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5 17:20:50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煤礦安全生產問題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和全球性的能源短缺問題日益加劇,煤炭價格呈現著不斷上漲的態勢,而且上升幅度越來越大。煤礦生產企業面臨著巨大的經濟利益誘惑,我國大部分煤礦生產企業選擇了加快煤礦的生產速度,以謀取更大的經濟收益。但因此帶來的是更頻繁的煤礦事故發生,導致許多煤礦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擁有豐富經驗的施工人員都選擇尋求從事其他安全性較高的行業,造成現在煤礦生產行業整體人員流失嚴重,人才極其缺乏的現狀。在這些問題的影響下,部分煤礦企業在煤礦生產施工時放松對生產安全管理的力度,煤礦開采的設計合理性大幅度下降,施工現場秩序混亂,對一些突發性的問題也缺乏及時、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這直接對煤礦生產的安全性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
一直以來,煤礦生產企業的管理人員都把企業效益放在煤礦生產的第一位,而沒有對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提起足夠的重視,部分管理人員甚至不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來進行現場管理。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員的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觀念比較落后,沒有意識到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性,對安全生產帶來的安全保障和經濟、社會效益沒有清楚的認識,從而導致煤礦生產過程中難以在安全、效率、質量等要素之間取得平衡。
煤礦生產行業由于其特殊性,施工人員的綜合素質普遍偏低,技術能力參差不齊,部分人員甚至沒有接受過專業的安全知識培訓和施工技術培訓。根據資料顯示,在煤礦生產的施工人員中,素質較低的農民工占總體人數的48%左右,這些人員缺乏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術,也通常缺少責任心和集體觀念,很難滿足高強度的煤礦采挖施工需要。另外,在采用這些施工人員之后,往往忽視了對他們的安全生產培訓,或者培訓沒有持續性、沒有實質性效果等,以致施工人員的素質長久不能得到提升,為煤礦生產帶來了相當大的安全隱患。
我國的煤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并不完善,政府相關的職能部門對煤礦生產安全性的監管也存在一定的漏洞,再加上監管部門的權力分配不合理,導致在一定程度上的失衡,在監督機制體系上也不完善,因此使監督部門難以對煤礦生產企業進行有效的監管。另外,由于監管機構內的權力設置不平衡,以致監管人員的瀆職、腐敗等問題的滋生,監督機構對生產企業的監管走形式,處理安全問題態度怠慢,以及接受煤礦生產企業的賄賂,對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問題視而不見,協助對煤礦開采中的安全事故進行包庇和隱瞞,甚至入資生產企業等現象也是客觀存在的。另外,我國的煤礦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體系普遍存在漏洞,沒有足夠的監督力和強制性,導致對安全生產、合理用工、素質培訓和現場管理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沒有得到堅決落實,從而放任了各種違規施工現象的存在。
由于我國煤礦生產施工基本上都屬于地下開采,而礦井內的瓦斯濃度比較高,因此在煤炭開采時需要注意每一個細節,對技術與設備的要求相當高。因此若要實現煤礦安全生產的首要前提就是引進先進、高質的開采設備與監測設備等,但由于引入優良設備成本高,所以很多企業都不會定期更新設備,從而導致煤礦生產現場的設備落后,設施安全存在漏洞。雖然煤礦生產企業定期會集中收取一定的安全設備費,但因為收取費用和管理費用的過程缺乏有效的監督,最終收取的費用還是不能落實到實處,不能為煤礦安全生產帶來幫助。
改善煤礦安全生產的對策
堅決進行煤礦安全生產法治化建設,以解決我國現存的政企不分,監察與管理區分模糊等問題,正確調理好煤礦生產效益與安全的關系。為此,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政府相關部門要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規。對煤礦企業來說,煤礦生產管理人員要根據法律法規結合煤礦的實際情況編寫出科學、合理的施工生產規章制度,在整個開采過程中堅決執行。對監督機構人員來說,我國還需要盡快完善煤礦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法律體系,對監督機構內的權力進行合理分配,加強監督機構內的互相監督,避免因權力失衡而導致的監督不力現象發生,建立起作風廉政、工作規范、高質高效的監督隊伍,保證對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的有效性。
要提高煤礦生產的安全性,通過在開采設備和技術中融入最新的科技,研發出先進、優良的新設備和技術并大力推廣,無疑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目前,煤礦安全生產的設備發展主要以綜合機械化為核心,具體的改進措施有:給煤礦施工人員配備現代化的開采裝備,定制先進高效的開采計劃,向施工人員推廣最新的煤炭生產技術,加快煤礦生產過程中的信息化與自動化,改進礦井內的供電、排水等維系基本生產運作系統的穩定性,完善礦井內的安全生產監測系統,不僅對人員施工操作進行監測,還要對煤礦開采設備的運行狀態,以及對礦井內環境因素的改變,例如像瓦斯之類的等有害氣體的濃度變化等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監測控制。
事在人為,能否實現煤礦的安全生產,關鍵還是要看施工人員的素質。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社會責任感和技術水平,從而做到從源頭上預防煤礦事故的發生,消除或降低人為帶來的安全隱患。另外,還需要重視開展企業高等人才的培養工作,定期請來煤礦安全生產的研究者為企業人員進行知識和技能傳授,設立培訓課程和定期考核,促進企業人員不斷向高素質進步。
1、引言
在特殊的歷史時期,小煤礦的發展曾對我國的經濟發展起著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伴隨著社會、人文和經濟環境的發展變化,小煤礦由于生產工藝、管理思想、人才培養等原因產生的安全生產問題日益顯著。在此背景下,煤炭資源兼并重組是大勢所趨,這不僅是徹底整治小煤礦事故頻發的迫切需要,同時也是國家能源政策的科學改革,是我國實現煤炭安全、集約、高效開發的重要舉措,也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煤炭工業安全生產和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煤礦整合工作從山西省率先開始實施,隨后在全國各地相繼展開,現階段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煤礦企業的兼并重組是一個長期而且復雜的過程,需要進行有效的調整和整合,有效的實現資源配置,獲得資源利用的最大化。由于客觀原因,小煤礦和集團公司在生產、技術和人員安排上都有較大的差異,小煤礦在整合初期依然面臨著不同程度不同種類的安全生產問題。
2、整合煤礦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1)安全管理問題
煤礦A類和B類管理人員由集團公司選調,管理人員盡快適應新的環境,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需要一個磨合的過程。如何縮短磨合期,在磨合期內如何實現安全管理工作是一個不容忽視問題。
小煤礦歷經多年經營,已經養成了重生產輕安全的工作模式,不符合集團公司的安全管理思想。如何按集團公司的標準操作,杜絕盲目蠻干,需要從思想上、行動上、管理上、方法上具體落實。
小煤礦整合前,對職工安全培訓走過場,應付檢查,不能真正起到系統培訓職工煤礦安全知識的作用,特殊工種不能及時參加崗位培訓、復訓,不能達到操作工人100%上崗,與員工勞動合同簽訂、勞動用工備案、勞動健康體檢、勞動保險、員工培訓不能達到百分之百。如何保證工作人員具有足夠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2)安全欠賬多,安全投入不足
煤礦整合前資源量小,產能小,煤礦老板追求巨額利潤,一方面缺乏對煤礦基礎設施的資金和技術投入,使得煤礦生產設備落后、安全設施不完善;另一方面漠視安全生產,不愿意增加安全投入,超能力生產現象嚴重,給安全生產埋下了隱患。
(3)基礎資料缺失
部分小煤礦越界開采,圖紙與井下實際情況不符,所提供圖紙無法真實反映礦井系統的真實情況。地質資料不完整,對本井田及周邊小窯采空區及其積氣積水情況調查不詳細,調查報告不完整。這給安全生產帶來了較大的影響。
(4)各大系統不完善
礦井各大系統存在嚴重的先天不足,無法滿足復產后開采工藝、產能提高后安全生產的需要。由于多年的無序開采,生產系統雜亂無章,導致井下通風阻力增大,漏風、風量不足情況嚴重,部分礦井處在通風困難時期,富余風量嚴重不足,通風系統抗災能力脆弱。部分礦井主扇風機存在設備老化、能力不足、效率低、散熱性能差、噪聲大等原因,需要淘汰,否則影響設備的正常運行和井下新鮮風流的供應,有較大的安全隱患。
巷道布置不合理,阻礙整合后對生產系統的合理布置;巷道斷面小,不能滿足增產后通風、運輸的要求;巷道支護條件差,無法保證工人的安全。
礦井機電設備日常檢修力度和技術不到位,容易發生機電事故,存在機電設備帶病、疲勞運行現象,生產任務重,日常的檢修不認真,給設備良好運行帶來隱患,嚴重影響安全生產。
監測監控系統不完善,監控手段落后。部分礦井管理制度不健全,監測監控系統形同虛設。
由于利益所驅,絕大部分私人礦主沒有在井下布置緊急避險系統,無法在發生危險的情況下保證工作人員的安全。
(5)復工倉促
部分煤礦在整合后,在沒有完善落實安全制度和安全設施的情況下,急于恢復生產。雖然能在短時間內獲得經濟效益,但是對于安全生產是不可取的。在整兼并重組之后,小煤礦必須經歷技術改革和體制改革,實現與集團公司資源的優化配置。在制度尚未完善,對生產系統、安全隱患還未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匆忙生產,極易釀成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3、針對整合煤礦的安全生產問題采取的對策
(1)強化安全管理
轉變管理思想。集團公司具有明確的發展目標,具有完善的產、洗、運、銷系統,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小煤礦整合后,要明確所處的位置,做好企業規劃并且進行有效的資源配置。加強政府和集團公司的安全監督,明確責任主體與責任分工,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進行生產,兼顧集團公司和整合煤礦的利益。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做到以人為本,以真的安全投入,真的管理,堅持“從零開始,向零奮斗”的安全管理理念,堅持制度、措施的落實工作。
健全管理制度。煤礦整合后,企業管理機制和利益分配制度具有根本性的變化,如何在短時間內統一整合煤礦管理者和職工的行為,需要制定完善、合理的管理制度進行約束。
加大培訓力度。煤礦整合后,生產工藝和工作要求有較大變化,為了保證安全生產,杜絕“三違”行為,需要調整人才結構,加大對新老職工的培訓力度和培訓范圍,嚴格國家標準落實學習效果并對培訓進行效果評價。
加強安全文化宣傳。利用各種條件,采取各種方式,大力宣傳開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不斷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認識,增強安全生產宮縮自覺性、主動性、創造性;總結借鑒其他企業成熟的安全生產經驗,培育先進安全生產典型,通過樹立典型、政策引導、建立激勵機制,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2)安全基礎重建
整合煤礦在生產之前,需要全面檢查核實影響礦井安全的瓦斯、水、頂板、采空區等因素,對安全隱患進行鑒定和管理,并制定隱患管理制度和措施。對礦井水文地質條件進行補勘,全面掌握礦井的地質環境。對不詳實的礦圖等基礎資料進行重新勘測、繪制。對生產系統進行重新評估、設計,按照設計要求改、擴建礦井。
(3)加大安全投入、增強科技創新
調研煤礦在用設備、安全儀器的使用情況,發揮國有煤礦資金雄厚的條件和安全管理技術的先進性,淘汰不符合規定的設備、儀器、工藝,提高礦井安全高效發展所需的配套設備和工藝要求。努力完善整合礦井的各大系統,積極協調上級有關部門,幫助解決技術、資金和人員緊張等問題。
整合煤礦要努力搭建科研平臺,健全完善科技創新體系,積極引進人才,與研究機構和高校合作,研究與本企業安全生產相關的課題,不斷挖掘和提高礦井的科技創新能力,利用科技的力量促進礦井的安全生產。
利用集團公司的技術和規模優勢,延伸煤炭產業鏈,提高煤炭資源的就地轉化率,形成上下游聯動、資源循環利用、產品多元增值的新型產業結構,建立煤炭產業全循環發展模式,提高煤炭產業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
(4)采用技術、科學手段完善系統
要想實現煤礦安全生產,必須依靠科技進步,改進采煤工藝,按照“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現代化”原則,堅持科學設計、高質量建設、高標準驗收,用先進的設備、技術、工藝裝備礦井,建設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現代化的礦井。全面實施高標準、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質量、高效益、現代文明的發展新模式。按照科技進步的要求,走資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經濟效益好、環境污染少的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道路。
(5)完善復工程序
整合煤礦在復工前,要保證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理順安全監管關系;編制地質報告、初步設計、安全專篇等資料,完善建設礦井的相關手續;必須制定復工整頓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報集團公司審批后方可實施。
(6)推進煤礦質量標準化建設
關鍵詞: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和諧發展;發展趨勢
煤炭資源是支撐國民經濟與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柱,但是,一直以來煤礦生產安全管理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基于此,解決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問題,已經成為現階段的必然之勢。
1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1.1缺乏安全管理觀念
安全管理在管理學當中是一個重要的部分,同時也是企業生產管理工作的關鍵點,進行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企業運營的安全性與平穩性,也保證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1]。由于安全管理本身屬于動態性的管理工作,其管理對象為生產流程中的所有人和物等,如果缺乏安全管理觀念,便會導致職工在生產工作中面臨生命威脅。一些煤礦企業基于當前重生產、輕安全的管理觀念下,安全生產工作的資金與人力投入存在欠缺,導致企業中制定的制度浮于表面。加之井下職工自身教育水平比較低,對于安全管理的認識遠遠不夠,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甚至個別員工忽視安全管理要求,只是憑借積累的經驗面對問題,進而造成安全事故。
1.2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技術
近年來,我國加大了對安全管理的資金投入,一些煤礦企業也相應地配置了先進的安全管理技術手段,例如安全信息系統與監控預警設備等,能夠全面、快速地進行信息收集、分析等工作,極大地減少了人為作業的失誤。與此同時,通過信息化管理系統也能夠及時發現井下的危險問題,并對其進行預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各個生產環節的調節,確保煤礦生產的安全進行。但是,我國煤礦安全生產中對于信息技術的使用依然處在發展時期,諸多企業并未全面應用這些新技術,仍然沿用傳統生產管理技術,極大了降低了管理效率與效果。
2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升策略
2.1加強安全生產觀念,落實管理培訓工作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安全事故問題,必須要在收稿日期:2017-03-13作者簡介:謝飛楊(1993-),男,安徽淮北市人,安徽理工大學能源與安全學院碩士研究生在讀,研究方向為煤礦安全發展趨勢及現狀。煤礦企業中建立安全第一的觀念,企業管理人員要將以人為本作為發展的核心,使安全生產這一觀念深入每個職工的內心,全面加強企業中職工的安全生產觀念。可以利用建設企業安全文化的方式,在企業中開展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生產這一概念[2]。建設企業文化并非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循序漸進的執行過程。企業必須要將安全文化落實到每一生產環節,培訓對象要保證全員化,培訓內容的選擇也要有針對性,進行培訓考核時,要體現嚴格的特點,以此保證培訓效果。進行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企業運營過程中所有職工與物體的狀態,使職工均可以認識到各自的職責、嚴格遵守操作要求,以免因設備運行與人員行為的原因造成失誤。在企業每個職工的工作中融入安全管理觀念,進而抑制安全事故的出現。
2.2重視先進技術的運用
信息技術在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運用是必然之勢,基于安全信息技術搭建的煤礦井上與井下安全預警系統、管理決策信息平臺,先進性與便捷性是其主要特點。對于井上,必須要保證管理平臺的一體化,強化網絡集中化管理力度,實現各個安全監測信息系統、管理信息系統之間的融合,以此組建帶有綜合性質的信息網絡。在煤礦開采現場運用傳感技術,利用各個類型的傳感器實施監測、采集井下濕度、溫度以及瓦斯含量等,將采集所得數據輸入計算機中進行分析與處理,以此獲得井下動態,并完成自動預警。作業現場安裝視頻監控,以此了解職工的狀態,規范職工行為,避免安全隱患的發生。利用信息化技術完善煤礦生產管理,必然會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3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發展趨勢
3.1實現煤炭企業中監管行政資源的整合
在煤礦安全監管相關條例的基礎上,強化煤監職責,政府部門要積極開展煤礦監察工作,優化各個級別的煤礦安全監管體系,落實煤礦安全監察與監管兩個部門職責,真正實現煤礦安全監察與監管工作的有序進行與一體化。煤礦安全生產當中的監管工作要將預防工作作為關鍵內容,主要對象一般都在基層,所以監管的重點也在基層,以此可以解決監管關口的前移與重心下移問題,從而完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建立。
3.2提升煤炭資源配置的合理性
對于一些已經被關閉的礦井再次運營等相關問題,現階段依然十分嚴重,必須要遵循統一規劃、規范開采的基本準則進行煤礦安全管理。在此基礎上,需要調高市場的準入門檻,貫徹落實“關小上大、能力置換”的要求,及時淘汰一些已經落后的煤礦企業,優化現有企業結構,對礦產資源進行有償使用。而一些小煤礦則要利用采礦權出讓、產權置換等方式將現有資源進行整合,以此實現減少礦點、擴大挖礦規模等目標,全面提升生產安全。因為煤炭本身屬于不可再生資源,所以在使用時必須要以節約、合理、均衡開采為前提,從而實現煤炭資源開采的可持續性。
3.3加強煤礦安全生產責任
除了要對煤礦職工進行培訓之外,也要對煤礦的法人進行知識普及,使其能夠提高對安全生產的認識。要做好煤礦隱患的排查工作,尤其是“一通三防”工作的落實,對施工現場的瓦斯、煤塵等安全隱患全面整改與排查,針對已經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整改。必須要積極落實煤礦的整頓與關閉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資源整合,以減少資源與資金方面的損失,確保地方經濟可以實現協調發展。
4結束語
確保煤礦生產工作的安全性,不僅是保證煤礦企業職工人身安全的重要前提,同時也是維護社會和諧發展的關鍵所在,只有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視,才能真正營造健康的生產環境,并為今后煤礦生產工作提供保障。
作者:謝飛楊 單位:安徽理工大學能源與安全學院
是指:電話線路、壓風管路、防塵灑水管線。
2、 煤礦冬季“四防”具體指什么?
“四防”具體指“防寒、防凍、防火、防煤氣中毒
3、 煤礦企業“三超”屬重大安全事故隱患,“三超”指什么?
超能力 超強度 超定員
4、 煤礦“雙基”建設中的“雙基”指什么?
基層組織 和基礎管理
5、 安全檢查的“七查”內容是什么?
查思想 查管理 查制度 查現場 查隱患 差整改 查事故處理
6、 我國煤礦安全生產法律主要有哪些?
安全生產法 煤炭法 礦山安全法 勞動法
7、 礦井“三量”具體指什么?
開拓煤量 準備沒量 回采煤量
8、 “三項崗位”人員指哪些人員?
企業主要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
9、 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分哪幾個等級?每個等級的標準是什么?
山西是我國最大產煤省,素有"煤鄉之稱"。煤炭資源優勢得天獨厚,儲量大、分布廣、品種全、質量優、易開采。然而安全生產問題卻一再的引起全國乃至世界的關注。安全生產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重視安全生產,保護勞動者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是煤礦安全工作的根本任務。
一、山西煤礦安全生產的立法現狀
對于整個山西省來說,遏制礦難頻發是整個煤炭產業中的重中之重。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頒布實施后,山西省便結合實際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產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隨著形勢的發展,省人大把《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立法計劃由原來的預備項目調整為正式項目,進入了立法程序。最終形成了《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實施礦山安全法辦法》等地方法規,《山西省打擊非法違法煤礦行政處罰辦法》、《煤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辦法》等政府規章,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煤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決定》、《非法違法煤礦舉報獎勵制度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制定了《關于規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若干意見》等多個規章制度,形成了較為完備的安全生產法規體系。而實現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戰略就需要完善對開辦煤炭企業條件的規定。對已有企業,要嚴格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發放條件,可以根據煤炭資源的賦存情況和開發要求,增加對企業年生產能力、回采率的要求,將不符合條件的組織、個人拒之門外。對此我省立法已做出規定,如《山西省煤炭資源管理條例》。并且,以《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為基礎,規范了是對于從業人員權利和義務制度的保障,盡管目前對于煤礦死亡事故有不低于20萬賠償標準的保障,但是一些遭遇普通工傷的從業人員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賠付保障,與此同時,從業人員普遍素質較低,缺乏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自救自保技能不容忽視,而生產企業在這方面的投入幾乎為零。為此該條例專門用了大量篇幅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二、立法方面的問題
盡管從形式上看我省煤礦安全法律體系已較為完善,但由于多種原因,在這一宏觀體系內,還存在著法律內容滯后、法律空白、法律之間的相互矛盾等許多問題,有待于改進和完善。
1、立法指導思想落后
我省雖然相繼出臺了《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實施礦山安全法辦法》、《山西省打擊非法違法煤礦行政處罰辦法》、《煤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辦法》、《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煤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決定》、《非法違法煤礦舉報獎勵制度等》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一定作用上彌補了上位法的不足,使安全生產落在了實處,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下位法由于其本身效力欠缺在很多情況下無法對母法起到很好的補充作用,其中針對煤炭安全生產具有極高操作價值的絕對多數集中在一些規范性文件中,其中包括《山西省煤炭企業辦礦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關于(試行)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省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開采煤炭專項行動的通知》等一系列涉及煤礦行業準入、煤炭安全生產、煤炭可持續開采等多方面的重要文件,這些文件對我省目前的煤炭生產安全狀況極具針對性及使用價值,但由于其只是作為某個部門的"規定"、"通知"、"辦法",無法上升到法律的層面上普遍適用,自身效力的缺失,使其無法具有普遍約束力,得以充分彌補上位法的缺失。再由于立法水平的低下,甚至出現下位法與上位法互相矛盾之處,使執法和守法難以適從。使得煤礦企業就有空可鉆,政府監管部門對企業安全投入的監管便無所適從。因此,在當前注重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新形勢下,立法應盡可能細致完整,提高可操作性,徹底拋棄"立法宜粗不宜細"這一落后的指導思想。
2、立法目的多元化,導致法律、法規之間相互矛盾,減弱法律的實施效果
以我國的《安全生產法》為例,其第一條規定:"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法"。也就是說制定本法的目的不僅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還包括"促進經濟發展"。宏觀上講,上述兩個目的不僅不相矛盾,而且相輔相成。因為生產事故的發生不僅會損害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也必然會阻礙經濟的發展;而經濟的發展卻會帶來更多的安全投入,創造更加安全的職業環境。縱觀我省的勞動安全立法,盡管都將保護勞動者的人身安全與健康作為立法目的,但同時又都以"促進經濟發展"作為另一個重要目的,因此,在法律文件的名稱中都有使用"勞動安全法"的名稱。礦工的安全與經濟的發展有其一致性,礦難會影響經濟的發展,這是一個最淺顯的道理。然而,我省地方政府為了稅收,放任甚縱容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小煤礦繼續生產;企業為了短期的經濟效益,安全投入嚴重不足,或者不顧安全超能力生產等現象卻是一個個礦難最現實的原因。希望通過一部法律,實現多個目的,愿望是好的,但實際效果卻往往事與愿違。立法者的價值取向,無疑影響著法律的實施效果。立法目的的多元化,往往使勞動安全的重要性淹沒在了經濟發展的大潮之中。
3、立法更新滯后
我國的《礦山安全法》頒布于1992年11月,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正式提出于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報告。因此,在該法的制定過程中,我國仍然處于計劃經濟時代。而10多年后的今天,政府對企業的直接管理已轉變為間接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轉變為主要依靠法律手段,國有大礦占據礦山行業的現象已被"鄉鎮、私營礦山占礦山總數的80%以上"的局面所代替。在這種情況下,多年前頒布的《礦山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內容已嚴重落后。再者,由于政府職能的轉變,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機構進行了較大改革,原來立法中所稱的"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大多已不復存在,使立法中規定的職責缺少了承擔主體。而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的新機構,如煤礦安全監察局相關職責的行使又缺乏嚴格的法律依據。按照國務院《煤礦安全監察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煤礦安全監察局成立以后,勞動等部門負責的煤礦安全監察職能,均由煤礦安全監察局承擔。但是,從法治的角度來講,國務院的決定并不能改變人大的立法,《礦山安全法》中"國務院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礦山安全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等規定理論上應繼續有效。因此,專門為履行煤礦安全監察職能而成立的煤礦安全監察局對煤礦安全的監管實際上處于缺乏法律依據,或退一步講不合法治的尷尬境地。除此之外,我省煤炭安全立法的滯后性還突出表現在其立法的背景上,往往是發生礦難,出現問題,矛盾難以協調后,相關部門才出臺法律、法規、政策予以調整,缺乏預見性,長效性。
參考文獻:
[1]鞏玉鳳.淺析山西礦難屢禁不止的原因[J].傳承,2007,(5)
[2]趙洪廣,王愛國.當前我國煤礦安全事故原因淺析[J].安全生產,2005,(1)
[3]劉剛.礦難安全事故頻發的系統思考[J].煤炭經濟研究,2008,(8)
加強職工生活軟硬件建設,保證職工24小時飯菜供應,確保井下職工升井后有可口的飯菜,保證井下職工升井后洗上溫度適合的熱水澡,把礦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作為首要目標,改善礦工的生活條件,改善礦工的工作環境,切實解決一些民生問題,使這些每天從事高危、重體力工作的礦工兄弟的健康及安全有基本保障。
二、提高思想認識
利用板報、語音廣播,警示教育大會、文藝宣傳、簽訂責任狀、開展專題橫幅簽字活動、組織學習討論等多種方式,分階段進行宣傳發動,廣泛發動,營造了濃厚的氛圍,確定活動目標,細化職責,使全體干部和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緊繃安全這根弦,從“要我安全”轉變為“我要安全”的自覺行為。
三、加強教育培訓
結合實際建立安全培訓責任制,加大對各級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一般礦工等人員的培訓,包括按時按期組織參加上級培訓和自行組織培訓,堅持做到持證上崗,要積極支持員工參加培訓,提高勞動技能,鼓勵他們自學,總結日常工作的經驗,努力提高隊伍素質,重視他們在工作中檢查出來的隱患和所提出的整改建議。
四、隱患排查整改
“隱患不除、礦無寧日”,要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按有關規定提足用好安全費用和維簡費,保證隱患整改的資金投入;要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明確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級管理的任務、范圍和責任。礦井每周組織一次全面的、以隱患排查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大檢查,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長負責隨時進行隱患排查。對上級監管監察部門和本礦組織檢查所查出的各類隱患要進行登記,落實整改措施和責任人員,限期進行整改。實行隱患治理“誰分管誰負責、誰實施誰負責、誰作業誰負責”,做到監管落實兩條線,隱患排查落實一體化,嚴格做到不安全不生產,有隱患就治理。整改結束后,按規定由煤礦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組織進行驗收,并寫出書面報告備案。
五、深化現場管理
采取多樣化的安全檢查方式,實行動態達標,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從細節入手,公司領導、安檢部門分別通過定期檢查和不定期突擊檢查,多次開展抽查活動,警醒各項目負責人時刻繃緊安全弦,筑牢思想防線。在組織生產作業過程當中,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標準、程序進行操作、管理,把安全責任落實在生產作業的全過程。提高生產現場管理水平,實現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是建設本質安全型礦井的重要手段和途徑。
六、加強日常管理
抓好制度的建立健全與落實執行工作,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建立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的責任、壓力、義務分解到基層、個人,使各級都認識到抓好安全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強抓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抓好質量標準化建設,在生產過程中要重點抓好施工質量,施工要高標準,嚴要求,嚴把關,嚴考核,嚴驗收,提高工程質量,從源頭上減少隱患,消除事故。
七、提高基礎管理
重點抓好規程、圖紙、資料、數據、臺賬的設計、編寫、填繪、收集、整理、審核、批復工作,要提升檔次水平,提高業務質量。達到針對性高、操作性強、實用性好,技術工作要有先行性、超前性、安全性,使技術管理工作貫穿于生產全過程,不斷引進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改善礦井裝備水平,提高礦井抗災減災能力。提高危險源的識別監測監控能力,時刻掌控隱患變化情況,做好預測預報和預防工作,不斷完善改進礦井裝備,安裝使用科技含量高、產品質量好、安全性能可靠的設備,提高礦井安全水平,借鑒推廣一些新的生產工藝,如支護工藝、生產工藝、作業流程等好的經驗做法,用以提高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程度。
八、加大處罰力度
一、中國目前煤礦安全管理中的問題
1.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力度不足。近年來煤礦業引入市場競爭后,企業出于自身的發展需要,為了增強自身的競爭實力,不得不精簡人員特別是對不屬于生產性質的管理部門和員工實行了大幅度地裁減,煤礦企業的教培部門對員工的培訓缺乏系統性的統籌安排,使得培訓工作流于表面,為培訓而培訓。受到當前社會某些不正之風的干擾,員工對于安全生產的學習、技術培訓的興趣不夠,培訓效果不明顯,對于培訓的主觀態度不端正,就算強迫其參加學習培訓,卻難以達到培訓真正的預期目的。
2.企業員工整體素質不高。(1)煤礦企業管理人員,尤其是一些班組長等一線管理成員,絕大多數是從優秀的操作員工中提拔起來的,他們的具有很強的實干精神,但安全觀念較為淡薄。(2)有一些管理人員乃至少數領導,對于安全生產方針重視程度不高,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沒有協調好安全與生產效率之間的有機聯系。(3)很多一線員工在操作時自以為經驗豐富、喜歡根據個人習慣作業,操作過程中常常無視相關安全規章和安全管理制度。
3.企業安全責任不明確,安全狀況差,管理權限不明。以山西省某煤礦特大透水安全事故為例,由于這個煤礦井下作業人員嚴重超編,超負荷進行開采作業。更為嚴重的是該煤礦還越界非法開采、甚至盜采相鄰礦山的煤礦資源,造成與相鄰煤礦的采空區聯通,導致這次特大透水事件的發生。這是一起明顯的由于安全責任制不明確,管理不到位,違章操作,違法開采而引發的安全事故,教訓非常深刻。
4.一些煤礦企業不遵規守法,片面盲目追求經濟效益,無視員工性命,非法生產。以幾年前河北省某煤礦發生的一起特大煤與瓦斯爆炸為例,該事故出現時這個煤礦還處于礦井基建階段,還沒有驗收,更不用談獲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書,而且這個煤礦還違規操作,在沒有履行正規審批程序的情況下自行更改設計,完全無視安全,在礦井還沒有與風井貫通的情形下,就進行多頭掘進和開采作業,由于通風系統還不完善布局也非常不科學,生產運行過程中存在相互串風現象,并且管理無序:瓦斯檢測裝置沒有按規定安裝,兩個采場工作面、八個掘進頭僅有三個檢測瓦斯的探頭;無防塵手段和措施如灑水裝置,粉塵積壓過厚。這種完全漠視法規的做法,最后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
二、如何提升煤礦安全管理水平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我國是產煤大國,煤炭產量在全球煤炭總產量中的比重高達30%,但據相關統計,我國煤礦平均每產百萬噸煤死亡3.1人,而美國僅有0.03人,南非和波蘭等國家煤礦百萬噸死亡人數為0.3,我國的煤礦死亡人數在世界煤礦生產死亡人數中占到了79%。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水平直接影響著我國煤炭行業的健康發展。在這種情況下,針對煤礦安全生產進行研究對于煤炭工業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下文中筆者就此進行了探討。
煤礦安全生產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1.重生產輕安全,缺乏良好的安全意識
隨著煤炭企業的市場化發展,很多煤礦管理人員都產生了重生產和效益,輕安全管理的思想,逐步放松了煤炭生產的安全管理,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之間的關系。尤其是生產與安全存在沖突時,不能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有的干部甚至產生了產量為主的思想,只有重視產量才能使效益最大化,將質量與安全置于不顧。雖然現階段很多煤礦企業都實施了職工安全風險抵押制度,但懲罰的金額對于職工的收入影響較小,大多仍以產量作為工人收入的最重要影響因素。對于煤礦工作面開采之前需要編寫的《作業規程》和需要貫徹的技術措施等,大多職工將其視為開工護照,所編寫的規程缺乏指導性和實用性,無法讓職工形成深刻的認知。在一些技術規程的執行過程中,很多技術人員存在敷衍了事的態度,很難將其貫徹到位,從而為生產留下了安全隱患。
安全機制不夠完善
很多煤炭企業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發展,不夠重視安全管理,將安全管理機構作為生產部門并與其合并,有的煤礦甚至不存在安全管理機構。一些煤礦對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的大幅度精簡,使得煤礦安全生產的管理力量極為薄弱。有些煤礦的安全管理人員身兼數職,既是安全監管員,又是生產職員,導致煤礦安全生產職責不明確,監督管理力度薄弱,從而留下了安全隱患。由局派駐到礦的安監處與礦安檢科合二為一,依附于企業,部分單位受雙重領導,在履行職權方面有很多不利因素,人際關系的束縛更為嚴重,難以充分行使其權力。
生產人員整體素質偏低
隨著用工制度的改革,煤礦企業的用工制度存在正式工、合同工、協議工、臨時工等多個工種。這也給煤礦的安全生產造成極大的影響,多層次的生產隊伍,新老接替無法完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尤其是一些一線的生產人員,多為來自邊遠山區的合同工和協議工,只想著干活掙錢,缺乏安全生產的相關知識,且沒有良好的安全意識。一些煤礦的管理人員,尤其是一些班組長基層管理人員,大多是從生產職工中選拔的優秀職工。在生產中能夠吃苦耐勞,有著積極的工作態度,但普遍缺乏安全意識。此外,很多煤礦職工都存在僥幸心理,憑經驗和感覺工作,對于煤礦生產中的《安全規程》沒有較為深刻的認知,一些作業規程流于形式。還有一些青年工人,由于受到傳統思想的制約,普遍認為煤礦生產工作不光彩,沒有積極的工作態度,對相關技術掌握程度不高。一些院校的專業招生比例逐年下降,企業分不來,學校招不到,進來留不住的現象普遍存在,從而導致很多煤礦缺乏專業技術人員。據相關統計表明,我國的煤礦職工文化程度在大專以上的職工僅有3%,嚴重缺乏生產、地質、通風和機電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尤其是一些小煤礦,生產隊伍基本由農民工組成,嚴重缺乏專業技術人才。此外,當前煤礦安全科研力量薄弱,科研投入不足,基礎設施落后,一些主要災害的預防與控制技術相對落后,無法形成健全的煤礦安全科技體系。
安全方面投入不足
從現階段來看,我國的煤礦普遍存在追求短期經濟效益的趨勢,對安全方面的投入不足,這也是致使煤礦生產安全問題的重要問題。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一些集體或個人承包的中短期行為影響導致的負面效應,承包者大多缺乏長遠的眼光,只重視短期利益,拼人力生產,對安全不夠重視,很多機械設備陳舊老化置之不理,只顧完成生產任務,從而導致一些機械人身事故的發生。二是市場煤炭生產與銷售失衡,經濟效益不夠理想,嚴重缺乏安全資金,使得很多煤礦的安全投入較少,無法更新陳舊的安全設施;對煤礦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的安全培訓投入無法適應安全生產需求;此外,很多承包者對工人的選擇標準只看重身體條件,而不顧及其專業素質和文化程度,從而給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與培訓工作造成了極大的困難。
煤礦安全生產的建議和對策
提高煤礦生產的安全意識,堅持安全第一
煤礦的安全生產直接關系著煤炭工業的健康發展與從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煤礦管理人員必須將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長期的艱巨任務,堅持以人為本的現代安全理念,將安全工作作為煤礦生產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煤礦內容樹立起安全第一的生產觀念,充分重視安全工作,做到警鐘長鳴、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克服生產人員的麻痹和僥幸心理,在生產中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將職工的生命財產放在首位,從而提高煤礦生產的整體安全意識,實現煤礦安全生產,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建立健全的煤礦安全監管機制,落實安全責任
在煤礦內容建立完善的監察機制,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監察給予足夠的重視,設立專業的安全監察人員,對于生產規程和安全規程的執行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將相關安全規范的實施嚴格化,從而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加以改善,強化煤礦生產的安全性。
此外,還要建立健全的責任機制,將煤礦安全工作責任到人。具體而言,可以設立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體系,將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加強日常考核,并建立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對日常生產工作的安全監督檢查,規范生產行為,改進生產方式,對于存在的安全隱患或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明確責任,從而促使相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的責任。
加強從業人員培訓與考核
對于煤礦的安全生產而言,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與素質至關重要,因此要不斷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與考核。具體而言,可以定期開展專業生產知識培訓與安全技能培訓,不斷提高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并適當開展事故預防與處理的宣傳會議,使工人掌握事故險情發生后逃生自救的能力,具備常規事故的處理能力;此外,還要嚴格煤礦生產準入,加強崗前培訓與考核,通過者方能上崗,這樣就能夠有效的促進煤礦安全生產。
加大煤礦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建立煤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將其用于基層人員的安全培訓與獎勵,生產技術和安全設備的改善等,定期對煤礦的生產設備和安全設備進行檢查,及時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藝設備,逐步完善安全生產設施,引進現代高科技手段,提高整體裝備水平,并建立健全的煤礦安全生產檢測和預防機制,對日常生產過程中的各項安全指標進行全面監測,以更好的防范安全事故。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 X752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5)-2-56-1
0引言
現階段,隨著社會對現代化能源企業在安全生產標準方面的要求的逐漸提高,不斷加強對煤礦采煤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已經成為各煤礦企業的發展目標。同時,在采煤過程中,不斷加強安全管理,以確保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也是政府、社會及企業員工個人的需要。
1煤礦企業安全管理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對于煤礦企業來說,由于其涉及范圍較廣,對其安全生產管理帶來了較大的困難。在采煤過程中,特別是井工煤礦,道路狹窄、粉塵濃度與噪聲都比較高,工作人員需面臨著機械、電氣傷害及高處墜物等事故的威脅,生命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總的來說,中國煤礦企業的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基礎還比較薄弱,缺乏抵御災害的能力,在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著以下幾個問題。
1.1工作人員的素質較低 缺乏安全生產意識
在煤礦企業中,由于其采煤過程中缺乏先進的技術設備,導致所招收的員工素質都比較低。如主要生產管理人員缺乏較高的素質,直接導致整個生產管理的水平較低,而部分從業技術人員由于沒有接受過專門技術教育與培訓,不僅不熟悉國家在煤礦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而且其技術水平也無法實現整個工程的安全生產。特別是采煤過程中,大多數一線員工都是農民工,僅僅只是靠體力來工作,這就直接促使煤礦開采過程中的安全培訓流于形式,發揮不了任何作用,最終促使傷亡事故發生。
1.2缺乏安全生產的責任機制 技術水平落后
據歷年來煤礦企業出現安全事故的原因進行全面分析,發現其大多數都是由于企業違章、違法生產與開采造成的。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往往只重視煤礦開采量與經濟效益,安全生產責任機制完全發揮不了作用,更多重視于效益,而不是安全。而且一些責任機制的貫徹與實施也沒有形成與之對應的預案、設施及處罰等環節的配合,直接導致采煤過程中的安全措施及預防營救措施都得不到全面落實,一旦出現了安全事故,就會造成巨大損失。同時,由于現今大多煤礦企業普遍都是家族式管理或個人管理,缺乏科學管理機制和高度安全意識,且缺乏先進的安全技術設備,使安全生產得不到切實保障。因此,為有效提高煤礦采煤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引進新設備、提高其生產技術水平是煤礦企業獲得長期發展的關鍵。
2煤礦采煤技術與安全管理的關系
在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中,離不開對煤礦采煤技術的分析與研究,傳統的采煤技術普遍采用爆破技術并使用單體支柱形式支撐工作面,整體機械化程度較低,且在通風巷道與作業巷道布置方面問題也較多,而這些問題當前的一些小型煤礦企業中仍然存在,為安全生產帶來極大隱患。當前,中國部分煤礦企業由于缺乏現代化技術管理與安全管理,在采煤技術的選擇方面還比較落后,創新程度不夠,且對采煤技術規程也缺乏安全性分析,在采煤過程中片面地追求利益,管理方式落后,從而造成了煤礦事故的發生。
提高煤礦企業生產安全管理的基礎是對現有煤礦采煤技術實施全面改革,即選擇先進的采煤設備,并對傳統的采煤技術實施優化,將其轉化為新技術,從而有效地保證中國眾多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因此,在煤礦采煤過程中,需要將采煤技術與安全管理作為整個煤礦企業實現安生生產的重要構成部分,以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出現,從而為煤礦企業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
3提高煤礦采煤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對策
3.1提高安全認識 強化安全管理
在安全生產管理中,最主要的目的是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是對各企業展開經營活動的最基本要求,不僅可給人們帶來幸福,促進社會的有序發展,而且可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促進企業長期發展。因此,人們在日常生產實踐中,需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規律,對災害事故行為要有防范意識。
(1)對于煤礦企業工作人員來說,需對其實施安全教育培訓,以促使其全面掌握安全操作的相關技能,從而為在實際采煤過程中做到按規章操作;(2)對于煤礦企業管理者來說,需對其實施安全管理,并要求其做好接受安全管理的模范,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以幫助其獲得科學、有效且利于安全生產的管理能力;(3)由于安全生產是各方人員長期努力的結果,而事故的發生就是安全管理出現弊端的表現,因此,在煤礦企業,就可通過直接實踐與間接實踐以提供所有員工與管理者的安全管理意識,要求煤礦企業內部所有人員都學習專業的科學理論知識,并全面把握理論與實踐結合后的規章制度,從而在整體上提高煤礦企業所有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最大限度地避免煤礦安全事故發生。
3.2強化安全生產培訓
實施安全生產培訓,其最終目的是為了教育那些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人員采用何種措施去提高自身的安全系數,以保障個體的生命安全,也是各級管理者真正貫徹“以人為本”的表現,是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根本性保證。而安全生產培訓的方法,就是在培訓過程中,教師與學員以實現共同的培訓目的,并完成學習任務為目標而采取的一系列教學活動方式的總稱。完全通用的最佳培訓方法是不存在的,但是,針對特定企業定工作活動最佳安全生產的培訓方法是存在的,因此,對于培訓的管理者來說,其另一個主要任務就是努力地挖掘本行業的根本性特征,以尋找出最適合本企業的安全培訓方法。
4結語
煤礦的采煤技術與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復雜、系統的工程,需要管理人員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問題的重視,加快對安全基礎設備的建設,強化工作人員與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并積極引入先進的技術設備,從各方面著手以杜絕煤礦傷亡事故發生,以保障煤礦企業長期發展與社會穩定。
引言
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是隨著電子技術、計算機技術、自動化技術發展而成的一門多學科綜合技術,包含了電子、信息、控制、網絡及計算機技術。一般由傳感器、執行器、信息采集和傳輸、計算機處理中心組成,對所需了解及掌握的環境和過程中的模擬量、開關量、控制量進行自動連續的監測并控制[1]。我國從20世紀80年代起,采用有選擇地從國外引進消化和國內自行攻關研究相結合的方法,逐步將監測監控技術應用于煤礦。經過30多年的發展,其技術已接近和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并在礦井裝備應用,對煤礦安全生產、信息管理、提高礦井經濟效益和改善作業環境起到了重大作用[2]。
為了保證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的穩定、可靠,能真正發揮其功能,必須做好相關檢驗工作,從而保障煤炭高產、高效、安全生產。本文對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檢驗過程中的幾點問題作簡要探討,希望能夠使同行能相互深入研究,為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的檢驗起到一定的推動、參考作用。
1.復現被測量的測量方法不理想
在檢驗過程中為復現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中某個被測量的定義值(或設計值),我們一般采用計量檢定(或校準)后的儀器在同一實驗室或不同實驗室,按照相同的執行標準要求,在檢驗條件滿足執行標準的情況下對某一被測量進行檢驗。然而,這種檢驗往往由于測量方法不理想,檢驗結果存在因測量方法不理想而引入的不確定度。
例如:無線電信號的失真度定義是在純電阻負載上信號的全部諧波電壓的有效值與基波電壓有效值之比的百分數。但失真度測量儀是采用基波抑制法,通過具有頻率選擇性的無源網絡(如:諧振電橋、文氏電橋、T型電橋等)抑制基波,由總的電壓有效值和抑制基波后的諧波電壓有效值計算出失真度,此類失真度測量儀所能測量的最低頻率為2Hz,這種方法未能測出基波電壓,因此測得的失真度值與定義的失真度不一致,由這種失真度測量儀測得的失真度存在著因復現被測量的測量方法不理想而引入的不確定度。
因此,在實際檢驗過程中,應深入研究有哪些因素可能會影響到檢驗結果,根據實際情況分析、解決對測量結果有影響的因素,提高檢驗結果的置信水平。
2.未對校準檢驗用設備做符合性判定
MT/T 772-1998《煤礦監控系統主要性能測試方法》中4.1條規定“測試儀器和設備的精確度應保證所測性能的精確度要求,其自身精確度至少應比被測指標高3倍”、“測試儀器和設備應按照計量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計量檢定,并校準合格”[3]。校準是“在規定的條件下,為確定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所指示的量值,或實物量具或參考物質所代表的量值,與對應的由測量標準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4]。因此校準證書只給出測量結果和相應的不確定度,不做符合性聲明,使用單位必須根據JJF1094-2002《測量儀器特性評定》對測量儀器進行符合性評定[5]。
評定示值誤差的測量不確定度(U95或k=2時的U)與被評定測量儀器的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MPEV)之比小于或等于1:3,即滿足:U95≤MPEV/3時,示值誤差評定的的測量不確定度對符合性評定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也就是合格評定誤判概率很小),此時判據為:
≤ MPEV 判為合格 (1)
> MPEV 判為不合格 (2)
當評定示值誤差的測量不確定度(U95或k=2時的U)與被評定測量儀器的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MPEV)之比不滿足:U95≤MPEV/3時,示值誤差評定的的測量不確定度對符合性評定的影響就必須進行考慮,此時判據為:
≤ MPEV- U95 判為合格 (3)
> MPEV+ U95 判為不合格 (4)
式中:
―― 被校準儀器設備示值誤差的絕對值;
MPEV―― 被校準儀器設備的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
如果用于檢驗的設備校準數據中有異常值,檢驗人員沒有進行符合性符合性評定或給出修正因子,必然會帶入檢驗結果中,一定會歪曲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的測量數據,造成結果的誤判。
3.對所檢驗的指標理解不透
隨著電子、信息、網絡及計算機技術的發展,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的結構和工作原理也日趨復雜,在對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的檢驗過程中,除了憑借先進的檢驗儀器設備外,還要有分析和判斷能力,因此,作為檢驗人員,必須具備較為專業的技術能力,并且還要具有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和責任心。若檢驗人員對產品的原理、執行標準理解不透,掌握不夠準確,就會使檢驗結果嚴重偏離實際值。
例如:在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中要求對備用電源的過放電保護進行檢驗,然而有檢驗人員將過放電保護與放電截止保護等同為一個指標,認為備用電源放電至放電截止時,備用電源關斷輸出即為過放電保護;其實不然,這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指標,過放電保護是指備用電源關斷輸出后,電池的保護電路或相關的電路(負載)是否繼續在消耗備用電源(電池)的能量,防止電池電動勢消失,電壓不能恢復,使電池報廢[6],在電網停電后,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不能繼續工作。
其它的指標如:甲烷傳感器的顯示值穩定性與基本誤差,前者是在標定過程中進行的測試,后者是在標定后進行的測試,顯示值穩定性考核的是顯示值跳動的字數,沒有正負數,基本誤差考核的是誤差值,有正負之分;催化燃燒式甲烷傳感器必須采用空氣中甲烷標準物質進行檢測,而不能用氮氣中甲烷標準物質進行檢測,因為燃燒必須具有氧氣;礦用隔爆兼本安電源的源效應是在源電壓階躍的條件下檢測,而輸出負載效應、輸出電壓偏離值是在源電壓波動的條件下進行檢測。
為能提供可信度、可靠高的檢驗數據,各檢驗機構應建立檢驗人員培訓、考核制度,只有培訓、考核合格者方可具有上崗操作的資格,同時檢驗人員還應多參與一些與工作有關的學習和培訓,從中獲取新的知識和技術不斷豐富自己,并且在這一過程中應盡可能多的了解國家最新頒布的標準及法律法規等,以便在進行檢驗工作時可參照執行。此外,檢驗部門的質量考核小組應對檢驗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核查檢驗質量,保障檢驗的可靠性。
4.結束語
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檢驗質量并非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的,這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工作。隨著電子、信息、網絡及計算機技術的發展,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的結構和工作原理也日趨復雜,檢驗工作勢必會更加困難,這就需要檢驗人員應認真做好每一次的檢驗工作,并采取合理的方法和有效地控制措施,確保檢驗質量,同時管理人員應做好檢驗過程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以此來保證檢驗環節的準確性。只有通過各方面的攜手努力,才能真正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的檢驗質量。
參考文獻
[1]徐三民,石發強等.礦山安全計量技術[M].北京:中國計量出版社,2007.
[2]廖斌琛.淮南礦區安全監控技術裝備實踐與思考[J].礦業安全與環保,2004,31(2):52-54.
[3]MT/T 772-1998,煤礦監控系統主要性能測試方法[S].北京:中國煤炭工業出版社,1998.
[4]JJF 1001-1998.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S].北京:中國計量出版社,2004.
[5]JJF1094-2002,測量儀器特性評定[S].北京:中國計量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