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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事故發生一般經歷四個過程:存在事故隱患-出現危險征兆事故-臨界狀態-進入事故過程。在事故經歷的四個過程中,對“存在事故隱患-出現危險征兆”這兩個過程的安全管理屬于事故預防管理階段;對“事故臨界狀態-進入事故過程”這兩個過程的安全管理屬于事故應急管理階段。事故臨界狀態應急降低隱患轉化為事故的概率或降低事故損失的嚴重程度;事故過程應急僅能降低事故損失的嚴重程度。
1 施工項目危險源應急管理特征
1.1 導致應急事故的施工危險源特征
l)突發性,預警時間短。帶來突發事件的危險源從隱患到爆發的觸發條件隱蔽或者具有較強的隨機性,許多危險源之間具有因果連鎖性,并共生于系統內部,從而使得較小的危險源觸發重大危險源導致重大事故發生。同時,這個過程發生的時間和地點具有一定的不可預見性,可預警的時間很短。
2)高度不確定性。施工項目的項目特性,使得作為觸發因素的第二類危險源的隨機性(可以是人誤因素,也可以由外部環境因素觸發導致)和第一類危險源的動態性增強,預測難度加大。同時,由于施工系統和危險源的高度復雜性,也使得對各種危險源在施工項目開展過程中的發展變化規律難以精確掌握,導致危險隱患產生的高度不確定性。該不確定性很難用常規性規則進行判斷,其后的發展和可能涉及的影響也很難用經驗性知識加以指導。特別當事故產生,一旦處理不當,將造成損害后果的擴大或產生更加嚴重的后果。
3)致災性。應急狀態下的危險源導致的事件一般具有災難性特征。災難和普通事故的區別主要表現為大量人員傷亡、經濟嚴重受損以及帶來大的負面社會影響。
4)連帶性。即危險源的連鎖反應。由于應急狀態常常同時是時間短缺、信息缺乏的真空狀態,使得應急指揮系統和事故當事人之間的協調關系很難當即建立;急救人員、救援物資也很難在短時間內組織起來;或者應急處置中產生不當行為,該類管理失誤因素極有可能會成為其他現場危險源的觸發因素,導致連鎖事故產生。
1.2 施工現場常見的導致應急事故危險源
在施工現場中,常見的應急事故通常由下列幾種。
l)火災;
2)爆炸;
3)坍塌;
4)傾覆;
5)中毒;
6)其他特殊施工作業中的危險源致災(核電站改擴建等)。
2 施工項目應急管理分級
2.1 應急管理分級
1)I級(施工單元級)。事故的有害影響一般僅局限在單位工程的范圍之內,并且可以被現場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該區域內。這類事故可能需要投入整個單位的力量來控制,但其影響預期不會擴大到邊界之外(公共區)。
2)II級(項目群級)。所涉及的事故及其影響可擴大到整個項目的區域,但可被該項目或項目所在的區域(如開發區統一設置專門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和應急物資中心)的力量所控制。
3)III級(城市級)。事故影響范圍大,后果嚴重,涉及到項目群邊界范圍之外的城市安全。危險源產生的事故已經涉及項目范圍之外的人員和財產,同時,事故應急救援需動用城市應急救援的力量。
4)IV級(國家級)。對特殊施工項目,例如核電站項目,可能發生重大火災、爆炸、毒物泄漏造成廣泛性污染、核輻射等事故,將會導致一種規模極大、影響范圍極廣、影響持續時間長久或的災難事故;同時不是一個城市或地區所擁有的技術、設備和力量進行處理所能夠控制或者解決的特殊災難事故。這類意外事故需調用國家力量進行控制。對該類施工項目,應制定國家級應急預案。
2.2 應急管理職貴和主要內容
盡管對于不同等級的危險源需要采用不同級別的危險源應急管理系統,但是,施工項目應急管理系統有其基本的內容。他包括一定的構架及其職能,并分為施工現場的應急管理體系和社會公共配套應急管理體系兩大部分配合進行。
2.3 應急管理的準備工作
2.3.1 應急危險源辨識
應急危險源辨識的目的是要將施工現場存在的可能導致應急事故的重大危險源辨識出來,作為下一步風險分析、危險源控制的對象。對施工項目所在區域的地理、氣象等自然條件;施工對象、施工方法等具體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本地區、本企業以及建筑行業歷史上曾經發生的重大事故原因,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來辨識出可能的自然災害和施工項目危險源。
2.3.2 應急管理中的危險源危險性評價
施工現場應急管理中的危險性評價要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在上述災害性危險源中篩選出需要進行重點管理的重大危險源。施工現場的應急危險性評價的目的就是通過分析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可能性與損失的大小,來確定是否要進行相應的應急準備。危險性評價的結果有助于確定需要重點考慮的危險,提供劃分預案編制優先級別的依據。
2.3.3 應急能力評價
依據應急管理的危險性評價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價,包括社會系統、施工企業及施工現場應急資源的評價,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所具有的應急處置技術、經驗和接受的相關培訓等。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將直接影響應急行動的快速有效性。
3 施工項目應急響應
3.1 施工項目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
根據發生事故的特點,在應急響應行動啟動之前,應該確定應急響應的級別。在對應急響應的級別進行確定的過程中,需要考慮兩個方面的因素:一是,事故所造成的現實危害性;二是,發生事故的現場其他第一類危險源能量所具有的潛在危險性。
3.2 施工項目應急響應程序
一旦事故產生,按照應急響應所需要發揮的職能,應急響應全過程應當包括應急響應通訊、應急響應級別確定、事態檢測與發展預測、避難方式選擇和人員疏散等五大環節。
3.3 施工項目應急疏散和應急功能區劃分
3.3.1 施工現場安全功能區域劃分
施工現場功能分區是實施施工現場危險源管理和控制的前提和基礎。對于施工人員密集的場所,其可接受的危險性基準值較小。因此,我們可以根據施工作業人員密度、施工作業人員暴露在危險環境中的可能性大小及一旦發生危險,施工人員撤離危險環境的難易程度和事故后果大小等因素來綜合考慮劃分安全功能區域。
3.3.2 就地避難和疏散的選擇
重大應急事故發生以后,危險區域的人員通常需要緊急就地避難或疏散。就地避難是指人員在危險區域內劃定的安全避難空間內避難。疏散則需要將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到達事故危險源無法觸及的安全地帶避難。
4 結束語
總之,從危險源控制的階段看,包括施工前的危險源控制方案制定和初始評審;施工過程的危險源監測、預報和定期評審;發生事故后的應急管理和緊急救援等不同階段內容。由此可見,危險源控制是全面系統的控制。需要整體協調一致,才能達到有效控制危險源,降低危險性的目標。
【參考文獻】
[1]張琪.建筑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J].廣東建材,2008,07.
中圖分類號:C9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0992(2011)01-0104-01
一、社會資本的內涵
ゴ20世紀80年代以來,社會資本理論越來越成為學界關注的前沿和焦點問題,很多學科從不同角度對社會資本進行了研究,社會資本甚至被西方國家的決策圈看成是解決社會矛盾的新思路,即所謂的“第三條道路”。關于社會資本理論,許多學者都進行了研究,最早提出“社會資本”的概念的學者是法國著名社會學家皮埃爾•布迪厄,他把它界定為“實際的或潛在的資源的集合體,那些資源是同對某些持久的網絡的占有密不可分的。真正將社會資本理論引入到政治發展研究的是美國知名學者羅伯特•帕特南,他在《使民主運轉起來》一書中,他把社會資本界定為“社會組織的特征,例如信任、規范和網絡,它們能夠通過推進協調的行動來提高社會的效率。”①目前學術界認為帕特南社會資本的定義是公認的最著名和最嚴格的概念。本文將社會資本理解為社會組織的某些特征,如信任、規范和網絡,它們通過產生合作的行動從而增進社會的公共利益。
二、公共危機合作治理
(一)公共危機的定義
ス共危機是指“對一個社會系統的基本價值、行為規則、社會秩序等產生嚴重威脅并且在時間壓力和不確定性極高的情況下,需要由以政府為核心的公共管理系統做出決策來加以解決的事情”,“公共性”是公共危機的首要特征。②所謂公共性,即危機指向對象是特定區域的所有公民,每個人都是危機侵害的對象。公共性危機往往威脅所有公民的人身安全,容易引發社會恐慌,加劇破壞性。因此,能否處理好公共性危機,也成為考驗政府執政能力的重要指標。復雜的社會環境要求政府轉變單一的治理模式,形成一個由政府和社會自治型組織合作治理的體系,公共危機的合作治理已經成為了時代的必然趨勢。
(二)合作治理的內涵
ス賾諍獻髦衛淼哪諍,我國知名學者張康之教授認為, 合作治理是多元治理主體的共同治理。"即建立起一個由政府和社會自治型組織合作治理的體系。在這個合作治理體系中,政府以及社會自治型組織之間在自主負責、合作分擔責任的基礎上共同從事公共產品的生產和供給,形成靈活的、多元的公共利益實現途徑。③合作治理的特征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其一,合作治理是建立在治理主體高度信任的基礎上的。合作與信任是互動的, 信任促進合作, 反過來合作又增強了信任; 其二, 合作治理的主體身份必須是平等自由的。其三, 合作的目的是為了追求共同利益。
(三)公共危機合作治理
ツ殼傲饜械鬧衛砝礪矍康髟詮家公共事業管理上建立一種通過多方參與、協調解決的方式去維護現有社會基本秩序的管理體制。隨著政治的不斷發展,社會成員參與政治過程的人越來越多,新的政治成分參與政治過程的速度也變的越來越快。這種合作的社會治理模式在根本上不是控制導向的治理,它是政府和民間、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的合作與互動,是治理主體平等前提下的共治。在未來公共事務日趨復雜化和治理方式多元化的背景下,公共危機所具有的公共性、危害性、易變性、突發性等特征要求政府轉變傳統的單一的治理模式,同不斷發展壯大的社會自治力量達成共識,通過形成靈活的、多元的公共利益實現途徑,共同構建基于合作、信任、平等和謀求公共利益的公共危機合作治理體系。
三、社會資本與公共危機合作治理理念的耦合
ピ詮共危機合作治理的過程中,蘊含著豐富的社會資本,公共危機合作治理與社會資本在理念上存在契合點。社會資本的充分發育是實行公共危機合作治理的基礎。社會資本主要是社會組織的某些特征,如信任、規范和網絡,它們通過產生合作的行動從而增進社會的公共利益。社會資本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首先是信任理念。人與人的信任可以促進人際關系,增強合作意識;個人對政府對組織的信任,可以增強對組織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提套主動參與的意識;政府和社會之間的信任,可以促進彼此之間的良性互動,增加彼此的了解,共同實現公共危機的合作治理。其次是規范。這些增進社會信任的規范之所以能夠發展,就是因為它們降低了交易成本,促進了合作。⑤第三,參與網絡。公民參與網絡增加了人們在任何單獨交易中進行欺騙的潛在成本,培育強大的社會規范,公民參與網絡促進交往,促進了有關個人品行的信息之流通.
四、建構社會資本,促進公共危機合作治理的實現
ド緇嶙時鏡牡某浞址⒂是公共危機合作治理實現的基礎。提高社會資本的存量,有利于提升公共危機合作治理的水平。
1.社會資本的集聚,是再造公共危機合作治理能力的基礎
ッ攔著名管理學家諾曼R奧古斯丁所說的“一次危機既包含了導致失敗的根源,又蘊含著成功的種子;發育、進而收獲潛在的成功機會就是危機處理的精髓;而錯誤地估計,并令事態進一步惡化則是不良危機處理的典型特征?!雹薰参C必然會導致很大的損失,但它同樣也是機會和轉機,如果能成功的應對公共危機,一方面會將危機所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限,另一方面會贏得公眾對政府和其他社會自治力量的信任感和歸屬感,獲得更多的支持,從而集聚更多更高層次的社會資本。
2.制定和完善公共危機合作治理的法律法規體系,是強化社會資本作用的重要保障
ネ晟乒共危機合作治理的立法,確認公民和社會組織公平參與公共危機治理的主體地位,明確其參與危機治理的權力和義務,促進危機治理中多元主體依法、高效、有序參與。在公共危機合作治理中,建立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信任更為重要,而法治可以起到維護社會資本的作用。
3.建立暢通的公共危機合作治理的社會網絡,是培育合作治理社會資本的前提
ヅ嚶成熟的公民社會,為公民和其他社會自治力量有效參與公共危機合作治理提供基本支持,政府和社會自治力量的良性互動也依賴于公民精神的健全、社會交往網絡的發達,積極培育民間組織,為公共危機合作治理提供健全的社會組織機制,社會資本的產生和更新與民間組織密切聯系在一起,通過發揮社會組織在危機預防、危機處理和災后恢復過程中的自我救助能力,促進公眾參與政府公共危機治理的有序化拓展。
結束語
ト死嘣詼院推膠頭⒄溝奈尷奩諗沃薪入了21世紀,隨著全球化的不斷發展,不同地區不同國家之間的相互依存度不斷提高,面對各種層出不窮的公共危機,過去那種傳統的單一社會治理模式已經無法適應新時展的要求,有效的公共危機合作治理需要多元化的參與和合作,需要發揮基于信任、規范、網絡、合作和公共利益的社會資本的作用。
おげ慰嘉南祝
[1]布迪厄訪談錄:文化資本與社會煉金術[M].包亞明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202.
[2]James ColemanSocial. Capital in the Creation of Human Capital .American Journal of S ociology , 1988:94.
[3]張康之.論參與治理、社會自治與合作治理[J].行政論壇,2008:6.
[摘 要]城市公共危機在社會需求和政府能力之間存在一種極大的張力,其本質不僅是構建現代危機管理體系的問題,還是政府與社會權力關系重構的問題。實現具有中國特色的城市公共危機治理目標的根本在于建立“自治、共治、公治”并行的現代公共危機治理模式,在公共危機事件干預全過程和公共危機治理全要素支持的雙層疊加回應機制中設計城市公共危機治理的體系結構,將風險管理(R)、危脅管理(H)、應急管理(E)和災害管理(D)整合形成連續統的治理框架,打造全主體參與、全要素剖析、全過程應對的協作網絡和制度平臺,形成法律法規體系健全、應急預案有效、機構職能明確、技術手段先進的創新戰略。
[關鍵詞]城市公共危機;城市公共危機治理;體系結構;框架戰略
中圖分類號:D630.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 410X(2012)05- 0063- 07
一、應對城市公共危機的模式轉變:從傳統管理到現代治理
進入21世紀之后,城市危機出現了一些新特征:(1)危機發生的頻次高,誘因呈綜合化特征;(2)危機產生的時域突發性,傳播的方式多元化,波及的領域寬泛化;(3)危機跨地域傳播,疊加性影響及暴力的程度加劇。這些特征的出現與傳統政府模式面臨的五大方面挑戰緊密相關:一是以單中心自上而下管制和命令為特征的普遍政府管理模式越來越掣肘于風險社會的逼近與來臨,無力應對非常規的突發事件;二是以科層制和“命令-控制”為組織結構并以規則、效率而著稱的“官僚制典范”在日益頻繁的公共危機面前已顯得捉襟見肘、行動乏力;三是以解決共同政治問題和服從價值權威分配的政府“典則規范”[1](P113)在危機頻發的狀態下亟須增強的社會整合能力反倒日益衰減;四是在高度動態性、非線性和不確定性的復雜社會系統中,組織惰性帶來的組織社會敏感度的遲鈍甚至是缺失,成為傳統政府回應性缺失的致命的限制性因素;五是現代社會的統治需要具有實質的合法性,而這些實質的合法性則來源于社會和公眾對其實際統治過程的認可,危機局勢是對社會穩定構成的最直接的威脅,會使政府的合法性與良好形象面臨極其嚴峻的挑戰。
關鍵詞:
公共管理;危機管理;危機意識
一、危機及危機管理
“危機即威脅決策系統優先目標的一種形式,在這種形式下,決策集團做出反應的時間有限,而且形勢常常向令決策者驚奇的方向發展?!边@是赫爾曼為危機下的一個經典的定義。公共危機指一種突發事件,危機的產生來源于突變,其不可能完全消失,我們只能通過一定的手段來控制其蔓延,將危機造成的為害降至最低,減少危機造成的損失。危機除了造成社會危害以外,其有利方面是提高社會對危機的免疫力,也就是應對危機的能力。
二、我國危機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根據各種危機發生的特點我國的危機管理機構逐漸形成了一種新的體系來應對這些危機問題的發生,該體系主要是由政府分管領導管理指揮,其他領導負責針對危機采取處置手段從而控制危機的蔓延,然而其成效并不理想,該體系在部分危機應對中確實能發揮一定的作用,但是應對一些突發事件還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
1、公共危機意識薄弱相關政府官員及社會公民對公共危機的管理意識不到位,在其應對危機管理過程中存在著不少的漏洞,由于政府人員的不加重視和公民的不知所措,往往危機來臨時都會手忙腳亂,不能及時出臺一項合理且行之有效的應對方案,而使得一些危機趁機肆虐蔓延,待其危害達到一定程度由于缺少足夠的準備會使社會公眾變得極度恐慌,對社會治安造成很大程度上的威脅,這種破壞遠遠大于危機自身所能引起的破壞,并且更加難以控制。
2、公共危機的認識不到位想要更好更準確有效的控制危機的蔓延和解決已出現的公共危機,必不可少的前提就是充分認識危機的各種特征,比如突發性、危害性等。由于危機發生迅速、蔓延迅速,在很短的時間內可能達到難以控制的局面。上述危機的特征就要求政府相關人員必須具備快速決策能力,必須在很短的時間內對危機做出正確的判斷,給出合理有效的解決方案,使危機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除此以外,危機對社會公共人身及其生活也會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主要在于危機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秩序,人們的生活秩序被打亂。
3、公共危機管理體系不夠完善地方政府在危機來臨之時臨時設立一個機構來應對危機的,由于這些機構內部之間難以形成危機綜合協調機制,也很難資源整合與協同決策,無法準確掌握危機的發生時間因此無法及時作出應對危機行之有效的方案來使危機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同時由于控制危機的機構是臨時組織起來的,其在危機得以控制之后便會解散,這樣的話,在下一次危機來臨時又會重新組織一支新的隊伍來應對危機,長期以來,每一支控制危機的隊伍由于沒有交流保存彼此的應對危機的經驗,也無法使危機預警系統得到更進一步的完善,對危機控制體系沒有促進改進作用。
4、危機發生的信息不夠流通由于危機的發生時間地點不確定性,各個地方都有可能發生,所以各地政府需要加強危機信息的交流,時刻保持暢通的信息渠道,使各地政府能正確識別危機、應對危機、采取有效徹底的措施解決危機,從而節省分析危機和處理危機的時間。然而目前我國各政府之間交流合作不夠,下級政府往往因為一些其他原因采取虛假治理危機的方法,刻意隱瞞危機的發生及危害程度,同時又由于政府之間的一些內部矛盾使得地方政府往往從自己利益出發,過多考慮自身利益,從而使得上級政府不能準確獲得危機信息,因此無法做出有效的危機控制決策,也因此錯過危機的最佳控制時機。
5、對危機的控制缺乏系統的規劃在危機來臨之際運用系統方法收集信息,分析信息,檢測和處理信息等環節來達到監控風險的目的,把危機管理和政府公共管理緊密結合起來,在應對危機管理方面有效的實施風險的防范措施預防危機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我國政府還未將危機管理列入可持續發展戰略中,這是危機管理的一個漏洞。
三、加強公共危機管理的現實意義
1、有利于減少人民和國家的財產損失因為公共危機的突發性和不確定性,使得控制危機的決策者面臨很大的決策風險和巨大的心理壓力,一旦決策出現差錯,將會使國家和人民遭受巨大的損失,所以,加強危機管理顯得尤為重要,這就需要政府協同完善公共危機管理體系,盡可能的壓低損失。
2、有利于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公共危機具有極強極迅速的蔓延擴散能力,隨著其擴散范圍的不斷擴大,公共危機對社會的為害越來越難以控制,同時伴隨科技的迅猛發展和信息時代的快速發展,危機信息的傳播更加方便,一些虛假信息快速傳播至各地,比如日本核泄漏時期中國人大量搶購碘鹽,只因聽說碘鹽可以防核輻射。這些虛假信息的散布只會加劇人們的恐慌,所以政府加強公共危機管理有利更好的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3、有利于維護政府形象危機的突然爆發需要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這就考驗的是政府的應變能力,考驗政府是否能迅速采取適當措施保護民眾的安全以及利益。處理的成功與否都將影響政府在民眾心中的形象,成功的話,則民眾會更加信賴政府,失敗的話,民眾就會懷疑政府的處理事情的能力,損害政府的威嚴形象,更甚的是對政權有很大程度上的威脅。
四、對于我國危機管理的建議
1、加強危機和風險意識相關政府部門需改變對危機認識上的舊觀念,樹立危機意識和意外風險認識,回顧過去發生的種種難以預防控制的危機帶給我們的慘痛教訓,我們必須意識到要樹立正確的危機和風險意識,使得政府和群眾都能掌握應對各種危機的措施,不至于在危機來臨之際驚慌失措。在公共管理工作中也應樹立牢固的危機和風險意識,使政府在對危險行業的監管中保持高度的安全責任感。
2、加強危機管理機制當前我國危機管理體系主要包括危機的預警、危機的反應及遭受危機后的恢復重建。關于危機的預警,應采取建立危機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危機預兆,在其發展起來之前將其消滅在“搖籃”里,這樣有利于減少人力物力的不必要的投入,還可以將危機所能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危機管理的反應機制就是要相關部門加強合作交流,明確各自職責,同時要保證信息的流通便于提前控制危機的發生;危機管理的恢復重建分為兩個方面,一是政府要組織受害群眾實施自救,協助他們重建自己的家園,保證社會的穩定有序發展。二是政府應采取一些措施來幫助受災群眾重拾對生活的希望,幫助他們走出災難的陰影,另外給予適當的資金援助幫助他們渡過難關。能更好的促進社會穩定,同時保障社會公民的生產生活。
參考文獻:
[1]郝雁翔.當前我國公共危機管理研究特征探析[J].人力資源管理.2014(08):15-16.
[2]李錚.我國公共危機管理研究[J].改革與開放.2014(12):88-89.
公共危機管理重在“防”,這樣可以花少量的錢做大量的事。預防公共危機就是要及早善于發現和查找可能引起公共危機事件的誘因、征兆和隱患,防止其蔓延擴散。地方政府要重視公共危機的預防,做好公共危機的“預防員”。
構建危機預警系統,防患于未然。2003年一場突如其來的SARS疫情充分暴露了我國政府在公共危機管理機制上的漏洞和能力的欠缺:被動式、回應式的管理,停留在亡羊補牢的層面,缺乏對危機的事前防范意識。由于公共危機具有破壞性、突發性、不確定性、擴散性等特征,因此能否及早發現與控制公共危機成為政府能否及早采取行動、消除危機的關鍵。處于公共危機前沿的地方政府應建立一套能夠感應危機來臨的預警系統,提前發出危機警報,盡可能地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培養公民的危機意識與抗危機能力,形成全民防御的文化。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公民的危機意識與抗危機能力是危機預警和防控的基礎。長期穩定的社會氛圍使得人們缺乏危機意識,對能夠引起公共危機事件的誘因、征兆和隱患缺乏敏感性,以致漠視星星之火可能導致燎原之災的公共危機的發生。地方政府要做好公共危機的“預防員”,就要把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基本知識和技能作為公民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社會成員模擬危機情景反復演練,通過全民的危機教育、災難自救培訓、實地演習,增強政府與全民的危機意識和抗危機能力。
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規、規章,做到有章可循。完備的法律法規和計劃安排是公共危機管理的保障。地方政府應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加強地方性法規、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為全國構建完善的公共危機管理法律框架提供實踐依據。
二、地方政府是公共危機管理的“信息員”
信息化社會中的客觀信息非常重要,它是社會及其成員生存與發展的重要資源。地方政府應該建立公共危機信息管理系統,使危機信息管理貫穿于危機管理全過程。
加強公共危機信息的過程管理。公共危機爆發前,盡可能多地收集信息,加強信息處理,以用于危機預警和危機防范。公共危機一旦爆發,地方政府必須對危機現實進行全面的信息收集,掌握具體的地點、危害程度、擴散狀況、所需資源等,以增強危機管理的針對性。建立具有知識庫和邏輯推理能力的決策支持系統,利用計算機的模擬和分析能力對危機管理決策進行支持,并集中專家資源,制定最有效的應急方案。提供監督和評估方案的執行情況,確立調整方案的流程。為避免謠言,贏得社會公眾的支持與信任,及時公共危機信息。在公共危機結束后,信息管理工作進入到善后處理階段,加強信息跟蹤反饋,收集危機破壞方面的信息,做好危機損失評估工作,得出全面而準確的損失匯總信息,以提交上級部門和向社會公布。制定災后重建計劃,完善危機治理預案,全面總結公共危機的經驗與教訓,加強地方危機預警工作。
與此同時,構建全面整合的公共危機信息管理系統,包括地方政府應急聯動中心、地理信息系統、財政管理信息系統、資產和后勤信息管理系統、人力資源信息系統、知識系統等,為戰勝公共危機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三、地方政府是公共危機管理的“消防員”
公共危機的突發性、破壞性以及與此相連的緊急性要求地方政府迅速履行公共危機管理的消防員角色,即一旦危機事件形成或者爆發,政府應該快捷、準確、有效地控制危機。
快速反應,展現地方政府處理公共危機的應急能力。公共危機具有突發性、破壞性,如不及時加以控制,將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所以,管理學家福斯特將快速反應作為公共危機管理的首要特征。這就要求地方政府必須在第一時間作出快速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主要領導親臨現場進行指揮,控制局面:同時快速開展緊急救援,實施控制隔離,緊急疏散居民,評估災難程度,進行社會動員,向公眾及時報告危機狀況和政府采取的應對措施,提供基本的公共設施和安全保障等,將危機造成的損失和沖擊降至最低點。在此過程中要特別注意:一是堅持寧快勿慢原則,切忌拖拉敷衍,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機關報告,并通知同級機關,切忌因為事件對本部門或本地區不利就采取相應的隱瞞和遮掩措施;二是進行本地區全民社會動員,力戒全能政府思維和政府單打獨斗,要充分發揮企業、非政府組織、公民等在處理公共危機中的作用;三是要依法進行緊急處置,避免。
四、地方政府是公共危機管理的善后處理者
危機的結束不等于危機處理的結束,當公共危機被有效控制而趨于穩定并逐漸消除后,地方政府公共危機管理的重點應該轉向對公共危機的善后處理。恢復民眾的生產生活秩序,使社會組織及其成員盡早地從危機狀態恢復到正常狀態。
中圖分類號:D0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8809(2010)12-0272-01
一、 公共危機的概念和特征:
“公共危機是一種突然發生的緊急事件或者非常態的社會情境,是指因不可抗拒或突然發生的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公共危衛生事件、事故災難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引發的,給社會正常的生產與生活秩序以及人們黨的生民財產帶來嚴重威脅的緊急事件或緊急狀態。公共危機的特征為:高度的不確定性、危險性、破壞性、緊迫性、突發性、獨特性和決策的非程序化。”[1]“研究危機事件的發生、發展、變化規律,并針對不同階段的特點,采取最可行、最確實的對策和行為,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少的資源來避免或減輕危機所帶來的威脅惡化的管理程序?!盵2]
二、應對公共危機過程中樹立政府形象
(一) 公共危機管理的界定及危機管理中政府形象的重要性
公共危機管理一般是指為了應對突發的對全國或部分地區的國家安全和法律制度、社會安全和公共秩序、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已經或可能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造成巨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公共事件,政府及一些社會組織運用危機管理理論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調動各種可利用的資源和信息,通過監測、預警、預控、應急處理、評估、恢復等各種措施,防止可能的危機,處理已經發生的危機。公共危機管理一般具有突發性、緊急性、高度不確定性、影響社會性、非程序性決策等幾個基本特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是依據我國基本國情制定的,是在實踐中形成的歷史產物,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皩嵺`是檢驗真理正確與否的唯一標準”,歷史的發展證明這一體系的正確性與不可超越性。
一個組織的形象意味著關鍵公眾對該組織所持有的看法。政府形象是指政府在公眾腦海里留下的印象,及公眾對政府的評價。政府形象一方面來自外在的有形事物,也出自政府行為所反映的內在精神, 主要包括:政府的信譽、效率、社會責任、價值取向、進取精神、服務質量以及對公眾的基本態度等。所以,政府形象是政府以其方針、政策、管理以及領導者和執行者的行為要素作用于廣大公眾所形成的一種綜合的認知結果。
在公共危機事件應對中,政府良好的政府形象是一種可貴的資源,它對維護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關系,團結社會力量共同應對公共危機事件具有積極作用。
(二) 公共危機中政府形象的塑造
1、轉變政府的職能,塑造服務型政府形象
在市場經濟中,政府并不是全能型政府,而是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提供者。但是,在處理公共危機事件時, 有些地方和政府部門的工作不力,從客觀方面分析,也反映了政府職能的不明確和相應機制的不健全。因此,公共危機中,政府要優先處理好危機中的利害關系,以完善系統規范的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福利網絡為基礎,集中政府有限的財力和物力,充分發揮公共服務職能。政府只有在公共危機的預防、控制、處理、善后等方面統籌兼顧,做到公開、公平、公道,才能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良好形象。針對樓房倒塌事件,閔行區相關部門第一時間將居民疏散,并保證了他們的基本生活。事故發生后,相關部門主動牽線搭橋,召開業主代表與開發商代表的溝通會,真正發揮了政府部門公共服務的職能。
2、加強溝通交流,塑造透明型政府形象
行政透明是信息社會的必然要求,在公共危機中,政府應當通過媒體傳播開展多種活動,如采用舉行新聞會、互聯網等不同方式,在第一時間內向社會公眾提供真實的、盡可能多的有關危機險情和危機決策的原始信息,增強危機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性,以利于獲得社會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對政府危機管理的支持。事件發生后,區政府新聞辦在4個半小時后就開始面向國內外媒體進行首次新聞。政府在掌握了輿論主動權的同時,雙管齊下,樹立了透明的政府形象。當前,我國正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社會進入了轉型期,社會貧富差距不斷拉大,地區、民族矛盾頻發,另外,自然災害以及一些人為的重大安全事故不斷發生,所有種種都極易導致人們的心態失衡,激化社會矛盾,產生不同程度的公共危機事件,由此帶來社會秩序的震蕩和社會財富的巨大損失。因此,加強政府在危機管理中的職能,對于國家成功避免和駕馭各種風險和危機,保障國家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3、健全問責制度,塑造責任型政府形象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4207
隨著信息技術近些年來的飛速發展,新媒體逐漸成為最具發展潛力的,在信息傳播領域影響巨大的主流媒體。新媒體對政府的傳統的公共危機的管理帶來了巨大的影響。政府對于公共危機管理要有計劃、有組織、符合實際情況就必須認識到新媒體在現代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新媒體和公共危機管理概述
11“新媒w”的含義和特征
新媒體是指在社會信息傳播領域出現的建立在數字技術基礎上的新型媒體。就其外延而言,新媒體主要包括光纖電纜通信網圖文電視、電子計算機通信網、大型電腦數據通信系統、通信衛星和衛星直播電視系統、互聯網、手機短信和多媒體信息的互動平臺、多媒體技術以及利用數字技術播放的廣播網等。[1]
在新媒體時代,信息的發送者和接收的信息是雙向互動的,雙方可以從交流中獲得對傳播新的反饋進而根據對方的反饋對所傳遞的信息的內容進行更為深入的挖掘,使得信息在傳播過程中越來越豐富。在傳播的形態上,新媒體還能夠傳播聲音、圖像、影視等信息,新媒體使得信息的傳播更為便捷和多樣化。同時,通過新內體技術的發展,人們隨時隨地都可以接收來自外界的信息,而且在信息傳播的速度上看,任何信息幾乎只要經過初級的加工和處理就可以迅速地進行傳播和擴散,基本實現了零時間間隔。
12“公共危機管理”的含義和特征
公共危機管理是指:“危機發生時,公共部門所采取的有助于公民和環境的一系列措施。目的是通過提高公共部門對危機發生的預見能力和危機發生后的救治能力,及時、有效處理危機,減少損失,恢復社會穩定和公眾對公共部門的信任?!盵2]
公共危機管理主要有四個特征:其一,緊迫性,公共危機管理的對象多數是突發的災難事件,并出現了對群眾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情況,需要政府部門必須在極端的時間內做出反應并著手解決;其二,危險性,公共危機發生后,如果工作人員處置不當將會因此延誤處理事件更嚴重的會加重危機的損害程度;其三,權威性,公共危機管理對于公共危機事件信息的及處置的意見是具有國家的公信力的;其四,系統性,公共危機管理是協調整合人力、財力、物力及信息資源對危機進行預防和處置,必須動用全社會的力量有序組織才能真正做到對公共危機進行管理。
13新媒體對傳統公共危機管理的影響
隨著新媒體的普及和發展,其對公共危機管理的各個方面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其一,信息傳播者數量劇增新媒體傳播的超越時空的特性和傳播信息的廣泛性使得管理過程中信息量劇增,加大分析和處置的難度。其二,應急時間急劇縮短信息傳播速度加快必然對政府的快速反應提出了要求。其三,輿論引導難度加大由于新媒體傳播對于所傳播信息的質量幾乎沒有要求,政府也沒有能力對其進行逐條審核,這必然加大了輿論引導的難度,政府很難控制負面影響的擴散。其四,處置手段豐富多樣;新媒體技術的發展也為政府進行公共危機管理提供了更多的手段和技術支持,使得政府能夠更加高效快速地處理公共危機事件。
2公共危機管理中政府應對新媒體的現狀
21利用網絡收集輿情
在公共危機事件發生后,政府部門會根據要求,對于網絡上涉及該時間的輿情進行收集,特別是會對各大門戶網站和新聞網站的消息和網民在微博上的討論進行審查,了解公眾對于該事件的看法,同時對于網絡上比較偏激和比較片面的言論進行了刪除工作。
22利用官方網站消息
近年來,在很多公共危機事件發生后,相應政府部門會利用該門戶網站,就該事件官方消息,并對該事件的影響范圍和變化情況進行及時的說明,保證公眾能夠通過官方的渠道對于該事件進行了解。
23召開會
在公共危機事件發生后,相關政府部門會舉行新聞會,對有關問題進行解答,介紹事件發生的原因調查,處理經過,對處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解釋,對事件的后續發展進行解釋和通告,并對如何采取措施以保證減少此類事件發生的概率進行說明。
24聯合網絡媒體引導輿論
針對網絡上的一些負面的輿論和不實的謠傳,政府部門除了會通過官方網站消息外,還會采取新媒體手段回復謠言,引導輿論,具體包括采用視頻、音頻資料,采取評論、文章的形式,通過人們的從中心理引導社會輿論等手段。
3公共危機管理中政府應對新媒體的缺陷
在很多公共危機事件的處理過程中,新媒體手段在信息的傳播和輿論的導向方面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政府部門在事前的思想認識和事中、事后的處置上都存在著很多的缺陷。
31對新媒體作用不重視
在新媒體已經逐漸成為主流媒體的大背景下,政府部門對于新媒體的地位和作用認識得還遠遠不夠。在新媒體時代,以網絡媒體為代表的新媒體平臺對于信息的傳播起到了放大的作用,政府部門顯然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從而喪失了在危機的潛伏期就對其進行處置的最佳時期。尤其是政府部門對于網絡上出現的謠言并沒有預警的機制,而這些謠言很可能引導公眾的情緒走向極端化。
32對網絡輿情反應不及時,信息不權威
隨著信息資源開始更大范圍的共享,政府部門實現信息封鎖已經變成了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在此種情況下,政府部門如果仍然采取封鎖消息以達到限制公眾的知情權的方式,不但無法達到對公共危機事件輿情管理的目的,反而更加容易使得自身陷入被動。
當公共危機事件發生之后,如果信息權威渠道不暢通,就會導致謠言四起,更嚴重的情況下會使公眾陷入恐慌的情緒中。因此,信息披露的機制慢慢地取代了信息封鎖的機制。這種信息披露的機制對于消除不好的傳聞,導正社會公眾的輿論傾向和緩解社會公眾的恐慌心理是十分有效的。
33政府技術發展落后,對新媒體缺乏監管
網絡媒體等新媒體信息的傳播中,傳播者和受眾是完全平等的地位,他們都擁有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傳播的信息的自由和發表自主意見的權利,因此政府部門并不能夠很有效地對網絡媒體上傳播的信息進行監控。目前,政府部門還尚未建立起完整而且有效的網絡輿論監管機制,政府部門所做的就是在發現有害信息后及時將其刪除,并沒有有效的、完整的對新媒體的監管手段。
34對新媒體手段運用不充分
面對新媒體對于公共危機事件管理的影響,政府部門還沒能充分地利用好系內提手段來引導社會輿論,具體體現在以下幾點:其一,政府部門的門戶網站的建設不夠完善,維護不夠及時;目前,政府各部門對于門戶網站的建設標準不一、參差不齊,更有甚者很多市一級政府工作部門還沒有建立起門戶網站。其二,政府網站與社會公眾的互動性不強;新媒體時代信息的直接傳播消除了傳統媒體中的信息延遲的問題,利用新媒體及時與公眾互動,可以將政府部門在問題處理中的角色變主動為被動,從而提高問題處理的效率和效果。其三,政府部門沒有運用更多種新媒體信息傳播的手段。政府部門僅是通過門戶網站或者官方微博新聞或者召開新聞會的方式簡單應對,并沒有立即對輿情開展進一步的引導,使得該危機事件能夠得到及時的控制和解決。
4公共危機管理中政府應對新媒體的對策
41正視新媒體在現在公共危機管理中的作用
新媒體在公共危機管理中的地位變得越來越重要,政府部門一定要重視起新媒體在公共危機管理中的地位。各國政府部門在網絡信息管理中的作用也主要體現在立法執法、制定發展策略、推動行業自律和公眾教育等方面。要有效地解決公共危機事件,政府必須掌握主動權,才能有效地引導公眾輿論的發展方向,進而快速地解決公共危機問題。
42建立輿情發現、分析和處理機制
網絡媒體在新媒體時代扮演著最為重要的角色,所以,針對當前公共危機管理的實踐而言,重點是應該建立對于網絡輿情的發現分析和處理機制。在輿情的發現方面,應該建立常態發現突發狀態發現的結合機制。在輿情分析方面,應該利用標準的分析流程,把握輿情分析的重點。在輿情的處置方面,要將“疏”“導”相結合,把握時機對輿情進行處置,壓縮謠言產生的空間,進而達到對輿情的處理。
43建立新媒體監管體系
對于我國的社會情況而言,筆者認為政府部門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新媒體進行監管:其一,通過立法手段限定網絡信息管制的內容;其二,明確規定網絡服務商在信息管制方面的法律責任;其三,嚴密監管政治性質的網站和網上政治性的論壇,并對于在該種論壇上長期活躍的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從立法和執行兩個角度建立完善的新媒體監管體系。
44豐富政府網站內容信息并及時更新
在當前新媒體時代,電子政府工程不斷地發展,政府的信息公開制度也在不斷地完善。越來越多的政府部門開始建立自己的網站,通過網絡平臺處理政務,公開信息。提倡管理過程中,政府部門應當從平時做起,加強宣傳,提高政府網站的知名度的同時注意網站的信息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建立網站的公信力。在危機發生之后,政府部門為了避免危機的擴散,就必須要利用有效的媒體平臺及時最權威的消息,加強和公眾的互動,使政府部門更了解群眾的不滿和疑惑,這樣更有利于公共危機事件的管理和最終的解決與安置工作,提高公共危機事件的處理效率,優化公共危機事件的處理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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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事件是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必然產物。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作為危機事件的一種,其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的危害是直接的、重大的,甚至是無法消除的。近年來,三鹿奶粉事件、H7N9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爆發等突發事件,均屬于公共衛生事件的范疇,其造成的后果有目共睹。對于如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僅應該成為政府亟待解決的實際問題,也應該成為政府治理領域的一大學術研究課題。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理論闡釋
國內學術界對于政府應機管理的相關研究大致是從2003年“非典”疫情之后才開始,雖然起步相對于國外來說比較晚,但是發展速度也比較快,十年來,在這方面也取得了相當多的理論成果,對我國政府危機管理的實踐也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
美國學者羅森塔爾認為,危機是指對一個社會系統的基本價值和行為準則構架產生嚴重威脅,并在時間壓力和不確定性極高的情況下必須對其做出關鍵決策的事件。C.F.赫爾曼(Hermann,1972)基于危機所處的情境狀態這一維度來下的定義,“危機是威脅決策集團優先目標的一種形勢,是一種情景狀態,決策改變所獲得的反應時間非常有限,其形勢改變也往往出乎意料”。國內學者薛蘭、張強、鐘開斌從危機的諸多構成要素的角度來分析,認為危機通常是在決策者的核心價值觀念受到嚴重威脅或挑戰,有關信息很不充分,事態發展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和需要迅捷決策等不利情景的匯聚。綜合以上國內外學者的研究成果,危機事件具備內外兩方面的特征:內在面是指危機的發生會破壞社會系統的正常運行秩序,導致社會運行的停滯甚至倒退;外在面是指危機的發生具有突然性、破壞性。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嚴重損害公眾健康的危機事件。我國于2003年5月公布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機條例》,其中第二條明確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作為危機事件中的一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也具有危機事件的一般性特征,一是時間上的突然性和偶發性;二是空間上的波及面廣和破壞性大。共性之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也有某些個性特征:一是公眾健康成為主要的影響對象。二是政府聯動成為主要的應對方式。
二、地方政府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實證研究
之所以選擇地方政府作為實證研究的對象,是因為地方政府其相較于中央政府而言與民眾聯系聯系更加密切,且制定的決策更加具有微觀上的可操作性,因此,地方政府應該成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體。
(一)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狀分析
資料顯示,20世紀以來,國際上影響范圍較廣、后果較嚴重的200多起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中,核輻射10起、食品中毒32起、藥物中毒7起、化學品泄漏造成污染42起、毒氣泄漏和煤礦爆炸60起、有毒生物引發的29起、利用毒物制造的恐怖事件8起、利用毒物自殺或釋放毒氣傷害他人的8起。建國以來,我國地方政府在危機管理體系建設上作出了很多應有的工作,雖然迄今為止仍然存在諸多問題,但也取得了相應的成就。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呈現高發態勢,非典、豬流感、禽流感、霍亂等,一次次地威脅著社會公眾的身體健康,考驗著政府的危機管理能力。
1.流行性疾病爆發成為主要類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按照類型來劃分,可分為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自然災害導致的傷亡等等。重大傳染病疫情被列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首位。根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統計數據:2011年我國甲乙類法定報告傳染病發病數及死亡數為3237558例,報告死亡病例為15246例。傳染病發病數位居前五位的是病毒性肝炎、肺結核、梅毒、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和淋病,占總發病數的94.41%。位列死亡病例前五位的是艾滋病、肺結核、狂犬病、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熱,占總死亡病例的97.68%。
2.粗放型經濟增長成為根本原因。經濟的粗放型增長方式是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頻發的根本原因。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我國的主要經濟體制后,我國進入了經濟發展的快車道。但是,這種經濟的增長卻是以資源環境的過度消耗為代價,經濟高速增長的背后是資源的過度開采和環境狀況的極度惡化,工業生產排放的廢水、廢氣和廢渣等污染物,嚴重破壞了居民的生活環境,影響了人民的身體健康。
3.地方政府成為應對的唯一主體。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上,地方政府始終處于主體的地位。這客觀上是由突發事件的緊急性所致,若是應對主體多元,會造成協調上的困難和決策上的遲緩,不利于突發事件的及時解決;但是,應對主體的單一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政府和群眾之間的信息不完全和政府自身的自利傾向會使得政府憑借自身的公權力過濾和歪曲一些重要信息,以此來維護社會的“剛性穩定”,如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實際傷亡人數。
(二)我國地方政府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取得的主要成就
1.應急管理體系基本形成。我國目前已經形成了“一案三制”的應急管理體系。“一案”是指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三制”為應急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法制。應急管理體制主要指建立健全集中統一、堅強有力、政令暢通的指揮機構;運行機制主要指建立健全監測預警機制、應急信息報告機制、應急決策和協調機制;而法制建設方面,主要通過依法行政,努力使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軌道。
2.相關法律法規逐漸完善。我國的政府危機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屬于條塊結合、上下統一型。中央政府與各級地方政府(省、市、縣、鄉)形成的縱向管理體系和中央各部、委、司、局與地方各管理局形成的橫向管理縱橫結合形成的法律法規網絡治理體系。
3.公民應急能力明顯提高。危機事件的管理向來就不是政府一方的事,政府應該成為主導,但是仍需要公眾掌握相關的應急技能和知識,公眾能第一時間展開自救往往比政府救援更加及時和有效。在經歷了非典疫情、汶川強震等重大突發事件后,國家加大了對公眾的危機事件應急教育和培訓,安全教育也已經進入學校課堂和街道社區,我國公民的應急能力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4.社會參與程度持續加深。危機管理中的社會力量不僅包括作為個體的社會大眾的參與,還,需要有組織的公眾參與,因為個體之間自身能力和素質存在較大差異,組織化程度也不高,盲目地參與應急救援容易出現“幫倒忙”的情況,因此,一支組織化程度高、訓練有素的志愿者隊伍就可以彌補個體救援的劣勢,另外,民間組織也成為了危機管理的重要力量。
(三)我國地方政府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存在主要問題
一是政府內部管理不善。政府的內部管理主要是針對橫向各職能部門和縱向各層級政府之間的管理,目的是使政府組織的日常運行能做到條塊結合、形成合力。目前我國地方政府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主要采取的方式是成立臨時的專門工作小組,協調各個職能部門的運作,這種方式有助于整合各方面資源,比較靈動,節省經費開支,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二是政府預警能力不足。危機預警是指通過對收集到的相關情報信息、疫情監測等進行綜合分析,目的是對未來短期內或中長期可能發生的危機或災害的地域空間、程度大小、后果輕重等做出研判和預測,采取相應的預防和減災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災害發生對社會的影響程度。我國地方政府大多是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后才進行應急預案制定的,事前并未有相關工作的開展。由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有較強的傳播性特征,若不及時預防處置,傳染病病毒會隨著人員的流動而發生大面積的擴散。
三是政府信息溝通不暢。順暢的信息溝通渠道是政府應急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政府的信息流通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政府內部的信息交流,二是政府與外界社會之間的信息溝通。目前我國地方政府在應急信息處理上存在三個問題:首先是政府內部橫向和縱向之間的條塊分割的現狀導致信息流通不暢;其次是應急工作缺乏專家智囊的專業信息作為指導;三是政府對外界的信息披露工作不到位。
三、構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體系的價值分析
在以“制度真空”和“道德失范”為主要特征的歷史轉型時期,構建起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管理體系,科學有效地處理好突發事件,對于我國的政府、市場和社會發展都將起到重大而深刻的作用。
首先,消弭危機影響,維持社會正常發展秩序。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有發生時間的突然性、影響范圍的廣泛性和造成后果的嚴重性等基本特征,它的出現會給社會正常發展帶來沉重的打擊,同時也會造成民眾情緒的極度恐慌。過渡時期,社會穩定是壓倒一切的工作重點。另外,從危機發生的周期上看,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有其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個階段。因此,構建起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管理體系可以有效地從源頭上降低危機事件發生的風險,危機事件發生后,又能在第一時間在最大限度上消弭其所帶來的社會危害,減少民眾心中的恐慌,同時也能在危機后調動一切社會資源來開展善后恢復工作。
其次,完善政府職能,推動構建服務型政府。服務型政府不僅要存在于常態社會下,同時,在非常態型社會――即出現突發事件導致社會發展的正常模式被打破這樣一種社會狀態――中也需要服務型政府。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管理體系的建構是對政府職能的進一步完善,同時也是對非常態社會下如何構建服務型政府的積極探索。
最后,減少經濟損失,確保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通常會造成一系列惡性連鎖反應,如禽流感發生后,有些地方政府大規模撲殺家禽,造成雞鴨類供需失衡,同時,也會導致部分商品物價上漲,比如,由于受到年初禽流感疫情的影響,造成2013年底羽絨服價格普遍上漲。構建起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管理體系可以有效地降低危機事件對宏觀經濟運行的影響。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體系建構的現實路徑探索
(一)完善政府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全過程管理系統
1.建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預警子系統。地方政府必須要強化對危機事件的預防和警示意識。預警子系統的建立需要先進的信息技術作為支撐。一方面,地方政府要依靠先進的網絡信息技術建立起預警子系統的硬件設施;另一方面,要建立一支能熟練操作和利用這一系統的人才隊伍。
2.建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決策子系統。決策是管理活動的核心環節,決策活動貫穿于整個管理工作的始終。一方面,從機構設置上看,地方政府要建立常態化的危機決策機構。橫向上,該機構行政級別應高于政府各職能部門,賦予其充分的調動各個部門的行政權威;縱向上,不僅要在省一級設立該機構,市、縣、鄉等基層政府也要相應地設置,因為危機事件大多發生在基層,基層政府對事件的信息掌握更加充分,要賦予基層政府更大的決策自來應對危機事件。另一方面,從人員配置上看,危機決策機構的人員編制應該要擴大專家學者的比例,因為危機應對工作的專業性較強,特別是公共衛生事件,涉及到的專業知識較多。讓更多的專家學者參與到危機應對的決策工作中來,可以使危機決策更加科學、合理。
3.建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善后子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善后工作,即在危機事件發生后,對受影響的公眾進行及時救治,對未受影響的群體及時保護,同時,盡可能消弭危機帶來的影響,使中斷了的社會生產和生活得以繼續。善后子系統是以充足的資源儲備為基礎的,資源包括資金、物資、技術等諸多方面,地方政府應針對該地區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做好相應的資源儲備。
(二)建立社會組織參與子系統
1.推進醫療體制改革進程。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一大目標,就是健全基層醫療體系。對于基層的醫療機構要予以一定的財政補貼,同時建立醫生的多點執業制度,鼓勵優秀的醫療人才跨區域流動,支援基層醫療機構的發展。醫療機構市場化改革的重點在城市,在農村則需要政府構建起公共衛生服務系統。只有基層的醫療體系完善了,才能增強抵御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2.發揮非政府組織的優勢。非政府組織是介于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非盈利機構,是政府、市場和社會三者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過程中,雖然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但是,來自社會的力量同樣不容忽視。非政府組織一方面可以起到發動、號召社會大眾參與到事件應對中來,另一方面,通過培養一支訓練有素的志愿者隊伍,可以分擔政府的救援處置工作,另外,還能增強整個社會的凝聚力、向心力,在無形之中也增加了社會財富。
3.運用新媒體完善溝通渠道。以社交媒體和移動終端為主的新媒體正在迅速發展,并一點一滴地改變著人們的生活。在政府危機管理工作中,新媒體的作用也不容小覷。政府要順應新媒體的發展趨勢,利用新媒體及時向社會突發事件的救援進展情況,以消除社會大眾的恐慌心理,并遏制謠言的傳播;另外,由于新媒體在社會中的受眾面較廣,地方政府可以將此作為宣傳、教育大眾的手段加以利用,對其宣傳疾病預防、控制的相關知識,提升民眾的自救能力。
(三)建立公民公共衛生知識普及教育子系統
社會大眾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最終受益者,是這一體系建設的根本之所在。因此,要想打牢這一防線,最重要的是依靠群眾的力量。第一是地方政府要加大對群眾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的力度,如《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條例》等;二是衛生部門、疾控部門、醫院等要加強對公眾健康方面的教育,讓他們掌握基本的急救常識,因為發生突發事件后,如果掌握了一定的急救技能,第一時間展開救援是最快速、最有效的辦法;三是發揮公眾的監督作用,對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日常工作,或是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的應對工作展開全面而深入的監督,督促政府更好地完成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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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公共危機治理的政策架構需要通過分析區域危機治理的理論適用、區域危機的基本表征和原因,確定區域危機政策的基礎。
(一)危機治理的理論闡釋及應用
對治理的關注,是隨著全球化進程的發展和新公共管理不能有效地解釋當代公共決策的復雜和動態的過程而不斷增強的。作為政府管理中重要內涵的地方治理最先受到學者的關注。區域公共危機的治理恰好適應地方治理的理論要求,在危機治理主體的多元化、主體間責任界限的模糊性、主體間權力的互相依賴性和互動性、治理網絡體系的建立等問題上逐漸形成了相應的理論體系。地方治理主體的多元化是治理理論被關注的重要邏輯起點。治理同時又作為一種多中心、合作、非意識形態化的公共管理模式,治理主體既包括政府和其他公共機構,也可以是非政府組織、家庭、企業甚至公民個人。治理的過程不僅僅局限于政府的主導,也包括多元角色的互動。因此,危機治理拋棄了傳統公共管理的壟斷性與強制性,治理主體的權力運作超越了傳統公共危機管理模式下權力運行向度的單一性和封閉性,使區域間的危機參與主體通過合作、協商、確立共同的利益等方式實施對危機事務的管理,其實質是一個多元的、上下良性互動的合作過程。因此,危機治理權力的運行主要不是依靠政府的權威,而是依靠合作網絡的權威。如2007年的太湖藍藻事件,在這起環境危機應對前后,基本上主要靠政府在單獨組織,缺少社會的動員和民眾的參與,更沒有形成一定的危機應對合作體系,這種單純的政府危機管理模式應當被以合作網絡為基礎的危機治理模式所代替。
(二)區域性危機的特征
公共危機是一種普遍存在的、能夠造成一定時間、一定范圍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秩序扭轉的緊張狀態與關系。近年來,世界范圍內區域合作的展開和中國經濟區域化發展態勢的日漸增強,區域內社會和經濟活動日漸頻繁,一些重要的污染型企業多集中分布于行政區域的邊界地帶,一般沿江河等流域分布,如環渤海灣地區化工企業的密集設置已造成該區域的環境嚴重污染。近年來,我國中央政府推進了諸多區域性發展規劃,國內已經逐漸形成了如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等幾大區域經濟發展帶,并逐漸構建了區域內的各網絡合作平臺,各類區域間網絡溝通機制也逐漸形成,區域內和區域間的依賴性和關聯性越來越密切,任何一個地方發生重特大災害事故,都可能對區域內其他地方的社會經濟產生重大影響,區域危機治理客觀上也要求在危機應對方面實現區域間各級政府、社會組織的協調和聯動。
(三)區域性危機發生的原因分析
從公共治理的范疇分析,區域性公共危機更是一種社會危機,危機爆發更深刻的原因在于區域內和區域間社會結構的緊張。如區域內部和區域之間的經濟嚴重失衡;貧富差距增大,基尼系數已接近國際警戒線;住房、醫療、教育等民生問題突出;權力尋租引起腐敗等。這些長期積累的社會問題隨時都可能成為區域公共危機的直接根源或導火索。區域性危機從另一個視角分析也可能緣起于經濟的因素。由于一定區域內產業結構的相似性及生產力的大量轉移,在一定的社會區域內有可能出現跨行政區的、同質的社會結構,這種橫向綿延的社會結構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撕裂行政管理的既定秩序,形成區域內社會結構性的變遷,從而形成危機綿延[1]。
二、區域公共危機治理的政策內涵
眾所周知,區域危機治理的目的是為了通過構建區域公共危機的治理機制和治理體系,化解危機的蔓延,使危機狀況得以解決,其中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要明確區域危機治理的基本內涵和范疇。
(一)區域公共危機治理的價值取向
公共危機的決策同時又是一種對社會系統進行價值糾正的過程。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時的價值取向直接決定了公共政策的質量,從而影響公共政策的執行及危機的處理結果。政府應對區域危機的政策取向應著力于增強區域內公眾的心理認同與支持,通過處理危機的契機,達到加強區域內公共管理的目的。2007年太湖水污染事件中,無錫市政府在極短的時間內解決“臭水”問題,并用實際行動取信于民的做法應該成為區域性危機應對的一種重要借鑒。因此,危機治理的價值取向應注重危機治理過程的法治取向、政府對公眾和社會的服務取向。例如緊急狀態下行政緊急權力的行使必須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并保障公眾基本的、不被削減的權利;法治取向應注重權利的公開和受監督;服務取向要求危機應對的社會服務意識和快速反應意識。
(二)區域公共危機治理的政策目標
區域危機治理關鍵在于利益的調整和協調。當今社會存在的個體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的二元結構,在區域危機爆發時很難形成危機利益的平衡。同時,作為區域危機政策主體的地方政府,除了能在一定程度上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外,還扮演著“經濟人”的角色,具有自利性的特點。以我國為例,在目前的經濟指標支配下,地方政府還難以擺脫政績考核等自身利益的羈絆,往往只注重自身利益,而缺乏對危機狀態下區域利益的長遠考慮。利益的協調是防范區域危機的重要途徑,但危機發生后的應對則更需要確定危機風險分配的目標機制。區域危機的政策目標就應從傳統社會和工業化社會以利益分配為核心的政策機制,過渡到風險社會中以風險分配為核心機制的政策導向之中。這將導致社會理論及社會實踐范式的重構,對公共政策來講,要引入一種以風險分配機制為核心的新的公共政策架構。
(三)區域危機治理的支持體系
在治理視域中,區域公共危機治理要以政府的有效管理、完善的法律體系、嚴謹的區域合作機制以及一定程度的國際協助為基礎,以權力共享、資源互補、相互依賴、風險共擔為特征,建構具有廣泛包容性的、多元化的治理網絡,形成區域危機應對的有效支撐體系。
第一,地方政府管理重在管理體制和管理能力的支撐。能力建設是一個賦權和參與的過程。區域公共危機治理涉及到諸多區域利益攸關者,相關決策的公共性就是要讓其他利益攸關者與政府分享決策權,而非政府集權[2]。如果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規政出多門,常出現“政策打架”的現象,管理就缺乏透明度,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就無法真正形成。
第二,區域危機治理需要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地方政府間跨區域合作治理的開展需要以一定的法律框架為基礎。我國區域合作主要依靠公共政策,規定和政策大多是以“決定”、“通知”、“意見”等形式的,除《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外,區域危機合作的可操作性立法規范尚未出臺,現有的政策規范嚴肅性、可操作性和穩定性明顯不足。相反,如日本中央政府頒布的《大規模地震對策特別措置法》,用法律形式對大規模地震應急聯動進行了界定,這類操作性強的法規制定對我們是個借鑒。
第三,區域合作機制是區域危機治理的關鍵。危機治理需要國家與公民社會在危機管理中的合作,是基于區域范圍內政府與非政府組織的合作以及公共機構和私人機構的合作并形成自主自治的行為者網絡[3]。地方政府間跨區域合作治理的順利進行有賴于一個清晰的合作范圍的界定,需要對不同主體包括中央與地方、地方政府之間以及政府與非政府組織之間確定一個明確的事權范圍。
三、區域公共危機治理的政策困境
由于危機事件的區域性特征需要區域內各危機合作主體的有效應對,基于利益認知的需要,要求危機發生地、危機影響地的各危機治理主體形成共同應對危機的共識。但是在實踐中,科學的危機認識機制的缺乏,使很多需要跨地區、跨部門合作完成的治理行為很難實現。這種問題的存在源于危機治理的政策偏差。
(一)傳統危機管理和危機治理模式的局限
作為傳統型的危機管理模式即以政府為單一主體的危機應對方式,既可能缺乏對危機發生前期的全面考量和分析,也沒有危機應對過程中諸多社會組織和民眾的參與以及區域間合作網絡的有效構建,因此這種危機管理方式在層出不窮的區域危機面前已經暴露出巨大的問題。如2005年發生在我國松花江沿岸的化學工業品爆炸事件中,政府單方面對事件的處理方式,直接導致了危機的進一步擴散,至今仍是一個教訓。當危機管理逐漸納入到公共治理的視域后,使區域性的危機治理作為地方治理的一種類別具有治理的普遍特征,它是一種以公共利益為目標的社會合作過程———政府在這一過程中起到了關鍵但不一定是支配性的作用。治理理論可以彌補國家和市場在調控和協調過程中的某些不足;但治理也不是萬能的,它也存在著許多局限。比如危機發生前后的責任如何承擔,責任與效率的矛盾如何解決等,特別是以合作為主要理念的治理,要使政府和社會民眾不再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而是平等的關系。這類機制的培育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和巨大的投入。中國幾千年的官僚文化也不可能將政府和民眾完全平等化,況且危機的應對資源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如果政府不主導危機應對的程序,這種治理也就徒有虛名了。
(二)區域危機治理的合作機制缺失
我國政府管理所形成的“閉合式行政”模式嚴格遵循“下級服從上級、地方服從中央”的政治原則,如何通過建立一種平等的合作機制去應對區域危機往往被嚴重忽視。在許多區域性危機應對方案中,這種自上而下的以行政主體為主導的危機應對十分普遍。這種危機應對模式的缺陷是缺乏區域間諸要素的合作,對危機所處的區域環境的理解和危機“轉折點”的捕捉缺乏積極性與敏感性。另外,區域內外的政府與組織的合作機制也存在不足。當前,我國區域間多以聯席會議、合作框架等內容來體現區域城市和區域間的合作,如長三角的各類城際合作機制已經實現了一定的信息共享,但大多還體現在淺層的“資料”共享,而非“公共資源”的全面合作,區域成員難以對具有高度動態性、非線性和不確定性的復雜社會系統做出預警和前瞻式的反應,必將導致整個公共危機治理體系的遲鈍。
(三)危機政策的“公共性”風險
公共政策的制定是以政府為主導力量形成的。區域危機政策也是在以強勢政府為主導的危機治理政策基礎上的各利益主體的利益平衡。但作為公共部門的政府既是利益的協調者,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利益需求。如果從私人部門的視角看,當公共部門變得毫不相關時,危機政策所追求的利益平衡就會打破。事實上,面對危機的爆發原因和爆發后的應對,地方公共政策比較國家公共政策,其“公共性”更值得考量。當今社會是個風險社會,而這種風險存在于我們的制度結構當中。其中很多危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公共政策或社會行為等人為失誤的因素,具體可體現為政府長期只重視經濟發展,唯GDP論而輕視社會的均衡發展。近年來,諸多區域,如某些城市的出租車罷運事件、強拆風波等則更多反映了因利益分配不均、社會結構失衡與權力對權利的肆意侵犯等深層次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觸及到了公眾的利益卻又久拖不決,危機的發生也就成為必然了。
四、區域公共危機治理的政策完善
區域性危機的政策導向因其“區域”的特點更具有特殊性,相比較全局性公共危機的政策指引,區域危機治理更應關注區域間和區域內部的利益協調,在治理的語境中構建合理分配風險的政策機制,夯實公共政策需要的實踐基礎,進而形成區域公共危機治理的政策體系。
(一)完善利益協調與合作的政策體系
區域性公共危機因其危機涉及主體的多元化形成了各主體利益的多元化,以利益協調為治理手段的治理主體也是多元化的。區域公共危機治理主體由單一政府向政府、民間組織、企業、媒體、公民等多元化主體轉變的動態化過程,是對危機管理主體單一化的修正與超越[4]。公共政策的架構本質是利益的重新分配,必須對上述主體的利益需求進行重新分配。從我國的實踐來看,地方政府往往成為最大的危機治理主體,因此適當削減政府在危機中的利益需求,以新的理念削弱和破除政府本位意識,在重新審視公民、民間組織、企業、媒體在公共危機治理中的作用和價值的基礎上,以合作方式將屬于政府的利益與其他社會參與主體合理分配。在此需要指出的是,這種基于治理的合作應以在區域中的信息共享、組織共建、利益互補等方式進行。這種合作雖然不可能使所有利益主體的權益享有完全平等化,但是涉及到區域性危機這一領域的治理,各主體間會盡可能形成“利益共同體”,這里的地方政府在公眾心目中就是“我們的政府”,進而形成危機治理的心理基礎。另外,區域危機治理的環節應當包括區域間特別是相鄰區域間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平衡,這就更需要從區域間的合作機制構建層面形成區域公共危機政策體系的完整架構。
(二)構建風險分配的政策機制
2003年肆虐神州的非典疫情、2008年年初令人揪心的南方暴雪,進一步凸顯了建立健全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方面的突發公共危機管理系統的必要性。而公共危機管理系統中的關鍵一環就是構建完善的應急物流子系統,以克服突發性事件所帶來的不穩定因素和公共危機。
一、應急物流概述
物流的概念起源于美國,一開始使用的英語詞匯是“Physical Distribution”,后演變為“Logistics”。美國物流管理協會對物流的最新定義是“物流是供應鏈運作中,以滿足客戶需求為目的,對貨物、服務和相關信息在產出地和銷售地之間實現高效率和低成本的正向和反向的流動和儲存所進行的計劃、執行和控制的過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物流術語》的定義則是:“物流是物品從供應地到接收地的實體流動過程,根據實際需要,將運輸、儲存、裝卸、搬運、包裝、流通加工、配送、信息處理等基本功能實施有機結合。”
故物流首先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綜合了運輸、倉儲、流通加工、裝卸、配送和信息管理等具體過程;同時物流也是一種管理,這種管理充分利用網絡和信息,融合了現代管理理念和管理技術。 而所謂的應急物流,它是2003年中國爆發SARS疫情以后出現的新概念。關于應急物流的定義,較為國內學術界所認同的觀點是“應急物流是指以提供突發性自然災害、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性事件所需應急物資為目的,以追求時間效益最大化和災害損失最小化為目標的特種物流活動?!?應急物流作為一種特種物流,除了具有普通物流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外,還具有一下特征:
1.突發性與不確定性。應急物流是由突發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方面的突發公共危機而引起的物流活動,故具有突發性與不確定性。盡管當今世界的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對自然災害的預測亦日趨精確,但區域性的甚至全國、全球范圍內的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不絕于耳,給人類的生活帶來了重大的威脅甚至毀滅性的打擊。譬如我國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1998年的洪災、2003年非典疫情、今年年初的南方暴雪,都給我們帶來慘痛的經歷,老百姓的生命和生活,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戰。而人們對災難引起的后果程度、物品需求的數量等等都無法準確預測,故由此引起的應急物流也必然帶有突發性與不確定性。
2.臨時性與緊迫性。應急物流活動是由突發性的公共危機引起的,因此不具有長期性和常規性,特別是應急物流機構往往都是根據需要臨時建立的,各種應急物流設置也都是臨時調配的,因此具有臨時性。但應急物流的活動卻具有緊迫性,之所以是應急物流,就在于其“急和快”。應急物資多具有搶險抗災、挽救生命之用,往往事關全局,故應急物流的速度決定了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的嚴重程度,故應急物流活動具有緊迫性。
3.弱經濟性與公益性。在災難面前,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成了第一位的選擇,而常規物流中的經濟效益原則和成本分析原則不再作為物流活動考慮的中心目標,因此應急物流具有明顯的弱經濟性。在應急物流中,更多的是社會公共事業物流而非商業物流,而公共利益相對于經濟利益也必然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故應急物流體現出了強烈的公益性特征。
二、應急物流系統的構建
在公共危機發生越來越頻繁的今天,一個國家要減少危機的發生,降低危機的損失,必須建立有效的危機管理系統。一個有效的應急物流系統應當包括以下幾個子系統:
1.應急物流保障系統。應急物流的保障系統包括基礎設施保障和法律制度保障,前者譬如各種通訊網絡、交通網絡、物資儲備、信息溝通等等硬件設置必須齊備、可用;后者則要求在災難發生時,政府在動員相關人員和社會資源時,能夠在法律上有法可依,在協調上暢通無阻,在預案上有所準備。譬如在法律保障方面,我國雖然亦有《抗洪法》等,但顯然無法涵蓋所有的公共危機,應當制定一部類似于《公共危機管理法》或《國家緊急狀態法》的法律,以規范應對公共危機時政府和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2.應急物流指揮系統。所謂應急物流指揮系統,是指國家或地區在應對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方面的突發公共危機中,為做好救援物資的籌措、運輸、調度、配送等工作而建立的一個特殊的物流指揮中心。應急物流指揮系統的設立和有效運作,必須依靠強有力的公共權力部分,必須有政府來領導和實施。本著減少結構層次,明確部門職責的原則,應急物流指揮系統又當由應急物流指揮系統本部和加盟物流中心或物流企業。應急物流指揮系統本部除中心領導機構外,應包括四個專業子系統,即信息、財人、物資與調控子系統,分別負責相應事務。
3.應急物流信息系統。應急物流信息系統事實上是應急物流指揮系統的一個子系統,由于自然災害及公共突發事件的不確定性,故對于一個應急物流指揮系統來說,信息的有效獲得和傳遞具有核心的意義。信息網絡中心可以依托政府公共信息平臺,建立完善的應急物流公共信息網絡平臺。此平臺可與應急物流指揮系統的中心領導機構、各子系統,以及相關的政府各部門譬如地震、氣象、衛生防疫、環保、交通等部門以及各加盟物流中心或企業保持密切的聯系,保持數據的不斷更新。應急物流信息系統還應是政府向公眾信息的平臺和公眾向政府反饋信息的渠道。
4.應急物流配送系統。應急物流系統功能的最終實現,取決于應急物流配送系統能否及時、準確地將相應物資輸送到目的地,故應急物流配送系統在整個應急物流系統中具有關鍵性的地位。如何建立一個高效的應急物流配送系統,可以從以下幾個途徑考慮:一是要有效整個社會資源,以市場化的手段與國內網絡覆蓋面廣、硬軟件設施齊備、行業信譽度高的大型專業物流企業簽訂協議,以取得他們的幫助和體諒;二是要大膽嘗試“軍地物流一體化”的應急物流模式,對軍地物流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和優化,以實現軍地物流兼容部分高度統一、相互融合、協調發展。
三、政府與應急物流系統的構建和實施
應急物流作為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方面的突發公共危機的一種特種物流活動,本身具有弱經濟性和公益性的特征,這必然要求政府在應急物流系統的構建和實施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1.要發揮政府在應急物流指揮系統中的主導作用。應急物流指揮系統應當由政府來組建和實施,我們可以考慮在政府體系中國家公共危機控制指揮系統下建立一個常設的、專業的應急物流指揮中心,專門用于各種公共危機的應急物流指揮工作,保障應急物流高效、順利地實施。應急物流指揮中心領導機構,在本質上應該是一個政府工作機構,其根據政府程序和物流流程,依靠相關政策法規,協調政府各個部門,調配工作人員和應急物資,完成應急物資的儲備和配送。
2.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各類突發性災難災害的預測和預防能力。各種自然災害特別是特大自然災害嚴重威脅著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其造成的巨大損失正在日益加重,政府主觀部門要加大對氣象、地震、天文、物理、數學、遙感、地球物理、地質等研究部門的投入。另外一些公共危機如公共衛生危機和各種人為災害則可以通過加強預防和管理來消除潛在威脅,達到降低危機發生機率,甚至避免危機發生的目的。
3.政府部門要主持制定應對各種公共危機的應急物流預案并加強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應急物流預案是現實中應急物流組織和運作的基本依據,故預案準備得充分與否將直接影響應急物流的實施效果。預案準備包括應急物流系統各類子系統的組建和調試、相關人員的培訓、應急物流物資的儲備、應急物流設施的準備,以及應急場景的假定、應急措施的制訂等內容。尤其要加強急預案的演練工作,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以使應急物流人員能夠應對危機,明確職責,同時,應急物流演練對預案進行查漏補缺,不斷豐富和完善應急物流預案的內容和可行性。
總而言之,應急物流系統作為公共危機管理系統的重要一環,當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我們也要加強對應急物流的研究,以成功應對各種突發性公共危機,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添磚加瓦。
參考文獻:
[1]朱意秋.物流管理學:元活動及其集成[M].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