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研究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2-11-10 14: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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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研究論文

篇(1)

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問題的研究,理論學術界關注的重點與政府關注的重點領域基本一致,并伴隨著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的推進而發展。目前討論的熱點如下:

1.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在改革傳統社會保障制度的背景下,如何看待社會保障制度?中國需不需要建設一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如何建立一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理論學術界對這些基本問題的看法客觀上存在著分歧。不過,絕大多數學者對社會保障制度持肯定態度,認為社會保障制度不僅是必要的制度安排,而且是利國利民的十分重要的制度安排。長期從事中國社會保障問題研究的宋曉梧、馮蘭瑞、鄭功成、何平、胡鞍鋼等多數專家、學者均主張中國應當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將中國新型社會保障體系發展成為一個多層次的體系亦已成為學術界與政策層面絕大多數人的共識;但也有陳平等人對社會保障制度基本上持否定態度,認為“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短視國策”。

在贊成建設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前提下,不同學者的具體看法亦不盡一致。劉福垣主張大一統論,即以國家財政為基礎,提出應盡快統一全國社會保障體系,并將農民納入這一體系之中,宋曉梧是城鄉有別論,他將建立城鄉有別的社會保障體系列為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的中長期目標;馮蘭瑞主張盡快通過實現省級統籌來過渡到全國統一;何平堅持長期持續發展論,認為實現這一目標“需要一個艱苦的長期過程,這個過程大約需要30-50年”鄭功成則是漸進統一論,他認為需要在化解養老保險歷史債務、降低社會保險繳費率、強化國家財政與勞動者個人的責任并縮小地區發展不平衡的差距的條件下,積極穩妥地推進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與此同時,在探討社會保障體系問題時,必然涉及到對社會保障制度如何界定的問題。國內學術界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大社會保障論,認為社會保障制度包括社會救助、社會保險與社會福利等各種保障國民生活系統的總稱,這一界定最早是由民政部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確立的,以后成為官方的正式界定,并為理論學術界絕大多數人所認同;一是大社會福利論,認為社會福利制度不僅不應當納入中國社會保障體系,而且社會福利制度應當包括社會保障體系、社會救助體系和社會福利服務體系,這一觀點主要是竇玉沛、尚曉援等的新主張;鄭功成在贊同大社會保障制度論的同時,則提出應當分理論與制度層面來展開討論,即在理論上探討社會保障與社會福利的差別具有必要性,但在制度層面上尊重已經約定俗成的界定并無問題。上述討論并非純學術探討,而是隱含著重新界定中國社會保障與社會福利政策體系及框架之爭。

2.中國社會保障改革優先考慮的領域。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是全方位改革,但受各種因素的限制,客觀上不可能全方位推進,因此,優先考慮哪些制度變革是改革進程中必須抉擇的問題,理論學術界已有的成果表明在這一方面存在著明顯的分歧。

由于城鎮改革尤其是國有企業改革是整個改革事業的重心所在,與之相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亦成為最引人關注的問題,它反映在理論學術界就是絕大多數論著均著眼于社會保險制度尤其是其中的養老保險制度,在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承辦的書報資料復印雜志《社會保障制度》的備選文章中,研究社會保險改革的論文約占總數的60%以上。在眾多研究者的論著中,社會保險事實上成為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必須優先考慮的問題。這種傾向與國家近十多年來對社會保險改革的特別重視及社會保險改革在整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的特殊地位基本一致。

在大多數學者主張優先考慮社會保險改革時,也有部分學者對此并不完全贊同。景天魁、楊團等人在其有關著作及論文中提出基礎整合的社會保障模式,就強調以最低生活保障、社區保障為重點而不是以社會保險為重心來構建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唐鈞亦特別強調社會救助是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重中之重。

鄭功成則從全球范圍出發,將社會保障發展進程劃分為以社會救助為核心的社會救助型社會保障階段、以社會保險為主體的社會保險型社會保障階段和以社會福利為重點的社會福利型社會保障階段,他認為中國正處于一個特殊時期,它既需要著重考慮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又必須以改造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為基礎,同時還面臨著如何滿足社會成員日益增長的社會福利需求問題,從而主張整體協調發展。

3.政府在新型社會保障制度中的責任。有的論者將其提高到憲法所確定的權益保障層面強調政府責任,有的論者則強調個人及家庭應當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主流的觀點則是建立社會保障責任共擔機制,即政府、企業、個人乃至社會均應當分擔相應的責任。例如,劉福垣就認為社會保障是國家責任,它應當通過稅收來解決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問題;何平則認為社會保障不能搞成一個純粹的國家福利和政府行為,主張政府扮演最后出臺的角色,一部分入主張政府財政只承擔社會保障基金收不抵支時的兜底責任。鄭功成認為無論社會保障制度如何改革,政府均肩負著主導社會保障制度的責任。

4.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的若干具體問題。中國新型的養老保險制度采取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對此,多數學者認為有創新意義,較單純的現收現付式或單純的個人賬戶式制度更能夠適應發展需要。但也有人認為個人賬戶并不適合,如劉福垣基于社會保障是公共物品的原理而反對建立個人賬戶,莫泰基基于經濟、社會乃至個人的客觀風險也反對采取個人賬戶制;在國際上,國際勞工組織也是反對個人賬戶模式的,而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經濟組織卻推崇個人賬戶制,這些組織的專家還向中國政府提供專門的政策研究報告。在承認統賬結合模式的專家中,有的人肯定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緊密結合在一體,有的主張實行板塊狀結構(即分開管理),有的主張將這一統賬結合模式改成兩個獨立的支柱。在統賬結合的比例上,亦存在著統賬均等、大統籌小賬戶、小統籌大賬戶之爭;在個人賬戶的繳費責任方面,有人主張雇主分擔,有人主張個人承擔全部責任。還有人從長遠目標出發,提出將其改造成普惠式的國民養老金和差別性的職業養老金結構。

在籌資手段方面,單一渠道的資金來源已經被摒棄,主張多元化籌資方略已經成為絕大多數學者的共識。但在社會保險籌資方式上,卻存在著費稅之爭。除劉福垣是將社會保障看成是國家或政府的完全責任而自然完全需要依靠稅收外,包括吳樹青等許多學者均主張盡快開征社會保險稅以替代現在的社會保險征費制,唐鈞、楊良初等人甚至對如何開征社會保險稅進行了政策設計;鄭功成則通過對中國現行社會保險統賬結合模式的考察,明確主張社會保險費改稅緩行,并將這一主張提交給決策層;后來鄧子基、厲以寧等從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的角度亦認為中國目前不具備開征社會保險稅的條件。

在農民工社會保障方面,鑒于農民工作為中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與傳統戶籍制度沖突中出現的—個特殊群體規模龐大,在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上,越來越多的學者主張應當給農民工以社會保障,北京等地甚至制定了專門的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也有一批專家認為農民工因為有土地保障,加之政府承受能力不強而主張不必考慮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上述兩種觀點均較流行;第三種思路則是主張分類分層保障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權益,在肯定農民工需要社會保障的條件下,認為應當優先考慮農民工的工傷保障、特困援助等,養老保險則在其后且應分類展開。

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方面,多數專家主張農村居民應當享有社會保障,但也有人認為農民有土地保障和傳統的家庭保障,現階段可以不考慮。在主張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方面,不同的學者亦存在著觀點分歧,宋曉梧持城鄉有別論,王延中主張分區域推進,鄭功成仍然持分類分層推進的觀點,認為應當承認農村人口不斷分化的現實并采取有區別的社會保障政策。

二、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綜合評論

1.價值評判。基于社會保障是以經濟手段解決社會問題進而達到特定政治目標的制度安排,制度變革的實質是利益格局的重大調整,研究并解決這一問題顯然不是單一學科能夠完成的。因此,近十多年來尤其是近幾年來,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法學、管理學、精算學等學科的專家均有一些人從不同的角度來研究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問題,專門的社會保障學者也需要運用經濟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的知識與方法,多學科合作與跨學科研究已經成為中國社會保障改革這一領域的重要取向,它從一個側面表明了當前社會科學學科尤其是處于應用層次的學科發展的新趨勢。

從中外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歷史來看,社會保障要受經濟、政治、社會乃至歷史文化等多種國情因素的深刻影響,研究中國的社會保障問題必須與中國的具體國情緊密結合。在西方國家社會保障制度早已成熟但又面臨著一些問題的條件下,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一個正處于經濟社會轉型時期的國家和一個對社會保障制度進行全面變革的國家,有著非常獨特的研究價值,這種價值揭示出立足中國國情來研究并解決中國的社會保障改革問題,將為各國改革、完善自己的社會保障制度提供新的啟示和經驗,從而可以對國際社會保障理論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這正是中外學者普遍關注中國社會保障改革問題的根本原因所在。

推動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這一制度健康發展是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基本目標。在近幾年的社會保障改革歷程中,可以發現學術界的研究及其成果對這一改革實踐的影響。如1998年以來,國家的重大社會保障改革方案或政策出臺,大多數均有相關的研究成果作為決策依據,決策層對國內外學術界意見的重視,揭示了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日益理性化和極高的應用價值。

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貢獻,還表現在對社會保障學科發展的推動方面。盡管社會保障作為一門學科還缺乏必要的、穩定的內核,但確實已經成為一個專門的學術領域。

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的研究,因其具體內容(包括國民的養老、疾病醫療、失業、工傷、貧困及各項福利措施等等)均涉及到國民的現實生活,必然促使著學者與學術走出象牙塔,進而推動著理論學術研究更加貼近現實和更富人性與人文關懷精神。

2.值得注意的一些傾向。第一,創新不夠,學風堪憂。盡管研究中國社會保障問題的書籍與文章日益豐富甚至有一片繁榮的景象,但真正具有創新價值的論著并不多見,部分人過于急功近利,在創新不夠的同時存在著較為嚴重的學風問題。

第二,不做深入調查,照搬國外學說。從已有的文獻來看,可以發現相當多的研究缺乏深入的社會調查,一部分研究成果脫離中國的現實國情,或者過分迷信某些國際組織與國外學說,甚至將社會保障政策視同為經濟政策,以至于給社會保障改革的深化帶來負面影響。

第三,對深層次理論問題關注不夠。相當多的研究成果缺乏對中國經濟改革與社會發展宏觀背景及現階段各相關因素的了解與分析,對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建制理念的發展和特有的人文關懷精神視而不見,對經濟領域中的效率優先與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公平優先認識不清,只是針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中的局部問題開出“頭痛醫頭”的藥方,這一傾向直接損害了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理論價值與應用價值。

第四,研究中的失衡性。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主要集中在體系構建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面,對同樣重要的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如對規模龐大的貧困人口的救助)與社會福利制度改革的研究卻較少;對經濟保障研究多,對服務保障與情感保障研究少;對城市保障問題研究多,而對農村社會保障問題研究少;對國有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障研究多,對非國有單位職工的社會保障問題研究少,對改革中出現的農民工或流動人口群體的社會保障更少;對正規就業者的社會保障研究多,對非正規就業者的社會保障問題研究少;對政府責任的控制研究多,對合理的責任分擔機制研究少;對中央政府的責任問題多,對地方政府的社會保障責任以及中央與地方責任劃分研究少;等等。

3.可以預見的走勢。首先,多學科交叉研究中國社會保障研究將趨向深化。多學科交叉融合將既是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內在需要,也將推動著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逐漸走向成熟。當然,在肯定多學科交叉融合的同時,各學科關注的重點肯定存在著差異,這種格局表明社會保障政策選擇過程中對改革研究成果的取舍是否合理,將取決于決策者的政治智慧與魄力。

篇(2)

所謂和諧社會,是指一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社會保障是社會穩定的“安全網”、經濟運行的“調節器”,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對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擴大國內需求、拉動經濟增長具有重要作用。面對構建和諧社會以及我國經濟快速發展變化的現實,我們應采用科學的統計方法和統計工具,在具體時間、地點、條件下。全面、及時、動態地把握社會保障工作的發展水平、速度、規模、比例關系、結構和效益,并揭示其發展過程、發展趨勢及其發展規律,為政府制定社會保障規劃和政策提供依據。社會保障統計正是觀察、研究社會對喪失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的社會成員及其它需要與應該獲得幫助的社會成員,在一定時期內所提供物質保障的范圍、內容、水平、規模、效益的狀況以及發展的趨勢、特點和規律,監督并檢查各項有關政策與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分析社會保障對預防和治理社會問題的作用程度的重要工具。從這個意義上說,要構建和諧社會,改革目前的社會保障統計勢在必行。

一、改革我國社會保障統計的迫切性

社會保障統計工作的質量,不僅關系到其記述與反映社會情況的真實程度,而且直接影響到國家的政策決策是否能夠滿足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因此,盡快改革社會保障統計工作十分必要。

1、現行社會保障統計缺乏風險控制和預警機制。社會保障風險控制和預警機制是針對我國社會保障政策的實施可能帶來的債務風險以及保障社會的和諧穩定而言的。據有關部門測算,由于人口老齡化的影響,我國僅養老保險基金一項在未來30年內平均每年就要短缺1000億元。同時。由于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與支付之間存在一個時間差,資本市場的不成熟及投資觀念淡化,使我國現行社會保障基金因通貨膨脹的影響以每年10%~15%的速度貶值。社會保障統計的發展應建立風險控制和預警機制,減少因缺乏合理健全的投資結構、科學有效的收益和風險控制機制導致的社會保障基金虧損,以保證社會保障資源可以長期有效供給、維護社會公正、有人民積極參與、滿足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2、現行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遺漏項目較多、統計口徑不可比。從我國的統計年鑒看,現有的指標有的按產業分類計算,有的按行業分類,有的又按地區分類,中外合資企業、獨資企業在指標體系中有的單獨列出,有的歸人“其它”。這種極不統一的狀況,給社會保障分析、預測帶來極大的困難。因此,應滿足各方面的需要,完善和統一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的統計名稱、計量單位、內容和核算范圍。當前,由于多頭管理,統計口徑交叉重疊且有遺漏,即使將各主管部門的社會保障基金相加,也不能準確全面地反映我國社會保障的全貌。這給決策部門研究和制定計劃帶來許多困難,也難于進行國際比較。西方高福利國家如瑞典、英國、德國、荷蘭等國的社會保障支出已占國民生產總值30%以上,一般發達國家均占10%~20%,而我國只占4%~5%,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社會保障統計中遺漏的項目較多,統計口徑不可比造成的。

3、現行社會保障統計信息采集單一、資源管理方式落后。受計劃經濟影響,我國現行社會保障統計仍局限于收集部門內部信息,采用的是單一的統計報表方式。隨著社會保障工作的深入開展,常規統計報表制度存在的缺陷日益突出,如由于歷經的環節過多,被人為因素干擾和加工出錯的可能性很大,并且統計報表僅限于對客觀數據的記錄和統計,對社會保障主觀評價方面的指標無能為力。此外,統計報表制度靈活性差,表式變動周期很長,所提供的數據資料常常不能滿足需要。各級統計部門的主要任務是完成統計信息的逐級匯總上報工作,而對于與社會保障發展密切相關的信息沒有建立相應的統計制度。目前,在國際上,信息管理已經發展到信息資源管理時代,而我國的信息管理還處于技術管理時期,即信息管理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社會應用時期。我國社會保障統計信息管理仍局限于統計資料的積累、統計報表的編制、統計圖表的繪制方面,而統計定量分析、相關分析、預測分析仍然非常欠缺。

4、現行社會保障統計分析缺乏具有前瞻性的建議。目前,各級社會保障管理工作機構撰寫出來的統計分析報告基本上是將統計數字進行文字化表述,各種統計信息只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專業統計信息管理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或統計局)提供資料,而沒有對本機構的統計信息進行相關性分析、指數分析和統計預測。社會保障統計不能為機構內各職能部門提供有效的參考信息,不能很好地為開展市場開發研究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更不能及時為領導層的決策提供服務。

一套全面系統的社會保障統計是研究社會保障的基礎資料,是政府部門編制計劃、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據。在當前的改革大潮中,社會保障是進行改革的“調節器”和“穩定器”,因此,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統計以適應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顯得尤為迫切。二、改革社會保障統計的具體措施

改革社會保障統計,維持必要的社會公平與正義已經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構建和諧社會下的社會保障統計,其改革思路是:建立社會保障統計的風險控制預警機制,完善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構建抽樣調查與統計報表制度相結合的社會保障統計調查方法體系,強化社會保障統計分析的職能。也就是要做到以下幾點:

1、建立社會保障統計風險控制機制和預警機制。建立社會保障統計風險控制機制,應增加反映人口變動尤其是人口老齡化對社會保障基金的影響的指標;加強對社會保障的定量系統研究,即把人口變動、社會轉型、經濟發展、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聯系起來綜合考慮,建立系統模型定量測算,進行風險控制。社會保障統計預警系統由警戒指標組成,可以設置征繳警界線、與經濟發展的適應性警界線和社會穩定警戒線等指標。征繳警界線,即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占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比。企業社會保險費用占工資總額的百分比要有一定的限度,在歐洲一般認定警界線為24%,日本則認為是28%。與經濟發展的適應性警界線,即社會保障費用占GDP的比重,國際社會一般認為是15%。社會穩定警戒線,即失業率,美國政府認為失業率的警界線不能超過5%,而我國的失業率以6%為警界線則較為合理。社會保障風險控制機制和預警機制相結合,可以監測社會保障的經濟運行與波動,為建設和諧社會提供長期有效的保障。

2、構建和諧社會下的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為構建和諧社會和反映社會保障體系全貌,需要建立一套科學的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和諧社會的核心是人與人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構建和諧社會下的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應增加以人的全面發展為核心的指標,包括和諧社會的社會保障評價指標、社會保障管理工作機構配置和運行狀況的指標、社會保障實施效益指標、社會保障基金監督統計指標等,共同反映各個領域中人們的生活質量、社會保障工作的執行情況、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情況以及社會的和諧情況。

3、建立既與國際統計接軌,又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統計標準體系。建立社會保障統計標準體系是一項基礎性的工作,是避免統計內容交叉重復、杜絕數出多門、規范各項統計活動、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和統計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統計標準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統計現代化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志。要按照有利于加強國民經濟管理、便于進行國際比較、符合構建和諧社會以及促進統計信息處理和管理現代化的要求,借鑒國際社會保障統計,尤其是經濟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統計標準的經驗,加快對統計標準體系的研究、制訂和完善。尤其對統計指標體系標準、統計分類標準、統計編碼標準等應進一步細化,建立統計分類標準庫、統計指標體系標準庫、基本單位名錄庫、統計指標解釋庫、統計標準語言庫等,逐步建立起既具有中國特色,又符合國際慣例,與國際統計相接軌的統計標準體系。

篇(3)

“應試”的危害有目共睹,但卻“屢禁不止”,說明有其深層原因,就是高等教育“供求”關系長期嚴重“失衡”,“求”一直遠遠大于“供”。

高等教育與社會經濟本應同步發展,應隨社會經濟的發展逐步從精英教育變為大眾教育,在學人數占適齡人數的比例在15%以內為精英教育階段,以上為大眾教育階段。據統計,我國目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僅為4%左右,遠低于1994年的世界平均水平(15.3%),而我國愿意上大學的生源數量遠遠超過大學的招生數量。很明顯,高等教育在中國目前尚屬稀缺資源,這必然要形成“過度競爭”,無論人們多不情愿,只要這種狀況不改變,過度競爭自然要向中、小學蔓延擴展。由于大學容量太小,高中的發展也受到嚴重制約,致使多數初中生無法升入普通高中;為了上大學,人們只有千方百計考上高中,盡可能考上重點高中;要上高中尤其是重點高中,又要千方百計上重點初中;要上重點初中,就必須“從小抓起”,結果本應天真浪漫、嬉戲玩耍的兒童不得不背起沉重的學習負擔。這種過度競爭持久不退說明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度膨脹,但反過來看,這種“需求高度膨脹”又恰恰是高等教育大發展強大、積極的動力,如果沒有這種動力,高教反而難以發展。這說明,近20年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使中國教育此時面臨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重要轉變,也只有高等教育大眾化才能從根本上改變應試教育。

實現高等教育大眾化的一個重要途徑是大力發展民辦/私立大學,世界發達國家高等教育過半是私立大學,從哈佛、耶魯到慶應、早稻田……私立大學可說是高等教育的頂梁柱。中國一直有私立辦學傳統,所謂“私塾”曾是教育的主流,近代雖引入現代化學校、建立現代化學制,國家對教育取得主控地位,但私立學校仍有不小的空間,不僅有大量的私立中、小學,而且有相當數量的私立大學,如南開、燕京、輔仁、金陵、圣約翰、光華、中法、之江、復旦、齊魯、協和、湘雅、華西……后,對教育實行“全包下”的方針,從1950年起開始接收私立大學,到1952年私立高等院校的接收、改造全部完畢,高等教育完全由國家壟斷。這種高等教育體制,與逐步建立起來的計劃經濟體制是相適應的。

但最近20年,中國進行了以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為導向的經濟、社會變革,經濟迅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極大提高。社會的變化和經濟的發展使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迅速膨脹,而高等教育制度實際卻仍以計劃經濟為基礎,一直沒有根本性變化,與社會發展極不協調。雖然從80年代中期起國家重新允許創辦“民辦大學”,但在中國的現實條件中,民辦/私立大學的大發展毫無可能。除去政治的、觀念的原因(如所有制、計劃體制、教育是“意識形態的重要陣地”等)外,發展民辦/私立大學一個難以突破的瓶頸是中國社會結構的嚴重限制。城鄉“二元化”,是中國社會結構的一個主要特點。從1953年實行糧食統購統銷到1958年通過“戶口登記條例”,這種二元結構被固定下來,公民因此被分為“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兩種壁壘森嚴的不同身份,而占人口少數的“非農業人口”一直享受著由國家提供的比“農業人口”多得多的各種“優惠”。幾十年來,要想“農轉非”幾乎“難于上青天”,而考入中專以上的學校,則是廣大農村青年可以憑自己努力“農轉非”甚至“當干部”、改變“身份”的少數渠道之一。然而民辦大學則無此功能(權力),不能轉戶口、沒有干部指標……農村學生考上民辦大學雖然能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但目前國家批準具有頒發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高校也只有24所),但仍然無法改變其“農民”身份,更難成為干部/公務員/官員,而私立大學的學歷目前仍未得到國家承認,其他更不必論。所以,這些學校根本招不到較好的生源,也無法大發展,這樣怎能產生與北大、清華比肩而立的民辦/私立大學呢?只有在兩種條件下,民辦/私立大學才能獲得質、量的大發展:或是它們獲得與國立大學同等的權利/權力,或是中國社會的重大變革,從根本上廢除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的“身份制”(如果說這種體制在建國初期為了加速工業化還有一定合理性,現在則很難說“合理”,甚至已成社會發展的障礙,對教育發展的影響亦證明了這一點)。否則,民辦/私立大學的發展空間極其有限,高教大眾化也難以實現,應試教育也不可能根本改變。

應該認識到,民辦/私立高校與公立高校的區別只在于投資渠道的不同,二者在其他方面應享有平等的社會地位,國家應公平對待民辦/私立高校的師生,其學歷證書具有與公立高校同級同類學歷證書同等效力。當然,國家要對民辦/私立大學進行嚴格的審批、監督,嚴格、科學地對其辦學水平進行監測。但這種監管(不是具體管理、干涉學校內部事務)的目地是為了促進民辦/私立高校的健康發展,而不能將其視為“另類”加以歧視。在嚴格監管的同時,國家更應對民辦/私立高校采取積極支持的態度,對其用地、用人給予適當優惠。總之,要用政策導向使社會和私人資本流向教育領域。

進一步說,民辦或曰私立大學是否發達,也是“社會”是否成熟、發達的重要標志。衡以中國之現狀,我們只能說,中國尚處為時不短的社會轉型期,“公民社會”才剛開始產生。

二、考試的是與非

中國社會“二元制”結構短期內不會有根本性變革,教育的格局也難有根本性變化。在這種現實條件下,高等教育和中小學的優質教育長期將均屬“稀缺資源”。如何分配這種稀缺資源,是任何教育體制的“制度設計”都要解決的重要問題;這更是我國教育“制度設計”的一個基本背景。離開這一基本背景來談論“教改”,如果不使情況更糟,起碼是難中肯綮。

從原則上說,所有適齡青少年都有分享這種稀缺資源的權利,但實際上只有極少數人才有分享的機會,因此不得不設計出種種方法、制度選拔少數、淘汰多數。可以“舉薦”,如憑血統、家庭出身、家長的政治權力、本人的表現(古時是“舉孝廉”,現在是“三好生保送”)等作為推薦的標準;可以考試,以考分作為選取的標準;可以用金錢購買,把教育作為一種產業;可以抽簽,如現在某些地方小學升初中實行的“電腦派位”;可以按地域分配,如“就近入學”。雖然種種方法各有利弊,但每種方法的利弊并不完全相等,歷史表明,相對而言只有考試制是利大于弊。

當然,考試必然會有種種弊病,對此確不能忽視。但在恢復高考制度二十余年后的今天,一些人似乎更多地看到了考試制的各種弊病,因而患了“歷史健忘癥”,忘記當年廢除考試制必然帶來的更大的弊病,甚至荒誕不經、費盡心機地要為當年的“推薦制”尋找某種“合理性”,并想以此來補考試之弊,這的確是“吃錯了藥”。“推薦制”的一個基本假設是有一個完全公正無私,能了解、洞察學生一切,并不受各方干擾、壓力,將最優者推薦上去的“推薦者”。但實際根本不存在這樣一個“推薦者”,因此,“推薦”實際成為“走后門”的同義語,“”廢除考試、實行“推薦”的“教改”已經無可辯駁地證明了這一點。現在還有少數“推薦”名額,原本是為補考試之弊,但在許多地方實際成為權勢者子女享受的特權,亦再次證明了這一點。有人提出擴大高校招生自、擴大校長的招生權來補考試之弊,但這種觀點忘記了中國的大學并不“獨立”,而同時還是一個行政單位,校領導都是有行政級別的,在這種權力架構中,如果擴大校方的招生權力,校方實際很難頂住來自各方的壓力。即便在現在,每到招生時有關人員已為來自各方的電話、“條子”所苦,感到難以招架,如果再擴大校方的招生權限,其后果可想而知。“電腦派位”、“就近入學”原本是一些地方為減輕中、小學學生的學習負擔而進行的入學改革,但在實際中,凡有權力有關系者,子女統統成為“擇校生”,廣大沒有關系、權勢的家長也想盡一切辦法“拉關系”交錢,讓自己的孩子“擇校”。之所以要拉關系是因為“擇校”嚴格說并不合法,所以如果沒有“關系”有錢也交不上,用廣大家長的話說就是“拎著豬頭也找不著廟門”,“想交這幾萬塊錢還要求爺爺告奶奶”。由于擇校費并不是公開的明碼標價,而是“看人下菜碟”,根據“關系”的親疏、權力的大小決定“擇校費”的多少,少則幾千元,多則好幾萬元。在這種“運作”過程中,充滿了驚人的黑幕。所以廣大家長不禁發出“還是考試好”的感嘆。更嚴重的是,這種政策實際上剝奪了貧寒人家子女原本憑考試的“高分”就能享受優質教育的權利。即便在美國,收費昂貴的私立中學也十分注重考試,貧寒人家子女只要考分高,就能免費(免學費甚至免食宿費)被“擇優”錄取。教育產業化無疑是教改的一個重要內容和正確方向,但這就更要有考試制使貧家子女能憑高分享受優質教育,而不是一切都由金錢決定,因為教育畢竟是種特殊商品,這不僅是國家培養人才、發展文化的需要,更是一種基本權利;同時,要防止現在已很嚴重的一些學校濫賣文憑和某些權勢者拿公款買文憑的現象在“教育產業化”的名目下合法化。

也就是說,如果真想以“推薦”、“擴大校長招生權限”、“電腦派位”、“就近分配”等方法來補考試之弊,如果要使教育產業化改革健康發展,那實際對政治體制改革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要對現在的教育權力結構、行政體制作相當大的改變。在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之前,在教育權力結構、行政體制沒有較大改變之前,這些措施不僅不能補考試之弊,而只會使腐敗更加嚴重。改革,需要一定的“路徑依賴”,當所依賴的路徑并不存在時,改革實際無從下手;若不考慮“路徑”問題而執意“向前走”,很可能欲速不達,甚至與原來的目標南轅北轍,所付成本之巨將遠遠超過人們的想像。

考試制度確有十分嚴重的弊病,但它的最大優點就是相對公平,即以考生的分數而不是考生的家庭出身、血統、背景、關系、金錢以及彈性極大的所謂“表現”作為錄取標準。其實,我們的祖先早就知道“推薦”弊端叢叢,遠不如考試,所以在幾千年前選拔官員時就以考試的“科舉”取代了推薦的“舉孝廉”。不問家庭出身、背景的考試制,把個人的能力、才學放在首位,無疑是對把家庭出身、背景放在首位的“身份社會”的否定。而推薦制的實行,恰恰是使一個階層可以相對流動的社會向階層壁累森嚴的“身份社會”的倒退。當然,考試的成敗對某些個人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總體而言卻是公平、正常的。對少數因偶然性而落榜的考生來說,的確不公,但若因此而否定考試,則會對絕大多數考生更為不公。當然不能說每一個考分低的學生就一定不如每一個考高分的學生,但如果作群體性比較,高分群體對知識的理解、掌握和運用能力確高于低分群體。現在有種頗為流行觀點,將“高分”等于“低能”;還有人認為:“那些在歷次考試中獲勝的學生,他們的證書文憑是以犧牲創新能力為代價而取得的。”照此邏輯,本科生的創新能力要低于專科生,專科生的創新能力要低于落榜生,而創新能力最低的應是北大、清華的學生。這與事實明顯不符,事實說明,從總體上說,考分就是考生水平、能力的體現。

由于考試的優點明顯,所以這一方法被已被廣泛應用于社會的各個方面。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面對的考試會越來越多,幾乎各行各業都要經過考試才能獲得上崗的資格。如開車的要考駕照,想開出租車更要考“五證”,當廚師的要考級,燒鍋爐要考上崗證,工人學完徒要有出師考,更不用說會計、出納、護士……種種數不勝數的專業考試和職稱考試,乃至最近才有的選用官員的公務員考試。雖說這些考試不勝煩瑣,但考試卻有自愿性,能使“人盡其才”,使應試者從事自己喜愛的職業。同時,考試又有篩選性,把不合格、不適宜者淘汰。正是這種自愿性和篩選性,避免了“分配工作”的強迫性和任意性。只要不健忘,總該記得當年“招工”是如何分配工作的,不管你是否愿意,分配你干什么你就必須干什么。同時,如果有關系,不論是否合適,想做什么工作就可以做什么,端看你的“關系”有多硬,“路子”有多野,“后門”有多寬。所以,當時知青從招工返城到分配工作,幾乎每個人都想方設法拉關系、趟路子、走后門,因為這是早日回城、找到自己滿意的工作的唯一辦法。可以說,社會風氣的敗壞,道德的失范,實際是從那時開始的,是從廢除考試制度開始的。人類社會的實踐表明,盡管十分無奈,但我們今天還不得不面對的考試卻越來越多、越來越細,這本身就說明考試制度位居社會結構的核心之內,因此對考試制度的廢與立就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大變動,而不僅僅是一種教育體制的變化。所以,三十年前“”開始時第一個被廢除的制度就是考試制度。同樣,近二十年前“撥亂反正”時首先恢復的制度還是考試制度。一個正常的社會,必定是一個“考試社會”;一個廢除了考試制度的社會,必然會使社會價值體系嚴重紊亂,必然會由失范、失序而漸漸演變成一個“有槍便是草頭王”的混亂世界。

篇(4)

一、會計社會責任披露產生的理論背景和現實背景

(一)會計社會責任披露產生的理論背景

法國古典經濟學家西斯蒙第1819年首次明確提出了“社會成本”的觀點,他評價了社會以濟貧院和醫院的形式承擔失業成本的情況,提出雇主應保證工人安全、避免就業間斷、負擔廢物流失及其它“不當節約”所造成的個人或社會的成本。1920年,英國經濟學家皮古提出了“外部效應”理論,即某一生產者(消費者)的行動直接影響到另一生產者(消費者)的成本(效用)。1968年,美國會計學者戴維·F·林諾維斯在“社會經濟會計”文中首先提出了社會責任會計的概念。會計的社會責任披露,西方一個較為統一的解釋是指站在社會的角度,利用會計核算的形式來計量和披露企業中有關社會性質的經濟活動及其影響,目的在于指導經濟資源的最佳分配,為社會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提高企業的總體效益。由此看出,社會會計披露產生有著源遠流長的理論背景。

(二)社會責任披露產生的現代背景

20世紀60年代,西方發達國家經濟快速發展,企業的重心放在其盈利能力的大小和財務狀況的好壞,漠視企業在社會責任(如維護雇員利益、提供就業范圍、參與社會公益活動、保護資源等)的作用和影響方面。在這種一味追求高額利潤的的思想指導下,環境污染事故和職工傷亡事故時有發生,社會輿論對企業的這些行為十分不滿,人們在關注企業財務狀況和盈利水平的同時,越來越重視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企業管理當局在決策時也不能不考慮到企業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問題。然而,傳統財務報告披露的的服務對象局限于企業,內容多涉及企業內部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發生的成本費用,很少涉及社會責任方面的內容。人們認識到,一個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而消耗的社會資源或給社會帶來的損失應在會計報表中得到體現,資本主義原始積累過程中的企業經營活動給社會、生態、環境和個人權利造成的影響等各項非財務信息是社會責任披露的重點。

二、社會責任披露的現狀

(一)國際組織所做出的努力

許多國家組織在確定社會責任披露的內容方面作了許多努力,主要是針對跨國公司而言。1982年,聯合國跨國公司中心所屬的國際會計與報告準則專家小組在《聯合國跨國公司行為準則草案》中,對社會責任披露提出了最廣泛的建議,該草案提議跨國公司的財務報告應披露跨國公司組織機構、各主體的經營活動、就業信息、轉讓價格的政策等非財務信息。另外,還要求披露上述信息時,應充分考慮各公司經營對有關國家、地區的影響。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也建議跨國公司對每一地理區域的職工平均人數進行披露。1999年,聯合國討論通過了《環境會計和報告的立場公告》,該公告成為系統完整的國際環境會計與報告指南。

(二)西方國家的做法

法國在社會責任披露最為突出和完整。1977年7月,法國頒布了社會責任披露的一項正式法規,要求企業必須以貨幣金額反映職工福利措施的實施情況,其中包括職工福利費、專業技術培訓費、改善勞動條件支出等項目,擁有300名以上職工的企業均須編制“社會資產負債表”,并送交公司勞資協議會、工會代表以及法國勞工部的工作檢查員。從1984年起,該報表須展示近3年的數據。其報表有7項內容有:職工人數、工資成本、健康和安全保護、其它工作條件、職工培訓、行業聯系、住房和交通等生活條件。這7項內容又進一步劃分為更具體的指標。

1975年,美國會計學會就提出了社會責任披露的建議和應包含的四項內容:企業社會責任活動業績信息、人力資源信息、企業社會費用信息、企業活動對社會影響的信息。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已建議企業增加披露環境保護政策和計劃的實際執行情況,職業安全、就業管理等部門均要求企業提供某一方面的社會責任數據。

1989年,英國政府公布了綠色經濟計劃,要求企業必須每年披露所耗費的能源數額,以及對生態環境所產生的污染物數額。日本通過“環境報告書”披露企業的環境保護成本和經濟效果。德國、意大利等國政府亦要求企業披露社會責任會計數據,主要反映企業消除環境污染而采取的措施。

三、社會責任會計的內容和方式

社會責任披露的內容、程度和方式,各國的政府、企業存在著很大的差別,其提供的信息范圍和質量方面大相徑庭。絕大部分企業披露的最多和最具體的還是職工方面的情況。

(一)社會責任披露內容

從目前各國報告的實務看,社會責任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1)平等就業情況。(2)環境問題。企業改善生態環境所做出的貢獻是社會責任會計報告的重要內容。(3)人動情況。包括職工的招聘、培訓、工資水平、福利待遇;改善職工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工作環境;保證職工職務的穩定性,積極實施提升政策等。(4)參加社會公益事業活動。反映企業公益事業活動的參與。(5)反映產品的性能和安全信息。(6)企業經營準則。(7)企業經營道德。企業大多數選擇性的披露某些內容,詳細重點都不一樣。(二)社會責任披露方式

和社會責任披露內容一樣,社會責任披露方式存在著不同的做法。有的企業非常重視,單獨編制社會責任報告。有的使用增值表、人力資源流動報告表來披露。有的企業則放到傳統的年度財務報表中進行披露,披露的地方也不一致,有的放在財務報表中,有的放在報表注釋部分,有的放在文字說明部分。

常見的社會責任披露有一些三種方式:(1)以文字定性的方式表述難以用貨幣計量和會計方法加以反映的社會責任,如:人員狀況、產品性能和質量、防治環境污染所取得的效益等,(2)以定量、貨幣計量的方式。即用會計的術語、程序和形式,采用貨幣計量的方式,來報告企業的社會責任。(3)采取折中的方式,即有的以文字定性的方式表述,有的以定量、貨幣計量的方式。一般而言,大部分企業采用這種折中形式。

四、我國社會責任會計披露的必要性、發展現狀和措施

(一)我國社會責任會計披露的必要性

近年來,中國企業在發展的同時,也和國外的企業所曾經經歷過的過程一樣,在環保、職工健康安全、客戶的利益等社會責任方面暴露出很多問題。如污染、礦難、毒粉絲、毒奶粉、特氟龍、蘇丹紅、石蠟油等事件屢屢曝光。企業應避免一味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而忽視自身的社會責任,應該兼顧企業職工、消費者、社會公眾及國家的利益,履行保護環境、消除污染等社會責任,將企業的經營目標與社會目標統一起來,將企業的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一起擔當起來。

(二)我國社會責任會計披露的發展現狀

社會責任會計在我國尚屬認識與探索階段,理論界學者的討論更多聚焦于企業管理和經濟效益領域,對企業的社會責任的討論并不多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信息,在財務報告中一直處于忽視的地位。政府至今并沒有出臺有關“社會責任會計”的規范要求。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沒有樹立正確的經營理念,基本上沒有全面實踐社會責任會計,少數企業涉及的有關社會責任問題的介紹與披露,也主要是為了應對外界的審查。隨著我國加入WTO和推行SA8000體系以來,企業社會責任的披露引起社會各界尤其是學術界、企業界和新聞媒體的密切關注。越來越多的認識呼吁企業應該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的批露。許多企業也逐漸意識到,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一方面,勇于承擔社會責任更能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和整體形象,是更重要的另一方面。

篇(5)

一、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市場營銷觀念

從十九世紀二十年代起,企業已逐漸認識到自身發展和社會的關系,開始了以捐贈的方式回饋社會,并逐步建立了企業社會責任守則;到了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加深,經濟增長,產業升級,交流加深,文化融合,使得企業傳統價值觀正在發生變化,更加關注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勞動者權益和商業倫理,更多地承擔對利益相關者和社會的責任,國際范圍內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也廣泛展開,突破了企業各自的企業社會責任守則,形成了履行社會責任的全球契約,第一個用于第三方認證的全球社會責任標準——SA8000也于2001年正式在全球范圍實施,雖然這只是一個自愿選擇而非強制執行的社會責任標準,它已經對全球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帶來了不可估量的影響。

隨著國際社會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不斷深化,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簡稱CSR)的概念也在逐步完善,但到目前為止仍沒有形成統一的定義。越來越多的人推崇利益相關者理論下的企業社會責任,即指企業除了要為股東(stockholder)追求利潤外,也應該考慮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影響和受影響于企業行為的各方——的利益。

在國際社會越來越強調企業社會責任的過程中,企業的營銷觀念也在發生著相應的變化,由市場營銷觀念發展到社會市場營銷觀念。1971年,杰拉爾德·蔡爾曼和菲利普·科特勒最早提出了“社會市場營銷”概念,促使人們將市場營銷原理運用于環境保護、計劃生育、改善營養、使用安全帶等具有重大推廣意義的社會目標方面。社會市場營銷觀念是對市場營銷觀念的修改和補充,鑒于市場營銷觀念回避了消費者需要、消費者利益和長期社會福利之間隱含著沖突的現實,社會市場營銷觀念提出,企業的任務是確定各個目標市場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護或提高消費者和社會福利的方式,比競爭者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標市場提供能夠滿足其需要、欲望和利益的物品或服務。

社會市場營銷觀念是在市場營銷觀念的基礎上對企業的營銷決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關注及履行社會責任,從而也為企業的市場營銷戰略及活動指出了新的方向——社會責任營銷。如今從全球企業界的趨勢來看,社會責任不僅是一個不可阻擋的大趨勢,而且對這個概念的理解正在趨向成熟和深化。一個日漸清晰的共識是,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的作為是一個長遠的戰略層面的解決方案。

二、社會責任營銷及其作用

1.社會責任營銷

對于社會責任營銷可以有廣義和狹義兩方面的理解。廣義的社會責任營銷應是企業在產品生產及流通的各環節,以履行一定的社會責任為己任,以關注及解決一定的社會問題為企業發展的基石,從而追求企業和社會共同的長遠和諧發展的一種戰略選擇。狹義的社會責任營銷是指企業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的同時,借助新聞輿論影響和廣告宣傳,來改善企業的名聲、美化企業形象,提升其品牌知名度、增加客戶忠誠度,最終增加銷售額的營銷形式。廣義的社會責任營銷概念立足于企業的長遠發展,立足于企業和社會的和諧共贏,是企業發展戰略層面的選擇,它把社會責任內化于企業使命和宗旨,能夠保證社會責任履行貫穿企業生命始終;狹義的社會責任營銷概念考慮的是增加銷售額的短期利益,把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作為一種市場營銷的策略,這就難免會出現企業一方面在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如希望工程、扶貧、愛心捐贈等),而另一方面又在踐踏社會責任(如環境污染、商業欺詐、假冒偽劣產品等)的情形,使社會責任成為企業博取社會聲譽的幌子和商業作秀,這當然是我們所不愿看到的結果。

2.社會責任營銷的作用

(1)利于制定正確的企業使命

無論對于一個剛剛創立的企業,還是對一個已經確立起來的歷史久遠的、有多種經營業務的聯合公司來說,在制定企業戰略之前應弄清楚企業應負擔什么樣的社會責任,是一個什么性質的企業,它應從事什么事業,總之要弄清楚企業的使命。所謂企業使命,就是企業在社會進步和社會、經濟發展中所應擔當的角色和責任。企業在制定戰略之前,必須先確定企業的使命,是因為企業使命的確定過程,常常會從總體上引起企業方向、發展道路的改變,使企業發生戰略性的變化;此外,確定企業使命也是制定企業戰略目標的前提,是戰略方案制定和選擇的依據,是企業分配企業資源的基礎。在確定企業使命時,必須充分、全面地考慮到與企業有利害關系的各方面的要求和期望。這些利害關系者包括企業內部的要求者,即股東和雇員,還包括企業的外部要求者,如顧客、供應商、政府、競爭者、當地社區和普通公眾等。

(2)利于提升企業軟競爭力

進行社會責任營銷是企業健康發展的需要。對企業來說,傳統的成本、質量、服務是衡量競爭力的最基本標準,而道德標準、社會責任標準正在成為保持企業競爭優勢的重要因素。只有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塑造和展現有益于公眾、有益于環境、有益于社會發展的良好形象,取得社會公信,企業才能更被市場青睞,具有更強的競爭力。越來越多的企業實踐和研究成果證明,企業利潤與社會責任之間并非對立關系。相反,在社會責任和企業績效之間存在正向關聯度。優秀的企業完全可以將社會責任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競爭力。

轉(3)利于企業獲得差異化優勢

差異化競爭優勢的一個重要表現是企業擁有良好的“信號標準”。信號標準反映的是影響買方對企業滿足其使用標準看法的價值信號。在“信號標準”的內容中“信譽或形象”是最典型、重要的因素。企業良好的“信號標準”,有助于考慮選擇一位特別的供應商;或者買方采購決策中起重要作用;當買方在衡量一個企業的績效存在困難時,信號標準是最重要的標準;買方描述企業對其貢獻、滿意度、保證等方面的交流經常對經營差異化產生重要影響,而信號標準是這些描述的核心內容。信譽、形象等“信號標準”引起的壁壘具有持久性,企業承擔適當社會責任所獲得的信譽和形象可以轉化為差異化優勢。

(4)利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是中國企業走向世界的必要環節,是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面對全球化的浪潮,中國企業在積極參與全球生產體系的同時,也必須遵守國際準則和全球協定,這是我們在進入國際市場中無法回避的。可以說,企業社會責任問題已經同國際貿易問題緊密地交織在一起,成為中國企業進入世界市場的必要環節。強化“企業社會責任”事實上是無法回避的生存環境,中國企業國際化的訴求越高,就越有認同并遵循這套游戲規則的必要。

(5)利于企業從社會問題中發現商機

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主要表現在對社會問題的關注及采取相應的措施。社會問題本身對于企業來說蘊含了巨大的商機,因而與其說社會責任是企業需要付出的成本,不如說是潛在的發展機遇。豐田是在汽車公司中率先認識到節能環保的趨勢所帶來的商機,它及時開發了Prius混合燃料汽車,這款環保型汽車搶先于所有競爭對手獲得了盈利,同時又因積極尋求環境問題的解決方案而獲得了巨大的社會效應。

三、社會責任營銷思路

1.鎖定特定的社會問題并成為其倡導者和推動者

企業可以差異化的方式鎖定一些特定的社會問題,成為這些社會問題的倡導者和推動者。企業應站在戰略的高度上思考:哪些社會問題是有社會意義但并未受到足夠重視且同自身行業密切相關,并可以使自身有限的資源發揮出最大的效用?以從中發現促進企業自身發展和履行社會責任完美結合的切入點。

GE的名為“綠色創想”(Ecomagination)的大型環保計劃向社會做出五大承諾:確保到2010年在更具節能性和環保性的產品方面的技術投入翻倍;使這些產品和技術的價值通過明確的經濟指標得以展現;確保提升GE自身的環保業績;確保在這個大型計劃的支持下提升GE的銷售和利潤;確保時刻向公眾匯報進展。

這項大型環保計劃的獨特之處,在于它并不是完全的利他行為,而是帶有強烈的股東價值最優化色彩。GE相信,嚴重的全球環境問題本身就意味著商機,意味著領導性企業必須積極提供解決方案,GE確信在更環保更清潔技術上的投入,可以極大提高公司銷售收入、公司價值以及利潤。也就是說GE的做法兼顧了創造公司價值以及利潤和環保責任的履行。

2.建立健全企業社會責任制度

篇(6)

第二階段:1992年—1998年,為推廣階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農村養老辦公室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以下簡稱《基本方案》),確定了以縣為基本單位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原則,決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國公布實施[2]。此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在各地推廣開來,參保人數不斷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萬農民投保[3]。

第三階段:1998年以后進入衰退階段。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由民政部門移交給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這個階段由于多種因素的影響,全國大部分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出現了參保人數下降、基金運行難度加大等困難,一些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甚至陷入停頓狀態[4]。官方對這項工作的態度也發生了動搖。1999年7月,國務院指出目前我國農村尚不具備普遍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決定對已有的業務實行清理整頓,停止接受新業務,有條件的地區應逐步向商業保險過渡[5]。

從以上幾個發展階段來看,可以說到目前為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實踐上是并不成功的。在理論上,這一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爭論和批評。90年代以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一直是人口經濟學研究的一個熱點問題,積累了大量的文獻資料。這些文獻全面地反映了各地各時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狀況、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關的對策。在目前這一政策面臨轉折時,對這些研究進行綜合分析,能使我們全面地總結這項工作的經驗教訓,為今后農村老年人口的社會保障工作提供參考。本文在大量查閱90年代尤其是1995年以來的文獻資料的基礎上,發現研究的焦點主要集中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現有文獻對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宏觀必要性基本上沒有異議。作為農村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建立對保障老年農民的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證社會的穩定和進步都有積極意義。另外,它還有助于減輕農民“養兒防老”的思想,從而有利于計劃生育政策的貫徹執行。何承金等人的研究認為,中國西部農村人口控制的主要障礙在于社會保障體系殘缺不全,農民養老難以落實[6]。

更多的研究從微觀經濟個體的養老需求與供給出發進行分析,認為由于農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壯年農民流向城市,老年農民社會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了近年來農村家庭養老功能的逐步淡化、弱化。而土地、家庭儲蓄和農民自身的養老能力都難以擔負起老年農民的生活保障[7]。

盡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必要建立,可是在我國目前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下能否建立起真正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呢?一些文獻對建立農村社會保障的約束性進行分析后指出,由于我國資金有限,而城市又處于經濟改革的中心,在資金的競爭性使用中具有優勢;而且福利國家的困境對政府的警示作用使國家不敢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投入太多,因此現階段我國尚無能力建立真正的全國范圍內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只能以局部地區的社會保障作為替代[8]。楊翠迎、張暉等人分析了我國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經濟可行性,認為目前建立全國范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不可行的,只有東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備開展這項工作的條件[9]。從世界經驗來看,馬利敏認為中國的二元經濟結構及大比例的農村人口決定了現在不宜把農業家庭人口納入帳戶養老保險體系[10]。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諸多問題已引起許多學者的關注[11]。這些問題中,有的是制度設計本身的缺陷;有的是在執行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前者主要包括: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乏社會保障應有的社會性和福利性。《基本方案》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資金籌集上堅持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這樣,由于大多數集體無力或不愿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給予補助,絕大多數普通農民得不到任何補貼,在這種資金籌集方式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際上是一種強制性儲蓄或鼓勵性儲蓄[12],也正因為這一點導致了不可能強制要求農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但如果要使這項工作開展下去,常常需要采取強制性的行政命令,這又違背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自愿性原則。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制度設計時就使其執行陷入了兩難境地。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制度上的不穩定性。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頒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礎上稍作修改形成的,這些辦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對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險金的籌集、運用以及養老金的發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門,甚至是某些長官的意愿執行的,不是農民與政府的一種持久性契約,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實際上,我國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態度也時常發生動搖,導致了本來就心存疑慮的農民更加不愿投保。這也是缺乏法律保障的結果。

3)基金保值增值困難。《基本方案》規定,“基金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主要以購買國家財政發行的高利率債券和存入銀行實現保值增值。”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由于缺乏合適的投資渠道、缺乏投資人才,有關部門一般都采取存入銀行的方式。但是1996年下半年以來,銀行利率不斷下調,再加上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農村養老保險基金要保值已經相當困難,更不用說增值。這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現已出現參保的人越多,國家賠得越多的局面。另一方面,為了使資金能夠平衡運行,國家原先承諾的養老保險帳戶的利率只好下調,造成投保人實際收益明顯低于按過去高利率計算出的養老金,使人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D·蓋爾·約翰遜指出,由于中國1993-1997年的投資收益率為負,負于從1993-1997年每年投入了同等數量保金的個人來說,他們積累的基金實際價值低于他們支付出的保費(D.蓋爾·約翰孫1999)。

4)保障水平過低。《基本方案》規定,農民交納保險費時,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個檔次繳費。但由于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低,農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數地區農民投保時都選擇了保費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檔次。在不考慮通貨膨脹等因素的情況下,如果農民在繳費10年后開始領取養老金,每月可以領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領取9.9元(王國軍2000),這點錢對農民養老來說,幾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是10元,也仍然難以起到養老保障的作用。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執行過程中,也出現了不少問題,主要包括:

1)基金的管理不夠規范與完善[13]。1998年以前全國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收集、保管、運營和發放全是由民政部門一家負責,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而一地的民政部門又直接受制于當地的政府。因此當政府出現資金周轉困難或有什么建設項目缺少資金時,有時就會要求動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對這樣的要求,民政部門往往難以拒絕。因此各地擠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況時有發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給今后的發放工作留下了極大的隱患。

2)機構管理費用入不敷出[14]。按照《基本方案》的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經費可以按所收取基金的3%來支取。但是按規定提取的管理費難以滿足開展業務的需要。有的市(縣)提取的管理費連給職工發工資也不夠,加上會議費、宣傳費等,空缺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的管理費都已明確規定不從保險基金中支取了(何承金等2000),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卻仍然要靠這一渠道來解決工作經費。

3)干部群眾在享受集體補貼方面差距過大[15]。《基本方案》規定:“同一投保單位,投保對象平等享受集體補助。”但在全國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執行過程中,同一個行政村的干部和群眾卻不平等享受集體補助。參加投保的絕大多數村和鄉鎮是補干部,不補群眾;少數村都補的,也是干部補得多,群眾補得少。群眾一般一年僅補助3~5元,而干部補助少則幾百元,多則數千元,上萬元(彭希哲等1996)。這樣大的差距加劇了原本就存在的農村社會不公平,強化了農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抵觸情緒。

4)多種形式的保險并存,形成各自為政的混亂局面(吳云高1998)。在蘇南地區,由于農村養老保險開展得較早,在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多種養老保險形式:有民政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鄉鎮合作經濟組織辦理的,有社會保障局辦理的,等等。它們各自為政,操作方法各不相同,導致了原本就“稀薄”的資金更加分散,缺乏規模效應。在其他地區,由民政部門組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保險也產生競爭,雖然競爭本身可以給投保農民帶來實惠,但由于政府的不正當干預,商業保險往往受到排擠,打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盡管存在著以上這些問題,有的研究者認為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不失為一種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情的解決農村老年經濟保障的重要方式。應當在現有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而不應全盤否定其積極作用。但有相當一部分學者對這一制度持否定態度。有人認為,“我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存在著較為明顯的制度需求與制度供給的不平衡”(田凱2000);有人認為,“當前試點中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是一個能夠擔負起農村跨世紀社會養老責任的制度,需要更有效的制度來取而代之”(馬利敏1999);有的人甚至認為,這項舉措“存在著重大的理論和實踐上的錯誤”(王國軍2000)。

三、農村社會化養老的區域研究

從實踐情況來看,我國農村養老仍主要依賴于家庭養老和自我養老,社會養老保險的實行范圍還十分有限。在眾多的相關研究中,有相當部分的文獻研究不同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行情況。文獻表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存在著相當大的區域差異。王海江對農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發現農民所在省份對其是否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有顯著的解釋性(王海江,1998)。薛興利等的調查也表明集體經濟越發達、農民人均純收入越高、村領導越強的鄉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情況越好(薛興利等1998)。從全國來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行情況是東部沿海地區顯著地好于中西部地區,上海、江蘇、山東等地區已達到較高的覆蓋率,而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區,推行這一政策十分困難。

但幾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相對較好的地區,其對老年農民的保障并非完全依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相反,他們往往是在《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發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會化養老。

1.蘇南模式。蘇南農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種多形式并存的局面,其基本特征是“以家庭保障為基礎,社區保障為核心,商業性保險為補充”(彭希哲等1996),上海市農村也基本上屬于這種類型。這種社區保障是社區范圍內統籌的制度,社區成員一般都享有類似的保障福利而不受其就業的那個企業的經營狀況的直接影響。它在資金上主要依賴于社區公共資金的投入,而社區公共資金又主要來源于鄉鎮企業的盈利。蘇南是我國鄉鎮企業較為發達的地區。因此集體有能力對社區成員的養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彭希哲等1996)。民政部門組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這里也有較高的覆蓋面,但在資金籌集上,蘇南模式有其獨特之處:一是集體補助所占比例較高;二是基金籌集標準不是按照《基本方案》中的10個等級,而是被大大提高了,以適應當地的生活水平,確實保障老年農民的基本生活。比如上海嘉定區的實際操作中,個人年繳費標準分為3檔:240元、180年和120元。企業繳費則按企業不同性質區分不同的繳費標準。農村“三資”企業,按上月農方職工工資總額的25.5%繳費;農村私營企業按上年度計稅工資標準的25.5%繳費;農村個體工商戶,戶主按上年度計稅工資標準的10%,為本人和農民幫工繳費。

2.山東模式。整個山東省的農村養老保障仍以家庭保障為主,但它是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幾個試點地區之一,也是全國投保絕對人數最多的省區。在資金籌集方面,該地區基本是按照《基本方案》的規定來實行,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的比例很小,只占已交納保險基金的約15%。而且其中的絕大部分補助給村干部、鄉鎮企業職工等“特殊職業”的人口。山東省農民的投保標準普遍很低,一般都是2-4元/月的水平(彭希哲等1996),因此未來的養老保障能力也很低。

3.廣東模式。確切地說,這也是一種社區保障模式。它通過股份合作制鄉鎮企業中的年齡股和集體股來實現對農村老年人口的經濟保障[16]。所謂年齡股就是個人所擁有的股份數額隨年齡的增長而增加,因此老人總能擁有較多的股份。集體股是屬集體經濟組織或企業所有者所有,集體股的主要用途之一是作為公益金,老年福利支出是公益金十分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

四、改革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對策和建議

針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在執行中出現的上述問題,許多文獻都從不同的角度對農村養老保障的發展提出了對策和建議,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應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農民缺乏投保熱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針對目前集體補助比重過小,國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狀況,均提出應適當提高集體補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這樣,才能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真正具有社會保障應有的“社會性”、“福利性”,才能調動起農民投保的積極性。

2.應當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穩定性。國家關于農村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變化無常,不利于這項工作的開展。全國各地在這方面也沒有規范統一的業務、財務及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這都導致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不穩定性。而通過立法是達到穩定政策的最好途徑。

3.應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支付問題。這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因為投資本身就是一門相當復雜的學問,我國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國風險較小、回報較高的投資渠道很少,但是許多文獻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比如,①可以通過法律程序,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資制,將部分養老保險基金交由專業投資公司進行投資,以提高積累資金的增值率。②由于農村養老保險以縣為覆蓋范圍,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縣級保障部門,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資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規定,不能保證適當增值率的投資主體,要在一定期限內放棄投資權,將養老保險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繳,由省級部門負責保值增值并承擔責任。省級部門不能實現保值增值的,可以將基金交由全國有關機構管理。福建省就是采用的這種辦法,效果比較好。

另外,王國軍主張完全放棄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另起爐灶,建立“從城鄉‘二元’保障到基本保障、補充保障和附加保障的城鄉有機銜接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基本保障中,農業勞動者通過稅收的方式,向全國統一社會養老保障機構交納社會養老保障稅,社會養老保障稅率應按各地農民的收入水平、物價指數和人口預期壽命而分別制定;在補充保險中,如果農民受雇于人,超過一段時間后,雇主和雇工必須按雇工工資的法定比率向社會保障管理機構交納社會補充保障費;在附加保障中,農民可以參加商業保險或個人儲蓄的方式獲得保障(劉書鶴等1998)。

五、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盡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經進行了10多年,也積累了相當多的研究文獻,但由于為農民這類非雇傭的獨立勞動者建立社會保障本身就是一個難題,而且我國尚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實力還不夠發達,農村的社會生產力總體而言還比較落后,是典型的二元經濟結構。因此到目前為止,關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仍然有許多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其中比較關鍵的是以下幾個: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方式

許多研究者都提出應當在農村養老基金籌集時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這個“力度”應當有多大比較合適,即既能充分調動農民投保的積極性,政府又能承擔得起?在這個問題上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之間的替代關系如何?對于這些問題,都缺乏明確的定量分析,甚至連定量分析的框架的也沒有,這樣“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學的指導,難以落實。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機構設置

按國際上通行的做法,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管理和發放應當遵循三權分立的原則。但是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門獨立管理,1998年以后移交給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也是一家說了算。權利缺乏監督是基金安全難以保障的關鍵,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機構設置應當進行改革。但怎樣改,怎樣體現權利的監督與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獻中研究得較少的問題。

3.城鄉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

我國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兩套體系,兩者不存在可換算的基礎,根本無法銜接。但是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將會加快,有更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將流向城市,兩種不相銜接的養老保險體系將成為勞動力自由流動的障礙。因此,王國軍提出了“‘三維’的城鄉有機銜接的社會保障制度”,是非常有益的嘗試,但其中有一些關鍵問題仍無法解決。比如在基本保障中,國家是否給予補貼?如果給,給多少比較合適?如果不給,較富裕的農民是否會感覺“吃虧”而不愿參加?因此關于這個方案還有許多問題需要研究。

【參考文獻】

[1]劉貴平.現行農村養老保險方案的優勢與不足[J].人口與經濟,1998,(2):25-28.

[2]張仕平等.建國以來農村老年保障的歷史沿革、特點及成因[J].人口學刊,2000,(5):35-39.

[3]D·蓋爾·約翰遜.中國老年人的社會保障[J].中國人口科學,1999,(5):1-10.

[4]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研究課題組.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J].人民論壇,2000,(6):8-10.

[5]田凱.當前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分析[J].社會科學輯刊,2000,(6):28-31.

[6]何承金等.中國西部農村人口控制與社會養老保障研究[J].中國人口科學,1997,(1):14-24.

[7]梁鴻.農村老年人自給自理能力研究[J].人口與經濟,1999,(4):21-25.

[8]梁鴻.試論中國農村社會保障及其特殊性[J].復旦學報社科版,1999,(5):26-31.

[9]張暉等.我國農村應建立不同層次的社會養老保障機制[J].人口學刊,1997,(6):50-52.

[10]馬利敏.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請緩行[J].探索與爭鳴,1999,(7):11-12.

[11]黃曉平.讓農民兄弟老有所養——江蘇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情況調查[J].中國財政,1998,(8):16-17.

[12]王國軍.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缺陷與改革思路[J].上海社會科學院學術季刊,2000,(1):120-127.

[13]吳云高.蘇州農村基本養老保險情況的調查[J].上海農村經濟,1998,(5):39-42.

篇(7)

國內對于建構社會學研究對象的研究成果。中國在20世紀初就已經開始了社會學研究的歷程,由于社會學源于國外,因此當時的社會學研究基本上是從西方國家直接移植過來,并沒有開始社會學的本土化發展。社會學在我國發展之初,主要是將中國的人口、婚姻家庭以及農村等具體問題做出了一定的研究,并沒有形成本土化的社會學研究對象。

1979年至1985年的對象建構。自1979年社會學重歸學術界以來,各學者對于該問題的討論一致沒有間斷過。學者們對此提出了各種不同的觀點,《社會科學爭鳴大系•社會學卷》進行了簡單的歸納。于光遠等人認為,社會學是在歷史唯物主義指導下研究社會現象和社會問題的科學,是以研究社會問題為中心的一個“社會群”。該主張認為,社會問題是社會學的研究對象。杜任之認為,社會學的研究對象是整個社會,包括社會結構、社會發展動力以及社會生活現象及其規律性,范圍十分廣泛。楊心恒將社會學的研究對象界定為:發生在社會生活各個領域里的社會現象之間的關系,并從中探索人類社會行為的規律。此外,還有一種觀點指出,社會學沒有固定的研究對象和研究范圍。

1985年至今的對象建構。1985年至今是社會學重建之后的第二階段,此時對于社會學研究對象的界定基本上趨于一致:社會學的研究對象是社會整體。在此基礎上,學者們的思路更加開闊,提出了以下觀點:第一,社會學的研究對象是一定的社會關系,而對于社會關系進行具體的研究構成了應用社會學,在此基礎上進行的理論分析和科學抽象形成了理論社會學。第二,鄭杭生認為,社會學是一門研究社會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的條件以及機制的綜合性的具體社會科學學科。第三,陳頤認為,制度是社會學的研究對象。以上是對于社會學研究對象界定的主要觀點,此外還有其他界定,如:將社會學的研究對象界定為社會行為、市民社會、社會生活等等,這里不詳細闡述。從國內以上學者們的表述中,我們不但可以看到各社會學家對于研究對象建構各不相同,也看到了其中一致的成分:第一,建構社會學的研究對象始終圍繞著“社會”;第二,該研究大致分為兩種類型:靜態研究和動態研究,并力圖將二者結合起來。

國外學者對于建構社會學研究對象的研究成果。社會學自創立以來,國外社會學家對于社會學的研究對象的建構進行了積極的探索,下面筆者將從社會學創立至今的不同階段對此進行梳理。

初創時期社會學的研究。孔德于1839年在《實證哲學教程》一書中正式使用“社會學”這個名稱,標志著社會學的誕生。孔德認為社會學是一個相互聯系、復雜程度不斷提高的科學系統的最后一環,前幾環依次為:天文學、物理學、化學和生物學。由于社會學和以上學科共處一個科學體系,且聯系密切,因此社會學在本質上應當和這些學科具有相同的性質和方法論,只是研究對象不同。孔德創立的社會物理學“是指專門研究社會現象的科學,它本著和天文現象、物理現象、化學現象、生物現象同樣的精神來考察社會現象。也就是說,社會現象受到不可變更的自然規律的制約,揭示這些規律是社會物理學所研究的特定目標”。這段話包含了三層含義:第一,社會學的研究對象是一切社會現象。第二,社會現象的背后存在著穩定的規律。第三,這些規律是可以用類似自然科學的原則來研究。當時,孔德的社會學就是我們所知道的一切社會科學學科的綜合,不能與我們目前理解的社會學完全劃等號。此外,孔德還提出了具體的研究方法,即觀察法、實驗法、比較法以及社會學的主要方法———歷史法。綜上所述,創立時期的社會學是一個包羅萬象的、尋求社會發展一般規律的學科。一方面社會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被提出來了,另一方面它又沒有真正確立自己特有的對象。與其他社會科學相比,社會學并不處在同等地位上,而是具有指導意義式學科。

形成時期的社會學研究。在社會學史上,一般把19世紀末20世紀初稱為社會學的形成時期。這一時期是西方資本主義發展的重要轉折時期,即從自由資本主義階段向帝國主義階段過渡的時期。這時需要新的社會學理論方法論的指導。從19世紀40年代產生到19世紀末的近半個世紀中,社會學得到了相當的發展,但社會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卻一直沒能在大學或學院中占據一個獨立的席位。造成這種現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社會學從產生以來沒有形成自己獨特的對象,因此,擺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摘要:任何一門學科的研究,首先是從了解它的研究對象、研究范圍開始的,現對社會學研究對象客觀性進行討論。關鍵詞:社會學;研究對象;客觀性社會學家面前的主要任務之一即是確定社會學的研究對象,這一階段做出巨大貢獻的社會學家應首推涂爾干和韋伯。

(1)涂爾干的社會事實。涂爾干認為,哲學應研究宇宙中所有現象的普遍性,而社會學只研究“特殊的社會性質”,社會學必須從哲學的普遍性中走出來,尋找自己特有的研究對象。涂爾干把“社會事實”定義為社會學的研究對象,即強調社會現象獨立于人的意志之外的客觀性。他認為,我們必須要擺脫一切預斷性的概念與主見,把社會現象當成客觀事物來考察;對于社會現象,只能通過社會現象去解釋。涂爾干對社會現象進行了嚴格的界定“:所有‘動作狀態’,無論固定與否,只要是由外界的強制力作用于個人而使個人感受的;或者說,一種強制力,普遍存在與團體中,不僅有它獨立于個人固有的存在性,而且作用于個人,使個人感受的現象,叫社會現象。”該定義應從以下三方面理解:第一,涂爾干在確立社會學的研究對象時特別反對社會唯名論,主張社會一旦形成,就有超乎個人之上的特征和作用。所以,必須用一種社會現象去解釋另一種社會現象。第二“,強制”的含義與日常生活中對它的理解不同。第三,涂爾干的“社會現象”指的就是社會制度。他甚至直接認為“,社會學是研究社會制度的科學”。

(2)韋伯的“社會行動”。與涂爾干不同,韋伯將社會學的研究對象確定為社會行動。他認為“,社會學就是這樣一門科學,即它試圖用解釋的方式來理解社會行動,據此通過社會行動的過程及其結果,對社會行動作因果解釋”。因此在研究層次方面,韋伯所指的社會行動是個體的“社會行動”。而不是社會結構。韋伯所講的“社會行動”具有三個特征:第一,具有行動者所賦予的某種意義;第二,涉及到他人的行為;第三,行動的目標與他人相關。韋伯進一步把行動分為四種:第一種是目標導向的行動,第二種是價值合理的行動,第三種是情感導向的行動,第四種是傳統導向的行動。韋伯認為,只有前兩種行動才是嚴格意義上的社會行動。在社會學形成時期,涂爾干和韋伯為社會學知識的客觀性對研究對象進行了系統的界定。社會事實和社會行動都具有客觀性和社會性,與初創時期的研究對象相比更具有系統性和客觀性,在社會學研究方向的引導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貢獻,為社會學的客觀性和科學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石。

社會學研究過程的客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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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具有高效率的運行機制

在歷史上,資本主義讓市場經濟初試鋒芒,就顯示了巨大的威力。資本主義在不到一百年中“所創造的生產力,比過去一切時代所創造的全部生產力還要多、還要大。”因此不論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像馬克思所說的勞動與資本的交換是多么地不公平,但整個社會的財富畢竟增加了,盡管個人分配相對不公平,但對整個人類來說畢竟是進步了。30年前短缺經濟的狀況至今令人記憶猶新,計劃經濟把我們帶入了普遍貧窮的死胡同。而我們引入市場機制后,社會財富就像噴泉一樣涌現出來,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綜合國力顯著增強,各項事業蓬勃發展,充分顯示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重要的物質基礎。

1.2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人們提供了平等競爭的機會

改革開放以來,人們之間經濟上的收入差距的確拉大了,但無法否認的是機會均等卻大大加強了。一個基本事實是,計劃經濟造成了我國城鄉二元結構,即農民與城鎮職工這兩個社會階層的身份不平等及與之相伴的全面的機會不均等。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平等主要是機會均等,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職業、自由參與競爭、自由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機會均等意味著尊重人們的自由選擇,這也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所倡導的。

1.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了實現社會共同富裕的可能性

在自然經濟條件下,財富是大自然的恩賜,人們更多注意的只是財富的分配而不是財富的創造,這意味著一部分人“富”了,另外的人就一定“窮”。因此,自然經濟條件下社會不和諧是不可調和的。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財富主要不是來自于大自然的恩賜,而是人的創造,創造財富是人類對來自制度的鼓勵和刺激的一種反應,某種制度越是能提供對人類創造力的刺激,這個社會創造的成果、財富也就越多。在這一制度下,人類創造的財富會不斷增長,社會分配就是對不斷增長的財富的分配。

1.4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形成了人們之間的契約關系

市場經濟條件下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是商品生產關系,這是一種建立在雙方平等、互利、自愿基礎上的契約關系。誠信是這種契約關系的基石,法律則是維持這種關系的保障。市場經濟條件下,誠信是為取得某種權利而必須付出的一種義務,它是參與商品生產、經營者的必要品格。市場經濟作為法制經濟,遵守法律是每個人的義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從這個意義上講,市場經濟規范了人們的行為,每個人都必須遵守一定的“游戲規則”,而這正是和諧社會的保障。

2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缺陷需要通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來完善

從理論上看,市場經濟并不是萬能的,它有明顯的弱點和消極作用。市場經濟導致社會財富分配不公、造成兩極分化,這是價值規律作用下的必然反映,有其客觀規律性,也是不可避免的。資本主義國家為實現經濟發展和政治統治,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措施解決這樣的問題,緩和經濟社會矛盾和階級矛盾,但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如何也不能克服由基本矛盾造成的單個或局部生產的有組織性同整個社會生產的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無論如何也不能擺脫追逐超額利潤的破壞性后果和根本局限。所以說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是為了避免走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道路,為探索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的有機結合開辟新途徑、積累新經驗。

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國正處于傳統的計劃經濟向現代市場經濟的轉型時期,雙重體制并存,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已經被打破,而新的市場經濟體制雖然已經建立起來,但仍是框架式的,存在不少的漏洞;我國的體制改革雖然減少了資源行政性的配置,但仍存在“雙軌”,行政性壟斷權力直接介入市場,資源行政性配置產生了嚴重的腐敗現象,使少數政府部門或官員利用權力謀取私利,侵占社會財富,削弱了社會調節貧富差距的能力;社會保障體系還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嚴重滯后于經濟的發展,保障的覆蓋面窄,農村社會保障普遍缺失,導致大量的社會成員甚至作為社會主體的工人、農民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被邊緣化,成為弱勢群體。

可見,僅靠市場本身不僅無法實現社會公平以及社會和諧的一系列重要價值,也難以解決關于社會發展的一系列問題。我們只有通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才能既發揮市場經濟的優勢,又有效克服其帶來的缺陷。

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統一

3.1民主法治的社會

市場經濟是法治的經濟,任何一種經濟體制都具有一種特定的有關經濟活動的游戲規則,而現代市場經濟作為一種體制的根本游戲規則就是基于法治的規則。因此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完善法治,法治和民主政治也是很有關聯的,法治本身就包含著平等、正義和公平的價值判斷,民主是完善法治的重要保證,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可以說民主法治既是和諧社會的目標要素,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根本要求。3.2公平正義的社會

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公平標準是最多被用來問責市場經濟的,而市場經濟實際上蘊涵并強調公平,這種公平是一種過程的公平,是機會的公平,民法和經濟法的首要原則就是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原則。公平和正義是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標志,是保持社會穩定的深層次基礎,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石。

3.3誠信友愛的社會

誠信友愛就是全社會互幫互助、誠實守信、全體人民平等友愛、融洽相處,是市場制度中市場文化內涵的基本觀念、思維方式和道德規范,它有著非常豐富的內涵,同時又作為社會契約的基本表現形式和市場制度的構建而存在著,它是市場規則的組成部分。在市場經濟中,遵守誠信原則可以獲得更大收益,信用可以作為企業的生產力,品牌的力量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因此,完善的市場規則包含誠信友愛原則,發展市場經濟的同時增強了社會的誠信友愛。

3.4充滿活力的社會

充滿活力就是使一切有利于社會進步的創造愿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市場機制是最具活力的機制,單個人、單個組織分散決策、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理性的人會在約束條件下,充分發揮自身主動性和創造性達到預期目標。因而增進社會活力的改革應該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體制。

3.5安定有序的社會

安定有序就是社會組織機制健全、社會管理完善、社會秩序良好、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保持安定團結。但安定有序的社會并不排斥競爭,競爭是市場經濟最大的特點,市場經濟也是競爭的經濟。從經濟學的視角來看,市場交換實質上是一個動態均衡的過程,價格形成是均衡的結果,均衡本身就是一種和諧。理想的市場體制最終能夠達到穩定有序的狀況,這種狀況就是經濟學所稱作的經濟的核。雖然這是一種理想的狀態,但可以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參照、努力的目標和方向。因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理想目標也是社會穩定有序,符合和諧社會的價值標準。

3.6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過程的長期任務,是在發展的基礎上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的歷史過程和社會結果。”顯然,在今后一段時間黨和國家的主要任務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構建和諧社會貫穿于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整個過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深化和拓展的重要方面,也即完善市場經濟的過程就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條件和可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需要通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來實現,兩者相輔相成,是目標同一的過程。

[論文關鍵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諧社會

[論文摘要]本文論述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過程就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條件和可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需要通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來實現,兩者相輔相成,是目標同一的過程。

篇(9)

據筆者所知目前大多數檔案館的年利用人次、卷次是不盡如人意的與國外檔案館的利用率無法相提并論從檔案的利用范圍來看更多的是為領導機關服務為社會公眾提供檔案服務的比例很小。

二、社會對檔案館的認知程度差

人們對檔案館的性質、地位及其工作職能幾乎一無所知。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影響了人們對檔案館的認知程度阻礙了檔案館社會功能的實現呢筆者認為有以下幾點

一、檔案館宣傳工作沒有到位

近幾年檔案部門在社會上開展了多層次的宣傳活動。但這些宣傳活動一般是針對檔案法規及檔案工作自身而展開的對檔案館的宣傳卻未能做到同步進行。另外我國的檔案工作者歷來崇尚“默默無聞”檔案館工作人員更是如此只滿足于踏踏實實地做好本職工作頭腦中缺乏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及取得的勞動成果加以宣傳的意識從而影響到社會對檔案館的認知程度。

二、館藏匱乏

面向公眾為社會提供檔案服務必須有豐富的館藏作為后盾。從目前來看檔案館尤其是區縣級檔案館館藏匱乏是影響其社會功能發揮的重要因素。從館藏結構上看雖稱得上“門類齊全”但通常只被領導機關利用的文書檔案占大多數科技檔案、聲像檔案等卻很少。從檔案內容上看真正具有查考價值的檔案實在不多可為社會公眾所用的檔案就更少了。

三、服務水平不高

檔案館功能的實現主要體現在檔案服務上。服務質量的高低必然會影響到檔案館社會功能的發揮。目前大多數檔案館的服務水平尚有待提高。主要表現在

一利用方式單一

對于許多檔案館來說坐等利用者上門采取被動服務是主要的服務方式。而結合本區域內的中心工作提供主動服務針對館藏檔案內容開展方便、快捷的檔案咨詢等行之有效的利用方式仍然是“寫在紙上掛在嘴上”沒有真正付諸實施。

二利用效率不高

這里所說的利用效率不是針對檔案館工作人員而言的查全率、查準率而是指利用者進出檔案館大門的麻煩、手工檢索的繁瑣、服務設施的不完善、閱覽環境雜亂等一系列問題導致了檔案利用效率的降低令有些利用者望而卻步。

三編研工作缺乏成效

檔案館編研工作起步較晚。截止目前雖有一定數量的編研產品但大部分為應付升級達標匆匆而就質量不高實用性不強利用范圍狹窄利用效果不顯著。因此編研工作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上述問題都在不同程度上妨礙了檔案館社會功能的實現。要改變現有狀況充分發揮檔案館社會功能筆者認為應在以下幾方面下功夫

一、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檔案館宣傳工作

一組織宣傳活動

近幾年檔案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面向公眾而進行的形式不一的宣傳活動此起彼伏。各級檔案館應抓住每一個機會向社會展示自己。可通過懸掛條幅、印發圖片、回答公眾咨詢、贈送紀念品以至舉辦宣傳周、宣傳月等方式強化公眾對檔案館的認識。二借助新聞媒體的力量進行宣傳

電臺、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是宣傳檔案館的最佳場所是溝通檔案館與社會公眾的一座橋梁。檔案館與新聞工作者團結協作采取“廣而告之”的方式向公眾宣傳檔案館及檔案館工作成果介紹館藏檔案內容勢必會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創辦刊物加強宣傳

檔案館可創辦刊物在自己的宣傳媒介上設立園地公布館藏檔案目錄及館藏檔案史料登載檔案內容簡介、介紹檔案館知識并在一定范圍內發行以達到宣傳檔案館的目的。

四設立宣傳欄

檔案館在自家門前或選擇適宜場地長期設立宣傳欄將檔案館工作、館藏檔案內容定期介紹給公眾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辦法可大大加深社會公眾對檔案館的認知程度。

除上述幾種方法外檔案館還可根據中國的傳統習俗在各類節日期間印制明信片、賀年片、日歷卡等免費向社會公眾散發盡可能地宣傳檔案館工作。

筆者認為開展多種多樣的宣傳應遵循長期性的原則那種“轟轟烈烈一天默默無聞一年”的做法是收不到多少成效的。

二、做好檔案館各項業務工作充分發揮檔案館社會功能

檔案館為社會提供服務使檔案價值得以實現從而發揮其社會功能要通過各項業務工作的良好運轉才能得以實現。因此做好館內各項業務工作是使檔案館社會功能得以發揮的前提。

一豐富館藏、創造條件

沒有豐富的館藏“實現檔案館社會功能”就成為一句空談。豐富館藏任重而道遠因而也一直是檔案館工作者乃至專家、學者關注的焦點。筆者認為目前在豐富館藏工作中應著重注意以下二點

1豐富館藏應注重質量

多少年來由于國情的限制、認識的不足以及有關法規的不完善“豐富館藏”被片面地理解為只是館藏數量的增加。量的多少成為檔案館是否壯大的標志,甚至被作為檔案館增編進人的條件從而導致了館藏量的大幅度增加大部分無價值的檔案被冠以“永久”、“長期”之美名多年藏于庫內留之無用棄之可惜既無助于檔案價值的發揮也給檔案鑒定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難。因此豐富館藏必須克服重量不重質的缺陷在修改、完善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將確實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收集進館。

2做好檔案征集工作

征集是檔案收集工作的主要方式也是豐富館藏的重要途徑。從實踐上看征集工作不像接收工作那樣受進館年限的限制在時間的掌握上具有靈活性。另外征集工作范圍較廣不只是面對領導機關還要面向社會。所以通過征集方式進館的檔案從價值上來說更具有社會性這就為檔案館發揮社會功能奠定了基礎。

開展征集工作是很艱難的它要求征集人員必須具有強烈的責任心和極大的工作熱情要有正確判定被征集檔案價值的能力要及時收集有關信息確定征集目標要掌握一定的心理學知識正確處理與被征集者的關系還要將征集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長期性、連續性的工作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征集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做好檔案開放工作

檔案開放就是在無損國家和個人利益的前

題下將檔案向社會公眾開放以最大限度地發揮檔案的價值。所以做好開放工作是保證檔案館社會功能得以實現的一個主要方面。開放檔案時應嚴格依照檔案法及有關法規認真篩選、審慎鑒定符合開放條件的檔案必須向社會開放另外應做好開放檔案的宣傳工作通過公告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公布開放檔案目錄介紹開放檔案內容以便社會公眾知曉為開放檔案之利用創造條件。

三提高編研工作水平

編研工作是檔案利用工作的較高形式是開發館藏檔案信息資源的重要手段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檔案館社會功能的發揮。從目前實際工作來看檔案館(尤其是區縣級檔案館編研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筆者認為應做到以下兩點

1加強編研力量

編研工作開展起來周期長見效慢因此在一些檔案館未得到領導的高度重視。無論在機構的設置上、人員的配備上還是職能的安排上都存在著問題在一定程度上給編研工作的開發增加了難度。只有加強編研力量增加人、財、物的投入為編研工作開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才能保證編研工作的正常開展不斷提高編研工作的水平。

2提高編研產品質量

撰寫出具有較高使用價值實用性較強易于傳播的編研成品才能說明編研工作在檔案館社會功能的實現中發揮了應有的作用。提高編研產品的質量要求編研人員必須堅持實用性的原則。這一原則應貫穿編研工作的整個過程。

四運用電子計算機參與檔案館的管理與利用工作

電子計算機的高效、準確有助于實現檔案館的社會功能。從目前來看應努力做到以下兩點

1實現電子計算機檢索提高工作效率

現在一部分檔案館雖然配備了電子計算機錄入了不少檔案信息并編制了各種專題目錄但并沒有真正實現電子計算機檢索。一方面是由于適用的管理軟件尚未出臺另一方面有些檔案館把電子計算機的應用看作是實現現代化管理的“花架子”尚未認識到實現計算機檢索的迫切性。因而檔案館工作效率不高影響了其社會功能的實現。檔案館工作人員要提高認識并與科研部門積極合作盡快實現電子計算機檢索。

2建立信息聯網實現檔案信息資源共享

檔案作為一種信息若要充分發揮其作用必須進入信息高速公路進入社會的大信息網絡這是實現檔案館社會功能的最佳手段。筆者認為目前應做到兩點第一檔案系統內盡快實現三級聯網。即市館、區縣館、檔案室三級聯網使檔案信息在較為廣泛的范圍內得以交流為檔案價值的實現創造條件。第二盡快加入公共信息網使檔案信息的利用具有更加廣泛的社會性最大限度地發揮檔案館的社會功能。

五舉辦展覽建立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近幾年檔案館社會教育功能越來越受到重視舉辦展覽建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是發揮這一功能的主要方式。筆者認為舉辦展覽應抓住時機配合國家大事或本區域的中心工作而開展同時應因地制宜不必拘泥于形式那種非要辦出規模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

三、進一步提高檔案館工作人員的素質

檔案館工作人員是否具備較高的素質在發揮檔案館社會功能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提高素質應做到以下兩點

一鉆研業務提高工作水平

篇(10)

一、問題的提出

社會保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也是近年來制度設計較好和推進最快的社會保障子項目之一,建立了“統賬結合”的制度模式。但在推進的過程中,一個突出的問題是勞動者的社會保險關系在空間上的轉續,即跨地區轉續遇到了障礙,由于行政壁壘的存在,勞動者因工作的流動,只能帶走個人賬戶的部分,2005年以來,每年春節前,從珠三角到長三角出現所謂的“農民工退保潮”就是例證。這個問題不解決,會使已經建立起來的社會保險制度效果大打折扣,從長遠看,相當一部分勞動者老有所養的問題還要積攢起來。怎樣解決這個問題,黨和政府已經提出了統籌的目標,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要提高社會保險統籌的層次,制定全國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國務院就此提出了五年內實現省級統籌的最長期限。能不能盡快實現省級統籌的目標,直接關系到全國統籌目標的實現。

二、退保現象分析

鑒于我國的國情,社會保障體系的“割據”狀態直接導致了“退保”這一獨特現象的發生。毫無疑問,在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形成之前,“退保”現象自然會繼續存在。而進城務工人員退保的代價是,以前積累的養老保險指數立刻歸零。這些還在壯年期的勞動者大規模放棄養老保險,給未來的社會和執政當局留下巨大的壓力。這些人未來進入老年期后,將無法在社保的巨傘覆蓋之下,獲得退休后應得的照顧和支撐,屆時社會矛盾將面臨加劇。

形成養老保險體系地方“割據”的主要原因是“有條件的地方先上”的漸進式社保思路。而這種思路源于經濟發展不平衡。筆者認為,越是經濟發展不平衡越要加大力度構建社會保障體系。否則,終將不堪重負。

進城農民工流動頻繁,有相當比例在不同城市間如候鳥般游走。他們在某一個城市交納的養老保險,如果沒有經過“有關手續”,在另一個地方,往往很難獲得承認。社會保障體系不統一以及社保機構重經濟保障、輕服務保障等制度缺陷,給流動性很強的進城務工人員增加了難以消解的辦事成本:對他們中的很多人來說,把以前繳納的養老保險轉移到新的地方,難度超出想象,有的甚至根本無法完成。與其“白白”交錢,不如退保更為現實。這與很多西方國家大不相同。在那里,不必因更換城市打工而申請“轉移”社保,亦更不會因此而被迫退保。遺憾的是,迄今為止,我國公民不能享受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終生一致的社會保險號、社會養老保險跨地域的累計計算制度以及非地方化的全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

其實,還不僅僅只是進城農民工,包括學有所成但流動性很強的白領們也面臨這樣的困惑,如果離開北京到深圳,以前交納的社會保險也要轉移。而面對一些復雜程序時也令白領們左右為難,勞力勞神。更為重要的是,在地方主導的養老保險體系下,大量社保資金沉淀在不同城市,特別是企業為員工交納的養老基金,更是天文數字。這種沉淀地方的基金模式,為民眾在不同地區自由選擇職業,設置了諸多復雜門檻。同時,也成了滋生腐敗的溫床。

社會保險基金依據三方原則建立,用人單位交了其中的大部分,勞動者也交了一部分,受益人是勞動者。這項制度從根本上是排斥“退保”的,因為社會保險的要義在于“社會”而不是特定的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以養老保險為例,它是將人類社會“兒子養老子”的傳統方式社會化,讓社會上有工作能力的“兒子”養全社會喪失勞動能力的“老子”。所以,社會保險費的繳納和使用是分離的,勞動者并不是使用自己繳納和用人單位為自己繳納的特定款項,而是以一個勞動者的身份享受全社會勞動所共同創造并且長期積累的社會保險基金。正是在這種意義上,一個剛剛上班就遭遇工傷的勞動者可以理直氣壯地享受工傷保險的全部待遇,而不應當在法律上認可其雇主所主張的該名勞動者還未為其創造勞動價值,因而不應承擔責任的理由。

“退保”首先是對勞動者社會保險權益的侵害,因為勞動者從“退保”中拿到的僅僅是自已繳納的那一部分,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的更大部分從此不復存在,以國家財力為最后保險的其他權益也隨之消失。如果考慮到這些所謂的“農民工”都是從經濟相對落后地區到經濟相對發達地區工作,“退保”在一定意義上形成了經濟發達地區對經濟落后地區的再次“剝奪”。并且這還會對于落后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構成長久的影響,因為回到這些地區的勞動者在最佳就業階段沒有由勞動為自己進行的財富儲備,當勞動能力減弱和喪失時在給其本人和家庭帶來沉重負擔的同時,也必然加重這些地區的社會財政壓力。

“退保”對于社會保險制度的傷害或許更大,因為全體社會成員的未來都與社會保險制度密切相關,社會保險制度是全體社會成員未來的依靠。如果勞動者在能夠勞動時不為社會保險基金添磚加瓦,社會保險的大廈就難以矗立。勞動者雖然能夠從社會保險基金中把已經繳納的錢拿走,但卻不能夠將自己必然面臨的包括年老在內的各項風險消滅。因為任何勞動者無論如何都會變老,而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都是需要得到保障的。當社會保險不能解決,不能給予保險時,全社會必須為此承擔后果。

因此,勞動者參與勞動就應當享受社會保險。勞動者的各項社會保險權利通過法律強制來予以保障,不應當出現“退保”之類的現象。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應當以全社會的力量來保障弱勢群體、保障普通勞動者在遭遇各種不幸時能生活下去,并且還能活得比較好,這才是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初衷。

三、社保跨省轉續方案設計

由于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影響地區的局部利益,勞動者在跨地區流動時,只能帶走個人賬戶那部分,也就是勞動者自己繳費的部分,這種局面如果長期維持,對這部分勞動者來說,還等于沒有參加社會保險。因此,社會保險關系跨區轉續一直成為體制性難題。

有學者提出,目前在社會保險關系轉續方式上有兩種方案:一種方案是,把部分統籌基金換算成現金隨著轉移,即可以帶著去轉入地,當然,個人賬戶的全部基金也將隨之轉移;另一種方案是,不轉移統籌,只轉移社會信息和記錄。現就兩個方案的可行性進行分析:

第一個方案具有可行性,即轉移部分統籌基金,最后在參保地領取養老金。具體做法是,參考個人既往繳費水平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定出一個轉移比例,國家出臺全國性政策把這一比例確定下來。當然,這個方案的矛盾焦點還在于地區壁壘,由于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會影響地區的局部利益,轉出就是轉嫁了責任,轉入就意味著將來要承擔責任。據統計,目前,我國社保制度被分割在2000多個統籌單位,各統籌單位之間政策不統一,如個人繳費比例不一、保障水平也不同。這導致轉出地出臺各種土政策限制統籌部分轉移,而轉入地由于沒有“統籌”部分而不愿意接納轉入。因而轉續的核心糾纏在統籌基金能否轉移上。其實,這種分析不無道理,不過我們可以采取舉國體制,實行“全國一盤棋”,國家出臺轉移辦法和比例后,就可以強制執行,這在我國是容易做到的。實際上除去農民工外,跨省轉續人數并不多,大約在幾十萬。而且面臨利益調整的也是少數幾個地方,如落后地區轉移到幾個發達地區。大部分跨省轉移涉及利益調整并不大,如從哈爾濱轉續到遼寧,盡管屬于不同統籌范圍,但待遇水平差別不會太大。

第二個方案可行性不大。首先,第二種方案對計算和管理水平要求很高,目前,各地養老保險機構管理能力參差不齊、精算水平不一樣,在具體操作上會遇到一系列難題。如我國省市社會信息系統尤其是縣級信息系統不夠完善,管理能力在各區域間不平衡,“分段計算”所需的技術基礎和條件并不完善,每個參保者的歷史信息清晰準確記錄,而轉移部分統籌基金的模式,將牽涉到地方利益的調整。這個難題比第一個方案要大得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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