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0 17:12:43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建設工程監理安全管理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1.有利于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協調機制。 當前安全生產的管理體系主要由兩個方面構成:一是施工企業內部建立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二是各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受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對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而施工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由于受到自身利害關系和共同利益的影響,有可能降低安全標準,放松管理要求;政府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受到編制和經費的制約,難以對所有的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使安全管理體系存在漏洞。而監理人員常駐施工現場,對施工現場發生的事件、情況可以隨時掌握,發現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可以及時地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情況嚴重者可以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工整頓,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報告,只有這樣才能形成嚴密的安全生產監督網絡。
2.有利于促進工程質量的提高。質量與安全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有了好的安全生產制度和技術措施才能有效的保證工程施工質量。勞動者如果在生產中沒有安全感就不可能安心工作,不可能創造出很高的勞動生產率和優良的工程質量。
3.有利于建筑工程整體管理水平的提高 。從以人為本的理念出發,一個建設工程只有安全無事故才可以稱得真正意義上的合格工程。因為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項管理工作就會前功盡棄,對勞動者及其家庭帶來不幸,給企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使社會不能安定.所以,安全生產是工程項目整體管理水平的體現.安全監理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項目的整體管理水平。
二、如何實施建設工程安全監理
1.增強監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 。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是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實施監理,是對建筑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狀況所實施的監督管理活動。監理單位的服務范圍除“三控制二管理一協調”外,還加上了安全監理,實質上是監理業務的范圍擴大了,這是監理行業逐步與國際接軌的決策,也是適合中國建筑市場整體發展所需要的。因此對于監理單位而言,為適應安全監理業務的需要,對從事安全監理工作的人員要進行安全監理業務培訓,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提高監理業務水平,并要求其取得相應的崗位資格證書,盡快進入角色,以適應建筑市場不斷發展的需要。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of supervision and security supervision work launched extensivel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specific projects in the importance of the reveal more apparent, it as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On the basis of the practice in supervision industry experience,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ecurity supervision work in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safety supervision,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oblems of research. With the supervision of the market matures, should be greatly improve some related laws,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 of insufficient or imperfections, i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concerned can't fastening on the responsibility of supervision, more should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units safety supervision, preventing the accidents.
Keywords: supervision; Safety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中圖分類號: U415.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工程建設監理行業的產生和發展,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結果。工程建設屬事故多發行業,綜合分析建筑施工的特點是生產周期長,工人流動性大,露天高處作業多,手工操作多,勞動繁重,產品變化大,規則性差,施工機械品種繁多等動態變化,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故而安全監理工作也顯得尤為重要。建設監理行業在我國開始發展以來,安全管理就作為監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多年的發展帶來了一整套相對完善的管理體系。
一、安全監理工作的現狀
1、監理安全責任的擴大化
監理單位要不要對安全生產承擔責任、承擔多大的責任,一直存在著爭議。現在很多地方制定的“監理安全細則”和“監理安全方案”都從不同程度上將監理的責任任意擴大化。只要是監理審核過的方案出了問題,一律對監理企業實行很重的行政處罰。這將必然導致監理工程師在審核安全方案時,無限制的要求承包商提高安全系數而無視安全成本,不利于整個工程項目的正常順利實施。目前關于監理安全責任的問題仍存在一定的弊端。
2、我國對監理安全責任的界定
我國的《安全生產法》和《建筑法》中都沒有規定監理工程師承擔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職責,但《安全條例》中的第14條、第26條與第57條分別對監理工程師在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中承擔的責任做出了一些規定。但其對監理在施工過程中具體承擔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承擔的具體責任不明確,比如在安全生產監理方面,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審查,是實質性的技術審查還是程序性審查,如果是技術性審查,應該審查到什么程度等,都沒有做出明確規定。這就迫切需要相關實施細則的出臺,以《條例》為依據,對監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內容、工作深度進行細化,并對監理應承擔的責任進行明確界定,力爭做到客觀、科學、合理、易操作,避免將監理的安全責任擴大化,以正確指導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安全監理工作的實施
1、安全監理工作依據
明確在施工中監理方開展安全監理工作的依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筑行業標準、規范及安全生產條例等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2、安全監理工作目標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國安全生產的方針,安全管理是監理企業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它包含施工現場的全過程、全方位和全體人員。因此,作為我們所有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從講政治、保穩定的高度,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狠抓安全監理工作,以竭誠服務的態度,盡心盡職為現場提供優質服務,配合各方搞好安全管理和協調工作,確保無重大傷亡事故,爭創文明工地。
3、安全監理工作崗位職責、責任制
(1)明確監理方崗位職責
確立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崗位職責、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安全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監理員崗位職責,并上墻懸掛。安全監理工作貫徹執行“總監/總監代表制”,其他專職或兼職安全監理員及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安全工作各盡其職,共同履行好安全監理的職責,控制項目安全風險。全體監理人員在總監/總監代表的帶領下,樹立全員參與安全監理工作的責任意識,合力實施安全監理的工作職責。
(2)督促施工方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督促施工單位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到人,由項目經理牽頭制定相應人員、相應施工班組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如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經理、技術員、安全員、施工員、質量員、防火消防員、資料員、材料員、材料倉庫保管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施工班組級員工崗位責任制:生產班組和職工、電工班、焊工班、架工班、井架搭設班、小型機械操作班安全生產責任制、塔吊起重班安全生產責任制、人貨兩用電梯操作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與建設方溝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與建設方溝通協商,在項目管理的實施過程中注重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監督管理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4、安全監理工作內容
(1)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理主要工作
①調查了解施工現場及周邊環境情況。
②告知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并協助其及時辦理工程項目安全監督手續。
③審查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已及相互間的安全協議。
④審查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數量與資格并督促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制度為以下三點:1)新工人入場安全三級教育制度;2)變更工種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3)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特種作業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施行。
⑤檢查施工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如安全生產責任保障制度和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等。
⑥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危險性較大的部分分項工程一覽表(包括須經專家論證、審查的項目)和須經監理復核安全許可驗收手續的大中型施工機械和安全設施一覽表。
⑦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專項(重點是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
⑧編制監理規劃中的安全監理方案及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⑨對監理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并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⑩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上介紹安全監理目標、工作要求及安全監理人員等。
(2)施工階段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
①監督施工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運行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到崗與工作情況。
②監督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為重點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③復核施工單位大中型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
④核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⑤參與施工單位組織的專項安全檢查(包括異常氣候和節假日施工的安全檢查)。
⑥參加安全監督部門對項目安全檢查后的項目安全生產狀況講評會。
⑦配合工程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⑧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以及安全設施不符合安全標準強制性條文要求的情況,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及時予以整改。
⑨做好施工現場的廣泛宣傳和教育,抓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力度、勤檢查、保安全。
5、安全監理工作制度
明確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執行,確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實施。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只要包括以下幾點:
(1)對施工方安保體系得督促檢查制度。
(2)審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制度。
(3)監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
(4)安全監理日記制度。
(5)安全監理月報制度。
(6)安全檢查與專題會議制度。
(7)安全監理巡視與旁站查驗制度。
(8)定期安全監理知識學習制度。
6、安全監理工作資料
監理資料的管理為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前提條件,經過科學整理的監理資料會成為監理信息資源,為監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證和支撐,也是監理工程師進行建設工程目標控制的客觀依據。安全監理工作資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安全監理工作在具體的施工過程中的主要體現,根據相應的資料可以對安全管理工作做一個直觀的了解,并規避相應的風險。
三、監理責任淺議
監理工程師在履行監理義務時,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一旦其行為違反了有關的法律、法規,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些法律、法規包括《建筑法》、《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刑法》以及由此而引申出來的相關政府規章、技術規范和標準等。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是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資金使用三個方面實施監理。在從事監理的過程中,可能的違約行為方式有如下幾種:
(1) 越權。監理具有明確的委托性質,監理工程師必須在監理委托合同的授權下、在委托的范圍內為業主提供服務,如果監理工程師不能牢記這一點,就可能發生越權的錯誤行為。例如,工程中經常遇到工程變更問題,業主也授予監理簽發變更指令的權力,但變更往往涉及到設計圖紙的變動,這些變動均需要得到設計的確認,在未得到有關的確認之前,單方面指令承包商實施,就超越了自己的工作權限。不論這些錯誤的后果如何,從合同的角度來說,就發生了違約行為。
(2) 失職。監理工程師在監理過程中不履行或不適當地履行合同義務或監理職責。例如,對監理工程師必須進行檢查驗收的項目,不進行檢查驗收或不按照規定方法進行檢查驗收;對于需要由監理工程師審批的技術文件,監理工程師不進行審批或不進行認真分析、核對即盲目批準;該巡視的未巡視,該旁站的未進行旁站;對于該在規定時限內以規定的內容和形式發出的指令,未及時發出或發出錯誤的工作指令等。這一類的行為就是明顯的失職。
(3) 未盡職.監理的工作成效和監理工程師的主觀能動性是密切相關的,其好壞的判斷有很大的伸縮性,同樣的工程師、同樣的工作, 雖然并不一定導致業主的損失,但這種未盡職行為,也是一種違約。
四、監理安全責任分析
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首先應明確“工程安全事故”的概念。所謂“工程安全事故”,是指與工程生產(建設)有關的人身傷亡、生產機具和臨時設施的毀壞,工程實體未達到國家規范規定的安全儲備標準(有隱患)和垮塌。工程實體在交付使用后因其在生產期間留有隱患而垮塌,也屬“安全事故”之列。“工程實體”是指工程本身,而不包括臨時設施,如腳手架、模板系統、基坑支護系統、施工用房等。在此,本文把“工程安全事故”分為“工程安全生產事故” 和“工程實體質量安全事故”,并從這兩方面探討監理單位應承擔的安全管理的責任。
2.1 工程實體質量安全事故監理責任分析
探討工程實體質量安全事故中監理的責任,應先明確監理在質量控制中應承擔的責任。根據現有的與建設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建設監理人員在建設工程質量控制過程中,具有以下9個方面責任:
(1) 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審批責任。監理人員應當對承包單位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發現并指出其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違反法律法規、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 責令改正,符合要求后簽認并對其負責。
(2) 開工審批的責任。監理人員審查開工條件,符合要求后簽認并對其負責。
(3) 對施工測量成果的審查責任。監理人員應當對承包單位的施工測量成果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時簽認并對其負責。
(4) 對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審查責任。監理人員應當對進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按要求采取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符合要求時簽認并對其負責。
(5) 對分項工程、分部工程的驗收責任。監理人員對承包單位完成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符合要求時簽認并對其負責。
(6) 對被監理單位行為檢查、督促、責令整改的責任。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監理人員按要求通過巡視、見證、旁站、平行檢驗等形式,對承包單位行為進行檢查,對于違規行為特別是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行為有責任責令改正。
(7)針對質量、安全隱患,按規定簽發停工令的責任。監理人員針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的質量、安全隱患或其他有必要停工的問題, 有責任按規定簽發停工令,在整改完成以前停止施工。
(8) 工程初步驗收、出具質量評估報告、參加竣工驗收并表明意見的責任。監理人員組織工程的初步驗收,合格后簽認并對其負責。 監理人員出具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并對其內容負責。監理人員參加竣工驗收,并對其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的意見負責。
( 9)針對重大隱患、事故向主管部門報告的責任。監理人員在按規定履行其職責時,仍無法改變或消除存在的重大違規行為或質量、安全隱患的,或者已經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有責任向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主管部門報告。
從上述可看出,質量控制包含著安全管理的內容,這個安全管理是質量安全,即監理單位必須對工程實體(工序-整個工程項目)履行檢驗和接收的義務,如果監理發現工程實體存在有缺陷、隱患,他沒有簽字接收(或拒絕簽字接收),就必須監督承包方進行補救或返工,使工程實體再檢驗時達到完全合格和可靠。在這種情況下,他完全履行了自己義務,當然不存在承擔什么責任。在監理拒絕簽字接收的情況下,如果工程實體存在隱患而垮塌,或同時出現人員傷亡,在這種情況下,由于他已履行了自己的義務,也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如果監理未進行檢驗,或檢驗中有誤,或者出于故意把有缺陷和有隱患的工程實體簽字接收了,或與業主、承包方串通按降低的質量、安全標準把工程實體簽字接收了,這是一種失職或不盡職行為,作為監理,他沒有或沒有完全履行自己的義務,在這種情況下,不僅承包方應對存在有缺陷和隱患的工程實體承擔全部責任,監理也應承擔事故責任;如果簽字接收后的工程實體在施工期間垮塌,或同時發生人員傷亡,在這種情況下,不僅承包方應承擔事故責任和損失,監理單位也應承擔事故責任,甚至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刑事責任。
2.2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監理責任分析
監理工作內容到底包括不包括工程實體質量和安全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 監理在安全生產管理上應承擔什么責任? 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監理不承擔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三十二條規定“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 50319-2000)前言中明確,所謂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和其他建設工程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施的專業化監督管理。其主要內容包括:協助建設單位進行可行性研究, 優選設計方案、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審查設計文件,控制工程質量、造價和工期,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協調建設單位與工程建設有關各方的工作關系等。《建筑法》的調整對象是建筑管理關系和與之密切聯系的建筑協作關系,在我國從事建筑活動以及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都應當遵守這一建筑大法。因此對事故責任的判定應該遵照《建筑法》的規定辦理。《監理規范》作為一部管理規范,體現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建設監理的要求,它應該是界定監理方是否承擔法律責任的依據之一。簡單地講,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 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內容為質量、投資、進度三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組織協調,也就是根據建設單位的授權,承擔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的工程師的部分工作。這些工作不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因而監理不承擔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監理規范》中對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的職責也都作出了規定,都沒有任何關于安全生產管理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監理” 沒有提及監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第五章“建筑安全生產管理” 也沒有提及監理企業的安全管理責任;第七章“法律責任”同樣沒有提及監理企業的安全管理責任。這些也都說明了監理不承擔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
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施工企業應承擔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 《建筑法》第四十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加強對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它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建筑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四十五條“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 第四十三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督”。
監理單位或監理工程師盡管不承擔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但并不等于監理工程師可以忽視施工安全,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仍有許多與安全有關的工作要做,如:
(1) 督促承包單位健全質量和安全監管組織,落實質安員的工作職責,督促進行施工工藝、質量和安全技術交底,督促承包方做好自檢等;
(2) 要注意工程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應督促承包單位的程進度也要服從安全生產的要求等。近年來出現不少重大的施工安全生產事故,主張監理應對施工安全生產承擔責任的呼聲日高。但是,要監理承擔這一方面的責任,首先,法律就應對監理在施工安全監督方面的權力和責任作出明確的規定,而現有的法律對監理承擔施工安全監督的責任并無任何具體的規定。因此,發生施工安全事故時,如果說監理一點責任都沒有,不少人難以接受,因為發生安全事故,往往和施工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力有關。監理工程師在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 應對施工安全保證措施進行審查, 并進行跟蹤,督促承包商落實。但要追究監理在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責任,不僅缺乏法律的依據,而且他在施工隊伍的行政領導、具體的生產組織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方面都不具有相應的權力。但最近一些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開始出臺一些規定,要求監理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并要求將安全生產管理的內容、目標、措施寫入監理規劃,其安全管理的目標往往是施工安全目標。這些措施加大了監理對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 但往往只是強調監理的責任,而沒有關于監理的相應權利和利益的有關規定。很顯然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確是一項重要而艱巨的任務, 但這樣的一些要求與規定對監理顯然是不公平的.
五、安全監理工作的重要性
加強安全管理,防止職業危害是國家的一項基本政策,是發展社會主義經濟的重要條件,是企業管理的一項基本原則,具有重要的意義。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發,建筑施工的不安全隱患也多存在于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垂直運輸以及使用各種電氣設備工具上,事故類別主要發生在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及坍塌五個方面。如何采取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將建筑施工傷亡事故所帶來的傷害降到最低,是安全監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從一個側面體現了安全監理工作的重要性。
1、思想上要樹立安全監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以往我們監理工作注重講三大控制(質量、進度和投資),兩大管理加一個協調,在現在的工程監理中,更加強調四大控制(安環、質量、進度和投資控制),在工作中,我特別感覺到安全和質量是重中之重,安全工作無小事。
2、建立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做好安全監理工作,我們必須建立以下相關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使安全監理工作能夠堅持做到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和格式化。
3、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網絡(體系)
為了做好安全監理工作,我們必須建立、健全從業主到監理、施工單位三級安全管理網絡(體系)。
六、結語
總之,工程監理的安全管理要想得到充分發展,就必須加強工程監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嚴格按照規章制度進行安全管理,健全工程監理人員安全管理綜合評價體制獎優罰劣,不斷提高安全管理的質量。只有這樣,才能為工程建立的安全管理創造良好執業環境,為安全管理的健康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 彭佳.小城市建設工程監理存在的問題研究[J]山西建筑2009(30)
[2] 湯小凝.淺析安全監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J].長江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理工卷2010.
[3] 顧勇軍.充分發揮安全監理作用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J].建筑安全,2010.
作為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施工安全問題始終是影響工程整體建設水平的關鍵內容。因此,只有切實強化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理工作,才能從真正意義上保證建設工程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進而提高建設工程的質量與使用性能。在進行建設工程的建設監理的安全管理過程中,必須依據我國相關政策法規,并結合具體的工程項目,不斷強化監理措施與手段,從而保證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平穩地開展與進行。
一、建設工程監理的介紹
對于建設工程來說,監理就是依據相關的監理委托協議及合同,在統一指導、協調、組織的基礎上,按照工程的部位、項目進行分別的設計,通過組織多個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從而形成一個相對完整的工程建設監理系統。在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與監理工程師需要始終遵循"全過程監理"的理念與原則,由此,又可將監理表述為:在工程施工開始之前需要對施工合同的簽訂進行監督與負責,協助業主做好招投標管理工作,在工程施工的整個過程中,主要負責業主的授權與委托范圍內的各項工程管理工作,此外還需要負責工程施工質量、施工進度、施工造價、施工安全等方面的控制與管理,從而保證建設工程安全、順利的開展與進行。
安全監理是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同時也是促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必要手段。大量的實踐證明,安全監理工作的落實有助于建設工程施工的順利開展與穩定進行,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規范化、科學化與標準化,降低施工中的安全風險程度,將安全事故隱患的出現頻率降至最低,降低了建設工程各參建方的損失,為社會公眾提供更為安全可靠的生產生活條件。
二、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工作的具體內容及優化措施
要想保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降低安全事故與隱患的發生頻率,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方法措施,并不斷優化工程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的措施與對策,具體來說,監理機構需要做好以下幾點:
2.1配合安全管理機構的組建
在項目監理機構組建的過程中,需要以工程特點及專業難度作為依據,并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方面的專業人員,對管理機構的分工、責任及職責進行科學的分配與明確。其次,需要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總監理工程師需要做好相應指導工作,對安全管理機構崗位職責、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等進行審核,并需要組織建立人員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檢查,配合業主與承包商調查并處理施工現場的安全事故與隱患;對于監理工程師來說,需要對認真落實工作內容,對作業現場的各種防護措施及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隨時檢查,強化日常安全檢查與巡查,并對施工操作人員的各種行為的安全性進行監督,在發生安全事故時需要立即匯報并協助處理;
2.2嚴格工程施工安全檢查
對于建設工程施工來說,安全檢查需要從思想、制度、紀律、隱患等多方面進行入手,并結合具體的建設工程特點與監理工作的內容,定期進行施工現場的專業檢查,保證建設工程安全、順利地開展與進行。
2.2.1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檢查
首先需要對總承包、分包單位的綜合實力進行調查,保證其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并對安全許可證的有效性進行明確,并對安全職能部門及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以責任書的形式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目標依照各自職責逐級分解。其次需要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責任,并要求兩者之間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此外需要設置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并對其操作與行為進行實時監督與檢查。
2.2.2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方案的檢查
首先對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保證其各項安排符合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細則,其次需要針對基坑支護、模板支撐拆除、臨時施工用電等專業性較強的項目進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此外需要對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施工中是否貫徹落實安全措施進行監督與檢查,對于需要更改的方案,需要經原審批人員同意后形成書面方案。
2.2.3施工單位安全技術交底檢查
建設工程監理單位需要對施工單位是否建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進行檢查,并對制度與細則的可行性、科學性與可執行性進行審查,并對技術交底是否結合施工作業的實際情況進行核查,要求并指導施工單位完善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此外需要保證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以書面的形式呈現出來,并要求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2.3強化督促整改與報告
首先需要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操作問題進行嚴格的對待,采取口頭警告或者簽發監理通知單的形式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施工單位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改,在施工單位整改結束后,監理工程師需要對整改的效果進行審查,對整改措施是否適當、整改過程有無產生新的安全隱患、整改措施是否符合具體的工程施工要求等進行著重檢查。對于整改的原因、過程、結果、總結等,需要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單位的上級與建設單位進行報告,使上級部門與領導實時掌握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動態。
2.4規范安全監理工程程序
要想保證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開展與進行,首先需要規范安全監理工作程序,該程序的制定需要業主、監理單位與施工方的協同參與,并要求各相關利益者密切配合,既要符合具體的工程施工要求,又要實現工程施工全過程安全生產的目標,同時對安全監理工程程序進行一定時間的試驗,對其中存在不合理、不科學的內容進行及時的修正與調整,從而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工作的高效開展。
2.5強化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
對于重要的施工程序、工程部位、作業活動,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人員必須在施工現場親自指導,并對施工細節性問題與具體操作進行嚴格的監督與糾正。監理人員還需要定期檢查并管理安全記錄資料,以為后期安全檢查提供參考。除此之外,對工程施工環境、施工材料、機械設備及施工人員等要素進行合理的調整,保證各項施工要素的安全性與可靠性,從而實現資源的最優化配置,保證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高效的進行。
結論:總而言之,在我國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必然會出現一系列的安全事故與質量問題,因此需要進行日常的安全建設與檢查,以充分保證工程施工的安全進行。監理單位需要和業主與施工方進行協同合作,針對具體的工程項目,強化施工安全管理,為建設工程的安全施工提供保障條件。
參考文獻:
0.引言
隨著我國《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先后施行,建設工程監理單位成為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的一個責任方,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對工程安全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是否及如何追究監理的安全責任,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成為主要的法律依據。本人通過對《條例》的學習和個人在監理工作上的經驗,淺談一下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建設工程監理如何履行監理的安全責任,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風險隱患,減少和消除安全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
1.監理的安全責任
工程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對工程項目進行相應的監理,不僅要對建設單位負責,同時,也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所要求的責任。作為監理人員學習《條例》,貫徹《條例》精神,就是為了解決建設工程實踐中存在的監理應該管理的有關安全問題,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工作中發揮監理單位及監理人員應有的作用,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理安全責任。《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工程監理的安全工作,包括三方面:(1)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2)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從該條款可以看出,它規定了監理的六項職責和四項職權。六項職責是:(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2)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3)要求施工單位整改;(4)情況嚴重的要求暫停施工并報告建設單位;(5)拒不整改及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報告有關部門;(6)依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四項職權是:(1)技術方案的審批權;(2)整改指令權;(3)暫停工指令權;(4)向主管部門報告權。《條例》的出臺,明確了監理應當承擔安全生產的監理責任,同時也能夠有效規范、指導監理工程師的執業行為,引導監理工程師公正守法地開展監理業務。《條例》的頒布實施,使得監理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依據充分、內容完善、責任具體。
2.監理安全責任的落實
2.1建立健全監理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體系
《條例》的出臺對監理單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監理單位由于所監理的工程出現安全事故而受到處罰的風險加大,監理單位有可能受到經濟處罰、停業整頓、降低資質、吊銷資質,影響監理單位的經營;另一方面對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依刑法要追究刑事責任或承擔賠償責任。因此,作為監理單位應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承擔起監理安全的職責,從組織上、制度上保證企業的生產安全、順利進行。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包括:(1)建立健全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的規章制度,落實從公司到項目再到具體的安全責任人,把安全管理目標落實到人;(2)監理單位內部的安全管理部門編制企業內部的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的安全監理實施細則與操作手冊,確定企業內部各項目監理機構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的考核檢查標準,完善安全管理流程,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3)全面清理在監工程的監理合同約定內容及人員調配情況,積極與建設單位協商調整有關增加與監理安全責任相適應的義務與費用條款;(4)定期開展監理企業內部的安全教育工作;(5)建立總監理工程師上崗前的考核工作;(6)建立必要的監理責任保險,轉移相應的風險。
2.2加強監理隊伍建設
監理工作是一個整體,落實監理安全責任,要將安全工作和其他監理工作聯系在一起,而不是相獨立的。監理安全責任的主體是現場的監理人員,他們的工作包括:審查施工方面與專項施工技術措施中的安全內容,在施工現場開展日常監理工作的同時,注重發現安全隱患;嚴格執行國家的強制性標準,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此,監理企業加強自身隊伍建設尤為重要,每一個監理人員都應該學習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方面的知識,積累安全管理方面的經驗。施工安全是一項技術很強的工作,監理工程師必須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專門知識,學習相關的法規和技術規程,使自己真正成為一名有經驗的專門人才,充分發揮在施工企業安全方面的預控作用。
2.3抓好預防預控工作
建設工程的安全事故主要在施工階段發生,《建筑法》制定的時候,從我國實際出發,將工程監理局限在施工階段。作為監理機構,為實現預防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目標,應該重點抓好以下工作:(1)針對施工所處的安全環境,制定必要的確保安全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以達到事先預控的目標;(2)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工程材料、工程設備、施工機具與設備、臨時周轉材料均應嚴格按質量標準驗收;(3)對從業的管理人員進行針對性的資格能力鑒定、安全教育和培訓、安全交底,及時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4)對安全防護物資進行驗收、標識、檢查和防護;(5)對施工設施、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搭設和拆除進行交底與過程防護、監控,在使用前進行驗收、檢測、標識,在使用中檢查、維護和保養,并及時調整和完善;(6)對重點防火部位、活動和物資進行標識、防護,配置消防器材和實行動火審批;(7)保持場容場貌、作業環境和生活設施文明衛生、規范有序,保持道路管線和周邊環境;(8)對與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不利環境因素有關的重點部位、過程和活動,組織專人監控;(9)形成并保存施工過程活動的記錄;(10)建立施工安全的組織保證體系和制度保證體系,從組織上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4樹立預防為主的觀念,嚴把監理審核關
安全生產在建筑施工階段貫穿于整個施工過程。在每一道工序中,如果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安全隱患就會存在,傷亡事故就可能發生。因此,監理在履行安全監理責任時,一定要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觀念,熟知安全法律法規,掌握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2.5施工階段的安全管理措施
(1)監理要有效地介入施工安全管理。首先,項目監理部要組織相關技術人員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及《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施工安全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參加安全生產管理培訓,特別是對當地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中有關施工安全的篇章和《建筑施工安全標準》(JGJ59-2011)內容要學深學透,理論結合實踐,對不同施工階段、施工部位和施工方法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事先進行分析預控,掌握其發生規律,及早提醒施工單位注意防范。
(2)項目監理部要建立內部安全檢查制度;按不同專業,明確人員分工,檢查時間、部位、頻率、方法等。由于專業知識的限制,任何一位監理人員都不可能樣樣精通,因此有必要進行安全控制的職責分工,建立監理機構內部安全控制責任制度。在這種安全控制責任制中,通常要求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本專業施工范圍內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檢查、定期檢查等,并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檢查結果,對所發現的問題及時提醒總監注意;總監理工程師則全面負責組織、協調及內部檢查工作。對各專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在項目監理機構內部,各專業監理工程師應負直接監理責任,總監理工程師負管理責任。
(3)在審查開工報告時,監理要逐條審查并落實開工條件是否具備,尤其是有關安全部分的內容,包括“三通一平”,“五牌一圖”,圍墻、臨時用電、臨建設施及排水系統,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安全質保體系,特種作業資格,作業人員安全教育等應符合要求。不符合開工條件的,堅決不同意開工。
(4)在第1次工地會議上,監理應向施工單位介紹監理部《內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檢查制度》計劃安排情況,并就安全生產管理對施工單位提出具體要求。此后每次工地例會,要求施工單位安全主任或專職安全員必須參加。
(5)在施工過程中,實施動態控制管理,在安全檢查過程中按《建筑施工安全標準》(JGJ59-2011)進行評分,真實評價出安全管理狀況,對于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同時監理應采取行之有效方法督促施工單位整改。一是出現明顯違反當地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中有關施工安全章節相關條款的行為時,必須堅決加以制止,并以書面形式責令立即整改。必要時可停工令,暫停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待所有安全隱患經整改消除,并經監理復查合格后,方可簽署復工令。二是出現違反《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相關條款行為時,應視情節輕重,提出口頭或書面警告,并限期整改;必要時可暫緩下一道工序質量驗收或組織召開專題會議,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6)在施工階段,監理人員應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①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不同工種工序施工交接過程中或交叉作業時存在的施工安全問題和隱患及時進行協調處理;②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新入場班組、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③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用電、機具、設備及時進行安全驗收;④督促施工單位搞好現場文明施工管理;⑤督促總、分包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中的有關條款。
(7)按照《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施工過程中監理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時,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時,應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要求”一般以書面形式(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工程暫停令等)下達。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監理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緊急情況下,先口頭(電話)報告,再補書面報告。因此,監理應與政府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通常是各級質量安全監督站) 建立聯系機制,保持溝通渠道暢通。這在實際操作中是不存在問題的,關鍵是在必要時能否真正利用好這條溝通渠道。
2.6認真保存監理資料
保存監理相關資料是監理工作需要,在監理機構中都設有資料管理員,應有自身完善的安全管理資料。包括施工單位安全保證體系資料、安全監理規劃、監理安全管理細則、監理安全檢查表、安全類書面指令臺帳、施工單位安全檢查周報等。這些資料應能反映監理機構實際安全管理工作的軌跡,并單獨整理存放。監理人員嚴格地保存監理全部相關資料,一方面是檔案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在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對于做好維權和舉證工作,防止監理無過錯或只有輕微過錯而被擴大追究安全責任。避免在監理工作中已經采取措施,但沒有留下記錄或記錄不全面、不完整,而導致錯誤地被追究責任。
3.結語
建設工程安全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工程安全事故的發生往往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突發性和復雜性。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技術原因、經濟原因、內外監管機制的原因等。作為監理機構,必須在現行法律法規框架下努力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積極負起監理的安全職責;同時又要避免被不合理、過分追究的安全責任,這樣做是規避監理執業風險、維護監理機構自身正當權利的需要,也是促進整個建筑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 [科]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42-0063-01
1.引言
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是當前建筑企業施工效益的前提保障,更是保證施工質量和施工效益的基礎。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我國工程監理結合當前社會技術的不斷應用逐步的出現了快速的發展和完善措施。因此,深入研究工程安全監理工作可以更好的為以后的工程建設更加安全快捷提供有效的理論基礎。
2.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對工程監理的認識
2.1 建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業在世界各國都是重要的國民經濟生產部門。一直以來,建筑業一直是各國職業安全事故率最高的工業部門之一。安全生產問題已成為建筑業發展的巨大障礙。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將“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時有發生”作為經濟和社會中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進行表述,表明國家對安全生產形勢的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是與經濟發展相輔相成的,安全生產形勢不好,就沒有經濟發展的好形勢,一旦發生事故,不但蒙受經濟損失,也影響社會安定。
2.2 工程監理的認識
工程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工程承包合同和監理合同。監理的職責就是在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促使甲、乙雙方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建設工程監理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工程質量;進行安全管理、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即“三控、兩管、一協調”。工程項目建設監理是與國外接軌并結合中國國情,在工程建設領域中進行的一項重大改革。跟國外的對業主提供工程項目管理服務是相似的。工程監理根據業主需要可以為業主提供工程項目全過程或某個分階段,如施工階段的監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
實行監理制度,便在業主與承建商之間引入了建設監理單位作為中介服務的第三方,以經濟合同為紐帶,以便提高工程建設水平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約、相互協作、相互促進的新的建設項目管理體制。
3.建設工程安全管理與監理工作之間的關系
3.1 監理工作有利于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協調機制
當前安全生產的管理體系主要由兩個方面構成:一是施工企業內部建立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二是各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受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對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而施工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由于受到自身利害關系和共同利益的影響,有可能降低安全標準,放松管理要求;政府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受到編制和經費的制約,難以對所有的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使安全管理體系存在漏洞。而監理人員常駐施工現場,對施工現場發生的事件、情況可以隨時掌握,發現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可以及時地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情況嚴重者可以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工整頓,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報告。只有這樣才能形成嚴密的安全生產監督網絡。
3.2 安全監理是擔當安全生產管理的最佳選擇
《建筑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也就是說法律上規定了施工安全生產的監管部門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但是,政府部門的管理是宏觀上的,很難具體到每一個工程的每一個環節。針對這一情況,目前有的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力量,以政府的名義行文,要求建設工程監理企業承擔起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然而,只有與建設單位訂立書面委托監理合同,明確了監理的范圍、內容、權利、責任和義務等,工程監理企業才能在規定的范圍內,代表建設單位行使監督權。由于施工企業是安全生產責任人,建設單位對此無直接利害關系,因此建設單位在與監理企業簽訂委托監理合同時,并無此項委托。這就形成了一方面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一方面是受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約束的格局,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很難界定。而從目前我國實行的建設項目管理制度來看,監理企業確實是擔當這一角色的最佳選擇。
4.如何更好地協調建設工程安全管理與監理工作之間的關系
4.1 監理單位要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承擔責任
工程監理單位在施工階段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如果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匯報。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一般來說,監理工程師在施工現場開展安全管理工作時,主要的工作有:(1)督促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體系的執行并切實搞好安全生產自控;(2)嚴格審查施工重要部位、關鍵工序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做好預控工作;(3)加強季節性生產的安全防范工作;(4)監督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5)加大安全檢查力度,對常見事故隱患的發生做好預防;(6)認真審核施工中出現的設計變更要求;(7)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各項安全整改措施。
4.2 增強監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使其能夠更好地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是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實施監理,是對建筑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狀況所實施的監督管理活動。監理單位的服務范圍除“三控制二管理一協調”外,還加上了安全監理,實質上是監理業務的范圍擴大了,這是監理行業逐步與國際接軌的決策,也是適合中國建筑市場整體發展所需要的。因此對于監理單位而言,為適應安全監理業務的需要,對從事安全監理工作的人員要進行安全監理業務培訓,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提高監理業務水平,并要求其取得相應的崗位資格證書,盡快進入角色,以適應建筑市場不斷發展的需要。
4.3 將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到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中
為了對項目監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有效控制,已通過質量體系認證的企業,應在質量管理體系中有針對性的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監理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在施工監理程序中補充安全文明控制章節,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進行有效控制,使監理人員的監理行為有規范、服務質量有標準、檢查考核有章程,進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5.結束語
綜上所述,安全管理已成為工程監理中重要的一方面,安全管理的有效實施工作符合以人為本的精神,符合工程項目管理的理性思維,應該從組織、制度等角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前言
長期以來建筑業一直是我國施工安全事故率較高的行業之一,各類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屢屢發生,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很大損失,直接影響著建筑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建筑行業的安全施工中,監理工作已經成為各監理單位監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項任務,使得監理單位在安全監理上加大投入。但與之不相適應的是,監理工程師數量嚴重缺乏,而且監理人員在專業知識、安全法規和安全管理水平上嚴重不足,安全監理職責沒有充分履行到位。
一、建筑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現狀
由于我國的建設監理制度起步較晚,與歐美等發達國家工程監理的水平比較,仍然還處于研討、探索、發展的初期階段,目前建筑工程安全監理工作還存在很多不足,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 監理單位安全責任意識不強,監理作用發揮不夠。
一部分監理單位對安全監理工作思想不重視,認識不到位,只注重施工質量、進度和投資的監控,沒有按規定編制監理規劃及監理細則,只是將安全監理放在質量控制工作內容的一個分項,認為安全管理是施工單位自己的事, 不愿投入精力抓安全。部分監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工作責任心差,不按要求履行安全監理職責,工作馬馬虎虎,敷衍了事走過場,該進行檢查時不檢查,該旁站監理時不旁站,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聽之任之,安全監理不能有效的發揮作用。
2. 安全監理人員配備不足, 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由于監理單位對安全工作不重視, 導致個別工程項目安全監理機構形同虛設, 監理人員隊伍不穩定,變動頻繁。甚至有的一個注冊監理工程師擔任幾個項目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 一個安全監理員身兼數職,起不到應有的安全監督作用,更無從談起開展日常安全監督、隱患排查及安全大檢查等到活動。由于監理組織機構不全,人員不足,安全監理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安全監理成為一句空話。
3. 安全監理工作受外部因素干擾大,職責難以發揮。
監理作為工程建設第三方責任主體, 本應獨立公正地處理和協調各方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但在實際工作中監理單位常常身不由己, 經常受到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政府行政部門等方面因素的干擾干預,不把監理人員當作獨立的第三方看待。有時為了趕工期搶進度,施工工序混亂,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虛設, 安全監理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4. 監理隊伍總體素質參差不齊,安全專業知識貧乏。
因為監理是新興行業, 專業監理人員非常緊缺, 有的監理從業人員是從其他部門轉行半路出家,有的是退休兼職,學歷相差懸殊,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絕大多數。部分監理人員僅經過簡單的培訓就崗,缺乏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連諸如腳手架搭設、基坑支護、起重吊裝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都看不懂,不能發現安全技術方案中的錯誤和存在的問題, 對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也不甚清楚, 不能及時有效地發現和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
5. 建筑市場不規范,監理工作困難重重。
當前由于建筑市場供求關系失衡,施工企業的施工任務相對匱乏,生產能力明顯過剩,一些施工企業為了獲取工程項目以低價競標,致使中標價格明顯偏低。為追求經濟效益,一些施工單位大量削減安全文明施工費用, 安全設施投入嚴重不足,安全隱患大量出現。同時,大量農民工涌入建筑市場,安全意識淡薄、專業技術和安全技能差,經常違章作業、冒險蠻干,導致施工現場混亂,安全隱患多,監理人員協調和管理難度大,安全監理工作困難重重。
二、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的建議
安全監理工作是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安全與質量、進度、投資等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建設工程項目目標體系,要扭轉工程建設項目事故頻發的被動局面,監理單位要切實加強安全監理工作,健全安全監理管理機構,配備足夠數量合格的安全監理人員,加強安全監理人員的教育培訓, 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審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定期組織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現場實行動態的和全過程的安全監管, 有效預防工程安全事故的發生。
1. 強化安全監理觀念,提高責任意識。
隨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實施,監理單位的服務范圍除“三控二管一協調”外,還加上了安全管理。監理單位要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在任何情況下,堅持把安全監理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系,無條件地服從安全工作。作為監理單位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是工程項目安全監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項目總監必須在自覺提高自身安全監理業務素質的同時,充分發揮每名監理人員安全監理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牢記職責強化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正確理解安全與“三控制”(質量、進度、投資控制)之間對立統一的關系,真正把安全工作始終貫穿于工程監理的全過程。
2. 健全監管機構,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
監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為主體的安全監理管理體系, 配備足夠數量合格的安全監理人員,建立企業各部門、各崗位、各級人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各部門的具體安全監理職責, 將安全監理工作分解到各個崗位。安全責任要明確到位,落實執行到位,嚴格責任追究,強化對總監理工程師和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監理工作業績考核, 建立安全監理獎罰機制, 使安全監理工作走向正規化和制度化。
3. 加強教育培訓,確保監理人員持證上崗。
安全管理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 監理企業要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對監理人員進行安全監理業務培訓, 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識、安全技能以及各類機械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法規等內容,增強安全監理的能力,提高監理發現安全隱患問題、解決安全問題的水平,做好危險源的分析與辨識, 把握工程安全管理的重點與難點,加大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力度,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未經教育或考試不合格,不得上崗。
4. 建立完善各項制度,實現規范化管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監理單位要建章立制,完善各項安全監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主要包括監理人員安全學習培訓制度、審查核驗制度、檢查驗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安全專題會議制度、安全監理臺賬管理制度及安全資料歸檔制度等。通過一系列規章制度的建立,確保各項安全監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實現安全監理工作標準規范化管理
5. 針對工程特點,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在施工準備階段編制監理規劃,把安全監理專項方案作為一項重要的管理內容納入進去,要針對工程項目特點編制行之有效的安全監理細則,細則要內容齊全,針對性強有可操作性。同時,監理單位要履行“措施審核”程序,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查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要求,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從源頭上對施工單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預控把關。
6. 把安全監理工作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
建設工程安全監理主要以預防為主, 要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把安全監理工作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 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行為、不安全隱患應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并逐項得以貫徹落實。
7. 督促落實施工企業項目部安全生產體系建立和運行。
確保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運行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到位,是做好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的前提條件之一。工作中,監理單位應認真審核施工企業和施工管理人員資質,檢查施工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檢查紀錄、三級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機械設備維檢紀錄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的安全生產法規、規范和標準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確保施工現場人與物的安全,有效消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把安全事故控制在源頭,真正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8. 充分發揮監理在生產中的協調作用。
2003年國務院頒布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了建設工程參與各方的責任主體的安全責任,明確規定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以及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其中,違法行為:①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轉向施工方案進行審查;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③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④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
在《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中指明:“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的委托,依據國家關于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經建設主管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實施的專業化監督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協助建設單位進行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優化設計方案、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審查設計文件,控制工程質量、造價和工期,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協調建設單位與工程建設有關方面的工作關系等。
綜上所述,任何建設工程都有投資、進度、質量三大目標,這三大目標構成了建設工程的目標系統,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施工現場做協調工作。
1、設工程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的責任體系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國建設工程生產的基本指導方針是建筑施工的基本原則和目標,也是一種手段和途徑,體現了政府對建設工程安全施工過程中“以人為本”以及“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宗旨。施工單位是建設工程的實際執行人,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能否達標主要取決于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措施。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包括:建立健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設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在施工前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應向相關的作業班組和人員作出安全施工技術要求的詳細說明;對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建物和地下管線采取專項防護措施;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操作規程;對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使用、作業和生活環境等進行管理;對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極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等。建設工程安全管理體系包括:①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②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③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制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制度;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制度;施工前詳細說明制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防護用品及設備管理制度;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驗收登記制度;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安全事故報告制度;④其他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⑤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2、建設監理在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的義務
安全生產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的因素很多,有人員行為、設備、環境、氣候等諸多因素。“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是基本指導方針。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指導下生產與安全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兩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對立,應將安全寓于生產之中。所有參建單位共同協作,監督和督促工程承包單位認真履行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職責是十分必要的。即所謂“齊抓共管”,但這些活動并不改變施工單位是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監理單位依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中的要求“認真審定承包單位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進行認真的審查,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承包單位在是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理
施工過程是有一系列相互聯系的現場施工作業和現場管理活動構成的,因此,監理工程師對過程的安全監理就體現在其對施工現場的作業和管理活動的監督和控制上,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要針對施工施工過程和作業活動的不同特點分別采取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控制措施。我們在實施現場監理中,將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在“義務”的范疇內,即協助、審核、督促、檢查、參與。具體做法是:
3.1事前控制①協助項目法人建立“安全委員會”和安全保證體系,并根據項目法人的委托,參與其中工作。②參與審查施工現場勞動組織和作業人員的資格,檢查施工單位對從業人員的施工安全教育,作業安全較低的控制,對分包單位的監督。③督促承包商安全體系的有效運轉。
3.2事中控制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要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目標控制,其中,事中控制就是過程中的的控制,介于前饋控制和后饋控制、主動控制和被動控制之間的控制,施工現場監理人員按照公司安全監理實施細則要點進行控制,監理人員做到檢查到位,督促到位,要求承包商整改到位。
(1)組織專人對重大危險源及相關的重點部位、過程和活動進行重點監控。
(2)監控安全防護設施的搭設、拆除及其使用維護管理。1)腳手架搭設和拆除的監控,2)洞口、臨邊、高處作業等安全防護設施搭設拆除的監控,3)檢查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維護。
(3)檢查施工機具、施工設施的使用維護管理,主要施工機械實行專機專人制,操作人員需取得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
(4)檢查施工現場危險部位安全警示標志設置。
(5)監控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拆除以及使用維護管理。
(6)檢查個體勞動防護用具使用情況。
(7)檢查安全檢測工具的性能、精度。
(8)安全物資的檢查。
(9)監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
(10)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檢查。
(11)檢查施工現場及毗鄰地下管線、建筑物等的專項防護措施。
(12)檢查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噪聲等的排放。建筑物竣工移交做到按設計全部完成,所有設備、管道、箱罐、電氣設備完整齊全,基本杜絕泄漏(漏煤、漏灰、漏煙、漏風、漏水、漏油、漏氣)。
(13)檢查施工現場環境衛生安全狀況。
(14)檢查施工單位安全自檢與互檢工作。(1)施工單位的自檢工作主要包括以下3個方面:1)作業活動的作業者在作業結束后必須自檢;2)不同工序交接、轉換必須由相關人員交接檢查;3)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專檢。(2)監理工程師的核查。
(15)檢查現場安全記錄資料。(1)施工現場安全記錄資料;(2)與安全設施、施工機械有關的記錄資料;(3)施工過程作業活動安全記錄資料。
(16)安全管理制度的檢查監督。
(17)對分包單位的監督檢查。
(18)對供應單位的監控。
(19)對大型起重機械設備拆裝過程的監控。
隨著我國城鎮化建設進程的加快,工程建設領域出現了一些新特點:基本建設規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難度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術風險日益突出,建設工程投資主體日趨多元化,建筑施工生產方式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建筑施工領域的這些新變化,使安全生產和監管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1 關于實施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的爭議
在工程項目施工階段,施工現場安全直接制約工程進度,并最終影響工程建設效益,是工程能否順利建成的前提。但目前,現場安全如何納入監理范圍,理論界未有定論;在實踐中,各個工程項目業主的委托深度也有很大差別;工程監理單位也存在爭議。一種意見認為,工程監理的主要任務是對工程建設的具體實施活動進行管理、協調和控制,即所謂的“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以達到提高工程建設水平的目的。因此監理單位沒有也不應承擔安全監理的工作和責任;另一種意見認為工程監理制度是我國借鑒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并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確立的制度,但在實踐中,相當一些監理單位只注重對施工質量、進度和投資的控制,不重視對施工安全監督的控制。這樣,在施工安全生產上的監控效果未能得到充分發揮,使得施工現場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而發生傷亡事故的局面未能得到有效控制。2003年11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的頒布,結束了多年來“監理單位該不該管施工的安全、該不該承擔責任”的爭論,明確了監理單位要為施工安全負責。
2 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2.1 建立科學、系統的安全管理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出臺后,安全管理應根據國家、地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工程施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事故報告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是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礎和保證。安全管理人員主動做好各項安全控制工作;其次要針對《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相關施工安全規程要求進行培訓。讓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熟悉掌握有關知識和要求,才能在建設工程施工中把安全管理工作控制到位。
2.2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控制方法
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做好安全管理的關鍵在于做到事前控制和做好事中控制,嚴格執行安全事故隱患處理程序。其中事前控制是指監理人員根據安全生產規定和實際情況,針對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審查和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予以審查。事中控制是指根據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內容針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檢查。不管是兩項審查工作,還是安全檢查工作,都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紀錄,送相關單位備案,即認真落實“兩審,一查,三備案”的安全控制方法。
2.3 實行動態安全管理,體現安全管理成效
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對于安全工作應實行動態管理。
不管是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還是對安全事故隱患的處理,都不是靜態和一成不變的。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存在著復雜性和變化性,只有通過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的努力,通過實行有效的動態管理,才能體現出安全管理的成效。
3 安全保證計劃的實施及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3.1 安全保證計劃的實施
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技術員、安全員、作業隊長、班組長、作業人員等,均應按規定的職責實施安全保證計劃。
項目經理部、作業隊和班組均應按規定內容進行安全教育。教育的對象包括領導層、管理層及作業層等全體員工以及外雇人員。新員工在上崗前應進行三級教育;改變工藝,變換崗位前都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項目經理部應按規范規定的交底內容作好工程開工前和復雜的分部工程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應具體明確、針對作業特點和危險,以書面形式進行,并應保存有雙方簽字的記錄。交底的內容包括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安全紀律,安全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項,發生事故后的避難和急救措施,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等。
3.2 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項目經理、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格方可上崗。特種設備必須具有檢定合格證。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五定”;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必須把好安全生產“六關”:措施關、交底關、教育關、防護關、檢查關、改進關。
4 施工項目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處理
4.1 安全隱患處理
項目經理部對安全隱患的處理必須:區別通病、頑癥、首次出現、不可抗力等類型,修訂和完善安全措施。對查出的隱患立即發出整改通知單,由受檢單位分析原因,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當場指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限期整改。跟蹤檢查與記錄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執行情況。
4.2 事故處理的原則和程序
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處理不放過;沒有制定預防措施不放過。安全事故處理程序是:報安全事故;處理安全事故;安全事故調查,編寫調查報告并上報。其中“處理事故”指搶救傷員,排除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作好標識,保護好現場。
5 結束語
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責任重于泰山。安全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門綜合性系統科學,安全管理的對象是生產中的一切人、物、環境的狀態管理與控制,因此是一種動態的管理。安全管理的水平高低與成敗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關系到國家和集體財產以及職工生命的安全。因此,作為工程管理者,必須不斷地總結經驗,認真研究,積極探索,學習國外項目開發管理先進模式、適應工程管理方式與國際接軌,提高業務水平和管理素質,以努力創造出更多的、能更好地滿足社會需求的工程精品。
參考文獻:
[1]臧崎.對工程項目建設中的事故責任在法理上的思考[J].建設監理,2005(6)22~23.
[2]徐根宇.建設工程安全監理[M].山東:黃河出版社,2003,10.
[3]鄭樹梅,劉鴻昌,倪國藏.依法加強施工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2006,32(1):24~25.
[4]金飆.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現狀及對策[J].建筑安全,2005(12):13~15.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建設工程管理中建設方應承擔的安全職責
建設方為建設工程項目投資主體,起到主導作用,其享有選擇設計方、施工單位與監理方的權利,同時可選購工程應用主材,并做好施工進程驗收核查,確保工程質量水平,管控實施進度,對各類款項應用進程進行監督,并富有綜合管理職能。通過對建設工程頻繁發生的安全事故,我們發現,較多是由于建設方沒有規范從事市場行為而引發。目前,行業競爭日益激烈,一些建設方為一己之力,不擇手段非法行事,壓低投標價格,令報價甚至比成本價還低。為壓低成本,則對施工、設計以及勘察方提出了不合法的強制規定,令勘察設計資料內容變更,并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措施投入成本不認可,拒絕支付,進一步令建設工程施工方確保安全建設以及文明施工的經費欠缺。一些建設單位還強制施工方觸犯合同條款,擅自加快進度,交付拆除工程至不具有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方,令安全事故機率大大增加。由此不難看出,要想保證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生產,首要目標在于促進建設方市場行為的合理規范。不應單純的借助行政管理與社會輿論進行監督,還應配設完善的法律約束機制進行有效制約。應明確建設方是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確保其不應對其他各方提出不遵循安全生產條例、制度以及強制規定要求。不應隨意壓縮合同約束的建設工期。編制概算階段中,建設方應明確安全生產環境與管理措施投入經費,不應通過非法手段令施工方采購與應用不滿足安全生產標準的器具設施。同時建設方應承擔安全生產責任義務,對于觸犯行業規定標準的行為應嚴厲懲處。
勘察設計方安全職責
勘察設計方以及建設工程施工應用設施器具的生產租賃方等,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并擔負安全職責。勘察單位應全面執行操作規范,確保建設工程管線、四周構筑物的可靠安全。同時應依據相關標準,進行細化研究、明確分析,進行場地地質狀況的綜合評估,明確施工區域環境、地質巖土等標準,并做好勘察資料的編撰。實踐階段中應全面遵循法律規范,依據建設工程設計、防火、地基基礎、結構規劃、抗震結構設計、鑒定、質量管理、加固維護等標準實施規范作業,維護公眾利益與財產人身安全。設計方出具相關設計文件尤為重要,應全面滿足安全施工標準,各類重要環節與部位應清晰在設計資料中標注,并出具防范事故的指導管理意見。應滿足安全建設規程與操作技術標準,提升建設工程總體安全性能。再者,進行設計資料的編制階段中,應參照建設工程特征與實際狀況,全面考量安全管理與防護要求,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的明確提供必要的操作指導。對于施工安全管理重要環節,在文件中標明外,還應就設計意圖進行說明并組織技術交底,出具指導意見。重要的施工安全管理環節主體包括地下管線安全防護、外部電路、臨時用電保護以及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等。對于地下管線應優選材料,明確具體布設方位,制定合理保護措施。對于施工現場用電線路應設計好布置距離,確保周圍設施安全。對于深基坑工程,應明確基坑側壁安全標準系數,應用優質的護壁施工方式,做好支護體系結構的選型,并完善地下水管控,進行細化驗算與測試。應做好承載水平極限以及正常應用狀況的計算與分析,遵循質量測試與監理標準,同時應注意安全作業的相關規范事項。
工程監理方承擔必要職責
工程監理方為委托監管單位,其屬于第三方責任機構,對于施工安全負有管控責任。應核查施工設計各項安全措施的規范性、方案合理性。明確組織設計中各項管理保障體系具備合理的組織機構,考核特種人員總量、明確是否持證上崗并接受了資格教育。同時應探究施工生產規范責任的制定、規章體制與操作規程履行狀況。對于施工應用各類起重設施、電氣設備應核查規范性。并應對基坑支護、安裝施工、腳手架、施工器具等設置狀況進行有效監理。為預防緊急事故發生,應核查應急救援方案的制定狀況,并應考察季節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對于建設工程總體施工平面圖應進行細化考量,尤其核查各類辦公區域、住宿就餐區域設施狀況,施工場地的排水排污設施、安全防火設備配備情況、運輸道路暢通性,明確文明施工具體標準。應衡量施工組織設計各類專項施工建設方案的具體措施合理性,臨時用電的規定方案。例如應查明有否具備土方開挖、爆破、基坑支護、調運起重施工工程、降水工程等的方案全面性與合理性。重點審查事項為,各項技術措施與方案有否遵循強制標準,針對不滿足要求的工程,應責令施工方實施盡快完善補充。安全生產滲透至建設工程施工的整體過程,包含各個環節以及部位,因此監理方應做好各個施工環節管理把關。基于建設工程產品不可逆,因此監理方應對全體施工階段做好全面管控,一旦引發安全隱患,監理方應責令施工方快速整改。對于問題嚴重,則應予以停工處理并上報建設方。直至消除隱患,達到合格標準,方可繼續復工。
施工方安全生產責任
建設工程施工任務繁雜,環境相對惡劣,多在露天環境與高處施工,因此更應確保安全、穩定。伴隨工程進度深入,各類隱患事故增加,因此施工方應承擔安全管理的主要職責,規范市場行為,擴充安全成本投入,促進生產責任體制的完善健全,并確保落實到位。同時應把好進人關口,不引進沒有參加培訓且成績合格的人員上崗。同時應細化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程,杜絕違章施工、指揮的現象發生。施工單位全員應創建良好的企業文化,提升安全生產意識,遵循相關法律規范,做好定期內部檢驗與專項核查,促進各項安全措施的科學執行。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加快制定解決方案,及時整改,將傷亡與損失降到最低。同時施工單位全員應全面熟悉生產作業流程,深入施工現場了解最新工程進度進展狀況,預防違章作業與管理指揮,做好全程監督管理。
5、結語
總之,建設工程可靠安全的生產是確保利潤效益、實現工期進度目標,提升施工質量的重要前提。由于建設工程需要較多主體參與,各方實踐活動均同安全建設生產緊密相連。為此,明確各方安全職責尤為重要。我們只有清楚明確建設工程管理中各方主體應承擔的安全職責,方能提升核心競爭力,優化生產建設,實現持續全面發展。
安全生產的含義是為了預防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人身、設備事故,形成良好勞動環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活動。安全管理是通信工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針對人們在通信工程建設中的安全問題,運用有效的資源,發揮人們的智慧,通過人們的努力,進行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活動,實現生產過程中人與機器設備、物料、環境的和諧,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安全生產管理的目標是,減少和控制危害,減少和控制事故,盡量避免生產過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以及其他損失。
目前,在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方面的有關要求在《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2008年6月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的《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都有相應的規定,這些國家法律法規的正確執行,要求參與通信工程建設的企業和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全面做好通信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當前,通信領域正處于日新月異的發展時期,通信工程建設全面開花,在一些從事通信建設的企業中,只重效益不顧安全的現象比較嚴重,在安全生產上投入遠遠不夠,經常發生電路阻斷、人員傷亡的事故,給國家和社會造成了許多不應有的損失,也給企業和個人造成帶來傷害。鐵的事實告誡和警示我們,要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就需要工程建設各方都參與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所以,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都是安全生產管理的主體。下面,就如何搞好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談一點粗淺的看法。
1 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含義
所謂的通信工程安全管理是指對通信工程建設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安全進行的管理,包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活動中的安全問題所進行的行業管理和從事建設活動的主體對自己建設活動的安全生產所進行的企業管理。從事通信工程建設活動的主體所進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通信工程建設單位對安全生產的管理,通信工程設計單位對安全生產的管理,通信工程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的管理,通信工程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的管理等。
2 實施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意義
2.1 有利于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保證機制的形成 通過實施通信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能夠使參與工程建設各方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即形成了施工企業負責實施安全管理、監理單位對安全監督和政府對安全監管,從而保證通信建設市場領域的安全生產。
2.2 有利于提高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國家通過對工程安全生產實施三重監控,即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管、施工單位自身的安全控制、監理單位的安全監理,一方面,有效地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另一方面,政府通過改進市場監管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通過監理單位的介入,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進行時時的監督管理,改變以往政府被動的安全檢查方式,從而提高通信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
2.3 有利于防止或減少發生通信工程建設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我國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基本原則是事故預防和事故控制,通過有效的安全管理能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隱患,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目前,通信工程的安全管理缺少不了監理單位的參與,監理工程師是既懂工程技術、經濟、法律,又懂安全管理的專業人士,有能力及時發現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并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整改、消除,從而有利于防止或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也就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了國家公共利益。
2.4 有利于實現通信工程建設投資效益最大化 通過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了通信工程質量,也保證了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順利開展,有利于投資的正常回收,實現投資效益的最大化。
3 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依據
3.1 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 包括《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
3.2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包括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等。
3.3 委托監理合同和有關建設工程合同 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兩類合同進行安全監理,包括監理單位與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業主與施工承包單位簽訂的有關工程建設合同。
4 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則
4.1 設計單位要在預算中列支安全生產費,建設單位要保證工程安全生產費及時劃撥給施工單位。
4.2 施工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4.3 監理單位要認真編寫《安全監理細則》。
4.4 工程管理各方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安全綜合檢查,安全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項檢查,發現隱患,提出處理意見并限期整改。
4.5 通信建設工程要堅持“三同時”原則,即通信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6 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事故應急預案。
5 通信工程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內容
5.1 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施工單位負責人要作為本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常抓不懈,形成責任制,層層落實,并且每年都應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交納一定的安全生產保證金。生產部門經理作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對本部門全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控,每個工程項目都要設立專職安全員,對工程安全重要部位要隨時進行抽查,發現隱患立即消除。
5.2 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針對不同類型的通信建設工程項目,分別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辨識潛在的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制定管理目標和控制措施,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隱患。制定安全生產獎懲措施,做到有獎有罰。
施工項目負責人要認真組織編寫《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查找事故隱患,確定安全生產具體目標,指派專職安全員,要進行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并隨時進行檢查,尤其是安全關鍵部位的防護措施。
5.3 重視培訓,提高企業員工技術水平 對員工進行定期教育考核,將通信工程建設安全技術知識列為員工培訓、考核內容之一,保證所用員工具備一定的安全生產素質。因此,培訓工作不能走過場,一定要強化細節,堅持不懈。尤其是新員工的崗前培訓,一定要把安全生產培訓放在第一位。
5.4 保證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有效實施 施工單位對現場安全設施重視不夠,通信工程建設安全資金投入不足是導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而安全設施、安全資金的有效投入是安全控制的基礎。無論建設單位在施工合同中有無單獨列支安全生產費,施工單位都不能在施工中減少或不投入安全生產措施費,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必須到位,安全防護用品必須齊全,而且必須要投入使用。
5.5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突出防范,重點落實 通信施工企業各級安全負責人要各司其職,做好本職工作。現場安全員要經常性檢查工程中的安全生產情況,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部門的安全負責人要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工作,強調當天工作中的安全重點部位,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工作,尤其是重點部位,要進行安全專項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見;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要隨機對各個施工項目進行抽查,必要時對有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現場要專項檢查,并跟蹤監控,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
5.6 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施工企業要建立、完善各種安全方面的應急救援預案,包括人身傷亡、通信阻斷、交通事故、消防等,并定期進行演練,儲備各種應急救援物資、機具、儀表、人員、車輛等,并及時檢查更新,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及時進行應急救援,把損失降到最低。發生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在進行救援的同時,要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及時向有關各方報告事故情況,切不可瞞報不報。
綜述,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企業應大力提倡和弘揚安全生產的決心和信心,有完善細致的安全管理實施辦法和措施,切實實施安全生產的獎勵,推動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