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02 09:53:41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民事法律咨詢問題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課程代碼:00259
請考生按規定用筆將所有試題的答案涂、寫在答題紙上。
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1.答題前,考生務必將自己的考試課程名稱、姓名、準考證號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
填寫在答題紙規定的位置上。
2.每小題選出答案后,用2B鉛筆把答題紙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如需改動,用橡
皮擦干凈后,再選涂其他答案標號。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并將“答題紙”的相應代碼涂黑。錯涂、多涂或未涂均無分。
1.批準設立公證機關的決定,應當報送上級機關備案,該上級機關是
A.中國公證員協會理事會B.司法部
C.公安部D.中國公證員協會
2.司法行政部門有權對公證協會和公證員
A.進行行業管理B.撤銷錯誤的公證書
C.進行監督指導D.糾正錯誤的公證書
3.甲住所地是廣州市A區,經常居住地在上海浦東區。甲父乙現居南京市B區,乙在南京市D區有一房屋。如果乙生前想將此房屋過戶給甲,受理申請的公證處是
A.南京市B區公證處B.廣州市A區公證處
C.南京市D區公證處D.上海浦東區公證處
4.公證機構及公證員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采取的救濟途徑是
A.必須先向上級領導反映B.只能先申請行政復議
C.只能直接提起行政訴訟D.既可申請行政復議,也可提起行政訴訟
5.公證民事法律責任是公證機構對當事人及公證事項利害關系人所承擔的一種
A.賠償責任B.補償責任
C.連帶責任D.無過錯責任
6.與公證事項有利害關系并以自己的名義向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在公證活動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
A.公證人B.公證員
C.公證當事人D.公證登記人
7.有權受理公證復查的主體是
A.原公證機構B.公證機構的本級司法行政管理機關
C.上級司法行政機關D.公證員協會
8.公證機構派員外出核實的,應當由兩人進行,其例外情況是
A.詢問證人B.收集書證
C.現場勘驗D.詢問當事人
9.律師法律制度存在的前提是
A.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B.規范律師及其相關主體
C.提供法律服務D.國家法律的確認
10.訴訟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屬于
A.一般B.特別
C.轉托D.復
11.在我國刑事審判中,一名被告人委托律師的數量至多為
A.1名B.2名
C.3名D.5名
12.對律師違法執業行為給予的行政處罰中,屬于行為罰的是
A.警告B.罰款
C.沒收違法所得D.吊銷執業證書
13.根據法律規定,設立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的資產條件是
A.人民幣10萬元以上B.人民幣500萬元以上
C.人民幣30萬元以上D.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
14.下列關于律師事務所停業整頓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在停業整頓期間,該所合伙人可以申請變更執業機構
B.在停業整頓期間,律師事務所可以通過合伙人會議決定解散
C.在停業整頓期間,律師事務所可以申請變更名稱
D.在停業整頓期間,律師事務所不可以申請合并
15.律師協會制定行業規范,應當報送的備案機關是
A.上級司法行政機關B.同級司法行政機關
C.國務院司法行政機關D.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
16.律師的管理機構是
A.律師協會B.司法行政機關
C.律師事務所D.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機關
17.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會的任期是
A.3年B.4年
C.5年D.6年
18.律師為完成的訴訟事務了解案情,而查閱、摘抄、復制與案情有關的訴訟材料的行為是
A.律師會見B.律師閱卷
C.律師談判D.律師咨詢
19.律師進行辯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
A.律師辯護制度B.證據展示制度
C.閱卷保障制度D.證據收集制度
20.將律師辯論分為訴訟中的辯護和非訴訟中的辯護,所依據的標準是
A.律師訴訟案件的性質不同B.律師訴訟主體的地位不同
C.律師訴訟案件程序的不同D.律師的法律事務內容不同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1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并將“答題紙”的相應代碼涂黑。錯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無分。
21.下列選項中屬于公證機構業務的有
A.根據委托人申請辦理繼承的公證
B.根據委托人申請提存
C.根據委托人申請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文書
D.提供公證法律咨詢
E.代為提起訴訟
22.關于公證員任職的特許條件,說法正確的有
A.特許條件主要是為了吸收具有較高法學造詣和豐富法律工作經驗的高層次人才進入公證隊伍,提高公證員隊伍素質
B.適用對象只能是從事法學教學研究工作,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
C.適用對象只能是從事審判、檢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務滿10年的公務員、律師
D.經過申請即可擔任公證員
E.前提之一是已經離開原工作崗位
23.公證員的免除條件包括
A.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籍B.年滿60周歲
C.因健康原因不能繼續履行職務D.被吊銷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E.自愿辭去公證員職務的
24.公證職業道德的核心內容包括
A.忠于事實、忠于法律B.認真辦案、確保公正
C.加強修養、提高素質D.清正廉潔、同業互助
E.愛崗敬業、規范服務
25.根據我國《公證法》的規定,設立公證機構,所應當具備的條件有
A.有自己的名稱B.有固定的場所
C.有兩名以上公證員D.有開展公證業務所必需的資金
E.公證機構必須設在省會城市
26.公證文書在民事證據中的地位有
A.絕對不能*B.證據形式屬于書證
C.當事人*公證文書需要舉出證據證明D.人民法院應當允許對公證文書進行質證
E.屬于公文書
27.與公證文書具有同等證明效力的有
A.商檢機構簽發的出口商品檢驗證書B.國家衛生管理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書
C.國家商標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D.國家衛生管理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書
E.身份證
28.下列屬于起訴狀首部內容的有
A.標題B.當事人基本情況
C.案由D.訴訟請求
E.主要證據
29.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以接受委托擔任訴訟人的主體包括
A.律師B.當事人的近親屬
C.有關的社會團體D.當事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E.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
30.可以對律師、律師事務所進行處罰的機關包括
A.縣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機關
B.律師執業機構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
C.律師執業機構所在地的直轄市區(縣)司法行政機關
D.許可該律師執業的省級司法行政機關
E.許可該律師執業的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
非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上,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三、名詞解釋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3分,共12分)
31.公證利害關系人
32.律師
33.民事法律行為公證
34.非訴訟事務
四、簡答題(本大題共3小題,每小題6分,共18分)
35.簡述公證活動的基本原則。
36.簡述涉外公證的作用。
37.簡述律師會見證人時應當注意的主要問題。
五、論述題(本大題10分)
38.律師進行談判需要事先準備談判方案,試述一般情況下的談判方案包括的主要內容。
六、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3小題,39題10分,40、41小題各5分,共20分)
39.案例:
律師A某由于收案較少,就到各個法院找法官懇求介紹案子,并對認識的法官悄悄許諾:“介紹來的案子以費的20%給介紹費,大案子還可高于這個比例。”于是A某案子接連不斷。A某按原來許下的比例付給法官介紹費。為了進一步發展與法官之間的關系,給法官更多的經濟利益,在部分案件中,A某還介紹、唆使當事人向法官送禮。
問:A某的行為有哪些不合法之處,分別說明理由。
40.案例:
王律師受律師事務所的指派擔任一合同糾紛案的人。在與原告丁某往來多次后,丁某對其很是信任,進而稱兄道弟無話不談。本案終結后二人繼續交往,王律師順便了解到有關丁某商業上的其他一些情況。后在一次酒會上,他向一位剛剛認識的廣州商人朱某,透露了丁某公司準備低價從黑龍江某鄉鎮購進一批中藥材的有關信息,于是被同樣做藥材生意的朱某先搶了商機,從而給丁某公司造成巨大損失。
問:根據有關規定,對王律師的行為應如何認定?提出處理意見。
一、唐山學院構建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的初衷
唐山學院是一所地方綜合性高校,自2002年設立法學本科專業至今已經有15個年頭。在這十幾年里,學院的領導和同仁一直在思考專業的培養目標,也就是到底要培養什么類型的法學人才。最終,根據學校的辦學理念以及唐山的地方需求,我們確定了以法學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為目標的專業發展方向。根據培養目標,我們必須加強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與此同時,眾所周知,法學本來就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學科,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一直是法學專業堅持的原則。所以,唐山學院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完全符合法學學科的實質內涵。按照培養目標的要求,法學專業的教師帶領學生進行了多方實踐。首先,在授課過程中,突破以理論教學為主的傳統教學模式,經常將經典案例帶入課堂,與學生在分析實際案例的過程中學習理論。其次,法學專業每年都要組織模擬法庭大賽,讓學生在角色扮演中體會法律的精神,在比賽中促進法學知識的學習和運用。最后,每屆學生都會被安排中期實習和畢業實習,讓他們真正融入到律所、公檢法等部門中去,切實體會法律在實踐中的運用。可以說,以上的做法還是起到一定作用的。但是,課堂教學畢竟在課堂,沒有辦法真正意義上實踐法律程序;模擬法庭畢竟帶有表演性,不能完全感受到法律的真實存在;中期實習和畢業實多都是幫助相關法律部門整理卷宗或者干些雜活兒,最好也就是在整理卷宗的過程中翻翻卷宗;而且,最后兩項活動一年就一次,一次就短短的十幾天,根本起不到實質性的效果。我院法學專業要想獲得長足的發展,我們必須另辟途徑。依托高等院校而建立的法律援助服務組織是一個以大學生為主體,面向社會、無償為公眾提供法律服務的學生自治性公益組織。這一組織的運行模式正好可以滿足法學專業的實踐需求。因此,唐山學院的法律援助服務組織在這樣的背景下應用而生。
二、唐山學院構建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的意義
唐山學院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的構建,具有兩個方面的重大意義:既有利于法學專業的發展,有利于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又可以服務于社會,滿足社會對法律人才的急切需求。一方面,唐山學院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的運行模式是:在教師隊伍中按照各位教師的學術專長分成刑事法律組、民事法律組、知識產權法律組等,然后在學生隊伍中選擇一批積極向上、樂于奉獻的優秀學生,在指導教師的帶領下為在校師生、社會弱勢群體免費提供法律幫助。同時,借助法學專業雙師型教師(兼職律師)的職業優勢,在非案件的過程中,帶領學生實踐整個訴訟過程。以上是法律援助服務組織建立之初的做法,在組織機構逐步完善基本步入正軌之后,唐山學院法律援助服務組織可以同時擔任法學專業實踐教學基地的角色,讓學生分批分組地長期在這個學生組織中進行法律實踐。這樣做,首先,培養了學生樂于助人、無私奉獻的良好品質,這一品質是將來成為一名優秀法律工作者不可或缺的。法律的價值在于公平、正義,只有具備良好品質的人才有能力維護法律的尊嚴。其次,在教師的指導下,通過法律咨詢、法律文書、幫助調解、參與訴訟等方式為他人提供法律幫助的過程,也是學生將抽象法學理論和法律規范轉化為實踐工作的過程。學生在這個過程中踐行了法學理論、提升了自己的實踐能力、開闊了自己的學術視野、培養了自己的專業素養,這些能力也是將來成為一名優秀法律工作者不可或缺的。最后,唐山學院法學專業的辦學目的就是要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培養學生的過程就是專業建設的過程,優秀學生越多,正是法學專業辦學能力提升的體現。另一方面,來自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統計數字顯示,我國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超過100萬件,而實際得到援助的不足四分之一,人力短缺、物力不足和財力匱乏是其中的主要原因。高校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為適應現階段社會法治發展需要而應運而生,組成了我國法律援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對于促進司法公正、完善社會弱者服務體系、推動我國人民法律素養的提高、培養法律后備人才和解決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著重要的作用。在“以政府法律援助機構為主導,以民間公益組織為補充的中國法律援助模式”的指導下,我國許多高校的法律院系利用自己的知識和人才優勢,創立了高校大學生法律援助服務組織,并與周邊社區建立了穩固的法律援助幫扶關系。以大學生為主體而向社會公眾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不僅帶給社會一個良好的法治效應,同時也促進了高校法學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法學專家一致認為:高校法律援助服務不僅彌補了國家法律援助資金、領域的有限性,同時更貼近廣大求助者,從而為政府的決策提供信息,推動相關立法的完善和法治環境的改善。因此,唐山學院法律援助服務組織以服務社會為己任,必將為唐山周邊的父老鄉親義不容辭地提供法律援助。
三、唐山學院構建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的具體設想
(一)通過多種渠道保證案源
我院法律援助服務組織在建立之初,無論在校內還是在校外都沒有什么社會影響,案源明顯不足是肯定要面臨的最大問題,因此,我們必須通過多種渠道搜集案源。首先,我們應該走出辦公室,深入到學校各(系)部門以及學校周邊社區,通過發放宣傳小冊子、開展戶外法律咨詢、免費為社區居民提供普法教育、為在校師生進行法律講座等方式宣傳自己。在寒暑假,法律援助服務組織還可以在學校的統一安排下,由教師帶隊深入到農村、偏遠地區進行法律實踐服務。其次,動員從事兼職律師工作的教師加入到援助組織的工作中來,借助這些教師的兼職工作帶動一批優秀學生,讓學生成為這些教師的助手協助處理非訴訟案件的具體工作。再次,做好與司法局、律師事務所、公檢法等部門的合作,希望獲取他們的幫助,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給予方便。因為法律援助服務是一種無償免費服務,所以可以請求上述部門在遇到需要援助的當事人時,能夠推薦唐山學院法律援助服務組織。最后,還要保持與各類媒體的聯系,制作一些宣傳我院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的采訪、報道,以此來擴大影響力。此外,還可以利用互聯網技術建立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的公眾號平臺,讓每個人都可以在網上娛樂的同時接受法律指導。
(二)建立科學管理模式
唐山學院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的良好運行離不開建立科學的管理模式。一方面,法律援助服務組織必須在學校的支持下挑選精兵強將。在指導教師方面,學校要積極與相關教師(思想素質高、專業水平強)進行協商,獲取教師的充分理解,鼓勵教師加入到這份不掙錢但意義深遠的工作中來,希望教師能為我院法學專業的長足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在學生方面,學校要與輔導員和各位授課教師詢問學生的具體情況,慎重選擇一些專業理論功底扎實、精神面貌積極向上、具備樂于助人等優良品質的優秀學生作為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的骨干成員,讓他們在學生隊伍中率先成長起來,起到先鋒、楷模的作用。另一方面,在人員選定的前提下,這些成員就要在學院系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著手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的章程制定,明確組織的機構設置,制定組織的規章制度。機構設置:具體分為負責日常事務的辦公室;負責對外宣傳的宣傳部;負責具體法律援助服務事務的訴訟部;負責法律咨詢的法律咨詢部;組織案件討論研究、項目調研的理論研究部以及負責組織社會活動的實踐部。這些都是筆者的一些初步想法,在具體操作中可以根據各方面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變動。規章制度:包括在章程中明確界定我院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的權利和義務、明確劃定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的工作方向和受案范圍、明確規定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的組織紀律、值班考勤制度、獎勵懲罰辦法等等。
(三)開拓資金注入渠道
法律援助服務是無償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的一種特殊服務,這種服務的提供不以盈利為目的,提供援助者不可能從中獲取一分錢的利益,無償、無利性正是這種服務的實質內涵,但這項服務的提供并不意味著沒有費用的開支。恰恰相反,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會產生諸如宣傳費、打印法律文書費、必要交通費、服務人員伙食費、電話費等等必要的費用支出,有時候這筆支出的數目還很大。因此,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的運行根本離不開資金的注入。資金充裕與否,直接關系到法律援助服務組織能否正常運行。初步考慮認為,運行資金可以從以下渠道獲得:第一,申請我院根據學校財政情況適當予以撥付;第二,申請法學專業根據系部情況適當從專業建設經費中撥付;第三,跟一些當地企業建立合作關系,獲得這些企業的資金扶持;第四,對于一些需要幫助但并不存在經濟困難的當事人適當收取小額費用;第五,法律援助服務組織可以接受一些有償委托服務,比如對一些單位進行法律培訓等等。當然,在法律援助服務組織運行過程中,我們還會想更多的辦法保證資金的注入,在此不再一一贅述。
(四)拓寬工作對象和工作范圍
為了保證案源、為了保證資金的需求、為了盡快提升學生的實踐能力、為了讓法律援助服務組織盡快步入正軌,法律援助服務組織應該拓寬工作對象和工作范圍。比如,工作對象不僅僅限于經濟困難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應該擴大到所有需要法律幫助的人,對其中沒有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可以收取一定費用;工作范圍不僅僅只限于提供法律咨詢、訴訟文書、訴訟等訴訟事務,完全可接受當事人委托的法律培訓等工作,并收取一定費用。
四、結語
大學生法律援助服務組織還是一個新鮮事物,特別是對于唐山學院而言還剛剛起步,前方的道路還有坎坷和荊棘,但不管怎樣,我們都要將這份意義深遠的工作繼續下去。法律的權威、法律的尊嚴、法律的價值、法律的作用,我們必將在一次次的法律援助服務實踐工作中實現!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9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6)10-087-02
一、新建商品房所有權轉移登記面臨的困境
近年來,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市區域范圍的快速擴張,新建商品房的數量也在急劇增長。而隨著2016年1月1日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正式施行,標志著房屋所有權等相關不動產權利的統一登記工作正式進入落實階段,同時,也給產權登記申請人和不動產登記機構帶來不小的挑戰。
對于產權登記申請人來說,辦理商品房的房屋轉移登記程序繁瑣而復雜,粗略估算,至少涉及辦理房屋核檔手續、領取核檔證明、查詢首套房證明以供稅務機關減免稅收使用、房屋測繪、稅務登記、與開發商共同申請產權轉移登記、交納相關稅費、交納維修資金及相關費用、領取產權證書、貸款的購房人進行抵押權登記,然后再次領取產權證書等10余個程序。而且,上述事項的辦理除了要消耗申請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有時還需要申請人及其配偶共同辦理,有些甚至需要銀行和開發商協助購房人辦理,等等。繁瑣的程序、辦理過程的興師動眾、嚴格的審核讓申請人精疲力竭,望而卻步,要求登記機構簡化程序、提供便利、提高效率的呼聲日漸高漲。
對于不動產登記機構來說,成千上萬套新建商品房產權轉移登記工作對其來說無異是個巨大的挑戰:一方面面臨著新建商品房數量大、購房者人數多、登記程序復雜等情況;另一方面面臨著房產登記機構工作人員數量有限、法律素養欠缺、機構運轉能力不足等問題。而且,《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及《物權法》、《房屋登記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的施行,雖然給房產登記機構履職行為提供了完善的法律依據,但同時也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如: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因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登記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表明登記行為的準確性、合法性已成為房產登記機構在登記工作中應當慎重考慮的重要問題。而實踐中,房產登記中心的普通工作人員有些并不具備專業的法律素養,對相關法律知識理解不深,如果遇到購房人婚姻發生變更或家庭情況比較復雜等情況,如何依法確定房產的產權登記人確實給他們提出更為嚴格苛刻的要求。
二、委托公證,為新建商品房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供一站式服務
(一)委托公證的法律適用
公證,顧名思義,公而證之。公證處是我國唯一的法定證明機構,公證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預防性的司法證明制度,具有服務、溝通、證明、監督等功能,在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始終扮演著積極主動適應社會需求,不斷創新服務方式的經濟發展方向指引者、經濟民事關系協調者和公共服務供給者的角色。《公證法》第36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9條也規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包含公證內容的條款多次出現,尤其是在繼承、受遺贈、委托方面更為明顯。可見,公證制度對于保障不動產在市場的安全流轉、維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作用。
(二)委托公證的司法實踐
針對前面所述新建商品房所有權轉移登記面臨的困境,著眼公證業務的科學發展和為經濟社會發展添磚加瓦、保駕護航的目的,近兩年來,公證人逐漸從足不出戶、坐等上門,高高在上的被動式公共服務供給者位置上走下來,逐步走向積極主動適應群眾和社會需求,不斷創新服務方式,變更服務理念,為人民群眾提供更便民法律服務的軌道。其中,不動產產權轉移登記委托公證就是公證人眾多有益探索中的一項:當一處樓盤五證齊全具備售房條件又能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公證處便指派了解稅務政策、熟悉產權登記流程并精通法律知識的公證員入駐商品房開發樓盤,向購房人進行與產權轉移登記相關的法律宣傳,并告知購房者相關的辦理流程和程序、所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及所交納的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同時征求購房人的意見,根據其個人情況是否愿意辦理委托公證,對購房者逐一講解委托書中所涉事項并告訴其法律后果。自愿辦理公證的,公證員現場為購房者根據其本人的購房情況及家庭情況起草一份涵蓋所有委托事項的委托書,并現場為其辦理公證。事實證明,公證員每到一處,成百上千的小區業主們會將公證員團團圍攏,向公證員詢問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流程及相關法律規定,公證員均會耐心地為小區群眾一一解答。據不完全統計,僅太原市三家公證處2015年辦理的委托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委托公證就有上萬件。
(三)委托公證的社會意義
對購房者來說,只需到一趟售樓處,簽署一份委托書,銀行、房產局各部門、稅務局及其他部門的所有手續即可全部辦完,只等領房屋所有權證書即可。通過辦理委托公證,既讓他們了解了《物權法》、《婚姻法》、《繼承法》、《房屋登記辦法》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法律知識和銀行、房產管理部門的辦證程序和流程,也讓他們用最短的時間、花最少的錢,辦了最繁瑣的事。對于不動產登記機構來說,不動產申請人在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中的許多法律問題可以在辦理委托公證的過程中得到公證工作人員專業的法律咨詢和解答,同時公證委托書的辦理也使他們不用再面對成百上千的購房業主,僅僅形式審查一下由公證處已嚴格審查過的《委托公證書》即可,給他們的工作提供了很大的方便,既符合法律要求,規避了風險,又節省了時間,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得產權登記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可以心無旁鶩地投入不動產登記工作。對公證處來說,擔負著調整民事關系與經濟關系,建立社會主義的民事和經濟法律關系,預防糾紛,減少訴訟,促進社會安定團結的重任,通過辦理業務,有效地宣傳了法律,宣傳了自己,并將公證工作用到了社會的需要之處。這種一舉三得的舉措,充分發揮了公證工作的職能作用,對推進經濟建設,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都產生了積極影響,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
三、新建商品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委托公證帶給公證事業的有益啟示
辦理新建商品房產權轉移登記委托公證的辦理給了公證事業一個重要啟示: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社會的不斷進步和法制的日臻完善,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日益提高,他們渴望得到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給予的法律層面的有效保護,更希望得到公證處等社會組織提供的親情式服務。社會不是不需要公證處,只是還有許多陌生領域、眾多的棘手問題亟待公證處去開拓和破解;人民群眾不是不需要公證服務,只是還不知道能去哪里尋求幫助,更不知道公證處能提供哪些方面的服務。
作為法定的證明機構,公證處只要秉承“誠信”本色,緊跟時代節拍,切實把握社會主旋律,真正溶入到飛速發展的經濟領域中,充分滿足社會的需要,全面、正確地履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能,就能使司法為民理念和公證科學發展觀念在實踐中不斷得到升華。實踐帶給公證事業的重要啟示是:首先,公證處是法律服務部門,每一名公證員都是法律工作者。這就要求每一名公證員必須不斷地學習新知識,鉆研新領域,掌握更多、更新的法律知識,使自己成為名符其實的法律“專家”,并將這些知識和社會的實際情況聯系并加以運用,才能真正體現出公證處及公證人的價值。其次,公證與經濟社會發展密不可分。公證處必須密切關注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需要,并結合法律的新點、亮點,急人民群眾之所急,想人民群眾之所想,解人民群眾之所難,才能有更廣闊的發展前景。公證處只要乘勢而上、把握先機,在市場經濟浪潮中搏得一席之地,就能真正成為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一支不可或缺的生力軍。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