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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常態下對農村財務收支審計的影響
當前中國經濟處于經濟發展新常態環境下,在當前形勢下,政府倡導服務型政府管理體系構建,通過減少政府不必要的行政權力干預來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激發市場經濟活動;同時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政府也出臺了一系列利好政策,以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給農村經濟帶來發展機遇,通過制訂一系列金融政策和市場政策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經濟發展新常態下,農村經濟是中國經濟的基石,基層干部要樹立嚴格自律的形象,并要求農村黨員干部切實做到公正廉潔自律,特別是農村黨員干部要按照“三嚴三實”、“兩學一做”教育工作要求,嚴于律已、嚴于修身,學做結合,做好農村經濟發展的引領工作。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在發展農村經濟的同時要從嚴治黨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要做好農村財務收支審計工作?;诖?,本文對新常態下農村財務收支審計問題進行了研究[1]。
二、新常態下對農村財務收支審計面臨的問題與挑戰
1.經濟責任的認定困難。農村是我國的最基層組織,是政府組織機構的最基層機構,村級基層政府組織通常由基層村民自行選舉產生,集體“三資”(資源、資產、資金)的“四權”(審批權、使用權、分配權、收益權)在村干部手中,村(社區)“三委人員”更換快,新官不清楚、不理舊賬問題突出。并且一些會計中心在賬務核算中并未實現收支兩條線,社區也未配置相應穩定的報賬人員,大多由指定的臨時人員擔任。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村干部即負責政務,又負責財務這種模式顯然是不符合財經紀律要求的,加之村級基層政府組織的內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加大了滋生個人腐敗問題的可能性。從當前審計角度看,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村級基層政府組織的經濟責任認定不明確,很難明確經濟主體責任人[2]。
2.缺乏專業審計人員。一些區域對村級政府機構的審計工作重視程度不足,未配備專業審計人才,導致專業審計人員數量少,現有的部分審計人員專業能力欠缺,審計能力有限[3]。
3.審核內容單一、審計標準模糊。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發展形勢發生了較大變化。農村財務收支的審核內容也隨之發生較大變化,一些區域審計人員仍按傳統的項目開展審計工作。我國村級基層政府組織審計經驗不足,對財務收支審計無標準的體系,審計標準模糊,主觀評定因素較多,審計結果不客觀。
4.國家審計政策落實困難。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國家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專項資金,很多政策在落地過程中,存在專項資金與項目不匹配、專項資金應用不合理、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加之村級基層政府組織在財務管理上不專業也不到位,導致國家審計政策在村級基層政府組織中的落地困難[4]。
5.審計結果應用不足。在村級基層政府組織的審計中,歸納性提取出審計意見,并明確了評價標準,但是對于審計結果應用不足,一些村級基層政府組織并未根據審計結論進行整改,對于村級基層政府組織的財務收支工作并未做進一步的完善,并未將日常的財務收支工作與審計結果相掛鉤,開展整改工作。
三、新常態下村居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路徑
1.轉變審計思想,發展審計內容,明確責任主體。村級基層政府組織的干部是經濟責任審計的主體,在審計實踐中,要轉變審計思想,明確審計責任主體。村級基層政府組織的干部要切實擔責,擔當起經濟審計的主體責任,積極作為,完善村級基層政府組織的管理,避免財務收支審計問題的出現。
2.做好財務審計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用先進的管理手段,提高農村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農村財務和審計人員的管理思想和專業素質,促進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同時明確審計負責主體的權限范圍。明確負責主體的權限范圍,讓農村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有明確的依據,并做好相關制度的執行工作。
3.明確審計標準,豐富審計內容。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完善審計評價體系,做好定量評價,按標準進行統一的財務收支問題審計,讓審計定性評價結論具體量化有依據。
4.及時反饋審計成果,配合部門工作整改。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對村級基層政府組織的審計結果要及時反饋,并做好備案存檔工作,并配合部門做好落實整改的跟蹤督導工作,確保農村財務收支審計政策落實到位。
5.做好審計結果的應用工作。確保審計結果的細化和量化,具有可操作、可實施地,將審計評價結果計入個人人事工作檔案中,與個人業績掛鉤,以便將審計結果充分與村居領導干部的個人業績、升遷相掛鉤,作為今后人事調動的參考。
四、結論
經濟發展新常態環境下,要做好村級政府組織的財務收支公開與監督工作,促進村級政府組織財務收支規范化管理,為村級基層政府組織培養專業審計人才,做好審計結果的應用工作,對于一些村級政府組織的相關人員的違法違紀等行為要嚴肅依法處理??傊⑵鸱招驼M織,完善村級基層政府組織管理工作,加強村級基層政府組織的財務管理,做好農村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推進財務收支情況的信息公開與監督工作,確保村民的知情權,推進村級基層政府組織的民主化、法制化進程。
參考文獻:
[1]師高康,胡輝.新常態下村級財務管理須常抓不懈――基于全國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專項檢查調研[J].中國農業會計,2015,02
財務報銷是財務核算的基礎,也是財務管理的起點,它決定著財務報表數據的真實性、合理性、合規性,財務報銷審批制度是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控制點,合理的財務報銷審批程序可以大大減輕財務工作人員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更有效地監控預算資金的執行和使用情況,加強內部控制管理。
目前全額事業單位的授權審批制度的設計似乎都是很嚴謹且都很細化,財務報賬的模式一般為:(報賬人)收集、整理相關的票據――填寫報賬單――持原始憑單找相關負責人審批――到財務進行會計憑證處理―(財務人員)審核單據――進行會計憑證處理――打印記賬憑證――稽核――付款。一筆賬務的報銷至少經過三人以上的相關人員或領導們的逐級審批方可支付。這種審批制度的設計,使得日常報銷工作中流程環節多,手續繁瑣。而且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往往又過于依附這種制度,所以過多注重了審批環節的簽字而忽視了對費用支付實際意義的核查,這種制度在操作過程中貌似嚴謹,但卻無法從根本上控制開支,也不能完全杜絕不合理的開支。
從2012年12月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實施以來,財政部加大了對預算單位的審計力度,并對財務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突破財務報銷的傳統模式,進一步優化報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是當前財務管理工作需要探討的課題之一。在沒有設置內審部門的預算單位,財務報銷審批程序的設置就顯得更為重要。
一、傳統的財務報銷審批程序已不適用于當前形勢。
在新形勢下,傳統的財務報賬模式使得財務人員的日常核算不僅越來越多,而且難度也越來越大,盡管財務人員一直超負荷工作,仍然不能解決報賬難問題。由于財務報銷相關的規章制度、程序以及票據的填制方法等宣傳不及時或是不細致,直接導致報賬人員因為票據不正確、手續不全等問題多次往返于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之間,財務人員既要對問題做出解釋又重復檢查票據,這樣不但影響了報賬的速度也經常會給報賬人和財務工作人員之間造成矛盾。
(一)財務人員工作量逐年加大,工作流程無法突破,報賬難的問題得不到有效改善
財務人員面對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態度必然得不到有效提高,報賬難的問題日益凸顯。傳統的報賬模式,程序繁瑣,報賬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單位制定的報賬審批手續進行逐級審批,會計信息化手段沒有運用到位,使得報賬流程耗時又低效,報賬難的問題得不到有效的改善。在整個報銷流程中,影響報銷效率的主要是兩個環節:相關負責人審批和財務人員審核單據。審批程序需要至少三到五個相關負責人簽字,由于相關負責人存在開會、出差、休假等因素并非時時在崗,審批環節因缺少相關負責人簽字導致無法報賬;在財務人員審核單據的環節,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認真審核票據的合法性、會計事項的合理性,同時還要核查票據的準確性、是否預算經費,占用了大量的時間。
(二)對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要求過高,會計人員任務過重、責任過大
對所有的財務支出,業務部門負責人只需證明其真實性,分管領導或單位負責人批準入賬,而票據是否真實、完整,會計事項是否合理、合規以及這一事項在各階段是否符合邏輯,有沒有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達到合同的約定,這一系列的專業性判斷都要由會計人員來完成。近年來,預算單位的“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六項經費均被列為嚴控項目,預算單位一般會由相關的部門牽頭制定相應專項規定,如果這些部門只是制定制度而不直接控制和監督支出,全靠會計人員來把關這些政策和制度的執行,那效果必然很差。按照《會計法》第十四條的要求,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在以上審批程序下會計人員的審核范圍遠遠超出《會計法》的要求,一般會計人員用其專業知識很難對各項財務支出的各個環節進行準確的判斷和有效的監督,這種模式下會計人員的責任實在太大了。
三、新形勢下,優化預算單位財務報銷程序的相應措施
必要的審批流程,能及時有效地抑制不良財務現象的發生,使財務部門和其他職能部門的信息對稱,有效執行政策,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經費的使用效果。
(一)與時俱進,重置適用的報銷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全額事業單位的財務支出報銷審批程序應是一個動態的優化過程,我們要與時俱進用發展的觀點對待工作中所遇到的各項問題,在工作中不斷地總結經驗,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集思廣益、開拓思維設置適應社會發展和適用于本單位的報銷流程,充分有效地利用現代化信息等手段對整個財務報銷流程進行審視和思考,使財務人員在處理日常業務中既能保證工作結果的準確性又能實現工作的高效率。
(二)整合崗位資源,加強財務隊伍力量的建設,提高財務部門負責人知識水平和專業素養
由于人員編制和單位機構的設置問題,全額事業單位財會部門配備的財務人員相對較少,一人多崗的情形較為普遍。這樣的情形下就要求預算單位賬務人員對業務知識非常熟練,工作方法能夠不斷跟進、推陳出新,能夠有效地解決疑難問題,能提供準確度較高的財務報表等等。財務工作質量的高低對預算單位各項工作的開展有著重大影響,各預算單位應重視加強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包括研習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業務操作流程、財務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訓,鼓勵財務人員走出去到外單位學習先進的工作方法,發揮主觀能動性、創造性開展工作,不斷提升業務素質和管理能力。隨著社會的發展,財務人員要能夠及時轉變財務工作理念,轉變固化的思維模式,用全新的思維模式處理業務。
(三)敢于創新,構建多種模式相結合的財務報賬方式,有效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隨著社會的發展,上級財政部門對預算單位的財務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財務工作日漸規范,業務量明顯增大,財務工作的重心已轉向財務管理上,針對本單位實際的工作情況,實行報賬審核員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傳統的報賬模式下,報賬人直接將相關票據交給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要對報賬人提供的原始票據進行整理、歸集、粘貼、查驗、審核,同時要對不合規定的相關票據進行解釋。為了解決報賬人所提供原始票據規范性的問題,預算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一到兩位固定的報賬審核員,經過財務部門系統培訓后,負責一些財務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最新出臺的財務制度及相關規定的宣傳,并對報賬人提供的原始票據進行整理和初步審核,這樣不但加強職工對財務政策的認識,也大大減少了財務工作人員的工作量。
(四)根據單位實際情況,設計相應的報銷單打印模板,采用機打模式
根據以往模式一直使用手寫的費用報銷單,這樣不但容易寫錯也容易涂改,為了減少差錯和避免違規違法行為,有條件的單位應采用機打費用報銷單據的模式。
(五)針對預算內開支實行限額授權報銷模式
近兩年我市全額事業單位年初預算編制已細化到經濟科目,各經濟科目原則上不可相互調劑使用,這項措施對預算的執行有很強的約束力,預算單位可根據新的政策相應地簡化預算內支出的報銷審批程序,根據支出數額的大小及單位的具體情況適當授權,提高辦事效率,加強內部控制。
(六)開發計算機程序, 使用網絡報銷模式,有效提高審批速度和預算監控效果
網絡技術日漸發達,有條件使用辦公自動化系統的預算單位已開始運用網絡報銷手段,通過網絡可以提高報賬人填單效率、相關人員審批效率以及費用會計憑證生成效率。網絡系統會自動對支出中超預算、超金額、超標準的項目做出提示,從而實現預算管理的實時監控,縮短了審批的時間,減輕財務審核負擔,減少了報賬人員和財務之間的矛盾,真正實現 “事前預算控制,事中動態監控,事后評價分析”。網絡報銷的運用還為有效實現“三公”經費支出透明提供了基礎,為有效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提供了監督手段,為財務管理工作創建了良好的平臺。
(七)提高財務人員待遇,增強財務人員工作積極性
預算單位會計的工作任務日益繁重,財務人員的工作已不再是月初發工資,月底出報表這么簡單。除了日常的賬務處理外還要非常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最新出臺的政策,并根據中央和地方的新規范制定新的工作流程;隨著計算機的發展和各類軟件的應用,財務人員要熟練地掌握各類軟件的操作;中央加大對財務工作的審計檢查,財務人員要定時不定時地填報各類報表,接受部門的檢查。然而在一般預算單位,大多數財務人員的工資待遇低于單位職工的平均工資。為此,要提高財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預算單位可相應地提高財務人員的工資待遇。
四、結束語
財務支出報銷審批程序不是固化的模式而是一個動態優化的過程,作為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管理者要有敏銳的思維去判斷未來財務工作的重點和發展趨勢,能對未來的工作做出規劃。預算經費多、核算過程復雜、憑證業務量大、財務報賬人員資源不足等問題已不是個別問題而是事業單位的共性問題,傳統的報賬模式已無法適應當前財務管理的要求,預算單位應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和具體情況,開拓思路,整合財務資源,創新賬務報賬體系,優化財務報賬模式,提高財務工作管理水平,適應新形勢下財務管理的要求。
參考文獻:
[1]儲長應.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支出報銷審批程度的優化[J].財會月刊,2011
審計工作目標
查明村級組織財務收支,經營成果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嚴肅財經紀律,糾正不合法行為。查清帳物、帳款、帳證、帳表是否相符,防止集體資產流失。摸清村級債權債務的現狀,探索減債新途徑。檢驗村級干部任期目標履行情況、廉政勤政情況,為做好村級換屆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審計對象和范圍
1.審計對象:本鎮19個村民委員會。2.審計范圍:2009年—2012年第一季度村級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追溯和延伸。
審計內容
1.村級干部任期目標實現情況。包括村集體經濟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是否實現預期目標,村集體資產有否增值,債務有否減少等。
2.村集體賬務收支情況。收入是否及時入帳,支出是否有度,??钍欠駥S?,收支單據是否經村理財小組審查,手續是否規范齊全。
3.集體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是否健全。如帳物、帳款是否相符;非出納人員有否插手管理貨幣資金;有否因管理松散造成集體財產損失浪費等。
4.生產經營和工程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情況。承包合同是否健全,承包款有否按時足額收取、承包期是否科學合理;學校、村部、工業區、水電、道路、農田基本建設等項目的資金來源是否合法、有無非法集資、盲目舉債現象等。
5.債權債務增減變化及拖欠占用情況;有否借款用于不合理的非生產性支出;有否將非法收入或銷售收入掛在往來帳上等。對債務增加較多的村要重點審查,查明原因,必要的可請區經管站協助審查。
成立村級換屆審計領導小組
工作步驟
1、準備階段(3月15日—31日)
(1)成立審計工作領導機構,組建以經管、財政為主的審計工作小組。
(2)制定工作實施方案,確定工作分工。
(3)制定工作計劃和安排審計時間。
(4)組織審計人員業務培訓。
(5)開展整帳自查,對各村2009—2011年三年的財務收支,債權債務,內部往來等情況進行清理,整理好各種帳簿、票據,并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6)做好2012年第一季度財務結算。
2、實施階段(4月1日—4月15日)
(1)審計準備。采用送達和就地審計方式,分兩組審計,每個小組四人,實行審計組長負責制,確定審計事項,編制審計方案,下發審計通知書。
(2)審計實施。審計組人員實行組內分工,互相配合,交叉審計。通過審查村委會銀行帳戶、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查閱有關資料,檢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等方式進行審計,取得審計證據,并進行記錄,編制好審計工作底稿。
(3)審計終結。審計組應在審計終了后15天內,提出審計報告,并送村委會征求意見,如有異議應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意見,交鎮審計組進一步核實、研究后作出審計結論。
(4)審計執行:對村委會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期限和要求執行審計結論和審計意見的,應責令執行或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鎮政府是村級集體“三資”及財務管理的責任主體。各鎮設立村級集體“三資”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鎮“三資中心”),與鎮財政所合署辦公。各鎮可依據村(居)規模和數量,整合現有農經或財會人員,配齊配強鎮“三資中心”工作人員。其中三鎮應不少于5名專職工作人員,其他各鎮不少于3名專職工作人員。鎮“三資中心”工作人員,應當在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調配。原“三資”委托中心人員自然過渡,身份不變。
2.加強村級報賬員隊伍建設。各村在村“兩委”成員中推選一名村報賬員,或由村文書兼任。主要從事村集體“三資”、財務收支報賬、合同等經濟財務資料的管理和各項報表的統計填報等工作。村報賬員實行村推薦、鎮確定、縣培訓,一經確認,應盡量保持穩定。
3.建立縣級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互通交流、匯總分析“進村入戶”的惠農、涉農項目信息,避免項目重復申報、多頭審批,資金使用交叉重疊??h直涉農部門在鎮、村實施的工程項目及補貼資金,其相關內容和資金安排等情況,必須抄送各鎮“三資中心”備案。各鎮“三資中心”應建立鎮、村工程項目及補貼資金臺賬,以便實施日常監督檢查。
縣級部門聯席會議由縣分管領導或授權財政部門負責召集。
二、明確工作職責,強化監督檢查
1.鎮“三資中心”。在鎮政府的領導下,承擔村級集體“三資”和財務管理工作,重點加強財政性資金管理。核算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業務。根據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審核集體經濟組織報賬的原始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核算財務收支,填報各類報表,保證會計和財務數據準確、真實、完整。做好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資源臺賬的登記和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協助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資源租賃、承包、招標投標、合同簽定以及公開公示等工作。做好集體經濟組織“三資”和財務管理數據統計、報表編制、系統操作及維護、各類憑證報表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接受縣直部門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
2.村民委員會。切實增強財經法紀意識,在鎮“三資中心”的指導和管理下,認真執行財經紀律,規范財務收支和報賬行為;村級公益事業項目建設和大額支出等事項實行民主議事、集體討論。嚴格審批程序,堅持誰簽字、誰負責,確保集體“三資”安全和財務收支規范。
3.加強監督檢查??h農委、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根據省財政廳、監察廳、農業委員會、審計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精神,認真做好監督檢查、指導培訓等工作。每年審計面不少于1/3村,財務專項檢查面不少于20%村,審計、專項檢查不重復。各鎮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定期聽取鎮“三資中心”工作匯報,把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擺上重要工作議程,常抓不懈。
三、做好財務公開,實行民主管理
二、強化制度建設,夯實農村財務管理基礎
開發區將財政財務管理、經管審計工作納入財審局統一管理。針對農村財務管理混亂,制度不健全或不完善,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不嚴等實際,結合全面推行農村財務托管制度,重新修訂完善了《農村財務管理規定》、《農村合同管理規定》等制度,制定了統一的《農村財務托管暫行辦法》,配套實施了《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民主理財制度》、《村級日常開支備用金管理制度》、《農村日常財務處理程序》等等。通過進一步明確農村財務托管中心及村級報賬員的主要職責,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制度》、《財務大額開支審批制度》、《財務管理責任追究制》等,使全區農村財務管理步入了“按制度辦事、按程序操作”的規范化軌道。目前,開發區已將除有經營收入的14個村外的123個村財務管理全部納入托管,對所有村的土地租賃、建設征用款項實行了專項托管制,確保了村級集體經濟的安全完整。
三、強化審計監督,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
重點開展好三個層次的審計監督:
一是各街道經管審計站組織的對所轄村的審計。重點對收支、現金、檔案管理等制度的落實及財務處理程序合規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審計監督,發現違規問題及時通報處理。
二是區財審局經管站組織的對街道農村財務托管中心的審計。通過對全區4個街道農村會計服務中心進行審計,重點審計村級托管資金有無公款私存、侵占、挪用或違規出借問題,兩年來提出審計整改建議30多條,保證了村級托管資金的安全。
1、“集中核算”是將村級集體經濟的所有權、使用權與管理權分離,把握“統分結合、用管分開”的原則,將村級集體所有的賬目、資金上收到社區進行集中核算和管理。原屬于村級集體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不變。
2、“集中核算”范圍包括:村級集體組織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收支活動,如:“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土地承包收入、土地征用補償費、救濟扶貧款、上級各類撥款以及各種代收代支往來款項等其他資金的收支活動。
二、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
1、設立社區村級財務核算辦公室。辦公室設主任1名,由社區黨總支書記兼任。設核算會計1人,由鄉鎮財政所、經管站工作人員兼任;資金會計1人,由社區“兩委”研究確定并報鄉鎮經管站備案。社區財務核算辦公室是社區所轄各村財務收支活動的管理機構,全面負責村級資金收付結算、會計核算、票據管理、財務審計、監督及檔案管理工作。社區黨總支書記是本社區財務主管負責人。
2、社區各村設報賬員崗位,各村報賬員在社區集中統一辦公,實行統一審核、統一記賬、統一公開、統一建檔,設置村級備查賬簿,在社區村級財務核算辦公室的領導下,規范和強化對本村財務的管理。報賬員負責現金收支的申領、保管工作和報賬、對賬工作;負責按時上交各項現金收入;負責辦理票據的領購和繳銷,并定期與社區核算辦公室的核算會計、資金會計對賬。
3、社區財務核算辦公室核算會計,具體負責憑證制作,登記明細賬和總賬,編制村會計報表,撰寫財務報告,及時向社區負責人報送會計報表,按月與鄉鎮財政所核對銀行存款,與各村報賬員核對現金余額,及時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各種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裝訂成冊、整理歸檔,并負責村級票據的發放和核銷工作。社區核算辦資金會計具體負責將收取的村級資金及時存入鄉鎮財政所村級專戶,撥付各村申請使用的資金;核算現金的收入和支出,定期與核算會計和各村報賬員核對有關賬項,做到賬賬、賬款、賬實相符。
三、資金運行管理:
1、鄉鎮財政所以社區為單位設立社區賬戶。社區賬戶下分設各村明細賬,本著“資金所有權、使用權不變”的原則,對各村財務賬目進行獨立核算。
2、啟用社區黨總支、社區村民委員會及財務專用章。社區財務專用章由核算辦主任保管,對社區所轄各村發生的財務收支業務,一律實行社區黨總支書記、村支部書記“雙簽字”制度。
3、嚴肅財經紀律。各村一律不得設立賬外賬,不得私設小金庫。收付現金時,必須使用農村集體經濟收入專用票據,各村實現的一切收入,必須在收入實現的2日內,經社區上交鄉鎮財政所開設的村級資金專用賬戶,并與社區票據管理員核對票據使用情況。各村發生的支付業務,原則上要求一律經村、社區民主理財把關,社區總支書記簽字后,集中到社區核算辦支付。日常零星支出,由各村根據情況臨時墊付,待每月集中審計后,一次性從社區核算辦領取。
4、社區所轄各村不再留備用金。各村因工作需要,確需預先領取資金時,應先填寫《領取資金申請表》,由村主要負責人、報賬員分別簽字,上報社區黨總支書記簽字后,到社區核算辦辦理預領資金手續。
5、各村所實現的收入和發生的支出必須在規定時間入賬,并堅持每月進行民主理財會審。各村報賬員于每月25日至30日將本村所發生的收支業務進行梳理,集中到社區核算辦進行對賬、審計、記賬,并進行現金及銀行賬戶余額盤點核對。
四、財務監督管理:
1、社區成立社區事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從社區所轄各村的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成員中推選產生,負責社區重大事項監督、社務公開、財務監督、財務公開等工作。
2、社區所轄各村的財務收支業務必須按照“一審兩訪一例會”制度的要求,進行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各村村務監督委員會是村級財務監督的主要組織,各村的財務收支單據一律加蓋村務監督委員會公章后,方可到社區核算辦辦理支付業務。村務監督委員會在會審村級財務問題時,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決策。
3、社區內各村財務情況實行社區集中公開與各村分別公開相結合的“雙公開”機制,公開時間為每月5日至10日。每半年進行一次半年度財務收支公開,年底時進行一次全年度財務公開。同時,實行“網上曬帳”制度,由社區財務核算辦負責將每月財務審計情況上傳到黨務公開網,進行網上公開和網上監督。
4、社區各村處置村集體資產、資源時,必須由社區派員參加有關黨員及村民代表會議,研究制訂處置方案,進行公開招投標、競標。重大事項必須按照一審兩訪民主施政工作法的要求,采取入戶征求意見的方式進行民主決策。
5、涉及社區所轄各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的事項,合同的發包、招標、訂立、鑒證,必須由社區財務核算辦公室人員全程參與,相關情況應及時張榜公開公示。
一、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許多村級干部普遍存在著“重生產、輕管理”的片面認識,沒有很好地執行民主理財制度,認為嚴格財務管理不利于搞活經濟,不利于自身工作的開展,影響村干部在群眾中的權威地位,不利于農村財會隊伍的穩定。近年來,各級政府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加強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和監督方面的措施,從制度上和法律上不斷加強和規范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運行中仍存在不少問題,不少地區村級財務管理不善、問題較多,已成為廣大農民群眾反應強烈的一個熱點問題,既損害政府形象又影響干群關系乃至農村穩定,阻礙了新農村的建設。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現金管理混亂
貨幣資金管理混亂是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其表現是現金管理制度執行不嚴,非財務人員插手現金,坐收坐支,村主要干部長期不報賬、不結賬,現金被貪占、挪用,致使會計沒賬理、出納沒錢管,會計、出納形同虛設,多頭開戶、公款私存私借、白條單抵庫抵現金的現象嚴重。
(二)財務收支管理混亂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財務收支管理混亂表現在:財務收支無計劃,沒有控制措施,隨意性很大。1.在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非生產性、非公益事業的開支大。部分村干部,打著搞生產、促發展的幌子,吃、請、送,以外出學習考察為由,游山玩水。2.對村級公益事業的建設,不“量入為出”,民間借貸較多,由于民間借貸利息高,致使村集體的包袱越來越重。3.有些村對有些收入沒有記賬,有的村財會人員對村委主任、村長批的條子不審核就付款。
(三)會計檔案管理混亂
一些村沒有建立會計檔案制度,從而造成部分村財務管理資料雜亂無序、殘缺不齊。某些村委會的會計憑證,一直不按規定裝訂成冊。對于一些重要單據,如撥付款單據,主管會計也不及時整理單獨立卷保管,而是隨便存放。各種會計檔案沒有按規定如期歸檔保管或銷毀等。
(四)集體資產管理不嚴密
農村集體財產是全體村民辛勤勞動積累的成果,是村民的共同財富。有的村不建資產總賬,沒有如實登記和反映集體資產的數量、價值及其變動情況。沒有建立嚴格的資產管理制度,集體資產被個別村民隨意無償占有,一些村干部擅自出租、出借集體資產的現象嚴重,侵害了廣大村民的利益。
(五)財務管理公開制度落實不到位
財務管理公開是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村民了解村級財務收支的一個窗口,也是村委會的一項義務。但是有些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認識不夠,制度落實不到位,公開的內容不夠完整,欠具體,較空洞,群眾無法了解資金的用途、去向。對于基本建設等重大支出項目和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公開不及時不具體,實質性內容公開不細。如對貨幣資金盤點情況不公開、債權債務情況表沒有解釋等。
(六)財會人員不穩定,業務水平低,配備不齊
村級財會人員不穩定,往往會隨著村黨支部、村委會的換屆而更換,任人唯親,村財會人員的地位得不到保障,擔任會計的人員不敢堅持原則,對村干部的違規行為缺少約束力。由于農村難以留住人才,使大多數上崗的財會人員沒有上崗資格證,這些人對財會知識知之甚少,造成賬目混亂。而有些村不按規定配備財會人員,由村負責人兼會計或出納,有的村配備的財會人員身兼數職,既管錢物又管經營,嚴重違規。
二、 完善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促進新農村建設的建議
(一)穩定和提高財會人員隊伍,規范農村村級財會工作
培養一支高素質的農村村級財務管理隊伍,是搞好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關鍵,是促進農村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的重要保證。穩定和提高財會人員隊伍,規范農村村級財會工作有多種途徑。 如,實行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或實行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各鄉村可根據本鄉村的實際狀況,對各村的財務管理采取其中的一種方式開展工作。
1.實行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
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是指由鄉鎮政府公開招聘會計人員,擇優錄用,委派到轄區內的村組,從事財務工作,參與村組的內部管理,代表政府監督村集體資產經營和財務狀況。被委派會計人員的組織關系、人事關系、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由鄉鎮政府負責。這樣,會計人員便能更好地履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職能,真實地反映村集體資產的經營核算、成本費用等經濟狀況。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出現的問題。
2.建立會計記賬制度
在有些地區可以推行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度。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度,是指在“三個民主”(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和“四權”(資產所有權、經營權、處理權、財務審批權)不變的情況下,由各村的報賬員定期將收支票據送鄉會計服務機構記賬的會計管理方式。本質上,被的單位即各村仍是獨立的會計主體,村負責人依然直接審批核定所有支出憑證,記賬的部門,則憑其高素質的專業能力為村里提供準確、及時、可靠的會計記賬業務。保證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無論采用哪種方式,都要健全和完善農村會計的選拔任用機制,實行農村會計公開招聘、擇優錄用、持證上崗制度,嚴格按照農業部、財政部出臺的《農村會計執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要求,對現行的農村會計進行資格認證,優勝劣汰,并通過各種業務講座、法制講座、學歷教育、繼續教育等方式,對村級財會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業務能力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促進農村財會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同時,建立農村會計任用審批制度,凡農村會計的任用、調換都要經過鄉鎮上級部門批準,以穩定農村財會隊伍,保持農村會計工作的連續性,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工作水平。
(二)大力推廣村級財務管理信息化,提高農村村級財務基礎管理的規范性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信息化就是運用現代的信息技術,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各項業務實施信息化管理,是財務管理手段的發展方向,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從技術手段上來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按照國家財會制度的統一要求,完善會計科目,健全總分類賬、明細賬、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等基本會計賬目,徹底根除“流水賬”、“本本賬”。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一套適合本村經濟發展的賬戶體系,統一規范村級的賬目結構,防止賬外賬、小金庫等不法財務行為的發生。可在政府的協調與支持下,與企業合作,開發適合本地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軟件,切實提高農村村級會計業務的科學性、準確性和時效性,促進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化。
(三)建章立制,規范農村村級財務管理
建立良好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是搞好村級財務管理的重要保證。必須按照農業部、財政部頒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的相關要求,完善各項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即財務預決算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財務審計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民主理財監督制度、財務公開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等。通過這些制度的建立,規范村級財務工作,統一會計科目、會計憑證、賬簿、記賬方法、會計報表,做到事事人管,人人有專責,避免赤字預算,嚴禁無票據或白條收付款,各項資金嚴格按規定用途支出,違規收支不予入賬,做到賬款、賬實、賬證、賬賬、賬表五相符。
(四)健全農村審計機構和職能,強化村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1.政府出臺加強農村審計方面的文件,明確農村審計的機構以及審計范圍、任務、審計程序及職權、獎懲等,提高農村審計的可操作性和權威性,促進農村審計落到實處。
2.縣、鄉兩級政府應盡快建立健全農村審計組織,審計干部任免制度和審計制度。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審計人員,對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專項重點審計和不定期抽樣審計相結合的審計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評議,逐月定審,季度復審”,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3.建立和落實農村財務專項審計制度,規定凡納入委托管理的集體財務,包括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財務收支、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開發管理、集體的債權債務等都要進行審計。如集體土地征用、上級劃撥、社會捐贈的資金和物資使用、村內“一事一議”、村辦企業上繳、集體投資收益等資金的使用,都要加大其審計力度,并將審計結果及時公布,并對在審計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體資產和資金的,要責令如數退賠。情節嚴重者,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給予相應處罰。
(五)堅持民主理財,實行村級財務公開,強化村級財務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堅持民主理財,實行村級財務公開,就是要將村級財務管理置于群眾的經常監督之下,加強其外部監督。財務公開要做到及時、全面、具體、真實,真正落實好群眾對村級集體財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1.各村成立民主理財組織。村民民主理財由村民民主理財小組代表村民進行。村民主理財小組由5-7人組成,由村民推選公道正派、責任心強、威信較高,并具備一定財會知識的人員擔任。村民主理財小組向村民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負責對本村集體財務活動進行民主監督,有權檢查、審核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當事人對否決有異議的,可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職責履行情況,年終要組織村民會議進行一次民主評議。對工作不認真、職責履行不到位的,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可罷免其資格,并進行調整。
2.規范公開內容。公開內容要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中規定的進行。凡是與村民切身利益相關的財務活動事項,如村集體的土地承包和租賃、村公益事業項目等方案的實施,都應向村民公開,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財。村集體的所有財務活動,包括集體企業上繳收入和改制企業股權收益等,都要納入公開。要細化公開內容,對收支情況既要逐項公開,條理清楚,又要逐筆公布明細賬目,嚴禁以項目公開代替明細公開或搞“大而化之”的假公開。
3.公開時間要及時,做到月結月公布,設立固定財務公開日,日常財務活動要堅持每月公開一次,形成一月一公開的制度,對于重大財務活動應隨時逐筆公布。
要按照有關法規和村級財會業務的需要,設置村級財會崗位,配備相應財會人員,建立健全村級財會崗位管理制度。要規范設帳,會計核算、填制憑證、登記帳簿、編制財務報表和會計報告等,必須符合有關會計制度的規定。要明確規定財會人員職責和權限,實行財會工作崗位責任制,加強對財會崗位的監督管理,規范財會人員行為。
二、建立健全村級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
村集體收支要納入帳內核算。年初,由村“兩委”研究制定預算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鄉鎮政府備案后執行,年終做出決算報告。對收入不納入帳內核算、擅自設置帳外帳、私設“小金庫”或違反有關財務列支規定的,要嚴格按照有關法規進行處理,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建立健全村級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村級財務開支要嚴格審批權限,根據村經濟發展狀況合理確定村級開支審批限額。超過審批限額的,村級要提前寫出申請,報鄉鎮經管部門審核、鄉鎮政府審批。大項開支要按照村級重大事務決策的程序進行討論決定,并報鄉鎮政府審批。超過審批限額、未經審批的開支一律不予入帳。
四、建立健全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要從嚴控制村級非生產性開支。村級原則上不能出現招待費,對必需的如招商引資、經營性等方面的招待費,由鄉鎮實行總量限額控制。嚴格控制村級交通通訊工具的配備,村集體一般不得配備非經營性小汽車、手機、尋呼機等。嚴格控制村級干部的工資支出。每個村莊享受固定補貼的干部職數,1000人口以下的一般不能超過3人,1000—2000人口的一般不能超過4人,2000人口以上的一般不能超過5人;其他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原則上控制在本村總人口的2‰之內。要堅持帳、款分管。出納員負責辦理現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非出納員一律不得管理現金。
五、建立健全村集體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要加強對村級集體資產的管理,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集體資產的購建、出讓、抵押(包括新上工副業項目、固定資產的變賣和報廢處理等),要按照村級重大事務決策的程序討論決定。集體固定資產出讓和承包經營,要合理確定出讓金、承包金和折舊費等指標,并認真做好合同的簽訂和兌現工作。要建立健全物資管理制度,做到專人保管,每年不少于兩次盤點,發現損壞、丟失、盤虧的,須及時查明原因后方可處理,確保帳實相符,并按規定登記好“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臺帳”。要加強村集體的債權債務管理,對各種經濟往來要全部納入帳內核算,區別不同情況及時組織清收、償還。村集體不得隨意舉債,確需借款的,必須按村級重大事務決策程序形成決議,并報經鄉鎮黨委政府備案后實施。
六、建立健全村級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村級財務檔案包括各種經濟合同和承包合同或協議,各項財務計劃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種會計資料等。各村要安排專人負責對檔案進行管理,并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予以保管和銷毀。對違反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資料的,由鄉鎮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嚴肅進行處理。
七、建立健全村級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財小組,其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村民主理財小組代表全體村民對村級財務實行民主理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民主理財小組行使職權。民主理財小組每月應對本期發生的經濟收支事項進行一次審核。理財活動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不準以個人意見或少數人意見阻止、干擾整個民主理財活動。民主理財小組成員不認真履行職責、和無正當理由長期不按規定實施理財的,經調查核實,鄉鎮經管部門和村民可建議村“兩委”提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予以撤換。
八、建立健全村級財務審計制度
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由鄉鎮經管部門根據有關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規定,在區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下具體實施。對村“兩委”負責人的經濟責任要定期進行審計,離任或發現問題要及時審計。審計內容主要包括:(1)經濟發展和責任目標完成情況;(2)集體積累增加和使用情況;(3)集體資產有無流失和帳實是否相符;(4)有無貪占集體資產、挪用公款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5)財務收支活動和反映這些活動的有關會計資料是否真實、準確、合法;(6)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要對農村干部和財會人員實行經濟責任終身追究制,任職期間財務收支虛假,有違法違紀、經濟犯罪行為的,不管在職或離任,都要按規定追究責任。
九、建立健全村級財務鄉鎮代管制度
要從實際出發,對不具備條件或不適宜單獨設立專職財務管理人員的村莊,實行村級財務鄉鎮代管制度,其帳簿、現金等由所在鄉鎮經管部門代行管理。要實行備用金制和預算審批制,鄉鎮經管部門按村莊業務量大小確定各村的備用金數額,嚴禁坐支。鄉鎮經管部門要按照財務有關規定,嚴格管理村莊財務,建立健全各種財會制度,嚴禁鄉鎮平調、挪用村集體資金。
一、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許多村級干部普遍存在著“重生產、輕管理”的片面認識,沒有很好地執行民主理財制度,認為嚴格財務管理不利于搞活經濟,不利于自身工作的開展,影響村干部在群眾中的權威地位,不利于農村財會隊伍的穩定。近年來,各級政府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加強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和監督方面的措施,從制度上和法律上不斷加強和規范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運行中仍存在不少問題,不少地區村級財務管理不善、問題較多,已成為廣大農民群眾反應強烈的一個熱點問題,既損害政府形象又影響干群關系乃至農村穩定,阻礙了新農村的建設。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現金管理混亂
貨幣資金管理混亂是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其表現是現金管理制度執行不嚴,非財務人員插手現金,坐收坐支,村主要干部長期不報賬、不結賬,現金被貪占、挪用,致使會計沒賬理、出納沒錢管,會計、出納形同虛設,多頭開戶、公款私存私借、白條單抵庫抵現金的現象嚴重。
(二)財務收支管理混亂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財務收支管理混亂表現在:財務收支無計劃,沒有控制措施,隨意性很大。1.在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非生產性、非公益事業的開支大。部分村干部,打著搞生產、促發展的幌子,吃、請、送,以外出學習考察為由,游山玩水。2.對村級公益事業的建設,不“量入為出”,民間借貸較多,由于民間借貸利息高,致使村集體的包袱越來越重。3.有些村對有些收入沒有記賬,有的村財會人員對村委主任、村長批的條子不審核就付款。
(三)會計檔案管理混亂
一些村沒有建立會計檔案制度,從而造成部分村財務管理資料雜亂無序、殘缺不齊。某些村委會的會計憑證,一直不按規定裝訂成冊。對于一些重要單據,如撥付款單據,主管會計也不及時整理單獨立卷保管,而是隨便存放。各種會計檔案沒有按規定如期歸檔保管或銷毀等。
(四)集體資產管理不嚴密
農村集體財產是全體村民辛勤勞動積累的成果,是村民的共同財富。有的村不建資產總賬,沒有如實登記和反映集體資產的數量、價值及其變動情況。沒有建立嚴格的資產管理制度,集體資產被個別村民隨意無償占有,一些村干部擅自出租、出借集體資產的現象嚴重,侵害了廣大村民的利益。
(五)財務管理公開制度落實不到位
財務管理公開是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村民了解村級財務收支的一個窗口,也是村委會的一項義務。但是有些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認識不夠,制度落實不到位,公開的內容不夠完整,欠具體,較空洞,群眾無法了解資金的用途、去向。對于基本建設等重大支出項目和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公開不及時不具體,實質性內容公開不細。如對貨幣資金盤點情況不公開、債權債務情況表沒有解釋等。
(六)財會人員不穩定,業務水平低,配備不齊
村級財會人員不穩定,往往會隨著村黨支部、村委會的換屆而更換,任人唯親,村財會人員的地位得不到保障,擔任會計的人員不敢堅持原則,對村干部的違規行為缺少約束力。由于農村難以留住人才,使大多數上崗的財會人員沒有上崗資格證,這些人對財會知識知之甚少,造成賬目混亂。而有些村不按規定配備財會人員,由村負責人兼會計或出納,有的村配備的財會人員身兼數職,既管錢物又管經營,嚴重違規。
二、完善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促進新農村建設的建議
(一)穩定和提高財會人員隊伍,規范農村村級財會工作
培養一支高素質的農村村級財務管理隊伍,是搞好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關鍵,是促進農村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的重要保證。穩定和提高財會人員隊伍,規范農村村級財會工作有多種途徑。如,實行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或實行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各鄉村可根據本鄉村的實際狀況,對各村的財務管理采取其中的一種方式開展工作。
1.實行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
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是指由鄉鎮政府公開招聘會計人員,擇優錄用,委派到轄區內的村組,從事財務工作,參與村組的內部管理,代表政府監督村集體資產經營和財務狀況。被委派會計人員的組織關系、人事關系、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由鄉鎮政府負責。這樣,會計人員便能更好地履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職能,真實地反映村集體資產的經營核算、成本費用等經濟狀況。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出現的問題。
2.建立會計記賬制度
在有些地區可以推行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度。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度,是指在“三個民主”(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和“四權”(資產所有權、經營權、處理權、財務審批權)不變的情況下,由各村的報賬員定期將收支票據送鄉會計服務機構記賬的會計管理方式。本質上,被的單位即各村仍是獨立的會計主體,村負責人依然直接審批核定所有支出憑證,記賬的部門,則憑其高素質的專業能力為村里提供準確、及時、可靠的會計記賬業務。保證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無論采用哪種方式,都要健全和完善農村會計的選拔任用機制,實行農村會計公開招聘、擇優錄用、持證上崗制度,嚴格按照農業部、財政部出臺的《農村會計執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要求,對現行的農村會計進行資格認證,優勝劣汰,并通過各種業務講座、法制講座、學歷教育、繼續教育等方式,對村級財會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業務能力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促進農村財會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同時,建立農村會計任用審批制度,凡農村會計的任用、調換都要經過鄉鎮上級部門批準,以穩定農村財會隊伍,保持農村會計工作的連續性,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工作水平。
(二)大力推廣村級財務管理信息化,提高農村村級財務基礎管理的規范性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信息化就是運用現代的信息技術,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各項業務實施信息化管理,是財務管理手段的發展方向,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從技術手段上來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按照國家財會制度的統一要求,完善會計科目,健全總分類賬、明細賬、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等基本會計賬目,徹底根除“流水賬”、“本本賬”。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一套適合本村經濟發展的賬戶體系,統一規范村級的賬目結構,防止賬外賬、小金庫等不法財務行為的發生。可在政府的協調與支持下,與企業合作,開發適合本地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軟件,切實提高農村村級會計業務的科學性、準確性和時效性,促進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化。
(三)建章立制,規范農村村級財務管理
建立良好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是搞好村級財務管理的重要保證。必須按照農業部、財政部頒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的相關要求,完善各項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即財務預決算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財務審計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民主理財監督制度、財務公開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等。通過這些制度的建立,規范村級財務工作,統一會計科目、會計憑證、賬簿、記賬方法、會計報表,做到事事人管,人人有專責,避免赤字預算,嚴禁無票據或白條收付款,各項資金嚴格按規定用途支出,違規收支不予入賬,做到賬款、賬實、賬證、賬賬、賬表五相符。(四)健全農村審計機構和職能,強化村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1.政府出臺加強農村審計方面的文件,明確農村審計的機構以及審計范圍、任務、審計程序及職權、獎懲等,提高農村審計的可操作性和權威性,促進農村審計落到實處。
2.縣、鄉兩級政府應盡快建立健全農村審計組織,審計干部任免制度和審計制度。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審計人員,對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專項重點審計和不定期抽樣審計相結合的審計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評議,逐月定審,季度復審”,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3.建立和落實農村財務專項審計制度,規定凡納入委托管理的集體財務,包括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財務收支、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開發管理、集體的債權債務等都要進行審計。如集體土地征用、上級劃撥、社會捐贈的資金和物資使用、村內“一事一議”、村辦企業上繳、集體投資收益等資金的使用,都要加大其審計力度,并將審計結果及時公布,并對在審計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體資產和資金的,要責令如數退賠。情節嚴重者,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給予相應處罰。
(五)堅持民主理財,實行村級財務公開,強化村級財務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堅持民主理財,實行村級財務公開,就是要將村級財務管理置于群眾的經常監督之下,加強其外部監督。財務公開要做到及時、全面、具體、真實,真正落實好群眾對村級集體財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1.各村成立民主理財組織。村民民主理財由村民民主理財小組代表村民進行。村民主理財小組由5-7人組成,由村民推選公道正派、責任心強、威信較高,并具備一定財會知識的人員擔任。村民主理財小組向村民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負責對本村集體財務活動進行民主監督,有權檢查、審核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當事人對否決有異議的,可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職責履行情況,年終要組織村民會議進行一次民主評議。對工作不認真、職責履行不到位的,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可罷免其資格,并進行調整。
2.規范公開內容。公開內容要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中規定的進行。凡是與村民切身利益相關的財務活動事項,如村集體的土地承包和租賃、村公益事業項目等方案的實施,都應向村民公開,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財。村集體的所有財務活動,包括集體企業上繳收入和改制企業股權收益等,都要納入公開。要細化公開內容,對收支情況既要逐項公開,條理清楚,又要逐筆公布明細賬目,嚴禁以項目公開代替明細公開或搞“大而化之”的假公開。
3.公開時間要及時,做到月結月公布,設立固定財務公開日,日常財務活動要堅持每月公開一次,形成一月一公開的制度,對于重大財務活動應隨時逐筆公布。
農村財務管理是對直接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支配、管理的各種資產所發生的一切收入及其使用、分配等財務活動的核算、計劃、監督與控制。農村財務管理的核心是要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是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客觀需要,也是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的現實需要,還是加強村級干部隊伍建設的制度需要。
2 農村財務管理的有效模式--村級會計委托
村級會計委托形象地說就是會計在鄉(鎮)里,出納在村里。 2009年云南省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鄉鎮成立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免費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記賬,實行村級財務和資金委托的管理方式,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核算、資金管理、財務收支、會計檔案和提供會計信息。以筆者所在的縣為例,全縣統一模式,鄉鎮掛牌設立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按照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的管理方式開展委托工作。村級財務在堅持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按照民主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則,在對村級進行全面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由村集體和鄉鎮中心簽訂委托協議,將會計核算、資金管理委托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代管,中心以村為主體分設賬套、獨立會計核算,取消村會計和出納,設立村報賬員。制定了縣級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具體規定了現金和銀行存款、票據管理、集體資產臺賬管理、債權債務管理、財務審批、財務結報、民主理財及財務公開、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務審計、會計檔案管理等十制度、明確規定中心主任、會計、出納、審核、微機檔案員和村報賬員崗位職責等六職責,明晰賬務處理流程和報賬流程兩流程。做到全縣統一模式制度上墻,統一配備財務軟件及相關設備,全面實行會計電算化,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提了基礎保障,截止2015年末全縣代管村集體資產4660萬余元,其中貨幣資金1883萬余元、固定資產及林木資產2688萬元,2015年度代管村級收入3419萬余元,支出2081萬余元。
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8年來,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從根本上得到了改善。特別是長期以來村級缺乏專業會計人員,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債權、債務不清等問題基本得到了解決,有效解決了村集體賬務不健全的問題,結束了過去那種農村財務白條抵賬、回憶賬、多頭賬、包包賬的歷史,使村級賬務由糊涂賬變成明白賬。
3 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3.1 村級會計委托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
3.1.1 機構不健全
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是在整合鄉鎮農經站現有人員基礎上設立的,但鄉鎮機構改革撤消了鄉鎮農經站,中心不再單獨掛牌,致使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在管理體制上存在著主管部門、單位性質不明確的問題,導致工作中經常出現扯皮推諉現象,直接影響著村級會計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3.1.2 人員素質不高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直接影響農村財務管理的質量和效果。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沒有專門的人員編制,工作人員基本是農經員兼職且部分人員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造成工作人員不穩定,且難以適應村級財務工作質和量上的要求,如一個有33個村包含5個社區的鎮,村級會計服務中心只有3名兼職工作人員,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只有2人,目前全縣中心工作人員33人,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只有17人,僅占51.51%。
3.2 村級資金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3.2.1 賬外賬和私設小金庫。村集體雖然簽訂了委托記賬協議,但沒有將全部財務收支交服務中心核算和管理,由村直接收取的資金如房屋租金、山林承包款、捐贈收入等未進入服務中心統一開設的銀行存款賬戶,以村干部個人名義儲存。資金收支管理、使用混亂,形成賬外掛賬,村級資金安全完整得不到保障。
3.2.2 資金收支缺乏有效監管。實行委托加強了核算職能,但對各村的經濟活動內容不掌握,只能以賬論賬。村開支隨意性大,村干部人人收錢,人人管錢,形成誰收錢,誰花錢,再加上審批手續不健全,個別村干部管錢、花錢、批錢自己一人負責,會計核算成了記賬員,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報賬不及時,白條列支現象普遍存在。
3.3 村級財務公開不規范
3.3.1 公開存在走過場,搞形式的問題。村級財務公開流于形式,在公開內容上輕描淡寫,沒有涉及實質性的問題,甚至出現內容與形式不一致的情況。部分村的財務公開就是直接復印幾張賬頁粘貼在公示欄,財務公開數據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
3.3.2 無監督,不透明。有些村賬務一年或幾年不與群眾見面,使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管理制度成為一紙空文,使村級財務管理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和約束力。
3.4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
3.4.1 制度不健全,無章可行。有的村在財務管理方面沒有制度,財務管理無章可循。
3.4.2 執行不嚴,有章不循。雖然制定了相關制度,財務人員卻聽之任之,財務手續混亂,內部制約失控。村報賬員未按結報制度及時報賬,報賬手續不全,部分村大量列支會議費,但無相關會議記錄材料;部分工程建設未進行公開競價或招標,未簽訂施工合同,工程完工沒有結算,支付款項未按規定取得合規的票據等。
3.4.3 集體資產產權登記管理缺乏統一完善的操作程序。清產核資工作滯后,臺賬不清,資產處置不報告、對外發包不向群眾公布。
3.4.4 村級一事一議籌資捐資管理制度不完善,籌資捐資管理工作難于規范。在一事一議 公益事業項目建設籌資捐資管理中,村、組對一事一議 籌資捐資交會計委托中心管理有顧慮,給資金管理及工作帶來了困難。
3.5 各方監督不到位
3.5.1 重核算、輕監管。村級會計委托工作中只注重核算,缺乏行使村級財務監督職能的積極性。
3.5.2 村級報賬員缺乏財務知識,對村財務監督不夠,管理不嚴。
3.5.3 村財務公開制度形同虛設。村集體對財務公開隨意性很大,什么時間公開,公開什么內容,怎樣公開很大程度取決于村干部對財務工作和民主監督的認識,村民難以監督。
3.5.4 村務監督委員監督不到位、不完全。從監督內容來看,主要是對村支出的監督,對支出是否合理合法進行審核,但是對收入是否入賬并不能加以有效監督,另外由于村務監督委員缺乏財務知識,要想監督到位是很難的。
3.5.5 審計監督缺失。會計委托中心工作人員基本上由鄉鎮農經員兼職,農經人員對村集體進行審計形成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縣、鄉農經管理部門審計監督弱化。
4 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對策建議
4.1 強化委托中心機構建設,完善工作機制
村級會計委托是實現村級資金、資產、資源規范管理,促進農村穩定和諧發展的有效措施,其作用的發揮,需要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首先要從明確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管理體制入手,明確縣級管理機構、細化責任、強化措施,規范對鄉鎮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的監督與管理工作,適當增加人員編制,相對穩定工作人員,從體制和管理上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建立健全農村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其次是在工作人員調配上引入競爭機制,對現有人員難以滿足工作需求的適當考慮政府購買服務,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再次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積極配合,廣大群眾的監督認可。形成思想認識統一、機構人員到位、工作措施具體有力、責任明確的村級財務管理體系,為農村財務健康運行提供強大的機制保證。
4.2 建立健全制度,規范財務行為
4.2.1 完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各級部門特別是縣級財政、農業部門對所制定的相關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和報賬流程等規定中,已不適應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定、條款,進行全面梳理完善,鄉鎮要結合實際對各項具體實施辦法和工作流程進行梳理完善,推進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4.2.2 完善村級資金管理制度。明晰村級資金撥付流程,強化資金支出審批,從源頭上治理賬外賬和小金庫問題,對不按資金管理程序撥付資金,造成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管理混亂和流失的,明確追究其責任相關規定,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全部納入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4.2.3 完善村級一事一議 籌資捐資制度。建立完善一事一議管理制度,規范議事、籌資、建設等程序,財政、農業部門做好事前引導、事中指導、事后審計,保證一事一議制度執行中的公開透明,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4.2.4 完善村級資產登記管理制度。規范資產資源承包、租賃、出讓、拍賣行為,使集體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完善村級資產臺賬,所有資產上報委托中心登記管理,三年一屆的村兩委換屆工作中,要認真開展清產核資工作,進行資產產權登記規范管理。
4.3 健全財務監督管理機制
4.3.1 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機構,規范村務監督委員的職責、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的作用,貫徹落實農民群眾依法行使的民主權利,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4.3.2 完善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監督機制。建立中心工作考核責任制,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業績突出的,按《會計法》規定給予一定獎勵。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綜合業務水平,充分發揮委托中心的監督職能,加強對村集體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監督。
4.3.3 主管部門和鄉鎮配備專職或兼職財務審計人員或審計小組,切實履行財務審計監督職責,對農村財務進行常規性審計和村干部離任審計,必要時由縣審計部門直接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