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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是地球在運動過程中造成地表變異而引發的各種自然現象。各種自然災害的表現不同,對人類造成的損害程度也不盡相同,但是各種自然災害之間也存在著一定的聯系,有一定的共性也有其自身的特性。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自然災害對社會造成的經濟損失也越來越大。所以人們在自然災害的規律研究和預防機制的制定上投入了巨大的精力,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文針對自然災害管理的理論、應對策略和實施途徑進行了闡述。
一、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理論基礎
自然災害就是自然環境突變超過人們能夠承受的范圍,而對人們的經濟形成一定的損失的事件。自然災害風險是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可能會發生的自然災害以及災害可能發展程度的預測。目前對于自然災害的界定主要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性、承災體、承災體的易損性三個方面開展。
自然災害的危害性,是指自然環境突變的程度,主要是指災害的強度和頻率。自然災害強度越大、發生的頻率越高,對人們產生的危害程度就越大,災害的風險也就越大。承災體就是自然災害的承受者,如人、牲畜、建筑物、農作物等。一個地區自然災害里面的承災體越多,那么自然災害的風險也就越大。承災體的易損性是指在危險區域內,承災體受到潛在危險的損傷程度。承災體的易損性越低,那么在災害發生的時候受到的損失就越小。易損性跟承災體的結構和成分有關,同時也跟當地的抗災力度也有一定的關系。
自然災害的形成跟自然環境變化有關,也跟各種社會因素有著密切的關系,而這些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都處于不斷的變化當中,因此自然災害形成概率、強度和災害發生時承災體的損傷程度都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不確定性越大,災害的損失就會越大。
綜上所述,自然災害的風險程度跟危害性、承災體和易損性有著直接的關系,自然災害是三者的乘積。
二、自然災害的風險管理對策
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對策主要有風險控制對策和風險財政對策兩個方面的內容。風險控制主要是在風險來臨之前,對風險可能出現的原因進行預測,力求找出一條能夠有效回避風險的手段,達到將損失程度減小至最小的目的。風險控制對策主要通過風險回避與預防、風險減輕兩種方法來進行,屬于防范于未然的方法。如通過建造防洪墻、攔河大壩等土木工程,制定災害預防和應急計劃的方法減輕風險都是常用的預防方式。此外,還可以通過對土地的合理規劃、及時的災害預報等途徑降低承災體的易損性。財務型風險管理對策是指在災害來臨前做好各種財務安排,用經濟手段來補償災害造成的損失,其目的主要是進行風險自留或者轉嫁。
風險控制對策和風險財務對策兩者有著自己的側重內容,同時也存在著相互的關系。風險控制對策主要目的是降低風險、減少損失,而風險財務對策主要是改變風險的分布,但是這種方式并不能降低風險造成的損失。因此,將兩者按照實際情況進行綜合應用是目前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的最有益措施。
三、綜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的有效方法
要對自然災害風險進行系統的管理,需要做到幾點。首先,建立可靠廣泛的信息交流渠道,加強各主體的聯系與合作;其次,建立健全的風險管理體制,包括組織結構、健全的政策、資源的合理分配等;再次,建立起一條從中央到地方的完整的抗災體系,通過多學科、多部門的配合,共同回避災害;最后在工程建設當中建立起一條可持續抗災的原則和管理機制,使抗災成為公眾的共同認識。
四、關于加強我國綜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的建議
(1)從世界各國和歷史上曾經發生的自然災害來看,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是我們降低損失的有效途徑。我們要根據我國的國情以及當地的實際情況,運用科學合理的手段來進行自然災害管理,建立起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綜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體制。
(2)制定出健全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法律法規,使我們在抗災時有法可依。并且確定出各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使我們每個公民都具有抗災的意識。
(3)加強防災決策支援系統的建設。使政府部門、防災研究人員和災區民眾都積極參與到防災、抗災活動當中。改變原先抗災只靠政府這一現象,使全社會都積極參與進來。
目前我國已經建立起一條較為先進的抗災模式,并且也已經成為世界災害科學和地球科學發展的前沿課題。但是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事情,依然需要我們不斷尋找出改進措施,建立起推進機制來不斷對其進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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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3月11日發生的強震及其次生災害表明,自然災害發生的不確定性會給國際投資帶來相對較大的風險。這種風險雖然出現頻率較低,但后果往往非常嚴重,而且難以預測和分散。加上國際投資的地點分布廣,投資量大,更使加強對國際投資可能遇到的自然災害風險的管理日趨重要。本文就國際投資中可能存在的自然災害風險的種類和危害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金融管理方法,同時也提出了國際投資自然災害風險防范的對策建議。
一、國際投資中自然災害風險的種類及其危害
從風險的本質來看,我們可以把自然災害風險理解為:在一定時間內某種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后引起重大損失的不確定性。根據不同的考慮因素可以有許多不同的分類方法。在國際投資中,根據其特點和災害管理及減災系統的不同,可以將自然災害風險分為以下七大類:(1)氣象災害風險。包括熱帶風暴、龍卷風、雷暴大風、干熱風、暴雨、寒潮、冷害、霜凍、雹災及干旱等;(2)海洋災害風險。包括風暴潮、海嘯、潮災、赤潮、海水入浸、海平面上升和海水回灌等;(3)洪水災害風險。包括洪澇、江河泛濫等; (4)地質災害風險。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火山、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土地鹽堿化、水土流失等; (5)地震災害風險。包括與地震引起的各種災害以及由地震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如沙土液化、噴沙冒水、城市大火、河流與水庫決堤等;(6)農作物災害風險。包括農作物病蟲害、鼠害、農業氣象災害、農業環境災害等; (7)森林災害風險。包括森林病蟲害、鼠害、森林火災等。
在國際投資中,由于投資方向的不確定,投資方式的多樣性,不同的自然災害都有可能對國際投資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而其中尤以地震災害與農作物災害對國際投資影響最大,也最常見。據統計,今年一季度,中國境內投資者實現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85.1億美元,同比增長13.2%,截至3月底,中國累計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2673億美元,由此可見,對國際投資的自然風險管理成為了我國國際投資者的重要工作。
2011年日本地震后,據摩根士丹利近日的研究報告顯示,將會使今年全球經濟增速減少0.25%至0.5%。世界銀行3月21日《東亞經濟半年報》表示,日本東北部海域11日發生的9級大地震及海嘯,將給日本帶來1220億至2350億美元的經濟損失,約占日本國內生產總值(GDP)的2.5%至4%,而日本災后重建可能需要5年時間。由此可見,此次地震對各行各業影響巨大,不僅包括日本本國的財產遭到巨大的打擊,各國在日本的經濟投資也蒙受了巨大的損失。
包括今年的日本地震,國際投資的自然災害風險造成了越來越多的損失。下圖為2000至2010年全球因為自然災害引起的經濟損失,可見在沒有大災發生的情況下多數年份的全球經濟損失規模穩定在300-600億美元之間,而一旦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當年的經濟損失可能超過1700億美元,達到正常年份規模的4倍之多。
以2010為例,據聯合國國際減災戰略部門(UNISDR)1月24日公布的最新統計數據表明,2010年全球共計發生了373起自然災害,洪水的發生頻率最高,全球共有大小洪災182起;另外,全球還發生83起風暴災害、29起極端天氣災害以及23起地震。
此外,2010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人員損失也是近20年來最嚴重的。其中,年初發生在海地的強地震和發生在俄羅斯的森林大火造成的人員傷亡最為慘烈。
同時,世界知名再保險公司德國慕尼黑再保險公司表示,2010年全球一共發生各類自然災害950起,經濟損失達到1300億美元。公司在災害報告中說,2010年是1980年以來自然災害高發的年份之一,九成自然災害是由颶風、洪水等天氣原因引發的。預計2011年因為氣候變化、極端天氣和洪水等導致的自然災害會進一步增加。
例如,2010年4月14日,冰島第五大冰川——埃亞菲亞德拉冰蓋冰川下一座火山噴發。火山煙塵覆蓋了挪威北部、波蘭北部海岸、德國、法國、比利時、英國南部海岸以及俄羅斯西北部地區,導致歐洲空中交通癱瘓,而由此給在歐洲地區的國際投資帶來了巨大的損失,同時歐洲旅游業蒙受的損失初步估計在10億歐元左右,也使對旅游業的投資蒙受巨大的損失。
對于我國來說,就自然災害的不同類別而言,洪水是導致我國經濟損失最為嚴重的一種自然災害。近二十年來,洪澇災害導致的年均經濟損失超過1000 億元。地震是導致我國傷亡人數最多的自然災害。據統計20世紀以來中國發生6 級以上地震650 次,其中震級達7 級以上的地震98次約占世界的十分之一,震級達8級以上的地震9次,全球發生的4 次震級達8.5級以上的特大地震,有2次發生在中國,地震死亡人數高達59 萬人,約占全世界的二分之一。此外干旱、熱帶風暴和雹災等氣象災害,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以及森林火災等各種自然災害在我國也時有發生。
二、防范國際投資自然災害風險的對策建議
據統計與預測,世界開始進入自然災害多發的時期,國際投資也面臨越來越多的自然災害風險。直面自然災害,抗擊國際投資風險也就成為亟需研究和解決的問題。本部分提出了防范國際投資自然災害風險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對投資國的自然地理認識
在國際投資中,對自然災害風險的預防是防范損失最根本的辦法。而預防最行之有效、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辦法即是加強對投資國的自然地理認識,只有在投資前對投資國是否是自然災害多發地區、自然災害嚴重程度、災害防范措施等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效地降低投資金額面臨的災害損失,預防資金因為盲目投資造成后悔莫及的悲劇。
以地震多發區環太平洋地震帶為例,這是地球上最主要的地震帶,它像一個巨大的環,沿北美洲太平洋東岸的美國阿拉斯加向南,經加拿大本部、美國加利福尼亞和墨西哥西部地區,到達南美洲的哥倫比亞、秘魯和智利,然后從智利轉向西,穿過太平洋抵達大洋洲東邊界附近,在新西蘭東部海域折向北,再經斐濟、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我國臺灣省、琉球群島、日本列島、阿留申群島,回到美國的阿拉斯加,環繞太平洋一周,也把大陸和海洋分隔開來,地球上約有80%的地震都發生在這里。 因此,對于在該地區的房地產、實體資產以及受地震災害影響較大的投資對象的投資應相對謹慎。
(二)加強對投資對象的風險評估
目前,已有的成熟的國際投資自然災害風險評估方法可以歸納為以下4種:
(1)基于指標體系的災害風險評估。基于指標的災害風險評估體系構建側重于指標的選取以及權重方法的優化,涉及的空間尺度范圍較廣,既包括全球、也包括國家和市級等空間尺度。目前,適用于全球災害風險評估的指標計劃有Hotspots、美洲計劃,此外,不少方法也利用指標體系從國家、市級尺度對自然災害風險進行了評估。基于指標體系的風險評估是借鑒空間信息格網技術,將具有致災因子各種屬性(如強度、頻度)和脆弱性指標(人口密度、土地利用、建筑物等)數據轉變成格網形式,通過一定數學法則疊加得到具有空間拓撲關系的災害風險值,最終達到災害風險評估的目的。轉貼于 基于指標體系的災害風險評估研究在國內外發展都較為成熟,適合以較大區域作為研究對象,但此種方法主觀性強,無法模擬復雜系統的不確定性與動態性。
(2)基于風險概率的災害風險評估。利用數理統計方法(如gambel分布),對歷史災害數據進行分析,找出災害發展演變的規律。在此基礎上,結合承災體損失數據,建立災害發生概率與其的函數關系式,以此達到預測未來發生的災害風險。
(3)基于情景的災害風險評估。利用各種數值模擬軟件對不同情景下自然災害強度(對于洪澇災害來說,如淹沒深度、淹沒時間、流速等)的模擬,并疊置承災體屬性信息(如土地利類型數據、人口密度等),以直觀地顯示災情的時空演變特征與區域影響,從而達到自然災害動態風險評估。
(4)VaR模型。在對國際投資的自然風險評估上,我們可以采取VaR方法對其風險進行評估。
VaR的中文含義為“風險價值”,是指在正常的市場條件和既定的置信度內,用于評估和計量任何一種金融資產最小損失。投資主體采用VaR風險計量模型來計量各種業務和投資組合的市場風險,并將其水平與所承擔的市場風險相掛鉤。以提高其資本充足度,增加其資本實力和抵抗風險的能力。
正常情況下的國際投資的自然風險是由許多微小的、獨立的隨機因素組成。而每一種隨機因素不能壓倒一切因素作為主導作用。具有這種特點的分布即是正態分布,適合采用方差——協方差進行國際投資風險的計算。投資主體便可以根據模型估算的市場風險價值進行風險管理,將該測量出的風險值和要求的損失上限進行比較,當風險值小于該損失上限對說明投資金額的風險還在控制之中;而當風險值大于該損失上限時,說明投資主體必須采取必需的手段進行調整,控制好投資金額的風險。
(三)對投資對象要有充分調研
在同樣的地域環境中,不同的投資對象收自然災害的影響自然不同,以本次日本地震災害為例,受到影響最大的自然是房地產、工廠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而面對暴雨、龍卷風等自然災害,農產品遭受損失最大。因此,對投資對象的確定應該建立在對投資對興國自然環境有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選擇相應可能損失最小的投資產品。
三、國際投資中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
自然災害引起的國際投資風險引起了各國的重視,以下是相對可行的風險管理方法,值得我們借鑒和運用。
(一)運用政府財政對自然災害損失進行補償
財政補償的基金主要來源于政府的財政收入,也構成了國際投資自然災害損失傳統的資金補償來源。但是,以我國為例,政府的財政收入總量有限。這些有限的財政收入中,由財政預算安排的災害救濟支出只是財政支出計劃中的一小部分。據統計,20世紀80年代國家財政提供的自然災害救濟款平均每年只有9.35億元,只相當于災害損失的1.35%。20世紀90年代國家財政提供的自然災害救濟款平均每年只有18億元左右,只相當于災害損失的1.8%左右。可見,當巨災發生時,依靠國家財政救濟支出對災害損失的補償程度是比較低的。
但是,政府財政補償是在自然災害發生后對受災方第一時間的補償,具有最快、最直接的特點,對穩定市場社會安定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運用商業保險及其金融衍生品管理自然災害風險
(1)保險轉移風險
對于國際投資,保險轉移風險可以分為單一的和綜合的兩種方式。所謂單一風險的保險轉移就是指國際投資方購買保險將某一種自然災害風險轉移給保險人的轉移方式,例如美國國家洪水保險計劃僅承保單一的洪水風險。所謂綜合風險的保險轉移是指投資方通過購買保險將兩種或以上的自然災害風險轉移給保險人的轉移方式,國內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險種條款大都為投保人提供了這類風險轉移方式。例如企業財產綜合險的保險責任往往包括雷擊、暴風、暴雨、臺風、洪水、泥石流、雪災雹災、冰凌、龍卷風、崖崩突發性滑坡和地方突然塌陷等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
(2)再保險轉移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28條的規定,再保險的定義為:“保險人將其承擔的保險業務,以承保形式,部分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為再保險。” 實質是在全體被保險人之間對風險的又一次轉移和分散。因此,從另一個方面說,再保險轉移方式是原保險人以繳付分保費為代價將風險責任轉移給再保險人。
如今,再保險已經成為整個保險業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筆者認為,再保險應該成為國際投資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方面,倫敦、紐約、蘇黎世、慕尼黑、中國香港等都是著名的國際再保險市場,通過這種超越國界的再保險安排,使風險分散在世界范圍內進行,對于國際投資風險的化解,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也使從而能分散消化得更為徹底;另一方面,一批在國際上享有盛譽的專業再保險公司發展、壯大起來,這樣,大大方便投資對象分布廣泛的國際投資方的投保,也使其利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3)其他保險類風險轉移方式
在國際上,所謂的其他保險式風險轉移方式是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簡稱ART,是除開上述兩種保險產品的保險轉移方式。其主要有兩個方面構成,一是風險載體,二是可選保險產品。風險載體主要包括自保、自保公司、風險自留集團、共保集團和資本市場。可選保險產品主要包括有限風險再保險、多年期/多險種產品等。
筆者認為,由于載體不再局限于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可選產品也不再局限于單調的保險產品,傳統保險方式可能產生的當簽約一方不完全承擔風險后果時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為可以由此而發生改變,更為重要的是,對于國際投資,投資方向、投資金額靈活多變,規模巨大,新型靈活的保險方式可以更好地適應國際投資的安全性穩定性的要求,也可以為不同地投資量身訂做保險產品。
(4)巨災債券及其衍生金融產品
目前國際市場上的巨災債券多是針對地震、颶風和暴風雪等自然災害設計的。如美國東海岸的颶風、加州的地震、歐洲冬季的暴風雪、日本的地震和龍卷風等。巨災債券是通過發行收益與指定的巨災損失相連結的債券。在資本市場上,需要通過專門中間機構(SPRVS)來確保巨災發生時保險公司可以得到及時的補償,以及保障債券投資者獲得與巨災損失相連結的投資收益。巨災債券將保險公司部分巨災風險轉移給債券投資者。
巨災債券的一個核心概念是觸發條件,即賠償的條件,賠償性觸發條件是以其實際損失賠償數額來表示的,指數性觸發條件則用某種特殊的指數來表示,如行業損失指數和參數指數等,是一種損失的相對水平。由此可見投資者的收益和損失是由發生怎樣的自然災害風險或風險程度如何決定的。根據債券發行時約定的條款,投資者可能會損失全部或者部分在剩余時間內應得的利息,還可能會損失部分本金。
筆者認為,相對于其他保險產品,巨災債券流動型、規模大、損益高,與自然災害的發生情況緊密相關,這就為國際投資者提供了一個風險對沖的投資工具。與常見的金融工具期貨相似,巨災債券也可以開發其期貨,期貨分為可以分為預測發生災害和預測不發生兩種。當國際投資者投資相關的投資對象時,可以做多與投資對象相關的預測災害發生的巨災債券期貨,或做空預測災害不發生的巨災債券期貨,這樣,即使災害發生,由巨災債券期貨帶來的收益可以補償部分國際投資的損失。如果對沖量適當,完全可以鎖定國際投資的最大損失。
相應的,還可以開發巨災債券的期權、互換等,充實巨災債券的風險對沖金融衍生品。
值得一提的是,有專家表示,此次日本地震有望超過2005年的“卡特里娜”颶風,成為首個觸發多個巨災債券的自然巨災。據統計,日本地震將使面值共17億美元的10只債券面臨觸發點挑戰。 (5)利用天氣指數等自然災害期貨
天氣指數期貨指的是每個月的開始,期貨市場主管機構都會根據過去10年當月的氣溫情況,為降溫度日數或升溫度日數確定一個初始值,比如40度(華氏)。為使市場運轉起來,指定的做市商將接著喊出“出價”和“要價”,前者比初始值稍低,后者稍高,這是投資者可以買進或賣出的度數。
對于國際投資者,天氣的變化對部分投資產品的收入影響巨大,而對于投資者,對天氣的預測和農產品的收益行程對沖,使投資者在一定程度上鎖定收益,或將因天氣原因引起的損失降至最低,也就使金融機構面臨的風險相應減小。。
另一方面,對于中國現有期貨市場,今后如果讓天氣指數期貨這樣的衍生品能夠發展起來,保險公司可以在這些市場上轉移承保風險,加之一定程度的保費補貼和稅收優惠,其在技術上的困難將會大大降低,不可能總是出現“投資險越做越虧”的情況。
同理,可以以降雨量等自然災害指標為標的,進行期貨的創立與交易。
綜上所述,在進行國際投資前,應對投資地區的自然地理狀況有深入的了解,對投資對象有全面的風險評估,對于不同的自然災害風險,可以采取不同的風險轉移方式。保險轉移方式、再保險轉移方式、ART方式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相結合,金融市場與政府相結合,金融衍生品的開發使得自然災害風險的轉移既以保險市場為基礎,又有資本市場作后盾,更有政府作保障。
2010年的汶川地震、2011年的日本地震都給世界經濟帶來了重大的損失,國際投資者應該時時以風險管理為標尺,盡最大可能地減少風險,避免突如其來的巨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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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K826.1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自然災害對于工程建筑施工來說具有非常大的影響,由于工程施工項目的自身地質環境和復雜的氣候變換,往往在發生時使得工程施工進度受到很大程度的推遲,甚至會給工程施工項目整體帶來非常嚴重的損害,給施工企業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和經濟效益的損害。因此,利用有效的自然風險評估方法,風險評估的結果相應的可以作為工程一切險承保自然災害的風險依據。
影響建筑工程自然災害分析
影響建筑工程的自然災害有許多,在工程施工設計過程中,應該認真勘查工程周圍詳細情況,對工程施工環境進行詳細的了解,考慮可能發生的相關自然災害問題,在工程設計時有針對性的增加相關防護措施,減少自然災害對工程施工項目的影響。常見影響較為嚴重的自然災害有以下幾種:
地面降沉
地面降沉又被稱之為地面下沉或地面凹陷,是不穩定的地質結構所造成的一種自然現象,對于工程施工項目的影響較為嚴重,這類自然災害的發生頻率也較高。當地面降沉現象發生以后,工程施工項目的地基結構就會受到影響,從而導致建筑項目的塌陷或是建筑項目的倒塌等問題的發生,給施工企業帶來非常惡劣的影響。在施工設計過程中,應該對工程施工區域進行嚴格的分析和地質勘測工作,針對地質結構對建筑地基進行合理的加固和強化,盡量避免地面降沉對施工項目所造成的影響。
地震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自然資源的過度開采以及其他因素的影響,導致我國大部分地區的地殼活動頻率較為頻繁,地震災害的發生頻率也越來越高,對于工程施工項目的威脅也越來越大。在工程施工設計過程中,要加強對施工區域的地震檢測工作,并根據相關資料了解當地地質結構活動是否頻繁,并在建筑施工過程中注意采取一定的防震措施,如承重結構的加固,地基結構的加固等等,降低地震災害對建筑施工項目的影響,減少施工企業的相關經濟損失。
泥石流
由于自然環境的不斷惡化,水土流失地區在雨水季節容易爆發山洪和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房屋建筑的損害,這一自然災害對工程施工企業來說也具有非常大的威脅。首先,工程施工設計過程中,要考慮當地工程建設區域有無泥石流災害的發生歷史,并對周圍地質環境開展有效調查和分析,分析地質結構是否容易在雨季受到雨水影響,出現泥石流災害的發生可能。當確定相關數據之后,施工企業要針對這一問題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手段,比如提高建筑物的抗沖擊能力,提高建筑的穩定性,在泥石流災害發生后,降低泥石流對建筑施工項目的影響,確保在短時間內恢復工程施工建設,降低自然災害對施工企業和業主的影響。
低溫天氣
低溫天氣,對于工程施工建設來說也有著非常不利的影響。一般來說,低溫天氣會使得部分工程材料的脆性提高,材料硬度降低,在相關環境下得施工作業,容易埋下嚴重的安全隱患。同時,低溫天氣的出現,會造成工程混凝土的凝結時間大大延長,也會使得工程施工周期大大延長,對于工程施工企業來說是非常不利的。在工程施工設計過程中,設計人員同樣不要忽略低溫天氣對建筑施工項目的影響,做好天氣預測工作,并同當地氣象站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及時獲取相關數據信息,針對相關天氣變化對工程施工進度做出相應的調整,從而有效避免低溫天氣對工程施工的影響,確保工程施工項目的順利竣工。
工程施工自然災害風險評估流程分析
風險評估模型的建立
確定自然災害對工程建筑所造成的風險評估工作,首先要選取有效的風險評估模型。在進行風險評估之前,首先要繪制工程現場在險價值變化曲線,在進行風險評估前,應首先繪制工程的場地在險價值變化曲線,并以施工進展的不同階段為主線,然后根據變化曲線來識別出各個施工階段可能會發生的相關風險事故,根據相關自然災害的發生時間標注在險財產價值變化曲線上,這樣有利于確定相關自然風險事故所致的損失幅度。
場地在險價值就是指工程施工場地上所有處于風險中的財產價值的總和,這是工程一切險承保承保的重要內容,被保險財產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因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損毀,都由相關擔保企業進行賠償,從而有效降低施工企業的經濟財產損失。
(二)施工期自然災害的損失概率和幅度分析
工程施工項目確定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概率和損失幅度,一般都需要由相關經驗豐富的工程設計專家、工程施工專家、工程監理專家來進行相關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并結合一定的歷史損失數據以獲取最終的損失概率和損失幅度。這是一項較為專業且重要的評估內容,工作量大且精確性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而降低,因此,概率的和幅度的計算采用范圍計算手段,模糊數據法來求出最終結果,以供保險企業和施工企業進行相關參考。
易損性分析
易損性分析就是根據對工程現場的相關調查數據,分析出工程施工項目中容易受到損害的相關設備和施工內容,從而有針對性的采取風險擔保措施,降低施工企業的相關經濟損失。經過對相關技術的調查和評估,能夠求出工程平均損失率曲線和損失函數,雖然自然災害強度的不斷增加,相應的工程損失率就會不斷增加。
(四)專家估計值不確定性大小的度量
專家評估值不確定性大小的度量,就是根據專家的相關評估經驗以及豐富的知識水平,來評估自然災害對工程施工項目的影響。根據專家實際評估水平和能力的不同,就會對獲取不同的工程復雜性評估和自然災害的影響效果評估數據,這些數據都會嚴重影響到工程風險評估的最終結果。結合專家的最終估計值能夠求得工程施工項目受自然災害的最終影響效果及影響程度,這對于施工企業來說是十分重要的,獲取最終數據結果后,施工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同承擔保企業開展相應的擔保合作,以降低自然災害發生后企業的經濟損失,保證施工企業的健康發展。
總結:
自然災害對工程施工企業來說具有非常大的威脅,嚴重的自然災害將會給施工項目帶來巨大影響,影響工程施工進度,也會造成工程施工項目的損毀,因此,施工企業應該根據施工項目的實際情況,同相關保險企業開展有效的風險評估工作,積極進行相關工程環節的自然災害一切險承保工作,盡量降低自然災害對工程施工項目的影響,從而確保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確保我國工程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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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降低風險事件發生的概率(即防損)或降低風險事件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即減損)來降低總體風險成本的方法即為損失控制,它是風險管理的基礎手段之一。盡管自然災害風險多源自自然環境條件的變化,表現出了較強的隨機性和不可預期性,但從風險構成鏈條中發現其規律、形成事先的預防與減損意識、進而構建完善的損失控制體系,是國際社會應對自然災害這類損失性風險的普遍性做法。
澳大利亞是世界上自然災害高發的國家之一,與其風險管理需要相適應,澳大利亞在國家層次建立了一系列自然災害風險管理計劃,這其中,NDMP(Natural Disaster Mitigation Program)是致力于在全國范圍內識別和分析風險、進行風險排序并實施減損計劃的主要制度安排。該計劃主要通過提供融資支持提高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研究和減損水平,減緩未來自然災害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提高自然災害多發區的開發利用效率,進而在全國范圍內幫助風險主體提高對自然災害風險的消化與適應能力。
在具體操作上,澳大利亞聯邦政府與各級政府機構相互合作實施自然災害風險防控項目,其具體內容是:(1)對自然災害風險管理體系進行結構性改革,努力從災后救濟與恢復向成本節約型的事前減損計劃轉化;(2)構建以風險主體與管理措施分類為基礎的,更加安全、更具可持續性的社區組織架構;(3)在減少自然災害對全社會經濟影響的同時,努力減少自然災害帶來的社會與環境影響;(4)通過長期的成本與收益方法衡量與識別減損計劃所涉及的投資,提高損失控制的經濟效率。截至2009年,聯邦融資計劃在四年間為減損體系以及應急管理志愿者體系提供了大約1.1億美元的資金支持。為了更好地對各類風險管理項目進行協調與整合性管理,2009至2010年,NDRP(Natural Disaster Resilience Program)將NDMP與其他減損計劃合并到了一起,以使資金在整體策略下發揮更大的作用。
美國同樣是自然災害高發的國家,颶風、龍卷風和洪水等都是常見的自然災害事件。相對而言,美國也在國家層面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自然災害預防和減損體系。這一體系包含了一系列國家計劃,例如在重大自然災害之后向州和地方政府提供經濟援助、幫助風險主體盡可能快恢復重建的HMGP(Hazard Mitigation Grant Program),針對自然災害風險設立的事前融資計劃,即為地區提供減損工程執行資金的PDM(Pre-Disaster Mitigation Grant Program),以及通過資金援助的方式幫助政府和社區單位采取減損措施,降低洪水風險的FMA (Flood Mitigation Assistance Program)等。
大部分國家計劃可被用于改善建筑質量,以為風險問題提供長期的解決方案。以HMGP為例,它支持的項目包括:(1)增高洪水多發區家庭與商業建筑的高度,提高建筑及各類設施的抵抗洪水風險的能力;(2)收購洪水多發區的房屋建筑,自愿出售的所有者將獲得重新安置,地方政府則成為財產的新的所有者;(3)翻新改進建筑物,以將風暴、洪水、地震和其他風險的危害降至最低。這些措施當中,收購財產是將高風險區域的人口和財產向外遷移的一種有效方式。收購項目是自愿的,一旦收購項目獲得州政府和FEMA(美國應急管理署)批準,聯邦基金將被用于購買建筑或房屋,土地則被永久性保留為公共場所或進行再造。FEMA使用內部確認的BCR(Benefit-Cost Ratio,收益-成本比例)指標來對所有項目進行有效性衡量。如果減損項目的未來收益(預期可避免的經濟損失)大于或等于成本,則該項目可被視為成本有效的,也才可以成為各類計劃融資的對象。
由上可以看出,澳、美兩國均在國家層面建立了內容豐富的自然災害風險控制計劃。計劃的內容包括從災后救濟與恢復向成本節約型的事前減損計劃轉化,包括構建更具可持續性的組織架構,也包括收購高風險區域風險單位或提高風險單位安全程度,以減少自然災害風險帶來的經濟、社會與環境影響等。與此同時,兩國都在計劃實施過程中注重使用成本與收益方法衡量和識別損失控制的經濟效率,以保證各類計劃投資的有效性。
建立相對完善的損失控制體系正是要解決這兩個關鍵性問題,一是確定對自然災害風險進行公共性管理的順序和內容,二是在確定之后應用經濟原則衡量損失控制的效率。我國構建完善的損失控制體系,同樣要以這兩個問題為核心。具體而言:
第一,自然災害風險的性質決定了政府更大的參與度。由于自然災害風險影響范圍的不同,自然災害的損失控制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從市場化的產品向公共品轉化的問題。我國自然災害種類繁多,且影響范圍廣泛,這種風險的外部效應意味著作為公共人的政府機構有必要更多地參與損失控制。與此同時,風險影響范圍大小不同也意味著政府參與度不同,要區分作為公共品的損失控制和可商業化的損失控制措施,對自然災害風險進行分類管理。對于洪水、地震、干旱這樣的影響廣泛的自然災害風險,可致力于建立國家層面的計劃,而對于區域特性明顯的風險,則可以建立地區層面的減損計劃。為了發揮減損設施或措施的規模效應,還可嘗試建立聯合減災基金,即由地緣關系及風險特性相近的地區開展合作減損的研究、實施和評估工作。
【摘要】各類自然災害的頻繁發生改變了企業生存的環境,拓寬了企業的風險邊界并提升了企業的風險等級,企業財務風險從廣度和深度上較以前也有了大幅提高。本文對國內外與自然災害相關的財務問題、我國研究自然災害財務理論與實踐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以及對自然災害財務所涉及的主要研究內容進行了探討, 為形成我國獨立的自然災害財務理論體系與管理體系奠定了基礎。
【關鍵詞】自然災害;自然災害財務理論體系;自然災害財務管理體系
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地質災害(如地震)、海洋災害(如臺風)和其他突發性災害(如森林與草原火災)等,是人與自然矛盾的一種表現形式,它給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帶來嚴重的損害,是人類過去、現在、將來所面對的最嚴峻的挑戰之一。近年來,我國企業遭受自然災害的現象越來越頻繁,企業經營業績受到嚴重損失。國家高度重視自然災害對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國務院令[1993] 第139號、財稅[1994] 001號、財稅[1997] 116號、國稅發[2000] 38號等法規文件相繼規定了企業遭受自然災害稅收優惠政策的若干條款。汶川大地震發生后,財政部、國稅總局公布了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稅收政策,但學術界尚未針對自然災害財務問題作出專門的系統化研究,由于缺乏災害財務理論的指導,企業災害財務的實踐一直以來處于摸索階段。基于此,本文提出“自然災害財務”觀念,對國內外公開發表的與自然災害有關的財務問題進行述評,并基于自然災害環境和企業風險視角,對發展自然災害財務的重要意義及自然災害財務的主要研究內容進行了初步探討,為形成我國獨立的自然災害財務理論體系與管理體系奠定基礎。
一、文獻回顧
對于自然災害的研究,國外學者更多關注的是政府危機管理,圍繞自然災害管理法規的建立健全、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的健全和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三個問題來展開。美國、日本、歐盟等發達國家建立了一整套關于自然災害危機管理的法規,如美國頒布了《洪水災害法》、《災害救濟法》、《地震法》和《海岸帶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規范來規定和約束自然災害發生后政府危機管理的職能及其行使,并規定聯邦應急管理局(fema)為自然災害管理機構。而日本則頒布了《災害對策基本法》(1961)、《地震保險法》(1964)、《大規模地震對策特別措施法》(1976)、《災民生活重新安排支援法》等28項防災法律,并規定內閣府為國家災害危機管理機構。國外政府建立了比較科學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建立專項巨災風險保障基金并由政府對此進行嚴格監管,對保險公司賠償限額以外的部分給予補償,并分擔保險公司的風險,為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政府加大在防災和監測系統等公共品上的投入,加強事前預防,做到把風險分散在災前;利用國際發達的再保險市場來分散風險,將災害風險向國際市場轉移;發行巨災保險債券,利用資本市場來分散風險;推出自然災害金融衍生品,如災害指數期貨,利用期貨市場分散風險。在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方面,對自然災害保險進行政府補貼,建立健全巨災保險法律制度,規定巨災保險為強制險種。同時,對自然災害保險實行財政補貼,將巨災保險從一般商業性保險業務中分離出來,作為政策性保險業務來經營,由政府采取多種方式給予政策扶持。而保險賠付已經占據災害損失救助的主導地位,在分擔巨災損失、履行政府責任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可見,國外學者的研究重點在于通過政府危機管理的研究來提高整個社會體系抗災救災的效率,而對企業內部防災、救災和災后重建等具體財務問題較少涉及,也沒有作深入的專題研究,所以聯系微觀層面研究企業內部自然災害財務問題還不夠。
對自然災害的社會經濟研究,近年來成為國內學者的研究熱點,研究領域集中在救災資金籌集機制和災害經濟損失評估兩個方面。我國目前災害資金的籌集機制主要靠政府財政撥款,其他資金形式作為補充。救災資金的來源渠道主要包括政府財政撥款、保險理賠、救災基金、銀行貸款和國內外捐贈等(李可可,1996),巨災證券的發行作為救災資金來源的一種嘗試(滕帆,2002;韓天雄、陳建華,2003)。國內學者從水旱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農村災害等不同的層面和視角探討了對災害經濟評估的原則和方法,著重從貨幣計量與非貨幣計量相結合并以貨幣計量為主的原則出發,提出了資產價值評估法和資源價值核算法(張文華,2003),并進一步從人力資源價值理論的層面,提出了評估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價值損失的方法和模型(于慶東,2004)。在將農村災害經濟評估劃分為預評估、災期評估、災后跟蹤評估、減災效益評估四種類型的基礎上,嚴立冬(1998)根據農村災害的災前、災中、災后三個不同階段,設計出一套農村災害經濟評估指標。另外,國內學者還對災害風險的應對、災害資金的補償機制和救災款物審計作了一定的探討,包括從經濟發展理論模型構建的視角提出了災害風險最小化目標和合理途徑(何愛平,2002),從建立地震災害資金補償機制的重要性出發探討了建立我國多形式結合的災害資金補償機制(苗崇剛、侯建盛,2007),從救災物資管理的視角提出了救災物資審計的要點。由此可見,目前國內學者對自然災害經濟問題的研究主要局限于災害經濟的資金籌集和價值評估,而對企業災害財務問題的研究只是在相關文獻中零星可見,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
二、研究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之一,據統計,世界上1/3的自然災害發生在中國,這種狀況近年來在我國表現得尤為突出,每年因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上千億元。中國國家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民政部國家減災中心公布的2007年中國“十大自然災害事件”表明,我國相當一部分地區在2007年都遭受了不同類型、不同程度的自然災害的襲擊,旱災、洪災、地震、臺風、強雷暴雨、暴風雪和風暴潮陸續上演,在這短短的一年中,自然災害席卷了西部地區、東北地區、華北地區、南方七省以及淮河流域,重慶、四川、濟南、云南等許多大城市損失慘重。2008年1月,我國中南部地區迎來了50年一遇的特大暴風雪,停水斷電,民航、交通受阻,煤、油全線緊張,直接經濟損失高達5 000億元人民幣。繼雪災之后相隔不到四個月,我國四川省汶川縣發生了8.0級大地震,八省市受到震撼,死亡人數超過69 000人,失蹤18 000多人,倒塌房屋80余萬間,供水、電力、交通及通訊全部中斷,余震不斷,人民生命和財產遭受重創,災區企業的發展舉步維艱。汶川大地震后,東汽集團在漢旺鎮的一個公司80%的廠房倒塌或受損,1 000多名工人被埋,初步估算直接經濟損失50多億元。地震對四川省旅游業也造成了巨大沖擊,全省僅旅游業因地震而發生的損失就超過600億元。據不完全統計,這次大地震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10 000億元之巨。頻繁發生的各類自然災害不僅直接威脅到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也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構成嚴重威脅,自然災害已經由以前的小概率事件逐漸演變成為企業環境的常態,極大地拓寬了企業的風險邊界,提升了企業的風險等級。我國企業必須直面這一環境巨變,強化風險意識,構建新型企業戰略,以有效地應對自然災害對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微觀基礎,而企業財務管理則是企業的核心組成部分,結合自然災害研究企業的財務問題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基于此,構建系統科學的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理論體系,用以指導和支撐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實踐,不僅十分必要,而且任務艱巨、時間緊迫。
三、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研究的主要內容
(一)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的理論體系
企業自然災害財務應首先說明對傳統企業財務的銜接與拓展,在自然災害頻繁發生成為企業環境常態的情況下,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直接催生了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理論在內容構成上包括企業自然災害財務基礎理論、企業自然災害財務應用理論以及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發展理論,如圖1所示。
1.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的特點。企業自然災害財務與傳統財務的區別首先表現在理財環境的巨變。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研究企業因災嚴重受損條件下導致停產或半停產狀態下的特殊財務問題,主要包括抗災救災與災后恢復重建所需資金的籌集、使用與監管問題,具有全局性與專門性的特點;其次表現在要貫徹以人為本、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應放在首位的原則上,要把保護企業職工生命安全和減少企業財產損失作為第一位的任務來抓,在此基礎上進行生產自救,獲取一定的經濟效益。
2.自然災害財務的基礎理論研究。自然災害財務基礎理論是建立自然災害財務應用理論和自然災害財務發展理論的基礎,自然災害財務的基礎理論研究主要包括: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環境、自然災害財務假設、自然災害財務目標、自然災害財務對象、自然災害財務風險、自然災害財務戰略、自然災害財務投融資、自然災害財務調控、自然災害財務機制等基本理論問題。其中,自然災害財務機制是核心和紐帶,它將其他的災害財務構成要素有機聯系起來。企業的自然災害財務機制包括災害財務預警機制、災害財務應急機制和災害財務補償機制以及各種災害財務機制的調控機理、不同災害財務機制的協調和運轉等。
3.自然災害財務的應用理論研究。自然災害財務應用理論研究主要包括:自然災害與企業選址、國家自然災害財務體制建設、企業自然災害財務機制的設立和運行、自然災害基金的提取和監管使用、自然災害財務風險監測、自然災害損失評估(企業內部損失評估和基于產業鏈的損失評估)、自然災害稅收問題、自然災害財務保險、巨災證券發行、自然災害衍生金融產品、風險資產證券化、災后重建財務問題、非災企業的社會責任與捐贈效應以及企業災后財務戰略調整等。
4.自然災害財務的發展理論研究。自然災害是我國企業財務管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自然災害財務的發展理論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有必要將自然災害財務和可持續發展財務、環境財務、社會責任財務、人本財務、柔性財務、戰略財務、風險財務、資本市場財務等聯系起來加以研究,梳理脈絡,打通相關學科之間的研究路徑,為發展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理論與實踐提供新的研究視角和研究方法,促進我國自然災害財務學科的形成與發展。
(二)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的管理體系
我國現階段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還處于自發和摸索階段,缺乏實際經驗,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企業自然災害財務風險意識薄弱,企業自然災害財務風險管理手段落后,企業災害損失預防及投資項目預算缺位,企業防災抗災資金救助機制不健全,災后重建財務管理缺乏科學性和系統性等。需要加快推進企業自然災害財務建設,培育企業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意識,應用先進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技術,形成企業防災抗災救災資金長效機制。
1.企業自然災害財務風險與企業設立。
自然災害財務風險巨大,一旦發生自然災害,受災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必將受到嚴重影響,不加預防或處置不當,極可能給企業帶來滅頂之災,使其喪失可持續性發展能力,導致企業災害財務問題向破產清算財務問題轉化。因此,必須建立健全自然災害發生前、發生過程中以及發生后的財務機制,使企業財務系統在抗災、防災、救災和災后重建中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抵御原生災害、次生災害及衍生災害,減少自然災害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的沖擊。筆者建議在全國范圍內成立統一的自然災害預報中心。目前,我國各類自然災害預報工作隸屬于不同的政府機構,即便是同一類型自然災害,其探測、評估、分析、預報等工作也劃歸若干部門主管,這種制度安排使得各機構、各部門缺乏對自然災害的全面、系統把握,造成預報工作效率的低下。實際上,自然災害發生有很多征兆,包括地質、氣象、生物等方面,機構和部門條塊分割不利于資源的整合和優化配置,也給企業災害財務風險預警帶來困難。企業災害財務風險預警建立在國家自然災害預報系統的基礎上,依托全國統一的災害預報中心,企業財務系統可以根據災害預報所涵蓋時間范圍(長期、中期、短期、即期)和空間范圍(全國、地區、省、地市州等)作出不同的反應,以規避或降低企業財務風險。而且,當企業涉及對外業務關系時,還需關注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災害預報,避開或阻斷自然災害風險鏈,提升國際財務風險管理水平。
企業設立時的地址選擇必須依據全國災害預報中心提供的各地區災害預告信息進行正確決策,盡可能避開地層斷裂帶和災害頻發地區。所以,正確的企業選址是企業應對自然災害財務風險的一種初始投資策略。汶川大地震使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損失慘重,企業管理當局沒有重視漢旺處于地震斷裂帶,長期內將會發生地震這一長期預報信息,企業選址失誤,最終給企業造成巨大投資損失。所以,結合災害財務風險預警作出正確的企業選址決策是十分必要的。
2.企業自然災害損失預防與投資項目預算。
企業自然災害損失預防要求企業必須對經營環境及其所蘊含的風險進行動態的、全程的監測,發揮財務系統的預測和事前控制功能,主要包括以人為本的企業生活設施投資項目預算以及高強度抗災的生產建筑物與設施投資預算。企業建廠之初,應充分貫徹以人為本的精神,將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對關系職工生命安全的廠房、宿舍和其他生活與生產設施的投資要優先考慮抗震防災的資金需要,堅決糾正只重生產忽視職工生命安全的錯誤觀念。其次,在編制和執行投資項目預算時,要嚴格遵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招投標、施工、采購、監理、驗收、審計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建設項目規范,保證建筑物和設施的施工質量,建設和諧、健康、穩固的人居環境和生產環境。企業應該積極承擔起這一社會責任,同時,這也是實現其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要前提。
3.企業自然災害救助機制重構——基于企業自然災害補
償基金的設置。
(1)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形成機制。按現行制度規定,中央財政設立的特大、重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和地方各級財政設立的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用于解決災民吃、穿、住和搶救、轉移、安置、治病等費用,以及按規定設立的專用救災物資儲備資金,并未對受災企業救助進行專門規定。我國企業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的來源渠道較為單一,主要依靠企業自有資金、財政撥款和稅收減免,國際社會援助、國內社會捐款在企業自然災害救助資金中所占的比重較低,缺少災害保險險種,能夠抵抗重大風險的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還沒有形成。面對重大、特大自然災害,僅僅依靠企業自有資金一般不能解決問題,而能享受到財政撥款的企業僅限于少數國有大型企業,多數受災企業不得不自行承擔自然災害帶來的主要損失。因此,必須進一步拓展和豐富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來源渠道。首先,可考慮借鑒我國設置交通強制保險險種的經驗,建立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新設企業抗災防災救災強制保險險種,即“災強險”,用法規形式規定各企業每年按一定保險費率向國家社保部門上交災害保險費,交由財政專項監管與撥付使用,形成抗災防災救災長效資金的來源。其次,加速推進建立一個圍繞重大自然災害的保險體系,把目前保險公司無力承擔的風險逐級分散到直保公司、再保公司、國際再保險公司、結構融資和資產證券化市場、國家和地方財政等各個參與方。最后,積極開發其他形式的企業自然災害救助手段。例如,發行巨災債券和賑災福利彩票,提供企業自然災害政策性貸款,開發自然災害金融衍生產品等,都是未來值得努力的方向。由此逐步形成由企業、金融保險機構、政府和社會各界等多方位、多層次、多形式、由內到外共同出資的立體的社會救助機制,有效地緩解中央政府的財政壓力,在更廣泛、更深層面上給予災區企業員工生活和生產以更有效的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筆者建議,在最近下發的《國務院關于支持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的基礎上,制定適合各種災害發生后的企業災后恢復重建的制度規定。
(2)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監督機制。僅有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形成機制還不夠,還必須建立、健全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監督機制。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形成機制反映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來源和取得,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監督機制則對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提出要求,旨在提高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在資金管理和使用過程中,各級財政部門之間、財政部門與企業之間、保險公司與企業之間以及銀行與企業之間均存在委托關系。鑒于委托人和人利益目標的不一致性,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各級人容易發生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行為,信息不對稱的廣泛存在和法律法規的制度缺位更加擴大了這一風險。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監督機制,充分發揮預算、會計、審計和財政等監督主體的職能,對受災企業補償范圍、補償額度以及使用過程進行監督。鑒于我國地域遼闊災害頻發的實際情況,筆者建議國家審計署成立企業災害補償基金審計處,直接履行企業自然災害基金的監督職能,及時在審計公報中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收繳、使用和結余情況,杜絕貪污、挪用、截留等腐敗行為。此外,還應積極發動社會公眾和媒體的監督力量,為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合理、高效使用創造良好環境。
4.加強企業災后重建財務管理。
(1)基于產業鏈的災后損失評估。對受災企業災后損失進行專業化、系統化評估是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確定企業因災補償范圍和補償額度的直接依據。筆者建議組織力量開發一套企業自然災害損失評估信息系統,結合企業所處的產業鏈,對受災企業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進行客觀、綜合、全面的評估,為企業災后重建提供依據。(2)構建企業災后重建資金的籌集機制。通過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保險、銀行、證券、非營利性組織以及社會捐贈等多個渠道來解決重建資金的籌集問題。災后重建資金籌集必須充分考慮是否異地重建及技術改造升級等問題,以增強建筑物和設施的抗災能力。(3)構建企業災后重建資金投資機制。確立受災企業恢復生產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災后重建投資必須充分考慮是否異地重建及調整產業結構等要求,恢復重建要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滿足發展循環經濟與減排的投資需要,堅決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與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的落后產能,使企業技術水平上一個新臺階。(4)企業災后重建資金監督機制。建立健全企業救助資金使用管理體制,加強國家審計、財政、紀檢、監察、企業內部審計、媒體及公眾的綜合監督作用。
5.非災企業社會責任與捐助效應。
(1)非災企業的賑災責任。當代企業肩負著履行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的雙重使命,提供稅收、就業和產品是企業必須履行的最低義務標準。此外,還應在確保最低義務標準能有效完成的基礎上積極承擔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是當代企業在全球化進程中無法回避的使命,作為一種國際普遍認同的理念,要求企業在創造利潤、為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消費者、員工、社區、環境等的社會責任。隨著企業大規模生產方式的采用和工業化的發展,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經濟環境產生巨大的影響,失業、貧窮、污染、犯罪等社會問題都與企業的經濟活動有一定關聯,企業理應通過履行社會責任來對此加以修復和補償。強化社會責任是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要前提。在新的環境下,非災企業要提高競爭能力,保證生存和發展,必須重視社會責任的履行。在巨大的自然災害面前,非災企業在參與賑災、促進和諧社會建設中負有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
(2)非災企業的捐助效應研究。非災企業捐助包括向受災對象捐款捐物,提供人力援助、心理援助,甚至包括書面或口頭上的支持、激勵和承諾。在我國,社會責任可以視作“企業為改善利益相關者的生活質量而貢獻于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承諾”(世界銀行,2003),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構建企業與社會和諧關系的基本思想。非災企業積極投入到賑災活動是其愿意并實際履行社會責任的最直接體現,那么,非災企業的捐助行為就至少會導致其改善自身經營環境,形成積極的道德資本等積極效應,最終通過改善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的關系來實現非災企業的經濟可持續發展。非災企業安排特定的捐助行為,從某種意義上講是一次重大的戰略投資,或者是一種改善形象和公共關系的廣告策劃,對于提高非災企業在國內外的知名度、擴大市場銷售份額、增加企業價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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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6640/ki.37-1222/t.2017.02.220
1 自然災害不確定性評估
對于自然災害不確定性的分析和處理很多學者開展了此方面的研究。Karimi等[1]探討了不精確概率特別是模糊概率對于評估自然災害發生的可能性的影響。左其亭等[2]基于模糊概率和風險分析計算方法,從定量的角度對帶有模糊性的風險問題進行了研究,并應用于洪水風險分析實踐中。魏一鳴等[3]從系統論的角度分析了洪水危險性、承災體易損性以及洪水災害災情評估等核心內容,構建了洪水災害風險分析的理論框架。黃崇福[4]提出了一種計算機仿真方法,用來檢驗計算模糊風險的模型是否可靠。任魯川[5]歸納了災害風險分析的內容及災害風險分析的數學模型,將風險辨識、風險估算和風險評價作為風險分析的三個重要環節。劉德輔等[6]運用灰色理論、隨機模擬等方法進行了洪水、風暴潮、巨浪等環境因素的計算,并進行了災害經濟損失的風險分析。程昌秀等[7]提出了基于地理信息系統的洪災風險區劃指標模型,并以降雨、地形和區域社會經濟易損性為主要指標,得出遼河流域洪災風險綜合區劃。陳報章等[8]對災害風險度和災害損失度的相對等級進行了劃分,提出了單一災種和復合災種災害風險損失度相對等級的劃分方案和劃分方法。
2 自然災害態勢評估
根據非常規突發事件的定義,自然災害屬于非常規突發事件,即前兆不充分、具有復雜性和嚴重的后果,應用常規管理處置模型具有很大的困難的事件。災害評估是指損害和影響評估,根據應急原則,非常規處置可分為預處置、中期處置和后處置三個部分。各部分的目標能被定位為突發事件發生時快速的災害評估及應急預案啟動,連續的災害評估的應急管理過程,當突發事件趨向正常時的綜合損失評估。整個災害評估過程存在動態性,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不同的信息特征和災害評估目標要求不同的評估方法;另一方面,災害評估過程需要不斷被更新。
(1)預處理過程的快速災害評估方法:此時的評估又稱為緊急事態快速評估,指自然災害發生后,確定最初拯救生命和維持生命的需求,及確定逼近危險的全部直接相關行動。這時的信息特征是模糊的、缺失的或者冗余的,具體涉及到救生需要、重要基礎設施的狀況、人員轉移的數量及連帶事件信息等。快速的災害評估是估計人員傷亡、財產、經濟和其他損失,確定事件的類型和程度并配置相應的計劃,從而采取適當的應急行動、分配有限的資源及請求快速而準確的援助。應用的主要方法包括統計分析、3S及模糊數學等。其中,統計分析是快速災害評估的重要方法。當然,經驗評估方法和相關性評估也是可利用的。此外,遙感(RS)技術、地理信息系統(GIS)及全球定位系統(GPS)也是預處理中有效的方法,可補充數據的不足,并具有對信息實時記錄及分析后期的突發事件的功能。
(2)中期處理階段的態勢評估方法:伴隨著時間的發展,災害信息是冗余的、大量的、多樣的、半定量的和定量的,并有多個不同的來源,評估需要不斷的被動態性的修改。這時的災害評估的處理過程是一種態勢評估過程,“狀態”指的是突發事件當前的狀態,“態勢”指的是基于未來的當前狀態的發展趨向。該災害評估階段一方面是連續的、及時的評估當前的狀態;另一方面,這個階段的評估是獲得和評估影響將來趨向的大多數關鍵信息,目標是采取適合的減災措施并將態勢控制在一定范圍內。態勢評估分為評估當前的狀態和將來的狀態,如貝葉斯理論、相關度理論、博弈論、改進的FAHP方法、搜索算法、專家系統和機器學習方法等都能被用在當前的狀態評估中。將來的狀態評估,主要集中在情景分析,即假定某種現象或某種趨勢將持續到未來的前提下,對預測對象可能出現的情況或引起的后果作出預測的方法。通常用來對預測對象的未來發展作出種種設想或預計,是一種直觀的定性預測方法。這種方法更適合動態性、復雜性的災害特征,更有利于理解突發事件管理的“情景-響應”模式。
(3)后置處理的災害整合評估方法:即綜合損失評估方法,包括直接損害和經濟損失評估、間接經濟損失評估、社會-經濟影響評估及心理影響評估幾個部分。其中,心理影響包括受害者和參與災害應對人們產生的心理疾患,一般只能通過對其影響面和程度作估計分析,很難準確評估。
參考文獻:
[1]Karimi I,Huellermeier E,Meskouris K.A fuzzy-probabilistic earthquake risk assessment system[J].Soft Computing,2007, 11(03):229-238.
[2]左其亭,吳澤寧.模糊風險計算模型及其應用研究[J].鄭州工業大學學報,2001,22(03).
[3]魏一鳴,范英,金菊良.洪水災害災害風險分析的系統理論[J]. 管理科學學報,2001,4(02).
[4]黃崇福.用計算機仿真技術檢驗自然災害模糊風險模型[J].自然災害學報,2002,10(01).
[5]任魯川.區域自然災害風險分析研究進展[J].地球科學進展, 1999,14(03):243-245.
[6]劉德輔,逯義軍,李奉利,荊昆.基于不確定性理論的風險分析法及其在防波堤設計中的應用[C].第十二屆中國海岸工程學術研討會.昆明:中國海洋工程學會,2005:378-384.
中圖分類號:D63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4161(2012)02—0062—04
我國地域遼闊,但同時也是一個自然災害頻發、多種風險并存的大國。近年來,受全球氣候變暖及其他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頻繁發生的重、特大自然災害給我國帶來了巨大的人員傷亡和社會財產損失,也對國家和政府的威信,甚至對縣域、城鎮乃至整個國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了強烈的“外部損害”。然而,自然災害的影響大多是在一個市(含所轄縣、區)的范圍內,特別是山洪泥石流等突發自然災害,常常是從若干個縣域開始蔓延,這就意味著縣級政府在特大自然災害應對中面臨著最直接的考驗。作為災害應對的第一道門檻,縣級政府應急管理在公共危機治理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發現突發事件苗頭、預防發生、首先應對、防止衍生新危機的第一責任人,承擔著災害應急處置的重要職責,它的應急反應是有效遏制突發事件發生、發展的關鍵。然而在實踐中,縣級政府的災害應急表現卻并不盡如人意。
為了完善應急管理體系,提升縣級政府的應急管理能力,本文以探究縣級政府在特大自然災害應對中的“短板”為目的,以蘭州大學公共應急信息管理研究團隊研究發現的縣級政府在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應對中的薄弱環節為依據,結合縣級政府災害應急處置和舟曲實地調研的數據資料,分析了作為應急工作第一線的縣級政府在特大自然災害應對中存在的“短板”,并根據甘肅省縣級政府應急能力建設的現狀探討了將其修復的途徑。
一、縣級政府在應急管理中的作用
現代應急管理是由美國發起的,多集中在政府管理部門,應用性很強。應急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機構在突發事件的事前預防、事發應對、事中處置和善后管理過程中,通過建立必要的應對機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的有關活動。《美國危機與緊急情況管理手冊》(Handbook of crisis and emergency man—agement)認為,應急管理可以分解為減緩(mitigation)、準備(preparation)、響應(response)和恢復(recovery)四個階段。因此,應急能力是減緩、準備、響應和恢復四種能力的復合。在我國的各個行政層級中,應急程序均被形式化為四大基本過程:預防與準備、預警與監測、救援與處置、恢復與重建。
在應急管理過程中,縣級政府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1)應急基礎準備和資源保障。應急基礎設施建設的質量水平及抗災能力、應急組織機構的完善程度、應急預案及應急法律法規的完善程度等構成了應急基礎準備的核心內容。信息通訊、物資裝備、人力資源和財務經費等方面的保障是縣級政府應急所必備的資源保障。充分的應急基礎準備和資源保障是有效應急的前提。
(2)監測與預警。指利用災害應急信息網絡對各種可能存在的災害進行監測、預報,向公眾及時、快速預警信息,并結合人口、自然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對災害可能影響的地區和人口數量等損失情況做出分析和評估。
(3)應急教育與培訓。指通過面向公眾的應急知識教育、應急技能培訓及預案演練來加強備災能力。
(4)應急救援與協調。應急救援涉及救援裝備與設備等硬件設施、救援隊伍、救援技術與智力支持、救援物資的緊急生產及調用等,指揮協調指的是地方政府主要官員等協調主體如何指揮、控制和協調應急響應與恢復行動。
(5)善后處理。指為了恢復正常的狀態和秩序所進行的各種善后處置活動,包括災民轉移安置、次生隱患排查、基礎設施恢復、對受災損失的評估與賠償、恢復重建計劃的制定與實施等。
(6)與周邊市縣的協調聯動。主要包括是否掌握周邊市縣應急資源信息,能否調用周邊市縣應急資源,是否建立與周邊市縣應急協作機制等內容。良好的與周邊市縣的應急協作,不僅會因就近援助加快響應速度,而且也會因資源共享降低應急成本。
二、縣級政府在特大自然災害應對中的“短板”分析
在縣級政府作用框架的基礎上,筆者選取縣級政府在特大自然災害應對中的典型實例“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應急處置”進行分析。
“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涉及2個鄉鎮,15個行政村,其中包括兩個重災社區,受災人口達4.7萬。舟曲縣級政府在災害應急救援與善后處理等方面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在這次應急處置之后,蘭州大學公共應急信息管理研究團隊在文獻梳理的基礎上,邀請甘肅省應急辦公室專家根據甘肅省縣級政府應急能力建設現狀及對應的縣級政府能力評估指標體系設計了實地調查問卷,并輔以深度訪談,對舟曲縣政府在此次特大自然災害應對中的應急管理能力進行了全面而綜合的評價與研究。
在評估問卷設計過程中,由于考慮到科學合理的應急管理能力評估指標體系對評估高效性的基礎作用,以及可操作性強的評估方法對評價結果的合理性和正確性的直接影響,研究團隊根據評估指標體系設置的原則和指標選取的方法,結合政府應急管理的相關特點,采用處理這類綜合評價問題有效模型的層次分析法(AHP)來確定指標權重,對縣級政府應急管理能力評估指標體系進行了構建。評估指標體系以應急基礎與保障能力、監測預警能力、應急教育與培訓能力、應急救援與協調能力、善后處理能力及虛擬應急能力6項能力構成要素作為一級指標,并在此基礎上按照科學、系統、簡易的原則把一級指標細化為29個二級指標,并根據二級指標量化的難易程度把二級指標以問題的形式轉換成表格,設計成39個問題。
在調研過程中,團隊實地走訪了舟曲縣政府辦公室、民政局、財政局、教育局、林業局、發改委、經貿委、交通局、統計局、人民武裝部、公安局、團委、人事局、水利水電局等部門,選擇了具體參與應急管理各項工作及各個環節的主要部門作為評價主體,以部門工作人員自評打分、調研團隊研究員面對面輔導調查對象填寫調查問卷(以免調查對象對一些問題的理解有誤而影響問卷的填寫質量)的形式獲取基礎數據。為保證數據獲取的科學性,在問卷調查過程中還采取了隨機抽樣的方法。調研過程共發放問卷93份,回收問卷93份,剔除部分數據缺省的無效問卷后,得到有效問卷77份。
在調研結束后的評估分析過程中,團隊采用模糊綜合評價的方法對評價中涉及的大量復雜模糊現象和模糊概念進行定量化處理,運用層次分析法(AHP)與模糊綜合評價法相結合的方法對調研數據進行了綜合分析與評估。研究得出,舟曲縣政府在應對泥石流災害的過程中有待改善的五個方面是風險評估與預防、危機預警、城市規劃與基礎設施建設、應急設施與資源配置、應急培訓與演練。
(一)風險評估與預防缺失
危機預防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對各種潛在的危機風險隨時進行評估,這是實施減災措施的第一步。風險評估是整個風險管理的重要構成步驟和關鍵環節,科學、全面的風險評估為有效進行風險管理和風險處置提供了基礎依據和行動指南。縣級政府在有效應對特大自然災害時,首先要進行風險評估。
在調研中筆者發現,舟曲是甘南藏族自治州最偏遠的國扶少數民族貧困縣、“5.12”地震重災區,也是滑坡、泥石流、地震三大地質災害高發區。受自身財力(舟曲縣每年的財政支出大約2億元,縣內卻沒有大型企業及產業鏈,財政收入嚴重偏低)和應急管理水平的限制,舟曲縣還沒有把自然災害的風險評估納入政府應急管理中,更沒有設立專項資金對當地自然災害進行風險評估。
(二)危機預警機制不健全
危機預警工作符合危機管理中的應對危機“關口前移”的思想。做好危機預警工作,把危機消滅在萌芽狀態,能夠達到“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目的,實現從源頭上消滅、治理危機,從而“化危為機”,最大程度地降低危機所帶來的風險和損失。
在舟曲調研中筆者發現,舟曲縣人民政府于2010年5月23日接到關于批轉《舟曲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于2010年8月2日《舟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預防和應對各類自然災害的緊急通知”的通知》。這兩個文件都強調要做好各類突發自然災害的預防和應對工作。“8.8泥石流災害”的發生,無疑揭示了基層政府對應急預案的貫徹執行并沒有到位,從調研中了解到“幾個預警點都是此次泥石流發生后才緊急修建的”事實可見,舟曲縣的危機預警機制還極不健全。
(三)城市規劃與基礎設施建設不合理
為有效應對特大自然災害,縣級政府在進行城鄉規劃時,應當符合預防、處置特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需要,統籌安排有關應急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合理確定應急避難場所。
通過調研筆者發現,舟曲縣的縣城規劃極不合理:縣城本身的選址就處于泥石流爆發口,導致泥石流突發后人們“無處可逃”,隨著人口的增加,縣城規模的不斷擴大占據了很多泥石流的通道,導致泥石流突發后形成堰塞湖,大量積水進入城區淹沒三分之二縣城。另外,落后的交通建設未能形成完整的交通網絡,極大地限制了救援過程中救援物資的運輸和人員的疏散;縣城樓群密集,建筑普遍是“貼面樓”、“握手樓”、“半邊樓”、“懸空樓”,所有的房子像多米諾骨牌,一旦發生意外,居民根本沒有逃生的通道。
(四)應急設施與資源配置不完善
應急設施與資源配置是縣級政府進行災害預防、開展救援和應急管理所配置的設施和資源的總稱。合理的應急設施與資源配置,是縣級政府有效應對特大自然災害的重要物質基礎和先決條件,也是實現城市健康、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
從實地調研看,一方面,舟曲縣應急公共服務設施本身的應急能力比較薄弱。例如,舟曲縣雖然有交通網絡,但是通往縣城的路線只有一條,當這條道路中斷之后,舟曲就成了孤島,救援難以及時進行;另一方面,應急避難所的建設規劃很不到位:應急避難所的修建之地適合于地震避難,但這也正是泥石流的匯集之地。另外,由于各種原因,舟曲縣幾乎沒有應急物資儲備。人民武裝部某工作人員在訪談中描述道,在泥石流發生后,由于缺少救援工具,甚至連木棍都找不到,他們只能用手挖掘,來作為最直接也是當時唯一的救援工具,這嚴重地影響了應急救援的開展與實施。
(五)應急培訓與演練缺乏
應急培訓與演練是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證,它能夠極大地減少突發性災難所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另外,培訓和演練的內容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議題。縣級政府一定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適合本地區災害種類的應急培訓與演練,以期將傷亡降到最低程度。
在調研中筆者了解到,雖然舟曲縣政府的各項特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都很完善,但遺憾的是各項預案都未進行(除了人民武裝部組織過演練外)或很少進行過演練。自汶川地震后,縣政府、學校等才開始開展防震知識宣講和應急知識教育,但僅限于此,并未開展過關于泥石流的任何演練與公眾教育。當泥石流發生后,相當一部分人把警車的報警聲誤認為地震來臨的信號。信息理解的失誤使他們跑到了地震避難所,結果由于地勢低洼,匯集的泥石流吞沒了大量生命。
三、修復“短板”的對策建議
基于以上縣級政府在特大自然災害應對中存在的“短板”,結合我國縣級政府應急能力建設的現狀,筆者提出如下對策。
(一)建立風險評估與預防機制
1.風險評估。自然災害風險評估是對風險區遭受不同強度特大自然災害的可能性及對其可能造成的后果進行定量分析和評估。風險評估在于識別風險。風險識別(hazard iden,tification)和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涉及三個層面,即風險識別:確認一個區域的風險,并且評估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脆弱性評估:通過評估風險、人員和財產之間的關系來評估危機事件可能會引起的潛在傷亡和危險;風險分析:對在特定時空范圍內造成的傷害、損失進行定量分析。預防災害發生,減少災害風險,災前投資是一項長期工程,其重要性甚至比災后救援應對更高。
目前,各級地方政府的自然災害應急管理理念普遍傾向于“重救輕防”,應急管理工作的重心往往偏重于災后如何應對。這就缺失了災害風險評估這一防災減災的關鍵環節,把本應該能夠通過災害預防措施消減或徹底消除的“風險”演化成了真正的“危機”。
2.風險預防。盡管客觀上特大自然災害難以避免,但它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卻與人為干預有一定關系。在受潛在災害威脅的地區,如果災前預防措施得當,往往能夠大幅度減輕災害帶來的損失。地震頻發的日本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雖然這個東亞島國地震災害不斷,但完備的全社會防災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了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把地震災害對社會經濟秩序的影響降低到了最低。
作為縣級政府,由于不同地區受到的特大自然災害威脅程度各不相同,而同一類型的自然災害在固定地區頻繁發生的現象也不多見,像日本那樣針對某一種頻發的自然災害建立起一套獨立完善的防災體系,存在著成本——效率的問題。筆者認為,縣級政府應該在以下幾個方面對特大自然災害進行風險預防。
首先,制定特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為有效應對特大自然災害,縣級政府必須具有前瞻性的眼光,制定系統的特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針對特大自然災害的性質、特點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具體規定預警與預防機制、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復與重建等內容。
其次,配備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裝備。應急救援是安全穩定工作的最后關口,是與災害斗爭的最后防線。2009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強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意見》([2009]59號),提出要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建設政府綜合應急救援隊伍,這無疑為加快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能夠對應急救援裝備、應急救援指揮系統等現有的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在一定程度上也促進了部門應急聯動,是災害發生后投入救援的“前鋒”,提高了救援的專業性和及時有效性。
再者,合理設立應急避難點。縣級政府在對特大自然災害進行風險預防時,應該有針對性地設立應急避難點,不同的應急避難點對應不同的災害。結合舟曲經驗筆者了解到,舟曲災害前的應急避難場所很緊缺或幾乎沒有被明確指出過,這導致許多群眾采取跟地震防御措施相同或相近的風險預防措施而喪命。
(二)健全危機預警機制
特大自然災害危機預警是指已經形成或將要形成特大自然災害事件時,利用決策判定系統,通過快速傳播系統預先發出警告,告誡人們采取必要措施以預防災害的發生與蔓延。雖然,預警系統的建立可能會增加生產成本,但預警、防衛的開支比毫無防備狀態下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要小得多。美國著名行政學家戴維·奧斯本認為,一個有預見性的政府應該采用預防而不是治療的管理模式,政府不應該被動的接受突發事件帶給社會的巨大損失,而是應該把工作重點轉移到預警預防上”。
以同為加勒比海國家的海地和古巴為例,2004年9月,熱帶颶風“珍妮”席卷海地,由于沒有預警系統和疏于防范,造成多人死亡。但同在加勒比海的古巴在熱帶風暴襲擊時卻能輕松避險,這其中幫助古巴免于風暴肆虐的主要手段就是預警。盡管古巴的預警系統也很簡單,只有國家預報中心、媒體和防災演習三重保障,這至少說明,面對自然災害,只要有預警系統,哪怕是最簡單、最原始的,也能挽救眾多生命,減少經濟損失。
在災害預警監測方面,我國習慣性地沿用計劃經濟體制下行政命令的方式,缺少主動科學的防范策略和災害監控、預警措施,導致災害應急始終處于被動局面。事實證明,這種思維方式下的體制往往不能避免重蹈覆轍。
(三)合理布局城市規劃與基礎設施建設
1.城市規劃。城市規劃是對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具體安排和管理實施。城市在規劃建設階段就應該避開地震帶或者河流河谷等災害易發地區。
我國正處于城市化高度發展的時期,但城市規劃還缺少前瞻性的眼光和現代意識。城市分區不合理、城市配套不齊備、城市功能不完善等,都是現階段城市規劃中存在的嚴重問題。為、此,縣級政府必須發揮在城市規劃中的主導作用,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自身所處的地理環境、歷史文化和民族風情等,用前瞻性的眼光積極調整戰略,平衡減災與發展的需要制定規劃,切實履行政府在城市規劃中的神圣職責。
2.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是實施城市規劃、完善城市功能、推動城市發展的關鍵環節。通信保障能力(保障信息通暢、命令能夠上傳下達)、交通運輸保障能力(保障應急物資和應急人員能夠到達災區)、電和油等能源保障能力(是保障通信系統和交通運輸系統運作的基礎)以及避難系統保障能力(保障災區公眾免受次生災害威脅)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核心內容,也是應急救援過程中起關鍵作用的部分。
為有效應對特大自然災害,縣級政府應根據規劃和部署,不斷完善公路路網結構和交通運輸,鐵路、航空網絡布局,消除路網建設制約因素。加強水利、通訊、地下管網、園林綠化、環境保護等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緊急避險平臺、消防和人防設施、緊急醫療救護設施等,以達到防災減災的目的。
(四)完善應急設施與資源配置
應急設施與資源配置是城市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它包括災前監測、預警及預報設施,災中應急指揮系統、救助設施,災后援建設施以及安全防護設施等。完備的應急設施與資源配置,能夠減少城市風險,為災害發生后的應急救援提供物質保障。
現階段,縣級政府在應對特大自然災害時常常存在應急設施陳舊老化、技術滯后、整體水平不高,應急資源配置不系統、缺乏前瞻性等一系列問題。尤其是應急資源配置往往習慣于以傳統的思維定式來簡單應對,沒有針對當前極端氣候變化的新情況和應急管理的新要求作出必要的變化和調整。如2008年我國南方地區雨雪冰凍天氣導致部分城市交通瀕于癱瘓、供電系統大幅度損壞、供水管網大范圍凍裂等,都是由于應急設施與資源配置不完善所造成的惡劣影響。
鑒于此,為有效應對特大自然災害,縣級政府必須完善應急設施與資源配置。通過加大應急設施投入,逐漸提高應急設施的整體水平,通過認真分析災害的形成規律和發展特點,對各類應急資源進行合理配置。
(五)加強應急培訓與演練
應急培訓與演練是針對災害發生的種類,通過應急知識的宣傳和普及使公眾了解基本的應急知識和應急技能的過程。培訓可以提高相關應急管理人員的應急業務水平和增進公眾的應急知識儲備;演練可以促進專業與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合作與溝通,提高部門、機構之間的協調性以及應急工作人員的技術水平和熟練程度,從而提高整個系統的應急管理能力。
為有效應對特大自然災害,縣級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根據本地區頻發災害種類,有針對性地對公眾設置應急培訓內容,開展應急演練模擬。另外,縣級政府應當強制各級學校把應急知識的宣傳與教育納入教學范圍,由教育主管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以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以此一線貫之,徹底改善“政府應急能力建設相當重視,全民危機教育幾乎被忽視”的問題。
一、我國巨災發生情況
1、巨災的特征:
巨災風險從字面上理解就是可能造成巨大財產損失和嚴重人員傷亡的風險。保險界至今沒有對巨災風險進行統一的定義,各國只是根據自己國家的實際情況和習慣對巨災風險進行定義。美國財產保險理賠服務公司(PCs)以1998年美國消費物價指數為準將巨災風險定義為“地震、洪水及颶風之類的自然災害造成的超過2500萬美元財產損失的事件”。瑞士再保險公司將巨災風險分為自然災害和人為災禍,從1970年以來瑞士再一直根據當年美國通貨膨脹率調整、計算全世界巨災損失情況,并通過公司的出版物Sigma雜志向全世界公布。這里主要探討的是由于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巨災損失,不包括由于人為災禍導致的損失。
2、我國巨災損失現狀: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少數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發生頻率高、分布地域廣、造成損失大。給我國造成巨災損失的災害主要有洪澇、臺風、干早、風暴潮以及地震等,二十世紀60年代全國平均每年的自然災害損失約300億元,70年代平均每年損失約520億元,80年代平均每年損失約620億元,90年代災害損失顯著增加,年均超過1000億元。1991年為1215億元,1992年為854億元,1993年為993億元,1994年為1876億元,1995年為1863億元,1997年則高達1975億元,1998年僅長江、嫩江和松花江特大洪水造成的經濟損失就高達1666億元。以上數字只是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還未包括人為災難的損失。
二、我國在巨災應對方面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的災害救助管理體制已經初步建立,但仍有待進一步完善。這其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我們對包括地震在內的巨災準備不足。最近30年來,我國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巨大的經濟發展背后也隱藏著巨大的風險。特別是在一些中小城市十分缺乏抵御巨災的能力。
第二、部門協調性不夠。從災害鏈角度看,巨災防范不是一個部門的問題,一旦發生,會涉及很多行業、很多系統,特別是涉及大范圍的地區協調和部門協調,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條和塊之間怎么協調,不是簡單的問題。必須建立綜合巨災風險防范體系,加強綜合協調,從災害鏈的角度研究整個系統防御的各個環節。
第三、保險深度不夠,目前我們國家商業保險保費占GDP大概是2%到3%的水平,也就是一場巨災我們能夠賠付的不多。中國的保險業在應對巨災上的作用還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
第四、巨災防范機制更多的是事后救助,而不是事前預防和預測。各級部門關注的重點在災害治理和危機管理而不是風險管理。目前風險管理主要側重于風險爆發后的應對和恢復,而對風險的預測與預防工作做得不夠,以致在風險來臨時處于被動的“撞擊式”反應而不是主動出擊。
第五、 我國公民的防災意識和在災難來臨時的自救能力薄弱。雖然我國的地震等災害頻繁,但對公民的風險防范意識教育力度遠遠不夠,多數公民缺乏必要的防災救災的常識,往往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防災需構建綜合風險管理體制
1、 制訂預案,常備不懈
通過在國家、省、市、區以及企事業單位、社區、學校等制訂與演練應急預案,形成預防和減輕自然災害有條不紊、有備無患的局面。應急預案應包括對自然災害的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應急保障、調查評估等機制,形成包含事前、事發、事中、事后等各環節的一整套工作運行機制。
不能將預案束之高閣,要通過培訓和預案演練使廣大群眾、災害管理人員熟練掌握預案,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預案。居安思危,預防為主。要增強憂患意識,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政府應鼓勵社區制定緊急防災預案、開展救災演練、裝備專門的通訊設備在緊急條件下替代常用的通訊方式,并保證必要的緊急儲備物資和設施。積極做好裝備、技術、人員等方面的應急準備。
2、 以人為本,避災減災
以人為本,把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防災減災的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危害。面對自然災害,科學防御,從早期盲目的抗災到近年來主動地避災,體現了在防災減災中的科學發展觀。
3、 巨災保險,轉移風險
目前國際上有10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14個巨災保險基金,這為我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提供了可以借鑒的模式。我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應該以政府為主導,以商業保險體系為支撐,以國家救濟、社會捐助、社會慈善為補充,逐步構建多層次的巨災風險管理體系。從政府的角度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有利于減輕財政壓力,增強財政資金救助的有效性;從保障民生的角度看,巨災造成的損失一般十分巨大。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利用巨災保險基金的長期資金積累,以及巨災再保險分擔機制,可以快速籌集大量資金,促進災后重建。
4、 應急機制,快速響應
政府、相關部門需要建立“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快速響應、協同應對”是應急機制的核心。防災減災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政府組織領導,各個部門積極響應。需要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規范、高效的災害管理工作流程。
5、 分類防災,針對行動
不同災種對人類生活、社會經濟活動的影響差異很大,防災減災的重點、措施也不同,如對臺風災害,重點是防御強風、暴雨、位對沿海船只、沿海居民的影響,強霧、雪災則對航空、交通運輸形成很大影響,沙塵暴災害主要影響空氣質量。根據不同災種特點以及對社會經濟的影響特征,采取針對性應對措施。
6、 防災意識,全民普及
社會公眾是防災的主體。增強憂患意識,防患于未然,防災減災需要廣大社會公眾廣泛增強防災意識、了解與掌握避災知識。在自然災害發生時,普通群眾能夠知道如何處置災害情況,如何保護自己,幫助他人。政府應組織和宣傳災害知識,有關部門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增強防災減災意識,掌握基本的避災、自救、互救技能,達到減災目的。應編寫、發放自然災害防御宣傳手冊與宣傳材料,廣泛宣傳與普及災害知識、應急管理知識、防災減災知識,提高企業員工參與應急管理能力與自救能力。社會公眾要充分認識災害預警信息的重要作用,了解各類預警信息含義,在收到災害預警信息時,根據不同預警信息、不同的預警級別,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
參考文獻:
[1]構建預防救助綜合體系應對巨災風險 來源:上海證券報.2008年05月20日business.sohu.com/20080520/n256962738.shtml
[2]保監會副主席魏迎寧:總結試點經驗建立巨災保險制度來源: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2009年03月09ce.cn/xwzx/gnsz/gdxw/200903/09/t20090309_18432358.shtml
近幾年以來,隨著全球一體化的的步伐在逐步加快和國內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信用社的發展也在逐步加快,但是農村信用社由于操作風險造成的損失并沒有隨著它的發展而消失掉,反而有加劇的趨勢。如何正確的識別操作風險,并且提出相應的應對方法和措施,已成為農村信用社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
一、操作風險的定義
從狹義上來定義的話,操作風險是指由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程序、人員及系統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損失的風險。從廣義上來定義的話,操作風險是指除了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險之外的所有金融風險。
2004年的《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將操作風險納入了管理框架內。這說明國際銀行業對操作風險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
二、農村信用社操作風險的類型以及主要成因
1、人員風險
人員風險主要是指由于信用社的工作人員的工作疏忽、培訓缺失和道德風險而引起的風險。例如,工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輸錯數據、或者由于缺乏足夠的培訓而對業務流程不熟悉、或者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給某些有關系的個人或企業貸款等等。
2、制度風險
制度風險主要是指由于農村信用社在組織結構和工作人員權責安排上存在嚴重的問題而引起的風險。例如,三名工作人員共同核對賬目,但是并沒有制定一個總的負責人,這樣的話,在出現問題時,就很容易出現互相推諉責任的現象。再例如,信貸部門和監管部門在人員等方面有相互交叉的地方,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信用社的風險將會被放大很多倍。因此,制度是否良好也是能否規避操作風險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
3、軟件和硬件風險
軟件和硬件風險主要是指在農村信用社運營期間,計算機軟件系統的運行出現問題或者硬件出現故障等而引起的風險。例如,某一天,農村信用社的軟件系統突然出現不能運行這種情況,在這樣的狀況下,信用社的日常工作就無法正常進行,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如果計算機硬件出現問題,可能會更加嚴重,系統中的數據存儲可能受到很大的威脅,而這些數據是信用社運行的基礎。可見,軟件和硬件一旦出現問題,是很嚴重的問題,需要引起管理層的相當重視。
4、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日常業務的中斷而引起的風險。例如,信用社所在地突然發生地震等人力不可控制的自然災害,從而引發建筑物倒塌、斷電、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等情況。雖然這些自然災害發生的概率比較小,但是一旦發生,卻是很嚴重的問題。當自然災害來臨時,單靠人的力量是無法阻止的,因此,信用社管理層應該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重視。
三、農村信用社操作風險的主要應對方法和措施
我們可以發現,上文所列出的操作風險,雖然并不是都可以規避掉,但是通過相應的制度和措施安排,絕大部分都能夠規避,像自然災害這樣無法徹底規避的,也能夠通過各種的制度安排,將損失降到最低。下面將針對性的對上文所提到的操作風險提出相應的應對方法和措施。
1、人員風險的應對
當意識到人員風險存在的可能性的時候,農村信用社應該加強對人員風險的管理,從識別到預防人員風險等方面展開相應的工作。針對信用社工作人員疏忽的問題,應該采用事前控制的方法,風險管理部門通過統計工作人員經常犯的疏忽方面的錯誤,然后分類總結,進而可以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風險提示,讓工作人員有一個警惕的環境;如果問題存在于培訓缺失的情況下,那么可以對工作人員進行定期的培訓,提高所有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這樣的培訓可以采用分批培訓的方式,這樣還可以將培訓對工作的影響程度降到最低;假如信用社存在員工違反規定的情形,這就需要信用社的風險管理部門制定相應的制度,增加業務流程的監管,使得個別員工的違規操作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2、制度風險的應對
制度風險的危害更大,相對人員風險來說,制度風險的必然性更大一些,因為制度一般情況是固定不變的,即制度風險的危害可能是持續存在的,而不像人員風險,其危害帶有很大的偶然性。對于制度風險來說,信用社管理層應該考察本單位的組織架構和相應工作的權責安排,看看是否存在問題,如果確實存在一定的問題,那么就應該及時把漏洞堵上,讓組織架構更加清晰,讓每項工作的權責更加明晰。
3、軟硬件風險的應對
軟件和硬件一旦出現問題,其所造成的危害可能會非常的大。如果是個別的終端設備出現軟硬件問題,還比較容易解決,如果是主機的軟硬件出現問題,那么其結果就是非常的嚴重了。我在這里僅僅提一個比較合理的建議――對于數據庫來說,要做好備份;對于其他軟硬件來說,要隨時準備好備用系統,以便在系統出現問題時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整個系統的運行,盡最大的努力將損失降到最低。
4、自然災害的應對
自然災害對于我們來說,一般是不可抗拒的,在自然災害面前,沒有什么好的方法使自身不受影響。例如,突如其來的地震或者洪水等災害,在瞬間就能摧毀建筑物、斷水斷電,或者造成人員的傷亡,在這樣的情況下,損失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能夠降低。管理層一定要意識到自然災害的巨大危害性,在平時做好必要的避災演練,萬一出現自然災害,也能從容面對。對于數據等的保護,可能要采用更高級別的備份――異地備份。
四、總結
上文主要簡述了農村信用社的一些操作風險,我相信我只是列舉了操作風險中的一部分和相應的應對方法,我相信肯定還有其他類型的風險本文沒有涉及到;但是,風險總是存在的,只要風險管理部門做好風險的識別和防范,就能在最大的程度上保護集體和個人的財產不受損失,或者將損失降到最低。
參考文獻:
[1] 高飛,淺析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中國電力教育,2010年第35期 總第186期
1前言
風電項目安裝工程存在的風險多樣,從人員、政策到自然災害、設備技術、安裝經營,各個環節都存在一定的風險,會影響風電項目安裝質量,影響風電建設的收益,因而,對風險進行準確的分析,全面掌握存在的風險,可以加強風電項目各方面的管理,提高風電項目安裝管理質量,保證風電項目能夠發揮重要的作用,創造更大的價值。
2風電項目安裝工程風險分析
2.1政策變化風險
風電項目剛剛起步,在加上風電項目是國家鼓勵發展的項目,國家對風電項目較為支持,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促進風電項目企業的發展,比如說,會對風能應用項目進行經濟補貼,會給予一些稅收優惠政策,通過這些政策,企業的發展積極性較高,風電項目發展較好,但是社會在不斷變化發展,國家政策也在不斷的變化,一旦關系到風電項目的政策發生變動時,極有可能使風電項目單位措手不及,不知如何應對,從而產生風電項目政策風險,不利于風電項目的發展。
2.2工作人員風險
工作人員風險較為常見,在工作人員施工技術不成熟,技術未過關的情況下,極易產生工作人員風險,影響風電項目的安裝。工作人員風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風電設備安裝程序等工序存在的風險,風電項目安裝工程較為特殊,其中風電設備的維護、安裝、運營都是高空作業,不僅增加了工作人員的強度,具有較高的工作難度,還具有較高的危險性,隱藏著巨大的風險[1]。另一方面,工作人員自身存在的問題,如施工技術還不夠成熟、技術能力還不夠達標,自身知識儲備不足,操作不規范等,都會影響風電項目安裝質量,產生工作人員風險。
2.3建設安裝與經營運行風險
風電項目安裝運行過程中,難免會出現故障,建設安裝與經營運行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在維修人員無法及時發覺的情況下,強制運行風電項目,會導致風電項目受損嚴重,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第二,在風電設備老化或者零部件受損的情況下,整個機組都無法正常運行,存在較大的運行風險。第三,在風電設備出現間歇運行的情況下,會影響電網的安全性與穩定性,產生建設安裝風險[2]。
2.4設備技術風險
設備技術風險是風電項目安裝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風險形式,眾所周知,我國風電項目建設技術剛剛起步,還不夠成熟,無法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而與此同時,風電機組正在向大型化發展,對技術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國風電項目認定系統又不夠完善,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因而,風電項目技術本身存在較大風險。
2.5自然災害風險
風電項目設備依靠風能,對自然資源的依附性較強,因而,自然災害是風電項目設備的天敵,會產生自然災害風險,影響風電設備的正常運營。自然災害風險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在發生自然災害之后,不僅必須通過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資源去修繕,還會影響風電設備的正常運行,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另一方面,風電設備多暴露在空氣之中,會受到多種自然災害的影響、沙塵暴、臺風、閃電等都會破壞風電項目,產生自然災害風險,影響風電項目的安裝運行。
3降低風電項目安裝工程風險的對策
3.1針對政策變化風險的對策
政策風險是不可轉移的風險,風電項目單位只能夠在相關政策的指導下,貫徹落實,對國家政策、國家對風電企業的規劃、進行深入研究,保證風電項目可以在國家政策的扶植下順利發展,保持良好的發展態勢,同時也需要吸引專業人才,對國家經濟形勢以及政策變化進行分析預測,爭取提前做好準備工作,以免政策轉變后無法應對,影響風電項目的運行。
3.2工作人員風險的解決對策
風電項目較為特殊,對工作人員的要求較高,需要工作人員具備良好的專業素質,扎實的專業知識,牢固的技術能力,因而,工作人員風險的解決對策就是加大培訓力度,相關部門可以通過組織培訓教育的方式對員工進行有效的培訓,使員工了解工作內容與工作職責,提升員工的道德素質,提升工作人員的整體能力[3]。組織工作人員外出學習,不斷學習新知識,新技術,提升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在此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風電項目多高空作業,危險性較高,需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在降低工作人員風險的同時,保證工作人員生命安全。
3.3建設安裝與經營風險的解決對策
風電項目安裝需要安裝單位具有較強的技術性,因此,首先需要了解安裝單位,對安裝單位進行考察,確定其符合相關標準,才能夠允許其安裝,保證安裝質量,降低安裝風險。其次,相關單位還需要健全管理制度,為風電項目提供指導監督,降低運行風險,防止設備發生故障時,維護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影響設備的正常運行。
3.4設備技術風險的解決對策
風電項目對天氣具有較高的要求,在風電項目建設階段,需要加大技術投入,從選址開始,在設備選型,設備選取等各個方面都投入技術,保證選址的合理性,設備選型的科學性。設備技術風險的解決方案主要體現在項目選址,設備選型,項目選址過程中,需要注意風力充足、常年有風的地址,選擇風少或無風地帶,就喪失了風電項目建設的意義。在設備選型過程中,需要確保設備質量過關,符合設計要求,保證設備符合認證標準,獲得資格認證。
3.5自然災害風險的解決對策
自然災害風險雖然不可避免,但是,可以有效的進行預防,將風險降到最低,因而,解決自然災害風險需要做到以下幾點,第一,提前做好預防工作,根據天氣預報以及天氣情況,分析自然災害,在自然災害快要來臨之時,做好預防措施,盡最大可能降低自然災害的影響,降低自然災害風險。第二,建立專業的維修隊伍,做好風電項目維護與預防工作,保證風電項目的正常運行。第三,自然災害的發生時間具有共性,工作人員可以根據多年的時間經驗,對自然災害規律進行總結,制定出一套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降低自然災害風險,保證風電項目的正常運行。
4結語
現階段,能源短缺問題日益顯露,加強對風電項目投資的力度,對風電項目工程風險進行全面的掌握,保證風電項目安裝質量,對于緩解能源危機,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義,通過有針對性的開展風險管控措施,可以盡最大可能降低風電項目安裝風險,確保風電項目效益的提高。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