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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主要從Y醫院現行的相關管理制度及審批流程來展開闡述Y醫院目前經濟合同審核及管理的現狀。
(一)醫院相關制度
1.在合同審核方面,紀監審室于2012年擬定了Y醫院經濟合同管理制度(試行),制度里規定了審核經濟合同內容時的注意事項、合同履行、變更、解除,糾紛的處理,但沒有約定各個部門的職責及權限。
2.在合同簽署、歸檔管理方面,院辦于2012年擬定了Y醫院規范辦事程序,制度里規定了醫院所有協議、合同原件必須交院長辦公室統一歸檔;凡屬醫院公務范圍的各類合同協議必須由醫院法定代表人或醫院法定代表人書面委托副院長簽字并蓋章,否則一律視為無效合同。事實上,Y醫院的合同散落在各經辦部門,從沒有進行統一歸檔處理。同時,有些科研類的合同科室主任未經院長的授權自己就與對方單位簽署,其實這類合同是無效合同。
3.在物資采購方面,設備科于2013年擬定Y醫院進一步規范醫療設備采購及使用管理規定(暫行)制度里規定了無預算、無計劃原則上不予采購;逐級審批,10萬元以上的設備需論證,合同簽訂金額大于10萬元的預留質保金。Y醫院在物資采購方面,除了有該項制度外,再無其他采購制度,比如自行采購的制度就比較欠缺,這樣給合同審核帶來一定的難度,因為沒有制度可依。
(二)Y醫院的采購合同審批流程(以設備采購為例)
Y醫院的采購合同審批流程如下頁圖1所示,科室提出申請后,經過一系列的論證及審批,通過后經辦組織招標采購,招標結束后中標方把合同送到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就把合同送到審計部門審核,審計部門審核通過后把合同反饋給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又把合同送到財務部門審核,財務部門審核通過后把合同反饋給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又把合同送給分管院長審核,分管院長審核通過后把合同反饋給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又把合同送給院長審核,院長審核通過后在合同上簽字,最后,經辦部門把合同拿到院辦去蓋章。
二、存在的問題
筆者在日常的合同審核中發現Y醫院的合同審核及管理存在如下問題:
第一,規章制度較籠統,沒有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及權限,可操作性較差,比如合同管理制度,制度里沒有明確經辦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的職責及權限,有制度跟沒制度一樣,實際工作中業務人員很難把控資金的職責及權限,所以推諉扯皮的事件時有發生。
第二,送審環節不嚴密,審核信息未共享。Y醫院所有的合同都是經辦人員拿著合同到各個部門簽字,其實各個相關部門都不知道最終經辦人員送給院長簽字的合同是不是曾審核過的合同,這樣的審批流程潛在很大的風險。同時,審計部門的審核信息財務不知道,財務部門的審核信息審計部門也不知道,這樣就形成了信息孤島,不利于多方的信息共享,風險控制。
第三,合同未歸口管理。Y醫院的合同分散在各個經辦部門,事實上各經辦部門也未對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進行統計管理,各經辦部門也搞不清楚自己一年中到底簽了多少分合同,更有甚者還會存在合同遺失的情況,由此可見Y醫院的合同管理很混亂。
第四,合同審批環節多、耗時長,管理方式落后。Y醫院的合同從開始審批到最終院長簽字蓋章最快需一個周,平均需兩個周,而Y醫院的合同都是手工簽署,分管院長及院長經常不在醫院,他們不在合同就簽署不了,所以這種落后的管理方式也造成了Y醫院合同審批耗時長。
第五,合同種類繁多,對專業性較強的合同審核人員無法進行全面深入的審核。Y醫院目前的合同涉及到物資、設備、耗材、基建、科研、勞務、租賃、信息等方面的內容,而審計部門加領導就3人,而且都是學會計、審計專業出身,人少且專業單一,遇到專業性較強的合同審核人員無法進行全面深入的審核。比如基建類的合同,僅僅能把握商務條款,其他的專業條款審計人員確實也不懂,所以審核起來就比較困難。
三、管理合同的規范措施
鑒于以上存在的這些問題,筆者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議,希望對醫院日后的合同審核及管理工作有所幫助。因合同管理信息化目前很多醫院都沒開展,因此筆者將重點介紹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第一,建立健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醫院經濟合同種類繁多,涉及領域廣泛,管理部門較多,醫院應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確相關管理部門職責、分工與權限,規范合同簽訂程序,加強合同簽訂歸口管理工作。
第二,建立經濟合同事前控制制度。醫院所有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由經辦部門擬定后,要經過相關業務部門的審核,重大經濟合同要經法律顧問把關,醫院應當設定一個范圍,比如100萬及以上的合同就算重大經濟合同,這類合同的話要法律顧問把關,重大經濟事項,應當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決定,比如重大的投資決策,就應該醫院領導班子共同決定。
第三,審核經濟合同的重點內容。制度里應明確規定審計人員在審核合同時應該重點關注哪些內容,比如資金保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權利與義務是否合理、平等;經濟合同標的的數量、質量、價款、履約方式、合同期限以及支付方式是否明確、恰當;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是否明確等。
第四,加強經濟合同執行過程的監管。對已簽訂的經濟合同,應當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工作,檢查有關部門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對合同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第五,完善經濟合同的歸口管理。應當明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由其負責對所有簽訂的合同統一編號,統一加蓋印章,并進行歸檔管理。合同執行部門對已經簽訂的合同要及時向歸口管理部門備案。
一、合同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
進入市場經濟以后,企業經濟往來主要是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的,合同管理是伴隨著企業經營活動同步進行的,而合同本身就是重要的法律文書,內容涉及到企業經濟管理的各個環節。
(一)規范的合同,能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在企業經營和運行中合同運用日益增多,合同的作用越來越廣泛,依法簽定合同及認真履行合同的各項條款,是開展企業誠信活動的核心內容。它不僅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益,還能體現出一個企業的誠信度,因此在合同管理的整個過程中,營造“重合同、守信用”的良好氛圍,是培育和樹立良好企業信譽的重要途徑和手段
(二)依法簽訂合同,能確保企業經濟利益的實現
依法簽約、依法全面履行合同的義務,是確保企業經濟利益實現的途徑和保證。對企業而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于:使企業的生產經營與市場接軌,滿足市場的需要,提高企業適應市場和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同時,使企業在履約過程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避免和減少企業損失,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三)認真執行合同,能有效地防范經營風險
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檢查監督企業合同執行情況,是合同履行管理中的重要環節。企業的經營人員和合同管理者對合同履行狀況實施跟蹤管理,督促其按合同要求按質按量、全面履行合同義務,解決履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處理。可以確保企業收益實現,避免潛在的經營風險、避免企業重大損失的發生。
筆者在食品公司從事業務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實踐中,在公司系統建立了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聘請了法律顧問對合同的簽訂進行嚴格審核,始終堅持依法簽約和依法履行的原則,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經營管理行為,不僅取得了較高的經濟效益,而且在社會上也樹立了良好的企業形象。公司已連續十多年榮獲運城市商貿流通先進企業和守信企業稱號。
二、簽訂合同應注意的事項
(一)認真審查對方的資格和資信
在洽談合同階段,要對對方的資信情況進行調查,這是合同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有效防止合同欺詐的重要措施。首先,要求對方出示企業營業執照,簽約人的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并對企業的生產資格進行審查。比如:是屠宰企業的要有屠宰許可證;藥品經營的,要有相應的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等等。否則,就會給企業留下不必要的隱患。其次,對于重大合同,應該在簽訂前組建考察團到對方進行實地考察,對對方提供的各類證件和證明、財務報表、財務狀況及經營狀況進行實地考證。有必要時還要到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調查企業是否存在不動產擔保或查封情況等等。
(二)合同條款的對等性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權利義務的協議,合同法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一方享受權利,就必須承擔義務,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有的在簽訂合同時簽的一方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一邊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規定一方違約要如何處理而無對方違約怎樣處理的條款。這樣另一方就可能以合同違背公平原則,對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辯。因此在審理合同時要慎重再慎重。
(三)注明每項商品的單價
在簽訂購銷合同時,有些標的是多類商品,而在合同中只明確各類商品的總價款,而不具體確定每種商品的單價,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發生爭議,就難以確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價款。因此合同中標的物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標的物數量、質量要求及執行標準、單價、總價都要明確具體,不能含糊。
(四)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
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等于為雙方解除了應負的責任,削弱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雖然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違約金和賠償金,但合同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沒有注明明確的金額,這樣,就不利于以后發生爭議迅速確定違約和賠償的金額,法院也會視為雙方當時放棄違約金權利,所以,一定要明確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五)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
合同中不同的約定就會產生不同的后果。比如履行地點,約定在對方,那么貨物運輸過程中的風險加大,從對方交貨地,就開始轉移到己方,一旦發生糾紛,就意味著有可能要到對方法院去訴訟,異地訴訟,地方保護主義必然導致訴訟成本的增加和帶來訴訟風險。因此,不論哪一方,都要爭取在己方交貨,從而最大的降低交易風險。有些合同履行期限不明,造成合同一方長期承擔合同義務。比如,買賣合同的履行期限不明,會使得賣方長期承擔倉儲、質量保證等義務,也增加了合同期內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
(六)明確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一旦發生爭議,這個條款就顯得尤為重要。當前解決爭議的主要方式,一是訴訟,二是仲裁,訴訟強調的是原告以就被告原則。當前,在我國還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地方保護主義,所以,不論是仲裁還是訴訟,都要把管轄地點爭取在本企業所在地。仲裁相對訴訟程序簡單,但是一裁定終局,對于重大案件就沒有回旋余地,所以風險太大,一般都不建議使用仲裁這種方式。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15-0110-02
會計監督是對單位內部經濟活動的全過程進行綜合監督和督促,以確保財務信息與經濟運行的相關性和可靠性,在日常經濟活動中,經濟合同的建立和執行過程是重要的財務會計信息。財務部門加強對經濟合同的管理可實現財務對經濟事項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督,可以促進重大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科學有序和經濟效益。
一、合同管理游離于財務監管之外的弊端
1.財務監督沒有介入到經濟合同的事前管理中去。對經濟合同的管理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但是許多企業日常的財務管理工作中,有的單位規范管理合同,依法監督合同實施的意識淡薄,有的單位簽訂合同時沒有考慮財務部門介入, 合同簽訂后沒有送財務部門監督執行,這樣造成了財務監督滯后,容易對一些可控制的和容易出現問題的重要經濟活動監控不到位,使財務管理出現漏洞。
2.背離新會計準則。財務部門對經濟合同的簽訂、執行與結算過程監管缺失,出具的財務報表就有可能與真實的財務狀況脫節,這樣的財務數據不能為投資者提供有價值的投資信息,中國目前已經開始執行新會計準則,會計準則的國際化趨同,讓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得到較大的提高。不嚴謹的財務數據背離了現行新會計準則,近年來頒布的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具體規范意見等,都開始強調對公司業務流程和業務活動的控制,同時也對會計規范化和信息生產流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過完善經濟合同的管理可以來實現對單位采購、庫存、生產、銷售、投資、項目管理等價值鏈環節實施監控。
3.信息滯后財務數據不能及時反映風險。財務部門對經濟合同的管理不實現對經濟事項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只在事后被動地接受業務部門傳來的結算單據,依據自己對結算單據的理解進行核算,則形成低質量的財務信息。而低質量的財務信息又將直接影響經濟合同的執行與評價,并不能及時地反映風險和揭示財務狀況,進而會影響投資者做出及時、適當的決策,甚至還可能會誤導決策并產生嚴重的經濟后果。
二、財務部門應在企業經濟合同的管理過程中發揮其監督的職能
企業財務監督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和關鍵環節,要做好財務監督就要重點關注會計信息質量與業務流程控制,合同管理是業務流程控制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一個單位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一個重要方面。合同管理對規范經營行為、保護權益、改善經營具有重要意義。經濟合同的簽訂與監督執行,最后結果都要涉及到財務部門,落實到資金的收付,合同管理與財務監督是相輔相成緊密聯系的。
1.經濟合同審批管理。財務部門應參與到經濟合同審批過程中去,認真核查合同的標的是否符合經批準的經營范圍,是否符合采購政策等有關規定,是否符合相關財稅法律法規的規定。簽約雙方是否具有履行經濟合同的能力,提供的財務等有關附件是否齊備等,違法合同管理規定,在沒有簽訂經濟合同的情況下,就與業務單位發生經濟往來,一旦發生經濟糾紛,將無據可依。通過財務介入經濟合同的審批管理,可以預防經濟合同在簽訂過程中的經濟責任風險,還可以有效地遏制超規模的投資和杜絕計劃外資金的支出等問題的發生。
2.經濟合同備案管理。合同簽訂后,承辦部門應當及時將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備案。財務部門對送存備案的經濟合同監督其實際履行情況,針對不同合同建立不同的收益成本核算體系,按不同項目建立明細分類賬,做到核算清晰、準確。有關合同履行情況的財務信息,財務部門應當向承辦部門反饋,督促未達財務事項按期清結。當已備案經濟合同發生變更或達成解除協議的,應重新審批并及時報財務部門備案。
3.經濟合同結算管理。財務部門根據合同條款審核執行結算業務,及時安排資金調度及結算相關往來款項,既可以保證按時守信,又可以做到合理充分利用資金。對于可能成為壞賬的往來款項,應當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對確定發生的各項壞賬,應當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并在履行審批程序后做出會計處理。已核銷的壞賬應當進行備查登記,做到賬銷案存。已核銷的壞賬又收回時應當及時入賬,防止形成賬外款。
按照備案經濟合同凡未按合同條款履約的,或驗收未通過的業務,財會部門有權拒絕付款,從而降低執行風險,保護單位在經濟交往中的合法權益。
在會計期末應根據合同的不同性質、區分是否履行完畢的合同及時確認收入,同時依據權責發生制原則及配比制原則歸集費用,結轉成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隨時了解合同動態執行的情況,到底完成到何種程度,完成的百分比是多少,方便根據合同進度安排下一步的財務工作。
三、結論
經濟合同的管理不是一個簡單獨立事項,當前,財務部門的合同監管作用受到多方面的抑制和約束,有些單位的合同管理和控制制度的制定較規范,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將其束之高閣,只有經濟合同簽訂部門、執行部門、財務部門對經濟合同的管理控制形成合力,財務監督將經濟合同作為一個切入點,這樣可使財務監督從被動控制轉向主動參與。對經濟合同的管理可實現財務對經濟事項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財務監督得到了切實地執行,保證財務部門出具真實準確的財務報告,才能防患于未然,真正有效控制風險。
參考文獻: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實現了我國會計制度的創新,為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其中固定資產會計核算制度的完善和改進,為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環衛系統的固定資產核算和管理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核算的會計制度,探索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框架基礎上制定環衛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加強環衛系統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對環衛系統固定資產核算和管理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
一、環衛系統基本情況概述
環衛部門負責城市街道清掃保潔、垃圾收集轉運與處理、公廁管理、河道保潔等環衛專業工作。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環衛行業規程與技術標準的不斷改進和完善,環衛系統的資產規模不斷壯大。為更好地滿足市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求,根據城市規劃及環衛專項規劃,進一步完善了環衛基礎設施。以湖南省汝城縣為例,繼成功創建了湖南省園林衛生文明縣城后,又在申報創建國家園林衛生文明城市,對環衛部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強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與管理成為環衛系統財務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環衛部門的資金規模逐年擴大,部門預算資金從2011年的428.51萬元遞增到2016年的1633.23萬元,增長率達281.14%;資產總量迅速增長,固定資產從2011年的208.67萬元增長到2016年底的8793.82萬元,增長額達8585.15萬元,其中環衛作業車輛從3臺增加到35臺,新增建設垃圾收集站及公廁11座,新增建設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1個;環衛從業人員逐年增多,從2011的178人增長到2016年的356人,增長翻倍。
二、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下環衛系統固定資產核算與管理長期存在的弊端
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舊制度的很多規定已經不能適應現代財務管理的需要,不能滿足事業單位改革發展的要求。一是以分期付款購置資產不確認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導致單位資產賬實不符,環衛系統在分期付款購置固定資產時,供應商收到預付款之后會將資產予以配送,舊制度下因無合法的原始憑證確認固定資產,只在備查簿中登記,導致單位會計報表反映不出該類資產。二是舊制度不計提折舊的會計核算辦法不能真實反映固定資產的存量價值。環衛系統的固定資產價值較大,環衛機械的工作強度高,價值損耗大,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造成資產總量的虛增。三是舊制度固定資產后續支出的會計核算處理規定缺乏資本化計量原則,我國環衛系統每年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對環衛車輛和垃圾收集站等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修),固定資產后續支出,不分青紅皂白地直接費用化,在“事業支出”科目中列支,導致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不符,也不利于單位的預算管理。四是舊制度基建項目長期游離于單位大賬違背了會計工作的基本原則。環衛系統每年均進行固定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舊制度下基本建設執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與基本建設相關的資產、負債及收支只在基建賬套中反映,基建賬數據長期游離會計大賬,不利于單位全面核算的開展,造成單位資產與核算資產不一致,會計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利于固定資產的內部控制,造成對固定資產監管的缺失。
三、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完善了環衛系統固定資產核算與管理
(一)突出和強化了固定資產計量和入賬管理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環衛系統分期付款購置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進行了改進和完善。在分期付款購入固定資產情形下,發生長期應付款時,確認資產等相關科目,同時確認負債記入長期應付款,在支付款項時,因固定資產采用雙分錄核算,在確認事業支出、增加財政補助收入或者減少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的同時,沖銷長期應付款,增加非流動資產基金,并要求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披露,避免了出現賬外資產的情形,解決了固定資產的賬實不符問題,能夠真實全面反映環衛系統固定資產的信息。
(二)虛提固定資產折舊的制度創新提高了會計信息的準確性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實現了對環衛系統固定資產存量信息核算的創新,對固定資產采用虛提折舊方式,通過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減少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同時減少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實現了固定資產與凈資產的匹配,既有利于環衛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也體現了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價值的消耗,保證了固定資產的賬實相符。
(三)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完善了固定資產后續支出的計量原則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的計量進行了明確規定,為增加固定資產使用效能或延長其使用年限而發生的改建、擴建或修繕等后續支出予以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成本,通過雙分錄,在確認事業支出的同時,確認資產和凈資產;為維護固定資產正常使用而發生的日常維修等后續支出,直接費用化,計入事業支出。通過這樣的會計處理,使得環衛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后續支出按支出性質和用途進行費用化或資本化,資產的價值狀況能夠得以真實反映,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
(四)基建并賬的會計核算規定體現了會計核算完整性原則
中圖分類號: [TL4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核電工程科研工作是創建我國核電自主品牌、推進核電出口的重要戰略,是核電“走出去”發展戰略的重要步驟,充分體現了我國核電的核心競爭力,因而核電科研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攻克難關的徹底性尤為突出。
面對如此重要而迫切的形勢,核電科研合同有著較常規合同不同的特點和以下難點:核電科研任務在研發過程中需求不斷加深、任務要求時刻處于動態變化中,增加了簽訂合同的難度;核電科研合同簽訂的時間緊、任務重。
為確保核電科研合同簽訂的效率及質量,亟待確立適合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的進度管理方法。以下闡述了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的進度管理方法,并通過案例加以驗證。
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
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的目的是控制合同簽訂的時間和節約時間,每個核電工程科研合同都有嚴格的時間期限要求,合同簽訂時間早晚將直接影響合同執行及后續科研工作,對整個核電工程項目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的是非常重要的。以下將從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的組織準備、控制流程及控制措施三個方面具體闡述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
1.1 組織準備
為做好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工作,需配備相應組織,包括內部組織和外部組織。
內部組織:為工作配備相應的合同簽訂人員,為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建立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分工明確,每個合同均有具體的合同負責人,規范成員職責權限,落實責任。
外部組織:邀請各部門參與科研合同簽訂全過程,提升進度管理的效率及質量,各部門需配合完成的工作如下表1:
表1各部門配合完成的工作
1.2 控制流程
有效進行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的關鍵是監控實際進度,并及時、定期地將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進行比較,同時采取糾偏措施[1]。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的流程如圖1所示:
圖1進度管理流程圖
1.3 控制措施
1.3.1 編制進度計劃
編制進度計劃,就是確定某個時間階段所做工作,或者合同簽訂工作進展到何種程度。鑒于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涉及到諸多部門,且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包含不同的工作過程,因而核電工程科研合同應編制不同層次的進度計劃,將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工作按照不同的責任部門進行層次化分解。按照這種結構對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工作進行劃分,大大提高了項目的可控性。這樣的層次劃分同時界定了科研合同簽訂的工作范圍,使不同部門工作的范圍管理貫穿整個合同簽訂進度管理過程,實現了進度管理與范圍管理有機結合,實現進度管理與責任的層層落實[2]。
進度管理方法包括:甘特圖法、S型曲線比較法、香蕉型曲線比較法、流水網絡計劃技術、搭接網絡等[3]。甘特圖,就是通常所說的橫道圖或條形圖,因為其具有簡單、明了、直觀、易于編制等特點,主要應用于項目計劃和項目進度的安排。它用線條標出各項作業和工序的起、止時間和延續時間。基于甘特圖法的這些特點,可以將其運用于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中。
按照不同層次,將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計劃按照收到立項審批表及技術任務書、潛在供應方資格審查、發出詢價函至收到報價文件、談判過程中技術內容確定、商務談判及合同簽訂共六個階段進行劃分。
1.3.2 實際記錄
為了做好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實際記錄工作,建立月報及存檔制度。月報制度是從微觀上對日常工作的記錄,月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各科研合同簽訂進展情況、重要活動和事項記錄、文件往來記錄、計劃進度與實施進度對比等。舉例來說重要活動和事項的記錄內容,是對每個科研合同簽訂的實施步驟予以嚴格的日期記錄,即什么時間做了什么。通過每月編制月報,并發送各部門審閱,一方面可以加強同各部門的溝通,使各部門了解實際工作進展情況,另一方面用于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討論總結,并報領導決策,為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打下良好基礎。
存檔制度對每個科研合同簽訂過程的六個階段,即收到立項審批表及技術任務書、完成潛在供應方資格審查、發出詢價函至收到報價文件、談判過程中技術內容確定、商務談判及合同簽訂都予以歸檔,對每個科研合同每一節點的日期均予以明確記錄。通過定期對所有合同簽訂進展情況進行統計,掌握了各合同簽訂實際進展,也規范了合同人員按照規章制度執行合同簽訂全過程。
1.3.3 計劃進度與實際進度比較
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中,將各科研合同簽訂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進行比較,考察每一項合同簽訂進展程度與計劃的偏差,并調動資源對部分工作進行調整,達到對主要里程碑實現控制的目的。檢查方法根據進度計劃的編制方法而定,用橫道圖編制施工計劃的,用橫道圖計劃檢查方法。通過對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六個節點時間進行數據統計,得出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工作計劃進度與實際進度對比圖。
原因分析
通過對各科研合同簽訂過程進行分析,得出科研合同簽訂工作實際完成時間落后于計劃完成時間原因共三方面:因核電工程科研項目的特殊性,需與潛在供應方經過多次磋商后才能最終確定技術任務內容;核電工程科研項目的合作方部分為高校及科研院所,因無法提供財務報表,導致資格預審延遲,使整體進度推遲;合同簽訂部門晚于計劃時間收到立項審批表及技術任務書。
反饋及糾偏
通過反饋的數據,進行綜合評價、風險預警及動態管理。如果合同簽訂部門根據評價結果認為合同簽訂進度過慢與進度計劃不相符合時,應立即通知承擔科研部門并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加快進度,以確保合同簽訂按計劃完成。在實際的進度動態管理中,采用3個月的滾動計劃,在當月的進度計劃基礎上,對下2個月的進度計劃進行相應的調整,以適應整體工期要求。
2.應用舉例
圖2是編制的某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對比橫道圖。該合同要求于2011年11月2日起開始立項及編制任務書工作,于2012年5月2日前完成合同簽訂工作。通過此圖可以看出,合同簽訂人員通過嚴格控制流程,不僅保證了此合同簽訂按照計劃進度,甚至提前于計劃進度完成合同簽訂工作。
圖2 某科研合同簽訂計劃進度與實際進度對比
3.結論
按照審議通過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隨著核電站建設步伐的加快,對核電科研的要求也提高到新的高度。核電科研合同簽訂進度控制是計劃、記錄、比較、分析與反饋調節的動態控制過程,其目標就是實現進度控制總目標。本文通過對進度控制流程、進度控制措施進行探討,并以某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過程舉例,提出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方法,以期在科研合同簽訂工作中,在合同簽訂的各階段與各參與者做好協調和控制,通過對整個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過程的有效控制,保證目標的實現。
參考文獻
一、企業合同管理風險因素
(一)合同變更及履行
在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基于生產經營等相關環節的需要,合同的變更不可避免。而在企業合同變更過程中若合同簽訂雙方沒有達成友好的協議,則會導致整體合同履行無法達到預期需求。如在收款單位變更時,若合同簽訂雙方沒有達成友好的協商則會影響補充協議的后續實施,進而影響企業的經營活動。
(二)合同簽訂質量驗收
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大多需進行相關生產資料的采購。在具體的生產資料采購過程中需依據相關標準,從技術指標、規格參數、使用說明等幾個方面進行嚴格辨別處理,同時需結合技術要求所制定的質量標準,確定質量技術指標及驗收標準,若在實際過程中沒有嚴格依據相關行業標準進行材料指標管理,則會導致后續合同的履行無法達到企業經營活動的要求。
(三)合同付款條款
在企業合同條款的制定、談判環節,需明確相關付款條件、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的具體規定,若在合同中未明確約定支付條件、期限、方式等條款,則當出現一方預期違約時,企業就無法有效進行應收賬款的統計,則會損害合同另一方的利益,守約方即使通過訴訟或者仲裁途徑解決,占用的資源和時間成本對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很大的影響,給企業帶來經營、法律風險[1]。
二、合同管理在內控管理中的重要性
企業內部控制是以管理制度為基礎,以防范風險、有效監管為目的,通過建立過程控制體系、描述關鍵控制點和以流程形式直觀表達由生產經營業務過程而形成的管理規范。主要分為內部控制理論、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內控控制結構等幾個層級。在具體的企業內部管理過程中可通過對整體發展規劃的控制管理及整體經營分析的預先評估,保障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的順利進行。而合同管理是內控制度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其通過對企業內外部生產經營環境的變化進行有效分析,結合相關合同信息,為內部管理的優化提供有利的依據,便于整體企業內部管理模式的優化。
三、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措施
(一)建立合同轉讓管理模式
為了避免合同變更導致的企業合同管理風險,可在合同變更環節建立合同簽訂雙方轉讓管理機制,即在合同變更的情況下簽訂相關合同條款的增減,以書面文件的形式代替口頭約定,降低合同遇糾紛舉證不能的出現概率,避免流程風險對企業管理過程中的信用、經濟等方面的不利影響。如在支付貨款環節,可依照以往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進行約定,若出現收款單位變更,可在合同簽訂雙方協調溝通的基礎上,對原合同的部分內容修訂,簽訂補充條款,并以合同簽訂雙方加蓋公章為生效要件,避免合同簽訂某一方變更通知不及時導致的合同履行不能。
(二)加大合同履行管理力度
在具體合同管理過程中,相關企業責任人員應加大合同履行過程的實時跟蹤力度,以便保障合同簽訂雙方合同的有效履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簽訂某一方出現違約時,合同簽訂另一方面可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行使抗辯權。同時為了降低債務人資產不當降低而導致的債權人的權益損害,可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債務人責任財產維護機制的建立,從債權人代位權、債權人撤銷權兩個方面對債務人履行債務能力進行有效約束,保障合同債權的實現[2]。此外,在具體合同管理過程中,企業制定格式文本,在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的同時,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掌握合同管理的主動權力。在合同起草過程中企業可通過對合同簽訂對應方經營情況的分析,掌握對其有利的信息,并結合合同業務部門、法律部門等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確定具體的合同格式文本。對于大額標的合同、合同條款復雜或者專業技術等方面的合同而言,企業應在進行文本審查的同時,組織內部法律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對合同簽訂對應機構背景嚴格審查,或者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專業調查,出具調查分析報告。與此同時,企業應對內部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法律知識進行定期更新培訓,促使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知識、相關業務知識結構不斷升級,保章合同后期管理的有效進行。
(三)完善合同全過程管理機制
合同全過程管理機制的完善,對于企業內控管理中合同管理整個流程風險的有效防控非常重要。首先在企業合同簽訂之初,企業應設定專門的合同管理人員對簽約主體風險進行全面管理,同時對合同簽訂對應機構的業務范圍、主體資格、履約能力、社會誠信履行情況等進行全面調查分析,在合同簽訂時對相關合同簽訂機構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相關復印資料進行仔細核對,并在相應復印文件上加蓋公章。同時企業可從合同簽訂對應機構的員工數量、注冊資本、財務報表、業績證明、榮譽證書等資料對相關企業的履約能力進行綜合分析,保障合同管理過程的有效運行。完善的合同管理規范主要包括法律法規、履行期限、合同標的、數量、結算、付款、違約責任、勞動糾紛管理等幾方面內容,同時在具體的合同文本制定環節應進行適當的排他性分析,即對合同簽訂過程中可能含有非法定專業詞匯、或者含義不明確的句子配置適當的說明文字,為合同糾紛的高效處理提供依據。最后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在保證合同原件完善的基礎上,應對雙方履約過程中的相關書面文件、合同簽訂履行各個環節的電子郵件數據、雙方傳真文件等進行備份、復印等有效儲存,并對后期合同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為合同的全過程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總結
二、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概述
1、企業合同
企業合同是指,一個企業的經營管理中,在與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等經濟平等主體進行經濟活動時所簽訂的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企業合同的簽訂有利于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更有利于企業經濟活動的有序健康發展。
2、企業合同管理概念及認識誤區及風險
企業合同管理貫穿于在企業經營管理的整個過程中,是指企業為了更好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規范管理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履行等所涉及的各項事務的管理行為。企業合同管理是通過管理企業合同來充分發揮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規范在企業管理運營中重要作用的管理活動。企業合同管理包含合同簽訂前的洽談,合同的起草、簽訂、生效以及合同的失效、解除或者無效。在當前的社會中,企業合同管理并沒有得到每一個企業的重視,也沒有統一的規范和制度。并且還有一些人對于企業合同管理存有一定的認識誤區:
1)、有一些企業經營者認識不到合同簽訂的重要意義,認為簽訂不簽訂合同不重要,認為如果這個人誠信不簽訂合同他也會誠信,這個人如果不誠信,那么即使簽訂了合同也解決不了問題;
2)、有一些企業經營者管理者認識不到企業合同管理的價值以及企業合同管理的內容,認為企業合同管理就是修改合同。其實企業合同管理是一個完整的合同管理體系,應當包含合同簽訂前的準備,合同的簽訂,合同的履行管理,合同的效力管理,合同的責任追擊以及合同的歸檔管理等等,并不只是修改合同那么簡單;
3)、有一些企業經營者甚至認為企業合同管理增加了企業運營的成本,是沒有必要的費錢行為;
4)、也有一些企業經營者盲目的相信企業法律顧問,認為企業法律顧問是萬能的。這樣的認識也是很有風險的。企業的經營者在企業合同管理上的認識誤區也導致了企業合同管理存有很大的風險,雖然這不是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全部因素,但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沒有良好的企業合同管理環境,沒有制定良好的企業合同管理規范,有時候不但不能提高企業管理效力,反而會降低企業經營管理的效力,增大企業合同管理的風險。多重因素可能造成的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歸納如下:
1、未簽訂合同、未經授權簽訂合同、合同雙方主體資格錯誤,合同內容存在欺詐或者存有重點的遺漏,從而導致企業合法權益無法主張;
2、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全面履行
3、糾紛處理約定不明或者不尊約定,采取不當的糾紛處理方式,從而嚴重有損企業形象。
三、企業合同管理風險防范
1、樹立企業合同管理意識
要想有效的防范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最重要的是對企業合同管理足夠重視,企業的經營者必須樹立企業合同管理的意識,爭取在企業中建立起良好運行的企業合同管理部門,不是只迷信法律顧問,也不是認為法律合同無用,而是建立起每一個員工的法律意識,合同意識,在企業運營中足夠的重視合同,并且尊重法律顧問的意見卻不盲從法律顧問的意見。
2、企業合同管理風險防范
企業合同管理防范要注意合同的整體情況,比如合同簽訂前的準備,合同簽訂中的事項,合同的主要條款,這些要求我們應注意:
1)合同簽訂前,要充分了解合作對象的整體情況,采取查詢企業的工商登記信息,了解企業注冊地、組織機構代碼、企業營業執照信息等。了解是否具有合同簽訂主體資格,了解合作對象的商業信譽,以及履行約定能力。防止糾紛發生。
2)合同起草時要認真審查合同的主要條款,確定合同履行的時間、地點、有效性。約定好糾紛處理管轄,糾紛處理規則等以便更好的減少糾紛,進行權利救濟。
3)合同簽訂時要注意公章,是否是合格有效合同章,注意簽訂合同人員身份,是否有授權或者是否法定代表人,對法定代表人請其出示身份證明。
4)保存好合同原件,合同履行的證據等,一旦發生糾紛,首先要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進行訴訟或者仲裁,要有專業的法律人員提供良好的建議。
一、加強領導,落實管理機構。各有關部門要把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工作提到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并落實相應管理機構負責實施,指定專人具體負責。
二、制定計劃,層層落實。為響應國家、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關于開展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計劃的號召,推進勞動合同制度的全面落實,從*年至2008年,用三年時間實現我市各類企業與勞動者普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充分覆蓋。其中,*年末各類企業職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6%;2007年各類企業職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1%;2008年末各類企業職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5%以上。
三、明確思路,突出重點。基本思路是:鞏固國有集體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穩定和提高國有改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以開展“和馨行動”和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為抓手,重點提高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著力提高規模以下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工作重點是:全面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以非公有制為企業重點、以勞動密集型為行業重點、以鄉鎮為區域重點;提高勞動合同履行質量,以國有、集體、管理規范的企業為重點,主要提高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水平、管理質量,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四、全面建立以勞動合同管理為基礎的勞動用工登記制度和勞動合同備案制度。所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均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到所轄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要按規定到所轄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五、勞動保障部門結合實施勞動用工登記制度和勞動合同備案制度,全面、準確摸清企業勞動用工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的底數,建立健全相關數據庫。要把職業技能考評、社會保險參保及待遇支付與用工登記和勞動合同備案聯系起來,實行計算機互動管理。加強勞動合同基礎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臺帳,對用人單位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
六、深入宣傳,廣泛發動。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和互聯網等新聞媒體,組織開展勞動合同宣傳月或宣傳周活動,舉辦現場咨詢等有針對性的宣傳活動,增強用人單位和廣大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意識,為推行勞動合同制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組織企業負責人和勞資人員進行專題培訓,廣泛宣傳講解勞動合同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其勞動合同管理的專業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分類指導,加強服務。勞動保障部門指導用人單位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要針對不同行業和不同類型用工的特點,分別制訂規范、簡明、實用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會公布。要加強對用人單位自行制訂勞動合同文本的審核審查,建立用人單位自行制訂的勞動合同文本向所轄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制度,確保勞動合同內容的合法化。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合同,是指區政府及其各部門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工程發包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投融資合同、資產轉讓合同、租賃合同、運輸合同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質的協議文件等。政府采購合同由區招采辦按照《政府采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單位內部勞動關系、承包、租賃等合同由各單位參照本辦法自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合同審查備案管理,是指由各部門的法制工作機構和區政府法制辦針對本辦法第二條中所指的合同進行審查、備案、監督管理等活動。
第四條區政府及其各部門在合同訂立、合同履行、合同變更與解除、合同審查、合同備案歸檔等工作中應當遵守本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二章審查備案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區政府法制辦根據區政府授權和本辦法規定履行以下合同審查備案管理職責:
(一)建立健全區政府合同管理制度;
(二)宣傳、貫徹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三)依本辦法規定審查區政府及其各部門對外簽訂的合同文本;
(四)對區政府及其各部門簽訂后的合同進行備案管理;
(五)負責審查合同的登記和匯總歸檔;
(六)檢查各部門對本辦法相關規定的執行情況;
(七)協助相關部門解決合同爭議糾紛。
第六條區政府各部門作為相關合同承辦部門,應當積極履行以下合同承辦管理職責:
(一)負責合同項目的提出,進行可行性論證,資信調查;
(二)組織合同項目的洽談;
(三)指定合同承辦人;
(四)辦理授權委托申請;
(五)起草合同文本;
(六)負責本部門合同的送交審查、備案和保管合同檔案;
(七)負責對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處理。
第三章合同的審查與簽訂
第七條區政府及其各部門對外簽訂合同的,應當先經區政府法制辦審查把關。
第八條區政府各部門應當在簽訂一般合同前2日將合同文本等相關資料送交區政府法制辦審查,簽訂重大合同的應當提前3日送交區政府法制辦審查。
第九條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
(一)簽訂合同,除即時清結外,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二)簽訂合同,可以參照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示范文本;
(三)區政府各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區政府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符合下列程序:
1.合同承辦部門負責進行合同相對方資信的初步調查,審查對方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是否齊全合法;審查相對方的資產、經營等狀況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
2.合同承辦部門組織合同談判應有相關專業人員參加。合同承辦部門負責起草合同文本及合同文本送審和合同簽訂備案;
3.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由他人簽訂的,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包括委托人、單位、職務、受托人、單位、職務、委托事項、委托期限,并經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4.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承辦部門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將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送交區政府法制辦備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合同正式簽訂生效后,合同簽訂機關應全面實際履行,并負責及時處理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第十一條合同承辦部門應督促合同相對方履行合同,如發現對方不按約定履行合同,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和區政府分管領導報告有關情況,并應書面及時向相對方提出異議并保留相關證據材料。
第五章備案歸檔
第十二條經區政府法制辦審查過的合同,區政府各部門應當在有關合同正式簽訂后7日內將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送交區政府法制辦備案。
第十三條合同承辦部門解決合同爭議的調解書、協議書、裁定書、判決書等,應當在事后10日內將一份副本或復印件送交區政府法制辦歸檔。
第十四條合同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簽訂時間、承辦部門及合同主要內容;
(二)合同文本份數及附件資料;
(三)合同審查意見;
(四)履行情況記載;
(五)糾紛或爭議的處理情況記載及有關材料。
第六章糾紛處理
第十五條合同難以繼續履行或發生糾紛時,應首先采取協商、調解方式解決。經協商或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簽訂書面協議。協商或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按合同約定的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第十六條合同發生糾紛時,承辦部門應立即向主管領導或區政府報告。按下列書證要求收集處理合同爭議的證據資料,為提請仲裁或訴訟做好必要準備:
(一)合同文本,包括附件、變更或解除的協議、有關電報、信函、圖表、視聽資料等;
(二)有關票據、票證;
(三)質量標準的法定或約定文本、封樣、樣品、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
(四)證人證言;
(五)其他有關資料。
第十七條合同承辦部門與對方當事人或由第三人協商解決糾紛,須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
第七章督查與責任追究
第十八條區政府法制辦會同區監察局、審計局、財政局等部門按照本辦法要求,每季度對各部門合同簽訂、審查、履行和報備情況進行一次督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一萬元以上經濟損失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外,還應追究其一定的經濟賠償責任。
(一)在合同簽訂或履行當中,與對方或第三人惡意串通或收受賄賂的;
(二)簽訂有重大缺陷或無效合同的;
(三)不按照本辦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應當追究合同相對方違約責任而擅自放棄的;
(五)在合同簽訂、履行、審核等管理過程中有其他嚴重失職行為的。
第八章附則
1.高職院校科研工作人員經濟合同的簽訂缺乏規范性
就目前來看我國高職院校科研工作人員科研項目經濟合同簽訂最主要的規范性缺乏表現就是,在未得到學校授權允許的情況下將借由學校資源所完成的科研成果與學校以外的單位簽訂相關的經濟合同。在通常情況下,有學校所提供的資源設備條件所完成的科研項目被劃分為職務性的科研成果及技術,其所有權往往規學校所有,因此,只有學校才享有對這一科研成果處理安排的權利,經濟合同也只有由學校或者是由學校授權才可以簽訂。然而就目前來看,因利益問題而未經學校授權科研人員便對外簽訂經濟合同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在極大程度上損害了學校的合法利益。
2.高職院校針對科研項目所簽訂的經濟合同未能明確其類型
針對科研項目所簽訂的經濟合同主要明確的是合作雙方針對科研項目所進行的合作形式,在通常情況下有合作、委托、轉讓和服務等這幾種形式,且在不同的形式中合同雙方之間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也有著明顯的差異性。針對科研項目高職院校只有在經濟合同中明確合作的形式及雙方的權責內容才能切實有效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然而,由于受現實因素的制約,我國大多數高職院校針對科研項目所簽訂經濟合同的類型并不符合其內容,這就導致合同雙方無法明確自身的權責,極易造成合同糾紛的產生。
3.高職院校針對科研項目的法律保護意識仍需加強
高職院校在相關的科研項目經濟合同簽訂中只有具有較強的法律保護意識才能切實有效的維護自身及學下科研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但目前我國仍有部分高職院校針對科研項目的法律保護意識相對較為薄弱,導致其在實際的經濟合同簽訂中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未能給予充足的重視,也不能真正做到規范合同簽訂的程序。這主要表現在高職院校在相關經濟合同的簽訂中往往只重視科研經費而忽視了對成果的保護,導致學校的科研成果會被合作單位不合理侵占使得高職院校及科研人員自身的利益受到的侵害。
二、針對高職院校科研項目的經濟合同加強法律保護
1.通過宣傳強化高職院校及科研工作人員自身的法律保護意識
就當前的市場形勢來看,我國各高職院校只有以市場的實際情況及發展規律為依據,在法律法規的約束下與相關單位簽訂相關經濟合同才能有效提高科研合作的有效性,并切實有效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基于此,我國高職院校就必須對國家合同法的內容進行深入的了解,并確保能將其作為經濟合同簽訂的主要依據。這就要求我國能加強對相關合同法的宣傳來強化高職院校及相關科研工作人員自身對相關法律制度內容的了解,提高他們在科研項目經濟合同簽訂方面的法律保護意識,進而確保我國各高職院校及相關科研工作人員在科研項目經濟合同的簽訂中能明確自身的位置。
2.提高高職院校在科研項目經濟合同管理審批方面的規范性
就目前我國高職院校在科研項目經濟合同簽訂方面所頻繁出現的規范性缺失問題,學校應針對自身的合同審批構建相對完善的審批制度來提高其在科研項目經濟合同管理審批方面的規范性。一方面,在科研項目經濟合同的簽訂審批中,高職院校應對相關的責任方進行明確;另一方面,針對于學校簽訂經濟合同的合作方,學校應充分對其所具備的資質條件等進行審批,從根本上確保合作方在科研項目的實施中能承擔其自己應承擔的責任。與此同時,高職院校在針對科研項目簽訂相應的經濟合同之前,往往還需就合作方整體的素質能力及經濟實力進行全面的評估,以確保合作方自身具備充足的合約履行能力。
3.對科研項目經濟合同的簽訂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管理
對科研項目經濟合同的簽訂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管理是高職院校保護自身知識產權,維護自身所享有合法權益的重要方式。這要求我國各高職院校能充分發揮學校監督管理機構所具備的監督管理職能,以提高對科研項目經濟合同的簽訂所實施監督管理的力度,并及時有效的解決因合同問題而出現的糾紛。尤其針對那些與學校聲譽及切身利益之間有著密切關聯的經濟合同,我國各高職院校還應在其監督管理機構中挑選專門的人員進行風險管理,以針對經濟合同做好及時有效的跟蹤監督,確保能及時發現并解決合同履行時出現的問題。
三、結語
綜上所述,針對高職院校科研項目的經濟合同加強法律保護是提高項目有效性,維護學校及相關科研工作人員切身利益,從根本上促進我國整體經濟實力發展提升的重要方式。因此,我國各高職院校就必須通過法律宣傳的方式來切實有效的幫助學校相關的科研工作人員提高自身的合同與法律意識,并充分發揮自身的監督管理職能來提高經濟合同簽訂的規范性,進而以法律為依據來有效維護學校及科研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課題信息:西安航空職業技術學院2016—2017年度自選教科研計劃項目“綜合科研項目”立項項目,“高職院校經濟合同運行管理法律問題研究——以西安航空職業技術學院為例”,項目編號:16XHKY-013