會統計學(舊社會統計學派的統計學)批判地繼承基礎上,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其性質為一門“獨立的社會科學”,其研究對象為在質與量的辨證統一中研究大量社會經濟現象的數量方面,研究方法除繼承社會統計學的大量觀察法外,還提出了分組法和綜合指標法,并認為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還可以有效地運用數理統計方法。作為國家管理和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有效服務和監督的重要手段,以及用以制定和檢查計劃的基礎。統計工作在前蘇聯受到空前的重視,社會經濟也有較大發展,已成為門類齊義、系統完整的現代統計學科,并與數理統計相對立。

五、我國統計學學科體系探索軌跡

建國以來,我國對統計學學科體系的認識,大致可歸納為如下四個方面。

1。“數理型”統計學科體系

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現代統計學是以概率論為基礎的數理統計學,是以分析客觀大量現象數量關系與變化、研究客觀大量現象中受概率論支配的客觀規律性,’其在學科歸屬上,應當是數學學科體系的一個分支,屬于應用數學學科體系范疇,在學科性質上應是一門唯一的、可用于社會與自然等各個領域的通用的統計學。這種人還認為,隨著數理統計方法在社會、經濟、生物、化學等各種領域中的廣泛應用,并按各領域分別加以分析與總結,從而形成了按具體領域分類的應用數理統計學,即社會統計學、經濟統計學、生物統計學等;同時指出,應用數理統計方法所形成社會統計學、經濟統計學等,與在蘇聯統計理論指導下所建立的“經濟統計學”、“社會統計學”等完全兩回事,前者是為社會與經濟研究用的數理統計方法,而不是指標解釋與經驗總結,而后者僅僅是指標羅列、指標解釋與經驗總結等。

2。t’4旨標型”統計學科體系

持這種觀點的人主要受1954年3月前蘇聯科學院、中央統計局和教育局聯合通過的決議影響,并在思想不開放的年代教條式的接受了決議中的有關精神。決議中認為:“統計學是一門社會科學,它研究大量社會現象的數量方法。……統計學的理論基礎是歷史唯物主義和政治經濟學。”(《蘇聯百科辭典》“統計學”詞條)還認為數理統計學只屬于數學學科體系,即只承認社會經濟統計學才是唯一的統計學。

3.“指標加數理應用型”統計學科體系

持這種觀點的同志認為,統計學是一門橫向的、方法論科學,而不是單純的社會科學,認為“統計學本米就是同數學、計算分不開的,根本就不存在無數學和不計算的統計學。‘數理伙‘數學’在外文中本是一個字,從嚴格的邏輯意義說,根本不應該在統計學上冠之以‘數理,一詞。”從而認為,單純的數理統計學只是數學的分支,但隨著數學(包括數理統計學)在工程技術、生物科學、化學、物理等領域中應用所形成的工程技術統計學、生物統計學等,已不再是數學的分支,而是以工程、生物現象等具體數量方法為研究對象的方法科學,屬于統計學范疇。于是,新的統計學學科體系便由“指標型”的社會經濟統計學學科體系與數理統計學往各具體領域中應用形成的生物統計學等所構成。我們稱這種體系為“指標加數理應用型”統計學學科體系,以區黝于“指標型”體系和“數理型”體系。

4.“綜合型”統計學科體系

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僅僅把數理統計看作是數學學科體系的一部分而不是統計學學科體系的一部分是錯誤的,僅僅把社會經濟統計學看作是唯一的統計學也是錯誤的,而把統計學說成是兩門也是不嚴謹的,統計學只有一門,它既包括社會科學中的統計學,又包括自然科學中的統計學,既包括社會經濟統計學,又包括數理統計學及其應用李科,即統計學的研究對象特征應包括:思維科學一一數理統計學及其分支學科,社會科學一一社會統計學及其分支學科,自然科學一一生物、氣象、物理、天文及環境統計學等。在這種思想指導下,認為統計學學科體系是由若干個層次或級別的多種統計學科所構成的“綜合型”一學科體系。

六、杜會經濟統計學學科體系框架

本課題構筑社會經濟統計學學科體系時,除遵循基本原則外,還著重考慮如下因素。

篇(4)

本文從經濟法著手,分析了經濟法制定后對社會經濟的影響,并闡述了經濟法制定后產生的一些問題,希望為完善經濟法提供一些參考意見。

 

作者簡介:侯云瀚(1989-),男,漢族,黑龍江泰來人,大學本科,北京市政路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助理經濟師,研究方向:法學(經濟)。

 

經濟法是從國家的整體經濟出發,是政府對具有社會公共性質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進而開展一系列法律管理和調控的法律體系的整體。對經濟法的社會經濟影響節能型分析,是我國經濟法學領域中的重要問題,也是開展經濟立法、司法活動的重要理論基礎。

 

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關于經濟法的研究工作不斷的深入著,希望能從經濟法對社會經濟的影響方面,找出其中存在的問題,對經濟法進行不斷的完善[1]。

 

一、經濟法的功能和構造

 

(一)經濟法的社會經濟功能

 

經濟法的功能是在社會經濟系統的基礎上進行制定的,它的目的是為了達到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并且能夠更加良好的可持續發展,對現有政府預設的經濟法規范進行政府調控。希望通過政府的干預和采用的措施能夠促進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和可持續發展,這是經濟法對社會經濟產生的最大的作用。

 

經濟法對社會經濟的影響還體現在經濟法和社會法之間的關系上,不能單純的從一個單一的側面看待經濟法和社會經濟的關系,而是要多角度、多方面的綜合看待這兩者的關系。從經濟法對社會經濟的影響入手,充分認識和評價經濟法產生的行為后果在整個社會關系中的作用。

 

(二)經濟法功能的構造

 

經濟法對社會經濟的影響主要從以下兩點中體現出來,一是從經濟法對社會活動中主要參與的經濟主體產生的經濟活動的影響來體現,二是經濟法對社會總體經濟的作用和影響來體現。經濟法與社會活動中的經濟主體有直接的影響,反過來經濟主體也對社會經濟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和作用,并且這種影響和作用是直接的具有決定性作用的,經濟法影響和誘導著經濟主體的經濟行為,使其影響著未來的經濟活動,然后可以通過這種影響來調整經濟主體和社會經濟之間的關系,經濟法制定的主要作用就是這個[2]。

 

經濟法的社會經濟影響主要通過影響參與者的活動來實現,因此要想知道經濟法對社會經濟會產生哪些影響,不僅要了解在整個社會經濟活動中經濟法所產生的作用,也要觀察構成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每個部分,也就是經濟主體所產生的經濟活動對經濟社會帶來的影響[2]

 

二、經濟法的社會經濟功能

 

在對經濟法的社會經濟影響進行研究時,首先要了解社會經濟的功能,社會制度主要有三大功能,一是社會整合功能,二是行為的導向功能,三是文化的傳遞功能。或者也可以從信息作用、約束作用、整合作用和激勵作用這幾個主要方面進行分類。雖然在對社會經濟的功能進行分類的看法上不一致,但是從分類的內容上看又存在一定的一致性。我們在對經濟法的社會經濟功能進行研究時,要從多方面進行研究,不能僅僅集中在一點。

 

社會經濟如果要迅速的發展,那么就要具備兩個重要的條件,即協調和動力,這兩個條件影響著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中的基本制度,所以經濟法要具備以下幾項重要的社會經濟功能[3]。

 

(一)權利義務分配功能

 

法律對權利和義務的分配功能是經濟法的基本功能之一,通過對權利和義務的分配與協調,對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有重要作用。權利和義務在法律的各方部分都得到了體現,通過對權利和義務的分配體現了法律的價值,所以權利和義務是法律的基本核心內容,權利和義務是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這種關系法律的基本運行機制起著決定的作用,對社會角度的人和經濟法角度的經濟主體的利益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作用。

 

關于社會經濟的分配方面,主要有兩個,一方面是資源和資格的分配,這主要是分配不同的經濟活動的參與條件,對其進行法律規定,在進行經濟活動時要符合法律資格,經濟主體在取得資格的基礎上行使社會資源方面的權利。另一方面是經濟法對資本和資源干預分配,這在經濟利益的平衡方面和資源的分配干預方面,都會對社會中的不同要素產生不同的影響。

 

(二)經濟信息傳遞功能

 

在開展一項經濟活動以前,需要對從事的經濟活動及從事的主體進行性質的確定,同樣也要對經濟行為和后果進行預測,所以在進行決策之前,要對這種預期的行為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經濟主體的行為。在決策中,影響評估結果的要素有內在因素和外在因素,只有具有足夠的經濟信息為依據,才能充分發揮經濟法的作用,為人們從事經濟活動提供必要的信息傳遞,根據各種優惠政策和限制條件確定經濟活動的開展。

 

(三)激勵功能

 

在社會經濟中,經濟人追求的使利益最大化,所以在活動中經濟主體大多存在著自立性、理性和朱雀利益最大化的典型特征。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人在追求利益時,來自利益的追求是動力,同時人也存在著理性的約束,這種約束可以保證人在追求利益時的可靠性。同時,參與經濟活動的主體在經濟利益的分析活動中,也會始終處在核心的地位,這使經濟法激勵功能的直接體現。

 

人是經濟行為的主體,對利益的追求使得人們在參與經濟活動時形成鼓勵和促進的正面效應,在激勵中經濟行為才會努力實現經濟活動的信息表達,所以要對經濟活動的結果進行賞罰。經濟法的激勵會對經濟主體的行為方向產生一定影響,這會讓人們不斷改正自己的偏好,嚴格按照經濟法規范經濟活動的選擇,來實現社會和經濟的協調發展。經濟法的激勵功能對社會利益主體產生了重要影響,在經濟活動和行為中有著明顯的激勵效果。(四)節約交易費用功能

 

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只要存在交易,就一定會產生相應的交易費用。所以在進行交易時,要先確定交易伙伴和交易產品,然后再確定交易費用,這些交易費用包括談判費、合約費、監督履行合約的費用等,要對這些費用進行詳細的核算,然后才能得到準確的交易成本數據。節約交易費用體現了對經濟法的遵守。

 

遵循經濟法體現在參與經濟互動的過程中,體現了人與人、人與經濟之間的關系的協調處理,同時也可以通過必要的人際關系降低交易成本。對于有針對性的經濟法的創建,要根據經濟活動的變化,依靠權益保護單位提供的相關信息,通過法律手段對自身經濟行為給予保障,再通過法律的形式確定該信息屬于真實可靠的經濟信息,這樣可以節約大量的交易費用,保障經濟主體的利益。

 

三、經濟法對社會經濟的影響

 

(一)經濟法的調控促進了中國經濟的轉型

 

中國經濟轉型的啟動與推進都與經濟法有著密切的聯系,政府可以通過制定宏觀經濟政策和直接出臺經濟政策法規作用于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來直接影響市場機制,而我國通過制定和完善經濟法這種國家宏觀調控的手段,來推動和重塑市場主體、構建市場主體、確定市場規則的運行,這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我國市場經濟的轉型,彌補了商品市場自身的不足,促進了我國經濟健康穩定的發展。

 

(二)經濟法影響著勞動力市場

 

中國商品市場的形成具有自發性,同時也有我國政府的調控,我國勞動力市場的產生使市場自發與政府主導共同作用的結果。我國的勞動就業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家分配轉變為市場經濟下的自主擇業的新型就業體制,少不了勞動法等經濟法律法規的指引和保證。經濟法促進了勞動力來源的豐富性,促進了勞動用工制度的完善,也對政府促進就業進行了督導,從而促進了勞動力市場的發展。

 

四、結語

 

篇(5)

關鍵詞:流動兒童;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社會支持;城市人角色認同

中圖分類號:B842.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16248(2012)01005205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人口流動從“單身式”或“夫妻式”向“家庭式”轉變,大量兒童隨父母從農村進入城市,在城市讀書學習,成為城市里的流動兒童。1998年,由教育部和公安部聯合頒布的《流動兒童青少年就學暫行辦法》指出,流動兒童是指6~14歲(或7~15歲)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流入地暫時居住半年以上的兒童(少年)。據《人民日報》報道,全國進城農民工的數量將近2億,他們背后是多達1 400萬的隨遷子女[1]。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流動人口的規模可能會持續增大,大多數流動兒童最終會留在城市。這些兒童對城市人這種身份所具有的認識和情感體驗,不僅影響其自身的城市適應能力,更進一步影響到中國城市化進程的持久和深入發展。而以往的研究側重考察了流動兒童對自己在所流入城市中所處的位置、群體的歸屬,即身份認同[2],并以身份認同作為分類變量考察了流動兒童的心理和行為特點。顯然,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逐步深入,城市人角色內涵的不斷演變,決定了對流動兒童的城市適應研究不應該只停留在考察流動兒童在城市中所處的位置及其心理和行為特點等方面,而應進一步深入探討流動兒童對新的城市人角色認同的微觀心理歷程,也就是流動兒童在與城市的生活互動中構建城市人角色并在情感與行為上與之趨同的過程[3],即城市人角色認同。城市人角色認同是一種重要的心理功能,能拓寬一個人的社會關系,為個體人際交往發揮積極作用,是新環境適應的一個重要因素。

多種內外因素影響著城市人角色認同,其中主要有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師生關系[4]、同伴關系[5]、社會支持[6]和自我概念[7],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和社會支持尤其引起關注。已有的研究表明: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對家庭成員的影響很大,不僅可以通過經濟條件限制家庭成員的發展,而且可能影響家庭成員的心理健康。Anthony等指出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和諸如傷害父母、社區暴力之類的許多危險因素有關[8]。申繼亮等也指出流動兒童的家庭社會經濟地位一般較低,在城市中的居住條件差,不良的生活條件使流動兒童深刻感受到出生地和大城市的懸殊差距,切身體驗到父母處于城市邊緣的弱勢地位,這會導致他們的角色認同產生危機[9]。

社會支持對城市人角色認同也具有直接的作用,并會受到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影響。一般而言,社會支持是人們從他們的社會網絡節點中獲取的資源[10],是個體所感受到的來自其所在的社會網絡成員的關心、尊重和重視的一種行為或信念,它可以緩沖個體的生活壓力,對其社會適應和身心健康也可以起到積極的影響。社會支持和城市人角色認同關系密切,社會支持對城市人角色認同有顯著的預測作用[6],獲得社會支持的兒童可以更好地應對歧視、對新文化的不熟悉以及家鄉認同和城市認同之間的鴻溝[11]。研究還發現,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高低會直接影響個體所受到的社會支持水平[12]。較低的家庭社會經濟地位限制個體的社會網絡發展,導致來自父母、學校、同伴的社會支持較少,進而對城市人角色認同程度產生不利影響。社會支持會在家庭社會經濟地位與城市人角色認同之間起到中介作用,但目前在此方面尚缺乏實證研究,并且在對社會支持的考察中,以往的研究多關注的是社會支持的主效應和調節效應,而很少對社會支持的中介作用加以考察[13]。

綜上所述,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和社會支持對流動兒童的城市人角色認同具有重要影響,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對城市人角色認同的影響一般通過社會支持起作用。因此,本文試圖考察2個方面的問題:第一,社會支持在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和城市人角色認同之間是否起中介作用;第二,比較社會支持在流動兒童與城市兒童不同群體的中介作用大小。

一、研究對象與方法(一)研究對象

筆者利用整群隨機取樣法對重慶市6所中小學的547名學生進行調查,回收有效問卷516份,回收有效問卷率達94.33%,其中男生276人,女生240人;小學生308人,中學生208人;根據“能在這座城市生活學習原因”是否為“隨父母打工到這里”或“隨父母工作調動到這里”,并結合在本城市居住時間是否在半年以上,將調查對象分為流動兒童和城市兒童,被調查對象中,流動兒童235人,城市兒童281人。

(二)研究方法

1.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問卷

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常以父母職業、受教育程度和家庭收入來衡量。目前國內對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具體算法還不統一,但是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師保國等的簡便相加算法[14];一類是袁曉嬌等參考2003年國際學生評估項目(PISA)計算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四步程序算法[15]。筆者的問卷參照袁曉嬌等編制的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問卷進行修改而成,算法也與之相同。

2.社會支持量表

篇(6)

固定資產投資是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經濟活動,即固定資產再生產活動。統計上的固定資產投資是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在一定時期內全社會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工作量和與此有關的費用總稱,也稱固定資產投資完成額,反映的是運用各種資金完成的用價值體現的實物工作量。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速度、比例關系和使用方向的綜合性指標,是觀察工程進度和考核投資效果的重要依據。因此,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對于追蹤分析投資這一經濟增長的關鍵因素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文章將以如何理解固定資產投資統計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投資按用途分類,作為切入點,并予以深入的探究,相關內容如下所述。

一、研究固定資產投資行業分類的意義

眾所周知,投資、消費和出口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發揮好投資穩增長的關鍵作用,是我國應對外需不振以及國內有效需求不足雙重壓力的重要選擇,也是在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加大、傳統增長引擎動力有所下降的形勢下,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的重要舉措。

投資是一種經濟行為,涉及到人力、物力、財力、知識力等各種社會資源的整合和分配,它能提高生產力,創造社會財富,是國民經濟賴以運行的基礎。固定資產投資不僅能使區域經濟總量快速增長,而且能高關聯度地拉動許多產業發展,培育稅源,增加財政收入,改善基礎設施、增加就業和收入、增加公共產品供給、形成消費增長。

正因為固定資產投資是經濟發展的助推器,是改善產業結構的發動機,我們除了應對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增長趨勢保持密切關注外,對固定資產投資的結構分析也同樣重要。分析固定資產投資結構,可預知一段時期后國家或地區的產業結構。而分析投資結構的基礎工作,就在于固定資產投資統計中對投資項目的行業分類。

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介紹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就是按照一定的原則和分類方法,對全社會的社會經濟活動劃分。它是反映全社會經濟活動的標準的基礎分類、簡單地說,是對所有企業、單位、個體經營戶所從事的經濟活動性質的分類。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國民經濟核算、專業統計確定產業結構和比例關系提供依據;為各項統計調查提供科學、統一、規范的調查范圍和調查對象;為宏觀統計分析提供科學的分類依據。

按照最新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共分20個門類,95個大類,396個中類,913個小類。門類用英文字母表示,按照A、B、C、----順序排列;大類用兩位阿拉伯數字表示;中類用三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前兩位為大類代碼,第三位是中類的本體碼;小類用四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前三位為中類代碼,第四位是小類的本體碼。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是針對一個單位而言,是依據該單位所從事的主要經濟活動確定的。如果一個單位從事一種經濟活動,則按該經濟活動確定行業;如果一個單位從事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經濟活動,則先確定一個主要活動,再按主要活動確定行業。比如某鋼鐵公司從事多種經濟活動有:型鋼壓延,房產出租、經營鋼材,其中型鋼壓延是其主要經濟活動。則該單位的行業分類應該為3140(鋼壓延加工),而非7040(自有房地產經營活動)或5181(貿易)。

三、固定資產投資行業分類的方法

固定資產投資行業分類不依照項目單位自身的行業種類予以劃分,而是按照建設項目建成投產后的相關產品類型、用途與社會經濟活動類型來填報。通常情況下,一個建設項目只能屬于一種國民經濟行業。若項目投產后有很多種類的產品,那么就按照主要產品去確定行業種類。舉例說明,某礦業公司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0917(鎂礦采選),但其投資建設的項目為“鎂及鎂合金生產線”,則該投資的行業種類應為3217(鎂冶煉)。

按照項目建成投產后的社會經濟活動類型分,對于準確把握投資結構,進而分析產業結構的調整變化,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一是企業轉型的需要。在現有調查單位中,為適應市場變化,通過固定資產項目投資,實行全廠性轉產后,其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不再以原有主要經濟活動為準,而是以轉產后的主要經濟活動(即項目投資的行業代碼為準)。二是企業升級或多元化經營的需要。隨著企業的發展,多元化經營成為普遍選擇。如果多元化的投資僅以該企業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劃分,就變成單一化,就不能準確反映未來產業結構的變化。

四、總結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是對全社會經濟活動進行的標準分類。是政府綜合統計、政府部門統計和企業統計的基礎分類。為國民經濟核算和各項專業統計按照經濟活動觀察事物提供了詳細和科學的分類依據。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是反映固定資產投資總額變化和結構變化的一門專業統計,對于社會經濟研究與觀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比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按照項目建成投產后的相關產品類型、用途與社會經濟活動類型,來確定投資項目的行業分類,則無疑是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最為關鍵的一環。

參考文獻

[1]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和重點項目統計 為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局面服務――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剛同志在全國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摘要)[J];中國統計;2014(03):37-38.

篇(7)

一、社會經濟的發展與民商法的聯系

(一)社會經濟的發展推動民商法的體系建設

社會經濟在不斷地發展,自然也就需要更多的制度來維護其發展成果或者說維護其發展進程。民商法作為與經濟密切相關的部門法,針對社會經濟中產生的各種問題,多是以其作為主要的法律規范。因此,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也就使得民商法體系建設尤為必要。

(二)民商法保障社會經濟發展

社會的穩定與經濟的發展都是需要一定的制度作為規范,而民商法作為調整民事經濟關系的法律總和,其最終目的就是為了保證民事經濟發展中的各項關系糾紛能夠得到解決,恰好,這也是經濟發展中的必然要求,因此,民商法體系的建設,會反作用與社會經濟發展之中,進而保證其穩定發展。

二、社會經濟發展中民商法的具體變化

民商法與人門的日常生活關系緊密,所以極易受到群眾的關注與社會多種因素的影響,在社會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民商法也有著明顯的變化,筆者將其歸類如下:

(一)內涵轉變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經濟模式也有所改變。傳統的社會經濟,多是存在坐銷與行銷。也就是說整個“商”字,都是表現在人們切實可以體會到的交流之中。然而,信息時代下,網絡經濟得到了快速的發展,當前的社會經濟更多地是借助信息技術、打破傳統時空限制所進行的便捷化交易活動。交易活動的轉變,自然也就讓民商法的內涵有所不同,其包涵的手段等都受到了一定的影響。當前的民商法內涵明顯較傳統的更為寬泛。

(二)民商法原則的變化

民商法主要包含了三個原則,即:安全原則、平等原則、效益原則。首先,傳統民商法的安全原則相對狹窄,雖然是民商事活動安全有序的重要保障,但是不具有其他的含義,而如今的民商活動,不僅需要保證過程的安全,還需要維護市場的安全。唯有市場安全,才能夠確保整個市場的秩序,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其次,作為民商法中重要原則之一的平等原則,是對交易主體的維護,也是市場秩序保證的重要條件。在社會經濟的逐漸發展中,民商事活動也存在一些不平等現象,使得市場秩序受到影響。當前的平等原則,已經不僅僅是包括交易雙方主體的地位,還包括技術平等、媒介平等等多種因素。最后,效益是人們從事商事活動所必須追其的,然而,在長期的法律事實中,都存在公平與效益的失衡。而傳統的民商法,也就公平作為一定原則,在兩者失衡的情況下,以公平作為第一指導原則。但是,在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今天,人們已經逐漸端正心態,兼顧公平與效益,盡可能的保證多重社會利益。

三、社會經濟發展中民商法的發展

(一)民商法應用范圍的擴大

隨著民商法內涵的擴大,其應用范圍也有所改變。傳統的民商法是針對實際存在的交易活動,而當前的民商法已經將部分網絡交易作為其保護對象,網絡發展中的域名,已經成為了民商法的一個保護主體,在時展的背景之下,往后的域名將會成為商家競爭力提高的一個方面。民商法將其納入保護范圍,實際上是在維護市場競爭的秩序。

(二)民商法調整對象的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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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的社會經濟環境評價已逐步由以往的項目、區域轉變到政策、戰略方向,這一評價是伴隨新時期社會經濟環境評價基本理論及實改變而出現的。在評價實踐過程中,因對社會經濟環境的評價還不夠全面、合理,使得公路工程在產生最大化經濟效益同時,對社會經濟環境帶來一定的不利影響。當前,如何減小公路工程對社會經濟環境的不利影響成為建筑企業必須重視的一個問題。

1公路工程社會經濟環境影響評價概述

1.1基本概念

所謂社會經濟環境影響評價,就是在調查工程影響一定區域內社會經濟環境基礎上,采取科學、有效的預測辦法對項目未來對區域社會經濟環境產生諸多不利影響進行預測和分析,然后基于分析結論,提出可避免或減少工程在獲得效益過程中,可能對社會經濟環境產生負面影響的解決措施,進而確保工程項目在論證上更為客觀可靠、工程設計及建設更為完善,實現工程最大化綜合效益一個研究性活動。

1.2主要目的

具體而言,開展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的社會經濟環境評價有這幾個目的:一是基于社會經濟環境全面調查,對公路工程對社會經濟環境起到的正、反效用進行分析;此外,對公路工程所在區域的社會環境對其適應性及工程可接受度,以此為工程建設決策給予必要依據。二是在對影響因素分析基礎上,提出可避免或減少對社會經濟環境影響的可行性對策。三是探尋經濟和社會兩方面發展目標的一致性,避免出現單純追求工程經濟效益的情況。

2公路工程建設的社會經濟環境影響因子及評價內容

2.1影響因子

(1)社會方面。一是目標人口,公路工程影響區域內人口的總量、密度、結構等情況;因擬建工程對人口現狀改變有影響,受損者和受益者比例、區域人口遷移等情況。二是科技文化,工程所在地區的文化習俗、科研力量、院校總數、辦學水平等。三是醫療衛生,所在地區的醫療衛生基礎設施情況、醫院數量、結構分布、規模大小、環境衛生等。四是公共基礎設施,主要是住房、通訊、交通、供電、供水等方面。五是社會穩定,包括地區暴力、盜竊等犯罪率、交通事故等(2)經濟方面。一是經濟基礎,包括區域的產業布局、國民收入、經濟結構等方面。②需求情況,區域內目標人口對于擬建公路工程的實際需求。三是收入分配,因擬建工程的影響,目標人口在收入分配上的變化。三是就業及失業,因擬建工程影響,區域目標人口的社會就業及失業現狀。

2.2評價內容

和一般工程項目比較,公路工程的社會經濟環境評價內容存在一定差異,主要是對沿線區域社會經濟環境產生影響,所以應從以下方面進行評價:(1)現狀評價:依照影響因子篩選情況,對確定的因子基于一定評價范圍開展調查,并要收集必要的數據和資料。對獲得的資料予以加工,對公路工程沿線區域的社會經濟環境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然后進行整體的客觀評價。(2)影響分類:通常情況下,公路工程對所在區域的社會經濟環境影響主要有這幾點:一是積極和消極影響。前者主要表現為公路工程有助于區域內社會經濟發展,譬如:旅游區公路工程的建設,會增加區域的旅游收入,并為地區創造更多的社會就業機會。后者則是對社會經濟前進的阻礙力,譬如:工程建設導致人口遷移、耕地減少等。二是直接及間接影響。前者就是公路工程建設和某些社會經濟環境要素間有直接性作用;后者就是公路工程建設經某個或多個媒介給社會經濟環境帶來的影響。三是短期及長遠影響。此方面的影響主要是依照時間流劃分的,兩種影響無明顯的界限,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比如:公路工程施工階段產生的影響就屬于短期的;而在公路建成投運階段把持續產生的影響看作為長期的。(3)效果分類:一是正、負效果。該效果主要是和公路工程的積極和消極影響對應的。

通常而言,積極影響帶來的正的社會經濟效用是公路工程受益者所求的。比如:公路投用后可有效解決交通出行難的問題,保證商品便捷流通、降低運輸費用等,這些帶來正面的效果.而消極影響帶來的不佳的社會經濟效果,這是公路建設部門和受益者不想看見的,或要積極避免的。比如:在農業生產區建公路需要占用農田資源,這就會導致區域內部分農民喪失農業生產基本資料,還會出現搬遷及安置等問題。二是有形及無形效果。前者一般是可通過貨幣來度量的。比如:因高速公路的建設,能夠在客貨運輸中大大節約運輸時間并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這些都可通過貨幣來計量。而后者就是很難通過貨幣計量的效果。(4)發展水平。除對擬建公路工程進行必要的經濟分析外,還需對其影響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開展分析。主要是擬建公路工程對區域的人口、收入、科技、醫療、公共設施、社會福利、治安、就業失業等影響因子進行全面分析,對擬建公路的社會經濟影響及其效果分析。(5)擬建工程需求。依照社會經濟實際,預估擬建公路的現實及潛在的受益者或受損者數量和比例,及相應的方式及程度。主要采取抽樣調查等方式掌握對擬建公路贊成與不贊成目標人口數量和比例,從而給出目標人口對擬建公路需求程度。

3公路工程建設的社會經濟環境影響評價步驟

3.1明確評價范圍及目的

首先,要利用好既有資料,并基于專業判斷來明確公路工程建設對社會經濟產生影響的涉及面,并依照評價深度要求,明確目標人口和社會經濟環境影響評價具體范圍。其次,依照擬建公路工程帶來的社會經濟環境影響及效果明確此次評價目的。

3.2確定影響評價因子

對擬建公路工程潛在的社會經濟影響因子予以識別,可采取半定量法判斷。對于影響評價因子的識別及選擇,同樣可采取單因子評價指數法完成,可通過此算式進行:評價指數=影響因子導致的影響值/標準滿意值

3.3選定評價方法

公路工程建設的社會經濟環境影響評價常用方法:

(1)專業判斷法,該法是在相關專家或應用一定專業知識定性闡述擬建公路工程給社會經濟環境帶來的影響及效果,該法一般應用在工程無形效果方面的評價。

(2)調查評價法,就是在無法給出具體需求函數狀況下,可通過該方法來評價目標人口對擬建公路工程需求情況主要是通過對公路工程引起的支付愿望,或對公路工程帶來的損失可接受賠償愿望進行整體效益的度量。

4結語

總而言之,對公路工程建設的社會經濟環境影響評價開展系統全面的研究,有助于在提高公路工程帶來社會經濟效益同時,降低對區域內社會經濟環境負面影響。同時,能夠為公路工程的建設決策提供必要依據,實現公路工程的社會、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1]林曉言,許曉峰,任立.建設項目經濟社會評價[M].北京:中華工商聯合出版社,2000:23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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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635 文獻標識碼:C 文章編號:1672-1578(2017)04-0135-01

1 家庭社會經濟地位概述

社會經濟地位是一個多維度的概念,具有一定的綜合性特征,它與社會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經濟因素等存在密切聯系。在社會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必然會出現社會階層分化,這種分化會造成社會經濟地位差異。對于一個家庭而言,社會經濟地位差異會對其發展產生一定影響[1]。在青少年成長階段,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差異會產生潛在性的作用。在以往青少年成長過程中,人們往往會將研究重心放在遺傳、人格培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等方面,但卻忽視了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對青少年成長的作用。然而,隨著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差異變得愈來愈顯著,這一因素也逐漸受到了關注。目前,我國社會經濟正處于轉型階段,貧富差距很大,社會基尼系數一直處于高位。在這種背景下,進一步加劇了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差異。無是高收入家庭社會經濟地位,還是低收入家庭社會經濟地位,都會給青少年成長帶來一定的發展風險,應給予重視。

2 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對青少年成長的影響

2.1 低收入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對青少年成長的影響

大量研究證實,家庭社會經濟地位與青少年認知發展存在密切聯系。較低的家庭社會經濟地位會讓青少年的執行功能(工作記憶功能與認知功能)受到影響。部分低社會經濟家庭為單親家庭,單親家庭孩子的執行力要低于雙親家庭[2]。家庭社會經濟地位還會對青少年的學習品質產生影響。若家庭社會經濟地位較高,青少年在學習方面主動性更強,并且在學習上更為專注,對知識、技能具有較強的探知欲望。然而,低收入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孩子在上述方面顯然要弱于高收入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孩子。除智力成長外,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對孩子的生理發展也會產生一定程度影響。相對而言,低收入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孩子營養攝入不夠充足,并且出現不良飲食習慣的概率更大。從目前我國社會整體經濟情況來看,青少年基本生活保障并不存在問題,但微量元素、營養物的攝入水平依然較低。這對于青少年的腦功能發育會有所影響,甚至會影響到其正常智力發展。在情感方面,低收入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孩子在溝通、行為方面更容易出現情感風險。由于家庭經濟條件關系,部分孩子可能會出現自卑、抑郁、孤僻等消極情緒,這些消極情緒甚至可能會成為犯罪動機。特別是留守兒童,由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們缺少情感關懷,更容易出現負面情緒,并影響到其心理健康。

2.2 高收入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對青少年成長的影響

相對于低收入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青少年而言,高收入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具有較多優勢。良好的經濟條件,使其不用擔憂物質生活,最起碼在生理發育上不會出現問題。同時,這些孩子能夠獲得良好的醫療服務、教育[3]。其父母大多數都經歷過良好的教育,因此在家庭教育方面也具有較高的水平,這些孩子受到的成長風險相對較低。但即便如此,高收入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依然會受到部分因素影響。在高社會經濟地位家庭中,父母對孩子的期望、要求更高,特別在學業上具有特別高的要求,這會給孩子帶來較大的壓力。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當中,父母往往會將孩子單獨留在家中,以此來培養孩子的獨立性,但這樣反而會讓孩子與父母之間產生隔閡感,甚至會讓孩子疏遠父母。在這些家庭當中,通常男性工作收入較高,工作時間較長,陪伴家人、孩子的時間也相對較少,這也會讓孩子成長受到一定影響。另外,高社會經濟地位家庭中的孩子也可能會出現一些行為問題,其不良行為與其抑郁及焦慮程度密切相關,并且容易在青春期產生。若未能對孩子的行為、心理進行有效引導,對其未來健康成長顯然是不利的。

3 關注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重要性

從上文中不難看出,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無論高低,均會對青少年成長產生一定影響。這種影響可能是積極的,也可能是消極的。換句話說,家庭社會經濟地位是影響青少年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應該給予關注。一方面,青少年在接受學校教育期間,學校要注意家庭社會經濟地位這種因素,并根據青少年家庭狀況,采取一些措施來消除部分影響。在學業方面,學校應該對不同家庭學生的學業成績、日常表現情況等進行統計分析,并采取一定教育干預手段,如心理疏導等來緩解青少年的心理壓力,并引導其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及世界觀,使其能夠以積極、健康、向上的心態來面對生活、學習,盡最大可能來消除學生的心理問題及行為問題。另一方面,教育管理部門及政府相關部門要重視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對青少年成長的影響。特別是對于部分經濟收入較低的家庭,要給予重點關注。通過相關政策,如學費減免、政策幫扶等來幫助這些家庭,緩解其經濟壓力,讓這些家庭中的孩子能夠接受正常教育。在貧困地區、偏遠山區等區域,要繼續加大教育扶持力度,不斷提升區域教育水平,為青少年的成長創造一個穩定的教育環境。

4 結語

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對青少年成長的影響是多方面的。隨著社會貧富差距的日益拉大,家庭社會經濟地位的潛在性作用也變得愈來愈大。在關注家庭社會經濟地位這一因素的同時,政府應該繼續加強青少年教育事業建設,盡快縮小城鄉教育差距,讓區域教育水平能夠維持平衡,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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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法的學理研究和立法實踐中,對經濟利益獨立性的認可表現在其作為一個經濟法上的基本原則,即社會經濟利益原則的確立。但是,社會經濟利益原則既出現在私法法域,亦出現在公法法域和以經濟法為代表的第三法域。這種狀況導致了法律體系內部的混亂與沖突,同時也阻遏了法律對社會經濟利益的保護。實現社會經濟利益和法律保護的有效協調與統一,從歷史中搞清社會經濟權力或社會經濟權利的起源是非常必要的。

一、前國家社會的利益觀念、分類及其關系

摩爾根在對印第安人進行了長期觀察后提出,處于蒙昧時代的人,“財產是極其微弱的。他們對財產的價值、財產的欲望、財產的繼承等方面的觀念十分單薄。這里的財產觀念單薄指的是私人財產的觀念。與此相反,古代人卻有著極強的集體觀念,如低級野蠻時代的村莊周圍就出現了木柵,中級野蠻社會的人們用石塊砌成堡壘保衛公共住宅。原始人的這種做法充分表明,他們有著明確而且肯定的集體觀念。

我國著名的歷史學家呂振羽先生在《史前期中國社會研究》中對我國鄂倫春族的“烏力楞”制度的考察為我們解析史前社會的利益觀念提供了直接證據。鄂倫春人的季節性狩獵一般都采取集體的形式。狩獵工具是各家自己購置的,平常歸各家私有。但是在出獵的時候,所有“烏力楞”的財產都是公用的。他們獵獲的食物一律在整個“烏力楞”中平均分配。由此可見,鄂倫春人不但有“我們的”觀念,也有“我的”觀念,而所謂“我的”就是私有觀念。簡單講,“我的”觀念中體現的就是個人利益,“我們的”觀念中體現的就是社會利益。

綜上所述,原始人不單產生了“我的”和“我們的”的利益觀念,而且還萌芽似的觸及了“我的”和“我們的”的關系問題。鄂倫春族的“烏力楞”制度中關于獵物的分配就具體體現了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之間的關系。此外,原始社會中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關系還表現在財產繼承制度上。摩爾根在論述這一問題時使用了“權利”這一概念。摩爾根的考察表明,伊羅奎人曾經出現過三種重要的順序相連接的繼承法。第一種是遺產必須由死者所在氏族的全體成員分配;第二種是由死者的同宗親屬分配;第三種是由死者的子女繼承。但是無論如何死者的財產必須保存在氏族之內。

基于以上的考察、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原始社會時期利益分為私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私人利益和社會利益既相互依賴也存在著長期不間斷的沖突。沖突的結果產生了古代社會的分配制度和繼承制度。第二,社會利益的產生先于私人利益。摩爾根認為氏族社會是由最初的血婚制家族發展而來的,中間經過合婚制的過渡。摩爾根認為,社會中的個人一開始就是存在于集體之中的(先是家族后來是氏族社會)。盧梭認為社會的形成是因為“當時自然狀態中不利于人類生存的種種障礙,在阻力上已超過了每個個人在那種狀態中為了自存所能運用的力量。于是,那種原始狀態便不能繼續維持;并且人類如果不改變其生存方式就會消滅。于是,人們之間達成了一個共同的契約,每個人將自己及其自身的一切自然的權利交給整個的集體,于是社會產生了。同樣,在盧梭看來私人利益的產生是早于社會利益的產生的。第三,私人利益依賴社會利益而存在。第四,私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相互限制。私人利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會利益的擴展范圍,社會利益一也決定了私人利益的實現和延及的范圍。第五,社會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實現方式有區別。社會利益在一定社會范圍內以社會規則來支配,而私人利益則完全由私人支配,這就是利益在實現動力上的表現。

二、前國家社會的社會經濟權力或權利的重合

按馬克思·韋伯的觀點,權力意味著在一種社會里哪怕是遇到反對也能貫徹自己意志的任何機會,不管這種機會是建立在什么基礎上。進而,邁克爾·曼又將權力分為集體權力和個體權力、權威性權力和彌散性權力。

結合上述觀點,筆者認為,首先,本文所指的前國家社會的社會經濟權力是一種典型的彌散性權力,同時又是一種集體性權力。值得關注的是,在人類歷史的演進過程中,這種集體性權力對內作用時又有一種向個體性權力轉化的趨勢,同時,社會經濟權力在實施過程中也積淀了一定的權威性。社會經濟權力的集體性表現在,這種權力的形成是基于人們為了生存的需要而結成的相互之間的合作,而不是一個人通過暴力對另一個人強行的貫徹自己的意志。這一點可以從歷史學家們對前國家社會中狩獵和灌溉農業的考察中得到證明。這種社會經濟權力的彌散性表現在它對社會內部的調整、規范,個體權利的實現不是依靠明確的命令和有意思的服從,而是從一種更加本能的、無意思的、分散的方式分布于整個社會的人口之中的,是靠著人們之間相互的理解和共同的道德或者來實現的。其次,這種前國家社會中的社會經濟權力的功能是保護社會公共利益中的經濟利益。

從上述對前國家社會利益形態的分析中我們得知,社會利益存在著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之分,并且它們之間存在著顯見的區別。從外在條件上看,只要具備了利益、自由和度量三個要素,權利就可以形成。因此,相對于社會經濟權力,社會中的每個個人也同樣存在著個人私權利。若干個個人的結合就構成整個社會,而若干個個人權利的重合構成社會整體的權利,也就是相對于社會公共利益對應存在的社會經濟權利。在后者的構成中同樣存在利益、自由和度量這三個權利要素。值得注意的是,因為社會經濟權利和社會經濟權力在主體、利益和實現方式上完全是重疊的,所以在前國家社會,社會經濟權力和社會經濟權利是混同的,或者我們可以認為它們是重合的。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由于人類史前社會中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的并存,因此,在社會經濟權力保障、實現社會利益的同時,社會經濟權利在確認和保障若干個體權利的集合中也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因此,在前人類社會中,社會經濟權利和個人權利的共生也意味著社會經濟權利和社會經濟權力的并存,他們共同的調整社會經濟關系的發展變遷。同時,社會經濟權利和社會經濟權力在某些特定語境下也能實現并存融合。

三、社會經濟權力與國家權力的對抗與融合

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國家的出現便產生了對權力和權利的渴求,國家的本質決定了只有得到其認可才能成為合法的權力或權利,尤其是權力,其合法的擁有者只能是國家。經典國家學說認為,國家是階級統治的工具,經過法律確認的國家權力是統治階級用來對被統治階級實施的合法武器。

而作為私權的權利是階級利益沖突和被統治階級對統治的妥協的產物。其中,被統治階級的反抗和統治階級的讓步都對私權利的產生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兩種力量協調的結果是權利和權力的共存。這樣,國家權力和個人權利都被認為是合法的。

但是,社會經濟權利或社會經濟權力因其本身的彌散性并未在國家產生后融人到國家權力之中,還消極的彌散在社會生活中,也未取得合法性,甚或有時還成為非法的權力或權利。而社會經濟權力或社會經濟權利本身具有的集體性,或者說具備的社會基礎決定國家權力并不能將其瞬間兼容或者消滅,由而國家權力與社會經濟權利或社會經濟權力呈現了一種既對抗又融合、既消滅又補充的發展態勢,總之,對國家權力來說,其發展過程也是一個不斷兼容社會經濟權力或社會經濟權利的過程。

與我們的觀點不同,國家起源融合論的代表人斯賓塞認為,國家的形成是因為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社會的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相互作用引發并加劇了他們之間的相互依賴,因此“各個部分組成了一個在同一個基本原則上構成的集合體”。融合論的觀點可以從邁克爾·曼對美索不達米亞的灌溉農業國家的形成的分析的得到證明。按照這種觀點,國家經濟權力完全是前國家社會經濟權力的延續或者說是由其演變而來。對此筆者不敢茍同,其道理在于:在前人類社會中,無論是沖突論還是融合論都不能否認國家和社會在主體方面存在著本質的區別。社會意志體現為一種公共的意志,而國家意志在階級利益沖突中或者在集團利益沖突中,最終只能在很大程度上體現為階級的意志和集團的意志。這樣就使得以利益為內核的國家權力在很大程度上與社會經濟權利相悖離。對社會經濟權利來說,如果不能作為一個獨立的權利受到國家法律的認可,作為其利益內核的社會公共利益中的經濟利益,只能在私人權利中得到保護。而作為私法的核心的私人權利,卻反對任何以社會公共利益為借口的權利。因此,融合論學說的結論只能是,公共利益的社會經濟利益在很長的時間被人們所遺忘,并進而使社會經濟權利在這一階段缺失在歷史的發展進程中。

四、社會經濟權利與國家經濟權力的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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