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防治的原則匯總十篇

時間:2023-08-04 17:21:09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固體廢物防治的原則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固體廢物防治的原則

篇(1)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環境意識逐漸增強,我國固體廢棄物的處理、處置漸漸進入人們的視線。然而,我國固體廢棄物污染嚴重,相關立法不完善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現就以固體廢棄物的污染現狀,淺析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相關法律。

一、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現狀

(一)固廢的含義和固廢的性質

生態和環境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的重要基礎和載體。自20世紀中后期以來,生態和環境的世界性危機日益凸顯,越來越成為人類社會的焦點。我國的環境問題也隨著經濟的高度發展令人們開始重視起來。其中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固體廢物的產生量成幾何式的增長。

研究我國固體廢棄物的立法問題,首先必須弄清固體廢棄物的概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的規定,所謂的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笨梢?,廢棄物的概念是具有相對性的,它只是喪失了原有的利用價值或者是被拋棄的,并不是完全不存在任何價值。自然條件、生產方式和生活習慣是固體廢棄物產生的重要因素。在我國,主要表現為有機物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利用的價值大的特點,這和我國的國情分不開。所以,被人們拋棄的固體廢棄物,某些使用價值依然存在,不能稱為真正意義上的“廢物”。固體廢棄物只是放錯地方的資源。

(二)我國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現狀

對于這些放錯位置的“資源”,我國是如何處理和處置的呢?長期以來,我國固體廢物的處置主要是填埋,其次是高溫堆肥,最后對少量的固體廢物予以焚燒。但是我國固廢處理處置水平的落后,導致了相當嚴重的環境危害,污染事故頻發,污染日趨嚴重。首先,就填埋而言,由于技術落實,壓實不到位,很多填埋場未達使用年限就關閉,造成大量土地資源的浪費,這使得土地本就緊張的部分地區很難再找到合適的場地。并且,還可能發生隔離不到位,濾液滲透造成對周圍地下水和土壤的嚴重污染。其次,堆肥的危害也很嚴重。

簡單的堆放,未經處理或未經嚴格處理,大量的土地被侵占,并且廢物中的化學雜質污染了土壤環境甚至破壞了土壤性質。堆肥產生的“污水”也會污染水體、污染大氣。而在目前對這些污染水或者氣體尚無有效的方式處理。最后,就是現在較少應用的焚燒了。焚燒主要危害對象是大氣,污染氣體無法控制,而且焚燒產生的渣滓也無法控制?,F在,國際上已經基本禁止了焚燒。

目前,我國因為固體廢物處理處置不當造成的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問題已經引發人們憂慮。除了技術問題的原因,根本原因還在于關于固體廢棄物立法理念的落后。還停留在污染防治的階段,雖有提起回收再利用,但是沒有真正重視“資源化”。這種陳舊的理念已經不能適應當前發展的需要。為避免浪費更多的“資源”,更有效的回收和再利用固體廢棄物,我們有必要從新審視我國固體廢物的法律制度。

二、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分析

我國固體廢物的管理模式多年以來一直都是由政府一種采取社會福利事業的模式。廢物的收集運輸、廢物的處理處置,都由政府包攬。盡管這種方式在早期符合情況,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經濟發展,已經暴露出越來越多的弊端:在傳統的模式下,廢物管理由政府負責,即使國家鼓勵、支持對固廢實行充分回收和利用,但是由于缺乏相配套的激勵措施,效果不好。對于生活垃圾的分類和收集,主要依靠宣傳教育,沒有采取其它的有效措施,效果微乎其微。并且,隨著經濟的發展,固體廢物具有兩面性,如何使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與再利用結合起來成為現在關注的焦點??傮w上看,我國現階段固體廢物的處理對資源化還沒有重視,重點仍是放在減量化和污染防治上的,對資源化還不夠重視,所以,我國現階段的固體廢物管理模式已經不適應當前的形式。改變現有形式成為當務之急,而最有效的保障和依據就是對立法理念進行革新,對現有立法進行優化。

我國固體廢物的立法對回收利用還未給予充分的重視,指導思想仍以污染防治為主。盡管《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已經規定,國家鼓勵、支持綜合梨園廢棄物資源,最大限度的減少固廢的產生量,但這些法律規范內容分散,尚未系統性。

首先,固體廢物法律規范的效力較低,我國目前關于固體廢物防治的只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這一部綜合性法律,其它法律規定雖有涉及,但由于只是有關部門制定的行政法規、規章,法律效力并不高。其次,雖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固體廢物的收集、運輸等過程作了原則上的規定和其它關于工業廢物、城市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的專門規定,但是仍然缺少相應的子法的支持。就固體廢物的再利用而言,并沒有建立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關于固體廢物回收利用的立法應該是一個綜合地、完整的立法體系。因為,根據不同的固體廢棄物,回收的方法,要求也是不同的,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而我國還沒有這方面的專項立法,僅僅有一些簡單籠統的規定,可操作性不強。最后,固體廢物立法還是處于較“軟”的階段,缺乏強制性的措施。通觀我國固體廢物的立法,指導性的法律規定較多,強制性的措施較少。眾說周知,對于違反者的懲處必須有法律的規定。從法理來說,法律后果在法律中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不能有效的制裁違法行為,那么法律就不能稱其為“法律”,不能發揮其應當具有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就以廢物回收的法律責任為例,在《固廢法》中相關額法律責任主要有第74條第3款、4款,都沒有明確的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使得違反法律行為難以追究,這樣就使得法律規定缺乏保障和力度。我國的固體廢物法主要是以法律責任追究形式的行政處罰,對于法律責任的規定較輕,震懾力較低,這是我國固廢法的一大軟肋,也是我們必須加強、完善的一大方面。

三、國外固體廢物管理相關法律制度

工業發達的國家在20-30年前就已經相當的重視固體廢物的治理,并且都由單純的處理向綜合利用方向轉變。德國對單種物質的回收率設置了目標,美國、奧地利、希臘等許多國家也制定了廢物回收計劃。

20世紀50年代以前,各國幾乎都沒有系統的有關固體廢物的法律條文,即使有也不夠完善,只是個別規定。但隨著公眾環境意識的提高,尤其是70年代以來,各國也開始了對固體廢物的立法管理。特別是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了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可持續”理念已經深入人心。在可持續發展觀強調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的思想地指導下,固體廢物的立法管理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以德國為例,1994年聯邦議員在《關于避免和處置法》的修改基礎上頒布了《關于避免、循環利用與廢物處置法》(簡稱《循環經濟法》),使垃圾處置達到一個新的標準。在此法中強調對固體廢物的處理不再只是對廢棄物進行簡單處置,而是讓廢物成為再生資源,廢物再利用,實現物質“從搖籃一一到墳墓一一再到搖籃”的閉合經濟的循環?!堆h經濟法》是目前最完整體現廢物減量化、資源化與無害化、符合于可持續發展要求的廢物管理法。借鑒德國循環經濟的理念,世界也積極推進固體廢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并積極出臺了符合本國實際的法律。我國的立法也積極學習德國、日本、美國和瑞典等比較完備的國家的經驗,幫助和改善我國固體廢物相關立法。

盡管有人稱德國的循環經濟為“垃圾經濟”,但德國確實從垃圾經濟收益頗豐,因為這種理念盡管源于垃圾處理,但以后逐步滲入到生產和消費領域。

德國完善的垃圾分類系統成為各國的典范,而垃圾分類恰恰是我國最薄弱的地方。在此,就以德國垃圾分類為例,汲取經驗。德國居民門前垃圾桶上都貼有簡明易懂垃圾分類圖案,并且黃藍黑綠四只色彩鮮明的垃圾桶各有分工。這些措施受到居民的普遍認可,人們的環保意識也相應提高。德國還設立了中介監督組織,負責監督企業發展循環經濟和處理垃圾的情況。垃圾分類離不開公眾的支持。有效的宣傳和教育可以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例如德國,地方主管機構為方便居民,在每年年初,制定“垃圾清運時間表”和“垃圾分類說明”挨家挨戶地投到各家的信箱。這些方法使得可再生的固體廢棄物回收率大大提高,降低了廢棄物的處理量。

四、我國固體廢物法律體系的立法構想

我國固體廢棄物產生量的不斷增加,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我國的固體廢棄立法。努力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立法經驗,吸取西方資源節約、廢物減量化、廢物循環利用和進行環境友好型處理處置的先進理念,建立完善我國的固體廢棄物立法。

(一)固體廢物立法應貫徹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所謂的可持續發展,其基本內涵為:依靠科技進步,節約資源和能源,減少廢物排放,實施清潔生產和文明消費,強化管理,實行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在資源與環境得到合理持續利用和保護的條件下,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提交給聯合國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提出,并迅速得到人們的認可。全球的環境容量是有限的,廢物進入環境后進行分解處理需要時間,自然資源的補給和再生也是需要時間的,如果兩個方面超過了極限,必然造成對自然環境的破壞,要想恢復十分困難,甚至不可你裝。因此,在固體廢物立法中應貫徹可持續發展理念,強調在環境的承載力內發展經濟,廢物的最終處理不能超過環境的承載限度,在使用自然資源時,廢棄量將到最少;生產中利用效率達到最高,以保護生態系統的完整性。

(二)建立完整的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法律體系

處理和處置固體廢棄物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程。為了使其更加的有效,規范,我們需要建立完整的法律體系。

前文已經提到,我國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缺乏相應的子法支撐,不能夠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固體廢物的分類尚不明細,各類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尚不規范,所以,很有必要對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的各個環節進行幾項專門立法。例如:制定一部專門的《包裝廢物管理法》規范包裝廢棄物問題。這類法律西方國家早已制定,如德國為了規范廢舊塑料包裝的生產、銷售、回收使用和處置專門制定了《包裝廢棄物管理條例》,日本專門制定了《包裝容器再生利用法》,值得我們借鑒。再例如制定《危險廢物管理法》,對危險固體廢物的危險性、污染環境的長期性、污染后果的嚴重性,予以重視。再有可以效仿德國或者日本細化垃圾分類,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法》,學習分別回收的做法等等。我們需要做的還很多。

(三)我國政府、企業、公眾在固體廢棄物法律中的責任

篇(2)

1危險廢物的環境管理

我國近年來在危險廢物的處理水平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了較大的進步 , 但與發達國家相比較還存在著很大的差距。由于資金和技術上的不足 , 我們不能照搬西方先進的危險廢物防治方案, 因此,必須探索出一套適合中國國情的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和管理方案 , 采用法律法規、市場調節和行政干預的方法 , 提高我國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水平, 加強對危險廢物的管理。

1.1 危險廢物產生量及分布特點

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加快, 我國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產生量也迅速增長, 但由于處理處置設施的缺乏, 多數危險廢物暫存于臨時設施中, 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資源。據統計, 2002年我國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為1000116萬t, 其中, 按種類分, 堿溶液和固態堿、無機氟化物、含銅廢物、廢酸或固態酸、無機氰化物、含砷廢物、含鋅廢物、含鉻廢物等產生量較大。按行業分, 工業危險廢物產生于 99個行業,重點有20個行業, 其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造業產生的危險廢物占總量的 40%。另外, 社會生活中也產生了大量廢棄的含有鎘、汞、鉛、鎳等的廢電池和日光燈管等危險廢物。2002年我國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行業還產生放射性廢物 11153萬t。由此可見, 我國危險廢物具有產生源數量多、分布廣泛的特點, 不利于管理, 今后必須提高對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水平, 加強對危險廢物的管理,降低危險廢物污染的風險, 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2 處理處置技術現狀

目前, 我國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資金短缺, 設備落后, 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技術發展較緩慢, 大部分危險廢物沒有得到安全處置。目前我國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技術主要有: 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技術、穩定化 /固化技術、焚燒技術、安全填埋技術, 其中安全填埋技術應用剛剛起步。從危險廢物污染控制的途徑看, 清潔生產和實行系統內的回收利用應優先加以考慮, 但從我國的技術和經濟現狀來看, 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存在一定困難, 需要一個過渡時期。近期內對危險廢物進行安全、妥善的處理處置比較適合我國國情。今后我國危險廢物污染控制技術發展趨勢大致是: 提倡采用無廢或少廢的清潔生產工藝;提高綜合利用技術水平; 開發穩定化固化技術;大力發展與應用焚燒技術;加強區域性安全填埋技術研究與開發應用。

2.1 我國危險廢物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 涉及危險廢物的現行法規體系尚不完善。與發達國家相比, 我國還缺乏與之相應的 《實施細則》。法律責任以行政處罰為主, 刑事責任不夠嚴厲, 沒有明確的量化標準。運營機構的收費、稅收、資質認定、技術等級認定等還缺乏配套政策的支持。危險廢物的管理遠沒有進入規范化、系統化、程序化的管理規程。

(2) 有關管理機構對危險廢物的認識及管理不足。我國危險廢物管理體制不完備, 沒有建立統一的監督管理體系, 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全過程管理的意識不夠, 管理水平有限。由于沒有充分認識到危險廢物的巨大、潛在危害性, 相當一部分危險廢物管理機構對所轄地區的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及處理基本情況尚不清楚, 因而對其疏于管理。這種現象導致危險廢物流向復雜, 流失嚴重。

(3) 現有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和管理體系不完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有關規定,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將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性狀、流向、貯存、處置等資料向環保部門申報登記。但由于我國現有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和管理體系不完善, 部分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考慮成本等因素, 沒有按要求進行危險廢物的申報登記。一些無處置能力的廢物產生單位,將廢物交給個別小企業, 他們將其中一部分加以“ 利用 ”后, 其余傾倒掩埋, 造成較嚴重的污染。

(4) 處置技術、設施落后, 處理能力不足。由于受經濟能力技術水平的限制, 我國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技術低下, 設備落后, 目前全國很少有符合環境標準的處置場, 并缺乏設計、管理和運行經驗, 對危險廢物的處置技術水平還停在較低級的水平, 大量危險廢物只是進行簡單處理, 遠沒有達到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要求。

2.2 建議與對策

(1)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針對我國 《固廢法》雖然已初具框架, 但其下一層次的法規還不完善的現狀, 應出臺一系列行政法規, 將 《固廢法》中有關危險廢物管理的條款加以具體化, 建立系統可行的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的污染監測、登記管理及風險評價制度, 并制訂統一的危險廢物風險評價方法與準則, 特性鑒定及分析測試方法, 為今后危險廢物的有效管理和發展適合中國國情的處理處置技術提供科學依據; 同時, 要完善 《刑法》、 《民法通則》, 規定出量化標準, 以便在執法與制裁時做到有標準可依。在此特別說明的是:《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是 1998年頒布施行的, 隨著大量新興工業的建立和發展, 出現了許多新型的危險廢物種類, 該名錄已無法適應形勢的需要, 因此在應用時應加以注意, 必要時應對其進行補充、完善。

(2) 加強危險廢物監管力度, 全面推行管理制度。各級環境管理部門應建立負責本轄區危險廢物管理的機構, 配備具有工作能力的管理和技術人員, 在組織上保證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的實施。我國環境管理體制存在著不盡合理的方面, 環保管理機構與環保問題存在著嚴重的兩個不相應的金字塔狀, 從基層到省市, 國家環保機構愈健全, 人員素質愈高, 呈現倒金字塔狀; 從國家到省市、縣鄉 ,環保問題越迫切、越突出、任務越繁重, 環保問題嚴重性由上至下呈金字塔狀。因此應調整這種環境管理體制與環保需求不相適應的局面, 加強地方特別是縣級環保管理工作。

(3) 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提高環境法制意識。今后可針對不同的宣傳教育對象, 采用各種信息載體、培訓班等不同形式的宣傳教育手段, 提高全社會對危險廢物的認識, 增強民族的環境意識。重點將固體廢物和危險廢棄物的出現形式、危害性以及防范措施、監督和舉報的方法以及途徑等重點向人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

(4) 建立集中處置設施, 實行危險廢物集中控制。這是發達國家的經驗, 也是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的必由之路。廢物集中處置可以避免各企業單獨處理所造成的高成本; 便于采用先進的處理技術和控制手段 (如收集裝箱化、運輸機械化等),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危險廢物的處置應遵循集中處置和就近處置的原則 , 避免危險廢物轉運過程中的污染風險。

(5) 完善危險廢物交換體系。依據國家有關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以及資源綜合利用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制度, 積極開展危險廢物交換體系的試點工作和廢物交換系統的運行機構、操作內容、運行方式、廢物交換對象、廢物交換服務渠道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為廢物交換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指導。

(6) 增加資金投入, 提高危險污染防治技術水平。積極引進國外相對成熟的關于危險廢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處置設備、工藝, 并重視以上工藝的推廣; 進一步完善廢物資源化的各項鼓勵政策 (如減免稅、優先投資、資金補償等 ) , 促進有關單位治理危險廢物積極性的提高;增加危險廢物的科研投入, 加快危險廢物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處理技術的開發研究進程。

3危險廢物的環境影響評價研究

1989年3月, 我國成立了國家環保有毒化學品管理辦公室, 組織對有毒化學品進行風險評價,這標志著我國開始將開展危險廢物評價提上議事日程。到現在為止, 危險廢物的評價在我國還沒有真正成為一個獨立的體系, 只是包含在固體廢物體系和環境評價之中, 要想從根本上防治、利用和管理好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評價顯得尤為重要, 需要環保工作者進一步研究。危險廢物的環境影響評價包括兩種類型, 一是一般工程項目產生危險廢物對環境的影響評價, 二是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與處置設施對環境的影響評價。二者在評價的內容上有較大差異。

3.1一般工程項目產生危險廢物的環評

一般工程項目產生危險廢物對環境的影響評價主要內容包括:污染源調查: 危險廢物的種類, 組分, 排放量, 排放規律; 尚未確定的, 必須通過危險廢物的鑒別。防治措施的論證。提出危險廢物的最終處置措施: 如綜合利用、焚燒處置、安全填埋等處置方法。

3.2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與處置設施項目的環評

國家環??偩?004年4月 15日了《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原則 (試行)》, 其基本內容主要有:場址選擇,工程分析, 環境現狀調查, 大氣環境影響評價, 水環境影響評價, 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污染防治措施, 環境風險評價, 環境監測與管理公眾參與結論與建議。

其中, 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場址的選擇至關重要, 要進行比選, 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標準等的有關規定。其場址在選擇前應進行社會環境、自然環境、場地環境、工程地質 /水文地質、氣候、應急救援等因素的綜合分析, 要避開人口密集、宗教圣地等敏感區, 危險廢物焚燒廠廠界距居民區應大于1000m, 危險廢物填埋場場界應位于居民區800m以外。與一般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不同, 我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分建設期、營運期及服務期滿后三個時段進行, 應包括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的收集、運輸、貯存、預處理、處置等工藝全過程;而且必須進行危險廢物環境風險評價。

篇(3)

征求意見

為了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提高立法公眾參與度,廣泛凝聚社會共識,推進開門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我們起草了《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在2017年7月26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網址是:chinatax.gov.cn/)首頁的意見征集系統提出意見。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西路5號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郵政編碼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字樣。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

2017年6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以下簡稱環境保護稅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環境保護稅法第二條所稱其他生產經營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

第三條環境保護稅法第三條所稱大氣污染物,是指向環境排放影響大氣環境質量的物質,具體范圍依照環境保護稅法所附《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確定。

第四條環境保護稅法第三條所稱水污染物,是指向環境排放影響水環境質量的物質,具體范圍依照環境保護稅法所附《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確定。

第五條環境保護稅法第三條所稱固體廢物,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和醫療、預防和保健等活動中產生的醫療廢物,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固體廢物,具體范圍依照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確定。

第六條環境保護稅法第三條所稱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具體范圍依照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確定。

第七條環境保護稅法第四條第二項、第五條第二款所稱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是指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環境保護標準。

第八條環境保護稅法第五條第一款所稱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是指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九條環境保護稅法第五條第一款所稱城鄉污水集中處理場所,是指面向社會公眾提供公共生活污水(污泥)集中處理服務,并由財政支付運營服務費或者安排運營資金的污水(污泥)集中處理廠站或者設施。

為工業園區、開發區、工業聚集地以及其他特定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提供污水處理服務的設施或者場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自建自用的污水處理設施或者場所,不屬于前款規定的范圍。

第十條環境保護稅法第五條第一款所稱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是指面向社會公眾提供公共生活垃圾集中處理服務,并由財政支付運營服務費或者安排運營資金的填埋場、焚燒廠、堆肥廠等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廠站或者設施。

第二章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

第十一條環境保護稅法第七條所稱污染物排放量,是指納稅人排放廢氣中所含應稅大氣污染物、排放污水中所含應稅水污染物的數量。

第十二條環境保護稅法第七條所稱污染當量數,是指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對環境造成污染程度的具體量化指標或者數值。

第十三條環境保護稅法第七條所稱固體廢物的排放量,計算公式為:

固體廢物的排放量=當期固體廢物的產生量當期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量當期固體廢物的貯存量當期固體廢物的處置量

前款所稱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量,是指符合國務院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關于資源綜合利用要求、免征環境保護稅的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固體廢物的貯存量、處置量,是指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相關要求以及國家和地方污染控制標準的固體廢物貯存、處置量。

第十四條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應稅固體廢物的排放量按照當期固體廢物的產生量計算: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二)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的;

(三)非法傾倒應稅固體廢物的;

前款所稱固體廢物產生量的計算方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五條對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其當月排放應稅水污染、大氣污染物超過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排放限值的,按照超過限值的排放量計算征收環境保護稅。

對按照國家分步實施排污許可制度規定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其當月排放應稅水污染物的濃度日均值或者應稅大氣污染物的濃度小時均值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按照超過標準的排放量計算征收環境保護稅。

對未取得符合規范的污染物自動監測數據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監測機構對其監測應稅污染物的濃度值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按照當月應稅污染物的排放量計算征收環境保護稅。

第十六條環境保護稅法第九條所稱排放口,是指納稅人向環境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管道、溝渠和場所。

從兩個以上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的,對每一排放口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分別計算征收環境保護稅。

對持有排污許可證的納稅人,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確定其廢氣、污水排放口。

第十七條納稅人安裝使用符合國家環境監測、計量認證規定和技術規范的監測設備,并依法進行污染物監測獲取的數據,視同環境保護稅法第十條第二項所稱監測機構出具的監測數據。

第十八條環境保護稅法第十條第三項所稱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九條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當期應稅污染物的排放量按照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以污染物產生量計算:

(一)未按照國家規定安裝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并聯網的;

(二)污染物自動監測數據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或者擅自移動、改變、損毀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

(三)委托的監測機構出具的監測數據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

(四)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稀釋排放、不正常運行污染物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方式,違法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第二十條環境保護稅法第十條第四項所稱抽樣測算的方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污染物排放實際情況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一條對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禽畜養殖業、小型企業和第三產業水污染物當量值》中未列明的畜禽種類,其應稅污染物排放量的計算方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三章稅收減免

第二十二條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二條第一項所稱規?;B殖,是指具有一定規模并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畜禽養殖活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產生的畜禽養殖廢棄物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并采取糞肥還田、制取沼氣、制造有機肥等方式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屬于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的免征環境保護稅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三條所稱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是指當月自動監測的應稅大氣污染物小時均值再平均所得數值或者應稅水污染物日均值再平均所得數值,以及當月監測機構每次監測的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濃度值。

依照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減征環境保護稅,納稅人當月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的濃度小時均值或者應稅水污染物的濃度日均值,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持有排污許可證的納稅人,其當月排放的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還不得超過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排放限值。

第二十四條依照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減征環境保護稅,應當按照每一排放口的不同應稅污染物分別計算。

第四章征收管理

第二十五條環境保護稅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地方稅務機關履行受理納稅申報、比對涉稅信息、組織稅款入庫等職責。

第二十六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法制定和完善污染物監測規范,加強應稅污染物排放的監測管理。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環境保護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稅務機關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協作配合工作機制,協調環境保護稅涉稅信息共享平臺運行維護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國務院稅務、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的環境保護稅涉稅信息共享平臺,制定涉稅信息共享平臺技術標準,明確數據采集、存儲、傳輸、查詢和使用規范。

地方稅務機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遵守涉稅信息共享平臺技術標準和規范,實現涉稅信息互聯互通,滿足環境保護稅征收管理要求。

第二十九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涉稅信息共享平臺,向稅務機關傳遞在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中獲取的下列信息:

(一)排污單位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污染物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種類等基本信息;

(二)納稅人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等監測結果;

(三)對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數據資料異?;蛘呒{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復核意見;

(四)納稅人環境違法排放行為處理處罰信息;

(五)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與稅務機關商定傳遞的其他涉稅信息。

第三十條稅務機關應當通過涉稅信息共享平臺,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傳遞在環境保護稅征收管理中獲取的下列信息:

(一)納稅人申報的單位基本信息,排放應稅污染物的種類和數量、排放方式及去向,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濃度值,適用的排污系數或者物料衡算方法;

(二)納稅人申報的固體廢物產生量、綜合利用量、貯存量、處置量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額、減免稅額、入庫稅款、欠繳稅款等;

(四)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數據資料異常或者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等風險疑點信息;

(五)納稅人涉稅違法行為處理信息;

(六)稅務機關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商定傳遞的其他涉稅信息。

第三十一條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七條所稱應稅污染物排放地,是指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地、固體廢物產生地、工業噪聲產生地。

納稅人的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口與生產經營地位于不同省級行政區的,由生產經營地稅務機關管轄。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跨區域排放污染物的稅收管轄有爭議的,由爭議各方依照有利于征收管理的原則逐級協商解決;不能協商一致的,報請共同的上級稅務機關決定。

第三十二條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依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傳遞的排污單位信息進行納稅人識別。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傳遞的信息中無對應納稅人信息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納稅人首次辦理環境保護稅的納稅申報時進行納稅人識別,同時將相關信息傳遞給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第三十三條各級稅務機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納稅人的輔導培訓,做好納稅咨詢服務工作。

第三十四條依照環境保護法第十條第三項的規定計算應稅污染物排放量的,納稅人應當在首次申報納稅時,按照下列要求填報其適用的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

(一)持有排污許可證的納稅人,按照適用的相關排污許可技術規范填報;

(二)未持有排污許可證的納稅人,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的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填報。

納稅人變更適用的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的,應當在申報納稅時向稅務機關提交變更說明和相關材料。

第三十五條納稅人申報固體廢物產生量、綜合利用量、貯存量和處置量時,應當提供相應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轉移聯單、利用處置委托合同、受委托方資質證明、管理臺賬以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三十六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發現納稅人申報的應稅污染物排放信息以及適用的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不符合相關規范的,應當通知稅務機關處理。

第三十七條違法排放應稅污染物且未繳或者少繳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自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執法文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第三十八條納稅人申報的污染物監測數據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傳遞的相關數據不一致的,稅務機關應當按照下列方法處理:

(一)納稅人按照自動監測數據計算應稅污染物排放量的,以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傳遞的數據為準計算確定納稅人的應納稅額;

(二)納稅人按照監測機構出具的監測數據計算應稅污染物排放量的,以納稅人申報數據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傳遞數據孰高原則計算確定納稅人的應納稅額。

第三十九條環境保護稅法第二十條第二款所稱納稅申報數據資料異常,是指下列情形:

(一)納稅人當期申報的應稅污染物排放量與上年同期相比明顯偏低,且不能說明正當理由的;

(二)納稅人單位產品污染物排放量與同類型企業相比明顯偏低,且不能說明正當理由的;

(三)納稅申報數據資料明顯異常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環境保護稅的稅務檢查,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予以配合。

篇(4)

本辦法所稱畜禽,是列入國家和省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的畜禽,包括豬、牛、羊、馬、兔、犬、雞、鴨、鵝、火雞、鴿、鵪鶉、山雞等。

國家和省對觀賞動物、競技動物、實驗動物等飼養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在畜牧養殖管理及污染整治工作中,各單位、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協同做好相關工作。

各鎮政府(含園區,下同)是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管理的責任主體,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負責轄區內畜禽養殖業發展和污染防治管理計劃的制訂和實施,落實畜禽養殖場(戶)的整治方案,抓好儲糞池、沉淀池及沼氣池等污染處理設施的建設,關停或搬遷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戶),加強畜禽糞便收集處理,建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

農業部門負責做好養殖場沼氣池的建設與利用等工作。

畜牧部門負責指導畜禽養殖場規劃布局、場區建設,做好養殖技術指導、疫病防治及監測、動物檢疫等工作。

環境保護部門負責與畜禽養殖污染相關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指導養殖場做好環境保護設施建設,依法查處畜禽養殖環境違法行為,監督做好禁養區以及其他整治不達標養殖場的關停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保障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長效管理工作的財政資金。

規劃、國土資源、城管、水務、質監、工商、衛生、公安等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畜禽養殖相關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全區畜禽養殖業按照適度規模畜禽養殖場、小型畜禽養殖場和散養畜禽農戶實行分類管理。

適度規模畜禽養殖場,是指養殖規模達到存欄量100頭以上的豬、50頭以上的牛或2000羽以上的禽類,或其他畜禽存欄量達到相當規模的畜禽養殖場;小型畜禽養殖場是指養殖規模小于上述標準的畜禽養殖場;散養畜禽農戶,是指為滿足自給需要在宅前屋后零星飼養畜禽的農戶。

第五條根據全區總體發展規劃,全區畜禽養殖業按照適度規模發展,畜禽養殖場實現規?;B殖、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刂菩⌒托笄蒺B殖場數量,對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土地承包使用功能、環保和動物防疫等條件的,促使其逐步過渡為適度規模畜禽養殖場;對不符合條件的,限期治理或關閉。散養畜禽農戶的畜禽應進行圈養,并接受畜牧部門的指導。

第六條下列區域為禁止養殖區:

(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及緩沖區、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基本農田保護區;

(二)城市和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醫療區等人口集中區范圍內以及密集建筑群常年主導風向上風向500米范圍內;

(三)轄區內沙河、大湯河、新開河、排洪河、小湯河等河流中下游河兩側500米以內區域;

(四)主要交通干線(G102線、G205線、京沈高速公路、京沈鐵路)兩側500米以內區域;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

禁止養殖區的具體范圍由各鎮政府商國土資源及規劃、環保、畜牧、林業、水利等相關行政部門編制,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第七條下列區域為限制養殖區

(一)轄區境內沙河、大湯河、新開河、排洪河、小湯河等河流中下游兩側500米—2公里內的區域以及中上游兩側500米以內區域;

(二)主要交通干線(G102線、G205線、京沈高速公路、京沈鐵路)兩側500米—2公里內區域;

(三)北部工業區、臨港物流園區和東部循環經濟區所轄區域;

(四)行政村、自然村人口聚集區周邊500米范圍內區域。

第八條適度養殖區為禁止養殖區和限制養殖區以外的區域。

第九條禁止養殖區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畜禽養殖場,已有的畜禽養殖場應限期關閉或搬遷。

限制養殖區內,按照適度規模、種植業與養殖業結合的原則發展畜禽養殖業,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應符合環境承載的要求,合理布局。

散養畜禽農戶必須實行圈養,并主動接受畜牧部門的防疫管理,落實防疫、檢疫等監管措施。

第十條對現有養殖場的管理

(一)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生態化”的原則,著力推進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治理。年底前完成生豬存欄20頭、奶?;蛉馀?頭以上和直排河道的畜禽養殖場(戶)整治工作,畜禽排泄物綜合利用率達97%以上。到年底,完成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關?;虬徇w工作。

(二)大力規范限養區內小型養殖場,逐步減少小型畜禽養殖場數量,有條件的小型養殖場要逐步過渡為適度養殖場。重點整治好15條河流兩側污染比較嚴重的小型養殖場,不具整改條件的,要限期關閉或搬遷。有條件的鎮、村要安排好養殖用地,設立專門養殖區域。

(三)按照“干濕分離、雨污分流”和干糞、沼渣、沼液綜合循環利用的要求,做好與養殖規模相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工作。重點抓好15條河道沿岸區域畜禽養殖場的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積極推廣“生態型”、“環保型”、“能源生態型”等不同模式沼氣工程,鼓勵養殖場采用沼氣凈化處理工藝,切實提高污水處理達標率。鼓勵養殖場(戶)按標準建設儲糞池、沉淀池等設施。督促養殖場(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防止二次污染。

第十一條畜禽養殖業糞便及其它污染物處理要求:

(一)按照各鎮的總體規劃和適當的飼養密度要求,實施人居環境與生產環境分離,防止養殖場(戶)產生的惡臭氣體等污染對附近敏感區造成環境影響。

(二)畜禽養殖場不得向河涌或其他環境直接排放、傾倒畜禽養殖產生的糞便、廢渣和污水、污物。畜禽養殖場應按照國家規定的處理規程,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禁止拋棄、銷售和加工病、死畜禽。

(三)畜禽養殖場應當設置有防滲處理工藝的畜禽廢渣儲存場所和設施,在運輸畜禽廢渣過程中必須采取防滲漏、防流失、防遺撒等措施,防止因惡臭和畜禽廢渣滲漏、溢流、雨水淋失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設置的污水收集輸送系統,不得采用明溝布設。鼓勵養殖場將畜禽糞便作生態還田、生產沼氣、生產有機肥等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四)對于禽畜養殖場燃燒工業廢料產生有害惡臭氣體的污染問題,由區環保部門另作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新建畜禽養殖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生產場所和配套的生產設施;

(二)具備相應資質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

(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防疫條件;

(四)有對病死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的設施,對畜禽糞便、廢水、廢氣和其他固體廢物進行綜合利用的儲糞池、沉淀池或沼氣池等設施,以及其他污染防治和無害化處理設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新建畜禽養殖場應按照相關規定,通過所在鎮政府、園區向畜牧部門提出養殖申請,并提交養殖場規劃布局、建設方案及內容等資料,經審查合格后,由畜牧部門發給《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并辦理土地、環保等相關手續后方可從事畜禽養殖活動。

畜禽養殖場手續不健全的,要補辦相關手續,經審查具備第十三條規定條件的,方可繼續從事畜禽養殖活動;不具備條件的,限期整改或關停。

需辦理工商登記的,申請人憑《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并需到畜牧部門及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新建或改擴建畜禽養殖場(小區),必須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辦理有關審批手續。養殖場(小區)在建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環?!叭瑫r”制度,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第十五條從事種畜禽生產經營或生產商品代仔畜、雛禽的單位或個人,應依法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需要引進種畜禽的,應向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辦理引種手續,并按照規定實行隔離飼養,對經觀察、檢疫確認為健康的種畜禽,方可并群飼養。

第十六條畜禽養殖場出售畜禽,應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提前報檢,取得有效的檢疫證明后方可出售。禁止出售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畜禽。

畜禽養殖場出售的畜禽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藥物殘留標準,禁止出售不符合國家規定藥物殘留標準的畜禽。

第十七條畜禽養殖場應建立健全動物防疫制度,做好消毒和免疫工作,并配合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動物疫病的監測工作。

畜禽養殖場應按照國家、省、市及我區動物防疫的有關規定,依法履行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義務,按照畜牧部門的要求做好強制免疫工作,并按規定佩帶畜禽標識。

第十八條畜禽養殖場應建立涉及養殖全過程的養殖檔案,確保畜禽產品質量的可追溯性。畜禽養殖檔案應包括對畜禽繁育、畜禽免疫、疾病診療、飼料及獸藥使用、糞便處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畜禽銷售等情況的記錄。畜禽養殖檔案應當真實、完整、及時,不得偽造,并至少保留兩年。

第十九條畜禽養殖場應按照畜禽養殖技術規程的標準和要求進行飼養,科學、合理地使用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畜禽養殖場應在專職獸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獸藥,建立用藥記錄,禁止使用假冒偽劣獸藥、人用藥和其他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化合物。

第二十條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

(二)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泔水飼喂畜禽;

(三)使用垃圾場中的物質飼喂畜禽;

(四)使用動物源性飼料廢棄物飼喂反芻動物;

(五)養殖場、養殖小區混養不同種類的畜禽;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一條畜禽養殖場的飼養人員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健康標準,患有人畜共患傳染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畜禽飼養工作。飼養人員應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個人衛生和消毒、防護工作,并接受專業知識教育。畜禽養殖場內飼養人員的生活區域應與畜禽養殖區域分開。

第二十二條發生畜禽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畜禽養殖場應及時向當地畜牧部門報告疫情,不得瞞報、謊報或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情,并應服從衛生行政部門采取的防治措施,配合醫療機構及時對有關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

第二十三條發生重大動物疫病時,畜禽養殖場應及時做好隔離、消毒等工作,服從有關行政部門和單位依法采取的隔離、撲殺、銷毀、消毒、緊急免疫接種、封鎖等強制性控制、撲滅措施。為防止疫病擴散,區政府可對疫區及其周邊區域的易感畜禽,在一定期限內實施暫緩畜禽養殖措施。

第二十四條違反相關規定的,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未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審批的意見進行畜禽養殖的,由環保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在禁養區內設置的養殖場等相關違章建筑,由區執法部門進行依法拆除;對帶病或不符合防疫等標準的畜禽,由區畜牧部門對其進行依法處理。

(二)違反規定,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區污染物超標或超總量排放的,由區環保部門依據有關大氣、噪聲、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三)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區環保部門依法決定責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除由區環保部門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收超標準排污費外,還可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并處罰款,或者報區人民政府責令其停業、關閉。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在禁止養殖區內新建畜禽養殖場的,由所在鎮政府依法糾正或限期遷移;拒不糾正或遷移的,由環保、規劃、國土資源、畜牧等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未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興辦畜禽養殖場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由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9號),由環境保護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儲存的畜禽廢渣滲漏、散落、溢流、散發惡臭氣味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二)向水體排放、傾倒畜禽糞便、廢水及其他固體廢棄物,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第二十八條畜禽養殖場未按規定對畜禽實施強制免疫或未佩帶畜禽標識的,或未建立畜禽疫病免疫制度的,由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規定處理。

篇(5)

1長春市城郊土壤污染現狀

土壤污染不同于大氣、水和固體廢棄物等污染,能夠被人直接看到或聞到,它往往要通過對土壤樣品進行分析化驗和農作物的殘留檢測,甚至通過研究對人畜健康狀況的影響才能確定,即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土壤污染從產生污染到出現問題,通常會滯后較長的時間,土壤從受到污染到產生后果是一個不易被發現的相當長的累積過程,土壤污染的潛伏期長[2]。目前長春市城郊土壤面積40367hm2,土壤污染總面積達8522hm2,土壤污染面積占總面積的21.1%。不同類型的污染及所占百分比見表1。在快速城市化的進程中,人們忽視了環境保護。據調查,2009年長春市檢查了城郊155家工廠排污情況,其中有56家被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行政處罰達12萬元。2010年,在“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中,排查各類企業13640家,排查違法企業221家,其中169家是城郊企業。大部分城郊居民對土壤污染認識不夠,對其危害性和嚴重性也不了解,更不注意保護土壤環境,加劇了城郊土壤污染。長春市城郊居民環保意識差,增加了城郊土壤污染的控制難度。目前,長春市經濟快速發展,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不協調的問題日漸突顯,部分地區以犧牲環境尤其是郊區環境為代價來發展工農業生產,并把市內生活垃圾污染轉移到城郊。盡管近年來長春市政府逐漸重視環境保護,但主要側重于城市環境保護。93%的環境保護機構都設置在城市內部,87%的環境質量監測點也布置在城區內部,城郊成為環境保護的盲區。

2土壤污染成因分析

近些年來,由于工農業的迅猛發展,過量施用化肥農藥,無所顧忌地排放工業污染物,并肆意地傾倒生活垃圾,無節制地使用現代交通工具,導致長春市城郊土壤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工業、農業生產和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各種垃圾是導致長春市城郊土壤污染產生的主要來源。

2.1工業生產導致的土壤污染

隨著長春市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中的企業相繼退出城市,搬遷到城郊。工業活動產生的大量污染物被就近排放或堆積在城郊地區,引起了長春市城郊嚴重的土壤污染。工業生產中的廢氣、廢水和固體廢棄物是引起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

2.1.1工業廢氣產生的降塵引起的土壤污染

大量未經處理的工業生產燃燒排放的各種煙塵在重力和降水作用下進入城郊土壤,引起城郊土壤的酸化和化學性質改變,造成長春市城郊地區土壤污染。據統計,2007年長春市工業排放的廢氣為1.50×1010m3,占全市廢氣排放總量的87.21%。

2.1.2工業廢水引起的土壤污染

長春市的機械制造、食品加工、飲料生產等行業排放的工業廢水對地表水環境形成污染。長春市城郊遍布著吉林省通用機械有限公司、長春市永超電鍍廠、長春幸福電鍍有限公司等400多家企業,大大小小排污口710多個,日工業污水排放量達15.04萬噸[3]。近幾年,污水處理廠日漸增多并完善,現有長春市北郊污水處理廠、西郊污水處理廠等4個一級污水處理廠和一汽污水處理廠、溪園污水處理廠2個二級污水處理廠。這些污水處理廠日污水處理總量42.25萬噸,污水處理率為95.04%。盡管北郊39萬噸污水處理廠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城市污水處理設施依然不足,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也僅達到93.51%。表2為長春市主要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概況。2007-2009年長春市污水總排放量增加,污水處理達標量也在增加,長春市工業污水處理水平逐漸提高。未經處理或未達到排放標準的工業污水直接被用于灌溉郊區農田,污染物進入城郊地區土壤,造成大面積土壤污染,并通過食物鏈影響人類身體健康[5]。污水灌溉造成的土壤污染面積占郊區土壤總面積的10%以上,導致城郊蔬菜質量整體下降,合格率僅達94%,給城郊農業發展帶來很大威脅。污染的地表水造成地下水或糧食蔬菜生產的污染,并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對人體健康造成威脅。污染物通過灌溉進入土壤,不斷累積,導致土壤肥力下降,加劇城郊土壤化肥使用量,造成土壤的二次污染。

2.1.3工業固體廢棄物引起的土壤污染

工業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爐渣、冶煉廢渣、煤矸石和粉煤灰等。電廠和采礦企業是長春市產生工業固體廢棄物最多的單位。長春市工業固體廢棄物主要來自熱電一廠、熱電二廠和熱電三廠3家熱電廠,以及雙陽區長嶺13家煤礦和長春恒利黃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金礦煤礦等。近3年長春市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及利用情況如表3。2009年,長春市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406.19萬噸,比2008年增長了19.70%。長春市2010年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474.15萬噸,比2009年增長了16.73%。由于經濟實力和生產技術的限制,長春市對工業固體廢物大多不加任何技術處理,采取郊區簡單掩埋的處理方式,造成城郊土壤污染。這些未經處理的工業固體廢棄物直接向城郊地區傾倒,經過風化、侵蝕作用,使有害物質滲透入土壤,形成重金屬污染,并在自然條件下形成二次擴散性土壤污染,使土壤生產能力受到破壞,有害物質積聚在動植物體內,通過食物鏈危害人類健康。重金屬污染又是一個不可逆轉的過程,有機物降解也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可能需要100~200年時間才能夠恢復,甚至對土壤功能永遠產生不良影響。

2.2農業生產導致的土壤污染

農業引起的土壤污染主要指過度施用化肥、農藥,大量畜禽類糞便和生物殘體處理不當等對土壤造成的污染[6]。

2.2.1過量使用化肥和農藥引起的土壤污染

長春市城郊地形平坦,地域開闊,海拔250~350m,年均日照時數為2525.8~2664.8h,光照充足,年平均氣溫4.6℃,有伊通河等河流流經。城郊居民利用自然優勢,大力發展糧食生產、蔬菜種植和溫室反季節蔬菜種植。近年來,隨著長春市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對農產品質量要求的不斷提升,長春市城郊現有高標準、永久性菜田9000hm2,主要分布在城區的西北部、南部和東南部。西北部包括綠園、寬城2個區所屬3個鄉鎮的15個村,總面積5400hm2;南部包括朝陽區2個鄉鎮的7個村,總面積800hm2;東南部包括凈月、二道、雙陽3個區6個鄉鎮、2個街道辦事處的20個村,總面積2800hm2[7]。為了獲得農產品的高產,城郊居民不斷加大化肥和農藥的使用力度,2011年化肥和農藥使用量是2000年的2倍多。雖然一定程度地遏制了病蟲害,使糧食、蔬菜產量提高,質量看起來更好,獲得更高的經濟價值,但殘余的農藥或分解之后的農藥仍然殘留在土壤中,造成嚴重的土壤污染,使城郊土壤污染逐年增加,由過去的13.2%增加到現在的27.8%,同時使蔬菜質量不斷下降,2008年糧食、蔬菜平均合格率為94%,僅高于全國合格率92%的平均水平2個百分點。

2.2.2畜禽排泄物和生物殘體處理不當引起的土壤污染

長春市城郊地區有德大肉雞和皓月、佳龍等肉食品加工企業。德大集團擁有1.3萬hm2的農場和3萬多家定點合同養殖農戶,年加工肉雞7500多萬只,雞肉產量高達16萬噸,雞毛、雞內臟等廢棄物排放達1萬噸。皓月集團坐落在長春市西部,占地面積7.5km2,在吉林省40多個縣(市)區建立了養殖基地,年屠宰肉牛100多萬頭,肉羊200萬只,熟食制品30萬噸,生物廢棄物排放達30多萬噸。據統計,由于城郊人們環保意識低,68%的飼養場中廄肥和屠宰場的廢物及病死生物殘體等不加處理,直接拋棄在地表或直接利用作為肥料,其中的寄生蟲、病菌和病毒等引起土壤和水域污染,并通過水和農作物及農產品危害人們身體健康。

2.3生活垃圾和交通運輸引起的城郊土壤污染

目前,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大,降解速度慢,降解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物質使城郊地區堆積場所的土壤直接受到污染并對大氣和地下水造成間接污染[8]。2006年長春市生活垃圾產生量為112萬噸,無害化處理量為95.32萬噸,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85.11%。2010年長春市生活垃圾的產生量為108.8萬噸,處理量為103.56萬噸,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92.46%。近幾年,垃圾生產量變化不大,但隨著技術水平的進步,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逐年提高,但老的垃圾填埋廠垃圾的容納能力有限,使用壽命短,部分垃圾填埋廠垃圾處理水平低,很多垃圾堆放于城郊,造成環境污染。據統計,長春市現有公路總里程20600km,公路網密度為91.2km•km-2,截止到2009年底,長春地區的汽車保有量為96萬輛。近幾年隨著經濟發展,機動車數量將持續高速增長,機動車的尾氣污染越來越嚴重。在整個大氣污染中,汽車尾氣造成的污染高達50%~60%,機動車尾氣排放已成為長春市城郊土壤重金屬污染的一個主要來源。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是長春市重要的交通中轉站,環城高速公路、琿烏高速公路、長吉南線等都由此經過或穿過,交通流量大,排出大量汽車尾氣。尾氣、揚塵中含有大量的鉛、銅和汞等重金屬元素,汽車輪胎中含有添加劑鋅,摩擦產生的含鋅的粉塵,給土壤帶來嚴重的重金屬污染,且由于郊區建筑面積小,綠化水平低,所以城郊地區是重金屬污染最為嚴重的土壤污染區。道路網沿線的城郊土壤是接納汽車尾氣和揚塵沉降形成污染廊道,99%以上累積量分布在50m的范圍內,形成基質污染類型[9]。

3長春市城郊土壤污染的治理措施

根據長春市城郊土壤污染的危害和特點,利用生物技術、環境工程、立法和宣傳等手段進行綜合治理。采取預防與治理相結合,有針對性、有效的治理措施,改善長春城郊土壤環境,提高農產品生產質量,保障人們身體健康,提高長春市民生活質量。

3.1加強城郊土壤污染的監測,有針對性地對污染土壤進行修復

篇(6)

一、指導思想

堅持可特續發展、以人為本、均衡發展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本地資源、環境、經濟現狀和特點出發,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通過對資源的有效維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產業的合理配置和優化布局,推進鄉村生態化建設,防止環境污染,把生態環境建設與區域經濟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

二、原則要求

1堅持可持續發展、環境維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的原則;

2堅持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的原則;

3堅持自然規律與社會經濟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4堅持以人為本。切實可行的原則;

重點近期,5遵循近期與遠期相結合。著眼未來,既要滿足當代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又要為了孫后代預留可繼續發展空間和多樣化選擇余地的原則;

協調、科學地進行生態環境維護與生態環境建設的原則;6堅持城鎮現代化建設與自然景觀、歷史文化遺存(名勝古跡)相互依托。

7堅持生態維護與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的原則;

8堅持規劃的可操作性與前瞻性(超前性)有機統一的原則。

三、主要目標

以及面臨問題,根據我市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的現狀。十二五”期間,鄉村環境綜合整治的總體目標是圍繞生態文明建設,依照區域一體化、城鄉一體化、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發揮我市人文景觀優勢,以構建“碧水、藍天、美城”生態格局為目標,將我市打造成綠色宜居、生態文明、繼續發展的生態鄉村,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為加快復興做出貢獻。

基本解決全市農村飲水平安問題,2015年。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城鄉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初步建成功能合理、系統完善的生態平安格局。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取得初步效果,區域可繼續發展能力得到明顯增強。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初步進入協調發展的軌道,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奠定堅實基礎?;窘ǔ膳c我市實際情況相適應的環境基礎設施,并形成處置能力。環境質量基本堅持穩定,局部有所改善。初步建成環境要素、污染源的自動在線監測系統,生態環境質量綜合監管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加快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資源利用效率有效提高,逐步解決結構性工業污染問題。通過綜合工程、綜合措施和科學手段,實現初步建成生態縣的目標。

四、主要任務

重點做好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業污染源達標治理、農村及農業污染防治、鄉村環境綜合整治、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環保執法能力建設等六方面工作任務,根據20112015年生態建設與環境維護目標。確保實現確定的20112015年期間的生態建設與環境維護目標。

防治鄉村和農村集中式水源地環境污染,1水環境保護。堅持以人為本。保證群眾飲用水平安。以“十一五”編制的全市飲用水源地環境維護規劃》為基礎,加大水源地水質全面分析工作,保證飲用水源地水質和飲水水質穩定達標。

降低污染負荷。采取有效措施,繼續強化總量控制。切實提高污水處置廠運行質量。把管網、污泥、提高處置效率作為污水處置設施的系統內容和“十二五”工作重點。推進農村分散式污水處理。積極推動面源污染防治,建立示范工程。對集中式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要進行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依法依照區域總量控制要求發放排污許可證,實行持證排污。

以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為手段,2大氣環境維護。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和維護公眾身體健康為切入點。以改善鄉村環境質量為中心,以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和重點行業污染控制為重點,推進多污染物綜合控制。全面加強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兼顧二氧化碳等全球性污染物的協同減排,建立健全相應的多污染物減排監管機制。

從注重重點行業總量削減向全面減排轉變。二是全面加強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十二五”大氣污染物控制的重點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一是繼續實施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走重點行業加重點區域的控制技術路線,形成以防治鋼鐵、焦炭行業排放為核心的工業氮氧化物防治體系。

加強經營許可證準入管理和動態淘汰。對現有設施進行全面的監督性監測、清查。開展風險評估,3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加大淘汰落后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處置設施力度。全面監督和檢查企業自行建設和管理的處置處置設施。建立全過程管理體系,加大執法力度,促進危險廢物處置處置設施專業化運營。

落實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處置的有關優惠政策。加強綜合利用過程監管。

落實滲濾液處理要求,進一步加大鄉村基礎設施運行維護費支出或者財政支出最低比例保證。整治簡易垃圾處置或堆放設施。搞好垃圾處置設施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修復工作。

重要生態功能區和主要資源開發區為重點,4生態與農村環境維護。堅持預防為主、維護優先的方針。理順管理體制,加強生態維護、資源開發的監管,構建生態監測網絡,優化生態建設的資源配置,充分發揮自然環境的自我修復能力,切實提高生態維護和建設的質量。

構建生態平安體系。要對劃分的維護區實施嚴格維護,加強全市重點區域生態維護和建設。強化維護和管理能力建設。以維護重要生態功能為導向,整合生態維護與建設工程,優先實現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維護與恢復。

重點加強農村飲用水源地的建設??刂妻r業生產和農民生活過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城鄉統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以獎促治,以獎代補,以激勵為主,完善目標責任制,不時強化農村環境治理與保護。

集成三大體系、實現三個轉變。建立完備的監測預警、完善執法監督和環境管理支撐等三大體系。實現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由慣例達標向全面達標、由注重硬件向全面提升、由齊頭并進向重點扶優的三個轉變。建設一支適應新時代要求高素質的環境監管隊伍,5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以建立與新時期環境維護任務需求相匹配的環境監管能力體系為目標。為環境改善保駕護航。

制定有利于發展綠色經濟的產業政策,6節能減排與我市綠色經濟建設。以調整能源結構和發展綠色經濟為基礎。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產業和生產設施;項目審批和市場準入方面向發展綠色經濟傾斜;實行大力度扶持綠色產業、綠色產品的激勵政策。

為環保工作分區控制、分類指導奠定堅實基礎,7分區維護管理。以規劃環評為抓手。為引導我市經濟科學、合理、有序發展提供空間。

科學制定開發方向與規模;以環境容量為基礎實行總量控制,重點開發區內推進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環境影響評價和主導產業、重點行業發展規劃環評。保證環境質量達標;明確環境準入政策,推動清潔生產;加強開發區域的生態建設力度,提高生態承載能力。

推行局部重污染行業退出政策;全面實行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政策;實施清潔生產審核與強制淘汰政策;限制開發區實行特殊行業的維護政策;嚴格執行環評制度,優化開發區內嚴格污染物排放規范。對敏感項目舉行聽證會;提高環境維護進入門檻,推行行業退出與限批政策。

五、政策與措施

為了確?!笆濉编l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的實現,新的環境形勢下。必需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創建節約型社會和發展節約型經濟。為此,十二五”期間,必需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目標責任制。各鄉鎮政府和各部門一定要以歷史的責任感和使命感,1加強領導。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將生態建設和環境維護列入主要的議事日程,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核心內容之一,通過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確保規劃目標和任務的完成。鄉村環境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工程,各鄉鎮、各部門要依照本計劃的要求,精心組織好規劃各項重點任務的實施。發改部門要統籌規劃,綜合平衡,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商務、教育、科技、財政、金融、稅務等部門要從政策、資金、技術、人才培養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國土、建設、水利、農業、環保、林業等行業主管部門要依照各自職能分工,明確責任,通力合作,加強行業指導和項目管理;其它各相關部門也都要積極參與,全力配合;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加強對生態建設和環境維護工作的監督。

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2運用經濟、科技、法律、行政等綜合手段。依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加強政府宏觀調控,及時出臺一些力度較大的經濟政策,引導各類要素資源按市場規則進行配置。統籌考慮,逐步提高資源產品的價格;提高那些環境污染型產品進入市場的門檻”防止其進入市場低價競爭。積極發明條件,全面推行污水和垃圾處置收費政策,合理確定收費規范,逐步達到彌補合理利息略有盈利水平;逐步提高排污收費規范,調動企業治理污染的積極性。加大科技扶持力度,鼓勵污染企業采用清潔生產技術進行清潔化改造,從生產全過程控制污染的發生,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對不符合我市產業政策的項目堅決不上和堅決淘汰,采取法律手段促進污染企業在公平的環境利息下公平競爭。對鄉鎮實施綠色GDP考核,將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的內容作為考核的主要內容之一。對重大污染問題可以采取適當的行政手段,促進問題的解決和落實。加強環境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環境執法能力,加大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篇(7)

危險廢物實現物業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就是要通過物業企業的社會化、專業化的管理活動,實現單個企業所無法完成或者很難實現的要求。

1.1有利于保證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的正常運行,獲得較好的處置效果危險廢物物業化的處置設施一般都擁有較完備的專業技術、設備和管理力量,要求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獨立運作的管理體系,才能保證其正常運轉、發揮作用。同時,具有較高的專業化水平和處置條件,認定和扶植一些專業化的集中處置企業,才能使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有強大的技術和設施保障。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環保部門創新工作機制,由環保部門牽線搭橋,引導處置企業進入廢物產生企業對危險廢物實行物業化管理,針對不同的危險廢物進行現場處置。這種做法不僅避免了廢物產生企業因找不到合適的處置企業而使危險廢物外流,而且明確了處置責任,確保了處置質量,也便于環保部門隨時進行監管,值得借鑒。

1.2有利于準確定位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的服務對象,明確服務范圍與很多廢物產生企業找不到合適的處置企業一樣,很多處置企業也常常處在“吃不飽”的狀態。這種狀況一方面容易導致危險廢物外流,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環保產業的發展。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積極探索這方面工作,嘗試在不同行業的企業中進行危險廢物的物業化管理試點,明確由不同處置能力的企業分別進行危險廢物處置,由持有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處置單位全程為企業服務。處置單位除負責填單、處置、轉移等工作外,還承擔了產生危險廢物單位的現場清理、清掃工作,有效地控制了這些污染物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危害,提高綜合利用率,從而減少進入環境或需要處理的廢物量[3]。實行危險廢物物業化管理,不僅是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規模效益的具體要求,也是危險廢物科學化管理的需要。產生量小的危險廢物產生者建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不僅存在規模效益的問題,也會因為處置設施的增加、技術管理人員的增加導致企業運行成本的增加,同時,危險廢物產生者自己處置也增加了管理部門的管理難度和社會管理成本。黑龍江省產生危險廢物來源主要集中在廢礦物油、有機氰化物廢物、廢酸、醫藥廢物、精(蒸)餾殘渣等五類重度危險廢物,總量占危險廢物總產生量的75%。對于轄區內生活、科研、教學等社會源危險廢物以及產生量較少的企業的危險廢物,以及產生量較少或沒有能力自己處置危險廢物的中小企業考慮較少,離國家和省有關危險廢物全部處置和零排放的規定相差甚遠。通過實行危險廢物物業化管理,可以掌握和控制危險廢物的流向,從而便于監督管理。

1.3有利于危險廢物營運企業實現專業化和市場化危險廢物處置實行物業化管理,有利于向專業化、產業化發展,從而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危險廢物處理企業與傳統的產品制造業有很大區別,在其發展與運營過程中沒有產品產生,更重要的是擔負著對社會和環境的重大責任。只有使廢棄物處置企業走產業化經營之路,也就是發揮各企業現有的處置設施的作用,使各企業自建的處置設施在處置本單位的危險廢物的同時,鼓勵和允許各企業依規定條件將自己剩余的處置能力和設施向其他單位開放,接受并處置其他單位的與自己的處置條件和能力相配的危險廢物,即開展委托處置、有償服務,市場機制直接貫穿危險廢物收運、處理、處置和再生利用的全過程,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才能不斷地創造社會價值,調動它的積極性,使其走上良性的發展道路。

2危險廢物實現物業化管理的建議

篇(8)

[中圖分類號]F2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5024(2009)08-0065-03

[基金項目]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上海市電子廢棄物管理機制研究”(批準號:滬人[2005]105號;滬科[2005]171號);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聯合課題“長江三角洲地區電子廢棄物一體化管理研究”(批準號:2008SBF001)

[作者簡介]鄒松濤,上海大學國際工商與管理學院07級產業經濟專業碩士生,研究方向為資源、環境經濟及政策。(上海 200444)

一、上海市電子廢物的來源及特點

電子廢物,是指廢棄的電子電器產品、電子電氣設備及其廢棄零部件、元器件,包括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報廢產品或設備、報廢的半成品和下腳料,在產品或設備維修、翻新、再制造過程中產生的報廢品,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廢棄的產品或設備。電子廢物涵蓋了生活、生產兩大領域,可回收物質包括電路板、金屬部件、塑料、玻璃等幾大類。

上海市電子廢物的來源分為工業源和社會源。

工業電子廢物多來自電子電氣設備制造企業,具有排放者相對集中、排放數量較大、排放量及頻率固定的特點。上海電子產品制造業工業總產值在全國名列第3,僅次于廣東和江蘇。其電子電器產品在全國所占的比例相對也大,微型計算機產量上海占26.9%,北京占8.0%;打印機產量上海占44.2%,北京占2.O%。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是上海的支柱產業,截至2007年底,全市主營業務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電子信息產品制造企業有1554家,當年信息產品制造業增加值占全市GDP的8.52%。其中,電子計算機制造總產值占信息產品制造業總產值的53.94%,集成電路制造業占7.12%,通訊設備制造業占9.02%。這些企業多集中在金橋、張江、閔行、漕河涇等工業園區內。

上海市工業電子廢物的上述特點使得工業電子廢物的回收相對易行。依據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如《清潔生產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以及《上海市危險廢物防治辦法》等,上海的電子電器產品制造企業與專門的固廢處理企業簽訂了相應的回收處置合同,并由環保部門按照預防為主、集中控制、污染者承擔責任的原則實施全過程管理。上海惠普有限公司、上海理光傳真機有限公司、上海飛利浦電子元件有限公司等近200余家電子電器產品制造企業與上海新金橋工業廢棄物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回收處置合同,以達到工業電子廢物無害化、資源化處理。

來自社會源的電子廢物主要包括各種家電、電腦及附件、通訊產品、辦公設備等,具有排放者相對分散、單位排放量小、排放頻率低的特點。對這類電子廢物的回收處置以及再利用資源化建設,國內正在探索之中。2003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確定了浙江省、山東青島市為國家廢舊家電回收處理試點省、市,2007年9月國家環保總局頒布了《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辦法》,2008年8月國務院法制辦審理并原則通過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草案)》。

筆者將“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廢棄的電子電器產品或電子電氣設備”稱之為“生活電子廢物”,具體包括廢舊家電、影音設備、電腦、手機、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電話等。本文中主要針對上海市“四機一腦(電視、冰箱、空調、洗衣機、電腦)”的回收處置渠道與模式進行了實地調研。

二、上海市電子廢物回收處置現狀

通過對電子廢物的相關監管部門、舊貨市場(又稱二手市場、調劑市場)、電子電器零售商等的實地調研,了解到目前上海市生活電子廢物的回收渠道主要是“個體回收戶上門收購”,回收模式主要是“有償回收”。上海市現存的5種回收渠道,2種回收模式,并沒有引導生活電子廢物流向有環保資質、無害化處理能力的正規企業,而是經舊貨市場中轉最終流向“地下拆解工廠”、“家庭拆解小作坊”和欠發達地區(如下圖)。

具體的,上海市電子廢物有5種回收渠道:個體回收戶上門收購、舊貨經營業主坐地回收、零售商“以舊換新”、通過社區廢品收購站回收、機關事業單位統一交投。2種回收模式:“無償交投”和“有償回收”。

綜合上述上海市的生活電子廢物回收處置現狀,本文得出以下結論:

(一)回收體系已自發產生

這個體系是“生活電子廢物排放者到個體回收戶,再到舊貨經營業主,最后到處理處置企業”,但由于利益的驅動,上述體系并不流暢高效,大量的生活電子廢棄物流入“地下拆解工廠”和“家庭拆解小作坊”,而非流向正規企業,造成環境污染,資源浪費。

(二)舊貨市場在回收渠道中占有至關重要的位置,但舊貨市場的規范仍處于無序空白狀態

對舊貨交易(包括二手電器的鑒定,二手電器的來源、去向等)沒有真正的監管和監管者。舊貨市場是生活電子廢物的中轉站,通過舊貨市場生活電子廢物并沒有流入正規的處理企業,而是流向了“地下拆解工廠”和“家庭拆解小作坊”。從事二手電器收購出售行業的“門檻”很低,只需由工商部門批準,并沒有相應的環保技術資質認定。2006年商務部通過了《舊貨品質鑒定通則》、《舊貨品質鑒定――舊家用電器》2個行業標準,但行業標準并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且實施上主要通過中國舊貨協會來負責完成,在強制性方面存在很大問題,執行更是無從說起。

(三)末端處置體系基本完備

無論是固廢、危廢、工業廢物,還是一般廢物上海市均有完備成熟的處置技術及體系,但苦于“貨源(電子廢物)不足,生產能力閑置”。

截至2003年,獲得《上海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就有74家,處理范圍幾乎覆蓋國家危險廢物目錄中的所有項目,其中5家具有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廢舊電子電器的能力,僅上海電子廢棄物交投中心有限公司一家的年處理量就為1萬噸。2007年7月全國最大的危險廢物焚燒裝置在滬建成投入運營,其焚燒爐的尾氣排放及處置已達歐盟標準。

三、上海市電子廢物回收處置體系的構建

(一)建立有償回收為主的多主體、多渠道、開放式回收體系

首先,應實行“有償回收”。日本對于廢物排放實行“誰排放誰付費”原則,不但認為廢舊家電是無價值的,而且在廢棄時還要支付相關費用。歐洲也根本不存在回收廢舊家電的“流動大軍”和大量的二手家電交易市場。但在我國“廢舊家電是有價值的”已經是普遍共識,再加上城鄉消費水平的差異,各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均衡,使得二手家電的需求依然存在而且巨

大。因此,“無償交投”、“付費排放”目前在我國都尚無實施的群眾基礎。而“有償回收”既符合中國的消費觀念,也利于回收處置體系建設的市場化運作。

其次,應構建“多主體、多渠道、開放式”回收網絡?!岸嘀黧w”是指由廢物排放者到最終無害化處理企業之間,存在多個回收主體?!岸嘀黧w”不是人為設定的,而是符合市場需求自發形成的?!岸嘀黧w”不但能滿足廢物排放者位置分散、數量眾多、排放量少、排放頻率相對低的特點,也能滿足處理企業大批大量運輸處理的要求,實現收集、運輸、處理的總成本最小化,具有規模經濟效益。

“多渠道”是指從廢物排放者到最終無害化處理企業之間具有多種途徑。“多主體”的存在決定了回收網絡的“多渠道”,家庭可通過個體回收戶上門收購,也可到社區回收站,家電維修店有償交投,還可到零售商處“以舊換新”。生產商可通過售后服務網點回收,處理企業可通過專職的回收公司,或自建回收網點進行回收。上述多渠道視其經濟效益由各市場主體自發完成。

“開放式”是指回收體系是依靠市場力量建立和運行的。政府通過相應的法律法規、相應的職能部門行使引導、監管權力,而不是通過行政命令指定或建立各級回收者。引導生活電子廢物最終流向具環保資質、無害化處理能力正規企業的是價格杠桿而不是政府干預。

(二)規范化管理舊貨市場

1.實行廢舊電器回收、處理許可證制度。對廢舊電器的回收公司、舊貨經營業主和處理企業實行許可證制度,并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及登記??稍O置廢舊電器收集許可證、處理許可證、收集處理綜合許可證3種。凡獲得收集許可證的企業只能進行廢舊電器的收集、運輸、倉儲,并保證將收集到的廢舊電器售給具有處理許可證和綜合許可證的企業,不得進行拆解、銷售活動。凡獲得廢舊電器處理許可證與綜合許可證的企業可對廢舊電器進行集中拆解、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并保證不可資源化部分的填埋與焚燒。凡獲得綜合許可證的企業可同時展開上述回收許可證、處理許可證涉及的全部業務。

2.實行二手電器登記、標識制度。要嚴格區分廢電器與舊電器。廢電器嚴禁進入再流通,只能進行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舊電器電實行登記、標識制度。具備檢測維修能力,且維修后的電子電器產品能達到質監部門標準的廢舊電器回收、處理企業(包括舊貨經營業主、專職回收公司、綜合回收公司、處理企業),才有權使用“舊貨”、“再利用產品”的標識。收集到的舊電器經檢測維修貼上“再利用產品”標識后,才允許進入合法的舊貨市場。廢舊電器回收、處理企業定期向監管部門上報其檢測維修產品的數量、類型、去向;回收且銷售舊電器的舊貨經營業主定期向監管部門上報其銷售的舊電器的來源、類別、數量,并承擔售后服務責任。

(三)推行“延伸生產者責任”制度

“延伸生產者責任”制度(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v,EPR),其核心是“誰生產,誰負責”,即產品消費后回收、處理以及再利用責任從由政府承擔轉向由生產者承擔,將產品生產者的責任延伸到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特別是產品消費后的回收、處理、再利用階段。簡單講,就是產品生產者要負責消費后產品的回收、處理、再利用。目前,在日本和歐洲等國踐行的“延伸生產者責任”回收處理模式有以下3種:

1.生產商獨立回收、處理。該模式是指生產商自建回收網絡、處理工廠,獨自負責其產品的收集、拆解、無害化、再利用。即生產商自行承擔消費后產品回收處理的實物責任和經濟責任。如惠普的“星球伙伴(Planet Partners)回收與再生計劃”形成了惠普產品的全球回收網絡。

2.行業聯盟負責回收、處理。該模式是指行業中若干生產商自愿結成聯盟,由聯盟來承擔消費后產品回收處理的實物責任和經濟責任。這個聯盟被稱為“產品責任組織”(Product Responsibility Organization,PRO),PRO通常是一個非營利性組織,按企業化模式運作,一般有商業協會組建,企業加盟。PRO可以自己組建電子廢物回收公司和處理工廠,也可以選擇已有的回收公司與處理工廠。生產商則可以選擇一個加盟費用比較低的PRO,由PRO來履行延伸生產者責任。比如,東芝、松下在日本北九州聯合建立的日本家電再利用公司,就是一個典型的產品責任組織。

3.第三方回收、處理。該模式是指生產商將自己應履行的延伸生產者責任委托給第三方(回收公司或處理企業),由獨立的第三方來承擔消費后產品回收處理的實物責任和經濟責任。這個第三方企業被稱為“產品責任提供商(Product Responsibility Providers,PRP)”。比如,歐洲最成功的再循環企業之一――MIREC Recycling,原先是荷蘭飛利浦公司上世紀70年代建立的處理廢棄電子產品的附屬企業,至上世紀90年代,該企業從飛利浦公司獨立出來,目前已成為一個與30多家國際電氣品牌合作的專營電子廢棄物處理公司。

依據上述3種模式,結合上海市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應在上海市乃至長三角地區率先推行“第三方EPR制度”。第三方可以是專職回收公司,也可以是綜合回收公司(兼有回收、處理兩個職能),還可以是非營利性獨立的行業協會。具體這個“第三方”采用那種形式,由市場需求結合政府意愿視實際情況而定。

國內家電行業已進入微利時代,行業平均利潤率只有5%,生產商自建回收、處理體系所帶來的高昂費用,潛在技術風險,使許多國內生產商望而卻步。在這種情況下,形成廢舊電器回收、處理行業聯盟的可能性也很小。因此,現階段承擔生產商EPR責任的“第三方”應是具有環保資質、無害化處理能力的處理企業。

上海市工業基礎設施、城市配套設施建設完善,無論是處置固廢、危廢、工業廢物、一般廢物均有完備成熟的技術及體系,這為推廣“第三方EPR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利用現有的處置體系,避免了重復建設,保證了集中統一處理。第三方回收公司或處理企業或行業協會憑借技術、信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專業優勢,可實現回收處理集約化、效率化的規模經濟,生產商則可通過委托――關系鎖定延伸生產者責任成本,專注發展主營業務。

參考文獻:

[1]范澤云,朱萍.上海市電子廢棄物管理模式分析及對策[J].安徽農業科學,2008,(15).

[2]趙立祥.日本的循環經濟與社會[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7.

[3]趙聰穎,楊婷婷.上海市電子廢棄物現狀評述與改善對策[J].中國科技信息,2008,(17).

篇(9)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農村面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農村環境污染逐步加劇,生態破壞日趨嚴重,使農業環境受到嚴重沖擊,農民利益受到極大傷害。農村環境問題卻日益突出,特別是環境污染嚴重,己成為21世紀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這些問題不僅嚴重影響廣大農民群眾身體健康,也制約國家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我們必須認真研究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加快治理農村污染及農村經濟建設的步伐,積極探討對其進行治理的對策。

1農村環境問題根源及現狀

1.1規?;B殖污染嚴重

近幾年來,由于禽畜養殖業從農戶的分散養殖轉向集約化、工廠化養殖,禽畜糞便污染面明顯擴大,已成為主要的污染源之一,并引起城鄉普遍關注。據調查,養殖一頭牛產生并排放的污水超過22個人生活產生的污水,養殖一只豬產生的污水相當于7個人生活產生的污水。畜禽糞便年排放量已達19萬噸,相當于工業固體廢棄物年排放量的2.4倍。畜禽養殖及水產養殖是農民致富的一個重要途徑,但由此帶來的是集中、高密度養殖,其產生的污染往往超出了環境容量。早在1995年,我國牲畜總排污量就已達25×108t,是工業固體廢物年排放總量的3.9倍,只有少量的牲畜排泄物在進入水體前被處理過。

1.2人口壓力過大

我國農村地區人口迅速增長和需求急劇膨脹,加劇了生態環境要素的改變,加重了以水土流失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問題。維持人口增長、提高收入造成了對資源需求的大幅增長,人們不斷提高資源利用強度、擴大資源利用范圍,從而導致濫墾、濫伐、過牧等現象,使環境因不斷超載而遭到破壞,出現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1.3土壤污染

目前,我國土壤污染的總體形勢相當嚴峻,已對生態環境、食品安全、百姓身體健康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構成威脅。據不完全調查,目前全國受污染的耕地約有0.1億hm2,污水灌溉污染耕地216.7萬hm2,固體廢棄物堆存占地和毀田13.33萬hm2,合計約占耕地總面積的1/10以上,其中多數集中在經濟較發達的地區,土壤污染危害巨大。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質在農作物中積累,并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引發各種疾病,最終危害人體健康。土壤污染直接影響土壤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對生態安全構成威脅。

1.4化學肥料造成的污染

我國化肥施用量居世界第一位,單位面積使用量居世界中等水平,但我國化肥利用率平均只有30%~50%,這不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對環境也造成一定污染,對土壤、水、生物、大氣及人體健康也產生了嚴重危害。同時,由于農藥的過量和不當使用,不僅造成資源和能源的大量浪費,而且其在土壤和作物中大量殘留,造成農產品品質下降,有些甚至危及人類健康?;瘜W肥料替代有機肥料造成的污染隨著農業的發展越來越嚴重,烈性農藥成本低、效果大,廠家商家有利,農戶使用方便,所以屢禁不止,使用這類農藥后,暴雨沖刷,必然形成大面積污染。

1.5生活污染

農村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全國約4萬個鄉鎮中絕大多數沒有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在60多萬個行政村中,絕大部分污染治理還處于空白。據初步調查,全國農村生活垃圾年產生量2.8億t,露天堆放量超過30%,平均處理率為20%左右,絕大部分生活垃圾未經處理,不僅成為蚊蠅的孳生地,也成為地表水和地下水重要的面源污染。全國農村生活污水年產生量90多億t,平均處理率15%左右,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1.6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鄉村企業污染加劇

城市工業生產的“三廢”和市民生活產生的廢物,未經妥善處理排入環境,同時,許多能耗大、污染重的化工、造紙等企業,在城鎮中難以立足,利用農村環境管理力量薄弱和農民致富心切,紛紛下鄉進村。因此,鄉村企業多為電鍍、印染、造紙、化工、煉焦、煉磺和制苯等重污染行業,這些企業往往技術落后、設備陳舊。此外,我國鄉村企業在改革開放初期一哄而上,沒有配套的技術經濟政策引導,具有盲目性和隨機性,呈現“多、小、散”的格局,布局不合理,不利于污染集中治理。此外,工藝陳舊、設備簡陋、能源消耗高,絕大部分企業沒有污染防治設施,鄉村企業沒有形成規模經濟,無力承擔污染治理費用。目前,鄉村企業污染占整個工業污染的比例已由20世紀80年代的11%增加到45%,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已接近或超過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量的一半以上。

1.7生態環境

農村地區亂采濫挖、超載放牧、圍湖造地、毀林開荒等行為依然存在,生物多樣性減少,外來有害物種入侵加重,農村生態系統功能退化,威脅國家生態安全。目前,全國水土流失占國土總面積的比重達37.8%。土地荒漠化、沙漠化速度加快,現有荒漠化土地2.636億hm2,占國土陸地面積的28.3%,而西部地區最為嚴重,其荒漠化土地占全國的比重達97.8%,沙漠化土地占全國比重達95.6%,每年因土地荒漠化和土地沙化直接經濟損失高達540億元,近4億人的生產生活受到影響。

2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對策

2.1加強農村環境政策體系創新

現行環境政策是在工業和城市污染防治的基礎上建立的,由于農村和城市環境特點不同、環境問題的根源不同,其在農村的作用具有相當的局限性。因此,必須對現行環境政策體系進行創新:①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用計劃、立法、市場等手段促使下游地區對上游地區、開發地區對保護地區、受益地區對受損地區進行利益補償。當前,城市產生的污染向農村轉移,城市作為一個整體并沒有對農村進行生態補償,這對農村非常不公,應將城鄉之間的生態補償上升到區域整體之間,并介入政府行為,增加可操作性和政府的認同。②逐步建立引導性環境政策體系,我國農村生產生活單位日益細化,對大量分散的生產行為進行環境監督不切實際。所以,環境政策由管制性向引導性轉變是農村環境保護的必由之路,要用市場經濟等手段引導農民自覺采取有利于環境的行為。

2.2提高農民的環境保護意識和參與意識

由于多方面的因素,目前我國農民的整體素質水平還很低,環境保護意識淡薄,對環境保護缺乏迫切的要求和污染后果的危機感。因此,人為的、隨意性的破壞環境問題十分突出。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村環境保護知識宣傳教育,樹立生態文明理念,提高農民的環境意識,調動農民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廣健康文明的生產、生活和消費方式。開展環境保護知識和技能培訓活動,培養農民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能力。廣泛聽取農民對涉及自身環境權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意見,尊重農民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維護農民的環境權益。

2.3加大控制農業面源污染的力度

①推進農業結構調整積極發展有機農業、生態農業和觀光農業,鼓勵建設一批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基地,通過傳統農業向生態農業轉變從根本上減少化肥和農藥的使用。

②推廣農業生產規模制定政策,鼓勵土地由分散經營向集中經營轉變,由農戶經營向農莊經營轉變,努力擴大農業生產規模。農業的規?;洜I,不僅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效益,更主要的是有利于農業面源的污染控制。

2.4從農村環境治理上控制生活污染

當前,農村生活污染控制的重點應該放在環境治理上,而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不應操之過急。對于廣大的農村地區,由于經濟實力及技術手段的欠缺,一味地采用城市環境處理體系顯然是不現實的,必須針對農村地區的資源與環境條件,開發推廣切實可行、因地制宜的、較低成本的處理技術,然后共聚財力,分級實施。

2.5大力發展生態農業

農村環境污染問題日趨嚴重,己成為制約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須進行綜合治理,切實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

①強化對規?;笄蒺B殖場的綜合治理,推廣畜禽養殖業糞便綜合利用和處理技術,鼓勵建設養殖業和種植業緊密結合的生態工程,積極發展農村沼氣,使畜禽糞便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同時,加強漁業資源和漁業水域生態保護,合理確定養殖容量和捕撈強度,并開展畜禽養殖污染的綜合防治示范教育。

②要有效地控制工業“三廢”對農村環境的污染,加強資源與環境的監測與管理,堅決控制出現新的污染源。

③農業本身要科學、合理地使用化肥、農藥、農膜等化學物質,通過采用生物防治病蟲害的辦法和大量增加農家肥、種植綠肥等辦法,減少化學物質的過量使用,實行有機肥和無機肥相結合,進而減少對土地、水源的污染,提高土壤肥力和農作物的產量和質量。

2.6加快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環?;A設施建設,應是農村環境保護的重中之重,因而應切實有效地進行制度安排。①加快排污管網系統和垃圾清運、處理系統的建設。②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轉變觀念,通過各種途徑多渠道利用資金,除將環保投資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外,在逐步加大環保投資占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的同時,還應積極利用社會資金,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③按照“污染者付費”的原則,通過合理的價格體系,征收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費,多渠道加大環保投入。

3結束語

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制約農業持續發展、威脅農民生命財產安全、擾亂農村穩定。我國環境質量的惡化與環保產業發展滯后也有一定關系。把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已經是迫在眉睫的大事,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環節,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需求,大力發展環保產業不僅能有效地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改善環境質量,而且可以通過加大對環保產業的投入有效啟動市場,帶動經濟增長,實現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雙贏。

參考文獻:

篇(10)

0 引言

環境庫茲涅茨曲線(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 EKC)是Grossman和Krueger在1991年提出,他們在對42個國家的經驗數據進行實證分析后得出,大多數的污染物與人均GDP之間存在著倒“U”型關系,即環境質量會隨著經濟的增長而不斷惡化,在達到一定程度以后,會隨著經濟的增長而逐步得到改善[1]。

圖1 經濟增長與環境質量的庫茲涅茨曲線示意圖[7]

在EKC提出來以后,不同的學者對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實證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結論。一部分的研究成果證實了EKC存在。Panayotou的研究表明,二氧化碳與經濟增長之間存在著典型的倒“U”關系[2]。吳玉萍等對北京的實證分析,得出北京的經濟增長與環境質量之間存在著倒U關系[3]。馬樹才和李國柱的研究也表明,我國工業廢棄物排放量與人均收入間存在倒“U”型結構[4]。

而另一部分學者的研究成果則表明,環境污染與經濟增長并不一定呈現標準的倒“U”形關系。謝賢政等對安徽省的研究表明,經濟增長和工業環境污染指標之間表現為線形相關關系、不是EKC。沈滿洪和許云華對浙江省的研究(2000年)也表明,浙江省工業三廢排放量、人均工業三廢排放量與人均GDP之間的關系更多的是呈“N”型,即浙江省經濟高速增長時期的環境變遷不同于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工業化時期的特征。

1 沈陽市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概況

沈陽市是遼寧省省會,東北地區的中心城市,同時也是中國七大區域中心城市之一,是中國最重要的裝備制造業基地之一。2010年4月,沈陽經濟區獲得國務院批準成為國家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是第八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在國家經濟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沈陽市近些年經濟增長迅速,GDP總量由1995年的673億元增加到 2010年的 5,017億元;人均GDP由1,995年的10,017元上升到2009年的54,654元。特別是2003年國家實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以來,沈陽市GDP及人均GDP的增長率都持續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其中GDP總量增速高于全國平均水平5個百分點;人均GDP增速高于全國平均水平4-5個百分點。

沈陽市經濟的快速增長也給沈陽環境帶來了壓力。特別是實施“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以來,第二產業的發展速度明顯高于第一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速度,自2007年開始,第二產業重新成為沈陽主導產業,而且所占經濟的比重逐漸增大。現在,沈陽市一、二、三產業的比例已由1995年的7.6:42.3:50調整為2010年的4.6:50.7:44.7。因此,通過對沈陽市EKC的研究有利于沈陽市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作一個全面的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2 研究數據選取及模型建立

2.1 數據選擇

借鑒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選取了工業廢水排放總量、工業廢氣排放總量、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和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4個指標來反映沈陽市環境質量水平;選取人均GDP來反映經濟的發展狀況。采用工業廢水、廢氣污染排放總量是基于以下考慮:雖然按照國家要求,工業廢水、廢氣應該做到達標排放,但從現實的情況來看,并沒有能夠做到完全達標排放,企業偷排現象時有發生,因此,選用排放總量更能反映工業對環境造成的壓力。對于工業固體廢棄物來講,本文選用的是工業固體廢氣物的產生量而非排放問題,因為并沒有準確的數字反映固體廢棄物的排放量,而且固體廢棄物在堆放、利用過程中極易產生二次污染,因此采用產生量更準確也更能符合現實要求。

表1 沈陽市1993-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人均GDP

數據來源:1995-2011年《沈陽統計年鑒》

2.2 模型建立

參照已有的研究文獻,研究經濟增長與環境質量之間關系的計量模型有多種形式[5,8-10]。本文同時選用對數模型和多項式模型對數據進行擬合檢驗,最后在所得結果中選取擬合程度更好的作為最優結果。模型如下:

LnY=β0+β1lnX+ε (1)

Y=β0+β1X+β2X2+β3X3+ε (2)

Y表示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產生量),X表示人均GDP,β0、β1、β2、β3為模型參數,ε為隨機誤差項。模型(1)中β0、β1都不為零時,環境質量與經濟增長之間呈現倒“U”型關系;在模型(2)中,β1、β2、β3的不同取值,環境質量與經濟增長之間的具體關系如下:

1)當β1≠0,β2=0,β3=0時,環境狀況與經濟增長之間呈現線性形關系;

2)當β1>0,β2

3)當β10,β3=0時,環境狀況與經濟增長之間呈“U”型曲線關系;

4)當β1>0,β20時,環境狀況與經濟增長之間呈“N”型曲線關系(即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

5)當β10,β3

6)當β1=β2=β3=0時,環境狀況與經濟增長之間為一條直線,即環境狀況不受經濟增長的影響。

3 實證結果及分析

在EXCEL及Eviews軟件系統的支持下,根據沈陽市1995-2010年的統計數據,對主要污染物排量及人均GDP進行回歸分析,所得計量結果見表2。

表2 沈陽市環境污染與經濟增長之間計量模型模擬檢驗結果

從表2中可以看出,工業廢氣排放量與人均GDP的擬合程度不強,R2只有0.381;但工業廢水排放總量、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工業固體廢棄物產生量等三項指標都與人均GDP的擬合程度都很好,R2都大于0.7,能夠很好地解釋經濟增長與環境質量之間的關系。

3.1 工業廢水排放總量與人均GDP的關系

工業廢水排放總量與人均GDP的三次函數模型中,β10,β3

“九五”期間,沈陽市對環境保護保持了高度的重視,把環境保護作為影響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之一,在執行國家實施的 《“九五”期間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和《中國跨世紀綠色工程規劃》中,加大了對污染源達標的監管力度,要求一些重點企業要做到污水達標排放,對一些造紙、鋼鐵等污水排量大戶進行技術改進,同時進行產業結構調整,關閉了一些浪費資源、污染嚴重、治理無望的企業。在《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計劃及2010年規劃》項目中,積極治理流經沈陽的渾河河段。到2000年底,遼河流域97.6%的工業污染源實現達標排放。先后建成日處理40萬噸的北部污水處理廠和日處理10萬噸南部污水處理廠,使得沈陽工業廢水防治取得有效進展。但是污染達標率比較脆弱和不穩定,從2004年開始,污水排量又緩慢上升。監管力度降低是造成反彈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新污染企業的出現和現有企業的偷排也是反彈的重要原因。

3.2 工業廢氣、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與人均GDP的關系

工業廢氣排放量和人均GDP基本呈三次曲線關系(R2=0.381),但擬合程度并不高,因此在擬合曲線上也并不能很好地反映工業廢氣排放量的變化趨勢。但在圖6的年際變化中,可以看到1996-2004年,工業廢氣排放量一直較平穩,在2004年后出現較大波動。

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與人均GDP的三次模型中,β10,β3

3.3 工業固體廢棄物產生量與人均GDP的關系

由于α1、α2都不為零,根據模型(1)可知,工業固體廢棄物與人均GDP之間存在著較為顯著的倒“U”型曲線關系,也即符合環境庫茲涅茨曲線。但由圖5可以清楚地看到,工業固體廢棄物產生量正隨著經濟的發展而逐年遞增,而且還尚未出現拐點。

這主要是因為,一方面是由于產業結構的原因。雖然近些年來,沈陽市順應時代和經濟發展的趨勢,在國家《十一五規劃》、《十二五規劃》的指導下,提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并著重發展現代服務業,力求將沈陽打造成東北的金融中心。但沈陽長期以來是以第二產業作為主導產業,2010年,沈陽的三次產業結構為4.6:52:43.4,2020年三次產業的結構預期也依然是以第二產業為主,結構比為4.2:52:44。另一方面,沈陽市雖然在“九五”和“十五”期間加大了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投資,但是主要投資工業廢水和工業廢氣方面的防治,而在工業固體廢棄物產生量的防治方面力度并不大。2001年,污染治理資金為4839.4萬元,廢水、廢氣方面的資金分別為2319.3萬元、2404.7萬元,固體廢棄物的資金僅為95.8萬元;2002年8688萬元的污染治理資金在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三方面的資金分別為5573.5、3592.7和324.8萬元。工業固體廢棄物的防治始終投資不足。

4 結論和建議

4.1 結論

本文通過對沈陽市的實證研究,可以得到以下結論。首先,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物排放量之間的關系具有多種表現形式,標準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EKC),即倒“U”型曲線,只是其中一種表現形式。本文中,只有工業固體廢棄物與人均GDP之間呈倒“U”型關系,而工業廢水、二氧化硫均與人均GDP之間呈“三次線性”關系。其次,環境狀況并不一定會隨著經濟的增長而自然改善,產業結構的調整、環境政策的變動、技術水平的變化等都會對環境產生影響,因此對沈陽市而言,政府有效的環境政策、投資等措施將成為改善環境,促進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重要措施。

4.2 建議

第一,加大對環境保護的投資力度。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環保投入要占到國民總值的1%到1.5%能有效控制住環境污染;達到3.0%時,能使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根據2008年的統計數據計算,沈陽市在環境保護上的投入達到2.0%,僅能夠控制環境污染,若要改善環境狀況,必須再繼續加大投資。長期以來沈陽市在工業“三廢”上的投資比例不夠合理,絕大部分的資金被用于治理廢水和廢氣,在固體廢棄物防治的投資上只占全部投資額的很小一部分,使得固體廢棄物污染日益嚴重。

第二,推進技術創新。沈陽市在“十二五規劃”中提出,三次產業比例維持在3.4:50.5:46.1的水平,仍然以第二產業作為主導產業,因此通過技術引進、吸收和加強自我創新,能夠在有效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保護沈陽市生態環境。

第三,推動環境保護的市場化運作。政府通過建立科學的資源、污染排放的產權市場和交易機制,形成“排污者支付成本、治污者賺取利潤”的利益導向,并且積極推進環境資源的價格形成機制,構建環境價格體系,使市場真正引導環境資源的優化配置。從而徹底改變環境資源被長期無償使用,環境保護完全由政府負責的局面。

第四,繼續深化改革現有監管體制。首先,加強地方法規建設,提高環境保護的標準,同時在不同現有法律抵觸的情況下,授予環保局更加嚴厲的環境執法權。其次,將環境保護指標納入政府考核制度,防止一些部門為了追求短期、局部利益而不顧長期、整體利益。現實中,一些部門為獲得短期經濟效益,而對一些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進行保護。第三,擴大市民在環境事務上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沈陽市現有的監管體系,由于督查力量不足,使得一些非法排污企業“一查就關、一走就開”,難以根治,而廣大市民作為環境的最大利益相關者,為了自身及家人的健康,有動力、也有效率去監督相關部門和企業是否履行了相應的義務。

第五,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從源頭上保護環境,建設生態文明。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做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產出,在保持經濟增長的同時,減少污染物的排放,真正做到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1] Grossman G M,Krueger A B.Environmental Impacts of the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J].NBER Working Paper,1991.

[2] Panayotou T.Economic growth and the environment [J].Paper prepared for and presented at the Spring Seminar of the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Geneva,March 3,2003.

[3] 吳玉萍,董鎖成,宋鍵峰.北京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水平計算模型的研究[J].地理研究,2002,21(2):239-246.

[4] 馬樹才,李國柱.中國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關系的Kuznets曲線[J].統計研究,2006,23(8):37-40.

[5] 謝賢政,萬靜,高亳洲.經濟增長與工業環境污染之間關系計量分析[J].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27(5):144-147.

[6] 沈滿華,許云華.一種新型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浙江省工業化進程中經濟增長與環境變遷的關系研究[J].浙江社會科學,2000,4(4):53-57.

[7] 白婷,徐波.關于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特征及原因分析――以陜西為例[J].西安石油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02):26-32.

上一篇: 數字貿易存在的問題 下一篇: 新公共管理內容
相關精選
相關期刊
久久久噜噜噜久久中文,精品五月精品婷婷,久久精品国产自清天天线,久久国产一区视频
五月婷婷在线观看 | 日韩欧美中文在线精品 | 亚洲欧美综合另类久久精品 | 属日中文字幕亚洲精彩视频 | 亚洲人成网站精品片在线观看 | 日韩色老头中文字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