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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26-0075-02
在國外,私人銀行(Private Bank)一方面是指銀行向高端客戶提供的包括存貸款、個人信托和資產轉移等服務,另一方面是指向上述客戶提供這些服務的機構。在我國,央行于2002年12月2日聲明不允許發展私人銀行。徐滇慶也否認民營銀行等同于“私人或家族式的銀行”,強調民營銀行是“具有現代企業制度的新型股份制銀行,而絕不是任何一種私人銀行或家族錢莊,也不是低檔次的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對于民營銀行的理論內涵,目前國內學者主要從產權結構、資產結構以及公司治理三個方面加以界定:
(1) 產權結構論,即強調產權結構,認為由民間資本控股的銀行就是民營銀行。國外多數學者都贊同這種觀點,認為民營銀行就是與國有銀行(state-owned bank)相對的銀行,也就是私人(除國有資產以外的資產所有者)控股的銀行?;舻旅?、李紀珍(2002)結合臺灣地區的經驗,認為“民營銀行的標準在于公股數量低于50%”。
(2) 資產結構論,即強調銀行的資產結構,認為以民營企業作為主要服務對象的銀行就是民營銀行。部分學者將民營銀行視為為民營企業服務的專業銀行,認為中國民營銀行目前較合適走“社區銀行”之路。沙虎居提出了“區域性民營銀行”的概念,即只有區域內自然人和民營企業參股、向民營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并按市場化機制運營的銀行。鄧薇(2010)認為在民營經濟較發達地區要發展民營銀行主要為中小企業輸血。
(3) 公司治理結構論,即強調民營銀行的治理以及市場化機制經營特點,認為民營銀行應該是以良好的治理為基礎,采用市場化經營的現代股份制商業銀行。巴曙松(2001)認為“民營銀行是指在銀行內部建立良好的治理結構和市場化的經營機制”。
大部分學者則主張從資本結構、銀行業務、經營原則、治理結構等多個方面綜合考慮民營銀行的性質。如張杰(2003)提出判斷民營金融的三大標準,即“歸誰所有、由誰經營、由誰來監管”。熊繼洲(2003)認為民營銀行應該是“按照市場化的要求運行的擁有合理產權和市場化公司治理的商業銀行”。李健(2005)在分析了三種界定原則之后,給出了較為全面的定義,即“向民營企業和城鄉居民定向募集資本而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銀行業務,依靠銀行自身的信用,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企業法人組織”。
2 發展民營銀行的理論基礎
(1) 金融中介理論。金融中介理論分為傳統和現代金融中介理論。傳統金融中介理論主要從信息不對稱和交易成本兩方面加以分析,認為金融中介機構可以克服與金融資產交易相關的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以及由金融交易中的不對稱信息和不確定性所產生的交易成本。Benston和Smith(1976)認為在沒有任何交易成本、信息成本和不可分割性等摩擦的市場上,也就不會有金融中介存在。L-eland和Pyle(1977)通過模型證明擁有私人信息的企業可以通過將自有資金投資于該項目,使外部投資者相信他確實擁有私人信息?,F代金融中介理論強調金融機構是資金流動性中介,具有管理風險、節省參與成本的功能。Diamond和Dy bvig(1983)在其著名的DD模型中從流動性轉換功能的角度證明了金融中介(主要是存款類金融中介)存在的理由。Allen 和Santomero(1998)認為由于存在管理者的自我利益、稅收的非線性、財務困境成本和資本市場的非完美性四個原因,企業需要金融中介為他們規避風險提供相應的避險產品和增值工具。國內學者馮斌星、何煉成、竇爾翔(2005)將效率觀作為分析出發點,解釋在不同經濟形態下各種金融中介之所以存在和發展的真實原因,區別于以前研究采用的結構觀和功能觀。
(2)金融結構理論。早期的金融結構理論研究主要把金融活動和金融現象作為一種結構即金融結構來研究。Goldsmith(1969)將各種金融現象歸結為三個基本方面:金融工具、金融機構和金融結構,他同時認為金融理論的主要職責是“找出決定一國金融結構、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經濟因素,并闡述這些因素怎樣通過相互作用促進經濟發展”。近期的很多金融結構研究則主要關注金融結構與經濟發展和產業成長的相關性。如King和Levine(1993)、 Levine和Zervos(1998)的研究發現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有關金融體系發展水平的數據與有關當前和未來經濟增長的數據密切相關。他們對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進行了回歸分析,發現高水平的金融發展與更快的經濟增長、物質資本積累、經濟效率提高總是高度正相關的。Rajan和Zingales(1998)通過實證研究證明在金融發達的國家,融資依賴度高的產業其發展速度也較快。國內學者則主要借鑒國外的分析指標分析我國經濟結構與宏觀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及其存在的問題,如王廣謙(2002)和楊再平(2002)。
(3)金融深化理論。Machinnon(1973)和Shaw(1973)指出在經濟欠發達國家,存在著利率管制、金融結構嚴格管理和金融效率低下等問題,金融效率的低下制約了地方經濟的發展,Machinnon 提出經濟貨幣化率指標M2/GNP作為衡量一國金融中介體的總體規模。早期國外學者提出金融深化理論都是基于同一信念,即在金融領域和其他一切經濟領域一樣,可以借助于市場機制的力量達到一種均衡狀態,所以應當減少對金融的干預。我國學者也結合國內實證研究對金融深化理論進行一定的發展。金純(2006)通過對我國民營企業發展程度和經濟貨幣化程度及金融相關率的線性分析,證明融資渠道的拓寬和金融深化程度的提高將極大促進民營經濟的發展。陳凌佳、顧雪娟、楊劍波(2008)則認為“中國金融深化的數量化指標達到較高的水平,而其發展的內在質量不高,金融資產發展的規范化程度較低”。
3 發展民營銀行的路徑選擇
(1)存量改革,即通過對現有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產權改革形成民營銀行。王自力(2002)強調“把加快存量改革作為銀行業改革發展的重點”。邱兆祥(2003)認為,對于我國銀行業來說,引進民間資本,發展非國有民營銀行的路徑,既可以新設,也可以通過存量改造。但鑒于我國中小銀行已有一定存量,通過引進民間資本,對現有的中小銀行(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進行重組和股份制改造,使之走上市場化經營軌道是最佳選擇。白欽先(2004)認為民營化是中國金融業的趨勢,在具體步驟上,應先改造農村和城市信用社、地方商業銀行,然后才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光(2002)和張漢亞(2008)都提議將現有的地下錢莊等民間金融機構公開化和合法化,可以填補我國縣域金融不足或真空。
(2)增量改革,即通過放寬市場準入,允許民間資本全新創設民營銀行。林毅夫(2001)認為,必須放松銀行的市場準入條件以實現銀行業的完全競爭。徐滇慶、巴曙松(2002)認為改造一棟危樓要比重建大廈難得多,強調創建新的民營銀行。趙守國(2004)提出以發展民營銀行為重點,推進中國銀行業“體制外”發展的增量模式,才能形成“符合現代市場經濟原則的適度競爭的商業銀行體系”。孫大午(2006)認為“拆大、放小、民營化”是發展民間金融的主要路徑選擇。
(3)無論存量改造還是增量發展,不僅取決于我國現階段金融的總體現狀,更取決于改革、發展的趨勢。楊云斌(1999)提出建立中小企業信貸擔保機構的情況下將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改組改造為獨立的專門性銀行,或者新建一批中小企業銀行,執行國家優惠政策,主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孫世重(2003)認為“既要為民間資本參股原有的正規金融體系開辟合法渠道,也要為設立新的民營銀行創造制度空間”,同時把孰輕孰重、誰先誰后的問題交給市場而不是政府。巴曙松(2002)、晏陸蓉和林曉甫(2003)、楊仕晉(2003)、朱思爽(2005)、王修華和彭建剛(2007)、王劍靈(2008)、張淑芳(2010)等都強調發展面向中小企業、農業和社區內居民金融需求的社區銀行的必要性,路徑選擇可以結合各地具體情況采用存量改造或增量發展。
也有的學者認為民營銀行市場準入的路徑可以有四種:一是全新設立,即增量改革模式;二是通過收購兼并地區性商業銀行或城鄉信用社進入市場,可稱為收購模式;三是對基層金融體系中產權結構中已經包含非國有成分的城市商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的民營化改制,可稱為準存量改革模式;四是對現有國有商業銀行體系的民營化轉制,也即存量改革模式。
4 民營銀行的市場定位
(1)成立區域性的中小銀行,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林毅夫(2003)認為發展民營銀行的主要目的是“補課”,在我國目前的發展階段,中小企業在數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占絕對優勢,推動中小銀行發展目的是設立合適的金融機構以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樊綱(2003)指出民營銀行就應該定位成區域性、民營性、地方化的中小銀行,在業務上補大銀行的缺漏,而不應該立足于和大銀行競爭。許小平、楊曉艷(2005)提出在改善中心企業融資困難上,民營銀行具有信息、組織和機制方面的優勢。李健(2006)認為民營銀行在客戶群的選擇上應將地方中小企業作為自己的主要服務對象,理由是國有銀行主要服務國有大中型企業,較少顧及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或者其調研資費較高、審批程序較長而導致貸款成本比較高,使中小企業難以接受。同時由于“中小企業戶多面廣形式多樣,對信貸的需求具有要得急、數額小、頻率高的特點,要求民營銀行為其提供高度靈活的專業化服務”。王元京(2010)認為民營銀行應發展適合中小企業和個人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使民營銀行在其他銀行開展的同類業務上具有比較優勢,同時不斷創新其他銀行尚未開展的業務和服務,強化民營銀行的彌補優勢和創新優勢。
(2)通過政策引導,實行業務多元化,改善金融結構,應對外資沖擊。樊綱(2005)建議中國應發展多層次的金融體系,資本市場的發展既需要全國性的大商業銀行,同樣也不能缺少地方性的小型民營銀行。劉衛紅(2002)、韋衡(2003)、傅白水(2005)、錢方明(2008)探討了我國對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業務后,傳統的商業銀行市場定位戰略受到的挑戰,指出民營銀行必須借鑒外資銀行混業經營、風險管理等模式,確定新的市場定位戰略。龍海明、李莎(2004)則支持民營銀行業務多元化,認為民營銀行業務發展的著重點不是在儲蓄上與國有銀行競爭,或在規模、技術手段、中間業務方面與外資銀行較勁,因為若靠這種金融戰略,民營銀行最終只能狹隘地停留在社區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或信用社的層面上。因此構建多元化、多層次的民族銀行體系,才能有效應對外資金融機構的挑戰。
參考文獻:
[1]程工.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路徑與方式分析[J].上海經濟研究,2008(5):27-33.
[2]巴曙松.社區銀行能否成為中國銀行業放松管制的突破口?[J].現代管理科學,2002(7):19-21.
[3]董紅蕾.增量改革模式中的民營銀行市場準入[J].財經問題研究,2003(4):46-48.
建立民營銀行的主要原因就是為了改變當下銀行業壟斷的現象,為社會提供更方便的金融服務。只有改變中國商業銀行的國有壟斷局面,才可能實現金融機構的多元發展。國有銀行與民營銀行有兩點明顯的差別:一是私營性,這是由民營銀行產權結構決定的,主要是非公經濟,同時這也是民營銀行能夠最大限度地防止政府干預行為的發生的主要原因;二自主程度的不同,民營銀行的經營管理權,在人事管理問題上不會受到外界干預,完全由銀行自主決定,而國有銀行受到政府部門的直接干預。
與國有銀行相比較,民營銀行不但能夠滿足一般中小企業的融資和居民的儲蓄需求,同時它提供更多的服務供居民選擇,改善了國有商業銀行在我國的壟斷局面,對銀行業起到了促進作用,對銀行業整體的服務水平、服務質量以及工作效率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2 民營銀行的發展困難
(1)增資擴股難度大。民間銀行是由民間資本控股而成,且試點大多在經濟發展相對落后或偏遠的地區,由于當地居民收入水平較低且企業的數量少、規模小,更加大了民營銀行增資擴股的難度。在加上與控股的民營企業有許多的關聯交易,一旦企業產生經濟問題,民營銀行也會相應的受到影響。
(2)金融服務水平低。與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相比,民營銀行社會知名度低、網點少,業務簡單,直接導致它對社會存款的吸引力小,因此民營銀行業務量小,盈利能力弱化,可持續發展也會受到限制。民營銀行是以為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為主要目標的金融機構,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會出現錢不夠的現象,控股的民企自身經營都存在資金問題,在資產負債率較高的情況下,民營銀行的目標很難實現。
(3)市場準入要求高。高風險往往伴隨著高利潤,銀行破產可能引起整個行業的動蕩,因此,民營銀行的安全性必然成為首要問題,嚴格限制市場準入是審批民營銀行的必然要求。我國銀監會對民營銀行的審批要求嚴格,主要為了防止出現投機現象,同時控制民營銀行數量。投機現象容易破壞金融機制,出現道德風險,對銀行數量的控制主要防止數量過多的導致的效率低下以及惡性競爭現象的出現。
(4)服務手段單一。我國民營銀行近幾年才開始發展起來,因此不論是資金還是市場能力都很有限,尤其是對于市場風險的應變能力與大銀行相比處于劣勢。大多數的民營銀行由于各種限制一般只開設一個網點,使民營銀行的業務開拓受到極大的阻礙。
(5)內部管理問題。民營銀行的資本主要來自民間企業,但這也出現了一個現象,民營銀行成為自家的銀行或者個人的銀行,一些企業在管理民營銀行的過程中,理所應當的認為可以優先享受控股的民營銀行的金融服務,例如優先貸款權等要求,這種現象的發生不利于銀行長期穩健的發展。
3 我國民營銀行的經營發展對策
(1)擴大入股面,使銀行成為貸款人自己的銀行。民營銀行在吸收資金的過程中,可以通過選擇一些優質客戶進行入股,不但增加量銀行資本,也加強了貸款人與銀行之間的聯系。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擴大資金來源。
(2)實行存款保險制度。民營銀行由于缺乏國家擔保,信用風險會相對較高,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障存款人的利益,有必要實行存款保險制度。建議民營銀行設立存款保險準備金,以防止當銀行的流動資本出現問題時給客戶造成損失,這種做法不僅能夠保證銀行的正常運行,維護銀行信譽,同時增強客戶對銀行的信任和信心。
(3)優惠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民營銀行現處在發展的初級階段,不論是組織結構或者資金成本都存在很多問題。從平衡整個經濟環境的角度來說,國家應給予更多的準備金優惠政策以減輕民營銀行成本負擔,在國務院的《關于民營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銀發138 號)中規定,民營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率比照農村信用社執行,這大大的減少了民營銀行的資金壓力,為民營銀行保留了更多的資金成本,提供了更多的機會,這也是政府通過經濟手段幫助扶持民營銀行的活動。
(4)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
一、民營銀行發展的難點與對策
近年來,在我國市場經濟高速發展以及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大背景下,我國民營經濟在全國經濟中的規模和比重越發凸顯,與此同時,在我國加入WTO后,外資銀行也漸漸加入我國市場,從而對原有銀行業的競爭能力形成了嚴峻的挑戰?;谝陨蟽煞矫嬷饕蛩氐挠绊?,優化銀行業整體結構,打破金融壟斷局面,豐富金融機構多元化,來發展民營銀行,使之成為金融改革的突破口,對于我國銀行業發展勢在必行。
2014年7月25日,騰訊、百業源和立業為主發起人成立的以重點服務個人消費者和小微企業為特色的深圳前海微眾銀行;正泰、華峰為主發起人成立的定位于主要為溫州區域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小區居民、縣域三農提供普惠金融服務的溫州民商銀行;華北、麥購為主發起人成立的以對公業務為主要內容,在天津為發展基礎的天津金城銀行,這三家籌建民營銀行的申請獲得了銀監會正式批準。
二、民營銀行的作用以及發展的重要性
1.民營銀行的作用
(1)有利于規范民間借貸
近年來,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對資金的需求越來越大,但是國家現在的金融體系很難滿足中小型企業的資金要求。并且充足的居民儲蓄以及相對比較少的儲蓄投向促使了民間借貸的流行。
民間借貸活動一直隔離在金融體制之外,處于隱蔽地帶,缺少監管體制,風險極大。針對民間借貸,只有將其進行積極引導,不斷規范化、合法化,把一些狀況較好的民間借貸組織融合建立成民營銀行,把它融入到金融管理體系中,成為解決民間借貸問題的良好途徑。
(2)能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
發展民營銀行對促進改善企業資金問題有重要影響。首先來說,民營銀行與中小企業在資金的供給和需求方面互相照應,可以實現互補。我國現有的國有大型銀行明顯向大型國有企業和其他發展較好的重要行業的偏好。中小企業不大、資金要求小、財務狀況差,銀行對其放貸的成本較高,利潤少,因此很多時候都得不到大型銀行的信任。民營銀行的規模也較小,在信貸資金的供給和需求方面也相得益彰,能很好的滿足中小企業的需求。
2.發展民營銀行的重要性
(1)提升競爭力的需要
外資銀行的壓力迫使我國以發展民營銀行為突破口進而提高國內銀行業的整體競爭力。根據中國入世協議的要求,到2006年11月中國必須允許外資銀行到中國開展經營人民幣業務,并且不能設置限制。在優秀人才與優質客戶上的爭奪中,我國銀行競爭壓力空前巨大。發展民營銀行則可以為我國銀行業注入新鮮血液,通過“鰓魚效應”推動在原金融壟斷背景下的國有銀行感受到來自外資銀行和國內民營銀行的雙重壓力,從而增強其管理與服務,推動我國銀行業的優化升級,從而提高競爭力。
(2)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我國經濟發展,特別是在民營經濟的規模和比重不斷增加的現狀下,使得我國發展民營銀行對于我國經濟的穩定與發展至關重要。信貸結構的不平衡,讓廣大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重重。民營企業沒有充足的信貸資金必然影響其發展與生存,我國整體經濟的發展也會產生嚴重后果。
(3)金融市場存在的問題要求
一直以來,我國地下錢莊和非法金融活動十分猖獗,屢禁不止,在東南沿海一帶,地下金融的規模大,嚴重阻礙了市場的正向發展。非法金融效率低,規范性差,缺少監管,還有著巨大的金融風險。綜上所述,我國大力發展民營銀行是迫在眉睫,是時代的趨勢與潮流。
三、民營銀行發展可能存在的問題
2010年,國務院為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頒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2012年5月26日,銀監會了旨在加大對民營的資本支持力度和讓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創造良好政治環境的《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
隨著銀監會的批復,民間資本開辦民營銀行的政策性限制開始破冰。但是民營銀行在發展道路上依然面對著許多嚴峻的挑戰。
1.一些民營銀行的破產可能會對資本市場造成不良影響
既然上述三家銀行能夠在各個試點企業的競爭中脫穎而出,那么它們必然在出資人的資質上以及能夠操作的銀行業務的范圍上看都存在自身獨有的競爭優勢。而在現有政策制度下,民營銀行數量自然會出現激增,不同的民營銀行的經營情況也自然會有好有壞,其中一些經營不善的民營銀行可能因為各種不同的原因迅速被市場所淘汰。但我們也知道,民營銀行的存在是立足于民間資本市場的,國家針對民營資本市場的調整與管控又具有現實性與必要性。所以,民營銀行需要能夠良好長期的經營,從而對民間資本市場創造出積極的影響。那么,針對一些經營不善的銀行破產對資本市場所造成的沖擊一定就一定要及時的管控與規范。
一、民營銀行的界定
究竟什么是民營銀行,這是民營銀行爭論的首要問題。目前學術界對民營銀行定義大致可分為產權結構論、資產結構論和治理結構論三類。產權結構論認為由民間資本控股的就是民營銀行;資產結構論認為民營銀行是主要為民營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和服務的銀行;治理結構論則認為凡是采用市場化運作的銀行就是民營銀行。這三個定義都是從一個側面羅列了民營銀行的特征,但未能對民營銀行的本質特征形成全面的認識。產權結構、治理結構和資產結構是相互作用、彼此具有內在聯系的統一體。有什么樣的產權結構,就會有與之相適應的治理結構,有什么樣的治理結構,就有由此決定的資產結構。對民營銀行我們不能強調三者中的一個方面而忽視其內在聯系。我認為,民營銀行是由民有、民治、民責、民益四者構成的統一體。對這四者的任一偏離都將是不完善的。所謂民有,就是指銀行的產權屬于民間投資者;所謂民治,就是指由民間投資者決定公司的治理;所謂民責,就是指民間投資者對銀行的經營成敗負全責;所謂民益,就是指導銀行經營的利益按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分配。因此,我認為所謂民營銀行就是由民間資本所控制與經營的,權、責、利統一的現代金融企業。
在這里,我們要特別強調:1.民營銀行是金融企業,而不是一般的企業。金融企業區別于一般企業的最大特征就是它是一個高風險的、公共性的企業。所謂高風險是因為它直接涉及金錢的借貸,而借貸的基礎是信用,而信用具有天然的脆弱性。信用關系的中斷會給銀行帶來巨大的損失。所謂公共性是指金融業的影響是外溢性的,會波及全社會。因此,對待金融企業要有特別的管制措施,這些措施較之一般企業更嚴更苛刻。2.民營銀行又是一般企業。把銀行理解為特殊行業的同時不能忽視了銀行的企業屬性。企業屬性就是指從事銀行業務也是一種商業行為,追求的是盈利,但也面臨著失敗的風險。3.當今世界各國都沒有找到有效處理好銀行業既是特殊企業又是一般企業的辦法。在強調“特殊性”時,容易采取銀行國有的辦法;在強調一般性時,又對銀行進行私有化改造。有的國家雖然堅持銀行私有化的道路,但采取的各種相關政策措施又無形中將私有銀行的經營約束條件軟化了,變成利益上、治理上、產權上是民有,但實質上的經營成本又透過政府救助而外化給了社會,致使銀行體系始終逃脫不了“周期性失敗”的困擾。如美國,每隔十來年時間就要來一次銀行危機。
中國的銀行業走的是一條國有化的道路?,F在這條道路已經走到了盡頭,對現有銀行體系進行民營化改造的呼聲也隨之而起。在這個時候,我們要特別冷靜地回顧和反思各國銀行業的發展歷程,深刻認識民營銀行在發展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找出原因,尋求對策,真正走出一條既符合世界銀行業發展大勢,又符合中國國情的民營銀行發展之路。
二、中國民營銀行業的發展必須認真考慮如何避免世界各國銀行業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三大共同問題
當今世界各國銀行業的發展過程中都面臨著三個共同的問題:
一是銀行無論私有、公有,都存在一個經營失敗成本外化,最終用納稅人的錢救助的問題。
在嚴格意義的市場經濟下,對經營失敗的銀行最直接簡單的處置辦法就是破產清算,由股東、存款人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來承擔破產的損失,無需動用政府的財政資金補貼,納稅人幾乎不用付出任何代價。這既符合優勝劣汰的市場原則,又可以促進監管的效率,防范因政府財政性救助而引起的道德風險。然而,實際的情況并沒有那么簡單。因為銀行業所具有的公共性、外部性等特征決定了銀行風險極易在行業之間相互傳導,產生共振,銀行的倒閉會引起社會公眾信心危機,進而會沖擊金融體系和經濟體系,給整個社會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所以大多數國家的銀行監管機構不會對銀行倒閉坐視不管,都或明或暗充當“最后貸款人”角色,結果是銀行經營失敗的損失導致了政府的準財政赤字,
而這些損失最終以高稅率或增發貨幣形式落在全體納稅人的身上。
在20世紀80年代世界范圍爆發的銀行危機中,各國政府都無‘例外地付出了昂貴的處置成本。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1998年對部分國家銀行危機的成本統計分析表明,銀行危機爆發后重組銀行的成本,包括直接由政府注入銀行的資金、信貸、債券等財政成本和類似匯率補貼一類的準財政補貼,在有的國家金融危機的處置成本占到GDP的40%以上,不良貸款占貸款總額的30%以上。如90年代初處于政治經濟轉型期的匈牙利,政府推動對國有銀行的集中整頓來解決銀行業危機,在財政預算中為沖銷銀行不良貸款而單列了一塊預算。據統計,1993,至1998年,匈牙利政府為重整企業和銀行債務以及對銀行注資,發行了3600億福林(約合39億美元)的20年期低息政府債券,約占當時國民生產總值的10%,僅此項產生的利息支出在1994年就占CDP的1.2%,占財政支出的3.5%。即使在以市場為基礎、高度私有化的美國,銀行系統幾乎全屬于私人所有,但大量的銀行損失仍要靠預算撥款,或在財政擔保下向保險基金借款來進行融資。在1981年到1991年間,美國有超過1400家儲蓄機構和1300家銀行破產倒閉。這次儲蓄機構危機的成本在3150億美元到5000億美元之間,重組信托公司(BTC)到1991年底為止收購了3570億美元的不良資產,處置了其中的2280億美元的資產,而美國政府為此支付了超過1200億美元的財政資金。
我國實行的是隱性存款保險機制,對存款人的保護事實上超過任何發達國家。從90年代至今在對為數不多的金融機構實施市場退出中,無論采取行政關閉,還是業務托管、或是并購重組,破產金融機構的債務清償都由國家一家承擔,個人債務全額兌付,有些甚至單位債務也全額兌付,有的充其量停息延期兌付。據估算,我國為此而付出的處置成本也不少于千億。
在我國發展民營銀行一開始就要考慮如何防止其經營失敗的成本外化問題。從理論上來說,按權利義務對稱的原則經營失敗成本要由股東、債權人承擔,不能轉嫁給政府。事實上,這很難做到。而民營銀行與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比,其經營的風險性相對突出,從一開始就處于不公平的競爭地位,即使放手讓這些新生金融力量發展,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存在部分機構要失敗的問題。特別是1998年“廣信破產事件”和海南發展銀行被行政關閉事件,以及1998—2000年間對各地城市信用社(城市商業銀行的前身)的清理與重組,打破了我國銀行不會破產的“神話”。這些事件令社會公眾對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非國有銀行的預期和信心發生動搖。相比之下,國有銀行不僅獲得了2700億元的特別國債用以補充自有資本金,以及國家財政直接核銷巨額呆壞賬準備金,而且通過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剝離了總額達1.3萬億元的不良資產。這使人們形成了國有銀行“太大不宜倒”的固定預期,使全社會金融資源進一步向國有銀行轉移。統計數據表明,從 90年代初到90年代末,相對于國家銀行體系(包括四大銀行和三大政策性銀行),非國有銀行在我國年度新增貸款中所占的比例不升反降,說明非國有銀行部門的發展不是加快了,而是放慢了。而且金融市場稍有風吹草動,存款就會向大銀行搬家,民營銀行將面臨嚴重的流動性風險。這種狀況的存在對民營銀行的健康發展極為不利,對維系整個金融市場的穩定也不利。
因此,要推進民營銀行的發展,首先就要考慮如何科學構筑隔離金融風險的“防火墻”,建立市場化的風險分散、轉移和補償機制,有效防止金融機構失敗風險外化和擴大,降低全局性風險發生的概率,維系金融體系安全穩定運行和解決公眾信心問題,為民營銀行的健康發展創造穩定良好的制度環境。
1 民營銀行的理論內涵
在國外,私人銀行(Private Bank)一方面是指銀行向高端客戶提供的包括存貸款、個人信托和資產轉移等服務,另一方面是指向上述客戶提供這些服務的機構。在我國,央行于2002年12月2日聲明不允許發展私人銀行。徐滇慶也否認民營銀行等同于“私人或家族式的銀行”,強調民營銀行是“具有現代企業制度的新型股份制銀行,而絕不是任何一種私人銀行或家族錢莊,也不是低檔次的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對于民營銀行的理論內涵,目前國內學者主要從產權結構、資產結構以及公司治理三個方面加以界定:
(1) 產權結構論,即強調產權結構,認為由民間資本控股的銀行就是民營銀行。國外多數學者都贊同這種觀點,認為民營銀行就是與國有銀行(state-owned bank)相對的銀行,也就是私人(除國有資產以外的資產所有者)控股的銀行。霍德明、李紀珍(2002)結合臺灣地區的經驗,認為“民營銀行的標準在于公股數量低于50%”。
(2) 資產結構論,即強調銀行的資產結構,認為以民營企業作為主要服務對象的銀行就是民營銀行。部分學者將民營銀行視為為民營企業服務的專業銀行,認為中國民營銀行目前較合適走“社區銀行”之路。沙虎居提出了“區域性民營銀行”的概念,即只有區域內自然人和民營企業參股、向民營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并按市場化機制運營的銀行。鄧薇(2010)認為在民營經濟較發達地區要發展民營銀行主要為中小企業輸血。
(3) 公司治理結構論,即強調民營銀行的治理以及市場化機制經營特點,認為民營銀行應該是以良好的治理為基礎,采用市場化經營的現代股份制商業銀行。巴曙松(2001)認為“民營銀行是指在銀行內部建立良好的治理結構和市場化的經營機制”。
大部分學者則主張從資本結構、銀行業務、經營原則、治理結構等多個方面綜合考慮民營銀行的性質。如張杰(2003)提出判斷民營金融的三大標準,即“歸誰所有、由誰經營、由誰來監管”。熊繼洲(2003)認為民營銀行應該是“按照市場化的要求運行的擁有合理產權和市場化公司治理的商業銀行”。李健(2005)在分析了三種界定原則之后,給出了較為全面的定義,即“向民營企業和城鄉居民定向募集資本而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銀行業務,依靠銀行自身的信用,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企業法人組織”。
2 發展民營銀行的理論基礎
(1) 金融中介理論。金融中介理論分為傳統和現代金融中介理論。傳統金融中介理論主要從信息不對稱和交易成本兩方面加以分析,認為金融中介機構可以克服與金融資產交易相關的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以及由金融交易中的不對稱信息和不確定性所產生的交易成本。Benston和Smith(1976)認為在沒有任何交易成本、信息成本和不可分割性等摩擦的市場上,也就不會有金融中介存在。L-eland和Pyle(1977)通過模型證明擁有私人信息的企業可以通過將自有資金投資于該項目,使外部投資者相信他確實擁有私人信息。現代金融中介理論強調金融機構是資金流動性中介,具有管理風險、節省參與成本的功能。Diamond和Dy bvig(1983)在其著名的DD模型中從流動性轉換功能的角度證明了金融中介(主要是存款類金融中介)存在的理由。Allen 和Santomero(1998)認為由于存在管理者的自我利益、稅收的非線性、財務困境成本和資本市場的非完美性四個原因,企業需要金融中介為他們規避風險提供相應的避險產品和增值工具。國內學者馮斌星、何煉成、竇爾翔(2005)將效率觀作為分析出發點,解釋在不同經濟形態下各種金融中介之所以存在和發展的真實原因,區別于以前研究采用的結構觀和功能觀。
(2)金融結構理論。早期的金融結構理論研究主要把金融活動和金融現象作為一種結構即金融結構來研究。Goldsmith(1969)將各種金融現象歸結為三個基本方面:金融工具、金融機構和金融結構,他同時認為金融理論的主要職責是“找出決定一國金融結構、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經濟因素,并闡述這些因素怎樣通過相互作用促進經濟發展”。近期的很多金融結構研究則主要關注金融結構與經濟發展和產業成長的相關性。如King和Levine(1993)、 Levine和Zervos(1998)的研究發現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有關金融體系發展水平的數據與有關當前和未來經濟增長的數據密切相關。他們對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進行了回歸分析,發現高水平的金融發展與更快的經濟增長、物質資本積累、經濟效率提高總是高度正相關的。Rajan和Zingales(1998)通過實證研究證明在金融發達的國家,融資依賴度高的產業其發展速度也較快。國內學者則主要借鑒國外的分析指標分析我國經濟結構與宏觀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及其存在的問題,如王廣謙(2002)和楊再平(2002)。
(3)金融深化理論。Machinnon(1973)和Shaw(1973)指出在經濟欠發達國家,存在著利率管制、金融結構嚴格管理和金融效率低下等問題,金融效率的低下制約了地方經濟的發展,Machinnon 提出經濟貨幣化率指標M2/GNP作為衡量一國金融中介體的總體規模。早期國外學者提出金融深化理論都是基于同一信念,即在金融領域和其他一切經濟領域一樣,可以借助于市場機制的力量達到一種均衡狀態,所以應當減少對金融的干預。我國學者也結合國內實證研究對金融深化理論進行一定的發展。金純(2006)通過對我國民營企業發展程度和經濟貨幣化程度及金融相關率的線性分析,證明融資渠道的拓寬和金融深化程度的提高將極大促進民營經濟的發展。陳凌佳、顧雪娟、楊劍波(2008)則認為“中國金融深化的數量化指標達到較高的水平,而其發展的內在質量不高,金融資產發展的規范化程度較低”。
3 發展民營銀行的路徑選擇
(1)存量改革,即通過對現有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產權改革形成民營銀行。王自力(2002)強調“把加快存量改革作為銀行業改革發展的重點”。邱兆祥(2003)認為,對于我國銀行業來說,引進民間資本,發展非國有民營銀行的路徑,既可以新設,也可以通過存量改造。但鑒于我國中小銀行已有一定存量,通過引進民間資本,對現有的中小銀行(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進行重組和股份制改造,使之走上市場化經營軌道是最佳選擇。白欽先(2004)認為民營化是中國金融業的趨勢,在具體步驟上,應先改造農村和城市信用社、地方商業銀行,然后才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光(2002)和張漢亞(2008)都提議將現有的地下錢莊等民間金融機構公開化和合法化,可以填補我國縣域金融不足或真空。
(2)增量改革,即通過放寬市場準入,允許民間資本全新創設民營銀行。林毅夫(2001)認為,必須放松銀行的市場準入條件以實現銀行業的完全競爭。徐滇慶、巴曙松(2002)認為改造一棟危樓要比重建大廈難得多,強調創建新的民營銀行。趙守國(2004)提出以發展民營銀行為重點,推進中國銀行業“體制外”發展的增量模式,才能形成“符合現代市場經濟原則的適度競爭的商業銀行體系”。孫大午(2006)認為“拆大、放小、民營化”是發展民間金融的主要路徑選擇。
(3)無論存量改造還是增量發展,不僅取決于我國現階段金融的總體現狀,更取決于改革、發展的趨勢。楊云斌(1999)提出建立中小企業信貸擔保機構的情況下將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改組改造為獨立的專門性銀行,或者新建一批中小企業銀行,執行國家優惠政策,主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孫世重(2003)認為“既要為民間資本參股原有的正規金融體系開辟合法渠道,也要為設立新的民營銀行創造制度空間”,同時把孰輕孰重、誰先誰后的問題交給市場而不是政府。巴曙松(2002)、晏陸蓉和林曉甫(2003)、楊仕晉(2003)、朱思爽(2005)、王修華和彭建剛(2007)、王劍靈(2008)、張淑芳(2010)等都強調發展面向中小企業、農業和社區內居民金融需求的社區銀行的必要性,路徑選擇可以結合各地具體情況采用存量改造或增量發展。
也有的學者認為民營銀行市場準入的路徑可以有四種:一是全新設立,即增量改革模式;二是通過收購兼并地區性商業銀行或城鄉信用社進入市場,可稱為收購模式;三是對基層金融體系中產權結構中已經包含非國有成分的城市商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的民營化改制,可稱為準存量改革模式;四是對現有國有商業銀行體系的民營化轉制,也即存量改革模式。
4 民營銀行的市場定位
(1)成立區域性的中小銀行,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林毅夫(2003)認為發展民營銀行的主要目的是“補課”,在我國目前的發展階段,中小企業在數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占絕對優勢,推動中小銀行發展目的是設立合適的金融機構以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樊綱(2003)指出民營銀行就應該定位成區域性、民營性、地方化的中小銀行,在業務上補大銀行的缺漏,而不應該立足于和大銀行競爭。許小平、楊曉艷(2005)提出在改善中心企業融資困難上,民營銀行具有信息、組織和機制方面的優勢。李健(2006)認為民營銀行在客戶群的選擇上應將地方中小企業作為自己的主要服務對象,理由是國有銀行主要服務國有大中型企業,較少顧及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或者其調研資費較高、審批程序較長而導致貸款成本比較高,使中小企業難以接受。同時由于“中小企業戶多面廣形式多樣,對信貸的需求具有要得急、數額小、頻率高的特點,要求民營銀行為其提供高度靈活的專業化服務”。王元京(2010)認為民營銀行應發展適合中小企業和個人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使民營銀行在其他銀行開展的同類業務上具有比較優勢,同時不斷創新其他銀行尚未開展的業務和服務,強化民營銀行的彌補優勢和創新優勢。
(2)通過政策引導,實行業務多元化,改善金融結構,應對外資沖擊。樊綱(2005)建議中國應發展多層次的金融體系,資本市場的發展既需要全國性的大商業銀行,同樣也不能缺少地方性的小型民營銀行。劉衛紅(2002)、韋衡(2003)、傅白水(2005)、錢方明(2008)探討了我國對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業務后,傳統的商業銀行市場定位戰略受到的挑戰,指出民營銀行必須借鑒外資銀行混業經營、風險管理等模式,確定新的市場定位戰略。龍海明、李莎(2004)則支持民營銀行業務多元化,認為民營銀行業務發展的著重點不是在儲蓄上與國有銀行競爭,或在規模、技術手段、中間業務方面與外資銀行較勁,因為若靠這種金融戰略,民營銀行最終只能狹隘地停留在社區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或信用社的層面上。因此構建多元化、多層次的民族銀行體系,才能有效應對外資金融機構的挑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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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巴曙松.社區銀行能否成為中國銀行業放松管制的突破口?[J].現代管理科學,2002(7):19-21.
引言
目前人們對民營銀行的本質并沒有深入的了解,但通常情況下現在的學術界人士對民營銀行有三種定義:一種是認為民營銀行就是由民間的資本控股的;另一種認為民營銀行就是為民營企業提供資金方面的支持和特殊服務的銀行;最后一種說法認為所有采用市場化方式運作的銀行就是民營銀行。本文將對民營銀行的發展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
一、我國的民營銀行的發展現狀
我國的民營銀行雖然規模都比較小,網點比較少,但是相對于其他大型銀行它也有自己的優勢,比如清晰的產權結構有助于完善內部治理結構,靈活的獎勵機制能夠有效的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商業化的服務模式能夠促進銀行的經營和管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還能夠抵制國有的商業銀行的完全壟斷地位以及幫助國有銀行共同抵御外部競爭。我國的銀行體制通過了將近20年的不斷改革,如今仍然是以國有和國有的控股銀行為主,我國的民營銀行面臨著銀行網點少的局限性,與國有銀行的壟斷地位相比,民營銀行在存款和結算這兩大市場上存在競爭力不足的問題,運作效率比較低。
二、民營銀行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外部因素的影響
1、對于民營銀行存在認識上的誤區
目前很多觀點仍然認為并沒有發展民營銀行的必要,他們認為目前的銀行業的發展已經到達一定的程度,各種類型的銀行模式已經建立并且也存在相應的競爭模式,也到達了適度競爭的基本需要。即使在一定程度上建立民營銀行能夠促進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提高銀行業的競爭力,但是事實上在競爭方面僅僅起到了很微小的作用。還有一部分觀點認為,籌建民營銀行的收益低于它所承擔的風險,認為組建銀行的動機不單純,要么就是為了給與其相關聯的企業進行貸款,要么就是為了上市、賺錢。所以一提到民營銀行人們就會同時想到利益和風險,進而忽略了它的優勢,這在一定程度上在認識方面就對民營銀行的發展造成了阻礙。
(二)銀行內部的缺陷
1、相應的法制系統不夠健全
在市場經濟的引導下,發展民營銀行必定需要相應的、完善的法律體系來進行規范。而現如今,關于民營銀行的法律法規在我國并沒有建立,這不僅對民營銀行的準入條件及退出條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也沒有對銀行的監管做出具體的法律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市場的風險,讓民營銀行無法按照市場的公平機制進行市場競爭,并且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條件下可能導致金融市場的紊亂,引發金融危機。
2、股權結構不合理
從很多民營銀行的股權結構上我們可以看出,銀行的股權存在很大的問題,股權分布不均是最常見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能分到散股權的人很少,一個大股東可能就占有50%的股份,有的還不到十個股東,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出現大股東獨攬大權的現象,內部的財政問題就會出現,公司的治理就會出現各種困難,大股東也不免有給自己找一個集資平臺的嫌疑。
三、民營銀行的發展對策研究
(一)建立符合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
切實的建立完善的外部信譽環境是銀行發展的基礎,由于我國的民營銀行在信用方面處于劣勢,在吸收資金方面有一定的困難,所以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險制度尤為關鍵,只有切實的保障了存款人的利益,人們才敢把錢存入銀行,這樣銀行的信譽也會隨之提高,其各項業務的展開也有了保障。
(二)制定合理的銀行準入、退出、監管法規
就目前而言,首先應該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民間資本的待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允許民間的資本享有公平的待遇,可以在金融領域建立起公司制的金融機構。其次就是制定標準的具有高規格的“準入”和“退出”法規,積極吸取部分城市標準過低,導致機構膨脹的教訓,同時強制要求資本的充足率低于某一標準時強制退出,以防止出現金融不穩定的現象。
(三)發揮自身的制度優勢,提高市場競爭力
與國有銀行相比,民營銀行采用的股份是真正意義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制,所以它具有產權明確,責任清晰的優勢,所以要想提高它的核心競爭力就要充分的發揮它的制度上的優勢。首先就是要在管理結構和產權制度上進行創新,不斷的完善治理結構,明確規定管理機構的各自的權限,使之相互制約,相互約束,這樣就增強了權力的約束力,增強了決策的科學性,進一步保證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夠取勝。
四、結語
當然,不同的地方民營銀行的實際情況不同,存在個體上的差異,這就需要銀行家們根據具體的情況,充分的發揮才能,制定恰當的管理制度,建立適合當地經濟發展的民營銀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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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錢小安.《金融民營化與金融基礎設施建設》[J].金融研究.2003,(2)
另一方面,在資本市場的運行中,民營銀行概念的炒作愈演愈烈,表現為民營銀行概念股扎堆暴漲,但正宗的銀行股卻持續低迷。截止目前,申請及有計劃申請籌辦民營銀行的上市公司或其大股東已近30家,未來預期還將有企業陸續加入這一陣營。而這些欲開辦銀行的企業不少都是A股上市公司。銀監會放寬境內機構發起設立中資銀行的條件,此舉也被視為是為民營銀行的設立鋪路。民營資本進軍銀行業,“生命跡象”越來越明顯。
二、民營銀行概念及目標定位
什么是民營銀行?即由民間資本控股投資與經營的,責、權、利一體化的現代銀行性企業,也可以理解為民營銀行是由民有、民責、民治、民益構成的統一體。簡而言之,就是“三民”:民資、民企、民營。目前在金融學界把民營銀行的定義又分為了資產結構論、產權結構論和治理結構論三種。
民營銀行的目標定位在打破由國有或國有控股一統銀行業經營的局面,從而提高銀行業的競爭能力,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最終促進國有銀行的深化改革,解決銀行業存在的諸如高度集中、服務與效率低下等問題。
三、民營銀行的潛在風險
(一)關于資本金的監管。
民間資本是民營銀行成立的主要資金來源,所以追求利潤最大化成了他們的最大目的,因此就需要健全的監管機制來有效監管,否則,民營銀行將會因資本風險問題而陷入倒閉。
(二)融資貸款風險。
民營企業的資本金開設民營銀行后必然會利用銀行的資金便利為自己的企業及關聯的企業搭建一個資金融資平臺,為企業融資提供便利,如果在貸后管理中,關聯企業出現資金問題,無法償還貸款,民營銀行必然面臨巨大資金風險。
(三)從目前來看,我國民營銀行還存在市場準入、經理人、股東等三個方面的道德風險。
從實際發展來看,經濟發達地區的民營企業要求成立組建民營銀行的愿望很高。由于信息的不對稱,金融監管當局可能會較難掌握民營企業開辦銀行的真實目的,在審核過程中可能會造成偏差;民營銀行主要采取的是內部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銀行的所有者與經營者相分離,所以在正常經營中,銀行經理人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經營中投資失敗是最大的風險,銀行股東具有很大的關聯性,當銀行經營、投資的失敗超過銀行股東承受最大能力時,債務風險就會轉嫁給存款人,產生擠兌危機,必然影響社會穩定和輿論危機;在實際分析中不難看出融資便利、上市籌資和投資經營或許是民營企業辦銀行的主要動機,如果民營銀行的股東貸款過量并出現異常,就可能會引發危機,也反映出股東一開始就企圖用銀行來圈錢。
(四)民營銀行的經營風險。
相比較國有銀行及其他股份制銀行來說,民營銀行沒有網點布局優勢及相關金融人才儲備,以及客戶金融需求積累和高額的利潤率做支撐,容易導致民營銀行以輕量化股份制商業銀行形式重復建設,并去啃分布散漫、風險難測、征信困難的小微企業與海量個人客戶的硬骨頭,多少有些唐吉可德式的道德浪漫。同時,民營銀行還未正式誕生,其生存環境已經十分惡化。除了騰訊和阿里倚仗互聯網流量入口未來將與傳統銀行形成差異化競爭外,對于其他實業型民企挑頭的民營銀行來說,從誕生之日起就將面臨激烈的肉搏戰。
四、民營銀行的可行性發展分析
黨的十以來,中國金融業改革進程步步為營,我國金融改革的深入為民營銀行的發展提供了機遇,2014年3月11日公布的首批民營銀行試點名單讓企盼已久的民營銀行牌照拉開了登臺的序幕。民營銀行并不是什么新鮮事物,在海外已經歷過多年發展,有諸多成功和失敗的案例,這些都為國內民營銀行的發展提供了參考,相比較而言,美國的民營銀行最為成功。這種模式成功的背后,既有制度的保障,對其發展進行規范和約束,又有是存款保險制度為其提供的相對公平的競爭環境,最重要的就是嚴格的監管制度,需要嚴格以民營銀行內部控制為基礎,政府相關部門的專職監管為核心,自律組織的自律監管為依托,中介組織的社會監督為補充。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經濟結構的變化及金融體制的改革完善,民間金融已成為一支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而民營銀行作為銀行系統的新貴,逐漸成為我國銀行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隨著我國加入 WTO,外資金融機構開始大肆進入我國金融市場,我國銀行面對著嚴峻的挑戰,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日益突出,金融市場的體制結構有待發生變化,金融效率需要逐步提高。這些事實反映出,我國金融壟斷的局面將打破,民營銀行將在我國得到迅速發展。而發展民營銀行有利于完善和發展我國金融體系,興辦民營銀行體系有利于解決我國銀行業的低效問題,促進我國銀行業的國際競爭力。
一、民營銀行的概述
(一)民營銀行的內涵
從1999年至今,對民營銀行的定義大致存在四種不同觀點,一是民間資本控股論,它認為民間資本控股的就是民營銀行。姜應祥撰文說,股權構成中一半以上為民營資本即是民營銀行,而不應考慮其經營方式或者資產結構,民營銀行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包括城市商業銀行)的組成部分,是股份制商業銀行中民營資本構成超過一半的商業銀行。二是民營企業服務論,它認為以民營企業作為主要服務對象的銀行就是民營銀行。三是公司治理結構論,即強調公司治理結構,認為民營銀行就是以市場化機制來引導經營活動,由民間資本控股,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任免高級管理人員的銀行。四是經營者身份說,典型的是國有民營和民有民營的提法。李國峰認為,民營銀行是相對于國有銀行、私人銀行而言的一個概念,三者之間的本質區別不是體現在各自的資金來源、業務資產結構和服務對象上,而是體現在所有制性質及其決定的產權客體,也可以是國家享有所有權的客體。
通過對以上觀點的綜合,本文認為民營銀行是指主要引入民間資本,具有合理產權結構,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精明的銀行家隊伍和良好的企業文化,按市場化機制經營和按法定程序成立的銀行。
(二)民營銀行的特征
1、在產權結構上,民營銀行有別于國有銀行,但也不等同于私人銀行。國有民營是指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的商業銀行,而民有民營的所有權完全為個人所有的商業銀行。我們所討論的民營銀行是指由若干戰略出資人及眾多中小股東組成的混合股份所有制銀行。
2、民營從一定意義上講是個經營權問題,是采用市場化機制進行經營和管理。經營管理的客體,可以是民間資本控股的所有者。
3、民營銀行是金融企業,必須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擁有市場化的公司治理結構,不能辦成家族制銀行或國有制銀行。
4、民營銀行的經理人員和董事會成員應該具備一定的任職資格,管理層的產生不受政府干預,完全按股份制企業運行機制進行。
二、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現狀
(一)我國民營銀行總體發展規模
我國的民營銀行雖然規模都比較小,網點比較少,但是相對于其他大型銀行它也有自己的優勢,比如清晰的產權結構有助于完善內部治理結構,靈活的獎勵機制能夠有效的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商業化的服務模式能夠促進銀行的經營和管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還能夠抵制國有的商業銀行的完全壟斷地位以及幫助國有銀行共同抵御外部競爭。我國的銀行體制通過了將近20年的不斷改革,如今仍然是以國有和國有的控股銀行為主,我國的民營銀行面臨著銀行網點少的局限性,與國有銀行的壟斷地位相比,民營銀行在存款和結算這兩大市場上存在競爭力不足的問題,運作效率比較低。目前我國完全意義上的民營銀行屈指可數,從 1996 年至今,我國僅增加了兩家民營銀行:浙江銀行與民生銀行。這說明我國的民營銀行發展遇到了較大障礙。
(二)我國民營銀行的業務范圍及拓展
我國民營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包括資產類業務和負債業務。資產類業務在當前我國的民營銀行業務中占有較大比重。我國民營銀行的資產類業務主要包括貸款業務,證券投資業務等,其中以貸款業務為主。隨著我國資本市場,信托業及租賃業等的快速發展,金融"脫媒"步伐加快及民營銀行自身高速的資產擴張與貸款的高速增長,我國民營銀行的貸款業務占比,較往年已有所下降,但在全部的資產類業務中仍占據著大額的比重。近年來,隨著公司類貸款的緩慢增長,我國民營銀行加快了公司了業務的內部調整。負債業務是商業銀行資產業務的和中間業務的基礎,我國民營銀行主要經營的負債業務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儲蓄存款、可轉讓定期存單、自動轉賬服務存款賬戶和掉期存款等。
(三)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潛力
適應經濟結構變化發展起來的民營銀行,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收縮機制造成的市場空白,較好地滿足了中小企業和居民的融資以及儲蓄業務需求,大大豐富了對城鄉居民的服務,為人們的生活提供了方便;同時,它打破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壟斷局面,促進了整體商業銀行的服務水平、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從而推動了整個銀行業的發展。從1986年7月交通銀行恢復營業以后,截至2005年10月末,我國先后建立了13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115家城市商業銀行、57家農村商業銀行。截止2009年末,民營銀行的資產總額占了全國金融機構資產總額的16%。從總體上來看,我國民營銀行的總體實力還不是很強,但它的發展速度很快,它的自身優勢,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資源配置的效率,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尤其是中小企業的發展。
三、我國民營銀行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民營銀行發展缺乏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
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缺乏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首先,隨著國有銀行的股份制改革使其競爭能力加強,致使民營銀行的產權明晰、機制靈活的優勢呈弱化趨勢;其次,我國加入WTO后,許多國外銀行進入中國金融市場,構成了對民營銀行的又一競爭市場。再次,在資金來源上,相對于國有銀行的信譽,民營銀行在信譽上處于劣勢,而我國缺少防范信用風險的風險防范體系,民營銀行在吸收公眾存款上存在一定困難,影響到民營銀行的生存。最后,從資金運用上看,由于社會信用環境存在問題,企業欠貸不還、逃避債務等現象,直接影響了銀行貸款的收回,導致不良貸款大量上升,從而影響民營銀行的發展。
(二)民營銀行產權制度和市場準入、退出制度尚不完善
從歷史發展的歷程來看,商業銀行的產權制度從早期的自然人產權制度發展到現代的法人產權制度,股份制已經成為現代商業銀行產權制度的最基本的特征。民營銀行采用的是真正的股份公司制,但其法人治理結構并不規范,在界定產權受益、受損界限時不明確,導致銀行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時,缺乏相應的自我約束。而銀行業是風險與利潤并存的行業,對民營銀行的準入和退出制度的根本需求是保障公平競爭的同時,要確保金融體系的穩定運轉,因此,沒有制度的保障,民營銀行的發展前景也就無從談起。
(三)我國民營銀行配套的法制系統不夠健全
在市場經濟的引導下,發展民營銀行必定需要相應的、完善的法律體系來進行規范。從我國目前金融業的發展現狀來看,我國有關民營銀行的法律法規尚未建立。首先,對于民營銀行的準入條件尚沒有法律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市場的風險,讓民營銀行無法按照市場的公平機制進行市場競爭,并且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條件下可能導致金融市場的紊亂,引發金融危機。其次,沒有建立民營銀行的退出法規,結果使民營銀行不可能完全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競爭,從而實現優勝劣汰。再次,我國民營銀行尚未設計出一整套能夠有效防止民營銀行風險且具有可行性的民營銀行監管法規。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我們堅持放開發展民營銀行,必然會給本已非常脆弱的金融體系大大增加監管風險。
(四)我國民營銀行股權結構不合理,治理結構失靈
首先,從很多民營銀行的股權結構上我們可以看出,銀行的股權存在很大的問題,股權分布不均是最常見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能分到散股權的人很少,一個大股東可能就占有50%的股份,有的還不到十個股東,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出現大股東獨攬大權的現象,內部的財政問題就會出現,公司的治理就會出現各種困難。其次,我國民營銀行雖然許多都由個人出資,但仍有很大一部分資金是由地方財政、有政府背景的國有企業提供,這就意味著行政管理的色彩比較濃,民營銀行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作用多流于形式,未能形成有效的制度約束和矯正機制,法人治理結構一定程度上是失靈的。
(五)我國民營銀行市場定位不準,創新能力低
當前我國民營銀行規模較小,盈利水平較低;資金少,抗風險能力差,難以承受過多的創新投資負擔。首先,在資本金的補充上,國有商業銀行可以通過政府發行國債、增發和配股等方式注資,而多數民營銀行一般只能通過私募擴股、收益留存、紅利轉注冊資本等方法來補充資本金,難以適應資產規模日益擴大后對資本金的需求。其次,我國民營銀行的內部運行機制也存在缺陷,市場定位不準,經營同質化,產品創新機制并不完善。我國一些民營銀行市場定位與國有商業銀行雷同,表現為經營產品的一致性、客戶群體的一致性和發展方向的一致性。除了提供各種標準產品之外,很難以適應復雜的個性化財富管理需求,這樣只能更多地專注于服務形式上,如服務團隊配備、專屬場所、親情服務等。一些規模較小的城市商業銀行也輕視零售業務,沒有形成經營特色,產品研發和創新能力比較低,成為其開展市場化運作的嚴重羈絆。
(六)我國民營銀行缺乏專業的經營管理人才
目前,我國民營銀行中年輕人比較多,沒有太多的經驗。同時我國民營銀行的人員認證體系、培訓體系都不是很完善,同時缺乏專業的管理人才以及專業的金融實操人員,客戶經理也缺乏經驗。
四、我國發展民營銀行的對策
(一)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
建立完善的外部信譽環境是民營銀行發展的基礎,而我國的民營銀行在信用方面處于劣勢,存在吸收公眾存款難的問題。所以我國在治理信用環境,推進民間信用體系建立時,必須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險制度。而該制度的建立,切實的保障了存款人的利益,提升了民營銀行的社會信譽并有利于其業務的發展。同時,該制度也是民營銀行市場化退出的必要配套措施,可以有利于防止個別民營銀行破產倒閉而出現擠兌風險,確保民營銀行的良性競爭發展,避免出現行業壟斷現象,保障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
(二)制定合理的民營銀行準入和退出制度
通過金融立法規范民營銀行的市場準入條件, 通過較為嚴格的市場準入審核制度,將存在過高經營風險、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民營銀行排除在金融市場之外,保障民營銀行的整體經營質量。 市場準入制度也應當有一定的梯次性,適合于不同規模、不同業務內容的民營銀行的發展需求。 對民營銀行的市場準入考核應該具有相當的透明性,保障公開、公正、公平。 退出機制是保障民營銀行整體經營健康環境的必然要求,在實際的退出操作中,民營銀行可依法兼并、聯合、重組,或者是破產清算的方式進行債務清算,金融監管當局則可依法對風險達到一定程度或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民營銀行強制進行清理、關閉、兼并重組,維護銀行業的穩定。
(三)優化民營銀行治理結構,提高市場競爭力
民營銀行采用的股份是真正意義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制,所以它具有產權明確,責任清晰的優勢。首先要在管理結構和產權制度上進行創新,不斷的完善治理結構,明確規定管理機構的各自的權限,使之相互制約,相互約束,增強權力的約束力,增強決策的科學性,使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夠取勝。其次,在目前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已達到較高程度的基礎上,放松相關限制,推動銀行股權相對集中,并允許民間資本注入,優化民營銀行業治理結構,對現有銀行進行民營化改造。同時應加快相關基礎設施建設,防止風險的傳遞。
(四)建立和完善金融法規監管體系
由于民營銀行透明度較低, 金融監管缺乏有效性,容易積累金融風險, 引發金融危機。為此, 我國民營銀行應建立適合的監管體系。首先應制訂有關民營銀行的監管法規, 包括公司治理結構、最低資本額、經理人員的執業資格、股東資質的審核、監管內部自律監管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業務范圍等方面的規定,為實施監管提供法律保證。其次,應建立規范的信用報告制度,利用網絡技術,采集分散在銀行、稅務、工商、公安以及法院等部門中的與企業和個人信用有關的信息,形成信用信息數據庫,同時進行資信評估,實現信息共享。再次,要依法實施監管,建立獨立的金融審計公司,負責日常監督、查賬,不斷完善金融監管指標和措施,充分運用金融稽核手段, 將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相結合, 形成科學有效的監管體制。
(五)因地制宜選擇民營銀行的發展模式
我國建立民營銀行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新組建民營銀行;二是改革現有的金融機構,即城市商業銀行、城信社和農信社,使其民營化。鑒于我國中小銀行已為數不少,通過引進民間資本,對現有風險不大的中小銀行進行重組和股份制改造,使之走上市場化經營軌道應當是最佳選擇。如果拋開現有的數以萬計的中小銀行,放手組建新的民營銀行,那么成本、風險和收益很可能會不成比例。因此,應當本著重組存量和發展增量相結合的原則,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相應的方式:在極少數民營經濟發展較快、社會整體信用較好的地區新組建少量民營銀行;在大部分中小城市,采取改造城市商業銀行、城信社、城區農信社的方式設立民營銀行。
(六)拓展中小企業業務,通過民營銀行的品牌競爭力
民營銀行要想在金融業中勝出,必須樹立自身的品牌,業務上除了廣度以外還要有深度,在金融產品技術性能的優越性、持續性及顧客的滿意度上下功夫,使客戶對本行業的認識度大大提高,從而促進各項業務的發展。由于當前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難,融資難",為我國民營銀行的借貸業務提供了大量的潛在客戶。因此,我國民營銀行在其發展過程中應致力于完善和豐富中小民營企業的信貸業務產品,還應將信貸業務產品與支付結算,網上銀行,企業理財,現金管理,稅費,托管,企業主和員工個人理財等中間業務,零售業務以一條龍服務的模式的加以規劃和拓展。此外,努力提高經營者的素質,建立專家治行制度,積極吸引優秀的銀行家到民營銀行來,對其進行包裝,以個性化、情感化的宣傳,樹立自身的品牌形象。
民營銀行是我國商業銀行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的重要方向。因此,應建立適合我國經濟發展的民營銀行體系。而改革開放以來,民營企業迅速發展。因此,要從根本上改善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把民間資金引導到合法的投資軌道上來,增加農村金融供給,遏制非法金融活動,有助于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提高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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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金融體系逐步完善,民營銀行在發展當地經濟、為微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民營銀行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其可持續發展。在民營銀行的發展進程中,要大力開發中小企業金融產品,積極拓展商圈融資,進而通過錯位競爭及其特色精致的金融服務來實現自身發展。本文介紹了當前民營銀行發展市場的定位及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并針對其如何進一步實現民營銀行的可持續發展進行相關的探討和分析。
關鍵詞 :民營銀行;市場定位;困難;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0.33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5)07-0068-02
收稿日期:2015-02-12
作者簡介:劉鑫(1993-),女,漢,黑龍江省樺南縣人,佳木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本科在讀。薛玉玲9 1964 -),女 ,漢,吉林省伊通縣人,黑龍江佳木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副教授 ,研究方向:企業管理。
引言
民營銀行是由來自民間的資本控股來進行市場化運作的風險自擔的銀行,在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以來,國家一直致力于開拓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渠道,同時國家也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來對民營銀行進行有效地管理和規范,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民營銀行的發展。而民營銀行在實際運營的過程中還存在著行業發展面臨巨大的競爭力、民營銀行發展受金融運行體制的限制、民營銀行自身的逐利性等一系列的問題,只有解決好民營銀行在實際發展過程中面臨的一系列問題才可以實現民營銀行的可持續發展。
一、民營銀行發展市場的定位分析
民營銀行在發展的進程中必須做好市場的定位分析,主要包括目標客戶定位、金融產品定位以及營銷策略定位。對于民營銀行來說,目標客戶定位首先要立足于當地的經濟發展,民營銀行的從業人員多來源于一個固定的地域之內,對于區域內的企業的了解可以降低其在開展銀行貸款業務的進程中的金融風險,提升貸款的安全性。再者,民營銀行的業務對象集中在中小微企業上,民營銀行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更容易掌握中小微企業的發展規律,業務空間較大;對于民營銀行來說,產品定位首先要大力發展商圈融資,商圈內的企業一般都是中小微企業,其規模小、用于貸款的抵押不足,通過商圈擔保融資可以很好的利用商圈管理機構的管理作用來進行擔保進而實現中小微企業的融資。其次,要推動中小企業的供應鏈金融產品的開發,依據中小企業在采購、庫存、銷售等各個經營環節的實際資金需求來開發出相應的金融產品,進而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最后,要大力推進互聯網金融產品的開發,建立起完善的互聯網金融服務;要加強自身的信用建設,通過更加細致周到的服務來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二、我國民營銀行發展的難點分析
(一)行業發展面臨巨大的競爭力
目前,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將其業務范圍進一步向中小微企業拓展,使得民營銀行面臨的激烈市場競爭,尤其是在2012年,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多家銀行都表示將積極主動地拓展中小微企業金融市場,此外,目前隨著國家對于民營銀行發展的支持,很多地區出現了業務范圍局限在一定區域之內的城市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以及村鎮銀行,大型國有銀行的業務拓展以及民營銀行數量的不斷增多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民營銀行面臨的市場行業競爭進一步增大。
(二)民營銀行發展受金融運行體制的限制
目前我國在民營銀行管理的過程中使用的是有限牌照制度,使得民營銀行不可能像大型的國有銀行一樣在全國各地設立銀行網點來開展金融業務,因此,民營銀行的經營區域會受到很大的限制。此外,相關的金融部門對于民營銀行在開展業務過程中的資金規模、貸款的額度等都可能存在著一定的限制,并且在不同類別貸款計提比例以及存款準備金率方面民營銀行也會與國有銀行存在著差別,盡管目前我國的金融政策支持更多的民營資本投入到銀行業中,但是一些國家的政策以及制度對民營銀行的經營約束還比較大,在這很大程度上使得民營銀行自身的運營難度以及經營的風險進一步加大。
(三)民營銀行自身的逐利性
作為由民間資本來支持組建的銀行,民營銀行在運轉經營中存在著天生的逐利性,尤其是在民營銀行的股權安排和分配上很容易出現兩個極端:一個是民營銀行的股權過于分散,這樣就會導致民營銀行的股東數過多,不同利益群體在民營銀行的經營戰略以及發展理念上會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另一個極端就是民營銀行的股權過于集中,這樣就會使得民營銀行控制在少數的幾個大股東的手中,這樣很容易出現大股東利用民營銀行圈錢進而為自身的關聯企業提供融資的情況,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民營銀行自身經營的風險進一步加大。
三、促進民營銀行健康發展的若干建議
(一)制定前景性戰略,提升競爭力
民營銀行要想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制定出極具前景性的發展戰略。首先,民營銀行要進一步創新銀行的服務和產品,以及中小微企業的實際特點以及農村地區的實際金融需求來制定出相應的有針對性的金融理財產品,對于存在著不同金融需求的客戶來提供個性化的金融產品,同時民營銀行在能夠提供快捷便利的小額信貸的基礎上還需要進一步豐富抵押擔保模式以及信貸產品的種類;再者,民營銀行在發展的過程中還需要對銀行自身的清算與結算的渠道進行進一步的疏通,大力開展快捷方便的結算工具,同時民營銀行要注重發展同其他銀行的戰略伙伴關系,利用其他銀行的資源來彌補自身的不足;最后,民營銀行要致力于互聯網金融的建設,大力發展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進而使得民營銀行的服務能夠打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進一步提升民營銀行的市場競爭力。
(二)制定合理的民營銀行各項法規
在當前國家大力支持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新形勢下,國家要依據民營銀行業的實際經營情況以及在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實際困難來對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進一步的發展和完善。首先,要對當前民間資本進入我國銀行業的條件等進行更加明確和細致的規定,進而使得自擔風險的民營資本在進入銀行業之后能夠享受到平等的市場競爭地位;其次,要進一步完善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在實際的管理過程中進一步貫徹落實共同發起人制度,在準入之前對于共同發起人的實力、資質、信譽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的審查;最后,要進一步加強對于民營銀行在經營過程中自身風險管理和控制的監管,提升我國金融市場的穩定性。
(三)構建符合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
民營銀行要想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建立起良好的信譽環境。而相對于大型的國有銀行來說,民營銀行在在自身發展經營的初期難以很快的建立起自身的信譽,這就導致了民營銀行在發展初期吸收存款方面就會存在著很大的困難,因此,為了進一步保護存款人自身的利益,國家要依據我國民營銀行發展的實際情況來構建起符合我國實際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提升民營銀行自身的信譽及吸收存款的能力,進而為開展其他銀行業務提供重要的資金保障。
結語
綜上所述,民營銀行在自身經營發展過程中存在著很多的困難和挑戰,在實現民營銀行自身可持續發展的進程中,要充分認識到當前民營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實際困難,通過制定出具有前景性的發展戰略來提升銀行自身的競爭力,同時國家要制定出完善合理的民營銀行的法律法規以及符合我國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進而為民營銀行的發展提供一個有利的環境,進而進一步促進民營銀行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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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private bank is relatively official or state-owned, is an operation organization form, the private Banks may in these aspects are different from state-owned Banks of the special advantage, because small burden, low cost, and investment loans is more onefold and professional field, thus in the service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private enterprises in more can "handy".
Keywords: private bank management form, the commercial bank
中圖分類號:F8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民營銀行是相對官辦或國有而言的一種經營組織形式,除了具有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實體的一般性質外,還有其獨有兩個特征:一是經營權不受政府部門控制或與政府部門沒有聯系,完全由企業自主決定,包括主要領導成員的任命。二是民營銀行也涉及所有制結構問題,民營銀行和國有銀行是一組矛盾。當我們說民營銀行的時候,就是區別于國有銀行,而并不涉及到諸如管理機制、經營權、經營效率等問題。民營銀行的定義只是區別于國有銀行而已。我們也許可以把不屬于國有銀行的都包括在民營銀行的范疇之內。民生銀行就是民營銀行,國家不控股的股份制銀行也是民營銀行。
一、阻礙著民營銀行發展的因素
1.如何協調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之間控制與反控制的關系問題。
目前吸引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對象主要是一些民營企業,企業資本從現有產業脫離出來進入金融領域,有多種目的,如獲得預期收益,根據股東權利取得金融機構人事控制權和經營權,擴大自身的影響等等,其中取得金融機構的人事控制權和經營權對未來金融機構的發展起重要作用。
然而,為避免現有股份企業存在的一般獨大、個別股東說了算的不合理局面,監管當局肯定要對這種控制權進行適當約束,現有金融機構的高層管理人員從自身利益和目的出發,也要對股東的控制權設置一些條件。
這樣,如果沒有形成一致的利益目標和共識,產業資本達不到自’身的目的,金融資本不能維護自身已有的利益,監管得不到有效的風險防范保證,民間資本就難以進入金融領域。
因此,如何協調民間資本與現有金融資本之間的關系,達到雙方相互理解和支持的局面,是吸引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對現有中小金融機構改革重組的先決條件,否則,銀企雙方都沒有積極性。
2.如何調動民間資本積極性與有效防止道德風險之間的問題。銀行業屬于風險行業,金融業經營的重要特點就是風險經營,金融風險遠高于其他產業風險,且金融風險的影響、擴散和破壞力遠高于一般產業。因此,金融市場準入門檻比較高,進入市場后的制度約束也很強,主要目的在于防止金融風險,特別是防止中小投資者或非國有資本利用金融經營許可便利,為自身謀取不合法利益,對經濟金融運行和社會產生不利影響。
事實上,在國內開始討論民營銀行時,對民營企業進入金融行業的動機就一直處于爭論之中。面對復雜的設立民營銀行的動機,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各界自然對放開民營銀行后的道德風險極為關注。必須設計嚴格科學的制度來避免這一問題。但在制度設計中又不能把門檻抬得過高,否則沒法吸引民間資本。就目前看,國內還沒有比較可信可行的研究成果,仍然需要深入研究。
3.如何維護資本最低收益,實現民營銀行可持續發展與化解不良資產之間的矛盾。中國目前一些中小金融機構經營困難,風險聚集,原因十分復雜。組織機構、融資渠道、內部制度、人員素質、政府干預、歷史包袱、經濟基礎、信用環境等方面都有一定因素。
廣大中小金融機構雖然在經營機制上比較靈活,與當地經濟信息基本對稱,但與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相比,它們仍處于一種先天不足的處境,不少機構處于微利或虧損狀態,要維持正常收益,實現可持繼發展已經十分困難。
而資本的逐利性決定了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必須得到預期的最低效益,顯然對原先微利和虧損嚴重的那些問題機構,吸引民間資本是有相當難度的。特別是要利用民間資本來沖減原先的不良資產,而在未來發展結果難以預料的情況下,這種想法也只能是理論上的探討。
2.民營銀行的信譽建立問題。在中國尚未建立起存款保險制度、信用缺失問題嚴重、民營金融機構問題多多、集團化和規?;呀洺蔀榻鹑跇I發展趨勢的情況下,民營銀行信譽建立之路將是漫長的。
民營銀行的信譽在哪里?簡單地回答:民營銀行的信譽在金融改革的制度創新之中,在金融市場的公平競爭之中。同時擁有較高的利潤率,較好的資金流動性,較高的資本充足率,顯然,若民營銀行實現了上述目標,儲戶沒有理由懷疑它的信譽,目前國際上著名的大銀行就是因為這些指標都很好而享有良好的信譽。如果要讓民營銀行擁有較好的信譽,必須建立一套法規,加強對新生民營銀行的盈利性、流動性和清償性的監管。在競爭中優勝劣汰。只要我們在開放民營銀行的過程中抓緊制度創新,通過試點逐步推進,就一定可以創建一批擁有良好信譽的民營銀行。
二、如何對待民營銀行的發展風險問題
1.是民營銀行的準入法規。中國人口眾多,國土遼闊,究竟要多少家民營銀行才能適應市場需求?如果中國只需要十幾家民營銀行,那么審批的問題不大。如果估計需要200到300家,那么應該由誰來審批?在目前的行政審批制度下,銀行審批權造成相當大的權錢交易的尋租空間。三、建立一套金融市場準人的競爭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