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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國內外經濟環境發生諸多變化,許多企業集團為抵抗經營風險紛紛調整業務結構,或單一業務拓展為多元經營,或若干企業合并為更大的企業集團。而這些企業集團開展大宗貨物購銷業務非常普遍,典型的有生產企業、項目建設投資,還有利用自身資金優勢等開展購銷業務。企業隨著成員單位數量、經營范圍擴增,大宗貨物購銷已成為日常業務,大額增值稅也成為需要面對的日常事項,企業感受到相伴而來的增值稅納稅風險對生產經營的直接影響不容忽視。于是,很多企業通過設置稅務專員以應對納稅風險,但因缺少系統的納稅管理而發生重大經營損失、造成不良影響的例子仍屢見不鮮,因此,增值稅納稅管理被越來越多企業列為經營管理的重點之一,且迫切需要提升自身的納稅管理水平。[1]
一、企業大宗貨物增值稅納稅管理常見問題與分析
(一)發票問題引起納稅風險1.取得發票不及時引起多交稅因增值稅進項發票取得不及時引起的多交增值稅的情況很常見。比如生產企業銷售產品,增值稅納稅義務已發生,當申報期已至卻仍未取得或未足額取得與銷售情況相匹配的進項發票進行抵扣,造成多交增值稅。2.取得發票不合規引起多交稅企業取得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中“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的內容,超出供應商營業執照中登記的經營范圍,造成企業進項稅發票認證異常無法抵扣,造成多交增值稅。
(二)購銷業務“三流”管控缺失受票方納稅人企業在購銷業務開展過程中貨物流、資金流、發票流不符合“三流合一”的原則,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9號)[2]規定的可以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的情形,未能抵扣進項稅額,造成多交增值稅。
(三)未建立健全相應制度相應管理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直接影響購銷業務開展未得到統一規劃,業務流程、過程管控、工作質量要求、責任考核等不清晰,容易造成業務實施混亂,重要風險環節管控缺失進而出現重大管理漏洞,責任不清互相推諉,增加稅務風險。例如A企業已開展購銷業務一年卻未制定相應制度,購銷業務的開展往往僅憑會議紀要,還未簽訂合同就進行,開具銷售發票的時間由客戶說了算,而正式合同常常在貨物交接及增值稅申報已完成后一、兩個月仍未簽訂,當出現市場價格波動大、相關人員變動、貨物質量問題等情況,客戶違約事件時有發生。而A企業已申報繳納的增值稅款卻未能從客戶收回,企業內部相關部門和人員互相推諉責任,極大損害了企業利益和士氣。
(四)業務開展前未進行納稅測算企業集團具有下屬企業多、經營規模大、業務發生地分散等特點,業務開展前未總體測算納稅期間涉稅金額大小,各項購銷業務進行過程中無法掌握納稅節奏,待納稅申報期來臨,容易顧此失彼或發生納稅損失。例如,A企業采購和銷售部門各自獨立且分別與客商洽談采購、銷售合同,卻從未進行動態的進項、銷項稅匯總匹配測算以指導商談與增值稅有關的合同條款;當月度增值稅納稅申報時發現進項稅遠小于銷項稅,急急忙忙要求供應商開發票,但因未達合同約定開票條件無法取得進項票,引起多交稅款。
(五)缺少業財綜合人才很多企業雖設有稅務專員,但因稅務人員對購銷業務流程缺少深入了解、對大宗貨物購銷財稅政策理解不透、工作態度馬虎、發現問題不及時報告等也會增加納稅風險。比如實操經驗不足無法發現問題;涉及不同稅率貨物銷售未分開核算,造成從高征稅;相關收入、成本的原始憑據殘缺不全,帳目混亂難以核查被稅務機務處罰等。
二、大宗貨物增值稅納稅管理改進措施
(一)注重增值稅相關稅法的學習與宣貫企業經常組織購銷業務流程涉及的崗位人員學習增值稅相關法律法規,使其充分了解增值稅相關政策、計算方式、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及可抵扣進項稅的內容等。尤其注意學習稅法原文,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使相關人員認識到,實務中應稅銷售行為發生的時間不僅是開具銷售發票的當天,企業在收訖銷售款或與客戶確認銷售結算表單的當天也是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又如,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3號“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作為增值稅合法有效的扣稅憑證抵扣其進項稅額”,再結合學習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9號,使相關人員明了應取得怎樣的進項稅發票為有效。
(二)建立健全購銷業務管理制度大宗購銷業務屬“三重一大”事項,企業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建立和完善購銷業務管理制度,確保業務開展有充分的制度保障。例如A企業集團為改善納稅管理狀況,組織總部各部門和各所屬企業,深入調研企業特點和市場環境,建立起相應購銷業務管理制度、業務方案審批辦法、購銷合同管理辦法、業績考核辦法,這為開展購銷活動明確了操作流程、審批權限、崗位職責、考核方法等,使企業的納稅管理有了制度保障和工作指引。
(三)納稅管理貫穿購銷業務全過程相關人員要合理充分參與到整個購銷業務流程中,使納稅管理落到實處,發現問題得到及時反饋和解決,有效避免納稅風險,經常總結經驗和不斷優化納稅管理工作。例如B企業為極具水、陸運輸優勢且現金流充足的大型物流企業,其下游某客戶為大型制造業企業且對煤炭長年有采購需求,B企業利用物流優勢對該客戶開展煤炭購銷業務,結算方式為,貨物驗收后B企業先開出銷項發票,并給予該客戶一定賬期;上游供應商為若干中小企業,結算方式為,貨物驗收后B企業先付款后取得進項發票。B企業將與該客戶的合作作為一個項目進行整體管理和項目納稅管理,并根據與客戶每月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金額,靈活與各供應商約定交貨和取得進項發票的時間。這使增值稅的銷項、進項高度匹配,且每月進行項目納稅情況分析和總結。B企業納稅管理貫穿購銷業務全過程,不僅其增值稅稅負合理,還促進上下游整個供應鏈的良好運轉,為自己和供應鏈中各企業贏得了更多商機。
(四)充分利用信息系統作為納稅管理工具,提高企業管理質量和效率1.選擇適合業務特點的系統例如A企業針對其購銷業務分布在若干地區、辦公地點不集中的特點,選擇了釘釘與簡道云系統相結合,經辦人員在電腦或手機上操作業務都非常便利,可將全部采購和銷售業務錄入特定數據庫管理,實時掌握銷項稅與進項稅的匹配情況,在進行購銷業務洽談時,即可對企業一個納稅期間增值稅的稅負情況進行模擬。購銷、財務、內控等部門和企業領導能在線同時獲取同樣的信息,快速與客商協商、調整購銷方案和做出決策,不但大大提高了購銷合同達成效率,還有效避免了企業內各部門之間、企業與客商之間的糾紛。2.充分使用公開的信息系統了解供應商稅務情況例如對供應商開展盡調時通過企查查、天眼查等信用信息查詢工具了解其營業范圍和法律訴訟情況;通過國家稅務局網絡納稅平臺,了解供應商發票種類、每月最高領用發票數量、單份發票最高限額等發票信息及其納稅信用評級。如此可助力企業快速決策選擇哪些供應商合作、決定采購訂單的金額和采購頻次等。
(五)關注增值稅政策變化,及時與客商溝通近幾年我國增值稅政策普惠性減稅與結構性減稅并舉,重點降低制造業和小微企業稅收負擔,對激發市場活力是重大舉措。企業應抓住此利好政策,積極組織相關人員研究企業和客商具體情況,將原合同涉稅條款及時與上下游客商進行溝通,就增值稅稅率變動、如何開具發票、合同金額變化等問題提前協商解決,推進合同繼續順利執行和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順利過渡,保持與客商的良好合作關系。
(一)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年度審驗問題
1.企業的年審認定問題在一些企業的年審認定工作中,年審認定同相關的年審政策間關系不緊密,造成了企業年審工作開展成效不高。例如,我國工業企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審標準為年應稅銷售額在30萬元以上,我國商業企業年審標準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針對這種年審標準,一些小規模企業的增值稅年審認定就存在問題,與我國的年審政策精神不相呼應。
2.臨時一般納稅人的轉正問題一些新創企業的臨時納稅人企業的年審工作中,針對臨時納稅人的轉正問題,在年審制度和年審政策方面存在一定的沖突。在年審政策中,針對一些在上一年度認定的具有臨時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不進行銷售額指標的考核,但是,當臨時一般納稅人轉正時,就需要針對企業的應稅銷售額進行考核,考核內容的時間區間為企業認定期開始頭一年。由此可見,這二者是存在矛盾的,這種政策使一些臨時一般納稅人企業面臨年審和轉正兩項管理工作。
3.年審政策的傾向性問題在我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年審工作中,一般傾向于對工業和商業兩個行業的年審工作。其中,對商業企業的年審指標明顯高于工業企業,這就容易造成年審政策以及年審工作出現重工業企業而輕視商業企業的問題,不利于各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稅收申報和征收問題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稅收申報征收環節中,往往會出現一般納稅人稅務申報方式單一的問題,在實際稅務申報工作中,很多地區采取的還是傳統的納稅人上門進行申報的方式,申報方式單一而且手工申報效率低,也容易出現問題。此外,在稅務申報和征收過程中,沒有將各種有效的防偽稅控認證技術應用到稅務申報征收工作中,傳統的稅務征收制度比較落后,甚至還存在一些漏洞,不利于對一般納稅人進行規范合理的管理。
(三)對一般納稅人的稅務稽查問題對一般納稅人的稅務稽查包括日常稽核和總體稅務稽查,稅務稽查工作包括一般納稅人的各種增值稅事項。在稽查工作中,只有將各種稅務稽查交叉結合,才能對稅務征收形成有效的監督。但是在一些實際稅務稽查工作中,稽查手段比較單一,稽查職能的發揮有限。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對策分析
針對目前我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來進行解決以實現對一般納稅人的有效管理,具體對策如下:
(一)做好對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工作只有做好對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工作,才能形成準確清晰的納稅管理對象,促進稅務征收的實現。對納稅主體的認定需要對認定標準進行綜合全面的研究,通過對統一、規范的認定標準的確定,來實現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工作,對工業企業以及商業企業的認定區別對待,認定標準的制定以企業能否提供規范的納稅資料、企業的會計核算是否健全等方面指標為主,以企業的應稅銷售額為輔。同時,需要規范對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活動,對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和年審工作進行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機制,嚴格執行認定標準,對符合認定標準的企業進行規范登記,嚴格執行征稅標準,防止偷稅漏稅行為。
(二)改進稅務申報征收方式傳統的稅務申報征收方式不利于對一般納稅人進行管理,因此在現代化的增值稅稅務申報征收過程中,需要利用科技手段來進行。可以以計算機網絡和信息技術為依托,建立稅務申報信息系統,創新稅務申報征收方式,鼓勵企業的財務人員利用財務軟件來進行記賬工作,確保企業賬目的準確、完整。稅務申報工作可以通過網絡信息平臺來進行,為申報工作提供便利,提高申報效率,確保申報規范。同樣可以采用網絡平臺來進行稅務征收稅務繳納,縮短征收時間,實現稅務征收的時效性。
(三)做好稅務稽查工作稅務稽查工作可以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納稅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促使納稅人自覺按時按規定的繳納應繳稅款,保證稅收規范。同時,稅務稽查還可以檢查稅收過程中存在的漏洞,對偷稅漏稅行為進行嚴厲的查處和打擊,保證稅收管理的成效,維護我國的基本稅收制度,凈化稅收環境,減少國家的稅務損失,保障稅收收入。進行稅收稽查工作時,可以相應的建立一般納稅人納稅狀況評級機制,針對納稅人的納稅工作進行評級,豎立納稅人的納稅信譽,引導正確的企業納稅趨向。
增值稅是針對經濟活動中的銷售貨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收入的增值額而進行征稅的一個稅種。在我國的稅收體系中,增值稅是重要的稅收項目。我國的稅收總額中,增值稅所占的比重達到60%以上,因此,增值稅是我國目前最大的稅種,為我國創造了最主要的財政收入。在增值稅體系中,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的繳納增值稅繳納過程中,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稅務銷項稅額。針對增值稅的重要性,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行有效的管理十分重要。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現狀
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管理中,受到稅務審核、納稅人認定以及稅務申報、稅務稽查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在管理工作開展過程中會遇到很多問題,具體表現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問題
1.注冊資金問題
在經濟活動中,一些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個人合伙企業等經營實體在注冊環節中,對注冊資金申報方面進行了隱瞞,注冊資金同企業的實際投資不符,這就給工商部門以及稅務機關對企業的管理工作造成了困擾,稅務機關無法根據企業的實際投資進行增值稅的征收。
2.經營場所問題
一些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經營場所存在“不固定”現象。例如,一些商貿企業采取的是租賃經營方式,生產地點都是租賃而來,具有臨時性和流動性等特點,經營周期短,受到經營狀況的影響,企業就可能更新經營地點,這些都給稅務部門的征稅管理造成了影響。
3.新創企業的不確定性
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中,往往會產生一些新創企業群體。新創企業進行一般納稅人申請時,往往還沒有投入正式生產經營,不能成為稅務機關的征稅目標,只能對這些企業的經營場地、投資資金以及人員設置等方面進行核查和管理,進而對新創企業的一般納稅人申請進行審批。在這個活動中,新創企業的各種不確定性因素,給一般納稅人管理造成了困難。
(二)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年度審驗問題
1.企業的年審認定問題
在一些企業的年審認定工作中,年審認定同相關的年審政策間關系不緊密,造成了企業年審工作開展成效不高。例如,我國工業企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審標準為年應稅銷售額在30萬元以上,我國商業企業年審標準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針對這種年審標準,一些小規模企業的增值稅年審認定就存在問題,與我國的年審政策精神不相呼應。
2.臨時一般納稅人的轉正問題
一些新創企業的臨時納稅人企業的年審工作中,針對臨時納稅人的轉正問題,在年審制度和年審政策方面存在一定的沖突。在年審政策中,針對一些在上一年度認定的具有臨時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不進行銷售額指標的考核,但是,當臨時一般納稅人轉正時,就需要針對企業的應稅銷售額進行考核,考核內容的時間區間為企業認定期開始頭一年。由此可見,這二者是存在矛盾的,這種政策使一些臨時一般納稅人企業面臨年審和轉正兩項管理工作。
3.年審政策的傾向性問題
在我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年審工作中,一般傾向于對工業和商業兩個行業的年審工作。其中,對商業企業的年審指標明顯高于工業企業,這就容易造成年審政策以及年審工作出現重工業企業而輕視商業企業的問題,不利于各行業的健康發展。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稅收申報和征收問題
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稅收申報征收環節中,往往會出現一般納稅人稅務申報方式單一的問題,在實際稅務申報工作中,很多地區采取的還是傳統的納稅人上門進行申報的方式,申報方式單一而且手工申報效率低,也容易出現問題。此外,在稅務申報和征收過程中,沒有將各種有效的防偽稅控認證技術應用到稅務申報征收工作中,傳統的稅務征收制度比較落后,甚至還存在一些漏洞,不利于對一般納稅人進行規范合理的管理。
(四)對一般納稅人的稅務稽查問題
對一般納稅人的稅務稽查包括日常稽核和總體稅務稽查,稅務稽查工作包括一般納稅人的各種增值稅事項。在稽查工作中,只有將各種稅務稽查交叉結合,才能對稅務征收形成有效的監督。但是在一些實際稅務稽查工作中,稽查手段比較單一,稽查職能的發揮有限。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對策分析
針對目前我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來進行解決以實現對一般納稅人的有效管理。具體對策如下。
(一)做好對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工作
只有做好對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工作,才能形成準確清晰的納稅管理對象,促進稅務征收的實現。對納稅主體的認定需要對認定標準進行綜合全面的研究,通過對統一、規范的認定標準的確定,來實現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工作,對工業企業以及商業企業的認定區別對待,認定標準的制定以企業能否提供規范的納稅資料、企業的會計核算是否健全等方面指標為主,以企業的應稅銷售額為輔。同時,需要規范對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活動,對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和年審工作進行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機制,嚴格執行認定標準,對符合認定標準的企業進行規范登記,嚴格執行征稅標準,防止偷稅漏稅行為。
(二)改進稅務申報征收方式
傳統的稅務申報征收方式不利于對一般納稅人進行管理,因此在現代化的增值稅稅務申報征收過程中,需要利用科技手段來進行。可以以計算機網絡和信息技術為依托,建立稅務申報信息系統,創新稅務申報征收方式,鼓勵企業的財務人員利用財務軟件來進行記賬工作,確保企業賬目的準確、完整。稅務申報工作可以通過網絡信息平臺來進行,為申報工作提供便利,提高申報效率,確保申報規范。同樣可以采用網絡平臺來進行稅務征收稅務繳納,縮短征收時間,實現稅務征收的時效性。
(三)做好稅務稽查工作
稅務稽查工作可以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納稅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促使納稅人自覺按時按規定的繳納應繳稅款,保證稅收規范。同時,稅務稽查還可以檢查稅收過程中存在的漏洞,對偷稅漏稅行為進行嚴厲的查處和打擊,保證稅收管理的成效,維護我國的基本稅收制度,凈化稅收環境,減少國家的稅務損失,保障稅收收入。進行稅收稽查工作時,可以相應的建立一般納稅人納稅狀況評級機制,針對納稅人的納稅工作進行評級,豎立納稅人的納稅信譽,引導正確的企業納稅趨向。
三、結語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我國的征稅主體對象,是我國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因此,做好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管理工作十分重要。通過對稅收活動中存在問題的分析,針對性地采取對策,做好稅收主體認定工作,完善稅收申報和征收方式,做好稅務稽查工作等,通過有效的措施來做好一般納稅人的管理工作,從而確保一般納稅人的納稅規范,確保我國稅收制度規范,保障國家的財政收入。
參考文獻:
[1]王碧秀.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會計處理探析[J].企業經濟,2004(9).
近年來,營改增作為降低企業賦稅、提高企業經營效益的調控手段,在運行實施過程中獲得了各行各業良好的評價。房地產的稅收成本核心是土地增值稅,房地產企業如何通過合理和科學的納稅籌劃手段,降低土地增值稅負從而降低企業的稅負,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成為當前管理者普遍關注的問題。
一、土地增值率臨界點稅收
控制土地增值稅的關鍵在于如何控制增值率,應該采用四級超率進稅率來管控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率=(應收稅款-可扣除項目金額)/可扣除項目金額,房地產項目如果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施工許可證,可以采用增值稅簡易征收法作為應稅最優方案,可以將以下稅率控制在預定程度:增值稅率控制在5%,教育附加費控制在3%,城市建設維護費控制在7%。假設先扣除10%的房地產開發成本帶來的開發費用,那么房地產企業就可以享受加計扣除后的20%的開發成本費用,由此計算出增值稅率為0-200%的臨界點時,土地成本X和開發成本Y之間存在一定的比例關系。由此角度深入,可以根據應稅收入和可扣除項目金額兩個方面進行納稅籌劃。增值率=增值額/可扣除項目金額,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率普遍低于20%,當可扣除項目(X+Y)的1.6479倍普遍高于普通住宅的銷售價格P時,土地增值稅免征,此價格即為普通住宅的免稅臨界點。
二、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面臨的問題
(一)增值稅核算問題首先,錯誤或不合理的增值稅方式會給房地產企業的核算過程中帶來巨大的影響。開發商在計算增值稅額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分清住宅的商業性質,普通住宅和商業住宅的增殖稅額是完全不同的,普通住宅由普通住宅的免稅條款和優惠政策,商業住宅有商業住宅的免稅條款和優惠政策,如果不分清楚,統一使用一樣的免稅條款和優惠政策來進行納稅籌劃會導致房地產企業白白損失本不必要交的稅額。在現實的核算過程部分企業對于商業住宅和民用住宅的意識淺薄,不在這兩者之間多加區分,只是在竣工后以建筑面積分攤費用,導致企業白白損失很多經營成本。其次,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定價環節時要根據當地情況合理定價,如果指定的價格超過了30%、50%、100%、200%幾個數值,要權衡價格帶來的收益是否與優惠政策的減免程序沖突,不能單單考慮定價后帶來的收益,也要考慮到過高的定價是否會得不償失,損失部分的優惠政策。土地增值稅的稅率跟銷售價格的高低息息相關,房地產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衡量利弊,從而選擇適合自己的方法。最后,房地產企業臨界點在20%的前提下,符合開發普通住宅的標準,可以考慮調整銷售價格,享受土地增值稅減免政策。
(二)經營成本問題房地產企業竣工之后的利益費用關乎著房地產經營成本是否發生稅務風險的關鍵。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會根據房地產企業扣除利息的操作手法不同而產生差異。房地產企業如果持有土地使用權,并且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利益保持在5%以上,則推薦采用據實扣除法。當房地產企業持有土地使用權并且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利益在5%以下,則推薦采用比例扣除法。房地產企業想要減免土地增值稅的方法有很多,例如選擇一些控制的房地產建筑對外出租,作為商業用房或者普通住宅,這些房屋根據有關現行稅法是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能夠降低房地產企業的項目增值率。現有房地產的市場競爭激烈一線城市的房屋可謂是“寸金寸土”,房地產可以通過建設房屋租聘,另辟蹊徑,避開正面市場上異常焦灼的競爭,轉攻對房屋需求有異常強烈需求卻沒有足夠資金買賣房屋的人群。可以通過大盤運營,將一些房屋分布出租,建設醫學等大型公共設施,積攢社會正面影響力,構建自身企業形象,保持穩定的客流量和業績。
三、房地產全生命周期的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
(一)針對房屋類型的納稅籌劃對毛坯房類房屋進行納稅籌劃時要注意裝修前后的毛坯房在有關稅法中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完全不同的。在出售房屋前,可選擇裝修毛坯房,提高毛坯房內在價值,避免土地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將普通毛坯房以標準住宅的形式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的,也可以免交土地增值稅。但通過一些實際案例相比,裝修毛坯房所獲得的的凈利潤更高,僅僅增加部分房地產開發成本,卻能享受到稅收政策帶來的優惠,對于買賣雙方是一個雙贏的方案。開發住宅為精裝修房,可采用分散營業收入籌劃法。房地產企業主要稅收來源是土地增值稅和營業稅,而土地增值稅實行超率累進稅率,即所謂的稅率會跟著房產增值率的提升而提升。房地產的銷售價格如果通過合理的手段進行分解就能大大的降低房地產的增值率,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也會因此而大大降低。很多房地產為了避免增值稅率過高在出售前都會選擇簡單裝修,可單獨核算裝修部分的稅率,將與客戶的合同分為兩個,一個為房屋出售合同,一個為裝修合同,這樣就可以通過兩次銷售房地產進行納稅籌劃。
(二)項目規劃設計的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在規劃設計項目初期,開發項目的建筑面積、業態組合、公共設施等方案都會給后期的土地增值稅和稅負帶來直接影響,針對此階段的籌劃方案有:普通住宅的免稅臨界點籌劃、實現籌劃選擇清算項目單位、投入配套的公共設施籌劃等方案。
2009年12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審議通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該辦法于2010年2月10日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自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2010年4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配套文件《關于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若干條款處理意見的通知》(國稅函[2010]139號),對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的具體條款作了解釋性說明。新辦法及配套文件的出臺,使我國增值稅納稅人群體發生了結構性的調整變化,并給一般納稅人的管理帶來新的挑戰。
一、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主要變化
(一)放寬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條件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將一般納稅人認定分為強制認定及選擇認定兩種情形。其中:對年應稅銷售額超過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增值稅納稅人,實施強制認定,要求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對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賦予納稅主體選擇權,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而且基于擴大一般納稅人隊伍的考慮,對此類申請認定的納稅人,僅保留了經營場所及會計核算兩項條件,未設置應稅銷售額等其他標準。
(二)簡化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程序
將原規定的申請、資料審核、實地核查、審批程序改為告知、申請、審批程序,同時,取消了原個體工商戶一般納稅人由省級稅務機關審批的規定,統一將權限下放到縣(市、區)國家稅務局或者同級別的稅務分局。此外,凡屬于辦理稅務登記時已提供的證件、資料或與一般納稅人認定無關的其他管理事項應報送的證件、資料,在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時不再要求提供,并大大消減了實地查驗的工作內容,僅保留對經營場所和核算能力的查驗。
(三)增加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類型
在原來“企業和企業性單位”的基礎上,增加了個體工商戶;將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由不得認定改為納稅人自行選擇。同時,改變原來“全部銷售免稅貨物的納稅人不得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規定,將銷售額達到一定規模且財務核算健全的納稅人,不論是否免稅都納入一般納稅人管理。
二、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變化帶來的主要影響
(一)一般納稅人擴容延伸了增值稅鏈條,有利于減少稅收流失
據統計,截至2008年10月份,全國1405.21萬戶增值稅納稅人中,僅有223.29余萬戶為一般納稅人,八成多的增值稅納稅人按簡易辦法征稅,嚴重影響了增值稅抵扣機制的有效發揮。近年來,隨著增值稅信息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及防偽稅控系統在全國的實施,進項稅額的造假空間、稅收流失漏洞大大萎縮。在多種技術保障條件下將一般納稅人認定策略由原來的“嚴進”轉變為“寬進”,將大量游離于增值稅正扣機制之外的小規模納稅人納入體系內,使增值稅的鏈條盡可能地延伸銜接,更加完整。對于堵塞增值稅稅收流失具有重要意義。
(二)一般納稅人擴容促進了市場公平,有利于小企業的發展壯大
降低小規模納稅人向一般納稅人轉變門檻,擴大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權”范圍,將有效增加小規模企業參與正常交易的機會,有利于其業務開拓和市場占領,有利于促進小企業、個體戶做大。據測算,增值率17.65%為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稅負的臨界點。高于該臨界點時,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低于一般納稅人;低于該臨界點時,小規模納稅人稅負高于一般納稅人。在當前增值率低于17.65%占較大比重的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升格”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后,購進生產性固定資產可以抵扣進項稅金,如果有出口業務,還可以實行退稅,稅負水平將明顯改善。
三、一般納稅人擴容的征管效應分析
(一)基層稅務機關的增值稅征管將發生結構性變化
可以預見,隨著新辦法的實施,小企業、個體戶進入一般納稅人行列的速度將大大加快,從總體工作量看,小規模納稅人管理涉及的定額審批、催報催繳、代開發票、發票審批、出口免稅認定等工作的存量部分將有所減少,而隨著企業數量的增加,一般納稅人管理涉及的資格認定、金稅工程、發票審批、異常憑證核查、納稅評估、注銷管理等工作量將大幅增加,后續管理壓力顯著加重,基層的稅源管理、人力資源分布格局也將相應發生明顯變化。
(二)部分納稅人逃避認定后稅負增加的異常現象將顯著增加
由于需要購置防偽稅控系統、聘請會計、聘請中介機構記賬等種種因素影響,一般納稅人的總體辦稅成本高于小規模納稅人。新辦法實施后,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應申請但逃避認定的情況將會顯著增多。特別是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統一調整為3%后,一般納稅人認定的矛盾會更加突出。一些不愿認定的納稅人完全有可能通過延期遞交申請、不提供齊全材料、不配合核查等手段,拖延或者逃避認定。如在申報方面,采取零申報方式逃避新增加的稅負,再如在經營規模上,有的納稅人可能會采取“化整為零”的策略,成立多家小規模經營戶,將業務交易分散處理,有的納稅人甚至可能采取“注銷-登記-再注銷”策略,在達到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前就注銷登記,隨后再重新辦理登記。對稅務機關而言,由于達標的小規模納稅人大部分是個體戶,把他們納入一般納稅人管理,必然大大增加管理難度和征管成本。
三、加強一般納稅人擴容后續管理的建議
一般納稅人擴容后,基層稅務機關將面臨多重目標的考驗,一方面,要積極創造良好的辦稅條件,貫徹“寬進”政策,使大量的小企業、個體戶進入一般納稅人的征管體系中,另一方面,在后續管理能力無法與人均管戶數量水平同步快速提升的情況下,稅收管理員的管戶責任和風險顯著放大。稅務機關必須及時調整征管思路和策略,實施“嚴管”原則,緊密監控納稅人的涉稅行為,堵塞征管漏洞,維持并提升征管考核質量水平,減少征管整體執法風險。
(一)完善一般納稅人后續管理技術手段
全面加強一般納稅人管理,一是要大力挖掘納稅人基本信息的比對潛力,整合分散在各系統的涉稅基本信息,利用稅務登記、文書處理、發票使用、申報納稅等全過程信息對納稅人進行基本的分析評價。二是要清晰標示一般納稅人的進項構成,對應不同種類的抵扣憑證,判斷將要面對的不同等級風險。三是要及時申報指標分析異常信息,每月征期結束后應及時統計當月異常指標信息,并組織進行嚴密監控。此外,要加快推進金稅工程的覆蓋,最大限度縮短抵扣憑證的稽核時滯,消除比對稽核與申報抵扣的時間差,同時,加快稅控裝置的推廣應用,并盡快與相關部門互聯互通,建立完善第三方信息數據庫。
(二)建立一般納稅人分類分級監控機制
在信息監控的基礎上,建立分層監控管理機制,根據納稅遵從度,對眾多一般納稅人進行基本的分類管理,采取有分別的措施,最大限度壓縮不法納稅人實施涉稅違法犯罪的操作空間。比如可以按企業規模、經營管理水平、會計核算情況、監控預警信息來分類,將納稅遵從度較高、企業規模較大、經營管理水平較高、財務核算健全、增值稅核算準確、近三年無偷稅、虛開(或取得虛開的)發票行為、異常監控信息較少的納稅人列為優級一般納稅人,并適當減少跟蹤管理的工作量;對納稅遵從度較差、會計核算混亂、稅負水平異常、異常預警信息較多、甚至發生偷稅、虛開(或取得虛開的)發票行為的納稅人,列為劣級一般納稅人加以嚴格監管;對于其他納稅人,作為中級一般納稅人管理。在上述基礎上,建立起分類評級的動態評估機制,定期予以跟蹤評估,并適時進行調整。
(三)加大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后續管理力度
首先,增值稅管理有助于實現企業經營目標。企業在復雜多變的競爭環境下,要想提高競爭力,降低企業稅務是重要途徑之一。而增值稅作為流轉稅,其稅負高低將直接影響公司經營成本,因此控制增值稅稅負,將有助于實現企業經營目標。其次,增值稅管理有助于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增值稅管理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公司進行稅務籌劃要合法合規,降低涉稅風險,需要對財稅法規熟悉、對稅務事項的辦理流程清楚明晰和規范完整。因此,企業必須以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對前述事項予以明確,從而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第三,增值稅管理有助于提升企業形象。增值稅管理在企業運營中是反映企業經營風險的參考指標之一。有時企業會為了短期的經營利益而采用非常規手段,在增值稅管理中就會體現為納稅異常,從而引起稅務部門的警示關注,嚴重時會導致企業納稅信用等級下降。因此,提高增值稅管理水平將有助于企業誠信經營,提升企業形象。
二、企業增值稅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未建立企業增值稅管理機構導致工作效率低當前很多企業未設置專門的稅務管理部門、稅務專業人員匱乏,往往導致增值稅管理不到位,一是沒有專人對增值稅政策進行深入研究,無法使企業經營與增值稅政策進行有效銜接;二是“營改增”之后,對增值稅發票的管理要求更加嚴格,通常需要專人對票據管理;三是企業增值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專人對企業經營業務進行分析,并結合稅法進行制定完善。
2.增值稅管理工作不夠積極主動(1)稅務人員不主動深入研究增值稅政策變化會給企業帶來的影響,導致企業開展業務時仍然使用舊的稅務政策;(2)企業在進行納稅申報時,可能對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抵扣不及時,導致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減少;(3)企業在進行增值稅會計核算時,不符合會計準則和稅法規定,給企業帶來涉稅風險;(4)稅務人員不熟悉稅法、不深入研究企業經營,無法為企業提供合理的納稅籌劃建議,導致企業稅收利益受損。
3.違反稅法開展業務導致企業經營風險部分企業依法納稅的觀念較弱,經常出現不懂稅法、不熟稅法、不會使用稅法,更嚴重的甚至出現違反稅法的情況。尤其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方面,一些企業無視稅法威嚴,鋌而走險,通過虛開發票、購買虛假增值稅發票等手段偷逃稅款,給企業經營帶來風險。
三、增值稅管理風險的具體控制措施
1.結合增值稅政策改革做好稅法宣傳2009年以來,增值稅政策經歷了“營改增”、簡并和降低稅率等改革措施,應在企業內部掀起深入學習增值稅稅法的熱潮,以強化企業和員工依法納稅的觀念,從主觀上降低違法的幾率,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稅務工作環境。
2.建立完善增值稅管理機制企業應設置專門的稅務管理部門,構建合理的崗位體系,配備專業素質高和專業能力強的稅務人員,并結合企業經營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體系。同時,企業還應當建立稅收政策信息的傳遞和收集機制,動態掌握國家增值稅政策及變化,及時獲取信息并對企業的增值稅納稅行為進行統一籌劃和管理,以更好的指導企業開展業務。通過建立、完善增值稅管理機制,促進企業管理規范化和專業化,防范稅務管理風險,提升企業管理水平。
3.強化增值稅管理基礎工作增值稅的日常管理工作通常簡單而又繁雜,它的管理成效事關企業整體稅務工作成敗。首先,企業應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輔助管理,對業務合同、供應商、物資材料、發票信息等進行統一管理,確保企業稅務管理部門能夠及時了解和分析各項業務的涉稅風險,提出應對策略。其次,在增值稅發票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照經濟業務開具發票,做好開票記錄,不虛開發票;在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及時認證抵扣,避免產生抵扣稅額損失。第三,在增值稅申報過程中,將增值稅申報數據與企業賬目進行核對,確保申報數據準確,避免納稅申報風險。第四,在增值稅事項辦結后,及時將材料歸檔并留存備查;第五,建立企業稅務事項清單,列出企業涉及的所有稅務事項,包括企業可享受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等,避免出現遺漏事項,給企業造成風險和損失。
4.加強增值稅政策培訓工作,提高人員素質增值稅改革過程中,財稅政策變化快、內容多,企業應當對稅務人員進行必要的稅務培訓,通過培訓使其充分了解和掌握稅務新知識,并在增值稅管理工作中發現問題和提出應對措施。企業稅務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各個業務環節都可能涉及稅務問題,因此除了加強對稅務人員培訓的同時,還應當對各個關鍵崗位人員進行培訓。對稅務人員的培訓一般針對專業知識和具體稅務技能,而對其他員工的培訓一般側重于納稅理念的宣貫和稅法知識了解熟悉,從而提升其綜合素質,降低業務辦理過程中發生稅務風險的幾率。
5.合理有效稅務籌劃,防范稅務風險合理有效的稅務籌劃能夠為企業降本增效帶來意想不到的效果,體現企業稅務管理水平的高低。企業應該充分使用稅務籌劃手段,提前規劃公司經營業務安排,保證公司經濟利益不受損失。企業可以從業務的各個環節進行稅收籌劃,如通過不同稅種、不同經濟行為進行納稅籌劃;同時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對相關的稅法條款十分熟悉,確保稅收籌劃行為合規合理,把握好方法尺度,應當在納稅義務發生前進行業務的整體安排,避免產生涉稅風險。制定周密慎重的納稅籌劃方案,切忌為盲目節稅而把企業置于巨大的稅務風險之下,否則不僅會喪失納稅籌劃收益,還會因為方法選擇不當而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稅而遭受不必要的經濟處罰。
6.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溝通目前,我國增值稅相關的稅收法律政策還在不斷的改革完善當中,企業稅務管理部門在處理增值稅涉稅業務時可能會遇到概念模糊,難以界定的情況,各地稅務機關征管方式又有所不同,稅務執法部門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企業稅務管理部門應通過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遇到增值稅疑難問題應積極進行溝通,了解稅務機關對該事項的處理流程,透徹理解稅收政策的含義,并與稅務機關意見達成一致,以便更好的指導企業日常經營活動。只有這樣,企業在在遇到問題時才可以“在正確的時間通過正確的程序找到正確的人”。同時,通過透明本企業的經營活動,使稅務機關了解企業狀況,實現與稅務機關的“雙贏”。
四、小結
1、增值稅征收范圍過窄,使增值稅抵扣鏈條中斷,主體稅種的地位受到威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按照增值稅的基本原理,增值稅具有道道征稅、稅不重征、環環緊扣、稅負公平的特征。從產品的投入、產出、交換到消費環節,增值稅應該像一根鏈條環環相扣,才能使增值稅的內在制約機制充分發揮其作用。然而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并沒有涵蓋與貨物交易密切相關的建筑安裝業、金融保險業、文化體育娛樂業,這些行業統一征收營業稅,導致了增值稅貨物銷售與營業稅應稅勞務之間抵扣鏈條中斷。
增值稅的征收范圍過窄,也導致了增值稅的主體稅種地位遭受威脅。增值稅一直是我國的一個主體稅種。2009年增值稅轉型改革以來,增值稅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不斷下降(見表1,圖1),從2008年到2013年,增值稅收入占總收入比例已下降15、54個百分點,增值稅主體稅種的地位明顯降低。2013年全面營改增的實行,暫時未能使增值稅比重下降的趨勢得以緩解。
2、稅收歧視,劃分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偏高。
現行增值稅按年應稅銷售額將增值稅納稅人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類(見表2),雖然2009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已經降低了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但仍有很大一部分納稅人沒有達到一般納稅人的這個標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初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全國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共計410萬戶,其中一般納稅人76萬戶,小規模納稅人334萬戶,小規模納稅人還是占了絕大多數。由此可見,大多數納稅人無法進入增值稅的抵扣鏈條、實行憑發票注明稅款扣稅的規范化的增值稅計稅方法。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之間的這種障礙影響了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
3、增值稅稅率偏高。
國際上推行增值稅的國家已有100多個,基本稅率為10%到20%之間,我國現行增值稅的基本稅率為17%,相比于其他國家(見圖2),仍然較高。
除了基本稅率外,我國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也比較高。小規模納稅人的實際稅負普遍高于一般納稅人。對于處于起步階段的小微企業,由于資金來源匱乏,管理基礎薄弱,企業平均毛利率很低,很多企業都沒能達到3%,如果按照3%的征收率來征收增值稅,在如今市場競爭十分激烈的情況下,這些小規模企業將難以承受。
(2)征管方面。
1、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難度大,扣稅憑證不規范。
現行增值稅制度使用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專門的扣稅憑證,強化了增值稅管理的內在監督機制的制約作用,保證了扣稅過程的順利實施,有利于保證稅收收入的穩定增長。按照有關規定,只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才能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由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數量逐年遞減,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現狀越來越混亂,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難度不斷加大,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扣稅憑證已不僅局限于專用發票,一些收購發票、普通發票和運輸發票都可以用來抵扣增值稅。一些企業不是一般納稅人或者不具備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格,又不能使用不規范的扣稅憑證,就會導致增值稅的抵扣不到位,無形中加重納稅人的負擔。
2、治稅環境不容樂觀。
良好的社會環境是加強增值稅管理的重要保障,良好的治稅環境包含立法制度、納稅意識、執法責任、管理水平等多方面內容。但是我國治稅環境卻不容樂觀,從內部看,部分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淡薄,在增值稅管理工作中,有章不循,甚至徇私枉法,內外勾結;從外部看,依法納稅和依法治稅還沒有滲透人心,納稅人偷稅、漏稅、欠稅、抗稅的動機強烈。2014年,全國共查處各類發票違法案件9、9萬起,查獲非法發票6005萬分,抓獲犯罪嫌疑人5818人,挽回稅收損失129億元。
如果治稅環境不能得到明顯改善,那么強化增值稅和推行增值稅改革將寸步難行。
3、管理技術落后。
增值稅的征收對技術條件的要求比較高,要想使增值稅的管理更加嚴格有效,以計算機為主體的現代化管理手段必不可少,但目前我國增值稅管理的認定、申報、抵扣、稽核、查處等環節主要還是依靠手工管理,現代化程度較低,導致增值稅管理質量和效率低下,防范和打擊偷、漏、欠、抗的能力弱,大量增值稅的管理信息難以有效采集,時效性差,不能及時發現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異常現象。
二、完善措施
(1)穩步漸進地推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擴大增值稅的征收范圍。
在我國現行稅制結構中,增值稅和營業稅是最重要的兩個流轉稅稅種。增值稅覆蓋了除建筑業之外的第二產業,而第三產業的大部分行業則課征營業稅。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這種稅制顯現出明顯的不合理。如前文所述,增值稅和營業稅并行,破壞了增值稅的抵扣鏈條。新形勢下,逐步將增值稅征稅范圍擴大至全部商品和服務,以增值稅取代營業稅,符合國際慣例,營改增的推行將明顯減輕納稅人稅負,促進大批市場主體提升服務水平,有利于促進消費和改善民生,加快轉變生產方式。
系統提供以下功能:
1.制定實施營改增的具體工作計劃。
2.從銷項側管理、進項側管理兩方面出發對產品及業務梳理,重新調整、修改各項業務流程及會計核算辦法,以適應增值稅管理需求。
3.對客戶及供應商梳理,制定客戶及供應商信息維護方案。
4.對合同進行審閱,分析未來增值稅對合同條款的影響,制定各類合同修訂方案。
5.對納稅申報及發票管理現狀進行梳理,制定納稅申報及發票流轉的內部工作流程,編制增值稅發票管理辦法及納稅申報辦法,制定稅控設備,人員配置方案。
6.建立增值稅測算模板,對增值稅稅負、營改增影響進行測算分析。
7.編寫培訓材料,開展營改增政策、業務培訓。
8.收集營改增期間頒發的有關政策法規,編寫政策解讀,建立法規庫。
作為國內率先具有稅務管控思想和內涵應用的金融業專用增值稅和發票管理軟件,具備以下多種優勢:
(1)把控交易、產品、采購等業務循環的應稅分析判定、數據流計稅規則設定,進而反向推進增值稅稅法環境下交易、產品、采購等業務的調整與改造。
(2)無縫銜接財務數據中的應稅數據的篩選、運用、計算,形成企業統一的計稅基礎數據。
(3)無縫銜接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電子數據,提高銷項歸集和進項認證效率及應稅計算效率;提升發票管控手段,杜絕虛開、代開風險,有效防范發票管理風險。
(4)統一納稅申報管控流程,實現應稅收入、開票收入、未開票收入、非應稅收入與賬載收入的稽核匹配,防止錯漏應稅收入風險;實現進項轉出環節管控、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全額抵扣。
(一)建筑行業企業經營模式陳舊
建筑行業環境較為復雜,一些大型的建筑集團設立了很多子公司、項目分部,在管理上呈現多級法人、管理分級、層層分包、層層轉包、資質掛靠、資質借用等一系列的問題。這種傳統建筑行業的組織結構和經營模式的復雜性,導致增值稅管理鏈條不連續,稅務風險大大增加。
(二)稅務管理人員業務水平有待提升
建筑企業對接的上游單位較多,收到的發票來自各行各業,都有其自身的行業特點,這對稅務人員的增值稅發票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戰。很多稅務管理人員對增值稅管理基本原理、納稅規范及基本要求等專業知識認知不夠完善,在發票審核流程中容易出錯。
(三)付款節點過于集中
建筑企業的上游分供單位一般是在付款時提供稅務發票,而建筑工程項目本身有著施工周期長、資金流量大的特點,由于針對上游分供單位缺乏合理完善的資金支付約定,導致上游分供單位付款節點集中,短時間內通過加班加點消化大量的發票管理工作,大大加劇了財務人員發票梳理的負擔。
二、建筑企業增值稅涉及違規操作的類型
(一)是對企業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理解偏差
要密切關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企業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所以對于合同上關于收付款的約定必須非常慎重對待。
(二)是認證抵扣對納稅人所需承擔的增值稅額的涉及風險體現
1.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錯誤開具致使稅額不能按時抵扣。2.遇到對方已經開票,中途私自作廢或次月沒有正常申報,對方并未完成正常的納稅行為,那么建筑企業在進行抵扣后,稅務部門則會以發票失控為由,要求企業將進項稅額全部轉出且繳納滯納金甚至罰款,那么企業的納稅壓力則大大加重。
(三)建筑企業增值稅管理的不規范行為
1.不論是企業的高層管理者還是普通業務人員,都對增值稅涉稅風險的知識儲備不夠充足。建筑企業從高層管理者到普通業務人員都對增值稅涉及違規沒有形成正確高效的認知,思想認識上都還有待進一步提高。2.取得不合規發票的認證問題。在開具發票時可能會有個別發票不規范,導致認證后,必須要進行進項稅額轉出,也存在發票無法認證等問題。對于建筑企業來講,進項發票包含很多,例如:材料、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租賃等。企業經常收到不規范的發票,主要是因為類別多,金額大,面對的供應商也很多,例如收到的材料發票數量欄通常填寫為一批,發票后面沒有附明細或者附的是用A4紙打印的明細,而非防偽稅控系統打印的銷貨清單;分包發票備注欄沒有注明項目名稱和項目地點;發票印章不清晰或加蓋了財務專用章或公章;發票只開具數量沒開具單位等等,類似問題較多。3.企業財務部門采用口頭形式表達,缺乏約束力。財務部門口頭形式的表達,實際執行的人員可以照辦,也可以不照辦,缺乏文件制度的約束指導。
三、建筑企業的內控措施及管理制度
我市素有塞上“煤城”之稱,工業因煤而生,煤炭行業是石嘴山市的支柱產業,許多重點行業是圍繞煤炭發展起來的,以煤炭開采洗選業、黑色金屬冶煉業、電力生產供應、化學原料制造業為主的這些行業成為全市增值稅稅收收入主體。多年來,為了有效提高增值稅管理質量和效率,我局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實踐,特別是以來我們借助“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稅源管理”四位一體互動機制平臺,以抓稅收分析為切入點,以納稅評估為抓手,以稅務稽查為突破,加強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管理,以點帶面,從具體工作入手,有效地提升了增值稅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到底,我局增值稅納稅人14822戶,其中一般納稅人企業1515戶、小規模納稅人企業1476戶。增值稅入庫稅款224952萬元,比上年增長35.59%,增收59043萬元。
在稅收收入取得大幅增長的同時,也發現我們在增值稅管理上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納稅人進項稅抵扣憑證管理不規范,尤其是增值稅其他抵扣憑證還存在一些問題。二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零負申報率偏高,12月零負申報率就達到55%。三是行業稅負不均,例如在我市,電力熱力制造供應業、石油加工煉焦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稅負率都在5%以上,而以批發、零售為主的商貿企業稅負率均在3%以下,且國有商貿企業與私營商貿企業之間稅負明顯差異。四是納稅評估缺少系統、全面的指標參數和預警值,成為納稅評估的“瓶頸”,制約著納稅評估工作的開展和效果。針對增值稅管理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我局自以來,圍繞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積極開展納稅評估,加強增值稅管理。
二、大力開展增值稅分析評估,強化稅源管理
(一)加強業務培訓、開展專項評估
,我局把選好用好納稅評估人才作為納稅評估的基礎,這是因為納稅評估人員素質直接決定著納稅評估質量的高低,我市對重點評估工作集中抽調人員優化組合搞評估,并注重評估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要求評估人員要熟悉評估指標和納稅評估文書的運用,掌握約談和實地核查技巧。在對水泥行業的專項評估工作中,由市局牽頭成立統一的專項評估小組進行納稅評估,摸索行業評估流程,積累經驗和方法,收效明顯。首先我局按照總局確定的評估模型和本市水泥行業能耗定額標準,選擇管理較規范的國有企業,通過評估形成本地區的行業評估方法,為對其他企業開展評估積累經驗、方法。隨后我局在開展對其他水泥企業的納稅評估中,邊評估邊總結邊推廣,形成良好的工作機制。經對我市8戶水泥生產企業的納稅評估,核實我市水泥行業 實現銷售收入2.1億元,應納增值稅1478.25萬元,平均稅負率7.03%,核查出有其他涉稅問題的企業8戶,補繳增值稅117.4萬元。
(二)深化稅收分析,做到有的放矢
為了增強評估工作的針對性,我局積極從四方面對增值稅進行分析:一是增值稅收入進度分析;二是500萬元以上重點稅源企業監控分析;三是一般納稅人行業稅負分析;四是零負申報統計異常分析。充分發揮“四位一體”互動機制在稅源管理中的合力作用,通過“四位一體”辦公會議與其他業務科室互通信息,及時掌握增值稅完成情況,確保每季度足額完成稅收計劃任務。我局還充分運用區局開發的輔助征管系統和市局開發的數據分析軟件,進一步提高數據預警意識,將低于警戒值的納稅人作為納稅評估疑點對象,下達評估任務,以確保分析結果對納稅評估工作的指導作用。例如通過按季度查詢各行業稅負預警值和查詢一般納稅人零負申報情況,統計出稅負低于預警值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名單和連續三個月零負申報的企業名單下發各局,作為各局下達評估任務、查找疑點,提出不同管理措施的依據,發揮了稅收分析指導納稅評估的作用。
為強化對重點稅源的收入分析預測,,我局對全市年納稅額500萬元以上38戶重點稅源企業進行監控,按季把應征稅額增減幅度上下超過25%或者稅負率增(減)大于(小于)1%的重點稅源企業統計出來,下發給各管理局查找原因,發現疑點的進行納稅評估或移交稽查檢查。在分析過程中對存在疑點的兩戶稅負為零和一戶價格偏低的重點稅源企業通過互動機制平臺安排管理局進行了專項納稅評估。
(三)探索建立行業評估模型,指導開展納稅評估
我市產業結構主要是以煤炭、電力、化工、高耗能為主,由于當前企業經營范圍比較復雜,核算層次各異,同行業之間生產工藝和生產設備相差很大,要分行業測定投入產出比和能耗比等參數確定存在很大困難。但我局堅持從具有代表性的典型行業入手,測定建立行業評估參數模型,根據我市稅源經濟分布狀況,積極組織各管理局對選定的鐵合金、洗煤、精細化等行業開展納稅評估,著重做好行業納稅評估模型的建立和應用實踐工作,目前選定行業的評估模型及指標均已建立并完善。其中鐵合金評估模型建立的較充分、完整,從建立鐵合金產品納稅評估模型的原因背景、鐵合金產品納稅評估模型建立過程、鐵合金產品物理耗量數據分析、鐵合金產品納稅評估方法和指標參數四個方面進行總結,運用能耗(電耗、煤耗)分析法和投入產出法進行數據分析評估。為了驗證評估模型的可行性,我局在隆湖、惠農、平羅選了4戶企業運用模型進行評估。發現3戶私營企
業單位電耗值偏高或預付賬款余額變動值過大,通過約談舉證、實地核查,3戶企業共補繳增值稅70.37萬元。鐵合金行業納稅評估模型得到區局領導的肯定,并已經由區局上報總局,在總局召開的增值稅納稅評估工作會議上作為典型材料進行了交流。與此同時,我局通過設計數據采集表挑選出10戶精細化工企業采集了相關數據、對精細化工企業的生產工藝流程、各種原材料的耗用、產品特征等進行實地調查,依據相關納稅評估管理辦法中的評估指標,建立了精細化工行業增值稅納稅評估指標模型及預警值,確定了稅負對比分析法、銷售額變動分析法、進項稅金結構分析法和投入產出法四種評估辦法,并提出了相應的評估參數值。在對煤炭市場的經營狀況進行多方的調查分析和科學的論證基礎上,結合實際工作經驗,建立了洗選煤行業增值稅納稅評估管理模型,確立了預警參數指標,提出了電耗測算法、煤泥中煤等副產品產出比例分析法。為了用評估案例來驗證評估模型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我局要求各管理局組織評估人員運用評估模型對相關企業進行評估。惠農局對5戶精細化工企業進行了納稅評估,運用模型中的投入產出法找出企業存在產成品非正常損失的外購貨物未作進項稅轉出,評估補稅8.5萬元。大武口局評估洗煤行業6戶,評估補稅89.34萬元。
為了加強對商貿企業增值稅的管理,我局對全市521戶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近兩年的數據進行了調查采集,以各數據的加權平均值為依據,按照經營種類細分了22個門類并測算出了參數值,提出了7種商貿企業增值稅納稅評估方法:即稅負對比分析法、商業增加值稅負分析法、毛利率分析法、銷售收入變動率分析法、存貨周轉率(次數)分析法、應收賬款變動率分析法、應付賬款變動率分析法。通過對3戶商貿企業進行的納稅評估,利用評估方法中的稅負對比分析法和存貨周轉率分析法及參數值對比發現企業存在發出貨物未記銷售的問題,針對納稅疑點與企業約談,敦促企業補交增值稅5.3萬元。
全市國稅系統運用新建立的行業評估模型共評估了16戶企業,評估補繳增值稅202.4萬元,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四)處理好“兩個關系”、堅持“三個結合”,提高評估工作效率
處理好“兩個關系”,就是處理好計算機分析與人工分析的關系,處理好約談與實地核查的關系。目前我局的計算機在納稅評估方面的應用還較欠缺,只能查詢一些共性數據,而面對不同行業、不同核算水平,不同規模的企業還需要做進一步的人工分析,為此,我局充分利用自行開發的數據分析軟件,查詢計算機生成的零、負申報、企業稅負、發票開具、進項抵扣等數據,經過統計,再與人工計算的銷售變動率、成本利潤變動率等指標進行橫向和縱向的對比分析,借以發現納稅申報中存在的異常問題;其次,處理好評估約談與實地核查的關系,就是要實地核查工作根據約談過程中未談清楚的問題進行,再根據核查發現的涉稅疑點做出相應處理,這樣評估更有針對性。
堅持“三個結合”:一是堅持評估與稅法宣傳輔導相結合,就是在評估中,借下發資料、約談等機會向納稅人宣傳稅收政策、法規,對在評估過程中發現企業在執行稅收法規出現偏差及財務處理等方面的問題,及時給予輔導,提出糾正措施,并督促企業自行改正,為納稅人提供周全而有效的預警服務;二是評估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就是在評估中發現征管上的漏洞和不足,及時反饋給管理部門,發揮以評促管的功能;三是評估與經驗交流相結合,就是在一階段評估任務結束后,要認真總結納稅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對評估情況進行系統的歸納和分類,以便相互交流。
(五)積極探索、不斷總結評估工作經驗
,我局增值稅納稅評估工作經過一年探索和實踐,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積累了一些經驗和方法,為今后納稅評估的深入開展打下了基礎,以下例舉一二:
一是查電費、算產量、找疑點。如我局評估人員在對某煤炭運銷有限公司進行評估時,根據該公司全年生產耗電量的度數和申報精洗煤產量的噸數,依照我市洗煤行業評估模型中單位精洗煤定額耗電量標準,測算出該企業實際產量與申報產量相差二千多噸。經對企業進行了約談和實地核查,得知企業當年少計產量,按照評估期每噸精洗煤市場價格計算,企業自行補繳增值稅15萬元。
二是利用投入產出比,發現異常。如我局稅收管理員在對某化工有限公司進行評估時,通過對該地區同行業的投入產出比進行測算得出該企業生產1噸炭黑的電石投入與該行業的電石投入明顯不符。根據案頭分析得出的分析結論,評估人員與企業法人代表和財務人員進行了約談,在約談中企業曾提到電石的非正常損失,經核實,確有非正常損失的原材料未作進項稅轉出,造成企業產量低于同行業的參數產量。
三是其他業務利潤背后的隱情。如我局對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納稅評估,通過查看該企業年度會計決算報表,表中其他業務利潤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額之間明顯不配比,它們之間到底存在什么隱情?評估人員帶著這些疑問,決定與該企業約談和實地調查了解,根據企業主動提供的賬簿資料、相關銷售合同,了解到該企業將購入的原材料用于安裝、搭建生產水泥平臺等非應稅項目的材料使用上,已抵扣的進項稅額未作進項稅額轉出。評估人員對企業的作法,耐心進行政策宣傳指導,企業認為核實的問題準確,愿意補繳稅款,并及時進行賬務調整。
四是從生產水泥電耗、煤耗找到的實情。如對我市某水泥企業增值稅專項評估時,評估人員運用總局下發的《水泥行業增值稅專項評估方法》中的以電耗和煤耗為主的能耗分析法,以及投入產出法的評估方法和技巧,測算出企業當年申報水泥產量與根據國家電耗、煤耗標準值計算的水泥產量不符,存在疑點。經約談舉證和實地核查,發現企業將用于在建工程的電力計入生產成本并抵扣了進項稅額,在破產清算時將財產損失中所購原料已抵扣的進項稅未做進項稅轉出,將外購并銷售的水泥未按一般貨物銷售和即征即退分別核算申報,造成即征即退稅額增加,應納稅額減少。經說明企業認識到問題所在,自查補交增值稅12萬元。
五是運用模型參數,發現納稅異常。如對我市某鐵合金企業的納稅評估,評估人員運用市局下發的鐵合金行業原材料耗用量指標分析表及預警值進行分析發現,企業當年生產用電的平均單耗與鐵合金行業評估模型的電耗指標存在差異,而且企業當年申報增值稅稅負率低于行業平均預警
值下限,可能存在少報收入,多抵進項稅的疑點。經約談舉證和實地盤庫核查,發現企業成品庫出庫數與企業賬面數相比,少了300多噸,經仔細詢問,原來是企業變換倉庫保管人員在交接時,沒有進行實地盤庫,導致與帳面不符,少做收入,應補繳增值稅27萬元。經補稅調整后企業的增值稅稅負率較評估前提高了0.4個百分點。六是存根聯滯留票核查評估見成效。4月,我局及時從區局的增值稅數據中篩選出我市存在存根聯滯留票戶數189戶、涉及發票526份、稅額255萬元。為了全面認真核查存根聯滯留票原因,我局采取了約談、實地取證、賬實對比等方法,要求被核查企業逐一說明每張滯留票未申報認證抵扣進項稅的原因,并提供相關證據。對涉及滯留票銷貨方核查需要發協查函的直接通過區局ftp發函協查,并告知銷貨方稅務機關。通過核查,逐票找清造成存根聯發票滯留的原因。經過納稅評估程序有15戶企業存在納稅疑點,已補繳稅款24萬元。對疑點問題沒有排除及時移交稽查的企業,我局稽查局已查補稅款9.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