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監管存在的問題匯總十篇

時間:2023-08-04 17:21:17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農藥監管存在的問題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農藥監管存在的問題

篇(1)

[2] 山東各地農藥監管情況[J].山東農藥信息,2011(4):15-18.

[3] 關于印發山東省2011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A/OL].[2016-12-02]..

[5] 張麗輝.針對我國農藥管理工作現狀的幾點建議[J].新農業,2015(5):10-11.

篇(2)

1 農藥經營、使用、監管現狀

1.1 農藥經營現狀

祁門縣現有農藥經營單位140余家,其中正規農藥經營店81家,其余為村組代銷店;年銷售農藥總量260多噸,經營農藥品種有150多種,涵蓋殺菌劑、殺蟲殺螨劑、除草劑、殺鼠劑、植物生產調節劑、衛生殺蟲劑和消毒用藥(食用菌上接種使用)等類別, 以除草劑銷售占比最大,約為總銷售量的三分之二; 高毒農藥銷量極少。

1.2 農藥使用現狀

祁門縣種植農作物為茶葉、糧食作物、食用菌、蔬菜、果樹和中藥材等,因為山區雜草繁多的特點,每年用于林地和茶園、農田各種除草劑類農藥量持續走高;隨著近年來一直宣傳推廣綠色病蟲防控技術,殺蟲殺螨和殺菌類農藥使用量呈現逐步下降趨勢。尤其是拳頭產品祁門紅茶,出口歐美、日本等地,國內外對其農殘檢測要求高,大田生產都要求按無公害、有機農產品標準進行;糧食作物和果蔬作物用藥頻率相對較高。全縣年用于防治農業病蟲草鼠害的農藥在250噸左右。

1.3 農藥市場監管現狀

祁門縣農藥市場監管職能主要由農業委員會和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農業委員會主要對農藥登記證、標簽及質量進行日常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對農藥經營主體(工商營業執照)管理和對農藥質量舉報案件的查處;二者在案件查處和糾紛調解時有協作,遇重大或造成為害嚴重的案件移交縣公安局或邀請縣公安局共同處理。近幾年二家共同積極組織開展農藥經營培訓、農資示范店創建、引導規范經營、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臺帳及追溯系統建設、市場巡查等工作,促使全縣農藥經營有序進行。

2 農藥監管存在的問題

2.1 農藥經營主體的困惑影響農藥管理的開展

《農藥管理條例》中規定農藥為專營, 可以經營的七種主體不包括個體經營, 而現實情況是: 供銷社、農資公司已改制或名存實亡, 全部轉換為個體經營; 農業、林業部門所屬的農技站、土肥站、植保站和林業站等按照法律法規現已不能從事經營性活動,所有農藥經營者實際都是個體戶。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以法律有規定為由,不給個體農藥經營加注農藥作為經營內容,用超范圍經營處罰代替主體認證,導致經營準入標準降低, 將農藥等同于普通商品經營, 造成難以管理。

2.2 農藥經營單位布局分散給農藥監管帶來難度

祁門縣18個鄉鎮111個行政村都散落在不同大山之中,最遠行政村離縣城80多公里,60%行政村都分布有農藥經營店或代銷店,經營網點小且分散,給農藥監管帶來難度。

2.3 農藥經營者素質不高難以提供良好服務

農藥是一種特殊商品,要求經營者必須具備―定的農藥、植保方面專業知識。目前,全縣農藥經營人員有中專以上學歷人員不足20%,普遍文化程度偏低、年齡偏大,賣農藥不懂農藥,不能向使用者闡明其特征特性、適用范圍、最佳使用期等。

2.4 “問題”農藥增多影響農藥監管效率

近些年出現較多“問題”有:一是惡意添加隱形成份,或混配制劑產品標注為單一制劑產品;二是擅自擴大適用范圍和防治對象;三是擅自改變毒性標識或不標注毒性標識;四是工商注冊商品名標注過多過亂;五是在茶葉、蔬菜、中藥材、水果上禁限用農藥因農作物布局問題時有在茶葉、蔬菜、中藥材、水果產區出現;六是故意以銷售公司(企業)名稱代替生產企業名稱。

2.5 農藥進貨渠道多檢查追根溯源難

因為農藥店多銷售量少競爭較激烈,加上物流業發達,農藥經營者進貨以利潤大小為依據,直接從廠家或鄰省、鄰縣、鄰近經銷商處少量多次通過物流進貨,隨進隨銷;特別是鄉村經營網點,進銷貨管理制度不完善,索要和保存票據者少,進銷臺帳不全,致使農藥執法檢查難以追根溯源。

2.6 濫用亂用農藥現象時有發生缺乏有效管理措施

我縣農業生產主要是一家一戶經營,使用農藥也是單家獨戶分散進行;勞動力轉移后的農村務農者,年齡大文化低,科學種田能力差,購藥從眾,用藥防治病蟲草鼠害時片面追求快和防治效果,隨意配藥,隨意增加用藥濃度、用藥量、使用次數,不按安全間隔期使用農藥等時有發生,沒有有效監管手段。

2.7 專業農藥監管人員嚴重不足難以保證監管效果

祁門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現有大專以上農業行政執法人員5人,其中從事專業農藥管理的僅2人;縣市場監管局沒有熟悉農藥管理的專業執法人員。僅憑2名專業農藥管理人員,無論怎樣全身心投入農藥市場監管工作,也不可能全面及時有效開展好全縣范圍農藥監管工作。加上農業行政執法經費不足,市場監管手段落后,直接影響農藥市場監管效果。

3 農藥監管措施與探討

3.1 明確經營主體依法進行資格驗審

在《農藥管理條例》未能修訂前,依照市場經濟的需要,放開由《農藥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經營單位改制轉換產生的個體經常戶經營農藥主體資格,嚴格按照《農藥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條件進行前置審查,以確保農藥經營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使其能熟悉農藥產品的特征、特性,合理指導農民科學購藥、科學用藥,規避農藥經營、使用中風險。

3.2 加強對農藥經營者法律法規知識、業務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推廣科學使用技術

結合農業部門和人事社會保障的培訓項目,定期組織農藥經營者學習《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等涉農藥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的農藥名單和國家嚴格控制的限用農藥名單、《高毒農藥定點銷售“五項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并針對農藥更新速度快的特點,持續指導農藥經營者學習各類農藥基本特征特性和識假辯假知識等業務知識,讓農藥經營者都具備懂法、守法、知農藥、識農藥素質和水平。植物保護部門持續做好科學使用農藥的技術宣傳推廣和主要農作物病蟲情預測預報工作,及時準確地提出科學安全的病蟲害預防控制措施,向農民和農藥經銷商推薦使用對癥的高效低毒安全農藥,告知科學的使用技術和嚴格遵循農藥安全間隔期規定,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3.3 推進農藥分類定點經營,鼓勵農藥連鎖配送體系建設

結合農資示范店創建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項目進一步推進,與市場監督管理局協同,按照農藥產品的分類和縣內各鄉鎮實際情況,合理布點,分類銷售的原則,每鄉鎮設置1個高毒農藥定點銷售門店,1~3個低毒限用農藥安全銷售門店,多個一般農藥銷售門店,完善經營制度,建立執法人員定店監督機制。在提高對高毒、低毒限用農藥的統管力度的同時,方便群眾,杜絕假劣農藥。鼓勵農藥連鎖配送體系建設,實現農藥連鎖經營,提高優質植物源農藥、生物農藥的推廣和銷售。

3.4 開展農藥市場全覆蓋月巡查,實現市場監管零死角

在農藥使用季節,以制度形式確定每月對全縣農藥經營網點定期進行巡查,不留監管死角 ,發現問題及時依程序立案查處。在日常監管同時,向經營者提供法律和技術咨詢服務,以預防和減少違法違規事件的發生。

3.5 加大行政處罰工作力度,嚴厲打擊一切違法行為

在農業行政處罰過程中,嚴格按程序依法依規辦事。所有農藥案件處理都實行主要領導審批;較大和綜合性農藥案件由于領導聯席會集體決定;特大農藥案件該上報移交的堅決上報或移交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危害農業生產的農藥案件,零容忍,嚴打嚴管,并通過媒體曝光,以震懾不法行為。

3.6 強化農藥經營規范化示范店建設,完善農藥經營檔案管理

著力推進農藥經營規范化示范店建設,倡導誠信經營,以示范店促進全縣農藥經營網點規范化經營,實現農藥市場經營規范有序。農藥經營規范化示范店嚴格落實“一牌、一承諾、四制度”,即農藥監管人員公示;,農藥誠信經營服務承諾;《農藥經營者農藥產品質量管理制度》、《農藥經營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農藥經營購銷臺帳制度》、《不合格農藥產品退市制度》。注重完善農藥經營檔案管理,實現農藥進銷信息百分之一百可溯源。在農藥市場監管過程中,將購銷臺帳、處方記載等作為巡查的重點,進行全程監管,實現市場農藥購銷使用安全可查可控。

3.7 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高農藥監管效能

農藥監管隊伍建設是做好農藥管理工作的基礎。縣級農藥管理工作起步晚,量大面寬、任務重,監管人員大多是半路出家,在執法技能、法律基礎和農藥專業知識功底很難同時具備高水平;機構不夠健全,硬件設施嚴重不足,執法手段落后等嚴重制約農藥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相關部門應加大對農藥監管隊伍的政策投入、資金投入,以多種形式對基層農藥監管人員進行執法技能、法律基礎和農藥專業知識培訓和執法交流,全面提升農藥監管執法隊伍的整體戰斗能力,努力鑄就一支“政治合格、作風過硬、業務熟練、紀律嚴明”的高素質執法隊伍,確保農藥監管效能持續提升。

參考文獻

篇(3)

枸杞是寧夏中寧縣的優勢特色產業之一,也是中寧縣縣域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農民來自枸杞的收入,占到全縣農民總收入的48.7%,農民人均來自枸杞產業的現金收入達到3600元以上。近年來,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步伐的加快,國際市場上對枸杞的需求越來越多,質量安全要求越來越高;國內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健康消費意識的進一步増強,迫切需要綠色、環保、高品質的枸杞產品。枸杞作為藥食同源產品,具有較高的營養價值和藥用價值,頗受人們喜愛。同時,枸杞也被多種生物喜愛,容易發生食害。為了消除發生食害的生物,廣大種植戶不得不大量使用農藥,造成枸杞產品質量安全事件不斷發生。在現實生產中,農業執法、工商、質檢,由于人員缺乏、農藥銷售經營企業點多面廣等因素的制約,造成對農藥市場監管不到位,以至于農戶大劑量、多頻次使用農藥,甚至使用禁用農藥。對枸杞產品質量和生態環境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為了充分發揮農藥的有益作用,管控好枸杞農藥的潛在風險,增強農業的綜合生產能力,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就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農藥市場的難點、重點加以監管。

一、農藥市場監管存在的問題

(一)枸杞農藥經營個體多而分散,監管難度大中寧縣枸杞農藥經營個體達250多家,遍布中寧縣城鄉各地,規模大小不一,比較分散,枸杞農藥市場雖然多次整動,但仍然存在無照經營和流動銷售的情況。現今,農業、工商執法隊伍人員少,執法裝備差,無法做到高頻次全面檢查,只能開展專項檢查和抽查,日常監管難度大。(二)枸杞農藥假冒偽劣花樣多,監督監管技術手段不足目前,中寧縣枸杞農藥市場依然存在套證農藥、冒牌農藥,甚至還有過期農藥、無效農藥、含量不足農藥,同類農藥中混有其他農藥。假冒偽劣農藥花樣多,識別困難大。目前,中寧縣雖然成立了枸杞等農產品檢測中心,但高端精密儀器和專業檢測人員缺乏,無法滿足大量的抽查檢測工作需要,致使在問題處理過程中缺乏檢測數據,以至于不能準確及時處置。(三)枸杞農藥銷售市場混亂,農民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當前,中寧縣枸杞農藥營銷體系不健全,多級批發、相互壓價、不正當競爭現象層出不窮,農戶很難辨別真偽。另外,農戶購買農藥時,往往跟風買,買廉價農藥,不從正規渠道購買。購買時不索要收據發票,也不注意保存商品標識,發生農藥糾紛時,農藥追溯過程困難,得不到有效維權。(四)枸杞農藥監管手段單一,社會監督不足當前,中寧縣雖已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農藥監管網絡,但監管仍然以突擊抽查為主,不能從源頭上做到動態監管,監管手段單一。在監管過程中,依然以執法部門為主,缺乏群眾舉報、社會監督的機制,無法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形成不了對農藥市場監管的強大威懾力。

篇(4)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對食品無公害要求的提高,加強農藥監管力度顯得尤為重要,這不僅是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關系到人類身體健康的一個重要方面[1,2]。農業部把2009年確定為農藥市場監管年,為了有效促進活動開展,承德市緊緊圍繞年初國家、省、市對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的工作部屬,結合當前農藥管理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特點、新問題,采取了以下農藥監管新舉措。

1制定行動方案,明確責任目標

1.1統一工作方案,強化工作措施

2009年初制定了《承德市農藥市場監管年工作實施方案》,從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工作要求對農藥市場監管年的全年工作做出總體安排。各縣(區)農藥管理部門根據本方案的總體要求,結合轄區內農藥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也制定了詳細的工作方案,明確目標和責任,細化了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

1.2成立組織,落實監管責任

為貫徹省、市農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對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的領導,成立了以農業局長任組長、主管副局長任副組長的“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藥監督管理站,專門對此項工作負責。全市11個縣(區)農藥管理部門分別成立了由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業務精、善管理的同志組成的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工作班子,扎實推進農藥市場監督管理年活動的開展。

2加強農藥市場管理,規范經營活動

2.1嚴格市場檢查,狠抓源頭治理

強化檢查措施,采取日常執法檢查與集中執法檢查相結合,自查與互查、聯查相結合,抽查、突擊檢查與督察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對農藥市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一是突出對高劇毒、高殘留農藥的監管。為了防止農戶購買使用高毒農藥,要求鄉鎮和村級配合市、縣(區)共同抓好農藥市場監管工作,并要求全市和周邊臨近省市的縣(區)農藥監管部門加強合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農藥監管工作,形成多方聯動、齊抓共管的局面,有效地遏制了高劇毒禁用農藥流入市場。定期檢查銷售臺帳、實行可追朔管理制度,切實做到源頭治理。市、縣(區)采取明察暗訪,受理舉報等形式,全部設立了24h公開監督舉報電話,保證隨時暢通。對發現違法銷售高毒農藥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聯合工商部門堅決依法取締經營資格。二是加強對農藥使用環節的監管。充分發揮基層鄉鎮和村級對農藥監管的作用,把轄區內的蔬菜、瓜果、中草藥材、玉米等集中產區的農藥經營單位作為檢點。同時,通過深入到田間地頭、蔬菜大棚、發放田間記錄本等措施,了解農民用藥情況。對違法銷售和用藥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對高毒、廢棄農藥及時處理,消除安全隱患。2009年積極爭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分2次對全市近年查獲的甲胺磷等高毒庫存農藥681kg、其他非高毒庫存農藥24t,委派專人清點裝箱運至指定農藥銷毀廠家進行了統一銷毀處理。徹底消除承德市庫存農藥的安全隱患。

2.2建立管理檔案,實行微機化管理

為及時掌握經營單位的經營狀況,對承德市近800家農藥經營單位所經營的農藥品種與數量狀況、質量狀況、法人基本信息、經營地點、庫房所在地等情況重新進行了摸底調查,建立了比較詳細的檔案記錄,制成了詳細的電子分布圖,制作完成了承德市農藥地理信息監管系統,使全市所有農藥經營單位的具置、經營情況在圖上清晰可見,全面實現了農藥監管工作的微機化管理。通過建立檔案,使監管人員對本市農藥生產、經營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便于農藥管理部門進行市場檢查和監管,為有效管理奠定了基礎,

2.3健全聯系制度,構建農藥市場監管長效機制

市、縣(區)兩級農藥管理部門建立起與農藥經營門市的聯系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明確監管責任內容,確保工作落實到位。采取的方式是市農藥站和各縣(區)農藥管理部門,各縣(區)農藥管理部門和農藥門市層層簽訂農藥監管責任狀。市站農藥執法人員對應承包縣(區),縣(區)農藥執法人員對應承包農藥經營門店,把責任落實到每個人(責任狀一式2份存檔備案)。市級農藥管理部門通過一一對應的形式,推動處在一線的縣(區)農藥管理機構共同規范農藥市場,確保農藥管理工作深入到門店,管理責任真正落實到個人,使全市的農藥行政執法人員全部投入到農藥管理的實戰狀態,建立起管理有序的責任監管體系。

3創新管理方法,確保措施落到實處

3.1制定規范性文件,確保制度落實

為了確保“兩賬、兩票、一卡”制度等各項農藥監管制度的落實,先后以農業局文件形式制定下發了《規范農藥經營管理的通知》《加強農藥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又與市工商管理部門聯合印發了《承德市農業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農藥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農藥管理部門對農藥經營單位實行實質審查。嚴格了農藥經營主體準入資格,規范了已登記的農藥經營主體,提出了具體的準入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農藥經營單位檢查清理活動,對不符合準入要求的經營單位,責令限期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

3.2開展誠信評比,增強守法經營意識

為了落實好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開展了創建遵法、守法農藥經營安全示范店的綜合考評活動。制定了評選優秀安全示范店的具體標準和辦法,內容包括:有關制度的執行情況,農藥銷售人員培訓及持證上崗,農藥銷售人員的業務水平,農藥經營單位有無出售高毒禁用農藥、假劣農藥的違法行為,市場抽查達標率以及對歷次農藥市場檢查結果的綜合評定。每縣(區)評選出優秀經營單位2個,獎勵流動紅旗,并通過承德農業信息網和承德日報進行宣傳表彰。

3.3健全工作制度,部門之間積極配合

市、縣(區)農業部門積極采取切實措施,建立健全了市、縣(區)兩級農藥監督抽查制度、監管信息公布制度、農藥案件投訴舉報制度、大要案通報制度、重大案件督辦制度和區域間、部門間的聯動協作制度,通過制度建設帶動工作規范,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率。

4開展宣傳培訓,促進放心農藥進村入戶

利用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網站等媒體以及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普及農藥管理法律法規知識,提高生產和經營者自覺遵法守法意識;普及農藥科學知識,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學、合理用藥水平;同時,做好放心農藥進村入戶工作。利用植保社區服務網絡,通過“兩臺一報”公布專家熱線,為農藥經營者和農民當好參謀,解答疑問。在各種病蟲害的主要發病高峰期和防治適期有針對性地組織技術培訓,進行示范推廣高效低毒的農藥新品種、新技術,引導農民群眾選購放心農藥產品,指導農民正確、科學使用農藥,防止因使用不當造成農業生產事故。做好新農藥的藥效對比試驗,嚴格做到效果不明顯的農藥不推廣、高毒高殘的農藥不推廣。全方位的宣傳培訓,提高農藥經營者和使用者的自覺守法意識,營造出社會重視和支持“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的良好環境。

篇(5)

敦煌市是一個以種植業為主的農業縣級市,全市耕地面積2.83萬hm2,由于特定的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農作物病蟲害常年發生面積超過2萬hm2以上。2015年,敦煌市全年銷售農藥約320t,銷售額達650萬元以上。隨著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蔬菜產業已成為敦煌市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蔬菜種植面積由2012年的0.37萬hm2發展到2017年的0.59萬hm2。但是由于濫用農藥,還存在著農藥污染、殘留等問題。

1敦煌市農藥經營現狀

自農藥市場放開后,農藥由原來的農業技術部門、林業技術部門和供銷系統專營變為誰都可以經營。目前,敦煌市共有大大小小農藥經營門店122家,其中,比較規范、規模較大的占20%。經營門店主要集中在市區及各鄉(鎮)集貿市場,少部分分散在各個村組。全市共有農藥從業人員260余人,農藥市場呈現出以下特點:一是經營戶總量多,專職管理人員少,監管難;二是農藥經營場所分散,市區、各鄉(鎮)所在地及村組均有分布;三是進貨渠道復雜,市場混亂;四是農藥銷售地域性差距大,經營規模偏小;五是經營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部分人員法制意識淡薄;六是經營規范程度較低,農藥進銷貨臺賬記錄不全。

2存在的問題

2.1農藥經營許可證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農藥經營人員必須通過農業技術部門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后方可提交申報材料申請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存在農藥經營門店與日用百貨、食品經營等店面毗鄰,整改難度大。二是從事農藥批發業務、規模較大的農藥經營門店有農藥儲存專用倉庫,而小的農藥經營門店基本沒有專用的農藥存放倉庫。三是市場準入制度要求上繳的農藥產品質量合格證,部分門店都不能全部或是能少量提供農藥產品合格證。四是農藥進銷貨臺賬記錄不全,存在農藥經營戶為應付檢查而潦草記錄的現象。

2.2農藥進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農藥經營進貨渠道混亂,農藥經營人員進貨隨意性大,部分農藥經銷戶不到合法批發商處進貨,有的通過網絡購進農藥,有的通過流動批發商進貨,而網購的農藥和流動批發商的農藥產品質量無法得到保證,甚至存在高劇毒農藥售賣的情況,給高劇毒農藥和假劣農藥進入市場留下可乘之機。

2.3農藥施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農戶在農藥施用過程中施用不規范。一是部分農藥經營者缺乏農藥知識,無法正確指導農戶施用農藥,存在有因農藥施用不當而造成損害的風險。加之,經營者素質低,缺乏應有的鑒別能力,有時甚至會購進假冒偽劣農藥。二是農戶在農藥施用過程中,擅自加大施用量,導致農作物農藥殘留超標,對消費者身體健康造成危害。例如敦煌市葡萄種植面積達到0.97萬hm2,種植戶為使葡萄顆粒大、銷售暢而大量施用膨大劑,按劑量應該每30kg水對藥量5g,個別農戶會加大到20g左右,加大了4倍用量,有的甚至加到50g,雖然葡萄顆粒大,但農藥殘留多,對人體的危害也相應增加了。同時,葡萄容易腐爛,給運輸造成困難,嚴重影響了葡萄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加大農藥施用量或幾種農藥胡亂混用,并在農藥施用后安全間隔期不到的情況下就采摘果實的風險存在。

3解決對策

3.1嚴把農藥經營準入關

2014年以來,筆者一直參與本市農藥經營許可證制度的宣傳、培訓及辦證材料申報工作。結合敦煌市農藥經營實際和辦證中存在的問題,按照2011年《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農藥經營許可證制度的決定》文件精神,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對農藥經營戶進行嚴格培訓,培訓分三階段走:第一階段是理論培訓,由農業執法人員和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專業技術人員授課,講解農藥知識和實際案例,讓經銷人員意識到農藥銷售的重要性和安全性;第二階段是組織農藥經營人員相互討論,交流經驗,促使批發商與鄉(鎮)零售商搭成幫扶對子,起到幫扶作用;第三階段是參加理論與實踐考試,讓經銷商能真正學到農藥安全銷售和施用知識,提高法制意識。二是按照文件精神,嚴格審查農藥經營許可證的硬性標準,對不達標的農藥經營者堅決予以取締。三是在辦證過程中,按照農藥施用量和輻射帶動能力,本著便于管理,控制好各鄉(鎮)農藥經營門店數量,相對擴大經營戶的經營覆蓋范圍,減少經營戶數量過多而引起的惡性競爭行為。四是制定相應的農藥許可經營監管和信息反饋制度。實行農藥經營許可證制度,目的是為了規范農藥市場秩序,讓廣大農戶就近購買農藥,得到更好的服務。

3.2加強技術指導,引導農民科學合理用藥農業、林業技術推廣部門應當做好農藥科學施用技術和安全防護知識培訓工作

一方面要提高農戶自身素質和科學合理用藥水平,大力推廣綠色環保新農藥、新技術,以科學的方法指導農民進行科學用藥。另一方面要引導農民科學綜合防治,提高農藥利用率,減少用藥量和用藥次數,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3.3加強農藥經銷管理

篇(6)

會上,煙臺市農藥檢定所與農藥企業簽訂了2012年責任承諾書,分析了2011年國內外農藥行業發展形勢和動態,研討分析了全市農藥行業發展現狀,找出了全市農藥行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就如何做大做強農藥產業、走國際化、集約化、品牌化、特色化的農藥行業發展路子,進行了深入的研討。市農藥檢定所通報了2011年全市農藥市場監管工作,及2011年在全國、全省農藥市場檢查中涉嫌煙臺市農藥企業不合格產品的查處情況,就如何加強農藥監管工作、貫徹好農藥企業生產月報表制度、做好與新修訂《農藥管理條例》出臺后的接軌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過召開座談會,找準了全市農藥行業存在的不足,明確了行業發展的方向,強化了企業自律意識,為做好全市農藥監管工作打下了基礎。

青島市開展冬季大棚蔬菜生產用藥執法檢查

為了確保“元旦”和“春節”蔬菜供應數量充足和質量安全,青島市近期在全市蔬菜產區開展了大棚蔬菜生產用藥專項執法檢查。執法人員深入蔬菜基地,對基地周邊農資市場的農藥經營情況和基地大棚內蔬菜用藥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對部分農藥產品進行了質量抽檢,同時有針對性地開展了宣傳教育。

本次執法行動共檢查生產基地26處、農資經營店300余家,對檢查中發現的3家生產記錄不規范的生產基地和8家超范圍經營高毒農藥的農資經營戶責令限期改正。青島執法支隊對本次活動進行了督查。

泰安市首批70名鄉鎮農藥監管員上崗

近日,泰安市農業局正式下發文件,公布了全市首批70名鄉鎮農藥監管員名單。

為進一步健全縣鄉基層農藥管理體系,更好地開展農藥管理工作,泰安市組織各鄉鎮(街道)骨干農技人員參加統一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泰安市農藥監管員資格證書。鄉鎮農藥監管員將協助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管理本轄區農藥經營和使用工作。具體職責包括積極宣傳貫徹落實《農藥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密切配合上級農業部門開展農藥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農藥市場;制止違反農藥管理法規的行為,并及時向上級農業部門報告;協助或受上級農藥管理機構委托對本轄區內的經營業戶進行初查,對達不到《農藥管理條例》規定的“四個條件”的及時上報;監督本轄區農藥登記備案、使用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行為,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情節嚴重的報上級農業部門予以處理處罰。

安丘市狠抓源頭整治 保障節日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

為切實保障元旦、春節期間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安丘市農業局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從去年12月上旬開始,開展專項行動,強化執法監管和技術指導,嚴把源頭關,保障“雙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

強化源頭監管,開展農資市場檢查

組織農業執法監管人員對所有的農資經營業戶開展了拉網式檢查,重點檢查有無經營國家禁限用農藥和經營的農藥是否登記備案,經營門店是否規范經營,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兩帳兩票,一書一卡”。截至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420人次,檢查經營門店860余家,進一步規范了全市的農資市場。

強化質量檢測,開展農產品專項抽檢

為切實掌握“雙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市農業局及時組織檢測人員,到農產品生產企業,農貿市場,超市開展節日農產品檢測專項行動。共出動檢測人員80人次,抽檢樣品164個,未發現藥殘超標現象,切實排除了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

加強基地監管,規范標準化生產流程

結合開展“三品一標”保真打假專項檢查活動,組織質監科和農業執法人員重點對境內“三品一標”產地環境、投入品使用與管理、安全間隔期執行、生產檔案記錄、包裝標識等關鍵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及時組織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進行了培訓,督促其嚴格落實產品生產規程,建立健全產品生產田間檔案,嚴格按照要求使用認證標識。目前已對全市39個“三品一標”基地進行了普查,檢查農貿市場2個、超市6個,檢查農產品60余個,培訓各經營主體86人次,并提出整改意見36份,進一步規范了“三品一標”生產和銷售。

加強技術指導,規范農藥合理使用

組織植保、農技等方面的專家,深入蔬菜、果品等生產基地,講授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指導農民在農藥使用過程中,把握好用藥時期、注意輪換用藥并嚴格遵守安全間隔期規定,做到合理選擇農藥、安全配制農藥、科學使用農藥,確保使用安全。

新泰市完善“三級”檢測體系 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是實現農產品從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農業安全生產規程到農產品市場準入等全程質量管理的重要技術保障。近幾年,新泰市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順勢而為,切實加強市、鄉、基地(批發市場、超市)“三級”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建設,努力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新泰市投資480萬元,建成了市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2011年1月通過省級計量認證。配備了9名檢測人員,其中碩士研究生5人,本科學歷4人。強大的技術力量和先進的儀器設備為完成新泰市蔬菜農藥殘留例行監測任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截至目前,中心共完成8批次362個蔬菜水果例行監測、543個土壤肥力檢測及136個肥料樣品檢測。

新泰市20個鄉鎮、街道辦事處成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公室,并針對農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實行快速檢測的功能建設了速測室,配備了相應的儀器設備,負責對轄區內農產品生產基地產地環境及農業投入品使用進行全程檢測監控;利用農產品速測技術,在農產品上市前進行質量安全檢測,防止有害有毒物質超標的農產品進入市場。

大部分基地 (批發市場、超市)按照要求建立了速測室,配備了相應的專業人員和速測設備,農產品上市前都要經過農殘速測。需復檢的樣品送到新泰市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進行定量檢測。

“三級”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的建設及運行,強化了新泰市農產品從基地準出到市場流通環節的檢測監管,保證了流通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禹城市蔬菜局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提高蔬菜質量

禹城市蔬菜局充分發揮本市資源和環境優勢,積極推進蔬菜標準化生產,有效提升了蔬菜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

一是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宣傳,提高菜農安全意識。利用橫幅、展板、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深入宣傳《標準化法》、《產品質量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先后印發宣傳材料15000余份,接待群眾咨詢300余人次,不斷提高農產品生產者和消費者的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和質量安全意識。

二是抓好優質農產品示范基地建設,推動農業標準化生產進程。在基地建設中,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落實了一系列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建立完善各項生產監管檔案,實現農產品質量問題可追溯,有效促進了基地的規范化建設,帶動了全市優質農產品的發展壯大。

三是健全和完善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網,突出抓好蔬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禹城市蔬菜局與農業、衛生、工商、質監等部門聯合行動,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職責明確,協調配合,運轉有序的農村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特別是加強對蔬菜基地投入品的監管,重點推廣應用病蟲害生物綜合防治技術、無公害施肥技術等,嚴格杜絕禁用高殘留農藥的使用。

四是強化服務,抓好“有機”、“綠色”、“無公害”蔬菜認證工作。充分發揮職能,指導、幫助農業標準化基地建立健全生產檔案、完善生產操作規程、參加“三品”認證,充實完善申報材料,提高成功率。目前全市已注冊“嘎子”、“好鮮收”、“旺碩”等蔬菜商標8件,認證無公害農產品6件,綠色食品5件,為確保全市蔬菜產品質量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礎。

五是大力引導、支持農民成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認真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積極鼓勵協助農民成立專業合作社。目前全市各類蔬菜合作組織達248多個,運作方式逐漸規范,經營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篇(7)

[中圖分類號] S-1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3)05-0065-01

農藥管理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最直接最關鍵的環節。目前,農產品質量安全已成為全社會的焦點,農藥管理工作面臨新的考驗和挑戰。

扶風縣是一個農業大縣,蘋果、辣椒等經濟作物是農業收入中的主要來源,隨著近幾年農業產業化結構的不斷調整,農業經濟作物種植面積日趨擴大,我縣已進入農藥使用大縣的行列,全縣農藥經營門店達到236 家,全年農藥商品用量在120 噸左右,市場上銷售的農藥產品約有160個品種。農藥為防蟲減災保障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管理不嚴、使用不當不僅可能造成作物藥害,甚至危及人畜生命安全,因而農藥管理工作已成為我縣農業部門的主要工作之一。

一、扶風縣農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

近年以來,我們認真貫徹實施《農藥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將農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積極開展農藥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對農藥經營市場的監管力度。

1.管理體系基本健全,農藥執法逐步規范

2004年起,扶風縣被農業部確定為農業行政綜合執法試點縣,2007年5月份縣編委正式批準成立“扶風縣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縣農業局委托縣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對全縣農藥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2.規章制度日趨完善

2007年5月份,縣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不斷健全各項工作制度,推進誠信執法隊伍建設,先后制定《執法人員崗位職責》、《農業行政處罰程序》等26項規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依法行政。

3.廣泛深入開展宣傳培訓工作,人員素質普遍提高

充分利用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科技宣傳周”、農業執法現場教育、印發各類宣傳資料等方式廣泛宣傳農藥法律法規,2012年共印發宣傳資料15000余份,出動宣傳車30臺/次,舉辦電視講座1次,上街宣傳5次,接待群眾咨詢1500余人/次。同時大隊執法人員參加省市執法培訓9人,全大隊執法人員均接受了培訓。

4.認真落實農藥經營人員培訓制度

依據《農藥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全縣268名農藥管理人員和經營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農藥業務和技術知識培訓,提高了農藥管理人員和經營人員的素質和遵法守法的自覺性。

5.逐步完善農藥經營檔案管理制度

在農藥市場日常監管中,要求每一個農藥經營單位和門市實行臺賬管理,建立健全農藥經營檔案,同時,要求農藥經營單位建立“農藥銷售單”制度,實行農藥產品質量可追溯管理。

6.加強農藥標簽檢查,規范標簽內容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的規定,設計了檢查登記表,對全縣批發商的農藥品種的標簽進行了登記,通過核查,對經營農藥標簽不合格的行為進行了糾正和處罰。

二、我縣農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的問題

1.執法人力不足、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執法裝備落后、缺乏必需的檢驗檢測設備等。

2.農藥經營門店較多,分布廣,規模小,給監管工作帶來了較大難度。特別是有些農藥門店設立在村組,店小藥少,管理難度大。

3.農民用藥的法律意識和科學意識不強,有的農藥存在隨意增加農藥的使用量和次數,有的農戶不注重療效,不管農藥的標注和是否有登記證號,一家一戶的生產方式給農藥的使用管理帶來困難。

4.進銷臺帳建立不齊,部分經營者不建立臺帳,沒有進銷貨記錄,使檢查過程難度加大。

5.農藥經營人員業務素質普遍偏低。一些經營單位的經營人員缺乏最起碼的農藥基本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常識,安全經營意識差,許多經銷商受利益的驅動,在農民購藥時不是以推薦安全用藥目的為主,而是以盈利為目的,是導致坑農害農甚至危害農業生產和社會安全的隱患。

6.缺少必要的檢測手段,對一些改頭換面,以次充好的過期農藥很難辨別。市場上農藥假冒偽劣現象仍然存在。

三、全面提高我縣農藥管理水平的措施

1.提高人員素質,加強隊伍建設

針對性地對執法人員進行培訓,鼓勵和督促執法人員積極學習農藥法律、法規和專業技術知識,嚴格執法程序,規范文書檔案。以行風建設為契機,促進隊伍建設,內強素質,外塑形象,增強服務意識,樹立文明、高效、廉潔、規范的行業新風。

2.加大農藥監管力度,嚴把市場準入關

一是嚴格農藥經營主體資格審核,加強農藥經營從業人員上崗培訓,農藥經營人員應當接受相關知識培訓,經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農業經營活動。二是嚴把案件查處關,加大打擊力度,以農藥批發戶為重點,將農藥監管向村組推進。

3.打假扶優,加強安全、高效、經濟、低殘留農藥的宣傳和推介

要定期向廣大農民推薦安全、高效、經濟、低殘留農藥,使廣大農民真正買到“放心藥”,對違法銷售、使用農藥的典型案件進行嚴肅處理,增強農藥銷售使用者的守法意識。。

5.加強進銷貨臺帳的管理

對所有從事農藥經營的人員實行定期培訓考核制度,增強其專業知識、防護技能和經營能力。建立統一制式的進銷貨臺帳,完善臺帳管理,建立農藥銷售、使用、可追溯制度。

6.把大隊農藥管理和農藥殘留監控納入公益性職能,健全管理隊伍

篇(8)

 

農藥標簽是農藥產品的重要標識物,是宣傳、介紹農藥產品基本信息的說明書,是指導農民安全、合理與有效使用農藥的重要依據,也是農業行政管理部門監管農藥市場的重點檢查內容。2006年7月,休寧縣對境內農資市場的農藥標簽開展了一次執法檢查,共檢查農藥經營戶11戶,隨機抽查各種農藥產品130種,其中農藥標簽符合規定的有113個,標簽合格率為86.9%。現就存在的問題,總結并提出治理建議。 

 

1農藥標簽存在的主要問題 

 

(1)無農藥登記證或偽造假登記證以及冒用他人登記證。有些名不經傳的邊遠小廠鋌而走險,生產無農藥登記證號產品,如“菌毒黑槍”;有的農藥標簽上雖標注了農藥登記證號,但在農藥公告書及農藥信息網上卻查無此證,如“害光光”;有的登記證號明知是他人的卻印在自己的產品標簽上,如“農民寶”。 

(2)擅自更改商品名,存在一證多用現象。有的農藥雖然注冊了農藥登記證號,但商品名變化多端,促使一個登記證號包裝了多個農藥產品,典型的如:“卷葉蟲怕”、“茶園·良巨”、“好直通”3種農藥產品均使用同一農藥登記證號(LS20030602),成為“萬能藥”。 

(3)通用名不標注或標注不切實際。有的農藥標簽故意隱匿中文通用名,只標注英文化學成分,即使專業技術人員亦難以分清其有效成分,如“追螟殺”和“蚜多克”等產品。有的生產廠家故弄玄虛,將農藥商品名置于醒目位置,最大字號印制,而中英文通用名稱卻小字號印制,誤導消費者。 

(4)擅自擴大農藥產品的使用對象和范圍。農藥標簽普遍存在不按登記要求而擅自擴大使用對象和范圍的現象,故意在標簽上添加未經注冊登記的專家建議性字注釋和圖譜指導,如“三步倒”、“五步殺”“農特安”等產品。 

(5)包裝標識本末倒置,令人費解。一些小企業將自己的廠名寫得偏角、字號小、卻將商、經銷商寫得明顯、突出,以誘導消費者。 

 

2今后工作中的幾點建議 

 

盡管對以上違規行為做出了相應的處罰,但為了進一步規范標簽管理,凈化農資市場,保護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仍需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2.1加強農藥法律法規宣傳,提升全民法治意識 

加強《農藥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的宣傳力度,充分認識農藥標簽在生產、流通和使用過程中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努力提高農藥生產者與經營者懂法、守法的自覺性,提升全民法治意識。 

2.2加強農藥市場管理,強化執法力度 

一是嚴格農藥經營者的準入條件,必須通過相關法規和技術知識的考核;二是加強對農藥市場的執法檢查,不定期地協同工商、質監、司法等部門開展聯合作戰,依法查處農藥違法案件,對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不斷強化執法力度。 

2.3建立健全農藥管理法規及制度 

篇(9)

經過多年基層市場監督檢查發現,市場上流通的農藥產品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同一含量的農藥產品呈現多廠家、多品種,甚至同一企業的含量相同的農藥產品為了提高市場占有率,在同一經營區域投放到不同門市部內的產品包裝也不相同,商標使用混亂多以“TM”標示。二是正規生產企業為了降低企業成本,減少申請農藥登記支出,采用“助劑”“AB包”的形式進行捆綁銷售。三是部分農藥企業之間互相借證套證生產不同企業的產品,造成農藥產品的多、亂、雜,隨意修改標簽現象嚴重。四是農藥經營公司定制產品銷售,隨意修改標簽內容,增大成分含量,夸大使用范圍、效果,甚至為增加產品效果違規添加國家禁限用農藥。

1.2 農藥經營存在的問題

目前的農藥批發商多是供銷系統、農資公司職工或者是農藥生產企業業務員轉化為農藥經營商。零售商是鄉鎮村級供銷社職工、批發商發展的經營戶或是掛靠農業部門“三站”(農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經營的人員。農藥經營者存在知識層次不同、文化程度偏低、專業經營人員較少的問題。經營中存在互相排擠,互相串貨壓價,造成市場混亂。部分經營者為獲得較大的經營利潤,違規經營假冒偽劣產品,造成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給農業生產安全帶來巨大隱患。

1.3 農藥使用存在的問題

農民和其他農作物種植者(包括農產品生產基地、土地承包人等)在農業生產過程中,為了達到較好的殺蟲效果,提高農產品產量,不考慮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擅自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不顧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濫用農藥,造成農藥殘留超標,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1.4 農藥市場監督管理存在的問題

首先,目前農藥市場監督管理的依據是《農藥管理條例》和《浙江省農藥管理辦法》。《農藥管理條例》于1997年5月8日由國務院頒布,于2001年11月29日修訂;《浙江省農藥管理辦法》于2001年6月4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21號,2004年7月15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修訂,以上2部法律法規至今未再修訂。2004年《浙江省農藥管理辦法》修訂后取消農藥經營許可,隨著市場的發展和經營政策的改變,供銷社部門經營解體,農業部門經營退出市場,由于農藥經營門檻的降低,以個體經營為主的農藥經營者占據市場,農藥經營市場出現了混亂局面。其次,基層農藥監管系統薄弱,人員、經費欠缺,監管區域大,路途遠,存在監管不到位的現象。以杭州市余杭區為例,全區現有602個村莊,耕地面積大的村莊都有農藥零售點,以零散經營、串鄉經營為主,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監管難度大。

2 農藥安全問題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

通過對農藥生產、經營、使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的分析可以看出,以下問題易產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一是農藥生產企業違規添加高毒農藥和農藥經營公司委托農藥生產企業套證、冒證生產摻加高毒農藥的假冒偽劣農藥產品;二是農民和農作物種植者不顧農藥安全使用間隔期濫用農藥和為提高殺蟲效果濫用高毒農藥,甚至使用國家禁限用農藥;三是農藥經營者為了獲得較大利潤經營假冒偽劣農藥產品,為非法生產的含有高毒農藥的農藥產品提供了市場;四是農業執法力量薄弱,人員少,費少,欠缺執法依據,產生了農藥監督管理真空區。

3 對策

3.1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教育培訓

農藥的安全使用是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關鍵措施,只有農藥使用者和農產品生產者嚴格遵守農藥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才能杜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發生。建議國家改變農業培訓資金投入方向,加強對農民和農產品生產者教育培訓的投入。各級農業部門充分利用國家陽光工程培訓項目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項目資金,對農藥使用者和農產品生產者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教育,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3.2 加快農藥法律法規的立法進程

現行《農藥管理條例》已經與目前農藥市場管理相脫節,已不適應新的市場發展需要,必須加快《農藥管理條例》的修訂,盡快出臺實施。在修訂《農藥管理條例》時將農藥經營作為直接關系人生健康的事項設置農藥經營許可條款,并明確限定農藥經營人員及公司經營資質,要求農藥經營人員和公司農藥生產技術人員必須參加完成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教育學分分值。明確假冒偽劣農藥的界定范圍,將套證、冒證生產的農藥全部列入假農藥范圍,以打擊企業和農藥經營公司擅自生產添加隱性成分農藥的行為。

3.3 修訂農藥登記制度

《農藥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國家實行農藥登記制度,農藥登記制度為我國農藥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從目前市場上農藥登記的品種看,以農藥復配制劑登記為主,不同企業就相同含量、登記作物相同的農藥品種重復登記;多個企業就同一含量同一品種復配制劑農藥重復登記。一個企業取得一個農藥登記產品從研制、試驗、獲得數據、辦理登記耗時3~5年,耗時長,花費巨大,企業負擔過重,影響了企業發展,削弱了企業投入研發農藥新品種的資金投入力度,影響了企業發展。

建議《農藥管理條例》第十一條可以修訂為“生產其他廠家已經登記的相同農藥產品的,其生產者應當向已取得登記的相同農藥產品的企業或科研單位支付科研費用,獲得登記企業授權和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資料申請辦理農藥登記,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發給農藥登記證”。注重新藥原藥、復配制劑首次的登記,放寬其他復配制劑的登記,這樣企業可以避免就同一登記品種重復登記,降低企業生產成本,將大量資金投入到研發新的農藥產品中,同時也避免了企業之間互相借證生產的違法行為,推動我國農藥發展。

3.4 加大對假冒偽劣農藥生產使用的打擊力度

農藥具有易對人體構成潛在的致畸、致突變、致癌的特殊性,對人體健康傷害巨大,易對人體造成直接傷害或間接傷害。針對農藥的這種特殊性,建議研究制定農業部門與公安部門的聯合執法機制,成立食藥警察,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藥生產經營行為,特別是非法制售、添加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的行為。

目前非法的農藥企業生產的假冒偽劣農藥和擅自添加高毒農藥等隱性成分的農藥產品采用面廣量少的銷售方式,農業部門在基層執法中發現違法產品,因量小貨值低構不成刑事犯罪,不能向公安部門移交,農藥生產企業否認為本企業生產,導致只能處罰經營單位,難以追查假冒偽劣產品生產源頭加以取締。只能對經營人員進行行政處罰,未形成對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藥和擅自添加高毒農藥等隱性成分農藥的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建議降低非法制售、添加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行為的刑事立案標準,使公安部門提前介入調查,打擊非法制售、添加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違法犯罪行為。

3.5 建立全國農藥生產銷售追溯平臺

目前各地推行的農藥質量追溯系統模式是基層農業部門監管,銷售企業進行產品經營告知,產生、打印追溯碼粘貼于產品之上進行銷售。這種農藥產品質量追溯模式由于生產企業不參與,終端銷售企業進貨后需要進行產品經營告知,形成追溯碼,拆箱粘貼追溯碼,造成銷售企業勞動強度大,成本增加,拆箱后運輸管理成本增加,造成農藥產品質量追溯系統流于形式。建議建立全國統一的農藥質量溯源系統,由農藥生產企業根據生產計劃進入系統上報生產計劃,提交農藥產品制劑名稱、成分、含量、數量等信息,系統審核批準后產生該制劑產品的唯一追溯碼,由企業印刷在該制劑產品的標簽上,利于基層監管人員、銷售人員、使用人員查詢以辨別產品的真假和監控農藥產量、流向,利于農藥減量行動的實施,使假劣農藥和擅自添加高毒農藥的產品進不了市場,從而杜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發生。

篇(10)

一、加大執法力度,強化日常監管。加快對蔬菜合作社及種植戶的抽檢速度,通過農藥殘留來逆向追查不合格農藥產品,整頓農藥化肥市場。緊緊圍繞畜牧業養殖環節,突出動物檢疫、獸藥飼料生產和經營單位執法檢查兩項重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積極排查違法重點,不斷改進辦案方式,嚴厲打擊制種植業與畜牧業中的違法行為。

二、創新執法方式,保障監管效果。面對農業執法監管工作面廣量大與現有的農業執法人員不足的矛盾,我們積極創新執法方式,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是實施“雙隨機”農資抽查。找準抽查問題所在,對癥下藥,確保抽查有力、有度、高效。二是通過實施牛羊布魯氏菌病凈化場創建工作,有計劃地控制、凈化和消滅人畜共患病,有效保障動物衛生安全、畜產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推動全市牛羊養殖業健康發展。

三、積極處理好投訴、舉報及其它工作。我們從維護農民的利益出發,抽調大量執法力量開展了投訴舉報受理工作。行動開展以來共受理因投訴、舉報110余起,并通過投訴過程發映的問題查找線索,排查可能存在的種植業投入品、獸藥飼料、動物檢疫問題。

二、主要做法

一、抓好以禁用限用農藥為重點的農藥監管。要與公安搞好協作配合,嚴厲打擊禁用限用農藥地下流通經營和使用行為。對可疑農藥進行抽樣檢測化驗,追根溯源,從嚴查處。并搞好農藥使用的監督檢查。加強肥料登記的監督管理,要嚴厲查處復混肥料、有機肥料、生物有機肥、水溶肥料等產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經登記、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肥料產品標稱具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搞好獸藥、飼料和種畜禽的監督管理。落實獸藥 經營告知制度和專營制度,嚴厲打擊流動商販經營行為。

二、做好養殖場的日常監管工作。各飼養場明確監管獸醫,負責日常監管工作。要求飼養場健全各項動物防疫制度,建立養殖檔案,建立獸藥、飼料的進貨記錄及使用記錄等臺賬管理,做到安全用藥、用料,規范用藥、用料。做好畜牧技術推廣培訓項目、糧改飼項目、美麗牧場項目、生豬保險落實工作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技術指導工作。

三、要認真履行責任,開展全覆蓋式檢查,不漏死角,不留盲區,徹底整治各類問題隱患。要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立足根本、結合實際,對違法行為多發地,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進一步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的溝通與協作。聯合辦案,堅決杜絕只監督不執法、只檢查不處罰的現象。

四、是積極探索新形勢下農業綜合執法監管模式。一是加強種植、畜牧業投入品環節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從源頭發現問題,杜絕隱患;二是探索新形勢下如何發揮鎮街區農委、村兩委和各企業駐場檢疫工作人員的作用,推進農牧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三、取得成效

行動開展以來,累計出動執法人員400余人次,車輛110余輛次,檢查農產品及農藥經營單位260多個次,共立案農產品質量安全案件47起,其中種子立案5起,肥料立案13起,農藥立案19起,農質立案8起,動防立案1起,飼料立案1起,現已結案22起,罰沒款共計16.76萬余元。

上一篇: 食品市場情況 下一篇: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相關精選
相關期刊
久久久噜噜噜久久中文,精品五月精品婷婷,久久精品国产自清天天线,久久国产一区视频
日韩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l | 亚洲成AV人片在线观看不卡 | 中文字幕亚州综合 | 色多多视频在线观看51 | 伊人精品影院一本到综合 | 欧美日韩午夜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