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2-06-11 0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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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論文

篇(1)

選題背景

自1999年進入老年型社會以來,我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己成為老年人口總體數量最大的國家。根據20XX年公布的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占13. 26%,約為1.78億,同比2015年人口普查上升2. 93個百分點。據相關專家預測,到2050年,中國老齡人口將達到總人口的三分之一。老齡人口快速增加的同時還伴隨著老年人口高齡化、空巢化等特點。人口急劇老齡化為社會和經濟發展帶來巨大挑戰。

老齡化日趨嚴峻的問題最直接反映在了人們的居住狀況上,據相關數據顯示,近兩年來,對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醫療保健、康復護理、文化娛樂等需求日益凸顯,在 80后 成為社會勞動主體的今天, 一對夫妻,一個小孩,四位老人 的家庭模式把更多的養老負擔強加到個人的頭上。社會化養老成為一種必然趨勢,商業養老需求曰趨旺盛。因而配備醫院、專業護理人員的各類養老地產如雨后春第般孕育而生,一種全新的地產模式呼之欲出。

業內人士表示,隨著老年人群體對于居住要求的不斷提升,未來面向健康老人的養老產業將從提供養老住宅開始逐步向更廣的領域推進,養老地產作為養老產業的核心和載體之一,市場潛力巨大。老年住宅產業將是一個朝陽產業。 可以預言,養老產業或許將成為化解目前全球化金融危機的支柱產業,是拉動內需的重大戰略型方向。 現任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王振耀如是說。

XX年以來,面對一波又一波的宏觀調控,國內的房地產企業,尤其是行業龍頭更加注重緊隨行業調整節奏,盡量超前搶占市場,不斷學習發達國家的發地產發展經驗,一些曾經不被關注的房地產領域也因此逐漸被房地產企業所重視。其中,潛力巨大的中國老年地產市場似乎成為一塊人人想分享的蛋糕,吸引著地產開發商及其他行業巨頭的極大關注。截止目前,保利地產、萬科、華潤置地、首創置業等地產開發商已進軍養老地產,另外保險業、服務業、金融業等行業也已紛紛涉足幵發老年地產市場,在全國掀起了一片養老地產開發與建設的。

養老地產是一種將養老主題與房地產開發緊密結合的復合型地產開發模式,是一種房地產業與其他相關產業資源整合以適應現代生活方式轉變的地產業態。同時養老地產也是養老產業的一種模式。它以養老住宅為核心,配套醫院、超市、文體活動中心等設施,將居住、餐飲、娛樂、醫療、保健、護理服務等功能集中在一起為人們創造一種全新的人居生活方式。

作為一種復合型的商業地產開發模式,養老地產具有自身的特點。與一般的福利性養老機構不同,養老地產的商業性質決定它主要通過出讓方式來獲取土地,其運作也必須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律。另外,養老地產也不同于普通商業地產,通過整合居住、餐飲、娛樂、文化、醫療、護理、保健等各種服務資源,力圖形成各供應商共贏的格局。而且,養老地產結合養老主題,針對老年人的需求,以營造 以老人為本 的社區文化和文明優雅的生活環境為目標,構建生活照料、文化娛樂、學習教育、醫療護理等全方位養老服務體系,凸顯養老功能。

養老地產具有投資大、投資回報周期長、風險大等特點。然而養老地產在我國仍處于發展初期,還在探索階段,缺乏系統的理論指導和可借鑒的成功經驗。多數企業都是在摸著石頭過河,發展模式的不明確、收益率的不確定,相關政策法規的缺失,將給養老地產的發展前景帶來諸多變數,如果盲目進入,企業將面臨進退兩難的跑她境地。在 銀色經濟 發展浪潮的推動下,很多企業蜂擁而入,盲目涉足該領域,缺乏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不了解老年人實際需求,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服務管理,發展停滯不前。更有一些Jf發商表面上打著 養老 的旗號,實際上卻低價圈地,然后通過銷售住宅以獲取盈利。這些為追求利益而不擇手段的企業行為造成了行業發展無序的混亂局面,給社會和產業自身的發展帶來的不良的影響。

因此,為避免產業的混亂無序發展態勢,如何從發展戰略角度出發,推動養老地產企業的發展,進而促進整個行業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選題意義

在社會和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一個企業的發展必須緊隨時代的步伐,制定正確的發展戰略,正確預測市場的變化,開發適合市場需求的產品,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勝,實現可持續發展。

上海親和源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內幵發養老地產的先驅之一,其前身為上海康橋公共事業投資有限公司,后由于增加兩家股東單位,于2015年更該為此名。在我國人口老齡化R益加劇的背景下,上海親和源股份有限公司順應了社會和市場的發展趨勢,審時度勢,在全國率先建立了中國第一個養老社區項目 上海親和源會員制養老社區。上海親和源養老社區以健康養老、快樂養老為目標,為老年人創造舒適、高雅、安全、友好的居住和生活環境,提供人性化、專業化、規范化的服務和設施,改變了傳統意義上的養老方式,創新了以往的地產開發模式,把養老主題與地產行業有機結合起來。上海親和源養老社區經過幾年的發展,目前已吸納八百多名老年人居住,并采用連鎖模式,在海南、海寧、黃山等地發展養老基地,發展養老俱樂部資源,在社會上取得了較好的口碑,己成為業界公認的發展較為成功的養老地產項目之一,被視為養老地產行業發展的領頭軍。因此,親和源的發展經驗將會給整個養老地產企業的發展帶來示范效應。因此,本文選擇 上海親和源股份有限公司養老地產發展戰略 為研究主題具有重大意義。

研究內容與方法

研究內容

本文研究的主要內容是對上海親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體項目 親和源老年社區做戰略上的分析。經過對其深入的研究,對親和源目前的戰略選擇、經營、服務方面提出亟待解決的問題,運用戰略學相關理論,結合親和源實際情況,深入分析其戰略選擇,并最終提出改進方案。

本文研究內容的整體框架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為緒論,主要介紹本研究的背景、意義、內容和方法等;

第二部分為相關理論與研究綜述部分,對戰略管理的相關理論進行綜述,為下文的研究提供理論基礎;

第三部分主要介紹了上海親和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養老地產主體項目,并對其發展戰略作了描述;

第四部分通過PEST分析工具和波特五力模型深入分析了上海親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發展養老地產的外部環境,并對其市場地位給以進一步的認識;

第五部分對上海親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發展養老地產的內部條件和競爭策略進行了分析;

第六部分則對上海親和源股份有限公司養老地產發展戰略進行分析,針對該公司的戰略選擇進行深入剖析,對其發展戰略予以評價,最后提出改進和優化戰略的措施;

最后一部分提出了本研究的結論和未來我國養老地產發展的展望。

研究方法

篇(2)

二、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的危害性

在科技的發展下,人們獲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廣泛,食品生產也不例外。現如今,很多食品生產者與銷售者為獲取高額利潤,利用化學原料,生產不符合相關標準的食品,并進行銷售。這些食品不僅危害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嚴重者甚至造成食物中毒以及患有食源性疾病的現象,由此可見,有毒、有害食品危害消費者健康,阻礙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行。比如2010年影響全國的地溝油事件、上海染色饅頭事件等,都成為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的典型案例。要知道,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的危害性很大,不僅影響消費者的健康狀況,還對社會利益以及經濟利益產生一定影響,阻礙我國食品安全的可持續發展。生產、銷售有毒食品主要是指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在原料中添加對人體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這種行為的表現形式主要有兩種,其中之一是添加有毒原料的食物對人體沒有任何價值,不僅不能使用,并且會產生病毒,容易引起食物中毒,損害原本健康的體質。比如像常見的工業用鹽、工業酒精等。另一種表現形式是銷售者明明知道食品不符合相關標準,但為獲取高額利潤,依舊進行銷售,對于這種情況,已經嚴重違反我國法律法規,成為社會的一大公害。銷售有毒食品的渠道非常廣泛,往往是在一部分人身體受到傷害后,才會逐漸被社會了解,被消費者熟知。總體而言,生產、銷售有毒食品危害性大,在影響消費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對我國社會秩序也產生不良影響。

三、電視媒介以法律視角拆穿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的相應措施

健康的食物,是社會穩定發展的基礎,是構建社會和諧的主要環節,提高對食物的關注,保證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成為當今社會最主要的問題。電視媒介作為主要的傳播媒介,在信息傳媒中起著主導作用,在對消費者權益進行維護的同時,對消費者的安全問題更為關注。電視媒介在拆穿生產、銷售有毒食物的犯罪活動中以法律為視角,對犯罪案件進行全程報道,提高消費者的高關注度,增強防范意識。電視媒介利用自身直觀性的特點,結合相關案件,由法律人員運用法律知識進行講解,提高消費者對有毒食物的認識與了解,加強消費者對食物的鑒別能力,該項舉措在為消費者普及食物安全知識的同時,也給犯罪分子敲響了警鐘,起到震懾的作用。電視媒介在進行案件分析、案件報道的過程中,不可以為節省時間而去簡化節目內容,否則,消費者得到的信息只是案件的結局,對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的過程并不了解,并不能真正了解其中的危害性,得不到理想的效果。所以,電視媒介在進行生產、銷售有毒食物案件分析時,要運用法律的知識,注重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利用時間性與連續性,對相關信息進行滾動式播出,并且,要加強主持人的素質,提高法律知識,可以把近幾年發生的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的案件進行整理與分析,在結合法律規定的范疇之內,在電視熒屏上播出,這樣,不僅可以加強消費者的辨別能力,增強法律意識,而且能夠提高社會監督的力度,維持社會的穩定,達到兩全其美的效果。電視媒介應運用熒屏的直觀性,把食物安全知識、法律知識,通過熒屏傳達給消費者,其中,需傳達的內容有以下幾種:對犯罪客體的了解所謂的犯罪客體,主要是指不符合我國食品安全標準、管理制度,對人們的身體健康產生不利影響的一種行為,作為比較復雜的客體,犯罪客體在人們正常的生活中。

了解犯罪的客觀方面,是指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明明知道食品摻雜著其他有毒原料,依舊對其進行銷售。食品是指人們飲用的食物的成品,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藥品。有毒食品是指在食品原料中添加對人體有害的食物原料,消費者不能食用,對身體沒有價值,對生理產生病毒,損害消費者健康的原料。比如,在饅頭中加入工業染料等,該項行為屬于《憲法》中行為犯,如果相關人員進行上述操作,則會演變成犯罪,司法機構可以進行逮捕。另外,銷售者在知道食品有毒的情況下,依舊進行銷售,也形成犯罪,在《憲法》中形成銷售有毒罪。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的相關人員需承擔法律責任對有毒食品進行生產、銷售的有關人員,要及時承擔法律責任,電視媒介可以對此進行報道,也可以運用相關法律文獻進行講解,對《刑法》中的有關條例與內容進行分析,從而了解到生產、銷售有毒食品人員的處理結果,一般而言,對于嚴重者而言,要處以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對相關人員進行警示,追究其責任。向消費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識要想使有毒食品遠離消費者,那么,對消費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是件義不容辭的事情。電視媒介要結合自身特點,發揮自身優勢,把近幾年具有影響力的相關案件進行整理,聘請相關人員進行講解、分析,并且以熒屏的方式展現在消費者眼前。相關單位可以發放宣傳手冊,讓消費者自己研究,自己分析,特別在農村地區,相關單位要派專業人員進行講解,同時,也可以放映宣傳片,舉辦打擊有毒食品的文藝演出,從而讓人們真正了解到有毒食品的危害性。與此同時,消費者在提高自我防范意識與安全意識的同時,對社會也發出呼吁,對相關事件共同監督,共同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篇(3)

2012年4-6月份和9-12月份分兩個時段,以秦皇島市旅游景區(旅游景區級別是以經全國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國家旅游局公布的目錄作為參考)周邊零售攤點作為抽樣調查對象,其中抽樣選取周邊100m內流動攤點62戶,食品經營店鋪83戶。抽樣對象為小型餐飲攤點,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m2以下(含150m2),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人(含75座)以下的餐飲攤點。

1.2調查方法

現場檢查從業單位基礎衛生設施情況、餐飲服務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持有情況、索證情況及一般衛生狀況,制作現場檢查筆錄及衛生監督意見書,詢問食品安全管理,現場對所經營的定型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抽樣監測。

1.3檢測項目與方法

檢測項目是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檢測方法按照GB4789-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微生物檢驗》進行檢測。

2結果

2.1旅游景區周邊餐飲攤點經營類型

調查秦皇島市旅游景區周邊100m內的食品單位145戶,其中餐飲小吃店56戶,食雜店12戶,面食糕點店15戶(5A級景區2戶、4A級景區3戶、3A及以下級景區10戶),流動攤點62戶(5A級景區21戶、級景區19戶、3A及以下級景區22戶)。5A級景區3處、4A及以下級景區8處,其周邊開設的餐飲攤點分別為72戶、73戶,平均每校開設24戶、9.1戶(P<0.01);不同級別旅游景區周邊開設的種類,表明3A級以下景區周邊開設的餐飲攤點較多,種類餐飲小吃店最多,其次為流動攤點、面食糕點店、食雜店。

2.2旅游景區周邊餐飲攤點基本食品安全狀況

在145戶旅游景區周邊餐飲攤點中,86戶單位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占59.3%。其中,餐飲小吃店持餐飲服務許可證率為78.6%(44/56);面食糕點店持證率80.0%(12/15);食雜店持證率66.7%(8/12);流動攤點持證率35.5%)(22/62)。食品從業人員持證率平均為69.8%,由于旅游景區周邊餐飲攤點的從業人員流動性大,其中餐飲小吃店中學生鐘點工較為普遍,無證上崗現象較為普遍,流動攤點商販無證情況較為嚴重。持有健康證的從業人員從業素質較高,食品安全常識掌握程度較高,但是流動攤點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專業素養較差。旅游景區周邊餐飲攤點采購食品抽查中,面食糕點店采購食品完全符合索證要求,合格率100%,其次是餐飲小吃店、食雜店,流動攤點采購食品索證率較低,索證制度形同虛設,存在嚴重的食品中毒隱患。

2.3旅游景區周邊不同餐飲攤點的加工環境衛生狀況

旅游景區周邊不同餐飲攤點的防蠅防塵設施、消毒設施不完善,尤其是食雜店(25.0%、-)、流動攤點(16.1%、21.0%)存在較大問題,這就使食品在加工處理過程中滋生了大量潛在食品危害因素。餐飲小吃店、食雜店和面食糕點店等不同餐飲攤點的冷藏設備不足,無專用的熟食冰箱,生熟食品在同一冰箱冰柜中存放,且沒有明顯的區分標識。旅游景區周邊不同餐飲攤點的垃圾處理合理有效方法均存在很大缺陷,尤其是餐飲小吃店(10.7%)、流動攤點(9.7%)問題最多,垃圾雜物且堆放混亂,不能及時有效清理,潛伏巨大食品安全風險。

2.4旅游景區周邊餐飲攤點食品抽樣檢測結果

針對11所旅游景區周邊145戶餐飲攤點現售的食品及餐具進行抽樣檢查,餐具衛生質量合格率僅為39.6%(168/424),主要問題是菌落總數超標,其中流動攤點餐具合格率僅為35.7%(45/126)。現售各類食品合格率僅為63.1%(600/951),主要問題是大腸菌群超標,其中流動攤點55.6%(234/421),涼食(菜)由于加工和存放條件導致合格率只有41.3%(78/189)。

3討論

3.1旅游景區周邊餐飲攤點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問題

針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總結出各旅游景區周邊零售攤點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問題。

3.1.1無證經營現象難以保證食品安全

調查中發現面食糕點店、餐飲小吃店的持證率較高,而流動攤點持證率最低。既有《食品衛生許可證》到期卻沒有及時更換新證、加工經營條件達不到辦證標準致使無證經營,又有部分店面短期租賃及新開辦的餐飲服務單位試營業現象較為普遍。這就造成旅游景區周邊餐飲單位環境臟亂,經營加工面積小,功能分區不明確,缺乏必要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設備設施,存在交叉污染、生熟不分、餐具不消毒、未經許可制售冷葷涼菜等食品安全隱患。

3.1.2食品采購進貨存漏洞,即不符合食品安全索證要求

旅游景區周邊餐飲攤點多為季節性、臨時性的小作坊式經營模式,經營的食品種類價格低廉。經營者進貨渠道較為復雜,相當一部分原料的衛生條件、質量無保障。如:流動攤點經營人員在購進原料過程中,往往購進價低質次的不新鮮原料,更有甚者在烹制過程中,為降低成本反復使用炸制后的油;還有經營者購進變質和摻假原料。

3.1.3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差

旅游景區周邊餐飲攤點的從業人員流動頻繁,臨時性觀念強,想干就干,不想干就走。有的從業人員衛生意識和衛生習慣差,并受到文化基礎水平較低的限制,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各項基礎要求、預防食物中毒等知識一無所知。

3.2整改建議

3.2.1外因:強化監管,輿論監督

首先,加強部門協調,確保監管到位。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需要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門配合,衛生監督機構采取有效措施,邊整治,遺鞏固,減少反彈。其次,突出監管重點,全面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整頓。以旅游景區食堂、餐飲具集中清洗消毒單位、旅游景區周邊餐飲攤點、無證照餐飲為重點監管場所,嚴厲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及時處理新聞媒體曝光問題。最后,拓寬宣傳培訓,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力度。針對旅游旺季的游客等重點人群及旅游景區周邊餐飲攤點等重點行業人員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免費發放餐飲服務單位,提高餐飲服務單位的責任意識、誠信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建立良好、安全的行為規范。

3.2.2內因:企業自律,以點帶面

第一,創新監管機制,指導企業自律。從部門協作、嚴格監管、依法許可、案件移送和推進公共衛生誠信體系建設等方面,積極探索有效監管的工作模式,逐步形成更加科學規范、更具可操作性的工作機制和監管制度。同時不斷創新型監管模式。例如開展“入行教育”,積極探索建立行政許可-培訓“雙同時”監管機制,將食品衛生安全培訓工作前移到申報許可階段,強化管理相對人自身管理意識,為其合法經營奠定了基礎。第二,創建餐飲示范,促使食品安全水平不斷提升。在加強監管的同時,積極推進提升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等級和創建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店等工作,典型引路,以點帶面,全面改善餐飲攤點食品安全條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篇(4)

1.1.1農藥污染

江蘇省是全國的糧食生產大戶,蘇北五市又是江蘇糧食生產主產區,糧食生產近些年來實現“八連增”。糧食一方面是餐桌上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很多產品的原料,因此如果糧食的生產環節出現了污染,那么影響將是巨大的。在調研中我們發現,目前蘇北五市的農戶在稻米生產過程中普遍要使用5次以上的農藥,而且在農藥的選擇過程中,七成以上的被訪者表示自己本身不會去看農藥上的標簽,一般都是由經銷商推薦進行使用。而如果感覺使用后的效果不好,82%的被訪者表示會加大藥量或者使用其他農藥再多打幾次,直到成效顯現為止。另外,78%的被訪者還表示,即便作物已經在成熟期,只要感覺存在病蟲害的威脅,還是會繼續使用農藥,而且也表示并不了解農藥使用的安全間隔期。此外,為了延長農作物的保存時間,農戶還會直接用農藥噴灑至成熟的農作物表面。這些無疑都成為農作物在生產過程中農藥殘留加大的隱患。

1.1.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也是為食品生產環節的重要隱患,比如2013年的鎘大米事件就是很好的印證。根據國家2014年4月公布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目前我國土壤總體環境破壞嚴重,耕地污染比較嚴重,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9.4%,其中輕微、輕度、中度和重度污染點位比例分別為13.7%、2.8%、1.8%和1.1%,主要污染物為鎘、鎳、銅、砷、汞、鉛、滴滴涕和多環芳烴,工礦業、農業等人為活動以及土壤環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標的主要原因。從分布范圍來看,長三角地區是重災區。雖然與蘇南地區相比,蘇北地區土地污染的情況也稍見良好,但是隨著泛長三角經濟區的建設,蘇北地區承接蘇南地區高污染行業日趨增多,農村也逐漸顯現出半工業化的態勢,特別是距離蘇南較近的鹽城農村,很多新建的工廠會直接將工業廢水、廢氣排出,勢必會使得土壤污染的狀況日漸嚴重。

1.1.3衛生狀況不達標

根據調查,農戶就近購買的食品主要是油脂類產品(以菜籽油、花生油、芝麻油等植物性油脂居多)、豆制品(豆芽、豆腐等)以及農村集貿市場上就地擺攤的小食品。這些產品的生產者往往是一些當地的農民,通過家庭式的小作坊生產和銷售。而這些小作坊生產環境比較簡陋,生產條件跟不上,基本上沒有衛生許可證,即便有也是形同虛設。生產者缺乏衛生意識,造成很多原材料污染嚴重,生產過程不殺菌或是殺菌不徹底,成品儲存比較隨意,容易出現變質變壞、細菌超標等現象。

1.1.4濫用食品添加劑

添加食品添加劑的初衷是為了改善食品本身的口味、外觀或延長存儲時間,其本身沒有營養,比如我們常見的在豆腐生產過程中添加葡萄糖酸內酯,以方便其機械化生產。我國目前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兩千多種,按照標準正確使用這些添加劑對人體是沒有什么危害的。但是,由于農村大多是小型作坊,經營者要么是自身缺乏該部分知識,或是出于經濟利益的考慮,濫用或是錯用食品添加劑,比如在豆腐生產中添加吊白塊,使用敵敵畏生產鹵制品或火腿,用甲醛水泡制水產品,用洗蝦粉洗小龍蝦等,都造成了食品安全上的隱患。

1.2食品流通和消費環節

農村地區食品采購的地域性特征和關注點的不同,造就了蘇北農村食品安全問題在流通和消費環節更為嚴重的現實情況,目前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2.1劣質食品、過期食品和“三無食品”云集

據調查數據顯示,目前蘇北農村大多數青壯年勞動力都會在農忙以外的時間外出打工,所以很多村子幾乎成為空村,或者就只剩下留守老人和兒童。由于活動范圍受限,所以蘇北地區農戶在購買食品時主要的地點是農貿市場和附近的小賣部,這類人群要么文化程度不高,要么年齡幼小,幾乎沒有食品安全的意識。在購買食品時也只是以價格取勝,對保質期、品牌、企業生產許可標識、食品生產衛生條件等其他因素不關心,如圖1所示。這就為一些假冒偽劣產品的滋生提供了溫床,很多無廠名廠址、無出廠合格證、無保質期的“三無”食品也出現在這里,甚至城市里淘汰的過期食品也被堂而皇之地擺上了貨架。再加上該類人群一般缺乏法律維權意識,或者即便有也因為怕麻煩,怕花錢、不清楚渠道等原因不了了之,所以即便知道自己上當受騙也是忍氣吞聲,這使得不法分子更加猖狂。

1.2.2食品流通過程中易遭遇二次污染

食品從生產完畢到最終到達消費者手中,往往要經歷多次運輸、儲存過程,如果這個環節不加以注意,輕則破壞食品的營養物質和成分,重則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更有甚者還會衍生出一些毒素,造成食物中毒。比如售賣水果蔬菜一定要有保鮮設施,肉類食品生熟要分開等。但在調查中我們發現目前農村農貿市場普遍存在著衛生意識較差,設施簡陋,垃圾亂堆放,包裝物不合規范,普遍使用不合要求的塑料袋和塑料盒,這些很容易使食物在流通中遭遇二次污染,影響食品安全。此外,一些生活習慣也會影響到食品安全,比如90%以上的農戶家中生熟菜板不會分開,也沒有習慣切過熟食后洗過再作他用。對于已經變質腐敗的食品,83%的農戶表示把腐敗部分去掉后再使用,這樣很容易造成食物中毒。

2蘇北農村食品安全問題的成因分析

2.1資本因素

作為傳統產業,農業因為相對的投資周期長,風險大,回報率遠低于其他部門,因此在現代經濟社會中處于劣勢,優勢的資本不愿意投入進去,造成農業資本的缺乏,蘇北地區也是如此。資本的缺乏使得農業產業化生產受到嚴重制約,因此到目前為止,蘇北地區占主流的仍然是一家一戶生產自銷的小農模式,生產效率偏低,生產安全無法得到保障。

2.2人力因素

因為受教育程度整體較低,農村勞動力的素質與技能水平比較差。再加上城市化進程中,大多數經歷過基礎教育的人群外出打工,留下老弱病殘在農村。在蘇北地區這個情況更為顯著,在我們調查過程中,90%以上的家庭中僅剩下老人和小孩。這種人口結構使得食品安全的意識進一步淡漠,防控起來更加不容易。

2.3技術因素

跟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農業生產技術相對落后,農業生產成本較高。在食品生產過程中農藥使用過量的問題,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此。為了降低成本,農戶不得不選擇這種雖然危險但很便宜的方法。比如在蘇北農村普遍會使用一種叫辛硫磷的農藥直接拌在小麥里一起晾曬,以此來延長小麥的保存期,防止在谷倉里生蟲。但《國家糧油儲藏技術規范》明確規定,辛硫磷只用于糧食儲藏前,熏蒸糧倉,也可以用來拌種,但絕對不能作為糧食成品或原料的除蟲劑,因為這是一種強致癌劑。但是受訪農戶均表示這種方法相對比較便宜,因此采用率在70%以上。

2.4成本因素在農村

因為流通機制不健全,物資相對于城市來說相對缺乏。而農村留守人口的消費能力不強,致使大型的超市、食品連鎖店等不愿意進駐經營,經營戶往往就是一些小商小販。他們本小利薄,為了節省成本,往往會無證經營,這為監管增加了難度。而一些不法商販也正是看準了這個機會,有意地將一些假冒偽劣產品銷往農村地區。而政府監管不力或是處罰力度較輕,使得違法成本相對較低,也滋生了影響農村食品安全的因素。

2.5收入與支出因素

蘇北地區農村農民收入在總體上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但是在支出中教育支出、遷移支出占據絕大多數,說明雖然蘇北地區的收入水平在不斷提高,但隨著農民工進城打工,很多子女的教育途徑也從農村轉移到城市,這部分支出增加,抵消了其收入上漲的部分,甚至出現倒掛現象,因此蘇北地區消費中的非農支出占據大多數,擠占其用于食品購買,提升生活質量的那部分,因此雖然收入在漲,但是食品消費的習慣和金額沒有太大變化。

3基于經濟學角度的食品安全問題應對措施

3.1引導優勢資本進入農業生產

首先,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要想吸引社會資源進入農業領域,一定要進行公司化、產業化的經營,這樣可以從根本上提高行業的抗風險能力,提高農業的回報率。比如壟斷全球80%糧食交易量的四大跨國農業公司:ADM(ArcherDanielsMidland)、邦吉(Bunge)、嘉吉(Cargill)和路易達孚(LouisDreyfus)就是依靠這種模式。但因為我們國家農業的市場化程度較低,完全照搬這種模式是不可能的。目前要做到的就是通過增加資本投入,提升農業的產業化水平,逐漸吸引優勢資本投入。其次,大力發展農業信貸與農業保險。由于我國農業的經營模式以分散性經營為主,受益小,周期長,所以貸款風險極大。本著利潤最大化的原則,金融機構一般不愿意貸款給農業相關部門,而且也沒有興趣花心思進行金融創新。所以我國在目前的農村金融體系中主要是以國有銀行為支撐的,比如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及半國有半集體性質的農村信用合作社。這些機構政府調控的痕跡比較重,雖然規模很大,但不夠靈活,不適合廣大的農戶經營者。基于此,我們可以借鑒美國的做法。美國從1916年開始就通過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農貸法律并主導設立農貸專業銀行及其基層機構,形成由聯邦中期信用銀行、合作銀行、聯邦土地銀行三大系統組成的復合式農業金融支持服務系統。而且為了解決信用危機的問題,還在金融支持的基礎上大力發展農業保險,在1938年出臺了《聯邦農作物保險法》,形成了比較完備的農作物保險業務。兩者相互輔助,互為補充,取得了非常良好的效果。蘇北地區農村相對于其他區域的農村,收入相對較高,市場化程度較高造成誠信意識更強,正好可以作為試點區域。

3.2提升農村勞動力的專業化技能和整體素質

首先,繼續推進小城鎮建設,改善農村的整體生活條件,在此基礎上通過一些優惠措施鼓勵農業技術人員到農村就業,拓寬其就業前景,提高勞動保障。其次,通過發展職業教育,培養一大批農業技能型人才,解決整體的技能問題。最后,加強培訓,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種專業培訓,增強農民的食品安全意識。

3.3通過技術改進大力發展生態農業

目前生態農業的發展是農業發展的大趨勢,生態農業的發展不但可以保護環境,還可以增加農民收入。比如目前江蘇市場上普通大米只要2.5元/斤的價格,但是利用環保技術生產的有機米價格40元/斤,價格翻了將近20倍,而投入的增加不到以前的3倍。因此本著“管不如疏”的原則,要積極引導生態農業的發展。具體說來,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對農業的科研投入,另一方面也可以引入市場機制,引導農民和農業科技人員自主研發,通過技術的提升大力發展生態環保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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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被保險人的故意而免責

在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中,一般也認為除外責任包括被保險人故意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或者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而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產品責任。如何判斷和認定被保險人是否具有主觀上的“故意”,這是一個非常重要又很難把握的問題。有學者認為,對于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是否屬于保險單約定的除外責任,適用從嚴解釋的原則: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僅以被保險人具有特定致害目的所造成第三人損害而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限,屬于除外責任。[4]筆者認為,作為食品的生產加工者,被保險人在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有特定致害對象而故意生產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情況比較少見,且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很有可能納入《刑法》的范圍對其進行制裁。實踐中,大多數食品生產者在生產過程中可能明知生產的食品會對消費者不產生利的損害后果,仍然生產加工的,盡管其主觀上并不希望發生安全事故,但其可以預見該行為產生的后果并具有放任的主觀心態,即構成間接故意。因此只要食品生產者在生產加工食品時,明知其生產的食品可能造成損害后果,但仍繼續生產加工的,即可構成間接故意,并不要求以特定致害對象為限,此時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二)免責的阻卻事由———被保險人的過失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當食品生產者因疏忽或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或因攝食使有毒有害物質進入人體而造成疾病,包括常見的食物中毒、腸道傳染病、寄生蟲病等以及化學物質所引起的疾病,但不包括與飲食有關的慢性病,如糖尿病等,按照法律規定需食品生產者進行賠償的,此時食品生產者可以依據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提出賠償請求,保險公司應當支付損害賠償金。但是這種情況下也有例外,即若是保險公司能夠證明其曾經指出存在安全隱患問題但由于食品生產者自身的原因未及時排除隱患,導致事故發生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或是僅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二、推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措施

針對食品安全責任問題,我國目前只是通過《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和《侵權責任法》等來規范,并沒有具體針對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這一專業領域進行規范。筆者要討論的是關于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實施中的幾個問題。

(一)縱向維度———分階段實施

法律是現實的法,只有當它真正解決現實中的問題時,才發揮了其應有的功能。所以一個制度的設計與實施必須與當下的環境相適應,正所謂上層建筑要服務于經濟基礎。基于此,筆者認為,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實施同樣需要考慮到不同階段、空間上的差異而分階段實施。文章第一部分已經討論過關于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采取何種形式的問題,筆者認為目前適宜采用半強制措施,即依據食品的不同種類采取強制保險和自愿保險相結合的模式。當然,經濟發展到一定的水平,是否可以考慮完全采用自愿投保的模式,即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完全商業化運行也是未嘗不可的。因為強制保險提供的僅僅是法定的基本保障,而商業保險能在此基礎上更靈活地滿足經營者的不同需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推行的初期,很多生產者可能沒有深入的了解過這種新型保險,存在一定的疑慮或抵觸,不愿主動購買,所以現階段采用半強制的模式更加合適。隨著經濟的發展,生產者的風險意識會越來越強,普遍接受這種風險轉嫁的新型保險,有理由期待生產者們主動購買保險,從而奠定了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商業化的基礎。從半強制到自愿的轉變可以在一些地區先進行嘗試,根據經濟發展程度的不同對食品安全要求程度也不同,要因地制宜,對不同地區采取不同標準。

(二)橫向維度———分企業規模實施

我國推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最終目的是要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不可避免的會有一些生產者采取放任的態度,或者說因并沒有直接涉及到其自身的經濟利益而導致投保的積極性不夠高。尤其是現階段對于中小企業來說,追求利益最大化仍是企業的根本和首要目標,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最有效的盈利方式就是盡一切可能降低生產成本,所以生產者很可能并不愿意主動投保,承擔一份不確定的風險,從其心理上講認為保險事故的發生概率很低,投保所帶來的可能的損失補償并沒有不參加投保而節省下來的保費來的劃算。相對而言,首先規模較大的企業在經濟方面能夠承受對食品投保的費用,從另一層面上講,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之后并不僅僅再追求純經濟上的利益,他們更注重企業的無形價值財富,這包括企業的商譽、知名度、社會影響力等等。而企業給自己的食品投保無形中可以提高了食品的價值,給公眾一份“安心保障”,也更多地承擔起企業的社會責任,提升自己的品牌價值。所以筆者認為,對不同規模的食品生產、加工及銷售企業設定不同的費率,并給予一定的費率浮動能夠更好、更機動適應市場的需求,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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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論文是本科學習階段一次非常難得的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機會,通過這次比較完整的食品安全學習,我擺脫了單純的理論知識學習狀態,和實際知識的結合鍛煉了我的綜合運用所學的專業基礎知識,解決食品安全的實際問題能力,同時也提高我查閱文獻資料、知識手冊、知識規范等其他專業能力水平,而且通過對食品安全整體的掌控,對局部的取舍,以及對細節的斟酌處理,都使我的能力得到了鍛煉,經驗得到了豐富,并且意志品質力,抗壓能力及耐力也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這是我們都希望看到的也正是我們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目的所在。

雖然食品安全知識內容繁多,過程繁瑣但我的收獲卻更加豐富。各種食品的適用條件,各種食品的選用標準,我都是隨著知識的不斷深入而不斷熟悉并學會應用的。和老師的溝通交流更使我從經濟的角度對食品安全有了新的認識也對自己提出了新的要求,有些問題本是我工作后才會意識到的,通過這次食品安全知識讓我提前了解了這些知識,這是很珍貴的。

在食品安全學習過程中一些問題讓我很頭痛,原因是由于本身知識受到本身的框定,而又必須考慮本專業的一些要求規范,從而形成了一些矛盾點,這些矛盾在處理上讓人很難斟酌,正是基于這種考慮我意識到:要向更完美的進行一次學習,與其他專業人才的交流溝通是很有必要的,這其中也包括更好的理解食品安全的各種要求,更要從祖國的高度看待一些大局上的問題更好的處理各種食品安全問題。

提高是有限的但提高也是全面的,正是這一次學習讓我積累了無數實際經驗,使我的頭腦更好的被知識武裝了起來,也必然會讓我在未來的工作學習中表現出更高的應變能力,更強的溝通力和理解力。

從不知道食品安全論文怎么寫,到順利如期的完成本次食品安全知識,這給了我很大的信心,讓我了解專業知識的同時也對本專業的發展前景充滿信心,這些我在食品安全論文結束語中都提起過。事實上,我都采用了一些新觀點,他們有著很多的優越性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這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們的創造力。比如我的食品在安全檢驗上就有很大的不足,在這個食品安全被高度重視的社會中,這無疑是很讓我自身感到遺憾的,可這些不足正是我們去更好的研究更好的創造的最大動力,只有發現問題面對問題才有可能解決問題,不足和遺憾不會給我打擊只會更好的鞭策我前行,今后我更會關注食品安全檢驗,并爭取盡快的掌握這些先進的知識,更好的為祖國的四化服務。

畢業論文結論范文

xx年3月,我開始了我的論文工作,時至今日,論文基本完成。從最初的茫然,到慢慢的進入狀態,再到對思路逐漸的清晰,整個寫作過程難以用語言來表達。歷經了幾個月的奮戰,緊張而又充實的食品安全知識終于落下了帷幕。回想這段日子的經歷和感受,我感慨萬千,在這次食品安全知識的過程中,我擁有了無數難忘的回憶和收獲。

3月初,在與導師的交流討論中我的題目定了下來,是:8031單片機控制LED顯示屏知識。當選題報告,開題報告定下來的時候,我當時便立刻著手資料的收集工作中,當時面對浩瀚的書海真是有些茫然,不知如何下手。我將這一困難告訴了導師,在導師細心的指導下,終于使我對自己現在的工作方向和方法有了掌握。

在搜集資料的過程中,我認真準備了一個筆記本。我在學校圖書館,大工圖書館搜集資料,還在網上查找各類相關資料,將這些寶貴的資料全部記在筆記本上,盡量使我的資料完整、精確、數量多,這有利于論文的撰寫。然后我將收集到的資料仔細整理分類,及時拿給導師進行溝通。

4月初,資料已經查找完畢了,我開始著手論文的寫作。在寫作過程中遇到困難我就及時和導師聯系,并和同學互相交流,請教專業課老師。在大家的幫助下,困難一個一個解決掉,論文也慢慢成型。

4月底,論文的文字敘述已經完成。5月開始進行相關圖形的繪制工作和電路的知識工作。為了畫出自己滿意的電路圖,圖表等,我仔細學習了Excel的繪圖技術。在知識電路初期,由于沒有知識經驗,覺得無從下手,空有很多知識思想,卻不知道應該選哪個,經過導師的指導,我的知識漸漸有了頭緒,通過查閱資料,逐漸確立系統方案。方案中LED顯示屏行、列驅動電路的知識是個比較頭疼的問題,在反復推敲,對比的過程中,最終定下了行驅動電路采用74LS154譯碼器,列驅動電路采用74HC595集成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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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相應的《食品衛生法》失效,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失去了部門法依據。2011年2月25日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修正為:“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法條被修正后產生三點變動:第一,罪名變化,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替代“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與食品衛生相比,食品安全具有更豐富的內容,其涵蓋了食品數量充足,食品衛生、食品質量達標,食品營養全面等多方面要求。因此,將“食源性疾患”修正為“食源性疾病”,用“食品安全標準”替代“衛生標準”符合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和人民群眾對食品質量的更高要求。第二,提高法定最低刑,以并處罰金取代單處罰金。根據修正案的規定,只要構成該罪就必須并處罰金,法定最低刑由單處罰金提高為拘役,這將更加符合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要求。第三,對罰金數額不再作硬性規定,以“并處罰金”的規定取代比例罰金制。此種修正具有一定積極意義,但僅以“并處罰金”來規定附加刑過于寬泛,給法官的實際裁量帶來一定難度,所以是否規定罰金的幅度標準有待商榷。

(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了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相關內容。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對該條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通過新舊法條的對比可以發現,修正后的法條不再對罰金的處罰額度作限制性規定,取消了原來法條中罰金為“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限制范圍;該罪的法定最低刑由拘役改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期提高意味著對該類犯罪的懲處力度加大。新法條將原來法條中“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情形修改為“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筆者認為作這樣的修正是合情合理的,由于社會發展的復雜性,各種錯綜的情況都有可能發生,有些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雖未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但該行為的存在的確非常危險,危害十分嚴重,符合“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就可以依據修正后的條文對被告人依法定罪量刑。

二、食品安全刑法保護的缺陷

《刑法修正案(八)》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修改,充分彰顯了國家和政府對懲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決心和打擊力度。但目前,我國刑法對該類犯罪的設置還存在一定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罰金刑設置不合理

《刑法修正案(八)》將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與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基本犯的罰金刑作了修改:將“單處或者并處”改為“并處”,并且取消了“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的處罰標準。如前所述,取消銷售金額的比例限制存在一定合理性,但修正后的條文僅以“并處罰金”四個字規定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罰金刑又太過寬泛,不僅不利于法官對案件的準確把握,也不利于對犯罪人人權的保護。此外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中,未區分自然人和單位犯罪的罰金幅度也有欠妥當:一方面,經濟犯罪一般涉案金額都較大,尤其是單位具有強大的生產能力和雄厚的經濟基礎,一旦實施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范圍之廣、程度之深將遠遠超過自然人犯罪帶來的危害后果;另一方面,與自然人相比,單位在經濟活動中獲利較大,其對罰金的承受能力遠大于自然人。因此,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應明確區分自然人和單位犯罪不同的罰金刑幅度,對單位犯罪規定的罰金幅度應大于自然人犯罪。

(二)資格刑的缺失

對具備特定從業資格的犯罪人增設資格刑,無疑會提高犯罪人獲得非法利益的機會成本,使其不敢輕易犯罪。從業資格的被剝奪,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犯罪人再犯可能性,而這正是其他刑罰方式所難以達到的。目前,我國刑法中只規定了兩種資格刑,即剝奪政治權利與驅逐出境,對剝奪人們從事某種行業的資格并無規定,鑒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意義,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增設從業資格刑是十分必要的。《食品安全法》中有剝奪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從事食品生產資格的規定,一般是責令停產停業,造成嚴重后果的吊銷營業執照;其中第九十二條規定,“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該規定是對食品生產者、經營者違反食品安全法,導致食品安全事故而進行的限制從業資格的行政處罰,但僅僅剝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一定限期內的從業資格,并不剝奪其他責任人或者單位的生產經營資格,是不足以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資格刑方面規定的欠缺,不能徹底或者在相對較長的時期內剝奪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從業資格,使得犯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生產者、經營者仍有資格和機會繼續從事食品生產和銷售工作,這對法律是一種譏諷。

(三)違反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刑事責任的缺失

所謂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產者、經營者發現其生產或銷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時,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并采取相關措施及時消除或者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于2007年8月27日《食品召回管理規定》,規定了食品召回的主體、召回程序、召回的評估與監督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但該規定中對違反食品召回制度的處罰措施僅是“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由此可以看出,該規定對違反食品召回制度的處罰較輕緩,不足以懲罰相關行為,且留有空白條款。作為其他法律保障法的刑法并未對違反缺陷食品召回制度的刑事責任作出任何規定,因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很可能成為一句空話。生產經營者生產、銷售了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是有毒、有害食品,已經造成了危害結果,如若生產經營者還不履行缺陷食品召回義務就有可能對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造成更大的損害。而人的生命健康權利是刑法所保護的重要法益,對于危害法益的行為,刑法理應規定相應的刑事責任。對于拒不召回缺陷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刑法應當明確規定其不作為犯罪的刑事責任。

三、食品安全刑法保護的完善

(一)罰金刑的相對確定與調整

罰金刑,是法院依法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其所有的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其屬于刑罰體系中的財產刑。新修正的刑法條文明確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必須并處罰金,其目的就在于剝奪犯罪人的經濟基礎,削弱其再犯的能力。罰金刑具有經濟性、開放性和更好地懲治單位犯罪的優勢。根據罰金刑獨特的優勢和其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存在的缺陷,筆者認為,有必要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罰金刑的設置進行調整,即在該罪中明確罰金刑的幅度,以免法官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無所適從或者濫用裁量權導致司法不公。《刑法修正案(八)》通過之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罰金幅度為“銷售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八十五條則規定,“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筆者認為,原來刑法規定的罰金幅度偏低,而《食品安全法》中對罰款的幅度又略顯偏大,盡管兩者懲罰性質不同,但卻可以相互作為參考。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主體多為單位,刑法第一百五十條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類罪的單位犯罪作了統一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該法條并沒有對單位犯罪應處的罰金額作出明確規定,采用的是無限額的罰金制,具有明顯缺陷。單位犯罪給社會造成的危害程度比自然人犯罪造成的危害程度嚴重,且單位的受刑能力要遠大于自然人的受刑能力。因此,出于遏制單位犯罪的目的,對單位犯罪規定的罰金幅度應大于犯同樣罪的自然人。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在罰金幅度的細化方面可作如下規定:犯罪情節較輕的,對自然人犯罪并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兩倍以下罰金,對單位犯罪并處貨值金額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犯罪情節嚴重的,對自然人犯罪并處貨值金額兩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對單位犯罪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金。

(二)資格刑的引入

資格刑,又稱為名譽刑、能力刑、權利刑等,是刑之最輕者。①資格刑具有特殊預防的功能,其可以有效地防止行為人繼續利用一定的資格進行犯罪活動。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引入資格刑是預防犯罪的刑罰目的使然,通過對自然人和單位犯罪主體增設資格刑,剝奪其在一定期限內或者永久的生產、銷售食品的資格,將其排除在食品經營行業之外,有利于食品安全的保護。目前,我國刑法中對該種犯罪缺乏資格刑的規定,在實踐中往往采取的是行政處罰手段。但行政處罰的力度較低,普遍存在以罰代管的現象,缺乏法律對該類犯罪的威懾力,一些食品企業在繳納完罰款之后繼續進行原先的生產,絲毫未見改善。筆者認為,在行政處罰不能震懾違法犯罪之時,刑法應當充分發揮其特殊預防的功能,通過增設資格刑來禁止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為的生產經營者繼續從事食品行業。具體來講,就是將資格刑作為附加刑并科使用,根據犯罪人的主觀惡性、客觀犯罪情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分別對犯罪人附加不同年限的資格刑。對于構成基本的食品安全犯罪的,附加判處剝奪三年以上五年以下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資格;對于造成嚴重食品中毒或者重大食源性疾病等后果的,附加判處剝奪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資格;對于造成特別嚴重后果,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則判處終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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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基因食品是基因修飾生物體(geneticallymodifiedobjects,GMO)中的一類,又稱基因修飾食品(geneticallymodifiedfood,GMF)。GMF是現代生物技術的產物,它利用現代分子生物學技術,將某些生物的基因轉移到其他物種中去,改造它們的遺傳物質,使某些生物的基因轉移到其他物種中去,改造它們的遺傳物質,使其在性狀、營養品質、消費品質等方面向人們所需要的目標轉變。這種以GMO為食物或為原料加工生產出的食品就是GMF。現階段的GMF主要以GMC為食品(比如轉基因番茄)或以GMC作為原料而加工的食品(比如利用轉基因大豆生產的豆奶)。轉基因技術既給人類帶來了巨大的利益,也存在著一些潛在的危險。

一、GMF發展概況

1994年,第一例進入市場的GMF(轉基因番茄)在美國誕生。現在至少有13個國家種植了GMF,其中美國的種植面積最大,達3030萬公頃,68%;其次是阿根廷1000萬公頃,23%;加拿大300萬公頃,7%;我國50萬公頃,占1%。

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確定的GMF品種達43個,有60%以上的加工食品有轉基因成分,GMF的銷售額達百億美圓;有調查顯示,美國、加拿大兩國的消費者大多接受了GMF,僅有27%的消費者我食用GMF可能對健康造成危害。

我國已批準了6種GMF的商品化,其中食品3種:抗病毒甜椒、抗病毒番茄、延遲成熟番茄。隨著我國對GMF的研究和開發,我國的GMF品種會越來越多。目前,研究重點是開發轉基因水稻、轉基因魚等食品。

根據GMF的來源可以將GMF分為植物源GMF、動物源GMFH和微生物源GMF。現階段的主要是植物源GMF,涉及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包括:轉基因大豆、轉基因玉米、轉基因番茄、轉基因油菜、轉基因馬鈴薯等。全球轉基因種植中,轉基因大豆種植面積最大2580億公頃,占全球GMF的58%。

二、轉基因食品的特點

GMF與傳統的食品比較:傳統食品是通過自然選擇或人為的雜交育種來進行。雖然轉基因技術與傳統的以及新近發展的亞種間雜交技術相比,在基本原則是并無實質差別,但生產GMF的轉基因技術著眼于從分子水平上,進行基因操作(通過重組DNA技術做基因的修飾或轉移),因而更加精致、嚴密和具有更高的可控制性。人們可以利用現代生物技術改變生物的遺傳性狀,并且可以創造自然界中不存在的新物種。比如,可以殺死害蟲的食品植物,抗除草劑的食品植物,可以產生人體疫苗的食品植物等。其具有如下特點:

(1)成本低、產量高。成本是傳統產品的40%60%,產量至少增加20%,有的增加幾倍甚至幾十倍。

(2)具有抗草、抗蟲、抗逆境等特征。其一可以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其二可以提高農作物的產量。2000年的GMC達4420萬公頃,其中抗除草劑的有3280萬公頃,占74%;抗蟲性狀的有830萬公頃,占19%;抗蟲肩抗除草劑的占7%。

(3)食品的品質和營養價值提高。例如,通過轉基因技術可以提高谷物食品賴氨酸含量以增加其營養價值,通過轉基因技術改良小麥中谷蛋白的含量比以提高烘焙(bei)性能的研究也取得一定的成果。

(4)保鮮性能增強。例如,利用反義DNA技術抑制酶活力來延遲成熟和軟化的反義RAN轉基因番茄,延長貯zhu藏和保鮮時間。

三、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1998年,英國蘇格蘭研究所的ArpadPusztiai教授用轉基因馬鈴薯喂老鼠,1998年秋在電視上宣布大鼠食用后,引起器官生長異常,體重和器官重量減輕,免疫系統受損。此事引起國際轟動。這是對轉基因食品提出的最早的,有所科學證據的質疑,并在英國及全世界引發了關于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大討論。雖然,英國皇家學會于1999年5月宣布此項研究“充滿漏洞”,從中不能得出轉基因馬鈴薯有生物健康的結論。

1998年3月,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批準了一項由美國農業部和DPL(DeltaandPineLand)公司聯合申請的所謂“終結者”技術(terminatortechnology)專利,“終結者”技術獲得專利后引起國際社會的強烈反響。因為該技術不是一般性技術,利用這個技術可以使作物第一年種植獲得的種子不育,在第二年種植時,種子會自動死亡。“終結者”技術是將一種終止子基因插入到作物基因組中得到轉基因作物種子,種子公司在種子出售前,在種子表面噴上一種誘導劑,農民播種后,種子可以長成正常的植株,結出成熟的種子。但是在誘導劑的作用下,插入的終止子基因會在種子成熟時激活啟動,產生毒素殺死種子胚胎,因此收獲的種子在第二年再種植不能正常發芽,但這種種子在油脂、蛋白質等方面完全正常。

美國農業部發言人聲稱,“終結者”技術是為了保護基因工程技術的知識產權。1998年10月,國際農業研究磋商小組(CGIAR)在華盛頓召開會議,明確提出禁止“終結者”技術,理由主要有:外觀上不能辨認終結者技術生產的種子,易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通過花粉非故意傳播造成生物安全風險。

1999年5月,康奈爾大學一個研究組報告,一個斑蝶食用了轉蘇云金桿菌的殺蟲蛋白基因(bt)玉米花粉后44%死亡,表明GMF可能存在安全隱患。此事引起科學家對GMF的廣泛爭論。Bt玉米中的殺蟲晶體蛋白CryLA是特異毒殺鱗翹目害蟲,斑蝶屬于鱗翹目昆蟲,自然會受到bt蛋白的影響。事實上,Science、Nature拒絕發斑蝶的文章,審稿人認為,這并不反映田間的情況,最后在Nature上以簡訊的形式報道。但該事件卻成為《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今日美國》等報刊的頭版消息。最后,該事件被科學界否定。

2001年7月9日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承認,GMF可能會破壞生態平衡,它們可能把自身的基因傳遞給相關物種,產生超級雜草,也可能會對其他植物或動物產生意想不到的有害影響。有關GMF和GMC的潛在危險和安全性的許多問題,有待于進一步研究才能下結論。因此,對GMC和GMF的種植于市場化要慎重,否則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雖然目前沒有發現GMF對人類健康有害的案例,并不表明沒有危害,因為它進入人類的時間還太短,其潛在危害在短時間內不會表現出來。直到目前為止,人類長期食用是否安全仍然成疑,而科學界對這些食品是否安全也沒有共識。世界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及經濟合作組織這些國際權威機構都表示,人工移植外來基因可能令生物產生“非預期后果”。即是說我們到現在為止還沒有足夠的科學手段去評估轉基因生物及食品的風險。國際消費者聯會(成員包括全球115個國家的250個消費者組織)表示“現時沒有一個政府或聯合國組織會聲稱轉基因食品是完全安全的。”目前大量的轉基因技術的應用,給我們帶來了巨大的利益,但從上述的分析中我們仍可以看出,轉基因食品目前還沒有可以評估的安全性,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還有待進一步的研究和時間上的驗證。

篇(9)

國家和政府推行食品安全風險交流體制的時候,要注意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知識產權的保護,尤其是一些老字號的食品生產企業更應該注重對其秘制配方和技術的保護和保密,進而避免在進行食品安全信息公開的同時將企業的商業機密泄露,另外,媒體在進行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和公布的時候,應該秉承對企業負責的態度,這樣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政府和企業得以雙贏,從而使得我國的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制度進一步完善;另一方面,食品生產經營者應該注重建立屬于自己的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機制,這樣有利于生產經營者之間進行風險交流,可以促進企業之間的風險規避經驗的交流,這對于食品安全風險的規避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篇(10)

二、研究方法

本文結合多種方法展開研究,主要有:

(l))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

在研究過程中,以定量研究為主,對常德市高校食品衛生管理開展現狀、

存在的具體問題、原因運用定量分析,結合一定的定性分析方法,對建立進一步完善常德市高校食品衛生安全監管的對策運用了定性分析的方法。

(2)文獻研究與案例分析相結合的方法。

通過廣泛搜集國內外的文獻資料,并調查常德市高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較全面地了解了常德市高校食品衛生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在實踐考察與探索中找出適合常德市高校的食品衛生安全監管體制的具體策略與方法。

三、基本框架

1、強化高校食品衛生管理的重要意義

1.1強化食品衛生管理是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

1.2加強監督監測工作,促使食品合格率提高

1.3完善食品安全危險性評估的方法和技術

1.4為食品衛生的安全管理保駕護航

1.5為學生提供良好的餐飲服務環境

2、承德市高校食品衛生管理狀況剖析

2.1現狀

2.1.1基本情況概述

全市共有學校集體食堂214家,其中城市學校食堂48家,農村學校集體食堂85家,托幼機構食堂71家。市直管學校28家,經營場所69個。其中餐飲場所50個,商品部14個,美發場所2個,洗浴場所2個,住宿業1個。69個市直管場所全部實施了量化分級管理,有A級單位18家,B級單位25家,C級單位26家。

2.1.2目前開展的具體工作

第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實效

第二,大力開展食品衛生宣傳教育

第三,扎實有效開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整治

第四,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

第五,完成重大接待衛生安全保障

第六,重點安全控制點為主要原料和調料采購渠道

2.2.3存在的問題與成因

第一,個別學校食堂葷、素菜未分池清洗;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工用具無明顯標志,混用混放。

第二,食品添加劑未使用計量工具。

第三,食品留樣餐次不全。

第四,食品質量控制體系推廣應用不夠。

第五,對高校飯堂承包商的監督和懲罰力度不夠、關口靠后。

第六,高校飯堂從事食品餐飲服務的人員素質較。

3、強化高校食品衛生管理的基本對策

3.1完善并強化學校衛生工作責任制

3.2完善并認真落實學校衛生安全長效管理機制

3.3完善并認真執行各項具體的衛生管理制度與工作規范

3.4建立機制,確保長效,形成學校衛生工作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局面層層監督,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管理體系

3.5加強對學校食堂承包經營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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