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2 09:33:12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對集體經濟的態度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摘要: 目的 從舟山眼鏡蛇Naja atra蛇毒中分離毒蕈堿樣多肽,探討其與M膽堿受體的關系。方法 應用分子篩凝膠Sephadex G50、Sephadex G100、離子交換凝膠CMSepharose F.F.分離純化目的組分;SDSPAGE鑒定目的蛋白的純度并測定其相對分子質量;放射受體分析法測定該物質與大鼠腦組織M膽堿受體的親和力;選用離體豚鼠回腸縱行肌觀察其對M膽堿受體的效應。結果 從舟山眼鏡蛇蛇毒中獲得一種與大鼠腦組織M膽堿受體具有高親和力的多肽(Ki為10.12 nmol/L),其相對分子質量約14 kD。該多肽可引起離體豚鼠回腸縱行肌收縮,此效應可被阿托品阻斷。結論 舟山眼鏡蛇蛇毒中獲得與M膽堿受體具有高親和力的多肽,該多肽對M膽堿受體具有激動效應。
關鍵詞: 眼鏡蛇毒液類; 受體,膽堿能; 毒蕈堿; 膽堿能激動劑; 放射受體分析法
ABSTRACT: Objective To isolate muscarinic peptide(MP) from Naja atra venom and to study the effect of MP in muscarinic cholinergic receptor(mChR). Methods MP had been isolated and purified from Naja atra venom by gel filtration on Sephadex G50 and Sephadex G100, chromatography on ionexchanger CMSepharose FF. Homogenicity and molecular weight of the MP was determined on SDSPAGE. Isolated ileal longitudinal muscles of the guinea pigs were used to observe the effect of MP on mChR.The affinity of MP to rat brain synaptosomal membrane was tested by radio receptor assay.
Results Muscarinic peptide isolated from Naja atra venom could displace [3H]QNB from rat brain. Its molecular weight was 14 kD. In guineapig ileum, MP produced a potent contraction which can be blocked by atropine.
Conclusion The muscarinic peptide from Naja atra venom was muscarinic agonist.
KEY WORDS: cobra venoms; receptors,cholinergic; muscarinic; muscarinic agonists; radio receptor assay; chromatography
蛇毒中含有多種酶類和毒蛋白。人們很早就從眼鏡蛇科和海蛇科等蛇毒中分離獲得了大量能與煙堿型膽堿受體特異結合的神經毒素[1],卻一直沒有發現與毒蕈堿型膽堿受體具有親和力的神經毒素。直到1980年代后期,Adem首先報道,由綠曼巴Dendroaspis angusticeps蛇毒中分離獲得2種與M膽堿受體有親和力的毒蕈堿樣毒素(muscarinic toxins,MT)――MT1和MT2[2],此后,陸續發現其他的MT。迄今為止,從曼巴蛇毒中至少分離得到12種類似的神經毒素[25],研究發現MT對M膽堿受體亞型選擇性較高,在藥理和生理研究中是一種很好的工具藥。我國蛇種舟山眼鏡蛇與曼巴蛇同屬眼鏡蛇科,筆者擬從舟山眼鏡蛇蛇毒中分離毒蕈堿樣多肽,并觀察其與M膽堿受體的關系。
1 材料與方法
1.1 材料
1.1.1 蛇毒
舟山眼鏡蛇蛇毒,廣州新源蛇毒生產基地提供。
1.1.2 試劑與儀器
Sephadex G50、Sephadex G100和CM Sepharose FF(美國Amersham公司);[3H]QNB,48 Ci/mmol,1.0 mCi/mL(美國Amersham公司);其他試劑均為國產分析純;GF/C玻璃纖維濾膜(英國Whatman公司);自動部分收集器(BSZ100,上海滬西分析儀器廠);R6240多道生理信號采集系統(成都儀器廠);2300TR液體閃爍計數儀(美國MD公司)。
1.1.3 動物
SD大鼠,體質量(250~280 g),雌雄不限(合格證號:閩實動質準第002205);荷蘭種豚鼠,體質量250~300 g,雌雄不限,福建醫科大學實驗動物中心提供。
1.2 方法
1.2.1 蛇毒的分離純化
舟山眼鏡蛇粗毒溶于雙蒸水中,4 ℃靜置過夜;4000 r/min離心10 min,取上清液上Sephadex G50柱(26 mm×900 mm),用雙蒸水進行洗脫,流速20 mL/h,部分收集器收集洗脫液,每管10 min,測定洗脫液280 nm波長處的光密度值[D(280 nm)],繪制洗脫曲線。活性組分經濃縮脫鹽后,上Sephadex G100柱(26 mm×900 mm),洗脫過程同上。活性組分經濃縮脫鹽后上離子交換凝膠CM Sepharose FF,用0.02 mol/L、pH 8.0的磷酸鹽緩沖液(PBS)及NaCl(0.05~0.6 mol/L)進行階段性梯度洗脫,洗脫過程同上。整個分離過程均在低溫層析箱內進行。
1.2.2 純度鑒定
參照文獻[6],采用SDSPAGE(Tris甘氨酸系統)堿性不連續電泳,濃縮膠,T=5%,C=5%;分離膠,T=15%,C=2%。恒流29 mA,整個電泳過程50 min。電泳結束后,將凝膠用含50%甲醇和10%乙酸的溶液固定30 min,考馬斯亮藍R250,60 ℃染色10 min,使用30%甲醇、10%乙酸的混合液脫色。
1.2.3 相對分子質量測定
將SDSPAGE電泳樣品凝膠,在Image Master VDS凝膠成像系統上成像,以Marker為對照,通過該系統軟件計算樣品的相對分子質量。
1.2.4 放射受體分析法
1.2.4.1 制備膜受體
參照文獻[7]。大鼠斷頭后迅速取腦,去腦干稱質量,加20倍體積冰冷的0.32 mol/L蔗糖溶液冰浴手工勻漿。4 ℃,6000 r/min離心10 min,取上清以4 ℃,15000 r/min離心30 min,棄上清,沉淀以50 mmol/L、pH 7.4的鈉鉀磷酸鹽緩沖液洗1次,離心速度和時間同前重復1次。最后用適量緩沖液懸浮制成膜蛋白標本,-20 ℃貯存備用。Lowry法測蛋白含量。
轉貼于
1.2.4.2 飽和實驗
參照文獻[7]。每管中加入的固定濃度的膜蛋白(0.2 mg/mL)和不同濃度的[3H]QNB (0.1~4.16 nmol/L),補充50 mmol/L、pH 7.4的鈉鉀磷酸鹽緩沖液至總體積1 mL,此為總結合管。室溫孵育30 min,加入冰冷緩沖液5 mL終止反應,迅速抽濾至玻璃纖維濾膜上,沖洗2次,濾膜烘干后,投入閃爍液中,用液體閃爍儀測定濾膜上的放射性強度。每一濃度作三復管,每一獨立實驗重復3次(下同)。用Scatchard方程計算[3H]QNB與M膽堿受體的解離常數Kd和最大結合容量Bmax。用Hill方程求得Hill系數。
1.2.4.3 競爭結合實驗
參照文獻[7]。總結合管中加入固定濃度的[3H]QNB(300 fmol/mL)和固定濃度的膜蛋白(0.2 mg/mL),競爭結合管在總結合管基礎上加入不同濃度未標記的受試組分(10-6~10-2g/L),非特異結合管在總結合管基礎上另加入終濃度為10-6mol/L阿托品。室溫孵育30 min,以后步驟同飽和實驗。用劑量效應半對數法作圖,采用分對數轉化法,求出半數抑制濃度IC50,ChengPrusoff公式求出受試組分與M膽堿受體的解離常數Ki值:Ki=IC50/(1+[L]/Kd)
1.2.5 離體豚鼠回腸縱行肌實驗
猛擊豚鼠頭部,使其昏迷,自回盲部上端5 cm處取回腸一段剪成1.5~2 cm長,浸于Kreb’s液中,洗去內容物,小心剪去腸系膜,套在直徑為7 mm玻璃棒上,用一小棉簽自腸系膜處與腸段成切線方向剝離縱行肌,使之與內層環行肌分離。取縱行肌束,一端固定于通氣鉤上,另一端連接于張力換能器上,置于盛有Kreb’s液10 mL,恒溫37 ℃浴槽內,前負荷為350 mg,并持續通入體積分數為0.95的O2和0.05的CO2,R6240系統記錄標本的張力變化。待標本穩定后,向浴槽中加入受試組分。加入的樣品體積不超過浴槽中Kreb’s液容量的5%,觀察各組分對標本的張力的影響,并觀察阿托品對其產生的效應的影響。實驗重復3次。
2 結 果
2.1 目的組分分離純化及其理化性質
粗毒經Sephadex G50分子篩色譜分離后獲得5個蛋白峰(圖1),其中第Ⅰ組分可引起豚鼠離體回腸縱行肌收縮,定為活性組分。分子篩Sephadex G100進一步分離Ⅰ組分(圖2)。離子交換凝膠CM Sepharose FF純化活性組分,得一對稱平滑的蛋白峰。在SDSPAGE上顯示為單一蛋白條帶(圖3),暫名為毒蕈堿樣多肽(muscarinic peptide,MP)。
2.2 MP與M膽堿受體的親和力
飽和實驗結果顯示,[3H]QNB放射配體與大鼠腦組織M膽堿受體結合的Bmax值為1313 fmol/mg蛋白,Kd值為0.17 nmol/L(圖4),Hill系數為1.0078,表示[3H]QNB與大鼠腦組織M膽堿受體結合反應符合Clark模型。
競爭結合實驗結果顯示,MP在0.01 μg/mL時對[3H]QNB與大鼠腦組織M膽堿受體結合反應產生競爭抑制,10 μg/mL時達到完全抑制,表示MP對大鼠腦組織M膽堿受體具有親和力(圖5)。經計算,IC50為27.99 nmol/L,Ki值為10.12 nmol/L。
2.3 MP對離體豚鼠回腸縱行肌張力的影響
實驗中觀察到,MP(60 μg/mL)引起豚鼠離體回腸縱行肌產生顯著收縮,且該效應可被阿托品(10-6mol/L)阻斷,提示MP引起的離體豚鼠回腸縱行肌收縮效應是由M膽堿受體介導的(圖6)。
3 討 論
文獻報道,曼巴蛇毒中的MT由60~66個氨基酸組成,相對分子質量約為7 kD[8]。筆者通過凝膠層析方法從舟山眼鏡蛇蛇毒中獲得的MP相對分子質量約14 kD,含量為13%。MP的相對分子質量較MT大。近來,Miyoshi在眼鏡蛇Naja Naja sputatrix蛇毒中發現能競爭抑制[3H]QNB與大鼠腦組織M膽堿受體結合反應的蛋白多肽,相對分子質量為13.6 kD,含量為12%[9]。在放射受體分析實驗中,發現MP與大鼠腦組織M膽堿受體的親和力較高(Ki=10.12 nmol/L),其與Miyoshi的多肽(Ki=9.3 nmol/L)接近。在競爭結合實驗中,發現MP對[3H]QNB與大鼠腦組織M膽堿受體結合反應產生競爭抑制的起效濃度到最大濃度范圍是0.01~10 μg/mL,而MT是5.0~70 μg/mL[2],提示MP與M膽堿受體的親和力明顯高于MT。比較看出,MP與Miyoshi的多肽較為相似。由于蛇種的進化不同,所含成分存在差異,上述三者是否屬于同類物質,尚待進一步研究。
體外功能學研究發現,MT中一些蛋白是M膽堿受體的拮抗劑,另些蛋白為激動劑[8]。Miyoshi只進行了理化性質和與M膽堿受體的親和力的研究[9],但并未進行體外功能學研究。筆者觀察到MP對離體豚鼠回腸縱行肌具有收縮效應,且該效應由M膽堿受體介導,提示MP是M膽堿受體激動劑。
在對MT1和MT2的研究中,發現它們僅50%競爭抑制了[3H]QNB與大鼠腦組織M膽堿受體的結合反應,提示其具有M膽堿受體亞型選擇性[2]。在亞型選擇性研究中,選用表達人類m受體亞型(m1~m5)的中國倉鼠卵巢(CHO)細胞系,發現MT對m1和m4兩種M膽堿受體亞型的選擇性明顯高于哌侖西平等亞型選擇性拮抗劑,有些已開發為藥理學工具藥使用[10]。其中MT2是一種M1受體選擇性激動劑,體內藥效學研究發現其作用與擬膽堿藥類似,可改善大鼠認知功能和動作行為能力[1112],目前M1受體選擇性激動劑被認為是阿爾茨海默病較有前途的治療藥物。MP作為M膽堿受體激動劑,與M膽堿受體具有高親和力,但其研究開發價值還取決于亞型選擇性如何。所以MP對M膽堿受體的亞型選擇性的研究將是下一步研究的主要內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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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發展,改變農村貧困落后面貌,必須得有好的領頭羊,而這只領頭羊就是我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隊伍,也就是我們的村干部。村干部隊伍是貫徹落實黨在農村各項方針政策的中堅力量,面臨著一些新形勢不適應問題,因此如何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隊伍建設工作,使之在推進和諧繁榮的新農村建設中才能發揮更大的作用。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隊伍現狀概述
首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隊伍結構方面,存在著隊伍老齡化嚴重、低文化層次結構占主體、村干部報酬偏低的現狀。以某鎮村干部分布情況為例,50歲到60歲占51%,40歲到50歲占31%,30歲到40歲占18%,30歲以下為0,老齡化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隊伍在思維能力、開拓創新精神、思想觀念、身體狀況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對工作的開展和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都不能發揮積極的作用。據調查,某鎮共有21個村居,83個村干部,有大學文化程度的2人,且都是掛職,高中文化程度12人,其余都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文化素質低下嚴重制約了政策的理解執行能力,業務的開展能力,科技的推廣能力。村干部報酬最高1000元,最低800元,在總工資里還得拿20%進行績效考核。工資偏低,使得一些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同程度出現了"癱、軟、弱、散"現象,辦事不積極主動,不積極求發展,求向上。其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隊伍在運行過程中存在著安于現狀、穩中求平安,組織協調能力相對較弱,服務意識薄弱等現狀,村干部求穩怕亂思想突出,對本地經濟發展缺乏長遠目標,無規劃,無整體認知,對外的新經驗、新做法不是積極吸取,而是漠然視之,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平安是福的態度,開拓創新精神不強。
二、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隊伍建設的相關舉措
(一)改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的隊伍結構。首先,拓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的選用視野及選用渠道,大膽啟用年輕有為、政治覺悟高、廉潔自律、立志干事、懂得經營管理,有發展能力及開拓進取的精神,不怕吃苦、無私奉獻且群眾相信的優秀人才,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的選撥機制,可從到村任職大學生、經營大戶、科技致富能手、復退軍人、農村知識青年、外出務工返鄉農民黨員中選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還可以面向社會、跨行政區域進行公開招聘,拓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的選用途徑及選用領域,改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隊伍的結構。鼓勵、動員選調大學畢業生、機關干部等到農村工作鍛煉,服務于農村建設,以磨練意志、增長才干,在農村建設中施展才華。其次,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隊伍的培養機制,支持并鼓勵村干部參加高等院校、電大、函授、自學考試、黨校的學習,提升其學歷,并加強教育培訓工作,通過不斷改進培訓方式,更新培訓內容,提高教育培訓的針對性,以提高教育培訓的成效,尤其需要加強對集體經濟相關政策及科技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的培訓力度,提高其科學管理及駕馭市場經濟的水平,引導村干部在信息、技術及服務等方面下工夫、求實效,充分發揮村干部在農村集體經濟中的示范帶動作用,以更好地應對當前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中圖分類號] F321.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3)11-0014-02
“有錢辦事”是整個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基礎,而解決“有錢辦事”的問題,在目前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群眾還不富裕的情況下,千方百計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強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服務功能,就顯得特別重要。
目前從東營市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現狀來看,制約因素很多,因此,應積極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有效實現形式,拓寬進一步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途徑,努力促進村級集體經濟健康發展,保持農村社會穩定。
一、東營市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現狀和特點
東營市共有1796個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農業人口113.03萬人。2012年,全市農村經濟總收入506.7億元,比上年增長13.1%;農村集體資產總額43.61億元,從村集體收益情況看,當年無經營收益的村700個,當年有經營收益的村1096個;集體經營收益在5萬元以下的村480個,5~10萬元的村210個,10~50萬元的村個283個,50~100萬元的村79個,100萬元以上的村44個,其中,50~100萬元的村增幅最大,比上年增長102.6%。
近幾年來,全市各級高度重視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制定政策,強化措施,有力地推動了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村基層組織“有錢辦事”的問題。主要特點是:
1.因地制宜,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路子越走越寬。堅持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宜商則商,多形式、多途徑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農業上充分利用土地、水面、淺海、灘涂等資源,由集體統一規劃、組織開發,采取招標方式由農戶承包經營,以收取承包費的方式增加村集體收入。如東營市河口區部分村充分利用當地蘆葦資源和靠海的優勢,集體組織實施葦板加工和海洋灘涂開發,2012年,60家葦板廠共為村集體創收600多萬元,水產養殖和海產品加工為村集體創收上千萬元。墾利縣勝坨鎮利用臨近中心城區、主要交通要道和油區的優勢,以商品房出租、興建集貿市場、創建水產養殖基地等形式,借勢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有20個村均有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的集體積累。
2.采取綜合措施,對后進村的幫扶力度不斷加大。堅持因村制宜、分類指導、整體推進的原則,在鞏固提高先進村、督促發展中間村的同時,集中力量解決經濟后進村的問題。采取培養、選拔、競選下派等措施,強化領導班子建設;開展“包、幫、帶”活動,實行部門、企業幫扶責任制,集中人才、資金、技術,分期、分批進行幫扶,做到不改變面貌不脫鉤。同時,各級都制定扶持政策,從信貸、稅收、物資供應、人才流動等方面向貧困村傾斜,加快了農民致富的步伐。
3.加強管理,村級集體經濟管理、發展機制日益完善。通過村級集體資產清理核算,推行村財村賬鄉(鎮)代管、審計監督和村會計聘任“三位一體”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特別是1998年全市開展農村財務公開、民主理財活動以及2002年實行村財、村賬鄉鎮代管以來,村級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電算化的管理軌道,截至目前,全市1796個村均實行了財務公開,建立了民主理財小組,所有鄉鎮、村都實行了會計委托,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的村1693個,占總村數的94.3%。有效地遏制了非生產性開支,嚴格了財經紀律。開展土地延包工作,完善各類承包合同,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股份制合作社,確保了農村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4.提高班子素質,村級集體經濟自我發展的能力越來越強。近幾年,各級普遍注重培養和選拔政治思想過硬,懂經營、會管理的青年進班子,帶領群眾走共同致富的路子。同時,注重對村干部的教育培訓,通過走出去看,請進來教,健全各級培訓制度等多種形式,提高了農村基層干部的整體素質,增強了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和帶領群眾致富的本領,為促進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二、制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因素分析
通過調查發現,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中一個普遍性的問題越來越引人關注,這就是村級集體經濟實力不強,“空殼村”問題日漸突出。據2012年度農經統計,我市有700個村當年無經營收益,5萬元以下的村480個,5—10萬元的村210個。在農村改革不斷深化的新形勢下,基層組織正常運轉難,黨群、干群關系協調難,公益事業建設難,村級債務化解難,近幾年來我市有的村級負債呈逐年增加的趨勢,主要是舉債搞公益事業建設。農民雖然沒有什么負擔,種糧還有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但農民收入增長仍然緩慢,增收渠道不暢,農村經濟服務功能不足,村級集體經濟的弱化已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認識不到位。部分基層干部對新形式下發展村集體經濟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到位,認為只要農民手里有錢就行,沒有必要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有的觀念陳舊,認為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與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相沖突;有的則只看到困難,對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畏難發愁,存有無所作為、難有作為的思想傾向。同時,部分農民群眾對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持無所謂的態度,多數群眾不夠熱心、不夠支持。
2.村級經濟基礎差,非生產性開支過大。全市大部分村集體積累薄弱,缺乏發展集體經濟的實力。2012年全市村集體經濟組織總收入5067021.55萬元,總費用3771620.2萬元,可分配凈收入總額1457549.83萬元,但很大一部分收入來源于征占地補償、油區補助、荒堿地和灘涂承包,主要集中在少數城中村、油區村和荒堿地多的村。多數村拿不出也貸不起上項目的啟動資金。從調查的情況看,相當一部分村不管是什么收入,只要有錢,首先想到的是搞公益事業,如街道路面硬化,建辦公樓,建文化大院等。有的村資金不足甚至向私人高息借款或向銀行貸款搞公益事業。再就是一些部門和單位,借助行政手段和管理權限,向村強行攤派(如征訂報刊、雜志),不顧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承受能力,導致村級負債無力化解。
3.部分村干部素質低,責任心不強。目前看,農村基層干部整體素質仍然偏低,村“兩委”缺乏號召力、凝聚力和戰斗力。有的村干部年齡偏大,文化偏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村集體經濟思路不清,帶領群眾致富能力不足;有的村干部盡管是“經濟能人”,但為群眾服務意識淡薄,奉獻精神差;有的村干部得過且過,戀于位置,“占著牌位不顯靈”;有的村干部則利用職務之便,大吃大喝,揮霍浪費,不僅損害了干部形象,也阻礙了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
4.措施不配套,管理水平低。對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大多停留于一般號召,具體措施少,缺乏激勵機制,政策扶持力度不夠,不能充分調動基層干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積極性;管理上缺乏懂經營、會管理的現代企業管理人才;經營方式粗放,不夠靈活;組織形式單一滯后,不能按現代企業制度操作,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因此難以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三、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對策
1.優化氛圍,提高認識。這是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前提。要通過多種形式,讓村干部和農民群眾明白: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是增加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為群眾服務的實力和能力,提高村級集體組織的凝聚力和號召力,促進農民共同富裕的客觀需要;是維護農村穩定,鞏固農村基層政權的物質基礎;是從根本上實現農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讓農民共同富裕的有效形式。正確認識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重要意義,必須從思想上切實解決好以下幾個具體問題:
1.1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不是否定和取代家庭經營,不是放棄發展個體私營經濟;
1.2強調發展集體經濟絕不能走“吃大鍋飯”的老路,更不能“刮風”,硬壓指標,急于求成;
1.3鼓勵黨員干部帶頭致富,不能忘記帶領群眾共同致富;
1.4重視發展經濟強村,不能忽視扶貧解困。
2.配強班子,啟用能人。實踐證明,發展村級集體經濟,配備一個好的班子,尤其是選好帶頭人至關重要。選準一個人,致富一個村。要不拘一格,廣開渠道,選拔那些事業心強,清正廉潔,思想觀念新,又甘于奉獻的黨員擔任村支部書記:要注重培養和選拔政治成熟,有經營頭腦的“能人”進班子;要采取黨校培訓、參觀學習、典型引導等多種形式,加強對村兩委成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水平和駕馭市場的能力,實行村級集體經濟的加速發展。
3.建立積累機制,維護集體利益。要妥善處理好積累與發展的關系。堅持量力而行,有多少錢辦多大事,不能過量舉債上項目,或舉債搞公益事業;制定有效的積累機制,把有限的資金積累起來。承包項目等所收各種承包費和油田占地所收的土地補償如果園、魚塘、荒堿地承包開發、工副業費等都可以積累起來,用于壯大村集體經濟;村集體資金除用于“五保戶”供養、特別困難戶補助、必需的公共福利事業支出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除外,都應積累起來。
4.發揮優勢,找準路子。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選準項目,找準切入點,才能培育起集體經濟的生長點。從東營市情況看,可適合選擇的路子有:
4.1發揮荒堿地較多的優勢,大搞農業綜合開發,走以地生財的路子;
4.2采取承包經營、托管經營、資產入股、土地入股等手段積極發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業,走企業強村的路子;
4.3發揮油區優勢,搞好油地結合,走借勢發展的路子;
村級集體經濟是村級組織的重要物質基礎,是村級組織有效發揮職能作用的前提和保障。從調查情況看,近五年來,我市各行政村主要依靠本村村級集體經濟實力,不斷加大對新農村建設的投入,苦苦扮演著“一級政府”的角色。
1.村級集體經濟是確保農村“有人干事”的重要保障。
從我國目前現行的行政體制來看,村委會屬于村民自治組織,不是一級政府,不在政府財政預算之內,無固定的運作經費來源。從調查情況來看,村干部和聯防、保潔、管理等人員的工資報酬,主要都由村里自己解決支付。人員工資的及時足額到位,對確保村里工作人員思想穩定、提高工作積極性、維護農村社會安全和諧起到了重要作用。
2.村級集體經濟是確保農村“有錢辦事”的重要來源。農村環境衛生保潔、河道道路養護、綠化、合作醫療和各類創建等項目,雖然上級有部份的配套資金,但杯水車薪,還要從村級集體經濟收入中來開支,確保了村級組織的運作和農村社會的安全穩定。
3.村級集體經濟是確保農村經濟發展的堅強后盾。稅費改革后,農戶農業生產支出越來越小,基本上不交任何費用,但進行必要的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確保農業生產,必須從村級集體經濟收入中來支配。我市平原各行政村每年對農業基礎設施的投入一般都要在10萬元左右,從而保證了農業的穩定生產。
4.村級集體經濟是確保實現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如*村、*村等集體經濟強村,在促進農村各項事業發展的同時,也帶動了農民增收致富,農民人均收入超過1萬元,明顯高于市平均水平。實踐證明,村級集體經濟的強弱,與農民收入水平的高低有著直接的因果關系,是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
二、我市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現狀和問題
(一)發展現狀:從20*度農村經濟收益分配年報資料看(共列入*個村社),全市村級集體經濟總資產*萬元,與20*年的*萬元相比,增長*%;所有者權益*萬元,比20*年的*萬元相比,增長*%,扭轉了村級集體經濟積累下降的局面。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總收入*萬元;當年收入(含土地征用補償)按村組分,50萬元以下的村社132個,占總村數的46.975%;50-100萬元的村社數60個,占21.35%;100萬元以上的村數89個,占31.67%;全市當年集體經濟收入入不敷出的村有95個,占村總數的33.81%,比20*年多1個,連續二年出現低收益的村增多、高效益村減少的現象。
(二)村級集體經濟收入主要來源:①村級經營收入9267萬元,占總收入的43.22%;②發包及上交收入3791萬元,占17.68%;③村投資收益445萬元,占2.08%;④其他經濟收入7937萬元,占37.02%。另外,各級的補助收入7250萬元,未計入總收入。從調查情況來看,我市集體經濟總體上體現出北強南弱、近郊村優于遠郊村、平原優于山區的特點。
(三)存在問題。
1.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兩極分化”。從統計數據來看,兩頭大中間小的現象比較突出。50萬元以下的村社132個,占總村數的46.975%,50-100萬元的村社數60個,占21.35%;100萬元以上的村數89個,占31.67%。如,*村村級集體經濟收入(不含土地征用費)達1588余萬元,而*村、*等村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僅幾千元。
2.村級集體經濟增收難度加大,發展后勁不足。區域位置好的村,依靠工業園區,通過承包經營、租賃經營、股份制合作等辦法,多渠道獲得穩定的收入來源;而靠自然資源的有限開發的村,隨著對生態自然要求的進一步控制,收入來源渠道正在逐步萎縮,增收后勁嚴重不足。
3.對上級政策補助的依賴性較為突出。20*各種財政配套補助*萬元,村社均*萬元,依靠上級財政的補助,使村級組織勉強度日。同時,也使少數農村干部群眾產生了“等、要、靠”等惰性思想,艱苦奮斗、主動作為的優良傳統和思想意識日漸淡化,甚至出現了大部分村所報村級集體經濟收入與當年實際收入相差甚遠的虛假情況。
4.鋼性支出逐年攀升,部分村級組織不堪重負。農村環衛長效保潔、治安聯防、農田設施、合作醫療、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及各項創建活動等方面的鋼性支出逐年攀升,村級組織面臨著巨大的經濟壓力。尤其是對集體經濟本身薄弱的村級組織來說,實在難釋重負。另外,部份農民群眾集體意識不強,只要權利,不要義務,拖欠、拒交應交費用的現象滋生,無疑又給村級組織增添了不該有的負擔。
5.集體資產流失現象比較嚴重。突出表現在,村級組織對農村公共設施的投入但得不到相關的物權回報。如,在農村飲用水、電網改造等方面的費用,都要由村級組織負擔一部分,但工程完成后,物權和收益由水、電等相關部門所有,無形之中使村級資產化為烏有。
6.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得不到體現。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得不到體現。主要表現在:一是在土地征用費補償問題上,“分光用光”的現象相當普遍。一些村把城鎮建設、過境公路征用的土地補償費、青苗費均一起分到戶,村集體經濟組織卻分文沒有收取。二是農村發展留用地政策受條件、資金等因素的制約,絕大多數村得不到享受。
7.村干部和群眾對發展村級集體企業心存疑慮,缺乏開拓進取精神。他們片面地認為,“村干部再回頭搞集體企業,一無精力、二無能力、三無財力,力不從心,不合時宜。”缺乏敢想敢做敢為的勇氣和魄力,喪失了發展集體經濟的機遇和主動權。
8.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起步難,面臨難以跨越的高門檻。近年來,各金融部門風險意識不斷加強,貸款審批權限上收,村級靠貸款創辦集體項目的難度加大,一些集體經濟薄弱村創辦集體經濟項目的門檻被抬高,與先進村的差距也隨之越拉越大。
9.部分村級債務沉重,給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債務形成的原因較多,主要是基礎設施投資(如小水電、道路、標準廠房的貸款利息)、各類創建配資金的投入以及非生產性支出等。
10.村級基層組織建設亟待加強。從調查情況看,全市兩位村主要領導文化年齡結構欠佳的狀況,年齡偏大、文化偏低,影響著村集體組織的決策能力,多數只顧眼前利益,缺乏長遠考慮,更談不上魄力和膽略。甚至個別“問題”人員通過各種手段進入村班子,影響團結和工作的開展。
11.農經隊伍力量薄弱,與工作量不相適應。目前,我市各鄉鎮街道僅有1至2名專職(兼職)農經工作人員,日常工作量大、任務重、強度大,哪里需要哪里搬,時常處在被動應付面上工作的狀態,根本顧不上指導村級組織發展集體經濟。另外,農經工作人員在職稱評等方面也面臨著突出的制約因素,影響著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和切身利益。
(四)主要原因。
一是發展環境的差異是制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客觀原因。從調查情況看,凡臨近城鎮、集鎮、近郊的村莊,得益于優越區域位置、便利的交通條件、豐富的信息資源和較為先進的生產經營理念,村集體經濟較為強壯,一、二、三產業健康發展,特別是二、三產業發展較好。而位于山區、稻區的村,地處偏僻,村落分散,交通不便,信息閉塞,觀念陳舊,級集體經濟一般比較薄弱,甚至是空白村。
二是村級集體積累困難是制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重要原因。村級集體積累是農村集體經濟生產和服務的物質基礎,是不斷增加農業投入和進行公益事業建設的重要保證。從情況調查來看,受國家宏觀經濟的調控、嚴格的用地政策和農村稅費改革的影響,我市各村村級集體經濟收入主要依靠土地征用和“三提五統”的局面消失,農民的應交款拖而不決,鋼性支出的不斷攀升,沖抵了積累,坐吃山空。
三是干部群眾思想認識上的差異是制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主觀原因。我市完成村辦集體企業轉制,受此負面影響,各級對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認識不到位,思想不重視。部分村干部怕麻煩受氣,不用心;農民群眾對村組織發展集體經濟不放心,對集體喪失信心,甚至出現只要權益、不要義務、不愿出錢出力、不聞不問的現象。這些思想認識上的差異性,嚴重制約了集體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四是部分村干部群眾盲目的攀比心理,阻礙了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步伐。從受調查的37個行政村情況來看,農民群眾對村級組織的要求以及對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的呼聲越來越高,不斷對村干部施加壓力,使村干部都抱著“別人都在搞,自己若不搞,對不起老百姓”的態度,不顧所在村的經濟承載能力,盲目跟風,舉債建設,從而進一步增加了村級組織的負擔,也制約了村級集體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三、對策與建議
(一)發揮區域優勢,合理利用當地農村資源。
我市村莊分布在平原、半山區、山區,村與村之間條件千差萬別,發展農村經濟必須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充分發揮區域優勢,合理有效地利用當地農村資源,把資源優勢切實轉化為產業優勢,不斷增強村級集體經濟實力。防止一哄而起,套用一個模式。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近郊和邊遠農村,應根據各村經濟基礎、資源稟賦、干部農民素質等各方面實際,發揮優勢,挖掘潛力,優化結構,揚長避短。
1.近郊村要調整農村經濟結構,大力發展二、三產業。充分利用地理環境優越、交通便利、信息通暢、人才資源豐富、基礎設施較好等有利條件,在發展二、三產業上走出新路子。一是建立農副產品商貿市場。集體投資辦市場、商場,以場生財。如朗霞街道的新新村,通過創辦蔬菜農貿市場和停車場,年可收租金等65余萬元。二是興辦農副產品加工企業。農村非農產業發展空間巨大,要利用當地豐富的農副產品資源,發展加工業,拉長產業鏈,而這也正是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難點。三是建立服務市場,興辦各類服務實體。本著為民服務的方針,為本地的個體私營企業開展產品推銷、供應原輔材料以及信息、運輸、餐飲等有償服務,既為農業和農民走上市場架起橋梁,又為村集體經濟發展裝壯大增添一條途徑。也可依托原有基礎產業,建立各類中介服務組織和專業合作組織,從中收取服務費、管理費,以壯大集體經濟。
2.山區要搞好農業資源開發,開展農業產業化經營。
山區要立足當地農業資源,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一要開發好。在保護好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利用一切可以開發的資源,發展新項目,開拓新產業。發展一些集體統一經營的種養業和農副產品加工業,開發利用集體自然資源如山地、水資源等,通過招標等形式開發經營,獲取收益。二要管理好。改造好、管理好現有村級集體的山林、茶園、果園、竹林、水域等資產,使村級集體資產獲得保值增值。針對“分得過多,統的較少”的實際,采取以下三種方式:一是返租倒包,把農戶的責任山以及長期失管荒蕪的山地,通過規劃,向農民返租,統一開發后重新承包給農戶經營,獲得發包收入。二是合股經營,通過筍竹兩用林、水果蔬菜基地和小水電等項目開發,村與農戶或投資公司按一定比例合股開發經營。三是實施品牌戰略,重視科技投入和產品營銷,發展優良品種,開展產業化經營,不斷提升農產品的檔次和質量。
(二)管好用活村級集體資產。
農村集體資產是廣大農民多年來辛勤勞動積累的成果。要建章立制,強化管理,實現村級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做到聚財有術,理財有方。第一,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積累機制。凡是集體項目都要落實責任制,及時收繳承包金或租賃費,把該收的錢收起來。對農戶長期放棄管理,粗放經營甚至荒蕪的承包項目,由集體收回后,實行招投標承包經營,提高經濟效益。要對屬于集體的山地、水等資源實行有償使用。第二,加強資產核資,盤活集體存量資產,構筑資產增值機制。要積極實行集體資產以價值形態為主的管理辦法,把土地等資源性資產作為經營性資產來運作,根據有關政策,保護好、發展好宅基地(土地)整理后的成果,促使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要管好土地征用補償費,嚴禁亂支濫用。對使用集體房屋和集體公益設施的,要收取一定的使用費和公益事業費。第三,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代管制度。強化開支審批、收支預決算、財務審計監管、民主監督、財務公開等工作,堵塞村級財務管理漏洞。
(三)制定扶持政策,優化集體經濟發展環境。
從調查座談體會到,我市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困難重重,不論是近郊村、遠郊村,還是山區農村,都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給予極大的扶持,尤其是對山區集體經濟基礎較差的村,更應加大扶持力度,采取“扶兩頭,帶中間”的辦法,助推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
一是要活用村級留用地政策。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集體必須占有生產資料,而土地是現階段農村最重要、最基本的生產資料要維持基層政權的正常運轉,必須賦予村級一定數量的土地經營權,確保村級通過土地經營獲取穩定的收入。“留用地”,從字面上理解就是留給將來農村發展使用的土地。與其留著將來用,不如現在就用,遲用不如早用,早用早收益。在當前關鍵建設時期,必須突破僵硬的思維定勢,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精心保裝,適度開發,早開發早發展。從干部群眾的呼聲來看,村集體占有10畝左右為宜,這樣村均固定收入可達到10萬元以上,減輕村級組織的開支壓力,維持村級正常運轉。
二是要建立規范的土地流轉制度,活化土地使用權。采取土地反租倒包、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等形式推行農戶土地經營權流轉。允許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以集體所有的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與其他投資者共同興辦企業或開展物業經營,獲得土地使用收益。支持集體經濟薄弱村到城鎮發展集體經濟,從非農建設用地指標中,安排一部分作為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專用指標,給集體經濟薄弱村2至3畝的非農建設用地指標,并以最低價位在區位較好的城鎮規劃區內落實地塊建設工商用房,以獲取穩定的租金收入。
三是要建立新增工商稅收分享政策。村級在村內或城鎮工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民營經濟,創辦工商企業,新增工商稅收可按地方收益部分一定比例給予獎勵,用于補充村級收入的缺口。按工業集聚要求搬遷至其他鄉鎮工業園區的企業上繳稅收,原所在村應按一定比例分享收益。通過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著力改變引進企業越多,村負擔越重的局面,從而調動村級在招商引資和發展民營經濟上的積極性。
四是要整合各部門政策資源,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目前,分散在有關部門的涉農政策資金在扶持農村發展上,存在著不確定因素,且隨意性較大。為此,要整合部門政策資源,優化資金配置,規范操作,增強方向性,提高透明度。要理清村級組織的財權和事權,按一定比例加大對農村道路養護、衛生保潔、綠化等市級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統籌村級班子成員工資報酬,切實減輕村級組織的開支壓力。
(四)化解村級債務,切實減輕村級負擔。
村級債務是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一個阻力,要采取各種措施和辦法,切實減輕和緩解村級組織的負擔,使村級組織在發展集體經濟的道路上輕裝上陣。一是增收還債。通過大力培植集體收入來源,增加集體收入,提高還債能力。二是清欠還債。主要是加大對農民欠繳的“三提五統”和各項承包費的清繳力度,在清欠工作中,要堅持執行先黨員干部、后農民群眾的原則,在廣泛動員的前提下,對有能力還款而不還的,必須利用法律手段收繳。三是降息減債。對于高息借款,不管原來達成什么協議,都嚴格按照金融部門規定的同期利率計算,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換據,簽訂協議,或由政府進行適當貼息,以此減少村級負債。四是節支還債。嚴格核算享受誤工補貼人員數量,減少工資支出。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對辦公費、報刊費、會務費等項目要實行限額管理,降低管理成本,達到增收節支的目的。五是核銷減債。對村級債務進行全面審核認證,經過核定已確定認為無效的債權債務,按法定程序予以核銷。六是歸責還債。對原村辦企業向銀行貸款形成的債務,要按照誰借誰還的原則落實債務人,債務由企業承擔并負責償還;企業倒閉的,可以采取股份合作、租賃、拍賣等形式處置,所得收入按法律規定償還債務。
(五)加強農村基層經濟組織建設,提高發展活力。
發展和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村級班子建設至關至要。一是要配強配好村級班子。特別是要選配好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要不拘一格地把年輕、懂科技、有經營管理能力的高素質人才選配到村級領導崗位上來。對一些相對貧困且又缺乏人才的地方,不能光以內選方式,必要時還要突破條條框框,通過下派途徑解決好班子軟弱的問題,使村級班子人員真正具備帶領一方農民開拓創業,勤勞致富的能力,成為黨在農村基層的堅強堡壘。二是加強村雙委班子成員的培養和教育。加強思想教育,樹立為民服務、清政廉潔的思想,明確村級班子在新農村建設中的職責。要加強村干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營管理能力的培訓,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到集體經濟發展較快的典型地方考察學習,借鑒經驗,因勢利導,強身固本。三是進一步完善激勵機制。完善對村干部工作業績和收益掛鉤制度,要把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納入村干部目標責任制的主要內容之一,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對在一定時期內村級班子建設和村級經濟發展成效顯著的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充分調動農村干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積極性。同時,也要防止個別村干部采取虛報瞞報手段,謀取不當利益。四是要切實解決村干部的后顧之憂。對從事村級組織工作達到一定年數的老村干部,離任后要繼續落實養老、醫療保險等關愛政策,使村干部有一個盼頭,多一份工作干勁。
五、需要調整或出臺的扶持政策
1.村級留用地政策。
2.村干部報酬逐步統籌。
3.農村社會公共服務經費(正常運轉經費)的補助政策。
4.發展物業經濟的扶持政策。
5.村干部的激勵、關愛政策的繼續運行。(解決有人辦事的問題)
一、前言
黑龍江省是我國重要的糧食生產基地,為保障我國糧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貢獻。全省耕地11745.15萬畝,占全國總耕地面積9.72%,是我國人均耕地資源最富足的省份之一。2010年,全省糧食作物播種面積17182.1萬畝,糧食總產量突破千億斤,達到5013萬噸(1002.6億斤),總量位居占全國第二(河南省糧食總產量5437.1萬噸),占當年全國糧食總產量的9.2%(數據來源:《中國農村統計年鑒-2010》中國統計出版社2010年10月版,第54頁;《2010年黑龍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以及相關調查資料)。為我國糧食實現“七連增”做出了重大貢獻。與產糧大省緊密關聯,黑龍江農村經濟總收入中,農林牧漁業收入是主體,非農業收入比重過低。2010年,全省農村經濟總收入2873.72億元,其中,農林牧漁業收入1587.3億元,占55.2%,非農業收入的比重僅占44.8%,大大低于全國84.2%的平均水平。非農業產業發展嚴重滯后,深刻影響著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方式及成效。為了解糧食主產區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現狀,探索其有效發展的途徑,課題組在黑龍江省農委法規處的支持與配合下,于2011年6月上旬,對哈爾濱市阿城區及肇東市進行了調查(調查樣本:阿城區、雙豐街辦及勝祥村、愛民村、椴樹村;肇東市、昌五鎮及一街村、二街村;海倫縣前進鎮雙發村與六合村、共合鎮共青團村、永和鎮經建村,以及上述9村農戶問卷23戶,其中,有效問卷22戶),獲得了對東北糧食主產區農村集體經濟經營狀況和經營方式的初步認識。
二、村域經濟發展的總體狀況
阿城區和肇東市都位于哈爾濱都市經濟圈內。阿城區位于哈爾濱市東南23公里,面積2445平方公里,總人口58萬。2010年,全區耕地面積119.4萬畝,其中,糧食種植面積108萬畝(其中,水稻21萬畝、玉米75.7萬畝、大豆9.3萬畝)。糧食總產量11.49億斤。肇東市是國家商品糧和畜產品的重要生產基地,它南距哈爾濱53公里,地處松嫩平原腹地,面積3905平方公里,總人口93萬,其中,農村人口63萬,耕地面積378.5萬畝,2010年,全市糧食作物播種面積378.69萬畝,總產量53.8億斤,位居黑龍江省縣級首位,全國縣級第三位。
樣本縣域經濟中農業比重都比較重。2010年,阿城區地區生產總值190.85億元,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25.42億元,占13.3%;農村經濟總收入90.3億元,其中,農林牧漁業收入21.9億元,占24.3%,非農產業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達到75.8%,但是仍然低于全國平均水平。2010年,肇東市位居全國縣域經濟百強第87位,該市地區生產總值305.4億元,第一產業增加值62.4億元,占20.4%;綜上所述,樣本縣域農村經濟中的非農產業發展仍然相對滯后,這是研究樣本地區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方式及狀況的重要條件或經濟背景。
如果,將村域經濟主體分為農戶經濟、村級集體經濟和村域新經濟體(專業合作社等),調查發現:農戶經濟水平及農民人均純收都不低,村級集體經濟普遍比較貧窮,專業合作社等新型集體經濟尚處在發育過程中。
(一)家庭經營第一產業和外出務工是農戶經濟的兩大主要經營方式
在“雙層經營體制”下,農戶經濟也是農村集體經濟的一個層面。農戶經營狀況及其方式可以通過農民人均純收入及其結構指標而獲得。近年來,樣本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實現快速增長,阿城區從2006年的4768元增長2010年的8588元;肇東市由2006年的4101元,增長到2010年的7898元,2010年人均純收入均高于全國(5919元)和全省(6210.7元)的平均水平。
深入到調查村的農戶問卷得到:樣本地區戶均人口3.18人,戶均勞動力2.27人,勞動力平均贍養人口1.4人;戶均承包耕地面積26.14畝(人均8.21畝),加上“四荒地”及土地流轉因素帶來的土地變動,戶均實際經營土地面積34.77畝(人均10.93畝),在22戶農家中,承包經營土地面積最多的一家為74畝(人口4人),最少的一戶是8畝(人口2人)。這一組數據進一步證明,黑龍江省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面積相對富足和成規模,一般情況下,通過土地經營即可基本保證家庭生活溫飽需求。
農戶家庭生產性資產已有一定的基礎,問卷戶平均每戶擁有生產性固定資產原值2.78萬元,其中,生產性用房1.38萬元,農業機械0.69萬元,役畜0.57萬元,其他0.14萬元。從農戶家庭經營方式看,家庭經營和外出務工是主要經營方式,家庭經營中又以經營第一產業占據對優勢(見表1)。樣本地區農戶經濟溫飽有余、富裕不足或小富即安的態勢比較明顯。
(二)村級集體經濟普遍貧窮,補貼、發包及“一事一議”籌資是主要來源
我們選擇村域經濟在當地縣域經濟中中等偏上水平的兩個鄉鎮(街辦)做深入調查,獲知如下(見表2)。
2010年,阿城區雙豐街道和肇東市昌五鎮共21個行政村中,當年無經營收益的村11個,占總村數52.4%。根據當前農村村域社區基本公共服務需求,村集體經濟可支配收入低于5萬元的仍然屬于貧困村,兩鎮(街道)當年經營收益在5萬元以下的共4個村,占19.0%。當年經營無收益和收益低于5萬元的合計達到71.4%,而50萬元以上較高收益的村只占4.8%。樣本鄉鎮(街辦)村級集體經濟經營的這種狀況,基本反映了近幾年來黑龍江省域內村級集體經濟的總體面貌。據了解,2010年,黑龍江全省黑龍江省共有9033個行政村,當年無收益的村4496個,占49.8%,收益低于5萬元的2207個,占24.4%,兩項合計74.2%。
用阿城區、肇東市和海倫縣村級問卷數據,可以獲得更加詳盡的關于村域經濟基本情況以及村級集體經濟運行的狀況。
表3顯示:樣本地區平均每村有10.2個村民小組、6.1個自然村,701.3戶、3154.8人,外來農戶47.1戶、人口174.1人,表明黑龍江省村域規模普遍較大,外來人口占到一定的比例。從村域勞動力就業情況看,村均勞動力1513.2人,其中常年外出665.6人,占44%,從事家庭經營的占56%。從業結構同樣反映出農戶經濟的兩大經營方式。從土地資源占有情況看,村均耕地資源15297萬畝,其中,承包到農戶的14452.8畝,占94.5%;村均機動地607.2畝;村均林地和山地面積547.6畝,其中集體統一經營31.1畝,占5.7%;村均四荒地資源55.6畝,可養殖水面12畝。從村集體經營收入看,村均18.7萬元,其中統一經營收入0.5萬元、占2.7%,發包及農戶上交收入6萬元、占32.1%,房地產租賃收入1.1萬元、占0.6%,上級補貼收入7.8萬元、占41.7%,單位扶持和社會捐贈0.06萬元、占0.3%,一事一議籌資3.2萬元、占17.1%,表明糧食主產區村級集體收入主要依靠三大來源,一是上級補貼,二是土地發包及農戶上交,三是“一事一議”籌資。
(三)村域專業合作社等新型集體經濟尚在發育中
近年來,黑龍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迅速,全省約四分之一的農戶通過各種方式參與到合作社的生產經營中。目前,黑龍江省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達1.43萬個,其中,從事種植業的合作社近7500個,養殖業的合作社近4000個。在調研的9個樣本村中,只有二街村的合作社有一定的發展,共有玉米種植合作社、蔬菜合作社、養牛合作社和蛋雞合作社四個合作社,分別有100戶、30戶、30戶、70戶入社。
三、村級集體經濟的經營方式
樣本地區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方式相對比較單一,表3已經清楚地反映出,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方式單一,主要以土地發包經營為主,而集體直接經營較少,房地產租賃以及投資收益等經營方式,只在極少數村有。
(一)集體資源發包經營
集體資源主要是“機動地”、“四荒地”、磚瓦窯廠、可養殖水面等資源。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擁有這些資源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而其經營權則通過公開競標的形式承包給農戶或企業,發包價格隨著市場價格變化有所調整,承包期限一般為3-5年,個別情況下也有承包20年的。收費方式一般采取中標農戶或企業在中標第一年一次清,也有按承包年限平均逐年交納的。正因為如此,樣本村集體經濟組織都擁有或多或少的“機動地”或“四荒地”等資源,但卻只有不到50%的村當年(2010年)有發包及農戶上交收入。案例如下:
勝祥村有“機動地”350畝,承包期限3年,承包費3年5萬元,一次清;另外該村還有一個磚瓦窯廠,承包期限20年,一次性付款70萬元,這些收入前些年已經用于村級公路建設,因此,2010年沒有發包及上交收入。
愛民村有400畝“機動地”,承包期限3年,承包費3年共4萬,分3年交付承包費,所以,2010年該村有1萬元的發包收入。
椴樹村有450畝“機動地”,按20年期限發包,2010年沒有發包收入。
街村有“機動地”800畝,三年一招標,每年15萬元承包費,因此,村集體每年的發包和上交收入比較穩定。
二街村共有“四荒地”1800畝,三年一招標,從2009年開始以招標形式發包,每年承包費27.5萬元;另外有“機動地”200畝,同樣三年一招標,每年收入5萬元。2010年,該村集體經濟僅資源發包收入就達到32.5萬元。
上述案例告訴我們,村級集體經濟資源的管理和經營方式,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糧食主產區(非農產業不發展地區)村級集體經濟的收入水平,只要抓住了這個環節,黑龍江農村及其相同地區的農村集體經濟收入將實現較大增長。
(二)村集體直接經營
直接經營是指集體經濟資源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生產經營、管理和收益,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行使管理權。眾所周知的原因,自時期的社隊企業至改革開放時期的村辦企業,數次熱潮數次衰落,不僅留給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留下巨額債務,而且給村組干部和農民群眾留下嚴重的心里陰影――村集體辦企業不可能成功,村辦企業留下的不是財富而是債務,這種根據“歷史經驗”形成的否定認識,在黑龍江農村干部和群眾中影響尤甚,我們所調研訪談的村莊中,無論是村干部還是農民群眾,都對村集體辦企業的做法持否定態度。昌五鎮干部反映,該鎮以前各村都有村辦企業,后來都垮了。因此,在樣本地區村集體幾乎都無直接經營企業的方式,3個縣(市、區)9個村的問卷結果,只有二街村集體直接經營飼料加工企業,年收入4.8萬元。
(三)房地產租賃經營
房地產租賃經營,是鄉村工業化、城市化以及鄉村非農產業發展的伴生物,因此,與糧食主產區鄉村非農產業發展嚴重滯后的情況相一致,樣本地區村級集體經濟房地產租賃行為較為稀少。樣本村中,勝祥村的冷庫租賃,租賃期10年,每年有0.2萬元房地產租金收入;二街村集體有20平米的街面房17間,每年租賃收入9.5萬元。
(四)補貼收入
補助收入即政府轉移支付,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財政等有關部門的補助資金。村級組織的基層治理職能和社區公共服務職能是縣鄉(鎮)政府職能在農村的延伸,村級組織履行職能的報酬理應由公共財政支出。因此,應該把財政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收入,看成政府必須支付給村級組織對基層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的報酬。在這個意義上,補助收入也是村集體的經營方式之一。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對村域社區生產、村民生活及社區公共服務發揮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2010年,樣本村平均,每村集體經濟總支出14.3萬元,其中,村干部及社區固定工作人員的工資4.8萬元、村內各項務工補貼0.8萬元、村級組織辦公費用4.3萬元、環境衛生及治安巡邏費用0.7萬元、村民醫療社保及福利2.3萬元、文體活動費用0.1萬元、用于村域農業生產服務(溝渠路維修水電等)1.3萬元(見表4)。在村域公共設施建設、村民福利等許多方面,公共財政的陽光尚不能完全覆蓋,大多數情況下,只能依靠村級組織自己想辦法解決,而村級的各項管理和服務最終只能由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買單。
四、促進糧食主產區村級集體經濟有效發展的政策建議
第一,黑龍江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內在動力不足,村干部積極性不高。集體經濟與村民利益關聯度尚不夠緊密,村民尚未意識到發展集體經濟對農戶個體經濟和村莊公共服務的推動作用。
第二,就黑龍江而言,村集體可用于經營和開發的資產少、價值低。實行家庭承包后,土地、山林等大都承包給家庭和個人,農村稅費改革后,家庭承包已不向集體上交收入;集體可以用來發包、出租的資產主要是一些機動地、荒山等,甚至,文章調研的很多村莊已沒有可發包的資產,也就沒有經營收入。
第三,就村級集體的資源管理而言,有的村集體資源發包期限過久,一承包出去就是10年或20年,一次性付費,結果不能根據市價及時調整承包費,也就無法增加村集體收入;就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的經營方式而言,方式較為單一。目前阿城區和肇東市村集體經濟來源主要是土地承包款、集體資產租賃和補助收入等。但集體資產租賃等收入并不是每個村都有,相當一部分村的收入來源主要是機動地的土地承包款,村集體經濟收入來源相當狹窄。
因此,要促進糧食主產區村級集體經濟的有效發展,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加大對農村集體經濟的宣傳力度,使村干部和農民了解到村集體經濟的性質、作用和其所能帶來的利益,明確自己在集體中的相關權利和責任。對于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地方政府要給予引導、鼓勵和扶持。
第二,加快推進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支持村集體在盤活土地資產和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方面有更多的選擇空間,使農村集體土地盡快轉化為發展集體經濟的物質基礎。
二、案例調查設計與績效評價
為了評價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的成效及存在的問題,本文專門對李家莊村的改革進行了實地調研。調查采用現場訪談、填寫問卷的形式,得到有效問卷80份。1.受訪者的具體情況就業”是極為寬泛的概念,其中包括非正規就業。具體的統計數據如表1所示。2.受訪者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的關注度被調查的80人中,多數村民對本村的集體資產改制持支持態度并較為關注,占82%;73%的村民認為發展村集體經濟非常有必要;76%的村民對村集體經濟發展政策措施給予肯定;85%的人對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后集體經濟發展前景抱有比較樂觀的態度。3.受訪者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的滿意度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后,在集體經濟的監督和管理、資產經營和資金使用、改制后對社會保障和福利水平滿意度、目前的家庭生活水平狀況等方面的問卷調查統計結果顯示大多數村民較為滿意。4.改革成效李家莊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優先選擇了股份合作制,保證了組織建設的穩定,克服了產權不明晰等弊端,在保障公平、效率的同時實現了資產增值。(1)最大限度地維護了農民利益。李家莊村實現了村民共享集體資產以及收益的增值,改革后該村居民持續增收,形成農民真正所有、人人按份享有的良好局面,保證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集體資產的占有權、管理權、監督權和收益權,實現了集體資產由共同共有到按股共有的轉變,既維護了農民的民利和經濟利益,又有利于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2)強化了集體資產的管理。改革后該村成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機構,從而建立了更為科學、更為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避免了集體資產被侵占、挪用、浪費,從體制源頭上預防和杜絕了農村干部違法違紀行為。此外,通過清產核資,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及債權、債務情況一目了然,百姓心底有了數,有利于實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可持續發展。(3)保障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改革明確界定了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了穩定的生活來源,減少了農村閑散人員,初步解決了農民生活保障問題。改革從根本上改變了李家莊村由“兩委”班子直接支配人、財、物的領導方式,理順了農村各種關系,權衡了各方面的利益,有效地緩解了長期以來因土地征占、資產處置、收益分配等引發的干群矛盾。(4)轉變了當地農民的觀念。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不僅是一場制度改革,更是一個不斷解放農民思想的過程,該村村民在改革中開闊了視野,解放了思想,轉變了觀念,逐步提高了產業化經營的意識和能力,提高了應對市場變化的能力,逐漸成為懂市場、會管理、能經營的新型農民。
總之,李家莊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是較為成功的,達到了大多數村民的期盼和要求。李家莊村的改革實現了資源的優化配置,壯大了集體經濟實力,實現了農村居民收入的增長,在保障農民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等方面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當然,李家莊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同樣也存在著部分股份經濟合作社發展后勁不足、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任務艱巨、缺乏懂經濟、會經營、善理財的專門人才等問題,還有待進一步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二、集體所有制經濟的科學內涵
(一)集體所有制經濟的內涵
關于集體所有制經濟,政治經濟學教科書中了作出如下界定: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生產資料歸一部分勞動者所有的公有制;是部分勞動群眾結合在一起共同占有生產資料的一種公有制形式。根據政治經濟學教科書對集體所有制經濟的界定,集體所有制經濟包含以下五層內涵:一是集體所有制經濟的建立必須以勞動者自愿互利為原則,且生產資料由勞動者共同占有;二是集體所有制內部勞動者共同勞動,按勞分配、按資分配;三是實行民主管理,經營管理者由民主選舉產生,經營策略及手段受民主監督;四是社會化程度低,規模比較小;五是屬于獨立的經濟組織,在經濟上不隸屬于政府或其他任何機構。
從表面上看,我國集體所有制經濟的形成以及管理體制并沒有體現這一性質,也沒有嚴格按照以上五層內涵去組織和管理。有人戲稱我國集體所有制經濟是“二國有”。這種說法并非毫無根據。從理論上講,我國集體所有制企業管理體制與集體所有制經濟概念界定相矛盾;從實踐來看,我國集體所有制企業所存在的體制弊端與國有企業并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但是需要強調的是,集體所有制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形態,并不違背社會主義公有制性質,相反它對保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公有制的主體地位發揮著重大的作用。
(二)集體所有制經濟的優勢
與國有經濟相比,集體所有制經濟具有四大突出優勢:一是集體經濟不承擔政府公共職能的任務。集體經濟不隸屬于國家以及其他任何機構,以追求企業最大經濟效益為目的,無須承擔政府公共職能的任務。二是集體經濟產權多元化。集體經濟屬于股份經濟,人們帶資帶勞入股,按勞分配、按股分配,不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使勞動者真正掌握自己的命運。三是適應我國勞動力多、就業需求量大的基本國情。我國人口多、耕地少,導致農村勞動力多、就業需求大,走集體經濟道路可以把農村的資金、土地、勞動力等生產要素集中起來,形成規模,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促進農民就業。
三、經濟管理在集體所有制企業發展中的作用
傳統的集體所有制企業發展面臨著三大瓶頸問題:一是所有權模糊。在集體所有制企業中,企業職工個人股占企業總股本比例極低,企業職工對企業改革與發展關心程度不高。而集體企業領導將集體所有制企業視為國家的或地方的,對企業經營管理漠不關心。總而言之,集體企業已經徹底喪失了獨立人格,表面上“集體所有,人人所有”,實際上“人人沒有”。二經營權喪失。傳統的集體所有制企業對國家具有很強的依賴性,職工吃企業大鍋飯,企業吃國家大鍋飯,集體企業只有在國家的庇護下才能生存和發展。從實質上講,傳統集體所有制企業是政府經營、統負盈虧。經濟體制改革后,名義上集體企業是自主管理、自負盈虧,但是還沒有完全擺脫對政府的依賴。三管理權錯位。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集體所有制企業適應民主管理,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由全體勞動者選舉產生。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集體企業的管理人員基本上是由政府直接任命的。換個角度講,集體企業的法人代表代表的不是企業職工,而是政府。
“股份合作制”改革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改良了集體所有制企業經營管理模式,但并沒有觸及集體企業的體制。因此,要進一步推動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改革與發展,必須“建立集體經濟管理新架構和加強產權控制”。甚至可以說,加強經濟管理是集體所有制企業改革與發展的必由之路。
四、集體所有制企業發展過程中優化經濟管理的措施
(一)轉變對集體所有制的認識
集體所有制經濟雖然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但是與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并不矛盾。集體所有制經濟作為公有制經濟的一種形態,與國有經濟的根本區別在于“全民共同所有”和“勞動者工作所有”。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部分弱勢群體通過資源合作成立企業,謀求發展,企業內部所有勞動者權益共享、風險共擔。
從實際情況來看,在我國的很多地區,集體經濟已經占據絕對優勢地位,對促進勞動者就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乃至推動國家經濟發展發揮著重大作用。我國政府對集體經濟一直持支持和鼓勵態度,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國有經濟結構的大調整,集體經濟也踏上了改革的道路。集?w所有制企業在產權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的過程中,集體經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頑強的生命力和旺盛的活力逐步凸顯。根據目前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的形勢,集體經濟很有可能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中成為公有制經濟的主要形態。因此,必須從根本上摒棄對集體所有制經濟“二國有”的錯誤認識,深刻認識集體所有制經濟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現實意義以及消滅剝削、防止兩極分化的政治意義。
(二)改革思路
第一,注意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和循序漸進。我國的集體所有制經濟形式多樣。概括來講,可按照地域劃分為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和農村集體所有制。不同地區、不同企業發展形式不同。因此,對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改革不能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
對于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應該通過放棄國家和國有企業資金方面的支持,使之徹底擺脫與政府的資產關系和行政關系,真正提高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的獨立性,使其成為市場競爭主體,從而更好地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洪流中。
農村集體所有制劃分為農村集體所有制和鄉村中的非農業集體企業。對于農村集體所有制,可分類進行改革。農村集體所有制產權關系比較明確,可利用這些權限促進農業規模化經營,發展新的農業合作社經濟組織,促進農村的整合。對于鄉村中的非農業集體企業,可借鑒城鎮企業改革方式,將集體資產量化給村民個人,并吸引外部資金進行非股份制經營,推動鄉村經濟向城鎮化轉化。
第二,兼顧公平與效率。集體所有制經濟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增強資本的活力和資源配置的效率,促進我國經濟健康、快速發展。但是,這一目的的實現不能以失去公平為代價。因此,在集體企業的股權制改革過程中,對股權的設置,一定要做到合理化、透明化。首先,對國家債權應遵循一次性清償的原則。但是這項要求不能過于強硬,否則會損害部分企業及職工利益,影響公平。具體可視情況而定。對于債務過高、不可能一次償還的企業,可借鑒銀行固定資產貸款的方法,實行分步償付本息。對于生產經營狀況不佳,無力償還的企業,可與企業協商,在企業設立國有股,變債券為股權。對于虧空嚴重或資不抵債,又不能草率宣布破產的集體企業,可采用產融結合的路子,把銀行貸款部分由債轉資,給企業提供一個休養生息的機會。需要強調的是,無論集體企業發展現狀如何,采用哪種清償辦法,只要企業有望改革和發展,就有必要大力增加企業職工個人持股份額,使集體所有制企業成為真正的“集體”企業。同時,嚴格按照按資分配和按勞分配的原則,規范紅利分配,多勞多得、多股多分,充分體現股份合作制的優越性。
另外,為了保證集體所有制企業改革過程中的公平性,有必要建立完備的交易制度。這樣才能有效防止內部人利用手中權力進行黑幕交易、暗箱操作,影響市場的公平、平等、自由。
第三,注重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集體所有制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革后,股權結構進一步合理化。但是,集體企業的治理結構還停留在比較落后的水平,改制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如同虛設,而原有的治理結構仍在起作用,并沒有充分體現民間資本的話語權。這不僅極大地挫傷了民間資本進入集體企業的積極性,而且與集體企業改革的初衷不符合。以農商銀行為例,各地的農商銀行雖然依據《公司法》建立了書面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并細化了要求和基本精神,但是在具體的運行過程中,這一套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農商銀行的高層管理人員仍然由地方政府“統一管理”,一些重大的人事安排可以越過董事會直接處理。這種“改資不改制”的做法違背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初衷,應該徹底摒棄。
歸根結底,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改革與發展離不開一個好的班子,而好的班子又需要各項能力兼具的領頭羊。因此,必須在集體所有制企業中進一步推廣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根據《公司法》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制,允許并鼓勵職工參與企業的管理,通過民主選舉的方式選拔和任用企業經營管理者。對于有關企業經營發展的各項決策,鼓勵職工提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第四,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以及監督機制。集體企業在具體的運行過程中,采用了一些新的經營形式或用工形式。比如,承包、租賃等經營方式,“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用工形式。從某種程度上講,這些新的經營形式或用工形式為集體企業原有的領導及員工設置了一種基本保障,導致他們失去了改革的內在動力和外在壓力。這種“制度保障”把整個企業推入了安于現狀、裹足不前的發展困境中。集體企業經營發展狀況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但是由于缺乏相關的激勵、約束以及監督機制,導致集體企業在改革過程中出現了制度困境。更有甚者,把集體企業變成家族勢力合體或腐敗現象滋生的溫床。因此,在集體所有制經濟內涵及形式難以界定的情況下,有必要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以及監督機制,保證集體企業的發展不違背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初衷。
中圖分類號:F321.1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7.36 文章編號:1672-3309(2011)07-86-02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企業建設用地和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的需求越來越大,同時,越來越多的農用地也被征收。國家政策規定,如果農民失去土地,用地單位要給予補償,這使得失去土地的農民能夠繼續不依賴土地收入而生活。但在我國,農村土地所有權屬于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有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不是同一個主體,由于土地產權模糊,而相關法律又不完善,這就導致了土地補償費在分配過程中經常出現很大的爭議和糾紛,面對征地補償費這塊“蛋糕”,究竟應該怎么來切,才能使所有權主體――村集體經濟組織和使用權主體――失地農民雙方都覺得公平和滿意呢?
一、集體經濟組織同被征地農民博弈模型的建立和分析
(一)前提和假設
我們可以把集體經濟組織與被征地農民的博弈過程看作雙方同時決策且互相清楚對方的收益,基本假設如下:
1.土地為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兩種所有制;
2.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按人口均分;
3.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承包經營權依法長期不變,這也意味著集體內部人均實際占有土地面積可能存在嚴重不均等;
4.將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都看成理性的經濟人,他們的決策目標都是使自己在博弈中獲得最大利益;
5.P1、P2分別表示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選擇合作的概率;
6.αi、βi、γi、δi為實數(i=1,2),其中αi為集體經濟組織選擇不合作策略時的效用,βi為雙方共同選擇合作策略時的效用,γi為雙方共同選擇不合作策略時的效用,δi為某一方選擇合作策略時的效用。
(二)模型的建立與分析[1][2]
根據博弈理論,不論是集體經濟組織還是被征地農民,他們雙方能否就合作達成一致意見,要看能否滿足下列條件:
對于集體經濟組織來說,須滿足:β1P2+δ1(1- P2)>α1 P2+γ1(1- P2);
對于被征地農民來說,須滿足:β2P1+δ2(1- P1)>α2 P1+γ2(1- P1)。
下面通過建立博弈模型來具體分析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在不同博弈策略下的收益情況。根據對雙方合作與不合作效用的分析,構建出如下圖所示的博弈支付矩陣:
由支付矩陣可知,集體經濟組織選擇合作策略時的收益為β1 P2+δ1(1- P2),選擇不合作策略時的收益為α1 P2+γ1(1- P2)。
(1)當P2=0,即被征地農民選擇不合作策略,而集體經濟組織選擇合作策略時收益為δ1,選擇不合作策略時收益為γ1。
在(合作,不合作)的情況下,集體經濟組織從自身收益最大化出發,參與土地補償費村級分配,他們會主動與被征地農民進行協商合作。但由于被征地農民最關心的利益是失去土地以后的補償收入和將來的生活來源問題,而對于這些問題的解決,被征地農民對集體經濟組織持懷疑態度,集體經濟組織想要多分得一點“蛋糕”會遭大多數被征地農民的抵制,這時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為δ1。
(2)當P2=1時,即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都選擇合作策略時收益為β1,集體經濟組織選擇不合作策略時收益為α1。
在(合作,合作)的情況下,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合作策略,希望得到收益β1。此時,被征地農民選擇合作,主要是基于出讓土地可以參與集體經濟組織股權分紅、得到集體經濟組織的統一安置等實實在在的經濟利益考慮,他們希望可以通過集體經濟組織獲得村集體土地產出和增值的“額外”收益。因此,能否得到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安置,成為被征地農民選擇土地補償費分配合作與否的關鍵。這種情況下,被征地農民的選擇合作的策略,集體經濟組織完全可以得到收益β1。
在(不合作,合作)的情況下,雖然被征地農民采取了合作的策略,會支持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補償費分配行為,但如果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掌握的資源不加以合理利用,同時沒有認真履行對被征地農民的安置和物質上的承諾,使得土地補償費分配并未達到預期的效果,此時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為α1。
我們可以看出,在P2=1的情況下β1>α1,所以,集體經濟組織應該選擇合作策略。
(3)當0
從上面的分析中明顯可以看出,β1P2+δ1(1- P2)>α1 P2+γ1(1-P2)。
因此,在土地補償費分配過程中,不論被征地農民采取什么樣的策略,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合作策略時得到的收益總比采取不合作策略時得到的收益大。所以,集體經濟組織應當選擇合作策略。
(三)博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在實踐中,被征地農民會受家族勢力、村治精英、鄉村倫理和政策的約束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因此并不是一個完全同質的整體。一部分被征地農民可能采取“搭便車”策略,在與集體經濟組織談判協商過程中不是十分積極。談判是有機會和時間成本的,由于這部分被征地農民持觀望、消極態度并想坐享其成,會導致被征地農民整體內部意見不一致,并削弱他們作為統一整體的博弈籌碼。另外,集體經濟組織與被征地農民之間必然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在被征地農民同集體經濟組織的博弈過程中,信息不對稱問題的存在使得雙方博弈成本加大,被征地農民只有和集體經濟組織形成重復性博弈關系,并進行較長時間的談判,才能降低信息不對稱程度,抑制機會成本行為。
二、土地補償費村級分配博弈主體策略分析
(一)博弈主體利益訴求
1.集體經濟組織:作為農村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法律規定它有按一定比例分享土地補償費的權利。既然分配比例未定,當然比例越大越好,究竟能分多大比例要看某個村具體的情況,只要分配方案能夠獲得全體村民的通過并且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即可。
2.被征地農民:合理的安置和長期的社會保障。我國的土地具有農民生產和生活保障兩種功能,土地一旦被征用,失地農民就要考慮以后的生活問題,而土地補償費如何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將會觸動被征地農民的利益,如果土地被征收后,生活水平下降,社會保證不能及時到位,失地農民就會產生強烈的抵觸和不滿情緒。因此,土地補償費村級分配可以改變被征地農民現有的生產和生活方式,但一定不能使其生活水平因被征地而下降,被征地農民應該全面考察失去土地的成本和收益,并把謀求合理的安置和長期的社會保障作為自己的主要目標。
(二) 堅持以人為本,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利益
由博弈模型的分析可以看出,當被征地農民的合法利益得到保護,即β2P1+δ2(1- P1)>α2 P1+γ2(1- P1)時,就會對土地補償費村級分配予以支持。被征地農民最關心的是失去土地以后補償款的分配和未來的生活來源問題。因此,集體經濟組織要在充分尊重被征地農民個人的財產權和利益訴求的基礎上,對被征地農民進行安置;被征地農民在獲得經濟補償后,也應該積極適應環境,改變自身的就業技能,實現再次就業,防止花光補償款后生活沒有保障。應建立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使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在真正意義上實現從鄉村向城市轉變。
三、小結
利益的分配只有剔除強權的因素,讓博弈雙方都處在一個相對平等的條件上進行博弈,才能使利益的分配結果充分體現博弈各方的利益訴求。由于我國長期形成的“強集體”、“弱農民”的態勢,盡管失地農民人數眾多,可是內部卻存在嚴重的“搭便車”現象,達成一致意見的成本很高,難以形成集體行動,再加上法制意識薄弱,最終,被征地農民往往處于博弈的弱勢地位,自身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要使博弈雙方都能夠處在一個相對公平的博弈平臺,首先,政府需要完善征地補償制度,把市場機制引入征地補償款的發放過程中,通過規范市場秩序等手段保護各方利益;其次,失地農民要克服機會主義行為,“化零為整”,提高組織化程度,增強博弈能力;最后,應建立和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真正讓失地農民的生活水平不因被征地而下降。
所謂“三資”主要指的就是農村的集體資金、資產以及資源,而“三資”管理正是針對這三部分進行的管理。首先是對資金的管理,其采用的形式通常是以村帳委托而進行,管理農村的地方資金的具體實施方式主要表現為建立農村經濟組織財會中心,并且該機構是在農村民眾同意的前提下所建立起來的。其次就是對資產的管理,其管理方式較也為簡單,資產的出入通過建立資產臺賬進行記錄,并且向民眾公開還要接受他們的監督。最后是對資源的管理,其管理范圍較廣包含一切農村所在地區的可利用資源,對所有資源進行建檔,做好歸納和記錄,并監督和記錄對資源的利用情況,從而在最大程度上實現資源的合理利用,促進可持續發展。
二、農村“三資”管理的重要性
從農村集體經濟的組成上來講,農村“三資”是其最為重要的一部分,農村經濟的全體成員擁有其所有權,因此,要想更好地讓農村經濟得到發展,就必須對農村“三資”進行科學的管理,這樣不僅能在實現農民增收的基礎上將農村與城市間的差距有效縮短,還能對農村建設的現代化進程起到促進作用。現階段,農村“三資”的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實際意義,其管理水平的高低在各個方面都有著較大影響,首先,它對利用集體資產的效率能夠造成直接影響,同時也會讓農民的合法權益受損,甚至還能左右村集體和干部的權威性;其次,農村“三資”管理的水平對于建設廉政農村以及政府形象的樹立同樣有著較深的影響。
三、農村“三資”管理的現狀及主要問題
(一)現狀
在我國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幾年里,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有了較大進步,尤其是在農村中越來越規范化的村級組織“三資”管理。“村帳鄉管”政策在全縣得以實行,農村村級會計賬、表、薄、證都由鄉鎮農經站統一進行管理。通過幾年來相關管理措施及硬性規定的采取,加上監督查處制度的完善加強,使得農村“三資”管理更加趨于規范,然而即便如此,在現階段的“三資”管理中依舊還存在著不少問題,比如監管不到位、大量資產和資源被流失或受到損害等。
(二)主要問題
1.農村“三資”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在農村集體經濟中,對管理好“三資”有著非常重要作用的就是農村干部,農村“三資”管理的最終效果主要就是由他們認識“三資”管理的程度及其工作的積極性決定的。我國農村經濟在農業稅制度被取消之后有了較大發展,但是有很多干部在認識“三資”管理問題上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了農村的發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在思想意識中農村干部就已經形成了一種固有狀態,他們認為本身農村經濟條件就比較差,擁有的資源也非常稀少,所以沒有必要進行專門管理,并且在目前農村中土地制度采用的是承包責任制,能?蜆芾淼淖試匆簿透?少,因此就不能很好的認識到農村“三資”管理的重要性。
2.對村級財務管理監管缺失。在現階段農村經濟建設過程中“三資”管理最為核心的問題就是財務記錄及審計上的問題,之所以會出現該問題主要還是在對“三資”的管理上上級缺失監管,在“三資”管理問題上絕大部分干部沒有充分的認識,對其管理的重要性及長遠性沒有正真領會,這些干部在工作中沒有起到很好的監督和管理作用,隨便將該工作安排給相關人員后,就置之不理,對于該工作的沒有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從而無法實現財務工作的規范化,以致于讓“三資”管理不能發揮其真正的作用。
3.管理機制不夠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在當前整體情況來看還存在著不合理的人員分配、財務人員專業水平較低以及很難引進優秀人才等問題,對于這些問題的出現其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在體制和制度上沒有真正得到完善。從管理機制上來說,其不足之處主要體現在缺乏相關規范和制度,還有就是上級管理人員工作失職,就因為存在這兩個問題下級工作情況的好壞及效率就直接受到了影響,也就進一步對實現“三資”管理的效果造成了影響。
四、加強“三資”管理的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農村經濟的現代化發展以及農民想要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就是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對這三者進行科學合理的管理是實現集體經濟實力壯大,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和保持農村社會穩定的最有效途徑。因此,為了更好的管理集體財產資源,在思想意識上,各級政府與相關職能部門必須要達成統一,對“三資”管理的重要意義與作用要能有充分的認識,同時還要將“三資”管理工作的加強放到重要的議事日程上,以最快的速度將管理方法制定出來,對“三資”目錄要明確統一規范,對責任的主體加以確定,并定期開展清理審計,實打實的做好農村“三資”管理工作。
(二)加強監督,嚴肅紀律
在對農村“三資”進行管理時,各職能部門如:紀檢、檢察、財政及農業等部門應該加強配合,對違反農村“三資”管理責任的制定相關懲戒方法,并嚴格落實。如果在管理中發現有違規操作、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或者對集體資產資金個人無償占有、揮霍、浪費等,一旦查出就應該依法嚴肅懲處。
(三)實行委托,推行“村財鄉管”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以及新農村建設如火如荼的開展,農村集體土地拆遷問題匯集了國家政策、土地制度、農民基本保障等諸多問題,也涉及到了政府、開發商、農民等多方利益,如何建立有利于農村經濟發展、切實保護農民利益的土地制度,是當前農村建設和發展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理論和實踐問題。
農民房屋拆遷補償狀況――對成都周邊地區的調查分析
調查概括。本次調查的對象包括三部分:一是村民(被拆遷戶);二是村干部;三是政府相關部門。調查主要采取了兩種形式:問卷調查和訪談。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100份,實際回收80份,回收率為80%,有效問卷共60份,其中被拆遷戶50份,政府部門5份,村干部5份。調查對象的樣本總量共100人。所涉及的被調查者中,平均年齡為39歲。調查區域集中在成都市周邊城鄉結合部及遠離城市的農村,包括B縣、C鎮、D鎮、E鎮等地。其中,B縣、C鎮、D鎮屬于近郊地域,E鎮則遠離城市,其下屬的F村則屬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試點村。
調查結果分析。隨著城鎮化不斷推進,特別是城鄉一體化的深入發展,成都市郊區的集體土地大量被征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也被大量拆遷,由此導致大量失地農民產生。而作為遠離城市的農村地區由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加速,也出現了許多拆遷行為,但是,不同的是他們并沒有因此失去土地。在這兩種不同的拆遷行為中,呈現出以下主要特點:
一、拆遷補償偏低。從調查的情況看,成都市郊區的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標準較低。被調查的拆遷戶中,大多數被拆遷戶并不滿意,他們認為這樣會增加其生存成本,拆遷補償不能滿足其持續的需要。
二、農民缺乏必要的參與權和知情權。房屋拆遷作為農民安身立命之本的重大事項,農民應該享有充分的參與權和知情權,農民應該具有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自主決定權。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健全以及部分政府的漠視,使得農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以及自主決定其私有合法財產的權利得不到保障。詳見下表:
三、新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取得的成就。F村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試點村,依據政府提供的相關政策,采取先試先行的做法,通過土地整理,在農用地不減少的情況下,增加了集體建設用地,將自己的建設用地在郊區通過“招拍掛”的形式,獲得一定的資金,將獲得的資金與村民自籌資金配套,建立起新型社區,改善了農民的居住、生活環境。在受訪的F村村民中,57.1%的村民認為土地整理中補償款的發放比較透明,只有19.9%的村民認為存在不透明的情況,這兩個數據證明F村的土地整理情況遠遠好于其他被調查的地方,而且村民的滿意率、幸福率也高于其他鄉鎮。
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深入,城市周邊農村集體土地的被大量征用,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糾紛也不斷增加,由于缺乏對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法律關系的法律規制,所以出現上述問題就不難解釋了。除了因制度供給不足而導致大量拆遷矛盾的發生外,當然還存在其他更深層次的原因。第一,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制度供給不足。由于我國現行的拆遷條例并不適用于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拆遷,使得集體土地的征收、房屋的拆遷決策程序、補償標準、糾紛救濟處在真空狀態,具有較強的隨意性,這就給某些地方政府尋租行為的發生,以及開發商對被拆遷戶的盤剝提供了較大的空間。第二,公權力與私權利的失衡。依法行政的觀念并未深入到部分官員的思想,某些地方政府的職能部門踐踏公民合法的私權利的行為時有發生。第三,司法不公現象時有發生。任何法律的有效實施必須建立在司法部門公正、獨立司法的基礎之上,只有全社會都能夠真正尊重法律,政府部門能夠依法行政,司法部門能夠公正司法,再加上科學、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的建設,才會最大限度地避免拆遷中矛盾的發生,才能更好地保護他人的合法權益,才能更好、更快地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農村房屋拆遷引發的主要問題
失地農民的出現。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的本質是對集體土地進行征用或征收,這樣就會造成大量的失地農民。就目前的廣大農村來說,土地仍然占中國農民收入的相當大的一部分,是其維持家庭生計的可靠且穩定的來源。即使現在有很多年輕人外出打工,可是對于農民來說,失去土地就相當于失去了天然的保障功能。再則,失地農民尤其是年老的失地農民已經長期適應農業生產,沒有或幾乎沒有再就業技能,使得其失地后的生活十分困難。
集體經濟的發展受到制約。從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現狀來看,集體經濟發展落后,特別是土地被征用后,集體經濟失去了“生長的土壤”。究其原因是農村土地被征用后,本來國家按照規定是需要給予一定的土地補償費,一般來說,村社應該將這部分資金用于發展集體經濟,但據調查的情況來看,相當一部分村社是直接分給了村民,村集體經濟失去了資金來源,從而削弱了集體經濟的發展。再加上農民沒有了土地,也失去了通過土地發包獲得租金的收入,更是進一步阻礙了集體經濟發展的進程。
失地農民生存保障機制不健全。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被征用的土地越來越多,失地農民逐漸成為一個特殊人群進入理論和實務界的視野。由于在征用的過程中,當地政府對失地農民大多是采取一次性貨幣補償安置辦法,再加上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還不是很健全,廣大的農村并沒有被覆蓋,針對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沒有及時出臺,往往造成農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時就失去了生活的保障基礎。造成的后果是沒有任何技術的農民會在用光補償款后很快陷入貧困,甚至比失地前更難保障生活。對于這個特殊群體來說,失去土地,就意味著建立在土地之上的集體保障功能的缺失。
失地農民表達意愿的方式激進化。據資料顯示,農村群體性突發事件中,多起是因土地而發生的沖突。引發的原因有:一是因為大多數失地農民無力參加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造成失地后的生活無法保障,不利于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這也是引發農民參與的主要原因。二是全國城鎮化進程不斷推進,對土地的需求量也在不斷增加,但是國家對土地總量、用途又有嚴格的規定,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政績和利益私自違規操作,不依法行政,在征用農民土地時補償及安置工作不到位,使農民的權益受到了極大的損害,最終導致了的發生。
拆遷過程中失地農民權益保障機制的構建
首先,通過提高拆遷補償標準和采取多種補償方式的措施解決當前維持在低價位的一次性補償帶來的弊端。對于非因公共利益的拆遷,要按照市場標準,由開發商與農民在公平、平等、自由的原則下達成補償的合意,政府不應介入。補償方式盡量采取既補償現金,又采取異地安置的方式,保障農民能夠有房住、有錢花。還可以嘗試通過為被拆遷戶提供經營物業的方式,保障失地農民能夠自食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