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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9.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3)38-0059-02
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批準環節主要包括三個層次,即項目建議書的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初步設計批復。在此環節的審計工作,重點或關鍵控制點應該放在各項批準工作的程序執行和批準單位權限使用方面。
1項目批準環節
1.1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編制依據包括國家和行業內部相關的法律、政策及長遠規劃、項目建議書、方案確定和項目研究的基礎資料(如技術、環保等方面的標準和規范;地理、氣象、地質、經濟和社會的基礎資料、必要的實驗數據和資料、必需的地圖資料等)。
可行性研究的內容主要大體可分為三個方面,包括市場研究、技術研究和經濟研究。建設項目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總論(項目背景及研究依據等)、需求預測及擬建規模、建設條件和選址方案、資源狀況、技術工藝和設備選型、勞動組織及人員配備、預計效益等。
1.2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審計關注風險點及審計要點
根據基本建設程序,投資項目在可行性研究之后,如確屬可行,應向有關部門申報,待批準后即進入項目設計階段。這里,對可研報告的批復實際就等于做出了項目決策。
對可研的審查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合規性審查,重點審查有無項目建議書、有無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承擔可行性研究的單位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研究人員的構成是否滿足需要等;二是合理性審查,重點審查可研報告內容和深度是否滿足項目建議書的要求、是否能夠滿足項目審批機關投資決策及編制設計任務書的要求,是否明確回答項目在經濟和技術上的可行性,以及確定的設計方案和估算的投資、成本和利潤達到合理的精確度。
對可研的評估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建設的必要性(市場、資源和技術);二是建設條件(原材料、燃料等供應是否落實;資金來源是否可靠;建設地址是否合理;是否有相關環境保護的解決方案;相應的地質水文資料是否清楚);三是經濟評估(建設投資估算、成本估算、銷售收入和稅金估算利潤預測、投資回收期估算以及投資方案的比較等);四是技術評估(工藝技術是否先進適用;引進設備是否符合國情;新技術、新設備是否安全可靠等)。
1.3初步設計階段的審計
1.3.1項目初步設計
在我國,一般大中型項目采取兩段設計,即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是按照設計任務書要求所作的具體實施方案,是編制技術設計和施工設計、確定工程總造價、制訂建設計劃的重要依據。
初步設計文件由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主要機電設備目錄和工程概算書等幾部分組成,主要包括以下內容:設計依據及指導思想;建設規模和資源配置;工藝流程和主要設備選型;主要建筑物;占地面積和土地使用情況;外部協作條件;生產組織和勞動定員;建設順序和期限;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工程總概算。
1.3.2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計關注風險點及審計要點
初步設計文件按照規定必須報國家或上級有關部門批準。設計文件批準后,不得擅自改動,凡修改涉及初步設計主要內容的,必須報原初設批準部門同意。
對初設的審查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合規性審查,重點審查有無初步設計及相應的設計概算,初步設計編制的單位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設計概算的編制依據(采用的定額、價格、指標、費用標準等)是否符合現行規定及施工現場實際情況,概算投資是否完整地包括從籌建到竣工投產的全部費用,同時還應該進一步對設計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情況審查;二是合理性審查,重點審查設計深度是否達到設計任務書的要求;規模標準與國際國內同類工程比較是否合理;工藝技術方案的選擇和主要設備的選型是否經濟適用;建筑設計是否滿足工藝設計的要求并合理節約等。
2項目前期準備環節
該環節主要包括設計、監理、施工、物資采購的招投標及合同簽訂工作。招投標審查的重點和關鍵控制點是招投標執行程序、隊伍的資質、招投標合法性。
合同簽訂方面審查的重點或關鍵控制點是合同標的、價款及結算方式、工期、質量違約責任;主要權利方面與招投標結果的一致性,與《合同法》、《價格法》、《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的一致性。
3項目施工建設環節
該環節主要包括工程工期、工程質量、工程投資、工程環境保護等審點,各重點部分的關鍵控制點如下:
(1)工程建設工期:計劃工期的落實程度;保證計劃工期實施的措施、手段、方法、可行性、合理性及投資支出的效益性。
(2)工程質量: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方案的可行性、經濟性、合理性;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方案、質量監督檢查落實程度。
(3)工程投資:按投資構成劃分為建筑安裝投資、設備投資、其他投資等。各項投資的關鍵控制點由于投資支出的性質不同而有所不同。
建筑安裝投資支出反映的主要形式是工程結算,工程結算審查的關鍵控制點是工程項目與批準投資范圍、標準、規模的一致性,工程量計算的正確性,取費標準執行的合理性,定額使用的正確性及合規性;合同結算原則、方式、方法的落實程度,成本列支額與結算額的一致性。
設備投資審查環節為設備采購合同、到貨驗收單、購貨發票、成本列支總額。關鍵控制點是采購設備與批準投資范圍、標準、規模的一致性,合同規格、型號、數量、金額與實際到貨的一致性,購貨發票與成本列支的一致性;
其他投資,主要包括設計費、監理費、管理費等為完成工程建設必須發生的各項其他支出。其他投資支出審查的關鍵控制點,一是各項支出與建設項目的相關性。二是各項支出所依據的合同、協議的合規、合法性。費用支出合同、協議合規、合法性主要包括:合同、協議中的標準、結算方式、合同標的、執行義務方面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一致性;合同、協議中的費用計算與國家規定的一致性。三是支出費用在成本中的列支金額與相關合同、協議中實際應支出金額的一致性。
(4)環境保護:環境保護審批手續合法性;環境保護措施的可行性、環境保護與工程實施的同步性。
4項目竣工環節
該環節主要包括完工資產轉資和工程竣工決算。資產轉資審查的關鍵控制點為所轉資產與批準建設項目內容的一致性,所轉資產與實際支出金額的一致性;工程竣工決算審查的關鍵控制點為竣工決算的完整性、真實性。
一、前言
基本建設項目一般是由政府主導的投資行為,其投資資金保障,一方面是依靠財政,另一方面則通常是依靠市場融資手段解決。2010年年初,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及保監會聯合《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服務支持重點產業調整振興和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的指導意見》對2010年信貸工作作出部署。根據《意見》,從2010年到2011年將繼續落實“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信貸政策,嚴格控制對“兩高”行業、產能過剩行業以及新開工項目的貸款。而以市場融資方式進行基本建設的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被劃歸為“兩高”行業,為此,銀行信貸方面對投融資平臺搞基本建設項目的大門已基本關閉;財政方面,從2008年開始,面對來勢迅猛的全球金融危機,世界經濟全面衰退局面,中央和地方各級地方政府為實現國民經濟平穩增長,充分利用了“三駕馬車”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以拉動國民經濟增長,為此,各地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過熱”、“過大”,過多地擠占了地方財政支出,截至2010年,各地財政已基本無力在基本建設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土地轉讓收益方面,從1月10日國務院“國十一條”出臺開始,宏觀政策重拳打壓房地產市場,預期的土地收儲轉讓收益已十分蒼白,基本喪失了原有的融資空間,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保障面臨困境。為此,加強基建項目的財務管理,嚴格控制建設成本,保證基本建設工程順利推進,渡過難關,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當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基建財務核算方面的問題
1、不嚴格按《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設置賬套和會計科目,不嚴格執行《基本建設會計制度》,不獨立建賬,不以批復的工程概預算、建設內容、規模、標準為基礎建賬和進行明細核算,概算外或超概算使用建設資金,外借、擠占、挪用、截留資金的現象時有發生,建設成本不實。
2、會計科目設置過于簡單,胡亂歸集建設項目成本支出。
3、會計科目使用不準確。
(二)基建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
1、項目立項粗糙,審批程序不規范,支付依據不足。
2、沒有制定資金撥付程序和工程結算程序,制度不健全不規范,權責不清,采購及工程建設招標不規范,無法保證建設項目的廉潔性和公證性。
3、沒有專職基建財務人員,財務監督職能不能真實發揮,不能及時發現和解決一些存在問題,難以充分發揮監督職能和參謀作用。
4、存在長期掛賬現象,結算工作難以推進。
5、項目竣工財務決算不及時,項目資料歸檔不及時。
三、加強基建財務管理的對策與措施
(一)高度重視基建財務管理工作
首先,要正確認識基本建設項目一般都是政府投資的公共財政范疇,雖然項目資金來源渠道不一致,無論投資主體為哪個主體,但最終的投資支付都由財政承擔,基本建設項目對社會投資的基礎性(公共性)、帶動性、引導性、調節性作用至關重要,必須嚴格按基本建設管理規定、基本建設程序進行推進。其次,要正確認識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目的和作用,充分發揮參謀和監督職能,充分認識到財務管控是防范基本建設風險的核心。再次,應明確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對基建資金使用實行全范圍、全過程監管,確保基建資金安全有效使用。單位負責人應充分認識基建資金管理的重要性,基建財務人員應承擔起《會計法》賦予的責任。最后,要建立健全以控制工程投資概算為目標,以控制投資成本管理為主要手段,以控制工程質量為著力點的三大控制體系,不得隨意提高建設標準,增加建設內容,規范和完善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不斷強化政府投資項目財務管理,使財政資金真正發揮最大效益。
(二)完善制度建設,加強財務管理協調
首先,應建立健全基本建設管理制度,包括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及工程款支付審批流程、招投標管理制度、項目管理制度等,對涉及項目的所有環節進行規范,把立項、設計、建設、移交等按一定的規則來進行推進,把資金使用的各環節形成相互制約和監督的關系,嚴格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基本建設會計制度》進行核算,嚴格按照批準的概預算建設內容,做好賬務設置和賬務管理,開設專戶、建立專賬、設置規范的會計科目核算。
其次,加強以成本核算為核心,強化資金節約意識,嚴格按批準的內容和標準開支進行投資控制,嚴控建設成本;嚴肅結算紀律,不得以撥代支,統一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結算款的撥付依據,嚴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招投標文件、施工設計圖、設計變更通知、與工程量和預算定額相關的文件和資料等進行審核,不得無理由超過訂立合同總價,不得超概算支付。
再次,規范基本建設程序,嚴格程序開展各項工作。制定項目立項規則、招投標流程、訂立經濟合同流程、工程款項審批支付流程、工程設計變更流程、工程結算及竣工交付流程;建立預測、訂立、實施、監督、反饋的基本程序;實行工程建設有條件擔保,覆蓋招投標、工程款支付、工程建設項目經理及主要技術負責人及竣工驗收質量保證;采用聯簽制,形成集體決策制,進一步防范風險。
最后,加強部門工作間溝通,以制度規范要求財務人員積極介入涉及項目的各個階段工作,如項目設計、招投標、合同的簽訂、工程變更等方面,達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管理、控制與監督,及時反饋相關財務信息,使得各方及時掌握情況,確保順利完成項目任務。
(三)加強基建財務組織架構,加強財務人員的培訓,提高財務人員業務素質
設置獨立的財務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基本建設財務工作,對省管和跨市的大中型項目建設單位,要求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了專職的財會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對不具備單獨成立財務機構條件的縣級以下的工程建設單位,要求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財會人員。財會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按財務隸屬關系必須征求財務主管部門的意見。抓好基建財會隊伍的建設,選擇有專業知識、責任心強的基建財務人員,并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強業務培訓。基建財務人員需熟悉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及基本建設的相關法規和基本建設程序,熟悉招投標的有關政策和法規,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經濟合同知識,學習工程建設、工程概(預)算知識,了解工程管理等相關知識。逐步推動基建管理信息化進程,更新管理手段,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素質,促進風險防范意識,使他們適應新形勢下基建財務管理的需要。
(四)建立并加強基建項目資金監管
首先,對建設項目資金采用一一對應的方式開設專戶進行結算;然后,對工程實施單位經常存在拆東墻補西墻,互相拉用建設資金的情況,建立二級監管機制,對工程款使用要求到指定銀行開設專戶,并委托銀行對資金使用進行監管,使工程建設資金得到保障,充分利用第三方專業資源進行項目建設管理,同時形成良好的互動關系。既保障了項目建設資金的充分使用,也能保障政府與企業間形成良好的融資紐帶。其次,對資金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要落到實處,確保自查和委托審查相結合,克服內部審計的不足,及時糾正問題,確保資金合法使用。再次,財政、審計、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建立嚴厲的考核機制和問責機制,對違反基建財務管理規定和財經紀律性質惡劣的,不僅嚴肅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要加大審計監管力度,推行項目全程跟蹤審計
首先,申請審計單位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全程跟蹤審計,充分利用政府評審這一重要手段,對項目工程概算、預算和竣工決(結)算進行評估與審查,實行“先評審、后預算”、“先評審、后招標”、“先評審、后撥款”、“先評審、后批復”的制度。其次,對項目竣工決算的編制工作,應從招標環節開始到合同條款中進行明確,強制約定有關編制要求,加強懲處措施,引起實施方重視。同時,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要隨時做好資料收集、嚴格歸檔,可考慮按分項、分步工程結算編制;另外,在內部管理制度上規定責成項目負責人按要求時限完成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對于一些公益性項目,應積極與政府有關單位和部門接洽,一方面要求以行政手段指定接收單位,另一方面要求財政部門在資金上給予大力支持,專門安排專項資金解決后續支出。在此基礎上,確保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及時完成,工程順利通過移交。
綜上所述,如何加強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僅制度上要進行規范,更重要的是各基本建設單位負責人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充分認識到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重要性,支持財務管理在基本建設管理中的核心控制和監督作用,才能保證把有限的資金在基本建設中發揮出最大的使用效益,保證基本建設項目順利推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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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V54 文獻標識碼:A
為了緩解水害水災的發生,我國加強了水利基礎建設項目的強化。通過水利工程的建設有效的疏導水流,實現減少自然災害、提高水資源利用的目的。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投資建設中,竣工決算是反應水利工程實際造價與投資結果、分析投資控制成效、積累技術與經濟資料的重要工作。針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重要性,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法規對其進行規范與約束。筆者從自身的實際工作經驗出發,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工作中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分析與論述。
1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基本要求分析
現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要求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根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編制規程》編制兩套報表。一套報表以財政部要求為基準進行編制、另一套按照水利部要求進行編制。這樣的工作方式使得建設單位編制工作量增加、兩套報表易發生誤差等。另外,建設單位編制水平、編制管理工作的開展等也對竣工決算報表質量有著重要的影響。為了有效避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工作質量,現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單位應從常見問題的了解分析入手,以管理工作的完善實現竣工決算工作的最終目的。
2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常見問題及對策分析
2.1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常見問題及解決對策
在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工作中,非工程類項目費用處理、項目核算、概算執行以及資產交付等工作是較易出現問題的部分。其中,非工程項目費用處理作為工程基礎工作的重要內容對建設單位的管理工作有著較高的要求。以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征地移民為例,其征地移民費用在總投資中占有重要比例,是工程中金額較大的非工程項目費用之一。如何進行這一內容的編制一直以來都是困擾建設單位的重要問題。按項羅列內容將造成決算文件內容過于繁雜、不易審核的問題。而不按項羅列進行的編制,在報送時審核單位需要相關資料不全也易發生問題。針對這樣的情況,這項工作的開展以及竣工決算編制時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項目內容的確定。以受托方要求報送資料為準,包含征地數量、移民情況等內容,以此為基礎補充支付合同內容以及相關竣工決算金額。
另外,項目核算內容與會計核算科目存在的差異也會影響竣工決算編制質量。這一問題主要是由于概算項目內容與會計核算科目設置造成。而這一問題也會導致竣工決算編制中缺乏統一內容與統一的審核項目條款、進而影響竣工決算財務報表的匯總與編制。為了保障竣工決算編制的質量,目前建設單位需要會計人員根據核算需求編制兩套賬目,以此滿足財務決算以及概算核算的要求。
上述兩種情況造成了建設單位工作量的增加,而且兩套賬目編制過程中也易出現誤差而影響企業核算等工作。而且,企業竣工決算編制過程中管理工作的開展、人員素質等因素等也將影響竣工決算工作質量。因此,現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從自身管理工作出發,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相應的工作調整。以此實現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工作質量的提高,促進企業綜合管理水平的提高。
2.2 針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問題,強化企業相關管理
為了提高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竣工決算工作質量,建設單位應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相應的對策解決。同時以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保障竣工決算工作質量,實現竣工決算工作的最終目的。
首先,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企業應提高對竣工決算的認識,以完善的竣工決算管理體系、工程造價控制體系作為基礎開展竣工決算工作。
針對影響水利基本項目竣工決算工作質量的管理因素,現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從自身管理工作出發。通過管理水平的提高實現對竣工決算的有效管理,實現工作質量的提高。
首先,水利基本項目建設單位應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體系。以財務管理為基礎開展相關材料的收集與整理。在此基礎上實現竣工決算基礎材料的收集。另外,企業還應針對構建完善的管理體系。通過記錄管理、技術文件管理以及相關管理工作的完善為竣工決算提供完善的基礎信息。
在進行各項管理體系構建與完善時,建設單位應從自身管理架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特點等入手,使各項管理體系符合企業的實際工作流程以及管理工作內容。同時,建設單位還要對相關工作崗位的崗位職責進行補充。將竣工決算相關工作內容與崗位職責相聯系,使單位各個崗位的員工能夠以竣工決算內容為中心開展工作,促進竣工決算工作的有效執行。
3 以竣工決算為中心的重點工作內容分析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建設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涉及到征地與遷移等問題。征地拆遷過程中情況復雜使得費用成本相應增加。因此,建設單位需要以具體內容的列出為基礎保障決算編制的科學性。這就需要建設單位加強相關工作內容的管理以及記錄等信息的控制。通過基礎信息保障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編制基礎信息的完整、準確,實現可學的竣工決算編制工作。
作為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基礎,工程基礎信息依據的收集與整理對竣工決算有著重要的影響。上文中已經提出建設單位需要通過財務管理以及技術文件管理加強依據的收集與整理。因此,基礎依據收集與整理過程的管理將顯得尤為重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以竣工決算依據收集與整理為重點強化相關管理工作,以此避免資料不全、后補等情況的發生,確保竣工決算編制的科學性與準確性。在企業財務基礎信息以及技術文件收集整理過程中,建設單位即應著手原始資料的收集與分類整理。同時以檔案管理方式、方法注重原始資料的保存管理。通過一系列管理工作的開展為竣工決算提供完善的基礎信息依據。
另外,針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財務報表對竣工決算編制的影響,施工企業還應注重財務信息報表的審核與管理。以資金流向為中心進行財務信息的整理。通過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為竣工決算奠定基礎。
結語
綜上所述,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作為現代社會水患治理與水資源利用的重要基礎,對我國替代能源應用、水環境保護等工作都有著重要的意義。現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從自身竣工決算認識入手,以強化認識促進竣工決算工作的開展。在此基礎上對企業自身的管理體系、相關制度等進行完善。以水基本建設項目的管理流程、施工流程等特點為基礎實現管理體系的適用性。同時,以財務管理工作及技術文件管理為中心,開展竣工決算信息、原始資料的收集與整理。以原始資料的完善為竣工決算編制提供原始依據,促進竣工決算工作的開展。通過現代審計、核算理念與竣工決算管理工作的有機結合,實現規范化、制度化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促進我國水利基本建設工程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曹輝.水利工程竣工決算注意事項與問題探討[J].水利水電,2010(09).
一、引言: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基本建設內部控制的意義
怎樣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進行高效率的管理,是目前相關人員面臨的一個重要議題,引入內部控制制度將有效減少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的不規范操作,提高單位基本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安全,從而確保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的有序進行,對基本建設進行嚴格的管理,強化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中內部控制的作用。因此,對于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而言,加強內部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二、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一)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內控力度不足,使項目的管理效率低
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對其基本建設的控制力度較薄弱,在項目的管理方面存在著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一是在爭取項目的時候因為涉及到單位未來能拿到的資金,所以爭取項目時非常積極,但對基本建設項目的設計和考察論證較為缺乏,導致基本建設并不一定符合單位的實際需要,該現象不僅使單位的實際資金使用和計劃使用狀況相脫離,更使資金的使用效率大大降低。二是項目的管理不足使得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超預算超計劃的現象大量存在,在基本建設執行的時候,項目立項的時間長,個別項目管理易出現問題,這時候項目面臨突然變動,對之進行隨意的調整變更也是管理不到位的一種表現。三是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管理在項目竣工驗收時及以后存在缺陷,比如有的單位其基本建設項目在竣工且滿足驗收條件三個月之后仍不辦理驗收交付手續,或者有的項目在驗收后未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報表,使得這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都繼續在基建投資中列支,操作未達規范。
(二)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會計控制制度不健全,使會計核算不規范
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在會計控制制度上的不健全,導致了會計核算的不規范,以及操作性較弱。一方面是在基本建設會計控制制度的缺失上,目前適用于基本建設的會計核算制度還沒有形成完善,導致制度建設尚不能滿足實際會計工作的需求,相應的,會計工作在實務中也并不能得到會計控制制度的科學支持,影響了基本建設的管理效果。另一方面,基本建設項目存在較多會計操作不規范的地方,比如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未對基建工程進行單獨建賬核算管理,而使用機關賬戶核算會降低基本建設相關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弱化對該賬戶的管理;如將工程的研究費、設計費用等待攤費用列入行政費用等或由其他專項資金列支,對其他賬戶造成非規范性占用,這會影響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加重財務失真的情況;還存在一些其他的賬務處理或者會計核算不規范的狀況,如將單位的差旅費、通訊費等與項目無關的費用報入基本建設的管理費用,嚴重的甚至導致本項目建設費用超支,違規提高了工程項目的成本,擠占或挪用了用于基本建設的專項資金。
(三)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的內部監督有限,相應工作的執行效果難以保證
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的內部監督有限,這影響了單位基本建設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也使內部控制的操作沒有一個完善的反饋機制,無法實現進一步的改進調整。具體表現如下,一是在行政事業單位中,基本建設資金的審批流程不夠嚴格,審批崗位并沒有發揮出其應有的效應,對實際發生的成本也就難以進行有效的歸集,對資金安全性的保障難以通過內部監督來實現。二是行政事業單位對基本建設進行內部監督的部門其獨立性有待提高加強,內審部門的獨立性是其內部監督職責的重要保障。三是對于基本建設內部監督的結果缺乏一個暢通的反饋機制,由于反饋渠道的缺失,導致內部監督發現的問題并不能得到及時的反應和解決,內部監督的結果并不能加以分析并應用起來,那么內審的職能也就難以發揮出來。四是沒有建立起來與內部控制執行效果相關的激勵懲罰機制,對于基本建設的內部控制,相關工作人員的執行成果應該能夠在一些環節有所反映,否則內部監督機制將形同虛設。
三、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內部控制的對策
(一)提高基本建設項目的管理效率,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對基本建設的內控力度
要改善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對其基本建設控制力度薄弱的問題,提高單位對項目的管理能力,首先不僅要重視對項目的爭取,同時也要加強對基本項目的建設,所以在基本建設成立之前,行政事業單位需尤其注重對基本建設項目的設計和考察論證,基本建設一定要能符合單位的實際需要,要保證單位的實際資金使用和計劃使用狀況緊密結合,使資金的使用效率得到提高。其次,需對基本建設進行嚴格的管理,杜絕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超預算超計劃的現象出現,并且也許要禁止對基本建設項目進行隨意的調整,即使在個別項目出現問題的時候,對項目的調整也應嚴格遵照相關要求,調整的隨意性要進行控制。最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管理在項目竣工驗收時的手續程序,如規定基本建設項目在竣工且滿足驗收條件后的一定時期內,一定要完成辦理驗收交付手續,并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已對這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進行合理的列支核算,從而有效減少基建投資的支出,并保證了對基本建設新增固定資產的價值的計量。
(二)健全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會計控制制度,使會計核算進一步規范化
行政事業單位需要健全其會計控制制度,保證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和操作性,重視對基本建設項目的會計控制。首先,盡快形成適用于基本建設的會計核算制度,完善基本建設會計控制制度,以加強對單位工程項目的有效管控,最重要的基礎之一是制度建設應能夠滿足實際會計工作的需求,會計工作在實務中也需要得到會計控制制度的科學支持,這是確保基本建設管理效果的有效前提。其次,對于基本建設項目的會計核算存在的會計操作不規范的地方應盡快加以完善,行政事業單位應對基建工程進行單獨建賬核算管理,并強化對該賬戶的安全性管理,工程的研究費、設計費用等應作為待攤費用進行列支,不能對行政費用、更不能由其他專項資金列支,由此可避免對其他賬戶造成非規范性占用,提高財務信息的準確性,避免財務失真的情況出現。最后,針對行政事業單位賬務處理或者會計核算不規范的狀況,需健全完善行政事業單位資金撥付及其會計核算制度,需要建立完善單位工程項目的決算制度,委托由專業的中介機構來完成對單位決算的審計。此外,財務報表的編制規范性也應進一步強調,科目的設置應當合理,使單位的財務報表能夠準確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的真實財務狀況。
(三)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的內部監督,使得相應內控工作的執行效果得到保證
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的內部監督,監控單位基本建設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效果,比使內部控制的操作擁有一個完善的反饋機制和修改改進程序,一是需要提升行政事業單位中,基本建設資金的審批流程的嚴格標準,使審批崗位發揮出其應有的效應,對實際發生的成本進行有效的歸集,通過內部監督來實現對資金安全性的保障。二是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對基本建設內部監督部門的獨立性,促進內部監督部門更好的履行其職責。三是建立健全對基本建設內部監督結果的反饋機制,反饋渠道有助于將內部監督發現的問題及時的反映到相關部門及基本建設的負責人手里,并能夠為進一步解決這些問題提供了可能性,使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監督的作用能夠發揮出來,其基本建設管理強化。最后,通過建立起基于內部監督執行效果相關的激勵懲罰機制,來促進基本建設相關工作人員對內部控制的執行成果,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機制的作用。
四、結語
綜上所述,要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的內部控制,首先需要提高基本建設項目的管理效率,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對基本建設的內控力度,需對基本建設進行嚴格的管理,杜絕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超預算超計劃的現象出現,并且需要禁止對基本建設項目進行隨意的調整。其次需要健全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會計控制制度,使會計核算進一步規范化,需要健全其會計控制制度,保證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和操作性,重視對基本建設項目的會計控制。最后需要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的內部監督,使得相應內控工作的執行效果得到保證,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對基本建設內部監督部門的獨立性,促進內部監督部門更好的履行其職責。
待攤投資主要是建設單位按照規定應當分攤計入最終交付的使用資產成本的各項費用支出。待攤投資是基本建設項目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建設費用支出,貫穿于建設工程項目始終。能否采用合理的分攤方法來核算、攤銷待攤費用,對正確核算交付資產成本有重大影響。目前我國基本建設項目的相關制度對于如何合理地選擇待攤投資的分攤方法,沒有做出明確規定。因此,分攤待攤投資時,更多依靠財務人員的職業判斷來確定分攤方法。由于不同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參差不齊,職業判斷的主觀因素比重較大,很難保持分攤比例的一致性和準確性。另外,由于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期間較長,很多在建設初期就采購并安裝完成的設備,項目竣工之前就達到了預定可使用年限,待項目竣工后再進行交付與折舊,與多項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相悖。根據目前分攤待攤投資現狀所存在的問題,本文分析了引發問題的原因以及相應對策,希望借此能提供更加科學、合理的歸集、分攤待攤投資的方法,準確確定基本建設項目新增的資產成本。
一、待攤投資的概念與核算內容
(一)待攤投資的概念
《基本建設財務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1號,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章第二十一條規定:待攤投資支出是指項目建設單位按照批準的建設內容發生的,應當分攤計入相關資產價值的各項費用和稅金支出。
(二)待攤投資的核算內容
根據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會計科目使用說明,各項間接費用和稅費支出應先在待攤費用中進行歸集,建設工程辦妥竣工驗收手續交付使用時,按照合理的分配方法,攤入相關工程成本、在安裝設備成本等。待攤投資科目具體的核算內容包括以下9個大類。(1)勘察費、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及項目其他前期費用。(2)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土地復墾及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及其他為取得土地使用權、租用權而發生的費用。(3)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船稅、印花稅及按照規定繳納的其他稅費。(4)項目建設管理費、代建管理費、臨時設施費、監理費、招投標費、社會中介審查(審計)費及其他管理性質的費用。(5)項目建設期間發生的各類專門借款利息支出或融資費用。(6)工程檢測費、設備檢驗費、負荷聯合試車費及其他檢驗檢測類費用。(7)固定資產損失、器材處理虧損、設備盤虧及毀損、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報廢、毀損凈損失及其他損失。(8)系統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費用支出。(9)其他待攤性質支出。上述九個大類,可以簡單概括為“前、地、稅、管、服、利、檢、損、信”,即:前期費用、土地相關費用、稅費、管理類費用、第三方服務費、利息費用、檢測類費用、報廢毀損、信息費用等。在實務操作中,為了更好地核算項目建設管理費,可以按照更為明細的科目進一步核算項目建設管理費。
二、常見的待攤投資分攤方法
(一)按照實際支出比例一次性分攤
對于投資金額小、建設工期較短的基本建設項目,常常采用一次性扁平化分攤方法:即以全部應被攤銷資產的實際支出金額為基數進行攤銷,實際支出的金額越高,攤銷的待攤投資就越高,反之則越少。實際分攤率=待攤投資明細科目余額÷(建筑工程明細科目余額+安裝工程明細科目余額+設備投資明細科目余額)×100%某項固定資產應分配的待攤投資=(該項固定資產的建筑工程成本+該項固定資產的安裝成本+該項固定資產的設備投資成本)×實際分攤率
(二)按照單項工程實際支出
分層次分攤對于投資金額較大、建設工期較長、單項工程分期分批建成投入使用的基本建設項目,應采用分層次攤銷的方法,按專屬于某項單項工程——專屬于某幾項單項工程——屬于所有應攤銷對象的順序逐級計算攤銷,從而計算得出配比合理的攤銷金額。
(三)按照概算比例分攤
按照概算比例一次性分攤的方法,和按照實際支出比例一次性分攤原理基本一致;按照概算比例分層次分攤的方法,和按照單項工程實際支出分層次分攤原理基本一致。但由于概算金額和實際支出金額相比可能有出入。尤其是由于近幾年疫情影響,企業為了增加訂單量或成功中標不惜壓縮利潤、降價投標,導致基建項目的實際支出金額遠低于概算金額。如果按照概算比例分攤,會導致最終分攤金額不合理。因此,在實務中不推薦使用按照概算比例分攤的方法。
三、目前待攤投資分攤存在的問題
(一)為分攤待攤投資導致賬
面資產移交晚于實物資產移交基本建設項目通常建設期較長,建設初期采購的設備,在整體項目竣工后部分已經達到設備使用年限,可以進入報廢流程。但由于基本建設項目要求在項目竣工后進行待攤投資的統一分攤,這部分設備不能轉入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費用,進而在項目最后交付時,轉固的同時直接計提完全部折舊費用。這樣會導致本應在設備使用期間內均勻計提的折舊費用,在基建項目竣工交付轉為固定資產時集中計提,與會計信息質量的實質重于形式要求不符;本應按期進行的折舊費用計提,積攢到竣工交付時統一計提,與會計信息質量的及時性與合理性要求不符;由于折舊費用沒有按期計提,導致當期費用總額計算不準確,與會計信息質量的可靠性要求不符。
(二)虛列待攤投資
由于待攤投資存在部分不專屬于某些單項工程或需安裝設備的明細,建設單位在缺少外部監督的情況下,存在動機將自身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產生的、并不屬于該基本建設項目的費用列支在基本建設項目的待攤投資中。另一方面,由于基建項目從可行性研究到項目概算批復再到項目的實施,與日常預算執行相比,時間較長。在經濟高速發展的現今社會,編制項目概算時各項技術參數指標對應的價格,在實際支出時可能會因技術進步而發生替代性的降價。再加上近年來疫情影響,乙方為爭取訂單不惜壓縮利潤投標,均會造成實際執行金額低于項目概算金額。部分建設單位為了不交回已經下撥的資金,會為了完成概算執行而花錢,造成資金浪費,同時造成基本建設項目資產入賬價值虛增。如果等待項目竣工后將所有待攤投資分攤后再進行交付入賬,不僅違背了上述多條會計信息質量要求,也不合理地增加了資產的入賬價值,同時也容易導致為了強行完成項目預算而增加不必要支出計入資產入賬價值。
(三)與土地使用權相關的費用計入待攤投資核算
我國《政府會計準則第4號——無形資產》第二條對土地使用權有明確規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確認為無形資產。但是政府會計制度要求政府會計主體在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期間取得土地使用權或租用權的費用計入待攤投資核算。這兩種核算標準相互矛盾。從分攤待攤投資的合理性角度講,取得土地使用權或者租用權的相關費用不宜計入待攤投資中,原因有兩點:首先,取得土地使用權相關費用僅用于取得土地使用權或者租用權,與其他待攤投資明細費用相比較為獨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或租用權與建筑物應當分別進行處理;其次,取得土地使用權或者租用權的年限與相應的建筑物、設備等對應資產的使用年限通常不一致,分攤后會出現建筑物或設備已達到使用年限,但是土地使用權或租用權還未到期的情況,因此不宜作為待攤費用分攤進其他資產中。
(四)不能準確歸集、分攤待攤費用
在實務工作中,核算基建項目的財務人員由于對項目了解不足,不能準確把握待攤投資的界定、歸集和分攤。如:無法界定某項費用是否屬于待攤投資、無法確定某項待攤投資的分攤對象是特定單項工程或設備,還是全部待移交的資產等。導致待攤投資總額不準確,或者是分攤方法、分攤層次選擇不準確導致交付資產入賬價值不合理。基建項目的財務人員能力水平參差不齊,無法保證待攤費用歸集、分攤工作的準確性和一致性。
四、待攤投資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單
項工程或設備可提前轉為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建筑物(或需安裝設備),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即辦理資產預交付手續,開始計提折舊費用。已發生的專屬于某項單項工程的或者專屬于某些需安裝設備的安裝費用等待攤費用,可以在預交付時分攤進該單項工程或設備中,計入該單項工程或設備成本。預交付后的待攤費用不再分攤進該項資產中。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在驗收后,即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可以在設備驗收后直接預交付為固定資產,不再進行待攤投資的分配。按照常用的待攤投資分攤方法,應在基本建設項目竣工后,將不專屬于某些單項工程(或需安裝設備)的待攤投資明細分攤給所有資產,也就是待攤投資屬于所有應攤銷對象。因此應在項目全部完工后,將待攤投資加入分攤核算內容,以此保證資產入賬價值的合理性。但是此種方法更合理的前提是,會計主體僅作為建設者,而不是使用者。如果會計主體僅作為建設者,在移交資產時將全部基建項目有關的費用加入核算,可以使項目的資金流向具有明確的指向性。但是如果會計主體既作為建設者又作為使用者,那么后期的使用功能才是主要功能。因此各項資產的入賬價值越接近實際價值,日后管理中的折舊費用計提才會越真實合理。
(二)不能歸集于專屬某單項
工程或設備的待攤費用直接轉為日常經營活動費用在概算有剩余的情況下,建設單位存在動機將與基建項目無關的費用列支項目待攤投資。僅用項目管理費占全部項目概算金額的比例來限制,也無法有效解決此類問題。建議將不能歸集進專屬某單項工程(或設備)的待攤費用,直接作為非基建項目的費用列支單位管理費或者業務活動費,不再分攤入基本建設項目資產交付的入賬價值中,不僅可以避免建設單位虛列待攤費用,也使基建項目最后交付的各項資產更貼近其真實價值。
(三)加強待攤投資監督監控
在缺少監督的情況下,建設單位極易出現濫報項目管理費的情況。為保證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在基建項目建設期間,應加強內部、外部監督功能。單位內部的紀檢部門應全流程跟蹤審計基建項目的各個方面,包括大額資金支出、項目管理費支出尤其是招待費等支出。外部監督應聘請第三方審計機構,定期對基建項目的資金支出、政府采購、資產管理等方面進行審計檢查,及時識別并控制項目財務風險。
(四)與土地使用權相關的費用作為無形資產核算
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或者租用權而支付的費用,在取得使用權或租用權的時點,作為無形資產核算。無形資產的使用年限即為土地使用權或者租用權的年限。無形資產按照規定進行直線法攤銷。此種做法可以解決政府會計制度中對于無形資產和與取得資產土地使用權或租用權相關待攤投資會計處理矛盾之處,也可以避免土地使用權或租用權攤銷后,與相應資產使用年限不一致的情況。
(五)增強財務人員對基建項目的參與程度
基本建設項目的會計核算不同于行政事業項目的會計核算,基建項目相關的財務人員無論是會計核算還是項目預算、項目管理、項目采購、資產管理、合同管理等各個崗位,應提高自身站位,全流程了解基建項目的管理情況,加強對基建項目進程的了解。基建項目的財務工作不僅要求做好經濟活動發生后的核算工作,也要關注基建項目的項目規劃、建設周期、建設過程與進度、項目的實施計劃與完成情況、預期取得何種績效等方面。目前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基建項目都面臨著業務人員不懂財務,財務人員不懂業務的問題。基于對基建項目的深入了解,各財務崗位才能相互配合、更高效地完成本崗位工作,進而提供增值服務。
五、意見建議
(一)提高項目管理部門對財務工作的重視
基建項目財務管理對項目管理者和財務工作者均提出了雙重要求,即項目業務和財務兩手抓、兩手都要硬。財務人員熟悉業務,才能做好基建項目的資源分配、提高基建項目的執行效率。項目管理者熟悉財務管理工作,才能有效控制基建項目財務風險。項目管理部門應加強與財務人員的溝通交流,而不是一味地將工作重心放在項目實施中。
(二)完善相關會計制度
如上述問題中所提到的,待攤投資中與取得土地使用權相關費用的核算,在政府會計制度內部有相矛盾之處。有關部門應聯系實際,統一核算方法,避免實務操作中出現不一致情況。
(三)建設基建項目財務管理信息平臺
目前財務管理信息化水平飛速發展,但是作為資金量大、建設期長的基本建設項目,卻由于涉及建設單位范圍面較窄,使用者數量較少,所以適用于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特點的功能開發較少。依托目前財政部正在部署的全國財政一體化平臺,應進一步搭建適合基本建設項目管理需要的智能化信息平臺,從預算、采購、合同、支付、核算、資產全流程智能化、協同化工作,減少繁瑣的人力重復性工作,提升基建項目財務管理效率。
(四)持續加強基建項目財務隊伍業務能力
建設基建項目財務管理后備隊伍,通過培訓、工作交流、輪崗等方法,讓基建項目相關財務人員對基建項目的管理制度、業務流程、實務操作等均有所接觸。必要時可以聘請專家開展講座或者去有先進經驗的兄弟單位學習,提高財務人員基建項目核算的技能水平,從而構建一支基建相關財務管理技能高、管理意識強的人才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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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的提出
風險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始終存在的客觀現象。從不同的研究角度出發,對風險定義的描述是不盡相同的,但目前較為通用的有兩種觀點:第一,風險是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即風險由不確定性和損失兩個要素構成。第二,風險是在一定條件下一定時期內,某一事件的預期結果與實際結果間的變動程度。變動程度越大,風險越大;反之,則越小。無論第一種觀點還是第二種觀點,都闡明了風險是造成損失的可能性。
基本建設項目風險管理是指通過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去認識基本建設項目的風險,并以此為基礎合理地通過各種風險應對措施、多種管理方法、技術和手段對項目涉及的風險實行有效的控制,采取主動行動,創造條件,盡量擴大風險形成的有利結果,妥善地處理風險造成的不利后果,以最少的成本保證順利地實現基本建設項目的總目標。
目前我國關于基本建設項目風險管理問題,還處在不完善階段,基本建設項目施工前全面的項目風險預測、評價和分析,以及建立全面的風險評價體系等這些方面的研究還不夠充分,因此不能有效的進行風險防范,導致項目損失和浪費仍然很大,項目延時完工情況非常普遍,事故時有發生。
本文針對當前我國基本建設項目風險管理的現狀,結合當代先進的項目風險管理知識,站在新的角度重新審視這一問題,設立科學的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體系,為進一步對各類風險進行程度大小的評價奠定基礎,為基本建設項目管理部門對不同類別的風險采取不同的重視程度提供參考。總之,本文的研究旨在促進基本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的科學化、合理化,最大程度降低風險可能帶來的損失。
二、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1.識別并確定基本建設項目潛在的各種風險
識別并確定基本建設項目潛在的各種風險是建立評價指標體系的首要目標。因為只有首先確定基本建設項目實施過程可能會遇到哪些風險,才能夠進一步分析這些風險的性質和后果,為進一步建立充分的評價指標體系打好基礎。所以在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識別工作中首先要全面分析項目發展與變化中的各種可能性和風險,從而識別出基本建設項目潛在的各種風險。
本文結合基本建設項目的特點,從風險產生的原因角度將基本建設項目風險分為以下幾方面:
首先,經濟方面的風險
(1)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是招標的主要依據,特別是投標者須知、設計圖紙、工程質量要求、合同條款以及工程量清單等都存在著潛在的經濟風險,必須仔細分析研究。
(2)要素市場價格。要素市場包括勞動力市場、材料市場、設備市場等,這些市場價格的變化,特別是價格的上漲,直接影響著項目建設的價格。
(3)金融市場因素。金融市場因素包括存貸款利率變動、貨幣貶值等,也影響著項目的經濟效益。
(4)國家政策調整。國家對工資、稅種和稅率等進行宏觀調控,都會給建設項目帶來一定的風險。
其次,技術方面的風險
(1)設計變更或圖紙供應不及時。設計變更會影響施工安排,從而帶來一系列問題;設計圖紙供應不及時,會導致施工進度延誤,造成工期推延和經濟損失。
(2)技術規范。尤其是技術規范以外的特殊工藝,由于沒有明確采用的標準、規范,在工序過程中又沒有較好地進行協調和統一,會影響以后工程的驗收和結算。
(3)施工技術協調。包括工程施工過程出現與自身技術專業能力不相適應的工程技術問題,各專業間存在不能及時協調的困難等。
再次,安全方面的風險
(1)行為風險。由于個人或組織的過失、疏忽、僥幸、惡意等不當行為造成財產損壞、人員傷亡的風險。
(2)現場安全管理風險。內部的風險管理流程是否完善、有針對性,風險教育、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外部施工隊是否進行風險教育,是否嚴格按照計劃執行等。
最后,管理及外部環境方面的風險
(1)關鍵人物的責任心。項目管理人員由于對合同、技術、經濟、安全等方面的關鍵點未能及時做出反應,或由于個人為謀私利而做出的有損項目建設的行為。
(2)各種文件的備案是否完備。各種技術文件、設計變更、會議記要、工作聯系單、風險管理的備案等,這些文件是項目建設結算的依據。
(3)水文氣象條件。主要表現在異常天氣的出現,如暴風雨、雪、洪水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現象和其它影響施工的自然條件,都會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財產的損失。
(4)施工準備。由于施工現場存在周邊環境等方面自然與人為的障礙或“三通―一平”準備工作不足,導致不能做好施工前期的準備工作,給工程施工正常運行帶來困難。
2.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的原則
為了客觀地反映基本建設項目風險情況,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應當滿足內容全面、科學實用、客觀公正、可操作性強及適應性強等基本原則。
(1)科學性原則
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應準確地反映實際情況,評價內容與評價方法相適應,從而能夠獲得客觀、真實的評價結果。
(2)重點性原則
衡量基本建設項目風險時應突出重點,對影響基本建設項目順利進行的關鍵風險指標進行重點分析。
(2)通用性原則。
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建設項目,其風險評價指標應該不盡相同,但有些指標對絕大多數建設項目來說是通用的,這些指標應該重點考慮。
3.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體系
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的選擇和確定是進行評價研究的基礎和關鍵,直接影響到評價的精度和結果。根據《建筑施工風險檢查標準》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風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在對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識別的基礎上,考慮指標體系建立的原則,建立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體系如下:
三、結論
基本建設項目的風險來源、風險的形成過程、風險潛在的破壞機制、風險的影響范圍以及風險的破壞力錯綜復雜,單一的管理技術或者單一的工程、技術、財務、組織、教育和程序措施都有局限性,都不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同時,由于基本建設項目具有科技含量高、系統復雜、投資額大、建設周期長、協調單位多等特點,其內外部制約因素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必須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和措施,進行全面的風險識別、正確的風險評價、有效的風險防范,才能系統、動態、深刻地認識和控制各種隱患,降低風險,以最少的成本將各種不利后果減少到最低程度,從而保障基本建設項目目標的實現。
本文對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是站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基礎上展開的,較之已有的對基本建設項目風險的研究更具有系統性、理論性、科學性。對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在本研究領域比較科學、合理。這樣對基本建設項目風險管理的研究站在較高的起點上,為進一步進行基本建設項目風險評價以及建設項目風險防范措施的提出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比單純進行定性分析或定量評價更加客觀、科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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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G4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962(2012)05(b)-0147-01
隨著我國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國家對教育的投入也逐年增多,學校步入了快速發展的階段。近幾年來,政府對學校危房改造力度的加大,學校撤并和新建帶來的固定資產大規模投入,學校基本建設步入了增長快速期。但目前,由于學校普遍存在著重教育而輕后勤,在財政資金投入和非營利性教育模式的趨使下,學校財務管理意識淡薄,存在預算管理不科學、資產管理不規范、重投入而輕管理現象等諸多問題。
1 學校進行基本建設審計的必要性
由于學校長期屬于公益性質且校長基本都是教師出身,學者型法人重教育輕后勤,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比較突出。部分學校領導認為,學校發展主要靠投入,而投入主要靠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撥款,進而導致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普遍薄弱、水平偏低,無法與當前的教育發展趨勢相適應。其次,學校在資產管理中,重買輕管的現象比較普遍,對基本建設重投入而輕規劃,在基本建設預算中往往擴大預算數據或超標準、超規模建設,進而導致預算資金不足,有時不得不占用學校的正常教育經費,使得日常教育開展受制于經費“瓶徑”而效率不足,亦損害了教師和學生權益。
2 如何做好學校基本建設審計工作
2.1 事前預審
事前預審是指學校內部審計部門或委托的中介審計機構對學校基本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及招投標過程的審查。主要研究學校的新建、改建或擴建某個建設項目在技術上是否先進、適用、安全,在經濟上是否合理。
2.1.1 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審查
因為工程項目的基本原則是否正確,技術經濟方案是否最佳,是決定建設工期長短,投產后能否取得更大的使用效率的關鍵階段,因此,對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具有重要意義。
2.1.2 對工程項目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方式審查
學校基本建設項目的總投資是建設項目的重要內容,不同的投資方案會直接影響到教育規劃,工程進展和學校學生的容量,也影響到學校的教育工作開展的效能。
2.1.3 對工程招投標的審查
為了使工程設計、施工管理更好地采用先進的技術,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工期,提高學校基本建設效果,保證學校校舍的安全,對學校基本建設項目原則上都應該采用工程招標。審計部門應結合國家《招標法》的相關要求,制定出適合學校實際情況的監督制約機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以杜絕某些不法行為的發生。
2.2 事中監督
2.2.1 對建筑材料、設備選購與管理的審查
在當前建筑市場產品良莠不齊,低劣的建筑材料充斥市場的情況下,把好建筑材料關、設備購買關十分必要。在具體審計中應注意做到:審查學校基本建設采購是否編制預算和計劃采購;審查材料采購是否按供應單位開具的發票如實入賬,其價格與合同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標準和擴大規模的現象;學校基本建設采購是否堅持了“貨比三家、擇優選購”的原則,是否由建設單位驗證同意;審查建筑材料和設備是否有《合格證》、《檢驗報告》和本地區的《建材準用證》;審查材料采購入庫是否有嚴格的驗收制度,是否有材料領用手續等。
2.2.2 對建筑工程合同條款審查
學校基本建設工程合同條款審計,包括合法性、嚴密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的審查,這是防止合同糾紛、提高合同履約率的重要措施。審計主要內容包括:審查學校基本建設合同標的物是否明確,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審查學校基本建設合同中凡涉及到數量、價款、期限等條款時必須做到內容明確具體,且雙方在意思表達上準確無誤,不能存在含糊不清,模棱兩可的措辭。
2.2.3 對施工管理審查
施工管理審計包括建設項目責任人負責制,加強施工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等。審查時應重點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審查學校基本建設超過一定規模是否實行了監理制度,選擇監理單位是否采取了招標的辦法;審查監督在學校基本建設各項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監督情況,是否制止了施工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督檢查現場施工人員是否及時掌握施工進度和質量,是否按圖紙、規范施工,檢查施工單位使用材料、構件、設備的規格和質量是否符合規定等。
2.3 事后審價
事后審價是學校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后審計部門對建設項目的審價,應重點審查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2.3.1 對工程竣工決算編制依據的審查
學校基本建設竣工決算編制的依據的審查包括:審查學校基本建設決算依據是否符合國家規定,資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學校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的執行情況。審查項目建設是否按初步設計進行,學校基本建設有無預算外項目和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有無重大質量事故和經濟損失;依據結算的相關規定,審查各項取費是否正確,與修正后的預算是否相符,是否符合合同的有關條款等。
2.3.2 對工程竣工決算變更簽證及工程量的審查
審查學校基本建設設計變更簽證是否按規定流程辦理,并依據竣工圖紙審核工程量計算是否真實、正確;審查所列各分項工程名稱及計算單位、工程數量、套用的預算定額單價、合價是否相符,有無錯套定額、高估冒算現象;審查各項取費是否正確,與修正后的預算是否相符,是否符合合同的有關條款。
總之,加強學校基本建設審計,不僅可以有效節約教育資金,并且可以有效地杜絕豆腐渣工程,預防腐敗,為“安全校園”建設提供保障。當然,隨著審計力量和條件的逐步具備,學校基本建設審計將一定會更加全面,審計質量一定會越來越高,進而為學校財務管理和日常運行提供堅實保障。
參考文獻:
第一條校舍安全工程領導組是校舍安全工程的協調機構。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協助納入校舍安全工程的區屬項目學校辦理貸款申報工作;管理和監督項目學校基本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項目學校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條區教育局為區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設主體,負責所有校舍安全工程的實施、資金使用。項目學校為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主體,負責基建帳務處理、基建財務檔案的整理、保管。項目代建企業受教育局的委托,對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項目學校作為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主體,應遵守國家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四條校舍安全工程建設資金來源為省、市、區財政中小學校舍安全資金、銀行貸款及其他渠道籌資(自籌、社會捐贈等)。
第五條校舍安全工程嚴格按照現行的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程序使用建設資金。區財政局、教育局根據項目建設進度,下達投資計劃。
第二章財務日常管理
第六條學校應根據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單獨建賬,做好賬務設置和賬務管理,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第七條項目代建企業應根據要求及時整理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初步設計的批準文件、中標通知書、投資計劃、合同文件、工程結算書、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評審意見表、資金使用計劃批復等相關資料,保證基建財務檔案資料真實、完整。
第八條學校的財務人員應認真編制基本建設財務報表,根據區財政局的要求,在建設項目建設周期內,學校應于每月2日前將上月的財務報表報區校舍安全工程領導組辦公室;每季初5日前應另外報送上季度財務報表;年終報送建設資金年度報表。
第九條學校應于每季初5日前對基建項目資金申報額、審批額和撥付額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后,編制《對帳表》,送區校舍安全工程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第十條學校的財務人員每年1月10日前應按不同的資金來源渠道對上年的基建資金進行對比分析,分析主要指標有:投資計劃執行情況,開行貸款的使用情況,配套資本金的投入和使用情況,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率等。通過財務決算及分析,為下一年制訂投資計劃,合理安排資金,提供依據。
第三章竣工決算
第十一條項目代建企業和學校項目管理員、財務人員在基本建設項目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前,應認真做好各項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帳務處理、財產物資的盤點核實及債權債務的清償,做到“賬賬、賬證、賬實、賬表相符”。各種材料、設備、工具、器具等,要逐項盤點核實,填列清單,妥善保管,或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處理,不準任意侵占、挪用。
第十二條項目代建企業和學校項目管理員、財務人員應參與竣工工程的驗收檢查工作,項目管理員、財務人員到現場掌握第一手資料,加強管理,杜絕漏洞。
第十三條項目工程預算總金額的10%做為質量保證金留存于區財政局。工程結束一年后無質量問題可支付質保金。
第十四條項目代建企業和學校負責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學校建設項目為多棟建筑物的,以各單體建筑物為單位,單獨編制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待建設項目全部竣工后再匯總編制竣工財務總決算。內容主要包括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兩部分。學校應在項目竣工后1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在竣工財務決算未經批復之前,原機構不得撤銷,項目負責人及財務主管人員不得撤離。
第四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五條學校應按照有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固定資產報廢、新增等有關手續。
第十六條學校在進行固定資產報廢時,應嚴格按照固定資產報廢程序執行,及時報區教育局及區財政局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固定資產報廢產生的殘值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納入預算管理,不得截留、擠占、坐支和挪用。應根據財政部門審批文件及有關的正規發票及時調整固定資產賬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十七條項目竣工驗收后,學校應根據區財政評審中心審定的決算金額增加固定資產,及時納入固定資產管理并調整相關賬目。
第五章資金使用審核支付程序
(一)水利工程財務管理。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費用適用于水利工程開始籌建直至工程竣工為止這一期間內的一切管理費用。包括了:工作人員的工資、醫療保險、事業保險、交通費用、勞動保護費以及工具使用非、印花稅、購買圖書或查詢費用、業務招待費和項目完結竣工驗收費等。
所謂的水利工程財務管理,則是指在工程建設前期和建設施工過程中,對工程建設過程中所需的以上所有花費進行科學、合理的預算編制管理和日常的費用支出管理等。主要包含了: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待攤投資支出、其它投資支出。
(二)優化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重要性。1、優化水利工程財務管理可進一步促進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規范性發展。2、優化水利工程財務管理可進一步保證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安全性和經濟效益。3、優化水利工程財務管理有利于水利工程建設基本建設項目必要資金的籌集。
二、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中的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完善的審批制度。在進行水利工程的建設前,建筑單位要根據相關規定、簽署建設合同要求以及招投標文件的決定條款來事先對工程的價款進行合理、有效地結算,然后再進行后期的階段工作。
就目前而言,我國大多數的水利建設單位在進行水利工程的建設過程中,并未按照相關規定來對工程價款進行有效地結算。并且對于簽署建設合同以外的價款部分,建設單位也并未按照臨時變更通知書的要求來對其進行核算,工程的結算審批流程不規范,缺乏科學、合理的管理手段。
(二)缺乏科學性的財務管理體系。1、基礎建設財務管理薄弱,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由于長時間受傳統體制的影響,我國的水利工程基礎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將減少、管理和投資等混為一談,缺乏完善的基礎財務監督、管理機制,項目目標成本責任制和預算管理體制不健全,缺乏科學性與合理性,進而嚴重影響了水利建設資金的使用安全性和工程的質量安全。2、財政管理理念薄弱。由于受傳統管理理念的影響,水利工程建設事業的管理者缺乏現代化的科學管理理念,出借資金不規范或是相關的債權和債務等未能及時清理,進而導致水利建設單位的財務管理中的應收款項回收困難,出現大量的呆賬和壞賬等,進而難以有效地規避財務管理中的各類風險。3、工程項目概算調整審查不規范。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忽視了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在變更工程設計后未經過審查就私自對工程預算進行相應的調賬,進而導致在工程成立后出現工程的預算和決算等都超出了事先的工程概算,嚴重影響了水利工程項目管理部門對建設資金的投資決策與資金的合理安排。
(三)工程成本核算不規范。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具有加強的復雜性和專屬性,因此需要建立專門的財務管理系統,并制定專門的會計核算制度來對工程進行合理的收支分管,以此來確保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成本的核算的科學、合理性。然而,在實際管理過程中,部分建設單位的會計科目設置不合理,且使用不規范,未能按照工程的概算與預算的標準建設內容來安排工程的建設資金。
(四)管理人員素質水平有待提高。財務管理人員作為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直接實施者,由于其綜合素質不高,缺乏相應的財務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對財務管理業務不熟悉,進而導致其在工作過程中極易出現錯誤,進一步增加了財務管理者的工作量,同時也影響了水利工程財務信息的質量,不利于財務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也進一步影響了水利工程建設決策的制定。
三、優化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途徑
(一)強化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基于水利工程財務管理工作的復雜性與專屬性,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極高。因此,水利工程建設單位,要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實時關注國家政策和法律方面的最新動態,強化財務管理人員對水利基礎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政策的學習,進一步強化財務管理人員對水利基礎建設的政策理解,提升其執行能力;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會計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培訓,提升財務管理人員對水利基本建設工程的概預算和合同業務知識等的有效掌握,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人員的操作標準,全面提升綜合素質。
(二)健全、完善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為了進一步推動水利工程基礎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就需要不斷的健全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進一步加強對建設項目的效益考核,健全預算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各個崗位和員工的具體職責。同時,單位的財務部門要對工程的財務數據和財務報表等進行定期的分析,并將分析結果反映給管理者,使得單位管理者能及時掌握建設項目資金的運行狀況,及時發展管理中的問題,進而來促進水利工程建設單位的健康發展。
(三)強化工程管理。1、事前控制。水利單位在進行水利工程建設前,要嚴格按照基礎建設資金使用標準來靈活運用資金的撥付程序。對于不符合撥款條件的項目堅決不撥款,而對于一些已經下達年度投資計劃,但資金尚未到位急需建設資金的項目,在經有關部門同意后可提前撥付項目款項來確保工程的安全、順利進行。2、事中控制。水利工程的基本建設項目資金使用要符合國家法律、制度和建設單位的規定,并且要根據簽署建設合同要求來安排建設資金的撥付。在支付建設工程的預付款項時,建設單位要按照合同要求和實際工程進度,并在質監、監理和技術人員確定后,再辦理付款手續,并安排專門的資金管理人員來對資金的使用進度進行跟蹤,以此來確保資金的使用效率。在進行項目幾款的結算時,財務部門要嚴格審查資金支付憑證,確定其具備合法性、合規性以及手續的完備和數量、單價、金額等的真實性,并根據國家相關要求極其合同簽訂條款來支付,進一步加強對水利建設工程資金的核算、監督力度。3、事后控制。水利單位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管理規定》和弦音的建設管理制度來合理的編制水利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嚴格按照基礎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查制度,以此來確保水利工程竣工驗收決算的科學性。
一、企業基本建設會計審計的重要性
作為中鋁旗下分公司,在企業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必須要以完善的基本建設為物質基礎,從而最大化地實現原鋁生產的規模化效益。企業基本建設是企業為了擴大生產規模而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主要包括安裝工程、建筑工程、固定資產購置以及相關配套工程。企業基本建設會計是指與基本建設工程相關的會計賬務處理工作。為了提高企業基本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必須做好基本建設會計核算工作,通過會計核算信息全面反映資金使用情況,對建設資金進行嚴格監管,從而達到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的目的。而會計審計作為確保基本建設會計工作質量的重要手段,應始終貫穿于基本建設會計工作的全過程中,對各項會計業務進行審查監管,以提高項目成本核算信息的真實性。同時,加強企業基本建設會計審計,還能夠確保費用攤銷、工程成本結轉、竣工財務決算等復雜業務的會計工作得以高質量完成,避免因會計處理失誤給企業造成損失,有利于降低基本建設項目的財務風險。
二、加強企業基本建設會計審計的措施
為實現企業基本建設項目科學、規范運行,中國鋁業公司建立了一整套的項目及項目資金、支出管理辦法,為項目管理奠定了基礎。但由于受會計專業知識、經驗的影響,基本建設投資核算的質量亟待提高。為此,作為中鋁集團所屬公司,為做好基本建設會計工作要配備具備經濟學、稅法、會計學、工程造價學等多學科專業知識的財會人員,同時還要加強基本建設會計審計工作,以全面提升基本建設會計工作效率。
(一)規范基本建設會計核算
規范企業基本建設會計核算體系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首先,在基本建設會計核算中,企業應重建會計核算流程,轉變傳統的全項目工程成本核算模式,根據不同性質的投資支出采取分別核算的方式,提高基本建設會計信息的完整性。其次,會計人員必須掌握基本建設會計科目設置、固定資產核算方法、“在建工程”核算方法、資金結轉、竣工決算等相關內容,處理好會計核算和項目概算之間的關系,建立會計明細賬,以便于審計部門對會計核算工作進行審查。再次,運用合法合規的竣工決算編制方式,使會計信息能夠真實地反映企業基本建設項目的投入產出情況。
(二)完善基本建設會計審計機制
企業應完善基本建設會計審計機制,為基本建設會計審計提供有力的制度體系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根據企業會計核算管理情況和基本建設資金管理情況,建立一整套完整的基本建設會計核算方法,確保會計核算信息能夠及時反映資金使用狀況。其次,健全基本建設資金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基本建設資金的源頭管理,對資金使用進行全過程跟蹤,徹底遏制濫支專用建設資金的現象。再次,建立報表審查制度,對工程進度表、項目資金到位情況表、撥款資金申請表等進行嚴格審查,確保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最后,加強基本建設會計內部控制,將其作為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確保各項會計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
(三)加強基本建設會計工作全過程審查
為確保企業基本建設會計工作合法、合規開展,必須加大對會計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審查力度,確保會計賬務處理均有據可查,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在基本建設會計事前審查方面,針對基本建設會計入賬的款項,要審查其是否具備齊全的文件和合同依據,基本建設用款包括勘測設計款、設備采購預付款、工程預付款等,均要簽訂相應的合同;在基本建設會計事中審計方面,要健全各項財產物資的領用、轉移、報廢、清查盤點制度,對與成本核算相關的原始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為成本核算提供可靠依據。同時,嚴格審查建設資金撥付情況,確保建設資金得到專款專用。在落實會計審計工作過程中,還要收集與竣工結算相關的資料,為合理控制基本建設工程造價提供充足的依據;在基本建設會計事后審計方面,要對會計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審查,同時還要對會計控制制度的進行情況進行評估,并提出完善會計控制制度的建議。
(四)重視基本建設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核
企業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階段是確定工程造價的關鍵階段,所以必須重視財務決算審核,有效控制工程建設成本。首先,審核工程決算報告。財務人員不僅要根據工程進度款審核程序審核決算報告,還要審查決算中的工程量和定額套用是否準確,防止施工單位虛報、重報工程量。其次,財務人員要復查供料和材料差價部分的會計結轉是否完整,避免會計核算中遺漏這部分內容。再次,審查固定資產入賬是否規范,是否準確劃分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
結論:總而言之,隨著企業發展規模的不斷擴大,基本建設項目管理成為了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為此,企業必須加強基本建設會計審計工作,以確保項目成本核算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此外,企業還要重視基本建設項目的財會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水平,使企業基本建設成本得以有效控制,從而保障企業財產物資安全完整。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