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法匯總十篇

時間:2023-07-07 16:28:07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法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篇(1)

二、項目采取公開招標方式,先確定投標入圍單位,再按具體項目要求在入圍單位中招標確定施工承包商。

1、入圍單位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并確定各類承包商數量分別為3—7家,但同一承包商同一資質不得在本區4個及以上鎮(鄉、街道)正式入圍。入圍數未達到3家或取消入圍資格后不足3家的,不適用于本辦法。

2、符合條件的同一承包商可同時申請不同類別的建設項目。

3、入圍單位確定程序:

(1)招標公告和領取招標文件。

(2)受理入圍投標申請,并遞交相關資料文件和繳納投標保證金。

(3)組建評審委員會:對申請入圍單位進行資格審核和綜合評審。

(4)確定入圍單位初選名單并公示3個工作日。

(5)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正式入圍名單,并發放入圍通知書。

(6)簽署入圍協議書。

4、評審委員會由各類專業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對承包商的工程業績、履約能力、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分,擇優錄取。

5、申請入圍單位承包商須滿足以下條件:

(1)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記錄;

(2)資質要求:

房建項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裝修項目: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

綠化項目:城市園林綠化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

交通項目: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市政項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水利項目: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環保項目: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

弱電項目: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

(3)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強制性要求。

6、入圍單位評分采取綜合評分法,并按綜合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

三、具體項目招標

1、項目招標人應當從入圍單位中邀請符合規定資質條件的單位參加投標,并具體的招標公告,但有以下情形之一除外:

(1)入圍單位中暫無相應類別承包商;

(2)入圍單位符合條件或參加投標的承包商不足3家的;

2、招標人應編制具體項目的工程預算并根據專業特點、工程類別、施工難易程序、企業合理利潤、市場風險等因素確定,工程預算下浮率區間為:0—15%。如行業主管部門有其他要求的,以行業主管部門為準。

3、具體項目的招標文件根據項目情況另行制定,但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投標人應對招標文件中的施工圖要求及施工技術規范部分做出響應承諾,投標人無需再另行制作技術標。

4、具體項目中標候選人的確定:根據具體項目的招標文件約定,在工程預算的某一下浮區間內,由招標人隨機抽取確定衡量值,并以負最接近衡量值的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第二負接近的為第二中標候選人,第三負最接近的為第三中標候選人,無負接近時取正接近。若同等條件下報價相同時,則抽簽決定。

四、實行入圍單位動態管理。

1、具體項目考評由建設單位會同鎮有關部門在每項工程竣工后15日內客觀公正地提交參建承包商的評價結果。

2、正式入圍單位每年度進行一次綜合考評,可根據需要對類別及數量進行調整。綜合考評由建設單位(業主)和鎮有關部門參與。鎮村鎮建設辦、新村辦、審計、勞動、公共資源交易站等部門應根據當年度中標項目對參建承包商有關工程工作履行情況做出綜合評價考評。

3、具體項目考評分和綜合考評均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檔。綜合考評結果將在鎮政府網站進行5天公示。對綜合考評不合格的承包商,清出入圍單位,并在二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加入入圍單位和參與本鎮公共資源交易站所有項目的投標業務。對綜合考評基本合格的單位暫停半年的所有投標。上年度綜合考評優秀的單位在項目招標時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中標,并在下一輪入圍招標時予以資信加分,對連續二年綜合考評優秀的單位,在下一輪確定入圍名單時自動入圍。

4、承包商在履約過程中,有不良行為公示記錄和暫停投標資格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所有入圍資格,沒收履約保證金且兩年內不得申請重新加入入圍單位和參與本鎮公共資源交易站所有項目的投標業務:

(1)因拖欠民工工資不能及時處理發生集體上訪事件;

(2)在入圍后一年內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投標達到3次或廢標達到3次;

(3)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或不按期履行承包合同的;

篇(2)

附件:《樂清市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資格預審辦法》

樂清市規劃建設局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樂清市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資格預審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資格預審活動,維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件》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實行資格預審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資格預審工作由招標人依法組織實施。

第四條資格預審工作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

第五條資格預審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標人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二)招標公告;

(三)出售資格預審文件;

(四)投標申請人編制并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及相關資料;

(五)對資格預審申請書及資料進行評審;

(六)發出資格預審通知書。

第六條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中載明投標報名的條件和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辦法。

第七條招標人應當在發出資格預審文件前,將資格預審文件報樂清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站備案。

第八條資格預審文件一般采用樂清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站編制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資格預審文件》示范文本,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資格預審文件前附表和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前附表和資格預審文件應明確規定資格預審評審的程序、方法和標準,以及確定投標人的方法、數量等其他要求。

(二)資格預審申請書。資格預審申請書包括企業資質和信譽證明、財務狀況、在建工程情況、類似工程業績、擬投入技術裝備和擬派項目經理與主要技術人員等資料。

(三)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招標人不得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設置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限制符合報名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參加資格預審。

第十條建設部、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建設網站上的相關內容可作為資格預審的主要依據之一;招標人可以在資格預審文件中對投標申請人提出兩年內不得有行政處罰或不良行為記錄的條件。

第十一條資格預審可采用合格制或評分排名的方式確定合格投標申請人數量。根據評審標準經資格預審委員會評審合格投標申請人超過15家的,采用隨機抽取l5家以上的合格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經資格預審委員會評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在3家以上15家以下的,經樂清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站批準,允許所有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在3家以下的,招標人應重新招標公告。

第十二條經濟利益相關企業不得作為同一工程項目的投標人參加投標,否則以串標行為論處。本條所指的經濟利益相關企業是指同一法定代表人管理的不同企業或一個企業與其參股的其他企業。

第十三條投標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供有關資格預審的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投標申請人若提供虛假文件材料的,一經查實,即予取消該投標申請人投標資格,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四條招標人應當組建資格預審委員會,資格預審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熟悉相關業務的技術、經濟等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單數且不少于5人;專家成員一般在政府部門設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與投標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成員應當回避。

第十五條資格預審評審活動應當在市招投標中心進行。資格預審委員會成員名單在評審結束前應當保密。

第十六條資格預審委員會成員應當按照資格預審文件確定的評審辦法和標準,對在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文件中確定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客觀、公正地評審,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在規定截止時間后送達的及未按要求密封的資格預審申請書為無效。

第十七條資格預審委員會完成評審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經全體成員簽字的評審報告,闡明意見。招標人應當根據資格預審委員會提交的評審報告作出資格預審決定書。資格預審決定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資格預審的基本情況,包括提交申請材料的申請人名單、評審程序和辦法;

(二)資格預審委員會成員組成名單;

(三)資格預審委員會的評審報告(含評審記錄表);

(四)經資格預審確定的合格投標申請人名單。

第十八條招標人應將資格預審結果書面通知所有投標申請人:并告知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招標人應將資格預審決定書報樂清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站備案。資格預審決定書未經備案不得進入招投標中心。

篇(3)

(一)投標人資格條件人為設置的問題。招標人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或評標辦法中設置有利于、甚至內定個別投標人的條件或條款。一是設置地區、行業壁壘,造成某一區域、行業投標人過于集中而發生圍標、串標;二是設置過高條件,造成只有少數承包商可以參加投標導致的競爭性不足;三是設置指向或傾向性條件,一些招標人甚至將招標文件直接交給內定的中標人編制,由其為自己"量身定做"。這些限制或排斥其他投標人的行為,造成特定企業具有優勢而導致評標結果不公平。其本質是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為圍標串標和明招暗定創造條件。

(二)評標組織方法不完善的問題。以目前最常用的綜合評估法和最低價法為例,其面對建筑市場魚龍混雜的局面和不健社會誠信體系全的現狀,均不能有效地防范圍標、串標等問題。

綜合評估法是當前國內使用最多的評標方法。優點是可以通過專家從技術、經濟、信用等方面綜合評審,選擇優秀的承包商。但實際上在選取和組織評標專家的程序上有缺陷,評標專家的專業素質、道德水準良莠不齊及社會上不良環境影響等問題的的存在,專家不專、操縱專家進行圍標串標等情況經常發生,造成大量的投訴甚至流標,即達不到擇優的目的,又嚴重干擾正常工作,降低工作效率。

最低價法理論上具有充分競爭、承包商自主定價、招投標結果不易縱等優點。但在社會信用體系缺失的情況下,最低價法在實際中達不到節省投資的目的。承包商為了拿到市場份額,以非理性價格競投,中標以后則開始以各種理由拖延工期要挾調整價格,想法設法搞變更索賠或不惜犧牲質量降低成本,甚至鼓動勞務工群體上訪鬧事,最終不僅達不到節省投資的目的,反而帶來巨大的工期、質量、社會維穩風險。

(三)設計及造價編制造假的問題。在招投標的前期工作中,一些設計單位或設計人員及造價咨詢企業或造價編制從業人員為了謀求不當經濟利益,與相關投標單位串通,在設計上通過隨意擴大、增加設計規模和內容,提高設計標準等手段故意造成設計浪費;在造價上通過虛設工程量清單、虛增項目工程量、超量計取相關費用等高估冒算手段,使招標工程的標底價格明顯偏離市場價格。

二、圍標串標行為的成因分析

圍標串標行為一般有以下表現形式:部分投標單位形成聯盟,采取輪流坐莊、多家陪標的方式串通投標;有的結成利益共同體,約定由中標人給付陪標人一定比例的報酬,達成利益一致;有的低價中標后,故意放棄,然后以串通好的第二名遞補方式分享投標價差;有的采取故意造成廢標情形;有的在投標報價中采取約定集中抬高或者壓低投標報價,以控制評標均價。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環節違法違規行為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但具體分析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一是建設單位缺乏自我約束和責任機制。在當前市場誠信體制尚不健全的特定階段,建設單位普遍缺乏內在的自我約束機制,這是造成目前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的內因。 二是經濟利益驅動明顯。“逐利”是“經濟人”的本性和內在動力,為了追逐經濟利益不擇手段、無孔不入。統一監管尚未形成,市場誠信環境不斷惡化。三是招標投標監督體系不完善。目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已經有了交易平臺,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體系還缺乏完整性和系統性。市場監管、約束、懲罰機制形同虛設,對違法違規者難以構成威懾,這更使違法違規者有恃無恐。

三、防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違規違法問題的對策

在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存在的違規違法問題進行客觀分析后,我們應重點針對招投標前期基礎工作、投標人資格設置和評標方法等三個關鍵環節進行改革,創新出適應多種競爭需要和滿足不同市場情況的招投標方法。

(一)強化招標前期工作,消除圍標串標行為的運作基礎。一是建設管理業主單位要并充分參與、全面介入設計工作,明確建設管理業主單位的審查責任,加大落實對圖紙和各項指標的審查力度,減少設計變更;二是組織編制企業技術標準,重點掌握市場信息、把握材料和產品的通用性并按設計和實際需求定好標準,嚴格審查、排除傾向性;三是對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竣工結算分別制定了嚴格的控制措施,規范招標控制價的編制,設定招標限價,為后續招標投資控制提供保障;四是制訂工程參建單位不良行為記錄管理辦法及履約評價辦法,對招投標以及后期履約行為進行信用管理;五是完善制度和范本體系,規范招投標管理工作。編制出適合本工程項目建設特點的招標文件范本、標準合同文本,規范招投標執行工作。

(二)科學設置資格審查方式和競標條件,擴大競爭范圍。一是采用資格后審和報名審查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的防止限制潛在投標人的行為,最大程度的讓合格投標人參與公平競爭;二是在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目錄中選擇施工隊伍,只設類別及組別、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執業資格兩個方面要求,通用專業均取消設置特殊業績條件的要求;三是對技術特別復雜或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只設置合理的同類工程業績資格條件,擴大競爭范圍。四是對一些技術復雜、標準繁多項目的招標文件采取了征求潛在投標人意見的措施,及時修正、剔除招標文件中傾向性、指向性條款,使市場競爭更加充分。

(三)改進完善評、定標程序,分類制定實施評、定標方法。以招標前期工作和施工圖為基礎,通過對市場競爭程度、供應量與可采購量、潛在投標人的情況進行充分的調研,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制定不同的評、定標方法。

篇(4)

前款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適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國家計委第3號令)。

第三條招標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招標的法人。

第四條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具體包括:

(一)具有項目法人資格(或者法人資格);

(二)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專業技術力量;

(三)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

(四)設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專職招標業務人員;

(五)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規規章。

第五條招標人自行招標的,項目法人或者組建中的項目法人應當在向國家計委上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一并報送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書面材料。

書面材料應當至少包括:

(一)項目法人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者項目法人組建文件;

(二)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力量情況;

(三)內設的招標機構或者專職招標業務人員的基本情況;

(四)擬使用的專家庫情況;

(五)以往編制的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和評標報告,以及招標業績的證明材料;

(六)其他材料。

在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前,招標人確需通過招標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確定勘察、設計單位開展前期工作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書面材料中說明。

第六條國家計委審查招標人報送的書面材料,核準招標人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自行招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其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也不得拒絕辦理工程建設有關手續。

第七條國家計委審查招標人報送的書面材料,認定招標人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自行招標條件的,在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時,要求招標人委托招標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第八條一次核準手續僅適用于一個工程建設項目。

第九條招標人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不影響國家計委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

第十條招標人自行招標的,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國家計委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招標方式和招標公告的媒介;

(二)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技術規格、評標標準和方法、合同主要條款等內容;

(三)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和評標報告;

(四)中標結果。

第十一條招標人不按本辦法規定要求履行自行招標核準手續的或者報送的書面材料有遺漏的,國家計委要求其補正;不及時補正的,視同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

篇(5)

2016年第一季度,全國累計進行招標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共計3748個。其中,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項目3310個,占88.3%;進入其他交易市場的項目365個,占9.7%;未進入任何交易市場的項目73個,占2%。以項目數量統計,進場交易的項目占98.0%。

全國累計完成交易額1484.6億元,其中,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交易額1301.3億元,占87.7%;進入其他交易市場的交易額162.1億元,占10.9%;未進入任何交易市場的交易額21.18億元(黃河水利委員會8.31億元、北京市12.87億元),占1.4%。以交易額統計,進場交易額占98.6%。

篇(6)

第二條各級水利審計部門(以下簡稱"審計部門)在本單位負責人領導下,依法對本單位及其所屬單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進行審計監督。

上級水利審計部門對下級單位的招標投標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所規定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的招標投標的審計監督。

第四條審計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審計監督,對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對有關招標投標的重要事項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第二章審計職責

第五條在招標投標審計中,審計部門具有以下職責:

(一)對招標人、招標機構及有關人員執行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制度的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二)對招標項目評標委員會成員執行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制度的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三)對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投標人及有關人員遵守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制度的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四)對與招標投標項目有關的投資管理和資金運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五)協同行政監督部門、行政監察部門查處招標投標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第三章審計權限

第六條在招標投標審計中,審計部門具有以下權限:

(一)有權參加招標人或其機構組織的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招標人或其機構應當通知同級審計部門參加。

(二)有權要求招標人或其機構提供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文件、資料,招標人或其機構應當按照審計部門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三)對招標人或其機構正在進行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招標投標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制止;

(四)有權向招標人、投標人、招標機構等調查了解與招標投標有關的情況;

(五)監督檢查招標投標結果執行情況。

第四章審計內容

第七條審計部門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一)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是否符合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是否履行規定的審批程序;

(二)招標項目資金計劃是否落實,資金來源是否符合規定;

(三)招標文件確定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是否符合批準的設計文件;

(四)與招標投標有關的取費是否符合規定;

(五)招標人與中標人是否簽訂書面合同,所簽合同是否真實、合法;

(六)與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有關的其他經濟事項。

第八條審計部門會同行政監督部門、行政監察部門對招標投標中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一)招標項目的招標方式、招標范圍是否符合規定;

(二)招標人是否符合規定的招標條件,招標機構是否具有相應資質,招標合同是否真實、合法;

(三)招標項目的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程序是否合法;

(四)招標項目評標委員會、評標專家的產生及人員組成、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是否符合規定;

(五)對招投標過程中泄露保密資料、泄露標底、串通招標、串通投標、規避招標、歧視排斥投標等違法行為進行審計監督;

(六)對勘察、設計、施工單位轉包、違法分包和監理單位違法轉讓監理業務,以及無證或借用資質承接工程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審計監督。

第九條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對招標投標工作中涉及保密的事項負有保密責任。

第五章審計程序

第十條招標人編制的年度招標工作計劃,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應當報送同級審計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審計部門根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招標人年度招標計劃和招標項目具體情況,確定招標投標項目審計計劃,經單位主管審計工作負責人批準后實施審計。

第十二條審計部門根據審計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并應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被審計單位以及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單位、部門,應當配合審計部門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三條審計人員通過審查招標投標文件、合同、會計資料,以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等方式實施審計,并取得證明材料。

第十四條審計組對招標投標事項實施審計后,應當向派出的審計部門提出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當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被審計單位應當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十日內,將其書面意見送交審計組或者審計部門。

第十五條審計部門審定審計報告,對審計事項作出評價,出具審計意見書;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招標投標行為,需要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在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者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處理、處罰意見。

被審計單位應當執行審計決定并將結果反饋審計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對審計部門提出的處理、處罰意見應及時進行研究,并將結果反饋審計部門。

第六章罰則

第十六條被審計單位違反本辦法,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或者拒絕、阻礙審計的,審計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報批評,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主管單位、監察部門應當及時作出處理,并將結果抄送審計部門。

第十七條被審計單位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主管單位、監察部門應當及時作出處理,并將結果抄送審計部門。

第十八條招標人、招標機構及其有關人員違反國家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審計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章附則

篇(7)

1 我國招投標存在的問題

我國招投標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投標方片面追求利潤最大化

在招標過程中,投標單位掛靠高資質的企業參加投標,臨時搭建項目管理班子并招募經驗欠缺、技術薄弱的勞務隊伍,采用低價中標或不平衡報價的辦法競標,一旦中標后,很快出現管理混亂,采用索賠和洽商變更賺取利潤等等。

(2)忽視資格預審

在工程招標中不注重招標管理團隊的建設,忽視招標對項目管理全過程的影響,缺乏技術性的專家和人才,忽視資格預審的重要性;或由于政策限制不能組織資格預審。

(3)評標定標因素單一

在工程項目招標評標中片面強調工程投標報價,造成了評標僅僅是投標人投標報價的比較,定標也僅由商務標鎖定,而忽略了直接影響工程建設造價、工期、質量的施工組織設計、人員配備等諸多重要因素。

通過招投標,基本確定了工程項目的造價、工期、質量標準,因此招投標是項目前期工作的關鍵。然而,由于招投標本身受到很多方面的影響,存在諸多風險,而其產生的風險會在施工環節產生更惡劣的影響。因此如何消除在項目招投標階段對項目立項產生的風險和自身環節產生的風險,預見性地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將對項目管理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2工程招標

建設工程的項目管理可總結為通過合同管理,組織協調,目標控制,風險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措施達到項目的造價、質量、進度控制目標,并實現項目的設計功能,滿足使用者的需求。

工程項目投資建設周期可劃分為:前期、準備、實施和投產運營四個階段,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同時跨越項目的準備和實施兩個階段。

本文旨在探討在招標階段如何通過項目的風險管理幫助項目在實現預期功能的前提下達到造價、工期、質量三大目標。

招標是一種國際上普遍運用的、有組織的市場交易行為,在建設工程中則體現為工程、貨物、服務等的采購方式。世界銀行提出的招標的“3E”原則為效率(Efficiency)、經濟(Economy)、公平(Equity)。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該范圍涵蓋了大部分的工程建設項目。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嚴格規范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意見》規定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原則上實行資格后審。因此四川省廣泛采用的招標方式為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3招標工作的各個階段及存在的風險因素分析

四川省廣泛采用的資格后審、公開招標可大致分為以下六個階段:

(1)招標準備階段

在招標準備階段,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招標條件不具備,招標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執意先行開展招標工作;在設計深度未達到編制工程量清單要求時,開展施工招標,甚至要求采用總價包干合同進行施工總承包招標。

(2)招標文件編制

招標文件的編制過程中,招標人要求招標機構設置明顯具有傾向性和排他性的招標資格條件及評審辦法;招標人及招標機構對供應市場了解不足導致設置的資格要求過高或過低;招標文件對招標程序的約定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3)公告、投標報名、發售招標文件:公告時間或接受投標報名的時間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要求。

(4)開標: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5)評標

我國目前普遍采用的評標委員會制度存在“責權不對等”的先天缺陷,對評標專家的管理松散,且缺乏動態跟蹤評價體系,導致大部分評標專家對評標工作嚴謹認真程度不夠,評標錯誤的情況時有發生。

(6)決標及合同簽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因此國內大部分的招標項目的定標權并不在招標人處,而項目后期的實施效果卻由招標人承擔。部分招標人在決標后要求修改招標合同。

4招標工作各個階段風險的分析及應對措施

項目招標風險隨著項目的推進,風險發生的概率在降低,但風險發生帶來的危害程度在增加。因此在招標工作開展的前期即對風險進行充分的分析,以預防為主。

(1)充分落實項目招標工作開展的前提條件,招標機構應對招標人進行招標程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講,加強招標人的法制意識,引導招標人合理的設定招標目標,在合法合規與經濟地選擇中標單位之間取得平衡。

(2)招標機構應加強內部的質量管理,加強招標文件的審定,審查招標文件的合法性,并根據既往經驗,審定招標文件資格要求等設定是否符合項目情況,避免因招標文件編制問題導致的流標、投訴等問題,保證項目工期。

篇(8)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水利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的招標投標活動。

第三條符合下列具體范圍并達到規模標準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招標。

(一)具體范圍

1、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澇、灌溉、水力發電、引(供)水、灘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2、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二)規模標準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但分標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本項第1、2、3目規定的標準的項目原則上都必須招標。

第四條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由招標人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

第二章行政監督與管理

第五條水利部是全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與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全國水利行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依據國家有關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管理規定和辦法;

(三)受理有關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活動進行監督;

(五)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資格進行監督與管理;

(六)負責國家重點水利項目和水利部所屬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兼任項目法人代表的中央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

第六條流域管理機構受水利部委托,對除第五條第六項規定以外的中央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進行行政監督。

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與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管理辦法;

(三)受理管理權限范圍內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對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活動進行監督;

(五)組建并管理省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第五條第六項規定以外的地方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

第八條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進行行政監督,內容包括:

(一)接受招標人招標前提交備案的招標報告;

(二)可派員監督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對發現的招標投標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當立即責令改正,必要時可做出包括暫停開標或評標以及宣布開標、評標結果無效的決定,對違法的中標結果予以否決;

(三)接受招標人提交備案的招標投標情況書面總結報告。

第三章招標

第九條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第十條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中,國家重點水利項目、地方重點水利項目及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第十一條的規定經批準后可采用邀請招標:

(一)屬于第三條第二項第4目規定的項目;

(二)項目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涉及專利權保護,受自然資源或環境限制,新技術或技術規格事先難以確定的項目;

(三)應急度汛項目;

(四)其它特殊項目。

第十一條符合第十條規定,采用邀請招標的,招標前招標人必須履行下列批準手續:

(一)國家重點水利項目經水利部初審后,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批準;其他中央項目報水利部或其委托的流域管理機構批準;

(二)地方重點水利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發展計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其它地方項目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二條下列項目可不進行招標,但須經項目主管部門批準: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項目;

(二)應急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等項目;

(三)項目中經批準使用農民投工、投勞施工的部分(不包括該部分中勘察設計、監理和重要設備、材料采購);

(四)不具備招標條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采用特定專利技術或特有技術的;

(六)其它特殊項目。

第十三條當招標人具備以下條件時,按有關規定和管理權限經核準可自行辦理招標事宜:

(一)具有項目法人資格(或法人資格);

(二)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專業技術力量;

(三)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

(四)具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

(五)設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專職招標業務人員;

(六)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

第十四條當招標人不具備第十三條的條件時,應當委托符合相應條件的招標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第十五條招標人申請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時,應當報送以下書面材料:

(一)項目法人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者項目法人組建文件;

(二)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力量情況;

(三)內設的招標機構或者專職招標業務人員的基本情況;

(四)擬使用的評標專家庫情況;

(五)以往編制的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和評標報告,以及招標業績的證明材料;

(六)其它材料。

第十六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勘察設計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1、勘察設計項目已經確定;

2、勘察設計所需資金已落實;

3、必需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已收集完成。

(二)監理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監理所需資金已落實;

3、項目已列入年度計劃。

(三)施工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建設資金來源已落實,年度投資計劃已經安排;

3、監理單位已確定;

4、具有能滿足招標要求的設計文件,已與設計單位簽訂適應施工進度要求的圖紙交付合同或協議;

5、有關建設項目永久征地、臨時征地和移民搬遷的實施、安置工作已經落實或已有明確安排。

(四)重要設備、材料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重要設備、材料技術經濟指標已基本確定;

3、設備、材料所需資金已落實。

第十七條招標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標前,按項目管理權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報告備案。報告具體內容應當包括:招標已具備的條件、招標方式、分標方案、招標計劃安排、投標人資質(資格)條件、評標方法、評標委員會組建方案以及開標、評標的工作具體安排等;

(二)編制招標文件;

(三)招標信息(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四)發售資格預審文件;

(五)按規定日期接受潛在投標人編制的資格預審文件;

(六)組織對潛在投標人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審核;

(七)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發售招標文件;

(八)組織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現場踏勘;

(九)接受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關問題要求澄清的函件,對問題進行澄清,并書面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

(十)組織成立評標委員會,并在中標結果確定前保密;

(十一)在規定時間和地點,接受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

(十二)組織開標評標會;

(十三)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十四)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總結報告;

(十五)發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投標人;

(十六)進行合同談判,并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

第十八條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指定的媒介招標公告,其中大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以及國家重點項目、中央項目、地方重點項目同時還應當在《中國水利報》招標公告,公告正式媒介至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的時間間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標人應當對招標公告的真實性負責。招標公告不得限制潛在投標人的數量。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應當向3個以上有投標資格的法人或其它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規定重新招標。

第十九條招標人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項目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

第二十條招標人應當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并提出資格審查報告,經參審人員簽字后存檔備查。

第二十一條在一個項目中,招標人應當以相同條件對所有潛在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排斥部分潛在投標人。

第二十二條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三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應當少于20日。

第二十四條招標文件應當按其制作成本確定售價,一般可按1000元至3000元人民幣標準控制。

第二十五條招標文件中應當明確投標保證金金額,一般可按以下標準控制:

(一)合同估算價10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投標保證金金額不超過合同估算價的千分之五;

(二)合同估算價3000萬元至10000萬元人民幣之間,投標保證金金額不超過合同估算價的千分之六;

(三)合同估算價3000萬元人民幣以下,投標保證金金額不超過合同估算價的千分之七,但最低不得少于1萬元人民幣。

第四章投標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必須具備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所需的資質(資格)。

第二十七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密封送達招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可以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或進行更正和補充,但應當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第二十八條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也可附加提出"替代方案",且應當在其封面上注明"替代方案"字樣,供招標人選用,但不作為評標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九條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投標的,應當按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資質(資格)等級。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

第三十條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當遞交投標保證金。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

第三十一條投標人應當對遞交的資質(資格)預審文件及投標文件中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章評標標準與方法

第三十二條評標標準和方法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在評標時不得另行制定或修改、補充任何評標標準和方法。

第三十三條招標人在一個項目中,對所有投標人評標標準和方法必須相同。

第三十四條評標標準分為技術標準和商務標準,一般包含以下內容:

(一)勘察設計評標標準

1、投標人的業績和資信;

2、勘察總工程師、設計總工程師的經歷;

3、人力資源配備;

4、技術方案和技術創新;

5、質量標準及質量管理措施;

6、技術支持與保障;

7、投標價格和評標價格;

8、財務狀況;

9、組織實施方案及進度安排。

(二)監理評標標準

1、投標人的業績和資信;

2、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經歷及主要監理人員情況;

3、監理規劃(大綱);

4、投標價格和評標價格;

5、財務狀況。

(三)施工評標標準

1、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與工期;

2、投標價格和評標價格;

3、施工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的經歷;

4、組織機構及主要管理人員;

5、主要施工設備;

6、質量標準、質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7、投標人的業績、類似工程經歷和資信;

8、財務狀況。

(四)設備、材料評標標準

1、投標價格和評標價格;

2、質量標準及質量管理措施;

3、組織供應計劃;

4、售后服務;

5、投標人的業績和資信;

6、財務狀況。

第三十五條評標方法可采用綜合評分法、綜合最低評標價法、合理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議法及兩階段評標法。

第三十六條施工招標設有標底的,評標標底可采用:

(一)招標人組織編制的標底A;

(二)以全部或部分投標人報價的平均值作為標底B;

(三)以標底A和標底B的加權平均值作為標底;

(四)以標底A值作為確定有效標的標準,以進入有效標內投標人的報價平均值作為標底。

施工招標未設標底的,按不低于成本價的有效標進行評審。

第六章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三十七條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第三十八條開標應當按招標文件中確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開標人員至少由主持人、監標人、開標人、唱標人、記錄人組成,上述人員對開標負責。

第三十九條開標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主持人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時間停止接收投標文件,開始開標;

(二)宣布開標人員名單;

(三)確認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是否在場;

(四)宣布投標文件開啟順序;

(五)依開標順序,先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再啟封投標文件;

(六)宣布投標要素,并作記錄,同時由投標人代表簽字確認;

(七)對上述工作進行紀錄,存檔備查。

第四十條評標工作由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七人以上單數,其中專家(不含招標人代表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四十一條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中,中央項目的評標專家應當從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機構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中抽取;地方項目的評標專家應當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中抽取,也可從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機構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中抽取。

第四十二條評標專家的選擇應當采取隨機的方式抽取。根據工程特殊專業技術需要,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招標人可以指定部分評標專家,但不得超過專家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四十三條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所指利害關系包括:是投標人或其人的近親屬;在5年內與投標人曾有工作關系;或有其他社會關系或經濟利益關系。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招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四十四條評標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招標人宣布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并確定主任委員;

(二)招標人宣布有關評標紀律;

(三)在主任委員主持下,根據需要,討論通過成立有關專業組和工作組;

(四)聽取招標人介紹招標文件;

(五)組織評標人員學習評標標準和方法;

(六)經評標委員會討論,并經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同意,提出需投標人澄清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投標人;

(七)對需要文字澄清的問題,投標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送達評標委員會;

(八)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確定中標候選人推薦順序;

(九)在評標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并簽字的情況下,通過評標委員會工作報告,并報招標人。評標委員會工作報告附件包括有關評標的往來澄清函、有關評標資料及推薦意見等。

第四十五條招標人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文件,可以拒絕或按無效標處理:

(一)投標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

(二)逾期送達的;

(三)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未參加開標會議的;

(四)未按招標文件規定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的簽字(或印鑒)的;

(五)招標文件規定不得標明投標人名稱,但投標文件上標明投標人名稱或有任何可能透露投標人名稱的標記的;

(六)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寫或字跡模糊導致無法確認關鍵技術方案、關鍵工期、關鍵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投標價格的;

(七)未按規定交納投標保證金的;

(八)超出招標文件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

(九)投標人提供虛假資料的。

第四十六條評標委員會經過評審,認為所有投標文件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時,可以否決所有投標,招標人應當重新組織招標。對已參加本次投標的單位,重新參加投標不應當再收取招標文件費。

第四十七條評標委員會應當進行秘密評審,不得泄露評審過程、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八條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采取書面方式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說明,但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第四十九條評標委員會經過評審,從合格的投標人中排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第五十條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合理最低;但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五十一條招標人可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也可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順序確定中標人。當招標人確定的中標人與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順序不一致時,應當有充足的理由,并按項目管理權限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二條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提交履約保函。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另行訂立背離招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五十三條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后,應當在15日之內按項目管理權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第五十四條當確定的中標人拒絕簽訂合同時,招標人可與確定的候補中標人簽訂合同,并按項目管理權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五條由于招標人自身原因致使招標工作失敗(包括未能如期簽訂合同),招標人應當按投標保證金雙倍的金額賠償投標人,同時退還投標保證金。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篇(9)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水利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的招標投標活動。

第三條符合下列具體范圍并達到規模標準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招標。

(一)具體范圍

1、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澇、灌溉、水力發電、引(供)水、灘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2、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二)規模標準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但分標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本項第1、2、3目規定的標準的項目原則上都必須招標。

第四條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由招標人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

第二章行政監督與管理

第五條水利部是全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與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全國水利行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依據國家有關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管理規定和辦法;

(三)受理有關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活動進行監督;

(五)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資格進行監督與管理;

(六)負責國家重點水利項目和水利部所屬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兼任項目法人代表的中央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

第六條流域管理機構受水利部委托,對除第五條第六項規定以外的中央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進行行政監督。

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與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管理辦法;

(三)受理管理權限范圍內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對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活動進行監督;

(五)組建并管理省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第五條第六項規定以外的地方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

第八條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進行行政監督,內容包括:

(一)接受招標人招標前提交備案的招標報告;

(二)可派員監督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對發現的招標投標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當立即責令改正,必要時可做出包括暫停開標或評標以及宣布開標、評標結果無效的決定,對違法的中標結果予以否決;

(三)接受招標人提交備案的招標投標情況書面總結報告。

第三章招標

第九條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第十條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中,國家重點水利項目、地方重點水利項目及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第十一條的規定經批準后可采用邀請招標:

(一)屬于第三條第二項第4目規定的項目;

(二)項目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涉及專利權保護,受自然資源或環境限制,新技術或技術規格事先難以確定的項目;

(三)應急度汛項目;

(四)其它特殊項目。

第十一條符合第十條規定,采用邀請招標的,招標前招標人必須履行下列批準手續:

(一)國家重點水利項目經水利部初審后,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批準;其他中央項目報水利部或其委托的流域管理機構批準;

(二)地方重點水利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發展計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其它地方項目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二條下列項目可不進行招標,但須經項目主管部門批準: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項目;

(二)應急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等項目;

(三)項目中經批準使用農民投工、投勞施工的部分(不包括該部分中勘察設計、監理和重要設備、材料采購);

(四)不具備招標條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采用特定專利技術或特有技術的;

(六)其它特殊項目。

第十三條當招標人具備以下條件時,按有關規定和管理權限經核準可自行辦理招標事宜:

(一)具有項目法人資格(或法人資格);

(二)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專業技術力量;

(三)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

(四)具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

(五)設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專職招標業務人員;

(六)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

第十四條當招標人不具備第十三條的條件時,應當委托符合相應條件的招標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第十五條招標人申請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時,應當報送以下書面材料:

(一)項目法人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者項目法人組建文件;

(二)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力量情況;

(三)內設的招標機構或者專職招標業務人員的基本情況;

(四)擬使用的評標專家庫情況;

(五)以往編制的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和評標報告,以及招標業績的證明材料;

(六)其它材料。

第十六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勘察設計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1、勘察設計項目已經確定;

2、勘察設計所需資金已落實;

3、必需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已收集完成。

(二)監理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監理所需資金已落實;

3、項目已列入年度計劃。

(三)施工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建設資金來源已落實,年度投資計劃已經安排;

3、監理單位已確定;

4、具有能滿足招標要求的設計文件,已與設計單位簽訂適應施工進度要求的圖紙交付合同或協議;

5、有關建設項目永久征地、臨時征地和移民搬遷的實施、安置工作已經落實或已有明確安排。

(四)重要設備、材料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重要設備、材料技術經濟指標已基本確定;

3、設備、材料所需資金已落實。

第十七條招標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標前,按項目管理權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報告備案。報告具體內容應當包括:招標已具備的條件、招標方式、分標方案、招標計劃安排、投標人資質(資格)條件、評標方法、評標委員會組建方案以及開標、評標的工作具體安排等;

(二)編制招標文件;

(三)招標信息(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四)發售資格預審文件;

(五)按規定日期接受潛在投標人編制的資格預審文件;

(六)組織對潛在投標人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審核;

(七)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發售招標文件;

(八)組織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現場踏勘;

(九)接受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關問題要求澄清的函件,對問題進行澄清,并書面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

(十)組織成立評標委員會,并在中標結果確定前保密;

(十一)在規定時間和地點,接受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

(十二)組織開標評標會;

(十三)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十四)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總結報告;

(十五)發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投標人;

(十六)進行合同談判,并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

第十八條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指定的媒介招標公告,其中大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以及國家重點項目、中央項目、地方重點項目同時還應當在《中國水利報》招標公告,公告正式媒介至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的時間間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標人應當對招標公告的真實性負責。招標公告不得限制潛在投標人的數量。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應當向3個以上有投標資格的法人或其它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規定重新招標。

第十九條招標人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項目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

第二十條招標人應當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并提出資格審查報告,經參審人員簽字后存檔備查。

第二十一條在一個項目中,招標人應當以相同條件對所有潛在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排斥部分潛在投標人。

第二十二條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三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應當少于20日。

第二十四條招標文件應當按其制作成本確定售價,一般可按1000元至3000元人民幣標準控制。

第二十五條招標文件中應當明確投標保證金金額,一般可按以下標準控制:

(一)合同估算價10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投標保證金金額不超過合同估算價的千分之五;

(二)合同估算價3000萬元至10000萬元人民幣之間,投標保證金金額不超過合同估算價的千分之六;

(三)合同估算價3000萬元人民幣以下,投標保證金金額不超過合同估算價的千分之七,但最低不得少于1萬元人民幣。

第四章投標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必須具備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所需的資質(資格)。

第二十七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密封送達招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可以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或進行更正和補充,但應當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第二十八條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也可附加提出"替代方案",且應當在其封面上注明"替代方案"字樣,供招標人選用,但不作為評標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九條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投標的,應當按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資質(資格)等級。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

第三十條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當遞交投標保證金。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

第三十一條投標人應當對遞交的資質(資格)預審文件及投標文件中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章評標標準與方法

第三十二條評標標準和方法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在評標時不得另行制定或修改、補充任何評標標準和方法。

第三十三條招標人在一個項目中,對所有投標人評標標準和方法必須相同。

第三十四條評標標準分為技術標準和商務標準,一般包含以下內容:

(一)勘察設計評標標準

1、投標人的業績和資信;

2、勘察總工程師、設計總工程師的經歷;

3、人力資源配備;

4、技術方案和技術創新;

5、質量標準及質量管理措施;

6、技術支持與保障;

7、投標價格和評標價格;

8、財務狀況;

9、組織實施方案及進度安排。

(二)監理評標標準

1、投標人的業績和資信;

2、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經歷及主要監理人員情況;

3、監理規劃(大綱);

4、投標價格和評標價格;

5、財務狀況。

(三)施工評標標準

1、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與工期;

2、投標價格和評標價格;

3、施工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的經歷;

4、組織機構及主要管理人員;

5、主要施工設備;

6、質量標準、質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7、投標人的業績、類似工程經歷和資信;

8、財務狀況。

(四)設備、材料評標標準

1、投標價格和評標價格;

2、質量標準及質量管理措施;

3、組織供應計劃;

4、售后服務;

5、投標人的業績和資信;

6、財務狀況。

第三十五條評標方法可采用綜合評分法、綜合最低評標價法、合理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議法及兩階段評標法。

第三十六條施工招標設有標底的,評標標底可采用:

(一)招標人組織編制的標底A;

(二)以全部或部分投標人報價的平均值作為標底B;

(三)以標底A和標底B的加權平均值作為標底;

(四)以標底A值作為確定有效標的標準,以進入有效標內投標人的報價平均值作為標底。

施工招標未設標底的,按不低于成本價的有效標進行評審。

第六章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三十七條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第三十八條開標應當按招標文件中確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開標人員至少由主持人、監標人、開標人、唱標人、記錄人組成,上述人員對開標負責。

第三十九條開標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主持人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時間停止接收投標文件,開始開標;

(二)宣布開標人員名單;

(三)確認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是否在場;

(四)宣布投標文件開啟順序;

(五)依開標順序,先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再啟封投標文件;

(六)宣布投標要素,并作記錄,同時由投標人代表簽字確認;

(七)對上述工作進行紀錄,存檔備查。

第四十條評標工作由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七人以上單數,其中專家(不含招標人代表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四十一條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中,中央項目的評標專家應當從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機構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中抽取;地方項目的評標專家應當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中抽取,也可從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機構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中抽取。

第四十二條評標專家的選擇應當采取隨機的方式抽取。根據工程特殊專業技術需要,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招標人可以指定部分評標專家,但不得超過專家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四十三條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所指利害關系包括:是投標人或其人的近親屬;在5年內與投標人曾有工作關系;或有其他社會關系或經濟利益關系。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招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四十四條評標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招標人宣布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并確定主任委員;

(二)招標人宣布有關評標紀律;

(三)在主任委員主持下,根據需要,討論通過成立有關專業組和工作組;

(四)聽取招標人介紹招標文件;

(五)組織評標人員學習評標標準和方法;

(六)經評標委員會討論,并經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同意,提出需投標人澄清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投標人;

(七)對需要文字澄清的問題,投標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送達評標委員會;

(八)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確定中標候選人推薦順序;

(九)在評標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并簽字的情況下,通過評標委員會工作報告,并報招標人。評標委員會工作報告附件包括有關評標的往來澄清函、有關評標資料及推薦意見等。

第四十五條招標人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文件,可以拒絕或按無效標處理:

(一)投標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

(二)逾期送達的;

(三)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未參加開標會議的;

(四)未按招標文件規定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的簽字(或印鑒)的;

(五)招標文件規定不得標明投標人名稱,但投標文件上標明投標人名稱或有任何可能透露投標人名稱的標記的;

(六)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寫或字跡模糊導致無法確認關鍵技術方案、關鍵工期、關鍵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投標價格的;

(七)未按規定交納投標保證金的;

(八)超出招標文件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

(九)投標人提供虛假資料的。

第四十六條評標委員會經過評審,認為所有投標文件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時,可以否決所有投標,招標人應當重新組織招標。對已參加本次投標的單位,重新參加投標不應當再收取招標文件費。

第四十七條評標委員會應當進行秘密評審,不得泄露評審過程、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八條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采取書面方式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說明,但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第四十九條評標委員會經過評審,從合格的投標人中排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第五十條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合理最低;但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五十一條招標人可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也可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順序確定中標人。當招標人確定的中標人與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順序不一致時,應當有充足的理由,并按項目管理權限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二條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提交履約保函。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另行訂立背離招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五十三條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后,應當在15日之內按項目管理權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第五十四條當確定的中標人拒絕簽訂合同時,招標人可與確定的候補中標人簽訂合同,并按項目管理權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五條由于招標人自身原因致使招標工作失敗(包括未能如期簽訂合同),招標人應當按投標保證金雙倍的金額賠償投標人,同時退還投標保證金。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篇(10)

中圖分類號:TU72 文獻標識碼:A

1概述

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特別是國家頒布了《招標投標法》及相關配套法規以后,我國招標工作從無到有、從小到大。隨著招標投標事業不斷發展,我國相繼出現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進口機電設備招標、政府采購招標、中央投資項目招標、通信建設項目招標等方面的專職招標機構。這些招標機構作為專業從事業務的機構,擁有專業人才和較豐富的招標經驗,為招標人提供招標采購服務,對促進我國招標投標事業發展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下面我們僅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為例來就招標在工程招標投標中的作用作一簡單探討。

2 招標機構的概念、業務范圍和職責

2.1 招標機構的性質及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概念

2.1.1 招標機構的性質。招標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業務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作為服務性的社會中介組織,其宗旨就是接受招標人的委托,通過自身“公正、公平、公開、規范、合法”的專業服務,為招標人提供招標。招標機構既是招標人與投標人之間聯系的橋梁,同時也是行政監督部門管理招標人的招標行為的紐帶。

2.1.2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概念。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是指工程招標機構接受招標人的委托,從事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進口機電設備除外)、材料采購招標的業務。

2.2 招標機構業務范圍

招標機構在其資格許可和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開展招標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標機構招標業務,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關于招標人的規定。招標機構不得在所的招標項目中投標或者投標,也不得為所的招標項目的投標人提供咨詢。

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而言,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規定,甲級工程招標機構可以承擔各類工程的招標業務,乙級工程招標機構只能承擔工程總投資1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招標業務,暫定級工程招標機構,只能承擔工程總投資6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招標業務。

2.3 招標機構職責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進一步規定,招標機構可以在其資格等級范圍內承擔下列招標事宜:(1)擬訂招標方案。(2)編制和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3)組織審查投標人資格。(4)編制標底、工程量清單和最高投標限價。(5)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6)接受投標,組織開標、評標,協助招標人定標。(7)草擬合同。(8)招標人委托的其他事項。

3 招標機構存在和發展的必然性

3.1 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需要

20世紀80年代,我國開始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進行建設。按照世界銀行要求,采購必須實行招標投標。由于當時許多項目單位對招標投標知之甚少,缺乏專門人才和技能,為滿足項目單位需要,從事招標業務的機構應運而生。

3.2 必須招標制度的實行

2000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標志著我國正式以法律形式確立了招標投標制度。該法第3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屬以上必須招標的范圍,且招標人又不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必須辦理招標委托事宜。

4 招標機構的現實意義和作用

4.1 專職機構擁有降低交易費用的比較優勢

一般來說,現在進行招標采購的資源,如工程建設、設備材料和一般服務,都是能夠從市場上通過交易購買到的通用性資源,如果業主采購的資源是通用性資源,委托機構采購,更容易實現交易成本最小化的要求和目標。盡管業主采購通用性資源時可以自己組織招標,并且在現有的市場條件下也可以以較小的轉換成本尋找交易伙伴,從而實現采購交易,但畢竟業主一般是“一次性”采購招標,重復或反復進行招標的機率很小,從整個社會分析,其對招標的投入產出是不經濟的。而招標機構是專門從事招標業務的專業化服務機構,具有招標所需的信息、數據庫和操作技巧等方面的優勢,且多次重復同一性質的業務操作,對招標駕輕就熟,其提供的招標服務應該是成本最低的。從純粹的理論分析看,如果委托機構招標比業主自己招標更有效率,則應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因為這樣做不僅會給業主帶來好處,而且整個社會經濟的效率水平也會由此而得到提高。

4.2 專職機構是規范招標工作的依靠力量

招標要規范,首先招標方應具有權威性和公正性。專職招標機構是接受國家管理、監督,經過專業培訓和資質認定的專業組織,依法組建、獨立開展招標工作,其權威性和公正性已得到廣泛認可。由于市場競爭的壓力和機構“轉業”或“改行”的成本壁壘,專職機構一般不會輕易地違規或失范操作,因此具有規范操作的內在動力。而業主通常是“一次性”招標,對其規范的意義不大(典型的現象是:招標的時候不規范,學會規范了又不再招標)。同時,規范的招標操作,要求每一個招標項目都應由熟悉招標業務的專業人員來操作。除了個別大型企業,我國目前絕大多數企事業單位沒有配備熟悉規范招標操作的專業人員。事實上不少企業自行搞的所謂“招標”僅僅停留在“貨比三家”和“輪番談判”上,談不上“專業”水平。而專職招標機構的業務人員熟悉招標業務,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豐富招標經驗,其操作的規范性不能與企業自行招標同日而語。

規范招標工作的目的是保證招標質量,這更需要專職機構。招標能否達到優化投資采購的預期要求,完全依賴于招標的組織和操作。專職招標機構擁有專業化優勢,具有不斷積累的信息庫和固定有效的信息網絡,熟悉市場行情,可以盡可能吸引投標方參與投標,加之其熟悉法規和國際慣例,既有與投標商打交道的豐富經驗,又有制約投標商不正當行為的法律手段,從而可有效地保證業主的利益和招標質量。此外,專職招標機構的招標還能有效地調動全社會力量為特定的招標項目服務,其自身不僅擁有由社會各行業專家組成的專家庫,還可根據需要從全國招標系統的專家網上聘請到有關專家;專職招標機構一般都有全國的行業和系統作后盾,容易吸引國內外投標商,這對業主來說,也許是“千金難求”的。當然,強調專職招標機構在招標工作中的主導地位,并不是排斥企業依法自主招標。本文想強調的是,作為一個特殊的新興行業,招標的規范發展需要專職招標機構作為“龍頭”和“業務樣板”,需要通過保證專職招標機構的主導作用來指導和帶動業主自行招標,從而使我國的招標工作健康、有序地順利發展。

4.3 專職機構是發展招標事業的重要源泉

招標采購是市場經濟中通常采用的以“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為原則,滿足規范化競爭要求的有組織的高級交易方式。從國際招標的發展歷史看,要發展這項事業,除政府推動外,主要依靠專職招標機構的工作。直到現在,美國和歐共體各國仍然要求由政府認可的專職招標機構來承擔政府采購和許多其他重要采購的招標工作。在我國,近 20年來招標工作從無到有、從逐步“盛行”到形成氣候,其中重要的推動力量源之諸如成套局、招標局、工程咨詢公司等一批專業招標機構,它們在我國招標事業的發展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以機電設備采購招標為例,這項工作我國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盡管有了初步的基礎,但與國際上發達國家相比只能算剛剛起步。要想與國際接軌,使機電設備招標在我國形成全面發展的局面,至少必須做好宣傳普及、實踐操作、經驗積累和研究提高等工作。除了政府的支持和推動外,大量的工作和投入需要依靠專職招標機構。招標工作是理論指導下的一種規范的實踐活動,對于機電設備招標更具有復雜性。除規范的操作外,還需要對招標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實際問題進行研究和探討,找出解決辦法,以保證招標取得最佳結果。這就要求招標操作人員必須是熟悉招標業務及相關專業知識,把招標作為職業的專業人員。同時,和所有的專業工作一樣,我國機電設備招標工作需要不斷地研究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不同設備招標的特性和共性,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總結經驗,不斷探索新方法。很顯然,這些工作除專職招標機構,一般的企事業單位是難以勝任的。理論和實踐都說明,合理的社會分工和專業分工,也是一種生產力。

4.4 專職機構是實現招標“程序正義”價值的有效載體

招標投標制度的核心功能,在于它通過法律規定一套程序,保證了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活動能夠公開透明、有序競爭、高效實施。作為一種程序,應該從哲學高度來理解其價值。筆者綜合理論和自己的體會,將招標投標制度的價值歸納為 維序(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控權(控制公共采購中的自由裁量權)、經濟(降低采購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和正義(程序正義)等四個方面。其中的程序正義概念是從法學理論中引伸出來的。大家知道,在選擇中標商時,由于評價標準是多元的,具體評價的人又有許多且每個評價人對每個評價標準的把握尺度(隸屬函數)也不同,因此評定的結果不可能統一,也不會是“唯一”的。對于社會生活中類似評標這樣的多元決策,人們首先相信:只有程序上的公正才能保證結果的公正。因此他們往往不是從決策結果上直接判定其對錯與是非,而是從決策程序上來間接地判定決策結果,只要決策程序是正確、合法的,其決策結果即使是非優解也容易被認同和接受,反之則相反。這就是招標“程序正義”價值的現實解釋。其實,據我的觀察,當前之所以能有許多采購項目進入招標的“籠子”,除了政府的強制性推動外,很大原因來自于招標“程序正義”價值的力量。因為公共采購項目的“當家人”畢竟吃的是“公家飯”,必須顧及公眾或群眾的認同程度和輿論的壓力,而其他的招標價值則可以完全不考慮或不作為主要考慮因素。但是,就公眾或群眾的認同程度來分析,顯然委托專職機構招標要優于業主自己組織招標,即前者更容易實現招標的“程序正義”價值。

結語

我國《招標投標法》實施兩年多來,招標投標事業得到蓬勃發展,招標作為一種國際通用且理論和實踐都證明能夠優化資源配置的采購方法,已逐漸深入人心并成為公共采購方式的主流。與此同時,招標機構也乘勢而上、遍地開花,在促進招標事業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也明顯地呈現出良莠不齊、無序競爭的不良趨勢。為了能夠在將來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工程招標機構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自身建設:

(1)減少對政府部門的依賴性,增強市場意識,從物質上和心理上做好市場經濟固有的殘酷競爭的心理準備。

(2)樹立法律觀念,增強法制意識。如果為了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而一味遷就招標人的無理要求而損害投標人的合法權益,不僅違反了招標活動的公平、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影響招標質量,而且也損害了自己的信譽。

(3)增強自身素質,發展壯大自己的技術力量,發揮自身優勢,以技術取勝,以服務水平取勝。

總之,只有壯大自己,才能在無情的競爭中凸顯和生存。同時必須勇敢地接受來自當事人、行政、司法和社會的監督,才能伴隨著我國招標投標事業不斷發展的步履與時俱進。

上一篇: 企業內部監管 下一篇: 音樂教育教學設計
相關精選
相關期刊
久久久噜噜噜久久中文,精品五月精品婷婷,久久精品国产自清天天线,久久国产一区视频
一本大道在线播放欧美 | 日本十八禁黄无遮禁在线视频 | 婷婷激情综合五月 | 色综合AV中文字幕 | 亚欧一区深夜福利视频 | 亚洲欧美国产日韩综合久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