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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互聯網工具被越來越廣泛地應用,在這個信息技術時代傳統金融服務已無法滿足當代人對資金融通以及支付的需求,于是依托于互聯網工具的“互聯網金融”便應運而生,并且逐漸發展壯大,我國的互聯網金融在近幾年的時間里更是得到了迅猛的發展。
說到中國的互聯網金融就不得不提國內最早涉足金融業的互聯網公司搜狐,以及把我國互聯網金融推向的阿里巴巴。2002年4月17日搜狐宣布聯合國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共同成立合資公司,該公司主要從事在線金融證券交易技術服務,此舉拉開了中國互聯網金融的序幕。[1]但由于受到當時互聯網技術水平以及金融監管等方面的限制,搜狐的“互聯網金融”最終沒能真正地發展起來。此后,阿里巴巴引領我國互聯網金融走向了新的領域。阿里巴巴通過推出支付寶、余額寶等產品,全面進軍金融領域,引領了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熱潮。截至目前,阿里巴巴、騰訊、京東、百度、新浪、網易、盛大等互聯網企業已紛紛進軍中國互聯網金融領域,陸續推出了自己的支付工具,并已開始涉足理財、信貸以及保險等金融領域。
相較于傳統的金融模式,互聯網金融擁有它獨特的優勢。例如,獲取信息更加全面、交易成本相對較低、資源分配廣泛等。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正是利用了這些優勢,抓住了時代給予的機遇以及互聯網技術發展的契機,在近十年的時間里從企業數量到金融產品廣度上都得到了巨大的發展。而在取得不錯成績的同時,也要認清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現狀,及時敏銳地發現影響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潛在問題,并找到有效的解決方法,這樣才能保障我國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
(1)互聯網理財市場。自互聯網金融“領頭羊”阿里巴巴2013年6月13日推出互聯網理財產品“余額寶”已一年有余,在這一年多的時間里諸多電商、互聯網企業陸續推出了自己的理財產品,相較于傳統金融機構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這些互聯網理財產品在推出初期就憑借著其靈活流動性以及高收益在理財市場出盡風頭。根據2014年3月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對10234名被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在購買互聯網理財產品意愿方面,有84.7%的被訪者表示購買過互聯網理財產品;有66.0%的被訪者表示會將銀行存款轉投互聯網理財。在對互聯網理財產品的了解方面,有55.4%的被訪者并不了解互聯網理財產品背后的基金和盈利方式;37.5%的人對要承擔的風險不清楚。而在被訪者的年齡分布方面,90后占36.3%,80后占36.0%,70后占16.7%,60后占10.0%,還有1.0%的人為50后及以上。[2]
通過以上調查數據可以看出互聯網理財產品已在理財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并且部分銀行存款已轉移或將轉移至互聯網理財產品中,這說明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互聯網理財產品仍將對銀行存款造成一定沖擊。調查數據同時也顯現出目前互聯網理財產品的受眾絕大多數是35歲以下的青年人,這與青年人更多地接觸互聯網以及更能接受新鮮事物不無關系。而互聯網理財產品要想占領更多的理財產品市場份額僅僅依靠青年人是遠遠不夠的,如何吸引擁有更強大投資能力的中年人是未來互聯網理財產品發展的難題之一。雖然被訪者中絕大多數都購買過互聯網理財產品,但投資者對于互聯網理財產品的投資方向及風險并不了解,這暴露出了投資者的風險意識不強、對產品缺乏了解,這很有可能給一些借助互聯網理財產品進行大規模集資的企業提供機會。因此,資金的相關監管問題亟待規范和完善。
(2)互聯網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是由第三方支付公司替代客戶與商業銀行建立聯系并進行清算的一種支付方式。目前在互聯網小額交易中這種支付方式已被廣泛使用,它在滿足小額支付需求的同時還可以起到信用擔保的作用。我國的第三方支付產品主要有支付寶、拉卡拉、財付通、快錢、網易寶、匯付天下等。根據iResearch艾瑞咨詢統計的數據顯示,2013年第三季度我國第三方互聯網支付市場交易規模已達14205.8億元。[3]
隨著第三方支付產品隊伍的不斷壯大以及交易規模的不斷擴大,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也日益凸顯,這些問題制約著第三方支付產品的發展。首先是資金風險問題。2014年3月13日央行發文暫停了第三方支付平臺中的二維碼支付和虛擬信用卡業務,并表示此舉意在防控風險。同時央行也表示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政策不會改變,但也要予以適度監管,其中網絡支付應堅持小額支付的原則。[4]除了央行已發文暫停的業務存在風險外,由于在使用第三方支付產品時需要輸入或驗證許多涉及資金賬戶的信息,如果該類信息被缺乏監管或存在問題的第三方支付企業泄露或利用,將造成個人信息的泄露,甚至經濟損失。其次是道德風險問題。互聯網第三方支付不僅僅涉及資金與信息的安全,由于使用第三方支付平臺交易具有匿名性和隱蔽性等特點,這也給資金非法轉移、洗錢、套現等非法活動創造了可能。為防控以上風險,目前我國主要采用的是發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方式對第三方支付產品進行規模控制和資格審查。按照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必須取得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才能向用戶提供支付服務。這相當于在市場的入口設置了“安檢”,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第三方支付的風險。
(3)互聯網信貸。我國目前的互聯網信貸主要通過P2P方式進行。P2P網絡信貸是指投資者通過互聯網平臺將資金借給有資金需求的借款者,并通過網貸公司提供的平臺自由競價撮合成交。采用P2P方式借貸快捷、便利。在一般銀行貸款需要接受苛刻的貸款申請條件、提供繁復的材料準備,并且等待審批的時間長,而P2P金融服務相較銀行貸款優勢要明顯得多。截至2014年6月我國已有人人貸、拍拍貸、人人聚財、陸金所、微貸網等百余家P2P網絡借貸平臺。
與互聯網第三方支付相似,P2P網絡信貸也同樣存在風險,由于網絡交易的虛擬性,在交易時對于借貸雙方的資信情況很難進行認證。因此,與傳統信貸方式相比互聯網信貸更容易產生欺詐以及不歸還欠款等違約糾紛。此外,互聯網信貸還面臨著被黑客攻擊以及網絡病毒等問題,這很容易引起借貸雙方的資金損失,還可能影響平臺的正常運營。由于目前我國還沒有出臺專門針對P2P網絡信貸的管理辦法,仍需依靠《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對該行為進行約束。因此,在缺乏專業監管與引導的情況下,通過P2P網絡信貸借貸的風險仍然較大。
(4)互聯網保險。2013年9月29日中國保監會對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開業批復,眾安保險獲得了保險會審批的國內第一家網絡保險牌照,就此拉開了我國互聯網保險發展的序幕。我國目前的互聯網保險主要是由保險機構通過互聯網平臺開展保險活動,也有一部分獨立的第三方保險網站參與其中。截至2013年底國內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公司已達60余家,規模保費已達291億元。[5]在互聯網保險取得高額回報的同時,據保監會2014年7月公布的2014年上半年保險消費者投訴情況通報顯示,開創互聯網保險先河的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半年的億元保費投訴量在財產險公司中是最多的。[6]投訴的主要原因包括客戶對于定損的價格有異議、對理賠的時效不滿意以及對拒賠的原因不認可等。由于網絡的虛擬性,互聯網保險公司與保戶間的溝通都是通過這個虛擬的平臺進行的。因此,保險公司對保戶的評估以及對保戶進行保險條款的告知等都要求保險雙方擁有更強的自覺性。此外,由于目前一些互聯網保險企業屬于中小保險企業,其償付能力有限,這就增加了投保人所承擔的風險。
為了降低互聯網保險的風險、規范互聯網保險市場,相關部門需要在加強監督、完善管理等方面做大量工作。在2014上海新金融年會上,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表示“互聯網保險具有互聯網和金融的雙重屬性。因此,如何在二者之間建立平衡的規則,是互聯網保險監管面臨的挑戰。”據了解,目前監管層正在醞釀互聯網保險的監管辦法。他認為互聯網保險的監管應該在鼓勵和包容的同時,堅持底線思維、堅持一致性監管原則、堅持保護消費者權益。[7]
通過以上的現狀分析不難看出互聯網金融使金融借助互聯網科技得到了更加廣闊的發展,同時也將互聯網的特性注入到了金融中,這些特性既可以促進金融產品更加完善,但也帶來了一些新增的風險。因此,更需要專業部門制定規范的行業標準以及進行有效的監管,這是我國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保障,也是我國互聯網金融亟待解決的問題。
參考文獻:
[1] 姚文平.互聯網金融[M].中信出版社,2014.
[2] 孫震,孫慶玲.66.0%受訪者欲將銀行存款轉投互聯網理財[N].中國青年報,2014-3-20(07).
[3] 王維東.2013年中國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交易規模破萬億[Z].艾瑞咨詢,2014-1-21.
[4] 華曄迪,王宇.央行發文暫停二維碼支付、虛擬信用卡業務[DB/OL].新華網,2014-3-14.
引 言
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電子商務越來越多地融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逐漸成為了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與此同時,電子商務的發展也給保險業造成了巨大的沖擊進而引發了保險行業的巨大變革。在一些發達國家,互聯網保險行業發展較為成熟,如2010年美國的互聯網保費的收入占到保費總額的25%,遠遠超過了全球5%的平均水平。反觀我國的互聯網保險發展:我國互聯網保險一直處于緩慢發展的狀態,直到最近幾年互聯網電子商務的發展帶動了保險行業的發展,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才顯現出蓬勃的發展生機。
一、互聯網保險的概念及特點
(一)互聯網保險的定義
互聯網保險是一種在線的保險產品和服務,產品及服務的提供者主要有保險公司、保險中介以及網絡公司等。保險產品和服務不僅涵蓋了從網上投保、承保及在線核保和理賠等較為傳統的保險業務環節,還包含相關企業通過互聯網向客戶提供與保險服務相關的信息咨詢。從保險業務流程的角度出發,互聯網保險包括了通過市場調研采集數據并分析、保險產品和服務的設計、為顧客提供專業的保險需求分析及產品購買服務、在線核保及保險理賠服務以及保險產品的咨詢服務。
(二)互聯網保險的特點
互聯網保險的特點主要有:1、互聯網保險的虛擬性特征;2、互聯網保險的經濟性特征;3、互聯網保險的交互性特征。
1、互聯網保險的虛擬性特征
互聯網保險擯棄了傳統保險面對面形式的柜臺交易,轉而采用互聯網進行服務的全過程,為雙方都提供了極大的便利。雖然交易流程的在線化賦予了互聯網保險強大的成本優勢。但是虛擬易帶來的不安全感可能會導致客戶的不信任,阻礙互聯網保險的發展。
2、互聯網保險的經濟性特征
互聯網保險具有其獨特的成本優勢,能夠極大地幫助降低保險價值鏈的成本,對傳統保險公司來說是一大機遇。互聯網保險免除了傳統保險營業網點的運營費用以及大量的人工費用,能夠幫助降低公司的運營成本,進而提高公司整體的盈利能力。
3、互聯網保險的交互性特征
互聯網保險通過網絡極大地減少了公司與客戶之間的距離,促進了公司與客戶之間的雙向交流,從而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聽取客戶的需求,根據客戶的需求進而進行產品及服務的設計。同時還能夠幫助保險公司更好地對保險服務的流程進行管理,提高服務效率。
二、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的發展現狀
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的發展現狀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點:1.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的經營主體分析;2.我國互聯網保險保費規模分析;3.我國互聯網保U客戶規模分析。
(一)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的經營主體分析
據相關數據統計,2013年我國互聯網保險經營主體數目約為60家,占保險行業總體企業數目的45%。這說明了我國保險行業中將近一半的企業已經展開相關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總體來說,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的起步較晚,發展時間較短,但是有著較強的增長趨勢。
(二)我國互聯網保險保費規模分析
數據顯示相比2016年,互聯網人身保險累計保費為1133.9億元,是上年同期的2.5倍,同時互聯網保費在人身保險保費累計收入的占比上升至5.0%。從增長速度來看,互聯網人身保險保費增速150.4%;從增長的絕對量來看,約為681.1億元。由此可以看出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快速增長趨勢,并且相關機構預測近幾年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還將會保持一個較快的發展速度。
(三)我國互聯網保險客戶規模分析
據相關機構數據統計顯示,2016年人身險公司官網的網站流量為14.2億次,投保客戶數達397.3萬人,承保件數1313.1萬件,但實現的業務規模保費僅有64.9億元,雖然是去年同期的2.1倍,但占互聯網人身險保費的比重仍不足5%。但是由此可見還是有越來越多的客戶開始了解并接受互聯網保險產品,這對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的長遠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三、我國互聯網保險的運營模式分析
我國互聯網保險的運營模式主要有:保險公司官方網站運營模式、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運營模式、純互聯網保險運營模式。
(一)保險公司官方網站運營模式
互聯網保險起步階段,一般只有資金實力比較強的大型保險公司才會設立公司的官方網站。但是由于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普及,使得保險公司擁有各自的官方網站成為了可能。但是僅僅擁有網站建設的技術是遠遠不夠的,還要要求保險公司本身有著強大的實力。
1、強大的資金保障
保險公司官方網站的建立僅僅是一個起點,想要實現產品和服務的展示、服務的線上運營,強大的資金實力是不可或缺的。公司不僅要進行網站的架構以及網絡運營;同時還要向百度、谷歌等大型搜索引擎公司支付大量的流量費用從而提高網站的流量,擴大網站的知名度。
2、健全的產品結構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保險產品的需求也呈現出多樣化的趨勢。這就要求保險公司要充分了解客戶在不同階段、不同狀態下的服務需求,通過建立健全產品結構和體系,從而有效提高網站的轉化率。
3、強大的網站運營能力
網站的有效運營離不開強大的網站運營以及后臺管理能力。保險公司設立的官方網站也是如此,要想通過官方網站為客戶提供便捷的服務,就必須具備相應的網站技術管理能力。將先進的網站建設及管理技術,如云計算以及大數據等相關技術充分地運用到網站管理中去,進一步提高網站的運營能力。
相比傳統的柜臺交易模式,傳統保險公司設立官方網站的模式能夠有效地提高服務效率,但是在這種運作模式下還有很多保險環節需要在線下才能實現,并沒有真正意義上實現保險業務的互聯網化。
(二)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運營模式
互聯網保險行業中存在一些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它們既不是商品和服務的提供者也不是購買者,只是為保險交易雙方提供相關技術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公司。
1、獨立于保險交易雙方而存在
這些第三方平臺并不是由保險公司建設及管理的網站,它們只是一些為互聯網保險行業提供相關技術服務的開放性平臺。根據保險公司、中介以及保險行業中的相關機構或者個人的需求,為它們提供保險服務的交易以及清算等服務。互聯網保險行業中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顧名思義是獨立于保險產品交易雙方而獨立存在的交易平臺。
2、為交易雙方提供專業化技術服務
在互聯網保險行業中,一般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都掌握了先進的信息技術、強大的數據處理分析技術以及網站后臺管理能力,在為保險交易雙方提供可靠穩定的信息服務的同時還能夠對客戶數據進行分析處理,從而充分挖掘客戶的需求,促進交易雙方協議的達成。
在互聯網保險市場中,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在流量以及互聯網先進技術方面都存在很大的競爭優勢,但是同樣也面臨著一些發展問題。在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還處于發展階段,很多用戶對互聯網保險了解甚少,如何讓用戶充分了解互聯網保險進而選擇購買互聯網保險是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
(三)純互聯網保險運營模式
純互聯網的保險運營模式是電子商務大背景下催生的新型保險模式。這種互聯網保險運營模式全部在網絡上完成,因此并不需要類似傳統保險公司的運營網點。純互聯網運營模式依靠其獨特的特點,能夠為用戶在網絡上提供靈活多變的保險產品和服務。例如,華泰保險公司提供的“退貨運費險”就是純互聯網運營模式的一個典型代表。
四、互聯網保險對保險行業的影響
綜合以上分析,本文認為,互聯網保險對保險行業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拓展了保險行業的發展空間;2.增強保險行業的風險定價能力;3.提升保險行業的服務水平。
(一)拓展了保險行業的發展空間
經過多年來的發展,傳統保險行業面臨著產品單一化以及創新缺失等一系列發展問題,逐漸背離了消費者的核心需求。而在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以及互聯網行業強調創新的大背景下,互聯網保險行業也逐漸開始了業務及流程的創新。例如,保險公司可以通過收集用戶的消費特征以及資產狀況運用大數據等技術進行分析,從而推出和用戶需求高度契合的保險產品及服務,推動互聯網保險行業的長遠發展。
(二)增強保險行業的風險定價能力
當今時代下,很多互聯網技術,如大數據分析技術等越來越多地被運用到各行各業。在保險行業,基于互聯網的大數據分析技術能夠幫助保險公司實現對業務風險的有效細分,進而幫助保險公司制定行之有效的定價策略。通過結合互聯網技術使得保險產品及服務能夠更加地契合消費者的需求,督促市場內保險公司進行詳細的市場調研,真正從消費者需求出發,促進市場的良性競爭。
(三)提升保險行業的服務水平
傳統保險服務會受到時間以及空間上的限制,無法為顧客提供全天候的服務。而互聯網使得保單交易全程在網絡上完成,而網絡沒有時間以及空間的限制,使得保險公司能夠為客戶提供更為全面貼心的服務。同時互聯網保險業務使得公司能夠和客戶形成更為緊密的聯系,能夠及時根據客戶的需求調整保險產品的內容以及結構從而更好地為客戶提供服務,提高保險行業的服務水平。
五、互聯網保險行業在經營中面臨的問題
綜合現狀,本文認為,互聯網保險行業在經營中面臨的問題主要有:1.信息系統的安全問題;2.互聯網保險行業尚未建立健全的法律監管體制。
(一)信息系統的安全問題
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優勢在于其能夠突破傳統的保險業務,充分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進行創新,不斷地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但是先進的信息系統為互聯網保險業務提供便捷的同時也面臨著一些風險。首先就是信息系統的安全及可靠性問題,如果信息系統中的數據被一些不可控因素所破壞,會給業務的后續進行造成較大的損失。其次,互聯網作為一個開放的系統,一些不法分子通過不正當途徑可能會獲得信息系統中客戶的數據,從而造成客戶信息的泄露,將會極大地損害客戶的合法權益。此外,互聯網具有典型的虛擬性特征,這就使得客戶的身份識別問題也成為了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
(二)互聯網保險行業尚未建立健全的法律監管體制
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起步較晚,雖然處于發展階段,但卻有著迅速的發展速度。相比之下,我國的法律法規的制定通常有著較長的周期,這就導致了我國在互聯網保險的相關法律方面可能存在著一些監管上的漏洞。對于互聯網保險在發展中遇到的一些問題,可能不能找到相關的法律指導,從而不利于互聯網保險行業的長遠發展。
六、針對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發展的一些建議
我國互聯網保險一直處于緩慢發展的狀態。直到最近幾年互聯網電子商務的發展帶動了保險行業的發展,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才顯現出蓬勃的發展生機。本文提出針對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發展的一些建議:1.建立健全互聯網保險法律監管制度;2.培養創新、包容的監管理念;3.推動全國保險數據共享平臺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互聯網保險法律監管制度
互聯網保險行業有著較快的發展速度,因此相應地,相關監管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完善的互聯網保險市場監管制度,為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的發展提供指導和建議。同時對于互聯網保險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的風險以及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處理,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措施。
(二)培養創新、包容的監管理念
互聯網保險作為保險市場的一個新興事物,對傳統保險行業提出了很大的挑戰。不僅在經營的理念、保險產品及服務的結構,而且在業務的運營流程管理上都發生了很大的改變。但是互聯網保險的一大特點就是其具有不斷發展和創新的趨勢,因此在完備的法律監管體系下,應當適當地擴大機構的自,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進行保險產品的創新和推動行業的改革。
(三)推尤國保險數據共享平臺的建立
互聯網保險行業的一大特點就是其海量的數據,這是互聯網保險行業運行的重要基石,同時也是影響行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全國的、統一的、開放的數據平臺的建立能夠有效地整合業內數據信息,進而使整個保險行業一致對外,有效地與社會其他行業進行對接,真正實現保險行業的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引 言
“互聯網+保險”的金融模式,是保險公司以互聯網為平臺,或是利用電子商務技術,在線上開展各項保險銷售活動。隨著社會的發展,對數據進行存儲與分析,是促進行業發展的基礎,而保險又是一個以數據為參考,完成工作的一個行業,互聯網技術的應用,能夠改變保險單一的運營模式,實現“互聯網+保險”。
一、“互聯網+保險”的現狀
2015年7月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要求,“到2018年,互聯網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的融合發展進一步深化,基于互聯網的新業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動力,互聯網支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作用進一步增強,“互聯網+保險”是傳統的保險行業借助互聯網具有的優勢,擴大保險業務的覆蓋面積,增加保險對社會業務的影響,現在也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時,也存到諸多問題。
(一)發展速度較快,產品形式較為單一
保險行業與互聯網技術結合后,加快了發展的速度,除了線下的經營活動外還會利用電子商務,進行線上交易[1]。但互聯網保險提供的服務大多是一些簡單的產品,不需要過高的標準,價值較低,以財產保險、人身保險為主。
(二)有豐富的經營模式
“互聯網+保險”讓保險行業的經營向電商化轉變,豐富了經營模式。首先,會建立官網,并在官網中建立網絡營銷平臺,在平臺直接給出不同產品的價格,在線營銷;其次,保險企業會與網絡技術公司建立合作,在各網站上開展業務;再次,“互聯網+保險”運營模式可以成立一個新的公司――互聯網保險公司;最后,除了原有的企業形式和互聯網保險公司外,保險企業還可以以銷售或電子商務的形式,成立公司。
(三)創新程度較低
“互聯網+保險”的創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其一是根據客戶對保險的需求,準確定位;其二是把大的保險目標細分成各個小目標,分析其中包含的風險來定制保險產品,讓定價有一定的變動空間。現在,雖然各保險企業紛紛推進了“互聯網+保險”內容的創新,但創新程度較低。
首先,在經營模式的選擇上,很多保險企業只是把產品轉移到線上,在線上完成產品的營銷,沒有讓互聯網和保險真正融合,其次,有的企業雖然根據當下的社會現狀,推出了不同的保險,比如根據霧霾情況推出的“霧霾險”等,該保險內容仍屬于傳統保險,一些保險還具有不確定性,與保險本質不符。
二、促進“互聯網+保險”發展的對策
(一)提高準入的標準,穩定保險市場
保險行業為了積極地應對“互聯網+”帶來的挑戰,抓住機遇,建立新的經營模式,及時發現未來可能出現的風險問題,要提高準入標準,使經濟實力以及較高的信息技術水平的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保險”的各項活動,提高行業整體的信用,降低保險風險。此外,“互聯網+保險”的相關工作人員,要掌握專業的保險知識,取得從業資格證書,接受客戶的監督。
(二)了解客戶的真正需求,促進產品創新
保險借助互聯網的優勢,能夠大范圍搜集網絡數據,擴大保險的應用范圍,并在這一范圍中,增加保險產業的類別,豐富產品的形式。此外,保險企業還可以通過與客戶的業務往來,分析客戶的消費特點與心理,確定其消費傾向,以及客戶的消費需求,并根據這一消費需求,以互聯網為平臺,開發新產品,實現互聯網和保險的結合[2]。而保險企業開發新產品時,要考慮不同經濟階層的消費情況,制定不同的產品價格,服務于大眾。同時,互聯網保險具有的便捷性,能夠讓客戶省去繁瑣的業務操作,只需幾步即可完成保險產品的購買,由服務人員完成送單、回訪的工作,增加了客戶的體驗。
(三)對數據進行保護,建立監管機制
數據是互聯網保險發展的基礎,而保險企業對數據的處理,需要注意以下幾方面:首先,必須明確公開數據與客戶信息之間的關系,要保證公開的信息不會泄露客戶的私人信息,把可以促進社會發展的信息公布出去,并根據其他企業或行業給出的數據,拓展“互聯網+保險”的經營思路。其次,保監會要根據“互聯網+保險”的發展現狀,建立信息監管機制,并運用這一機制,對保險企業的數據、信息進行管理,給出工作規范。并且,各保險公司還要明確職責,要求使用者、運用者承擔自己要承擔的責任,同時及時發現存在的技術風險,制定應急預案,創建一個安全的交易環境。
(四)提高信息技術水平
信息技術水平的高低對“互聯網+保險”的高效運營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因此,保險企業必須借助互聯網技術,提高自身信息技術的水平,開發不同的服務軟件,提高服務質量[3]。同時,技術人員也要全方面的搜集信息,對數據進行分析、處理,保證數據的真實有效,整合優化,深層次的挖掘數據隱藏的信息,在日常服務中應用,向商業化轉變。
(五)培養專業人才
隨著“互聯網+保險”的出現,各保險企業對人才的需求也逐年增加,像是數據分析師、工程師等,為其發展打下人才基礎。因此,有關部門要加大專業人才的培養力度,讓他們成為保險雙人才,提高對數據的處理能力和觀察能力,從中發現非結構數據,確保數據的時效性。此外,還要豐富人才的想象力,把收集到的數據放在一個結構中,從而建立一個新的商業模式,發現商業機會。
結 語
“互聯網+保險”經營模式的出現,要求保險企業根據現有的發展現狀,提高準入的標準,穩定保險市場,了解客戶的真正需求,促進產品創新,對數據進行保護,建立監管機制,提高信息技術水平,培養專業人才,促進其發展。
參考文獻:
互聯網、移動設備和移動應用的高速發展給金融業帶來了新的發展創新點,隨著2013年9月首家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眾安保險的開業,互聯網保險的商業模式已形成官網、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網絡兼業、專業中介以及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等五大類鼎立之勢。然而互聯網保險業同樣面臨著各種挑戰,本文將通過對互聯網保險的現狀進行分析并探討其未來發展趨勢和迎接挑戰的建議。
一、互聯網金融的定義
互聯網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計算、社交網絡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絡技術水平上,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方式,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相結合的新興領域。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僅在于金融業務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參與者能通過互聯網所帶來“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信息渠道,通過互聯網、移動設備和應用,使得傳統金融業務具備透明度更強、參與度更高、協作性更好、中間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
二、中國保險發展現狀
中國保險市場基本上還處于一種寡頭壟斷,中國人民保險、中國人壽保險、中國平安保險、中國太平洋保險四大保險公司已經占有目前中國保險市場份額的96%。自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從20家增加到50多家的外資保險公司占國內全部保險公司數量的40%,但其占我國保險市場份額只在5%上下。2013年中國全年保費達到1.72萬億元,同比增長11.2%,全球排名第四位。中國保險賠款和給付超過3900億元,不但為國民經濟的發展提供了風險保障,而且保險業已成為金融體系的重要支柱。然而我國的保險業還暴露出一些弱點,如中國保險市場結構分布不均;保險業還處在較低水平,居民投保意識薄弱,保費水平較西方發達國家低;保險業的專業經營水平不高;缺乏保險法規與監管等。
三、傳統保險與互聯網保險的特點與區別
1997年,中國保險業開出首張電子保單,觸及互聯網的大門。直到2013年,互聯網保險的創新發展才真正提速。互聯網保險是指保險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險網以互聯網和電子商務技術為工具來支持保險銷售的經營管理活動的經濟行為。簡單來講,互聯網保險是保險的一種銷售方式,在現有的市場上經常能看到的幾種模式有保險公司在其網站上并銷售其現有產品;保險公司在第三方公司網絡平臺上銷售其現有產品;保險公司為第三方互聯網公司的銷售活動提供保險服務供投保人選擇購買;保險銷售人員或者保險中介公司在網絡并銷售某保險公司現有的保險產品等等,其有別于傳統保險的銷售方式有以下幾點:
1.銷售方式的差異
傳統保險主要通過銷售人員面對面地銷售保險服務和產品而互聯網保險主要通過互聯網作為銷售平臺,及銷售產品。
2.客戶定位的差異
傳統保險通過保險、人際關系圈和廣泛詢問尋找保險客戶而互聯網保險通過大數據技術和互聯網營銷渠道,盡可能精準定位用戶。
3.產品開發速度的變化
傳統產品投放更新速度較長,通常先設計產品再投放渠道而互聯網保險產品的設計路徑是先了解用戶的需求,在第一代產品反饋下迅速開發二代產品。
4.合同與購買方式的差異
購買傳統保險時需要簽訂紙質格式化合同,客戶可修改空間少。互聯網保險下,客戶就可以實現產品的定制化和定價的個性化及網上支付了。
5.信息透明化
有別于傳統保險,互聯網保險能更大的利用互聯網信息透明化的特點來彌補人們對保險的神秘感和信心不足缺點。
四、保險互聯網化的必要性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2014年《互聯網保險行業發展報告》中顯示,截至2013年底,互聯網保險保費規模達291.15億元,近三年的總體增幅高達810%;從事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公司逾60家,年均增長率達46%;投保客戶達5436.66萬人,三年間增長了5倍多。在互聯網的時代,保險業往互聯網方向發展有著不可阻擋的趨勢,其必要性和優勢可以分為以下幾點:
1.金融市場運行完全互聯網化,運營及交易成本大大降低
互聯網保險不需要龐大的營銷人員隊伍而只需要維護好互聯網客戶端就可以通過互聯網向全國的潛在客戶銷售產品及提供保障服務。
2.集中數據信息收集能更好支持風險管理
在過去相當長的時間里,由于數據缺失不全導致無法進行合理的風險評估與管理,通過互聯網保險的普遍應用將得到一定的緩解。
3.提高公平交易
消費者對互聯網金融信心逐漸增加的前提下,互聯網保險能使得供求方信息透明化,提高公平交易。賠付過程實現互聯網信息透明化,能提高投保人對購買保險的需要和信心。
4.互聯網保險的創新符合當代消費者和投保者的生活習慣
產品多樣化,及時的更新更能迎合瞬間萬變的經濟環境和符合客戶的保險服務需求。
5.提高保障
互聯網保險打破了區域銷售局面,保險公司的產品能通過互聯網向全國銷售,把保障帶到全國有需要的地方,從而能進一步強化我國個人及企業的保險意識。
五、保險互聯網化的挑戰與建議
面對龐大的市場,金融環境多變和信息技術日新月異的時代,保險業在基于互聯網為載體的機制上看到了創新機會也面臨著各種挑戰,例如必須在保險互聯網化的過程中保證互聯網安全交易;保證個人企業的信息安全;互聯網保險下做到產品設計的合理性與靈活性結合;保險公司在追求銷售量與公司利益找到平衡點;傳統保險通過何種方式加入到互聯網保險下能保障企業的持續經營;互聯網保險下的償付能力控制調整;風險管理體系如何進一步調整以符合互聯網保險的特殊性;保險從業人員與保險等傳統保險行業參與者如何在互聯網保險下找到突破點等等。針對這些挑戰,本文有以下幾個建議:
1.提高監管水平與力度,防范風險
長期以來,保險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和管理一直沒有完善起來。2012年保監會正式啟動了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體系(“償二代”)的建設,這比“償一代”有了不少改進的地方,但相比起已經在進行的巴塞爾III的銀行風險監管來講還是有一段距離。除了保監會的監督外,保險公司內部也需要針對互聯網保險的特點,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提高其對互聯網風險因素的考慮。
2.提高保險從業人員的整體業務與管理水平
進入互聯網保險后,對通過大量保險銷售人員、關系網銷售的需求減少,而對優質人才的需求進一步提高。這類優質人才將集中在保險數據分析,多元化產品的設計上以迎合市場上各種需求,這要求保險從業人員有較強的獨立數據分析能力。
3.提高保險業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要求
互聯網保險的其中一大優點是能從中收集到投保人的需求和特點、風險因子等。這能改進現在很多投保流程“走過場”,大量信息丟失的情況。互聯網保險促使保險公司必須調整及優化內部管理系統,否則不利于長期發展。
4.提高反欺詐水平
互聯網保險使得投保人能通過互聯網直接購買保險,使通過實名認證、與其他金融機構數據交換和購買等手段改進整體流程預防欺詐更為重要。
總的來講,互聯網保險是保險業在當前經濟與科學技術發展的必然產物。創新是企業能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互聯網保險是保險公司在互聯網金融的大環境下繼續發揮著保險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的手段。只要保險公司能充分發揮其所長,并且能最大限度地利用互聯網作為其載體,我國的保險業將會進入下一個高速發展期,從生活點滴進一步擴大對廣大人民的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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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428(2016)12-94 -03
一、引言
當今世界已進入信息時代,互聯網領域的創新和發展都已深刻影響和改變著社會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并推動著社會的發展進步。以云計算、大數據、社交網絡等為代表的互聯網信息技術快速發展,促使傳統金融行業與電子商務、通信行業和互聯網行業不斷融合發展,構建出以互聯網為交易渠道的互聯網金融模式,這一國際金融發展的新業態,并在傳統金融領域內產生了深層次的影響。
二、互聯網金融模式
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新型金融交易市場,既區別于以傳統銀行的間接融資,又區別于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交易者形成的海量數據,通過社交網絡,形成了對交易者資產信息狀況的充分反映,且這些信息的獲取成本較低。在方式上,由于互聯網絡提供了低廉、方便的交易平臺,交易者可直接根據對方資信狀況而無需通過金融媒介進行交易。從金融實踐來看,目前,互聯網金融主要可以劃分為以下三種模式:電子支付手段、P2P借貸平臺、大數據金融。
(一)電子支付手段
電子支付的基本產業鏈模式是由金融機構-網絡運營商-第三方支付構成。而從商業模式推動方角度來看,可以將電子支付手段劃分為傳統商業銀行推動的電子銀行服務、非金融機構推動的第三方支付、中國人民銀行推動的“超級網銀”。
傳統商業銀行推動的電子銀行服務,如銀行卡在線轉賬又稱“網上銀行”,即指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對客戶方提供金融服務及一些互聯網服務,是互聯網對傳統銀行服務的一種替代。第三方支付主要是指具有一定信譽保障和實力的非銀行機構,借助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與銀行簽約,在客戶與銀行之間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該模式不僅僅局限于互聯網支付,而是線上線下全覆蓋,其應用領域更為豐富。中國人民銀行推動的“超級網銀”打破了各大銀行之間的壁壘,實現跨行轉賬和賬戶查詢、在線簽約等傳統網銀不可比擬的優勢,并對國內的電子支付帶來了突破性的發展。
(二)P2P借貸平臺
P2P(Peer-to-Peer Lending)即網絡小額信貸模式,指借貸雙方通過第三方網絡平臺進行資金借與貸,借貸人通過網站平臺尋找出借方,貸款人通過與其他貸款人一起分擔風險,并在所有信息中選擇低利率借款。它是民間小額借貸與互聯網相結合,資金持有者通過網絡信貸平臺將資金貸給其他資金需求者的一種借貸方式。目前,在移動支付、社交網絡、互聯網云計算等現代信息科技的推動下,這種金融模式逐漸發展成未來金融交易的主要形態之一。P2P借貸平臺可分為三種模式:第一種是純線上交易模式,該模式無需線下審核,資金借貸活動都通過線上完成,不承諾保障本金,以拍拍貸為代表,借貸雙方通過平臺競拍交易,若發生違約風險,平臺不墊付本金。第二種是線上線下結合模式,借款人在線上提交借款申請,然后平臺通過所在區域的商,采取線下調查的方式來審核借款人信用,如翼龍貸。第三種是線下交易模式,線上網站平臺僅提供交易信息,具體的交易手續由P2P借貸機構和客戶在線下完成,以宜信為代表。
(三)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的運營模式,主要有以阿里小額信貸為代表的平臺模式和以京東、蘇寧為代表的供應鏈金融模式。大數據金融是指通過對海量的數據進行篩選提煉,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客戶和價值信息,并自動篩選出最需要資金的小風險客戶,主動向其定向營銷。這種營銷模式可以節約大量的廣告費用和市場開拓費用,在對客戶評估時,還可以加強客戶的資信準確度。大數據金融服務平臺主要是擁有海量數據的電商企業開展的金融服務。大數據的信息處理往往與云計算相結合。
三、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
網絡銀行方面,招商銀行在1998年推出的“一網通”是國內首款網上銀行支付平臺,它是基于互聯網技術向客戶提供轉賬等支付服務。隨后,中行、建行、工行相繼開通了網上銀行業務。2014年,我國網上銀行個人客戶數達到9.09億戶,新增1.5億戶,同比增加19.71%;交易筆數達608.46億筆,同比增加21.59%;交易總額達1248.93萬億元,同比增加17.05%。截止目前,個人網銀、企業網銀和手機銀行在電子銀行整體滲透率已經超過70%。采用網銀支付手段的交易正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長,目前已經成為銀行重要的利潤來源。
在網絡證券和網絡保險領域,我國證券營業部于1996年開始試行網上證券委托業務。2000年,證監會頒布了《網上證券委托暫行管理辦法》以規范網上證券委托業務。目前,我國證券業的經紀業務已經通過網上交易和手機證券,實現了網絡信息化。網絡保險方面,1997年,我國第一家保險網站-中國保險信息網正式開通,我國開始出現網絡保險,之后,平安、太平洋、泰康人壽等保險公司也陸續建立自己的電子商務平臺。目前,總體上,絕大部分保險公司都已擁有了自己的網站。自2011年到2013年,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已從28家增長到60家,保費規模快速擴大,從 32 億元增長到 291 億元,3年間增幅總體達到 810%,投保客戶數從 816 萬人增長到 5437 萬人,增幅達 566%。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統計,2014年第三季度,共有83家保險公司經營互聯網業務。
第三方支付涉及領域已涵蓋企業支付、網購、費用代繳、基金、保險等銀行傳統領地,包括支付寶、財付通、易寶支付、快錢等在內的第三方支付企業已將銀行個人和企業客戶服務作為其重要戰略業務。據iResearch艾瑞咨詢研究數據顯示,2014年第三方互聯網支付交易規模超8萬億元,同比增長50.3%;第三方移動支付交易規模近6萬億元,同比2013年增長 391%,約為2011年交易額的80倍。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方移動支付,在2013年、2014年兩年呈現爆發式增長態勢,預計2018年移動支付的交易規模有望達到18萬億元。
P2P網貸領域,國內根據借款主體的不同,P2P網貸可劃分為P2P(個人對個人,如拍拍貸)、P2B(個人對企業,如愛投資)、P2N(個人對多個機構,如有利網)、P2G(個人對政府項目,如投促金融)等。2007年,“拍拍貸”成為我國第一家P2P平臺。近些年來,隨著P2P借貸模式逐漸被接受,大量小貸公司開展了線上業務,同時傳統民間借貸也向線上進行轉移,P2P網貸得到了快速的發展。據相關統計數據,2012-2014年期間,P2P行業發展迅猛,成交量從212億元增長至2528億元,年均增長率達269%。截止2014年底,全國運營平臺1575家,P2P網貸領域整體處于快速發展中。根據相關數據的不完全統計,網貸領域總運行平臺數量與成交額逐年增加,在2015年10月實現了該行業的第一個萬億元。
四、我國互聯網金融目前存在的問題
近些年來,我國的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發展已經初具規模和成效,為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和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由于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起步相對較晚,在總體交易中所占的比例尚小,在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背后,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如公眾對互聯網金融監管認識不同,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意見不統一,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控制能力不足等。這些問題直接影響了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
(一)信息安全問題突出
信息安全是保障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基礎。互聯網金融在給客戶帶來便捷金融服務的同時,信息和資金安全問題也非常突出。2014年中國網民規模6.49億,手機網民5.57億。其中使用網上支付的用戶規模達3.04億,手機支付用戶達到2.17億。這一龐大的互聯網金融規模,使得網絡信息安全變得至關重要。對于互聯網金融來說,其金融信息的風險和安全問題,主要來自互聯網黑客侵襲、病毒木馬攻擊、系統漏洞、用戶信息泄露、安全意識淡薄,虛假金融信息傳播、移動金融威脅逐漸顯露等七個方面。同時,第三方支付、P2P等互聯網金融新行業尚處于起步階段,安全管理水平總體上較低。此外,由于互聯網金融機構更多的為民間金融性質,在安全防護系統建設方面投入有限,應用信息系統安全和業務連續性問題突出,導致支付出現中斷、客戶信息流失及信息泄密等問題。目前,互聯網金融業務多基于大數據,而數據使用范圍和隱私保護尚不明確,從立法角度來看尚無數據安全邊界的明確規定。為保證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避免由于信息安全問題導致互聯網交易風險的出現,網絡信息安全問題理應得到重視,以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
(二)互聯網金融監管機制問題
在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過程中,監管問題也成為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關鍵問題。目前,我國針對互聯網金融的專門監管制度和法律規范尚不存在。目前,我國分行業進行監管的體制難以適應互聯網金融行業交叉融合趨勢,同時,基于傳統金融業務制定的法規體系有效性降低。對于電子貨幣監管領域來說,我國對電子貨幣監管采樣統一和標準化等原則,雖然具有提高運行效率及一定程度上避免資源浪費的優點,但其監管的單一化勢必會抑制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創新。由于互聯網金融的技術發展往往領先于法律法規的監管,導致現有的法律法規中有些規定尚無法適應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從而造成對互聯網金融新行態的規范不健全的現象。目前,對于網絡融資平臺來說,在資金監管、信用管理和業務范圍等方面尚未作出明確的規定。一些新型余額增值服務如余額寶、理財通等,其監管問題也有待解決。此外,我國尚未出臺有關互聯網金融個人信息隱私保護的法律制度,這些對于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是不利的。如何提高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靈活性和兼容性對于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十分重要。
(三)互聯網金融技術有待完善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金融業務與互聯網產生了密切聯系,尤其是網絡金融服務和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業務,依靠以互聯網平臺技術的支持。我國當前互聯網金融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是互聯網金融應用支撐技術較為落后,互聯網金融技術的支撐體系的發展速度與互聯網金融業務運營的發展速度相比不協調,導致互聯網金融技術無法滿足快速發展的金融業務的需要,尤其是在信息安全技術的運用方面,相關對互聯網金融具有支撐作用的大數據與云計算等新技術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和發展。
五、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一)完善互聯網金融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建設
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互聯網金融作為一種新興的金融業態,目前,尚沒有專門對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法規,互聯網金融市場發展缺乏外部監管,而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和金融監管體系亟待完善。其中,以互聯網信貸的監管缺失問題最為突出,目前互聯網信貸實質處在法律的邊緣地帶,我國尚未對此業務出臺明確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因此,需要盡快明確監管責任,從法律法規層面上來規范和約束互聯網金融,從而實現互聯網金融持續健康的發展。
(二)發展互聯網技術,建立網絡信息安全的主動防御體系
互聯網技術作為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云計算、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必須適應不斷創新的金融產品的要求。目前,網絡攻擊呈現自動化、智能化、手段多樣化的趨勢,而如何應對紛繁多變的網絡攻擊需要互聯網企業加快主動防御體系的建設,進一步加強互聯網金融領域信息安全風險防范,構建互聯網信用網絡技術,形成互聯網金融的可信網絡平臺。互聯網金融企業應主動創新,采用多種手段和技術保護用戶信息安全,以確保交易的安全性,保證互聯網金融網絡體系的健康運行。
(三)加強互聯網金融人才的培養
由于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行業發展時間較短,人才積累較為欠缺,構成相對單一,總體上,具備互聯網編程、金融、網絡運營經驗的復合型人才的相對缺乏可能將成為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中的重要限制因素。加強對互聯網金融人才的培養,對互聯網金融相關領域(網絡技術、保險、證券、基金等)進行復合培養,注重復合型人才的儲備,彌補互聯網金融人才需求的缺口。加快互聯網金融人才的培養和研究成果的轉化,以適應不斷創新的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要求,實現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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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聯網金融的概念及主要發展模式
互聯網金融(Internet Finance)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技術相結合的新興領域。廣義的互聯網金融涵蓋了傳統金融業務的網絡化、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P2P網絡借貸、眾籌和第三方金融平臺六種模式,而這六種模式也正是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模式。
二、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
(一)行業規模迅速增加
自互聯網金融行業進入我國以來,其交易規模持續擴大,用戶數量持續攀升,行業間的競爭日趨激烈。互聯網金融在它的各個領域都取得了飛速的發展:在互聯網支付領域,獲第三方網絡支付業務牌照的機構有100余家,2016年第三季度第三方支付C構處理網絡支付業務440.28億筆,金額26.34萬億元;在網絡借貸領域,截至2016年6月底,全國正常運營的網貸機構數量為2349家,借貸余額6212.61億元;在眾籌領域,據市場研究機構統計,在2016年末,國內上線互聯網眾籌平臺608家,正常運營平臺337家,整體籌資規模估算在220億元左右;在互聯網保險領域,2016年共有117家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簽單保費2347.97億元。
(二)互聯網金融模式不斷創新和豐富。
近些年來,隨著人們對互聯網金融的深入了解,越來越多的人愿意參與到這個行業,這也使得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模式不斷地得到創新和豐富。這些模式內容上的創新和豐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銀行進行網絡借貸業務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網絡借貸方面。首先,在銀行開展的網絡借貸業務已由傳統的“網下申請、網下審批、網上發放”,經由“銀行+電子商務平臺”,而創新發展出了“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臺”。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獨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擔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保險合作進行理財的內容。第三,在P2P網絡借貸方面,則由純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創新發展出了P2P平臺跟擔保機構合作、線上與線下結合以及債權轉讓等內容。
三、互聯網金融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互聯網金融配套措施有待完善
我國互聯網金融起步較晚,尚未建立明確的監管體系和法律法規,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一些企業利用法律上的漏洞打球,甚至違規發行理財產品,觸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的底線。此外,我國的信用體系有待完善。與國外模式相比,我國的信用體系仍處于初步探索階段,缺乏完善的信用認證體系和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二)網絡借貸的風控水平參差不齊難以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一是借款人身份信息的核實難度較大。互聯網金融業務主要在電子信息構成的虛擬世界中進行,交易雙方都具有較顯著的虛擬性,增加了交易者身份認證、信用核實等方面的難度。二是缺乏對資金使用的有效監控。在一些融資模式下,網絡平臺不監控借款人的資金用途,這就使得平臺無法確認資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承諾用途。三是缺乏對借款人的有力約束。信用貸款一旦出現違約,網絡平臺一般采取公布黑名單的處理辦法,缺乏有力的催收制度和法律手段,存在維權難的問題。
(三)計算機網絡技術風險
互聯網金融業務交易是依托計算機網絡開展的,計算機網絡技術是否安全與互聯網金融能否健康地運行有非常密切的聯系,數據傳輸故障、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的出現,都會給該系統帶來一定的麻煩,甚至導致整個系統癱瘓,因此計算機網絡技術就成為互聯網金融最重要的技術風險。
(四)互聯網金融人才嚴重短缺
在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互聯網金融人才短缺的問題日益突出。目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人才供不應求,有專家表示,未來5到10年內,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人才缺口將達100萬以上,人才需求也成為制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重要瓶頸。
四、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解決對策
(一)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逐漸完善監管體系
我國政府已經出臺了一系列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法律法規,但是現有的法律體系還是相對落后的,完善的監管體系尚未確立,分業監管已經不能滿足這種跨領域經營新型金融模式的監管需要。因此政府應加快開展相關立法工作,對其建立健全的監管體系。
(二)提升互聯網金融企業的風險防范意識
首先應當加強內控制度建設。企業應當就自身互聯網金融的業務模式、擔保機制、風控體系、網站安全等方面進行全面的制度建設,強化風險識別技術和應急管理措施。其次要守住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底線,提高對金融行業運行規律和監管法規的認識,嚴防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非法集資。最后設立客戶準入機制和第三方保險服務業務。為了能夠保障用戶的信息安全,互聯網金融企業還應當制定嚴格的準入標準,客戶必須在滿足多項資質認證之后方可進入相應的系統 。
(三)構建互聯網金融安全體系減少技術風險
互聯網金融是基于先進的互聯網技術逐步發展起來的,計算機系統硬件和軟件產生的風險都會造成互聯網金融的技術風險,因此構建安全的互聯網金融體系變得十分重要。一方面要加強互聯網金融業務交易基礎的建設,另一方面要加強信息技術的開發力度。加大力度開發先進互聯網信息技術,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為互聯網金融交易提供安全保障,提高互聯網金融交易系統的風險抵御能力。
(四)培養互聯網金融專業人才
目前我國兼備金融知識和互聯網技術知識的人才還很缺乏,因此對專業的互聯網金融從業人才和監管人才的培養具有重要意義。國家應該加強培養既具有金融知識又具有計算機知識的互聯網金融專業人才,在各大高校開設互聯網金融專業課程,同時互聯網金融企業應該定期對從業人員和監管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業務操作能力、風險監管能力和道德水平。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3.052
1 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
1.1 互聯網金融發展模式的概述
一般認為,“互聯網金融”是由謝平(2012)提出的,認為互聯網金融模式是既不同于商業銀行間接融資、也不同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第三種金融融資機制。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網絡技術的應用大幅降低了交易成本,市場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無金融中介狀態,可擁有與直接和間接融資相同的資源配置效率。而另一種觀點認為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銀行和資本市場的挑戰只是渠道意義上的,但與傳統金融市場等所經營的產品在產品結構和設計上并無區別(陳志武,2014)。
1.2 互聯網金融的特點
互聯網金融之所以能夠快速發展,主要因為其具有以下特點:
(1)平民化,去中心。與傳統銀行對客戶進行分級分類,互聯網金融的客戶是大眾,無論其資金狀況如何。此外,在整個金融服務過程中,主體也不再是金融機構,而更多的是民眾。這與傳統金融機構有著明顯的差別。
(2)跨行業,跨產品。以余額寶為例,其從客戶手中吸收活期存款性質的資金,用來購買一款增利寶的貨幣基金。整個過程一方面涉及了銀行的存款業務,另一方面則是涉及了證券業務。
(3)成本低,效率高。一方面,由于互聯網金融依托的是互聯網,因此不需要像傳統金融機構一樣設立大量的經營網點及配備大批人員,這大大降低了其經 營成本;另一方面,相比于傳統金融機構需要擁有相當的資金規模,其準入門檻相對不高,這也降低其經營成本。
2 互聯網金融存在的風險及監管現狀
2.1 互聯網金融存在的主要風險
(1)信用中介風。以P2P為例的網絡借貸平臺為例,目前社會的融資領域好地資產項目不多,出現所謂的資產荒,擁有著專業信貸部門的銀行等金融機鎖定出好的資產項目都存在困難。那么,通過P2P進行融資的項目的質量又有多高呢?因此,P2P網絡借貸平臺定然很大的風險。
(2)流動性風險。2013年全國主要90家P2P平臺有74家平臺出現提現困難而這背后正是P2P網貸交易平臺在經營過程中流動性的問題不斷累積造成的,最終導致投資者提現困難,進而引發擠兌等流動性風險。
(3)資金安全風險。2015出臺的《存款保險條例》第二條指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投保存款保險。而互聯網金融產品既不受準備金制度的約束,也沒有存款保險制度保證客戶權益,那么平臺負責人攜款跑路事件也就屢見不鮮了。
2.2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現狀
截止2014年,盡管互聯網金融的潛在風險已經引起監管當局的重視,但是由于我國目前分業監管體制的存在,導致對其的監管處于缺失狀態,也引起了傳統金融機構的不滿。直到2015年上半年央行出臺《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給出了對其監管的方向性意見。如:互聯網支付業務由人民銀行負責監管;網絡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但是,其重點仍是通過機構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
3 對國內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建議
結合我國目前的監管現狀與國外的監管實踐,我國可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完善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
一是逐步強化功能監管,優化監管模式。目前我國的監管模式仍是以機構監管為主導,這在我國金融業發展初期是與金融市場現實狀況相適應的監管模式,機構監管通過設立“一行三會”的方式很好地實現了審慎監管的理念。但是隨著我國金融業的逐漸發展,創新型金融產品的不斷出現也暴露出機構監管的缺陷。一方面打擊了傳統金融行業的發展,另一方面影響了金融體系的穩定性。
而功能監管這種按業務進行監管的模式可以很好地解決混業經營的現象。我國可以在借鑒韓國的做法,在“三會”之上建立一個金融管理委員會,對“三會”的監管職能進行協調,在三大金融行業的大框架下進行合理的功能監管,從而有效解決跨行業金融的產品的監管問題,并且可以推動金融創新。
二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從國外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中,可以發現強有力的法律體系對監管起到了完善與輔助的作用。相比之下,明顯可以發現我國在相關法律法規方面存在不足之處,尤其是針對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法規。而這些法規空白的存在直接損害的是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一、互聯網保險的優勢
在當前時代,互聯網保險發展有著不可阻擋的趨勢,其優勢遠遠超過了傳統時代的保險,具體來說互聯網保險的優勢可以總結為以下幾點:
1.覆蓋面廣泛,市場發展空間較大
目前,很多保險公司都開始進行互聯網保險領域的開發,這已經成為關注的熱點,雖然互聯網保險目前所占有的市場份額還比較小,但是就其發展速度來看,幾年以后將會有重大的變化,互聯網保險的市場份額會大大提升。互聯網保險的發展,使得眾多信息以方便快捷的方式傳送至客戶手中,能夠讓客戶獲得更加全面的信息,并且可以依據客戶自身需求進行不同產品的選擇,不僅覆蓋面廣泛,而且具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2.透明度高,消費的主動性大大增強
通過互聯網消費者能夠及時對自己的投保狀況查看,同時可以對保險公司不同的保險項目進行比較,選擇更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互聯網能夠對消費者的個人信息較好地記錄,不僅有利于消費者查看,而且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可以通過這些信息進行數據分類,進行客戶資料的更精細化管理,滿足客戶的更多需求。另外,這種高透明度的特征促進了互聯網保險業的監管,不僅有利于政府部門監督,同行之間也可以相互監督,同時消費者和社會大眾人員也可以實時監督,這樣有助于提升保險公司的誠信度,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3.運營成本低、效率高傳統的保險銷售模式
一般都是保險人上門服務,在客戶和公司之間頻繁溝通和交流,很多人需要經過幾次甚至十幾次地來回溝通才能完成一份保單,不僅浪費時間也浪費資金。而互聯網保險則避免了這種狀況的存在,通過互聯網人和可以直接與客戶網上溝通,客戶也更能了解保險產品的明細,還可以對不同的險種進行相應的比較,這就降低了時間和交通成本,也大大提高了運營效率。
二、目前我國互聯網保險發展的制約因素
互聯網保險發展已經成為一種趨勢,雖然我國目前的互聯網保險發展速度在不斷加快,但是仍然有一些因素制約著其發展,比如法律環境、硬件設備以及網絡安全等等,因此要想加快互聯網保險發展的步伐,需要正視這些制約因素,并找出解決對策。
1.法律監管力度不夠
近幾年來,我國互聯網保險發展的勢頭很猛,很多保險公司借助離線商務平臺、官網、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以及保險超市等各種方式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其速度之快,導致我國很多法律法規的出臺跟不上其發展步伐。雖然這幾年保監會和國務院也都出臺了一些關于互聯網保險體制改革的法律法規,但是面臨快速發展的互聯網保險,法律監管機制并沒有完全跟上其發展步伐。目前,我國還沒有完善的法律法規對互聯網保險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實效性進行明確的解釋,很多現行的法律法規不能滿足互聯網保險的特殊需求,這就導致互聯網保險缺乏有效的法律監管,因此,一系列法律問題逐漸凸現出來,成為制約互聯網保險發展的因素。
2.用戶信息安全存在隱患
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數據的公開化和透明化成為發展趨勢,但是數據公開也帶來了道德、法律方面的爭議,這成為制約互聯網保險發展的又一因素。一方面數據信息公開為互聯網保險發展提供了更加準確的數據來源,方便了企業對客戶信息資源的管理,提高了管理效率,另一方面數據信息的公開也造成了用戶隱私的泄露,一些商業機構為了取得個人利益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對互聯網數據信息進行破壞或篡改,導致客戶的信息受到威脅,這成為信息化時代互聯網保險發展不容忽視的問題。應該如何加快信息安全保障,提高互聯網保險信息的安全性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3.缺乏完善的經營管理體系
雖然我國互聯網保險的經營模式多種多樣,但是很多經營模式不夠完善,缺乏有效的經營管理體系。比如,官方網站模式存在著運行維護難、產品體系不完善、宣傳推廣力度小等問題;第三方電子服務平臺模式存在銷售資質欠缺、監管程序缺失、產品分類不明確等問題;而網絡兼職模式則存在運行效率不高、市場秩序混亂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我國互聯網保險發展的進度較慢,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經營管理體系,以提升互聯網保險發展的步伐。
4.專業服務人才缺乏
就目前狀況來看,我國很多保險公司只是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的宣傳、支付和投保,在后續服務中的理賠和保全還是借助于線下柜成的,這就造成了理賠所需的資料繁多、時間跨度長、賠付款不能及時到賬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滿足客戶的需求。因此,需要加強專業服務人才的培養,提高保險服務人員的營銷知識、專業技能和計算機水平。
三、促進我國互聯網保險健康發展的對策探析
促進互聯網保險健康發展,提升互聯網保險發展的效率成為了本文研究的主要內容,那么應該如何促進我國互聯網保險健康發展,其對策又有哪些,下面進行細致介紹:
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制,加強監管力度
從法律法規方面來說,要建立適合于互聯網保險發展的制度,不僅要兼顧互聯網保險的靈活性和交互性,還要兼顧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實效性,建立全面的電子支付結算、網絡安全以及后續保險服務等法規,保證網上支付和電子合同有法可依。從監管體制方面來說,要建立適用于互聯網保險行業的整套信用體系,保證互聯網保險市場的良性發展;建立互聯網保險的風險防范體系,阻止違法行為的發生,確保互聯網保險有一個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使互聯網保險能夠有法可依;建立合理的互聯網保險業務進入和退出機制,對互聯網保險公司進行能力劃分,建立有效的退出機制。
2.強化用戶信息安全
第一,互聯網保險公司要處理好個人信息安全和用戶數據公開的關系,在對數據公開的過程中確保不侵犯用戶的個人隱私,只公開對用戶和社會發展有利的信息。
第二,監管部門要盡快出臺保障互聯網保險信息安全的規范,從制度上對互聯網保險做出規范。同時各個互聯網保險公司要制定相關的對策,針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制定規避措施,保障互聯網信息的安全。
第三,要建立全面的客戶信息安全管理機制。做到這一點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素質教育,因為從業人員直接管理并接觸客戶信息。一方面在招聘從業人員的時候要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另一方面要加大培訓力度和違法的處分力度,從根本上保障客戶信息的安全。
3.完善經營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的管理體系
對于官方網站管理模式來說,企業要注重對產品宣傳力度的強化,優化產品結構,同時加強網站的維護,定期對網站進行系統更新,保證網站能夠有效安全地運行。對于第三方電子服務平臺模式來說,首先企業要對資金進行內部控制的完善,保證資金的合理利用,同時監管部門要對企業銷售資質進行嚴格的審查,加強資金監管。對于網絡兼職模式來說,最為主要的是要提高自主運行的效率,這樣才能在眾多兼職企業中脫穎而出,同時相關的監管部門也要加強監管的力度,為互聯網保險發展提供一個安全有效的運行環境。
4.加強員工技術培訓,打造專業化人才
電子商務的發展離不開科學技術的進步和通信技術的發展,但是只靠技術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打造專業化人才,所以,互聯網保險公司不僅要重視互聯網技術的發展,還要培養人才和引進人才,只有將技術和人才結合起來,才能實現互聯網保險業健康快速發展。數據科學家、數據工程師以及分析師等是將來互聯網保險業的核心,因此互聯網保險企業要加強對員工技術的培訓,引進數據保險雙人才,對員工觀察力和學習力培養,使他們能夠及時捕捉相關的數據信息。另外,要對員工進行想象力培訓,促使其能夠依據現有的數據進行發展想象,打造新的商業模式,提高企業的商業價值。
四、結束語
互聯網保險的不斷普及為人們的生活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務,與傳統的保險相比,互聯網保險有著更為鮮明的特征,不僅降低了保險業的成本,提高了效率,而且能夠讓客戶更加清晰明確地看到各個產品的差別,以便選擇與自身狀況相符的產品。但是從如今的發展狀況來看,互聯網保險在我國的發展仍然是處于初級階段,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的差距,因此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互聯網保險發展的道路,提高互聯網保險發展的效率是目前需要解決的問題。我國互聯網保險企業不僅要進行模式創新,還要進行產品和營銷創新,打造具有獨特特色的保險產品,這樣才能提高市場競爭力。
參考文獻:
[1]吳旭東.基于互聯網的中郵保險特色模式創新思考[J].郵政研究,2014.
[DOI]10.13939/ki.zgsc.2016.05.094
互聯網金融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迅速地改變著傳統的金融業。互聯網金融在當前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環境下,面臨著極大的挑戰和機遇,要想更好地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就需要加大創新,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確保監管到位,只有這樣,才能夠不斷地促進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因此,要加大對于互聯網金融方面的研究,特別是要研究如何確保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力爭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提供一定的借鑒作用。
1 互聯網金融監管現狀
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有力地促進了我國經濟的蓬勃發展,同時也推動了我國傳統金融業的改革。但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同樣面臨著復雜的環境和風險,從而給監管提出了更多和更高的要求。互聯網金融往往涉及面廣,監管主體包含眾多,如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和證監會等,文章從監管的主體方面分析了我國互聯網金融目前的監管現狀。
(1)網上銀行。在2001年,中國人民銀行并實施了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其目的是為了規范我國網上銀行業務的發展,同時防范金融風險,保護客戶的合法利益。在此辦法中,對于風險管理、法律責任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為網上銀行業務的健康向上發展提供了依據,但是此辦法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如原則性的規定太多,操作性較差,因此,在2007年被廢止。在2005年,我國銀監會在總結和借鑒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電子銀行業務的風險管理、業務辦理、法律責任和監督管理等,并在2006年全面實施,推動了網上銀行的發展。
(2)網上證券。在證券方面,我國是不允許在網上直接發行證券的。在2012年,證監會通過了證券發行與承銷商管理辦法,并對其中的一些規定進行了相應的修改,從而允許在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并且可以根據申購的實際情況,來調整網上和線下的比例。
(3)網上保險。在2011年,為了進一步促進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和防范網絡欺詐風險等,保監會起草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的征求意見稿,針對網絡保險業務的經營資質、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做出了較為詳細具體的規定。在2011年,保監會還針對互聯網保險的銷售門檻、信息披露和經營的規則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并在2012年開始實施。
(4)網絡支付。為了規范我國的電子支付業務、防范風險和確保資金安全等,在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明確地將電子支付業務納入監督管理的范圍之內。在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了相應的監督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同時根據辦法和細則向符合條件的非金融機構發放相應的支付許可證,同時向其行為進行管理和監督。
(5)網絡借貸。在當前的情況下,進行網絡借貸,需要獲得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和備案經營范圍等。我國針對民間借貸的問題,還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監督管理。在2011年,銀監會了相應的風險提示通知,警示銀行防止借貸風險向銀行體系大幅度蔓延。
(6)網上PTP理財屬于一種民間借貸理財模式,指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貸,而PTP理財是指以公司為中介機構,把這借貸雙方對接起來實現各自的借貸需求。借款方可以是無抵押貸款或是有抵押貸款。而中介一般是以收取雙方或單方的手續費為贏利目的或者是掙取一定息差為贏利目的的新型理財模式。目前市場上有很多類似的公司和不同的產品,收益率也不一樣,建議消費者謹慎地選擇一款適合自己的產品。
(7)互聯網眾籌。互聯網眾籌是基于“互聯網+金融”所創新的一種模式。互聯網眾籌有效地解決了很多公司資金問題,也給普通大眾提供了一個投資好項目的機會。但是眾籌后資金怎么監管是一個問題,經常出現眾籌后,使用資金方消失,或者提供劣質服務,欺騙大眾。
2 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原則
針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督管理的原則,要在總體上體現出包容性、開放性和適應性,要給創新留有一定的發展空間。同時,還要按照一定的規范來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要維護好競爭秩序,公平經營的環境,構建良好的金融監督管理環境和體系。總之,互聯網金融要在風險和創新之間達到一個平衡,在創新和發展的同時,要按照總體要求進行探索和完善監督管理。
(1)為實體經濟服務。互聯網金融要為實體經濟服務,通過市場導向,來提供服務的效率和能力,在監管上要加強引導和糾正,確保互聯網金融不會脫離監管。如P2P要充分發揮好籌資平臺,切忌以互聯網的名義進行非法集資或者非法吸收存款等違法活動,互聯網金融監管要體現出一定的約束性和引導性,從而為實體經濟更好的服務。
(2)利于宏觀調控。通過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利于對金融的宏觀調控。在出臺相應的監督管理政策時,要充分考慮互聯網金融所造成的影響,如資金流動性的影響、P2P網貸的發展會對信貸規模產生何種影響等,這些
都是需要監督管理政策充分考慮的因素。
(3)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互聯網金融可能會通過相應的科技手段或者渠道來放大金融的系統性風險。互聯網金融存在著很多的科技信息風險,如在二維碼中植入病毒或者木馬,導致資金損失和信息泄密等,互聯網金融所存在的風險也有可能引發傳統的金融機構風險。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任重道遠,在很多領域都存在著漏洞,因此要高度關注和防范這些風險隱患,確保不會發生系統性的金融風險。
(4)維護客戶合法權益。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也是金融監管的內容和重點。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法律法規保護制度,要將互聯網金融的客戶合法權益納入,重點加強客戶的信息保密、充分維護好客戶的信息安全,確保客戶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有效的保障,要依法嚴厲的打擊各種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行為。
3 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對策
(1)國家出臺互聯網金融監管指導意見。要充分發揮出中國人民銀行的協調作用,要同證監會、保監會和銀監會等部門制定出關于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意見,同時要上報給國務院,批準后方可實施。針對互聯網支付、P2P、互聯網理財和保險等業務,也做出了相應的原則性規定,明確了監管的要求。國務院出臺了相應的監管指導意見,將互聯網金融業統一起來,體現了互聯網金融的統一性和整體性,也能夠有效地避免監督缺乏和監督重復等的問題產生,在一定程度上利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和發展。
(2)監管部門出臺實施的細則。在監管的過程中,要明確監管主體,要按照誰批準誰監管的原則,同時結合相關業務來出臺具體的監管辦法和指導意見,針對互聯網支付,要嚴格按照第三方支付的規章進行監管,還要及時地進行創新,預防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針對P2P網貸,由銀監會進行監管和出臺管理辦法,如果單純作為信息中介,不予發放牌照,如果是信貸中介,可以考慮發放牌照。
(3)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的協調。互聯網金融業務有著跨行經營的特點,要加強監管部門間的配合和協調溝通,建立監管協調制度。在具體的監督過程中,還需要加強同工信部、公安部等各個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通過建立監測和分析制度,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經營和安全監測。
(4)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管理的作用。行業自律在互聯網金融中,往往會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通過行業自律,能夠規范行業發展,我國要通過互聯網金融的行業自律作用,力爭形成統一的行業標準和行業協會,不斷引導互聯網金融規范發展。
(5)各部門協調,避免各自為政。作為一個新生事物,需要各部門協調配合,才能適應新形勢。
4 結 論
總之,在當前錯綜復雜的環境中,要想做好互聯網金融監管,就需要不斷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建立和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和法律規范,采用先進的科技手段,協同多個部門共同監管,力爭實現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走向健康發展之路。
一、前言
互聯網金融是以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神和傳統的金融行業相結合的一個新領域。傳統的金融模式借助了互聯網的網絡互聯, 通信聯通的技術實現了資金相互融通,支付便捷,信息中介的新型的金融模式。
二、互聯網的發展歷程
在最近幾年來,互聯網金融在蓬勃的向前發展,比如說第三方支付,網絡信貸,眾籌融資,P2P等等模式,嚴重的沖擊了傳統的金融業,一些新的理財方式也開始此起彼伏的涌現出來。老一輩的人們原來只會把錢存進銀行,最后得到一點利息,讓自己辛苦掙下的錢得到一點點的升值。而現在理財方式的增加,人們就可以選擇不同的方式讓自己的錢不至于貶值。互聯網金融也會有很多不好的地方,如打著理財的口號進行非法集資,使人們承擔大量風險,監管部門也不好妥善處理,法律法規也還沒出臺對這些行為的監管政策。從下圖展示出從2005年到2015年中國聯網的普及率在不斷增加,說明中國大范圍的人都在使用互聯網,促使了互聯網金融的加快發展。
三、 當前的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模式的對比分析
四、 互聯網金融的優勢
互聯網金融企業獲得的客戶渠道不同,客戶可以自己體驗,業務通過互聯網推廣速度快,邊際成本低,投資的門檻低,獲得回報高,操作方便,學習起來容易,上手快,人們不會受到時間和地域的約束在互聯網上尋找資源,進行資金操作。
(一)流程優勢
互聯網金融都是用電腦處理信息,操作流程標準化,避免了人為造成的操作風險,客戶辦理業務也不需要排隊,辦理業務的效率高,節約客戶時間。金融企業也有大量的數據庫,經過電腦整合的數據進行分析,引入控制風險模型,企業從申請貸款到發放貸款只需要幾分鐘的時間,大大的提高了辦事的效率。
(二)支付優勢
金融是我國經濟的大動脈,而支付方式就是動脈血管。所以說支付體系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基礎。創新的支付渠道,使支付服務更加便利。如互聯網支付可以通過線上支付的渠道完成從用戶到商戶的資金清算行為,解決了跨行跨地支付和信用保證問題。當電子貨幣的產生使支付媒介的成本降低到了極限。2015年是線下電子支付大規模應用的最為廣泛的一年,餐廳、超市、商場幾乎都可以使用支付寶、微信等移動支付工具。根據中央銀行的數據看出,2015年第二季度全國的銀行機構處理電子支付業務高達249.76億筆,金額594.15萬億元。而移動支付業務達到了22.86億筆,金額26.81萬億元,同比增長了141.34%和445.14%。
(三)普惠優勢
普惠金融是指在機會平等和商業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下,通過增加中央的政策的逐漸引導的過程中、加強金融系統的建設、將金融的基礎設施變得更加完備,適用于社會各階層和群體提供恰當的、有效的金融服務,以農民、低收入人群、殘疾人、老年人等其他特殊群體為普惠金融的主要服務對象。2015年中國大力發展普惠金融,2015年1月20日,銀監會對一系列機構進行了調整,在銀行機構中增加了普惠金融工作部門,負責推廣普惠金融的工作。一方面,顯示出政府發展普惠金融的決心,另一方面P2P網貸正式納入“普惠金融”工作范疇,也意味著P2P行業被監管層認可。
五、 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互聯網金融的崛起對傳統的商業銀行有著巨大的沖擊,對商業銀行的替代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現在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的支付領域,信貸模式,中間業務都有著影響。
(一)商業銀行支付功能減退
商業銀行最開始就是擁有支付功能起家,人們將錢存入銀行,銀行聚集大量資金以后就開始進行貸款。銀行的存款,貸款,匯款都是從支付業務衍生出來的。所以支付業務對于銀行來說處于一個非常重要的地位。然而現在互聯網金融在大量的發展支付業務,從客戶的資金到第三方支付平臺再到商家手里,中間已經不再通過銀行。2015年三季度(2015Q3)中國第三方互聯網支付交易的規模已經達到了30747.9億元,同比增長52.6%,環比增長9.3%。
從圖中表現出每年的第三方支付業務的交易規模都在逐步增加,最近的增長速度開始放緩。但也體現出了商業銀行的支付功能開始減退,慢慢被互聯網金融代替。
(二)小微的信貸業務開始減少
由于國內小微企業大多數都不符合銀行的放款條件,對于剛起步的小微企業沒有任何資質和抵押物,資金周轉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沒有資金就很難擴大發展,這無疑就打壓了一些新興的企業。國家政策上就對小微企業予以間接的支持,但也不足以解決燃眉之急。在2010年在浙江成立了阿里巴巴小額貸款公司和重慶市阿里巴巴小額貸款公司,主要就是針對了一些中小企業和個人的創業投資。借款者可以隨用隨借,隨借隨還,只要公司具有良好的資質即可,不要任何的擔保和抵押,這樣大大降低了貸款的門檻。阿里巴巴小微信貸是根據淘寶網上搜集的大量信息,利用支付寶來發放貸款,這是銀行從未用過的形式,不僅貸款門檻降低了,申請和發放貸款更加便捷。商戶在淘寶上開店,所有提供的信息就會形成風險評估,風險定價。貸款公司就根據風險的評估給予一定的授信額度,隨時供商戶貸款。在阿里巴巴小額貸款公司的沖擊下,銀行的信貸業務也逐漸減少,影響銀行未來的發展。
(三)促進商業銀行產業的創新
由于互聯網金融逐步走進大眾的視野,使金融業變得更加人性化,個性化。這時的商業銀行也感到危機,想要通過不斷的創新才能在這個互聯網的大環境中立足。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分行就推出了最新的客戶體驗中心,讓客戶能更便捷的辦理業務。從理財產品來看,低門檻,高流動性,高收益為代表的“余額寶”作為互聯網金融下的理財產品,對銀行存款造成嚴重的打擊。央行公布了2014年金融統計數據報告,報告顯示,當月人民幣存款減少1866億元,同比少減2161億元,這就說明互聯網金融對銀行的存款有一定的分流作用。到2014年12月末,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余額同比增速減少到9.1%達到了歷史的最低點。2015年國有銀行的理財產品就開始從封閉式到開放式的轉型,來抵御“余額寶”,“P2P理財”等等的沖擊。
六、互聯網金融對保險業的影響
保險業是通過開發產品、銷售、承擔保險、理賠、客戶服務等等過程,現在互聯網金融的進入后,保險業也通過線上銷售保險。2000年8月太保保險公司和平安保險公司最先開通全國性的網站,太保保險公司的網站是第一個聯通全球性的保險網絡,隨后泰康保險公司也開通了網絡。客戶的擇險,投保,理賠都在網絡上進行。
(一)促進保險產品的開發
在過去的生活中,保險無非就有財產險,醫療險,機動車輛險等,而隨著互聯網金融到達我們生活的各個地方的時候,互聯網金融就發展出多樣的保險產品來適應我們生活的需求。比如:我們在網上買東西需要退貨險,錢放到支付寶中需要安全險,還有個人信用保險等等,這樣互聯網金融就讓保險公司在網絡上就方便的獲得客戶的數據,興趣愛好,個人偏好,更能精準的開發出適合更多客戶的保險產品。互聯網金融將保險業推向一個電子化,網絡化的新時期。
(二)增加了保險的銷售方式
過去的保險公司是銷售員去各個地方進行銷售保險產品,而現在可客戶可以在網絡上就自行選擇投保的產品,購買后就生效了。減少了很多繁雜的程序和人力成本,大大的加快了效率。在中國保險業協會的最新消息中,2015年的互聯網保險的保費高達2234億元相比較2011年增加了69倍。互聯網金融產品與保險產品共同打包銷售,出現一種雙贏的局面,比如平安銀行推出的“陸金所”產品,采取的是等額本息還款的方式,每月都有部分本金和利息回款,年化收益率達到4.6%左右。由此保險業也開始進駐互聯網金融的大市場中,2015年在金融其他行業不景氣的時候,保險業卻異軍突起。
(三)提高了對客戶的服務
保險公司通過網絡獲得客戶信息,對客戶進行分類,不同的客戶給予不同的服務,這樣提高了客戶與保險公司的交互體驗。服務的內容也在不斷的創新,將給客戶提供更多合理的,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目前的保險公司幾乎都推出了手機APP,客戶就可以隨時隨地了解最新資訊,保險的信息查詢。
七、互聯網對證券業的影響
(一)增加了證券業的發展渠道
銀行業,保險業都開始陸續通過互聯網金融來擴大發展,證券業也不例外。網上開戶,網絡選股,網上交易,客戶的資產管理等業務都在網絡上如火如荼的進行。2014年4月份,國泰君安等6家券商相繼獲得了互聯網證券業務試點的資格。證券業協會強烈支持證券經營機構,私募公司等在線上進行拓展客戶,減少一些人力成本。在互聯網平臺之上,促進了券商之間的競爭和創新,例如出現的“眾籌模式”都是一種證券業發展的創新。而互聯網金融的主要特點就是幫助證券業改變原有的經營渠道,減少了很多的信息不對稱,提高了資源的優化配置,為融資,投資都提供了更為便捷的途徑。
(二)拓寬了證券業的數據資源
最開始的證券業由于交易網點的匱乏,很多交易都要依靠銀行來完成,客戶信息獲得的也十分有限。有了互聯網金融,證券業就逐步的擺脫銀行的主導模式,通過電商平臺上獲取更多的新用戶,在網絡上客戶就會獲得更好的體驗,加快了證券業柜臺服務的發展。
八、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管
由于現在互聯網金融的大熱,進入門檻降低,大部分群體都可以使用互聯網金融來投資,融資,理財。這樣既大力支持了小微企業和個體商戶,但也面臨著很大的風險,國家的監管跟不上,就有很打著投資理財的公司,騙取老百姓的錢進行非法集資。2016年1月北京市,上海市都相繼出臺了《“互聯網+”行動實施意見》,要求互聯網金融要規范化發展,加大安全監管力度,加快建設安全風險防控平臺,提高風險防控的能力,保障人民的利益。2015年7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既給予了互聯網金融的包容,也做出了明確的要求。根據《指導意見》按照“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對網絡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托等互聯網金融主要行業分開監管,具體落實監管的職責。(作者單位:重慶工商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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