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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企業稅務管理案例分析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二、稅務課程的改革目標
稅務課程教學改革應該以培養具備稅務專業知識和實務能力的應用型財會人才為目標,通過模擬實務讓學生理解稅務知識的同時并掌握必要的實務技巧。就目前而言,學生對稅收理論知識學習普遍缺乏興趣,但是對稅收實務操作和案例研究卻有較濃厚的興趣。因此,稅務課程改革的預期目標應該是提高學生的興趣和學習效果。
為彌補傳統教學方法存在的不足,課程改革可以推行“知識探究―案例分析―實踐運用”三位一體的改革方案,將理論教學與實務模擬有機融合,銜接課程間的知識和觀點,提高本專業稅務課程的綜合化程度,把專業知識、實務處理技巧充實到教學內容當中。
三、稅務課程改革方案設計
上述方案的實施需要從“理論探究―案例分析―實踐運用”三方面展開,以稅收類課程為改革載體,改變傳統“知識講授型”教學方式,讓學生成為研究知識和運用知識的主體,實現教學資源的高度整合和創新運用。具體的實施方法如下:
1.以案例導學解釋理論知識
為了讓學生理解稅務理論知識的客觀真實性和實踐性,明確學習目的。教師必須在課前案例,讓學生在閱讀、思考中建立自己的思維體系,從而提高理論學習的效率。教師則結合案例深入淺出地解釋案例所涵蓋的稅務知識,比如稅種的屬性特點以及征納關系等等,讓學生了解客觀事實同時厘清解決問題的思路,為后續的案例分析教學和實務模擬奠定理論基礎。
2.通過案例教學聯系理論與實踐
在這一環節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積極參與,獨立自主地深入探索,對案例進行分析、討論。在案例教學的過程中,教師需要充分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讓學生以小組為單位參與到課程學習中。學習的內容包括:案例研讀、資料收集、方案籌劃等。然后,教師再根據小組展示的成果按照具體標準進行評價,同時讓小組互相提問相互評價,在充分調動學生積極性的同時保證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
3.運用模擬軟件檢驗案例分析結果
結合以上環節的研究學習成果,師生運用學院配置的“稅務模擬”軟件進行稅務登記、稅種鑒定、納稅人身份認定、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申報等等方面實務模擬操作。作為本次教學改革中的重點和難點,這一環節為師生提出了較高的要求。為更好地模擬稅收征納關系以及實務環境,本方案在這一階段對師生進行角色分工(具體關系如下圖所示)。教師在這一環節主要負責學生管理、教學資源管理、系統維護。扮演稅局端的學生角色需要模擬兩卡發行,發票發售及發票收回等操作,而扮演企業端的學生角色則需要按照具體要求完成開票,納稅申報等操作。
課程結束之后,教師會組織學生通過討論等形式,交流總結在課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和解決方案,將自己對企業稅務實務的理解和感受撰寫成課程總結報告,最后由指導老師對學生成績作出綜合評價和建議,并將相關經驗和成果轉化為詳盡的評估報告。
(一)企業稅務風險理論 企業風險指的是,未來的不確定性對企業實現其經營目標的影響。一般企業風險可分為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法律風險等。企業風險還可分為純粹風險和機會風險兩類。稅務風險,屬于企業風險的一種,是指企業的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遵守稅法規定,而導致企業未來利益的可能損失,具體表現為企業涉稅行為影響納稅準確性的不確定因素,其結果導致企業多繳了稅或少繳了稅。企業稅務風險的成因有多種可能。從外部原因看,包括稅收法制建設水平、稅收制度的變化、國家反避稅政策的變化、政府對逃稅避稅的態度等。而從內部因素看,包括管理層的風險意識、對稅收環境的了解和解讀、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制度、企業的執行力等。
(二)稅務風險管理理論 企業風險管理涉及的風險和機會影響價值的創造或保持。是一個從戰略制定到日常經營過程中對待風險的一系列信念與態度,目的是確定可能影響企業的潛在事項,并進行管理,為實現企業的目標提供合理的保證。針對企業風險管理的理解,人們的認識也經歷了一個從傳統風險管理觀點到全面風險管理觀點發展的過程。傳統的觀點認為風險管理是一個具體而孤立的活動,范圍是局部的,多指的是具體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對應的風險管理也以各個職能部門為單位,主要是由會計、內審部門負責。但隨著時間的發展,企業對風險控制的重視程度明顯提高了,人們認識到風險管理并不是某個部門的管理職責,而應該上升到整個公司的層面上,去考慮企業作為一個整體面對的內部和外部環境存在的風險。全面風險管理指的是,企業圍繞總體經營目標,通過在企業管理的各個環節和經營過程中執行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建立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包括風險管理策略、風險理財策略、風險管理的組織職能體系、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和內部控制系統,從而為實現風險管理的總體目標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和方法。稅務風險管理,就在人們的認識發展到全面風險管理觀點時產生的,屬于全面風險管理的一部分。側重于企業在稅務方面的風險管理,從而減少甚至避免企業發生涉稅風險。
(三)一般反避稅管理 《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的相關規定,一般反避稅是指稅務機關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七條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對存在以下避稅安排的企業,啟動一般反避稅調查:濫用稅收優惠;濫用稅收協定;濫用公司組織形式;利用避稅港避稅;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 《辦法》中關于一般反避稅管理的內容有六條。綜觀這六條內容,提煉出與企業關聯交易有關的稅務風險:風險點一是《辦法》第九十三條規定考慮了明確了在評定調查對象時會考慮到交易的形式和實質。如果企業的行為被確定為不可接受的避稅,稅務當局可能會基于商業環境重新定義稅務安排,或者取消企業的稅收優惠,或者重新確認或重新分配涉及各方之間的收入、成本、虧損以及稅收減免。風險點二是《辦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應按照經濟實質對企業的避稅安排重新定性,取消企業從避稅安排獲得的稅收利益。對于沒有經濟實質的企業,特別是設在避稅港并導致其關聯方或非關聯方避稅的企業,可在稅收上否定該企業的存在。”此規定強調要對一般反避稅調整所涉及的交易重新定性,取消企業由于避稅安排而獲得的稅收利益,否定避稅實體的存在,尤其是對于一些殼公司。風險點三是《辦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實施一般反避稅調查,可按照征管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要求避稅安排的籌劃方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及證明材料。”因此,同期資料的準備是否齊全,在企業應對稅局的一般反避稅調查過程中起著關鍵作用。
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會計處理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這主要體現在處理特點、稅務產生和抵扣等環節。以下從幾個方面出發,對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會計處理進行了分析。
1.處理特點
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會計處理有著自身的處理特點,這一特點主要是自從2013年8月1日起,關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的部分“營改增”的試點工作將會在我國大范圍內推開。除此之外,其處理特點主要還包括了試點之前的貨物和相應的勞務的掛賬留抵進項稅額如何能夠更好地在試點之后進行合理的抵扣和核算。
因此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通知》中的相關規定納稅人應當同時具有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稅服務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按照銷項稅額的比例劃分應納稅額,分別作為改征增值稅和現行增值稅收入入庫。
2.稅務產生和抵扣
在稅務產生和抵扣的過程中,原增值稅通常是納稅人應當具有的應稅服務。并且如果在試點之日前貨物和勞務的留抵進項稅額在試點之日后抵扣,通常則會出現相應的本來已經抵扣的貨物和勞務銷項稅額的進項稅抵扣了“營改增”應稅服務銷項稅額,從而造成相應的會計處理誤差。
二、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
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包括了許多內容,其主要內容包括了處理原則、案例分析等內容。以下從幾個方面出發,對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進行了分析。
1.處理原則。“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有著自身的處理原則。在“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過程中會計人員需要計算出本期貨物和勞務整體的銷項稅額,并且對于占據的本期貨物和勞務銷項稅額和相應的應稅服務銷項稅額之間的比例有著清晰的了解。除此之外,在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過程中會計人員應當注重用8月發生的全部銷項稅額減去8月取得并認證相符的全部進項稅額,從而能夠更加便利的計算出8月包含銷售貨物、勞務和提供應稅服務在內總的應納稅額;另外,在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過程中會計人員還應當再將8月總的應納稅額乘以8月貨物和勞務銷項稅額占總的銷項稅額的比例,從而能夠在此基礎上更好地計算出8月貨物和勞務的應納稅額;最后通過比較8月“貨物和勞務的應納稅額”與7月31日企業賬面上進項稅額的留抵額,來判斷出其中較小者就是8月允許抵扣的留抵稅額。
2.案例分析。以某個從2013年8月1日起就開始實施“營改增”的某私有企業作為案例來對“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進行說明。該企業的在稅法上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且其經營的業務主要以銷售自身生產的貨物為主。除此之外,該企業自有的5臺運營用汽車也提供對外的貨物運輸服務。假設該企業的業務包括了
(1)該企業的銷售貨物從2013年7月31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借方“進項稅額”留抵稅額5.69萬元;
(2)自從2013年的8月,該私營企業的銷售模具取得的產品收入合計28萬元,銷項稅額4.76萬元,5輛運輸車輛取得的貨運業務收入合計(含稅)8.88萬元,銷項稅額0.88萬元;
(3)2013年8月,購進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1.28萬元,貨運汽車取得購進汽油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0.16萬元。
通過上述數據我們可以計算出其“營改增”企業留抵稅額合計為:
2014年,國家和地方出臺了一系列支持融資租賃發展的政策,行業發展環境進一步完善,推動我國融資租賃業規模繼續快速增長,行業整體發展態勢良好,融資租賃在推動產業創新升級、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帶動新興產業發展和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等方面作用進一步提升。2014年,國內融資租賃企業融資租賃投資放額超過了5374億元,較之于上年度增加了1510.6億元,增幅39.1%;就業務模式來看,直接租賃融資額占比大約22.4%,售后回租賃融資額占比大約61.7%左右。國務院辦公廳剛剛制定了關于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2015〕68號),融資租賃業務的稅務籌劃過程中,應當以此作為指導思想。以下將采用案例的形式,就企業如何進行融資租賃進行分析。
一、案例分析
某公司為商品流通企業,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且兼營融資業務,未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該公司根據A公司所提出的要求,購置一臺大型機械設備,價款為500萬元,增值稅額為85萬元,預計該設備使用年限在十年左右。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該公司擬將機械設備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租給A公司,財務人員制定了兩套租賃方案:
方案一:租期為10年,期滿后機械設備所有權歸A公司,租金為1000萬元,A公司在每年年初支付給該公司100萬元租金。
方案二:租期為8年,總租金額為800萬元,A公司每年年初支付給該公司100萬元租金,期滿后該公司收回機械設備殘值,預計200萬元。
對于方案一而言,租賃期滿以后,機械設備所有權就會轉讓,根據稅法規定,對其征收增值稅。假設A公司也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那么該機械設備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具體而言,A公司應繳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1000÷(1+17%)×17%-85=60.30(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60.30×(7%+3%)=6.03(萬元)。由于征收增值稅的融資租賃業務,本質上是一種購銷業務,因此還要根據購銷合同征收印花稅(萬分之三),即應納印花稅=1000×3/10000=0.3(萬元);A公司的獲利=1000+(1+17%)-500-6.03-0.3=348.37(萬元)
對于方案二,按稅法規定,融資租賃業務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價外費用(其中包括殘值),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營業額=800+200-585=415(萬元);應納稅額=415×5%=20.75(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20.75×(7%+3%)=2.08(萬元)。該方案下,A公司不需要繳納印花稅,A公司獲利=415-20.75-2.08=392.17(萬元)
基于以上籌劃分析,A公司財務籌劃過程中,以方案二為宜,按照該方案進行融資租賃業務籌劃,能夠給公司帶來更多的利益。稅務機關通過全面檢查認定,A公司在融資租賃業務上有偷稅的嫌疑,要求其補交一些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而且還要繳納一定的滯納金。A公司在應繳稅計算過程中,不應采用按照融資租賃業務確定的營業額,而是應當采用服務業確定標準;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40×(7%+3%)=4(萬元);同時,根據稅法規定,對財產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房屋、飛機、船舶、機動車輛以及機械設備和器具等合同,按征收印花稅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進行征收。應納的印花稅=800×1÷1000=0.8(萬元);A公司獲利=800-44-0.8-585+200=370.2(萬元)。稅務機關據此判定A公司偷逃稅款19.25(40-20.75)萬元及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1.92(4-2.08)萬元,并按天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在本案例中,因A公司財務人員對稅收法規的錯誤應用而導致融資租賃業務稅收籌劃難見成效,同時也使企業陷入偷稅的處境,而且還要繳納高額的滯納金。
二、基于案例分析的融資租賃業務的稅務籌劃策略
1.嚴格遵循稅法規定
融資租賃業務中的稅收籌劃,主要目的在于合法、合理地減輕稅收負擔,并且實現稅收利益的最大化,這就要求稅收籌劃過程中一定要嚴格遵循稅收法律法規。上述案例中,融資租賃方式選擇時,A公司選擇第方案二是正確的。然而,由于財務人員沒有準確把握當前的稅收法規,因此導致稅務機關按偷稅處理,同時還加收了滯納金,最終使A公司得不償失。加強行業統籌管理,建立內外資統一的融資租賃業管理制度和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實現經營范圍、交易規則、監管指標、信息報送、監督檢查等方面的統一。引導和規范各類社會資本進入融資租賃業,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融資租賃公司,支持獨立第三方服務機構投資設立融資租賃公司,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2.配備專業稅務人才
稅收法律法規具有復雜性、綜合性特點,單純的依靠會計人員已經難以有效滿足融資租賃稅收籌劃的客觀要求。在目前的形勢下,融資租賃業務的稅務籌劃企業,應當配備專業的稅務人才,以其廣博詳盡的稅收知識,幫助企業在業務決策中最大程度地減輕稅收負擔,規避稅收風險。需要強調的是:稅務人才還應當具備相應的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知識,只有這樣才能從大局上準確把握企業的稅收籌劃決策。
3.加快行業創新步伐
面對行業快速發展及業務需求多樣化發展趨勢,融資租賃企業的融資渠道更加豐富,創新業務模式,并且將在諸多新領域取得新突破。隨著資產證券化制度改革、互聯網金融的興起,大大減輕了融資租賃企業對銀行的資金依賴;行業準入以及監管規則的放寬,吸引符合條件的各種類型的資本加入。加快發展中小微企業融資租賃服務。鼓勵融資租賃公司發揮融資便利、期限靈活、財務優化等優勢,提供適合中小微企業特點的產品和服務。支持設立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融資租賃公司。探索發展面向個人創業者的融資租賃服務,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進融資租賃公司與創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等合作,加大對科技型、創新型和創業型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隨著創投融資租賃的興起,很多滿足小微初創企業的融資需求,為企業的轉型與可持續發展,注入了新鮮的血液,極大地推動了實體經濟的發展。
一、引言
在現代保險市場上,保險已成為世界各國保險企業開發保險業務的主要形式和途徑之一。保險的業務范包括推銷保險產品、收取保費、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勘查和理賠等,具體業務流程如圖1所示。“營改增”全面推開后,個人保險行業納入“營改增”范圍,為配合政策調整,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于個人保險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以下簡稱“45號公告”),對個人保險行業的“營改增”調整作出了明確規定,“營改增”對個人保險行業是利是弊?本文對此進行探析。
二、個人保險行業的“營改增”政策
為配合“營改增”的政策調整,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45號公告”,就個人保險人(不含個體工商戶)如何納稅的問題予以明確,其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代征”“代扣”和“代開”。(1)代征。鑒于個人保險人數量多,稅源零散,直接對其征稅成本較高,“45號公告”規定稅務機關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委托代征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4號)的有關規定,個人保險人為保險企業提供保險服務應當繳納的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可以委托支付服務費的保險企業代征。(2)代扣。個人保險人為保險企業提供保險服務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保險企業按照現行規定依法代扣代繳,特殊之處在于允許扣除展業成本。(3)代開。接受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保險企業可代個人保險人統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
個人保險人和證券經紀人的其他個人所得稅問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5號)執行。
三、“營改增”對個人保險行業的影響案例分析
(一)計算方法。以1個月內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相關收入為一次收入,即在個人保險企業計發傭金的當月內,個人保險人不論分幾次取得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相關收入,都合并為一次收入征稅。個人保險人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分為三步:第一步,以每月取得的傭金收入減去實際繳納的地方稅費附加。第二步,以余額減去展業成本,得出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展業成本時應注意計算基數,從2016年8月起,個人保險人應以不含增值稅的傭金收入減去實繳地方稅費后的差額,乘以40%后的積為展業成本。而此前的規定,是以取得的未減去營業稅及附加的初始傭金收入為基數乘以40%后的積為展業成本。第三步,以前述應稅所得減去法定扣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案例分析。
1.以高收入者為例。
(1)“營改增”之后的計算――按照小規模納稅人計算。保險企業的個人保險人甲某,2016年8月取得傭金收入41 200元,其應納增值稅及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換算為不含稅傭金收入:41 200÷(1+3%)=40 000(元)
企業代征增值稅:40 000×3%=1 200(元)
企業代征城市維護建設稅:1 200×7%=84(元)
企業的展業成本:(40 000-84)×40%=15 966.4(元)
企業代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
企業代扣個人所得稅:[40 000-84-15 966.4]×(1-20%)×20%=(39 916-15 966.40)×80%×20%=3 831.936(元)
甲某總計應繳納5 115.936元的稅款。
(2)“營改增”之前的計算――按照服務業中的業計算。保險企業的個人保險人甲某,2014年8月取得傭金收入41 200元,其應納營業稅及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企業代征營業稅:41 200×5%=2 060(元)
企業的展業成本:42 100×40%=16 480(元)
企業代征城市維護建設稅:2 060×7%=144.2(元)
企業代征教育費附加:2 060×3%=61.8(元)
企業代扣個人所得稅:(41 200-2 060-16 480-144.2-61.8)×(1-20%)×20%=22 515.8×(1-20%)×20%=3 592.64(元)
甲某總計應繳納5 858.64元的稅款。
2.以低收入者為例。
(1)“營改增”之后的計算――按照小規模納稅人計算。保險企業的個人保險人乙某,2016年8月取得傭金收入5 460元,其應納增值稅及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換算為不含稅傭金收入:5 460÷(1+3%)=4 200(元)
企業代征增值稅:4 200×3%=126(元)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4-0-02
我國在1994年實行生產型增值稅后,增值稅一直是我國第一大稅種。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生產型增值稅的缺陷日漸顯現,主要集中在生產型增值稅不允許抵扣外購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這極大地限制了企業技術革新的積極性。而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抵扣外購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有利于提高企業擴大投資、更新設備的積極性,從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2007年下半年,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在全世界迅速蔓延。為應對金融危機對全球經濟的惡劣影響,振興我國的經濟,拉動內需,2008年12月1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行業統一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但是該轉型是否真的能夠起到預期的效果,這個問題一直是稅務專家最關心的話題,國內對于增值稅轉型的研究主要涉及四個方面,下面分別對四個方面的文獻進行回顧,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研究缺陷和未來研究趨勢。
一、增值稅轉型對企業影響的文獻回顧與分析
(一)增值稅轉型對不同行業的影響程度
王素榮,蔣高樂(2010),根據最新的數據資料,采用實證分析的方法,重點研究了增值稅轉型前后不同行業的受益程度,并且主要考察了增值稅轉型前后農林牧副漁業、采掘業、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供應業、信息業、制造業等五大行業可抵扣進項稅額的變化,分析、揭示增值稅轉型對不同行業帶來的巨大收益。王素榮、付博(2011)采用實證分析的方法,對比幾年各個行業的投資比例,以及增值稅抵扣額,對增值稅轉型的行業效應和微觀效應進行了分析,結果表明:采掘業、水電煤氣供應業和制造業是增值稅轉型受益較大的行業。李建人(2010)認為除了融資租賃業以外,增值稅轉型對所有行業都應當是利好消息,重點對比研究了增值稅轉型前后對融資租賃行業的正負影響效應。
(二)增值稅轉型對企業稅負的影響
柳建啟(2011)運用理論以及簡單的公式,論述了增值稅轉型對企業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增減進行了分析,結果顯示增值稅轉型可以減少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應納數額。研究了增值稅轉型商業企業和工業企業所得稅的影響,結果顯示增值稅轉型對工業企業的影響程度大于商業企業影響程度。駱陽、肖俠(2010)以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披露的江蘇省上市公司2008年年報為樣本數據,分析了增值稅轉型后可能對江蘇省滬市上市公司增值稅稅負、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產生的影響,同時還對高新技術企業和非高新技術企業稅負進行了研究,分析其在增值稅轉型前和轉型后的不同影響。結論是:一方面增值稅的轉型,將使高新技術企業增值稅的應納稅額降低,并且無論是在應納稅額上,還是在稅負率上,都遠遠高于非高新技術企業。另一方面增值稅轉型后江蘇省滬市上市公司的整體稅收負擔將大幅度下降。蔡昌(2009)運用模型從理論上分析了增值稅轉型給企業及行業在稅收負擔方面產生的影響。結論是,增值稅轉型后,設備制造業和裝備業將會成為稅收負擔受益最大的行業,而生產型出口企業、建筑安裝業、金融業以及交通運輸業等幾乎沒有變化。文章還分析了增值稅轉型對投資的影響以及對經濟的長遠效應。
(三)增值稅轉型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影響
聶輝華、方明月、李濤(2009)以全國所有的企業為樣本數據,采用面板雙重差分模型,研究了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雇傭和研發行為以及生產率在增值稅轉型前后發生的變化,同時還考察了企業行為對優化產業結構和就業形勢的影響。最終發現增值稅轉型對促進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產生了顯著的影響,且提高了企業的資本勞動比和生產率,但是也產生了一個問題,即顯著地減少了就業,引發就業問題。趙穎(2009)闡述了增值稅轉型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幾種影響,然后針對這些影響提出企業在進行固定資產管理可以采取的措施。顧園(2011)探討了增值稅轉型前后固定資產相關業務會計處理的變化,并在此基礎上剖析了此次增值稅轉型對企業稅負及利潤的實質影響。郭紅梅(2009)從增值稅轉型的背景出發,研究了在此背景下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同時提出了相關的政策建議。朱娟(2009)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了增值稅轉型前后,企業在固定資產投資時間、投資對象、投資金額、投資評價指標以及投資活動現金流量等五個方面產生重大變化。同時還提出了在增值稅轉型的背景下,企業在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時應該注意的問題。盧銳、許寧(2011)運用理論模型以及2003-2009年增值稅試點地區上市公司的年報數據對增值稅轉型給固定資產投資帶來的影響進行分析,研究結果表明:一方面增值稅轉型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上市公司的固定資產投資;另一方面,增值稅轉型前企業因為該次轉型的特點而推遲固定資產的投資行為以及企業對政策的預期效應等可能使得固定資產投資出現短期波動性。
(四)增值稅轉型對企業財務信息的影響
張欣(2009)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通過對比兩種增值稅類型下稅后利潤、投資設備進項抵扣、投資凈現值、投資內含報酬率、年平均投資報酬率等來闡述增值稅轉型對企業的財務影響。陸群(2009)從增值稅轉型的背景出發,結合案例重點分析了增值稅轉型對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實質影響,包括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的影響。王秀果(2010)首先對增值稅及增值稅轉型的概念進行了論述,其次從轉型前的生產型增值稅的弊端著手,比較詳盡地闡述了此次增值稅轉型的原因以及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的重大意義,最后重點剖析了新的增值稅類型對營業凈利潤、企業利潤表、資產負債表以及對現金流量表等在會計處理方面產生的影響。蓋地、梁虎(2011)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以增值稅的費用實質及其會計目標為起點,借鑒所得稅會計的有關原則,采用“財稅適度分離”的會計模式和“價稅并流、賬內循環”的方法,設計了“消費型增值稅”費用化處理的基本框架,旨在促進增值稅會計的改革與完善。郭恒泰(2010)采用理論分析的研究方法,根據增值稅轉型中的優惠條例,闡述了增值稅轉型前后,企業在會計處理方面產生的變化,包括購進固定資產、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出口退稅等方面。
二、研究局限及未來研究趨勢
(一)研究局限性
首先,增值稅轉型自2009年1月1日開始實施,自今只有短短的三年多時間,文獻數量較少,研究成果不多,導致研究數據量不足,影響結果的完整性。
其次,縱觀增值稅轉型現階段的研究成果,我們不難發現,在經營績效和企業價值方面還未涉及,或是涉及較少。
再次,已有的研究對象一般是上市公司,因為上市公司的財務數據相對公開,取得數據較為簡便,但是增值稅并不僅僅是上市公司需要繳納,一般的企業同樣涉及增值稅的繳納問題,因此,增值稅轉型對非上市公司也存在影響,這樣就使得研究數據存在可比性不足的缺陷。
最后,在研究方法上,現階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論分析、案例分析,以及少數的實證分析。單純的理論分析很難提供增值稅轉型對企業的影響的經驗證據,案例分析雖然很具體,但是分析對象往往只是一個企業或者是幾個企業,研究結果可能只是個別現象,不能推廣到某個行業或者是其他行業,缺乏可比性。
(二)未來研究趨勢
隨著增值稅轉型實施時間的不斷推移,增值稅轉型的研究成果將會越來越多,研究范圍將會越來越廣,研究內容將會越來越深入。根據對現有文獻的總結分析,本文認為以下幾方面將會成為增值稅轉型的在未來的研究趨勢。
首先,增值稅轉型在對不同行業的影響程度、對企業稅負的影響、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影響及對企業財務信息的影響四個方面的研究已經足夠充分,但是增值稅轉型在企業經營績效和企業價值的影響方面只有少量涉及,而這兩方面對于企業來講是非常重要的,從企業的角度出發,企業經營績效和企業價值將會成為增值稅轉型的重要研究趨勢。
其次,針對現階段研究對象僅局限于上市公司的問題,隨著各項制度的不斷完善,非上市公司的財務數據將更易于取得,從而使增值稅轉型的研究從上市公司延續要非上市公司。
最后,在研究方法上,針對現有理論分析和案例分析研究方法的不足以及實證分析法在其他領域的廣泛運用和逐漸成熟,實證分析法將成為增值稅轉型研究領域的主要研究方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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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郭紅梅.增值稅轉型背景下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J].財會研究,2009(01).
[11]朱娟.增值稅轉型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決策的影響[J].財會研究,2009(02).
[12]盧銳,許寧.增值稅轉型對上市公司固定資產投資的影響研究[J].會計研究,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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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5)20-0212-02
0 引言
結合教育部《關于全面深化課程改革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意見》(教基二[2014]4號),按照“對準崗位設課程,對準實踐抓教學”的原則。獨立院校《稅務會計》課程需要構建符合崗位需求的課程體系,進一步制定符合工作需要的人才培養方案、選定課程,修訂課程標準、選用或編寫符合崗位需求的教材和采取多樣化的考核方式。培養具備良好職業道德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能處理會計業務、熟練計稅報稅、熟悉稅務和納稅籌劃,服務地方經濟建設的高素質技能型會計專門人才。
1 國內外會計專業課程對比
1.1 國外高職教育會計專業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分析
1.1.1 澳大利亞會計教育
澳大利亞的會計專業教學與職業資格考試直接掛鉤,所設置的課程體系注重會計知識的應用性,以滿足崗位需求,因此獲得了澳大利亞及英國會計職業組織的一致認可。
1.1.2 德國“雙元制”課程模式
德國應用科技大學的授課形式、教學方法等都非常注重理論與實踐結合,努力教會學生自主學習,提高學生實際動手能力。
馬格德堡―施滕達爾應用科技大學“雙元制”本科專業的授課形式是3個月在校學習,3個月在企業實習,互相交錯。每次實習結束,學生都會提交相應的實習報告,內容包括實習情況的闡述、還欠缺哪些理論知識等。此外,學生畢業前還需在國外企業實習12周,出國實習的申請和所有手續都須自行完成。
1.1.3 加拿大會計教育
終身教育是加拿大職業教育模式的一大特色。加拿大會計職業教育基于終身教育理念,課程設計強調能力本位,即以培養職業技能為目的來規劃課程體系,按照1∶1的比例安排理論課和實踐課,重點鍛煉實操能力。教學大多采用學生自我學習和評估教學等教學方法。
1.2 國內高職教育會計專業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分析
現階段,國內高職會計專業課程體系仍沿襲傳統“三段式”課程模式,主要由普通文化課、專業課、實踐課三部分組成,偏重理論授課,不太重視培養學生的實操能力。自教學改革實行以來,高校的確增加了一部分實訓課程,但是大多數院校往往只做表面功夫,并為將實操課程落實到位。
2 獨立院校稅務會計專業課程改革研究
2.1 確立“六個融合”的人才培養模式
根據教育部《關于全面深化課程改革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意見》(教基二[2014]4號)確立“人才培養與企業需求相融合、專業教師與兼職教師相融合、素質教育與技能培養相融合、教學內容與工作崗位相融合、知識考核與技能考核相融合、實訓基地與實訓課程相融合”的人才培養模式。
2.2 構建基于工作崗位和工作過程的課程體系,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
結合教育部《高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和《精品課程建設評審管理辦法》以及“對準崗位設課程”的原則,進行理論課與實踐課的整合,構建課程體系“兩大系統”(文化素養和職業能力兩個培養系統)和“一線二點三領域”的課程體系,將《納稅會計》作為專業核心課程,《稅務實務》和《納稅籌劃》作為職業拓展課程,并打造《稅務實務》院級精品課程,將《稅費計算與申報實訓》作為實訓課。把注冊稅務師考試和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最新相關內容納入《稅法》《稅務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力爭畢業生取得“雙證書” 的人數達到60%以上。
2.3 進一步完善教材建設,優先選用高職規劃教材
以課程為單位編寫系列教材,教材內容涵蓋工作過程,教材的編寫可以與行業企業的相關人員共同完成。針對我國稅收法規變化快的特點,實行教材動態更新機制,及時更新教學內容,便于學生盡快適應工作。擺脫課程教材原體系框架,加大力度引進企業原始財務憑證資料,開發教、學、做一體化的課程教材,工學結合,理實融合,使課堂所學與將來工作的行業、工作的區域、工作的環境和工作的崗位相對接。例如:將利用實訓基地的工作資料編寫集憑證編制、賬簿登記、納稅申報、納稅審查為一體的模擬實訓教材《稅費計算與申報》。
2.4 轉變教學方法,以提高學生分析能力為本引入案例教學
案例教學法適用于會計教學全過程,包括授課前、授課中以及課后練習。授課前的應用通常是借助描述型案例推導出一個結論,即要講授的理論知識。學生通過案例一步步接觸到理論知識,無形中對其產生了感性認識,并且想知道更多關于該知識點的內容,這就是雙邊教學的特點。譬如,在講授營業稅會計時,可以線引入某個教學案例:一家位于某市的建筑單位前進建筑工程公司,主營建筑、裝飾、修繕等工程業務,具備主管部門批準的建筑企業資質。2008年,該公司承包了該市三環某標段高速公路3000萬元的工程建造業務,繼而將土石方路基、路面等業務以800萬元的總價分包給鴻達建筑公司。前進建筑工程公司(總承包企業)在工程所在地開具了建筑業發票,并如數繳納了稅款。按實際業務收入繳納的營業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為72.6萬元[(3000-800)3%(1+7%+3%)];對分包給鴻達公司的工程,前進建筑工程公司代扣代繳了鴻達建筑公司應納的營業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為26.4萬元[8003%(1+7%+3%)]。并根據分包合同,以分包合同作為付款和入賬依據,同時將自己已開具的建筑業發票記賬聯和完稅聯作為分包企業入賬的依據復印給分包企業鴻達公司。介紹完案例,教師適時提出問題:前進建筑工程公司的經濟行為是否符合會計法規?學生則根據案例,主動分析該承包公司需要繳納哪類稅款,并計算稅額,然后思考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通過案例分析,學生開始結合所學的會計知識主動分析和探討,無形中培養了學習興趣,也鍛煉了自身獨立思維能力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2.5 轉變傳統的考核觀念,以“能力培養”為中心制定多樣化的考核方式。
①在考核方法方面,將形成性考核與終結性考核相結合,平時成績、期中考試成績、期末考核成績分別占30%、30%和40%。
②在考核內容方面,適當增加案例分析等實操試題,減少一部分理論性試題,重點考核學生的思維能力。例如《財務管理》中對現金、存貨管理內容考試可以使用案例分析題。《稅務會計》課程中的賬務處理可以采用相關財務軟件進行模擬記賬和申報,最終形成一定的財務數據結果,根據此數據進行成績評定。
③在考核形式上采取多樣化的考核形式,包括卷面、案例分析、小組討論、調研小論文等。尤其是實訓課考核要將學生在課堂上的回答問題等表現情況、平時完成調研小論文等情況以及同學之間的相互評價作為重要的依據納入到綜合考評之中,既要反映學生課程學習情況,又要反映學生活動參與情況。設計一套多樣化考核方式的題庫,將重結果的考核方式改為重過程。
1、集中征收
就是分布在我國各省的全部納稅機構,分別對其在縣以上的稅務局按照繳稅的金額和繳稅的規定期限進行申報繳納稅務手續。其稅收服務中心,根據計算機網絡作為依據,掌握所管轄范圍內的稅源。納稅機構申報納稅的方式可以根據納稅機構的條件,可以分別選擇傳真、郵寄、上門、網上等申報方式,納稅機構自行填寫所在銀行的付款憑證,納稅機構把納稅金額從開戶行直接轉賬到制定的稅收服務中心,然后把支付的憑條交給稅收服務中心。
2、分級管理
就是根據稅收服務中心的職責權限,實施稅收服務中心、稽查局、各級征管居、國家稅務局等多級多層監督管理。每一個層次從其自身的角度去分析納稅企業的納稅情況。然后挖掘其可能存在的問題,然后及時上報稽查部門,稽查部門再進行審查。簡單的說就是按照納稅企業的規模大小、經濟狀況、企業特點等劃分到各級各級征管幾個進行管理。
3.統一稽查
就是根據各個納稅機構的違規行為、各種專案專項檢查和匯算清繳,全部又各級的稽查部門進行統一的稽查審核。
4.社會服務
在通過集中征收的情況下,以社會服務的形式對納稅人就近提供繳納稅款的服務,通過這種形式幫助納稅人提高自己的納稅意識,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理解納稅的義務程序。要實現這種社會服務,主要是靠納稅機關自己要根據自身的經濟情況設置一定的納稅服務咨詢網點,幫助納稅人及時的提供發票和其他辦理稅務的資料。二則是需要靠一些社會中介機構,免費的提供咨詢服務,還要允許納稅人辦理各種稅務的事項。
二、我國稅收征管模式存在的問題
2006年稽查人員到某公司進行稅務稽查時,發現該公司當年3月支付給某法律顧問個人“法律咨詢費”10000元,是以一張在納稅服務大廳開具了的《勞務發票》入帳。該發票票面顯示,除營業稅外,對個人附征了1.5%個人所得稅150元。稽查人員根據《個人所得稅法》按規定計算該公司應代扣代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1730元,于是要求企業補扣補繳其少扣的1580元,并處罰款。但該公司提出了不同的意見,稱他們到辦稅服務大廳開票時已經通過了稅務機關審核并繳納了稅款,再要他們補扣補繳稅款并處罰款不妥。針對此種情況,市局稽查局多次專門向市局領導及有關業務部門通過書面的《征管建議》,建議辦稅服務大廳在窗口開票征收個人所得稅時,不能不區分實際情況全部按1.5%附征,而應當按相關稅收法律規定據實征收個人所得稅,營造公平納稅的環境。時至2007年底,市局在2年的時間里,對市局征管數據大集中系統進行了全面升級,并下發文件,從2008年起,要求辦稅服務廳在辦理個人業務時,對個人所得稅按規定計算征收。
目前,我國稅收征管的模式是指國家稅務局在稅收的征收管理活動中內部分工的組織形式,體現了稅務人員與稅收征管各項工作之間的關系。在稅收征管的實施過程中,目前的稅收征管模式發揮這至關重要的作用。要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必須實施優化的稅收征管模式。下面,主要討論一下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存在的問題
1、現行征管模式沒有充分體現出依法治稅的原則
稅收征管模式的基礎就是稅收執法、稅法司法、稅收立法三個方面。稅收征管客觀要求必須執法嚴格、違規必究的原則,以此來強化征納的行為,稅收征管作為行政執法的行為,是稅收管理的最基本原則。然而,稅收征管也要通過嚴格的依法治稅,來維護廣大公民的權益,提高公民依法納稅的良好習慣,為實現系統科學化的稅收征管模式提供良好的氛圍和環境。
2、“優化服務”與“管理”的重要性顛倒
在“優化服務”和“管理”的對比當中,管理應該放在首要位置,優化服務應該是管理的下位概念,但是優化服務卻顯的更為突出,反而管理工作卻往往被忽視了。目前的收稅工作,形式十分單一,方法為納稅人服務只是稅務部門一家的事情,缺乏了公檢法、金融、工商等部門的配合,沒有建立科學系統的綜合管理模式。在內部管理方面,一些稅收部門的管理制度不完善、服務體系不明確、工作流程不規范,稅收征管跟管理沒有相融合,讓兩者沒有充分的發揮。由于新模式在內涵與外延上的混淆,影響了新征管模式的管理意義。
3、計算機程序開發利用率低
在計算機應用方面,存在實際目標和開發目標不明確,導致了與實際的工作不相符合。在實施分稅制后,作為稅務部門應該對計算機開發加大力度,但是在計算機的應用方面,還停留在登記、征收開票、發票管理等很低端的操作當中。資料、數據方面的記錄也只停留在應繳未繳、申報與否的統計方面。
三、關于稅務稽查的常用方法
稅務稽查的方法,主要是以查賬的形式來挖掘問題的所在,通過核對賬目的資料和情況,從各個方面來判斷納稅人是否及時繳納足夠的稅款,是否有偷稅漏稅等違法操作。稅務稽查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納稅人一般含有大量的財務會計的資料,要科學的講究實用效率,就必須講究科學的稽查方法和技巧。稅務稽查一般方法,具體包括一下幾種方法。
(一)根據檢查的內容和范圍,可以分為抽查法和詳查法。
1、抽查法
是對納稅人的企業會計憑證和賬簿有針對性的選取一部分進行抽查的方法。抽查法必須具有代表性、目標明確的對所查對象進行抽查,在對象和時間上怎樣選擇,就應該根據稽查問題的重要性來決定。抽查法的弊端就是雖然很省時省力,但是只在局限范圍內進行了稽查,容易漏掉問題,因而這種方法實用于會計核算比較健全的納稅企業。
2、詳查法
是對納稅人的企業會計憑證和賬簿進行全面的、仔細的稽查的方法。用這種方法,可以具有全面的審查,不容易漏掉任何問題,而且可以從許多方面發現納稅當中存在的問題。但是這種方法花費的時間、人力、物力都比較大,特別是時間上花費太長,對工作人員的工作量來說也相對很大,所以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經濟業務不久簡單,會計核算不夠健全、財務管理比較混亂的企業。
(二)根據稽查的順序不一樣,可以分為逆查法和順查法。
1、逆查法
顧名思義是逆向稽查方式,從審查會計報表開始審查,然后在審查賬簿,再有賬簿到憑證的一種審查方法。在我們現在的稅務稽查方法當中,逆查法是運用的最多的稅務稽查方法。在企業報表審查之后,可以及時清楚納稅機構在被稽查期間的經濟活動和重點。根據稽查的具體資料,可以找到會計憑證,很輕松的就可以把存在的問題透明化,比較節約人力物力。
2、順查法
與逆查法的順序恰恰相反,是根據會計核算的前后順序,首先稽查會計憑證,然后進行核對賬簿和報表的工作的一種審查方法,這種方法較為老套。死板。
(三)邏輯審查法和比較分析法。
1、邏輯審查法,同時也被稱為計算控制法,它是依據兩者不同數據情況下的互相融合,互相牽制的定理,根據真實具體的的數據來確認企業報表是否正確,然后來挖掘出問題的所在。
2.比較分析法,是將納稅企業的以往資料、計劃指標或者與相同企業的同一類型指標與該納稅企業目前的企業報表或者賬面資料進行分析對比的一種審查方法,經過前后之間的對比和比較分析,很容易從中挖掘出存在的問題,這種分析比較法也是一個卓有成效的稅務稽查方法。
(四)外調法、查詢法與觀察法。
在稅務稽查當中,一定要注意的是審查賬外情況,不能只限于查賬。查賬的線索,就在于經過充分的調查。外調法、查詢發和觀察法,都是比較常用的稅務稽查方法。
1、外調法
是對納稅企業的外來憑證和外地款項產生懷疑,然后采取外調的方法來挖掘出問題的所在,外調可以派員外調,也可以函調。
2、查詢法
是在對納稅企業的審查的時候,依靠了解到的有關線索,或者相關人員的舉報,來稽查納稅企業,以獲得有關的重要資料。但是使用這種方法需要注意的問題就是,在稽查之前必須要確認到底要稽查的哪些問題,在稽查過程中一定要詳細記錄,相關人員的舉報一定要舉報人寫出書面的申請,以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3、觀察法
是對納稅企業所經營的場所,現場實地察看企業的產、供、銷各個環節的運行與內部管理控制情況,從當中挖掘出該納稅企業可能存在的問題。觀察法和查詢法融合運用的話,實際效果更加好。
四、如何充分發揮稅務稽查“以查促管”的作用
稅務稽查和稅收征管都是稅收工作的重要組成都分,它們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聯系,彼此制約,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稅收征管體系。稅務稽查的“以查促管”是指通過稽查促進稅收的征收管理,達到提高征管水平,實現稅收征管規范化和減少稅收流失的目的,稽查所具有的打擊偷逃稅功能、內部制約功能和宣傳功能集中到一點,就是“以查促管”。2004年靈山縣稽查局查補稅款數、立案戶數、處罰金額比2003年分別下降32.2%、20.7%、22.6%,征收稅款同比增家21%。通過加大稽查力度,“以查促管”的效能逐漸體現,征管水平進一步提高。通過稽查給予偷逃稅違法行為的有力打擊,從反面誡納稅人自覺增強依法納稅的意識,震懾、警示、教育違法者,這是“以查促管”的最基本體現。稽查通過對證管自身的制控.發現征收管理存在的問題,從而促進征收管理機關各項征管措施及征管行為、辦法更規范、更嚴密、更有效,這是以查促管的直接體現。稽查所具有的宣傳功能既能實現對納稅人零距離,面對面有針對性的政策法規的宣傳,又能以典型案例的曝光向社會作稅收宣傳,一方面能樹立良好的稅務機關形象,另一方面能幫助提高納稅人遵紀守法的觀念。隨著稅收工作的進一步推進,“以查促管”在實際工作中的問題也顯現出來,不同程度地影響著“以查促管”作用的充分發揮。如何充分發揮稅務稽查“以查促管”的作用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一)影響“以查促管”作用充分發揮所面臨的問題
1、稅務稽查人員不足,整體素質不高
嚴重制約了稽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某縣地稅稽查局負責全縣19個鄉鎮418戶納稅人(不含個體戶)的一級稽查工作。稽查局現在只有7名干部,占全縣稅務人員的5%。稽查人員不足與稽查面廣、納稅戶多、工作量大和上級要求按《稽查工作規程》執行“四分離”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每年進行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重點檢查工作時,由于稽查局人員不足,就得從鄉鎮稅務征管機關抽調人員參加檢查。由于所抽調的人員不是專業的稽查人員,對稽查業務不是很熟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良萎不齊,極大制約了稽查工作質量和效率的穩定與提高。此外,稽查人員中會查賬、熟悉稅收政策、懂法律、精通計算機、能獨擋一面的辦案人員屈指可數。稽查人員不足和整體綜合素質不高導致稽查工作不能高效地對偷逃稅違法行為進行有力的打擊。
2.稽查辦案經費沒有固定的來源
辦案裝備落后跟不上時展的步伐,適應不了紛繁復雜的稽查工作發展的需要。目前稽查辦案經費、舉報案件獎勵基金沒有固定、合法的來源,辦案經費很少,一些需要外調取證的案件大案化小或擱置不理。此外,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的發展,原有國有、集體經濟不斷民營化,個體私營、承包承租經營方式不斷壯大,納稅主體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偷逃騙稅作案手段越來越隱蔽,作案裝備也日益精良、現代化,而稽查辦案的現代化工具,如錄音機、照相攝影器械、復印機、傳真機、手提電腦等沒有,稽查裝備的落后與違法偷逃騙稅者精良的裝備形成鮮明的對比,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稽查人員克服困難做好工作的信心,造成對違法案件調查難、取證難、處理難的局面。
3.稽查局仍然承擔每月下達的組織收入任務,工作重點和主要精力未能從“收入型”向“執法型”轉移。由于稽查局每月依舊負擔有組織收入任務,因而在具體的稅務執法過程中,就出現不求嚴格執法,但求完成收入任務的現象。凡查補稅款能及時入庫的就從輕處罰甚至不處罰,或不加收滯納金。這些行為,極大地助長了納稅人偷逃稅的僥幸心理,妨礙了對查處違法案件的嚴格執法,嚴重弱化了稅法的剛性,導致了“以查促管”作用的弱化。
4.部門之間合作不夠
甚至還出現“內耗”現象。由于稽查與征管部門均有收入任務,各自往往從完成收入任務和自身利益角度考慮工作問題,而不是站在稅收工作全局的高度去開展工作,工作中缺乏誠意的合作,甚至人為設置障礙的情況屢見不鮮。因為稽查查補的稅款不作為征管部門的收入任務,同時影響征管人員的崗位考核成績和獎金分配。如稽查部門調取計劃檢查納稅人的征管資料時,不是很樂意積極主動地提供業戶的納稅情況,甚至還想方設法對稽查局保守納稅人的征管資料和有關涉稅信息,有些還主動幫助納稅人填報申報偷逃的稅款,名曰納稅人已于檢查前向稅務機關申報了稅款,用《申報表》對付檢查人員的檢查。
5.稽查和征管缺乏主動的交流和溝通
造成信息不暢,更談不上共享信息資源。表現在:首先征管部門對征管中發現的漏洞和納稅人偷逃稅的線索、生產經營過程的動態信息不和稽查部門溝通反饋,稽查部門僅靠掌握企業一些申報納稅資料,甚至沒有征管資料,案源信息資料單一而少或根本沒有。一方面,使稽查的選案盲目和缺乏針對性和準確性,選案質量較低;另一方面,使稽查只是就賬查賬,難于找到偷逃稅的突破口,無異于“大海撈針”難有收獲。其次,稽查部門在檢查中發現征管上的存在問題不積極向征管部門通報和提出建議,導致征管部門對征管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堵漏和解決。這種缺乏交流、信息不暢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嚴重影響了稅收工作的提高。
6.沒有建立健全相關機制
各環節工作職責不清,各行其是。隨著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化和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在征管和稽查之間建立健全內控機制,使各個工作環節形成一個相互聯系,相互協調,相互作用,相互制約有效的運行整體,解決各個工作環節職責不清,資料信息傳送不及時,不反饋,工作效率低下,工作分割,相互脫節的問題。但在目前實際工作中.并沒有真正建立起這種機制,因而造成征管與稽查不能有效的合作。
7.稽查局往往為了完成組織收入任務和為檢查而檢查
不重視甚至忽視了對納稅人的耐心細致的宣傳輔導。對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執行稅收政策、財務管理、生產經營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不能給予認真有效的指出并提出合理化建議,致使納稅人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不能糾正和完善,出現“屢查屢犯”的現象,不能促進和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能力和財務、經營管理水平。
8.稽查局查處的一些典型偷逃稅違法案件
在電視、報紙、廣播等新聞媒體中鮮有宣傳、曝光,導致稽查的威攝力、教育、警示力大大降低。
(二)充分發揮“以查促管“作用的具體措施。
稅收征收、管理、稽查三大環節是有機整體,稽查是手段,目的是促進稅收征管質量的提高,營造良好的稅收經濟發展環境。幾年來,云浮市國稅系統在以查促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稅務稽查以查促管的意識逐步增強,稽查的范圍逐步拓寬,逐步建立健全了稽查建議、案例分析、聯席會議等制度,加強了稅收征收、管理、稽查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對全面促進稅收職能作用的發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建立征管稽查互動機制
稽查部門密切與征管部門的溝通配合,暢通信息反饋渠道,實現了資源共享,建立和完善稽查與征管互動的機制,不斷增強稽查工作的協同性,進一步提高“以查促管”的深度和廣度。例如在稅收專項檢查中,一方面加強了與各征管部門之間的協調,及時向各征管部門通報專項檢查的工作情況,增加互信,加強配合,形成稅源監控機制。另一方面加強稅收專項檢查與納稅評估的工作銜接與信息反饋,使稅收專項檢查與納稅評估的各自職能作用都得以充分發揮,且相互補充、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取得“雙贏”。
2.建立稽查建議通報制度
全面促進征管和稽查的信息互通、執法聯動的運行機制。通過稽查建議制度,對在稽查工作中發現的稅收征管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及時形成稽查建議反饋征管等相關部門,積極分析稅收違法活動規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信的第一手資料,為貫徹以查促管,堵塞稅收漏洞提供可靠的依據。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全國各市稽查部門平均共向征管部門提交稽查建議30多條次,涉及加強石材行業管理、完善廢舊物資收購發票管理、加強成本開支真實性、合理性的審核等方面,囊括稅收征管、政策法規、企業管理等三大類十多個方面的內容。如在查處某廢舊物資收購企業時,稽查部門發現該企業未能準確核算銷售額和增值稅額,未能進行正確的納稅申報,屬于會計核算不健全,建議管理部門取消其免征增值稅資格,同時建議管理部門停止供應該公司使用百元版以上收購發票,限量供應十元版收購發票。
3.建立案例分析制度
對典型案例和重大涉稅案件做到“一案一析”,由稽查局牽頭,通過對典型企業“解剖麻雀,由點及面”進行分析,對案件的成因、特點、作案手法以及發展趨勢進行深入的分析與研究,并及時研究措施,總結歸納查處辦法,形成行業稽查方法和行業稅收管理建議,嚴厲打擊,有效遏制各種涉稅犯罪活動。一年多來,全國各市各級稽查部門嚴格依照制度開展稽查案例分析工作,共形成了平均12篇稽查案例分析材料,召開各級稽查案例分析例會近10次,歸納出相關行業存在的涉稅問題30余個,探索出物耗測算水泥行業產量、農副產品和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檢查等多種有效方法,促進稅收專項檢查和大要案件查處效率明顯提高,推動稅收管理水平不斷進步。如對普通發票的管理,通過對某協查發票案件的案例分析,舉一反三,提出了要加強發票管理、全面推廣使用稅控開票軟件、加強發票存根聯管理等三項措施,有效加強普通發票的管理。
4.協調組織召開聯席會議
稽查部門結合日常稽查工作中發現的納稅人基礎信息的變化差異,及時反饋給征管部門,以便征管部門進一步核實。定期向征管部門通報稅務稽查案件查處情況及稅收流失情況,促進征管部門加強稅源控管。協調組織部門聯席會議,由稽查部門牽頭,按照各自分工負責的原則,組織稽查、征管、稅政、稅源管理部門的相關人員共同參加。通報大要案查處情況,提出對稅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與不足的改進建議和措施,立足反映突出問題、努力發掘潛在問題、及時暴露個性問題和重在歸納共性問題,以便征管和稅源管理部門及時調整有關工作思路,促進征收管理部門精細化管理能力的提高,確保稽查、管理的協調一致,形成打擊偷、騙、抗稅的監管合力。今年年初,全國各市國稅局在深入調研人造石市場的基礎上,由市局領導牽頭,組織召開征管、稅政參加的石材管理聯席會議,稽查部門提出對全市范圍內達到100萬元銷售額的人造石生產企業認定一般納稅人資格,而對人造石產品建議按增值稅適用稅率17%征稅,不能適用簡易征收率等措施。通過該案還引起了云城區政府的高度重視,組織召開了人造石生產企業負責人專題稅收座談會,由區局組織了人力對整個人造石行業進行專項稅收整治,收到了較好的效果,人造石行業的稅收管理得到一定程度的規范。
5.形成行業檢查指南
在每年專項檢查和行業專項整治結束后,對每個檢查行業或稅種進行分析,形成行業或稅種檢查指南,對行業或者企業的總體經營情況、稅收征管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行業征管薄弱環節、問題易發區域和偷逃稅方式及特點進行分析,同時提出相應的稽查辦法和征管建議。一方面為今后查處同類案件積累經驗,提供參考;另一方面為稅源監控、納稅評估提供了相應的數據模型,真正起到了加強征管、堵塞漏洞,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的作用。近年來,各市國稅局已形成建材行業(主要水泥)檢查分析與指南、房地產行業檢查分析與指南、農副產品行業檢查分析與指南、藥品行業檢查分析與指南、食品行業檢查分析與指南、煙草行業檢查分析與指南等14個行業的行業檢查指南,有效的加強了相關行業的納稅管理,同時為領導決策和征管部門加強管理提供了思路。
6.開展延伸檢查工作
在稽查過程中,稽查部門不局限于被查企業,對一切與之發生業務往來的關聯單位均予以重視,拓寬稽查線索范圍,有的放矢地稽查其業務關聯企業,擴大稅務稽查的檢查成果。通過延伸檢查,可謂一舉兩得,不但可以有效取得被查企業在產、供、銷等環節的線索和證據,還能獲得關聯企業是否偷逃騙稅的直接證據,并將隱藏在征管范圍以外的企業納入有效的征收管理之中。
五、新形勢下稅務部門發揮稽查職能實現“以查促管”的現實意義
“以查促管”這一工作思路和措施的提出,并不是近幾年才出現在我們眼前的一個新名詞,而是伴隨著1997年開始的第一輪征管改革被提上了議事日程,但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上級部門將改革的重點放在了新征管體制的建立和信息化建設上面,“以查促管”似乎并沒有引起我們的重視。隨著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入,在“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模式確立以后,“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漸漸凸顯,“以查促管”作為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措施之一,再次被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重新進入了我們的視線。
1、“以查促管”是增強企業納稅意識,提高納稅遵從度的有效措施
稽查不僅是對稅收違法行為的打擊,還可以從反面誡導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意識的增強,這是以查促管的最基本體現,稽查工作所具有的宣傳教育功能,既能實施對個別納稅人的面對面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又能以曝光典型案件向社會進行稅收法制教育。既能改善稅務機關的形象,有利于建立正常的征納關系,又能幫助提高納稅人的法制觀念,從而提高企業的納稅遵從度,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2、“以查促管”是加強稅收征管,提高征管質量的有效措施
稽查對征管自身的“內控”,有利于促進征管機關各項征管措施和征管行為更規范、更嚴密、更有效,這是以查促管的直接體現。稽查部門發揮好稽查的“尖刀”作用,認真抓好稅收專項檢查和日常檢查,對檢查的行業、企業都作出了稽查建議,將稅收稽查與加強稅源管理相結合,及時向企業和征管部門反饋稅收稽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促進征管部門有針對性地加強稅收管理。
企業可以設立稅務信息共享,設置企業相關稅務專欄,提供員工關于這方面的交流平臺。監督與納稅申報、退稅等結合,年末稅務結算。分析:決策是稅務風險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全面全流程多頭參與,溝通和問責,獨立稅務,增加話語權。要想落實好企業的管理,績效管理是很有效的舉措,相關的企業領導部門應該予以一定的重視,加大企業員工的考核和獎勵,制定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流程,每個流程實行無縫連接,把定期檢查與長期監督相結合。全過程全環節,抓源頭和重點,評估機制應適合企業,信息與稅局共享,借中介搞外包,查找風險點,評定風險等級。信息管理系統要穩定,當然,人才依然是稅務風險的關鍵。
內稅信息與外稅信息,縱向和橫向信息,建立完善的稅務信息系統,強化制度改革,對企業中可能存在的稅務管理問題要及時地提出,對于存在的風險要做出有效的評價和管理,積極的采取措施,從而完善稅務風險的體系。策略:實施企業稅務危機應對機制,交叉監督,制定流程,變二級審核為三級審核,完善稅務內控制度,定崗定責任,統一集團稅務管理,加強領導力,建立循環監督機制。
二、稅務檢查
只要正確地理解這么一種關系,檢查對企業而言就是一種手段,如果一味的抵制,就只會增大企業的稅務危機,讓企業的稅務危機提前到來,反之,可以降低企業的稅務危機,保證企業的正常經營,緩解企業中可能存在的稅務危機。檢查是法律的實施;全國性的打擊假發票檢查是行動;全國性房地產稅收方面檢查是稅務總局的指令性計劃;檢查情況下對違法的嚴厲處置使企業避免更大的危機。分析:企業的主動接受檢查和被動接受檢查不僅是意識上的差距,這也體現了企業在稅務危機管理方面的重視程度,通過社會化的保險和中介的保險參與,可以將企業的稅務危機降低最小。策略:積極配合,參與社會保險或者中介保險,強化訓練,加強信息化建設,設立共享平臺,善用稅務信息,確定核心稅種,實施外審報告制度。
三、稅務稽查
新《稅務稽查工作規程》解讀:保障稅法,貫徹執行,規范稅務,強化監督是《稅務稽查工作規程》(以下簡稱新《規程》)的目標,重新定位稅務稽查,使得任務明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職責擴大添加檢查處理和其他相關工作。原則增加,定性范圍,維護法律尊嚴,強調回避制度,用信息分類稽查。選案、檢查、審理到執行四個環節呵護一體,加大對企業的管理力度,也加大了企業違法被查的幾率,作為公司必須加強企業稅務危機管理,才能避免外部成因稅務危機。積極應對稅局的稽查,避免把自己的弱點暴露在企業稅務危機下,確立方案,至關重要。稅務稅務檢查與會計的法律規定不同,也會產生風險。策略:對媒體和公眾要給予足夠的尊重,加強內部和外部的信息溝通,了解和掌握稅務檢點,通過科學的工具進行有效的稅務危機檢查和評價,企業通過稅務危機管理策略進行影響分析,評價交叉監督,人工和自動互動,將企業的稅務危機外包,評價業績考核。
(1)案情介紹
丙商場在周年慶期間推出“滿額贈”促銷,單筆消費達5000元即送咖啡機1臺,總限量10000臺。商場從X商貿公司(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采購此贈品,不含稅采購價為200元/臺,請問應如何進行稅務規劃?
(2)稅務規劃方案
“滿額贈”是在顧客消費達到一定金額時即獲贈相應贈品的促銷形式,贈品由商場提供,通常是顧客持購物發票到指定地點領取。“滿額贈”在提高單價方面有較明顯的效果。在稅務處理上,當地稅務局一般做法是:把“滿額贈”中相應的贈品視同銷售處理,這將會增加贈品繳納增值稅的負擔。考慮到百貨公司贈品促銷活動頻繁,且贈品發放數量大、品類多,為有效控制贈品的稅負,簡化稅收申報工作,建議百貨公司將贈品比照自營商品來管理。贈品采購時,盡量選擇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應商,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稅票,用于抵扣進項稅額。在定義贈品銷售資料時,自行設定合理的零售價格。贈品發放時,按設定的零售價格作“正常銷售”處理,通過POS機系統結算,收款方式選擇“應收賬款”,在活動結束后結轉“銷售費用”和“應收賬款”。
(3)稅務規劃后的稅負分析
商場對此批贈品比照自營商品管理,并在銷售系統中建立新品,設定零售單價為245.7元。活動期間贈品全部送完。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①贈品采購:采購成本(庫存商品)=200×10000=200萬元;進項稅額為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000000×17%=34萬元。同時結轉應付賬款——X商貿公司=200+34=234萬元。
②確認銷售收入:主營業務收入=245.7×10000÷(1+17%)=210萬元;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100000×17%=35.7萬元;應收賬款=210+35.7=245.7萬元。
③結轉銷售成本:主營業務成本=200萬元;庫存商品=200萬元。
④結轉贈品費用:銷售費用=245.7萬元;應收賬款=245.7萬元。
本例確認銷售收入210萬元,應交增值稅1.7萬元。若按視同銷售處理,則應計視同銷售收入220萬元(核定成本利潤率為10%),應交增值稅3.4萬元。由此可見,將贈品發放比照自營商品銷售處理,不僅減少了納稅申報時計算視同銷售收入的環節,還可通過自主設定零售價格,將銷項稅額控制在合理水平。
[案例分析2:百貨公司“返券”稅務規劃的節稅分析]
(1)案情介紹
丁商場90%的專柜均簽訂聯營合同,抽成率為20%(特價商品除外),在圣誕節期間,丁商場舉行聯營專柜全場“滿200送200”的返券促銷,購物券由商場統一贈送,對聯營廠商按含券銷售額結款,抽成率提高至45%。商場在活動期間含券銷售額達5850萬元,其中:現金收款3510萬元,發出購物券3000萬元,回收購物券2340萬元。丁商場應付廠商貨款共計:5850×(1-45%)=3217.5萬元,銷售成本=3217.5÷(1+17%)=2750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額=2750×17%=467.5萬元。請問應如何進行稅務規劃?
(2)稅務規劃前的稅負分析
一般的做法(會增加企業稅負)是:送出的購物券作為“銷售費用”處理,企業將派發的購物券借記“銷售費用”,同時貸記“預計負債”;當顧客使用購物券時,借記“預計負債”,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同時結轉銷售成本,逾期未收回的購物券沖減“銷售費用”和“預計負債”。本案例的財稅處理如下:
①發放購物券:銷售費用=3000萬元;預計負債=3000萬元。
②確認銷售收入。庫存現金=3510萬元,預計負債=2340萬元;主營業務收入=5850÷(1+17%)=5000萬元,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000×17%=850萬元。
③沖銷未回收之購物券:預計負債=3000-2340=660萬元;銷售費用=660萬元。此方案產生應交增值稅382.5萬元(850-467.5),毛利2250萬元(5000-2750),名義毛利率為45%,但除去返券產生的2340萬元銷售費用后,實際利潤為-90萬元。
這種處理方式存在較大的弊端,當商場用“返券”活動替代平常的商品折扣,返券比率很高的情況下,這種做法相當于虛增了銷售收入,使企業承擔了過高的稅負。
(3)稅務規劃方案
企業在發出購物券時只登記,不做賬務處理,顧客持購物券再次消費時,對購物券收款的部分直接以“折扣”入POS機系統,即顧客在持券消費時,實際銷售金額僅為購物券以外的部分。
(4)稅務規劃后的稅負分析
發出購物券時不做賬務處理,回收購物券時直接在銷售發票上列示“折扣”,僅對現金銷售部分確認銷售收入。庫存現金=3000+510=3510萬元;主營業務收入=3510÷(1+17%)=3000萬元;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000×17%=510萬元。此方案產生應交增值稅42.5萬元(510-467.5),實現毛利250萬元(3000-2750),毛利率為8.33%,無其他銷售費用。與方案一相比,僅增值稅一項即可為公司節省340萬元。
[案例分析3:商場“滿就送”促銷方式稅務規劃的節稅分析]
(1)案情介紹
某大型商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所得稅實行查賬征收方式。假定每銷售100元商品,其平均商品成本為60元。年末商場決定開展促銷活動,擬定“滿100送20”,即每銷售100元商品,送出20元的優惠。具體方案有如下幾種選擇:
①顧客購物滿100元,商場送8折商業折扣的優惠;
②顧客購物滿100元,商場贈送折扣券20元(不可兌換現金,下次購物可代幣結算);
③顧客購物滿100元,商場另行贈送價值20元禮品;
④顧客購物滿100元,商場返還現金“大禮”20元;
⑤顧客購物滿100元,商場送加量,顧客可再選購價值20元商品,實行捆綁式銷售,總價格不變。
(2)涉稅分析
現假定商場單筆銷售了100元商品,各按以上方案逐一分析各自的稅收負擔和稅后凈利情況如下(不考慮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等附加稅費):
方案一:滿就送折扣的涉稅分析。
這一方案企業銷售100元商品,收取80元,只需在銷售票據上注明折扣額,銷售收入可按折扣后的金額計算,假設商品增值稅率為17%,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則:應納增值稅=(80÷1.17)×17%-(60÷1.17)×17%=2.90(元);銷售毛利潤=80÷1.17-60÷1.17=17.09(元);應納企業所得稅=17.09×25%=4.27(元);稅后凈收益=17.09-4.27=12.82(元)。
方案二:滿就送贈券的涉稅分析。
按此方案企業銷售100元商品,收取100元,但贈送折扣券20元,則顧客相當于獲得了下次購物的折扣期權,商場本筆業務應納稅及相關獲利情況為:
應納增值稅=(100÷1.17)×17%-(60÷1.17)×17%=5.81(元);
銷售毛利潤=100÷1.17-60÷1.17=34.19(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34.19×25%=8.55(元);
稅后凈收益=34.19-8.55=25.64(元)。
但當顧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時,商場就會出現按方案一計算的納稅及獲利情況,因此與方案一相比,方案二僅比方案一多了流入資金增量部分的時間價值而已,也可以說是“延期”折扣。
方案三:滿就送禮品的涉稅分析。
此方案下,企業的贈送禮品行為是有償贈送行為,不應視同銷售行為,不應計算銷項稅額(其實禮品的銷項稅額隱含在企業銷售滿100元的商品的銷項稅額當中,只是沒有剝離出來而已。因此對于禮品的進項稅額應允許其申報抵扣,贈送禮品時也不應該單獨再次計算銷項稅額。);但根據國稅函[2008]828號的規定,要計算企業所得稅,不過禮品是外購的,其銷售收入和成本都是采購成本12元,相關計算如下:
應納增值稅=(100÷1.17)×17%-(60÷1.17)×17%-12÷1.17×17%=4.07(元);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因此,送的禮品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銷售毛利潤=100÷1.17-60÷1.17+12÷1.17-12÷1.17=34.19(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34.19×25%=8.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