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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在我國,消費信貸是一種新興的信貸方式,隨著其運作機制的不斷成熟,必將在國民經濟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對于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有著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消費信貸本身的特點,以及我國特殊的信貸市場環境、消費者消費習慣等,消費信貸業務中存在著一系列風險與不確定性。本文對消費信貸存在的風險進行總結分析,并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提出一系列關于信貸風險防范的意見與建議。
一、概念界定及文獻綜述
(一)基本概念界定。消費信貸是商業企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個人提供的信貸,主要用于消費者購買耐用消費品(如家具、家電、汽車等)、房屋和各種勞務。分為兩種基本類型:封閉式信貸和開放式信貸。封閉式信貸指消費者在一段時間內以相同金額分數次償還債務的方式。常見的有抵押貸款、汽車貸款和分期付款貸款(分期付款銷售合同、分期現金支付信貸和一次性信貸)等等。開放式信貸指信貸機構循環發放的貸款,消費者的部分付款根據定期郵寄的賬單繳付。
消費信貸風險主要指在消費信貸業務中產生的各種風險與不確定性,具有客觀性、偶然性、損害性、不確定性、相對性等特征。我國消費信貸風險主要特點有:
1、不確定因素較多;
2、較其他信貸風險高;
3、個人消費信貸抵押物變現難度大、費用高。
(二)文獻綜述。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對消費信貸中的風險與防范展開了一系列有意義的探討。袁亮(2008)從理論上對消費信貸的風險進行了分析,認為消費信貸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對稱;楊廷芳(2009)從商業銀行實際運營的角度解釋了我國目前消費信貸風險較大的原因,即個人征信系統不健全、銀行管理存在缺陷等。段照清(2009)則認為,法律保障的缺失是消費信貸風險日益加大的主要原因。關于消費信貸風險的防范,周磊(2009)提出建立個人信用防范系統以規范消費者行為,提高銀行信貸管理水平;喻翔(2007)則認為,消費信貸風險的防范應從加快個人信用制度體系的建設以及設法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入手。來源于/
二、我國消費信貸風險原因分析
近年來,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發展很快,相關運作機制也日趨成熟,然而與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國消費信貸業務風險仍處于較高水平,主要原因有:
(一)個人消費信貸立法滯后。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統一規范個人消費信貸活動和調整個人消費信貸關系的全國性法律。各商業銀行依據的準則針對性不強,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
(二)國家的消費政策相對滯后。我國所提供的住房、汽車消費的政策環境嚴重滯后。個人申請此類貸款必須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評估登記手續,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手續,并且還需交納各種頒證費、評估費等等,勢必損傷消費者的積極性。
(三)商業銀行自身管理體制薄弱。一方面商業銀行內部缺乏個人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且相當一部分資料尚未上機管理,難以實現資源共享,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等的了解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另一方面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擅自降低貸款標準和擔保條件,不利于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四)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不完善。目前商業銀行缺乏對貸款前進行調查,沒有有效監督檢查的手段。
(五)我國消費者的消費習慣。目前我國消費者的消費習慣仍趨于保守,只對若干有限大額商品消費采取消費信貸形式,居民金融資產結構以儲蓄為主,消費信貸并未真正普及。
三、消費信貸風險防范對策
(一)建立消費信貸法制環境。加強消費信貸的立法工作,為消費信貸的發展提供法律支持,目前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制定《消費信貸法》,就消費信貸的主體、對象、程序、方式以及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做出明確規定,規范消費信貸各方當事人的市場行為。(二)加快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建設步伐。完善的個人信用制度體系是銀行發展消費信貸的關鍵,只有建立全國聯網的個人信用檔案,才能讓銀行充分了解一個人的還債意愿及還債能力,這也是銀行放款的堅實前提和加強社會信用建設的關鍵。
(三)加強消費信貸的擔保和保險工作。擔保與保險是銀行防范信用風險,建立風險防范機制的一種重要手段。防范信用風險對銀行和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是至關重要的。
(四)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需要從多方面努力。首先,要盡力促進經濟的發展,提高人們的收入水平,調整收入分配,做好收入再分配工作。其次,要積極開發新的消費信貸品種,拓寬消費信貸市場,銀行也應加強宣傳,向群眾展示其好處,增強人們對消費信貸和消費信貸產品的了解和接受程度。
(五)鼓勵更多金融機構參與消費信貸發展。我國目前提供消費信貸的金融機構極其有限,消費信貸基本上被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所壟斷,應鼓勵更多的金融機構開展消費信貸業務,給消費者一個更廣闊的選擇空間。
(六)商業銀行加快建立防范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逐步創造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環境;(2)認真探索個人客戶差異化服務方法,調整客戶結構;(3)健全、完善銀行內部信貸管理機制。
參考文獻:
[1]袁亮.個人消費信貸信息不對稱的分析及對策[J].理論探索,2008.7.
[2]李潔.關于個人消費信貸的幾點思考[J].工作研究,2009.2.
[3]楊廷芳.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分析及解決對策[J].民營科技,2009.3.
[4]段照清.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分析[J].財經視點,2009.2.
二、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現狀
(一)個人消費信貸的概念消費信貸是指,金融機構為了刺激消費,以消費者個人信用及償還能力為依據,以特定的商品為對象,消費信貸是指金融機構為了刺激消費,以消費者的個人信用和還款能力為基礎,以特定的商品為對象,通過信用,抵押,質押擔保或保證,以商品作為提供貨幣的條件,以支持消費開支,讓消費者能夠實現消費的行為。通過消費信貸的不斷發展,它可以作為連接生產和消費的手段,讓消費者減少銀行儲蓄,進行消費,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資本的流動進而帶動整個經濟產業。消費信貸是金融創新的產物,是商業銀行近年陸續開辦的用于個人消費目的的貸款。
(二)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現狀對于我們國家現在的發展現狀,從1995年開始,經濟開始發生變化,以前我國經濟資源一直處于一個不能滿足的狀態,但是由于經濟的變化,轉變為一個剩余的狀態,使得買方市場受到約束,這種轉變同時也為以后的消費信貸的發展提供了條件。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居民收入越來越高,他們的需求也越來越多,越來越不能得到滿足,超高的消費需求推動了消費信貸的發展。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并沒有直接影響中國經濟,但間接上影響了商品的出口。為了解決這個危機,央行了《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更加嚴格、規范、合理的要求辦理住房貸款的對象和條件,進一步促進消費者在房產上面的消費,從而帶動經濟發展。1999年央行了《關于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的指導意見》,讓商業銀行辦理消費信貸的工作,從政策上為消費信貸的發展提供支持。在過去的十幾年中,中國的消費信貸業務呈不斷發展的趨勢,消費信貸從1997年的172億上升到2012年的102723億元,在十年的發展過程中提高了597.2倍。在發展的過程中,企業不斷創新和發展消費信貸的業務范圍和工具,使得消費信貸不再是一個單一的金融機構。
三、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消費信貸存在的風險在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中仍處于研究階段,應該說,這是廣泛的。這不僅有銀行內部管理的問題,客觀環境也存在不符合的問題。
(一)貸前調查無法全面翔實且效率低下為了控制貸款所產生的風險,個人要想辦理消費信貸業務,首先要進行一個信用調查,信用調查是風險識別的第一部分。金融機構需要核查貸款申請者各項資本資料和信用資料,然后填寫出了客戶評估報告,確定信用評級和貸款額度。中國的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發展較遲,在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一般采取判斷式信用評分,客戶評價報告包括的基本情況和客戶信用等級規模。由于個人信用制度等外部金融環境還不夠合理規范,對客戶信息的收集是不完整的,能收集到的只有客戶在銀行的信用情況,而對于工商,稅務等部門的信息收集是不能做出判斷的。
(二)貸款審批環節較繁瑣中國的商業銀行在個人消費信用支付,風險審計過程中可能有自己的運作程序和要求,但在一般情況下,可以分為貸款前期調查、貸款審批和貸款后期管理三個方面。
(三)貸后管理手段落后消費信貸貸后管理是指從發出到收回全部本金和貸款利息,期間包括貸款的跟蹤調查和處理,貸款檢查,統計分析,日常管理,償還貸款的管理,不良貸款管理和收集,貸款管理后的文件管理等等一些過程,直至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商業銀行在我國的信用風險管理比較滯后,許多核心環節都是手工完成,計算機利用率不高。風險預警系統并非基于本地數據,導致系統不集中,許多銀行仍處于手動發現問題的階段,更嚴重的是當出現延期支付的情況才發現問題。在風險類別中,中國的商業銀行比較重視操作風險和市場風險管理,忽略了信用風險管理。而中國的個人信用制度不健全,無法準確獲得的個人信息,讓客戶用“虛假”個人信息時不能得到充分證實。此外,商業銀行在中國的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組織結構中比較散了。一般是有總行根據本行目前的發展狀況和經濟實力以及當前社會的市場狀況來分配分行信貸任務。這種風險控制存在兩個問題。首先是信貸授權在這樣的水平下會擴大到突破發展規劃的情況,更重要的是帶來資金和信用風險的擴大。第二個問題是,風險控制權力分散,各分公司,支行擁有消費信貸部門和配套的監測部門,看起來風險控制比較嚴密,每一層都有人在監控,但是實際上由于涉及的層級太多,導致權力過于分散,個人的風險控制是有限的,很難建立起一個強大的風險管理團隊,難以發揮風險控制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四)缺乏有效的風險防范和風險轉移機制1.我國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而且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消費信貸管理制度。再加上缺乏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信貸人員素質偏低,操作手段相對落后,在貸前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等了解不夠,貸款過程中對貸款人提交的信息審核不夠嚴謹,發放貸款之后跟蹤不到位,當出現風險問題的時候很難馬上采取措施進行解決,使其存在越拉越大的風險。另外,消費信貸業務的辦理手續繁瑣,環節眾多,費用較高,效率較低。2.抵押品難以變現,消費信貸擔保制度不完善。在發放消費貸款時,商業銀行除了要求借款人以自身的信用或保證人為貸款提供擔保之外,一般還要求其提供抵押物,防止發生風險時可以將抵押物作為第二還款來源。但由于我國拍賣市場、房地產等二級市場尚未完善,抵押品變現手續繁雜,交易費用高,銀行雖有最終處置權,卻很難將其變現,貸款擔保形同虛設。此外,我國擔保機構缺乏,有關消費信貸擔保的法律法規較少。3.我國消費信貸風險轉移機制欠缺,相配套的保險體系尚未形成。且商業銀行也未開發出金融衍生品以對沖消費信貸風險。一旦消費者無力還貸,所有風險將由銀行自身承擔,這對于銀行發展消費信貸業務是十分不利的。
四、加強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建議
(一)健全個人征信系統目前,我國主要是通過政府的力量向社會征集信貸的方式,即有政府建立了信用評級機構,并直接管理。但信息來源主要限于金融機構,而且收集到的數據也要為金融機構所用。因此,中國迫切需要建立一個統一的信用信息登記系統,居民可以通過個人的身份證號碼申請一個唯一的個人資信賬戶,該賬戶可以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個人信息,主要是姓名,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態等。二是個人信用信息,主要來自金融機構的信用記錄,如果存在債務且還沒有償還清楚的情況。三是個人的社會信息,如來自稅務機關的信息,存在檢察院,法院的司法案件等等,讓個人信息更完整,為公共數據庫提高一個準確、無誤的信息參考。在同一時間,調節個人信息的評價體系。個人信用賬戶信息在客觀上表現了個人信用狀況,不具有評價的功能,只有對客戶的信用進行嚴謹、規范審核,才能保證公平和公正的評價結果。此外,要完善失信懲罰制度。對于那些曾經存在不守信用,存在信用污點的人,為加強社會監督,對其進行失信懲罰,以示警告。比如除了經濟處罰,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失信者的失信行為,讓其接受社會輿論的譴責。對于嚴重的情況,需要利用法律法規將他們繩之以法。最后,可以通過學習國外一些優秀的征信用機構,健全我國的個人信用中介機構,通過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提高自己的市場競爭力,通過與國際合作,打造有競爭力和有序的市場環境。
(二)健全相關法律法規良好的法律環境是消費信貸在我國的健康發展的保障,個人消費信貸的相關法律法規建設是缺乏的,迫切需要制定和完善《消費信貸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個人信用管理法》,《個人破產法》等。
(三)增強消費者信貸意識,構建良好信用意識一是進行廣泛的宣傳教育,讓消費者了解信用消費的重要意義,讓消費者明白節儉是一種美德,但是又不能過度節儉,不然會對經濟發展產生副作用,并樹立一個正確的消費觀念。現在的中國經濟是需要消費者進行消費才能拉動起來的,我國居民應建立“量力而為”理性的消費理念。第二,要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增肌居民的消費需求,還有提高支付貸款的能力。在保證國民增長的同時政府應采取措施,提高居民的工資和其他收入。對于城鎮居民來說,政府可以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他們的稅收可以適當減免,以解決融資問題,從而可以采取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關注農村、低保、低收入的人群,優先考慮這些邊遠山村的財富分配,投入更多的財政收入進去,確保民生福利開支的增長速度高于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第二、對于腐敗現象要加大打擊力度。第三、加大實施對壟斷性行業的改革,使收入達到均衡。第三,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特別是新聞媒體,以達到宣傳信貸的作用。與此同時,舉辦各類誠信教育活動,弘揚誠實守信的傳統美德,努力營造守信的良好氛圍,讓全民認識到失信可恥,以培養人們的信用第一的觀念,使誠信行為成為自覺行動。此外,為加強社會信用監督,建立公示制度,使居民有意識地珍愛自己的信用記錄,形成良好的信用意識。
(四)培養銀行運作消費信貸業務水平1.加強消費信貸產品的創新。在越來越多不同的消費需求面前,商業銀行應該根據消費者需求設計出不同的配套的消費信貸產品。因此,商業銀行可結合信用證,銀行卡,科技,結算等部門的優秀人才,組成了產品研發部門,致力于產品需求的研究,發展和創新。同時,中國的商業銀行還可以學習國外商業銀行一些優秀的經驗,例如將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吃、穿、住、行、教育等于消費信貸業務結合起來,以滿足市場的需求和發展,提高自己的市場競爭力,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此外,還可以通過對自己消費信貸產品進行二次開發、重組,在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上,讓消費者有更多的選擇。目前,償還中國的消費信貸產品的方法主要是本金和利息等額償還,雖然操作很簡單,但是受到一定的制約。此外,對其他類型的消費貸款,如助學貸款的償還方式也存在一定的約束,無法適應不同的借款人及其變化的還款能力。因此,中國的商業銀行,應盡快制定能夠適應不同借款人的還款方式消費信貸產品開發,創新,再發展,再創新,不斷滿足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不斷推動消費信貸的發展,使其更加方便,更加高效。2.加強信貸風險管理。首先,要建立人人負責的信用風險文化。商業銀行應該根據本行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現狀,制定自己的風險管理目標,將今后的消費信貸業務按照這個目標執行。其次,要強化消費信貸風險研究和監控。第一,我們要加快計算機網絡的建設,形成一個共享性的數據中心,利用計算機的計算和分析水平,通過計算機系統來實現早期風險的預測。第二,加快建立內部風險評級模型,風險評級模型被分為兩個分析指標,定性和定量。最后,要加強研究不良資產處置方式。我國應制定相關政策,允許建立不良科目,核銷那些真的無法收回的不良消費貸款,這部分的損失可以通過商業銀行的盈利抵消,按照這個周期循環下去。此外,分散個人消費信貸證券風險,減少融資的消費信用保證基金公司承擔額風險,利用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保險的組合來降低風險,這些措施都是可以考慮實施的。
一、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主要風險因素
房地產信貸引起銀行巨額壞帳從而引發金融動蕩,可謂屢見不鮮。1955~1980年間,日本住宅地地價上漲約40倍,而同一時期各產業現金工資總額僅增加14倍,進入1980年代以來,日本商業用地地價高漲,另一方面為抑制急劇的日元升值,采取金融寬松措施,使房地產信貸進一步擴大,并最終成為進入1990年代日本“泡沫經濟”破滅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國在1992年之后的二、三年間出現了房地產開發熱,尤其是海南、北海的房地產更是熱得炙手,要不是及時采取一系列的宏觀調控措施抑制過度的房地產開發熱,后果不堪設想。盡管如此,海南和北海的積壓房地產的處理問題,至今仍未徹底解決。前幾年發生在東南亞的金融危機,過度的房地產信貸也是元兇之一。
房地產業是我國近十年發展最快、關聯度最大、對GDP增長貢獻最大的行業,房地產的發展帶動房地產金融的發展,個人房地產貸款余額從1997年的190億元上升到2003年末的1.2萬億元,增長63倍。2003年末的壞帳率為1‰~2‰,但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往往在3~8年后大量顯現,而2003年末的貸款余額大部分是在2000年之后發放的。那么,討論和分析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的風險因素就顯得非常重要了。大體來說,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的風險因素分為政治風險、法律政策風險、道德風險(或信用風險)以及市場風險(或商業風險)。所謂政治風險,是指貸款住房所在地區或國家發生社會動蕩,政權極不穩定,從而引起房地產價格的急劇貶值,導致個人住房貸款難以收回的風險。而法律政策風險,是指個人住房貸款手續的完備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存在問題以及稅收法律制度、宏觀經濟政策在個人住房貸款期內發生大的變化或調整,從而影響到整個住宅類房地產的市場租金和市場價格,進而對個人住房貸款的安全性帶來影響的風險。道德風險(或信用風險),是就開發商和購房者而言,如果他們不注重自身信用,故意違約導致個人住房貸款不能如期支付給貸款銀行的風險。市場風險(或商業風險),則指因市場供求的變化,使貸款住房的市場價格出現較大貶值,或者取得貸款支持的購房者發生非故意違約不能支付到期貸款,因而不能全部歸還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政治風險不屬本文討論的范疇,下面僅就與法律政策風險、道德風險(或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或商業風險)相關的一些具體風險因素進行分析。
1.選擇項目風險一種情況是個人住房貸款所選擇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本身存在嚴重問題,具體來說又包括如下情況:一是規劃報建手續瑕疵,如因土地出讓金未交而未領《國有土地使用證》等,這些房地產項目極容易在購房戶和開發商之間產生集體糾紛,現實中這種糾紛的往往造成購房戶集體拒付個人住房貸款,對這種項目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將給金融機構帶來極大的風險。二是該房地產開發項目事先未作好市場分析,市場定位不明確導致該項目本身根本就沒有市場前途;三是開發商自有資金不足,或者開發商缺乏經驗,沒有高素質的人員組成的管理隊伍等。出現以上兩種情況都有可能造成“爛尾”或不能如期交房,如果銀行不慎選擇了這樣的項目開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則該貸款從開始就面臨成為呆壞帳的可能。
還有一種情況是銀行需了解商品房類型的不同,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有較大差別,一般來說以投資為目的的客戶的違約風險大于以自省居住為目的的購房戶的風險,商業房大于住宅,而住宅中易于成為投資品種的小戶型和酒店式公寓大于一般住宅。目前成都市市場上小戶型購房戶中投機淘金的購房者占很大比例,在前幾年投資高回報的示范帶動下許多普通市民也加入投資小戶型的行列,推動小戶型的價格快速上漲,一旦租金達不到預期水平,違約的風險將大大增加,從金融部門反饋的信息來看,這類小戶型違約的概率明顯高于一般普通住宅。故銀行對投機性客戶應從嚴審查,對容易成為炒房戶目標的項目謹慎介入。
2.銷售價格不實風險。開發商銷售價格嚴重不實,普遍高于同一供需圈類似住房的市場價格。實際工作中已經出現這樣的情況:有的開發商因種種原因,將銷售價格人為抬高;;或者將銀行提供按揭支持的售房價格抬高,有的銷售價格甚至比同一供需圈的類似住房的公允市場價格高出20%~30%.試想,如果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之初,貸款金額就高于相應的住房的公允市場價格,還奢談什么防范信貸風險之類的話題呢?成都市市場上也出現了通過提高單價,同時對購房戶高贈送返現的方式,達到實際降低銀行按揭的首付比例,銷售單價實質并未抬高的方式。
3.開發商惡意套現風險。開發商可能因為工程建設資金的短缺而惡意套現,一是開發商組織一批假的購房者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或者開發商出具虛假的首付款證明從而放寬實際交付的首付款限額(比如,首付款應達房價款的30%,開發商私下答應為購房者在一定期限內墊付10%~20%的房價款),從而達到套取銀行現金的目的。而不論是開發商組織的那些不真實的購房者,還是開發商擅自降低首付款的真正購房者,歸還個人住房貸款的還款能力都是有極大疑問的。
4、個人信用風險。這里談到的個人信用風險,僅指購房者故意違約,如本來沒有還款能力而騙取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或者具有還款能力而惡意拖欠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至于借款人經濟狀況惡化,以及發生借款人死亡、失蹤而無人帶其履行合同或繼承人或代管人拒絕履行合同等情況造成的借款人違約,屬于通過健全有關法規、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可以解決的問題,可以不納入個人信用風險范圍。6~}1[o?/*s::%&98,3LqE7r&u.tkNHs數學論文=\7(*_&Q)+*;??u-h#AHy€
5、資本價值風險。房地產的資本價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預期的收益現金流和可能的未來經營費用水平,然而,即使收益和費用都不發生變化,資本價值也會隨著收益率的變化而變化。這種情況在證券投資市場上反映的較為明顯,房地產投資的收益率也經常變化,這種變化也影響著房地產的資本價值。預期的資本價值與現實的資本價值之間的差異即資本價值的風險。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按揭住房的資本價值風險,是指該住房的預期市場價格與現實的市場價格之間的差異。影響住房的資本價值的因素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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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來住宅類房地產市場的走勢關注房地產發展的階段,房地產市場是個周期性的市場,房價水平處于波峰時期的貸款風險肯定大于其他階段的風險,未來的預期市場價格可能普遍低于目前的市場價格。故金融機構要對不同階段在首付比例上區別對待,從宏觀上控制住該風險。
(2)住宅功能陳舊。以后人們對住宅的功能要求(如戶型設計、外部景觀、室內設施等)總是日新月異、不斷增強的,當前的住宅在功能上以后總會逐漸陳舊過時,相應地,其資本價值也有貶值的可能。
(3)房地產估價。如果某地區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均有高估房地產價格的傾向,則房地產的融資能力、獲利能力均被抬高,相應地,房地產的資本價值也就容易高估,從而推動經濟泡沫的出現。
住宅資本價值風險的出現,可能使按揭住房的未來市場價格極大地低于辦理按揭之時的市場價格,導致借款人大面積理性違約,造成嚴重的金融動蕩和金融危機。
6.個人住房貸款資金的流動性風險。由于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期限長達10~20年,甚至可達30年,貸款資金的流動性問題如不能解決,個人住房貸款抵押的一級市場必然出現自身無法解決的難題:資金占用的長期性與資金來源的短期性問題,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巨大需求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資金來源有限的矛盾。個人住房貸款資金的流動性風險,使銀行的長期資金使用和短期資金來源的不匹配,使商業銀行自身加大了資金短缺的壓力,從而讓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難以開展下去。
7.法律風險。個人住房貸款的法律風險,包括三個層面的內容:(1)合規性問題。個人住房貸款的手續是否完備、合法和有效,如住房抵押登記和商品房預售的備案登記應辦妥等。(2)按揭住房的權利瑕疵。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要求按揭住房不存在權利瑕疵,如果按揭住房還存在其他抵押權人、典權人或其他買受人,則銀行的貸款缺乏安全、有效、足值的抵押擔保品,銀行的貸款風險自然就很大了。(3)抵押住房的處分問題。借款人不能歸還銀行的貸款本息,盡管抵押住房不存在權利瑕疵,但如果借款人不能從抵押住房遷出或者借款人遷出后無立足之地,銀行就不能順利地處分抵押物。
8.檔案管理風險。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檔案保存相當重要,因為在如此長的借款期內(可長達30年),銀行工作人員必然產生變動,甚至從領導到信貸員要換四、五次班,現在已經發生了因工作人員變動而造成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檔案流失的情況,若銀行內部有人與外部勾結,則問題更為嚴重。若出現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檔案的失真、失實,則銀行的貸款就面臨極大風險。
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風險防范
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風險因素雖然很多,但其中許多風險因素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個人住房貸款的信貸管理工作是可以防范的,亦或減小風險。具體來說,有如下一些防范風險的措施:
1.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前期評估工作。通過個人住房貸款的前期評估工作,可以選擇市場前景好的項目給予貸款支持,從而避免項目選擇風險、銷售價格不實風險,部分避免資本價值風險和開發商惡意套現風險。個人住房貸款前期評估工作包括的基本內容有:
(1)貸款項目評估。通過對按揭項目的建設條件評價、市場前景分析、開發商素質和業績評價、項目的財務盈虧平衡分析和風險分析,可以判斷項目是否具備給予按揭支持的條件,從而擇優挑選好項目。
(2)對擬提供貸款支持的按揭住房的期房價格進行市場評估,經銀行確認后,確定合理的貸款成數。
對期房價格的市場評估,避免了開發商高價銷售策略給銀行帶來的風險。有的商業銀行通過評估機構曾發現,開發商針對按揭住房的銷售價格高出一次性付款售價的30%左右,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獲得了暴利,但銀行貸款的風險從一開始就額外加大了。通過評估,還可以部分避免開發商的惡意套現風險。因為即使開發商組織假的購房者辦理了按揭手續,套取了銀行現金,但個人住房貸款畢竟擁有了合法有效、足值的抵押擔保品——住房抵押,在開發商僅能獲抵押住房的公允市場價格的七成貸款的情況下(銀行還可以根據按揭住房在建項目的形象進度,預留開發商對購房者的保證金,以保證在建項目的資金需求。),開發商終究會想方設法按月代替虛假的購房者歸還貸款,否則銀行一旦處分抵押住房,加上銀行預留的保證金,應該可以使貸款風險降到最低,而開發商則得不償失。
對期房價格的市場價格評估,還可以避免抵押住房的資本價值風險。通過對未來同類住宅類房地產市場走勢的分析,對住房功能陳舊的判斷,以及對城市空心化趨勢的出現等諸多因素的分析、評估,可以評測出較為公允合理的住房理論價格,根據該理論價格計算的貸款成數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無疑可以減小抵押住房未來的資本價值風險。當然,減小抵押住房的未來資本價值風險的前提,還是要有規范的房地產專業評估機構進行市場價格評估,而且對期房評估得出的理論價格應能基本反映類似房地產的未來市場趨勢,做到公允、合理和可信。否則,如房地產市場價格的虛假和不真實,遠遠高于其理論價格(往往由房地產抵押人、貸款銀行和評估機構三者共同推波助瀾),就會和證券投資的過度繁榮一道,形成“虛擬經濟”的極度興旺,即“泡沫經濟”,最后導致經濟的全面崩潰。
2.建立個人信用評級制度。不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離不開個人信用評級,其實只要是開展個人消費信貸,都離不開個人信用評級。人們常說“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其實也可以說“市場經濟也是信用經濟”。個人信用評級制度的建立,目的就是要通過評級掌握借款人的個人真實收入和財產,掌握借款人有沒有個人負債,借款人以往有沒有不良信用記錄,從而據以判斷借款人的還貸能力和還貸意愿。但是,目前對個人信用評級制度的建立缺乏權威部門的統籌,往往難以實際推行。比如,建設銀行在1999年出臺了個人住房貸款資信評定標準,工商銀行也出臺了《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資信評估指導意見》,但都限于住房貸款借款人資信評估和各自銀行系統,資信評級結論不能在其他商業銀行通用,也不能用于其他個人消費信貸。并且如果開發商同意賣房給購房者,購房者又支付了首期購房款,資信評級勢必流于形式;如果先辦個人資信評級,達不到資信標準的個人不擔不支付評估費,還可以換一家銀行辦理按揭。
因此,為了建立有效的個人信用評級制度,應抓好以下基礎工作:
(1)建立獨立、公正、權威的資信評級中介機構。該機構應由人民銀行進行業務指導,能夠調閱各商業銀行的電腦網絡資料,出具的資信評級結論在各商業銀行通用,適用于一切個人消費信貸領域,并可進行實時跟蹤,一但發現不良信用記錄,隨時調整其個人信用等級,對近三年信用良好的個人,可以按操作規程調高其個人資信等級。
(2)盡快建立個人存款實名制和個人財產申報制度。通過這兩項制度的建立,可以掌握個人真實收入和財產,評價個人的還款能力。所幸的是,二年伊始,人民銀行已宣布即將實行個人存款實名制,相信個人財產申報制也將很快出臺。
(3)實行個人信用實碼制和計算機聯網查詢系統。個人信用實碼制就是將可證明、解釋和查詢的個人信用資料都存儲在該編碼下。當個人需要向有關方面提供自己的信用情況時,個人資信評級機構通過個人信用實碼可以查詢所需資料,從而評定信用等級。
(4)建立個人銀行帳戶。將目前個人收支以現金為主,改為以個人銀行帳戶轉帳收支為主,個人只有零星的現金收支。這樣,銀行對個人的貨幣化資產、不動產等非貨幣資產(通過轉帳和稅收確認),個人收入和到期償付能力就可以全面掌握并進行評估。
3.健全法規,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涉及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通過修訂和完善房地產抵押法律制度、房地產轉讓和預售法律制度,通過制訂物權法、個人破產法、社會保障法等法律,可以使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手續在合法有效的基礎上更加完備、簡明,使抵押住房不存在權利瑕疵,保障抵押權人擁有能夠順利、合法地處分抵押住房的權利。
【關鍵詞】
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
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指的是,商業銀行向消費者個人發放的個人貸款,消費者主要用于消費支出,購買商品或服務,進行消費性支出。這種雙向融資的方式,對于消費者來說,可以促進其良性消費,享受更好的消費品質;對于銀行,則可以優化其信貸產業結構,使其更具有競爭力。如果銀行的不良貸款數額巨大,則是導致金融危機的誘因。其中阿根廷就是典型的代表之一,其銀行危機使金融市場癱瘓,從而引發了金融危機導致整個社會的動蕩。最近一次的美國次貸危機,其危機幾乎覆蓋了全球。故銀行的信貸管理問題一直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中國的個人信貸消費萌芽于改革開放時期,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已形成了以住房按揭消費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助學貸款為主體的消費信貸市場。但是和成熟的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隨著我國居民收入的不斷提高,居民消費水平的不斷提升,這無疑都將促進我國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同時,擴大內需可以改善經濟結構,帶動經濟增長,但消費者的過度超前消費也可能導致經濟危機。因此,探尋更為合理的個人消費信貸管理體系和方式,防范金融風險,也應當作為金融管理的工作重點。
一、消費信貸的內涵
(一)消費信貸的定義。所謂消費信貸,指的就是商業銀行開辦的用于自然人個人消費目的的一種貸款形式。消費貸款的主體不包括法人以及相關的組織,是商業銀行與自然人之間直接建立的債權債務關系。消費信貸在我國作為一個新型的行業,對于促進經濟增長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同時,在我國的傳統理念中主張人民勤儉持家,多多儲蓄。消費信貸的發展,將會在很大程度上促進個人消費,擴大內需,改善國民的生活質量,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人們理財和投資,因此得到相關部門的首肯和支持。消費信貸按照不同的劃分標準,它有著不同的類型。比如,以住房按揭貸款為例,按照接受貸款對象的不同,消費貸款可以分為買房信貸。自然,也可以按照貸款的用途分為個人住房貸款,個人耐用品貸款等等,其中最常見也較多的就是個人住房貸款了,現在很多人買房子,當資金不足時就會選擇這種方式,除此之外,按貸款期限長短分還有長期消費貸款,中期消費貸款和短期消費貸款等。
(二)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內容。商業銀行信貸風險主要是指商業銀行貸給消費者的款項不能按期收回,從而造成銀行資金損失的一種風險,這種風險具有不確定性。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給消費者,并約定一定的時間進行償還,這期間存在一定的期限,這期間就是不確定因素可能產生的空間,例如,借款人因為家里突然發生的事故不能按時還貸,這樣商業銀行因為個人消費信貸產生的風險就轉化為了現實的風險。同時,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還有可能來源于不可預見的事故或者不可抗力,例如突發的自然災害,戰爭等突發因素。黑格爾曾經說過,存在即有合理性,風險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有著一定的積極影響,它可以促進我們不斷完善和改進不足的地方,從而向更好的方向發展。因此我們不應該抱著回避風險的態度來面對這件事情,我們應該積極認識風險,預防風險,從而將風險所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實現自然人和商業銀行雙贏的局面。
二、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產生的理論依據
(一)信用缺失理論。信用缺失理論最早是由馬克思所提出的,主要的觀點就是認為隨著經濟運行周期的發展,經濟可能發生較大的波動,在這種情況下,對于商品內在精神的貨幣價值信仰,將會受到很大的沖擊。信用的缺失就會導致這種現象的出現,這種理論發展到現在,主要體現在信用的脆弱性上,在經濟的運行過程中,良好的信用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尤其是在當今社會,一個信用環節出現問題,將會導致整個系統受到影響,從而導致風險的產生。
(二)市場有效需求理論。這條理論相對而言是比較容易理解的,在市場運行中,需求與供給總是相生相伴的,在短時間內市場的有效需求是比較穩定的,這種觀點主要認為在經濟出現問題時,應該強調國家的宏觀干預政策,在總供給小于總需求或者大于總需求時,國家應當采取一定的財政政策來調劑整個市場貨幣的供給與需求。
(三)信息的不對稱。信息的不對稱,就是在信息的獲取方面,由于種種原因導致人們對同一事件的信息收集出現了差別,這也可以說是風險出現的原因之一。在商業銀行的經營中,需要對相關的市場信息進行全面的掌握,這樣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從而將損失降到最小。例如,席卷全球的美國次貸危機的發生,就與相關的市場主體并沒有完全掌握市場發生的變化信息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甚至有的企業在風險來臨時沒有任何一點的防御措施,導致直接的破產清算等。
(四)預期收入與家庭消費周期學說。這種觀點的形成主要與每個家庭不同的收入和消費方式有著密切的聯系。收入的多少,以及家庭消費周期影響的主要是個人的還款方面。比如,家庭資金寬裕時,就可以順利還款;而當家庭出現突發事件,比如家庭主要成員發生職業的重大變化,導致收入急劇下降,就會影響相應的大額還款計劃。總之,這幾種理論都有一定的可信度,也是產生消費風險的原因所在。
三、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形成原因
(一)貸款申請中出具的相關申請證明存在著失實性。如今,商業銀行在進行貸款發放申請的過程中,出現了部分貸款申請者出示假證明文件的現象,尤其是部分地區的商業銀行對于個人實際財產和收入情況無法做到精準的確認,因此導致商業銀行在進行個人信貸批準和核查的過程中出現失誤,同時也會增加審核難度。一旦個人信貸消費者失去了還款能力,那么商業銀行就會出現死賬、壞賬,最終使得銀行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
(二)缺乏完善的個人征信系統。我國大部分的商業銀行在進行內部的資源管理過程中,都忽視了對個人資信檔案的管理。金融機構內部所擁有的個人資信數據檔案等信息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進行更換,同時,由于我國的金融系統中并沒有建立相應完整的個人資信檔案系統,因此,商業銀行在發展個人消費信貸的過程中,會承擔著更多的風險和責任。目前我國的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體系中,只有少數經濟發達地區建立了個人信用制度,同時由于個人征信制度的緩慢發展,導致了各個商業銀行之間針對相關的個人信息無法進行信息的整合和分享,給商業銀行的個人消費信貸工作帶來了相應的風險。我國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個人消費信貸所涉及的個人征信的法律、法規,因此,不能夠對個人的信用活動做到嚴格的限制和約束,這使得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會鉆法律的空子。
(三)與消費貸款相關的法律不健全。在我們國家,同消費者個人信貸相關的法律、法規都是針對消費者來制定的,很少的一部分是針對消費者個人貸款的相應條例作出規定。因此,對于消費者在信貸消費過程中出現的違約和失信等的懲戒方式還不是十分明確。商業銀行在進行消費信貸業務的開展服務過程中,在很多問題的處理上缺乏法律、法規的合法保護。另外,商業銀行的個人消費信貸中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廣大的消費者,單筆的信貸金額較小,數量卻十分龐大,因此,對于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中出現的風險不能夠嚴加防范。再加上,我國目前的個人信用制度和個人財產制度并沒有真正建立和實施,都會給商業銀行的個人消費信貸增加風險。因此,要從法律制度建設的角度來對商業銀行的個人消費問題進行保護。
四、預防我國個人消費信貸危機的對策措施
(一)健全、完善銀行內部信貸管理體制。商業銀行應該構建完善的個人信貸業務風險預警機制,針對個人信貸的申請、個人信貸的審核標準以及信貸后的管理操作和后期的反饋工作等,都要進行嚴格的控制管理,同時還要進行嚴密的信貸后的檢查和跟蹤管理。對于有拖欠行為的信貸消費者,應當及時收回貸款余額,同時還要降低其信用等級避免下一次的不良借貸產生。同時,商業銀行還要逐漸加快個人信貸業務的風險電子化管理進度,強化對個人信貸消費者的動態管理。逐漸形成貸前審核、貸中監管以及貸后審查的一體化管理控制體系。同時還可以建立個人信貸審批委員會,進行公平公正的信貸審核、批準,徹底透明地做到審貸分離。
(二)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等級評價體系。為了減少個人信貸所產生的風險,商業銀行必須要對信貸消費者的實際經濟收入進行深入的了解和認識,建立健全個人消費信用等級制度,把個人信用等級評價系統的構建和實施落到實處。比如以個人的信用卡使用實際情況進行個人信用制度等級的評價,商業銀行通過對其個人的信用等級審核結果來進行貸款審批,這樣能夠有效保證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的健康、持續發展。銀行還應該要進行全行性的個人客戶信用數據庫的建立和實施,逐漸形成對個人消費信貸系統的完整網絡體系,更好地進行個人信貸的管理和控制,減少銀行因個人信貸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三)健全消費信貸法律環境,不斷完善個人破產制度。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處于初級的探索發展時期,因此,針對性的法律、法規以及條例的制定和實施也在不斷完善過程中。因此,要針對個人信貸消費來進行個體征信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要同時保證商業銀行的商業秘密以及消費者的個人隱私問題,對個人消費信貸所必須要承擔的責任進行進一步的法律化、制度化規定和實施,完善個人的破產制度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斷健全和完善個人消費信貸體系,防范個人信貸風險。
五、結語
本文分析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所產生風險的原因,提出了通過建立嚴格的銀行個人消費信用體系來對個人的實際消費能力和消費水平進行合理、科學的劃分,建立個人的消費、信貸信用等級制度。同時,商業銀行還可以通過同中介服務機構進行合作,對申請信貸消費的顧客進行信用等級的了解,由此可以減少個人消費信貸產生的風險。因此,我們要不斷完善消費者信用管理體系,合理發展信貸市場,保證個人信貸的穩定、健康發展。商業銀行的個人信貸服務的健康發展對于推動我國金融體制的進一步改革以及推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的穩步發展有著重要的發展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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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F830.58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024(2007)11-0144-03
[作者簡介] 汪坤良,江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講師,研究方向為經濟管理;
陳頭喜,江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講師,研究方向為經濟管理。(江西 南昌 330029)
隨著我國經濟持續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個人金融資產有了較大的增長,個人信用需求旺盛,“信用消費”逐漸進入了人們的生活。但是,隨著消費信貸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消費信貸中存在的問題和消費信貸的風險也逐漸暴露出來,而且已經嚴重阻礙了我國消費信貸的健康發展。
一、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現狀
我國個人消費信貸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發展至今,業務范圍已經得到了明顯的擴大,主要包括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存單質押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旅游貸款等業務。有的金融機構還開展了個人小額信用貸款、個人綜合授信額度貸款等業務。截止到2006年底,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余額為24127億元,是1997年的140.3倍。但在我國個人消費信貸市場,普遍存在著消費信貸總體規模仍然偏低、消費信貸增長速度明顯下降、消費信貸中個人住房貸款占絕對比例的現象。
在我國,隨著消費信貸的逐年發展,制約該項業務發展的風險也逐步暴露和突出,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目前,消費信貸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借款人風險。由于我國居民收入尚未完全貨幣化,收入來源多樣化,透明度低,使得實際收入與名義收入差距很大。 而且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只能表明當期情況,社會化保障程度不高的現實又使得未來預期支出變得不可測,很難用科學的評估方法來確認未來的狀況,因而貸款期越長,發生變故的幾率越大。再加上現在社會部門間信息溝通共享渠道不暢,沒有個人信用劣跡的記錄,則無從判斷借款人的資信程度,也沒有個人破產的制度,這給許多信用意識薄弱的借款人留下了可乘之機,因而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無法徹底解決。借款人的多頭貸款、故意不還款或是惡意透支在目前個人信用體制不健全的狀況下使得銀行信息不對稱,防范風險的能力大大降低。
2.信用風險。信用風險主要是由消費者和銀行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由于缺乏個人信用制度,銀行在監管客戶的風險防范方面產生難度,信用風險出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缺乏征詢和調查借款人資信的有效手段。據世界銀行的研究結果,利用征信系統即個人信用制度,大銀行客戶的違約率可減少41%,小銀行可減少78%,因此我國有必要先在制度上彌補這一空缺。
3.法律風險。國家鼓勵消費信貸開展的政策是明確的,但配套政策、法律法規、行政措施尚未到位,可適用法規不完善。目前,商業銀行主要是依據《商業銀行法》、《擔保法》、《票據法》、《貸款通則》、《經濟合同法》等對消費信貸進行管理,而這些法規調整的對象主要是商業銀行與企業的信貸關系,以生產性貸款為約束對象。商業銀行將以生產性貸款為約束對象的政策法規移植到消費信貸的發放與管理上,不可避免產生消費信貸風險防范和抵押物處置上的矛盾。
4.抵押物風險。一般情況下,銀行為確保自身的安全,在對個人發放消費貸款時往往要求提供抵押物。當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時,銀行就應該取得對抵押物的處置權,但抵押物可能會因各種自然、人為災害或周圍經濟、交通環境的變化而造成價格下降或價值滅失。此外,目前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還不足以保障銀行順利實現對抵押物的處置權,法院往往會從社會安定、和諧的角度考慮,在債務人無力償還貸款時,法院即使做出了判決,也往往難以執行,這些因素都導致了信貸風險大大增加。
5.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的消費貸款尤其是個人住房貸款債權的流動性較差而產生的風險。目前在配套市場條件不健全的情況下,尚缺乏盤活這塊資產的措施。由于目前消費信貸在各銀行所占比例還較低,且經濟較為疲軟,整個社會資金需求不旺盛,因而銀行資金充裕,流動性風險尚未暴露。但隨著消費信貸的迅猛發展,其比重在銀行資產中的增大,資金“短進長出”的矛盾會日益突出。當經濟高漲,整個社會資金需求旺盛時,若這塊資產還不能盤活,銀行很有可能會出現流動性危機,給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影響。
二、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產生的原因
由于消費信貸的對象涉及不同的個體消費者,且在我國出現不久,各種規章及配套措施尚不健全。從內外因角度來看,導致信貸風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銀行自身管理薄弱。從銀行內部來看,其經營管理的制度是存在缺陷的。近年來,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由于市場競爭的激烈,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準和擔保條件,這種現象的蔓延將造成新一輪的風險積聚,不利于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帶來極大的隱患。并且,還存在著信貸人員貸前調查不深入、貸中審查不嚴、貸后管理不力的松懈行為,放松了消費信貸資金使用的有效監控,這是導致借款人多頭貸款和道德風險形成的原因之一。
2.個人信用體系不健全。一方面,我國尚未建立起個人財產申報制度,個人及家庭的收入狀況很不透明,居民收入中包含著許多非貨幣的收入和“灰色收入”,相當一部分借款人出具的收入證明的真實性無從查證,導致銀行無法確切計算和查證貸款申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另一方面,根據我國現行的政府管理體制,符合國際慣例的、完整的個人信用風險評估的信息和數據主要來自于公安、稅務、工商、法院、銀行、保險、公共事業收費等部門,但目前除銀行以外,分布于這些部門的大部分個人信息仍處于封鎖狀態,銀行無法通過正規的渠道取得相關信息,這就使得商業銀行難以對個人的信用做出客觀、真實、公正的評估,從而難以對消費信貸業務的信用風險做出準確判斷。
3.風險防范法規體系不完善。一方面,我國尚未出臺一部完整的《消費信貸法》,目前商業銀行主要是依據《商業銀行法》、《擔保法》、《貸款通則》、《經濟合同法》以及一些人民銀行出臺的辦法如《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對消費信貸進行管理,其針對性當然不強,并且對現有法規也有不統一的理解,也未出臺什么解釋進行規范。另一方面,在國內,個人信用制度、個人破產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與消費信貸配套的制度政策尚未建立或有待完善。由于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不健全,特別是在個人貸款的擔保方面缺乏法律規范,風險控制難以落實。從目前情況看,我國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體系,缺乏配套措施,使消費信貸缺乏完備的操作依據,無疑給貸款的安全性帶來影響。
4.利率尚未市場化。利率尚未完全市場化,消費信貸缺乏相應的風險補償機制。消費貸款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客戶分散且數量大、客戶風險狀況存在顯著差異。因此,對不同客戶群應采取不同的利率定價,以實現貸款風險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國利率尚未完全市場化,商業銀行無法通過差別定價的貸款策略,增加對高風險客戶貸款的風險貼水,從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費貸款的平均損失率。
5.信用評分技術落后。主要體現在:第一,由于缺乏個人信用基礎數據,普遍采用專家法評分模型以應對個人信貸業務的快速增長。第二,評分模型的種類較少。隨著消費信貸品種日益增多,其顯現的風險特征各不相同,全國各地的經濟發展也存在較大的差異,而目前除了信用卡業務的評分模型針對性較強外,對于其他消費信貸產品未根據信貸品種、擔保方式、區域經濟特點的不同開發相應的評分模型,而是一個評分模型“一統天下”。第三,對評分模型的使用還限于貸款申請、審批環節,在貸后風險管理、風險預警、風險計量方面的運用基本是空白。
三、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防范對策
1.建立和完善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首先,加快個人信用征信機構建設的步伐,使其以商業化運作方式收集和使用有關個人信用檔案的信息,同時兼顧公益性,逐步形成擁有全國基礎信用信息資源的大型、綜合性征信機構和眾多提供信用信息評估等信用增值服務的各具特色的區域性、專業性征信機構,形成一個既能充分利用各項資源,發揮規模效益,又能適應不同征信需求,多層次、多方位的征信機構體系。其次,應加快全國統一的個人基礎信用信息數據庫的建設。目前,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在構建我國個人信用制度的戰略布局中,可以實行讓一部分條件成熟的城市或地區先上的政策,先在一些信用消費發展較快的大城市推行個人信用制度,建立類似上海的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系統,然后逐步向其他中小城市推廣,最后形成覆蓋全國的個人征信網絡。第三,充分利用政府的力量,整合協調和掌握各部門的個人信用數據、運用人民銀行的網絡形成全國個人征信的數據庫,由一個專門性的全國個人信用管理局對數據進行加工、整理、定價,產生一個個人信用檔案的管理、查閱、購買信息的服務,從而實現市場化的運作。
2.建立健全消費信貸相關法律體系。一是要將消費信貸列入國家整個法律體系特別是經濟、金融法律體系中,從總體上加以規范和完善,要盡快對《擔保法》、《合同法》、《貸款通則》、《商業銀行法》等相關經濟、金融法規中的有關消費信貸條款進行相應修改、完善和補充,盡量簡化手續、降低費用、放寬條件,使之有利于促進和規范消費信貸的發展。二是要根據消費行為和消費信貸行為的需要,制定專門的法律制度和具體的實施細則,讓居民有參加消費信貸的積極性和還貸的約束性,讓銀行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的動力和責任感,形成“居民對銀行有信心,銀行對居民能放心”的良好格局及“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信用秩序。三是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抵押貸款擔保制度、醫療制度等相關制度,從而分散和共擔個人信用風險。
3.建立有效的內控體系,實行浮動貸款利率。首先,銀行內部要建立專門機構,具體辦理消費信貸業務,同時建立消費信貸審批委員會,作為發放消費信貸的最終決策機構,做到審貸分離,形成平衡制約機制,以便明確職權和責任,防范信貸風險。其次,要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風險管理制度,從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后檢查幾個環節明確職責,規范操作,強化稽核的再檢查和監督。第三,建立一套比較完善的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對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本息的情況,或者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應當列入“問題個人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并拒絕再度借貸。第四,加強量化考核、質量監測,實行競爭上崗、獎罰分明,完善多勞多得的分配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工作人員的創造性和積極性,提高信貸管理水平,促進消費信貸規范發展。第五,實行浮動貸款利率,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在利率浮動比率、貸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給商業銀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商業銀行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更好地防范風險。
4.采用科學的信用評分技術。首先,由于專家法評分模型的局限性,就要求商業銀行高度重視個人信貸業務基礎數據的搜集、整理與建庫工作,改進現行的業務系統,加強新受理業務數據錄入完整性、準確性的監控管理,特別是對未獲批準的申請人信息的收集。其次,商業銀行應根據數據資源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開發評分模型。建議對不同的產品設置不同的評分模型,由于目前各項基礎條件較薄弱,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分產品分步推進。最后,必須將信用評分技術用于個人信用風險管理的全過程。建議國內商業銀行盡快發掘銀行內部貸款賬戶信息,開發欠款催收評分模型、風險預警評分模型等行為評分模型,進一步開發相應的自動化賬戶管理系統、催收管理系統,提高個人貸款貸后風險監測、不良貸款管理的效率。
5.轉變消費觀念,提高信用意識。我國居民長期以來有著“勤儉持家”、“量入為出”的傳統消費觀念,對于“負債消費”還比較陌生。商業銀行應通過多種營銷方式,向消費者大力宣傳消費信貸,并創新服務品種、改進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效率,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培育消費者的信用消費觀念、創造信用消費需求,實現業務發展和觀念轉變的互動,使人們增加安全感,消除后顧之憂,提高即期消費欲望,從而積極使用消費信貸。同時,政府可以通過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各種媒介,形成強大、廣泛的宣傳和監督系統,提高社會群體的信用意識,以此來推動和保障信用制度的建立。建立個人信用制度對于我們來說,僅僅是再造信用的一種手段,而提高整個社會的信用程度才是我們最終的目的,我們要用信用的約束來促進社會公眾整體素質的提高,從而促進國內消費信貸業務的快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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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30.58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4392(2006)05-0037-05
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意義重大,尤其在我國經濟發展的現階段,大力發展個人消費信貸不僅可以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質量,而且對促進消費、擴大需求、推動生產、支持整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以及調整商業銀行信貸結構、改善信貸資產質量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當前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能力嚴重不足,阻礙了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快速發展。國外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成功做法為構建我國科學的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體系提供了借鑒的經驗。
一、美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實踐
美國是世界上消費信貸最發達的國家之一,其信用制度較為成熟,比較正規的消費信貸己有近百年的發展歷史。美國消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2/3,2001年以來,消費支出對經濟的貢獻率達到85%。到2005年4月份,全美7598家商業銀行消費貸款余額達到2.45萬億美元,占美國銀行各類貸款余額的50%(全美銀行貸款資產占總資產的58%,證券資產占總資產的22%),其中445家資產超過10億美元的大銀行消費貸款占貸款余額的比重為52%;平均每個家庭信用卡13張,透支額度達9205美元。
美國發達的個人消費信貸是建立在其成熟的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完善的資本市場基礎上的,而且經歷了一個漫長的發展過程和歷史。我們以美國的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為例,介紹國外發達國家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經驗。美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全過程如下圖。(見圖1)
(一)發達的個人信用中介服務機構
美國的信用機構是現代信息技術應用得最充分的金融類機構。在信用網絡中,每個人都擁有一個特定編碼,它類似于我們的身份證號碼,而且非常穩定。個人的許多信息包括收入、納稅、借款、還款等情況都記錄在案,尤其是個人的不良記錄也會被記錄下來,以備銀行查詢。銀行根據個人以前的信用記錄,就可以判斷把錢貸給他是否有風險,風險有多大。雖然也會有人用現金交易來規避監管,但如果被發現,懲罰將會十分嚴厲。這不僅影響今后的工作,而且影響他退休后的保障。這種高度信息化管理為建立個人消費信用檔案提供了極大的萬便,個人的收支狀況都可以通過發達的信息網絡反映出來,銀行和資信機構可以通過互聯網獲得這些資料。而個人信用登記制度的建立是由消費者信用報告機構來完成的。20世紀50年代以來,美國消費者信用報告機構獲得了長足的發展。現在一次信用查詢的在線答復在幾秒鐘內就可完成,速度快,效率高。
美國的消費信貸數據系統包括信用數據征信系統和完整的支付系統兩個方面。美國有3家全國性的信用局(如圖2所示),專門收集個人信用的歷史資料。凡有關個人信用的數據,包括借貸歷史、償還及拖欠記錄、搬遷歷史、訴訟記錄以及個人信貸參數,包括貸款總額、最高貸款額、貸款項目等,全部記錄在案,3家公司的業務互有重復,互相競爭。他們的數據直接來自于各貸款機構,每個月各貸款機構將當月的顧客數據提供給這3家公司,由其匯總到個人的歷史檔案中。此外,美國還有一些公司如Polk-Acxiom,專門收集個人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包括家庭收入、家庭成員、教育程度、生活習慣、特殊愛好等。這些數據的存在,為美國商業銀行提供了個人信用歷史和社會經濟背景資料的重要依據。
(二)完善的風險評估系統
美國的自動風險評估系統對有效識別個人信用風險,判斷是否給予消費者貸款作用突出,具體流程如下圖(見圖2)。
美國的個人資信材料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信用管理局提供的數據,與借款人信用歷史有關,包括末償還的債務情況、信用卡透支情況、在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記錄等,權重為75%。二是借款人向銀行申請借款時所填的貸款申請表數據,包括住房情況、婚姻情況、工作情況等方面的信息,權重為25%。具體比重,各商業銀行可以依據現實情況進行調整和變化。
對個人信用資料進行評估由金融機構的一套專門機制負責,即在信用報告的基礎上對借款人的還款意愿和能力進行風險評估,根據整個信用狀況、由有利材料和不利記錄共同決定的,包括職務、工資、住房、居住時間、信用卡、銀行開戶情況、債務收入比例、信用檔案年限、信用額度利用率、毀譽記錄等情況,并根據個人不同時期的表現,實行動態管理。美國的自動風險評估系統可以判斷借款人信用情況,通過得分進行信貸決策,一般分數大于800,發生壞賬的可能性非常小,而分數低于600的時候,發生壞賬的可能性非常高。因此,商業銀行可以通過消費者信用分數在很短時間內答復貸款申請人的申請,一些住房抵押貸款公司甚至能夠在1小時內作出答復。
(三)規范的金融市場環境
美國有很多專門的融資公司為消費者提供分期付款信貸,具體運作過程是他們與購買者和商家共同簽訂合同,提供貸款,購買者分期償還。以房地產信貸為例,美國有三家大型經營住房按揭貸款證券化業務的公司,他們按事先確定的標準定期收購商業銀行和其他貸款公司的住房按揭貸款,通過發行住房按揭貸款債券來實現其流動。美國聯邦住宅信貸銀行為會員儲蓄貸款協會提供貸款,政府全國抵押協會為住宅抵押債券二級市場融資,聯邦住宅抵押貸款公司為住宅抵押債券的二級市場買賣提供資金支持。儲蓄貸款協會可以發行房地產定期存單,由商業房地產公司購買并由保險公司承擔一定額度的保險。因此,消費貸款可以組合起來出售,從而降低了成本,也使美國的消費者比其他國家的消費者對消費品的購買力更強,購買的速度更快,同時增強了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的流動性。正因為如此,美國不少商業銀行在發放消費貸款時都十分重視這3家公司確定的收購標準,有的直接就用這些標準作為發放消費貸款的條件。
(四)良好的個人信用意識
美國信用交易十分發達,個人消費信貸幾乎伴隨著每個人的一生。美國人十分重視信用紀錄,因為一旦有不良的信用紀錄,那么對自己生活中的各個方面都會產生消極影響。無論是申請信用卡、保險、教育貸款、汽車貸款、住房貸款甚至是找工作,都會遇到困難。這使每個美國人都有良好的信用意識,他們都會定期向有關信用中介服務機構查詢自己的信用報告,盡可能避免在信用中介服務機構的信息數據庫中留下不良記錄。
(五)健全有效的個人信用法律體系
美國規范的個人信用相關法律體系是以《公平信用信息披露法》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包括《信貸機會公平法》、《消費信用保護法》、《誠實信貸法》、《正當收債行為法》、《公平信用結賬法》、《統一消費信用法典》、《信用卡發行法》和《公平信用和貸記卡公開法》等,這構成了美國國家信用管理體系正常運轉的法律環境,而且幾乎每一項法律都隨著經濟發展狀況的變化進行了若干次修改完善。
(六)完善的個人消費信貸擔保制度
美國在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經保險公司提供的個人信貸擔保業務占個人消費信貸的80%,另有15%左右是以國債為擔保。這種以保險公司為個人提供信貸擔保發放的貸款的好處就是由銀行一家承擔風險變為兩家金融機構承擔風險,并且在貸款的發放中,銀行省去了對私人進行資信評估和償債能力的考察過程,而是由保險公司來完成。對于業務眾多的保險公司來說,開展個人消費信貸保險業務,不僅開辟保險業務,而且增加了一項長久的保險費收入來源。
在美、英、法等發達國家,銀行個人消費信貸與其相應的保險業務甚至直接寫進了有關的金融條項中去,消費者申請此項貸款,保險公司具有否決權,這對減少相應的信貸風險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也正是銀行與保險公司的共同作用,才使得發達國家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穩定地開展下去。目前我國保險業尚未開展這項業務,這是制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開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科學構建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體系
(一)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需要從技術、組織和流程三方面綜合考慮
個人信用風險管理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其中技術是核心,技術的重點就是要建立科學的評估模型,在這個模型中要充分考慮消費者的歷史信用信息和個人資料,還要盡可能地反映消費者的現實需求。組織是關鍵,個人信貸風險管理的組織工作包括成立專門的信用管理部門來進行風險管理,在這個組織中,有專門的分析組,在具體業務組中也配有專門的風險管理人員,并且風險評估和銷售分離,發生壞賬后,清收部門也與銷售分離,只有這樣,商業銀行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個人消費信貸風險。(見圖3)
流程是基礎,所有的工作都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進行,因此這樣就容易清楚地判斷出可能出現問題的環節,并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補救。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流程包括產品的設計與影響、貸前審批、貸后管理以及清貸管理幾個步驟。在具體制定流程時候要充分考慮到理解和使用的方便、監控和維護的方便。(見圖4)只有這三個萬面都準備充足,完整的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體系才有可能建立。
(二)科學的消費信貸風險評價模型是風險管理的基礎
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發展戰略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模型,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準,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范信貸風險的作用。
信用評價模型一般采用積分制,具體分成三個部分:①基本情況評分:包括個人的一系列情況,如出生年月、學歷、職業、工作地點、工作經歷、工作單位、家庭情況等等,不同情況有不同的積分。②業務狀況評分:在信用記錄號下,每發生一筆業務,無論是存款、貸款、購買國債及其他金融債券、信用卡消費、透支等等,都有一走的積分。③設立特殊業務獎罰分。如個人信用記錄號下屢次發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規定期內彌補透支就可以獲得額外獎分;個人貸款按期還本付息情況良好可以獲獎分;若發生惡意透支,并且不按時歸還所欠本息,就應額外罰分,甚至列入黑名單。最后,根據三個部分累積得分評定個人信用等級。
(三)完善的法律體系是信用風險管理的堅實保障
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開展十多年來還沒有一部較完善的管理法規,最有權威性的是1999年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關于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但還屬于條例之類。2005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了《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此辦法旨在防范和降低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促進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
現階段,我們必須加快關于消費信用管理的法律建設。首先,制定的法律法規必須明確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貨業務范圍、經營原則、貸款利率、辦貸手續,以及消費者必須提供的信息和抵押品,使商業銀行的消費信用業務經營合法化,商業銀行的個人信用風險防范措施規范化和制度化,以維護商業銀行的正當權益。其次,法律法規的制定還必須實行成本收益的原則,并采取各種措施來強化這個原則,使違約成本大大高于違約收益。通過法律及執法行動來教育人民,從而樹立誠信守諾的社會風氣。
(四)完整的個人信貸金融服務機構是風險管理的重要支撐
我們必須意識到信貸管理不是一個部門的事,而是一個系統的商業活動概念,它是現代商業銀行的一個主要業務分支。因此建立個人信貸金融服務機構時要注意建立功能齊備的信貸資產管理體系。事實上一旦貸款被核準并被貸萬接受,此項貸款便成為信貸資產的一部分。當信貸資產達到一定規模時,其管理便成為整個信貸過程中重要的一環。對分期支付貸款如汽車,房屋貸款,信貸資產管理是保證按合同付款 (不提前、不拖欠)的有效途徑。而對賒賬信用貸款而言,信貸資產管理是保證貸方積極使用貸款,不斷增高貸款余額的決定性手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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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消費信貸是指銀行向個人客戶發放的指定消費用途的人民幣貸款。它的范圍主要指廣義的商品,既包括住房、汽車、家電等耐用消費品,也包括了教育、醫療、旅游等勞務。本文針對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市場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對策,從而促進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個人信貸消費業務的可持續發展。
一、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概括
(一)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發展狀況
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以下以“商行”替代)結合地方實際,本著“向伴無聞、共瞻愿景、誠信為本、服務為民”的企業發展觀,立足當前,搶抓市場的商業理念,截止到2012年末全行共計發放個人貸款3千多筆,總金額7億多元。其中個人消費貸款2500多筆,總額累計達到6.4億元,占個人貸款總筆數的83%,占個人貸款總額的88%。
(二)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特色及種類
形成了貸款期限短、手續簡便、周轉性較強、融資成本較低為特點的個人消費貸款業務。貸款種類主要包括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留學貸款、個人旅游貸款、個人小額信用貸款等。
二、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業務中存在的風險
(一)借款人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表現在借款人能否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主要原因:借款人收入不足以按時償還貸款;借款人由于主觀原因放棄誠實守信的原則不愿還款;借款人惡意欺詐、騙貸。
(二)內部管理風險
內部管理風險是指銀行內部管理松弛,缺少監管機制,員工不能盡職負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業務放松審批或者存在人情過關現象,為貸款發放后能夠順利回收埋下隱患。
(三)缺乏有效的風險防范和風險轉移機制
雖然商行一直致力于加強制度建設,但是內部管理體系始終存在著缺陷。再加上激勵與約束機制的不完善,使得商行在開展消費信貸業務時面臨較大的操作風險,從而無法有效地加以防范與控制。缺乏有效的抵押品變現市場,信用擔保制度不完善。消費信貸風險轉移機制欠缺,相配套的保險體系尚未形成。
(四)盲目營銷,無規劃發放消費信貸
所謂盲目營銷是指在沒有考慮市場容量的前提下,一味追求規模或者個別從業人員只考慮完成個人任務追求個人利益放松對貸款申請人的審查、調查、押品評估等環節,為一些不符合資格的貸款人發放貸款,從而導致貸款不能按時足額收回。
三、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防范風險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個人信用制度
以現有的央行信用體系為基礎,充分利用現代科技網絡科技盡快建立一個適用本行信貸業務發展的征信體系,加強與各商業銀行之間的溝通,實現征信資源共享。加快征信的法律法規建設,對社會征信機構的準入、操作進行規范,加大對征信個人隱私權的保護,有效解決征信過程中的爭端,為個人征信建設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做到“有法可依”。
(二)完善商行自身的管理制度
商行應加強制度建設,提高相關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素質,從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管理三個方面著手,建立健全貸款管理責任制度、審貸分離制度和貸款檢查制度,并將銀行利益與個人利益結合一起,建立多層次的激勵和監督約束機制。
(三)建立和完善風險防范與風險轉移機制
銀行是一個經營風險的產業,控制風險是每一個銀行必須認真面對的現實問題,為了更好的防范轉移風險必須:建立完善的消費信貸擔保制度;建立消費信貸商業保險制度,將消費信貸與商業保險結合起來,不僅能夠分散商業銀行貸款風險,還能進一步增加銀行中間業務收入。
(四)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價值觀
個人消費信貸已成為商行信貸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能持續健康的發展個人消費信貸,商行應立足市場,在對市場進行充分的調查后,通過制定差異化的營銷策略來更好的搶奪市場爭取高端優質客戶。對于商行員工要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不能為了一己私利而為一些不符合條件的客戶發放貸款,更不能假公濟私破壞集體利益。
總之,只有在不斷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加大對消費者珍惜個人信用度宣傳形成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銀行內部建立合理有效的內控合規制度,嚴把審批關,制定科學有效的營銷策略,才能更好更快的發展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的個人消費貸款業務,使其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一、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現狀
個人消費信貸是銀行以貨幣或契約形式向消費者提供用于購買商品或勞務的貸款。消費信貸是拉動我國內需的一項重要貨幣政策,是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實現消費與生產均衡的助推器。20世紀90年代中期,中國的消費信貸市場獲得了巨大發展,消費信貸余額從有統計數據的1997年的172億元,發展到2008年底的3.73萬億元,占當年GDP總量的12.4%。隨著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消費信貸占銀行信貸的比例由1998年的0.2%,快速提高到1999年的1.5%,2001年又有長足發展,達到 6.22%。到2008年末,個人消費信貸余額已經占到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規模的12.28%。
二、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分析
(一)來自銀行方面的風險
1. 從銀行內部來看,由于個人消費信貸是金融創新的產物,在我國發展的時間不長,沒有先進的管理經驗。對于客戶的信息,銀行信貸員也只能從客戶自己的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來判斷,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2. 近年來各商業銀行紛紛推出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銀行間競爭不斷加強,為了獲得更多的客戶源,有些銀行存在“重貸輕管”的問題,對于貸出去的款項,不能有效地進行管理。信貸人員在貸前對客戶的資料調查不深入,僅僅通過書面的材料來說明,很容易導致對信用不好的客戶發放了貸款,最終難以收回貸款的情形。
(二)來自消費者個人方面的風險
(1)信用觀念差。雖然沒有逃廢借款債務的企圖,卻有不認真對待合同的過錯,若不予及時催收,很可能轉變為拖欠。(2)賴賬行為起因于對產品,如房屋、耐用消費品等的質量不滿意,或者延期交房、產權證未辦妥等外生矛盾。(3)夫妻離婚導致借款人不愿意履行還款義務,甚至轉移財產。
三、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防范措施分析
(一)建立銀行內部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
1. 在給客戶進行貸款之前,要了解客戶的真實身份信息,不能僅僅通過客戶提供的身份證明、以及收入證明等書面文件來確認客戶的真實情況。必要時還應該通過走訪等手段了解客戶的相應情況,包括有無違法記錄、誠信情況等等,在爭取客戶的同時,還要保證有優質的客戶,銀行不能只顧客戶的數量而忽略客戶的質量。
2. 在貸款時,要做到分類審查、審批,商業銀行應該針對各個分支機構的不同經營情況,授權不同的消費信貸額度。不同類型的消費信貸,也應該根據風險的不同,進行分類審批。
3. 在貸款后,商業銀行內部要建立專門的監督機構,具體負責辦理消費信貸業務的事后管理與監督,并且針對各種不同類型的消費信貸,分析相應的風險,做好對風險的管理。如確實發現客戶在到期后不能按時償還貸款的,要加緊催收力度,防止壞賬,對銀行造成損失。
(二)建立有效的個人征信體系
建立有效的個人征信體系,是銀行充分了解客戶信息,防范信貸風險的重要前提。首先在銀行內部,根據之前在銀行辦理業務無論是存貸款還是其他業務的客戶,建立詳細的信息數據庫,并且定期的更新、完善記錄。其次,由于銀行之前的客戶資料畢竟有限,對于沒有在銀行辦理過業務的客戶無法了解到真實的信息,但是可以加強各個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同時還可以與司法機關、執法機關聯合起來,在銀行間里建立完備的個人信用體系,包括個人的信貸記錄、還款記錄、違法情況、其他信用情況等。掌握這些信息之后,銀行則可以有的放矢,充分保證資金安全。
(三)完善消費信貸相關法律法規
任何一種秩序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真正的有序進行。個人消費信貸作為一項創新的業務,也需要將其列入國家整個法律體系特別是經濟、金融法律體系中,從總體上加以規范和完善。同時要盡快對《物權法》、《合同法》、《貸款通則》、《商業銀行法》等相關經濟、金融法規中的有關消費信貸條款進行相應修改、完善和補充。爭取把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完整地納入法律規范管理的范疇,有利于保障銀行的資金安全,也有助于培養良好的信貸消費觀念。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830.58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07-192-03
近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較快,各級銀行機構遍布全國,人民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及外國銀行構成了我國龐大的銀行體系,成為我國金融業務發展的堅實基礎。隨著社會醫療、養老、保險等制度的日益成熟,消費需求結構的變化和居民收入預期的提高,以原始積累的方式進行消費的傳統觀念正逐步被信貸消費理念所取代,越來越多的居民開始接受消費信貸服務,進行信貸消費。
目前,消費信貸已經成為中國商業銀行的一項重要業務,各家銀行紛紛將消費信貸業務從原來的信貸業務中獨立出來,設立了零售業務部、個人金融部、住房信貸部、銀行卡中心等,專門從事和管理各類消費信貸,借此提升自己在金融資源競爭中的地位。由于發達國家銀行消費信貸占貸款總額的比例通常在30%~40%,未來幾年中國的資本市場將為企業提供更多的直接融資,作為公司貸款業務減少的一種補償,中國銀行業必然會大力發展消費信貸。現在中國銀行業已全部成為股份制銀行,這種制度變遷有利于拓展消費信貸業務。以公司理財和個人理財為核心的個性化金融服務,將推動消費信貸產品的創新,細分行業、階層、性別、風險偏好的各具特色的產品將紛紛登臺。
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主要是指商業銀行將資金借貸給個人或家庭使用和消費,在約定時間內收回并按一定的利率計取利息的信貸業務。從1998年該業務開辦發展至今,一方面,業務范圍得到了較快的擴大,這些貸款業務主要建立在穩定合法的個人經濟收入與良好的個人社會信用基礎之上,主要包括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含二手房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存(保)單質押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留學貸款、個人旅游貸款等業務。有的金融機構還開展了個人小額信用貸款、個人綜合授信額度貸款等業務。現階段我國個人信貸消費結構上,個人住房貸款和汽車消費貸款占了相當比重,房地產、汽車等消費熱點在一定程度上帶動了消費信貸快速增長,在2008年就已分別占到了消費貸款增量的61.85%和19.64%。另一方面,在這樣的高速增長支撐下,消費信貸在銀行信貸資產中的比重不斷上升。1998年中國消費信貸余額占銀行信貸總額的比重僅為0.85%,2003年,該比重為9.9%,2008年,該比重上升為20%以上。
曾經被冠以“幾乎零風險”美譽的個人消費信貸,已成為國內商業銀行發展最快、競爭最激烈的新業務之一。但國家審計署有關審計報告顯示,在審計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損益時,除了發現票據市場管理混亂、民營關聯企業騙貸突出、國有商業銀行重大經濟案件時有發生等廣為人知的通病,個人消費信貸正成為新的風險之源。
一、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防范對策
(一)借款人的信用風險防范
1.要建立一個覆蓋全社會的個人信用體系,不斷完善個人信用檔案和信用記錄,建立專業的個人信用評估和調查機構。在任何一個消費信貸業務中,其核心競爭力全來自于對每一筆放貸交易的違約風險經濟而有效的控制。經濟而有效地管理違約風險需要匹配健全的法律系統、合適的組織結構和先進的科技。此項技術的關鍵部分在于收集消費者信息并進行準確而可靠的風險評估。在消費信貸最成功的發達國家里,特別是美國,先進的計算機信息技術功不可沒。現代的計算機信息技術不僅可以收集和儲存大量的關于每一個消費者的數據,而且可以將這些數據中包含的信息加工匯總,使其簡單精確、易于理解,實現智能化風險管理。這使得低成本、大規模的消費者信用評估成為可能。美國不僅擁有最大的消費信貸市場,而且擁有最為先進而復雜的消費者信用評估系統。美國消費信貸報告機構的存在使得貸款人能以合理的投入獲得真實的申請人信用資料。貸款人可以通過專門搜集和保管申請人信用資料的商業性信貸報告部門獲得申請人信用資料。
在我國可以在條件較好的城市為試點,逐步建立信貸報告機構,既減輕銀行系統的調查負擔,又保證調查的專業性和準確性。該體系的作用就是可以查驗自然人的資信情況,能夠監督、管理與保障個人的信用活動。這就需要設立專門的信用機構,商業銀行將信用消費者日常在金融機構和商業機構的信用支付情況連續地提供給信用機構,由信用機構將這些信息匯同來自司法、稅務等機構的公眾記錄加以整理、分析,記入該信用消費者的信用檔案,當銀行面對個人貸款申請時,可以從信用機構獲得申請人的信用報告,并據此做出貸款與否的決定。該體系的建立可以在全社會形成講求信用的良好社會風氣,并使那些信用記錄不良、意圖騙貸的不法分子無處躲藏。
另外,可以引入國外金融機構普遍采用的“5C個人信用評分模型”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資本(Capital),擔保品(Collateral)和行業背景(Condition of business),結合我國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的實際情況,建立適合我國應用的個人資信評估模型,以更好的反映個人資信水平。2003年9月1日起實行的個人結算賬戶和儲蓄賬戶分開制度,將個人的信用情況更加準確地反映出來,無疑為信用體系的建設起到了一定的輔助作用。
2.制定相關貸款優惠政策與申請者資信掛鉤的辦法,并規范收費標準。對于資信較好的客戶,銀行可以賦予申請者更多的貸款優惠條件。例如賦予其更多的還款方式選擇權,無形中降低了申請者的貸款成本,并以優惠的政策鼓勵了申請者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
3.從卡業務入手,搜集整理個人客戶的信用資料。在中國信用體制還不是很健全的情況下,隨著卡業務的快速成長,可以考慮從各種銀行卡業務,特別是信用卡業務入手,來跟蹤消費者取款或消費記錄,以電子化生成日常交易的各類數據信息增補客戶資料,作為客戶信息資源逐步建立起客戶資料數據庫。再結合客戶開戶時錄入的基本資料,建立全面反映客戶資信情況以及客戶還款能力的數據庫。
4.重視個人信貸資料檔案管理的硬件設施建設,完善法律環境。科技上要完善基礎數據庫的接口技術,加快數據平臺建設,以擴大征信試點,互聯互通,盡快實現數據共享系統的建設和全國主要城市征信體系的建設。同時盡快制定全國統一的個人征信體系法律法規,在明確信息披露規則的同時保護商業秘密和消費者個人隱私,促進個人征信體系發展;保護債權人金融資產權益,明確信貸消費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將消費者信貸中的違約行為與其他項日常交易行為掛鉤,在社會范圍內強化信貸消費者的責任意識。
由于信用機構的建立還有待時日,商業銀行為了化解信用風險,必須在其審批個人貸款的過程中扮演好信用機構的角色,將個人信用作為考查的重點,設立相關的個人信用檔案,這里最為關鍵的就是建立專業化、規范化、初具規模的個人信用數據庫,為信用管理打好基礎,對已有借款人以及貸款申請人違約的可能性做出預測,并建立信用缺失的預警機制,一旦發生信用危機,就可以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這也要求各商業銀行打破陳規,改變過去只有競爭沒有合作的局面,充分合作,把各自掌握的個人信用檔案共享,因為借款人可能同時在不同的銀行或者同一銀行設立在不同地區的營業網點申請個人貸款,信息的共享使銀行可以更加高效、準確地作出決策。
(二)假按揭的防范
針對當前央行的政策提高了對房地產業的貸款門檻,為了防止一部分的房地產商用“假按揭”的手段騙取銀行信貸資金。首先,商業銀行在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合作協議時就要進行嚴格的資信審查。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合法成立、是否具有相應的開發房地產的資質、其資金是否充足、有無違約記錄等等,要選擇那些信譽好的、資金實力雄厚的開發商開展合作。其次,在貸款審查階段,銀行要加強對借款人的資信審查。要認真審查借款人的真實身份、家庭情況、工作單位、住址、聯系方式、收入水平等情況,最好到借款人住所、工作單位實地調查核實。改進對購房人還款能力的評估方式。不但要求購房人提供收入證明,還應該要求提供單位證明、個人職位、學歷、家庭收入等情況,更為客觀、準確地對購房人的整體信用進行評估。不僅要借款人提供由開發商出具的首付款收款收據,還要要求其提供銀行繳款憑證,以防開發商偽造。如果同一個單位的大量職工同時申請貸款購買同一樓盤的房屋,銀行就要提高警惕,防范假按揭的產生。如果一個樓盤價格遠高于同地段、同檔次的其他樓盤,而銷售又非常好的話同樣也要引起銀行的注意,這也是假按揭的一個顯著特征。最后,在貸款的貸后管理上要積極關注借款人的還款情況,借款人一期未還款就要引起重視,找出原因,制定措施防止更大的損失。
(三)銀行操作風險的防范
1.道德風險防范。要加強對經辦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素質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政治素養、業務水平和風險意識。要經常組織一些與業務有關的金融、法律知識培訓,建立一支專家型的、高素質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隊伍。
2.鑒于個人消費貸款業務具有客戶分散、數量眾多的特點,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各自為政,分散經營的方式已不適應業務發展的要求,應該設立專門的機構來統一開展個人消費貸款業務。可以實現專業化、集約化的經營,可以把有限的信貸人力資源整合起來,集中辦理個人消費貸款的受理、調查、審批、發放、貸后管理等全過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實現了規模化經營。并且,通過集中開辦業務也可以使經辦人員積累大量經驗,可以更快的發現業務開展中的問題和風險,避免損失。
3.為了避免或減少貸款風險,提高銀行經濟效益,銀行不僅要掌握貸款風險管理的技術方法,同時也需要加強貸款過程的內部控制,通過建立和健全銀行內部貸款管理制度,防范貸款風險的發生。
為了確保貸款管理過程的科學化,銀行應當按照“審貸分離”的原則,將貸款管理各個環節劃分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制約的管理崗位,建立權力制衡機制,明確各自的職責。調查核實貸款申請書中所列情況是否真實、準確;調查借款人的合法性,了解借款人是否具有貸款的資格和條件;調查借款人申請貸款的用途、原因;分析、預測借款人償還貸款的可能性;對貸款申請的貸與不貸、貸多貸少、期限長短、利率高低、貸款方式、貸款條件等提出審查意見。
另外,可以在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引入保險公司和擔保公司,促進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的分散化。加大住房貸款保證保險制度的推廣力度,將貸款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這是國外住房金融發達國家通常的做法。同時,商業銀行應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以及客戶的資信水平,設計不同的產品,提供多元化貸款服務,推行多種還款手段。
此外,商業銀行還應該積極拓寬思路,學習國外先進經驗以減少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積極鼓勵商業銀行采取市場化的手段轉移風險,在一些發達國家,商業銀行通常將消費貸款打包出售或者進行證券化處理,將這些風險較高、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在二級市場變現,較好地實現了資產負債、風險和收益的適當匹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起源于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經過30年的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已經成為一種成熟的開發性金融產品。目前主要的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都開展了這項業務。其中規模最大、體制最完善的仍然是美國。2003年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債券總量已經達到2.4萬億美元,相當于美國國內生產總值的23%,是其金融市場上的第一大券種。它以抵押債權的未來現金受益為擔保發行證券,從證券市場吸引資金用以支付購買證券化資產的價款,以證券化資產產生的現金流向證券投資者支付本息。中國個人住宅融資的渠道以商業銀行中長期貸款為主,而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短期存款,客觀上存在期限匹配不一致的問題。開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可以調節商業銀行短存長貸的結構匹配,緩解商業銀行流動性壓力,增強商業銀行整體抗風險能力。
二、正確把握和控制個人消費貸款中的風險,必須防止三個方面的誤區
1.消費信貸和生產信貸的誤區。以汽車消費信貸為例,在開展汽車消費信貸以前,如果一家企業或者個人,要想在銀行得到一筆貸款,銀行對這個企業或個人的調查是相當仔細的。要查這個企業數月甚至一兩年的賬目,看是否有虧損的記錄或者有無誠信缺失的記錄。如果有,貸款是拿不到的。個人貸款更嚴格,要有項目,要經可行性論證。此外,還要由有關當局批準。而汽車消費貸款業務開展以來,貸款手續簡便了,特別是間客式的汽車消費貸款,由經銷商代辦,省去了貸款客戶的許多麻煩。客戶信譽度調查固然重要,但貸款用途、還貸來源的嚴格審查更具有現實意義。例如,前幾年我們有些行步入了拓展消費貸款業務的誤區,發放了不少諸如挖泥機、工程車抵押貸款,雖一度貸款余額大幅度攀升,但實踐證明,由于客戶經營狀況的極不穩定導致了還款來源的不確定,以致于這些行每月貸款逾期貸款和不良率居高不下,成為客戶經理們至今心中永遠的痛,并因此影響到新業務的拓展。
現在汽車消費信貸觀念的誤區在于生產資料的信貸與消費信貸的條件一樣,不加區別,脫離實際。產生的原因是間客式的模式,與銀行脫節所造成的。能消費得起汽車的人是有一定經濟實力和經濟基礎的。是代步工具,是為了辦事快捷,提升企業形象和個人形象,不會受臨時經濟環境變化而影響還本付息。貸款購買生產資料,其中的風險性較大,在生產過程中,不確定性的因素很多。這些人完全是靠掙的錢還本付息,原來設想的條件稍有變化就會影響還本付息,造成大面積的欠款。其根源就是忽略了消費這個前提。
2.有信與無信的誤區。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人們往往忽略一個“信”字。在目前我國個人信用評估機制尚未建立起來,即便是有些銀行或者說法院等機構和部門有一些人的信用記錄,也是零散的,不集中不系統,很難一此來評價一個人的信用等級。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搞消費信貸業務,很難有所依憑。因此,在操作起來就很容易進如誤區,即不分(也分不清)這個人信用程度的高低,只要申請消費貸款就幫助申請,這很容易形成不良貸款給銀行及經銷商帶來風險。實際上應該重點調查貸款人的信用程度,有信用就放貸款,無信用就不放貸款。我們知道,市場經濟本身就是信用經濟,一個人或一個企業的信用是他們的珍貴的無形資產,在西方,如果一個人在社會上失去了信用,他將寸步難行,再也無人與他有任何經濟往來,而且,政府機關將收回這個人或企業的營業執照。因此,我們在辦理消費信貸業務中,應當遵循有信則貸,無信就不貸的原則,保證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3.資信調查與核實的誤區。個人消費貸款具體的操作人員一直把對貸款人資產與信用情況的調查了解說成是“核實”。所謂核實,就是對貸款人所報告的資產情況核對與查實,看這個人說得是不是真的。這個詞的惰性就在于:貸款人報告的資產情況我們查了,貸款人沒有報告的情況就無法查對。也就是說,貸款人說有一處房產,他領你去了一處房產,如何保證這處房產是不是貸款人的呢?盡管要貸款人的戶口簿,在農村里,有許多地方沒有房產證和門牌號碼,在這種情況下,連戶口簿都無法證明這處房產是不是貸款人的財產。用核實來統率人們的行動,從某種意義上說,有點被貸款人牽著鼻子走的意思,這就束縛了工作人員的主觀能動性。
要發展必須有創新,要創新必須勇于面對風險,發展與風險始終是一對矛盾共同體,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但我們不能因為懼怕風險的產生而因噎廢食、固步自封,只要我們從以上幾個方面能正確認識、把握貸款風險,通過有效的措施來規避風險,就可以使風險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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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底,我國個人消費貸款余額達到2.2萬億元,比1997年增長128倍。與此同時,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風險也隨之突顯出來。剖析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風險因素,提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對其有效規避風險具有理論和實踐的指導意義。
一、風險主要表現形式
(一)信用風險
傳統的信用風險被理解為違約風險,即借款人因為外在或自身的種種原因無力履約的風險。現代意義上的信用風險則主要表現在借款人對借款行為不負責任,沒有按時償還貸款的責任心,或者有意隱瞞真實目的、騙取貸款的欺詐行為。據統計,我國商業銀行每年因客戶的失信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幾千億。
(二)經營風險
商業銀行在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過程中遇到的市場風險,包括利率風險、股票風險、匯率風險等,或者采取不當的經營策略而引發的可能威脅商業銀行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潛在風險等,都可以歸并為經營風險。相對于信用風險,經營風險既包含內部的因素,也包括外部的因素。
(三)管理風險
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管理體制不健全,管理信息系統滯后,管理人員缺乏相應的風險防范意識和風險管理的能力,無視信貸資產風險,違規操作,盲目發放貸款,由此造成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損失的風險。
(四)政策與法律風險
政府的金融政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重大變化,或是有重要的舉措出臺,引起市場波動,給商業銀行帶來風險: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活動或各類交易違反了相關的商業準則和法律原則,或者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做依托所引發的風險。
二、產生風險的因素分析
(一)信用風險的因素分析
近年來,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并沒有與之相配套的社會誠信制度和豐日關的法律法規做保障,使得很長一段時間在經濟活動中誠信守則的人沒有得到相應的利益和獎勵,而違約失信的行為也沒有得到應有的懲戒和損失。社會失信現象的泛濫直接導致人們信用觀念淡薄,從根本上缺乏按時履約的信用道德和信用責任感。
月前我國各商業銀行之間缺乏整體的信息共享機制和制約借款人的聯動機制,致使一些道德水準不高的借款人有機可乘。對借款人違約還款的處理一般僅停留在處置借款人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的層而,沒有對借款人的違約行為做進一步的信息反饋和記錄,或采取強有力的懲罰措施,其結果是淡化了借款人的違約責任,助長其僥幸心理,錯誤地認為自己的違約行為對今后的生活不會造成負面影響。
當前,雖然我國人民銀行已經建立了個人征信系統,但還處于運行初期,征信渠道過窄,征信內容不全面,只有貸款信息和信用卡信息,征信的手段單一,征信資料收集速度緩慢等,以至于商業銀行難以對借款人收入的完整性、穩定性、貸款的額度、還款的能力以及以往還款的情況做出比較正確、動態的把握和判斷,造成商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這種不對稱往往體現在借款人夸大自身的還款能力,在還款受阻的情況下易導致道德風險問題,增大蓄意逃避還款的風險成分。
(二)經營風險的因素分析
市場經濟條件下,整個商業活動都處于市場的調控之中,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資金需求隨著市場價值規律的波動而波動。如遇到通貨膨脹、物價上漲時,借款人的貸款資金會縮水,不能滿足貸款時的原有需求,同時,通貨膨脹所引起的利率上升,也會增加借款人的還款負擔。
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借款人比較分散,并且數量大、風險狀況存在顯著差異。原則上針對不同的借款人,商業銀行應選擇不同的經營策略以實現貸款收益的最大化。但是由于目前我國利率尚未實現市場化,商業銀行還無法通過靈活的、有針對性的貸款利率來滿足不同風險狀況借款人的需求,實現差異化的個,無形中增加了銀行對高風險客戶的貸款風險的貼水。
(三)管理風險的因素分析
雖然我國各家商業銀行開展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品種比較多,但真正大力開辦的業務不外乎集中于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個人小額信用貸款、個人存單質押貸款等幾個品種上,并且對各種個人貸款業務的采信、發放,以及貸后回收的整個管理程序都是比較單一和程序化的過程,缺乏貸款管理上的針對性。主要原因在于我國商業銀行整個的貸款體系比較制度化,依然受傳統對公貸款的影響,沒有形成完善的個性化的管理制度。
從風險控制目標上看,管理人員通常過分強調資金運營的效益性,缺乏對經營安全和風險防范的認識;從貸前資信評估上看,往往依靠定性的、人為控制的直接管理因素而不是定量的、科學的評估體系來確定信貸授信額度,對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外匯風險缺乏正確的評估,對衍生工具、中間業務更是缺乏監控,歷史數據多。趨勢分析少;從貸后跟蹤管理來看,管理人員崗位職責不明、資源共享不足而導致貸款預警機制失靈的現象比比皆是。
許多商業銀行盲目根據上級行下的貸款指標分派貸款任務。一方而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要求個人消費信貸管理人員加大發放貸款的額度;另一方面沒有擺正信貸資產質量、業務發展、經營效益三者的關系,強調片面化的風險控制目標。為了控制貸款風險,制定嚴格的懲罰制度以制約個人消費貸款的風險,造成信貸人員借貸,辦理貸款瞻前顧后,約束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政策與法律風險的因素分析
我國目前有《擔保法》《票據法》和《貸款通則》等涉及貸款業務的相關法律,但主要是針對企業貸款制定的,還沒有針對個人消費信貸的相關條款。尤其是在個人貸款擔保方面缺乏法律規范,風險控制難以有效落實,一旦遇到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在回收過程中發生抵押物的處理、質押物的變現等法律糾紛時,缺乏實質性的法律保障,銀行往往會處于事實上的尷尬境地,沒有統一的強制性標準對違約現象進行處罰。
貸款抵押物的處置在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是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需要相關的政府部門給予政策上或執法過程中有力的支持。事實證明,如何從借款人手中取得抵押物的控制權、抵押物變現前如何管理、價格如何規定等等,單純依靠銀行來實施這項工作是遠遠不夠的,需要許多相關政府部門的介入,更需要出臺一些制度來強制部門之間的合作。
三、防范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有效策略
(一)健全法律法規――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保障
隨著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不斷開拓,原有的法律、法規亟待修訂與完善,要出臺針對個人貸款的相關法律、法規來進一步規范市場經濟的運作,既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也維護商業銀行的正
常運轉。目前《消費信貸法》已在醞釀之中,還有一些相關的法律建設正在積極的推進并取得了較好的成果,如2005年1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對抵押權人處置抵押物做了法律上的規定,為金融機構維護合法債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要利用各種途徑大力進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法律、道德規范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強化公民的信用意識。各商業銀行在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同時,要大力向社會宣傳銀行對違規行為的懲罰措施以及違約現象對個人和家庭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增強借款人的還款意識和社會信用意識。
(二)完善個人費信評估機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根本
針對我國個人資信系統尚未完善,個人信用資料采集、調查的薄弱,人民銀行等金融機構可聯合政法部門、勞動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等,進一步完善個人收入、信用、貸款、消費等記錄的收集和整理,建立信息收集與信用評估機制,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科學地評估個人信用等級,為發放消費信貸的商業銀行提供消費者第一手的資信情況。各商業銀行在協助人民銀行加大客戶資信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時,也要加強行業間的合作與聯系,建立網絡管理體制,互通有無,分享資源,避免對同一借款人信用的重復調查,防止同―借款人超越償還能力進行多頭借款,做到采集與事實相統一、歷史與現狀相貫穿,收集的資信及時準確,評估科學嚴謹,從源頭上做好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控制。
(三)嚴格管理制度――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