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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合同管理內部控制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醫院傳統合同管理情況
醫院傳統合同管理主要以紙質文檔的扭轉和保存為基礎。由各部門負責草擬合同,會同相關部門(采購、審計、財務等)對合同的完備性、合法性、可操作性等進行審核,審核無誤的合同再由各級領導簽字確認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至此,合同正式成立生效并進入履約環節。當醫院需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時,由各部門的經辦人員負責填寫報銷單并完成簽字付款流程后交財務部付款。這種醫院傳統的合同管理模式,存在諸多弊端,比如:1.合同流轉的過程中經手人員多時間長,無法及時查詢某一份合同所處的狀態,導致合同簽訂的效率低下;2.無專門的部門對合同進行內容登記、統一的編號、歸檔,無法提供精細化的查詢和統;3.在后期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常會出現因各種原因需變更原合同條款的情況,傳統合同管理由于均采用手工記錄,合同變更不留痕跡,給后期再查詢原始合同留下隱患。
二、基于HRP平臺的醫院合同管理內部控制信息化建設
(一)加強合同效期預警管理
在HRP平臺下,加強合同效期預警管理,是加強合同管理內部控制信息化建設的關鍵措施,注重合同效期預警管理,是內部控制信息化建設的關鍵一環。首先,加強合同效期預警管理需要將合同的簽訂日期、有效期以及生效日期甚至是保質期等關鍵信息錄入到HRP平臺系統中,設置預警信息,保證合同管理者可以在登錄HRP平臺后,就接收到預警信息,實現合同的有效管理,做好合同管理的內部控制工作,加強內部控制信息化建設。其次,在授權管理的情況下,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防止出現合同采購超限等問題,節省人力、物力資源,保證合同處于有效期內,加強對合同效期的預警管理,保證合同履行效果。
(二)注重基礎功能設計
注重合同基礎功能設計,合理建立合同模塊非常重要,因此,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注重基礎功能設計非常關鍵,直接關系到合同的履行效果。注重基礎功能設計需要注意以下兩點,第一,需要對關鍵信息進行錄入、保存,通過審核、變更、續簽、凍結等一系列操作進行基礎功能設計,確保在HRP平臺系統下,合同管理基礎功能設計的合理性與有效性,保證合同功能的發揮,解決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第二,需要對合同條款、合同基本信息以及合同費用、變更歷史等內容進行了解,對合同全過程進行全面的了解,完善相關信息,進行登記管理,保證合同基礎功能的發揮。
(三)注重風險防范
在HRP平臺,風險防范占據著重要的位置,通過形成風險數據庫,可以對合同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梳理,對收支合同、采購合同以及科研合同等進行風險樹立,可通過審查環節,加大防范力度,進行重點防范,有效控制合同管理風險。除此之外,通過注重風險防范,可以對合同的審核過程進行了解,并將責任落實到個人,通過明確責任,防范風險,達到有效進行合同履行管理的目的,促進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合同影印管理以及信息共享
通過信息化建設,可以為合同影印管理提供技術支撐,不僅提高了工作效率,還節省了儲存空間,為合同的集中管理創造了有利的條件。與此同時,在HRP平臺下,可以對合同進行影印化管理,將其統一儲存,方便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另一方面,通過信息化建設、信息共享,可以將信息統一存儲在HRP系統中,在信息共享過程中,對合同進行全面的反映,方便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開展基于HRP平臺的醫院合同管理內部控制信息化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與價值,不僅有助于解決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還可以加強合同預警管理,有效開展風險防范工作,保證合同的有效履行,實現合同環節的風險防控,達到有效進行內部控制,降低醫院經濟損失的目的。
一、加強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措施闡述的意義
對內部控制措施作一闡述,有利于內控人員加深對相應措施的理解和延伸創新措施;進一步提高監督作用;提高風險控制人員對風險預測的能力;更重要是對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合同管理內部控制應對措施制定的有力保障
首先,建立健全落合同管理的機構、人員配備和人員培訓,建立合同歸口審查和分級管理制度;其次,建立合理的內部分工合作機制,及明確合同業務部門和承辦人、合同審查部門和承辦人、合同批準機構和人員及合同歸檔部門和承辦人的職責;然后,提高相關人員的業務素質,在充分掌握公司經營理念的基礎上,從相關專業、財務、法律的綜合角度,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最后,合同簽約雙方秉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嚴把結算環節,完善合同登記制度。
三、合同管理內部控制應對措施的具體闡述
合同管理中主要存在三大類風險,它們的存在都會使企業的有形和無形利益遭受損害。
(一)第一大類,簽訂合同方面:
1.對于“未訂立合同或合同對方主體資格未達要求,可能導致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風險,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可能性較少,但是某些外包主體還就是發生過。在我從事財務工作的山西呂梁某地煤礦,當時,為了加快資源整合推進速度,該煤礦執行“先上車,后買票”的原則,山西大同一支施工經驗豐富的井巷掘進隊,在不具備主要施工資格的條件下,為該礦盲目施工,半年后,向礦方結算施工進度款,掘井隊才發現雙方從未訂立合同,進而發現由于自己無相關資質,不具備法人資格,不具備訂立合同的能力,造成千萬元的經濟損失。所以,企業對外發生經濟行為,必須先訂立書面合同,而且合同訂立前,應當充分了解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信用狀況等有關內容,確保對方當事人具備履約能力,還有,對于應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的,財會部門有權拒絕付款,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2.對于“未經授權對外訂立合同或合同內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詐,可能導致企業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風險,雖然未經授權訂立合同一般被認定為無效合同,但《合同法》規定“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權的,該行為有效,這樣就會對企業造成損害”,為此,主要針對合同訂立人員,進行考察和素質教育、懂法知法;辦理合同章加蓋前,必須首先確保合同已經被合理編號與審批,并且企業法人及經授權的人已經在合同上簽署或加蓋個人印章,合同章加蓋后,保管人員應立即收回并妥善保管。與此同時,做好合同章的使用登記以備查。倘若遺失或被盜,應立即采取妥善措施并報告負責人,盡可能將影響和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授權書要按規定程序辦理,同時要實行備案制度和超過規定時限及時收回的要求。對于可能存在的疏漏或欺詐,應當組織法律、技術、財會等專業人員參與談判,談判過程中重要事項和參與人員的主要意見,應予以記錄并妥善保存,這樣,根據協商談判的結果,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擬定合同文本,做到條款內容完整,表達嚴謹準確,相關手續齊備。合同訂立后,應當對合同文本進行嚴格審核,對影響重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文本,組織內部相關部門進行審核,根據不同意見,認真研究,慎重對待,必要時,需對合同條款作出修改。
(二)第二大類,履行合同方面
對于“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監控不當,可能導致企業訴訟失敗、經濟利益受損”的風險,單位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嚴格履行合同,未按合同條款履行的,財會部門有權拒絕付款。對合同履行實施監控,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先失公平、條款有誤或對方有欺詐行為等情況,或因政策調整、市場變化等客觀因素,導致企業利益受損,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告,并經雙方協商一致,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合同變更或解除事宜。其實,合同能不能履行,對其監控到不到位很重要。人們往往只注重合同數量、金額,對合同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及附加條件,忽略不計,但合同糾紛常常就在忽略的地方出現,發生時,經常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和聲譽等方面不可估量的損失。
(三)第三大類,合同糾紛處理方面
對于“合同糾紛處理不當,可能損害企業信譽和形象”的風險,企業應當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規定實效內與對方當事人 協商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及時報告。若經協商一致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書面協議;若經協商無法解決的,應當根據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另外,合同糾紛既然已發生,說明該合同為不成功合同。亡羊補牢,為時不晚,企業應當組織法律等相關專業人員,精細策劃,制定方案,積極應對外來訴訟,力求把損失降到最小程度。
二、如何完善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日常合同管理工作動態性非常強,可是在如此大量且金額巨大的情況下,傳統方式對其進行管理已經非常吃力。因此需要完善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達到合同管理流程順暢、合同履行到位、合同信息歸檔科學合理、同時做好對相關信息的評估和再利用。
1.要實現合同管理的標準化。
實現從申購到履行以及合同履行后的評估都確定負責人、環節固定、流程明確,使合同管理形成一個閉合的環。標準化可以降低合同管理的溝通成本。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經常發生倒簽現象,因事先履行合同,需要付款時才補簽合同使合同管理失去防范和監督做用,造成即使合同履行有瑕疵,項目負責人也容易忽略。標準化的程序可以防止合同倒簽。通過標準化可以降低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成本,保證所有環節上的人都能參與到合同中去。比起讓領導了解合同、在合同上簽字,更加重要的是讓合同執行人對合同透徹理解,特別是在合同流程都以手工簽字完成的情況下,實際上每個環節的簽字人不一定完全理解所簽的內容。這就造成前期調研以及進行商務談判時,相關人員非常盡責,為了一個細節甚至微小的利益甲乙雙方多次談判,但在履行過程中,由于項目負責人沒有注意到合同文本,憑借提出申購時的需求描述以及主觀經驗,造成與合同真正標的的質量、數量、質保期、履行方式等之間形成差異,影響了合同履行質量。所以只有將合同管理標準化,項目負責人重視合同,對合同不折不扣的完成,才能徹底杜絕合同倒簽、履行不到位等現象。通過標準化的程序使合同相關人可以在任何一個環節通過反饋的方式了解進度、細節等,有利于合同履行。
2.將前期論證與預算結合起來。
做預算只能是縱向的經濟或經營商的預期和控制,但橫向與類似單位類似情況或市場行情的比較才是核心。杜絕申購只是從部門需要出發,論證過于簡單,對行情不夠了解的情況。根據建立供應商庫以及主要設備信息庫,搜集同類地區同類設備等的招標結果信息,掌握市場行情,使預算更加科學。力求每一份合同不但滿足每一次業務需求,同時也能對今后醫院的經營有參考作用。
企業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制度,企業通過推行合同內部控制,能夠有效地維護自身合法利益,規范合同管理流程,保證合同內容、條款的完整和嚴謹,防范法律風險。合同內部控制的目標具體體現在運營目標、財務目標和合規目標三個方面:
1.運營目標:根據經營業務需求,在滿足時間、技術質量要求的情況下,完成合同約定事項,提高合同的可靠性和執行力,保證企業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
2.財務目標:確保資金安全,在預算范圍內控制成本,合理安排資金。
3.合規目標: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和有關流程,防止合同簽訂和執行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二、梳理合同管理流程
在合同管理體系建立前,有必要對企業現有的合同管理流程進行梳理,既要分析合同管理流程每一個環節的控制活動是否有效,又要理順合同管理鏈與其他業務流程之間的聯系。合同管理流程上游銜接的流程有項目立項流程、招投標流程、預算審批流程等,下游與資金支付流程、驗收流程等流程相連,在制定合同管理流程時,要注意做到與上下游無縫對接,避免出現管理的真空。
合同管理流程可劃分為合同簽訂流程和合同履行流程,合同簽訂流程包括合同準備、合同談判、合同文本擬訂、合同報批審核、合同簽訂和合同分發存檔等環節。在這些環節中,需要有相應的責任部門實施控制,其中合同經辦部門負責合同的準備、談判組織、文本草擬,辦理合同報批工作;審核部門負責對合同主體資格、財務事項、技術要求、法律風險的內容進行審核,為審批人把關;審批人在授權范圍內承擔最終審批責任。
合同簽訂后,需加強合同的跟蹤,保證合同權利義務的有效執行,當因內部和外部環境變化,雙方無法完全按合同約定履行時,應及時進行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協商不成,則進入仲裁或訴訟程序。上述合同管理過程稱之為合同履行流程,該流程由合同跟蹤履行、合同變更和補充、合同解除、合同糾紛處理和合同登記歸檔等控制活動組成。
三、風險分析
在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中,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導致合同風險的既有外部環境因素,也有企業內部環境因素,通過分析評估,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使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通常情況下,外部環境因素如宏觀經濟環境、政策、法律、自然災害等因素,為不可控因素,企業在訂立合同時,需合理預測這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可采用風險轉移的方式盡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損失。內部環境因素主要有合同決策、管理水平、操作人員素質、財務狀況、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等,導致的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按照影響結果可以劃分為營運風險、財務風險和合規風險。
(一)營運風險
合同管理的營運風險,指企業在運營過程中,可能由于合同管理某一環節的缺失,導致經營活動達不到預期的目標甚至產生損失。合同管理的運營風險有:
1.因業務評價不正確、不完整,導致決策錯誤,主要體現在合同需求與業務目標不一致,合同主體資格審核不當,定價策略失誤等;
2.因合同條款不嚴謹,對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表述不清楚,導致經濟糾紛和經濟損失;
3.因缺乏充分的溝通,信息缺失帶來風險;
4.違約風險:一方無法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或由于自身違約需承擔賠償責任。
(二)財務風險
企業在合同訂立和執行過程中,由于合同條款和合同方商業信用等原因,合同履行最終結果和預期可能會發生偏差,導致收益的下降或遭受經濟損失,其主要成因有:
1.預算制定不合理,未能有效控制成本。
2.合同的支付條件和付款進度不合理,令資金占用增加,產生資金損失。
3.合同各方權利義務的約定不清晰,可能產生額外的費用,造成成本增加。
4.稅收風險:忽略可能產生的稅費,沒有約定由哪一方承擔稅款繳納義務,導致費用增加和經濟損失;采購合同沒有要求供貨商提供增值稅發票,未進項稅不能抵扣,增加了稅收負擔。
5.因合同糾紛產生資金損失。
(三)合規風險
因企業在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時,未能遵循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則、公司管理制度,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合同管理的合規風險有:
1.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合同被確認無效并需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
2.選擇的合同主體不具備合同所要求的資質,不能保證產品質量或服務質量的風險;
3.沒有按流程審核或審核把關不嚴,致使公司利益受損;
4.違反公司有關制度、,侵吞公司利益帶來的風險。
四、控制活動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明確相互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其建立在平等、互惠、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合同在現代復雜的經濟活動中是重要的契約形式。經濟活動越活躍,簽訂的經濟合同越多。企業對外發生經濟行為,除即時即清方式外,均應訂立書面合同。由于醫院長期以來是公益性的社會團體,對于合同管理的概念意識淡薄,缺乏先進的系統管理理念,存在諸多弊端和問題,因此加強合同監管勢在必行。
一、醫院合同管理存在問題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部分醫院在合同簽訂前未認真審核對方的主體資格,且沒有制定必要的會簽制度,致使簽訂的合同在內容上存在疏漏。合同常出現內容不完整,表達不準確,條款不全面等現象。不僅影響了合同效力,且容易引發合同爭議。醫院財務未設立專門崗位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員沒有系統學習過合同法,法律意識淡薄,責任心較低,導致醫院訂立出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2.合同格式不統一
醫院的合同種類較多,但卻沒有針對各類經濟業務的格式合同文本,一般都是以對方單位提供的樣本為合同文本。由于此類文本大多由對方單位擬定,因此會在相關條款上顯失公平,給醫院造成損失。
3.合同監控不嚴格
合同履行過程中,管理人員監控不嚴格,導致合同履行不全面,使醫院陷入訴訟困境。合同產生糾紛時,由于缺乏法律知識,處理不當,致使醫院聲譽和利益遭受損失。
二、醫院合同管理總方針
經濟合同管理就是對整個交易過程實行監控的行為。具體來說,事前管理就是在簽訂合同前對合同的抗風險性進行嚴格控制;事中管理就是合同履行過程的監督;事后管理就是合同履行完成后后續問題管理。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規范醫院的經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防范市場風險。
首先,醫院應該確定經濟合同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衛生部頒布《醫療機構財務內控制度規定(試行)》,由于醫院財務部門是合同付款的最終部門,因此作為合同的歸口管理部門是恰當的。財務部內應設專門崗位負責全院的合同匯總管理。嚴禁不具備法人主體資格的部門直接或間接借用法人名義對外簽訂經濟合同,以維護單位的合法權益,確保對外簽訂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醫院應設相關規定以規范合同簽訂前各管理部門及其職責。
其次,醫院應制定出合同擬定、審批、執行等環節的具體程序和要求,定期檢查和評價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如可制定如下合同簽訂流程圖:
其中,各經濟活動部門是經濟合同的承辦部門,院長辦公室是合同章的主管部門,財務處是經濟合同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審核和合同文本歸檔管理,紀檢辦公室、審計處是經濟合同的監督部門,醫院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對合同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在合同會簽審核應同時提交的資料有:合同簽訂審核表;合同文本;其他文本(包括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招投標文件、詢價資料、報價單)等。
三、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的具體風險控制點及控制措施
1.合同簽訂前應辦理相關的立項申請手續
立項申請由各使用部門填寫,申請內容包括:合同的內容、數量、價格、估算的金額等。申請經院領導審批通過后,由承辦科室會同醫院的財務、審計部門進行細致的市場調研。對于不需要進行集中采購的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需進行社會公開招標;對于金額50萬元以下10萬元以上的項目,部分醫院規定需要組織醫院辦公會或黨委會決定項目的立項申請。承辦科室在提出申請前不得分解數額較大的經濟項目。
2.對對方主體資格的合法性進行考察
合同訂立前,承辦部門及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充分了解對方主體資格是否合法。合法的主體是整個交易的基礎,如果主體不合法,會使整個交易處于不穩定狀態,隨時可能導致合同終止履行。主體資格考察的大致內容有:營業執照是否真實有效,資質及等級證書,審查法人證書及法人委托證書,自然人的檢查身份證明或其他證明身份的證件,其他組織或合伙企業檢查其執照等。
其次,還要考察對方的信用狀況,包括: 對方的社會信譽和履約能力,核實對方的資產(資金)證明,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及近三年是否有重大違約,是否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經濟犯罪案件等不良記錄等。醫院應該制定詳盡的調查方案和注意事項,使醫院占據主動地位。部門經辦人審核完成后,應留存復印件,歸檔保存。合同雙方談判時,必須有兩人以上參加,不得由一人辦理合同業務的全過程。對于影響重大,涉及金額較高的專業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當組織法律、技術、財會等專業人員參與談判。談判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參與人員的主要意見應予以記錄并妥善保存,作為編制合同條款的依據。
3.嚴格審核合同文本,實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醫院應對合同文本進行嚴格的審核,并實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凡已有統一示范文本的,應按照示范文本補充有關專用條款后擬定合同文本。無統一示范文本的,由合同承辦部門組織草擬合同文本。所有合同文本均應按合同審批程序報批。
在制定合同文本的過程中重點關注合同內容的規范性,法定要素的齊全性,違約責任等關鍵條款的明確性及簽章填寫的規范性等。對于重大的或復雜的合同文本,應當組織內部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相關部門提出不同意見的,應當謹慎對待,必要時對主要條款進行修改。
醫院訂立的經濟合同由承辦部門提出,經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后交財務、審計、紀檢、法律顧問審核監督并簽署意見,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權的委托人簽訂,加蓋醫院合同專用章。涉及重大事項的需上報院長辦公會討論。授權簽署的合同,應由院長簽署授權委托書。醫院的經濟合同一般應簽署六份,雙方各執三份。財務處、院長辦公室、承辦科室各留存一份。財務處為合同最終存檔部門,應留存正本。財務處合同管理人員對合同按科室分類歸檔,并對每份合同逐一編號保存。編號可以以日期結合承辦部門進行分類。
4.關注合同管理的規范性
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及合同的承辦部門,應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制。實行專人登記保管,避免因不及時歸檔造成合同遺失的問題,健全合同簽訂部門與財務部門的溝通機制,避免經濟業務與會計核算脫節。同時,應針對不同性質的經濟業務,按其合同條款嚴格把關,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對合同履行實施有效的監控。關注合同執行的規范性,強化合同執行力度,及時主張權利并承擔義務,對于特殊事項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或修訂合同文本。
5.加強合同專用章的管理
醫院的合同章保管制度應充分運用不相容職責相分離的原則,發揮部門間的監督制約機制,做到合同管理與合同專用章管理崗位相分離。經過會簽程序的合同由承辦科室的經辦人持合同原件與經濟合同審批表到合同專用章的管理部門蓋章才能生效。對于未經過會簽及未經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編號的合同,不予蓋合同章。合同專用章由醫院統一刻制,嚴格按照授權范圍使用。醫院對外簽訂的合同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其他印章無效,否則財務部門不予付款。對于多頁的合同還需加蓋騎縫章,防止合同丟頁、漏頁。
6.加強合同付款管理
財務部門辦理合同付款時,合同管理崗人員應當根據合同條款審核后辦理。對于按規定應該簽訂合同卻沒有簽訂合同的,及未按規定進行會簽的合同的,財務部門有權拒付。對未按條款進行付款履約的,財會部門也有權拒絕付款。
7.建立合同的歸檔、保管與查閱制度
承辦部門應配合財務部門定期對合同進行清理核對工作。如有遺失、毀損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合同原件在無特殊的情況下不得外借。如有關人員應工作需要確需查閱,需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以復印件借出,并辦理登記手續。
8.定期對合同履行、管理情況進行評估
醫院應按照內部控制的要求,每年至少對合同履行、管理情況進行評估一次。醫院合同管理部門應及時檢查合同管理制度的運行情況及其效果,對不適應實際情況的制度提出修訂和完善意見。當合同終止或履行完畢,應對該合同簽訂和履行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和采取的措施是否適當進行評估,對存在的問題應分析原因,追查責任人。
總之,在醫院經濟合同的管理中,應以合同法及合同內部控制規范作為工作的指引。對經濟合同實行動態的、全過程的跟蹤管理。合同管理的相關人員在合同的每個環節,都要嚴格把關,以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及業務素質,促進醫院經濟活動健康有序的蓬勃發展。
參考文獻:
[1]陳 凌:探析醫院經濟合同管理[J].江蘇衛生事業管理,2010(1):62-63.
合同管理就是行政事業單位為了實現合同的目標,根據相關的法律規范和內部控制等進行的行為。行政事業單位的合同主要有租房合同,工程合同,采購合同。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就是行政事業單位的管理以及決策層,為了保證合同目標的順利實現,對單位的權益進行維護,降低合同的風險,促進公共服務效率的提升的過程。
一、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主要目標
(一)實現科學的合同立項
行政事業單位在訂立合同時,需要由管理決策部門進行集體研究決定,對審批程序進行授權,避免合同訂立時會遺漏經濟事務,避免出現以口頭的形式去對經濟事務進行辦理,不能不經過授權就私自以單位的名義進行合同的簽訂,不能在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就以單位的名義簽訂擔保、借貸合同。
(二)合同的訂立應具有一定的嚴謹性
在訂立合同時,需要進行協商、談判,并保證其公平有效,合同的內容要準確、完整,保證合同中沒有遺漏相關的法律項目,權利義務比較明確,合同內容的詞語要嚴謹科學,具有一定的邏輯性,需要相關部門對合同進行審核,然后在進行合同的訂立,避免合同文本中存在錯誤等影響行政事業單位的利益實現。
(三)對合同的履行進行嚴格的監管
在合同簽訂完畢后,需要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管,如果遇到比較特殊的情況而使合同的履行受到影響,或者是合同出現了變更、糾紛等現象,就需要積極采取科學有效地措施,保證行政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不受影響。
(四)完善合同檔案
要對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等相關檔案信息資料進行科學的管理和保存,使合同檔案更加完整,對相關的信息做好保密工作,避免合同內容中工作、國家等秘密的泄露。
二、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措施
(一)做好內部控制工作
行政事業單位應積極做好內部控制工作,完善內部控制制度,設置行政事業單位經濟合同的專門管理部門,設置合同的審核機構,并明確相關部門在合同管理中的責任義務。合同管理部門需要對訂立的合同靜下心審核,做好合同檔案的管理工作,與合同履行部門對合同的執行進行科學的監管,一旦出現合同糾紛,需要協調好各部門的工作,對合同糾紛進行科學的處理。合同訂立的執行部門需要對合同項目開展的可行性進行分析和研究,對合同履約單位的具體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做好合同事項的談判,起草高質量的合同內容,并對合同進行科學的審核,同時對合同的履行情況做好監督工作,及時處理合同糾紛問題。審核部門需要對合同合理合法性、可行性等進行審核。
(二)強化合同決策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應對合同的訂立決策進行科學的管理,完善合同訂立決策制度,在對合同訂立前,需要對相關的項目進行科學的論證,避免資源的重復使用,造成嚴重的浪費現象。在訂立合同時應科學民主,對于一些專業技術性比較高,法律關系比較復雜的內容,應由技術、法律等方面的專家進行決策,使合同的訂立科學嚴謹,能夠保證行政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少受影響。
(三)加強合同訂立的審批
在訂立合同時,需要有完善的審批制度,對合同的訂立、變更以及解除等進行科學的審批授權,使行政事業單位的審計、財務以及紀檢等部門都參與到合同的訂立審批中,同合同管理以及執行部門共同對合同進行審核簽訂,合同的簽署權限需要明確,保管好空白的法人授權書以及印章等,了解法人授權的時間和相關事務,避免出現沒有經過授權就私自以單位的名義進行合同簽訂等現象的出現。
(四)合同履行進行監督管理
在合同條款中應對相應的保護措施進行明確,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如果存在違約的情況,應中止合同,避免造成較大的合同違約損失。在合同內容中,應設定相關的合同變更以及轉讓等內容,明確其程序,如果沒有經過同意就隨意變更和轉讓則視其為無效,有效避免合同變更以及轉讓的風險。在合同管理中確定合同糾紛管理程序,如果存在合同糾紛,就應及時向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匯報,對合同糾紛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對相關的責任人做好處理工作,在合同糾紛方與授權單位協商后,將合同糾紛帶來的經濟損失降到最低,對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進行明確和收集,為法律手段的實施提供科學的依據。
(五)對合同進行考核追蹤
要實現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科學進行,需要對合同進行考核追蹤,完善風險防范機制,明確合同管理中各項工作職責,行政事業單位需要定期對合同的決策、訂立以及履行等情況進行評估,如果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解決。要對合同風險進行科學的分析,了解其原因,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使合同管理內部控制能夠順利進行。
三、結束語
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完善相關的合同管理制度,避免合同管理中出現風險,影響行政事業單位的經濟效益,促進合同管理的高效進行。
參考文獻:
[1]劉登英.事業單位內部控制之合同管理探討[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4,21:149-150
1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概念和意義
1.1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概念。合同是企業從事民商事行為的書面憑據,決定了企業承擔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是否能在可控范圍內有效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合同是企業間經濟活動來往的重要依據,貫穿了企業活動的全部過程。經營活動的實質就是合同的履行過程。合同全生命周期主要包括前期的合同接洽、起草,中期的合同審核及簽署,后期的合同執行、履約問題、糾紛解決、文檔管理、統計分析與后評估等環節。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是將合同從準備階段到終止階段的上述全部業務納入合同管理的整個過程,形成系統、動態的閉環管理。1.2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意義。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的建立和管理系統的應用在實現風險管控的同時,帶來了一場管理的傳統模式變革,推動了傳統管理向信息化和精細化管理的轉變,通過優化資源配置,為企業創造更多的管理價值,推動管理不斷創新。通過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的建立,可以幫助企業對合同風險管理思路進行梳理,并基于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的風險管理運作,將有關業務內容以合同為主線進行整合,進行全面分析和風險識別,在相應節點上設置控制點,達成滿足每個節點控制要求的合同流轉,從而實現風險管控目標。合同生命周期管理系統的應用和實施,能幫助企業厘清思路和抓住重點,擺脫合同管理煩雜,消耗資源的困境,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成為企業合同管理中落實各級責任機制的重要且有效的載體。目前,大多數企業通過ERP系統或自身的信息化建設,將各項業務納入信息化系統進行管理。但是信息關聯度不高,相互之間沒有或有較弱的制約,成為信息孤島。通過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的應用,可將分布于各處的信息孤島有機聯合,實現數據共享,從而充分實現數據或信息間多維度、多交互的相互印證,達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在企業經營活動的風險關鍵點上,制定滿足風險控制的制度和有關要求,并通過系統強制實施業務流程和數據信息按制度和要求運轉,實現風險管控的目標。
2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風險點
2.1企業合同管理協調配合性風險。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應包括前期、中期和后期的各項工作環節銜接、配合和制約。目前有誤區認為合同的起草、審核和履行部門相互獨立,各管一段,因此相互缺乏溝通。管理環節的割裂使得風險不斷提高。合同在定價和談判時,法務和財務及內控往往沒有參與,易出現為追求經濟效益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制度的問題。合同在審核時,各審核參與方僅只能就自己的專業角度提出意見或建議,對于一些技術性、專業性的條款缺乏審核能力且對實施的具體條件或要求并不了解或把握,有可能出現單方面一味強調降低風險而導致提出過于苛刻的意見或建議,使得合同不具備可操作性。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異常情況,各部門無法統一同步知悉,給企業帶來經濟和法律雙重風險。企業合同管理協調性及配合性欠缺,于企業內部來說,易造成權力尋租,存在內控漏洞,于企業外部來說,存在合同條款問題及較高的法律風險。2.2企業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大多數企業將合同管理重點放在了簽訂評審環節上,其過程是靜態的,合同管理并不全面。企業沒有實施合同履行階段的風險防控機制,從而對于后續的合同履行,糾紛處理及合同項目評估等環節缺乏過程性管控,使得合同履行環節成為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高危所在,企業權益無法保障。2.3企業合規運行性風險。在企業實際的運行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合同倒簽或補簽的情形,如先實際執行,再簽合同或是實際執行過程中補簽。這些在法律上,可能對于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無實質影響,但是從內控角度來說的話,還是存在合規風險的。比如,合同都需要經過合同評審環節,而且評審部門涉及業務、法務、財務等部門及公司管理層,先執行后補簽或實行中補簽,都違反了關于合同管理的合規性。另外,對于一些持續性的固定類合同,如事先近到期日前沒有及時確認續期或重新招標,則影響企業的日常經營,倘若為了保障服務不中斷,而被動倒簽或補簽,則存在內控管理的合規風險,嚴重者還可能產生法律風險。2.4企業財務資金管理風險。企業不同的業務板塊,涉及不同類型的合同,合同的履行與企業財務資金息息相關。如硬件銷售類合同,貨物的交付,對方的收貨并簽收確認,企業的收入確認及債權形成,收款權利的行使等一系列環節將直接影響到合同的正常履行并如期回收貨款。如服務類銷售合同,如果不實施合同項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則不能及時跟蹤并了解合同項目的執行情況,不能按時提請或組織對方驗收,從而把控每階段款項結算的時點,造成不能及時收回款項的風險。對于采購類合同,若不能持續關注整個采購流程,如合同簽訂,簽(驗)收和結算條件的達成,就可能給企業帶來付款結算風險。固定費用性合同,兼具周期性和持續性,如果沒有合同跟蹤管理,則不能于合同即將到期時及時提請承辦部門清理應收款或應付款,也不能提前做好合同續簽的準備,從而給企業財務資金管理帶來資金管理風險及經營風險。2.5合同管理人員風險。企業經濟活動的多樣性,會產生大量不同類型不同模式的合同,涉及眾多行業,如購銷類、金融類、土地房屋租賃類、辦公類、中介類、技術服務及其他咨詢服務類等,需要合同管理人員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邏輯思維和判斷能力。目前大多數企業合同管理人員配備有限,大多數不具備相關的執業證書或職稱證書,管理水平不高,在法律審核、風險防控及責任意識方面都不夠強大,容易產生問題和風險。
3加強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內部控制建設
3.1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內部控制建設目標。企業經濟活動涉及的合同種類繁多、形式多樣且數量較大。如果靠人工手段進行管理則艱苦而復雜,對其過程中的風險識別、防范與監控存在著很大困難。一旦風險發生就會很難挽回。因此從企業內部管理角度來說,必須要求建立一套高效能的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該體系能識別、防范和監控合同全生命周期,最大程度的規避風險失控造成的經濟損失。3.2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內部控制建設思路。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建設思路是將合同管理分為“合同擬制生命周期”和“合同履行生命周期”兩個層面。合同擬制生命周期是指合同管理從“檔案管理”升級為“檔案管理+合同關鍵信息管理+簽署追溯管理”,主要包括合同模板、擬制、審批、歸檔、變更和借閱板塊。合同履行生命周期是指貫通“業務—財務”數據,實現履約的追溯跟蹤管理和可視化管理,提升內部管理效率,主要包括收付款計劃、采銷業務集成、合同結算、合同任務、合同預警及合同風險控制板塊。3.3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內控建設內容及做法。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主要包括:根據企業業務行業特點、商業模式及管理方式等,以企業全面風險管控為目標,建立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提高企業管理能力,促進企業的科學、可持續性發展。在風險管控體系框架下,對業務和風險進行梳理和識別并進行分類和評估,進一步對風險進行規劃、監控及應對處理。從全局考慮業務流程中的風險,設置必要的控制點,對流程進行改造優化。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根據業務特點及其風險點,梳理管理需求為系統軟件需求,開發與之相適應的業務及管理軟件系統。利用信息系統通過數據跟蹤、提醒、統計和分析等手段規范業務,從而為管理提供服務。3.4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內控系統框架。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實施需要搭建一套智能的管理平臺,該平臺目標是可對流程進行靈活設置,可對規則進行自定義,通過對數據的解析及預警發送,全程監控企業運營狀況,實現管理需求。其系統框架主要包括三個層面。第一,事務操作層。主要是指合同擬制的工作環節及節點,包括合同模板的新建、審批、使用范圍定義和模板填空定義;合同擬制的合同創建、合同信息、合同文本、合同評審和打印;合同簽署和歸檔的用章及存檔登記、電子簽章和影像系統集成;合同履行的收付款計劃、項目執行進度,收付款進度,項目結束;合同變更的變更申請、審批、執行、差異比較和權限控制等。第二,統計分析層。主要是指在第一層級執行記錄過程的基礎上,進行多維度的分析,旨在為識別風險,評估聚焦。主要包括合同模板使用效率分析,簽訂情況分析,評審效率分析,變更情況分析,風險情況分析,進度、績效、交易和財務報表等分析。第三,風險管理層。基于操作層和分析層之上,通過預警定義、預警監測、消息管理、風險處理、風險評審和風險關閉管理等實現風險控制,從而達成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目標和意義。3.5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內部控制落地。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內部控制建設,包括體系的建立和系統的應用兩個方面,都會面臨各種各樣的困難和阻力。要保障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落地,必須要做實各項支撐工作。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工作流程必須覆蓋整個周期,制度文件應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要求對合同的全周期負責。考核監督是檢驗和保障工作效果的手段,對于合同全生命周期來說,考核和監督應當覆蓋全過程,在考核標準的制定上,針對各環節的重要性,分各層級分類別設置標準并進行考核。通過評比,促進整體管理水平得以提升。合同管理的執行者和推動者是全體成員,企業應采用會議、培訓和現場指導檢查等方式加強隊伍建設,促進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全面落地,從而提升企業整體的合同管理水平。
4結語
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是對企業經營活動的無盲區全方位管控。企業以合同溝通、簽署、執行、文檔管理、數據分析等為主線,自上而下,逐級分解,建設一套事前規劃、事中監控和事后分析的運營架構,科學地進行業務協作和風險管控。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不僅能實現對合同的系統管理及履約質量的保障,又能對合同進行動態管理,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同時還可借用信息系統,進行信息匯總,形成各部門在合同管理下的大數據。通過拓展合同全生命周期風險管控的廣度和深度,從而推進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給企業創造更多的附加值。
參考文獻
[1]位潔,劉亮杰,徐云松,等.國有企業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研究[J].中國市場,2018,(31).
關鍵詞:合同 合同管理 誠實信用 登記管理
合同是企業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等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企業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合同的管理也成為企業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步驟,加強合同管理,有利于規范、約束市場主體交易行為,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秩序。
一、企業合同管理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1.在合同簽訂前錯誤判斷被調查對象的信用狀況,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持續關注對方的資信變化,致使企業蒙受損失。對被調查對象的履約能力給出不當評價,將不具備履約能力的對象確定為準合同對象,或將具有履約能力的對象排除在準合同對象之外。
2.合同法制觀念淡薄,風險意識差,重大的經濟行為僅靠個別領導表態或一紙“意向書”,不簽訂合同就開始履行,一旦發生糾紛,企業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護。
3.忽略合同重大問題或在重大問題上做出不當讓步。談判經驗不足,缺乏技術、法律和財務知識的支撐,導致企業利益損失。泄露本企業談判策略,導致企業在談判中處于不利地位。
4.選擇不恰當的合同形式,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行業產業政策、企業總體戰略目標或特定業務經營目標發生沖突。合同內容和條款不完整、表述不嚴謹準確,或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詐,導致企業合法利益受損。有意拆分合同規避合同管理規定等。對于合同文本須報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審查或備案的,未履行相應程序。
5.合同審核人員因專業素質或工作態度原因未能發現合同文本中的不當內容和條款。審核人員雖然通過審核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恰當的修訂意見。合同起草人員沒有根據審核人員的改進意見修改合同,導致合同中的不當內容和條款未被糾正。
6.企業或合同對方當事人沒有恰當地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合同生效后,對合同條款未明確約定的事項沒有及時協議補充,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已經或可能導致企業利益受損情況,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合同糾紛處理不當,導致企業遭受外部處罰、訴訟失敗,損害企業利益、信譽和形象等。
二、加強企業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合同機構
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不應是針對某個時點、不應是靜態的、也不僅僅是某個部門的事務,而應該是連續、動態、相關責任部門共同的管理過程,其中包括:對合同相對人資信狀況的調查、合同條款的談判、合同樣本的起草和制定、技術性條款的設立、特別條款的約定、爭議事項解決機制的設立、合同的簽訂、合同的履行及爭議發生時相關部門的聯動等一系列環節。
合同的法律審查就是圍繞這一系列具體環節而展開的風險預防和實時控制活動,是整個合同管理的核心,但其也離不開相關部門依各自職責和從各自角度的密切合作。在具體操作上,對合同管理實行歸口、分級、劃塊管理模式;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為合同一級管理部門;負責為業務部門提供法律服務,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和考核合同管理情況,參與重大合同的論證、談判、起草、審查、簽訂及合同糾紛的處理,統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公證事宜,負責合同備案文本的管理,考核合同管理人員,組織合同管理知識培訓等;各業務部門為合同二級管理部門,負責本部門的合同立項、可行性調查、文本草擬、簽訂、履行、爭議解決和履行過程中的檔案管理等,并向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上報合同履行情況;相關部門負責合同專用章的使用及合同履行完成后的文本歸檔工作。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一要選好合同審查和管理的專職人員;二要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責、權、利。除此之外還應加強業務和法律培訓,通過學習培訓,使得公司全員都能掌握基本合同常識和簽約技巧。例如,能認識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和有效合同的差別;在合同簽署過程中,合同承辦人會有意識地看擬蓋章的合同全部條款是否與已審查的合同條款相一致,合同對方加蓋的公章是否為有效的公章(而不是加蓋部門章,分公司是否獲得總公司授權,簽字的經辦人是否有有效的授權書),加蓋的公章是否清晰可辨及擬蓋章處的合同主體名稱是否與合同約定權利義務一致(如有的合同保證人名稱被變更見證人),在合同文本上修改過的地方對方當事人是否蓋公章予以確認;此外,還能加強和提高防詐騙(刑事)、反欺詐(民事)的識別能力等等。
(三)企業應當與合同對方當事人一起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1.強化對合同履行情況及效果的檢查、分析和驗收,全面適當執行本企業義務,敦促對方積極執行合同,確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
2.對合同對方的合同履行情況實施有效監控,一旦發現有違約可能或違約行為,應當及時提示風險,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將合同損失降到最低。
3.根據需要及時補充、變更甚至解除合同。一是對于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內容,通過雙方協商一致對原有合同進行補充,無法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二是對于顯失公平、條款有誤或存在欺詐行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調整、市場變化等客觀因素已經或可能導致企業利益受損的合同,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告,并經雙方協商一致,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合同變更或解除事宜;三是對方當事人提出中止、轉讓、解除合同的,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當事人書面提出索賠。
4.加強合同糾紛管理,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應當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規定時效內與對方當事人協商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及時報告。合同糾紛經協商一致的,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協議;合同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的,根據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企業內部授權處理合同糾紛,應當簽署授權委托書。糾紛處理過程中,未經授權批準,相關經辦人員不得向對方當事人做出實質性答復或承諾。
(四)嚴把合同結算的重要環節
合同結算既是對合同簽訂的審查,也是對合同執行的監督,一般由財會部門負責辦理。主要管控措施:(1)財會部門應當在審核合同條款后辦理結算業務,按照合同規定付款,及時催收到期欠款;(2)未按合同條款履約或應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的,財會部門有權拒絕付款,并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報告。
(五)完善合同登記管理制度
(1)合同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合同登記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對合同進行統計、分類和歸檔,詳細登記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變更、終結等情況,合同終結應及時辦理銷號和歸檔手續,以實行合同的全過程封閉管理;(2)建立合同文本統一分類和連續編號制度,以防止或及早發現合同文本的遺失;(3)加強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訂立與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國家或商業秘密;(4)規范合同管理人員職責,明確合同流轉、借閱和歸還的職責權限和審批程序等有關要求。
由此可見,企業的合同管理已不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內容,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我們只有依法實施規范的合同管理,對違反制度的行為做堅決斗爭,全面履行合同,我們還要實現合同管理信息化,只有這樣,才可以維護企業的良好信譽、合理規避市場風險、保證其順利實現預定的經營目標,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進而促進企業的事業不斷發展和完善。
參考文獻:
(一)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
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客觀的鑒證和咨詢服務活動,其目標在于增加價值并改進經營,定位于企業內部的管理過程,主要為管理層服務,突出服務的內向性特點。主要審查各項內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會計及相關信息是否真實、合法、完整,對經營績效以及經營合規性進行檢查、監督和評價,對企業治理、風險管理以及內部控制提供咨詢服務。其作用突出表現為:保證企業內部約束機制的建立健全,企業的健康發展;防范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為企業領導層提供決策依據。
(二)內部控制的職能作用
內部控制是一系列方法、手續與措施總稱,是企業為了實現經營目標,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信息資料的正確可靠,確保經營方針的貫徹執行,保證經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內部控制通常包括職責分工控制、授權控制、審核批準控制、預算控制、財產保護控制、會計系統控制、內部報告控制、經濟活動分析控制、績效考評控制、信息技術控制等。主要作用有:保證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在企業內部的貫徹實施;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有效的防范企業經營風險;維護財產和資源的安全完整;促進企業的有效經營。
(三)風險管理的職能作用
全面風險管理是一個過程,它由一個企業的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實施,應用于戰略制定并貫穿于企業之中,用于識別那些可能影響主體的潛在事件,管理風險以促使其在該主體的風險偏好之內,為企業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的保證。企業全面風險管理在協助組織管理風險從而實現目標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具體表現為:在董事會層面綜合報告不同的風險;提高對主要風險及其廣泛影響的認識;對重要事項集中管理;減少意外或危機;在組織內部更加關注用正確的方法做正確的事情;對將要采取的行動增加變更的可能性;具備為獲取更高回報而承擔更大風險的能力;更有依據的風險承受和決策。
二、正確處理三者之間的相互關系
(一)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關系
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內部控制中屬于環境控制要素,執行監督評價活動,協助單位管理者監督內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促成好的控制環境的建立,并為改進內部控制提供建設性意見。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中發揮不可替代的獨特作用,沒有內部審計的評價、監督,就不能形成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審計又是對內部控制的控制。內部審計在會計控制之外,代表管理層對整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其遵循情況等進行評價,具有其他任何部門和控制所無法代替的重要作用。目前,內部審計范圍已從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擴展到經營管理的各方面。內部審計促進內部控制,通過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和影響,協助單位上層管理者完善內部控制,促進內部控制的健全,維護內部控制的建設。
(二)內部審計與風險管理的關系
內部審計定義中包含有風險管理的內容,風險管理賦予了內部審計在企業中新的地位和作用,兩者目標都是消除風險、增加價值,逐漸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聯動發展的緊密關系。大部分企業制定風險管理方案時,將內部審計列為風險管理的一道重要防線,由內部審計對整個風險管理流程進行評估和監控;有的企業還特意安排內部審計直接參與風險管理方案的制定和執行全過程,以發揮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中的突出作用。
內部審計部門在風險管理方面,主要負責開展監督與評價,并出具監督評價審計報告。內部審計參與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是有前提條件的:應當明確管理層對風險管理的職責;審計人員職責的性質應當寫入內部審計章程并由審計委員會審批通過;內部審計不應當代表管理層管理任何風險;內部審計應當提供建議并支持管理層作決定,而不是他們自行做出風險管理決定。內部審計不能同時為其所負責的風險管理框架的任何一部分提供客觀確認。
(三)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關系
內部控制與全面風險管理是緊密相關的。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本質目標是一致的,其本質都是為了增加組織的價值而服務的。內部控制是全面風險管理的必要環節,內部控制的動力來自企業對風險的認識和管理。
從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差異來講,內部控制是風險管理的青少年期,風險管理是內部控制的成年版。全面風險管理則貫穿于管理過程的各個方面,而內部控制僅是管理的一項職能;全面風險管理的一系列具體活動并不都是內部控制要做的,例如企業目標設定;兩者對風險的定義不一致,全面風險管理把風險明確定義為負面影響的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內部控制沒有區分風險和機會;內部控制中沒有提及對風險的對策。
三、加強三者之間統籌結合與實施的措施
(一)樹立“統籌融合思想”
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必須緊密融合,統籌建設,形成了一個良性系統循環:風險管理為起點,內部控制做過程,內部審計評結果,結果再反饋給風險管理,才能真正發揮企業運營體系和監督體系的高效。建立三道防線:內部控制系統第一道控制防線在各業務運營部門,第二道防線在企業層面的風險管理部門,第三道防線是內部審計部門。
(二)建立健全企業“綜合控制治理機制”,打造統籌結合平臺
由企業董事會建立內控與全面風險管理專門委員會,統籌協調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內部審計工作,各業務主管部門之間權責劃分明確、清晰,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方便、快捷,準確無誤,運作高效,形成一個“綜合控制治理機制”,切實發揮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內部審計“三道防線”的作用,構筑起全方位、立體交叉的監督控制體系。
(三)嚴格執行“兩個規定”、“兩個評價”,確立統籌實施依據
一是嚴格按照國資委《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中《風險管理審計準則》的要求,在企業風險管理文件中規定內部審計的監督評價職責,審計部門每年對包括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在內的各有關部門和業務單位能否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風險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進行監督評價,監督評價報告應直接報送董事會內控與全面風險管理委員會,也可結合年度審計、任期審計或專項審計工作一并開展;二是嚴格按照國資委《關于加快構建中央企業內部控制體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評價〔2012〕68號)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中《內部控制審計準則》的要求,在企業內控制度文件中規定內部審計監督評價職責,審計部門做好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年度自我評價工作,加強對重點子企業、基層子企業和關鍵業務流程內部控制有效性的檢查評價。
(四)做好“兩個傳遞”、“兩個反饋”,打通實務結合路徑
一、統合管理:公司治理的一個新理念
市場經濟是產權經濟;產權是一定社會經濟利益的集中體現(郭道揚2004.2.會計研究)。在公司制企業中,產權結構多元化,不同產權主體都是在尊重產權的基礎上形成契約關系,以追求其相應經濟利益的,而且不同產權主體的財務目標取向并不完全一致,會存在一定的差異性。這種差異在更多的時候會表現為不同產權主體之間的相互利益沖突,從而對企業財務活動和信息披露產生不利影響,這就決定了要有相應的財務監控機制來保證不同產權主體在企業中的相關利益。從理論上講,監控方式的確定與產權結構密切相關:股權相對集中的應加強內部監控,我國的公司制企業股權相對集中,就是上市公司也是“一股獨大”,所以內部監控更為重要;從實務上看,公司自身的內部財務監控機制不僅成本最低,而且可以彌補外部監控主體事后被動監控的缺陷,能在事中、事前主動監控,以全方位維護各相關利益主體的利益,如果能夠真正發揮作用的話,是既經濟又有效的。然而,我國現行公司內部的財務監控主要由監事會、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總會計師和內部審計機構來實施。在多重財務監控主體在公司內部同時并存的情況下,如何才能使監控的效率最大化,避免“大家都能監控,卻又沒人監控”的現象發生,是一個非常值得探討并亟待解決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筆者大膽借用了一個目前在公司治理研究中尚未應用的新理念,即統合管理理念。用科學的統合管理思想對多重財務監控主體的組織體系、業務執行、信息資源等方面進行有序的規范管理,是提高公司治理能力、財務競爭能力和保持持久競爭優勢的關鍵,也是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是否成功的關鍵。
所謂“統合”,是指一個系統內各要素之間整體協調,相互滲透,形成合力。將統合管理理念運用于企業管理,其模式包括組織系統統合、業務執行統合、信息資源共享統合等。
“統合”一詞,來源于計算機行業的統合伺服器。統合伺服器是組織用來降低成本、增加效率以及達成更高可用性、延展性和價值的方法之一。MicrosoftWindows2000Server家族和。NETEnterpriseServers提供了一個經過驗證的環境,可以達成伺服器統合作業,提供可靠性、延展性和降低整體成本。2003年9月3日日本《讀賣新聞》報道:日本防衛廳決定將陸上、海上、航空自衛隊各自擁有的通信、衛生、補給部隊聯合起來成立新的“統合部隊”,這樣做是為了使裝備更加合理化、效率化。
將統合作業提供可靠性、延展性和降低整體成本以及使整體更加合理化、效率化的功能融入企業管理理念,應用于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的設計中來,就會形成公司內部統合管理型的財務監控機制,即對公司內部不同的財務監控主體、權力、責任、職能、制度等資源要素進行整體規劃,在組織系統、業務執行、信息資源等方面若能實現上下銜接、左右溝通、縱橫整合、優勢互補、形成合力,就會提高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的整體效率。
二、公司內部財務監控的基本命題
(一)內部財務監控機制概念的界定
監控不是簡單的監督,也非一般的控制,而是在監督基礎之上的控制。美國的安然、世通,中國的銀廣夏、藍田,都是從輝煌走向暗淡,企業內部財務監控不力是其重要原因之一。“在我國會計審計理論界,似乎存在著看重監督而輕視控制、或愿提監督而回避控制這樣一種思維傾向”(蔡春2001)。正是這種傾向的存在,使得公司內部實質上的監控活動只停留在監督層面,達不到控制的高度。
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是指公司內部財務監控的不同主體對本公司的財務信息、財務風險、財務決策等內容進行的監督和控制活動,其根本目標是建立一種內源性財務信息質量保證體系。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的基本要素包括監控主體、監控客體、授權或委托人。監控主體結構所要解決的是誰來進行內部財務監控的問題,具體地講,就是確定一個組織機構能否充當內部財務監控主體,主要標準是看該機構是否從事內部財務監控活動;公司內部財務監控組織所監控的對象為監控客體,終極授權監控或委托監控的應該是公司相關利益主體。在一個完整的內部財務監控關系中,應該具有監控主體、監控客體、監控委托人三方面關系人,這三方面關系人通過契約關系結合在一起,是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活動得以進行的前提。
(二)公司內部財務監控體系的目標與功能定位
公司內部財務監控體系的目標可以概括為通過監督并控制的手段有效地維護相關利益各方在委托關系中的經濟利益,促進各相關利益主體的關系協調和結構穩定。它可以通過自身的專業技能延伸委托人的監督深度和廣度,使自己成為一種獨立于委托人權利的確保受托經濟責任履行的控制機制。不同監控主體可以從多個方位代表相關利益主體對人進行監督控制,這實際上是一種多元的財務監控制衡機制。
內部財務監控主體既要對各種財務活動進行審查、監督和控制,又要對各種受托責任和信息不對稱現象進行監督評價,其監控功能具有廣泛性和實用性。但是,從本質上講,內部財務監控的監督控制功能只是維持某種經濟形態,而無法直接創造出社會財富,從這種意義上講,內部財務監控機制本質上是一種使公司內部財務系統有序運轉的保證機制。
(三)內部財務監控機制的理論基礎
企業內部財務監控機制有著堅實的理論基礎。
1.委托理論
財務監控始終處于復雜的委托關系中,是委托關系促成了財務監控機制(最為典型的形式就是審計)的產生和發展。隨著經濟業務的復雜化和經濟組織的多級化,授權分級管理又使人內部出現了新的委托人和人,多層的委托關系形成了一條委托鏈。在這種情況下,本屬于人范疇的新的委托人也需要財務監控,從成本效益角度考慮,其更需要內部財務監控在降低企業交易成本的基礎上構建與公司利益相關、各方長期而穩定的責權關系。
2.會計尋租理論
在公司的財務信息處理中和公司經濟收益一定的前提下,采用不同的會計核算方法,可以獲得不同的財務報告收益;而在信息不對稱客觀存在的情況下,不同的財務報告收益信息,足以改變不同利益關系人的決策結果,從而引起不同的資源配置結果以及財富在不同利益相關主體之間的非生產性轉移,即會計尋租行為。這種資源配置結果和財富的轉移往往是不公平的,由此需要一種來自公司自身的財務監控機制來防止這種會計尋租行為。同時,對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的不斷完善,離不開對現有內部財務監控機制的借鑒和發展,這又是以“路徑依賴”理論為基礎的。
三、統合管理型財務監控機制設計
將統合管理理念運用到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中來,要遵循系統理論和協同理論的指導,即對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現狀進行系統分析,用整體聯系、辯證的觀點和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觀點來認識和研究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統合管理的價值所在;要實現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的統合職能目標,還要考慮相關因素的協同作用,才可以更好地發揮其互動互進的作用。協同理論認為:某一些要素在一個系統中發揮各自作用時,必須借助于其他條件,假若能得到其他因素的配合,則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反之則可能削弱其效能。
(一)統合管理型財務監控機制的基本理念
1.統合管理型財務監控機制操作原則
公司內部統合管理型財務監控機制的基本思想是:目標導向,整體聯動、優勢互補,可持續發展。在這一思想指導下,公司內部統合管理型財務監控機制模式的操作原則應為:(1)效益性原則。實行公司內部統合管理型財務監控機制管理改革的效益主要是體現在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的各項資源是否得到充分利用、監控隊伍是否優化、監控質量是否提高等等。(2)互補性原則。在統合過程中,既不是簡單地強調一方優勢而排斥其他,也不是兼收并蓄,而應該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主體,互相補充,有機結合,使監控質量不斷提高。(3)和諧性有序性原則。一個動態過程如不能維持其動態和諧、平衡,便不能發揮其應有的改革功能。在統合管理過程中,公司內部不同財務監控主體各部分要素之間要配合得當、和諧運轉,要尊重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自身的特點和規律、圍繞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總目標,整合一致、統分結合地有序進行
2.統合管理型財務監控機制中的主導力量
在我國現實的公司治理中,關于財務監控的規范很多,比如,《公司法》規定在股東大會下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分別行使決策權和監督權;1997年開始引進獨立董事制度;《會計法》規定有總會計師制度,國務院專門頒布了《總會計師條例》;同時還有《審計法》規定的內部審計制度。首先,這些規范大多站在監督而非監控的角度行使其職能;其次,這些規范使得我國目前公司治理中存在多重財務監控制度,而且各項財務監控制度都是本著最優制度的原則設計的。但是,系統論認為,局部最優不能保證系統最優。所以,為了保證監控職能的充分發揮,非常有必要探討公司內部多重財務監控主體的統合管理問題。因為統合監控主體資源的目的就是要使現有的和潛在的資源相互配合和協調,使之達到整體最優,更好地發揮監控職能。
在公司內部多重財務監控主體中,監事會的監控與董事會等的監控不同,它是負有特定任務之監控機關,置身于主營業務執行機構之外客觀地對其進行監控,能夠對業務執行進行客觀的判斷,能夠克服董事會自我監督的“短視”效果,改變董事會“監督者與被監督者于一身”的狀況。應該說,如果發揮正常的話,監事會的監控效果是董事會內部的自我監控所不能比擬和替代的。獨立董事與總會計師的監控力量存在著非專職性、非常設性、非獨立性、監督成本高等自身難以回避的弱點,只有監事會是一種獨立于董事會的、足以與董事會行政權力抗衡的專職監督力量。所以,對公司內部現有財務監控機制不同主體之間進行統合與突破,建立一套以監事會為主導的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做到監事會和獨立董事等其他監控主體之間應相互溝通信息,交換意見,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才是完善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的根本之道。
(二)統合管理型財務監控機制設計的前提假設
1.獨立性假設
所謂獨立性假設,就是財務監控主體中的監事會獨立于被監控對象,能夠排除干擾和個人利害關系,客觀公正地實施監控并提出監控報告。監控者的獨立性假設要求監督者與被監控對象的活動沒有利害關系,因為有利害關系的人顯然是無法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對待被監控對象的。該項假設的重要意義在于,它體現了監事會內部財務監控獨立性的特征,并成為內部財務監控主體監控行為的基本依據
2.正當懷疑與可確認假設
正當懷疑是指由于沒有充分的理由完全信任受托經濟責任關系中的受托人的責任履行過程是全面有效的,沒有充分的理由完全確信受托人提供的說明其責任履行狀況的財務會計信息都是真實、公允和可信的,就有必要對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及其表達的信息的可靠性進行監控;可確認是指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及其表達的信息的可靠性可以通過收集評價相關證據、驗證相關信息而得到確認。該項假設明確了公司內部財務監控的直接原因,為監控標準的制定和監控程序的實施提供了依據。
3.監控有效假設
所謂監控有效假設,是指假設監控主體與被監控的對象之間不存在必然的利害沖突,即使有時存在,也可以避免或不至于妨害內部財務監控行為的有效實施。該假設是實施有效的內部財務監控的基礎。
4.不同監控目標的區別與功能差異
在現實生活中,監事會、獨立董事以及總會計師等內部財務監控主體的監控目標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其行使的財務監控功能也存在差異。獨立董事以及總會計師的財務監控職能是寓于經濟管理活動之中的監控,而監事會是公司內部專門行使監控職能的組織,比較而言,在所有的公司內部財務監控主體中,只有監事會最能站在獨立的立場上進行監控。從功能上看,獨立董事大多具有專業特長和豐富的商業經驗,能夠為公司帶來多樣化的思維,有助于實現公司決策的科學化,因而獨立董事并不囿于監控功能,還具有一定的戰略功能。比較而言,監事會的功能則限于單一的監控功能。獨立董事是董事會的內部控制機制,其監督作用主要體現在董事會的決策過程中,這是一種事前的監控;而監事會則是董事會之外、與董事會并行的公司監督機構,主要是一種事后監控,因為監事雖然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但其對董事會決議沒有表決權,不可能事前否定董事會決議。所以,該項假設為監事會應該是公司內部財務監控的主導力量這一論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三)統合管理型財務監控機制要素安排
在上述假設前提下,公司內部不同財務監控主體之間需要進行相互促進與制衡的協作與分工。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由監事會領導,可以考慮將其劃分為三個職能部門,分別行使財務信息監控(財務審計)、經營風險監控(經營審計)、財務決策監控(管理審計)。獨立董事的監控是寓于管理之中的監控,其獨立性次于監事會,可以考慮在董事會下成立財務監控委員會,取代原來的審計委員會,該委員會應該側重于公司財務決策監控。CFO(包括內部會計人員)的監控內容主要是財務風險,要建立風險監測預警中心。
四、本研究存在的不足與急需解決的其他問題
本研究存在的不足表現為缺少相關統計數據來支持結論,相關論點尚未通過實踐檢驗,在實際執行中可能會受到一些未可預知因素的限制。
相對于公司治理體系中的其他組成部分而言,目前國內對于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的評價指標研究上基本處于空白階段,盡管國際上一些著名公司如標準普爾、戴米諾、里昂證券等都已推出自身的公司治理評價體系,但均未單獨涉及到公司內部財務監控機制的評價問題。我國國內一些機構在對上市公司治理評價體系研究過程中,對內部財務監控機制評價幾乎沒有涉及。對于內部財務監控機制運行狀況評價研究的欠缺,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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